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7 1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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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监管“五大”检查,做好市场主体安全工作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经济户口管理,关健是经济户口管理的综合、定期、专项、重点和无照“五大检查”,必须完善监管措施,以人为本,抓好监管职能与二版软件的结合,切实做好市场主体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记录工作,保证企业信息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在日常巡查中突出“五个重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重热点行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案后回查和警示记录;对涉及13个重点行业、热点行业的各类主体监管一年不少于两次实地检查,落实安全职责、监管重点和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重热点行业主体的安全档案。在检查中应做到“十要”。即:“检查要全方位,应查要不留死角,必查要完整,抽查要重点,专项检查项目要清楚,是否违法填写要准确,轻微违法整改要限期,责令回查要到位,巡查表检查要真实,录入要准确。”通过抓好重点主体和热点行业的检查,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抓无照经营取缔工作,做好个私经济发展无照经营是当前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十分突出的问题,年要继续加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查处取缔无照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逐步建立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由一个部门的行为转变为多部门的共同行为,进而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突击行为发展为长效规范管理行为,努力将无照率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二是查处取缔从事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涉及安全的重点行业无照经营行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落实责任,确保监管到位。三是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无照经营户要及时引导其办照,对因前置手续审批问题产生的无照经营问题,各分局要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汇报,依法进行查处,问题仍未解决的,由分局将其情况书面报市局,市局将分局检查出来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向市政府汇报,并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要把查处无照同引导私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各工商分局要根据各地情况,在经济较发达地区,重点引导私营企业在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科技含量、增强品牌效应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把个体私营经济做大、做强、做响,逐步培育发展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经济发展状况一般或相对落后的地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重点是通过帮扶和引导,做到数量和质量并重、城市和乡镇并举,形成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的态势。同时还要发挥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引导个体私营经济面向市场,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来料加工业、运输业、建筑业等。
四、抓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做好“亮照工程”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严把前置审批手续年检审查关,提高依法履职的意识,严格遵守《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前置许可手续的审查,加强对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的审查和企业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统一性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和企业坚决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处理,不得变通过关,确保监管职责到位。随着今年企业年检职能的下放,各分局要以此为契机,结合今年企业年检新的特点,落实年检工作流程化、规范化管理,实现年检受理微机录入先查询、年检信息同步录入、年检资料到期归档。年检结束后各工商分局通过年检验照,已进一步了摸清辖区内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这时要大力开展“亮照工程”,一方面深入开展证照规范化管理达标示范街(镇)活动,另一方面对个体工商户、企业强化证照管理,做到经营必须有照,有照必须亮照,通过多种措施和手段增强市场主体持照、亮照的意识,对不亮照要依法给予处罚。7月和9月份市局将分别组织开展年检工作质量、亮照管理互查,真正做到“有照与前置许可手续一致,亮照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一致、”。每次互查后,并将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五、抓正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做好后延监管工作年依据法规和上级局的要求,市局对年未年检的企业制定统一简便易行的各类市场主体退出操作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畅通退出渠道,及时清理名存实亡的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主体退出后要建立督查机制,健全后延监管措施。各分局要积极探索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后延监管工作,一是利用年检切实做好企业数据库的清理工作,对发现的注销数据,年检经办人员要及时负责地将辖区内注销数据与保证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的一致性,提高数据准确率。二是采取案后回查措施,重点检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是否已停止经营活动,是否进行清算,是否办理注销登记;三是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四是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其投资的相关企业,要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五是对吊销营业执照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在未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限制其对外投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规规定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警示限制,做好后延监管工作。
六、抓商标注册,做好创牌工作、积极加强商标注册的宣传引导,促进我市注册商标总量的迅速提升。
商标注册是商标创牌的基础。年商标注册工作一是要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申请注册并使用商标,逐步从借“牌”生产转向自主品牌经营,对有条件的生产型、实业型私营企业,指导其走品牌发展之路,引导其熟练运用商标战略做大做强、做出品牌。二是要大力鼓励发展服务商标注册,引导餐饮、沐浴休闲以及其他具有较强地方特色的服务型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特别引导好老字号服务企业通过商标注册保护自身字号这一无形资产,通过商标战略运作树立企业信誉,扩大企业影响力。三是要对我市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引导其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继续推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让政府以及广大投资者充分认识到商标创牌的积极意义。
注册商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商标的社会知名度,从而为本企业获得更丰厚的利润回报。年,一是要积极支持企业争创省、扬州市着、知名商标,直至中国驰名商标。对参与申报认定的企业主动予以指导,帮助企业准备资料。二是尤其要积极支持我市更多企业参与知名商标的申报认定,引导、鼓励他们先走上创牌之路,再逐步发展壮大。要重点培植农产品知名商标、老字号知名服务商标和私营企业争创知名商标,大力提高老字号、农副产品和私营企业知名商标的比例。三是要积极构建创牌梯队。进一步细化争创品牌企业的发展规划,排出一批基本具备条件、发展后劲足、前景好的企业,分层次抓好培育发展工作,建立扩大争创品牌企业的后备队伍。各分局要积极引导企业创牌,促进我市确保着名、知名商标申报数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
同时,要继续做好品牌兴农推动工作,积极发挥工商作为商标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选择农业产业化龙头或骨干企业,以商标为纽带,实施“主导产业+优势品牌”战略,倡导“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实行“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上市”的策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一是重点围绕优质稻米、特色水产、优良家禽、特色蔬菜等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产、竞争力较强、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副产品企业商标。二是积极帮助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与培育工作,对已申报注册的证明商标,要积极加强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联系和沟通,力争年内完成注册工作。
七、抓商使用规范管理、做好“三牌”检查工作品牌商标贴牌、商标印制以及品牌专卖是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重要关口。年,要把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为构建和谐商标品牌市场的重要一环抓。一是要开展好贴牌加工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和专卖店(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全市定牌加工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和专卖店(场)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将我市现有的着、知名商标企业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发挥“华东六省一市”和“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与企业联手协作,开展跨区域的打假行动,依法对品牌商标进行特殊保护,为品牌企业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的自我保护,逐步建立和完善商标信息网络,增强市场预警功能,不断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四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保护协作机制,一方面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另一方面发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抓日常广告监测,做好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做好利用新闻媒体的广告监测工作,努力净化广告主流媒介市场秩序。
年,我们要继续按照扬州局及我局《广告监测制度》的要求抓好广告监测工作。一是开展日常监测,依据监测情况形成《广告监测情况通报》,及时向电台、电视台、报社等相关广告者通报监测对象的违法率、违法量、主要违法表现等;二是迎接并配合扬州局开展1-2次的集中广告监测和互查活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监测结果,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广告违法案件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加强管理。
以查处医疗美容等违法广告整治为重点,促进广告市场长效化管理。
1存在问题
1.1工作时间是影响检疫监督工作开展的关键肉品市场监督检疫工作对检疫员的上班时间要求是很苛刻的,每天检疫员必须在肉品送抵市场前赶到,这样才能对肉品进行完整的监督检疫。如果肉品分割后再检查,首先影响经营者销售活动,使经营者不配合检查;其次对有些项目无法检查,如刀口,若是合法检疫的猪肉,在肩胛外侧肌、腰肌、股部内侧肌会有“一口三刀六面”的刀口,完整的猪肉是很容易看到的,而分割后的肉难以发现;其三,分割后的肉品必定有一部分已被出售,此时发现病害肉,是很难收回的,必定会给消费者造成伤害。故上班时间对市场监督检疫工作很重要,然而,很多检疫员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影响了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1.2市场监督检疫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持,使监督检疫工作困难重重《动物防疫法》和《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是目前市场监督检疫的法律依据,因法律条款“盲区”太多,体现出可操作性低。如,市场检查中若发现有“白条肉”(即未经合法检疫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根据《动物防疫法》四十九条规定,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出售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补检。工作中,违法所得是很难确定的,执行的变数很大;若未有出售,检疫员只能给予补检,无法对违法经营者进行重惩,助长了私屠滥宰现象,纵容了违法的发生。
1.3检疫监督手段落后,导致很多检疫工作难以开展目前的动物检疫仍是停留在感官检查,检疫结果的可信度低,导致检疫执法无法执行。如,对鸡的检疫,目前本地很多市场销售活鸡兼售分割的鸡产品,检疫员只能根据感官检查做出判定并处理,这就使得经营者很不满意,“你看一下就收费”,表现出阻挠检疫、抵抗执法、拒缴检疫费的情况。又如,对鸡蛋的检疫也无法开展,因为根据目前的检疫设施,鸡蛋无法进行实验室检验,检疫员只能监督检查经营者所持的免疫证,这又出现个别经营者很长时间都拿同一张免疫证,作为检疫员感到很无奈。
1.4执法力度不够,违法行为难以处罚,起不到震慑作用市场检疫员的工作对象是很复杂的,不乏刁蛮、以身试法和暴力抗法者,此时某些执法机关就表现出执法软弱,该没收的无法没收,该处罚的没办法处罚。一些检疫单位领导抱着大事化小的态度,对于检疫员反应的情况,不作正面答复,不进行认真处理,从而助长了歪风邪气。现实中,逃避检疫、拒绝检疫、违法者软磨硬泡或不予理会或大打出手、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加之,法律条文的不健全造成检疫监督执法极为被动,许多执法行为变成执法无奈。
1.5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工作不规范,影响了执法威信,制约了执法行为现在是法制的社会,监督检疫过程是完整的法律过程,而且是技术性很强的法律过程。这对检疫员的法律知识、专业技术及运用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工作中一些检疫员法制观念淡薄,不按程序执法,言语生硬,态度不佳,加之本身的业务知识又不过硬,不能耐心细致的解答经营者或群众的疑问,只是一味的命令经营者执行,导致检疫员与经营者关系紧张,检疫工作难以开展,严重影响了执法威信,制约了执法行为。
1.6乡镇肉品检疫工作停滞,农民的肉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目前,在我区部分乡镇,集市所售肉品根本没有经过检疫,甚至有的乡镇肉品经营者在定点屠宰场购猪时,要求不要检疫或检疫不加盖验讫印章。可见,在农村,群众对于肉品是否经过检疫根本不关心,对肉食品卫生认识很淡薄,严重威胁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这一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宣传不到位,农民对肉品卫生安全缺乏了解;加之很多乡镇无检疫监督单位,更无检疫员,肉品检疫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农民的肉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
2对策
2.1尽快完善《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动物防疫法》中某些条款已不适应发展需要,由其是对其中一些操作性不强、概念不清的“盲区”及一些违法行为处罚较轻或无明确处罚的规定,应作出相应的解释和修改。同时,尽快出台有关“动物市场检疫监督执法规程”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的可操作性,使得市场检疫员能有法可依,从严执法。
2.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健康饮食的意识,由其加强农村肉制品饮食安全的宣传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宣传病害肉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做到对有害肉了解、拒买并即时向执法部门揭发,经营者不违法,提高全社会对《动物防疫法》的认识和支持力度,创造一个很好的检疫工作氛围。作为市场检疫员有责任、有义务经常进行这方面的宣传。
2.3加强培训,提高检疫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检疫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检疫员的专业技术素质;提高检疫员的执法水平。作为执法机构,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思想政治学习,业务技术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检疫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和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责任意识,并学好法,用好法,积极提高检疫员的业务水平,使检疫员不断更新知识,成为适应新形式的合格检疫监督执法人员,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2.4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规案件应从重处理检疫监督机构对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应严肃处理,该没收的没收,该处罚的处罚,对于打、骂检疫员的经营者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扭转检疫执法局面,树立检疫执法威信。
2.5加大投入,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的开发研究加大检疫工作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层检疫监督设施,建立实验室购买检疫检测设备并投入资金用于研究新的、先进的、与国际社会相适应的检疫监督方法,使得检疫质量和可信度得到大大提高。
2.6加强内部管理针对检疫监督执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对象复杂等情况,应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机制,有考核、有奖惩。对于、违法办案等检疫员应严肃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停职的停职;对于工作方式不当的工作人员也应有一定的惩处办法;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检疫员有一定的奖励。使执法队伍内部奖惩分明,检疫员有所惧有所依,真正负起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职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3工作体会
一、制订切实可行的“跑教”工作实施方案。
“跑教”制度,是指在完小优秀教师或某些学科专业教师紧缺的情况下,由一位教师同时兼任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学科或教育管理的一项制度。各镇(街)教管办、中心小学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跑教”工作。
二、选好教师,统筹安排“跑教”课程。
“跑教”教师一般选择镇(街)内优秀的中青年教师担任,选定时应考虑交通相对便利、学校实际需要、专业对口等因素。要针对中心校和完小科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专业学科教学“短缺”的实际,原则上以天为单位统筹安排“跑教”课程与学校。
三、加强管理,提高“跑教”教学质量。
镇(街)中心小学应关注“跑教”工作动态,经常性地召集教师交流探讨“跑教”工作中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积极创设条件培训“跑教”教师,使他们接触最新的教学思想、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并给他们展示的机会,如执教镇街级的公开课。同时介绍一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的学校教学骨干同“跑教”教师结对,组织他们阶段性跟踪听课,探讨适应“跑教”教学的方法和手段。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跑教”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关心和改善“跑教”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二是要建立轮岗交流机制。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干部交流制度,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其同一职位的任职时限不得超过5年,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使监督工作覆盖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