治超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2-06-09 03: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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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要点

篇1

继续加强对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建立长效治超机制,强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推进源头治理的不断深入,实现治超工作重点由路面治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化。推动I类治超站点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实现车辆检测和数据信息向省、市反馈网络化。提高对路面、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区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我区交通畅通和满足社会运输需求。

二、年治超工作重点

(一)准确把握治超政策,强化治超工作职责。要结合我区治超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近年来治超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调整工作思路,从建立健全长效治超机制出发,组织执法人员吃透治超政策和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区治超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打击严重超限行为。重点治理超载10%以上的车辆,要求卸载到位,并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处罚,对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完善Ⅲ类治超站点建设。合理、规范的规划建设固定治超站点,上半年完成仙山路和正阳西路Ⅲ类治超检测站的前期调研设计工作,年内完成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外周流动治超点、位,推行多点流动检测治理,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完善路面监控,全面提升治超功能。

(四)构建联动机制,扩大治超范围。按照治超工作总体思路,在市治超办统一协调指导下,争取市稽查支队的大力配合,加强对行驶在四流北路、重庆中路、遵义路、黑龙江中路等城乡结合部道路、桥梁的超限车辆的管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超限车辆造成洒漏污染环境以及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实施严格管理。

(五)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一是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以治超站点为依托,稽查牵头,运管、维修等各执法单位联合行动,每年组织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从根本上消除超限运输的装载条件,促进运输市场及运输价格向市场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强对装载源头的治理。对辖区内公路两侧的物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对为超限车辆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依法予以处罚,确保车辆源头装载符合条件。

(六)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超限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并和执法机构共享。对多次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要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要责令其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停业学习培训,并重新考试;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总数5%的运输企业,要向社会予以公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七)进一步强化治超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治超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切实抓好治超站点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督查室、法制科要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执法程序的督查力度,确保我区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八)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超限运输检查活动,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调查取证、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规范动作上岗执勤,使用文明用语,坚持“三快”原则,最大限度方便运输业户。要杜绝不使用检测仪器、凭目测、凭经验乱扣乱罚行为出现,以及、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

篇2

一、加强培训,强化队伍建设。为提高治超人员素质,树立治超执法人员形象,我站积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订了年度培训方案,治超人员以班为单位治超相关法律法规,省治超工作新规定、新标准集中培训。同时严格要求治超人员做到挂牌上岗,着装整齐,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事。对待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的司乘人员,我治超人员更是理智、冷静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化解工作中的冲突和矛盾,保证工作的平稳推进。树立了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六月,我站积极参加了**举行治超业务技能比武活动,通过参加技能比武活动,一是提高了治超业务水平,增强治超人员责任感,确保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提升了员工之间的配合、协作能力;三是加强治超员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经验,以便更好地服务司乘。

二、加大宣传力度,收费站车流量大、超限车辆多,我市设立“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点”后,由于承运人不了解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造成司乘人员往返次数多,办理时间长,有些车辆甚至需要三天时间,部分承运人被车托误导,经济损失严重。针对这一现象,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急司乘之所急,解司乘之所需,印刷了五千份《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宣传资料。从需要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所需提供的资料和证件、对运输不可解体物品车辆的处理程序、办证地点、乘车路线、收费情况详细进行了说明,并公开了信息中心、办证点咨询电话及热线电话,充分展示了我们治超队伍服务社会的新形象。所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印制了宣传单,向过往司机分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创造舆论氛围。对过往司乘人员认真讲解治超政策和安全运输的利弊,劝导其支持治超工作,守法运输、合法运输。尽最大努力缓解路面治理工作压力,做到标本兼治。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

1、加强岗中学习和设备及标准认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省治超工作新规定、新标准,坚持依法治超,实行岗位负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全部检测仪器已按要求检修并经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定认可。

2、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完善了治超现场标志,确保人员、车辆、设备安全。上岗前除执法教育外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夜间执法人员统一穿着反光标志服装,完善现场照明灯光,防止出现人身安全事故。

3、严格执行治超相关政策,对受检车辆,认真填写《超限超载车辆登记表》、《超限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登记表》、《持有超限运输通行证的车辆登记表》、《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移交表》。自*年*月*日至*年*月*1日共检测货运车辆总数*辆,劝返*辆,超限率为*%。

4、结合实际,与治超人员签订了《廉洁自律保证书》,*不定期和治超员进行“谈心”,有效地规范了治超工作,防止公路“三乱”的发生,保障了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稽查力度,每月定期、不定期进行稽查,稽查范围包括:检测纪律、车牌补登、标准的认定、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着装是否规范、检测区域的环境及卫生等情况。,治超工作以来未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和“三乱”现象。

篇3

方案要求通过对试点站实施规范化建设或改造,积累实践经验,检验和完善规范性研究成果,引导和推动检测站点建设标准化、设施永久化、运营制度化、装备精良化以及治超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一体化、数据标准化、信息共享化、管理规范化。

同时做到软(件)硬(件)结合,同步建设,先简单后复杂、边摸索边总结。在《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布局规划研究》初步成果的原则指导下,结合实际,整合资源,逐一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在试验中不断完善。

通知要求,根据《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的原则要求,参照其相关技术规定,合理设置检测车道和布局检测工房,统一配以醒目的警示标志。设置主线高速预检系统,安装先进、精准的高速动态和低速动态称重检测设备。

交通部在《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在治超工作中要继续坚持确保交通畅通优先的原则,一是在货车流量大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流量特别大的路段,要配置动态称重设备进行预检,凡预检显示车辆未超限超载的车辆,治超检测站可免检放行。

在《*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中》,也提出合理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在新建公路时,要结合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布局规划,将检测站点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实现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现有的公路,要根据检测站布局规划进行调整;站点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增设必要的固定和流动检测站点。确保交通畅通,在治超工作中,对于货车流量特别大的路段,要配置动态称重设备,提前识别超限超载车辆,减轻检测站的工作量,减少治超工作对正常行驶车辆的干扰。

这些都使得具备高速预警、低速称重检测的产品产生巨大的市场需求。目前,一些企业已经有成熟的高速预检测、低速称重的产品,部分用户反映,由于产品价格较贵,暂时难以承受。

信息化建设是关键

实施方案中提出,规范建设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照明设施;充分考虑消防、给排水、供配电(包括应急发电)及绿化等附属工程;保障必要的洗浴、供暖、空调等服务性设施;配备其它诸如对讲机、便携式检测仪等辅助设备或机具。合理布局检测区、停车场、卸货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域,规范设置站内站外引导性、指示性、警示性标志、标线、路牌及其它安全设施,优化场区交通组织和工作流程。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对于治超,信息系统建设是关键。依据《全国治超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标准(试行)》的技术要求,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检测站点级信息管理系统和省地(市)级综合管理系统(两级系统,省、地、站三级设置),以及省级治超数据库。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路网监控网络的省(市),应在路网监控网络的平台上建设省级综合管理系统。站点级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检测信息实时登记录入;打印现场处罚决定书;超限超载记录查询(车辆、司机);超限超载许可查询;上报本站基础数据等。省地(市)级综合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辖域内治超情况汇总;为路政、运政、公安等执法部门提供基础信息作为处罚依据;形成违法车辆和司机黑名单;对各检测站点实施监管;治超信息统计、分析和查询;向上一级治超办提供治超相关数据等。不同层级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连接,采用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交互共享。

此外,《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中要求,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治超监控网络建设,加快治超站点信息化进程,尽快在本省级辖区内的治超站点配备统一的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车辆检测、登记、处罚、执法文书等一线基础性工作信息资料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自动化汇总报送,以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实现治超工作政务公开。郑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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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按部就班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年1月底前,完成工程项目设计;*年2月,全国治超办组织技术审查;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年3月上旬,完成工程和设备采购招标(或议标);*年3月下旬至*年7月,完成所有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年8月,试运行(主要是信息系统测试和设备调试),同时组织竣工验收及总结。

全国治超办负责试点工程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和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具体承办相关技术工作,试点省份的治超办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流程:定方案——全国治超办下达试点工程方案,试点省(市)进一步细化组织实施方案并报送全国治超办。设计——试点省(市)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安排工程设计,报全国治超办审查。实施——试点省(市)治超办依审定的设计方案,组织招投标、监督工程实施并组织交工验收;同时建立健全治超站点管理制度。试运行——规范化组织业务运转;试运行信息网络系统(部规划院组织系统运行测试)。总结验收——试点省(市)组织竣工验收,编写经验总结材料并报全国治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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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称重设备安装有要求

交通部在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规范称重设备的安装,加强其使用管理。

篇4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协调和检查督促,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车、路”协调发展的方针,加大执法的力度,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要切实加强厂矿企业和货场的源头管理,强化其按照规范和标准装载的责任,对放行超限超载车辆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通过严格执法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

二、落实经费,规范建设,形成网络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交通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汽车养路费地方切块资金中安排治理超限运输专项经费的通知》(粤财综〔*〕66号),从*年到*年,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由省给予适当补助,其余由各市连续3年从汽车养路费地方切块资金中安排不低于实际切块包干资金总额的2%作为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补助。要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补助经费重点用于治超检测点、卸货场地的建设及有关设备购置更新。要加强检查,确保经费落实及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落实专项经费或违反规定挪作他用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试点市要按照交通部《关于做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公路发〔*〕46号)要求,争取在今年6月底前将14个示范站基本建成,并且坚持24小时执勤,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规范执法

经省政府批准的65个治超检测站点要继续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保证足够的路面执法力量,坚持交通、公安部门联合治超;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做好治超的执法工作;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路法》及《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施卸载,依法严管重罚。从*年起,各级工商、公安、发展改革、交通等部门可在治超检测站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专项行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完成“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通过车辆检验;对现有“大吨小标”车辆更正过渡期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按照违法车辆处理,发展改革委撤销相应的车型,公安机关不发放车辆牌照,车辆生产厂家负责召回车辆,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整顿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经营者、营运驾驶员以及为超限超载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依法予以处罚。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汽车非法改装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车辆改装企业,并公开曝光。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各地要积极协调军警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假冒军警车辆行动;治超执法人员和收费站收费人员要将悬挂军警号牌车辆参与社会营运以及有超限超载嫌疑的车辆情况进行登记,及时抄告驻地军分区(警备区)、武警车辆监理部门,请军警部门尽快查清,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当地治超办。

四、降低成本,优化运输,保障畅通

各地要认真落实措施确保交通畅通和物资的正常运输,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三不”政策。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交通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公路收费站第五类车型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粤价〔*〕93号)以及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费〔*〕5号),切实减轻大型货车的车辆通行费负担,促进运输市场的良性竞争。

篇5

二、外挂车辆的认定条件

根据《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4号)的规定,对悬挂外省、区牌照,在我市境内营运或停泊超过2个自然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认定为外挂车辆:

(一)在我市境内组织运输货源或从事运输经营业务的;

(二)运输车辆大额税费在外省缴纳,小额税费在我市缴纳的;

(三)我市居民、企业或经常居住地在我市的居民、企业所有或实际使用的车辆;

(四)我市居民或企业在本市境内购买车辆时,委托经销商或中介机构直接办理外省牌照的;

(五)车辆在我市保险公司投保或由我市经济实体为其提供购车贷款或担保的;

(六)在我市营运的车辆,没有按规定到车籍地交警、运管部门办理年检审和车辆检测手续的;

(七)我市居民或企业所有车辆转卖外省后,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货源地等未发生变化的;

(八)车辆在我省收费站办理通行证(月票)或在交警部门办理了外地车辆驻在通行证的;

(九)在我市营运(含租赁外省车辆)或参与工程施工的车辆,未按规定办理调驻登记手续的。

三、部门职责

治理外挂车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通力合作,集中时间,联合稽查,各司其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交通部门

1.在市交通局领导下,由*交通规费稽查征费所牵头,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对外挂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要充分掌握车主(或车辆实际使用者)居住地、车辆停放地、行驶区域、主要货源地、运费结算地和车辆运营等方面情况,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摸清本地区外挂车辆底数,做到证据确凿,为外挂车辆认定提供可靠依据。

2.稽查征费所要认真执行《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4号)和《关于印发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89号)的规定,加强对外挂车辆的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做到应征不漏。

(1)对在20*年4月10日前主动转回我市的外挂车辆,在缴纳交通规费时,可以采取包干缴费的办法,并给予适当优惠;20*年4月11日后对稽查到的外挂车辆,一律按我省标准征收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欠费车辆还要课收滞纳金。对无营业执照的,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2)对经核实发现计征吨位与《关于印发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89号)规定核定吨位不符的车辆,应对差额部分按我省标准补征交通规费。

(3)对发现持假牌证、假缴费凭证的车辆,按我省规定全额追缴养路费,课收滞纳金,并依法处罚。

3.交通运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

(1)对在我市从事营运挂外省牌照的车辆进行一次普查和清理。积极主动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和广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2)对被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又拒不纠正的外挂车辆,应从重处罚。

(3)对认定的外挂车辆未在我省缴纳运管费的,自20*年4月1日起一律按我省标准征收运管费。

(4)积极配合征管部门做好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工作。运管部门于20*年4月10日前,将掌握的外挂车辆信息提供给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每月末向征费所提供一次外挂车辆信息。

4.市公路管理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外挂车辆的管理,按照《关于印发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89号)等文件精神,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配合搞好外挂车辆的治理。

5.各通行费收费站应严格按规定征收车辆通行费,严禁给未按规定在我省缴费的外挂车辆办理减免征手续或购买月票通行。同时,要利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做好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工作,为相关部门治理外挂车辆提供工作支持,并给予积极配合。

(二)公安部门

1.在治理外挂车辆期间,及时为返回我省的持有外省(区)落籍手续的外挂车辆办理上牌落户手续。

2.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20*年以后转入内蒙古、自治区及黑龙江齐齐哈尔和甘南地区的货车进行核查,将车辆清单以及转出方、转入方自然情况,于20*年4月10日前报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依法严厉打击在我市境内为外挂车辆办理各种违法手续的个人和中介机构。对妨碍和阻挠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地税部门

1.要认真开展运输业务经营状况的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外挂车户和外挂车辆企业的税收控管,确保应征不漏。

2.要进一步规范车辆税收征管工作,公平税负。从事货运业的代开票纳税人(无论是否为“外挂车辆”)到地税窗口开货运发票,应按我省确定的道路运输业税收综合征收率征收。

3.要加强与交通、公安部门配合,及时取得相关部门认定的外挂车辆信息,及时为其在居住地(或营运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纳入征管范围。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要加强对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的管理,规范营业行为,对拉拢车辆“假转籍”、从中渔利的非法中介机构和经济组织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2.认真查处无照擅自开展营运业务的各类运输企业,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和调查取证阶段,4月1日-4月10日。

1.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通过在新闻媒体公告以及在车辆集散地、各收费站、各涉车税费征收窗口发放宣传单或上门上户等多种形式宣传治理外挂车辆工作,营造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2.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交通部门要将整理后的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给各部门使用。

3.各涉车税费征收部门要尽快提出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并抓紧落实。

(二)治理阶段,4月11日-11月30日。

1.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稽查、核查等手段,开展治理外挂车辆工作。

2.各部门要加大对治理重点、难点以及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打击的工作力度。对外挂车辆和无照经营车辆,加强监管,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总结交流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同时部署下一步整顿治理外挂车辆工作。

五、经费来源

篇6

为切实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由局成立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制订了工作方案。并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力度,针对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切实抓好企业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惠企工作,不断为企业发展提升交通运输环境。

二、抓好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巩固工作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小组协调联动、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以“深化治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常抓不懈”为总体要求,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制定了《201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意见》,对今年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加强了监督检查,在“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对辖区重点路段的涉路站(卡)、点进行了暗访。并于今年5月组织人员对“公路三乱”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重点检查和明察暗访,我州各站点都符合规定要求,无公路“三乱”行为。

二是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治超点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行政许可,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不合理收费,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

三是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惠民政策。继续落实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政策,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三、切实减轻道路运输企业负担

篇7

坚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管理为重要保障,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应急各项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构建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长效机制,为交通运输先行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总体目标

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治理全面到位,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千方百计防止较大责任事故,尽最大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四项指数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和船舶治超专项治理工作,本籍船舶船员持证率达到100%,船舶操作、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内河与渡口船舶救生、通讯设施配备率达到100%;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90%以上的乡镇(街道、开发区)船舶管理工作达到《市乡镇船舶管理规范》要求;90%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规则》要求。

2、全面推行危险品运输车、超长运输车行车记录仪配备,配备率达到100%。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所有危货运输企业、检测企业和一类汽车维修企业、90%的二类维修企业达到规范标准。

3、各重点工程质量监督面100%,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率100%,隐蔽工程现场检查率100%。

4、道路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全面开展交通运输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标准化、数字化(两化)建设工作。

(三)事故控制目标

1、船舶安全面达到98%以上,每载货吨经济损失控制在4.5元以内,每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4人以内,杜绝水上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较大责任事故,力争实现水上事故零死亡目标;

2、杜绝水陆危货运输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发生;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客运行业监管责任事故,杜绝公路渡口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

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职工劳动保护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2人以下,无火灾、工伤、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发生。

三、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和思路,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知识竞赛、安全活动宣传日等形式,宣传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营造关心、理解和支持安全工作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全员安全培训力度,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全年不得少于2次,水陆客运企业、局属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全员培训教育活动不得少于1次,各职能部门要抓好客运汽车驾驶员、船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品运输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搞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每月安全例会和“安全日活动”制度不动摇,精心组织,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强化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人民政府令339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目标管理,完善目标考核任务,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评,完善“一岗双责”制,强化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各级管理职责,加大安全督导检查力度,坚持隐患排查制度,扎实抓好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范,规范安全档案,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事故查处,加大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加大问责力度。

(三)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严格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全面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继续抓好以“两客一危”车辆、“四客一危”船舶、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库区、桥梁隧道、渡口渡船和大型结构工程施工现场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力度,保持整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和开展船舶超载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非法营运和非法载客车船的治理。

5、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将重点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暗访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强化整改。

6、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按照夷交发[2013]24号文件要求,以“平安交通、情系万家”为活动主题,继续大力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平安水域”创建活动。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部署的除上述相关创建工作外的其他创建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7、继续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调研论文评比、安全常识“五进”、安全知识咨询、安全警示教育、征集编印安全警句等活动,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安全文化;在有关媒体开办宣传专版;继续办好安全简报;全面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强化社会安全监督。

8、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开展交通运输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隐患排查标准化、数字化(两化)建设工作。

9、以提高安全应急管理能力为目标,着力加强安全应急队伍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强化企业和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预案,建立安全应急专家库,强化提高专兼结合的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交通应急保障能力,年内分别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应急演练、道路运输应急演练和公路渡口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和应急装备配置,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逐步为专门从事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监督检测设备、事故调查取证和分析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等,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10、认真抓好以“三把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继续抓好常规性的运输安全检查工作,特别加强元旦、春运、“五一”、汛期、“十一”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的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从严执行道路客运线路审批标准和审批程序,不达标公路一律不得审批通行客班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持续开展农村客运市场整顿;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11、认真抓好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工作。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加大乡镇农用船安全督查力度,加大“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抓好节假日学生上学、放学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加大各港口滚装船码头及翻坝转运码头的现场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密度,及时整改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12、巩固和发展公路安保成果。抓好工程项目标准化配套建设,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在危险路段增加防护墩或示警桩,坚持不懈地抓好公路治超,防止反弹,确保治超成果;抓好村级公路建设质量,加强对乡村公路的养护,特别是通客班车的乡村公路的管理,及时向乡镇(街道)反馈情况,及时协调各乡镇组织水毁修复,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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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目前,底庙、马栏两个乡镇五级客运站、已经完成建设工作,清塬客运站已经完成土地征迁。全县拥有客运车辆187辆,客运班线38条,货运车辆2207辆,维修企业201家,完成客运量103万人次,同比增长17%,货运量1045万吨,同比增长22%,全县道路运输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二、主要工作方法及成效

(一)、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运输市场综合服务能力得到迅速提高。

1、客运管理方面从简单的数量投放型积极向控制总体数量、追求管理精细化转变,实现了我县客运服务品质迅速提升。目前我县的通村客运实际上承担着县城通乡镇和乡镇通农村双层任务,我们为了进一步解决偏远地区群众候车时间较长、部分通村客运线路经过重点集镇时间集中于某一时间段,而平时发车班次不足等通村客运在去年运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在充分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先后几次召开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员代表、社会群众参与的座谈会,形成通村客运线路调整方案,并以公告形式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形成了广泛共识,平稳实现对8条线路,11辆客车的调整。同时我们积极督促两家客运公司通过加强对车辆调度管理,通过提高发车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等方式使通村客运真正承担起我县通乡镇和通村庄两大任务,保证群众方便快捷出行的需求。

2、货运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向有目的的政策调控转变,不断探索道路运输业强化支农的方式、方法。我县的货运运力由于种种原因一直热衷于煤炭外运,往往造成我县农产品外运困难。我们从今年开始,从行业引导和政策调控两方面着手,改变了这一状况。今年8月份,我县马栏镇土豆销售困难,外运困难就是因素之一,我们急群众之所急,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出主意、想办法,通过给予一定优惠政策等措施,动员了一批车辆参加马兰土豆外运,解决了群众燃眉之急,得到社会各界认可,中央电视台记者“走基层”栏目组对此事还进行了专题报道。

3、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服务业行业管理手段由简单审批向市场培育和调控转变,使我县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整体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提升我县维修服务档次,今年以来,我们通过派工作人员到我县王勇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指导,引导其主要负责人到其他企业参观等措施成功实现了我县这家规模较大、维修经验丰富的三类维修企业升等为二类维修企业。使全县有二类维修业户达到4家,三类维修业户197家。最大限度的为运输经营者提供方便的维修服务。由于历史原因我县一直没有一家经营手续合法,管理规范,培训能力较高的驾驶员培训学校,今年我们积极协调各方因素,目前由我县职中驾驶员培训班和咸运集团旬邑驾校联合组建的咸阳市汽车运输培训学校旬邑驾校已经完成前期可研申报、初步评审等工作,正在报上级核准阶段,此项工作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县驾培机构的教学水平和综合能力。

(二)、以品牌建设、诚信建设为载体,道路运输业社会形象得到快速提升。

1、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今年来我们结合“交通示范县建设活动”在客运企业中先后开展了“客运文明线创建”、“文明驾驶员竞赛”、“星级客运站创建”等活动,通过对先进的表扬,达到了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客运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高。

2、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全面落实。在继续坚持对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同时,我们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办法》,将全县所有道路运输驾驶员纳入诚信考核项目内,从安全生产、遵守法规、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诚信状况作为从业人员准入和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今年以来,我们对出租车乱涨票价,拒载,货运车驾驶员,超限运输等15名违章驾驶员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严管。这些措施有力提高了我县道路运输业整体社会形象。

(三)、以“打黑”为着力点,确保了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1、“打黑”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打黑”工作一直是我们长抓不懈的工作重点,面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争抢客源、站外上下乘客、宰客、倒客等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不断创新稽查方式、完善稽查机制,多次召开企业负责人、车主代表、社会群众参与的座谈会倾听群众意见,了解存在的问题,灵活稽查工作方法,针对旬中门前、医院附近长期聚集的非法营运车辆,我们采取中队划区管理,实行责任包干,落实治理责任取得了明显效果。

2、专项治理活动成效显著。按照市运管处工作安排,5月份我们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黑车”、取缔维修“黑摊点”等道路运输行业非法生产专项整治行为。9月份又针对全县“黑驾校”猖獗,群众反响强烈的实际,我们及时开展了全县范围内非法驾校清理整顿工作。对全县“黑驾校”进行了全部取缔,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止11月底,我们共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章行为334起,其中无证经营“黑车”56两,非法维修摊点27起,非法驾校11家,查处各种违规经营车辆240余辆,处理群众举报案件13起,有力打击了非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保障了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四)、以长效机制构建为契机,促进了源头治超工作向制度化转变

1、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责任义务等进一步明确。通过督促各货运源头企业建立专门治超组织机构,明确装载、开票、计重等人 员及其负责人的治超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货物装载登记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落实了企业治超主体责任。我们先后与政府公示的全县11家货运企业签定了治超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了有效的约束力和制约力。

2、科技治超得到积极推行。今年我们充分利用县煤炭收费处的监控平台,派驻5名运政执法人员对各煤矿装载情况进行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和制止超限超载运输,有效提高了治超效果。

3、治超保证金制度得到落实。我们认真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开通了预算外资金专户,先后多次抽调人员到各煤矿进行宣传、催交,至目前,已征收到位8个煤矿60万元,其他煤矿正在督促缴纳之中,从根本上落实了源头装载单位的治超责任。

4、治超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我们对政府公示的11家货运源头企业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长期派驻人员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管。5月份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又增加了黑沟、留石村两家煤矿的派驻监管工作,做到了防患于未然。目前,“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治超长效机制已基本形成,源头治超形势明显好转,全年累计向各重点货源地派驻运政人与智能3000多人次,出动区域监管和巡查监管人员多人次,共检查货运车辆34852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1辆,劝返卸载货物104吨,源头超限超载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五)、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控为工作目标,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新提高

1、安全基础教育得到认真落实。今年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召开安全例会制度,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作为雷打不动的政治任务来抓,使各运输企业能深刻领会并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等理念,从源头上有效杜绝安全隐患,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成绩斐然。今年5月份我们根据县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通过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安全制度不健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的企业限期整顿,消除了安全隐患。在11月份,我们又按照县局安全专题会议要求认真开展了“冬季客运安全大检查活动”。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我县长途客车存在着少数车辆不进站上客、不按核定线路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行为。我们及时开展了“省、市际客运秩序专项整顿活动”,对全县所有省市际客运车辆经营线路、发车站点进行了详细排查,及时对相关企业的13辆违规车辆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了违规行为,大大扭转了长途客车塬区发车所导致的车辆安全监管缺失、经营矛盾频发,乘客投诉不断等问题。

3、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认真做好了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在“春运”、“五一”、“十一”期间加大了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特别是对客运车辆进行多次全面检查,严禁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旅客运输,保证了我县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4、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们与所有客运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企业安全责任,提高了道路运输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促进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六)、以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为手段,使服务行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1、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我们以省运管局信息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强化我所信息化建设,先后投入2万余元对所信息室按有关要求进行了装修,并派出6名业务强、懂电脑的同志参加了省运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目前,设备调试和人员培训已经全面完成,现正在进行行业资料采集工作区域网调试工作。

2、职工学习培训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今年我们在年初就制定了有效的年度教育学习计划、长远规划及各种教育学习的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措施,建立健全了职工学习的各类台帐。并由主要领导负责培训、考核的管理工作。逐步使我们的学习日趋制度化、日常化。职工的学习意识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以前的“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为我县道路运输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证。

3、各种技能比赛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各类技能比赛,不断激发道路运输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刻苦学习、钻研技能、争创一流的服务意识,提升其职业技能水平;今年我们按照上级安排,认真开展了运政执法岗位练兵比武和运政法律法规竞赛,并选派4名同志代表咸阳市参加了省厅举办的比武活动,取得了良好成绩和反响。

4、按照市局安排深入开展“转作风、强管理、提水平、树形象”活动。在道路运输行业开展“转作风、强管理、提水平、树形象”活动是市交通运输局在为了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服务水平,动员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创新思维、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正确决定。我们在这次活动中,按照市局有关要求健全了组织 领导、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安排组织实施。现在第一阶段各项目标任务应经按要求顺利完成,全所职工学习理论素养、执法水平、业务水平、服务能力都得了进一步提升。我们现在正在认真落实第二阶段各项任务。

(七)、以强有力的制度建设,使党建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新发展

1、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今年我们根据形势需要,重新修订了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并按照“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的要求,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让人民群众对我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全所职工积极推行优质文服务,大力倡导文明用语,工作中必须用到“您好”、“请稍等”、“慢走”等文明服务用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今年年以来我们不断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工作中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严格查处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将执法规范情况纳入了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执行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十条禁令,有效防止了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只罚不纠”等行为发生

3、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得到提高。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县上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开展了各项中心工作。在县“三为”主体教育活动实践阶段,我们认真开展“我当一周村官活动”,我所所有职工先后共分五组深入排厦社区戚家村,按照“三带三问三帮”活动的要求先后走访全村60%的家庭,了解他们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共形成调查表200余张,《我的“村官”报告》5份,此举有力的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我们积极派部分人员参加我县苹果有害生物防控,灾情救援等重大活动;圆满完成了春节焰火表演执勤,马兰革命纪念馆文艺晚会及开馆仪式执勤等工作工作,在两次执勤中,所有参加执勤的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纪律观念接受了组织考验,受到了社会认可。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一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近年来国家的西部大开发和西咸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为我县的道路运输事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随着我县道路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道路运输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契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明确重点、围绕中心,不放松、不懈怠、把机遇转化为动力,把动力落实为成效,实现我县道路运输行业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二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我县的道路运输市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总体上还存在着发展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我们要在通过推行严格的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不断的稳步推进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行业发展的路子,积极为道路运输业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一切有利条件,方可促进我县道路运输业快速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三是团结一致、艰苦奋斗。由于历史、体制等多方面原因以及行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道路运输行业必须依靠上下各级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协作,才能减少矛盾、化解纠纷,促进行业协调健康发展。我们只有保持并发扬团结一致的精神和艰苦奋斗的品质,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团结一致、艰苦奋斗才能在行业发展、提供应急保障运输,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把我们的事业不断推进到一个新高度。

20__年工作要点

20__年,我们将在县局的领导下,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为中心任务,牢固树立现代化、集约化、一体化、精细化、信息化、低碳化“六个理念”,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举;全面创新与重点突破并举;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并举;自我发展与协同发展并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__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1、强化管理,优化结构,着力提升我县道路运输市场服务质量

20__年我们将通过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经营者的引导力度,重点保证通村客运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不断,公司化、市场运营进一步规范化,使通村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得到快速提高,为群众安全、快捷、舒适的出行提供保证。

2、强化服务,深入引导,加快我县货运市场现代化步伐

按照“政府主导,交通协调,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思路加快我县货运站场建设力度。争取年内完成县城货运市场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和3—5个重点乡镇货运站的前期调研工作。同时加大对现有货运企业的领导和扶持力度,加快企业向现代化物流公司转变,鼓励企业向仓储、装卸、信息咨询等服务延伸,促进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目标发展。

3、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努力提高我县维修、驾培市场管理水平

维修市场管理坚持总量控制,质量提高、市场调节的思路,以二类以上维修业户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我县维修行业服务质量和总体规模档次;驾培市场要求驾培机构在提升教学质量上下工夫,不断打击各类非法驾校,保证全县驾培工作的健康科学发展。

4、创新手段,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不断探索运输市场监管的新方式、新办法,在继续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领导包片、中队长包线路、职工包营运车辆,鼓励运输业户举报”等手段市场整治措施同时,建立规范化的巡查、处罚、抄告流程。对于稽查队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及时将车辆违章情况通知所属企业并抄告相关股室,相关股室要将其违章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记入其企业档案和个人从业记录,并对所属车辆长期多次违章、安全整改不力、发生无理堵门、上访等恶性事件的经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企业降级或取消经营资格的处理。

5、预防为主,强化监管,确保全县运输生产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

继续坚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等专项活动为载体,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和安全生产问责制;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为契机,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应急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设备等方面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是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9

二、外挂车辆的认定条件

对悬挂外省、区牌照,根据《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方法〉决定》省政府令第154号)规定。市境内营运或停泊超过2个自然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认定为外挂车辆:

(一)市境内组织运输货源或从事运输经营业务的

(二)运输车辆大额税费在外省缴纳。小额税费在市缴纳的

(三)市居民、企业或经常居住地在市的居民、企业所有或实际使用的车辆;

(四)委托经销商或中介机构直接料理外省牌照的市居民或企业在本市境内购买车辆时。

(五)车辆在市平安公司投保或由我市经济实体为其提供购车贷款或担保的

(六)没有按规定到车籍地交警、运管部门料理年检审和车辆检测手续的市营运的车辆。

(七)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货源地等未发生变化的市居民或企业所有车辆转卖外省后。

(八)车辆在省收费站料理通行证(月票)或在交警部门操持了外地车辆驻在通行证的

(九)未按规定料理调驻登记手续的市营运(含租赁外省车辆)或参与工程施工的车辆。

三、部门职责

加强协调,治理外挂车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通力合作,集中时间,联合稽查,各司其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效果。

(一)交通部门

1.在市交通局领导下。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对外挂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要充分掌握车主(或车辆实际使用者)居住地、车辆停放地、行驶区域、主要货源地、运费结算地和车辆运营等方面情况,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摸清外地区外挂车辆底数,做到证据确凿,为外挂车辆认定提供可靠依据。

2.稽查征费所要认真执行《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方法〉决定》省政府令第154号)和《关于印发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89号)规定。做到应征不漏。

1对在年月日前主动转回我市的外挂车辆。可以采取包干缴费的方法,并给予适当优惠;年月日后对稽查到外挂车辆,一律按我省规范征收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欠费车辆还要课收滞纳金。对无营业执照的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置。

2对经核实发现计征吨位与《关于印发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89号)规定核定吨位不符的车辆。

3对发现持假牌证、假缴费凭证的车辆。课收滞纳金,并依法处罚。

3.交通运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

1对在市从事营运挂外省牌照的车辆进行一次普查和清理。积极主动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和广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2对被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又拒不纠正的外挂车辆。

3对认定的外挂车辆未在省缴纳运管费的自年月日起一律按我省规范征收运管费。

4积极配合征管部门做好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工作。运管部门于年月日前。并在每月末向征费所提供一次外挂车辆信息。

4.市公路管理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外挂车辆的管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配合搞好外挂车辆的治理。

5.各通行费收费站应严格按规定征收车辆通行费。要利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做好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工作,为相关部门治理外挂车辆提供工作支持,并给予积极配合。

(二)公安部门

1.在治理外挂车辆期间。

2.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将车辆清单以及转出方、转入方自然情况,于年月日前报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依法严厉打击在市境内为外挂车辆料理各种违法手续的个人和中介机构。对妨碍和阻挠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法惩处。

(三)地税部门

1.要认真开展运输业务经营状况的调查。确保应征不漏。

2.要进一步规范车辆税收征管工作。应按我省确定的道路运输业税收综合征收率征收。

3.要加强与交通、公安部门配合。及时为其在居住地(或营运地)料理税务登记手续,纳入征管范围。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要加强对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的管理。对拉拢车辆“假转籍”从中渔利的非法中介机构和经济组织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2.认真查处无照擅自开展营运业务的各类运输企业。

四、实施方法

(一)宣传和调查取证阶段。

1.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营造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2.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3.各涉车税费征收部门要尽快提出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

(二)治理阶段。

1.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集中人员,充分利用稽查、核查等手段,开展治理外挂车辆工作。

2.各部门要加大对治理重点、难点以及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打击的工作力度。对外挂车辆和无照经营车辆。巩固治理效果,防止反弹。

(三)总结惩办阶段。

惩办奖励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总结交流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经验。同时布置下一步整顿治理外挂车辆工作。

五、经费来源

专项治理经费列入年的公路养路费基金预算。同时为加强各部门的配合,为保证治理外挂车辆活动的顺利开展。调动参与治理外挂车辆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对参与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安、工商及有关部门人员,由征费所按补收费额的6%予以奖励;对揭发和查获违反《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方法》车辆的有功人员,由征费所按补收费额的10%予以奖励,每人每次奖金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

六、措施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交通、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法院等部门参加的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征费所。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研究解决治理外挂车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全市外挂车辆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外挂车辆治理工作的原则、措施、方法等做出总体部署;根据全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和决定治理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与配合,及时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治理工作呈现的重大问题;对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进行总结。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稽查征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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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现状、各地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解决存在问题,为更好指导全区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二)开好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每季度的农机安全生产例会,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握好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三)抓好各级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市、县、乡、村、机手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四)提前策划、准备好今年6月的安全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宣传典型,推动各地按任务、按进度又好又快完成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六个一”宣传工作;编印一套全区统一的农机安全宣传资料。

(五)部署、开展好全区农机安全大检查工作,抓好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开展针对性强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六)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及驾驶人考试发证关,严格按章入户,规范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从源头上治理农机事故隐患。

(七)加大对拖拉机无牌证行驶、无证驾驶和违法载人等农机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力度,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要采取“人盯人、人盯路、人盯车”的“三盯”措施,对春节、清明节、国庆节、农村墟日、庙会等节假日、拖拉机违法搭人多的山区县进行重点监控。

(八)结合开展拖拉机年检和换发新式拖拉机牌证工作,加大清理报废拖拉机工作力度。

二、完善法规、规章、标准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农机监理行政执法环境

(九)做好与《**农机事故处理办法》配套的《**农机事故处理程序》的调研、修订工作,争取今年7月制定实施。

(十)做好《微型拖拉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制定工作,加快调研、起草工作,力争《微型拖拉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在今年8月出台。

(十一)做好《**拖拉机驾驶违法记分办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调研、修订工作,为出台《**拖拉机驾驶违法记分办法》打好基础。

(十二)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理顺小型多功能拖拉机的管理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机监理行政执法能力

(十三)加强农机监理业务检查和指导,确保《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在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贯彻实施。

(十四)建立健全总站本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书档案,并指导市、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工作的开展。

(十五)抓好源头管理,把好小型多功能拖拉机的准入关。今年拟开展一次全区范围的整治超标准多功能拖拉机的专项整治活动。

(十六)做好外挂拖拉机调研工作,协调有关省区,积极、稳妥处理好外挂拖拉机的管理问题。

(十七)抓好全区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和有关书表的计划、订制、发放工作。

(十八)农机监理学会年内组织召开一次监理业务研讨会。

(十九)积极配合区中心人事部门,力争农机监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稳定农机安全监理队伍。

四、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继续抓好农机监理系统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二十)在去年开展农机监理系统行风评议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思想道德,遵纪守法教育,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继续抓好农机监理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农机监理机关工作作风。

(二十一)做好全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素质,提高依法行政和监督执法水平,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提高为“三农”服务水平。年内计划举办**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农机安全监理文秘、通讯人员、**联合收割机考验员(拟培训到地级市)、**农机事故处理员、**农机安全监理统计员(拟培训到地级市)等学习培训班。

(二十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机关的效能。

五、继续抓好农机监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机监理装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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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2.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对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要求,对全年依法行政考核目标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把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确保各项考核目标落到实处。

3.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开,通过网络、媒体、执法现场等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据、时限、条件、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聘请社会执法义务监督员,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运输经营者等的监督;高度重视网络、报刊、电台等舆论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听取对交通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执法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取消和调整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

2.做好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落实的监督检查。

3.规范执法文书。根据市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不断规范执法文书。在每季度一次执法文书检查的基础上,年底在全局开展一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书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文书制作水平。

4.加强执法程序建设。全面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中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确保程序公正。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实行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引导当事人自觉依法办事,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三、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保障交通运输事业繁荣发展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成文前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否则不得实施。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等。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听取相关专家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必须通过有效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或依法举行听证,并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同时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到实处。

3.坚持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建立道路运输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常态化监管的同时,严厉打击“两站一场”(汽车北站、火车站、飞机场)地区、各公交车站周边和居民小区附近的“黑出租”行为,查处线路班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站外上下客(装卸行李)、超员等违章行为。加大治理超限工作力度,巩固治超成果。

4.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根据上级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要求,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及时提交有关证据依据、案卷材料等,依法做好案件调解和息讼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运畅人和品牌的建设。

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夯实交通执法队伍基础

1.做好新的五年普法规划调研起草、宣传启动等工作,制定2012年度普法计划,积极开展依法治理调研活动,推动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2.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季度考试考核制度、岗前学法和岗位学法制度,学用结合,提高学习效果。分层次举办各类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交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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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以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

(一)突出重点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为抓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年度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2次;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利用好区“公务员”邮箱普法这块品牌园地,有针对性地学法普法。拟建立交通系统QQ群普法模式,进一步拓展法制学习交流的平台。

2、强化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的中心工作,广泛学习宣传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和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举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班,通过邀请法制专家集中授课、举办法制讲座、法制骨干培训班等方式,增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督促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业务技能过硬。促进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发展,提高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3、深入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广泛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问卷调查,探索建立“普法菜单”等与普法对象直接沟通的普法方式,不断增强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实效,突出普法的显性效果。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学法用法评估体系,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运行。

(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区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接件,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三)立足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动交通法治文化的发展

1、全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要全面加强法治文化窗口建设,开辟新的法治文化阵地。根据工作特点,按照分布便利、功能实用原则,建设交通法治文化设施。

2、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书画、法治事件等评选活动,对相关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交通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法律六进”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

3、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效果。在政府网交通网站开设依法行政专栏,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交通资源优势,如:在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台等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形成多个移动宣传点,充分渲染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扩大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和深度,把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打造基层法治实践特色,努力提高基层普法实效性

1、开展法制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2、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已有的创建工作基础上,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学习先进、推广经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确保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在基层蓬勃开展。

3、加强法制典型宣传推广。完善法制宣传定期评优评先制度,对在年度内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年内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优秀法制宣传员、等评选表彰活动。

(五)严格依法管理,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工程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的依法治理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提高全行业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运用多种载体和方法,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集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业户进入市场,杜绝技术状况低劣的车辆从事经营运输,加强道路危货运输监管,杜绝因管理不作为而导致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和“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打击“黑车”、“黑线”,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扎实推进路域环境的整治,整治取缔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废品收购点等违章建筑,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抓好公路“治超”工作,严格超限行政许可,确保车辆超限超载率继续保持在3%以下,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的良好环境;加大对航道浅滩险段疏浚改造,改善航道的通航条件,强化航道现场管理,认真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行为,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源头管理,把现场的“禁和堵”,变成源头的“疏和导”,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辖区航道始终处于在控状态,确保水上安全畅通。

三、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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