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教育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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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教育论文

篇1

经济的全球化,必然会造成文化的全球化,人们在努力保持本国、本民族的精神特质的同时,也生成了许多“普世”、“共生”的价值观,如和平与发展、绿色与环保等。正是基于此,学校开展了国际理解教育的课程。教育的国际化势在必行,本课程旨在从小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和国际交往能力。以上这些,许多家庭可能因为是所处的生活、工作环境等局限,可能没有认识到,或者体会到了,未必会站到应有的高度,用长远发展的眼光看待儿童与未来的关系。学校是传播国家意志、思想和文化的专门场所,有义务对家庭进行指导。当家长真正认可并接受未来公民的这些特征后,学校与家长就会在培养儿童的目标上、思想上趋于一致,这就有利于家校合作,共同把儿童培育好。

学校是家长了解孩子成长一般规律和方法的场所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仅在教育上就有许多宝贵的遗产,其一直影响着中国乃至全世界。当今,许多国家都建有孔子学院,孔子提出的因材施教、“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述而》上)的启发式教育,成为中外教育的经典。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教育也留下了许多糟粕,至今还影响着我们的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如受科举制度的影响,特别关注子女的考试成绩。古人若在科举考试中中第就有机会进入仕途,中了举人、状元更是飞黄腾达。现在许多家庭,若孩子考试取得好成绩,既便是单元测试,不少家长往往许以“重奖”,以此鼓励孩子一定要考出好成绩,好成绩比什么都重要。他们希望孩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要求孩子死记硬背、反复操练,一看到子女阅读教科书以外的书籍,到户外与同伴玩,心里就发慌。显然,封建教育的糟粕依然影响着许多家长。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从某种角度上说也是一部教育史,在其悠长岁月中,产生了无数教育家,留下了许多永不褪色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如,古希腊苏格拉底的“产婆术”、近代美国教育家杜威的“从做中学”。自17世纪夸美纽斯《大教学论》发表以来,有关学校教育和各种教育方法的论述越发系统、科学。格累哥利•那齐恩曾(GregoryNazianzen)说:“教育人是艺术中的艺术,因为人是一切生物之中最复杂和最神秘的。”当代教育家吕型伟也说,教育是一门科学,是一门艺术。总之,教育教学是一门科学,有其专业知识和技术。

学校掌握着教育教学的专门技能和方法,懂得育人的规律和完整的教育方法。但学校的教育教学权利和空间又是有限的,学生每天只有三分之一不到的时间在学校里学习与生活。家庭则拥有更多地教育子女的权利和时空。如果学校、教师让家庭了解并掌握一定的科学培养孩子的思想和方法,就能在目标上与学校保持一致,在方法上互补。家校合力,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功效。学校每学期都会利用家长会、家长开放日,请学校或教育专家、心理咨询的医生给家长作教育儿童的辅导报告,这些活动很受家长们的欢迎。更有便捷的校园网、博客、飞信通随时随地给予家长适时的教育方法的指导。

篇2

英语文化中“以人为本”理念对人的肯定和凸显,表现出强烈的对生命的敬畏和关爱之情,英语文化中的爱宣扬的是一种摆脱了血缘关系或不局限于血缘关系的、平等地爱所人的爱,即博爱,在西方许多国家,尤其是在英美,英语文化系统基督教文化是博爱思想的土壤和源流,基督教精和古希腊理性主义精成为英语文化的象征。英语文化中有很多精神性的价值资源,对于我们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很有好处,因为其中有的价值资源与汉语文化相通,认为一切形式的爱都以博爱为基础,在教育中提倡的是尊师爱生。

2初中英语课程的文化价值

新版课程标准体现英语学习的工具性和人文性,课程标准中第3-5级的目标是对英语学习表现出积极性和初步的自信心,能与教师或同学就熟悉的话题交换信息,能尝试使用适当的学习方法,能听懂有关熟悉话题的语段和简短的故事,能意识到语言交际中存在文化差异;有明确的学习需耍和目标,能在所设经常交际情景中听懂对话和小故事,能在学习中相互学习帮助,克服困难。

在学习和日常交际中能注意到中外文化的异同;有较明确的英语学动机,能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并报告结果,能听懂教师有关熟悉话题的陈述并参与讨论,进一步增强对文化差异的理解与认识。初中英语教育中进行人文精教育,课标中应该体现人文精神的动态生成,课标中应增加“探寻”、“反思”等词汇,摆脱仅仅停留在文化知识的表述,引导师生在英语教育活动中用多元的视角,在英语教学中发掘英语教材中所蕴涵的文化资源,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身心发展,整个英语教材内容以人为中心。

语言从来就是思想和文化的主要载体,在教材中尊重人,鼓励人,关爱人的内容最为突出,英语教学应当遵循语言教学规律,这是英语文化的特色,寓文化教育于语言教学之中,也是整个英语文化的价值取向。详细地说,英语教材内容凸显了对人的尊重,让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英语教材内容关注人的主体性,目的都是为了人的发展。英语教材内容充分表达了对人的关爱,也是教育的一笔财富,显现了英美国家文化对人的呵护。英语教材教会学生随时关心人,而且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具有时代气息,充分体现人文精神。

3初中英语教育实现人文价值原则表现

篇3

1学生需要的医学人文教育

医学人文教育是医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但是医学科学的博大精深使得医学生把大量精力放在科学技术的学习上,从而偏废了对人文精神的培养。时下高科技离医学越来越近,医学离病人越来越远,医患之间问题越来越多的状况,使专家学者们把目光聚焦到医学人文教育上来,剖析医学教育中人文教育的偏废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的影响。由此,从医学生人门伊始,对医学生进行医学人文教育成为时代的需要。

现代临床医学之父威廉奥斯勒说,医师需要具备一颗清醒的头脑与一副慈悲的心肠。行医是一种艺术而不是交易,是一种使命而非行业,这项使命要求于你们的,是用心要如同用脑。你们最能够表现自己的,不在于药水与粉剂,而是强者对弱者、正者对邪者、智者对愚者所能发挥的影响力。?m一嬲当代医学生需要这样的医学人文教育。

1.1清醒的头脑

医学生要学会用科学的态度去分析医疗实践中的公平与效益问题,掌握心理分析和心理治疗的方法,为医疗选择提供合理的伦理支持,在对健康的守护中做到未雨绸缪。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在医学人文教育熏陶中,使医学生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保持对病痛的深切同情,对弱者的真心怜悯,对健康的科学审视,对生命的无限敬畏,在心灵深处切实构筑起生命诚可贵的价值理念。

1.2慈悲的心肠

古人云:德不近佛者不可为医。医学是向善的事业,需要爱心的浇灌,慈悲的心肠。医学生应该在医学人文教育中收获爱的教育,学会爱己、爱人、爱社会,牢固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意识。因为,爱的情感本身对抱有这一情感的人来说是令人愉快的,它使人心绪平静、镇定自若,它还似乎有助于生命活动,能促进人体的健康。而且,出于爱的情感必定会使作为这一情感的对象的人产生感谢和满足的意识,因而显得更加令人愉快。医生要用知识、能力、爱心与正直去承担最艰难的工作。"【I】新一医学人文教育要能使医学生在知识的积淀中富有爱心,在能力的培养中表现仁慈,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善对自己,慈悲待人。

2医学人文教育需要的教师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一个学识渊博、专业精深、善于沟通、人生态度积极、道德情操高尚、人格健全的教师及其体现出来的职业风范、学识水平、人格魅力和教学艺术成为医学人文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2.1热忱的教师

目前,医学人文课程在医学院校多不被重视且以选修性质居多,医学人文教育研究课题多难以审批立项。医学人文教师与基础临床专业教师待遇也有异。长此以往,医学人文教师容易产生被边缘化的感觉,难免热情渐失。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能在被冷视的境遇中保持高度的热情去热爱所教的学科,坚持走医学人文教育之路,医学人文教育需要这样热忱的教师。

2.2知识丰富的教师

有效的医学人文教育,要以知识文化的积淀为前提。当前我国医学人文教育队伍中,教师知识上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医学人文教育的发展和进步。懂社科不懂医学.懂医学欠缺人文,或泛化为伦理道德教育等情况,显示出医学人文教师的教育能力不足。医学人文教育需要知识丰富的教师,他应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深广的人文底蕴,良好的科学素养,能敏锐把握卫生方针政策及分辨医界良莠,最好兼有哲学家的理性,伦理学家的感性,经济学家的敏感,心理学家的洞察和社会活动家的热心。

2.3有责任感的教师

教育有一个重要使命即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要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教师首先要具有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体现在医学人文教育中就是教师不仅要关注生命和健康本身,还要关注生命、健康以外的社会、环境、心理等多种因素。有责任感的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只是团于分析当前,满足现状,还要温故知新,立足现在,放眼未来。超级秘书网

3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医学生责任感是指医学生对其责任对象的自觉意识,是对自己、对病人、对国家和社会所应承担责任的感知与自觉履行的情感态度,并自愿承担过失后果的内心体验。¨1通过医学人文教育的移情作用,培养医学生成为对自己、对患者、对整个社会有责任感的合格医生,这是医学人文教育的目的所在。

著名医家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诊候》中说:古之善为医者。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意即医生的责任有三个层次:保护健康、治愈疾病;恢复人的精神的完满;促进社会公正。Ho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医生,他不仅解除病痛,爱护患者。还健康于人,还关注整个社会的健康和利益所在。人类责任感的种子源于母爱的示范,但更高层面的社会责任感则靠后天培养,这也是医学人文教育的意义所在。

从医学发展历史来看,中西医都具有鲜明的医学人文传统。无论是希波克拉底誓言中遵守为病人谋利益的道德原则,还是中国传统医学中大医精诚、医乃仁术的表达,莫不强调医学乃人学的本质。在当前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中,人作为一个整体的健康形象,是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医学人文教育首先要顺应医学观的这种转变,弘扬医学人文传统,培养医学生的人文情怀,促使医学生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责任共识。

医学是一门需要实践的科学。通过社会实践和临床实习,医学生从需要关怀的弱者、贫者、痛者等渴望的眼神中读懂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从优秀医务人员精湛的技术中体会以人为本的高度责任感,从每一位患者病痛的背后探寻其应被赋予的社会同情和公正,从而寓医学人文教育于实践活动之中,培养医学生的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促使医学生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责任情感和信念。

当然,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仅靠在校的医学人文教育有些单薄,它还应该贯彻到医学教育的各个阶段。整个医学教育或者终身医学教育中都要贯彻人文素质教育。我们的专业医师培训不仅是临床技能的训练,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加强医学人文教育。"1从而使医学活动在持续的人文知识熏陶中,把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作用转化为内心信念,自觉肩负起人类社会健康的责任和使命。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医学现代化的一个必要的标志就是看医学活动本身是否具有对生命的终极关怀的精神体现。旧卜我们的存在并不全然是为了自己的生命,而是要让别人的生命得着更大的快乐。?埘作为人学的医学需要这样的医学生:宽阔的知识视野,深厚的文化底蕴,高尚的人格情操,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去尊重人,理解人,抚慰人,关爱人,才能更好地担负起保护人类健康的神圣使命。

[参考文献]

[1]威廉奥斯勒.生活之道[M].邓伯宸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余涌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40.

[3]赵守政.当前医学生责任感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泰山医学院为例[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8.

[4]戴正德.生命伦理学教学和对社会负责的医生的培养[J].浙江学刊,2000,(4):7779.

篇4

澳门意义上的公司法是在1553年葡萄牙人进入澳门之后出现的。葡萄牙的商法,尤其是公司法是汲取了法国商法典的精髓,而更多地是受到德国商法典的。葡萄牙于1888年8月23日在政府公报上正式公布《葡萄牙商法典》,1894年6月20日,该商法典延伸到澳门适用,直至1999年新的商法典颁布。1901年4月13日葡萄牙在政府公报公布《有限公司法》,并于1906年将其延伸到澳门适用。该法取代了《商法典》中有关公司的部分内容,从概念、内容与结构诸方面讲,它都直接受到德国1892年4月20日颁布的《有限公司法》的影响。正如该法律的立法动议中所说的:将要提出的立法草案,参照已颁布的德国有限公司法律制订。实际上,“有限责任公司”这概念本身,就是葡萄牙(包括世界大部分国家)从德国那里接受而来。当然许多人认为在这一时期的澳门公司法主要是指1888年《葡萄牙商法典》和1901年《有限公司法》。

以后,除了一部分澳门本地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外,澳门公司法没有多大的。葡萄牙1901年的旧公司法也已于1986年被新的《商业公司法典》所取代。但葡萄牙这个新的《商业公司法典》并没有延伸到澳门适用。以后葡萄牙还根据欧盟法指令及新形势作了很多修改。虽然自1987年以来,澳门法律的本地化已成为澳门过渡期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而且中葡双方均为澳门法制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调整澳门公司的法律仍然是1888年葡萄牙《商法典》和《有限公司法》。澳门公司法近一百年却没有多大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澳门政府于1989年6月正式委托葡萄牙里斯本大学商法学教授若赛·利贝罗(JoseAutonioPintoRibeiro)博士起草新的公司法。1990年1月完成初稿,1991年初开始收集意见,1992年利贝罗教授再次来澳征询意见。澳门公司法在结构上大体参照1888年葡萄牙《商法典》和1986年《商业公司法典》的模式。葡萄牙《商法典》和《商业公司法典》受德国影响的痕迹仍然明显,同时还直接参照并借鉴了西班牙、法国、日本及香港与的现行公司法例。最后,在葡国专家(比如:Prof.AugustoTeixeiraCarcia)的支持与帮助下,不但出台了澳门的公司法还制定了澳门的商法典,澳门的公司法也被并入商法典。

实践上,公司法中的无限公司(澳门的独资商行Comercianteemnomeindividual与其相似)、两合公司(澳门的合资公司Sociedadeemcomandita与其相似)由于澳门的形态,往往并没有多少人使用到这种法律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多。但是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eUnipessoalLimitada)却大量存在。

澳门一人公司的立法是澳门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澳门,一人股东持股的有限公司有90%以上。中小公司有着大公司无法比拟的灵活性和适应性。降低个人主的投资风险使其避免因一次经营失败而倾家荡产,是一人公司的出现的原因。其次,罗马法认为“三人是社团成立的要件,而不是存续要件,所以即使减少到一人,社团还是可以存在”。这表明,存续形态的一人公司在大陆法的发源地法中有他存在的法律上与经济上的理由。所以,澳门与大多数大陆法国家一样,在立法上采用了一人有限公司法,并在商法典的第390-392条及第12条、27条、213条规定了一人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形式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实质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就澳门的一人公司的法定概念而言,实际上仅限于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范围,不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3名股东才能设立)。由于澳门对一人公司有了法律的规定,因而在多数情况下也排除了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就学理而言,还是有必要结合澳门法律规定对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上的一人公司的概念先加以归纳:

一人公司(one-mancompanyorone-membercompany)德文称为Einmann-,Einpersonen-Gesellschaft,葡文称为SociedadeUnipessoalLimitada(葡文澳门商法典第390條)。系指公司成立以后,公司的出资或股份由股东一人所有,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的“一人”不但是指任何自然人,而且也指法人或多人共同持有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在澳门仅有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法人或多人共同持有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澳门商法典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规范了这种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自然人得設立有限公司,其公司資本以獨一股構成,且在公司設立時僅以其為唯一之權利人”。第二款规定:“本節之規定適用於仍維持一名股東之原為一人公司之有限公司,以及適用於在九十日內仍未重新設立多名股東而後來轉為一人公司之有限公司”。从澳门商法典第三百九十條上看,形式上的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均仅为一个股东持有的状况,它并没有反对实质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由于对一人公司有了法律的规定,因而在多数情况下也排除了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存在的必要性。实质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形式上股东为复数,而实质上公司的真正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实质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在法律不允许一人公司设立或存在时,为了同时满足法律规定及设立人的需要而产生的。

比较有争议的,或是作为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情形的是“无人责任有限公司”(德文称谓“Keinmann-GmbH”)。对此在德国与葡国法学已有论及。但是澳门本地法学目前稀有论及。

二、一人公司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上的利弊

了解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法背景与概念,不等于完全了解了一人公司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上的利弊,所以必须对一人公司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上的利弊做一扫描,以便更好地理解西方国家一人公司的立法目的及澳门一人公司法相应的立法建议:

1、一人公司在法律关系中产生缺陷的可能性

由于一人公司之“所有”与“经营”多数是不分离的,复数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无法发生作用,投入公司的财产是否与股东分离难以考察,且一人公司通常都是股东直接经营公司,而股东同时又享有有限责任特权,这违背了一般公司股东享有有限责任所必须遵守的分离原则(“无支配即无责任”)。而且公司的唯一股东因可以直接控制公司,则不免任意以不当或不当目的将公司财产转移于自己或他人,公司的独立人格令人怀疑,这种公司形态为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了机会。一些法学家认为,法人制度会因此而导致破产。如果说公司股东以放弃其出资的所有权和公司的经营权换回债权人对其承担有限责任的容忍的话,那么除了事后的司法判例式的介入之外,法律如何能事前防止一人公司的股东能放弃其出资的所有权和公司的经营权呢?

实际上,一人公司往往为股东牟取法外利益提供了方便。比如1897年英国衡平法院对Salomonv.Salomon&Co.,Ltd.一案作出的判决。Salomon是一个多年从事皮靴业务的商人。1892年他决定将他拥有的靴店卖给了有他本人组建的公司,以享有有限责任的优惠。靴店的转让价格为39000英镑。作为对价,公司发行了每股1英镑的股份20007股,除他的妻子和其五个孩子各拥有1股外,Salomon本人拥有20001股(显然,Salomon的妻子和其五个孩子只是名义股东,目的是达到当时法律规定的最低股东人数)。此外,公司还以其所有资产作担保向Salomon发行了10000英镑的债券,其余差额用现金支付。但公司很快陷入困境,一年后公司进行清算,其资产若清偿Salomon有担保的债券,则公司的其他无担保债权人7000英镑的债权就一无所获。无担保债权人声称,Salomon和其公司实际上是同一人,因而公司不可能欠他10000英镑的债,公司资产应该用来偿还这些无担保债权人的债。

此外,复数的一人公司形式往往也被滥用。自然人会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或一人公司再行设立一人公司。我认为:如法律不禁止一人公司,那么对于使用“诚实股东”(BonaFideShareholder)和不“诚实股东”的手段来规避最低股东数法律的人就没有意义了。但是对于禁止自然人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或禁止一人公司再行设立一人公司的国家(比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36条第2款)而言,防止“非诚实一人公司”的产生在法律上仍有意义。但股份有限公司也可因股份自由转让而使公司全部股份集中于一人之手,并通过挂名股东方式来规避法律,因而按德国股份有限公司法第2条与第28条,德国并不禁止一人的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一人公司会在无股东的情况下经营业务。由于无股东,即无公司表意机构,一人公司的存续是不可能了。而在此时,如无股东一人公司还以一人公司的外壳存在,对法律交往的明晰不利。

2、一人公司在法律关系中产生优势的迹象

对于投资者而言,享有有限责任特权来限制风险,从而鼓励他获得没有上限的利润,这是投资者投资前往往选择的公司形式。目前,中小公司与企业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他们也日益希望按公平竞争的理念享有有限责任特权来限制风险。市场的发展也显示了一人公司必然性与优点。虽然法律可以不规定一人公司的设立和存续,但实质意义之一人公司却无法禁止。因此,法律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必须采取主动。对此在一人公司法理论上比较有所说服力的是:认为公司是以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财产对债权人负责,有限责任已从股东有限责任转为物的有限责任,所以只要一人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其就拥有独立的权利能力。但是,法人格具有那些内容,在何种情况下承认法人格是由立法政策决定的,从而部分(虽然有些无理)解释了为何独立财产不能使无限公司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实际上,我推测为何独立财产不能使无限公司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问题是股东的选择权利,目的也是为了经营上的不同理念。法律必须给经营者自由选择经营上的理念与风险。

三、欧美主要国家在立法与司法上对一人公司的修正

了解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立法背景以及一人公司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上的利弊,那么一人公司的立法与司法问题才可以揆情度理了,但是在此之前我们必须作一下一人公司的立法与司法的比较,因为从比较法的角度去观察,并且假设排除对国内法典的注释的观点,那么世界上所有法学家所面临的问题是没有国境线的,是相似的。然而实际的法律问题却有多种不同的解决方法,这些方法又有不同的价值基础,这些建立在不同价值基础以及不同的立法技术上的方法,均储存在世界各国的“法律答案库”中。在研究本国法的同时再观察并外国法,则能获得较为全面而适当的法律答案,尤其是能对本国法所用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保持一种批判的距离。这种距离感往往能扩大解决问题的精神视野与相信本国法的相对性。由于欧盟各国在这个问题上各有特点,所以分为欧盟及几国在立法上对一人公司的修正与英美美国在司法上对一人公司法的修订两点上加以阐述:

1、欧盟各国在立法上对一人公司的监督的主要措施

欧盟在公司法第12号指令规定:各成员国在协调与公司集团有关的成员国法律时,可以针对以下情况规定特别条款或者制裁:1)同一自然人是数家一人公司的惟一股东;2)一人公司或者其他法人是一家公司的惟一股东。此外,由于一家公司的全部股份转归一人单独持有而变成一人公司时,这一事实与惟一股东的身份必须在档案中载明,或者在《第68/151/EEC号指令》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登记簿中载明,或者在由公司保管、并接受公众查询的登记簿中载明。在一人公司的惟一股东行使股东大会权力时及作出相应决议时,应当载于股东会议记录中或者须以书面形式起草决议。一人公司的惟一股东在代表公司与自己订立合同时,应当载于记录中或者须以书面形式起草决议。各成员国不必把前项规定适用于在正常条件下开展的日常营业活动。如果成员国许可本指令第二十一条界定的一人公司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应当适用本指令。如果成员国的立法规定,个人企业家可以设立企业,而且该企业的债务责任限于其投人特定活动的某一数额,只要立法对这种企业规定的保护措施相当于本指令或者任何适用于本指令第一条所称公司的其他欧共体立法所规定的保护措施,那么,该成员国不必许可设立一人公司。

除了欧盟公司法指令外,在大陆法国家往往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disregardofcorporatepersonality),既有立法规定,也有司法判例理论。欧盟各国对一人公司进行监督的主要措施有:

a)就一人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及在特定情况下承担个人责任而言,德国在有限责任公司法第19条(基本出资的缴纳)第4款规定:在公司登入商业登记簿之后3年内,全部出资额集中于一名股东之手,或集中于一名股东和公司之手的,该名股东应在出资额集中后3个月内,缴足全部金钱出资,或对尚未支付的金额向公司提供担保,或将一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第三人。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5条(董事代表)第4款规定:公司的全部出资额集中于一名股东之手,或集中于一名股东和公司之手,并且该名股东同时为公司的单独董事的,对于其与公司实施的法律行为,适用《民法典》第181条(第181条规定:不经被人许可,人不得以被人的名义与自己或者作为第三人的人采取法律行为,但该法律行为系专为清偿债务的除外)的规定。该名股东与其所代表的公司之间实施的法律行为,即使其非为单独董事,仍应在法律行为实施后不迟延地列入笔录。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48条(股东大会)第3款规定:公司的全部出资额集中于一名股东之手,或集中于一名股东和公司之手的,该名股东应在决议后不迟延地作成笔录并签署。

b)就在特定情况下股东承担个人责任而言,德国有“直索”理伦(Durchgriff),“即在特别例外的情况下,法院可不考虑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上的法人格,并因而径直向背后的一人股东追索”。这主要是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别是基于股东的私人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的混同的考虑。以往,德国往往将“稻草人”这个事实构成作为可“直索”的教学案例,但从公司法容许一人公司成立以后,仅在特别情况下可以使用“直索”理论。再如意大利民法典规定,当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无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对公司在全部股票或股份为一人所有的期间内发生的债务,该一人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c)就禁止滥设一人公司而言,法国商事公司法第36条第2款(1985年7月11日第85—697号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得成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股东。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成为另一个由一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股东。违背前款规定的,一切有关的人可要求解散非法组成的公司。如该非法因素是因拥有一人以上股东的公司的全部股份归集于一人之手所造成的,则不得在股份汇集于一人之手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提出解散公司的要求。在所有情况下,法庭可给予最长六个月的期限以依法纠正非法状态。如于法庭进行实质审理之日已依法进行纠正,法庭不得判决解散公司”。

2、美国(包括英国)在司法上对一人公司法的修正

由于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情况往往集中出现在一人公司、母子公司(适用于母子公司还有深石原则)与家族企业中,所以须在此对揭开法人面纱做一简述:在法人格只不过徒具形式或者为回避法律的适用而滥用时,对法人格的认可并不符合法人格的本来目的,因而就产生否定法人格的必要。”Sanborn法官这样说道:“就一般规则而言,公司应该被看作法人而具有独立的人格,除非有足够的相反的理由出现;然而公司的法人特征如被用于损害公共利益,证明违法行为合理,保护诈欺或者替犯罪辩护时,法律将视公司为多人的联合。”

那么滥用公司人格的情形有哪几种呢?主要以下几种:

1.法律形式的滥用或非法行为(illegality);

2.公司的投资不足;

3.或工具(控制过严)或傀儡公司(dummycorporation);

4.经济整体理论(EconomicUnitory)等等。

其中以为根据来揭开法人面纱(PiercingtheCorporateVeil),在美国比较常见,即当某个法人实体表现为其主要股东的“工具”(instrumentality)或“化身”(alterego,shell)时,根据的概念而否认有限责任。美国法院通常使用“化身说”,但对此并没有统一的权威的解释。

3、小结

欧盟各国在立法上对一人公司的修正是对一人公司的事前规定,而美国在司法上通过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而对一人公司法的修正属于事后规制。

但实际上,在德国也有事后司法规制的情况,也即“直索”理论(Durchgriff)。

四、对澳门一人公司法的立法与司法思考

1、立法上可以考虑增加的与理由

第一、一人公司法在将来可以考虑将公司法(包括一人公司法)从现有的商法典中分出来,独立成为《商业公司法典》

如前所述,自18世纪末和19世纪以来,在法国、德国的带领下,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商法法典化的热潮。但随着、技术的迅速,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商事法为适应这些新的发展要求,也不断地进行变革。其中,最重要的变革是:一、是在法典化的基础上出现了分别制定各种商事特别法的趋势。如不论是大陆法或英美法国家,差不多都分别制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法与股份公司法、商业登记法、票据法、破产法、担保法等众多的商事特别法。从而使商法出现了分专划细的新局面,有许多国家的商法典只具有象征性的商事通则。二、商法体系的这种变化还体现在更为专业化。如票据制度中的背书转让制度、票据的格式要求以及资金划拨的发展;再如公司股票上市制度中的复杂的程序,内容详尽的各种文件都体现了商事关系已经蕴含了更多的技术性、专业性的内容。因此,对于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与地区一部商法典已无法接纳众多的内容。因此,澳门将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将来(而不是马上)某个时候开始让作出前瞻性的决定。

第二、一人公司法规定可以出现在股份公司法中

,澳门中小公司与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在澳门,一人股东持股的有限公司有90%以上。市场的发展也显示了一人公司必然性与优点。由于一个人有可能会在不同行业之中进行投资,如只允许其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亦有可能抑制其向其他行业投资的意愿,徒增挂名股东而规避法律。因而,设立复数的一人公司,或一人公司再行设立一人公司是禁止不了的。因为公司可因股份自由转让而使公司全部股份集中于一人之手,然后可用设立不“诚实股东”与“诚实股东”(BonaFideShareholder)的办法规避法律。与其对一人公司采取“封堵”的办法,不如对其循循善诱。此外,股份有限公司也可因股份自由转让而使公司全部股份集中于一人之手,并通过挂名股东方式来规避法律,因而按德国股份有限公司法第2条与第28条,德国并不禁止一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澳门商法典可以加以考虑。

第三、对一人公司还需做下列法律上的限制

除了澳门商法典的390-392条和第12条、27条和213条的相关规定外,可以在讨论之后,按欧盟在公司法第12号指令与德国的相关规定考虑能否增加与修改一些规定:

可规定在公司登入商业登记簿之后3年内,全部出资额集中于一名股东之手,或集中于一名股东和公司之手的,该名股东应在出资额集中后3个月内,缴足全部金钱出资,或对尚未支付的金额向公司提供担保,或将一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第三人。如公司的全部出资额集中于一名股东之手,或集中于一名股东和公司之手,并且该名股东同时为公司的单独董事的,对于其与公司实施的法律行为,适用《澳门民法典》第254,261,262条的规定。该名股东与其所代表的公司之间实施的法律行为,即使其非为单独董事,仍应在法律行为实施后不迟延地列入笔录。公司的全部出资额集中于一名股东之手,或集中于一名股东和公司之手的,该名股东应在决议后不迟延地作成笔录并签署。

但不必禁止一个自然人只得成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股东,不必禁止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成为另一个由一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股东。因为在实际上是无法禁止的。基于上述已经论述的理由,可以对此作出一些特别的规定。

以上仅为初步建议,有待本人修改及同行进一步的批评与论证。

篇5

早教专家认为,在幼儿心智发育阶段、特别是学龄前阶段,父母的共同教育对其健康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其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父母任何单方面的,或者单一的教育,都没有共同的教育效果好。

研究表明,父母共同用心教育孩子,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相反,残缺的家庭教育,则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残缺的家庭教育,不利于孩子人文性格的全面、健康发育。

父亲能给孩子坚强的性格,母爱则是孩子心灵的避免港。对于这个贴子中的父亲行为,明显是不负责的行为,这样不仅无助于家庭的和睦,也无助于孩子坚强性格的培养。当然,父母双方任何一方教育的残缺,都是孩子人文性格培养的缺憾,都不利于孩子的人文性格全面健康发育。

父母任何一方教育的缺失,会让孩子从小失去家庭的安全感。

孩子长时间得不到爸爸或妈妈的关注,会让他不成熟的心智想当然地认为爸爸妈妈不爱他了,会让他心里产生挫折感与胆怯感,长此以往,只会让孩子越来缺乏家庭的安全感,会让孩子心中滋生对外界的不信任感,这将极大伤害孩子的健康成长。

父母任何一方教育的缺失,不利于孩子心智快乐成长。

在大众的印象里,快乐是孩子童年的符号与象征。但父母任何一方对孩子教育不上心、不尽心,会让孩子的关爱残缺,自然也不利于孩子快乐生活环境的创造,不利于孩子心智的快乐成长。长期下去,严重者可能会导致孩子的心理发育存在障碍、产生心理疾病。

篇6

关键词:全球化 教师 文化责任 高校文化安全

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剧,高校文化安全愈发成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高校教师作为文化的传承者和青年大学生的教育者,有着维护高校文化安全的神圣责任,其文化责任在维护高校文化安全教育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有助于培育大学生的文化安全意识,提升文化自觉能力

大学生文化安全意识是大学生对国家和民族文化安全状况的反映,是他们对文化安全问题的感受和认知,是他们行动实践的基础。 [1]大学阶段是人才成长的重要时期,也是文化自觉形成的关键时期。提升文化自觉能力,就是要提升大学生对多元文化的独立反思和分析的自觉意识。然而,当代部分大学生,常会因为思想单纯、阅历不深,而缺乏文化安全意识,普遍缺乏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一般说来,心智发育正常的大学生多少都可以形成一定的文化安全意识和文化自觉能力,但深刻、全面和正确的文化安全意识和较高水平的文化自觉能力则需要我们高校教师对之进行教育、灌输和引导。多元文化面前需要教师对文化作出主动的反应和取舍。教师是学生模仿和学习的对象,教师的思想言行每时每刻都会对学生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因此,在多元文化的大背景下,高校教师应通过多内容、多视角的文化比较、引导、帮助学生进行民族文化选择,提高民族文化的自信心。这对于培育多元文化大背景下大学生的文化安全意识,树立大学生坚定的文化安全观念,不断提升其文化自觉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有助于提高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认同

要抵御西方文化糟粕对我国高校大学生带来的威胁和渗透,有效维护我国高校的文化安全,首先需要我们将本民族的优秀文化和民族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深地植根于大学生的心中。[2]作为传承民族文化和先进文化的重要继承者、开拓者、传播者的高校教师,在从事日常教育教学的过程当中,要充分考虑自身学科特点,把民族文化、民族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到学科教学内容之中,努力实现文化安全教育与专业课程教学的有机“融合”。课堂外,以各种社团活动为依托,把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到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当中,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体验到民族文化的魅力。高校教师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教育教学活动的实施,实现了课堂和课外教育的有机结合,对于不断丰富和加强大学生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了解和认同,加深他们的民族感情,从而不断增强大学生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免疫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有助于倡导主流文化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文化判断力

文化判断力是人对一定文化现象及其价值进行识别、选择、判别、取舍并加以改造整合的能力。如潮水般涌入的西方文化,正深刻改变着国人的文化观、价值观、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主流文化价值观是人们进行文化判断和选择的前提和标准。“多元文化的氛围可以为人们增加选择机会,增添生活色彩,但缺乏主导与主流的文化多元泛滥却反而增加了青少年道德选择的难度与文化受害的机会。” [3]多元文化的相互交流与冲突,带来了多元价值观的相互激荡。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思想尚未完全成熟,识别能力差,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多元文化冲击下,部分学生失去了价值选择上的方向感,丧失了基本的价值判断力,在图谋不轨的西方文化霸权主义强烈的文化渗透下却全然不知,这就使得高校文化安全面临的风险陡增,而更可怕的是目前高校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此却熟视无睹,表现出一种对民族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疏离和对西方文化的盲目崇拜。面对多元文化的冲击,担负着维护高校文化安全艰巨任务和伟大使命的高校教师应主动出击,对多元文化作出主动的反应和取舍,而不只是对“给定”的主流文化进行被动的传递,教师通过给学生传授知识,帮助学生形成主流文化价值观,对于引导学生学会对多元文化进行深刻反思,理性分析和鉴别,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文化判断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四、有助于培育校园先进文化,提升大学生的精神文化安全

校园文化作为反映大学生特有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亚文化形态,成为对高校大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因此,高校校园文化理应成为发扬社会主流文化的宣传阵地和高雅文化的辐射源。但是,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加剧,信息传播工具的方便和快捷,打破了我国原有的一元文化状态,文化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态势,这使得处于各种文化交流与互动前沿的高校首当其冲,对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带来严重冲击,进而对大学生的精神文化安全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作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核心力量的高校教师要充分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到校园文化建设中来,推动丰富多彩、内容健康、思想向上的先进文化在校园内的传播,将对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的学习寓于各种具体活动之中。通过广泛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弘扬主旋律,引领校园文化正确的前进方向,为文化安全教育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和范围,对于培育校园先进文化,对于提升大学生的精神文化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文化全球化大背景下,教师文化责任在维护和加强高校文化安全建设方面有着特殊的作用。如果每位高校教师都能够自觉肩负起传承和重建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及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任务,把完成和实现文化责任与校园各种思想教育、教育教学和文化活动结合起来,相信在纷繁复杂的全球文化激荡中必定能够培养出更多的坚守中华民族文化之根的青年学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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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1.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缺乏正确认识。

有些学校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以奖惩为目的,采用的是总结性评价,关注的是总结性的评价结果,教学管理部门常常将评价结果直接用于教师的人事管理。这样的评价方式,往往令教师觉得自己是在被动地接受检查,加之评价方法与评价指标方面的某些缺陷,容易使教师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和防卫心理,使评价难以收到促进和激励的效果。

2.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缺乏规范性。

多数学校都建立了一套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如干部教师听课制度、教学检查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价制度等,但目前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中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由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指标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而做出的判断,在这样的评价过程中,评价人员对评价指标的理解程度和评价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评价结果,而对评价指标的理解和评价重要性的认识等方面的内容是属于主观范畴,不同的评价人员是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的。

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指标缺乏合理性。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较多采用固定化、程式化的指标来衡量本是充满个性和特色的教学活动,这样的指标虽然具有规范统一、操作简便、容易比较的优点,但是很难准确地反映各学科和专业特点;同时,制定一个统一的指标让大家去遵循,其结果只能是使大家机械地以评价指标为导向,限制了教师2009/12总第335期教学自主性的发挥,不利于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再加上评价人员来自各个专业,可能会出现在对非专业的教学进行评价时,仅凭感觉和印象打分的现象,从而使评价的可信度降低,使评价结果不能准确地反映教师的实际教学水平和质量。因此,在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时,应反复论证,筛选出教学工作中具有共性的内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使各专业既能使用统一的评价指标,而又不会抹杀其专业特点。

4.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缺乏广泛参与性。

有些学校认为只有学生既是教师教学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又是其教学成效最深切的感受者,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最有发言权,因此视学生为唯一的评价者。但过分强调学生评价所占比例是不恰当的,由于知识和经验所限,有些学生不能正确对待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不负责任的随便填写评价表格或打分,有些学生易于以自己的喜好或需要来评价教师,表现出明显的功利色彩,其评价行为明显缺乏公平性、公正性和客观性,从而影响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真实性。

5.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结果缺乏反馈和沟通。

通过实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能及时、准确地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改进措施,从而有效地保障并提高课堂教师教学质量。但是,目前一些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缺乏双向沟通,只是评价者向被评价者通报评价的结果,而这种结果往往只是一个分数,每个教师从结果中只能了解自己打了多少分,排队处于什么位置,至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教师无法了解,从而降低了评价的有效性。

二、改进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对策

为了克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不尽合理之处,应该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和反馈的机制,使教学评价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从而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1.正确认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评价目的是受一定评价价值取向影响的,不同的价值取向导致对评价目的的不同认识。传统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向教师过去,关注教师已经取得的工作绩效。随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深入开展,应该进一步明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使传统的鉴定性、奖惩性的评价转变为形成性、发展性的评价,后者指向的是教师的未来,以促进教师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关注教师的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

2.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机构。

各校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叫督导委员会,有的叫督导室、督导组,或督导处,多是隶属于教务处,个别也有的是自行独立部门。督导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订督导评价工作方案和文件,对全校教育教学工作,教师教师教学质量及其他教学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把评教评学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研究教学改革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咨询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规范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核心,能否建立全面和科学的评价指标,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功与否的关键。所谓全面,是指凡是影响和决定教师教师教学质量的主观因素、凡是反映和表征其教师教学质量的因素,都要纳入评价的范围;所谓科学,是指所设立的评价指标及其权重,要尽可能反映教师的教学活动与其教学效果之间的客观对应关系及其程度,反映教学效果诸方面的内在比例关系。

要建立全面和科学的评价指标,就应对教学过程中涉及的影响教师教学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系统分析,筛选出能直接反映教师教学质量、带有共性的本质因素作为评价指标,然后再根据不同的评价主体和学科特点,制定出既符合实际又相对灵活的评价体系。

4.改革创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评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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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是近年来伴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我国中西部大开发这一形势下出现的新名词。返乡农民工是指部分因家乡临近城市开发用工的需要而选择返乡或因就业没有着落,而不得不选择返乡的一批农民工。目前,随着返乡农民工数量增加,返乡农民工子女也随之不断地增多,他们义务教育问题不容忽视。

返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是随父母返乡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二是不随父母返乡,仍留在城市里继续上学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前者。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发展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保证每个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和发展权的重要举措。因此如果返乡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将发展成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一 返乡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

1 心理落差影响学业

随返儿童多是随父母去一些沿海或经济较发达地区,从一出生或是很小就离开家乡,等逐渐适应较发达地区的生活方式时,又随父母返乡,大多不习惯家乡的生活方式,听不懂方言。因此造成很大的心理落差,从而严重影响其学业。再者,该年龄段孩子大多处于心理生理发育期,心理脆弱敏感。对于同学异样的眼光,会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带来严重的心理负担,除了要应付学业问题,还要处理全新的人际关系,导致无法专心学习,影响学业进步。

2 迁徙导致学习差距

由于农民工工作的不稳定,破坏了孩子学习的连贯性,使一些孩子学习成绩无法提高。随返子女回到家乡就学,由于教材不统一、教学进度不同等原因,很难在短期适应新环境。加之可能产生的厌学心理和心理落差,给他们成绩的提高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3失学、辍学现象普遍存在

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适龄儿童入学享受义务教育,但仍存在大批农民工子女失学、辍学,有政府管理上的原因,也有其自身原因。从农民工及其子女自身角度出发,由于教育是长远投资,短期内看不到成效,所以部分农民及其子女认为学习没有什么用,宁可在家里帮父母干活;另外,部分家庭不止一个孩子,难以负担所需学费。从政府管理角度出发来看,仍有许多地方政府及学校没有落实好国家的相关政策,拒收学生现象严重。

二 返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主要原因

政府责任缺失是返乡农民工子女教育困难的主要原因。受教育权是每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府无疑是其中的主导力量。目前随返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存在许多问题,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各种难题。以下笔者将从政府责任角度探讨致使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困难的原因。

1 历史原因――二元制障碍

随返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折射的是体制性问题。我国义务教育的财政管理体制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逐步形成的,它的核心是“政府统筹,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2001年后,尽管实行了“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新体制,但该体制仍沿袭将城市儿童和农村儿童割裂开来,让城乡儿童在不同的制度框架内获取不同教育资源的做法。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的客观差异,城乡公共教育经费差距巨大,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造成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平等权的缺失。这必将导致返乡农民工子女失学、辍学现象的发生。

2 政府对于义务教育资金投入不足

我国的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始终没有突破GDP的4%。在政府对于义务教育投入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对农村的义务教育则投入更少。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实行的是“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构成中只有8%由中央财政支出,另外92%则由各级地方财政支出,其中大部分由县级以下财政支出。在基层财政十分不足的情况下,原本随着农民工外出打工将子女教育问题转嫁给城市而减轻的教育资源压力,随着农民工的返乡再次暴露,而且更加严重。

3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

虽然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先于城市,但在现行体制下,农村的义务教育却远不如城市。中央对于地义务教育投入中,城市相对于农村占了较大比例。据统计数字显示,2002年全社会各项教育投资是5800多亿元,其中用在城市的占77%;而占总人口数60%以上的农村只获得23%的教育投资。这种教育资源分配的现象将会导致教育的“马太效应”,政府的“偏好”导致有限教育资源的结构性失衡,大大降低了农民工子女的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可能。

三 解决返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建议

在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问题上,政府的责任尤为重要。我国从1986年开始推行的义务教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展,关于其属性、公平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在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民工随返子女义务教育上,政府应该负起应有的责任。

1 明确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

中央政府作为义务教育的主导,应明确责任,正确认识义务教育,加大对于义务教育资金总量的投入,积极努力实现“全民教育”、“学习型社会”。现有模式下,义务教育的经费大头由县级政府承担,中头由省级政府承担,小头由中央政府承担。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真正实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各级政府谋求利益最大化,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如果中央政府能够承担大部分教育经费,则可避免各级政府相互推脱责任的问题,使得农村以及西部一些落后的地方能够有足够的教育投入资金。

2 均衡城乡发展,完善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直以来,各地政府都普遍存在重城市教育,轻农村教育的现象。而农村作为义务教育最薄弱的环节,正是义务教育最应该加大重视的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各区域人口的变化,结合各区域经济的现状,对教育资源重新配置,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同时,兼顾统筹沿海和中西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加大对于中西部以及农村的教育投入。

3 引导建立义务教育法律强制性观念

对于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由于其自身文化水平有限,“读书无用”的想法普遍存在,导致了很多农民工子女的失学、辍学。所以,为了更好地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政府必须先从观念的源头上努力,通过宣传义务教育的法律强制性,让农民工了解剥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这样一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的作用,使农民工不敢让孩子辍学。

返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是普及义务教育工作上出现的新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有效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成长发展和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关系到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的繁荣稳定,而且更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当前返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义务教育政府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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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办学主体已经不是为政府一元化的局面而是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政府在保障高等教育质量方面的责任依旧很艰巨,政府怎样才能行使好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中责任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政府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中责任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1、政府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管理权限过于集中

在经历长时期的计划经济的时期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也收到了极大的影响,政府不但是高校的直接管理者,还是创办人同时还担当者评价人的角色。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过程中,政府总是能在各个环节上进行干预,高等教育市场的力量很难进入到高等教育领域。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的层面上中央政府掌握着绝对的控制权,地方政府以及其他利益主体参与的程度很有限并且很难发挥作用。政府过分的权力集中直接危及高等学校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中的主体地位,使高等学校以及社会中介组织参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力量大大减弱。首先,政府的权力结构失衡,不能适应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政府在权力结构演化中处于最顶端,决定了权力结构调整的方向、幅度和范围。”①其次,削弱其他利益主体的参与权,导致效率低下,不利于政府转变职能,“从现状看来,虽然除政府一位,高校、社会和市场力量已经逐渐参与到质量保障活动中来,但发挥的力量和力度不够深入,也缺乏足够的积极性”②

2、我国政府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冲突以及质量标准单一

首先我国政府主导下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存在冲突。我国传统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强调以“以合格的人才”作为衡量质量的标准,而所谓的“合格”又是以学术或者分数为基准的,一是强调“质量标准”的单一性。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质量观是从全新的视角和多层面的意义上来加以解释的,只要特点是“质量”和“质量标准”的多样化。一是强调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多面的概念”。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的高等教育从极度的精英化逐渐向大众化过渡,扩招后的高等教育质量规模得到了扩大,极大的缓解了高等教育供需之间的矛盾,但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仍然是公众竞争的焦点,但是精英化的质量观依旧在人们的思想中存在着,寄期望于高成本的高等教育来达到跻身社会精英阶层,但实际情况是大众化阶段社会更需要的是应用型,技能型,多样化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受教育者对高等教育寄予了太高的期望,导致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质量下降产生失望,这些都使高等教育质量成为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焦点。精英化的质量观来衡量大众化的多元质量,得出的结论是高等教育质量下降这是不可避免的,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冲突就不断显现。其次,政府参与的质量保障评估标准单一。计划经济时代的学术标准是很单一的,但得到了高等学府以及社会的广泛认同。在计划经济的浪潮的推动下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在悄然来到,各种教育产品和种类不断出现,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学生数量和来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虽然教育部对高校进行各种形式的评估,但各种评估的标准并没有反应出学校的类型和层次。由于不同类别的高等学校在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上有存在差异,评估的标准也应该不尽相同,但是我国现行的评估标准并没有体现出这些不同之处。这些标准单一的情况主要体现在首先,用同一种评估标准对不同层次的高等学校进行评估。其次,政府主导下质量保障标准带有很强的行政化成分,忽视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要。

政府权力的运行缺乏合理有效的法律规范

我国的高等教育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发展时间了,但是我国还没有建立完整和规范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虽然政府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作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专门性的行政法规,但是它是在计划经济年代制定的,我国的高等教育又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发展实际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但陈旧的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质量评估的形式、参与主体以及相关机构的设置等规定跟我国现在的教育现实不太适合,对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教育质量的提高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中的政府责任改进及其对策

1、重新构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

通过立法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权力和责任。为了改变此现状,国家应当加强立法,使《高等教育法》等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条文具体化,使上位法律中的授权性规范有相应的下位法规相衔接,避免出现法律流动,便于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有效实行。同时,要尽快对教育行为的设定权、实施权以及程序等都做具体明确的规定,理顺高等学校内部法律关系,明确高校行政法人的性质,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④

2、建立多样化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和多元化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

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中,建立多元化的质量标准。以学术标准作为衡量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办学质量的主要标准的做法明显跟现在的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不相适应,不仅有悖于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也于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要求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各高校的办学起点不尽相同,学科特色也不同,所获得的政府支持和社会资金的支持也是不一样的,高等教育层次种类多样,不同的高校的办学特色和定位也都不同。因此,用同一的标准进行评估就显得不科学和不合理。政府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中制定评估质量标准的时,可以按照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分层次的制定评估的标准,使各类评估具有可比性,可操作性及其透明性,建立一个多元化的教育评估标准和评估体系。

3、加快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规范质量保障活动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的进行。首先,政府要对我国制定的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相关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进行修订和调整,增加质量保障的内容。应该加快《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法》的建立,明确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战略目标、方针、政策和应对措施;确定国家、社会和学校一体化的质量保障主体;明确评估机构机制的组织、程序、时间、方法和标准;建立教育评估机构合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其次,政府应该对高等教育评估方面进行立法保障。

只有在制度上,法律上还有观念上加以转变和改革,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才能够健康运行,才能在根本上保障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涂端午.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变迁中的权力结构演化[J].现代大学教育,2006(1)

[2]官明悬.加入WTO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及其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3(6)

[3]陈学飞,秦惠民.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精英论集[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11-19

[4]李广海,冯景波.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两级政府权力配置重构――基于现代大学制度的视角[J].辽宁教育研究,2008(8)

①涂端午.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变迁中的权力结构演化[J].现代大学教育,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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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Principles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Training

Programs in Adult Higher Education

KONG Meiling

(College of Education Sciences,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81)

Abstract Under the new historical conditions,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in Adult Higher Education as a veteran professional, facing new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this paper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modern era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professional training program inhigher education to follow.

Key wordseducation; Chinese literature professional; network education

纵观当下,社会发展稳步向前,科技技术日新月异,人的自我意识日益增强,个性发展越来越受到尊重和重视,社会处在一个颠覆与重构的重要转型时期。成人高等教育汉语言文学是我国成人高等教育的老牌专业,经历了历代成教工作者的精心呵护,专业成长一步步走向成熟,社会变革时代势必历经变革,以寻求新的生命活力。本文认为,研究成人高等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必需遵循成人特色原则、时代性原则和人的全面发展原则。

1 成人特色原则

成人高等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培养对象都是成人,他们有自己独特的社会特点和个性特点,研究这一培养方案必循遵循成人特色原则。成人学员突出的成人性特点是学习的主观意志明显。它体现在学习兴趣、学习目的、学习方式、学习经验上。成人对自己感兴趣的、亟需的知识乐于学习。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对自己感兴趣和迫切需要的知识会乐意去学习,尤其是对于现实联系密切的知识和技能更能引起他们的注意,即学即用,能立即解决其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有效性体现较快。成人学习过程中喜欢运用过去的经验。成人拥有丰富的经验,喜欢用新的知识与旧的经验做比较,年纪越大,对新生事物、新观念的接受态度就越谨慎,所以成人学员在开启新的知识学习之际,必须倒空其脑海里固有的老化了的知识,这是课程体系建设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否则,成人学员知识的更新难度就会比较大。成人喜欢在做中学。有人把人的五种感官和实践(do),形象地比喻为通向大脑的六个通道,而这其中又以实践(do)和视觉最为重要。所英国有句谚语:“If I tell you , you will forget ; If I show to you ,you will remember ;If I do with you , you will sure understand。”也就是说:你听见了会忘记,你看见了就记住了,你做了就明白了。听―看―做,是思维与行动的结合。所以,在学习过程,综合运用案例、经历、游戏、录像、图片、演练等辅助学习,效果会更好。成人喜欢在非正式的环境中学习。成人追求一种自在状态下的学习,如果在轻松、愉悦和友爱的环境下学习,心灵的开放度更高,更易于接受,效果更好。成人的自尊心尤其需要受到尊重。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希望受到尊重和重视,自尊心比小孩更强,更要“面子”,在众人面前喜欢听到积极和肯定的评价。

2 时代性原则

成人教育理论的日益丰富赋予成人高等教育学科以新的时代意义。1985年《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定义成人教育“由于受教育的主体是工农群众,故又称工农教育。业余教学时间以业余为主,故又称业余教育”。①1987年我国《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指出:“成人教育主要是对已走上各种生产或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的教育。”②1997年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高等教育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在2010年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5%,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大力发展成人教育。21世纪初的成人教育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担负着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2010年,我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③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对教育需求的不断革新,使成人教育在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担负的责任和社会给予的定位发生了巨大变化,成人教育理论的发展为研究成人高等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必将开启其新的时代内涵。

互联网的普及和繁荣为研究培养方案提供了物质条件。首先,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教与学的模式。传统的成人教育离不开教室、班级、规定的时间等要素,教师离不开教室、黑板、粉笔,学校的必要组件是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学校教育是在有围墙高筑的校园内完成教育目标,教师的教和学员的学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局限性。网络教育使传授知识的手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从投影仪、幻灯机进入课堂,到录音机、语言实验室在语言教学中的应用,从影碟录像到广播电视教育,一直发展到当今的多媒体课件制作、开发以及依靠互联网的传播,使网络成为了集数字、音频、视频、图片等于一体的载体,信息的储存变得简单、方便、易行、快捷,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来安排学习,完全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教与学的方式方法,彻底改变了传统的“教育只限于在学校进行的”地域观念,教室已经不是授课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只要有互联网的地方,就能随处学习,随时学习,教育向着无限的空间拓展,超越时空,超越国界,走向全人类。

3 人的全面发展原则

人的全面发展原则要求成人高等教育课程体现最新的科技知识、信息和人文关怀。人的全面发展最根本是指人的智力、体力、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等多方面的协调发展,主要包括:身心健康的和谐发展、活动能力的全面发展、社会关系的协调发展、主体人格的完美发展和各种需要的合理满足。”④人的全面发展必须通过教育来实现,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信息的更新日新月异,知识老化的时间在日益缩短,一次性学校教育无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新知识、新信息和新科技。有关研究显示,知识的半衰期只有三年,更为形象地说,一个上世纪60年代的大学生,5年后知识的陈旧率为40%,10年后达到60%,20年后达到85%;一个90年代的大学生,在校所学的知识只占一生所学知识的10%~20%,还有80%~90%的知识要在工作后通过各种学习方式来完成和更新,鉴于此,成人高等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必须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课程改革的出发点,把最新的科技知识、学科前沿信息都融入在课程教学中,着重提高人的活动能力,促进人的身心发展,学会处理复杂的社会关系,提升主体人格的品质。

人的全面发展原则应贯穿成人高等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研究与实践的全过程。人的全面发展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一堂课两课堂就能解决的问题,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对教学组织者来说,需要提供的是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对于受教主体来说,他通过学习这一课程体系,加上自身的内化,达到自身的全面发展。汉语言文学专业应以文学的学习作为主体,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这是由文学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高尔基说文学是一种“人学”,刘熙载说“文,心学也。”“文学可以说是人生(全方位的、而不是某一侧面的如法学)与人的心灵世界、精神世界(观念、精神、情感与价值等)通过语言方式的一种艺术建构与呈现。文学对于社会人生的艺术呈现又是以人、特别是人的精神与灵魂为核心的,因而文学史又常常被称为人的心灵史、灵魂史(勃兰兑斯语),这是文学作为人文学科的特点与意义。”⑤恩格斯评价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甚至在经济的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我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历史学家、经济学院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⑥

总之,我们在研究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务必遵循上述原则,认真研究课程体系设置,包括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比例分配,选修课和必修课的时数安排,作家作品门派的选取,授课方式的选择等等,都要在新的培养方案中得以全方位地系统地呈现。

本论文为湖南省教育厅课题《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研究与实践》研究成果之一。课题审批号:湘教通【2012】401号,课题序列号99

注释

① 董纯才.中国大百科全书 教育[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32.

②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Z].1987-06-23.

③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

篇11

 

一.前言

创建了人本主义心理治疗理论的美国心理学家卡尔 罗杰斯早在1952年哈佛大学教育学院举办的主题为“课堂教学如何影响人的行为”的学术研讨会上,从人本主义心理学的角度抨击传统教育,首次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直到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这一理念才以文字的形式出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中。大会要求各个国高等学校的决策者“把学生及其需要作为关心的重点;把学生视为教育改革主要的和负责的参与者”。“以人为本”也是我国的办学理念。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也得到了更多教育工作者的接收和支持,并在教学实践中尝试。

“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本主义学习强调人的因素,尊重学生的情感需要,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毕业论文提纲,态度、兴趣、和经验。教师在教学中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主导者、决定者和评估者而是辅导者、合作者、促进者和帮助者。教师的职责不再是以前的授业解惑,而转变成创造良好轻松的学习氛围,提供学生学习需要的更多资源,鼓励诱导学生独立思考获得学习经验。学生的职责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而具有选择权和主动认知权,对学习和考核评价负有责任。

教学效果的好坏取决于内部和外部两大因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而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依据。本体教育论强调教育的内部规律,即教育必须适应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需要。学习者在研究解决学习任务时会有各自的学习倾向,选择应用不同的学习策略,表现出与众不同的个人特色和学习方式。这种独特的学习特色和方式被称作学习风格。心理学家Witkin提出了场依型和独立型;英国心理学家Gordon Pask发现了整体型(holist)和序列型(serialist);Hudson 发现了聚合式思维型和发散式思维型; 瑞士心理学家Jung, Carl Gustav 把学习者分为内向型和外向型。这些类型的学习者在学习的不同方面有不一样的优势。以语言习得为例,场依型的学生属于感性型学生,受学习环境的影响较大,在自然语言输入方面占优势,善于口头交际;整体型的学生倾向于把一系列问题归纳在一起,从整体出发解决问题;聚合式思维型论证有理有据写作更富逻辑性;内向型学生更注意语言的形式和规则但信息输入较少,由于过于沉稳会丧失语言输出的机会,而外向型学生反应迅速,能获得更多的语言输入输出机会毕业论文提纲,但不注重语言的形式cssci期刊目录。了解学生的学习风格更有利于教师组织课堂教学。

二.实践与调查

为更客观的了解“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的实践情况,笔者联系了三位任教非英

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的教师,参与配合本次教学实践活动。基本情况如下:三个自然班的老师与学生参加了教学实践。三个自然班均为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同一专业分级A班,教学对象都是非英语专业的本科一年级新生,统一使用由北京大学出版的《新视野读写教程(第一册)》一到九单元为教学内容。教师尝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进行教学,历时16个星期。三个班的学生与任教教师配合笔者进行问卷调查与访谈。

问卷调查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

前期的问卷调查在教学试验的第一周进行,主要针对学生,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对自身英语水平的了解情况,对大学英语学习的期望和对“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的态度。具体问题有1. 相比较而言下面四种能力哪一种最强? a.听b.说 c.读 d.写2.大学期间对英语学习的目标是什么?a.过四级 b.六级 c.提高口头和书面的交流能力3. 是否赞成上课采用以“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a.是 b.否 c.不太清楚

 

结果

对象

1

2

3

a

b

c

d

a

b

c

a

b

c

A1(75人)

6

7

34

28

45

21

9

27

18

30

A2(78人)

8

9

32

29

48

22

8

29

13

36

A3(76人)

5

10

36

25

52

19

5

篇12

1994年8月因工作需要调入县代远学校,任教过美术、语文、数学、音乐、政治等科目,并连任班主任工作。工作出色,曾经多次参加县里的赛课等活动。班级管理工作得到领导的一致好评,也深受学生和家长的爱戴。所教科目多次获得全镇前三名。

1999年8月因家庭原因调入县落潮井中学,从事过美术、语文、历史、地理等教学,也曾经以出色的课堂表现得到领导的高度评价。尤其是2001年全县的艺术教学公开课比赛中,本人以最后一名选手的排序夺得第二名的成绩。

2002年再次考入省师大美术专业本科(函授),2005年毕业。

2004年8月因工作需要调入县第二中学,担任美术专职教师。

回顾这么多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倾肝胆,做奉献

牢记着母校师范学校门前的那块碑文:“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当很多人受不了教师的平凡与辛劳而改行或放弃时,我没有。因为我始终认为自己能做人类的灵魂工程师而感到骄傲与自豪。也许没有谁会相信我曾经打算过工作在最偏远的最需要教育的地方。现在每当看到那些在偏远地区默默奉献的教师感到无比敬慕。所以,面对工作中的辛劳、误会、病痛等外在原因我都能调节。我始终相信舍得吃亏的老师才会有高素质的学生,品德高尚教师才会得到学生的敬佩与爱戴。不想说很多的空话,我只想说学生的爱戴与真诚让我的人生充满着温暖与幸福。我真诚地爱着教育,教育也回报我以快乐,我真诚地爱着学生,学生回报我以幸福。

二、勤思考,出特色

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才是最值得学生景仰的根本。我也牢记着师范语文老师陈振华对我们实习后的总结:“教学的水平还不能给你们定论,因为还有很长的教学之路等你们去实践。”是啊,永远不要停留在已有的成绩上面踏步。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教育理念也要不断更新。所以无论我取得如何可喜的成绩,也从不骄傲自满。我知道,还有很多未知的东西在等我去发现,去思考,去总结,去更新。所以我的课堂是新颖的,我能感觉学生的眼睛里对我言语的期盼,他们轻松,快乐,热烈,还充满着美好与希望。能够始终燃烧学生的求知欲望是我最值得高兴的。当然这需要我平时私底下多少的学习与积累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以面带体是我教学中最重要的教学手段。抓住尖子,培养后备力量,然后推动学校的教学工作是我能出色完成教学工作的最根本的原因。

三、善总结,苦修炼

所有的苦不是白吃的,所有的累也不是白受的。没有这十九年来的勤勤恳恳的劳作,就不会有如今我这“口若悬河”,不是我喜欢吹嘘,而是不小心也会很精辟。说点事实证明一下,就说说近五年的吧:

1、优质课:2007年在全县中小学音乐、美术优秀课比赛中,我的《清晨》荣获二等奖;2010年在学校的教学比武中,荣获一等奖。

2、教学论文与教研管理:2006年在全州中小学教师艺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中,本人的《浅谈中学静物色彩写生》荣获三等奖;在2009年全州的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中,以《民族特色美术创作教学随笔》获得一等奖;2010年以《如何运用艺术教育引导学生戒除网瘾》发表在州级刊物《民族教育与文化》;2011年以《浅谈民族特色美术创作教学》发表于国家级刊物《读写算教育教学研究》2011年第9期。在州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城镇薄弱学校预防青少年网瘾对策研究》参与活动,并尽了该尽的责任。在2010年下学期班级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在2010至2011学年度中,在县的”千名优秀教师”评比活动中,被评为其中的”优秀辅导教师“荣誉称号。

3、基本功:在2005年的全县中小学艺术教师“五项全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4、继续教育:在2009年度全州中小学教师非学历远程培训中,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在2010年参加全州的“英特尔未来教育“学习中,作品获得”优秀作品“称号。

四、勤劳作,获喜果

在2007年首届全国中小学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大赛中,辅导的学生中获奖如下:唐(102班)和田(100班)获一等奖,张(101班)和龙(103班)获二等奖,陈(97班)、刘(103班)和龙(102班)获三等奖。

在2004年,辅导的84班学生刘获得省中小学美术书法摄影比赛二等奖;2009年辅导的118班学生龙海以两幅作品分别获得省第三届中小学艺术展演获得艺术作品类中学组二等奖和三等奖。

从2004年到2010年在全州的每年中小学幼儿园美术书法摄影比赛中,辅导的学生作品年年有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多得不再计算。本人每年都被评为州优秀辅导教师。

在2010年的首届“彰名城风采.塑未来之星”千人现场绘画比赛中,本人与同事田梅华辅导的学生以团体总分超越凤凰一中,获得团体第一,为凤凰二中挣得荣誉。本人也因此而获得本学年度县学科带头人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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