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达标创建范文

时间:2022-11-28 17: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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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达标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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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2011年,60%以上社区达标,2012年底前,街道所有社区全部达标。在达标基础上,组织开展以“零火灾社区”为主要目标的消防安全先进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全街道各社区消防安全组织更加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公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火灾群防群治能力明显提高。

二、创建标准

(一)消防组织机构健全。街道组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指导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按照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2011年6月30日前,街道安监办增挂“消防办公室”牌子,作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明确1名干部负责消防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具体负责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指导和考评。各社区落实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善。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将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建设总规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实施计划,保障经费投入,与道路、水源、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加强室外消防水源补充、完善和维护保养,2011年10月20日前,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居民小区要设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配备消防水枪、水带、灭火器、消火栓扳手等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各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加强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今年10月20日前,各社区根据《市居民志愿消防队建设标准》建成志愿消防队伍。

(四)消防宣传培训富有成效。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本地文化、教育、普法文明创建等活动中,以社区消防宣传角和居民志愿消防队为阵地,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结合“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远离火灾不受伤”等志愿服务项目,面向高层住宅住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一对一”的消防志愿服务。深入推广运用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年内所有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全部免费安装到位。6月30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聘任1人担任志愿消防宣传员,建立宣传员名册,并完成对社区志愿消防队伍的培训,今年8月30日前,全面完成社区消防宣传角的建设。

(五)消防安全职责制度落实到位。街道和各社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认真制订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档案。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以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制订灭火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火灾应急演练。社区要加强与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联络,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将相关责任落到实处。公安派出所要把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提升消防警务室和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召开消防安全专项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宣贯两个《标准》,部署达标创建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达标创建方案。

(二)试点推进阶段(6月11日至7月30日)。街道将在对照两个《标准》抓好本级创建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选取1-2个社区进行试点,并于7月2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7月底前,街道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召开试点观摩会。

(三)全面展开阶段(8月1日至11月20日)。街道安委会、区消防大队和社区民警深入计划达标的社区,强化检查督导,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取得实效。

(四)达标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0日)。11月下旬,街道和各计划达标社区对照达标创建考核细则(另行制订),开展自我评价,并按规定向区政府申报考核。12月中旬,区政府组织对申报考核的单位开展达标创建考评和验收:考核街道达标,且当年未发生亡人火灾(纵火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火灾除外),命名为“市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先进街道”;考核社区达标,且当年未发生火灾(纵火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火灾除外),命名为“市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先进社区”。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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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着力增强社会预防与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促进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平安新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责任落实,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基层基础,不断改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从严整治火灾隐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三)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基本完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保持平稳,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提高社会消防管理能力

(四)社会消防监管主体。乡镇、街道等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基层政府(组织)是社会消防监管的第一责任主体;所属有关单位依法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有监管责任。

(五)消防法律监督主体。县是消防法律监督的第一责任主体,履行消防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县消防大队具体实施消防监督职责,是消防法律监督的第二责任主体。公安派出所根据职责分工和授权,履行消防监督责任。

(六)消防安全工作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七)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和落实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履行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职责。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承担辖区内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行政村要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防火安全委员会建设。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建立季度例会制度,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所属部门和乡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到保障到位、部门协调统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九)社会消防工作考核。实行社会消防工作责任制,每年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平安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乡镇(街道)等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发生重大责任火灾事故的乡镇(街道),当年不得参加各类综合先进评比。

三、注重建设,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十)消防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合理、科学编制乡镇、园区等消防规划并纳入总体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县规划局会同争取在今年完成县域“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工作。2012年前,各乡镇及园区要结合“十二五”总体规划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消防站。大市聚消防站作为今年重点工程,要尽快筹备并启动相关工作,力争在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十二五”期间再规划筹建1-2个消防站。

(十二)消防装备。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立足灭火救援实际,在配备常规消防装备的基础上,加强举高、大功率、特勤等装备建设。明年,重点添置扑救高速公路隧道火灾的车辆装备。“十二五”期间,着重加强排烟、防化、主战等特种装备建设,以满足扑救地下建筑、隧道等复杂火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同时加大水上、台风、地质等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训练设施建设。

(十三)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建设应与城市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水务集团要加强城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修;园区会同水务集团在今年10月底前着重抓好高新园区一期、二期、七星新区和城东新区的市政消火栓增设和配备,确有困难的年底前必须完成。今后要有计划分步完成新昌工业园区、儒岙胶囊工业园区和沙溪工业园区等园区的市政消火栓增补和建设。县消防大队负责市政消火栓建设、维修的检查和督促。

四、关注农村,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十四)开展消防安全村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和“消防安全达标村”建设工程,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上新的台阶。

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今年16个行政村,明年新增32个行政村,2012年再增加16个行政村达到“消防安全示范村”标准。

市级“消防安全达标村”:至今年底,各乡镇、街道20%的行政村创建成为消防安全达标村;至明年底,有40%的行政村达标;2012年底前60%的行政村达标。

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要按照“五个一”标准进行建设:一是村级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二是村内消防水池、取水设施、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设施落实到位;三是建有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四是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五是制订农村地区《防火公约》,建立农村消防固定宣传阵地。

为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对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和“消防安全达标村”采取以奖代补方法进行适当补助,其中建成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的给予每村10000元的奖励,建成市级“消防安全达标村”的给予每村5000元的奖励,经创建验收合格后奖励经费由县财政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对创建活动也要予以适当经费补助。

(十五)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继续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积极改造村庄中连片的木结构住宅,改造电气线路,增设灭火器材。大力推广“双彩经验”,鼓励和支持农村缺水地区修建人工消防蓄水设施、太平塘。

(十六)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的指导,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动。集中性的检查、宣传、指导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全县整体灭火救援能力

(十七)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努力建设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消防力量体系。

1.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与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消防安全达标村”相结合,今年20%行政村建立健全农村志愿消防队,明年达到40%,2012年达到60%以上。各地志愿消防队的器材配备等要根据本地实际,基本达到如下要求:一是有固定的器材装备摆放室;二是1台功率不小于25马力的手抬消防机动泵;三是5盘以上消防水带,2支以上水枪;四是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头盔、战斗服、手套、手电筒);五是志愿队队员不少5人。

2.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根据《浙江省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每支专职消防队应配备小型消防水罐车和45马力消防泵,并解决车辆上牌保险,每个乡镇约需经费31万元。今明两年先重点解决5个乡镇的消防车辆、装备配备和上牌保险(今年为回山镇、小将镇和沙溪镇,明年为镜岭镇和城南乡)。配备经费县、乡镇财政分别分担70%和30%,资金在每年10月份前同步到位。逐步配备完善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器材设备。

(十八)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主体,县消防大队(县应急救援大队)为骨干的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体系。2012年前,完成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系统建设,配备相应的应急通信器材。2013年,完成与乡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联网。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开展排查整治,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十九)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要履行职责,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自身履职到位。同时,监督企业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开展以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出租房、“三合一”的整治,继续推广“消防畅通工程”,将“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全面推行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把警力部署在火灾高发时段和重点地区。

(二十)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及公民要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商场、市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化“消防安全疏散畅通工程”建设,在强化火源管控的基础上,规范消防安全疏散“五化”标准。高层、地下建筑等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切实加强建筑内部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等管理,确保完整好用。县建设局、、建管局要加强对高层、地下建筑的监督,理顺房屋租赁、转让等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建筑消防安全责任要随产权、使用权的变化而一并落实,确保责任传递明确。

(二十一)推进社会消防事业。大力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业,设立社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抚恤、救助因参加消防训练或灭火救援造成伤亡的人员,资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和其它消防工作。鼓励、规范各种形式的消防志愿服务及技术检测、质量认证等中介服务。鼓励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火灾预防与保险费率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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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2014年将消防工作纳入街道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综治考评、文明创建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半年督导,年终考核,落实奖惩;实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对各相关部门履行消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分析和解决制约本辖区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每年组织对各行政村、社区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大消防工作保障力度。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保障标准;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装备器材进行更新升级。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综治办、城管办、规划办、长效办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互认机制。督促社会单位、物业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检查、巡查、宣传报告以及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等职责制度。

(四)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重要节点、重大活动,以及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及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场所和人员密集居住场所的排查整治;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机制,每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年内全部整改销案。

(五)提高宣传培训成效。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市社会消防宣传教育规定》,发挥行业、部门主导作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底统一考评。主流媒体常态播发消防公益广告,火灾易发高发期提醒提示消防安全。实施“家庭学校消防安全计划”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指导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疏散演练、部署家庭消防安全作业,年内“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达到2所。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加强消防宣传橱窗建设。强化消防知识宣讲普及,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年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六)严格火灾责任追究。按照《市消防安全问责办法》,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对亡人火灾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凡发生一起较大亡人火灾,取消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发生两起以上较大亡人火灾(含2起),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消防工作不达标。

二、推进消防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消防管理水平

(一)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强化建筑工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及施工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合区消防、质监、工商部门严格落实消防产品监管职责,推进消防产品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质量信息公告制度建设,完善消防产品及灭火器维修企业监管平台,实施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开展打假行动。

(二)突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建设,督促单位落实11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广应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年内街道80%以上的重点单位达标。推动社会单位建立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每天提示、每月考核,季度演练制度,规范消防标识化管理。认真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技术规程》,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活动,推行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责任卡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资格证“一卡两证”制度,按照不少于8人的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年内80%的消防控制室达标。规范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工作,年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检测率不低于90%。

三、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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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行业示范,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原则,深刻领会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四个能力”建设的抓手作用,将此项工作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首要任务,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规范消防管理行为,提高消防管理水平,降低火灾发生机率,为推进平安建设,实现“加快”和“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今年11月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全部达标(今年8月要达到30%9月达到70%10月达到100%年,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现达标任务,2012年,全区所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实现基本达标。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助理、区公安分局局长田光平任组长,为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瑜任副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区商委、区教委、区文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房管局、区民防办、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的达标活动,同时,由全区各个行业的主管部门具体牵头组织,各镇街配合实施。

三、工作内容

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由各部门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档案。此基础上,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务必实现“四个能力、四个做到

一)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建立防火巡查检查队伍,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落实单位防火巡查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委托专业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全面检测;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予以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订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消除。

二)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结合实际,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和志愿消防队能够按照预案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掌握火警应急处置程序和消防设施操作方法。

三)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技能,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每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正确疏散。

四)切实做到消防提示标志化、消防常识普及化”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提示场所或物质火灾爆炸危险性、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基本要求。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年7月25日)

结合本系统、本行业实际,各部门特别是区商委、区教委、区文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房管局、区民防办、区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科学研究谋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分管领导和人员,并于年7月25日前组织召开本系统、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

二)宣传培训阶段(年7月25日-8月10日)

集中时间,各部门要根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和“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标准,督促和引导单位主动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层次、全方位”原则,对各部门的指导人员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四个能力”建设培训。

三)建设提高阶段(年8月11日-2012年10月31日)

结合实际,全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建设标准》和各行业“四个能力”建设具体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按照“典型引路、样板推动”方法,由各部门每年至少在本系统、本行业单位中打造1个示范样板,并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

四)达标验收阶段。

对列入今年达标的单位,今年8月―10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组织一次考评验收,确保今年8月达标率30%9月达标率70%10月达标率100%今年11月,区政府还将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区商委、区教委、区文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民防办、区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对全区有关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情况进行一次考评验收抽查。从年开始到2012年,对列入当年达标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评验收,每年11月区政府还将组织进行一次考评验收抽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工作考评标准分值为100分,考评以100分为满分。按考评实际得分分为两个等级:考评实际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单位,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授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合格单位标牌;考评实际得分不足80分的为不合格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公安消防支队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帮扶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从重从严处罚,通过各种手段督促其完成达标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提高思想认识。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的有效抓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首要任务。各部门要认真汲取“4?24北部新区赛博数码广场裙楼火灾事故惨痛教训,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松懈、措施上不疏漏,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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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以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练兵”行动,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严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开局、建党周年、“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年亡人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人口总数的10万分之0.19以内,即全县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标不能超过2人。

——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制度,年内除2010年达标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完成《县城乡消防规划》;创建2-5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员编配建设。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力争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县已有10个镇完成消防规划,乡镇新建街道已建设完成了消防设施;其余乡镇将按照“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按照年度进度目标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装备建设。配置53米举高消防车1台,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设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市政局(含自来水公司)要结合县城发展进程,推动县城市政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动“防火墙”工程,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1.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利用二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导机制,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职责。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城市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意见》,督促各乡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2.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贯彻实施《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评选2个“示范社区”申报市级示范社区,评出5个县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农委要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打造城乡统筹消防工作示范社区,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加快《自治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已完成消防规划的乡镇,要根据建设需要加强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建制镇,年内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3.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回头查”,促进达标单位“提档升级”。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行政监管,分行业和区域召开推进会。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自评,定期申报评级,与公安消防部门严格等级考核、随机抽查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力争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年内达标。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推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安全评价等规范发展,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逐步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社会信用体系,稳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发动全民关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

5.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成果,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积极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依托“阳光警务”监督查询系统和消防社会公众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消防政务公开。在依法严格查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切实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二)强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城乡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1.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强化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采取技术措施强化重点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设计、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施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行全方位管控,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网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层级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攻坚整治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确保年内完成全部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结合季节火灾特点、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适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谋划,提早介入,扎实做好建党90周年各项庆典活动以及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加大对经常性警卫任务涉及地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警卫任务标准要求,按照“点、线、面结合,人员、装备、预案落实”原则,优化细化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消防大宣传大培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1.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加强提示性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通报消防安全重大情况,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推动各类媒体开展经常性消防常识宣传;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评选“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员”、“热心消防宣传工作企业家”;电视台和报要主动协调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确保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培训大纲》,推动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特殊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入学教育,推动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就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内容,县党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纳入乡镇长、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开展保安队伍消防技能培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县政府将组织对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村居“两委”负责人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不少于1次。

(四)加强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灾害事故处置水平。

1.加强专业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战训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六熟悉”,强化模拟化训练,加强高层建筑等三维预案制定及室内消防设施熟悉、运用;进一步规范执勤、灭火救援秩序;建立灭火救援现场逃生避险标志、标识系统。

2.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建设。建立区域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对水上、危化、抗洪、交通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支队装备建设,提升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加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督导,抓好大型应急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年内举行大型综合演练,提升协同救援能力。

3.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队伍。探索消防监督检查文员协作机制,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竞赛,提高联勤、联战、联训水平。

4.推进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将为县公安消防大队配齐配强灭火救援攻坚器材装备,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装备。完成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加强战勤保障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五)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快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解决现有消防站不足的状况。“十二五”期间,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消防安全形势需要,计划年完成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征地和方案设计工作,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础,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篇6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特别是涉农社区和城乡结合部,建筑耐火等级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同时,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的来临,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冬季防火工作形势严峻。各社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当前冬季火灾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冬季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的深入发展,动员、部署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抓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坚决遏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物资储存场所;粮食和木材加工厂;学校、医院、幼儿园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单位或场所。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留后患。冬防期间,各社区至少开展两次检查,各行业每半月开展一次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查。要加强重点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相关预案,督促各单位落实值班、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二)深入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作。

各社区、有关科室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指导力度,督促和指导社会单位按照细则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各未达标单位将不得通过本年度相关的评星、评级、年检;对于不达标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将加大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实施跟踪监督。年底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必须全部达标。

(三)切实做好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社区、办事处社事科等单位高度重视五保老人、孤寡老人、残疾病人(含精神病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帮扶弱势群体,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突出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已整改或自行关停的单位,要组织突击检查,防治隐患反复或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逐项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力争年底前全部整改销案。

(五)突出抓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冬防期间,春节、元宵等节日集中,大型商贸、节庆活动多,“两会”也将陆续召开,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十分艰巨。各社区、各单位要及时深入开展节日期间防火检查,加强重大活动监督,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应急救援措施,确保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

(六)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家庭,大张旗鼓地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要注重加强对火灾隐患曝光和典型火灾案例分析等方面的宣传,切实保障公民的消防安全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警示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少年儿童、流动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和教育,通过张贴广告、发放宣传单、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知识,切实提高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篇7

一、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张剑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平安村创建工作的牵头、协调及验收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村出租房屋电气线路整治、义务(志愿)消防队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平安村创建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60%的达标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排查

由镇综管员负责开展全镇范围内出租房屋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三级耐火等级(砖木或木结构老房子)且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填报排查表格。(排查表格见附件1)

(二)实地预算

委托王家村、球东村2个村村电工,对需改造的出租房屋电气设施购置、安装费用进行实地测算,列出每间需整治的出租房屋改造预算清单。

(三)召开会议

召集各村村主任,召开出租房屋整治动员大会,部署出租房屋相关整治事项。

(四)选取参创村

按照2010年底前要完成60%的达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今年计划在球东村、海南村、南头村、咸一村、咸二村、咸三村、咸四村、咸五村、咸六村、王家村、西宅村等11个行政村全面开展消防平安村(包括出租房屋电气设施整治、志愿消防队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

(五)组织走访

对综管员排摸出、会上通报的需整治的出租房屋,由各参创村负责走访房东,统计出“自愿”改造(每间房东出资200元)的出租房屋数。

(六)全面推进

按照镇政府整治工作标准、程序、方法,全面推进消防平安村创建工作(含出租房屋整治、义务消防队规范化及相关消防安全台帐资料建设工作)。各参创村工作参创截止9月30日前完成。

(七)组织验收

镇消防平安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镇派出所、电管站,对参创村参创工作予以验收。验收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11月份起,做好查漏补缺及相关准备工作,迎接区政府对我镇的验收、考核。

四、工作内容

(一)组织建设

每个行政村应成立由村主任牵头,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村电工、志愿(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监管组,具体负责本行政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治工作会议内容,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研究解决消防重大问题。(且有会议记录可查)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各行政村应建立防火公约,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以消防安全检查、经费保障、消防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应与辖区职权管辖的企业、出租房房东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

2、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出租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室外消防栓出水、接口等情况每月至少检查1次。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有日常检查记录可查)。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房进行排查摸底,督促出租人、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定期开展出租房检查登记。

(三)出租房屋整治

1、整治对象:主要针对各参创村用于出租的建筑材料为三级耐火等级(砖木或木结构)且电线线路老化、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私人出租房屋。(参创村需改造的出租房屋总数见附件3)

2、整治内容:室外分户线采用PVC管明敷,户内线采用护套线或PVC管明敷;出租房按间安装漏电保护器;室内安装不少于2只多孔插座、1具4kg干粉灭火器。电气改造中所有购买的原材料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证书。

(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每50户配备1具4kg干粉灭火器的标准,对计划列入参创的7个行政村配备灭火器。(配备数量见附件4)

(五)义务(志愿)消防队规范化建设

每个行政村应当建立1支人数不少于4人的志愿(义务)消防队伍(且有花名册可查、队员照相上墙)。并设立固定、专用的消防泵室,且消防泵室门应向外开设、门外挂置统一制作的“消防泵室”字样。室内应配备1台12马力的手抬消防泵(消防笼)、每根长度为20米的消防水带15根(铺设距离为300米)、灭火水枪2至3支(分直流、分流)、战斗服(消防服)6套、4kg灭火器10具等必要消防装备。室内应架设用于消防器材摆放的搁板,统一摆放消防头盔、消防服、消防靴。有条件的村,在室内安装应急灯、配备强光灯等应急照明设备。

志愿(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对手抬消防泵进行试车,检查消防泵各项性能,确保运转正常。严禁将手抬消防泵挪为他用、借为私用。

五、工作方法

(一)出租房屋整治

1、整治费用

经王家村、球东村2个村村主任、村电工对需改造的出租房屋实地测算,每间电气设施改造总费用约为400元,包括:

(1)所需各类电线、插座、PVC管、漏电保护器等材料(扣除电灯,以一般质量、市场价为依据,合计费用为:255元。(见附件5)

(2)按照一般工时、电工工费(1个电工日工费为200元,每日可完成2间电气设施安装)计算,每间安装费为100元。

(3)每户(间)配备的1具灭火器,每只价格为45元。

其中区政府补贴总造价的25%(即100元),镇政府每间补贴100元,剩余200元费用则由房东个人负责。

2、整治程序

(1)由镇综管员负责排摸需改造的出租房屋数;(另见下发给各参创村的具体排摸情况汇总表)

(2)由各村负责走访各出租房屋房东,根据下发的具体排摸情况汇总表所列详单,按照费用支出比例划分,统计出自愿出资改造的房东出租房屋数。

(3)确定自愿改造的出租房屋数和电气设施数量后,再按照下述方法开展整治。

3、整治方法

电线、PVC管购置、安装:由各村按照要求、规格统一负责实施。镇电管站负责验收。

(二)志愿(义务)消防队规范化建设

对各村消防泵室内各类必要消防装备及用于消防器材摆放的搁板,由所在村自行购置、安装或配备。

六、经费安排

(一)费用垫付

因区政府有明确规定,只有经验收通过的出租房屋和志愿(义务)消防队规范化达标后,补助经费方能发放到各村。为便于先期工作开展,规定:对各村的出租房屋整治费用(含电气设施购置及安装费用)及每50户配备1具灭火器的费用由镇政府先行垫付,对志愿(义务)消防队规范化建设需投入的费用则由各各村自行负责。

(二)费用补助

1、每户出租房屋整治费用控制在400元以内,待区政府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支出分别由区补助25%即100元、镇补贴100元/户进行发放。剩余费用则房东独自承担。

2、凡是通过志愿(义务)消防队规范化达标验收的村,其补助费用分别由区财政每支补助70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镇政府每年对每支队伍补贴3000元。

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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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协同监管,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财政部门要做好消防器材装备、消防设施维护等经费预算安排;建设和房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物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的管理;国土规划、建设、消防部门要从严控制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各环节;广电、教育、人力资源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宣传、教学、培训内容;商务、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评星、评级考评内容;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企业单位,按程序办理暂扣、取缔或吊销相关证照;公安消防、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产品市场专项联合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公安部门要督促基层派出所抓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相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督办区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

(三)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各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四个能力”达标创建;重点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所有“四个能力”达标单位要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巡查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参加“防火墙”工程“明白人”技能竞赛活动;各街道要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培育一个“四个能力”建设示范单位;社会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人员密集场所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年内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全部达标;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256”规范化管理要全部达标。

(四)落实公民参与责任。要整合社会资源,把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活动中,实现社会协同、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等措施,推动消防安全自治;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知情权、监督权、投诉权和举报权,要用激励措施调动公民参与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监督举报火灾隐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区营造人民群众“重视、关注、支持、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全区抗御火灾能力

(一)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到全区消防工作发展的进程中,努力加快和不断完善社区消防规划;新建社区要以消防安全布局合理、不留先天隐患为原则,结合道路、水源管路改造等工作,积极协调改善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确保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城中村”改造,其设计要符合预防、处置突发灾害事故的需要,具备必需的防灾救灾功能,消防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到位。

(二)加强消防装备器材建设。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区发改委、建管站、区财政、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要加大侦检、救生、洗消、破拆、输转、照明、堵漏等特种器材的配备力度,确保一旦发生大的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能够及时保障供应;各街道社区要定期对辖区消防器材进行检修维护,及时补配各类必须消防器材。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深入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各街道要建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兼职消防队;社区要进一步调整补充义务消防队人员,对体能、技能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的人员要进行调换;全区重点大型企业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建立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其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多种形式志愿消防队:设有保安的要建立保安消防队,设有治安巡防队的社区要完善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没有保安或治安联防队的单位或社区要发展党员骨干、干部、青壮年员工或居民建立志愿消防队;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和联合拉动演练,增强备战意识,提高应战能力。

三、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一)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东正街地区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居住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中组织开展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对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及保温材料消防安全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改善防火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做好“两节”、“两会”、周年纪念活动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和冬春季节火灾预防工作,提前有针对性地对活动场所、危险区域和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

(二)大力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攻坚。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管理;针对东正街地区存在的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成立综合整治和搬迁改造工作专班,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进行整治;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单位领导、法人代表的责任;对全区冬季防火攻坚战摸排出的火灾隐患分门别类、分级录入火灾隐患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并实时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改进展实时进行跟踪核查,力争在年内全部整改完毕。

(三)广泛开展社区群防群治工作。要推动落实社区防火墙“十有”建设标准(有组织、有人员,有队伍、有演练,有制度、有档案,有设施、有宣传,有关照、有检查);所有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要对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集中培训;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互查互督消防安全;年内各社区“四个基础”验收合格率达80%以上。

(四)重拳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继续开展消防产品普查整治行动;加强建筑装修材料和消防产品检测工作,防止不合格产品和材料在新建工程中使用;对已经安装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要坚决督促限期更换;公安、消防、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应加大联合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

(五)全面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大培训、大教育、大考核活动,进一步规范统一社区警务室6本消防工作台帐,全面提升消防监督队伍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规范窗口建设,拓宽窗口服务内容,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专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严肃查处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全面推行“阳光执法”;继续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用足用好关停、临时查封、拘留等执法手段,形成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保持严查严治隐患的高压态势,促进隐患整改有序推进。

四、深入推进社会应急救援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一)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要按照《省基层应急救援实施办法》要求,依托消防指挥调度专网、公安信息网、卫星通信网等网络,加快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救援预案库、案例库及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库和各类应用系统,实现市区两级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切实发挥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模拟推演、调度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作用。

(二)完善应急救援制度。以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体制为重点,建立应急指挥协调制度,规范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力量调度、联动响应等工作;建立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规范预测预警、调查评估、信息报告、信息等工作;建立队伍管理制度,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人员编配等工作;建立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应急物资储备、补给和运输保障以及资金管理、民间参与危机救助等工作;建立培训演练制度,规范教育训练、综合演练、危机应对演习、防灾知识宣教等工作;建立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编制、审核、修订等工作,努力提升社会应急救援合力。

(三)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区要建立一支不少于45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专业训练,提升队伍的专业救援水平;按照有稳定队员、有基本装备、有执勤场地、有保障经费、有管理制度的标准,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涵盖学科广泛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在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四)落实应急救援保障。完善应急救援财政扶持政策,以政府财政保障为主,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保障队伍、装备、通信和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和更新维护资金的需要;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及实际需要,积极引进新型、高效、实用型装备;坚持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社会化储备与专业化储备相结合,整合民政、卫生、交通、环保等部门应急救援装备,建立专门的装备物资储备网点,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

五、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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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收官之年,是决定性的一年,要通过持续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使全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改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1、继续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本级和本系统、本行业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在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基础上,2012年底,全区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实现基本达标。

2、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本级和本系统、本行业积极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对辖区“九小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各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年内,各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

3、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剿火患”战役,深化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等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好隐患督促整改和检查回访,确保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和“三合一”场所整改率达到100%。在检查过程中,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对施工工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要依法处罚。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对危险部位、场所临时查封。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确保遗留隐患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4、全面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内容。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二)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一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一次,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要问题,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完成2012年度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

2、落实部门消防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联防联治和信息互通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做好消防工作的合力。区公安、教育、民政、建设、规划、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安监、旅游、人防等部门要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对已经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但经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吊销或暂扣许可手续。特别是对于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劳动密集型企业及易燃易爆单位,更要严格把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文化、安监、旅游、质监等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

3、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完成“十二五”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街道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年内,完成总体规划的乡60%完成消防规划编制,40%完成审批;60%的镇、20%的乡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年至少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一次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完善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全面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1、健全基层群众消防组织。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依托综治办、安监站等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检查。各建制村、社区要配备不少于1名的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2、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乡村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

3、推进消防力量建设。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城乡社区建设的实际和消防工作需要,采取政府筹办、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伍、企业安保(消防)队伍或志愿者队伍,建立城乡社区专(兼)职或志愿消防队伍,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村庄、社区要成立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或志愿者联防队,并加强业务训练,配备必要消防器材,推行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年底前,辖区内70%的街道、乡镇及社区、建制村实行“网格化”管理;人口超过5万、年GDP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建成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

4、开展达标创建活动。2012年,全区所有乡镇、街道达标,其所辖建制村、社区“四个基础”建设全部达标,10%的建制村、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示范乡村(社区)的标准。

(四)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建立分片包干、专岗专警、联勤联动“全警消防”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定期通报、告知制度和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机制,构建联合监管、社会单位负责、岗位员工执行、公民积极参与的“五位一体”防控网络。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区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2.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公安机关要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集中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和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升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消防站教育基地作用,并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年内,辖区内的社区、学校、农村、企业要落实消防宣传“五进”标准,分别达到总数的50%、80%、50%、80%,城市社区居民和社会单位员工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70%以上;在主要媒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逃生自救能力。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抓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至少拥有1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积极开展创建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活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

4.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落实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相关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率100%。每个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并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半年,完成辖区内所有消控室值班人员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轮训。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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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层层压实责任。一是提请党政统筹主导。市消专委注重靠前协调,赢得党委政府和安委会重视支持。在政府层面成立工作推进组和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三年行动。市委书记蒋斌、市长犹王莹(合拼)多次批示指示消防工作,常务副市长徐鸿亲自调度,主持召开会议对三年行动、“畅通生命通道”、深化“九小”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强调,并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市政府出台《新余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新余市无物业管理小区物业全覆盖过渡工作方案》等文件,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出台《新余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计划今明两年新增公共停车场13个,公共停车位3000个,改造临时停车场650个,新划道路停车位500个,开放行政事业停车位4500个,有效解决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老大难”问题,高位推动三年行动落实。二是科学建章立制。紧扣工作方案,制定出台2020年政府相关部门重点项目清单,细化明确11项30条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进度时限,压实工作责任。专门印发推进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督导督办、宣传曝光和考核奖惩“五个方面”措施机制,明确市各相关部门联络员和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在总体方案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整治行动方案等方式,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推动行业部门履责。各成员单位按照“三管”原则,扎实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房管、城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执法行动;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组成专家组对全市危化品危险源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教育、消防等部门开展秋季学校开学复课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将消防安全整治纳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内容。

(二)坚持全面排查、铁腕执法,大力整治火灾隐患。一是精准治理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市政府下发行动方案,并通过新余政务、新余等政府官微“通告”,浏览点击量万余次。市消防救援支队专门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市城管局召开全体物业服务企业会议进行部署约谈,建立微信群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自查自改,目前已有71个高层住宅小区、146个多层住宅小区、239个社会单位完成消防车通道施划线、障碍物清理以及室内消火栓出水测试工作。另外,城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相互协作,共享车主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与相关公司签订代履行委托协议,对违法车辆进行暂扣停放保管处理。截止目前,共联合开展联合突击检查行动10余次,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80余辆。相关经验做法被《新法制报》整版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二是紧盯“九小”场所整治。克服“九小”场所点多面广,消防监督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全面发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和村(居)两委,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100余个联合检查组,组织300余名网格人员深入 “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列出隐患清单,按照“六个一律”刚性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报送当地政府,现已向各地政府书面报送8份,高位推动责任落实。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九小”场所3522家,发现火灾隐患498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21处。另外,支队在全市推广各类物防技防措施,解决“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痛点难点。截止目前,全市共督促推广安装智能独立烟感报警器5352个,安装简易喷淋装置94套,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303个,配备灭火器4418具。三是狠抓危化品专项督导。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召集全市8家危化品企业法人代表召开会议进行约谈部署,要求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和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同时与应急部门建立联合复查工作机制,由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担任联合组长,抽调两个部门专业技术骨干以及聘请危化品和消防安全专家进行督导,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止目前,8家危化品企业检查发现的16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力促标准化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队协调将全市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全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和评选,推动全市社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商务、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选择新余市恒太城作为试点单位,制定大型综合体网格化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全员消防培训等制度,全力打造标杆示范单位。民政、财政、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全面建设养老机构消防标准化。

(三)坚持加大投入、统筹建设,着力夯实消防基础。一是加强消防站建设。支队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织密城乡灭火救援网”思路,提请市政府将渝水区纬四路、仙来消防站、高新区九鼎消防站以及袁河经开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和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统筹推进,并将其作为地方目标责任考核、日常检查、政务督要内容。目前,九鼎消防站总平面布置已基本确定,外观设计正在调整,竖向设计已完成,现场测量与土方计算正在进行;纬四路消防站已完成测量定位,正在征地;袁河小型站、姚圩镇专职消防队已完成选址设计。任务完成后,我市中心城区共有12个消防队站,队站布点密度为6.66平方公里,达到国家规定的5至7平方公里布点密度要求。二是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全市采用“政府+市场”模式,落实智赣“119”规模化应用专项经费,市政府将智慧消防物联网一级监测平台纳入2020年新余市本级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当中。目前市级平台正在商洽方案,数司已对接。渝水区政府、分宜县政府和仙女湖管委会分别投入450万、600余万、200余万元建成县级综合性消防物联网平台,将各县区运营商、维保单位物联网平台接入统一监控管理。同时,继续在老旧高层建筑、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推广安装NB-LOT感烟报警器,今年已安装2万余个。三是扎实开展消防宣教培训。在持续抓实重点人群、部门实操实训的基础上,结合“九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九小”场所从业人群实操实训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495批次,培训合格人数9321人,超额完成上级指标。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走街串巷活动,依托各地消防科普馆,组织社会群众、单位员工、在校师生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夯实了消防宣传基础。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完成了人员招聘并进入实体化运作,各大队宣教工作站组织机构完成了设立。举办了全市消防宣传骨干培训和宣传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进一步锤炼基层应急宣传能力。着力在提升消防队伍形象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全市共在省级以上媒体上稿239条,中央级27条,中央电视台14次报道我市消防工作和灭火救援行动,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3次使用支队抗洪抢险画面。始终强化消防新媒体运营。支队新媒体平台累计粉丝量突破20万,累计内容2221条,阅读量达1.3亿,点赞数超43.6万,影响力持续走在全国消防新媒体前列。

(四)坚持立足实战、瞄准打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一是执勤备战严阵以待。市消防救援支队常态化开展“三随三实”实战拉动演练,考核基层队站23次、拉动指战员1000余人次。紧紧围绕“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要求,投入52.1万元采购996件套水域救援装备。联合蓝天救援队,开展水域救援技术培训2次。组建40人抗洪抢险专业队,先后开展3次抗洪抢险拉动演练。我市入汛以来,支队共参与抗洪抢险5起,营救被困群众35人,疏散转移群众107人。全力增援鄱阳抗洪抢险,共出动1032人次,134车次,舟艇151次,营救被困人员279人,疏散群众463人,运送物资860余件,清理垃圾淤泥约239立方米、防疫消杀面积1800余平方米,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二是全员练兵斗志高昂。市消防救援支队始终坚持督训善导、体能主导、实战引导、安全向导的科学组训理念,制定《全员岗位大练兵量化考评规定》,形成党委成员带头练,机关、大队早晚两练的练兵氛围,坚持每周全员普考一次,考核成绩与个人量化考评及绩效奖励直接挂钩,促使每一名指战员从“要我练”向“我要练”转变。支队在全省冬训交叉考核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其中支队机关、大队平均分位列全省支队级单位第一。三是信息化建设有所建树。市消防救援支队紧紧围绕“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能化”建设要求,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新一代智能化119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测试阶段接警调度时间已成功节约30秒。此外,支队安排信息化建设经费891万元,包括指挥中心改造、接处警与“三台合一”切割、各级应急通信分队装备配备、系统运维及网络安全等建设任务,目前各项建设任务正全力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不小差距。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投入经费编制消防规划,但普遍“重文本、轻实施”,很多规划停留在纸面,离真正执行尚有很大距离。据测算,全市城市普通消防站和市政消火栓欠账率普遍较高,如城区规划消防站14个,实际只建成7个;市政消防栓应建3527个,实际仅有1216个。大部分农村乡镇仍处于消防力量保护盲区。

二是灭火救援装备难以适应任务需要。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从处置单一火灾,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大救援”转变,救援任务呈指数增加。各地灭火救援攻坚力量比较薄弱,消防高精尖装备配备不足,全市现有装备大部分于2012年通过融资租赁采购,老化陈旧,且50%的车辆将达到强制退役或报废的要求。

三是消防智能化水平落后于时展。部分行业部门对建设本系统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主动性不强,推动难度较大。另外,目前政府只能投入经费进行“智慧消防”平台建设,但在后续物联设备的维护管理上还没有形成一套良好的运行机制。

四是部分重点场所隐患治理难以托底。全市共有8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分设备老化严重,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安全隐患突出;共有合用场所3000余个,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住宿布置随意性大,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疏散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共有养老福利场所70余家,部分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室内装修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城市居民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现象十分普遍,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问题管理困难;农村缺少消防基础设施,生活人群以老、小居多,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容易发生小火亡人;电商的发展和网购消费方式的转变,带动大型仓储、物流仓库兴起,一些淘汰下来的空闲厂房改建成大型仓库,不少“微商”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网店、储存货物,带来不少新隐患新问题。

五是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偏低。一直以来,虽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与社会公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物业、保安、巡防队伍以及大型商场、市场和高层、地下建筑的物业管理消防专、兼职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强,对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不断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完善基层火灾防控责任。推动各地政府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的消防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对沿街门店、居民住宅楼院实施消防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行业消防管理规定;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违法建筑、违法改变建筑规划用途的查处力度。三是探索建立消防规划督查机制。推动各地政府应将消防规划实施纳入整体规划督查督办内容,并探索建立消防规划专项督查机制,确保消防设施真正同步建设。

(二)全力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一是改善城乡居住消防条件。针对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推动各地政府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以及电气线路改造等作为整体改造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广运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等设施器材。二是确保消防用水充足有效。推动各地重点加快城区消防水源薄弱地区改造建设步伐,填补乡镇空白点,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加快取水码头、市政消火栓等取水设施建设。

(三)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是继续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合用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消防车通道等重点场所区域,推进“高大化下”等高危场所,“老幼古标”等敏感场所排查,电气火灾、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开展城市社区和人口密集乡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专项治理。二是持续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一般火灾隐患公示,确保按期整改。三是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活动,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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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工作重在预防,尤其是要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管理,注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安监办组织与辖区近1000家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在去年完成6家企业标准化创建达标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在街道内部,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街道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带队检查与值班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同时,明确各网格责任人职责,实行安监办人员包保网格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全街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2、注重安全执法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对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监办人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每天巡查,每周跑一片,每月跑一遍的方法,对辖区实施经常性的安全监管;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坚持现场督察、问题现场解决,保持安全信息的及时上报。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下半年开展的“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多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并多次开展辖区内二次装修、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到目前为止,我们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8次,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2处,收缴烟花爆竹5余万发;到目前为止,共检查单位近1456家,排查出隐患46处,已当场整改35处,已限期完成整改11处,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局面。

3、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深化安全重点工作

安监办在完成上级安监部门及街道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外,紧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突出做好重大隐患排查与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除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我们注意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强问题解决。今年以来,借助区安监部门、消防部门以及辖区公安、工商、城管的力量,重点对绿都商城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对市委大院D级危房、地铁2号线及花园宾馆的拆除项目进行安全保障。此外,我们还专门邀请专家,对辖区21家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培训,虽然推进难度很大,但我们仍然在大力推进中,目前已完成4家任务。

4、拓宽安全宣传思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我街道的安全宣传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消防体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克服以往安全宣传形式单一,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的缺点,特别是安全月期间,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除在辖区主要路口和小区悬挂了横幅,利用辖区单位户外大屏幕播放安全警示标语及警示片,6个社区分别在社区画廊及辖区单位宣传园地中出了宣传专栏,并积极组织筹备了其他宣传教育活动外,通过与企业联办,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应急演练等多种宣传教育活动;6月9日,街道还在鼓楼门前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真正将安全知识送进辖区、传到个人。截至目前,安监办已完成外宣稿件34篇,超额完成宣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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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加强大队党委班子建设。按照提高“四个能力、两个水平”和建设“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党委班子建设标准(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按照创建学习型班子的要求,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加强大队党委的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一个好班子、争当一对好主官”活动,争做严守纪律的表率,全面提高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综合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班子的龙头核心作用。

(二)大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公安消防部队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是认真开展“和谐警营大家谈”活动,进一步加强官兵之间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建立新型和谐战友关系,构建和谐的警营环境,激发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和爱岗敬业热情,进一步促进部队安全稳定,增强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部队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群众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已任,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警、严格执法、模范守法,在群众中树立公正、廉洁、诚信、严明的执法形象。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各部门的协调行动,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

(三)强化官兵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教育,坚持用科学发展管武装官兵头脑,抓好忠诚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大力开展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活动,继续开展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和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基础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使广大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增强广大官兵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始终煅造官兵在各项工作中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实施分层施教、分类排队、分工负责、分析提高和改进教育方法的“四分一改”教育模式,强化“两个经常性”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五条禁令”和“四个严禁”专题教育,筑牢官兵思想行动的“坚固防线”。

二、坚持从严治警,进一步提升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一)大力开展大、中队达标创优活动。一是按照《云南省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和《昭通市公安消防部队“六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巩固“六化”标杆单位建设成果,大力开展大、中队达标创优活动,确保大、中队顺利通过达标验收。二是以养成促管理,进一步规范大(中)队组织管理指挥流程、内务、库室、营院、礼节礼貌、接待流程、台帐等的规范,牢固树立长期抓、反复抓的思想,把抓养成贯穿于一切活动,培养官兵良好的行为举止,严格的纪律作风,完善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训练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使大、中队正规化建设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制定《**县消防大队干部、士官、战士量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干部、士官、战士实施量化考核,及时兑现奖惩,确保部队“四个秩序”正规。四是坚持思路方法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器材装备创新和管训手段创新,使部队正规化建设在不断创新过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力地促进了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二)深入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一是狠抓安全防事故五项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和《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层层签订《预防行政责任事故(案件)领导责任状》和《保证书》,严肃事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坚持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官兵没有受到警示教育不放过”。二是继续强化“8432”安全防事故(案件)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抓好集中教育整顿,认真开展“安全月”、“安全竞赛”活动,创新5月、10月“安全月”活动的内容和方法,通过教育整顿活动,确实查找出部队在管理教育和安全防事故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狠抓整改和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休假、公差、8小时以外等零散人员的监控管理,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四是继续推行安全防事故风险抵押金制度,制定完善《安全防事故风险抵押金规定》,通过经济杠杆作用进一步强化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五是认真做好内部督察工作,加大对部队执勤值班、管理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严肃查处督察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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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大练兵,进一步提升部队服务民生能力

(一)进一步夯实战训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深入推进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一是强化“六熟悉”工作,每周安排一次“六熟悉”,每季度对辖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进行一次普查,制定完善《交通水源手册》,每月定期组织对城区周边乡镇道路的熟悉工作。二是强化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高层、地下、化工、化学灾害、建筑倒塌、交通事故、人员密集所等“七个预案”,结合职能任务、部队装备好辖区灾害特点,年内提请区政府开展一次多部门、多力量的社会联动灭火实战演练,大队对每个“文字类”重点单位组织开展演练1次,夜间演练达30%,并修订完善《灭火作战预案》。三是进一步完善战训基础资料、重大危险源统计、重点单位统计、灭火演练统计、业务训练与考核登记,实施纸质、电子文档统一。完善灭火救援基础资料库,实行网络资源共享,为灭火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一步规范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行动。修改完善执勤备战制度,落实指挥长和大队领导、大队参谋、中队干部值班制度,落实大队指挥员遂行作战指挥制度,全面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组织指挥工作。严格灭火救援程序,建立和完善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和重大节事值勤保卫程序,实现灭火救援战斗和值勤保卫行动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认真落实《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坚持每战必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战评结果应用。继续推行灭火救援服务评议回执制度,规范灭火救援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依法执勤,文明执勤”意识。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大练兵长效机制。以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落实“三个必训”制度,继续坚持全员练兵、全面练兵、科学练兵,完善训练标准,规范训练内容,创新训练方法,优化训练管理,量化训练考核,强化训练保障,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建立科学、完善的练兵长效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努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三台合一”接处警建设平台,启动**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警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进一步规范大队现有业务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建立完善警务信息动态或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依托地方资源,加强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增强官兵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信息化在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当中的应用水平。

四、争取支持,进一步提升大队后勤保障能力

一是力争消防业务经费取得新突破。加强向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的协调沟通,加大经费筹措力度,确保大队业务经费达到《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人均3.5万元标准。二是借助昭阳大发展这一有力时机,确保大队危旧营房改造任务在年内启动,并提请区委、区政府加强**县第二消防中队建设。三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的购置力度,加大处置化学灾害、水域灾害事故等特勤器材装备的购置力度,进一步优化大队车辆装备机构。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坚持党委理财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到刀刃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消防部队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

五、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大格局构建

(一)继续深化消防平安创建工作。按照《昭通市创建“消防安全县(区)”第二个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和《**县十一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消防安全创建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按照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二是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内容,将消防安全创建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一并检查、评比、奖惩。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三是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认真贯彻《**县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大力推行村村消防队工程,实现义务消防队覆盖率达100%,大力推进农村房屋财产保险,确保覆盖率达到80%。四是继续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在83家重点单位已经完成了20%的“标准化、标识化”管理的基础上,2010年全部达标,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制度、逐级消防工作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投保率,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六是继续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快补旧帐、不欠新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老城区公共消防设施改造布局合理,北部新区、工业园区的消防设施与城镇建设同步发展,一步到位。 共3页,当前第2页2

(二)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大队消防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能力。继续巩固09年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查改消防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五大执法机制31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严密执法程序,规范网上执法程序,完善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消防法律文书制作、上报、审批等环节全部在网上运行,落实消防监督执法质量考评、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带动大队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和执法质量、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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