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9 0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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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1这个月是我来到公司的第三个月了,现在已经__月底了,一晃眼,三个月的试用期也已经过去了。回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我发现自己也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不管是从自己的职业素养上,还是平时的工作状态上,都有了一定的提升。面临即将转正的时机,我很激动,与此同时,我在此也想在此做一次转正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到以后的工作。
试用期这三个月并不漫长,时间慢慢的流逝,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就抵达了现在。而转正也即将来临,这是让人欣喜的。但在这欣喜之下,我还有更多的感慨和心得。这是我这三个月里对自己的总结,也是对这份事业的一次总结。
三个月前,我刚刚大学毕业,那时候有点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事情,直到后来到了我们公司之后,我才发现,愿来生活是需要激情的。我看着同事们每日都激情满满的样子,突然觉得自己很颓丧。渐渐的,受到公司这个大集体的影响,我也开始变得开朗起来,也会在工作当中找到重点,然后加以研究了。公司每天都会有开早会的习惯,早会上也会邀请员工做前一天的工作小结,所以早会也是一个可以让我们学习的机会。看看他人是怎么工作的,看看他人的工作中存在的闪光点是什么。这些都是可以去学习的地方。
后来经过自己漫长的学习,也经过自己不断的挖掘和询问,我在这个工作中,从大家的身上都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有些知识可以用在我们的工作当中,而有些知识却是可以善用一生的。学习是一件可以让人进步的事情,也是一件可以带来希望和憧憬的事情。只有懂得提升自己,才有继续赢得机会和可能,所以不管如何,我相信自己都可以在未来的迷雾之中找到方向,打一场漂亮的胜仗!
不管怎么说,这三个月我工作非常充实,不仅要每日完成任务量,每日也要做出一些新突破,多学习一些,让自己变得更强一点。未来转正之后,我会重新树立新的目标,去争取新的机会,一直往上走,一直努力下去。我也会珍惜工作当中的分分秒秒,让自己的工作更加的出色,不辜负公司对我的信任,不辜负公司的领导、同事们对我寄予的期待。
保险公司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2我于20__年__月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如何做好;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适应了公司的环境。在本部门的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别人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可以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对我的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从进入公司以来我一直从事事的帮助下,我从一个对成为可以独立进行的一名合格员工,对此我对领导以及同事们的关心表示由衷的感谢。现将本人这三个月来的思想、、学习情况作简要总结汇报:
个人总结:
从来到公司接手导和部门经理的帮助指导下慢慢的对知识有了更加系统的了解,个人素质也得到了相当大的提高,但是,尽管如此由于自己的粗心大意还是在期间犯了很多错误,对此我一定会积极做出改正,不在犯同样的错误,争取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以下是我对这三个月的作出的总结:
1、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有关,做到上有问题及时向领导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不懂就问,努力把做好;
2、与实际相符合,之前最大程度做好调查,分析的重点难点,做好详细的计划,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3、全面考虑问题,对于做到从整体去把握不漏掉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遇到不知道的问题绝不一带而过,做到打破沙锅问到底,彻底把问题搞明白,不为将来的埋下隐患;
4、主动完成,对于领导安排的一定及时准确的去完成,对于领导没有安排的,要做到主动去发现,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而不是成为一个执行命令的机器;
总之,在这三个月的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坚信这里就是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地方,因此,我会以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保险公司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3作为一名保险公司里的试用期员工,我对待我的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我的领导上司尊敬有加,对待我的公司同事亲和友善,对待我的客户更是热心真诚。因为我时刻谨记着公司的文化理念,时刻谨记着公司领导对我们员工的教导。所以因为我在三个月的试用期间优秀的表现,公司对我进行了提前转正的奖励。现在就我在试用期间里所做的工作做一下总结。
我大学学的专业是市场营销,所以我一毕业就来面试我们这家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岗位。希望我能在这个岗位上能多学习点东西,能多积累点经验。
在上班的第一个月里,我的主要工作就是了解公司文化,参加公司培训,熟悉公司的保险项目和多种理财方式。首先了解公司文化,我在第一个星期里都会花一个上午来记我们公司的文化内容。在记忆的过程里,我深入的感受到我们公司企业文化的魅力所在,让我更加的想要在我们公司里工作下去。其次是参加公司培训,整整两周的试用期员工培训,我一次都没有落下。因为我觉得参加公司培训是很难得的机会,所以我要更加的珍惜,更加用心的对待。在培训的过程中,我受益匪浅,我学习到很多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理财方式,学习到了很多不一样的销售技巧。还认识了很多新同事,和他们交流了许多培训的心得体会。所以这个培训对于我来说还是很受用的。最后就是熟悉公司的保险项目和公司里的理财方式,以及包括我们公司里是怎样的一种销售模式。在了解完了这些以后,我还要去跟我们主管汇报一下我的了解情况,主管说通过了以后,我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在这个过程里,我对我们公司的营销模式、保险项目和理财产品都已经有了很透彻的了解,这对我之后的实战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助。
第一个月是给我们打基础的,到了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我们就进入了真正的销售状态了。首先我们要接待到门店里办理各种理财项目的顾客,尽力给他们推销利润比较大的产品和项目,然后达成交易。其次我们也要自己去寻找客户资源,来完成我们每月的业绩要求。这个就很有难度了,而且在这两个月里,我们新来的试用期员工里面没有一个人能够达到要求的。
虽然在这我试用期间,我没有完成一笔订单交易,但是我相信在之后的.工作阶段里,我会做的更加好,完成的更加出色。
保险公司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4自20__年__月24日加入保险公司,回顾这三个月以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这三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不足总结如下:
一、日常服务工作
在工作初期,我认真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以及保险经纪行业的业内环境及发展情况,并学习了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等,同时努力完善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端正工作态度,严守组织纪律。我始终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每一天的工作,以全新的姿态迎接工作的挑战。
1、协助完成20__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及贵州乌江发电有限公司的续保收尾工作,在部门领导及同事的悉心指导下了解并熟悉了续保安排的工作。
2、定期对每一个客户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客户风险变化及服务需要,及时跟踪协调解决问题。
3、协助索赔,根据客户提供的出险材料,核查原始承保资料,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在请示部门领导后向客户解释说明;
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递交保险公司,积极协助客户办理索赔手续。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定期查询理赔进度。
4、保单维护,对所有保单进行审核,发现其中保险标的的坐落地址有误,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重新更改地址。
5、做好风险提示工作,由于今年1月份贵州凝冻天气,在收到保险公司的天气预报后及时转发各电厂相关人员,提醒做好防灾防损措施。
保险公司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5在咱们__公司已经工作了有几个月的时间了,按照公司的规定,我的试用期即将结束,这也意味着我马上就能成为咱们公司的一名正式员工了,但是我也不能高兴的太早了,毕竟从我目前的表现来看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应该还没有达到领导们的要求,但是我会继续努力下去的,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保险工作者,现在就让我来总结一下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
我能来到咱们公司是我的幸运,咱们公司是国企之一,所以有不少的人都想挤入公司里,那时候我来面试的时候是见到了不少的人,其中有看上去已经工作了不少年的人,也有和我一样是还没有毕业或者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这也让我感觉到了十分大的压力哈,好在经过面试之后我还是成功地进入到了公司内,在这里我便开始了我第一次的工作。在咱们公司里面的工作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之前我一直以为保险公司的员工每天的任务就是去外面跑销售,但是经过公司为我们这些新人准备的入职培训后,我发现保险原来是分为不少种类的,有寿险、车险、医疗险等等,这些业务都被各大保险公司所垄断了,咱们公司主要负责的就是车险,不过这也不要求每一位员工整天去外面跑业务,毕竟现在网络信息很发达了,详细客户都是用电话和微信了,只是偶尔需要去和客户们面对面交谈一下业务。
办公室文秘试用期工作总结1尊敬的领导:
我自进入单位三个月以来,根据单位领导的安排,目前主要担任文秘一职,兼法律咨询、宣传信息、人事教育及培训、信息统计及研究岗、协助寿险岗,这几个月里,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对工作流程了解了许多,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首先说说在这里工作的心得。在行业协会三个月的工作生活,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工作可以在快乐中完成。董总、葛总、李主任三位领导都对我们这些新人亲切有加,非但不摆领导的架子,而且还很和蔼地引导我们做好工作。在工作中,只要你需要,他们随时给予热情的指导,工作之余,大家开怀谈笑,不分彼此,给我的感觉是上下同心。正因为如此,在协会工作,让我体会了在愉快中完成工作的欢欣。
二、其次说说我在办公室工作的不足,主要有:
1、缺乏基本的办公室工作知识,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常常表现生涩,甚至有时还觉得不知所措;
2、对保险专业知识了解不够,从而影响到相关公文写作的进行;
3、工作细心度不够,经常在小问题上出现错漏;
4、办事效率不够快,对领导的意图领会不够到位。
三、在实习期间,我们先后在人寿保险、人保财险、平安财险三个保险公司学习工作了一段时间。很多保险方面的知识是我以前几乎未接触过的,让我发现自己对保险知识的匮乏,但是各公司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保险公司的工作环境,也了解了保险公司的基本操作流程。
四、我在工作上的收获主要有:
1、了解到保险方面一些基础知识;
2、基本掌握保险行业协会会议纪要与信息、简报的写作要点;
3、对各种公文写作方法与技巧逐步了解加深。
我参加工作的时间还很短,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我的实践经验还有待于进一步积累,工作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人处世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确立长远的人生目标,谦虚谨慎,不断学习,做到学有所得,业务专精。同时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将每一件事做好,将每一个环节做好,圆满完成领导交予的每一项任务。
根据单位规章制度,试用期满三个月合格后可被录用成为正式员工。因此,今特向单位领导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积极的工作态度及其他方面的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恳请领导批准。
我坚信,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而当机会来临的时候,我们不仅要做到,做好,还要恰如其分!希望领导能批准我的工作转正申请!
办公室文秘试用期工作总结2我记得我是__月来到办公室秘书这一岗位的,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我的试用期也结束了。刚走上这一岗位的时候,我就想一个两条腿发育不一致的人,一条腿是健硕的成年人,一条腿是幼小的小孩子,健硕的那条是理论知识,幼小的那条是工作经验。但是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面,虽然不是灵丹妙药没有治好那条“幼小的腿”,但是让它有了一定的进步,也是在向着健硕发育了。
这次的办公室秘书工作,是我从学校里面毕业出来的第一份工作,在这之前我从没有接触过这个工作,我虽然是学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但是我实习的时候找的是人事的工作,所以我前面才说工作经验的那条“腿”是幼小的。不过秘书这个工作虽然是文秘专业才学习的,但是我们这两个还是有一点相关的,所以没有经验到还是学的快。刚进入这个岗位的时候,是组长__带的我,第一份工作也是她的监督指导下完成的——她带我去参加了一场公司主管会议,让我做好会议记录,然后让我根据记录整理好会议报表。说实话很久没有写字了,所以大家开会的内容,我总是记不过来,字写的特别潦草,会后的时候我自己都快不认识了。再加上第一次做会议记录,我不知道什么是重点,总想什么都记录下来,却又歇不过来漏下重要的点。所以组长说我有的地方不该记得记了,该记得没记。最后还是在组长的帮助下完成了这次报表,弄了好半天才完成。
后面的会议组长也是能带我都带上来我,几次工作才让我渐渐地适应了下来,学会分辩重点做好记录。我的工作还有就是要做好会议接待,领导让我们通知会议的时候,我要尽快打电话讲通知传达给各位,所以这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让我差不多把各个部门的领导认熟了。再就是让我增加了很大的信心,身为办公室秘书代表的是办公室的脸,所以联系各个领导的时候我都能做到不卑不亢,更自然了。
当然,实习时间只有一个半月的时间,我不可能所有地方都成长了,我知道自己还是有许多的不足的:不够细心,总是犯一些小错误,比如做报表的时候不仔细检查就交上去了,虽然没什么大错,但总是出现有错别字或者标点符号多打了等小毛病,没少挨批评。所以我以后的工作,一定要提醒自己细致、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无论大小!
办公室文秘试用期工作总结3进入公司才三个月,也是我的试用期结束的时候了,在这期间我秘书的工作也达到了公司的考核,我尽我努力做到了,所以我试用期工作结束就顺利的留在了公司。以下是我试用期秘书工作的总结:
作为公司的秘书,我刚进公司,公司经理就给我介绍了我工作的内容以及流程,我也在这三个月里努力去做好自己的工作。秘书首要的工作就是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每天定时的开机接收文件,做好信息的手机以及报送的工作。另外就是公司要进行的会议,我要负责做好各类的会议记录及一些会务的工作。再有我还要对应急的事情进行及时处理。三个月的工作还包括了各种文件的起草、装订以及传递工作,这些都要做好,因为都属于自己试用期工作的考核,必须达到公司的基本要求。
在自己的工作以内,我能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有良好的处理方式。对待上级尊敬,对待同级尊重,给予他人善意。在工作上遇到不懂的问题,我会谦虚向公司的前辈请教,努力的把难题解决。作为秘书,我会提早的把自己要起草的文件弄弄好,然后发给领导审核,等待结果下发,然后在进行修改并装订好,传递给公司其他人。在我试用期里,公司开展了很多会议,我从开始记录不清楚会议信息,到现在我能够又快又准确的记录好每一条重要的信息,给了领导很大的方便,而且我多次受到领导的夸赞,这于我的是一种鼓励,对我的影响很大,让我在之后的工作中有更多的动力去做事。我去回顾自己这三个月的工作,起初是不怎么喜欢这工作的,觉得很累,而且事情还多,一天根本就做不完,可是我真的坚持下来的时候,我便觉得还不错,甚至有些喜欢秘书的工作了,我从这里面找到了我存在的价值,我觉得自己是可以的。
即使现在我的试用期已经结束了,可是三月的工作却给了我很多,我在不断的成长着,改掉了很多不好的地方,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和模式,也在进步着。对于自己成功的进入公司工作,让我对未来的工作更加的期待起来,我觉得自己会做的更好,一定会让这份秘书工作做得更令人满意。试用期这一阶段的工作留给了我很多东西,我有自信去面对更多的挑战。
办公室文秘试用期工作总结4来到__公司已经过去_个月了,从自己第一天满怀期待的进入到工作岗位到现在已经将自己的工作融入到生活当中去了,我也完全的熟悉到公司的日常工作和企业的文化了,我的试用期也已经结束了,现在对自己这几个月的工作做出一个好的工作总结。
我在公司担任的是办公室的秘书一职,顾名思义就是帮助办公室的同事完成公司的日常工作,也是为了协助公司的同事完成他们的工作就是我的工作,所以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完全的将自己的这份工作当成了一种责任,也在尽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这份工作,虽说办公室秘书这个职位相对而言会比较杂,比较繁琐,但这些并不影响自己对这份工作的热爱,我之前在别的公司也是做的秘书类的工作,但是相对而言,__公司的秘书工作需要的东西更加的专业,不只是向复印文件,打印资料这种小的事情,更是对公司的一些项目以及对公司的一些客户的跟进和后期的一些处理,所以不仅需要在行政方面有很好的造诣,还需要对公司的市场有一定的了解,更是因为自己的努力,才得已在极短的.时间完成了公司对我的考核,我也才能正式的进入试用期,为公司更好的做事。
这段时间里,我也学会了很多,虽说自己之前从事过这个职位,但是对于秘书而言,每一个公司的秘书所要做的事情都是不一样的,也正是因为自己心里特别清楚这样的差别,我才会更加的认真和细致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更是因为对工作的不够了解和熟悉,我才更加的认真的学习工作中的知识和方法,也都是为了自己以后能够更好的完成公司的日常工作,我也经过这段时间的试用期的工作,做到了认真细致,且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来。当然,自己今天之所以能够在这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完成对公司的日常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并且快要单独的完成工作,这些都离不开公司办公室同事的帮助,以及公司和公司领导的栽培,很感谢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帮助和照顾,也很荣幸自己能够加入这样一个好的集体,成为__公司这个大家庭的一员。
现在我的试用期的工作已经结束,我也开始正式的进入__公司,成为__公司的一名正式成员,我也会更加的努力为工作做事,给公司带来更大的财富和价值。
办公室文秘试用期工作总结5时光流逝,转眼间我在___项目三个月的试用期已经接近尾声。回首这三个月,很荣幸能与各位同事共同进步,同时也感谢这段时间里大家给予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我,作为一名年轻的新进职员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
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我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已经逐渐适应了周围的生活与工作环境,对工作也逐渐进入了状态。
办公室工作:
综合办公室文秘的主要工作是负责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行政办公室的工作千头万绪,每天都面临着一堆琐碎的不起眼的事物,而这些琐碎的不起眼的事物却是必不可少的。有迎来送往,文书处理,公章管理,档案管理,文件下载批转,会议安排,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对以前从未经历过的我而言,会有些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还好在蒯书记和刘主任的细心指导下我渐渐的得心应手,对于公文处理方面有些许不懂的李师也会细心教导,有了领导和同事的帮助,这三个月我对办公室文秘的工作能够大致掌握。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虚心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这样下来感觉自己这三个月来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已具备了办公室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待人处事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
这三个月来我认识到办公室就是个服务性质的部门,我认真的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以保障其他同事工作的正常开展。部门之间遇到其他同事来查阅文件或是调阅电子文档,我都会及时办妥;外来人员遇到相关问题来咨询或者要求帮助,我都会第一时间解答和解决。以一颗真诚的心去为大家服务。
文书工作方面:
1)公文轮阅归档及时。文件的阅办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要求,保证各类文件拟办、传阅的时效性,并及时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至各部门,确保政令畅通。待文件阅办完毕后,负责文件的归档、保管以及查阅。
2)下发公文无差错。各部的发文工作,负责文件的套打、修改、附件扫描、红文的分发、寄送,电子邮件的发送,同时协助各部门发文的核稿。
公章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盖章签字,所有对外盖章经项目经理签字授权后盖章,使用枚数准确记录,对于重大涉及经济或公司利益及法律风险的合同、资料盖章及时请示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盖章。其他方面:及时的更新宣传信息,不定期盘点库存等。
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第一,由于是新员工,缺乏基本的办公室工作知识,许多工作我都是边干边摸索,以致工作起来不能游刃有余;甚至有时还会觉得不知所措;
第二,对我部各部门相关工作缺乏全面具体了解,从而影响相关公文整理的进行。
第三,自己的文笔水平还和工作的要求有距离。
第四,工作不够细心,经常丢三落四。
为此,我想我应努力做到:
第一,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公路工程知识,加强对本行业的了解;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 8 小时,实际工作时间为早上 9:00__下午 17:00, 平均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 24 小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 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36 小时。
五、休假
甲方对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女员工生育假、带薪休假等休假应按照劳 动法要求执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安排乙方婚丧假期、女员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计划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带薪年假、婚假等应提前至少30 天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亲属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可临 时申请临时安排。
六、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 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 10 号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遇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发放须提前 1 个工作日说明。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 (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 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 22 时至次日 6 时期间的,支付 200%的加班工资;
(2)周六周日休息日的加班,支付 200%的加班工资;
(3)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 300%加班工资。
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 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 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七、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 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 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 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 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 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 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 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
教育和培训;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3)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十、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 提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一、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一、薪酬的定义
薪酬可从多个角度进行界定。美国著名薪酬管理专家米尔科维奇(2002)将薪酬界定为雇员作为雇佣关系中的一方得到的各种货币收入,以及各种具体的福利。约瑟夫J.马尔托奇奥基于激励工具的角认为薪酬是指雇员为完成工作而得到的内在和外在奖励。
我国理论界有些学者将薪酬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薪酬是指个人获得的以工资、奖金等以金钱或实物形式支付的回报;广义的薪酬包括经济性报酬和非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指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和假期等,即货币薪酬;非经济性报酬指个人对企业及工作本身在心理上的感受,即非货币报酬。
综上所述,对薪酬的内涵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一)薪酬支付的前提是雇佣关系。
(二)薪酬支付的主体是雇主。
(三)薪酬支付的客体是雇员。
(四)薪酬支付的内容是薪酬。
二、薪酬的薪酬构成
从上述对薪酬内涵的分析可以看出,非经济性报酬是总体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关于薪酬和薪酬管理的研究中,由于大多数员工主要关注经济性报酬部分,企业薪酬的设计主要关注于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工资,能帮助员工避免收入风险,但它与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和劳动成果没有直接联系。
(2)绩效加薪,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而确定的对基础工资的增加部分,是对员工超额完成工作部分或工作绩效突出部分的奖励性报酬,旨在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激励薪酬,是企业业预先将利益分享方案告知员工的方法。
(4)津贴和福利,福利和津贴属于附加薪酬,也叫福利薪酬。
三、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制度一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为例
(一)销售人员定薪原则
根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人员的定薪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总公司销售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制定销售系列人员薪酬指导方案,各机构按照指导方案的要求执行;2.总公司原则要求同机构、同级别、同类型销售人员薪酬水平基本相当,且非专业销售人员不低于专业渠销售人员;3.新聘销售人员原则上从初级开始定级定薪,无相关工作经验的,应从见习级开始定级定薪。新聘销售人员需设置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指标不低于对应级别三个月考核业务量的80%。
(二)销售人员薪酬发放原则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发放原则如下:1.基本工资部分。按定薪标准,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相关人事制度发放;2.考核绩效工资部分。每月与基本工资一同发放;月度考核结果与销售人员考核绩效工资的挂钩办法及补发办法按考核规定执行;3.福利部分。销售系列员工按照所在机构相关标准享受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过节费、育培训、休假等。
四、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一)改革营销员的福利制度
1、实行等级福利待遇。长期以来,盛行着福利平均主义,福利和营销员业绩之间的联系不大,起不到激励营销员起的作用。所以保险公司需要完善营销员的等级福利待遇制度,对营销员等级进行科学划分,使得不同等级的人员享有不同的福利待遇。
2、实行保险公司福利形式的多样化。让营销员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福利,如同自助餐一样,所以这种福利形式也被称为为自助式福利。营销员需要什么,保险公司就会发什么,充分尊重营销员本身。
3、营销员参与福利的设计。让营销员参与设计自身的福利,让营销员身在其中能找到别样的满足感和亲切感,并且一旦员工拥有了对自己福利形式的发言权,则对工作的满意度以及对公司的忠诚度都会得到显著的提升。
(二)建立有效的保险营销员经济增加值激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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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和2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青岛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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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和____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社会保障的本意为保障社会安全,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对于社会保障的解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本质、目的和性质基本相似。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是借鉴发达国家及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框架而设计实现的,其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但是覆盖面尚窄、实施进程滞后、统筹层次较低。根据我国对于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决议可以看出,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其应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构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关乎社会稳定繁荣的重要体系,其对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均具有非凡的意义。
二、企业用工风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临时雇员较多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都存在大量临时工,这部分员工没有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在许多方面都与正式员工存在较大差异,对雇员形成了潜在的风险。这之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临时雇员没有签订就业合同,具有极强的流动性。雇佣临时雇员的企业,主要是建筑施工类企业,这类企业由于项目具有流动性,因此需要雇佣不同地方的人进行工作。由于项目具有时限,因此很多时候企业都没有与雇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雇员由于临时工性质,则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管理及待遇差异化,对于临时雇员和正式员工,企业的管理态度差别明显,相关福利待遇更是有很大差距。这严重侵犯了临时雇员的基本利益。
2.试用期离职严重
试用期离职是企业员工离职率最高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离职率较高的原因可以分为员工和企业两个方面。就员工方面来讲,其离职原因主要是对于工作岗位不满意。对工作岗位不满意又可以分为对工作内容不满意、对薪资待遇不满意和对管理制度不满意。这三个方面的不满意,导致了员工主动离职。就企业方面来讲,在试用期辞退员工的原因主要是员工能力太差,无法适应工作岗位;或是员工态度性格较差,无法与同事和谐相处等原因。不论是哪方面原因的离职,都会打乱企业的招聘计划,给企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
3.企业无计划裁员
近些年,某些企业的无差别裁员给许多普通民众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致使这部分员工突然失去了工作,生活重心产生了偏移,形成了诸多经济压力和生活烦恼。企业的无差别裁员主要源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以及对现阶段企业薪金结构的调整,但是其无视员工的裁员做法,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因此引起了一系列外部问题,对公司声誉及形象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可以说是一种双输的行为。
三、社会保障体系下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的策略探讨
1.构建完善的劳动合同体系
完善的劳动合同体系,应该明确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目_明确界定相应意外情况的责任方与详细的解决措施制度。构建完善的劳动合同体系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劳动合同签订条件进行明确,强制企业减少临时雇员,加强劳动合同签订。二是加强对民众签订劳动合同重大意义的宣传,使普通民众更加深入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使其树立起不论什么工作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观念。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相应的监管机构,随时对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排查,随时整改,以便切实保障普通员工的切身利益。
2.构建完善的企业员工离职商业保险体系
商业保险是减小企业损失的有效措施,针对员工试用期离职率较高的现实,有关部门应该联合保险公司,构建员工离职保险体系,以减小企业损失。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三步。第一是调研市场企业员工试用期离职率以及企业损失情况,并建立数据模型,在同行业、同地区之间做出横向对比。第二是根据之前建立的数据模型以及横向对比结果,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构建不同的员工试用期离职保险制度,以此来减少企业因为员工试用期离职产生的损失。第三是成立专门的评估机构,针对申请员工试用期离职赔付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取证,精确计算企业因为员工离职形成的损失,并根据相关的保险制度进行合理赔付。
3.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2、本手册解释权属中心办公室。
3、本手册自200x年x月x日开始实施生效。
第二章员工守则
1.1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
1.2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手册规定。
1.3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关系
2,1.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聘用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外地人员,本公司将按照广州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为中级职称以上符合引进条件的员工办理引进和户口转移手续。
2.1.2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如果磨擦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公司为试用期员工签订3-6个月的试用合同。公司为工作关系和户口关系不能转入公司的人员及退休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者;
(7)未满16周岁者;
(8)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
(1)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四张;
(2)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
(3)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4)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之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级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弄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公司濒临破产或转让,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同意减员的。
2.1.7按2.1.6条终止聘用关系的,本公司应按劳动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生活或医疗补助费。
2.1.8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40小时。对销售人员等不能按固定时间衡量工作任务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4培训(略)
2.5调职(略)
2.6离职(略)
2.7退休(略)
2.8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二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9人事记录(略)
2.9.2公司上岗证:
(1)签发(略)
(2)遗失和补发上岗证(略)
2.9.3钥匙(略)
3.1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生产或销售未完面月计划的60%时,员工发700元,中层干部发1200元,副总经理级发1500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
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工龄工资,公司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每年递增20元。
员工当月薪资收入已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类生活补贴。
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3.2发薪日(略)
3.3加班费
公司按法定假的7天假(春节3天、元旦1天、五一节1天、国庆节2天)发放加班人员的加班费。加班员工每人每天发加班费100天。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4.1法定假(略)
4.2公司假(略)
4.3年休假(略)
4.3.2年假使用须书面申请,事前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可一次或分二次使用。年假应在当年内用完。如因工作原因未用完的年假,需书面报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及交办公室(人事)批准,方可顺延一个季度,否则将视为自行放弃,无任何补偿。
4.3.3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4.4病假
4.4.1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一某些人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办公室(人事)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4.4.2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如下计算(略)
4.4.3长病假
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三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180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
4.5工伤假
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死亡。被公司经管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4.6事假
4.6.1员工在用完年休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4.6.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去15天。超过15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4.6.3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专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4.6.4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6.5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4.6.6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请假2-3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办公室(人事)批准;
请假3天以上或部门经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7婚假(略)
4.9哺乳假(略)
4.10探亲假
4.10.1探望配偶(略)
4.10.2探望父母(略)
4.10.3路程时间及往返车费(略)
4.10.4员工每年只能在年公休假、探亲假中选休一种假期,并享受期待遇。假期原则上一次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4.10.5探亲假审批程序(略)
4.11丧假(略)
4.12请假手续、权限
4.12.1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下班有关证明,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交办公室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予准假。
4.12.2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通知主管部门经理,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12.3审批权限(略)
4.13医疗
4.13.1员工因病就诊,除急诊外,一般在公司指定的xx医院就诊。
4.13.2员工因病住院,凡参加医疗保险的,按《xx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公司关于医疗费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
4.13.3员工门诊医药报销比例为挂号费+医药费的60%,个人自负40%。
4.13.4员工报销医院凭医院费发标,并提供病历卡,经办分室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4.17独生子女(略)
4.18生活设施(略)
4.19附则
4.19.1本章的福利政策是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的。
4.19.2当上级政府部门的福利政策同本公司目前的政策不一致是,先按本公司的政策规定执行。
4.19.3为了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公司将定期修订、补充和完善本公司的福利政策。公司向当地政府指定机构的有关保险公司为员工办理以下保险项目;
5.1养老保险
员工退休、享受国家社会保险部门制订的养老保险待遇。
5.2待业保险
员工失业时,可依据国家规定劳动管理机构领取待业救济金。
5.3住院保险
员工生病住院,办妥政府规定的手续,可获得国家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的一定数量的医疗费。
5.4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员工在公司内上班时,或业务出差时的意外伤害,可获得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一定数额的保险金。
5.5公积金
根据政府部门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公司为城镇户口的员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手续。为员工购买商品房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5.6员工有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产交6员工有养老保险、待业保
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产交缴,公司按政府部门所规定的比例,在每月工资发放中代为扣缴。
6.1绩效评估(略)
6.2考绩标准(略)
6.3升职、加薪(略)
7.1奖励(略)
7、2处罚
7.2.1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的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7.2.2本公司员工纪律处分有五种: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书面严重警告;
(4)无薪停职检查;
(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7.2.3员工处分累计升级制。员工在第一次处分后,12个月内如仍再有处分,则受到累计升级的处分,如:
(1)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
(2)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
(3)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第一次处分与第二次处分间隔时间超过12个月,则不按累计升级计。
员工可以将功抵过,如果说在处分后12个月内获得一次奖励,则可酌情取消一次或数次处分。
7.2.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进行处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
(3)进入生产车间不穿工作服者,罚款50元;
(4)进入车间不佩戴上岗证者,罚款50元;
(5)在生产岗位上睡觉者罚款100元;
(6)在上班期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杂专者罚款50元;
(7)考勤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将作旷工一天处理;
(8)无故窜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2.5可以立即解雇的情况;
(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
(2)伤害其他职工、主管、同事或客人;
(3)任何种类的偷窃;
(4)伪造公司文件;
(5)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署的文件中提供资料;
(6)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7)故意给公司的设备、设施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
(8)故意违反公司的行为准则;
(9)向未经授权的人透露专有资料或保密资料;
(10)暂时或长期精神错乱(医疗期除外);
(11)被判任何刑事罪或受严重纪律处分
7.2.6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8、安全与健康
8.1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8.2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8.3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8.4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随时保持畅通。
8.5员工应遵守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作安全带。
8.6在公司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在车间设一固定吸烟点,供员工吸烟。
8.7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钱包等私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场所。
8.8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办公室和经管部负责对内或对外。
8.9员工违反安全卫生规定,依照公司惩罚规定处理。
9、基本守则(略)
10、备注
(1)本手册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我于20**年3月14日加入,三个月试用期后顺利转正。
从加入***后到20**年7月1日,一直在***部门,后***部门与***部门合并为深圳分公司后,***部门人员也随合并统一归***部门经理***领导。
二、工作情况
1、在20**年3月至20**年6月期间兼任部门内勤,在此期间能认真负责的做好本部的内勤工作,包括:立案登记、案件及部门费用登记、出具业务结算表。
2、20**年主办案件16起,协办17起,主要是一些小额案件和代查勘,主要案子如下:
***酒店暴雨案:由于对建筑装饰如何修复不熟悉,加上保险公司的意思想拒赔,所以想等被保险人提供修复方案后再行定夺比较稳妥,这样
就导致很被动,而现在被保一直未能提供具体索赔资料,所以案件一直无进展。好在同被保和保险公司双方沟通较好,虽一直未结案,双方对我司暂无异议。
***市场水湿案:由于被保开始期望值比较高,索赔金额14万多元,而最终赔付为3万多,虽被保签了确认书,我司已出具公估报告,但由于被保不愿意专程去东莞气象局拿气象证
明,导致本案公估费一直未能到帐。
***家私厂火灾案:当时和***在解封后到第一现场进行查勘,由于本案涉及东西多且相对复杂,加上又是第一次做火灾现场的查勘,很多地方做得不够仔细,导致中途出现了很多
问题。后由于***离职,本案由我重做核损方案,在9月份约定三方谈判后搞定结案。
***被盗案:此案在**的指导下,进行得比较顺利,但由于保险公司对一部分被盗物品是否属于保险标的存在分岐,导致对我司的初步核损方案一直未有答复,该案尚在跟进中。
3、为完成公司交给的公估费未到帐催收工作,积极与保险人联系,现已完成公估费到帐数共111,553.00元;另有4310.00元的应收公估费已和保险公司沟通好,近期应能到帐。
4、认真参加公司的各种员工培训和活动,以促进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
5、除了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在其他部门有需要的同时,我也能够积极配合和响应:20**年6月广州暴雨,借调到广州一星期,协助广州分公
司查勘。
6、工作时不迟到、早退,以工作为先,自觉加班;遵守公司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
三、不足
1、通过在***将近一年的工作,虽然名片上已从一个从助理公估师改为了公估师,但自我觉得自己独立处理各种难度的公估案件的能力还不够,碰到比较大的难题时依靠性比较强。
住所:
邮编:
乙方:性别: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或盖章 ) 乙方(签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人员劳务合同范本2017人员劳务合同(2) | 返回目录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借用人员劳务合同2017人员劳务合同(3) | 返回目录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邮编: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系甲方自××公司借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借用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公司派往甲方参加××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乙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公司,由该公司对乙方进行处理。
三、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协议,均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资为标准)。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
七、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签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或盖章)
退休、内退、下岗人员劳务合同范本人员劳务合同(4) | 返回目录协议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为______天。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 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标准,该标准不低于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 甲方的责、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2.维护甲方及所派往单位的声誉及正当利益,如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由所派往的单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协议期间,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迟一日,须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标准为乙方的日工资;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 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 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 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 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 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 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 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 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 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 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 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 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 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 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