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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结上半年工作,还需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学一些先进企业技术水平,勇于创新,向管理节支要效益。
二、我们应创建一支上下团结,和谐有凝聚力的团队。遇事大家必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们共同想办法、拿措施,解决问题,度过难关。
三、增强干部、职工对工作的责任心,让职工知道目前企业现状和未来规划,及市场和未来走势,使员工明白企业与个人的关系,只有企业得到发展,员工才能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提高销售处的服务水平,常言说: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发展企业也是如此。想长期稳定的发展,服务是重中之重,从日常工作中每一个细节做起。常言说:细节也是决定胜败重要因素。销售处是企业对外窗口,我们的一举一动,代表着企业形象,所以我们必为企业树立形象,在客户心目中得到认可,我们企业才能发展壮大。
四、从销售策略上,我们必须培养和维护一批长期稳定与我们合作的客户群。我们会从日常工作中给这些客户照顾,当然照顾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只有这样我们在市场好与坏的时候,我们都能度过,让这部分客户始终跟着我们走。
深入贯彻落实党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普遍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生产意识,全面开展检查,彻底排查整改火灾隐患,严防冬春季节、“两节两会”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促进全系统的消防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我县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根据《县“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我县粮食工作的实际,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由粮食局副局长洪宝琴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并通报下属各分公司和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生产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2013年1月上旬至2013年4月上旬,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上旬)
粮食收储企业及各仓站库点,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本部门的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各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基层分仓、出租房层层进行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3年1月上旬-3月底)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各级力量,发动广大粮食员工,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对于本次排查出来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坚决予以督促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3年4月上旬)
【正文】
我市正逐步推进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现对近阶段工作作一简要总结: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机废弃物主要涵盖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园林废弃物、蓝藻、淤泥、秸秆、畜禽粪污等类型。生活垃圾方面,我市已建成城乡一体化的集中收运处置网络,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四级联动机制,全量化收运、集中焚烧处理。2019年8月,我市17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该项目由光大国际有限公司以BOT模式全资承建,特许经营期限30年。焚烧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进入飞灰填埋场安全填埋。2020年,我市收集、处置生活垃圾45.5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餐厨垃圾处置方面,去年共处置餐厨垃圾2.1万吨(临时设施),11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已于去年12月25日试运行。市政污泥方面,全市11家生活污水处理厂年产生污泥8.8万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统一委托国信协联耦合污泥发电,合同期限16年,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园林废弃物方面,我市直接负责养护管理的城市绿化面积超700万平方米,年产生可统计园林废弃物约2万吨。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借助社会资本开展园林废弃物处置利用,由生物质加工生产单位提供补贴并回收,资源化利用后作为板材、造纸或有机肥原料,面向市场销售。蓝藻打捞处置方面,建成0.5万吨/日的太湖蓝藻打捞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和3万吨/年的藻泥干化处理工程,去年打捞藻水约57.95万吨,产生藻泥约2.5万吨,全部依托本地能力有效处置。秸秆综合利用方面,2020年全市可收集秸秆资源量约25.15万吨,综合利用秸秆量约23.92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5.12%,其中机械化全量还田利用秸秆约20.92万吨,能源化利用、肥料化利用、工业原料化利用和基料化利用秸秆约3万吨。畜禽粪污方面,目前我市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98%,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10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1、健全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将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推进。
二、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粮食库存检查按照国粮检〔2015〕39号和皖粮明电[2015]3号要求,检查分准备、自查、复查、汇总报告四个阶段进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检查评比暨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安排在4月15日至30日的复查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10日前,各县(市)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报市粮食局。
县粮食局负责将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库存统计数据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粮食局报送2015年3月末具体到实际储存库点的登统表。
农业发展银行向同级粮食局提供2015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贷款余额及到储存库点的银行库存台账资料(分品种、性质)。
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将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商品粮库存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抄送所在市粮食局。
同时,各县(市)要督促本辖区承储企业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4月11日至18日,各县(市)粮食局会同县(市)财政局、农发行组织指导本辖区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按照规定的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时点2015年3月末统计报表,对库存进行全面彻底自查。中储粮直属库在协助做好中央事权粮食存储库点自查的同时,负责本企业自查,并向属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自查结果。
(三)复查阶段。4月30日前,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三个复查组,按照不低于辖区内粮食库存总量20%的比例先行组织复查,同时,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评比检查。省粮食局、财政厅、省农发行、中储粮分公司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赴部分地区会同市检查组开展联合查。
(四)汇总报告阶段。4月30日前,各县(市)粮食局负责对企业自查表进行汇总(汇总表1-1、1-2、1-3、1-4、1-13、1-14),经县(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检查工作书面总结,由专人送至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检查工作书面总结以正式文件报送,总结报告包括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并附企业自查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十分重要的法定职责,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依法治粮新时代条件下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库存检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县(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协调配合、有序推进,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完成检查任务。
(二)突出重点,守住底线。各地在检查中既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做到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将各级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等政策性粮食库存作为检点,切实查清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认真查明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等情况,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
(三)严格程序,压实责任。牢固树立依法依规检查理念,严格规范检查程序手续,检查中形成的所有工作底稿要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归档;汇总报表要由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建立并严格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粮食库存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压实检查责任,确保结果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