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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6-0268-03
一、研究背景与改革目标
2010年9月,在贵州大学教务处的安排指导下,贵州大学人文学院选择“西方哲学通论”作为教学方法改革试点的实验课程,我们为此花费数年时间开展了积极研究和努力探索。
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西方哲学通论”课程的前身是为哲学系本科专业开设的“西方哲学史”课程。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开始实施新的教学方案,其中相关措施有:取消原“西方哲学史”课程,而代之以“西方哲学通论”课程,同时新课程的适用对象从原哲学本科专业扩展至人文学院的中文、历史、新闻、哲学等各专业。
为落实和实现这一新的课程定位和课程任务,就必须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必须不折不扣地、真正做到哲学教学工作的深入浅出,以便让人文学院的哲学专业和非哲学专业的学生都能真正参与到哲学教学活动中来,从中受到真正的哲学教育,为各自的各专业知识的进一步学习打下良好基础。这当然就为相应的课程教材和课程教学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且要对相关教改实践的经验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与研究,以期不仅推动这门课程的教学实践,更能辐射其他相关文科课程。而且,高校哲学课程的特殊性恰恰在于内容与方法的不可分离性:方法内在于内容中,内容又提升和巩固着方法,哲学内容(哲学问题)本就是对哲学方法的凝练和反思。所以,本课题虽然是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但却必须对授课教材做出改革和更新,否则就无法真正展开我们的教学方法改革。我们因而用三年左右时间编写和出版了体现本课题研究宗旨的新的哲学通论课教材并按照此教材施行了新一轮的教学实践,以观察教学方法改革的实际效果。
二、“西方哲学通论”教学方法改革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西方哲学通论”作为哲学课程的特殊性,我们具体的教改实践是按照以下几个环节来展开的。
(一)结合本课程所展开的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指导思想改革的关系研究
“西方哲学通论”的教学方法改革依据于本科阶段哲学教育教学指导思想的改革。“西方哲学通论”这门新课程的出现本身就是教学方法改革的一个产物,而其中所渗透的改革精神首先是高等学校教学指导思想的改革。之所以要将这门西方哲学课程从哲学专业提升至学院各专业必修的平台课,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实现从专业教育到通识教育的转向。就文史哲各专业的具体情形而言,让这些专业的本科学生接受普遍的哲学教育有利于其本专业学识的深化和巩固,而且是大学人文素质教育的应有方案。
其次,设立“西方哲学通论”并不意味着削弱原有的哲学专业教育的职责和使命。在具体教学实践中,我们并不因为这门课的平台课程性质就降低这门课程的难度和深度,我们将为哲学专业学生以及有志于在哲学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其他专业学生提供良好奠基并为进一步研究预留接口。
(二)结合本课程所展开的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内容改革的关系研究
设立“西方哲学通论”这门新课程来取代和提升原有课程设置,并且为了实现上述双重教学目标,我们就必然要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就具体问题而言,我们改变了原有教学内容史论比例。“西方哲学通论”无疑仍是要以讲授西方哲学史为载体,当我们的教学内容将更加突出“论”的因素,也就是说,我们把西方哲学的主要问题、主要方法、主要历史脉络向学生“论述”清楚。这样的话,这门课程才避免成为一个纯粹史料、纯粹知识的堆砌物与拼凑物;也只有在史论结合的基础上把问题讲清楚,才能真正让各专业学生有所收获。
所有教育的真正困难之处不是把“什么”讲清楚,不是让学生记住“知识”,而是要让学生弄清“如何”,让学生看清研究对象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这才是教育的真正目标与归宿。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正是此理,这样才能真正对学生的进一步学习有真正的推动作用。那么,我们的教改实践从自身而来具有这样两个特点。
1.我们改变了原有过度侧重知识和史料的哲学史教学。具体教改实践中我们突出了“论”的因素,更加侧重对哲学之“如何”的问题的论述和讲解。
2.我们并未完全丢掉知识的传授。否则这门课程的性质就将发生变化而不再适合本科教学。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史论结合,而且要侧重后者。
那么,我们的教学方法改革就必须先要做到教学内容的改革,由于目前国内的各种相关教材大都是侧重史料的哲学史传统教材,为了我们的具体教改实践的需要,我们用三年时间编写和出版了一部适合本课程需求的“西方哲学通论”教材。
(三)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主导性改革的关系研究
“教学主导性改革”又可细分为对“教师的主导地位”与“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关系研究问题。我们认为这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教学主导性的适宜转交”的问题,因此这两个问题被我们设置为一个问题来加以探讨。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切教学方法改革都最终是为了激发和持续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我们究竟如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经过讨论,我们的对策是:在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改革的基础上,我们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来改革我们的教学方法,以期推动我们的教学改革实践。
传统的哲学教育方法是教师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以单纯的教师讲授为主要形式。我们已经逐渐认识到,这种教学模式尽管有可取之处,但其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这种教学方法的最大弊端是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我们看来,要真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根本地意味着要把主导权适当地转交给学生。因为只有有了主导权,或至少有了对主导权的经验或追求,一个人才能对学习有真正的和持久的兴趣。那么,具体到教学实践问题上,我们就有必要改变原有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让学生有积极的参与意识和主导意识。我们所采取的改革措施有如下几点。
1.按照学号秩序安排学生担当“五分钟的教师”,即每节课开始留出十分钟,让做好准备的学生充当五分钟的教师,在讲台上对全班学生讲解他所理解的某个哲学问题,然后有五分钟的时间供其他学生对该学生提问,最后教师对整个环节给予点评。这个方法我们实施了很长时间,学生反响良好,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哲学问题的积极性。
2.将全班按一定人数分成若干小组,每月展开一场哲学专题的探讨活动,每个小组提供对该专题的研讨报告,各自安排代表上台发言。小组之间相互点评、打分。
3.教师在讲授课程时要坚持两个原则:(1)教学主导权的转交只是适当地转交,教师必须掌握最终的决定权,否则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都会受到干扰,最终损害的是教学质量。(2)教学活动的重心要放在对学生领悟力的锻炼和提升上。只有坚持这两个原则并充分展开教学实践,我们才能有最坚实的把握来真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终激发其兴趣和提升其哲学素养。
(四)教学方法改革与考试方法改革的关系研究
在“西方哲学通论”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传统的考试方法――期末考试成绩决定最终成绩,的确有较大弊端。因为这容易使得学生在课程学习时过度注重对知识的记忆和储备,而忘却了哲学学习的根本要义。首先要去理解、领悟义理,绝非只是去记忆知识。我们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中当然可以反复向学生强调指出哲学学习的特点,但为了在形式上能予以体现和保障这种指导精神,对考试方法和考试形式进行改革的确是有积极意义的,因此我们说教学方法改革也需要考试方法的改革。
我们具体的措施如下。
1.增加平时成绩的考察和鉴定,将平时成绩按一定系数纳入最终成绩。平时成绩的考察形式主要有课程论文、课程发言、小组报告等。人数较少的班级适当提升平时成绩系数,创新实验班可以考虑将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系数提升至60%。
2.改革期末试卷题目结构和内容,对试卷题目的难度和深度要有切实把握,既能满足检验学生知识性学习的一般要求,又能考察学生思辨性领悟的学习效果,即学生自主思考的能力。这一要求的实现既依赖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同时也必须能多少体现改革效果。那么,这就为我们的试卷设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认真总结每次平时讨论、期末考试的经验和教训,探寻哲学考试的最适宜的模式,最终为哲学教学活动提供有力支援。
三、教改成果与经验总结
通过推进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我们使得绝大多数学生在哲学专业知识和哲学一般素养等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具体而言,进行通识教育,我们打通了文史哲各专业的原有专业限制,让学生能够了解进而掌握西方哲学史的基本问题,提升哲学素养,从哲学层面提升和巩固人文素质教育,同时也为哲学专业或有志于对哲学问题进一步深造研究的其他专业学生提供了基础和预留了接口。其次,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地了解并初步掌握西方哲学历史脉络及基本内容,引导学生学习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锻炼和提高了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在哲学教育中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通史与原著的结合、阅读与思考的结合。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哲学与非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传统的文学理论和文学研究,历来偏爱作者与作品,仅仅把读者当作消极被动的接收器。上世纪60年代,西方文学理论发生了一次巨大变革,几批不同取向的学派或研究者,不约而同地关注起读者在文学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作用。读者作为艺术鉴赏者的主体,在文学生产整体系统中的地位得到了高度的强调。这种研究兴趣的转移,是文化工业在战后西方世界的兴起带来的结果。文化工业特定的生产方式,造成了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各种文化制品的批量生产。在这一状况下,研究者们突然意识到,必须构造出新的理论来解释文本、生产者、读者之间的关系,透视文学生产循环的整个过程。
首先将目光锁定在读者身上的研究者是姚斯和伊塞尔等接受美学的创始人。相比于其他研究者,他们的兴趣更多地集中在研究范式的更新。姚斯作为一名文学史教授,认为文学研究已经遭遇到了“方法论危机”:以往的研究主要以理论和俄国形式主义为代表,前者偏重于文学的外部研究,后者过于注重文学的内部研究,两者都“割裂了文学与历史,美学方法和历史方法之间的关联”。①因此,姚斯受伽达默尔的启发,试图从读者对文本的接受过程的角度,找到连接两种方法的突破口。“只有当作品的延续不再从生产主体方面思考,而从消费主体方面思考时,即从作者和公众相联系的方面思考时,才能写出一部文学和艺术的历史”。②
姚斯认为,文本阅读绝非单纯地“复制”或镜子似的“反映”。这是因为,任何读者在欣赏文学作品以前,脑子里并非“白板”一块,“而是在全方位的生活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某种综合性的、包括鉴赏的实际需求与能力在内的审美境界,也就是对文本的前理解”。③姚斯将这种前理解称为“期待视域”。他又提出,文学经常会打破读者的“期待视域”,从而构成经验的挑战和审美的离间效果。本来熟悉的形象被颠覆、超越、改写,诸如此类的创作手法,会造成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的审美冲击。譬如说,《觉醒》、《嘉莉妹妹》等作品对女性形象的重新塑造,《美国悲剧》、《了不起的盖茨比》等作品对“美国梦”的重新阐释,都会挑战读者原有的生活经验。对于姚斯而言,文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将“期待视域”客观化,将阅读过程中所经历的挑战式体验描述出来。我们由此可以推论,文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分析不同时期的读者接受同一文本的不同方式,或者同一时期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对待同样文本接受方式的异同,这样接受美学的阐释方式就打通了历史方法和美学方法。继姚斯之后,伊塞尔进一步提出了“隐含读者”的概念,认为每一个文本都具有潜在的意义结构,有结构性的空白需要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来填补。因此,当读者阅读并根据自身经验填补这些空白的时候,他就进入了作者预设的结构。这个过程被伊塞尔称为作品的“召唤结构”。于是,读者阅读的过程,也就是被文本的“召唤结构”捕获的过程。
虽说伊塞尔和姚斯同样是接受美学的理论大家,但他们勾勒出的读者形象却大相径庭。姚斯以“期待视域”描述出的读者形象,虽然面临着文本带来的经验挑战,但他们仍被赋予一种启蒙理性的色彩,仍然拥有经验对抗和经验更新的自主性。然而这种自主性在“召唤结构”的解释里面,却丧失殆尽了。这并不是说读者变得不再重要,而是说,不断受到文本召唤的读者,因为参与了文本的消费而成为文本不断再生产的动力。这条思路很明显地带上了结构主义的烙印。具体来说,作者在资本主义的文学市场中,是以读者为衣食父母的,他们的写作过程也不得不考虑如何设置召唤结构,以便吸引读者。读者对作者的这种影响,得到了法国学者罗贝尔·埃斯卡皮的高度关注。
埃斯卡皮是文学社会学的创始人。他提出这种新的研究方法,明显地承接着伊塞尔的问题。埃斯卡皮说道:“所有作品,只要能使读者消遣解闷,产生联想,或者相反,能引起读者的深思,能使读者逐渐提高文化修养,都可以变成文学作品。”④这种文学观很明显地建立在作家和读者的关系上,但他又敏锐地发现,读者对作家创作的影响,对于文学而言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埃斯卡皮在此表现出一种颇为矛盾的复杂态度,一方面,他批评启蒙以后的精英主义创作观,认为作家被过分地塑造为一个图腾般的神话,这不符合民主的价值观。另一方面,他又批评当下的畅销书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越来越被商业化为时尚明星与追星族的关系。他发现,被读者追捧和效仿的“光晕”,日益成为作家创作的主要动力。假如作家在这种影响下写作,就陷入了一个“寄生性的怪圈”,即文
学创作者以丢弃与读者间的必要审美距离来附和读者的鉴赏眼光,而审美距离恰恰是伊塞尔的核心概念。
埃斯卡皮进一步区分了两种阅读:一种是“文人渠道中的阅读”,即以充实自己,提升自身文学、文化修养为动机的阅读;另一种是“大众渠道中的阅读”,其中蕴藏着一种通过文学作品“疗养”精神,缓解现实生活的压力,摆脱现状的动机。更多的时候,大众读者往往将书籍视为私有物品,仅仅为了炫耀、收藏、投资而购买文学书籍。譬如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就描写了这样一个细节:盖茨比的豪宅中有一间书房,书架上整齐地排列着各国名著,但书籍的包装全部完好如初,可见这些书从未被主人阅读过,这些精美的书籍,不过是主人为了标识品位的私有物品而已。此外,大众读者还会掺杂着一些实用性的阅读动机,比如为了入睡、消遣、谈资等生活需求而进行阅读。总而言之,在这种阅读方式中,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和知识性不得不退居第二位。针对这种情况,埃斯卡皮反过来倡导启蒙主义的文艺精神,认为文学性的阅读不该被视为一种功利性的手段,而应作为目的本身——阅读作品是读者试图进入他人精神世界的最好方式,阅读是一种同人类社会地位的荒谬抗衡的方式。所以,埃斯卡皮一方面批评启蒙主义的精英意识,另一方面在面对大众的文学消费时又不得不从启蒙主义当中捞取资源。但这种捞取很明显地属于一种美好愿望,大众读者的阅读方式当然不会因此而改变。埃斯卡皮的难题是否意味着启蒙主义文艺理念遭遇危机了呢?
有意思的是,费斯克提供了一种和埃斯卡皮完全不同的眼光。费斯克是一位在文化工业中生活得更长久,也更游刃有余的文化理论家。他完全放弃了启蒙主义的精英立场,文学的商品化和消费化已经不再让他感到苦恼。换句话说,他不再热切地推崇那种可以“引起读者的深思”、“使读者逐渐提高文化修养”的文学,而是将注意力转向了那些不得不接受消费化的文学的读者,试图论证这些读者不会因为被这种文学包围而落入“召唤结构”之中。从这个考虑出发,他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说法:虽然大批文学作品是作为文化商品生产出来的,但是文化商品本身代表不了大众文化,它们只不过是大众文化的材料。真正的大众文化,是大众在在反抗性地接受文化商品的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意义。因此,大众文化是一个矛盾体,其中既包含社会体制一体化的宰制性,又包括大众的反抗性。
从这个角度出发,费斯克重新定义了读者和文本之间的关系。他借用巴特对作者(可写)式文本和读者(可读)式文本的区分,发明了“生产者式文本”的概念来描述大众文化文本。所谓作者式文本要求读者不断去重新书写文本,创造新的意义;读者式文本则并没有对读者提供这种参与性的要求,它吸收的是一个消极被动接受意义的、被规训了的读者;生产者式的文本与这两种文本都不同,它经常以双关语的方式“误用”语言。读者从双关语的运用中,产生了双重:一方面玩弄了有“教养”的语言,即资产阶级的“高雅”语言,另一方面生产了生产者式的阅读,即具有革命主体的反抗式阅读。正如巴赫金所说,大众文本以低级的口语切断了官方礼仪的言语,它虽充满了冒犯、偏离了法则,在文本中充斥着的过剩的意义、浅白的言辞及陈词滥调,在戏仿了官方意识形态的同时,嘲讽性地影射了意识形态规范的荒谬性。费斯克进一步谈道:大众文化是在大众文本的初级文本,传媒宣传等的次级文本,以及大众接受方式的三级文本中,互文地存在的。它不是一个文本,而是一组正在发生着的意义,是文化工业的生产和大众读者的参与互动的产物。⑤
费斯克式的文化理论的产生,与大众文化的兴起和高雅文化的边缘化密切相关。我们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从接受美学理论家,到艾斯卡尔皮,再到费斯克,高雅文化被关注得越来越少了,理论的注意力越来越集中到大众文本的接受状况。所以说,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的演变轨迹实际上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文学和审美大泛滥的时代,广告、服装、建筑等各种社会领域都充溢着文学性。它们可以带给我们舒适的审美体验,然而,那些承载着更加丰富的、深刻的人类经验的文学作品,却被文化市场排挤到社会的边缘,甚至难以为继。对此,我们究竟应当像接受美学的理论家一样满足于躲在学院内部玩弄学术范式的更新,还是应当像费斯克那样乐观地接受告别优秀的文化传统这样一个事实?说到底,我们究竟应当如何面对埃斯卡皮的那个难题?值得思考。
注 释:
①刘象愚.外国文论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337页.
②姚斯.作为向文学理论挑战的文学史[m].辽宁出版社,1987年,第339页.
③朱立元.评论小辑(一)——关于接受美学的断想,文艺鉴赏的主体性[j].上海文学,1986年05期.
④[法]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第23页.
⑤[美]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五章.
参考文献:
[1]刘象愚.外国文论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0.
一、现象学本科教学的国内外现状概述
关于现象学本科教学的国外主要现状:目前,德国Humboldt-University (洪堡大学)哲学系在讲授现象学时,明显侧重于从格式塔心理W的角度去讲,注重对感知的分析,从这个意义上讲,其实际上是侧重于胡塞尔早期的“描述现象学”。这种侧重与近年来在德国本土以及英美流行的关于认知科学的前沿话题有关。这种讲授优势在于它可以通过强调描述,使学生切身地感受到现象学分析的精致性。德国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y München(慕尼黑大学)大学的Guillemo E rosadohaddock主讲“The old Husserl and the Young Carnap”,侧重从胡塞尔现象学与卡尔纳普语言哲学对比的角度讲授现象学。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Wheaton college(威顿学院)的 ArthurF.Holmes,长期主讲“Husserl and Heidegger”(“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其讲授侧重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对比中阐释现象学的经典方法。
英国University of Glasgow(格拉斯哥大学)的Gianni vattimo,主讲“The end of reality”(“实在的终结”),侧重对胡塞尔后期先验现象学以及发生现象学的讲授。
丹麦Kbenhavns Universitet(哥本哈根大学)的D.zahavi长期主讲有关胡塞尔现象学的课程,其讲授一方面侧重于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文本解读,一方面又同时侧重于与当代语言哲学、认知科学的结合。
概而言之,国外近几年来在现象学教学方面逐渐转向与语言哲学、认知科学密切相关的路向,即在讲授现象学时,在一定程度上偏重从认识论维度去讲,而从本体论、伦理学等维度出发去讲授现象学,则相对少一些国内主要现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各高校哲学院系逐渐开始开设有关现象学的课程。
北京大学哲学系靳希平教授长期主讲胡塞尔代表作《逻辑研究》。靳希平老师在讲授以及课堂讨论时,使用的是德文原著,学生使用的也是德文原著,其讲授侧重于对重点的概念进行解析,讨论时则更自由一些。概括而言,靳希平老师讲授的特点有两个:一是使用德文原著,“原汁原味”;二是侧重概念解析。这种讲授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使学生十分扎实、准确地掌握现象学基本概念,值得学习。
北京大学张祥龙教授也长期主讲有关现象学的课程,并于2003年出版了《面向事情本身――现象学导论七讲》一书。该书是张祥龙老师关于现象学课程讲课内容的集结,并包括课堂讨论部分。该书主要讲解了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观念》《逻辑研究》(选讲)、《经验与判断》(选讲)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选讲)、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选讲)以及德里达的《声音与现象》(选讲)。其讲授侧重于把现象学同多个哲学流派进行对比,以突显现象学理论、方法的某些优势,同时也强调了现象学同其他哲学流派融合的可能及其原因,另外也对一些重点概念进行了着重讲解。
概括而言,张祥龙老师讲授的特点有两个:一是对重点概念进行了深入而生动的讲解,做到了深入浅出;二是善于把现象学与其他哲学流派进行对比,在“对话”中使现象学理论、方法的优势显现得更加清晰。这都是值得认真吸取的宝贵的教学经验。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孙利天教授长期主讲《现象学的观念》《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吉林大学哲学专业有一个传统,就是注重哲学史,提倡史论结合的研究方法。孙利天老师的讲授就侧重从整个哲学史出发来把握现象学精神,在这个基础上强调使用胡塞尔现象学意义上的直观来打通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和哲学。概括而言,孙利天老师的讲授有两个特点:一是强调哲学史背景;二是强调对现象学方法的哲学实践,即用现象学方法来解决哲学问题。这是十分具有启发意义的。 另外,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的年轻教师龙晶也长期主讲有关现象学的课程。其所讲授的主要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作为一位具有德国留学经历并与海德格尔有着学术血缘关系的年轻教师,其讲授侧重于原汁原味,对思想的梳理非常清晰。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张廷国教授长期主讲《现象学的观念》。张廷国老师德语非常出色,翻译过多本现象学著作。其讲授往往一语中的,简洁明快。张廷国老师善于从词源学的角度对现象学的重要概念进行解析,这一方法在教学实践中效果明显,是十分值得学习的。另外,已故的高秉江教授善于从作为西方哲学源头的古希腊哲学出发阐发现象学精神,这也是非常值得借鉴的。
综上所述,目前各高校哲学院系已陆续开设关于现象学的课程,并已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和优长。这都是值得借鉴和吸取的。
二、对现象学本科教学的实践哲学反思的必要性与应用前景
现象学作为一种哲学思潮,肇始于20世纪初的德国。现象学出现之后,不仅在欧陆哲学中占据了主流甚至是支配性的地位,而且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逐渐渗透到英美哲学,成了一门“显学”,以至于当今的哲学都在一定程度上使用现象学的理论、方法,以此为基础来表达自己。
现象学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正式进入中国学界的关注范围,并迅速成为关注热点。这一方面体现在研究领域,另一方面则体现在教学领域。在研究领域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现象学原著的翻译工作一直在持续不断地进行着。
关于现象学的著作、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每年大量涌现,根据《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的统计,关于现象学的译著、专著每年不少于十数种,论文不少于几百篇。
在教学领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哲学院系开始开设有关现象学的课程,这些课程不仅面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而且也面向本科生。另外,@些课程也不仅限于外国哲学专业,很多哲学院系的哲学教研室也为自己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门开设了有关现象学的课程。例如吉林大学的哲学教研室就为其博士研究生专门开设了这方面的课程,由孙利天老师长期担任主讲教师,主讲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观念》以及《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
由此可见,有关现象学的教学工作,已逐渐成为高校哲学院系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现象学的教学工作当中,对本科生的现象学教学工作,是最值得反思的一个环节。本科阶段是奠基阶段,因此,这一阶段的教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以后的硕士研究生阶段、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效果。
对现象学本科教学工作的反思,相应地也成了哲学院系教师、特别是外国哲学教研室教师的一项必要的任务。黑龙江大学的哲学学科,有其自身的特色与优长以“实践哲学”见长。
因此,当我们对现象学本科教学工作做出反思时,有必要结合实践哲学的视角,以此为出发点,提高现象学本科教学实践的质量。
由于越来越多的高校哲学院系开始开设有关现象学的课程、有关现象学的课程已逐渐成为高校哲学院系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反思现象学本科教学工作、提高现象学本科教学实践的质量,就显得格外重要,一方面可以为学生在未来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为学生能够进入当代哲学话语体系打下必要的基础。前一方面表现为使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能够掌握现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在一定程度上学会使用现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和哲学前沿问题,这便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日后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能够独立探索问题、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乃至思想奠定了基础。后一方面则表现为由于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和掌握现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甚至一定程度上学会使用现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和哲学前沿问题,这便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将来考入其他高校的哲学院系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乃至博士研究生学位时,能够适应其他高校哲学院系的课程讲授、与其他高校哲学院系的话语体系相融合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