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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一)“十五”计划完成情况
全力实施投资拉动战略,城建固定资产投资实现高位增长。“十五”时期,城建和环保工作围绕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的“清水绿带”工程,贴近百姓生产生活的“民生民利工程”,开工建设各类项目900余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9.46亿元,按可比口径投资增长346.33%。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50.3亿元,增长327.7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2.6亿元,增长226.27%;城市环境保护十大系统工程完成投资86.56亿元。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载体功能实现新的跨越。城市道路总长度9*公里,增幅17.51%;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10平方米,增幅28.04%。市政日供水能力50.5万立方米,增幅24.69%;用水普及率由91.51%提高到98.7%,增幅7.19%。全市供热面积448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59%,增幅10.12%。天然气供气总量2300万立方米,增幅17.29%;全市用气总人口125万人,增幅14.16%;燃气普及率提高到95%,增幅6.95%。城市公交运营车辆11*标台,增幅7.8%;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提高到8.81标台,客运总量提高到17000万人次,增幅32.51%。
房地产市场持续活跃,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十五”时期,全市房地产开工面积118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万平方米。引入大连万达、河北建龙、上海中环等域外品牌企业来我市开发,带动了房地产开发的整体升位。改造西山、东部、松江棚户区,近4万户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17.57平方米提高到21.78平方米,增幅22.4%。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持续活跃,市场交易额以每年10—15%的速度递增,交易总额累计达到262亿元。物业管理覆盖率由35%提高到51%。
坚持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7372.8公顷,增幅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6%,增幅9.9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01平方米,增幅121.18%。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10.7%提高到3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3.7%,增幅5.8%;环卫机械化率提高到90%,增幅12%。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224天,低于国标68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松花江水质达标率85%,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20*年*市“清水绿带”工程荣获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我市跨入了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二)20*年工作完成情况
20*年,城建和环保工作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理性建设、建管并重、科学发展”的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工业强市这个中心任务,围绕“民生民利工程”计划的实施,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的承诺,着眼于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推进“民生民利工程”、认真实施企业改制计划、逐步推行城市管理全员责任制三大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加强了城市规划管理。编制完成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意见》,统一了全市规划管理。完成了城市亮化三年规划和城市绿化、城区农贸市场、加油站布局等专项规划。完成了龙潭山、朱雀山、小白山近远期发展控制性规划。完成了“清水绿带”规划整合任务,城市规划的基础性、前瞻性、前导作用得到加强。完成了城建重点工程和北大湖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垃圾中转站的规划设计任务,查处违法违章建筑831处,面积14.49万平方米,城市规划指导和服务于城市建设的效果更加明显。
以“民生民利工程”为核心,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20*年的“民生民利工程”共安排540个项目,总投资50亿元。实际开工项目617个,增加77项,增幅为14.3%。竣工591项,占开工项目的95.8%。完成投资50.68亿元,占年计划的101.37%。
“便行畅通工程”。安排467个项目,总投资7.8亿元。实际开工项目547个,竣工524个,完成投资9.1亿元。“十二路两桥一馆”新建工程进展迅速,雾凇中路、珲春中街、滨江东路、坝西景观路等4项跨年工程完成了年度计划。龙北路、东滩街、泰山北路建成通车。两座立交桥的基础桩和承成工程量近80%。西安路、新开街、江湾路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冰上训练馆主体工程竣工。51条主次街路和472条巷路改造工程快速推进。原计划400条巷路建设,应群众要求增至472条,现已全部竣工。9座桥梁与排水设施施工项目完成建设任务。西大沟城市防汛排水工程,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建设任务。
“生态休闲工程”。完成植树和栽植乔灌木120万株,草坪52公顷,新增绿地80公顷。“清水绿带”工程突出吉丰东线堤路和阳光园、三水厂公园等精品园区建设。其它工程以沿江植树和构建沿江雾凇景观带为主,6个续建和4个新建精品园区的绿化、土建工程完工。完成硬覆盖面积54万平方米。110条巷道亮化工程和以“两场”、“四桥”及部分楼体为重点的亮化工程全部竣工。
“人居环境工程”。坚持引大扶强,规模开发,调整布局,合理规范,水韵名城、江南名苑等沿江高尚住宅小区,铁东、遵义路、新生街等棚户区,以及欣昌百通超市、天津街批发市场、东方商厦扩建等商业区建设进展顺利。市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3.9亿元。
“便民利民工程”。三水厂完成扩建联动试车一次成功。区域供水泵站完成11座,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源源电厂扩建进展顺利。计划单户供热改造50万平方米,实际开竣工面积83万平方米。16户有弃管风险的小锅炉房实行了并网管理。供热和市区清雪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香港中华燃气公司接管吉美天然气,新建管网10公里,新增供气户5000户,解决遗留问题6000户。城市通卡工程、燃气汽车改造工程竣工。公交营运场续建工程投入使用。完成改造危、旧房35栋。
“蓝天碧水工程”。污水处理场具备通水条件。完成10个沿江污水吐口截流改造。加强哈达湾工业区污染源综合防治,完成了铁合金厂601、602电炉烟气治理、冀东水泥1#窑拆除、碳素厂焙烧电捕焦油改造项目,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对松花湖近湖区66家餐饮业和23家企业的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省危险化学品处理中心土建工程开工。
推行全员管理责任制,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理顺了市区两级城管行政执法体制。城市卫生保洁率先推行了全员责任制,实现了按区、划片、分段管理,做到了责任到位、岗位上图。实施“脏乱差治理工程”,新增垃圾封闭运输设施41台,卫生箱2500个。河南街、东市场、松江中路实施24小时卫生保洁。集中开展“三清六治一打击”专项行动,连续组织了四个阶段性战役,市容改善效果明显。“五路四口两湖”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拆除各类违法建筑464处。56个占道市场开辟为再就业基地,安置“4*0”人员540人,落实“五证”优惠政策1219人次。
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处理无籍房和清理房屋产籍档案,解决了权属不清、重要登记等问题。加强了汛期房屋安全工作。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51%。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力度,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3亿元,同比增长50.88%,新发住房公积金贷款2.4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15亿元,加强资金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加大城建融资力度,实现重点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城建招商引资及争取开发银行贷款取得突破性进展,2004年以来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全部按合同兑现。拆迁补偿金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建设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从设计、拆迁、变更设计、质量、工期、招投标以及预决算审查等方面全方位加强监管,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投资效果。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了国企改制。按照“两严、四重、一合理”的要求,全力推进城建系统企业改制。36户改制企业,消号11户,破产9户,内改8户,重组8户。44370人通过并轨转换了劳动关系。27户企业劳动关系转换和国有资本退出到位。自来水、市政建设总公司、热力公司、公交集团正在注册组建新企业,东关电厂等正在以合作求新生。9户破产企业,已破产终结4户。
解决制约性的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清欠”工作取得实效。2517户拆迁历史遗留户,2004年解决已1819户,20*年计划解决的450户,实际解决612户。对11项半截子工程进行清理,两年内80%的半截子工程可以依法合规得以解决。破解积案取得实质性突破,11个疑难问题在2004年已解决6个的基础上,20*年又解决了4个。
二、“十一五”期间城建、环保重点工作安排
“十一五”期间需要认真谋划、启动、落实好的重点工作,可以概括为“两件大事”和“十件实事”。
两件大事:
“十一五”期内,力争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
十件实事:
一是抓好以“五路四桥”为重点的城市快速交通网络建设。打通解放大路、雾淞路、珲春街、滨江路、松江路(实现到雾淞岛全线贯通)5条城市主干路。城区主次街路和巷路“十一·五”期内全部改造完,巷路维修改造20*年全部完成,主次街路维修改造20*年全部完成。积极招商引资,以多元化的融资手段,推进红旗大桥、雾淞大桥、秀水大桥、开发区大桥建设。
二是按照“三年拆完,五年建成”的目标,完成3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其中:20*年完成130万平方米,20*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08年完成70万平方米。
三是基本完成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将具备并网条件的小锅炉力争全部拆除,实现集中供热,“十一·五”期末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力争达到80-85%。
四是完成吉长城际高速铁路换乘中心的规划和建设。
五是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城市垃圾封闭运输、标准化填埋和可燃垃圾焚烧处理,完成备用垃圾场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危险废弃物实现集中处理。
六是基本实现城市居民用气天然气化,城市居民天然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七是完成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20*年末,全市75个二次供水集中加压泵站全部建完,运行50年以上的88.3公里陈旧供水管网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增建、扩建供水厂,确保城市供水需要。
八是实施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国家和省计划,完成环境监测、监管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排污企业实现达标排放。需整治的101个沿江污水吐口截流工程全部完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松花湖坝上移民搬迁。按照规划的定点和布局,完成城市公厕增建和改造计划。
九是实施好城市绿化规划,搞好城市绿化、美化、硬化,使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7%以上。
十是进一步提高城市亮化水平。以松花江城区段和江面旅游开发为重点,继续打造城市夜间亮化景观特征。
三、20*年城建工作安排
(一)工作方针、方向和目标
20*年城建和环保工作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理性建设、建管并重、科学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努力提高城建工作的人性化、理性化和科学化程度。
20*年城建和环保的工作方向,就是要牢牢把握“三个重点”,即:全力推进“民生民利工程”,优先抓好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与“民生民利工程”交叉项目,全面完成当年的“民生民利工程”计划;全力推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全员责任制;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好当年工作计划。
20*年城建和环保的工作目标,要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努力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打好基础,为我市工业强市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多做贡献。全年安排588个建设项目,完成城市建设投资71亿元。其中,完成市区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23亿元,全市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48亿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做好规划基础工作。进一步理顺城建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城建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动态更新和共享机制。对规划、市政公用、建管、房产、环保等专业信息和基础地理信息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解决各自为战、信息分割、多头管理等问题,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信息共享和共管。
加强规划研究和制定。配合搞好“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及时提供重大项目及相关规划要求,超前安排和协调,搞好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开展农贸市场、建材、中药材、集装箱等大型市场的专项规划制定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综合交通、绿地系统、城市管理、消防和停车场等专项规划编制。
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搞好城市规划与“民生民利工程”、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开发的设计、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整体发展的控制和引导作用,保证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抓好棚户区规划,促进城市空间布局更趋科学完善。抓好吉长城际铁路及其客运换乘中心选址和周围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随着能源和资源危机的临近,我国越来越重视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而沼气是一种非常廉价且容易获取的新能源,其燃烧生成物的污染非常小。近几年生活垃圾沼气发电项目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重视,据统计我国每年城乡共产生约3.65亿吨生活垃圾,而这些生活垃圾有着含水量高、易降解且产生量大的特点,由于特殊的工程处理特点和物理化学特征,导致传统的处理方式如堆肥、焚烧和掩埋等会造成恶臭、高浓度渗透液等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以及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生活垃圾沼气发电也成为最新的技术手段,通过厌氧发酵和过滤处理等技术实现沼气发电,从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的资源和能源高效利用模式,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有效途径。
一、经济分析对生活垃圾发电场建设的作用
(一)为电厂投资提供科学参考
沼气处理系统和发电系统是生活垃圾沼气发电的重要投资建设内容,早期有着较高的经济投入,而经济效益评价为投资决策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任何一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初期都要全面的分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的还需要分析环境效益、文化效益等,而经济分析评价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保障投资决策顺利进行并发挥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
项目可行性分析中会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对最优化的方法进行选择。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对项目的评估,并提出分析项目是否可行,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找出解决的办法,给予风险评估、投资评估等。
(三)编制项目计划并为项目后评价提供依据
一个项目的建设往往较为复杂,而经济分析是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在项目的施工安排、项目设计和工作计划以及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运输等阶段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在现阶段的规定中,项目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是分开进行的,而项目设计也要结合可行性分析内容完成,不能随意更改拟定的方案。
二、项目经济分析体系构建
(一)经济分析的基本思路
从经济分析和评价的考虑因素和方法不同,一般有三种分类方法:(1)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分类,资金的时间价值一般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评价指标。静态投资指标并不考虑投资利润率、借贷款换期、投资回收等,忽略时间价值,计算较为简单方便;动态评价指标则包含了内部收益率、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非常的详细全面但是工作量非常大;(2)按照考察投资范畴分类,可分为考察总体经济效益、全部经济效益、自由资金投资效益等;(3)按照反应项目的经济含义分类,可分时间性、价值性和比率性三种指标。
(二)合理选择经济评价指标
在具体的项目投资经济效益评价工作中,要对结合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围绕投资的具体方案、评价目标、指标用途、决策者关心的因素等问题进行考虑。例如生活垃圾产生的沼气发展的经济分析除了基本的用地、设备和技术投入外,也更加关心生活垃圾沼气发电的环境效益,清洁能源发电也会减轻环境治理的成本。对于项目的经济评价必须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最大化的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
三、生活垃圾沼气发电的经济分析
(一)项目概况
这里以潍坊市一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沼气发电项目进行研究,随着潍坊市的经济发展其公共建设投入越来越多,极大的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公共出行条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都获得了很大的增长。城市的生活垃圾问题也日渐严重,当前该市建有多个垃圾处理厂,由于处理能力的不足,导致现阶段多数都是露天堆放后掩埋的方法。该垃圾处理厂就采用了垃圾掩埋的方式,但是随着生活垃圾的增多,传统的填埋方式不仅处理能力不足,而且也会导致一定的空气污染、水污染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影响周围居民的环境。潍坊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山谷型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16年,总库容541万m2。目前,该填埋场已经使用近8年,随着潍坊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生活垃圾量不断增加,填埋场已由当初设计的日填埋垃圾600吨,增加到现在的日填埋垃圾近800吨,远远无法满足现阶段垃圾处理的要求,为此该市政府本着环保理念对该垃圾处理厂进行了改造,对城市的生活垃圾进行厌氧处理后产生沼气,并将填埋气体作为内燃气的燃料,从而带动内燃机和发电机进行发电,经过稳压后并网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高效利用。
(二)投资建设项目分析
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构筑物有办公室和配电室、沼气预处理系统、沼气发电系统、给排水管道和设备、供电所、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其中投资占比较大的有沼气预处理系统和沼气发电系统,例如厌氧发酵罐、进料车间、沼气净化车间、沼气发电车间、展控制室、变压器等,一般都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构筑物均为2层。进料车间长度76米,宽38米,主要实现生活垃圾中的污泥和餐厨垃圾搜集和运输,同时具备少量储备功能。厌氧发酵罐底部直径25m,共6个,内部高35m;沼气净化车间包括脱硫车间和脱水车间,设计高度2层,占地面积45m2;发电机组车间有气体处理间、发动机组车间和控制车间等。
(三)投资效益评估结果
参考国内已建成的生活垃圾沼气发电项目,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估算,本项目占地面积1750O,建设的总投资包括给排水、供电系统和场地办公绿化在内,共为1967万元,并获得国家环保治理专项资金500万元,见表1所示。
(四)经济效益评价
结合实际建设对沼气的产量进行预估,并结合类似的发电厂运行经验以及具体的设计运行时间,对该生活垃圾沼气发电厂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投产后总的年均发电量为5.452・104MWh,其中约有8%的电量自用,而其余的电量经过升压后并入国家电网进行使用,参考潍坊市内近几年的上网电价(以0.55元/kW・h)来计算,并网的经济收入为290万元。并结合同类型的沼气发电项目的运行经验作为参考。对后期的人员管理费用、材料费用、维修费用等进行分析,一般这个数据都低于0.08元/kW・h,则其每年在材料、人员和维修上的投入约为42万元,因此每年的发电获得的净效益约为248万元。结合项目具体的净现金流量表来看,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7.931年,约为8年,有着非常高的经济效益。
四、结语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加快,城市人口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越来越多,而垃圾填埋场的沼气发电技术有着多方面的优点,不仅有效减少了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也通过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带来了一定的电力资源和经济回报,而对其进行经济分析也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王东飞.基于生态循环理论的村镇生物质能源消费分析及规划利用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3.
[2]谭旭娜.城市固体废弃物沼气发电系统设计[D].华南理工大学,2013.
[3]王丽丽.沼气产业化基本理论与大中型沼气工程资源配置优化研究[D].吉林大学,2012.
[4]赵岩,司继涛,田保国,王洪涛,陆文静.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政策方法Ⅱ.案例分析[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02).
一、2006年闽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一)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省环保局组织开展全省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闽江流域大部分建制镇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已通过联合会审。福州市政府将饮用水源保护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三明市、连城县政府注意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事件防控工作。国家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组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养殖业污染整治继续推进。三明市、连城县、古田县均已完成禁建区内养殖场搬迁、治理,三明市还完成禁建区外72.5%的规模化养殖场整治。南平市将禁建区规模养殖业整治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创业竞赛环保考评的重要内容。福州市完成马尾区林浦洲畜禽养殖场拆除,通告取缔搬迁仓山区养殖场。
(三)城镇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省建设厅出台《闽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牵头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福州市建成长乐市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洋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区建设、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三明市完成城镇粪便处理项目和明溪县垃圾处理场建设,沙县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已完成75%的工程量。德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
(四)工业污染防治水平有所提升。省环保局公布流域36家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口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南平延平区炉下循环经济试验区、三钢集团生态工业园区规划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评审。马尾生态工业园区试点被推荐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建设示范点。闽清县大力开展建陶业污染整治。三明市实施循环经济项目169项,累计取得经济效益1.51亿元。
(五)生态保护工作更加强化。省国土资源厅治理“青山挂白”6.9万平方米。省林业厅划定流域生态公益林1586.8万亩。省水利厅组织推动全省违规小水电项目清查整顿。省环保局基本完成全省68条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六)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省环保局组织开展全省环境安全大检查,并会同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各地强化日常巡查,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努力保障环境安全。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2006年闽江流域水域功能达标率和三类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7.4%和95.6%,分别比2005年提高了4.5和3.6个百分点,达到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水质目标要求。其中,沙溪水域功能达标率和三类水质达标率均为92.2%,均提高了8.9个百分点;建溪水域功能达标率和三类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分别提高了3.6和2.4个百分点;闽江干流南平段水域功能达标率和三类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分别提高了14.3和7.1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局部河段水质仍然出现超标。干流福州段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7.2%,下降1.4个百分点。三明市与南平市交界的水汾桥断面水质略有好转,但仍然劣于功能区要求。南平市富屯溪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与2005年持平,三类水质达标率为93.8%,下降2.1个百分点,晒口大桥断面全年三类水质达标率较上年有所下降。上半年闽清梅溪口断面因闽清境内建陶企业污水排放,水质下降明显,导致福州段水质达标率低于年度目标要求。此外,南平安丰沟、沙县东溪、闽侯苏洋乡等支流水质污染比较严重。
(二)部分整治项目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列入2006年度闽江流域整治计划的工程130个项目中,尚未启动或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有11项,占8.4%。其中,除建阳明珠纸业公司、连城县伟恒昌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已停产没有实施整治外,建瓯、建阳和武夷山市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南平市第二水源保护工程、南平市茫荡山省级保护区管护及环境整治、建阳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以及长富乳品加工废水治理等项目进展缓慢,福州南台岛13条内河整治项目也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个别地方养殖业污染整治进展与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南平市544家规模养殖场中,开展治理的仅185家,治理率35%。特别是禁建区内143家规模养殖场中,开展治理的仅98家,治理率仅68.5%,与省政府提出的2006年内完成禁建区养殖场整治工作的要求有明显差距。福州市仓山区养殖业整治、闽侯鲤鱼洲国宾馆周边养殖场整治效果也不太理想。
(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流域上游的建瓯、建阳、邵武等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展缓慢。南平、三明市除市辖区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外,其余各县(市)均未开征。福清、永泰县也尚未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不少山区县(市)由于财政困难,难以筹措污水管网的建设资金,致使管网工程进展缓慢。大部分县城垃圾未做到无害化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进展十分滞后。
(五)相关设区市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三明、南平、福州三市未按照《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于每年的5月31日前按时将专项资金汇入省财政厅指定的专户。三明、南平市政府未按照《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于每年4月30日前上报辖区整治资金安排建议。两项工作均被拖至11月份才完成,影响了省直有关部门对相关项目的审核和补助资金的下达。
三、切实加大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按照“四个重在”实践要领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扎实推进流域整治各项工作。
(一)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清醒认识闽江流域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力争让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闽江水,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要不断完善水环境保护绩效考评制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把闽江流域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县(区)出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作为环保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要调整充实辖区内整治工作领导和具体工作机构,层层建立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确保整治项目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2006年未完成项目和2007年度整治项目的督促检查。对整治项目进展缓慢的地方,要暂停该地区整治专项资金的补助。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未实现整治目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督促企业业主落实治理资金,切实用好闽江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