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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论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4.中国社会学的学术成长与农村社会学的发展
5.半工半耕:一个农村社会学的中层概念——与兼业概念相比较
6.一本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的农村社会学著作
7.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现状与前景展望——“第七届农村社会学论坛”观点综述
8.我国农村社会变迁与农村社会学研究述评
9.农村社会学与农村
10.基于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社会学课程教学改革探析
11.提高农村社会学授课质量的对策研究
12.农村社会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
13.中国农村社会学十年:课题与观点
14.发展与滞后的并存:中国农村建设60年——一种农村社会学的视角
15.杨开道先生与他的农村社会学工作
16.农村、乡村概念比较的社会学意义
17.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新篇章——读《中国农村社会学》
18.学生编演教学案例小品的课堂教学模式探究——以《农村社会学》课程为例
19.农村社会学在中国1989——1992年
20.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体系
21.农村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
22.关于农村社会学教学体系的探索
23.多媒体课件的实效性研究——以《农村社会学》课程为例
24.刍议乡镇研究与农村社会学范式的扩展与创新
25.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社会学》课程改革探析
26.“农村社会学”教学模式改革方向浅析
27.《农村社会学》课程教学改革初探
28.论农村社会学的现实功能
29.乡村调查与郑杭生农村社会学思想研究——基于理论自觉的视角
30.日本农村社会学概述
31.新颖别致,透视"三农"——评刘豪兴主编的《农村社会学》
32.论农村社会学的学科性质
33.参与式教学在《农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实践及其效果
34.华中农业大学成立社会学系及农村社会学研究所
35.农村社会学与农民
36.农村社会学及其发展
37.农业社会学:一门新的农村社会学
38.第七届农村社会学论坛在我校举行
39.交互式教学在农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应用及效果评价
40.印度的农村社会学
41.苏联农村社会学的研究情况
42.四川“农村社会学”理论讨论会综述
43.关于农村社会学的几个问题
44.政治社会学理论范式下的农村教育分析
45.“中农”阶层:当前农村社会的中间阶层——“中国隐性农业革命”的社会学命题
46.农村社会学与农业发展
47.“农村社会学”理论讨论会综述
48.华中农业大学农村社会学专业
49.历史与文化视域下的中国乡村社会研究——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社会学研究方法启示
50.国外农经和农村社会学主要检索刊物简述
51.农村社会学的对象和任务
52.从农村社会学的发展看社会学中国化道路
53.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村现代化的影响——近20年来社会学相关研究的回顾
54.中国农村社会学发展的新篇章——从梁漱溟、到辛秋水
55.再论中国农村区域差异——一个农村研究的中层理论建构
56.首届农村社会学教学研讨会综述
57.农村土地货币化模式分析与效应研究——基于生态经济学、农村社会学等多学科视角的思考
58.苏联农村社会学的客体、对象和任务
59.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社会学教学研讨会”综述
60.农村社会学学术讨论会在武昌召开
61.三十年代初苏区农村调查与社会学的中国化
62.实践的理论和理论的实践——读陆学艺农村社会学理论有感
63.农村社会学建设是科教兴农的重要基础工作
64.法社会学视野下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及防治路径
65.生态社会学视阈中的新农村建设
66.重视农村社会学方法的研究和应用
67.陈翰笙与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
68.农村社会学研究初探
69.农村留守儿童发展困境的社会学分析——以文化资本为视角
70.关于农民、农业、农村现代化问题的社会学思考
71.农村体育发展滞后的社会学因素研究——基于江西赣南的实证分析
72.农村社会治理的本土资源初探——从乡规民约的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价值出发
73.东欧七国农村社会学家在苏联会晤
74.中国农村反贫困的制度社会学思考
75.农民收入与农村消费市场的社会学分析
76.我国农村地区彩礼的社会学分析
77.社会学视域下农村贫困大学生学校适应问题研究
78.温州农村“会”的社会学分析
79.社会学视野下农村公路与文化变迁研究
80.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学分析
81.乔启明及其农村社会学思想
82.农村合作组织的社会学分析
83.农村男性偏好现象的社会学解释
84.农村义务教育均等化困境的社会学思考
85.社会学视角下的当代农村大学生困境分析
86.转型期农村家庭冲突的社会学解读
87.农村丧偶妇女社会生活的社会学分析
88.农村职业中学校本课程开发的社会学分析
89.农村邻里吃请行为的经济学和社会学分析
90.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社会学分析
91.对传统农村家庭教育功能变迁的社会学思考
92.农村教师脱岗的社会学分析
93.家庭社会学视角下的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9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学解读
95.新形势下对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社会学思考
96.农村民间组织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功能的社会学分析
97.湘西南农村婚俗的社会学分析
98.对农村基层社会矛盾的法社会学分析
99.陕北农村民间信贷原因的社会学分析
100.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社会学分析
101.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学思考
10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素质问题探析——基于社会学视角的分析
103.影响农村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因素的社会学分析
104.新农村建设中家族问题的社会学透析
105.贪困、贪困文化与价值观念的转型——对我国农村贫困的社会学思考
106.农村教师补充困境的政策与社会学考察
107.农村贫困地区民办学校师资的社会学分析
108.农村居民消费心理的社会学探析
109.困境与抉择:苏北农村体育发展滞后的社会学研究
110.关于拓展农村消费市场的经济社会学思考
111.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路径的社会学考察
112.社会学视野下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探析
113.农村流动劳动力与成人教育的社会学分析
114.中国农村合作组织的社会学分析
115.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现象的社会学审视
116.对当前农村犯罪控制的社会学思考
117.社会学视野下的近年农村土地抛荒问题浅析
在“观点”和“方法”的提出及学科建设方面,一些社会学家在城市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和研究方法建构方面进行了尝试,其中有代表性的成果当属吴景超的《都市社会学》和邱致中的《都市社会学原理》。这是两部系统性较强的城市社会学著作①,对中国城市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吴景超先后获明尼苏达大学社会学学士、芝加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1925年至1928年期间在芝加哥大学研究社会学,随派克等学者从事都市社会学原理的研究,必定深得“芝加哥学派”的真传。其1928年完成的博士论文《唐人街:共生与同化》,从中国人移民美国的历史讲起,研究了唐人街的社会结构、文化冲突及家庭生活等,同时对唐人街的生活组织、帮会、通婚、同化、边际人等进行了深刻而细致的分析。吴景超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研究都市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博士论文正是他作为“中国现代都市社会学研究开创者”的奠基之作。1928至1931年,吴景超任南京金陵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其间出版《都市社会学》。
该书是中国最早的都市社会学研究著作。全书共计四章84页,篇幅虽小,但内容充实。首先,深刻地探讨了两个关系,一是都市与附庸的关系,都市离不开它的附庸,都市及其附庸构成了都市区域,都市区域是研究都市经济的基本单位。都市繁荣的标志是看它的附庸的富饶程度及工业化水平。都市与附庸的关系不是看两者的远近,而是看两者之间的交通,交通是沟通都市与附庸的“唯一妙法”。吴景超还对居民在都市中的“自觉观念”进行了论述,他指出,“都市居民应该有一种自觉的都市观念,时时刻刻去研究如何发展他们的都市,如何保有他们的附庸,如何发展他们的商业势力到别的都市的附庸中去”。二是都市间是互助与竞争的关系,从互助关系看,都市之间应常通有无、货物流通,这样才能达成“共赢”。从竞争关系看,都市间存在贸易竞争,这种竞争是国际性的也是局部性的。
其次,富有洞见地分析都市人口增长、人口质量及城市化问题。吴景超认为,都市人口增长的方法有三种:人口的自然增长、移民(人口流入城市)、扩充市区(把附近市镇和乡村划归都市)。可以说,吴景超的都市社会学研究渗透着深刻的城市化理念,他认为,中国有大约75%的农业人口,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生产率极其低下,最经济的办法就是发展工业,“发展中国实业,创造中国的都市,使附庸中可怜的农民,以及一切游手好闲的人,到都市中去寻生活,乃是救济中国人口过剩问题的一个好办法”[8]。中国人口集中到都市,是大势所趋。第三,提出了都市问题的研究方法。要找出都市病态产生的原因,才能找出恰当的对策。寻找都市病态原因的方法是实地调查研究,有“靠得住的事实”作根据,然后才可以谈都市改良,谈都市控制。都市中各区域的环境不同,人们的行为也不尽相同,产生的社会问题也不同,因此,研究都市问题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是“暗射地图”,把社会问题的分布情况标注在地图上,然后再根据地图开展实地调查。①研究都市问题的另一个工具是都市区域发展史研究。
此外,芝加哥学派在都市研究中综合统计法、个案法、自传法,以此弥补各种方法存在的缺点。最后,强调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都市控制中的作用。他认为,都市社会约束人类的力量还比不上乡村社会,这是社会学要关注的问题,因为社会学的中心问题便是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交往紧密,每个人的行为都受乡村“舆论”的监督,宗族、家族、家庭等因素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重要因素。而都市社会是一个陌生社会,人们互不相识,“舆论”的约束力较小,个人行为的自由度较大,没有完备的约束手段。除了“舆论的制裁”之外,人们的行为还需“良心的制裁”。都市社会较之乡村社会,以道德律令为根源的“良心的制裁”要明显薄弱许多。因而既要重视道德、宗教、舆论、良心等非正式制度在都市控制中的作用,也要重视法律等正式制度在都市控制中的作用。
应该说,吴景超在《都市社会学》中提出的观点、思想和方法是对现代文明都市发展的深刻思考,在中国社会学发展史上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不仅具有较强的学术意义,更具有重大的社会现实价值,在当前中国的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现实背景中,其意义更加凸显。与吴景超作为知名社会学家的身份不同的是,邱致中虽然获得过社会学博士学位,但更多是以市政规划专家的身份示人。1933年从暨南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期间也在上海江南学院讲授“都市社会学”课程,因资料匮乏,故自制讲义,先作《实用都市社会学》,后著《都市社会学原理》。1934年,两本著作相继出版。《实用都市社会学》共15讲,详细论述了都市的形成、意义、公共建筑、工业区域、商业区域、住宅区域、市政交通、卫生、金融机构、文化、人口、政治组织、行政、政党、职业团体、流荡与寄生阶层等。该书仅仅是对都市构成要件的分类概述,在应用社会学视角方面却有所欠缺。《都市社会学原理》恰好对此进行了弥补。
《都市社会学原理》共10章,首先对城市社会学的学科发展、学科定位、研究范围及研究方法进行了论述。作者认为,都市社会学是阐明都市社会的组织,并科学地论究它的发生、发展、变化和消灭,而理论地探寻其构成及进化的内在的必然关系的科学。都市社会学研究对象,不仅仅是都市的物理形态,更主要的是基于物理形态条件下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广义的都市社会学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即都市社会历史学、都市社会构造学、都市社会政策学。而狭义的都市社会学仅指都市社会构造学,范围包括都市社会经济构造、社会构造、政治构造、文化构造。都市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包括哲学的方法和伦理的方法,哲学的方法主要是不带成见地观察事物、收集资料、观察事物之间的关系,伦理的方法则是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准确而非谬误的解释并作出推论。
其次论述了都市社会的起源、分类、进化、环境、构造、人口、政策、发展趋势等内容。其中论述最为深刻的当属都市社会与农村社会的关系。邱致中先生认为,都市社会存在于社会整体之中,都市社会是从农村社会发展而来的,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和农村社会相互影响。在不同历史阶段,都市社会与农村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在物物交换的时代,都市社会附属于农村社会,都市内部还带着农村的性质;在以货币为媒介的社会中,两者的关系从交换形式上,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从交换的性质上看,又是相互对立的。从人口变化来看,都市人口因都市经济的发展而增多,农业的落后使农村人口减少,集中于都市。都市社会吸收农村人口,不仅从数量上吸收,还从质量上吸收,一切农村里的优秀分子都被城市的文化所吸引,离开落后的农村,集中到进步的都市去。再从政治文化看,资本主义一切政治与文化,都支配着整个农村社会。现代农村与都市之间交互影响,或者说是一个矛盾的循环,农村社会的经济没落与文化落后造成都市社会的经济繁荣和文化兴盛,这是矛盾的一面;农村社会的经济没落与文化落后造成都市社会的经济恐慌和文化畸形,这是矛盾的另一面。
而对于都市社会问题,主要有人口问题、劳动问题、妇女问题、儿童问题、妓问题、犯罪问题、卫生问题等。这些社会问题是由社会内部矛盾所产生的,有着深刻的制度根源,因而解决都市社会问题就要找出并改革蕴藏在社会内部的制度性矛盾。最后,作者还从四个方面讨论了都市社会学史等,即美国芝加哥学派城市研究的产生背景、研究旨趣及主要的研究内容;都市社会学的雏形及其发展;都市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情况;都市社会学发展现状。
乡村研究很多学科都能够找到切入点, 论文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其研究较早。乡村社会学研究侧重乡村社会变迁, 乡村地理学则侧重于从地域分布、空间的观点分析乡村的各种问题[1]。随着乡村的演进及学科的发展, 二学科研究内容交叉重叠的现象比较明显。乡村社会地理即是针对乡村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现象, 从地理学视角进行分析: 时间上以乡村社会变迁为主线, 空间上探讨社会现象对乡村各主体空间分布及分异规律的影响。
1 研究进程
1.1 乡村社会地理研究溯源
1.1.1研究时序分析
乡村地理学发展较早, 二战前, 其研究内容主要是农村聚落的历史分析( 包括农村聚落的起源、结构与类型) 、土地利用问题, 同时有一些对于乡村社会现象的研究, 如德国学者如魏伯、奥特伦巴描述并研究了土地利用形态、乡村道路网、农舍、村落等农业活动所引起和制约的文化景观或乡村景观, 但总体上研究较少[2]。
二战后到1970 年, 各国( 不仅是欧洲国家) 的城市重建以及经济发展引发的城市化浪潮, 毕业论文推动了城市地理学研究的高涨, 而忽视了乡村的研究[1], 另一方面, 这一阶段由于把对乡村区域的研究简化为对农业问题的研究, 世界各国普通存在农业地理兴盛而乡村地理极度薄弱的现象[3], 这一阶段是乡村地理学的衰退期[1], 而乡村社会地理因而没有发展起来, 但社会学对乡村社会现象的研究较多, 地理学也存在一定研究。
1970-1990 的二十年间, 环境压力及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导致对乡村可持续发展研究, 乡村地理学出现“再生( rebirth)”现象[1], 这一期间对乡村社会的研究一直成为国外乡村地理学的一个热点, 推动了乡村社会地理的发展, 但不同国家研究内容存在一定差异[2]。表现在研究者的重视, 组织了许多学术活动, 并提出了一些发展理论。如美国经济史学家johnson 在1970 年代初所提出乡村增长中心发展理论; 弗里德曼( 1975,1979) 等人提出了乡村社区发展理论等[4]。随着研究的深入, 相关研究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乡村发展的许多方面, 主要有乡村社区、乡村人口结构、迁移和就业, 居住问题、乡村城市化、城乡相互作用以及乡村规划等。一些研究中寻求地理学者和社会学者共同研究的关键主题。1980 年代许多学者还进行了乡村地区发展政策效果评价的研究。对乡村社会现象的研究具体如下: ambrose 认为乡村仍然是明显的等级社会, 包含至少五个明显区别的阶层; newby( 1979) 认为乡村居民被多种因素所束缚( 如贫困) , 因而形成社区以寻求互惠[5]; bunced 研究在这一过程中乡村居住模式演化; gilg 研究了乡村区域人口和雇用问题; roger 对于乡村住房问题有一定研究; lewis 运用新的方法对乡村社区进行了研究; tanner对乡村区域娱乐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robins 总结了乡村规划和环境保护的不同方面[6]。
1.1.2研究对象分析
从研究对象角度分析, 1990 年代以前的乡村社会地理研究基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研究客体主要为物质实体, 并由1950、60 年代增加的量化和科学化所加强, 这反映了环境决定论持续的影响; 伴随人口的减少和逆城市化, 在一系列乡村研究中出现对人口学特征的研究, 如列举人口数量、分布和密度; 对社会公正的研究, 如harvey 提出地理学要与社会公正相连接; 对家庭和社区的研究, 许多地理学者在研究中寻求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关联, 认为这类研究至少也是社会地理学的一个方面[7]。
1.2 新的研究进展
1990 年代以来, 国外社会地理学主要研究如下方面: 围绕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来确定研究出发点; 从社会问题的空间表述、空间因素、空间过程和区域特征来确定研究角度; 针对社会问题中受害一方来确定侧重面; 重视城市社会在西方社会中的主导地位来确定重点区域[8]。此时的乡村地理学出现两个明显转向, 其一是社会文化转向。与二十世纪人文地理学第三次转型趋于一致[9], 乡村地理学研究也开始由侧重空间分析向社会文化转型, 特别是近年来特别明显, 使得社会文化成为地理学“社会论”的核心理念, 并构建了明晰的新的研究内容[10]。许多学者将社会和文化研究的理论用于乡村社会地理研究。pratt 指出了乡村和文化地理学融合的形势; seymour 在乡村地理学理论发展讨论会中, 也提到放松文化和乡村地理学的明确的边界; halfacree 把乡村作为“非物质的感知构建”来研究。这些研究显示乡村社会地理超越了自身和文化地理学的界限。其二是乡村地理研究的后现代转向。1990 年代早中期, 很多学者开始认为对乡村的研究已经、或将要、或必须向后现代转型。人们开始着眼于从更加人文化的角度研究乡村的优势、局限和问题, 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①陆续有一系列的对乡村“被忽视方面”的研究; ②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性别关系角色进行了重新认识。murdoch 和pratt 在其研究中, 对乡村的现代主义进行了分类: 作为时间概念的现代主义; 抽象理论的现代主义; 结构分类的现代主义( 特别指乡村和城市间的划分) ( 表1) [7]。此时许多乡村地理学的研究, 已超越了早期有限的地理思想的界限, 开始了明显充满政治色彩的研究。philo 认为关注不公正、开发以及乡村居民生活的改善推动了此种研究, 并认为此时的乡村具有多元的文化结构和意义; phillip 认为此时在乡村社会地理研究中, 已将政治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因素联系在一起[7](
具体来说, 除继续关注早期乡村现象外, 乡村社会地理顺应上述趋势, 其研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主题。michael roche在2001 年对乡村地理学研究进行总结后, 指出现在缺少对乡村可持续性的研究, 并针对广泛的争论, 对后生产主义者的乡村空间进行了再思考[11]; 之后他又基于对乡村地理学2002 年出版的期刊总览, 认为许多传统的研究没有减少, 只是近年有些转变, 研究并指出三个共生的乡村发展模式: 农业—工业化、后生产主义和乡村可持续发展[12]; 基于人们对乡村过于理想化的印象, cater 和valentine 等人对于乡村剥夺( exploitation)进行过相关论述[5,13]。
另一方面, 近年来人们开始关注网络与信息对乡村的社会影响。grimes 研究了信息社会中乡村地区的发展前景, 他认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及大量信息的掌握, 缩减了乡村与市场的距离, 并提高了乡村地区的对外学习的能力与机会, 但远距离的工作( teleworking) 即使被夸大为乡村地区最美好的前景, 将来也只会给城市和市郊而不是偏远的乡村, 带来绝对的发展优势[14], 此外他还对信息技术对乡村发展的利弊及乡村网络社会的增加状况进行了探讨[15]。
1.3 发展的路径
纵观乡村社会研究的整个历程, 不难看出乡村社会地理发展而来的两条路径。首先, 乡村地理学研究向社会转向。地理类的文献中, 关于乡村社会的探讨和研究十分丰富, 并且包含乡村社区、乡村景观、城乡关系、乡村旅游、各种乡村冲突和问题及政策制度等诸多方面[5,13]。其次, 社会学者开始关注涉及乡村空间的问题。早期乡村社会学者研究中就部分涉及到地理学的内容, 近年来出于研究及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 逐渐将空间现象纳入研究范围, 相关学术论文明显增多。lobao 和saenz 指出“: 在乡村社会学科中忽视空间的分析, 地理空间在组织阶级关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6]; friedland 对于乡村研究虽然从乡村的社会学表象写起, 但对农业和田园风光的问题分析, 却有着强烈的地理气息[17]。
2 当前主要研究内容
2.1 乡村社区
最先研究乡村社区的是乡村社会学家。罗吉斯和拉伯尔认为“社区是一个群体, 它由彼此联系具有共同利益或纽带、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所组成”, 硕士论文主要研究社区变迁、类型、边界、权力机构及发展趋势[18]。乡村社区是地理学研究社会的切入点, 它促进了乡村地理学的社会化[19]。同时乡村由于存在不同层次的发展实体, 因而能够较好地展示社区的演化系列。liepins 认为可以“通过社区来寻找到乡村性”, 并提出一个从物质和意象角度来理解“社区”的框架( 图2) , 认为从地理和社会形成角度, 社区可被分成四维进行分析, 同时他认为舆论和能力对于社会的形成很重要[20]; little 研究认为社区是乡村生活最重要的特征[13]。
国外乡村社区地理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乡村社区变迁及机制研究, 它一直是乡村社会学研究的重点[18], 而乡村地理学善于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寻求事物的时空变化规律。近年来此类研究逐渐增多。如valentine 和cater 等在其论著对乡村社区变迁均有描述, 并试图寻求其内在机制[5, 13]。②乡村社区空间分析, 是乡村社区地理的核心。mormont 认为乡村可以体验一种与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社会物质空间[21]。havey 等也分别从乡村政治经济学中积累与消费的观点论述了乡村空间的作用, 认为非城市空间的存在对于城市空间本身的再生产也是必要的[22]。③乡村社区可持续研究, scott 等人基于新西兰北部的调查, 发现种族、阶级和职业结构的不断分化给“可持续的乡村社区”带来复杂性, 并建议“可持续的乡村社区”应被视作一个民族范畴, 而乡村社会地理中应采用更为宽泛的社会可持续能力的概念[23]; 英国学者mackenzie 也对社区与可持续性进行了深入探讨[24]。④社区文化与制度变迁研究,以往社区文化经常被研究者忽略, 但近年来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不应让世俗社会代表乡村、法制社会代表城市, 而是应将社会看成一个整体, 乡村社区的大众文化已被城市化。⑤乡村社区与产业的联系, 如joseph 研究指出了在新西兰两处地方农业和乡村社区的联系[25]; ⑥社区问题研究, 如社区内部各阶层及内部与外部的冲突、贫困及其它一系列出现的问题; ⑦此外还有乡村社区规划研究等等。可以看出近年来地理学者对于乡村社区的各个方面, 往往从更为广阔的社会学视角加以研究。
2.2 城乡关系
城乡关系牵涉到城市和乡村的许多方面, 其研究一直是地理学( 尤其是1970、80 年代) 的重点之一。mormont 认为,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现在已经逐渐成为过去, 城乡之间的差异与界限现在日益变得模糊“, 乡村不再是单纯的乡村空间, 多样化的社会空间能够存在并且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叠加在一起”[13]。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发展, 出现了新的城乡关系, 也促进了对新城乡关系的研究。城乡关系研究的领域包括城市对乡村作用、乡村对城市作用及城乡结合部的现象。
具体研究内容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城乡关系变迁研究。②城乡连续体研究, 如cloke 运用16 个变量对城乡分界点问题进行研究, 得出并不存在重要的自然分界点, 支持了城乡连续体这一说法[5];murata 提出了城乡相互依赖的工业化模式[26]。③城乡人口迁移研究, 城乡人口流动是贯穿城乡关系的主线,研究也较多, 如audas 等人于1990 年代对加拿大城乡人口迁移的研究, 讨论了移民的方式、迁移前后环境变化的对比、人口迁移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也讨论了职业、受教育水平和身份地位对人们作出迁移决定的影响[27]; cook 和christopher 用一个量化指标对城乡人口迁移速度与发展进行了研究[28]。④城乡关系协调及制度创新研究, 通过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协调存在于城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⑤城乡隔离及重构研究, 目前各个国家均试图以新的方式( 如新的人口流动政策等) 来重构历史上的城乡隔离; bronwyn 在研究中量化分析了在新西兰商务中出现的城乡数字隔离的程度[29]。
2.3 乡村景观
乡村景观及规划概念缘于迈克哈格( 1969) 、西蒙兹的( 1978) 和刘易斯( 1998) 对大地景观概念和规划的提出[30,31]。乡村景观规划就是在综合大地景观和乡村人居环境理论的基础上, 对乡村区域进行的综合景观规划设计。目前乡村景观研究是景观科学和景观规划研究的一个前沿领域, 往往综合景观规划学、景观地理学和景观生态学加以研究[32]。地理学角度研究乡村社会如何改变其生存的景观和环境[33]。
当前国外对于乡村景观的研究包括如下一些方面: ①乡村景观演变的动力机制研究, 无论对于生态学还是地理学, 分析景观格局和动力机制是景观研究的一个主要目的。nelson介绍了关于经济、人口统计学和环境驱动力三维组合重构而成的美国西部乡村景观, 并认为作用于区域的最重要的驱动力是移民, 流动人口的力量正转变着区域的社会文化景观( 图3) [34]。isabll 和sabin 等人对诺曼底地区25 年来的景观格局进行了分析, 发现导致乡村景观发生变化的主要动力来自三方面: 农业耕作的增强或废弃、城市化对景观构成的改变、地方保护政策的作用[35]。②乡村景观规划, 它是一个人类与环境关系的调节工具。国外乡村景观规划研究始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 开展较早的主要是欧洲一些国家, 对世界农业与乡村景观规划起了很大推动作用。美国景观环境规划学之父olmsted 认为, 景观规划不仅要提供一个健康的城市环境,也要提供一个受保护的乡村环境[31], 同时研究也注意到景观规划面临着文化景观发展带来的挑战[36]。③乡村景观与人、文化、建筑等主体相互作用的研究。naveh 认为文化景观是物质与精神的融合, 并提出景观感知的文化维[37]; ruda 认为, 要使乡村聚落保持可持续发展, 必须对建筑区与自然平衡、当地社区、历史传统及本土文化进行保护[38]。④不同国家、不同类型乡村景观的对比研究。arriaza 等人对地中海地区两个乡村的若干图片进行对比研究, 指出了与乡村景观视觉质量有关的要素, 并对其进行了排序[39]。⑤乡村景观感知与视觉评估, 研究认为乡村景观可以从视觉( 形态) 、感知( 内涵) 和经验( 功能) 等方面进行分析与评估[40]。⑥乡村景观可持续研究。1996 年“欧洲乡村景观的未来”会议中, 分析了目前中欧与北欧地区人类对乡村景观的影响, 并研究了景观可持续发展的概念[41]。同时一些研究也提出从景观生态学角度恢复可持续的乡村, 并保护乡村景观的多样性。⑦“特殊的”乡村景观,如对性别及同性恋的研究等。bryant 和morris 等人通过调查,认为农业中同样存在着很多工作需要女性做出贡献[42,43]。
2.4 乡村社会问题
乡村发展的不同阶段伴生着不同的社会问题, 国外不同学科学者对其研究一直十分关注。一些社会问题始终伴随社会存在( 如贫困、社会保障等) , 只是程度的差异, 而不同时期又会出现新问题。留学生论文 地理学者对乡村社会问题的视角, 主要是社会问题对乡村空间布局与演化的影响及由于乡村空间布局与演化所形成的问题。
近来国外乡村存在如下一系列社会问题及相应的研究: ①乡村区域各主体间的冲突, 包括乡村内部各阶层间的冲突及乡村与外部进入者间的冲突[44]。②贫困与就业, 是乡村最古老的话题, 对于乡村的贫困问题存在一定争议, cloke 将乡村生活描述为田园诗画, 一定程度掩盖了英国农民的贫困, 但他指出应从政治上提高农村生活自身的收益、减少农民被剥夺的现象[5]。③不可进入性, 对于主流乡村地理学者和规划者, 可达性被看作是理解乡村绝对的中心, 这种关注已在近来大量的著作中体现出来; phillips 和williams 对乡村可进入性的研究中提出“自然不可进入性”和“社会不可进入性”[45]。④“特殊的”乡村问题, 主要包括儿童、少数有色人种、无家可归者[11]、男女同性恋和旅行团体等, 近年来这类问题的研究更加引起人们的关注, 研究认为在乡村人们的实际境况与乡村表面上平静的生活不一定相符。除上述一些社会问题外, 乡村还存在着住房、老龄化和社会保障等问题, 各国此种问题的程度存在较大差异, 不同国家对此研究的内容与深度也有所不同。
2.5 其它相关研究
除上述几大方面的研究外, 国外乡村地理工作者对于影响乡村发展的政策制度、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等也有相应的研究。如杜赞奇从国家政权建设的角度, 探讨了随着国家政权力量的渗入, 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 并提出了一个具有综合性的分析模式———文化网络[46]; 经济全球化对上述各要素的影响研究, 如mcgee 探讨了全球化与发展中国家的城乡关系[47]等等。
3 结语
本文回顾了国外乡村社会地理的发展历程及各阶段研究的重点内容, 并详细介绍了当前国外这一领域研究的几个主要方面。能够看出乡村社会地理研究已受到关注, 并逐渐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学科特征。伴随着20 世纪人文地理学的第三次转型, 乡村社会地理也出现明显的文化及后现代转向, 并且在未来一定时期内, 将成为学科发展的主流方向。分析中不难发现, 在学科发展过程中, 相应理论的进展相对较为缓慢, 全新理论的探索及学科的交叉研究, 将会是未来乡村社会地理学研究的难点与突破点。此外, 全球化背景下的制度转变、社会转型对乡村社会的影响; 社会分层日益严重, 如何从乡村地理学角度加以研究; 学科交融与学科体系重新整合的研究等, 也将成为这一领域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国外相比, 我国乡村社会地理研究尚处于起步、缓慢发展阶段, 因而积极、科学地借鉴国外先行发展的理论、方法与实践, 有助于推动我国乡村社会地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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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传播学在中国的本土化进程,李红艳不仅在实名博客中分享了乡村传播学的相关论文和随笔,而且早在2008年5月就创建了中国乡村传播网。
目前,李红艳及其团队研究的乡村传播不止是研究大众传播媒介对于乡村社会的影响,也涉及人际的传播和交流——包括乡村社会内的人际交流和乡村城市之间的交流,这也部分打破了传播学研究局限在大众传播媒介上的局面。
在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导致了城市和乡村地区的巨大文化差异。信息的不对称、知沟的扩大、文化心理的偏见等“传播断裂”的现象显然不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
作为一门偏重于应用的社会科学,传播学诞生晚(20世纪中期),传入中国更晚(20世纪80年代)。国内学界在引进、消化的成长过程中,一直在寻找本土化的切入机会和应用模式,但大多忽略了农村地区的传播形态。因此,传播学的发展一直以城市为中心,广大的农村地区长期处于边缘地带。
事实上,乡村传播研究在20世纪20、30年代的美国就已经得到重视,他们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如何将新技术、新产品在乡村社会中加以普及。随着美国社会形态的转变,城乡之间的差异已经不再是社会的主流话题,因此,乡村传播研究的现实意义便逐步减退,研究本身也终从热点归于平淡。
李红艳认为,对于美国社会而言,其实用性和经验性的特征,使得关于乡村传播的研究主要侧重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上,毕竟这是在短时期就可以见效的,而文化概念、人的意识、价值观等则需要漫长的过程。
谈及国外乡村传播学研究对构建中国乡村传播学的借鉴意义,李红艳表示,一些研究成果在中国的现实中也很实用,如农业推广体系和诸多我们认为可以促进农村发展的工作持续地进行中,这些都是自 然而然的发展中的现象,与政府行为体制、政策机制和学者的现实关怀相关联。但同时,我们的社会形态有自己独特的地方,借鉴毕竟只是借鉴,本土化的民情、乡情和人情还需要细细研究,不能把他们的研究结论完全套用,或者是用来解释现实中诸多乡村社会的现象。
在中国国家与农民关系(或者说农村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研究中,长期占主导地位的方法是结构/制度的分析方法,即偏重于从社会结构与制度方面寻求对中国农村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解,或者认为农村社会的问题是国家权力渗透造成的,或者认为是国家政权建设的结果。这样的认识有一个前提,即国家是一个更强大的力量,国家可以对农村社会进行塑造和改变。也可以说这是一个事实,我们目睹了中国农村社会在近百年来的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不能不承认国家力量的强大,它对农村社会形塑的影响是深远的。
但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的变化之快是出乎我们意料的,农村社会同样也在经历这样一个变化,学者们把这样一个变化称之为市场转型或者是社会转型。这样一个转型是全面而深刻的,因此对我们研究方法的使用也提出了挑战。
一、结构/制度分析方法的局限
按照沃特斯的定义,结构是“在直接感受到的经验之下潜藏的各种社会安排所体现出来的模式”;制度或称“系统”,是“集体性的社会安排似乎有它自己的逻辑和方向,独立于参与者的主观意向。这些社会安排表现为整合成整体的形式,可以描述为系统”(沃特斯,2000:13)。结构强调的是现实经验背后的安排,制度强调的是秩序、功能,在此我们把与此相关的分析方法统称为“结构/制度分析方法”。
“结构/制度”分析方法一直是主流社会学的一个重要方向。涂尔干的“集体表象”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强大的外在于我们的力量的存在,个体在其中是微不足道的。一直到帕森斯那里,更是把结构与功能发展到极致,虽然后来的冲突理论对此做出了批评,但它仍没有逃出结构/制度的框架,它只是对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进行一些必要的修补。韦伯提出对社会行动的分析代表了社会学的另一个方向,但其后继者们并没有把对社会行动分析深入下去,而是走向了两个方向:一个是现象学的方向,这是一个极端,完全忽视了社会结构的限定因素;另一个方向就是后来的吉登斯所做的,他把行动的概念与结构结合起来,编织成了他的新结构主义理论。同时我们看到更多的学者强调的是韦伯的理性行动,典型代表就是交换理论。
具体到中国的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实证研究上,传统的研究多侧重于整体社会结构及其变动。、张仲礼(1991)在对传统社会进行结构研究时,都用“士绅阶层”这一概念来反映传统的社会结构,强调的是宏观的社会结构的特征。杜赞奇(1995)和黄宗智(2000a;2000b)的研究重点分析现代国家政权向乡村社会渗透的过程,虽然杜赞奇提出了“文化的权力网络”的概念,但在其中我们也看不到行动者的影子,他们的研究也是在结构/制度框架下的。在这些研究中,重视的都是国家权力的实现,对于基层社会力量重视是不够的。
近些年的研究开始重视基层社会自身的力量,如张静(2000,2002)强调基层社会的力量对国家权力的影响,她把基层社会冲突的根源归之于基层政权。她的研究多是侧重于乡规民约、基层财税、乡村干部的地位分配等,并没有涉及到村民的权力,她自己也坦承她的研究是结构/制度的方法。王铭铭(1997)的研究更多的是对现代性进行反思,他采用历时性的描述方法,对一个村落的变动历史进行描述,从而揭示社会结构的变化。虽然他采用了个案研究方法,但他并没有探讨行动者在社会变动中的能动作用。这些研究虽然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基层社会自身,但这种研究更多的仍是探讨国家权力的实现,只是换了研究的角度,所以仍旧没有摆脱结构/制度框架的限定。
应该说这种结构/制度的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力,特别是对传统社会的分析,在社会结构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这种分析方法是强有力的,有助于我们对传统社会结构的认识。但结构/制度分析存在一种明显的滞后性,它总是在社会结构变动后才能对社会结构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然后再用这些得出的结论去认识新的正在变动的社会。因此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说,这种分析方法的效力就要大打折扣。
同时这样的研究侧重于宏观结构的角度,着眼于国家政治组织变革对基层社会的影响方面,“它将国家和农村社会假定为强制和反应的关系,国家为主动强权的自变方,而基层社会在其中的位置是被动(弱方)或反应性的因变方。这种视角强调了基层社会变动的外部影响力量,有助于我们观察到基层变化的大背景,但在解释上容易产生的问题是,过高地假定国家组织的控制,而忽略基层社会取外部因素为我所用的方面,特别是忽略基层社会以不同的方式——通常是顺应外部需要的方式和语言,建构自主性空间或防卫来自外部的“管辖权”竞争方面。事实上,由于这些活动的存在,很多外部的变迁,对于基层而言,不过是改装了旧现实的新形式。”(张静,2000:253)
结构/制度分析重视行为的社会规则,而这种规则是行动者力图确立的。结构/制度分析方法并不是关注问题本身,而是认为问题背后的制度因素对事件具有决定意义。因而这样的分析方法就有目的论之嫌,因为他们总是试图发现“事件”背后的制度因素,正是因为这些制度因素才导致类似事件的发生。但实际上,结构(制度)与事件是共生的,而不是前在的,因此我们不能在传统意义上来理解结构,而应该把结构看成是流变的。
张静也意识到这种分析框架作为分析工具引导思维有另一面的作用,即容易使事件成为“定义”意义上的真实(张静,2000:15)。为解决结构/制度分析方法的不足,张静所采取的方法是通过对制度的重新定义试图对此框架有所突破,而且许多学者通过建立一系列新的概念体系来弥补其不足。以吉登斯为代表的新结构主义强调社会行动的弹性,充分考虑行动者的能动性和社会结构的结构化一面。但这种“社会行动的‘完成’观仍然是一种变相的结构观,只不过寄托在一种主客观的二元结构上面”(李猛,1996:28)。所以这样一种新结构主义也没有彻底摆脱结构主义的不足。
结构/制度分析往往从现实的材料中选择有利于说明的材料,而对于其他表面上看似无关的材料则予以舍弃,从而用这些材料重新建构了另一个世界。但现实生活是丰富而全面的,一些看似无用但却在乡土社会重复着的历史也许是打开社会隐秘的密匙。孙立平(2000)认为这样的分析方法具有静态性,他们所提供的只能是连续的断片。但问题是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市场转型期,农村社会同样处于这样一个背景下,农村社会的变化之大已经模糊了学者们的眼睛,用结构/制度分析方法去分析农村社会总有一种谜团。针对这种情况,孙立平提出了用一种动态的分析方法来取代这种静态的分析方法,这就是“过程-事件”的分析策略。
转贴于 二、事件分析的策略
“过程-事件”分析策略的一大特点是针对“事件”的分析,真正把“事件”本身作为分析的对象,把过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解释源泉或解释变项,对其中的逻辑进行一种动态的解释,以期发现社会生活的隐秘。这种解释因而跳出了传统的因果关系的传统视野。他们认为,农村社会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并不是在类如“小社区-大社会”、“国家-社会”这样的结构中,而是通过许多偶然的事件特别是冲突性较强的事件才得以充分地展现或调动起来的(孙立平,2000;应星,2001:339)。
这样一种对事件分析的策略把事件本身突显出来。我们看到,在过去的研究中,学者们多是从各种事件中抽取一些共同的或者是对研究假设有用的材料,而忽略了事件的完整性,在这样的分析中,一个完整的事件被切割,事件中的一些“似乎不相关的因素”也被割舍。而事件分析的策略重视事件的完整性,事件中的各种因素都被考虑进来,同时也只有在一些事件中,生活中经常被忽略的因子暴露出来。把事件作为独立的分析对象,也是彻底摆脱“大事件因果性”的限制,走向真正的社会学分析之路(李猛,1996)。
在孙立平那里,权力仍是传统意义上的,即一种被拥有、被占有的物。应星(2001:393)甚至认为他的权力还带有极权主义理论的痕迹。它重视的仍是国家权力的实现,而对于农村或农民的行动对国家的影响我们几乎是找不到的。同时,“过程-事件”批判国家与社会二分法过于简单化了,但我们看到,它仍然没有跳出国家与社会这个大的框架,而只是更加重视国家与社会中的其他因素。应该说这种分析策略并没有摆脱李猛(1996:5)所说的“深度模式”的不足。而且在实际的农村生活中,农民的逻辑是不存在国家与社会这样的框架的,他们的生活可以说很简单,他们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解决问题,但正因为这不符合学术框架的生活逻辑在我们的学术分析中却变得相当复杂,我们会感到无从下手,不知道把他们的做法归为哪种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分析框架却又显得过于简单化了。“过程-事件”分析方法试图进入行动者的隐密世界,但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过程-事件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们只是停留在行动者层面上,并没有对行动者本身的思维逻辑进行解构。
受中国社会现实情况及理论研究现状的困惑,一批学者开始探求运用权力分析方法,以求对中国社会的理解有一个突破。苏力(2000)、李猛(1996)、李康(1999)、应星(2001)、强世功(2002)、赵晓力(2000)等就是这种方法的实践者,他们的研究为学界注入了一股新鲜的气息,也让我们的眼睛开始更加全面地来审视中国社会。这种权力分析的直接理论来源是福柯对权力的认识。
三、权力分析的方法
谈到权力,我们有必要对传统的权力观念进行简单的梳理,因为在福柯这里,权力完全是另一种形态。最早重视权力并对之进行分析的是马克思,他所提到的权力是社会层面的。他的权力观念是与阶级、物质资源的占有、压迫、斗争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权力不是某个人所有的,而是某个阶级所共同拥有的。
到了韦伯那里,权力就是不顾他人意志而实现自己意愿的机会。从他这个定义中我们看到了他对行动者的重视,但他更多强调的是这样一种支配关系。后来的米尔斯的“权力精英”,阿伦特的“合法支配型”权力,帕森斯的权力体系,达尔的权力决策,卢克斯的多维权力等等,在这些权力概念中,我们看到的权力都具有相似性,即它们都是政治领域的权力,这种权力是被一部分人所拥有的。因此这样的权力概念对社会的分析范围受到了很大限制。
而福柯则提出了具有颠覆性的权力概念。福柯(1999,2000)认为,权力是在过程中形成的,在人们的互动关系中形成的。因而,他提出应当在关系网络中,在不断处于紧张状态和活动之中的关系网络中,来理解权力,而不是把它看作人们可能拥有的一项特权。权力与其说是被占有,不如说是被行使,权力的支配效应不应归因于“占有”,而应归因于调度、计谋、策略、技术、运作,我们不应该把权力视为一种所有权,而应被视为一种战略。同时,权力是生产性的实践,而不是压制性的外在控制,权力渗透于整个社会肌体,应该重视微观权力的运作。权力与反抗密不可分,同时权力与知识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没有知识领域的相关构成就没有权力,没有权力关系作为前提,也不可能有任何知识。
同时,福柯认为,权力是多形态的,既有国家机器自上而下的运作,也有自下面上的微观权力,而且在现代社会中,微观权力运作成为权力运作的主要形式。因此,在乡村社会研究中,应该重点分析微观权力及其权力运作中各种技术的使用。
孙立平、郭于华(2000)在研究华北征粮时提出了“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那么是不是这种非正式运作的权力就不是政府应有的权力策略(技术)吗?福柯在研究监狱的全景敞视主义时就提出了“温和原则”,他认为以最小的代价来行使权力而使权力的效用最大化是规训的一种技术手段,在现代社会普遍表现为传统的暴力原则被“温和原则”所取代(1999:244-5)。在华北征粮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权力的行使,同样,在强世功(2002)看到的民事调解那里,我们看到的也是这样一种“温和原则”的行使。这并非是“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而是一种权力策略的调整,更是一种权力渗透的方式。在征粮中,乡镇干部之所以采取种种策略,他应该是基于这样的理性计算:使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最有效、成本最低,而且对以后的征粮工作的开展更为有利。以这样一种成本更低,却效果更好的方式完成了国家的征粮任务,乡镇干部又何乐而不为呢?如果政府轻易就动用暴力的手段,一方面征粮实际成本会增加,另一方面象征成本也会增加,对于以后的征粮工作开展仍留下许多隐患;但用这样一种方式,一方面政府留下了亲民的形象,另一方面对于以后征粮工作的开展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试想,经过多次这种类似方式的征粮,每次国家都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么村民还会不会平白无故的拒交粮呢?恐怕更多的是在无特殊社会情况下(无自然灾害、无不合理摊派),村民会自觉地完成这个任务。
就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在这种与村民的“亲密”接触中,权力关系得以形成,国家意志得以贯彻。那位拒不交粮的老人,通过此事他自己对自己就形成了一种规训约束,他明白如果他再不交粮自己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这其实就是一种权力的再生产过程,也是权力扩充的过程(福柯,1999:234),是从肉体的控制转向了知识(表现为话语权的争夺)的控制。通过这样一种权力的生产,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得以确立。
所以在农村社会中发生的大量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不能仅仅用一系列新的概念进行简单的解释,而是应看到在这些策略背后权力的行使。用这样一种微观物理学的方式来观察农村社会,这并不是忽视大的社会结构变动的背景,而是让这些社会结构背景在这些微观技术层面得以显现。“任何一个现实、具体的权力关系都同时涉及制度、组织和这些制度组织交织在一起的日常生活以及作为这些场合中的实践活动的前提和产物的自我-主体型态……权力分析所能够探索的正是这些成为技术的权力运作方式,它虽然只是权力运作的冰山所露出的小小尖角,却使我们可以感受到在话语的水面之下所隐藏的权力运作的无穷无尽的可能性。”(李猛,1996:27)
在事件分析中运用权力分析的方法,就是要发现真正隐藏于行动者背后的深层奥秘。但目前我们对权力分析方法的运用却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对权力概念的理解存在分歧,还有就是对历史及文化因素的作用认识不足。福柯所强调的权力是一种分析工具,与传统意义上的权力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但在目前的研究中,却往往出现权力概念的混用,特别是他们用动态的权力分析来得出静态的权力结果,而这种转换缺乏有效的环节,因而说服力不够(萧瀚,2002)。同时权力分析往往忽视国家在权力运作中所持有的理念,对国家权力的理解较为狭隘。应该说国家也是一个行动者,而且是一个更加理性化的行动者。
目前权力分析作品缺乏对历史的联系与社会背景资料的分析。权力分析侧重于微观权力的运作,对历史及社会背景的强调似乎有结构化之嫌,应该说有意避开结构主义的影响,保持这样一种自觉是必要的,但也不应该走向现象学的极端,不应该忽视历史及文化的影响。虽然在福柯那里历史是有断裂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历史及社会文化背景都对当地民众的生活及他们的思维产生影响,而他们的权力技术的采用也跳不出这个大背景。这样讲,似乎有结构化之嫌,但实际上,结构是处于流变之中的,但社会文化却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布洛克,转引自王铭铭,1997:8)。因此,在实际的研究中并不能一概抹杀历史的延续及地区文化传承的意义及影响。
我们的研究应该去发现那“沉默的大多数的生命颤动”(应星,2001:342)。权力分析完全打破了原有框架的约束,国家、社会等概念只是用来分析的工具,而不是限定分析的框架。在具体的分析中注重处理好微观权力与传统权力概念的差异,相信权力分析的方法会对发掘社会生活的隐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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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我国当前农村杜会分层的标准
学界对于农村的社会分层向来莫衷一是,存在多种多样的划分标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很多学者提出把职业分类作为划分社会阶层的标准。例如陆学艺在其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中在开篇就提出了“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但是职业的划分只能描述农村社会在转型期出现的某种李向的、不稳定的分群状态,也就是分化,至于农村社会生活中那和纵向的、结构化的分层现实恐怕只能等到转型期完全结束才能找到一个更为科学合理的划分标准。然而,任何分层标准都不能忽视的一点即经济标准,将始终占据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经济分化及社会成员在经济地位上的差别与毋往的政治关系一起为农村急剧形成的社会分层提供了基本依据t因此我认为,社会分层的标准要根据中国农村目前的特点,以麟民的经济收入为主,兼以职业为划分,并且要注意分层所带来}i社会影响。
二、农村社会分层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农民各阶层分化不够充分,一部分农民仍然没有真正脱离农村。“离土不离乡”和“离乡不离土”的这两类农民虽然己经不能说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但是他们作为农民的本质属性并没有改变,并具,由于中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划分,他们并不能像西方工业革命时期的那些失地破产农民一样顺利的融入城市成为其中的一员,城市人对于外来农民工也抱有偏见,未从心底里接纳承认他们是城市的市民。农民工对城市极度缺乏归宿感,相反,对养育他们的农村深有感情。
第二,农村阶层间贫富差距大,矛盾增加妨碍农村稳定。从将近5%的基尼系数可以看出,农村社会分化过程中贫富差距己经相当显著。那些通过创业致富的企业家阶层以及那些握有政治资源的村干部或管理阶层与普通的贫穷的劳动阶层虽说都是农民,但是他们之间的境遇却有着天地之别。原来情况都差不多的人现在却有一部分变得富有,对于另外大部分没有富起来的人来说显琢是难以接受的。社会学的研究证明,社会地位的下降往往造成该群体对社会主导制度的疏离和不满,这无疑会妨碍农村的长期碑定。
第主,农民各阶层分化呈现不平衡性,知识型职业者阶层人数过少。农业劳动者阶层人数过多,知识型职业者阶层人数过少,管理层和私营企业主等阶层也人数不多,行业分化也是很不平衡的。农民分层多集中在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丁阶层、个体工商业等劳动密集型阶层,而企业家阶层、科技文化阶层、管理层等技术密集型阶层的比例偏低。这种分层现状不能满足社会结构的功能需要,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机械化和现代化,这既是目前农民阶层分化中存在的一个不足,也是以后要加速农民阶层分化的一个素质性的障碍。
三、针对当前阶层分化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第一,改革限制农民流动的诸多制度,促进农业人口转移。历史的经验无一不告诉我们:发展农村必须减少农村人口,特别是仰赖土地生存的人口,实现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但当前国家的一些制度政策还起着阻碍劳动力转移的作用,为此有必要对这些政策制度进行大力度的必要改革:如广为人们垢病的束缚农民离开土地户籍制度,限制打工子女受教育的城市教育、就学政策等等。
一、关于我国当前农村杜会分层的标准
学界对于农村的社会分层向来莫衷一是,存在多种多样的划分标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很多学者提出把职业分类作为划分社会阶层的标准。例如陆学艺在其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中在开篇就提出了“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但是职业的划分只能描述农村社会在转型期出现的某种李向的、不稳定的分群状态,也就是分化,至于农村社会生活中那和纵向的、结构化的分层现实恐怕只能等到转型期完全结束才能找到一个更为科学合理的划分标准。然而,任何分层标准都不能忽视的一点即经济标准,将始终占据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经济分化及社会成员在经济地位上的差别与毋往的政治关系一起为农村急剧形成的社会分层提供了基本依据t因此我认为,社会分层的标准要根据中国农村目前的特点,以麟民的经济收入为主,兼以职业为划分,并且要注意分层所带来}i社会影响。
二、农村社会分层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农民各阶层分化不够充分,一部分农民仍然没有真正脱离农村。“离土不离乡”和“离乡不离土”的这两类农民虽然己经不能说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但是他们作为农民的本质属性并没有改变,并具,由于中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划分,他们并不能像西方工业革命时期的那些失地破产农民一样顺利的融入城市成为其中的一员,城市人对于外来农民工也抱有偏见,未从心底里接纳承认他们是城市的市民。农民工对城市极度缺乏归宿感,相反,对养育他们的农村深有感情。
第二,农村阶层间贫富差距大,矛盾增加妨碍农村稳定。从将近5%的基尼系数可以看出,农村社会分化过程中贫富差距己经相当显著。那些通过创业致富的企业家阶层以及那些握有政治资源的村干部或管理阶层与普通的贫穷的劳动阶层虽说都是农民,但是他们之间的境遇却有着天地之别。原来情况都差不多的人现在却有一部分变得富有,对于另外大部分没有富起来的人来说显琢是难以接受的。社会学的研究证明,社会地位的下降往往造成该群体对社会主导制度的疏离和不满,这无疑会妨碍农村的长期碑定。
第主,农民各阶层分化呈现不平衡性,知识型职业者阶层人数过少。农业劳动者阶层人数过多,知识型职业者阶层人数过少,管理层和私营企业主等阶层也人数不多,行业分化也是很不平衡的。农民分层多集中在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丁阶层、个体工商业等劳动密集型阶层,而企业家阶层、科技文化阶层、管理层等技术密集型阶层的比例偏低。这种分层现状不能满足社会结构的功能需要,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机械化和现代化,这既是目前农民阶层分化中存在的一个不足,也是以后要加速农民阶层分化的一个素质性的障碍。
三、针对当前阶层分化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第一,改革限制农民流动的诸多制度,促进农业人口转移。历史的经验无一不告诉我们:发展农村必须减少农村人口,特别是仰赖土地生存的人口,实现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但当前国家的一些制度政策还起着阻碍劳动力转移的作用,为此有必要对这些政策制度进行大力度的必要改革:如广为人们垢病的束缚农民离开土地户籍制度,限制打工子女受教育的城市教育、就学政策等等。
实践能力是大学生运用知识的载体,是大学生各种能力的综合体现,是适应社会并改造社会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源于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实现依赖于科学、合理和全面的实践教学体系。为此,要培养符合社会要求、具备综合实践能力的大学生,就必须构建一个科学、合理和全面的实践教学体系[1]。农村区域发展是发展学科的重要分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引进、应用和本土化,已经在我国的农村发展、扶贫、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城乡政治、经济与社会的统筹发展,发展管理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在全国发展领域内的地位更加重要。但由于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的招生时间不长,各地区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缺乏亮点,导致高校农村区域发展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趋同化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十以来,国家对人才培养进行战略调整,强调教学与实践的对接,将实践与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但传统的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并没有与时俱进,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优化相关研究,对于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突破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实践教学体系研究现状
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实践、课程实践、科研训练和毕业实习4个环节,这4个实践教学环节贯穿整个学程,其目标、内容和教学方法各具特色、相互联系,构成了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整个教学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分[2]。关于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中国农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做了相关的研究与探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专业实践。
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的专业实践贯穿整个大学学习过程,主要通过学生亲临三农活动,利用节假日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验农村生活、感受农村管理和运作。该实践方法从二年级开始,每4-6名学生组成一个学习小组,固定在种养大户、农业推广部门、乡镇政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2~3个普通农户,定期或不定期地作为其中的一员参加生产劳动和管理活动的过程,了解和熟悉其具体环节;农业企业或农业行政管理方面的专家定期给学生提供实践能力的指导,形成一种社会专家辅助培养制度[3]。专业实践要求每个学生每学期参加实践次数不低于5次,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每学期结束时交流探讨,最终由指导小组教师共同评定成绩。
1.2课程实习。
课程实习主要是专项实践,其目的是使同学们亲自验证和体验在课堂上所学的相关概念、原理,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而进一步理解和巩固理论知识,完善学科知识体系;有助于开阔学生们的视野,激发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农村区域发展专业课程中,实践性较强的课程都安排相应的实习环节,如农业推广课程安排0.5周,农村社会学安排0.5周,农村社会调查方法安排1周,农村发展规划设计安排1周进行实践。课程实习的形式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选择和安排,将课程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其主要形式有实验课、参观观摩、规划作图、社会调查、经济分析等,从而更好地帮助学生运用和实践所学知识。
1.3科研训练。
科研训练是学生毕业论文的前期准备阶段,于第6学期在教师的指导下分散进行,结合导师研究课题,让学生参与其中,将学生毕业论文选题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有机结合,要求学生深入社会、农村和企业进行实践学习,从而切实感受当前社会发展形式和要求,了解农村发展的现状,提高学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建立系统的实习制度。在此过程中,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与导师研究课题相结合,选择自身想要研究的方向和内容,充分培养自主能力。
1.4毕业实习。
毕业生产实习是学生在科研训练的基础上,学会运用农村发展的研究方法了解和熟悉农村发展情况,解决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题;使学生把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掌握调查和分析问题的方法。毕业实习于第8学期第1-10周停课分散或集中进行,由各实习部门负责人、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地点主要在各地农村社区、农业生产及其服务管理部门。实习的内容一般根据论文工作计划,运用所学的农村发展研究方法,调查和搜集有关的资料和数据;参加农村发展实践活动,掌握和了解农村发展的现状和成功经验。毕业论文是在毕业生产实习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解释、解决农村社会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和实际意义的意见措施。因此,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整理所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按科技论文的要求撰写出规范的毕业论文。
据上研究发现,农村区域发展在实践教学体系方面注重产学研的结合和服务基层,专业实践教学发展理念不断更新。但是,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与操作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之处:(1)实践教学体系类似,缺乏大胆创新;(2)实践教学体系缺乏“临岗”式教学效果;(3)实践教学体系缺乏紧密的校企合作机制;(4)实践教学体系的评价体系过于刻板。
2.实践教学体系优化设计
通过探索和研究,克服目前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课程体系设置的“分离性”和过分“系统性”,增强实践教学体系设置的“针对性”;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专项技能培训,提高教学综合能力;提升校企合作水平与层次,提高学生的社会就业综合竞争力与考研效率;最终实现企业、高校、教师、学生的四赢格局。
2.1创建“分层实践,逐层提升”的实践教学制度。
提出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深度的实践教学,确定项目、内容,明确要求和目标,制定相应的指导、训练、考核办法,并最终落实到实际教学中,形成“分层实践,逐层提升”的实践教学体系。第一个层次:专业基本认知实习与模拟,即在低年级时期(1-2学期)扎实学生社会调查、参与式研究和农村发展规划的基本技能;第二个层次:专业短期实习,在二、三年级(2-3)学期完成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综合见习实践教学工作,并逐步开展周末企业实习的相关实践;第三个层次:长期临岗实习,在四年级通过临岗实习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2.2打造“专家型(高校)――双师型(管理机构)――精英型(企业)”三个主体紧密结合的实践教学方式。
依托各个高校优势的教学资源,特别是学术背景深厚的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的指导,充分利用学校农村区域发展学科的实验室进行实践教学模拟授课,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依靠学校其他相关专业内部具有各类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参与实践教学,并发挥专业教师不同学科背景优势,共享相关资源,通过长期的共同学习、共同参与、共同分享,提升实践教学的水平,特别是吸纳其他专业具有实践管理经验的老师参与实践教学。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发展思路,邀请校外政府机关管理人员、农业企业经营的高层精英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部分的实践讲解,强化实践教学的真实效果,帮助企业解决当前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开放式互拥氖导教学模式。
3.实践教学体系优化关键问题
3.1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应重视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紧密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培养符合社会要求和发展的应用型人才。福建农林大学多年来重视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根据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的专业特点,对相关企业进行详细的考察,分别与当地农业局或企业,如闽侯县农业局、白沙湾休闲农场、超大现代农业、晋江围头村等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建设了教学实习基地,并开始聘请企业的优秀管理者作为专业顾问、兼职教师。课题实施后,通过教学基地的实习、实践,学生将有效地加强专业知识的运用,达到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目的。
3.2组织实施第二课堂活动。
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中,要重视组织第二课堂活动,让学生有机会和条件深入实践,将课程知识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在实践活动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教学中,可与学生会、团委合作开展“三农”知识竞赛,组织暑期“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并将这些活动分别与相关课程有机结合。通过第二课堂活动与课程实践教学和学生社团有机结合,高效地完成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活动课程的实施找到有效的载体。
3.3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培养。
在实践实习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认可不仅仅体现在专业知识与技能上,还有与之相关的职业软能力。因此,在实践教学优化应着重培养学生三方面的能力和素养:一是学生吃苦耐劳的品质,愿意从基层做起,踏实肯干;二是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认真工作态度;三是学生的合作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参考文献:
[1]朱利群,卞新民,郭军洋.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研究[J].高等农业教育,2006(10):57-59.
[2]滕明兰.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模式的研究与实践[J].广东农业科学,2012(10):210-212.
1引言
什么是交换?首先需要确立对交换的理解视角和内涵限定。从较为广泛的意义而言,交换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在遵循人类既定的规则条件下,相互换取彼此所有物的活动及其过程,其中最主要的形式是经济交换和社会交换。经济交换是交换的一种特定形式,是经济生活中的交换行为,它是在极为明确的规则前提下自愿让渡彼此的资源(主要是商品和劳务)的活动及其过程。而“社会交换”是当别人作出报答性反应就发生、当别人不再作出报答性反应就停止的行动。这里我们探讨社会交换问题。
社会交换理论最早诞生于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社会学家G.C.霍曼斯、P.M.布劳和R.埃默森。他们试图通过研究互动与交换来解释所有的社会行为。它的基本构想是:人是理性的,理性人为了满足自身的基本需求而同他人(个人、集团、社会)进行互惠的、交换性的互动。社会交换的内容为满足当事人需求的一切有形或者无形的物品、行为,还有赞同、尊重、依从、爱、情感,以及其它紧缺物质产品。社会交换往往有着广阔的交易范围,成为对象的不一定具有经济作用,“它们所交换的,并不仅限于物资和财富、动产和不动产等等在经济上有用的东西”交换的资源还有地位、感情、服务、信息、金钱以及关系资源等,应该说从社会交换的内容、资源、表现形式中可以看出社会交换存在一定的伦理道德问题,潜伏着“道德风险”。恩格斯曾经指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一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农村社会交换是研究农村社会关系的一个视角,这里我们从农村社会交换的原因、目的方面探讨农村交换中涉及的伦理问题。
2农村社会交换原因的道德询问
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中国的广大农村人情味更浓,因为中国农村没有完善的市场体系,不是所有的“稀缺”都能从市场中购买到,经济行为自然不得不根植于社会关系,如亲属和邻居的互惠(即人情),而非完全取决于市场和追求利润的动机。应该说农村社会交换是一个伦理体系,它包括三个结构性原因:道德义务原因、发展需要原因和理性计算原因。
(1)农村社会交换有一定的道德义务原因。早期农村社会尚未受到市场因素的深入影响,道德义务主导着社会交换,农民的社会关联依靠的是一种宗法的、亲情的伦理来维系。伦理关系的特点是在这种关系中的人之间有情分、有情义,“伦理关系即是情谊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是以义务相调节。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不只是家庭和家族,一切以义务相调节的情谊关系都属于伦理关系。他指出:“举整个社会各种关系一概家庭化之,务使其情益亲,其义益重。由是乃使居此社会中者,每一个人对于其四面八方底伦理关系,各负有其相当义务。全社会之人,不期而辗转互相联锁起来,无形中成为一种组织。”这样一种社会即是“伦理本位”的社会。社会交换的义务支配了个人的选择及其对社会交换特定情景的态度。先前的礼物交换建构了一个道德经济体系,在该体系中道德原则使农民非自愿的陷入一个交换循环。农民是被动的,是承受道德压力的。社会交换为农民们提供了一种培养、维持和扩展其关系网的基本方式,而关系网是一种可靠的社会资源。农民每个人以自己为中心形成私人网络,其中包含一套社会规范和道德义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的人情来往更多的是以金钱的形式来进行的,表现在婚丧嫁娶、婴儿的生日、百岁之类的仪式性活动的“随礼”上,本身是一种交换行为,布劳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一种互惠行为,为了能够继续得到利益,人们需要对给予自己以利益的对方作出回报,社会交换使社会各方承担了某些未具体规定的义务。这种源于道德义务的社会交换在一定程度上说是符合伦理要求的,是农村人情、血缘维系的关键点。
(2)农村社会交换是农民自身发展的社会手段随着农村生产效率的提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所以农民开始从事非农产业,寻找更合适的自身发展道路,例如共同参与合办工厂、从事经商活动等,这加强了农民与他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合作。个体农民在与他人更多的合作中,逐渐将更多的社区关系与亲属关系纳入到私人关系网络之中,从而扩大了自己和家庭的社会网络范围。此外,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相对封闭的农村也逐步卷入到外部社会的宏观经济体系中,越来越趋向开放化,村落社会与外界的联系逐步增强。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民工潮”极大地加强了农村与外部社会的联系,村落社会的开放化有力地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了农民的自身发展,推动了农民村外网络的扩张。农民为了自身的发展进行社会交换,这是无可厚非的,符合农民的伦理道德要求,只是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腐败现象,而且使得人际交往中的个体失去了自我,“我”“随礼”就是为了达到我的目的,但方式却是突然的与损人利己的。
(3)农民社会交换有农民理性计算的原因。布劳曾指出:“由于交换是一种以期待回报和换取回报为目的的行动,因此参与交换的行动者与精于计算的理性经济人模型有很大类似之处。”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El益卷入市场化进程,中国农民的工具理性意识逐渐增强,他们的行为选择越来越体现出工具理性导向,工具理性主义在很大程度上也推动了农民社会交换的扩张。在社会交换中,农民利用人情馈赠以达到工具目的,凡事以人情开道,把人情作为一种利益投资,送出一定的礼物,换回更多的利益、感情、服务、信息、金钱,通过举办家庭典礼等仪式能够以相对较少的花费换取大笔的礼金,因而,工具主义在家庭典礼仪式的基础上得以推行,农村人情交往的工具性的增加是农民由非理性到理性转化的一个表现,是一个好的现象,但是一味的理性会使得人际关系异化,“算盘挂在胸前”,凡事斤斤计较,成了农民的个性的表现。而且社会交换是一个互惠的均衡链,人们送出许多人情之后总是希望通过自家典礼再收回来,这使得农民的人情消费频率加快,负担加重。因而工具主义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交换之风,同时也助长了铺张浪费之风。
3农村社会交换目的的利益查审
农村社会交换的交换主体是农民,农民进行社会交换的一个主要目的是进行社会交换可以获得一点的利益。农民进行社会交换形成一定的社会网络,“在这个网络中,通过交换,包括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的交换,将个人的忠诚、制度性角色以及物质利益结合在一起。”
3.1农村社会交换利益性的正面查审
农民的整个生活可以分为“礼”和“利”这两个部分,商业经营活动和其它生活经营活动在“利”的范围内;而农民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婚丧嫁娶等礼仪性活动及日常家庭生活与人际交往则属于“礼”的范围。但是在当今走上工业化道路的农村,社会已发生深刻的变迁,亲属关系越来越取决于他们在生产经营中相互合作的有效和互惠的维持。“当这种关系亲疏的改变出现后,它却不可能把自己仍局限于生产经营范围之内,而是极有可能出现向农民的日常生活渗透的趋势,从而逐渐使农民日常生活中的相互交往也受利益的支配以至全面改造原有的关系亲疏的格局”正如李守经所指出的,乡村社会的社会关系,“其深层结构是人们之间相互的利益关系”关于利益、利益诉求的研究出现在西方社会理论中,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ClaudeAdrienHalva-tius)认为利益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社会生活中唯一的、普遍起作用的社会发展动力和社会矛盾根源,一切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都可以从利益那里得到解释斯密认为,“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他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斯密的这一价值显示,体现的是一种伦理文化对社会世俗生活以及生活中“欲望着”的经济主体的激励,强调了商业社会中市场主体的物质需要和新的精神需求。在行为主义心理学的研究中,人类被认为是寻求酬偿(利益)的有机体,他总是寻求选择获得最多酬偿和最少惩罚的目标。一这个结论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它恰恰证明了在农村社会交换中农民追求利益的正确性。
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上,如何使专业与就业形成良性互动、如何使理工院校中的文科专业有出路、使毕业生有就业竞争力,这些是需要思考的现实问题。通过15年的教学探索,笔者认为,理科院校的文科专业只有办出特色才有助于专业的生存发展和毕业生的较好就业。为此,本文以成都理工大学社会学本科专业为例,对特色专业与就业的关系进行实证和理论分析,以此为文科专业建设和就业提供借鉴。
一、社会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状况
目前我国有社会学本科专业共77个,分布于重点大学和一般本科院校之中。成都理工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社会学本科专业开设于1995年,属一般本科院校中的文科专业,有毕业生800余人,在校生267人,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从毕业生的就业追踪信息中获取就业和专业办学情况是一条有效的途径。为此于2010年5月至8月从1999至2010年毕业的学生中选取80人进行网络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80份。男生占42.5%(34人),女生占57.5%(46人);最大年龄32岁,最小年龄23岁。
就业竞争力是一种获取就业机会并适应职业发展的综合能力,包括基本求职能力、职业适应能力两个部分。基本求职能力是发现和利用就业信息并获得相应职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测量指标有三个:对就业形势的评价;第一份工作单位的时间、业务、职务;找到工作的途径。职业适应能力是工作过程中取得成绩和寻求更好工作机会的能力,测量指标有三个:现在工作状况;工作变动情况;工作满意度。根据就业竞争力的测量指标,社会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状况调查结果如下。
1.基本求职能力
(1)就业形势的好坏是客观存在,但对就业形势的评价能够反映毕业生就业信息发现与获取能力,认为就业形势好的比例越高,越证明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强。认为自己毕业那年就业形势“非常好(1.3%)和比较好(26.3%)”合计为27.6%,“说不清”占30.0%,“不太好(38.6%)和非常差(3.8%)”合计为42.4%,这表明多于1/4的毕业生对当年就业形势作出好的评价,这部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较强。但有超过四成的毕业生在就业信息发现方面的能力较低。
(2)毕业生第一份工作单位情况反映求职的起点,以每年7月底为分界线,之前的为毕业当年,之后的为延迟就业,毕业当年找到工作的学生比滞后找到工作的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强。从调查可见,近年来我校社会学专业毕业生当年就业的比例为90%,滞后就业比例为10%,高于全国大学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2001年6月本科生一次就业率超过80%,2002年为80%,2003年为75%,2004年为73%,2005年72.6%,近几年为70.6%左右。[1]从第一个就业单位来看,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占26.6%,在企业工作的占62.5%,在学校工作的占9.4%,自主创业1人,占1.5%。从具体业务来看,从事管理类业务的占41.3%,从事执行类业务的占58.7%。从职务来看,担任初级职务的占95.2%,担任中级职务的占4.8%。
(3)毕业生就业渠道越是通过人才市场竞争获得,就业竞争力越强。调查表明,社会学专业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就业的占65.6%,通过家庭、亲戚朋友就业的占34.4%。近2/3毕业生通过市场就业,就业竞争力较强。
2.职业适应能力
(1)经过若干年职业生涯的磨砺,截至2010年7月,毕业生的职业发生了一定变化。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占32.8%,在企业工作的占53.1%,在学校工作的占10.9%,自主创业的占3.2%。可见,在政府部门任职的比例上升了6.2个百分点,在企业任职的比例下降了9.4个百分点。现在从事管理类业务的占57.8%,上升了16.5个百分点,从事执行类业务的占42.2%,下降了16.5个百分点。从职务来看,现在担任中级职务的占25%,上升了20.2个百分点,担任初级职务的占75%,下降了20.2个百分点。
(2)从工作变动次数来看,60.9%的毕业生工作变动1次以上,39.1%的毕业生至今没有变动工作。就变动工作的原因来看,寻求更好工作机会的占30%,通过变动工作积累经验的占25%,其他原因的占45%。没有变动工作的原因是工作稳定,有预期的升迁机会。凡是工作稳定和寻求更好发展机会的变动都被视为就业适应力强的表现,可见毕业生的职业适应力较强。
(3)工作满意度是衡量职业适应力的重要标志,从现在工作满意度来看,“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合计为57.7%,“一般”的占34.3%,“不太满意”的占8.0%。这表明毕业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较强。
可见,我校社会学专业毕业生的总体就业能力较强,尤其是市场就业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较为显著,能够凭借专业素质在人才市场上获得就业就会,并在职业实践中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实现职务上升,由执行职位提升为管理职位,毕业生普遍对现在的工作具有较高的满意度。在最近几年的就业市场上,我校社会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一是就业素质进一步优化,就业更有信心;二是就业方向更明确,能够根据职位提供相应的学习和技能简历,使学习和就业职位的相关性更高,就业成功率提高。三是一半以上的毕业生赞同我校社会学专业可以在公共关系、社会调查和社会工作方面办出特色。
二、特色专业与就业竞争力的关系
特色专业是在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质量等方面具备独特风格和个性特征的专业,其培养的学生在某些素质方面优于其他学校该专业学生,得到社会认可,具有较高声誉。特色专业的“特色”有三种表现形式:“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我校社会学2009年被评为校级特色专业,其特色归结为:(1)专业属性与职业属性有机结合,克服了社会学专业职业属性模糊的缺陷;(2)就业指向明确,应用性特征显著,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涵盖社会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公共关系、社会调查、社会工作为特色的学科专业教学体系;(3)学生具有较强的职业变通和社会适应能力。特色专业建设对学生就业竞争力的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
1.彰显就业方向
高等教育大众时代已经来临,高等教育扩招导致专业趋同现象突出,专业特色成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要件,也成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特色专业划分了人才市场的层次和功能分区,使得用人单位能够根据特色专业的优势选择到最佳的毕业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选择毕业生的直观标准。在明晰社会学专业一般属性的同时,增强了专业的就业指向,既使学生明确了专业的就业方向,也使用人单位对社会学专业有明晰的认识。
2.造就毕业生独特的就业素质和优势
特色专业独特的定位、培养方案和教学方式方法使得自己与其他同类专业有差异,形成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重视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同时使大学生对自己的专业更加了解,有助于调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学到实在的知识,培养过硬的技能,知晓专业优势,为就业方向打下坚实基础。
3.形成品牌效应
在专业趋同背景下,特色专业凸显高校之间的差异,特色专业就是学校的品牌,对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促进作用,也会吸引更多的用人单位到这类学校挑选毕业生。
三、社会学特色专业形成的路径
1.特色专业形成的内外环境分析
(1)就业市场行情分析。就业市场对人才需求的专业方向、数量和质量影响特色专业的选择方向。人才需求状况取决于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技术和产业发展状况。我国目前奉行科学发展模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社会学专业以其特有的调查研究技术、多元化的理论视角、较强的职业适应能力积极介入新型发展模式之中,就业需求和前景广阔。教育部社会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学会前会长郑杭生教授2004年组织全国社会学系开展了关于社会学专业现状与前景的调查,结论是:未来社会发展对社会学人才培养的需求量将大大提高,人才分布的行业领域将更为广泛,人才质量层次也将大大提升。社会学专业人才的具体分布领域是:各级各类研究机构和学校的社会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各级政府所需要的社会学人才;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所需要的社会学人才;劳动管理、妇女工作、青少年工作、工会工作、老年工作以及犯罪矫治等具体社会工作所需要的社会学人才;企业或公司等经济活动部门所需要的社会学人才。
(2)相关高校专业情况分析。要了解其他高校相同专业的情况,才能知己知彼,准确定位,实行差异化建设。目前四川省有社会学类专业(社会学、社会工作)12个,其中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1个。有社会学硕士点的高校1所(四川大学),有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的高校2所(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省级社会工作特色专业3个,我校社会学专业是四川省第一个社会学本科专业,是中国社会学学会理事单位,在全国具有一定专业知名度,综合实力在四川省内高校位列第五,处于中上等水平。
(3)学校区位和学科优势情况分析。学校区位是影响专业建设的地理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因素的总称,对特色专业建设具有导向功能。每个高校社会学专业都要在一般属性基础上思考和构建自己的独特性。如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专业注重法律社会学的特色建设。清华大学社会学专业着重发展城市社会学、医学社会学、转型社会学3个方向。沈阳师范大学设立社会学学院,在社会政策咨询和社会服务方面在辽宁已开始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南京农业大学社会学专业确立了以农村社会学、城市社会学、社会保障、环境社会学和信息社会学为重点的研究方向。优势学科和专业是影响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重要因素,对特色专业建设产生晕轮效应。结合我校资源环境、能源、地质灾害防治等优势学科和地处西部的区位特征,确立了环境社会学、城乡社会学和科技社会学的教学科研方向,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社区调查、企业行政、市场开拓等方面培养学生实务能力。
(4)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分析。从毕业生的追踪调查中获取专业建设信息,从中知道专业人才的职业适应状况。通过对用人单位的访问,从中了解毕业生职业胜任状况,为专业建设方案制定提供了依据。
2.特色专业建设规划与实施
(1)优化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结构。在内外环境调查分析基础上确定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和方案。1)我校确定社会学专业建设的思路是: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中心,增加专业属性和职业属性,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2)在190个学分中,必修课学分144.5,占76.0%,选修课学分45.5,占24.0%。理论学分139.5,占73.4%,实践学分50.5,占26.6%。3)优化课程设置,取消4门存在重复内容的课程:“管理社会学”、“文化社会学”、“人际关系学”、“法律社会学”。增设2门实务性和职业属性强的课程:“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压缩理论课时,增加应用型课程课时:“中国社会思想史”学时由72减为56,“心理学”学时由56减为48。“社会统计软件与应用”学时由32增加为40。4)在课程体系方面形成了有机联系,凸显了社会学专业属性与职业属性的结合。设置了教育部社会学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定的11门课程,奠定了社会学专业学科知识体系和研究方法的基础。在特色方向上初步形成公共关系、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的理论与实践体系。公共关系模块由“公共关系学”、“公关策划”、“公关心理学”、“广告学”、“组织行为学”等组成;社会调查模块由“高等数学”、“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统计软件与应用”等组成;社区服务模块由“社会工作概论”、“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概论”、“公共政策分析”、“社会保障”、“农村社会学”、“城市社会学”、“家庭社会学”等组成。
(2)加强实验室、实习基地和第二课堂建设。建有社会调查与统计分析实验室,在专业主干和方向课程中设有实验教学环节,通过实验课程设计等环节增强学生应用能力。建有实习基地,使得学生在公共关系、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得到检验和运用。设立认知实习、科学研究、学年论文、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前后相继的实践环节,增强了大学生的动手操作和学以致用的能力。另外,社会学专业所在的文法学院还有相应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环节,如演讲比赛、暑期实践、志愿者服务、文化艺术节、魅力文法晚会、大学生记者站、勤工俭学、国旗班、心理驿站、农民工子女结对服务、党员服务队等,这些活动对大学生接触社会、感知人情世故、培养人际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与第一课堂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和互补结构,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就业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
(3)促进教学与科研互动。本科教学质量是生命线,通过科研促进教学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一般规律。为此,充分发扬社会学专业教师科研优势,有意识地通过吸收学生参与科研、指导学生科研立项等方式提升教学效果和学生研究能力。学生课外科技立项数量和质量近几年大幅度上升,并获得四川省和学校大学生科技成果多项奖励。学生在就业和工作中显著感受到科学研究和调查研究训练带来的好处。社会学专业教师在农村社会学、宗教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优势领域开展研究。申报各种科研课题,提高学术水平。鼓励教师把研究成果融入教学内容,编写特色教案、特色教材,通过校教学骨干和科研骨干培养计划,进一步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注重科技哲学与本科相关课程的贯通,达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目的。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义务或有条件给予公民的公共产品或半公共产品,有些需要强制性实施。换言之,它是指国家以倡导或干预方式提供的各种收入支持和服务帮助,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内容。就社会保障的英文“SocialSecurity”一词而言,直译即为“社会安全”的意思,内涵自然包括维持社会稳定与公平、支持社会和谐发展与经济增长等福利增进与改善的政策措施,社会保障是国家履行的一种对内安全职能。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产物,是为城乡劳动力市场的有效合理运行与发展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公共计划,建立这种制度是为了保护个人及其家庭不因失业、年老、疾病或家庭成员死亡而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并通过公共服务(如医疗等)以及为家庭生活提供经济补助以增进其福利。从社会保障的定义及其基本特征可以知道,社会的弱者及潜在的弱者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对象。社会保障的不仅仅是公民个人的收入,而且把社会管理职能延伸到营养、住房、健康和教育等人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保障政策因此就成为紧密协调提高福利水平和促进人力的民族国家政策。[1]”这里研究的社会保障是广义的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时,能够从国家获得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侯文若先生的定义比较完整、全面,“社会保障可以理解为对贫者、弱者实行救助,使之享有最低生活,对暂时和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行生活保障并使之享有基本生活,以及对全体公民普遍实施福利措施,以保证福利增进,而实行社会安定,并让每个劳动者乃至公民都有生活安全感的一种机制”[2]
二、少数民族城市化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城市化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城市化是任何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客观规律.历史地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先是在尼罗河流域,然后是在两河流域,出现了最早的城市形态.工业革命以来,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工业化加快,带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成为创造文明和聚集财富最主要的地域[3]。 城市化一词来自英语(Urbanization),也译作“都市化”、“城镇化”。对于城市化的概念,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城市化是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过程,或者说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 [3]“城市化通常指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4]“城市化进程,就是一个经济发展、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演变的过程,又是一个社会进步,社会制度变迁以及观念形态变革的持续发展过程[5]。纵观世界历史,“一个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也是逐步实现城市化的过程,没有城市化就不可能有现代化。在现代条件下,城市化的本质是乡村城市化,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其中包括两个过程:一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向城镇集中,城镇人口的增长,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逐步城市化;二是城市区域的扩大和城镇数量逐步增加,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城市化一定意义上就是改变农民的社会关系,化农民为市民,让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由从事较低效率的农业劳动转变为从事较高效率的第二、第三产业的经济活动,由传统的、封闭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为现代的、开放的生产生活方式,享受现代城市文明。农村人口城市化与城市经济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共同构成城市化的丰富内涵。适应农村人口城市化要求,必须从社会保障制度入手。
三、少数民族城市化对农村社会保障的需求
少数民族农村经济落后,农村工业化或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困难,这都与农村社会保障的缺失有一定关系。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仍然延续着传统的小农生产作业模式,农产品结构比较单一,劳动生产效率低下,劳动者素质低,这与城市化、工业化兴起所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相矛盾。政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供给者应该注意到,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保障不仅起着非常重要的社会安定团结的作用,即它的社会功能,同时应该重视,社会保障超常的经济效率,即它的经济功能。通过向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提供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一方面会激发出农民潜在消费需求,调动农民投资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农民得到社会保障后,农村经济将会快速发展,尤其表现为农村工业化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民的劳动生产效率得到提升、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因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后,农村医疗保健工作的加强,生活服务设施的改善,使农民平均寿命和劳动年限得以延长,从而相对增加了社会劳动投入总量。同时,农民患病、养老、失业、生活有了保证,没有后顾之忧,劳动力的再生产能顺利进行,劳动力的城镇化与农村非农化转移得到支持与鼓励,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效率,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看作是国家的恩赐与负担,实际上它更是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四、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2002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亿。全国共有5个民族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土地总面积613.1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63.87 %。在这里,笔者选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研究对象,与甘肃城市社会保障,与其它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进行比较分析来揭示甘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1.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目前,甘肃农村社会保障所涉及范围之内的项目,都己经开始试点推进。2003年甘肃省在山月、灵台、安西、阜兰和庆城五个县开始新型合作医疗的试点。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力度,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速度正在加快,2006年,全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试点县已经达到38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试点县覆盖率达到44%,参合农民达到近800万人,2006年全省农村以县为单位的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从2004年的5.75%增加到43.7%,增幅和全国平均增长水平基本持平,可以看出,即使达到2006年的水平,覆盖率仍然比全国平均覆盖率50.7%低了7个百分点,但是这种差距正在呈现缩小的趋势。截至2006年6月30日,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覆盖农业人口98728万人,实际参合853.04万人,参合率为86.41%,高于我国中西部平均79.43%近7个百分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在200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经覆盖特困农民30多万人,以农民自己交费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险在甘肃省贫困人口的集中地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为主。2002年甘肃省开展养老保险的只有一个地级市,9个县,194个乡的1345个村,总计参保人数9.8万人,且在2002年没有新参保人数,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机构的建设上,至2002年末还没省级机构,只有2个地级机构,16个县级机构,145个乡镇机构。发展速度严重滞后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进度。[7]
2.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比较
目前甘肃农村社会保障与本省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差距。.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在国家和单位的保障下,不断发展完善,而农村社会保障,基本上只能是居民个人承担。甘肃省农村最低社会保障与城市的差距,本文主要从甘肃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社会保障项目等方面来说明。
甘肃省各地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2003年全省总城市低保人数与低保费用为569710人、373452万元,农村低保人数42526人、低保费用3423万元。其中每个市分别为:兰州市城镇低保人数109344人、低保费用9314.1万元,农村低保人数12835人、低保费用80.3万元;嘉峪关市城镇低保人数1941、低保费用1614万元,农村低保在2003年嘉峪关市还没有建立起来;金昌市城镇低保人数11171人、低保费用599.9,农村低保人数2085人、低保费用12.4万元;白银市城镇低保人数65395人、低保费用355.80,农村低保人数3406人、低保费用20.3万元;天水市城镇低保人数71405、低保费用592.76万元,在2003年农村低保也没有建立起来;武威市城镇低保人数33991人、低保费用183.02;张掖市城镇低保人数39036人、低保费用230.22万元,农村低保人数3688人、低保费用5.6万元;平凉市城镇低保人数39380人、低保费用227.86万元,农村低保人数6369人、低保费用33.6万元;酒泉市城镇低保人数29221人、低保费用176.44万元,农村低保人数4296人、低保费用47.6万元;定西市城镇低保人数50044人、低保费用267.07万元,庆阳市城镇低保人数34931人、低保费217.90万元,农村低保人数2696人、低保费用12.0万元;陇南市城镇低保人数36315人、低保费用221.52万元,农村低保人数7151人、低保费用30.5万元;临夏市城镇低保人数24124人、低保费用320.8万元,甘南州低保人数22871人、低保费用136.6万元,农村低保在2003年两市都还没有建立。[8]
甘肃省城乡社会保障项目对比。城市: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都已普遍实行,在农村医疗保险有34个县实行,其他的没有涉及;社会福利:城市职工福利,办公福利如社区服务、福利院、敬老院、干休所等普遍覆盖,教育福利即九年制教育;农村办公福利如五保户供养、养老院、农村社区服务覆盖率低,教育福利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扶贫,农村救济、救灾和扶贫,2006年10月1日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城市与农村都有优待、抚恤、安置项目。自愿辅助保障:城市企业保障、商业保障,农村少量商业保障。[9]
3.其它民族地区保障情况
全国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同甘肃一样,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所开展的工作大同小异。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的社会保障工作主要有农村社会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内容[8]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仍然是各民族地区主要的保障方式;农村社会救济是民族地区农村困难群众的主要救济措施,但以临时救济为主,标准偏低;各地普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但多数地区处于停滞状态;广西、内蒙、青海等地已开始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仅在少数县进行试点。与发达地区相比,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普遍存在政策不完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都处于较低层次。下面是对青海省平安、大通、海晏三个县的6个乡农村社会保障状况的调查[10]。
平安县:巴藏沟乡:13个村、960户、汉族50%、回族50%、人口总数4382人、五保户15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每人每年980元现金、贫困户670户,每户每年发放粮食100斤、60岁以上人口每年900元,其他除五保户外,均由子女供养,大病保障无措施;石灰窑乡:14个村、1710户、汉族56%、回族44%、人口总数7890、无集体经济、五保户16户、通过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每人每年981元现金,贫困户1200户、每户每年发放粮食101斤,60岁以上人口每年2300元、其他除五保户外,均由子女供养,大病保障无措施;
大通县:良教乡:12个村、3510户、回乡族、人口总数16847人、有一个乡办小煤窑,五保户34人,以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每人每年982元现金,贫困户261户,特困户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0元,贫困户没保障,60岁以上人口数913人,除五保户外,均由子女供养,大病保障已按人均一元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东峡镇:13个村、3383户、回乡族、人口总数14818人、无集体经济、五保户20户,以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每人每年983元现金、贫困户466户、特困户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1元,贫困户没保障、60岁以上老人有3000,除五保户外,均由子女供养,大病保障已按人均两元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海晏县:三角城镇:5个村、915户、汉族80%、人口总数3755人、两户镇办企业、五保户2人,以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每人每年984元现金、贫困户318户,特困户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2元,贫困户没保障、60岁以上人口有900人,除五保户外,均由子女供养、大病无保障措施。哈勒景乡:3个村、282户、蒙古族85%以上、人口总数1418、无集体经济、无五保户、贫困户73户、特困户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3元,贫困户没保障,60岁以上有82人,除五保户外,均由子女供养、大病医疗无保障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社会保障却很缺乏。要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工业化、现代化,消除民族之间的差距与不平等,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以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的切入点,加快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步伐。当前少数民族地区需要解决农牧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问题。
五、建立与完善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农村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人类生存的需要。马克思指出:“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11]人是一种高级复杂动物,存在不同的需要(按不 同的需要分为自然需要、社会需要、经济需要),人的需要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形成,并通过人的自觉社会实践活动得到体现。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应该“充分保证成员福利和使他们获得自由的全面发展”[12]。这里说明社会应该保证人类的自由和需要,为人类提供福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中国社会主义的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社会保障就是为了满足社会公民获得该需要的一个重要手段。社会保障是一种纯公共物品,每个公民都应该平等的获得保障权,社会保障不应该因地域或民族不同而产生排他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程度首先由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但同时也与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化传统、价值理念和伦理道德原则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笔者在本文以人道价值思想,以社会公正与平等的原则,对怎样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作出了以下构想。
1.建立少数民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目前,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特困户救助制度,但这并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要求。由于少数民族农村的自然条件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政府应该为农民建立最后一道安全网,具体的应从以下入手。
(1)合理界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
政府对农村居民提供生活最低保障,不仅是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也农村居民应该享受的生存权利。只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都可以主动提出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应该低于或等于国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
(2)科学界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标准
少数民族地区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遵循既要保障贫困居民基本生活,又要克服其居民依赖思想;根据本地区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经济发展、物价和财政能力来确定。
(3)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筹集机制
资金问题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是一大瓶颈问题。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是由财政、乡镇、村民委员会共同负担的。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目前少数民族地方财政和乡镇财政困难而无力支付。少数民族政府可以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来解决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
(4)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配套改革
一是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制建设,国家有必要制定《最低生活保法》,把最低保障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确保农民的最基本生存权益;二是对于特困户可以实施减免政策,减免子女教育的学杂费等。
2.建立农村新型医疗保障制度和救助制度
(1)实施少数民族新型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在少数民族地区应该是一种策略性选择,少数民族农村实施医疗救助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农村医疗保障最基本的选择。根据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的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合作医疗补偿水平不可能很高,否则合作医疗基金可能会超支,反而导致农民看不起病。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结合,对于患重大疾病的农民给予医疗救助,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建立少数民族农村大病统筹医疗保险
我国少数民族农民对大病的应对能力很弱,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多,农民对于农村大病医疗救助非常迫切。大病医疗救助覆盖面应该是少数民族全部农村居民,具体的对象应该是患有重大疾病的农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应该按照“个人缴费为主,政府和集体补贴为辅”。建立个人账户,农民和集体分别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当地农民的平均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并确定一个标准,超过部分归入统筹基金。支付较小的医疗费,则由统筹基金支付。农村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在现有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组建农村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从事农村大病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3)逐步建立少数民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在少数民族地区大规模实行农村养老保险还不具备经济条件,养老保险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以家庭养老、集体帮助、国家补助与个人储蓄养老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提高社会化养老程度,达到“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逐步扩大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
(4)鼓励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互助
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互助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生活中村民为了解决一时的困难,可以向自己的亲戚朋友、邻居求助一定的物质帮助,等其他的朋友、邻居或其他困难户有困难时,给他们一定的物质帮助,这不仅彼此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帮助,而且还加深了交流和沟通,深化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加强了农村地区的团结和稳定。对于这些突发性、暂时性的小型灾害和困难,还可以弥补国家和集体保障的不足。
参考文献:
[1]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Annual Report 1950,转引自顾俊礼.福利国家论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82. 4.
[2]侯文若.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1991:11.
[3] 许学强, 周一星, 宁越敏.城市地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版,97.
[4]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版17页.
[5]吴忠民.《论公正的社会调剂原则》[J]社会学研究,2002年6期.
[6]杨重光 .刘维新:《社会主义城市经济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版.
[7] 资料来源:根据《关于加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和甘肃省卫生厅统计资料整理转引自李永生2007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8]《甘肃年鉴》.2004年.
[9]转引自李永生2007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10]青海省财政厅社保处.《青海省农村牧区社会保障现状及思考》附表(内部资料)转引自唐新民2007年硕士研究生论文《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以云南省为例》.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发展已经历三个阶段,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至今仍然严重缺失。农村养老保险实践不尽人意,老年人面临着严峻的生活风险,这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和谐。探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参保人数少,参保率低
据有关资料统计,1999年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最多的年份,参保人数约8000万人,2006年下降为5374万人,远远低于应参保人数49876万(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参保率仅为10%,目前我国农村老人中有98. i2%的人依然依靠家庭养老。
2、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单一,养老保险墩费标准低,保险金增值困难
现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2元/月一20元/月十个档次。由于农民经济困难、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预期不明等,大多选择最低档2元/月的标准。按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表》计算,10年后、15年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为4. 70元、9. 90元。若考虑到银行利率下调或通货膨涨等因素,农民领到的钱可能会更少,这根本不能有效保障农民的老年生活。根据现行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只能存银行或买国债,国家尚无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增值运营的保护性和优惠性政策,导致保险金增值困难,如果不能保值增值,就不能保证养老金的充分给付。
3、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能力低下
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大。1978一2007年,城乡居民绝对差距由209元增至9645元,实际收人差距为6倍。1980一2007年,城乡居民人均金融资产差额由273元增至22593元,增长了82倍。农民收人低下、投保能力低下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之间形成恶性循环。
4、集体对养老保险的补助难料
“基本方案”规定,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实行以“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这就从制度上把没有乡镇企业的农村排除在外。况且乡镇企业能否盈利又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发展遇到了困难,目前金融危机时期困难更大。
5、国家对养老保险的责任缺位
“基本方案”规定,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即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国家政策扶持三结合。但是“基本方案”对中央政府在财政上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支持未作任何硬性约束。由于集体补助大多落空,导致“三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成了农民个人的“自我储蓄保险”,这不是真正的社会保险。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教育医疗费用太重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农业劳动产出率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70,美国的1/84。城乡生产力水平、三次产业劳动生产率不平衡。1990一2000年,第二、三产业与第一产业的社会劳动生产率(元产人年)的绝对差额分别由4346元和3609元上升到24419元和11186元。教育开支、医疗费用节节攀升,使农民无力顾及养老。
2、城乡二元养老制度,户籍制度是重要根源
制度是控制、组合与变迁社会资源的契约。农民的社会养老制度缺失主要是现行户籍制度造成的。现行户籍制度不仅有人口迁移管制功能,还有等级身份区分功能。它把城乡居民区分为地位、权利、待遇、机会和义务不同的两个社会集团,分配给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资源,致使市民成为权多责少的优等公民,农民成为权少责多的劣等公民,并形成世袭式的等级身份制度,在此基础上必然产生重城轻乡的二元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法律基础缺乏,政策保险没有法律保证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到现在没有一部成文法规,只有一些行政规章及条例。1991年,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原则,于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1999年,国务院指出目前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 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经调查摸底,2002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呈送了《关于整顿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展情况的报告》。2003年,为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连续下发了《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等文件。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虽几易其稿,但没有统一性、连续性,缺少强制性、严肃性,故农民对此缺乏依赖感、安全感和信任感。中央政府财政的支持缺位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少的最主要原因。
4、国家主体缺位,投资太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性、福利性
社会保险的责任主体是国家,由国家或政府统一管理。保险基金来源于政府、单位(或企业)和个人三方面,社会保险是国民收人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扶持”的原则,背离了“社会保障”的根本特征,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
5、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监管不善,资金流失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和资金管理环节,政府的责任不明确,管理经费来自于农民交纳的保费,不仅使本来就不充裕的养老保险金捉襟见肘,而且会导致养老保险资金的流失。
6、工作人员紊质不高,影响养老保险事业发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其工作人员特别是管理干部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业务素质。然而,现实中不少社会保险业务人员素质较低,未经系统学习和正规训练即上岗。他们不了解与社会保险相关的原理、法律、金融和投资知识,甚至对社会保险的常识也知之甚少,致使在工作中经常出现违规运作,甚至保险金被骗等问题。
7、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认识不足
多数农民依赖于他们所认为的那种安全的、可靠的、保险的个人储蓄存款养老,对于几十年以后能否领到养老金持怀疑态度。许多农民明知现有的家庭养老方式不是最理想的,但也不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宁肯采用减少日常消费、减少风险投资、增加安全有保障的储蓄存款等方式来养老。还有一些农民误认为交养老保险金是地方政府的乱集资,是部分干部的个人行为。
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1、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已经进人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重,200()年为6. 96% , 2005年达到7. 69% o,五年间上升了0. 73个百分点,总人数达到10045万人,其中农村为6222万人,占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61. 94% ,占农村总人口的8. 35%,农村老龄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 66个百分点。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显示,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 82%,农村老龄化程度比城镇高1. 24个百分点。到2006年底,农村人口为7. 3亿,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7031万人,占9. 5%。
2、农村老年人贫困问题恶化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城乡老年人口人均收人的比例为4.大1,高于一般城乡居民收人的比例(3. 32:1),农村老年人贫困率高达1 /6,相当于城镇的3倍以上。
3、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
首先,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传统小农经济的萎缩、分化,动摇了家庭养老的思想、道德和经济基础。其次,计划生育使家庭规模小型化和居住方式变革,缩小了家庭养老的照料和赡养源。再次,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降低了家庭的凝聚力,削弱了家庭成员互助功能,加剧了农村老龄化程度。最后,农民收人增长缓慢,使农民养老问题面临既缺乏经济支撑,又缺乏家庭保障的“双重困难”,家庭养老难以满足农民养老的实际需求。
4、土地养老功能难以实现
首先,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1.4亩(有666个县人均耕地在国际警戒线0. 8亩以下),只能维持基本生存,不具备养老保障功能。其次,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将被征收征用,人均耕地将持续下降。再次,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最后,家庭联产承包制后集体经济大为削弱,税费改革后,多数村集体的公积金、公益金也不复存在,农村社区保障成了无水之源。
5、“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阻碍计划生育国策实施
要缓解农村的人口压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6、城乡社会养老制度不街接,队碍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落实
城乡社会养老制度的不衔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畅,农民非农化、农业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受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放慢。
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基本对策
1、走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误区
有人认为,我国目前不具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原因是: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拿不出保险金;农民有土地养老,不需要社会保险;国家财力不足,无力为农民保险等。事实上,按照现代社会学理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愈落后的地方、生活愈困难的公民愈需要社会保障,保险金的使用价值也愈大。土地养老的现状上面已作分析。现在我们国家的财力无论是横比还是纵比,都已经具备了给农民投人养老保险金的能力。据专家对欧洲13个国家的调研,它们把养老保险覆盖到农村时,农业的gdp占15%以下,我国早已达到,并已进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时期。
2、政府应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入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关键。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政府应该且必须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调控,如提供公共物品或解决外部性问题等。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收益或成本外溢程度较高的社会保险支出,应由政府提供最低保障。况且,农民是为我国经济建设贡献大而索取少的弱势群体。因此,政府更有责任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据世界131个国家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资模式,至少有129个国家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基本来源或全部由政府拨款或由政府和雇主出大头、受保人出小头,这是社会保障的根本性特征。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 %,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绝大部分又给了城镇职工。
3、试行惠普制农村养老制度
惠普制农村养老金制度是指农民从事农业劳动达到一定年限,退休后就有权利享受养老保险金。无论其就业历史和收人状况怎样,均可获得以国家财政为基础的养老金。这样有助于加快建立社会化养老,为传统家庭养老提供有力支持,加快构建农村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4、促使以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与社会养老三结合的模式向社会养老过渡
家庭养老虽面临困难,但并不意味着马上退出舞台。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十分有限,但土地为农民提供基本生活物质保障,仍是多数农民的“养老资源”。而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充分发挥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提搞土地的保障功能,将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起来,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理性选择、过渡性措施。
5、颁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促进农村社会养老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