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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市妇儿工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妇女儿童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争取政府支持,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实际问题。去年7月,在市长吴存荣主持召开的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上,市妇儿工委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专题汇报,并研究解决了出台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意见、实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增拨妇儿工委办公经费等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问题。会后,市政府办公厅立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实施两纲重难点问题等方面对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这是政府首次下发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文件,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市实施两纲所需经费也逐年增长,20*年我市本级安排教育经费4.4亿元、卫生经费1.58亿元,改水改厕专项经费5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612%和10%。此外,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将妇女儿童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如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等纳入市政府12项民生工程,并出台了配套实施方案,保证了问题的有效解决。市卫生局编制的《合肥市社区卫生服务(2007-2011年)发展规划》,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规范开展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卫生服务;市残联编制的《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把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狠抓基础工作,加强妇儿工委机制建设。一是召开了工作会议。市妇儿工委先后召开了妇儿工委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总结交流各县区、成员单位实施两纲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会议还对12个合肥市两纲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各县区也纷纷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工作开展。二是举办了两纲监测评估培训班。对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区妇儿工委办专职干部和统计局两纲监测统计业务干部近40人就两纲监测评估的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内容进行培训。会后,各成员单位及时完成了我市20*年度两纲数据采集任务。在市统计局的努力下,我市两纲监测评估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省两纲监测数据库建设评比中,我市荣获一等奖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加强示范工作。为发挥两纲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妇儿工委制定下发了《合肥市实施两纲示范点工作标准》,从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宣传发动、监测统计、调研工作等五个方面对示范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文件下发后,各示范点纷纷补缺补差,有效推动了示范工作的开展。四是调整组织机构。鉴于人动,市和县区均及时调整了妇儿工委领导小组及成员,部分县区、乡镇还重新修订印发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从组织上保证了两纲的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促进妇女儿童发展
着力培养推荐,促进参政议政。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妇女儿童实现长足发展。为促进妇女参政,开办了第13期女干部培训班,并首次将女干部培训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使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紧紧抓住换届和干部调整交流的机会,做好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和女干部的推荐、推选和配备工作。市十四届人大女代表和市十二届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分别为19.7%和27%,市人大和市政协女常委分别占常委总数的26.5%和25.6%。截至20*年底,城区310个居委会中,女性进两委比例达56%,女社居委主任占总数的81.6%。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总数的29%,较上届提高了0.7个百分点。包河区经过大推荐、大考察、大反馈等组织程序,提拔的女干部占总数的45%,11名女干部担任区直部门和街镇主要负责人。
开展培训帮扶,提高就业能力。以培养新型女农民为目标,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去年共举办各类农业科技培训382期,使数万名农村妇女掌握致富技能。通过“妇女创业行动”、“春风送岗位”、消除“零就业家庭”等举措促进城镇妇女创业就业。20*年共对1.8万名女性进行创业就业培训,帮扶6000余名女性实现再就业,1.1万名农村妇女实现转移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有120个社区达到了“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在全国“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市作为全国唯一的地级市代表作经验交流。
保障教育权利,提高文化素质。大力发展女子成人教育,帮助5000多名青壮年妇女脱盲,全市女性青壮年识字率为98%;不断完善城乡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去年春季起,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学杂费,覆盖学校1133所、学生53.3万人;33所标准化、现代化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如期建成使用,可接纳47个住宅区4万名中小学生入学;大力推进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维修工程,共投入县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5206.6万元,三县改造D级危房面积达67670平方米,新建校舍83467平方米;对市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贫困生减免课本费708人次58684元、资助高中贫困生9431人次226万元。通过实施“春蕾计划”、“希望工程”,发放助学款物90余万元。20*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54%,初中入学率为98.67%;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1.89%,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加强卫生工作,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20*年末,全市共有73所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同比上年增加了114.7%;继续开展创建“合格爱婴卫生院”活动。2005—20*年三年累计有65所乡镇卫生院获“合格爱婴卫生院”称号,占全市爱婴卫生院的78.3%;每年对长丰县“降消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发放住院分娩贫困救助资金98.6万元,惠及8025名孕产妇;开展“新春送健康、关爱到社区”、“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等系列宣传活动,并组织19000人参加全国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竞赛,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
切实采取措施,维护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将妇女儿童的普法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对象之中,在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了市县区百名法制副校长给全市100多所学校10000多名中小学生分别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深入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禁毒和防艾宣传以及平安家庭、“无家暴社区”创建等活动,市妇联全年共接待472例,我市庐阳区益民街道廻龙桥社居委荣获全国妇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命名的首批“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二是强化司法保障。通过148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援助中心等平台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截至20*年11月,市司法局受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41件,接受各级人民法院刑事指定辩护未成年人案件163件;三是切实保障劳动权益。其一,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通过下发通知、召开现场会、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调查、开展专项检查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开展,截止年底,全市已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092份,覆盖女职工66000人,签订率达63%;其二,做好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通过劳动年审、举报投诉专查、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有效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共受理查处有关妇女儿童的投诉举报案件1900件,退还女工非法中介费、培训费等3.51万元,清退了童工4名,5.7万名女工新签了劳动合同;其三,大力推进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全市现有参保单位8642个、参保职工32.9万人。截至20*年底,支付生育基金6803万元、1.3万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切实维护了女职工产期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20*年市少儿图书馆接待读者18.7万人次,创办了“新肥少儿商厦分馆”,并建成了省内首家“汽车图书馆”,把书籍和服务送给贫困农村的孩子们。合肥科技馆先后举办了中国自然资源、第五届合肥市少年儿童科幻画展等多场展览,全年共接待青少年观众近10万人次。青少年科教培训取得新成绩。我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首创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五届。去年我市承办了省20*年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共获得15个一等奖中的12项,在全国竞赛中,获得了四金、三银、六铜的好成绩。在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中,我市获世界大赛金牌一枚,国家级奖项170多项,省级奖项300多项。此外,各级妇儿工委“六一”期间层层组织安排四大班子领导开展慰问活动,特别是长丰县妇儿工委组织了16个慰问组,由县领导带队,82个县直单位参加。市、县区妇儿工委共慰问学校幼儿园60所,贫困儿童、家庭132名(户),向孩子们赠送了价值17.15万元的慰问品和慰问金。
半年来我局不断扩大《两纲》的宣传面,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向本局妇女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禁毒法》、《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农民工维权、条例、防艾知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三八、六一等节假日,针对目标人群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儿童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营造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全力做好有关两纲指标中的相关工作
注重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用地的规划控制,全力支持和参与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不断增加城市园林绿地面积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保障妇女儿童用水安全,加强供水设施管理,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二、项目内容
以三里街流动儿童快乐家园俱乐部和流动儿童之家为载体,为辖区广大儿童提供集游戏、娱乐、教育、卫生和社会心理支持为一体的服务场所。
(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儿童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组织社会工作者、心理专家、医疗专家等深入儿童友好家园开展卫生保健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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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教育活动。以三里街街道流动儿童快乐家园俱乐部为平台,积极开展致力于社区儿童生存、发展、保护、参与等项目,让儿童在参与与奉献中健康成长,快乐成才,促进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
(三)开展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以区妇儿工委“小树成长,爱心助学”为平台,呼吁社会方方面面尤其是辖区驻地企业、单位关心帮助困难儿童,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四)促进儿童工作社会化发展,探索建立为基层儿童保护和发展服务的模式。建立专兼职工作队伍,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作业辅导、生活帮助等服务。
三、步骤要求
(一)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9月中旬)。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9月下旬—2012年9月中旬)。按照《实施“儿童友好家园工程”项目方案》,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8月下旬)。全面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形成总报告上报上级妇儿工委。
(二)要求:
1、法律保护网络健全。我市司法部门、妇联以"四五"普法为契机,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扩大宣传面,广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反家庭暴力、反、反不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在全市建立了34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中心小学以上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设立宜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工作站。五年来全市共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190件,写作诉状428件,提供法律咨询3141人次。
2、犯罪打击力度加大。五年来,我市各级公安、司法部门共破获案件17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9起。
3、福利事业重视程度提高。我市积极改善社会福利院建设,作好儿童收养和救助、教育工作,为孤残儿童、弃婴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成长条件。各级妇联、教育等部门单位广泛开展和贫困地区儿童手拉手活动,并于每年节日期间、深入福利院、困难职工、贫困农民家庭中,看望慰问贫困孤残儿童。
监督检查制度
1、制定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各乡镇、成员部门和示范单位将规划实施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考核之中,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找出存在问题,强化措施予以解决。
3、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每年对示范单位和承担指标的重点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每年对部分单位实施规划情况进行监测统计,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每2-3年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5年进行中期检查,10年进行终期检查。
6、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市人大、市政协每年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视察,查摆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工作报告制度
1、各乡镇、市直各成员部门坚持每半年向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报告一次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2、市妇儿工委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或市长办公会汇报一次,反映实施规划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妇儿工委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阶段监测评估报告,中、终期监测评估报告,按时向市委、市政府、省、济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报告。
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
1、协助政府制定颁布《宜城妇女发展规划》和《宜城儿童发展规划》,制定目标职责分解和分阶段、分年度实施计划。
2、协调、监督、指导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3、制定年度妇儿工委工作要点,确立全年工作重点,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5、协调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统计,查找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加以协调解决。
6、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一切日常工作。
工作制度
1、严格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
2、加强团结,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争创一流工作,树立集体荣誉感。
3、工作讲效率,当月工作当月完,不拖不推,善始善终。
4、工作及时请示汇报,相互通气,加强联系。
5、执行政策,办事公正讲原则。
6、坚持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
7、凡参加的会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落实意见或建议。
会议制度
1、每年一次向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汇报妇女儿童《规划》实施情况。
2、每三年召开一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
3、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女儿童《规划》联络员会议,调度工作进度,安排有关工作,报送信息、材料、统计表等。
4、每年召开两次妇儿工委成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座谈交流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监测评估制度
1、每年组织专家组人员对部分单位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每年组织统计组人员对重点指标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查看工作进度,进行统计分析。
3、每年根据检查和统计的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写出写出《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监测评估报告。
4、2005年、2010年分别进行中、终期监测评估。
5、监测评估情况,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报告。
协调议事制度
1、对实施《规划》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妇儿工委办负责收集,向市妇儿工委汇报。
2、在实施《规划》工作中,出现本部门内部难以解决的问题;同一工作指标,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负责人签发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呈报妇儿工委办公室。
3、根据部门反映的问题,妇儿工委协调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意见,出台相关政策,协调加以解决。
联络员制度
1、根据本部门(系统)承担的指标任务,每季度到科室或下属单位进行工作调研,收集数据,统计汇总报表,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