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电厂环保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1-30 08: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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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电厂环保工作计划

篇1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篇2

(一)“十五”计划完成情况

全力实施投资拉动战略,城建固定资产投资实现高位增长。“十五”时期,城建和环保工作围绕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的“清水绿带”工程,贴近百姓生产生活的“民生民利工程”,开工建设各类项目900余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9.46亿元,按可比口径投资增长346.33%。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50.3亿元,增长327.7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2.6亿元,增长226.27%;城市环境保护十大系统工程完成投资86.56亿元。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载体功能实现新的跨越。城市道路总长度9*公里,增幅17.51%;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10平方米,增幅28.04%。市政日供水能力50.5万立方米,增幅24.69%;用水普及率由91.51%提高到98.7%,增幅7.19%。全市供热面积448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59%,增幅10.12%。天然气供气总量2300万立方米,增幅17.29%;全市用气总人口125万人,增幅14.16%;燃气普及率提高到95%,增幅6.95%。城市公交运营车辆11*标台,增幅7.8%;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提高到8.81标台,客运总量提高到17000万人次,增幅32.51%。

房地产市场持续活跃,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十五”时期,全市房地产开工面积118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万平方米。引入大连万达、河北建龙、上海中环等域外品牌企业来我市开发,带动了房地产开发的整体升位。改造西山、东部、松江棚户区,近4万户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17.57平方米提高到21.78平方米,增幅22.4%。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持续活跃,市场交易额以每年10—15%的速度递增,交易总额累计达到262亿元。物业管理覆盖率由35%提高到51%。

坚持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7372.8公顷,增幅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6%,增幅9.9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01平方米,增幅121.18%。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10.7%提高到3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3.7%,增幅5.8%;环卫机械化率提高到90%,增幅12%。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224天,低于国标68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松花江水质达标率85%,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20*年*市“清水绿带”工程荣获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我市跨入了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二)20*年工作完成情况

20*年,城建和环保工作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理性建设、建管并重、科学发展”的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工业强市这个中心任务,围绕“民生民利工程”计划的实施,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的承诺,着眼于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推进“民生民利工程”、认真实施企业改制计划、逐步推行城市管理全员责任制三大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加强了城市规划管理。编制完成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意见》,统一了全市规划管理。完成了城市亮化三年规划和城市绿化、城区农贸市场、加油站布局等专项规划。完成了龙潭山、朱雀山、小白山近远期发展控制性规划。完成了“清水绿带”规划整合任务,城市规划的基础性、前瞻性、前导作用得到加强。完成了城建重点工程和北大湖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垃圾中转站的规划设计任务,查处违法违章建筑831处,面积14.49万平方米,城市规划指导和服务于城市建设的效果更加明显。

以“民生民利工程”为核心,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20*年的“民生民利工程”共安排540个项目,总投资50亿元。实际开工项目617个,增加77项,增幅为14.3%。竣工591项,占开工项目的95.8%。完成投资50.68亿元,占年计划的101.37%。

“便行畅通工程”。安排467个项目,总投资7.8亿元。实际开工项目547个,竣工524个,完成投资9.1亿元。“十二路两桥一馆”新建工程进展迅速,雾凇中路、珲春中街、滨江东路、坝西景观路等4项跨年工程完成了年度计划。龙北路、东滩街、泰山北路建成通车。两座立交桥的基础桩和承成工程量近80%。西安路、新开街、江湾路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冰上训练馆主体工程竣工。51条主次街路和472条巷路改造工程快速推进。原计划400条巷路建设,应群众要求增至472条,现已全部竣工。9座桥梁与排水设施施工项目完成建设任务。西大沟城市防汛排水工程,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建设任务。

“生态休闲工程”。完成植树和栽植乔灌木120万株,草坪52公顷,新增绿地80公顷。“清水绿带”工程突出吉丰东线堤路和阳光园、三水厂公园等精品园区建设。其它工程以沿江植树和构建沿江雾凇景观带为主,6个续建和4个新建精品园区的绿化、土建工程完工。完成硬覆盖面积54万平方米。110条巷道亮化工程和以“两场”、“四桥”及部分楼体为重点的亮化工程全部竣工。

“人居环境工程”。坚持引大扶强,规模开发,调整布局,合理规范,水韵名城、江南名苑等沿江高尚住宅小区,铁东、遵义路、新生街等棚户区,以及欣昌百通超市、天津街批发市场、东方商厦扩建等商业区建设进展顺利。市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3.9亿元。

“便民利民工程”。三水厂完成扩建联动试车一次成功。区域供水泵站完成11座,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源源电厂扩建进展顺利。计划单户供热改造50万平方米,实际开竣工面积83万平方米。16户有弃管风险的小锅炉房实行了并网管理。供热和市区清雪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香港中华燃气公司接管吉美天然气,新建管网10公里,新增供气户5000户,解决遗留问题6000户。城市通卡工程、燃气汽车改造工程竣工。公交营运场续建工程投入使用。完成改造危、旧房35栋。

“蓝天碧水工程”。污水处理场具备通水条件。完成10个沿江污水吐口截流改造。加强哈达湾工业区污染源综合防治,完成了铁合金厂601、602电炉烟气治理、冀东水泥1#窑拆除、碳素厂焙烧电捕焦油改造项目,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对松花湖近湖区66家餐饮业和23家企业的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省危险化学品处理中心土建工程开工。

推行全员管理责任制,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理顺了市区两级城管行政执法体制。城市卫生保洁率先推行了全员责任制,实现了按区、划片、分段管理,做到了责任到位、岗位上图。实施“脏乱差治理工程”,新增垃圾封闭运输设施41台,卫生箱2500个。河南街、东市场、松江中路实施24小时卫生保洁。集中开展“三清六治一打击”专项行动,连续组织了四个阶段性战役,市容改善效果明显。“五路四口两湖”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拆除各类违法建筑464处。56个占道市场开辟为再就业基地,安置“4*0”人员540人,落实“五证”优惠政策1219人次。

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处理无籍房和清理房屋产籍档案,解决了权属不清、重要登记等问题。加强了汛期房屋安全工作。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51%。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力度,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3亿元,同比增长50.88%,新发住房公积金贷款2.4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15亿元,加强资金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加大城建融资力度,实现重点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城建招商引资及争取开发银行贷款取得突破性进展,2004年以来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全部按合同兑现。拆迁补偿金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建设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从设计、拆迁、变更设计、质量、工期、招投标以及预决算审查等方面全方位加强监管,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投资效果。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了国企改制。按照“两严、四重、一合理”的要求,全力推进城建系统企业改制。36户改制企业,消号11户,破产9户,内改8户,重组8户。44370人通过并轨转换了劳动关系。27户企业劳动关系转换和国有资本退出到位。自来水、市政建设总公司、热力公司、公交集团正在注册组建新企业,东关电厂等正在以合作求新生。9户破产企业,已破产终结4户。

解决制约性的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清欠”工作取得实效。2517户拆迁历史遗留户,2004年解决已1819户,20*年计划解决的450户,实际解决612户。对11项半截子工程进行清理,两年内80%的半截子工程可以依法合规得以解决。破解积案取得实质性突破,11个疑难问题在2004年已解决6个的基础上,20*年又解决了4个。

二、“十一五”期间城建、环保重点工作安排

“十一五”期间需要认真谋划、启动、落实好的重点工作,可以概括为“两件大事”和“十件实事”。

两件大事:

“十一五”期内,力争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

十件实事:

一是抓好以“五路四桥”为重点的城市快速交通网络建设。打通解放大路、雾淞路、珲春街、滨江路、松江路(实现到雾淞岛全线贯通)5条城市主干路。城区主次街路和巷路“十一·五”期内全部改造完,巷路维修改造20*年全部完成,主次街路维修改造20*年全部完成。积极招商引资,以多元化的融资手段,推进红旗大桥、雾淞大桥、秀水大桥、开发区大桥建设。

二是按照“三年拆完,五年建成”的目标,完成3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其中:20*年完成130万平方米,20*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08年完成70万平方米。

三是基本完成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将具备并网条件的小锅炉力争全部拆除,实现集中供热,“十一·五”期末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力争达到80-85%。

四是完成吉长城际高速铁路换乘中心的规划和建设。

五是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城市垃圾封闭运输、标准化填埋和可燃垃圾焚烧处理,完成备用垃圾场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危险废弃物实现集中处理。

六是基本实现城市居民用气天然气化,城市居民天然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七是完成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20*年末,全市75个二次供水集中加压泵站全部建完,运行50年以上的88.3公里陈旧供水管网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增建、扩建供水厂,确保城市供水需要。

八是实施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国家和省计划,完成环境监测、监管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排污企业实现达标排放。需整治的101个沿江污水吐口截流工程全部完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松花湖坝上移民搬迁。按照规划的定点和布局,完成城市公厕增建和改造计划。

九是实施好城市绿化规划,搞好城市绿化、美化、硬化,使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7%以上。

十是进一步提高城市亮化水平。以松花江城区段和江面旅游开发为重点,继续打造城市夜间亮化景观特征。

三、20*年城建工作安排

(一)工作方针、方向和目标

20*年城建和环保工作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理性建设、建管并重、科学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努力提高城建工作的人性化、理性化和科学化程度。

20*年城建和环保的工作方向,就是要牢牢把握“三个重点”,即:全力推进“民生民利工程”,优先抓好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与“民生民利工程”交叉项目,全面完成当年的“民生民利工程”计划;全力推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全员责任制;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好当年工作计划。

20*年城建和环保的工作目标,要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努力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打好基础,为我市工业强市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多做贡献。全年安排588个建设项目,完成城市建设投资71亿元。其中,完成市区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23亿元,全市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48亿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做好规划基础工作。进一步理顺城建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城建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动态更新和共享机制。对规划、市政公用、建管、房产、环保等专业信息和基础地理信息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解决各自为战、信息分割、多头管理等问题,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信息共享和共管。

加强规划研究和制定。配合搞好“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及时提供重大项目及相关规划要求,超前安排和协调,搞好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开展农贸市场、建材、中药材、集装箱等大型市场的专项规划制定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综合交通、绿地系统、城市管理、消防和停车场等专项规划编制。

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搞好城市规划与“民生民利工程”、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开发的设计、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整体发展的控制和引导作用,保证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抓好棚户区规划,促进城市空间布局更趋科学完善。抓好吉长城际铁路及其客运换乘中心选址和周围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篇3

随着能源和资源危机的临近,我国越来越重视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而沼气是一种非常廉价且容易获取的新能源,其燃烧生成物的污染非常小。近几年生活垃圾沼气发电项目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重视,据统计我国每年城乡共产生约3.65亿吨生活垃圾,而这些生活垃圾有着含水量高、易降解且产生量大的特点,由于特殊的工程处理特点和物理化学特征,导致传统的处理方式如堆肥、焚烧和掩埋等会造成恶臭、高浓度渗透液等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以及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生活垃圾沼气发电也成为最新的技术手段,通过厌氧发酵和过滤处理等技术实现沼气发电,从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的资源和能源高效利用模式,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有效途径。

一、经济分析对生活垃圾发电场建设的作用

(一)为电厂投资提供科学参考

沼气处理系统和发电系统是生活垃圾沼气发电的重要投资建设内容,早期有着较高的经济投入,而经济效益评价为投资决策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任何一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初期都要全面的分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的还需要分析环境效益、文化效益等,而经济分析评价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保障投资决策顺利进行并发挥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

项目可行性分析中会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对最优化的方法进行选择。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对项目的评估,并提出分析项目是否可行,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找出解决的办法,给予风险评估、投资评估等。

(三)编制项目计划并为项目后评价提供依据

一个项目的建设往往较为复杂,而经济分析是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在项目的施工安排、项目设计和工作计划以及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运输等阶段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在现阶段的规定中,项目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是分开进行的,而项目设计也要结合可行性分析内容完成,不能随意更改拟定的方案。

二、项目经济分析体系构建

(一)经济分析的基本思路

从经济分析和评价的考虑因素和方法不同,一般有三种分类方法:(1)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分类,资金的时间价值一般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评价指标。静态投资指标并不考虑投资利润率、借贷款换期、投资回收等,忽略时间价值,计算较为简单方便;动态评价指标则包含了内部收益率、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非常的详细全面但是工作量非常大;(2)按照考察投资范畴分类,可分为考察总体经济效益、全部经济效益、自由资金投资效益等;(3)按照反应项目的经济含义分类,可分时间性、价值性和比率性三种指标。

(二)合理选择经济评价指标

在具体的项目投资经济效益评价工作中,要对结合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围绕投资的具体方案、评价目标、指标用途、决策者关心的因素等问题进行考虑。例如生活垃圾产生的沼气发展的经济分析除了基本的用地、设备和技术投入外,也更加关心生活垃圾沼气发电的环境效益,清洁能源发电也会减轻环境治理的成本。对于项目的经济评价必须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最大化的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

三、生活垃圾沼气发电的经济分析

(一)项目概况

这里以潍坊市一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沼气发电项目进行研究,随着潍坊市的经济发展其公共建设投入越来越多,极大的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公共出行条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都获得了很大的增长。城市的生活垃圾问题也日渐严重,当前该市建有多个垃圾处理厂,由于处理能力的不足,导致现阶段多数都是露天堆放后掩埋的方法。该垃圾处理厂就采用了垃圾掩埋的方式,但是随着生活垃圾的增多,传统的填埋方式不仅处理能力不足,而且也会导致一定的空气污染、水污染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影响周围居民的环境。潍坊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山谷型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16年,总库容541万m2。目前,该填埋场已经使用近8年,随着潍坊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生活垃圾量不断增加,填埋场已由当初设计的日填埋垃圾600吨,增加到现在的日填埋垃圾近800吨,远远无法满足现阶段垃圾处理的要求,为此该市政府本着环保理念对该垃圾处理厂进行了改造,对城市的生活垃圾进行厌氧处理后产生沼气,并将填埋气体作为内燃气的燃料,从而带动内燃机和发电机进行发电,经过稳压后并网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高效利用。

(二)投资建设项目分析

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构筑物有办公室和配电室、沼气预处理系统、沼气发电系统、给排水管道和设备、供电所、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其中投资占比较大的有沼气预处理系统和沼气发电系统,例如厌氧发酵罐、进料车间、沼气净化车间、沼气发电车间、展控制室、变压器等,一般都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构筑物均为2层。进料车间长度76米,宽38米,主要实现生活垃圾中的污泥和餐厨垃圾搜集和运输,同时具备少量储备功能。厌氧发酵罐底部直径25m,共6个,内部高35m;沼气净化车间包括脱硫车间和脱水车间,设计高度2层,占地面积45m2;发电机组车间有气体处理间、发动机组车间和控制车间等。

(三)投资效益评估结果

参考国内已建成的生活垃圾沼气发电项目,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估算,本项目占地面积1750O,建设的总投资包括给排水、供电系统和场地办公绿化在内,共为1967万元,并获得国家环保治理专项资金500万元,见表1所示。

(四)经济效益评价

结合实际建设对沼气的产量进行预估,并结合类似的发电厂运行经验以及具体的设计运行时间,对该生活垃圾沼气发电厂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投产后总的年均发电量为5.452・104MWh,其中约有8%的电量自用,而其余的电量经过升压后并入国家电网进行使用,参考潍坊市内近几年的上网电价(以0.55元/kW・h)来计算,并网的经济收入为290万元。并结合同类型的沼气发电项目的运行经验作为参考。对后期的人员管理费用、材料费用、维修费用等进行分析,一般这个数据都低于0.08元/kW・h,则其每年在材料、人员和维修上的投入约为42万元,因此每年的发电获得的净效益约为248万元。结合项目具体的净现金流量表来看,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7.931年,约为8年,有着非常高的经济效益。

四、结语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加快,城市人口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越来越多,而垃圾填埋场的沼气发电技术有着多方面的优点,不仅有效减少了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也通过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带来了一定的电力资源和经济回报,而对其进行经济分析也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王东飞.基于生态循环理论的村镇生物质能源消费分析及规划利用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3.

[2]谭旭娜.城市固体废弃物沼气发电系统设计[D].华南理工大学,2013.

[3]王丽丽.沼气产业化基本理论与大中型沼气工程资源配置优化研究[D].吉林大学,2012.

[4]赵岩,司继涛,田保国,王洪涛,陆文静.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政策方法Ⅱ.案例分析[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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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6年闽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一)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省环保局组织开展全省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闽江流域大部分建制镇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已通过联合会审。福州市政府将饮用水源保护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三明市、连城县政府注意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事件防控工作。国家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组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养殖业污染整治继续推进。三明市、连城县、古田县均已完成禁建区内养殖场搬迁、治理,三明市还完成禁建区外72.5%的规模化养殖场整治。南平市将禁建区规模养殖业整治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创业竞赛环保考评的重要内容。福州市完成马尾区林浦洲畜禽养殖场拆除,通告取缔搬迁仓山区养殖场。

(三)城镇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省建设厅出台《闽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牵头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福州市建成长乐市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洋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建设、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三明市完成城镇粪便处理项目和明溪县垃圾处理场建设,沙县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已完成75%的工程量。德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

(四)工业污染防治水平有所提升。省环保局公布流域36家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口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南平延平区炉下循环经济试验区、三钢集团生态工业园区规划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评审。马尾生态工业园区试点被推荐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建设示范点。闽清县大力开展建陶业污染整治。三明市实施循环经济项目169项,累计取得经济效益1.51亿元。

(五)生态保护工作更加强化。省国土资源厅治理“青山挂白”6.9万平方米。省林业厅划定流域生态公益林1586.8万亩。省水利厅组织推动全省违规小水电项目清查整顿。省环保局基本完成全省68条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六)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省环保局组织开展全省环境安全大检查,并会同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各地强化日常巡查,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努力保障环境安全。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2006年闽江流域水域功能达标率和三类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7.4%和95.6%,分别比2005年提高了4.5和3.6个百分点,达到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水质目标要求。其中,沙溪水域功能达标率和三类水质达标率均为92.2%,均提高了8.9个百分点;建溪水域功能达标率和三类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分别提高了3.6和2.4个百分点;闽江干流南平段水域功能达标率和三类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分别提高了14.3和7.1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局部河段水质仍然出现超标。干流福州段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7.2%,下降1.4个百分点。三明市与南平市交界的水汾桥断面水质略有好转,但仍然劣于功能区要求。南平市富屯溪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与2005年持平,三类水质达标率为93.8%,下降2.1个百分点,晒口大桥断面全年三类水质达标率较上年有所下降。上半年闽清梅溪口断面因闽清境内建陶企业污水排放,水质下降明显,导致福州段水质达标率低于年度目标要求。此外,南平安丰沟、沙县东溪、闽侯苏洋乡等支流水质污染比较严重。

(二)部分整治项目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列入2006年度闽江流域整治计划的工程130个项目中,尚未启动或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有11项,占8.4%。其中,除建阳明珠纸业公司、连城县伟恒昌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已停产没有实施整治外,建瓯、建阳和武夷山市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南平市第二水源保护工程、南平市茫荡山省级保护区管护及环境整治、建阳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以及长富乳品加工废水治理等项目进展缓慢,福州南台岛13条内河整治项目也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个别地方养殖业污染整治进展与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南平市544家规模养殖场中,开展治理的仅185家,治理率35%。特别是禁建区内143家规模养殖场中,开展治理的仅98家,治理率仅68.5%,与省政府提出的2006年内完成禁建区养殖场整治工作的要求有明显差距。福州市仓山区养殖业整治、闽侯鲤鱼洲国宾馆周边养殖场整治效果也不太理想。

(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流域上游的建瓯、建阳、邵武等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展缓慢。南平、三明市除市辖区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外,其余各县(市)均未开征。福清、永泰县也尚未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不少山区县(市)由于财政困难,难以筹措污水管网的建设资金,致使管网工程进展缓慢。大部分县城垃圾未做到无害化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进展十分滞后。

(五)相关设区市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三明、南平、福州三市未按照《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于每年的5月31日前按时将专项资金汇入省财政厅指定的专户。三明、南平市政府未按照《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于每年4月30日前上报辖区整治资金安排建议。两项工作均被拖至11月份才完成,影响了省直有关部门对相关项目的审核和补助资金的下达。

三、切实加大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按照“四个重在”实践要领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扎实推进流域整治各项工作。

(一)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清醒认识闽江流域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力争让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闽江水,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要不断完善水环境保护绩效考评制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把闽江流域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县(区)出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作为环保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要调整充实辖区内整治工作领导和具体工作机构,层层建立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确保整治项目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2006年未完成项目和2007年度整治项目的督促检查。对整治项目进展缓慢的地方,要暂停该地区整治专项资金的补助。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未实现整治目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督促企业业主落实治理资金,切实用好闽江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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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工作

按照“1364”的工作思路,我们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污染减排,积极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加大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力度,抓好8家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企业监管,确保完成so2和cod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二是明确工作职责,采取统计、监测、考核三个办法,加强对县污水处理厂、热电厂等相关企业减排项目的监管,促进减排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运用增加监测监察频次、典型案件曝光、挂牌督办三大手段,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健全排污企业减排档案,按时完成**年城考和**年环境统计工作的各项数据的填报、汇总、审核以及工作报告、实施方案等各项技术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大队、环保110、监测站

(二)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实现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

1、开展企业排查,摸清企业排污底子。重点对化工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摸清排污企业生产工艺、规模、污染物特性、排污量、污染治理等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2、组建监察大队,加强环境现场监察执法工作。落实省局“四个办法”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组织开展2-3次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加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察、监测频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热电厂、达利食品有限公司、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排放。

3、强化排污费征缴力度,确保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严格按《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征收排污费,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进一步细化排污申报、核定、复核和排污费催缴等环节,对于拒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4、做好环境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环保联动工作,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投诉。

5、努力提高环境事故处置能力,确保全县环境安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熟练掌握监测设备的现场操作,学习掌握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方面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处置环境事故的能力。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环保110、污控科及专项行动相关科室

(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抓好环评、审批、准入关

一是认真落实环评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加大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工作力度。二是按照环保部“七项承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立环评“绿色通道”。三是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现场督察,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后评价和环境监理工作。四是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体制,全面加强“三同时”验收工作。同时,无偿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技术方面的困难,促进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管理科

(四)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努力提高水环境质量。加强对沟杨水源地和太平水源地的日常监察、巡查,增加环境监测频次,准确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彻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及时排除污染隐患,逐步完善饮用水源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水质达标率98%以上。加强对徒骇河流域水质的监管力度,做好徒骇河夏口断面在线监测站点24小时在线监测及管理工作,对14条排入徒骇河的干支流河道加大管理力度,禁止在徒骇河干支流和沿岸新建水污染项目,严查徒骇河干支流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徒骇河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

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大队、环保110、监测站、管理科

(五)探索农村环保工作新路子,搞好农村污染防治

一是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结合县四城联创及城乡环境结合综合整治活动,抓好2-3个重点镇和10个重点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按照镇、村垃圾及污水处理要求,采用“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处置模式,抓好试点。突出解决镇驻地环境问题及重点村污染问题,使农村面貌实现较大改观。二是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土壤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探索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建设,并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扩散。三是完成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积极建设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并开发利用普查成果,做好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验收迎查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生态科

(六)继续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土小”专项行动,巩固整治成果

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制,加强镇(办)责任落实。根据“十五土小”企业分布特点以及《环境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建立镇(办)辖区责任制,各镇(办)再与管区、所在村及警区签订工作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积极调动各镇(办)村干部的积极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第一,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立并完善联席会、联络员、案件移交和相互告知备案制度,形成“定期协商、内部通报,专项研究”的协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力。第二,各部门根据“十五土小”取缔工作部门任务分解,严格履行自身职责。第三,组织开展集中取缔行动,各部门到现场联合执法,握成执法重拳,大大增强执法震慑力。三是确保行动实效,强化监督调处职能。发挥我局专项行动办公室职能,及时对各镇(办)取缔工作进通报。年底,将按照科学发展观部门任务目标分解表对各镇(办)的“十五土小”取缔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政府督办,切实提高执法效果,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环保110

(七)抓好秸秆禁烧,保证实现禁烧目标

总结**年禁烧工作成功经验,科学制定**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加强秸秆禁烧现场环境监察,逐步建立起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秸秆焚烧行为。

责任单位:禁烧办、环保110及专项行动小组

(八)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科学决策和落实各项环境政策提供科学、有效数据

按照市局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黄河北房断面等地表水以及沟阳水厂等地下水的环境监测任务。大力推进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监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不断拓展环境监测工作领域,要全面、及时、科学、准确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排污情况,切实提高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和水平。同时,监测站积极配合环境现场监察执法,做好采样、检查、监测,为环境执法提供可靠、有效数据。

责任单位:监测站

(九)抓好环境宣教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宣传典型、曝光问题,在全社会形成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内容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组织好“六五”宣传、泉城环保世纪行、环保下乡等各项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环境友好企业等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责任单位:宣教科

(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环保队伍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制。注重制度的保障、规范作用,做到制度严密、程序规范、责任清晰、奖罚分明,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效能机关建设;二是加强外部监督,积极构建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的机制。聘任特约环保社会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建立环境保护问卷调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三是建立奖罚机制,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根据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对工作实、效果好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较差、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奖勤罚懒,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三、工作措施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树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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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并将其纳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制定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机制和体制。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期间全市各县区都要建立1-2个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环境效益。由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将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建立市、县(区)污染防治基金和监督管理能力专项经费。由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4.认真实施《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各项污染物控制在省下达的总量目标之内。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生态保护与建设

5.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以年3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为指导,组织实施食品环境安全工程、水环境安全工程、蓝天工程等生态工程建设,全力打造生态品牌,力促生态农业和生态产业初具规模;、、沭阳三县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县继续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年全市及各县基本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指标,并于年以市、县为单位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由市环保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6.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工程。启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计划,编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成土地权属,完善办公、保护、科研、宣教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年实现湿地自然保护区升级目标。由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

7.生态功能区创建工程。配合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实施,编制南水北调东线调水通道及调蓄水库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总体规划,年建成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年前建成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全市受保护国土面积达到10%以上。由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8.市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按照“一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总体要求,发挥3443亩核心区的带动作用,加快示范区内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和实施示范区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加强生态农业项目的引进,改变园区现有的种植和栽培模式,逐步向有机农业转变,实行作物秸秆全量还田、畜禽粪便通过沼气肥田的沃土计划,把示范区建成“上无黑烟、下无污水、资源循环利用”的生态园。由示范区管委会和、城区政府负责。

9.园林城市创建工程。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全面达到《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并申报省级园林城市。由市建设局和、城区政府负责。

10.国家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程。“”末,建设市级生态农业示范村5个,生态农业示范县1个,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区1个。全市建成省级或市级绿色社区20个、环境优美乡镇4个、生态村10个。由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1.秸秆综合利用及资源化工程。强化秸秆禁烧的管理,杜绝夏收、秋收留高茬收割作业,积极发展食用菌生产,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养畜技术,实施秸秆过腹还田。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发展利用秸秆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手工艺品等产业,促进秸秆资源化。“”期间各县推广秸秆养畜示范点不少于3个,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由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经贸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2.农药、化肥减量化,畜禽粪尿资源化工程。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17种高毒高残留农药,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等品种不得使用或限制使用甲胺磷、久效磷等28种农药;积极推广优质栽培技术,改革种植制度,通过合理轮作,减轻病虫危害;建立健全病虫测报预报网络,制定主要病虫在不同作物上的安全防治指标,减少用药次数和用药量,提高防治效率;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积极开发新型生物农药;建设畜禽沼气池1000个,进一步提高畜禽粪便处理和综合利用率。“”末全市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50%以上,农药、化肥施用强度分别低于3.0、280公斤/公顷,畜禽粪便处理率和综合利用率达90%和50%以上。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3.节水工程。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社会。在农业上把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作为节水高效农业的核心,重点发展防渗渠道,扩大节水工程控制面积,推广各种节水灌溉技术,加快推进2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节水灌溉示范园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业用水比重;工业上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器具、节水工业生产技术以及中水回用技术,不断提高工业重复和循环用水量,创建节水型工业;推广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技术,开展城市中水回用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水价调节作用,用市场机制促进和实施节水工作,创建节水型城市。至年全市单位GDP耗水控制在400立方米/万元以下。由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4.省级嶂山森林公园建设工程。重点保护马陵山丘陵地区森林资源,适当发展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同时利用生态优势,发展森林旅游、观光和康复疗养,建成花木生产区、观赏果园区、生态林景区、田园景观区、休闲健身区、中心娱乐区以及微型高尔夫景点、婚庆景点、花卉广场、盆景园等,年森林公园面积发展至11平方公里。由现代农业示范区、市林业局和政府负责。

15.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严格管理猎捕工具,严禁猎捕野生鸟类、蛙类,使鸟类种数有所增加,种群不断扩大;对“两湖”有计划地进行人工放流,确保鱼类种群不断增殖;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措施,围网养殖面积不得超过“两湖”水面的10%。由市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渔业管理委员会和、县、县政府负责。

三、环境综合整治

16.流域暨南水北调东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年前,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截污导流工程、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3万吨/日)、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洋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万吨/日)、沭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3.0万吨/日),市区污水处理率达60%、各县城污水处理率达40%以上。由市水务局和各县政府负责。

17.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市区段综合整治,实施、市区段两岸截污工程,取缔沿河两岸排污口,将、建设成为优美的景观。强化船舶管理,强制安装油水分离器,对所有船只排放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置,逐步改善水质。继续巩固、西整治成果,并向两端延伸,重点实施河道疏浚、水土保持、生态林建设等工程。由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和、城区政府负责。

18.实施河道的清淤整治工程。用5年时间,将全市县级河道和乡级骨干河道全面疏浚一遍,完成土方5921万方,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河道引排能力,使城乡水环境质量与实现全面小康相适应。由市水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19.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按照“一区多园、三级联动”的总体思路,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编制和实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整体推进市经济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园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由市经贸委、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0.蓝天工程。继续扩大市热电厂、市热电总公司的供热管网覆盖面,在供热范围内,强制淘汰中小型燃煤锅炉,加强执法管理,坚决取缔存在安全隐患、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型燃煤锅炉,抓好烟尘控制区建设,确保全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始终保持在100%。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渣土密闭运输,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年检、抽检和路检制度,加强摩托车总量控制,对尾气不能达标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进一步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末中心城市气化率达90%、县城镇达到85%。由市发展计划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供电总公司、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1.宁静城市工程。市区建成区全面实施机动车禁鸣管理,加强对工业、建筑施工、文化娱乐噪声的管理,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末,全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0%以上。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城管局、工商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2.城市垃圾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完善曹集小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末,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按照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机械化分拣,配套建设生物有机堆肥项目;在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市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对全市工业及医疗等危险废物实行集中安全处理。由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3.禁磷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由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4.农村改水、改厕工程。用三年时间实施新一轮农村改水、改厕工程,让目前还没有吃上安全卫生饮用水的144万农民群众吃上自来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以上。由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5.清洁生产推广工程。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制定全市清洁生产促进办法,在排污费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切实加强清洁生产和节能审核监测能力建设,将清洁生产审核列入政府考核目标。“”期间,全面完成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第一、第三产业清洁生产审核。由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6.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配合全省建立和完善各类地方环境标准化体系,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加快推广实施;积极引导企业、开发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环境标志产品和其它绿色认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期间,省级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要全部通过ISO14000认证,重点出口生产企业全面开展ISO14000认证。由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生态产业发展

27.工业化推进工程。全面实施“工业突破”发展战略,进一步调整结构,抢占市场,加速扩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保持在15%以上;强力推进招商引资,注重引进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投产达效,以资本总量的大提升促进区域发展的大跨越;积极开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系列招商活动,定期组织“名酒节”、“螃蟹节”和“花卉苗木节”,把丰富物产、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优良的环境推介出去,吸引生产要素的流入。由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委组织部、市各招商引资责任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8.杨树产业工程。以“空中看、森林盖大地”的城乡绿化为目标,积极开展杨树产业年活动,围绕“沿路、沿河、林网、四旁、荒地、湖区”六大重点抓好植树造林,在扩张杨树资源总量的同时,加快全市由林业资源大市向杨树产业大市的转变,力争3年内,培植3-5个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龙头外向型加工企业。培育和发展林业市场,建成规模较大,有较强辐射力和影响力的木材、板材、家俱集散地。由市林业局、市经贸委、市发展计划委、市外经贸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29.花卉苗木产业工程。积极扩大盆景、盆花数量,壮大常绿苗木、草坪生产规模,尽快提高花卉苗木的品质档次,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精、珍花卉苗木品种,到年全市花卉总种植面积达30万亩。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0.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产业化工程。“”期末,全市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60万亩,创建绿色食品品牌10个,有机食品基地5万亩。培育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企业化运作实现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品牌销售,形成多种形式的基地与市场之间产销衔接的纽带。由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1.水产业工程。抓好渔业战略性调整,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稻田生态养殖,增加特种水产品产量,不断提高名特优新产品以及二、三产业和外向型渔业的比重。到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70万亩,其种水产养殖60万亩;稻田生态养殖面积达70万亩,水产品总量达20万吨,渔业增加值达15亿元。由市水产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2.生态旅游产业工程。生态旅游资源要以“古、水、酒、湿地”为开发利用的重点。在突出“古”方面,搞好游览区和风景区的旅游景点建设,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抢救性发掘和文物的保护,规划并着手修建市古墓公园,建设市级博物馆;在突出“水”方面,根据不同水体的主次功能,统筹兼顾,在保障其主功能的同时,开发利用其旅游功能,要围绕、、、风景区,开发建设生态旅游资源;在突出“酒”方面,融游览、参观与购物为一体,推出独具特色的酒文化旅游项目;在突出“湿地”方面,开发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由市旅游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机制创新

33.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集中力量每年为群众办几件有影响的实事;制定生态建设工作任务,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政绩考核制度。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委组织部负责。

34.政府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度。制定和签订第四轮市、县(区)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逐年对照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

35.督促各县(区)在进行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市建设局、市土管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环保局负责。

36.推行工业项目进园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行产业分类管理,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市经济开发区和、县、县、城区新引进的化工类项目要全部进入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由市环保局、市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7.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生态保护产业化进程。尽快调整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行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收费制度。按“保本赢利,逐步到位”原则,在年城镇污水处理费平均调至0.80元/吨的基础上,于年逐步平均调整到1.10元/吨,为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奠定基础。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投资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立多元化污染防治筹资渠道,实现污染治理社会化融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由市发展计划委、市物价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38.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政绩考核制度,环保政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39.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发〔〕7号文件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

40.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部门的环保工作行政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41.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进程。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环保宣传列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四五”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各级党校要将环境保护列为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司法局、市委党校、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42.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定期环境质量状况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情况,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市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

篇7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贵州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火电、水泥等重污染企业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确保按新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强化工作指导和对涉污企业的定期督查、调度,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的落实。今年上半年,全州COD新增削减1356.89吨,氨氮新增削减244.26吨;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减排量为54187.57吨,氮氧化物减排量为6367.98吨;水泥企业氮氧化物减排量为2161.67吨。火电、水泥两个全口径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4.64%;氮氧化物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9.4%。全面完成计划控制目标。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环境保护12件实事项目进展顺利,截止目前,8个水泥行业脱硝工程、2个火电行业脱硝工程、1个化工行业污水治理工程全部完成;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成4个,在建7个,预计今年10月底全部完成;建成生活垃圾焚烧电厂1座;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9个;建成跨境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1个。2015年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个,争取上级资金300万元;积极申报兴义市、兴仁县、义龙试验区行政村农村环境保护集中连片治污项目,其中兴仁县连片集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待下达;编制完成《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争取到万峰湖污染治理中央专项资金一期2000万元。

(三)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以“治气、治水、治渣”为重点,制定《__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拟用3年时间推进实施36个污染治理项目,基本解决我州环保设施总量不足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采取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燃煤小锅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上半年,对全州各县(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并实行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全州机动车“黄绿标”管理覆盖率达100%;完成63座加油站、176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制定机动车准入限制政策,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1800余辆。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力。认真落实“水十条”,完成全州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组织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风险状况评估,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继续实施南、北盘江,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万峰湖、马岭河污染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改革相互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污染防治有成效。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逐步削减重金属污染存量。加强危险废物督查,安全收贮转移危险废物6163吨。对15家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目前13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

(四)服务科学发展作用发挥明显。

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系列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29个。积极“跑部、跑厅”协调对元豪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兴仁登高煤电一体化项目、马岭水库等大型项目的环评审批事项。

(五)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初步进展。

全面动南盘江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南盘江主要水体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探索制治分离、治管分离机制。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治理、重污染企业自动监测设施第三方营运。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以册亨县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权属、规模、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情况的审计,评价自然资源管理的有效性,界定相关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依据。加强水资源管理。州政府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用水效率,确保用水安全。

(六)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贵州兴化、贵州宜化环境监管监测。

今年上半年,州、市环保部门采取明查、暗查、夜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两家公司污染物排放、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

监察执法人员167人次,现场检查55次。共对贵州兴化、贵州宜化3台锅炉进行30天监测;对桔山片区兴义中学、原兴义烟厂环境空气进行59天183次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桔山片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为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依据。聘请环境义务监督管理员5名,在厂区周边村寨及单位团体设立环保联络员25名,对两家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环保在线监控平台,并安排专人对贵州兴化和贵州宜化外排废水和废气实行24小时对监测传输数据进行监控。(七)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管强力推进。

一是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空前。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争取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13号),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排查、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排污费征收稽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稽查等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上半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检查人员5118余人(次),检查企业1587家(次),检查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110余家(次),对398家(次)企业下发了《责令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和《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39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90余万元。 联合公检法执法18次,开展夜查6次,依法限期停产企业47家,限期治理3家。其中对兴义市余江芭蕉芋淀粉厂、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106万元;兴义市敬南富兴养殖场等5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人各15天。二是执法方式和监督管理不断创新。与司法部门建立环境违法案件协作机制;与云南省曲靖市、广西自治区百色市建立万峰湖流域跨省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争取州委、州政府出台了《__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15]112号),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模式。三是环境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及时处理环境70件,州环保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全州共征收排污费2534万元,其中追缴拖欠排污费1158万元。

(八)以环境宣教为引导,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重点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制作环境保护宣传视频短片,在环境日期间通过州电视台进行播放宣传。以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为契机,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生态黔西南”主题宣传活动,共组织环保干部、企业负责人、学校师生900余人参与活动。在环境日期间开展了丰富的街头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加强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公众环保参与意识。

(九)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

我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把环保部门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争取编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与编委办等部门沟通,结合西部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标准,力争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监察、监测力量。经过积极争取,目前州编委办已同意为我局增加编制21名,待州编委会议审定。二是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积极争取,我局从今年3月开始着手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经宣传、面试、考察等环节,已确定引进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工程等9名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待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即可到位。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实施年度预算。在本届政府任期内,2015年,州级财政通过追加方式解决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经费96万元,2016-2017年州财政每年预算州级环境监管执法保障工作经费100万元,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扎实抓好机关党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党组认真谋划“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查找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按步骤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会、党组成员上党课等,切实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到实处。

2.扎实抓好干部召回工作,从严管理干部。__年11月,我局开始实施《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并从2015年1月起,以《记分制考评管理干部办法》为基础,实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把结果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延伸到各岗位的各个工作环节,切实体现工作干好干坏不一样,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机关作风大为好转,执行力和落实力有所提升。

同时,对现有干部进行了适应岗位调整,提拔任用等工作,共对18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新提拔副科级干部3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3.扎实抓好党建扶贫工作。一是按照《州环保局2015年支部结对扶贫工作计划》,对结对帮扶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汇总。协调解决两户住房困难户(者王村王朝会、赵富强)建房资金,按照危房改造要求建设住房。根据农产品进机关食堂的要求,我局机关食堂与者王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根据者王村农产品产出情况进行收购,现金结算,促进者王村农产品外销。二是积极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我局主要领导于6月23日、24日对册亨县庆坪乡四合村和庆坪村进行“遍访”,与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对两个贫困村的自然资源状况、人口现状、现有产业、发展思路、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等深入了解,对于制定具体帮扶计划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走访了庆坪村刘永伦、何坤,四合村蒙德江、潘林4户贫困户。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干部对庆坪乡共计60户贫困户进行遍访,遍访问卷将由“驻村第一书记”按照时间安排召集对贫困户所属类型进行审定、公示,为下一步制定扶贫计划打下基础。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是制定了《__环保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和《__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并列出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切实纠正“”问题。二是制定完善我局议事决策、综合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等26项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着手推进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重点风险点的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通过努力,全州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同步小康建设核心指标和国民经济发展统计环保指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饮用水达标率为100%。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全州6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16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上半年全省排名并列第一。二是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今年1、2、5月兴义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9个中心城市排名第二,3、4月排名第一,6月排名第三。上半年综合排名全省第一。

我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喜中有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形势不容乐观,面临诸多矛盾,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中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一些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补票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急于发展,不按规划执行,在招商引资中 “饥不择食”,盲目上项目。一些企业业主环保意识淡薄,生产中只顾及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不正常使用环保治理设施,偷排漏排的现象仍较突出,侵害群众的环境权益。一些地方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对违法排污查处不及时,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极不平衡。

二是总量减排压力大。我州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工业经济欠发达,污染物排放基数总量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生活和工业污染不断增加。“十二五”减排缺少工业污染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支撑,工业减排空间较小,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全州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几乎处于瘫痪状态。由于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我州一些污水处理厂仍由供水公司自行管理,技术人材缺乏,运行长期达不到要求,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三是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我州总体环境趋好,但存在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如普安楼下片区煤矿生产,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期,煤矿无序开发,废水无治理设施,废渣乱堆乱放,导致马岭河流域污染较重。一些煤、金矿山的开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机动车噪声污染、城市建筑施工粉尘污染等问题突出。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虽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恢复生产后仍有超标排放的情况,仍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影响,人民群众意见较大。

四是环境和应急管理问题突出。当前环境维权诉求日益增多,环境问题往往成为群众不能容忍的问题表现出来,环境污染逐年上升。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也较为繁重,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继续加大。

六是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薄弱。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任务、高要求与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并存,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显得尤为薄弱。我州州级及各县市的环境监测和监察均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能力建设在全省处于挂末。

七是环境污染历史欠帐问题较多。一些老企业的污染治理难度大,再加之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已建好的管网由于城市建设损毁严重,生活污水处理率达不到要求,给一些城镇河流造成严重污染。煤、金矿山开采导致植被破坏,局部地区水土流失问题突出。同时,农村环境污染和农业面源治理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一)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在治污手段上有新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水十条》。深入实施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启动万峰湖污染治理项目。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全面落实《大气十条》。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好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标考核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工业渣场污染控制标准,抓好工业废渣整治,协同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四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新建涉重项目严格执行“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制度。

(二)以实施“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为龙头,在抓建固本上有新进展。

一是按照环保设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启动实施年度任务项目,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牵头责任。二是建设完成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收运系统项目。三是全面完成国家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省级责任目标项目。

(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在创新先行上有新发展。

全面深化南盘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完善总量管控、生态环保红线区划、生态补偿、第三方治理、综合执法、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环境信用管理等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使各项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四)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在执法监管上有新建树。

一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对照适用新法条款,查封扣押一批、按日计罚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环境监管人员严格问责一批。二是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铁拳铁规治污,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

,严格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三是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法制机关联动,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四是加强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和调处工作。认真开展核辐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评估,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五)大力推进三大减排措施,在污染物减排上有新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管理减排。进一步细化分解减排目标任务,坚持推行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抓好结构减排项目监管统计工作。加强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和定期监测,严肃查处偷排超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加快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达到考核要求。二是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强化督促检查措施,确保列入国家和省级责任书考核的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及水泥脱硝等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三是大力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措施的落实,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为高附加值、低污染的新兴产业发展及时供给环境容量。

(六)加强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和优质服务,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有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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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城乡环境整治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认真实施河道疏浚和保洁、工业废水治理和城区污水截流,并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区政府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来抓,连续五年将该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先后投入10多亿元,加大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成投用日供气2500吨的热电厂、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公司、日处置危险固废10吨的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和垃圾焚烧工程,完成了外沙路、疏港大道、枫南东路等道路建设和管线埋设,建成占地150亩的二期垃圾填埋场。

(二)认真实施河道疏浚和保洁。一是自20xx年开始,区政府就成立了河道疏浚整治的组织机构,并下发《关于印发**市**区河道疏浚整治五年规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作出全面开展河道疏浚整治的决定,分年度对全区河道进行整治。20xx年至今,共完成河道砌石25.6公里,河道疏浚373.8公里。二是为改善城区水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区政府又实施了城区清水河道工程,共建4座橡胶坝。通过调控橡胶坝以提高城区河道水位,有效地拦截上游和外围的污水。三是建立了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组建保洁队伍,全区有专职保洁人员150多人,投入河道保洁船只50多艘。

(三)工农业废水治理和城区污水截流工作明显。一是自20xx年底开始,为了彻底整治水环境污染,区政府封堵关闭了岩头、外沙化工园区的入河、入海23个排污口,结束了化工污水直排的历史。二是狠抓工业废水的整治,今年列入整治的企业883家,已完成492家整治任务。三是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中,政府也将在年内对核心区规模化家畜禽养殖场一律予以关闭。四是紧密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目前,全区有8个村已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四)以新农村建设(十百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区政府为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一是以城区积极开展的“多城同创”活动为载体,以治理“乱、脏”为抓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美化和秩序整治工作。二是在农村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和乡村康庄工程,积极推进了布局优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四旁绿化、河道净化、卫生洁化、住宅美化和服务强化工作,现在全区已建成132个整治合格村和11个全面小康示范村。一大批杂、乱、差的旧村庄变成了错落有序的社区。三是在完善城区垃圾集中处理的基础上,工作重心下移,大力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自20xx年开始,区政府以“村村清”工程为抓手,不断完善村一级硬件设施,投入了4l万元,解决农村硬件设施滞后问题,垃圾中转站初具规模,除大陈镇外,全区各办事处都建成了1座以上的垃圾中转站。到20xx年底,全区共有272个行政村建成了固定垃圾收集点3431个,购置移动垃圾收集筒3525只,配置垃圾收集车458辆,卫生保洁人员543人,农村垃圾收集网络基本建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区政府虽然在城乡环境整治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整治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城乡环境整治宣传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虽然区政府出台了城乡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并列入街道年度考核。但在具体工作中,做表面文章的多,检查抓落实的少,下级应付上级检查的多,经常性抓的少。据了解,这项工作有多个部门管,街道有三个副主任管,管理上存在体制问题,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概括起来有三论现象:一是难抓论。部分街道、村干部有畏难情绪,认为当前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困难重重,没有扩面提升的必要。二是唯钱论。少数领导干部认为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资金,产生“等、靠、要”的消极工作态度。三是无关论。部分群众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淡簿,认为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是政府行为,与己无关。

(二)资金投入不足。一是区财政投入不足。虽然区政府在资金安排上已向新农村建设倾斜,但由于原 有基础设施薄弱,与实际需求相比资金缺口较大。二是街道财政不敢投入。由于垃圾运输成本高,“街道中转”环节难以正常运行。三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据了解,全区275个行政村中集体经济收入不足1万元的达29个村,5万元以下的达一半。因此,经济困难的一些村根本无法配备卫生保洁人员。有些困难村的干部说政府也在锦上添花,富裕村的卫生相对搞得好一点,政府有补、有奖,却没有真正帮助困难村走出困境。四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资金投入额度大,多数村治理环境积极性不高。

(三)环境卫生建设死角较多,工业、建筑垃圾无人管理。一是环卫设施不健全。全区现有6座农村垃圾中转站,基本上是以街道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布点,造成一些行政村垃圾收集清运路程过远,从而影响中转站收集率。二是许多地方保洁服务范围仅限于村庄建成区,村与村之间、道路沿线、河道水面等区域垃圾往往无人清理,有些村民偏把垃圾倒入河道,堵塞河道流通。三是企业垃圾处置不明确,特别是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垃圾等处置终端没有真正建立。有些企业就地焚烧,偷倒、乱倒垃圾,造成了空气、环境的严重污染,被征地、待开发的地块变成为垃圾的“收容所”。四是三甲的小冶炼没有根本解决和治理,节能减排工作进展困难;台电的5支烟囱排放的烟尘随风洒落城区南北,据测试,二氧化硫严重超标。

(四)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一是污水处理不彻底。城区虽然连续几年实施了污水截流,但**主城区核心区块14.6公里的河道有500多个各种排污管道,特别是海门河沿线仍有多家重点单位排污严重,城区原有排污管网未能与污水主干衔接,雨污合流,污水直排。工业企业治污进度相当缓慢,仅永宁河就有193家企业污水直排。区政府为加快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进度发了通知,到20xx年9月为止,还有300余家企业未达标。二是农村改厕后,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未跟上,造成生活污水直排。群众反映葭沚城区露天粪坑已处理掉,但只建了1个公共厕所,该老城区人口和外来人口共有4万余人共争1个厕所,导致粪便乱倒,直排河道。三是由于温岭等地地质沉降,造成我区河道蓄水能力受到很大限制,河水自净能力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五)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存在城乡二元分割现象,在管理上完全把城区与农村分开来。缺乏统一规划,在资金投入、项目实施、部门力量整合上也缺乏统筹兼顾,城乡一体的整治局面没有形成。二是存在突击性整治,各地还没有把环境卫生整治当成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整治工作仅停留在应付的层面上。三是长效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不够,存在着罚款了事的现象,且区农办力量有限,仅靠它一家很难解决问题。

(六)公路两旁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全区范围内公路沿线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普遍,83线公路两边现象尤为典型,有损市容市貌,严重地影响了**作为**市主城区的形象。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治目标。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官一方,为民造福”的理念,提高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期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加强水法、环保法等相关法律宣传,努力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形成人人爱护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每年都要有治理环境卫生的目标,并逐年安排工作计划。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长效机制。政府要切实抓好城乡环境的综合整治,建立高效的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协调机构,重大问题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加以解决。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作用,街道应认真负责,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取得实效。要统筹兼顾,科学编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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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量减排与工业污染防治。

1、总量减排实施了严格的责任制。在修订20*年总量减排计划的同时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属以上企业签订了64项《污染源限期治理责任状》和《2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截止目前,64项责任状减排项目已完成30项,占减排项目总数的47%,完成总量减排1533吨,其它34项正在进行当中,有望12月中旬全部完成。为推动结构性减排,关闭了建昌县、辽宁渤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小造纸企业。强化了总量减排档案建设,召开了3次由相关人员参加的总量减排档案调度会,认真指导全市总量减排档案建设。

2、工业污染防治。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发证、年审及换证工作。上半年市属以上排污企业换发排污许可证28家,年审排污许可证20家,发放排污许可证4家。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排污企业的排污达标率。先后18次对排污企业进行检查。对污水处理厂不按规定处理污泥的问题、锦西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废乳化液未经处理排放环境等问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

加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进程。制定了20*年度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计划。3次组织16家重点排污企业召开了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调度会。参加省统购的15家企业已有12家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已到位,预计7月初安装完毕。

(二)水污染防治。

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修改方案。在20*年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保护区的基础上,又重新划定了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修订了《*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我市城市饮用水源地包括乌金塘水源地、平山水源地、兴城河水源地、烟台河水源地、曹庄水源地、高桥水源地、塔山水源地、建昌自来水公司水源地、绥中自来水公司水源地、杨家杖子开发区水源地、龙源水源地共11个水源地,共有一级保护区63.77km2,二级保护区278.02km2。

向省局提出了关于调整我市水质监测断面的报告。根据《辽宁省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补偿办法》(讨论稿),按照这个办法对我市很不利,为此,向省局上报了关于调整我市监测断面的报告,提出了建议:连山河、五里河属于季节性河流多数天数无水,建议不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同意将大凌河建昌段王家卧铺断面、兴城河红石碑入海口断面,纳入考核范围。

组织开展了水源地安全大检查。5月份,对乌金塘水源、平山水原,杨家仗子开发区水源,建昌水源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检查。从检查来看乌金塘水源、杨家仗子开发区水源、平山水原保护区水质良好,但宫山咀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依然存在,排污口还没有取缔。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截止6月30日,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77天,超标4天,达标率为97.7%,比去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截止到4月15日,在15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5次,车辆776台次,对全市218台茶浴炉、209台窑炉、461台供暖锅炉以及82台工业锅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供暖单位除尘设施不正常,加碱或加碱不足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此外,5月初我们还对连山、龙港、兴城的部分茶浴炉冒黑烟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上半年完成了9128辆汽车检测任务,占全年任务量的65.2%,达标率为90%,对未达标的车辆进行了限期治理和处罚。

(四)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坚持以环境容量、群众意愿、国家法规为前提,突出保重点,压缩规模小、污染严重的项目为原则。上半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32项,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13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16项,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3项;这些项目总投资15.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68亿元,占总投资的4.4%。此外,全面落实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积极协调、主动配合上报国家及省管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8项(1000万吨炼油、5000吨煤码头等),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办事程序。上半年全市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17项,总投资6.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18亿元,占总投资的2.9%。

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完成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的审查,目前正协调八家子开发区规划环评,高新园区审查后的遗留问题、北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打鱼山园区规划环评已获省局审查通过。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执法。深入建设项目现场90余次,制作行政调查笔录26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市供暖处、渤海水泥、*岛港集团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共计罚款26万元。配合辽宁省碧海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营口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公司对锦西石化公司汽油质量升级工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兴城刘台子风力发电场项目实施环境监理。对*岛百盛钛业有限公司2000吨/年四氯化钛项目、*岛市天然气储配站改、扩建项目等十一家企业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监理。

(五)固体废物与放射源管理。

全面开展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调查工作。摸清我市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重点行业共有51家。17类重点行业和排放源我市占10类。组织对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工业企业进行了排查。

为奥运安保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市产危废企业19家、利用危废11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对19.38公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了集中处置。目前还有95792克正在办理中。

严格危废废物转移审批。半年以来,共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56份,审批转移危险废物23217.7吨,其中向省外转移909吨。

完成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对我市近100多家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排查走访,共上报申报登记表21份,摸清了我市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基本底数,建立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管理数据库。

为了确保奥运期间放射源安全,与20家涉源企事业单位签定了辐射安全责任书。制定了辐射安全应急预案。收储了7枚废弃的放射源。组织中石油锦西石化分工司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还有4家正在办理之中。

(六)环境应急管理。

调整上报了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结合20*年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和20*年各级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20*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制定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放射源使用单位和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制定了应急预案。

完成了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成员通讯联系网络建设,网络涵盖了我市辖区内的重点风险源企业、各使用放射源和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调整补充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

协调处置2起突发环境事件。上半年,我市辖区内共发生了2起突发环境事件。一是在2月21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在102国道周流河段锦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液碱运输车发生了翻车事故,造成了24.1吨液碱全部泄露。二是4月27日,绥中县小盘岭金矿尾矿库发生了溃坝事故。接到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分队迅速行动,使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

结合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奥运“反恐安保”演练的机会,组织了市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从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下达任务、到队伍的集结、协调、事发现场的监测与处置等环节进行了综合演练。

(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

完成了2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召开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准备会,协调市建委、公安局、统计局、规划局、水利局、卫生局、发改委、经委、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统计编报和汇总。20*年综合得分72.82分,较2006年度的68.*分提高了4.74分,在全省14个地级市中的综合排名第7位,与上年度持平。

指导兴城市完成了2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兴城市的综合得分42.53分,较上年度39.72分提高了2.81分,在全省17个县级市中的综合排名较上年度的第14位下降到第15位。

(八)环境监察和专项整治。

1、加大了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力度。一是重点对锦化化工集团热电厂烟尘超标问题、锦西石化分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措施造成小南河油污染问题、*岛锌厂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问题以及兴城东华机械厂精铸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上项目等问题依法提出了立案处罚,同时,对锦化机集团加热窑炉烟尘、恶臭污染等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二是重点清查了市属企业长期遗留的厂中厂问题,依法对化工、化机厂院内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恒星硅酸钠厂等两家玻璃水生产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对兴城东华机械厂擅自出租车间无手续生产四氯化钛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实施了断水断电。三是对国家和省控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和治理工程开展了环境监察系数考核工作。

2、认真开展环保后督查工作。对03年以来我市处理的重点环境案件,包括国家和省转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排查,确定了28件案件为我市后督察重点案件,建立了后督察台账,召开了各县市区后督察工作动员会,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涉及后督察重点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制作了详细的影像资料。对存在问题的*岛锌厂西区污水直排入海,东铜冲渣水泄漏问题;建昌虹源及宏跃矿业有限公司污水排放问题以及龙港区天成化工和四星药化气味及污水排放问题,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

3、加大烟尘整治力度。一是出动人员1600余人次对市属取暖锅炉开展了重点检查。对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的光明供热站、新远物业公司、正业物业供暖、龙港区经贸局等供暖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对存在问题的民安供暖、天正供暖等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强化了晚饭后对城区茶浴炉监督稽查。先后对泓源达洗浴、海兴温泉洗浴总汇、天湖大众洗浴中心等15家冒黑烟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三是严厉打击公路两侧冒黑烟现象。重点对高速公路、102国道、高桥至虹螺蚬、锦葫路、连山区至杨杖子等公路两侧开展集中检查,依法对金铭碳素厂、宏业人民浴池冒黑烟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对连山区化工厂对氯苯氨分厂、立增机械加工厂、高速公路塔山服务区等下达了整改通知。

4、强化了水源保护。以乌金塘水库、平山水源、六股河流域、兴城河水源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选矿行业专项整治及严厉打击非法排污企业。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500余台次,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立案处罚5件。取缔非法选矿厂10家。一是组织各县区对水源流域内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企业底数。目前我市各水源流域内共有企业168家。二是开展了大规模的监督稽查。先后重点检查了70余家企业,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兴城华茂选矿厂、建昌李亚林选厂、腾达矿业、付敬春选厂、杨效乡东山选矿厂、台集屯宝林选矿厂等21家企业都以书面形式转给相关部门及县区处理。三是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县区对环保设施不完善的尾矿库全部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汛期安全。

5、加强对氧化钼、医药化工、冶炼等重点行业的现场检查。依法对兴城海洲药业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非法排污行为、虹京钼业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行为依法提出了立案处罚。并对环保设施存在问题的建昌县宇龙矿冶有限公司、金盛冶炼厂、龙港区锌达实业有限公司、绥中瑞合糠荃有限公司等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6、加强噪声整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中、高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实施静音工程。一是周密筹划,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做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上下联动。二是深入现场,摸清底数,合理分工。三是严格夜间施工审批,中、高考期间未批准一起夜间连续施工申请。四是主动出击,严格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坚决打击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及时制止绥中二建、*岛建安公司等违法施工行为20余起。并依法对中冶京唐一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五是高考当天,派人进驻我市高考指挥中心,随时准备处理考场周围环境突发事件。中、高考考试期间未发生一起噪声干扰事件。

7、强化了对“三河”排污状况的监督检查。年初,就将“三河”两岸企业的检查纳入到全年工作计划,每月提交检查报告,对五里河的检查结果每月上报市政府督察室。通过检查,2月份针对锦化集团九号复线出现泄露,部分污水直排小南河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九)生态保护和清洁生产。

成立了*岛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启动了*岛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建昌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了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兴城华元牧业有机肥厂、建昌县喇嘛洞镇敬华有机肥厂有望下半年投入生产,生产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积极推进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建昌县魏家岭乡、绥中县沙河乡创建的1000吨有机食品加工基地于5月份通过了有机食品基地的认证,获得了认定证书。制定了《*岛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兴城岛乡等9家单位为省级环境优美村、镇的上报工作。

积极推进全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了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等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按照省局要求,重新确定了锦西铁路洗罐站、*岛市食品公司等十七家企业为我市20*年重点清洁生产企业。

进一步协调和督促“十一五”期间我市15个碧海行动计划工程建设项目的落实工作。对全市废水排放量在100万吨/年以上的直排海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新区3万、老区7万吨污水处理厂加氯装置未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

(十)政策法规及环境。

上半年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8件,处罚22件,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6件;完成人大、政协议案提案22件,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见面率100%,满意率95%。接待68件,处理率100%,结案率98%。在案件的处理中,严格做到重点案件不放松,特别是对影响面广、领导和群众都关注的案件,责成专人负责一抓到底。拟制完成了《*岛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及制定说明书,已上报法制办进行审核。

(十一)环境宣传教育。

环境宣传教育主要以污染物减排、饮用水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等工作为宣传重点,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104篇。以“6.5”环境日为契机,开展了宣传板巡展和签名活动;在《*岛日报》刊登了“绿色奥运环保先行”的主题文章。积极开展了“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组织曙光小学、绥中利伟高中等5所省级绿色学校校长参加了省宣教中心举办的“绿色学校校长论坛”。

(十二)环境监测。首次完成省、市、县三级监测联动模式,使投资189.3亿元的锦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项目得到了高标准的监测保障。完成了6起应急监测保障任务。

(十三)污染源普查。自*年10月份成立*岛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来,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87人。截止5月31日,共清查出污染源4563个,填报21729家基层表,入户率100%,高标准完成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初报任务。

(十四)机关作风建设。上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机关素质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组织科以上领导结合岗位分工每人为机关全体同志讲一课;二是组织了第二届全市环保系统乒乓球比赛;三是结合建党87周年举行了文艺汇演;四是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重点抓了办公秩序、环境卫生、值班值宿、车辆管理、伙食保障等一系列制度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难度还很大,问题比较突出。污水处理工程还有部分没有动工;钼冶炼改造只有5家在进行改造,其余11家还在观望之中;中冶*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东铜二氧化硫改造项目处于半停顿状态。

二是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茶浴炉偷着烧煤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冒黑烟的现象时有发生;环保设施不运行,直排问题还很严重,水源保护区内直排口还没有取缔。

三是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不执行“三同时”制度问题仍然存在。

四是农村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农药、化肥、畜禽养殖、乡镇企业等对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构成的污染防治任务异常艰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要抓好工程减排项目的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要加强源头控制,把污染物减排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三要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烟尘整治及对城区内茶浴炉的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冒黑烟的问题。加大汽车尾气的监察力度,严格控制高污染农柴车进城,重拳打击“黑尾巴车”上路。

(二)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水源地周边及上游地区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取缔所有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

(三)继续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抓紧抓好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生态功能区的划定。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协调县(市)区在乡镇设立环保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继续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认真总结兴城华元牧业有机肥厂、建昌县喇嘛洞镇敬华有机肥厂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四)加强固体废物和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7月1日起停止危险废物进出我市,确保奥运期间的环境安全。督促医疗垃圾处理厂加快改造进度。继续开展好辐射安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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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县要确保完成万元GDP能耗比去年下降3.5%,节能建筑占比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为“十二五”节能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责任分解

(一)分行业明确目标责任

1、工业。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全县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将工业企业能耗总量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分解下达,并作为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评价考核内容。重点监控全县18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县工信局要与重点企业签订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坚持存量调整优化和增量严格准入相结合,抓好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关口,坚决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对标先进、强化技改”专项行动,在全县工业企业中推广30项节能应用技术,工业主导产品单耗水平明显降低。在重点能耗企业引进推广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制度,在年耗能10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强制配备2名以上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强制配备1名以上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大幅度提升全县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工作,年内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工业节能项目5项。按照省“双三十”要求,加大对区域内列入省“双千企业工程”的重点节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监控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年度目标任务;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逐年下降;当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形成的节能减排能力占本行政区域当年节能量的比例有明显提升。确保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

2、建筑。编制并组织实施建筑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以提高节能建筑比重为目标,研究制定部门规章和政策措施,完善建筑节能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实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2个。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严格执行省公共建筑50%、居住建筑65%的节能设计标准,在建和新建建筑全部安装热计量装置;强化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节能产品检测、在建工程稽查、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节能产品使用等环节的闭合监管力度,确保全县城镇500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绿色照明、太阳能集热及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新技术应用和普及。全年实现节能建筑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3、交通运输。编制并组织实施交通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节能、高效运输网络,提高运输车辆的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各类新增运力,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运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车辆。2011年,更新双燃料出租车30部,更新其他车型出租车23部;淘汰老旧客车18部,更新节能环保型客车18部。(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4、商业和公用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商业和公用事业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对大型商场、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实施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完成2.4万支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发挥流通服务业对消费行为的引导作用,在超市、商场等场所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节能降耗示范工程5项。进一步完善商贸服务业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年内组织全县商贸服务业节能降耗现场会1次。有计划地对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照明单位进行节能升级改造;2011年县内建设天然气加气站1座;在全县主要路段启动太阳能照明灯示范工程,代替能耗较大的传统路灯;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继续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社、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物价局)

5、农业和农村。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加大农业农村节能降耗推进力度和循环经济发展速度。重点建设15个节能型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力争使我县节能型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累计达到50个以上;严格控制农业污染,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污染排放符合总量减排要求。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处;示范推广4种循环农业模式,普及6类循环农业技术;在新农村、新民居建设中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等节能新技术,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000个,节柴灶2000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推广新型农机具200台(套),农机化新技术实施面积达到3万亩,以降低农机作业用油消耗。(责任单位:县农工委、县农牧局、县农机局)

6、公共机构。编制并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基本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机制和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抓好公共机构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利用市场机制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2项。全面落实《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2011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节电率、节水率、节油率均达到5%以上,评选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5家。(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7、教育、卫生、水利等其他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大力建设节能型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设施,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空调、电脑、节能灯等节能产品,节能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开展本系统节能降耗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培树本行业节能环保示范试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库容量,年内完成6.5万亩造林绿化任务,其中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

(二)各乡镇明确目标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计划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把节能降耗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节能法》和县政府有关节能管理的要求,健全机构、理顺职能、明确责任。按照承担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节能指标,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2、抓住重点环节,确保完成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承担的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辖区内工业、农业、建筑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地谋划实施一批节能工程项目,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推动我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措施

(一)细化目标责任,健全考核体系。一是细化分解责任。由县节能减排办牵头,组织县发改局、统计局、工信局等部门,按照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结合区域发展情况,细化分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重点企业具体任务和推进目标,由县政府与其签订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做到“目标、任务、标准、时限、奖惩”五明确,确保全县目标顺利实现。二是加强督导考核。坚持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底考核制度,每季度通报各责任单位节能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三是严格兑现奖惩。坚持把节能目标完成和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依规严格奖惩。

(二)加大增量控制,调整优化存量。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口。继续严格落实能评制度,对“两高一资”、能耗高于全县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备案。所有新上工业项目必须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工艺,必须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考虑产业链的延伸,必须达到同行业能耗、排污先进水平,必须将能耗、排污总量控制在核定范围内。对违规建设的“两高”项目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二是强力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行动。制定全县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及落后装备整体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强监察执行处罚力度,促进各企业加快淘汰中小型落后设备的步伐。三是培育壮大低耗能、低排放产业。强化服务,鼓励企业投资新建能耗低、污染小、产出大的项目,对低能耗、高产出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支持钢铁等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加强项目谋划,建立节能支撑。一是大力谋划实施节能减排类项目。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重点工业企业要把谋划实施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做为项目实施重点,作为本区域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的抓手,全力谋划实施推进。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重点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类项目谋划实施情况将列入全县节能考核的主要内容。对今年安排实施的70个县重点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结构调整类项目,实行领导分包和部门负责制,一月一通报,竣工抓验收,重点见成效;列入市重点的12个节能项目确保按期完成,实现项目年节能能力14万吨标准煤。二是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全年推广30项节能重大技术,县科技三项经费要侧重支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发力度,资金、项目占比达到1/4以上。

(四)实施动态监测,控制能耗总量。一是实施能耗总量控制。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实行总量控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进行动态管理。对超过限定指标的,及时下达预警通知并采取“两高”企业限产等措施。对经济发展速度快、质量高且节能指标完成好的乡镇和企业,适当调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使有限的容量发挥最大效益。二是继续施行每月会商制度。定期召开由县主要领导参加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龙山电厂、崇利制钢等重点企业能源消耗、碳排放情况和建筑、农业等重点行业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分析,及时解决全县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五)发挥市场功能,加大杠杆调控。一是健全市场促进机制。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加速推广节能产业化发展。邀请国内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专家,到全县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18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巡诊行动,帮助企业查找节能漏洞,同时推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二是强化电价杠杆调控。组织高耗能设备、产品大检查,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三是加强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节能信息沟通、共享,探索实行节能成效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相挂钩。

篇11

[作者简介] 张建民,江苏天楹环保能源股份公司,江苏 海安,226600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12-0023-0007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是城镇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日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城镇环境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同时,部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污染隐患,影响城镇环境和社会稳定。垃圾焚烧发电作为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最为有效的途径,是一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生行业。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与常规火力发电工程不同,常规火电以“稳发、满发”为目标,而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则是围绕更好地处理垃圾、防治二次污染为主要宗旨。因此,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运营呈现如下特点: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根本目标。随着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改善的迫切需求,新世纪以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由于国家对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该产业“保本微利”的项目特点决定了其生产经营的特殊性,要使这样的造福子孙后代的产业能得到长足的发展,就必须切实提高和改善自身管理水平和运营水平。笔者作为较早进入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财务管理人员,通过多年的财务管理实践,认为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较其他类型发电企业有显著不同的特点,同时具有更加紧迫的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江苏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现状及其发展特点

近年来,围绕江苏省委、省政府“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目标的要求,按照城乡统筹生活垃圾处理的规划思路,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垃圾管理模式,已取得巨大的成功。在卫生填埋、堆肥以及焚烧处理三种典型垃圾处理技术中,焚烧处理技术以其最优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在江苏省中心城市及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紧缺的城市和地区得到广泛的应用。江苏省自2003年4月开始建设第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以来,积极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

Operate)等建设模式,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化进程,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短短几年时间,江苏省已建成投运19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超过2万吨,累计处理生活垃圾4607.7万吨,累计实现上网电量78.7亿千瓦时。目前,江苏垃圾焚烧发电产业规模和水平都居于全国前列,多项技术指标达到甚至超过欧盟标准,江苏省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环保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根据江苏省已运行项目的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在项目投运初期基本处于亏损状态,主要是因为运行人员对系统设备有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处于探索期;同时系统设备与当地垃圾品质有一个适应性的磨合期,没有达到最佳运营状态,导致相关经济指标不能完全达到设计要求。因此,陆续投运的大部分项目在投产初期基本处于微亏状态。

1. 发电、供热为辅。生活垃圾发电工程的建设规模一般均以日处理生活垃圾的能力标定而非以装机规模。发电、供热只是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余热利用的两种形式,垃圾处理量及其热值决定了机组的规模及发电量,即其运行方式为“机跟炉”:多少垃圾、多少热值,产生多少蒸汽,决定了汽轮发电机组发多少电。江苏省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机组容量均不大,炉排炉工程机组平均容量为11.85兆瓦/项,循环流化床工程机组平均容量为27兆瓦/项。循环流化床工程采用热电联产机组,实行集中供热。

2. 厂用电率高。厂用电率是影响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之一。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焚烧处理生产线以及烟气处理、灰渣处理和渗滤液处理等环保环节用电负荷总量较大,而其发电能力并不大,导致厂用电率高。已运行项目厂用电率:炉排炉项目厂用电率为17%~27%,循环流化床项目厂用电率为12%~25%,而常规火电厂用电率一般只有7%左右。厂用率较高,决定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水平,也就决定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费收入水平,直接影响了项目的经济效益。

3. 投资较大。常规火力发电工程以每千瓦装机容量的单位投资作为依据,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以吨垃圾处理能力的单位投资为依据。从江苏省已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中,不难看出:炉排炉工程平均吨垃圾投资为42.02万元,其中进口炉排炉工程达到47.4万元,国产炉排炉工程为39.1万元,比进口机组投资节约20%左右;循环流化床工程平均吨垃圾投资为26.3万元。江苏省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平均投资处于全国中上水平,处于合理的投资区间,这主要得益于江苏省垃圾焚烧发电产业起步于2000年之后,避开了核心技术设备依赖引进的高峰期。一来设备国产化水平提高较快,二来通过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使工程建设成本日趋合理,从长远看,焚烧炉投资走势持续降低,环保设施投资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将有所增加,综合分析,工程投资尚有下降空间。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是环保型公用设施工程,在治污的同时严格控制烟气、渗滤液、飞灰、炉渣及恶臭等二次污染,尤其随着国家对环保指标的控制要求越来越高,项目的环保设施投入将加大,一般环保设施投入占总投资的比例高达15%~20%。较好的环保设施投入确保了环保效益、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的贯彻。

4. 固定成本较高。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成本主要由折旧、摊销费、财务费、修理费和环保药剂材料费等构成。垃圾焚烧炉排炉工程的折旧及摊销费占发电成本的40%,财务费用占发电成本的20%,共占发电成本的60%左右。工程的建设投资对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经济效益影响最大,也是工程建设中最需要合理控制的关键点之一,也就决定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因为处理的对象较为特殊,导致运行阶段设备、部件修理费占发电成本的19%。合理选择优质设备、部件,综合建设成本与运行成本动态平衡,是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均需合理控制的关键点之一。发电成本中材料费占6%左右,包括渗滤液处理、飞灰固化处理、脱酸系统石灰和活性炭等材料费用。这些是确保工程达标运营的基本要素,也是必须保障的基本成本。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材料费占发电成本的比重也将随之提高。循环流化床工程因掺煤量的不同,发电成本也不同,受煤价波动影响最大。煤价市场化加大了循环流化床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因此,合理的煤价是循环流化床项目控制成本的最佳措施之一;同时,如何控制掺煤比例、降低辅助燃料消耗量是循环流化床工程技改的方向之一。目前,江苏省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均处于固定资产折旧、还本付息阶段,吨垃圾处理成本一般在200元/吨。

5. 回收期长。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作为特许经营产业,具有保本微利、长期经营的特征。一般特许经营期均在25~30年之间,回收期一般在10~12年。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扶持。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作为一个环保工程、一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环境效益是其生存的根本,保本微利是其贡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前提。政策配套和政府的扶持是保证其获得一定的利润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保障之一。尽管国家在发电价格上给予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较好的电价政策,但从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成本测算和运营实际分析,工程的发电收入并不能解决垃圾电厂的盈亏平衡及其生存问题,所以政府必须给予适当的垃圾补贴费,保证其保本微利,使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有生存空间。随着监管的要求越来越严,二次污染控制成本不断增加。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的完善,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清洁焚烧、二恶英控制、飞灰无害化处置和利用、渗滤液处理、气味控制等进行实时监控。我国政府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前,焚烧处理设施的实时监控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其他处理设施达到50%以上。

二、当前江苏省垃圾发电企业预算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通过对江苏省主要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走访和调研,我们发现在企业的预算管理中往往仅仅实施一般的预算管理模式,并没有推进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因此会出现一些管理的低效率、非效率现象和问题。

(一)预算指标市场适应性不强、预算管理与企业战略联系不紧密

预算管理中,必须贯彻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这是企业预算管理的灵魂和主线。在江苏省内垃圾发电企业预算管理发展实践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

1. 短期的预算指标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不相适应,预算管理忽视长远规划和长期目标,只重视短期的目标和活动。由于长期目标的缺失或不清晰,使得垃圾发电企业预算管理工作缺乏可操作性,被动地围绕短期经营目标,长时间停留在管理的表面与形式上难以推进。

2. 部门预算管理目标与企业总体预算管理目标不一致,导致部门间工作难以协调,容易发生利害冲突。例如垃圾发电企业在垃圾运输处理、垃圾焚烧以及电力能源管理等各部门和环节的预算目标冲突,可能会对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产生严重的冲击。

3. 阶段性预算管理与年度整体预算管理的不衔接,短期内或许能取得一定效果,但各年度、季度和月份预算的推行无助于企业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各期预算衔接性差导致整体预算管理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4. 企业内部预算管理与企业所处外部市场环境和条件不适应,指标的制定上,对市场的调研预测不够,使不少预算指标与企业外部环境不相适应。预算指标缺乏弹性,市场的应变能力差,进而影响企业整体预算管理工作的推行和实施。

(二)预算管理重形式轻内容,存在为预算而预算的现象

预算管理作为衡量垃圾发电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标准,是企业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而不仅仅是目标和目的。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存在对预算管理认识上的偏差,有的单位和部门对预算管理的理解流于形式,只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彻底误解了预算管理的本义;有些的单位和部门对如何安排和实施本部门预算尚缺乏深刻的理解,仅仅是把预算管理作为“制度上框”即可。

(三)预算管理编制方法简单化,与垃圾发电企业发展实践相脱节

目前江苏垃圾发电企业预算编制中通常以前三年平均数作为预算值,过于简单又缺乏说服力,没有认真地对企业的未来活动及其影响作适度评估。由于预算指标值缺乏客观性,因此难以成为考核和评价员工的有效基准。同时预算编制方法采用一般通过增量或减量编制方法[1],虽然预算编制中留有进一步讨价还价的空间,但其编制方法仍缺乏整体性。西方国家同类企业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中,通常会根据垃圾发电中遇到的不同情况,采用的一些行而有效的预算编制方法,比如: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和概率预算,等等,我国企业未能做到对其预算管理等软件方式知识的学习和借鉴。

(四)企业预算编制标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客观公正性

江苏垃圾发电企业企业预算编制一般通过自下而上的申报,自上而下的审核的调整机制,其间多次反复循环,这样做带来两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一,同一部门在不同预算时期活动变化较大时,预算指标缺乏可比性。由此还会引起管理较差的部门,因预算指标过多造成资源浪费,另一些部门由于预算指标过紧,必要的活动无法开展。其二,因管理理念、方法的不同,同一活动在不同部门的历史指标值相差较大,进而导致基于历史数据和过去活动为基础的预算,使预算失去应有的客观公正性,尤其是可控费用编制方面,更易使预算流于形式。

(五)企业预算编制缺乏整合思想,将总预算管理误作为完全财务行为

预算管理是在财务收支基础上的延伸和发展,它是一个总体性的综合性的体系,它涉及企业的业务、投资、资金、人力资源、科研开发以及管理。但江苏垃圾发电企业中,许多人误认为预算是财务行为,完全交由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尽管预算的价值形式表现为财务预算,但这些内容并非财务部门所能独自确定和左右的。调查中发现有些企业,尽管相关部门制定了严格的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成本费用预算、现金收支预算,但没有将组织经营的各个阶段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面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市场变化,无法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

公司员工是预算的编制者、执行者、参与者,是预算工作的主体,预算编制、执行中,各职能部门如果不能很好地相互融合,可能会产生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比如在预算过程中一些团体为自身利益会阻碍预算的实施,有意低估本部门收入、高估费用。同时由于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信息化应用程度不同,部门负责人管理理念、思维方式的不同,预算管理编制、实施在有些部门遇到很大困难,甚至影响整个公司预算管理的顺利进行。另外,受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部门间条块分割,缺乏分工协作精神,相互融合的工作氛围。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些发电企业因部门没有明确的责任人和预算相关负责人员,导致预算工作难以深入。

(六)预算考核奖惩未明确到位,激励和处罚力度不够

考核奖惩是预算控制和管理长期发挥作用和实现有效运行的重要影响因素,恰当的奖励制度会引导人们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改善管理绩效。通过调研发现,现在江苏省垃圾发电企业在实施奖惩考核实践中也存在一些消极因素和不利方面:

1. 对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时,考核方常常掺杂过多个人感情,而被考核方往往强调过多的客观因素,极力回避主观方面的原因,进而导致使考核失去应有的客观公正性。

2. 有时企业在预算指标完成较好的情况下,以种种理由调整考核指标,损害被考核方利益。甚至还有一些垃圾发电企业中考核方抛开考核奖惩措施,进行人为调节,严重挫伤被考核方利益

3. 部分垃圾发电企业预算考核只注重费用节约额,认为对费用实施预算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能通过预算控制费用,以便费用支出不超过预算,造成内部管理部门为了节约费用。这样的预算考核模式容易造成认识上的误区,并助长企业管理中的机会主义行为,部分被预算执行削减一些必要活动,减少工作,多得奖励,消极怠工的现象,与公司实施预算管理控制目的相违背。

(七)预算控制力较强,配套管理制度间无法顺利对接

1. 资本性支出预算亟待加强。资本支出预算的问题不是纯粹的财务问题,要用发展的态度和用经济效益的观点来处理。现金预算控制不力,亟须加强。直接税的结果是导致资金需求变化较大,财务利息收入明显减少。

2. 配套的管理制度与预算管理制度还不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如合同管理、工程规范化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物资采购与储备、业务评估与考核等制度和要求。预算调整中主要月度现金预算不能按规定的程序处理。

三、垃圾焚烧企业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模式与思路分析

为了弥补和纠正一般预算管理所导致的不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只有严格控制自己的运营成本,才能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达到这一目标,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建立企业内部良好的经营活动秩序和运作机制,以分析、预测和决策为基础,通过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考核等实践活动,促进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在此,笔者就如何建立一套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量身定制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模式

1.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特殊性

与一般工业产品相比,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有其独特性,它的主要功能是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它的主要产品——电力,无法储存,即产、供、销均是同时完成。因此,在它的生产核算中不存在产成品和在产品核算,核算的对象就集中在利润、成本部分。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核算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投资大,还本付息的压力大,这就需要有一个全面完整有效的预算管理系统来合理使用这些资金,以达到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2.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全面预算包括生产经营预算、财务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三个层次,并且是由一系列预算构成的体系,各项预算之间相互联系。在此,可将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简要概括如下图所示:

3. 预算管理机构的设置

全面预算管理的效果取决于两个方面:预算管理结构设置的合理性和责任层次与责任界限的明晰性。事实证明,预算管理权力机构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对预算执行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全面预算管理机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确定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及其职责。一般来说,预算管理委员会应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生产部门、内审部门、综合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设置预算管理办公室,一般可以设在企业的财务部门,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与预算相关的日常事务。

(3)设置运营管理委员会,负责企业垃圾进厂量、发电量的预测和维修工作计划制定,可以设在企业生产部门。

(4)设置业绩考核委员会,负责业绩考核和制定、实施奖惩制度,可以设在企业的综合管理部门。

(5)企业的内审部门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独立鉴证作用。

(6)财务部在预算编制之前要制定资金分配和现金控制制度。

4. 全面预算管理的执行程序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预算执行程序如下图所示:

5.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执行程序的要点

(1)预算管理委员会将批准的预算分别下达到财务部作为结算和核定财务收支的依据,下达到二级单位(部门)作为经营活动的依据,下达到考核委员会作为业绩评价和实施奖惩制度的依据,下达到审计部作为预算审计的依据。

(2)预算管理办公室根据会计核算的有关数据,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预算管理办公室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传递给审计部、审计部对公司本部和二级核算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考核委员会根据审计部出具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和非预算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制定奖惩草案。

(5)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和兑现奖惩方案。

(二)全面预算管理中各项预算的编制

1. 预算编制的基本方法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整体预算可以采用滚动预算的编制方法,即预算期连续不断,总保持12个月,每过去一个季度则根据新的情况修订下一个季度的预算,如此往复,不断滚动。滚动预算保持了预算的完整性、持续性,可以从动态预算中把握企业的未来。

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来说,固定成本在垃圾焚烧处理成本中占很大的比重,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由于运营成本决定了环保指标达标排放,属于典型的变动成本。因此,运营成本预算可以采用弹性预算的编制方法,即运营成本预算随着垃圾焚烧处理量的变化而变化。采用弹性预算的编制方法,增加了预算的适应性,避免了由于垃圾焚烧处理量的变化而对预算做频繁的修改。另外,弹性预算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和考核建立在更加客观和可靠的基础上。

管理费用的预算以及车间(部门)二级单位中费用中心的预算可以采用零基预算,即每年的费用预算都是以零为出发点编制预算,而把历史数据作为参考依据。预算编制中所包含的各项子预算构成及内容如表1所示。

四、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途径和对策

(一)建立健全有关预算管理制度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要实现全面预算管理,光有一套空壳模式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必须在结合自己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制定一整套符合自身管理要求的预算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预算管理体系、日常预算的编制、流程、上报审批、执行、分析、监督、考核等具体实施过程予以明确,同时应对预算管理的实施细则、议事规则均加以明确。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可行的、操作体系。

(二)预算管理项目分级归口管理

由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涉及范围较广,管理内容较多,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实际工作中仅仅依靠预算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来进行所有过程的管理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根据企业自身机构设置情况,结合企业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体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所起作用,将预算管理的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以至车间班组。生产车间主要负责生产费用各项指标的预算、控制、分析;管理部门则根据各部门分工职责不同,对企业的管理费用进行分工归级管理,比如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外接待和综合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可将成本费用中涉及到内部综合管理和对外业务招待费用等明细项目划分至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对这些项目进行归口管理;而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则负责上传下达,将预算管理中一级预算项目进行分解,下达至各部门,然后将各部门执行情况和意见反馈给预算管理委员会,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作最终评价和最终决策。在进行指标分解时,还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留有余地,避免预算过紧,松紧有度。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是影响企业效率的一个重要变量,将其报酬与行为效果挂钩,把经营者的酬劳所得与企业的效益结合起来。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可通过资产经营责任制、内部费用承包兑现奖励等一系列办法来实现这一目标。

资产经营责任制是将经营者报酬与企业资产状况相结合,通过对企业资产经营状况的评价来评定企业经营者的报酬所得。这样就要求经营者必须具有长远眼光,以长短期目标并重的综合指标体系为基础,考虑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结合,避免出现短期行为。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出企业资产经营指标预计可达到的标准,以此标准来确定企业经营者报酬的基数;然后根据预算目标结合预算中的变动情况确定资产经营指标可浮动的范围,据此来确定企业经营者报酬的浮动范围。

内部费用承包制是将企业部门归口管理的可控性成本费用进行承包,采取节约嘉奖、超支自付的原则,将承包单位的实际经济利益与承包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挂钩,以促使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状态。各部门在自身承包费用的基础上,还可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由此将企业每个人的经济利益都与企业整体预算目标相联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尽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与此同时对没有实现预算目标而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应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从而保证预算的严肃性。

(四)全面评估与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全面分析、考核是预算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一方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对预算当期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存在的差异,不论有利还是不利,都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到预算管理中的强项和弱项,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另一方面,在充分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必须对预算完成情况、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与及时性进行考核,肯定成绩,找出问题,以便进行奖惩。

业绩考核委员会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补充机构,应参与到企业预算评估与考核的全过程中。在评估与考核预算实施情况时,应注重实质,而不能只看表象。一方面要看工作量完成情况,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工作质量,否则便失去了评估考核的真正意义。

(五)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监督

预算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和监督的一部分。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来说,由于预算管理涉及企业全部经营活动,其每一个环节便相应成为内控制度的节点,严肃预算管理,使企业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有序流动与严格内控制度,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规范、有序、高效地运行,这两个目标在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经营活动的每一个关键控制点都得到了统一。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系统,以预算管理为核心,明确界定各项业务流程及各部门职责权限。通过财务信息系统,可以使企业员工清楚地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发生,哪些行为不可以发生,该项行为在整个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及与其向上关联的行为与下关下关联的行为,以及非预期事项发生时,如何保持沟通等。这样,预算管理与内部控制可以同时由该信息系统自动实现。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应参与到预算管理全过程,发挥内部监控作用。通过对预算结果的审计,可以判断预算结果是否真正符合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要求,而不是仅仅满足了管理层的需要,从而可以防止腐败的产生。

对于全面预算管理在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中的运用,还涉及到许多方面。诸如确定一套完整的经营绩效的评价考核系统,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与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相结合,确立符合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预算管理要求的激励引导模式等等这些都是全面预算管理在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运用中的实际问题,在此,本文不赘述。总而言之,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通过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辅以一系列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达到真正有效地控制成本,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管理,积极参与到市场竞争,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最终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李晓兰.论企业集团的全面预算管理[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2,(11).

[2]黄萍.在企业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思考[J].金融经济,2012,(6).

[3]赵仲杰.新全面预算管理实务与操作[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0.

篇12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基础完善与科学治理相促进、区域合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同步,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工业废气、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各类污染物的综合治理,严厉整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灰霾、臭氧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提高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率,为把建成经济发达、生态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现代江南名城而努力。

二、行动目标

经过4年努力,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控制在较低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降尘强度比2013年下降1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淘汰政策,提前完成水泥行业“十二五”淘汰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建立提前淘汰落后产能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大力淘汰热电、印染、化工、货架等行业的落后和低端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板块,严格控制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到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达标企业超过200家。(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各板块。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压缩过剩产能。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压缩过剩产能。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各镇、各板块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完善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国土局、各板块)

3.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坚决遏制“两高”行业扩张产能,全市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市各相关部门不得核准、备案新增产能的“两高”项目。(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4.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新增供电、供水。(责任部门:经信委、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住建局、金融办、供电公司、各板块)

(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5.持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要求,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不少于580厂次,推进各类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率。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审计,全面评估企业清洁生产改造的效益及清洁生产水平。到2017年,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大力推广缓释肥料、有机无机复合肥等新品种,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和施用过程中气态氨的排放。(责任部门:环保局、经信委、农委)

6.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载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到2017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部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责任部门:环保局、商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相关板块)

7.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化工园区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污染调查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国家、省规定时间和排放限制标准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等先进技术,加强化工、医药、印染、表面涂装、涂料生产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完成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开展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作,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推广绿色汽修技术,使用节能环保型烤漆房,配备漆雾净化装置和有害挥发性气体净化装置,有效过滤漆雾和有害挥发物。开展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大气污染预防预警能力。(责任部门:环保局、交通局、经信委、质监局、相关板块)

(三)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8.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根据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将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分解至各板块及重点行业企业。到2017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75%以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严格控制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相关板块。)

9.大力提高清洁能源保障水平。将能源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保障纳入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制定清洁能源发展、利用激励政策。着力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储罐场(站)项目、加气站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输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增加天然气供应能力。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项目建设。禁止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使用。到2017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10%,光伏、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发电规模装机总量达到10万千瓦,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总能源比重。(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交通局)

10.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4年底前,根据全省节能改造推进计划制订本市计划。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低于本地区平均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大力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火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到2017年,实现改造节能超过100万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3年降低10%左右。(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质监局、相关板块)

11.积极推广绿色建筑。2014年,根据全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出台《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学校、医院等政府性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政府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在审批项目时明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大力推广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2014年新增40万平方米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到2015年,全市项目总面积超过170万平方米,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委、质监局、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

12.优化集中供热布局。落实《市热电联产规划》,除上大压小外,全市不再新建燃煤热电厂,对现有燃煤热电企业进行布局优化调整,加快小热电企业的整合淘汰,到2017年,全市整合淘汰3-5家热电企业。与此同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推进发电厂30万机组集中供热改造,逐步扩大供热范围,提高供热能力。(责任部门:发改委、环保局、相关板块)

13.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制定全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建设要求,“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于2014年底前予以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全市单台容量≤10t/h或额定功率≤7MW的燃煤锅炉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全市城市建成区、集镇区、生态红线区、禁燃区以及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镇级以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单台容量<20t/h或额定功率<14MW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单台容量≤10t/h或额定功率≤7MW的燃煤锅炉。(责任部门: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质监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14.提升燃煤设施污染治理水平。到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电力钢铁行业烟气治理工作,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确保按期达到国家、省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责任部门:环保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四)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

15.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积极推行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强化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实现市镇村公交全覆盖,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客运枢纽和换乘体系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提高公交吸引力和出行分担率。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推进绿波示范道路建设和城市交通微循环改造,提高道路通畅率。2015年6月30日前,出台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到2017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责任部门:交通局、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16.科学规划机动车发展。科学制定机动车发展规划,通过提供通勤班车、校车服务,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等措施,鼓励绿色出行,合理增加机动车使用成本,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责任部门: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

17.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制定出台《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贴、依法查处等手段,进一步完善我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激励机制。2015年底前,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以及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到2017年,再淘汰一批老旧机动车。(责任部门: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

18.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在出租、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或“油改电”,加快加气站等清洁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到2017年,全市推广使用15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城乡公交和出租车清洁能源化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发改委、交通局、财政局)

19.提升燃油品质。按照市油品升级时间表,供应符合标准的汽、柴油,定期开展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禁止不符合标准的油品进入市场,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发改委、质监局、商务局、环保局、工商局)

20.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对新登记注册和外地转入的汽、柴油车全面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对不符合车辆不予注册登记。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完善机动车检测监控平台建设,机动车年审排气同步检测率达到100%,机动车排气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签章手续,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逐步将摩托车和低速汽车纳入环保定期检验范围,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加强在用车排气监管,2016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和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开展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中、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责任部门: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

21.开展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积极实施杂货码头移动式装卸机械“油改气”或“油改电”以及港区水平运输车辆(集卡)的“油改气”技术改造,到2017年,杂货码头装卸设备“油改电(气)”比例达90%以上;实施港口LNG加气站建设,为港作船舶、港作车辆及其它流动机械使用LNG清洁能源创造条件;推广低碳绿色照明工程,鼓励港口码头运用LED节能灯具,并采用分段、分时控制照明亮度、调整功率、无功补偿、高精度稳压等方式降低电能消耗、延长灯具使用寿命;大力推进内河船舶“油改气”,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淘汰一批非标船型和老旧船。(责任部门:港口局、交通局)

(五)规范建设行业管理,有效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22.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探索建设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区,推进绿色文明工地创建。落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严格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在工地的,应设置围档并覆盖,定期洒水;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大力推广预拌砂浆,全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面使用预拌砂浆。(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委)

23.强化对拆除工程现场的扬尘控制。城镇建成区、生态红线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的拆除工程全面杜绝野蛮施工,做到洒水压尘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或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以上预警时,应当停止拆除工程。(责任部门:住建局、国土局、相关板块)

24.加强渣土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和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的意见》,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全面完成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造及动态监管平台终端安装和系统建设,完成城区建筑渣土固定储运场和终端处置场建设。(责任部门: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

25.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道路机扫操作规程,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责任部门:城管局、财政局)

26.实施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工业企业煤堆、物料堆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使用仓库、储罐、防风抑尘墙、防风网、挡风屏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或半封闭性措施,避免工业企业煤堆和物料堆的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责任部门:环保局、交通局、港口局、发改委、相关板块)

27.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加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市绿廊、城市湿地及城郊大环境绿地建设,构建城郊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体系,2014年,市区建成区绿地率达41.95%、绿化覆盖率达45.2%,到2017年绿化覆盖率达46.01%。(责任部门:绿委办)

(六)全面控制城乡污染,开展多污染物协同处理。

28.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严守生态红线,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责任部门: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

29.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落实《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2-2030》,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开展餐饮业布局调整工作,严格新建餐饮服务场所的审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餐饮服务场所。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就餐座位在250座以上的餐饮单位,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加强对露天烧烤的治理,对有门面的烧烤店一律不得在路面烧烤,对无门面的设立集中区。强化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的环境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单位。(责任部门:商务局、规划局、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城管局、相关板块)

30.强化生物质禁烧和综合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木材、锯末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贯彻《关于深入推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的实施意见(2013-2015)》,加大秸杆禁烧巡查督查和考核力度,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编制秸杆综合利用规划,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到201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农委、环保局、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31.开展有机溶剂产品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积极推广使用无污染或低挥发性的水性涂料、环保型溶剂等,逐步减少高挥发性油性涂料、有机溶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责任部门:质监局、经信委、商务局、环保局)

(七)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3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开展大气污染源专项调查,2014年底前建立我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并逐步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单长效管理机制,动态更新排放清单;加强灰霾、臭氧的来源解析、迁移规律等研究,找准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原因,增强大气污染治理的针对性。(责任部门:环保局、相关板块)

33.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对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完善超级站建设,提升各子站的监测能力,形成以超级站为中心、若干子站为补充的监测网络,及时真实监测和反映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完善环保、气象等部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互换监测分析资料,到2015年形成预测预报能力并建成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责任部门:环保局、气象局)

34.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2014年完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并采取工业污染源限排限产、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等应急控制措施,将大气环境污染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责任部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5.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开发“天气”手机APP应用软件,利用媒体、网络、手机软件等渠道及时空气质量状况。建立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以及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环保局、气象局、相关板块)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年度考核,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责任部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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