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文

时间:2022-12-12 07: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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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篇1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上林县法院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法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强化院庭领导的管理职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三到位”。

该院党组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为全院干警做出了好的榜样。与此同时,全面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年初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与全院队伍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措施,注重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地位,增强监督的效果,在全院形成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责任到位

党组书记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分解到每一位分管领导,落实到庭、科、室、队的每一位法官。强调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审判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党组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单独部署,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中层干部就个人工作述廉、就部门工作述职。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部门纪律作风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处理。同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全面履行职责。配备了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给予纪检监察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工作支持。

三、加强教育筑牢反腐拒变的坚实防线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是基础。该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加强以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为重点的“三抓”教育。

1、抓好思想教育。认真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院、区高院、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使广大干警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公正执法意识,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同时,用“五个严禁”严格要求干警,并要求全体干警要妥善安排好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另外坚持每周一次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算好政治账、经济账,筑牢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抓纪律教育。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严禁”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讨论活动,进行党纪条规知识的书面测试,积极开展坚决禁止“说情打招呼”、“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3、抓示范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认真收看一些优秀先进人物的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激励作用。还注意从当事人所写表扬、感谢信中选择有教育意义的信件,由院长加注批示后,在内部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宣传,弘扬勤廉形象。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干警从违法违纪事件中汲取教训,自觉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构筑廉政防线。同时,注重廉政小结。每到假期过后,院内各部门便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小结、干警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按时交到院纪检监察室,统计结果显示我院干警节日期间无一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四、完善机制加大党风廉政管理力度

该院按照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的要求,近年来,构建起一套较为科学、系统、严密、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并且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创新,党风廉政管理力度也得到了不断地加强,保证了审判队伍的纯洁。

1、完善党组民主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民生集中制原则。凡遇法院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树立了领导的率先垂范形象。

2、在审判管理上,继续推行审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继续深化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和裁判文书改革,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完善案件质量考评、法官业绩考评、审执限管理、

司法鉴定管理和案件报结规定等审判管理制度,增强审务活动的公正性,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三是在行政管理上,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完善制度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全年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评价法官、法官助理及其他各类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作为干部晋升晋级的依据。每年对履行“一岗双责”成绩显著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增强部门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五、强化监督打造防范司法腐败的透明环境

我院着力在创新内外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增强了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在内部监督中,做到审监庭案件质量评查与纪检监察部门来信来访线索访查相结合。一方面,审监庭每月对全院所有审结、执结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评查,逐卷打分。每半年召开一次案件评查总结会,对问题案件进行讲评,有效提升审判人员对案件质量的重视,利于提高审判人员的司法水平。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注意从纪律作风检查和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诉必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纪检部门还负责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评查工作。对查办工作中发现的轻微违纪或工作作风等问题,及时开展诫免谈话,防微杜渐。

2、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保证审判工作自觉地服务于和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置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及时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对党委的监督事项,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依法办理,按时反馈办理结果。注重与人大、政协、纪委、检察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转办投诉信件的调查结果,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一些被诬告、错告的法官,及时予以澄清,保护法官合法权益。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主动争取来自外部的监督和支持。20__年,我院继续开展“百案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多人次来旁听庭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合法规范有序的庭审规程,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3、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并向每位家属发放廉政公开信,要求家属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当好廉内助,常吹“廉洁风”,常打“预防针”,常敲“警世钟”,防患于未然;同时,积极配合党组做好廉洁勤政工作,及时与领导互通情况,共同监督,切实把好勤政廉政关。

六、创新形式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篇2

为引导全县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我县2014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民意调查,我院结合挂牌服务企业工作,认真组织落实领导干部走访挂点服务企业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6月3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带领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等同志到挂点企业***电动车进行走访,组织召开了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座谈会,将《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公开信》交到了企业负责人陈玉进手里。

座谈会上,***院长首先宣传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引导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和参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确评价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成效,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民意调查。同时,按县通知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陈玉进负责人认真阅读《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公开信》,详细掌握我县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和民意调查工作要求;二是要求接受调查时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三是接受调查时要耐心细致、准确回答。

篇3

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促进本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连续两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院党组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并在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近两年来的落实情况良好,有效地增强了院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开展多项活动,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自去年年初以来,主抓了“两个条例”主题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教育活动、“严格自律、秉公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两禁”专项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市中院和县纪委的充分肯定。

三是多措并举,构建监督网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构。通过实行“开门评议”,针对全院在民主集中制、机关作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寻找差距,倾听群众呼声,同时,加大对省、市两级法院“禁令”的贯彻力度,增强禁令的透明度,将省高院的“六条禁令”、市中院的“九条禁令”在院门口、审判庭挂牌上墙,公布举报电话,并组织对严禁酗酒和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进行专项检查,改变了少数干警过去工作日中午饮酒,影响下午正常工作的不良作风。四是严格落实法官法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2件2人,其中给予撤销助理审判员职务1人,行政记大过1人,适用“四告”制度2人,通报批评1人,既教育了违纪者,又教育了全院其他干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篇4

(一)管理体制机制欠缺。根据现行的管理体制,基层法院纪检组是受本院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而在现实工作中,纪检组长都是同级班子成员,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年度考核等都在其所任职法院,受班子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在实际工作中所在的单位主要领导又有绝对权力支配着每一位班子成员,纪检组长日常工作运转、经费开支也完全依赖其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与支持程度,很难有效和独力地履行职责。

(二)组织建设力量薄弱。基层法院内设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名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应管好自己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但现实情况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然是纪检组主要负责落实。基层法院都设有监察室,但监察室主任要么空缺,要么派到业务部门办理案件,很少有在监察室协助纪检组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在基层法院内部配备的廉政监督员都是兼职的,还有本职工作要做,很难分身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因此,这看似宠大的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际上就是纪检组长一个光杆司令孤军作战,组织建设的力量非常薄弱,这与近年来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的要求极不适应。

(三)工作运转机制困难。基层法院党组和内设部门是上级法院各种工作的最终承担者,难免存在着重务实轻务虚,重审判执行轻其他工作的现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然涉及一些领导干部自身或者部门本身的利益。基层法院纪检组去纠正一些不当的行为,让他们自己采取措施去丢掉既得利益,难度很大。在对一些违纪问题的查处上,往往为了自己或单位的利益,不希望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违纪人员的查处。加之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面对的是朝夕相处的同事,很多时候涉及情感问题不好下手处理,出现只会倡廉,不会反腐的不正常现象。

(四)心理归属感不强。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名为双重管理,实为被动管理。特别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对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是经当地组织部门考察后报同级党委批准,实则最终还是党的常委会决定,再报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形式上同意。因此基层法院纪检组长的政治前途既掌握于其所在单位的民意,又决定于当党委,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只是一种程序需要,而非实质性审查或考核,导致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在心理上不能认同与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是同一支队伍的心理,很多基层法院纪检组长在具体的工作中只注重完成本院党组安排的工作,有的纪检组长把这一岗位作为一次职务升迁过渡或一种政治待遇,很难大胆开展本职工作。

(五)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不合理。现行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制度与一般领导干部的考核方式一样,都是由当地组织部门在本院干警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核,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在日常管理中“得罪”人,在民主评议时满意票就会很低,经常位居整个班子的末位,甚至不如很多一般部门领导的满意票。加之年底各种评先评优、民主推荐工作都是在本院干警中开展,一般也是经过民主测评和投票,纪检监察干部也希望自己能够进入优秀和先进行列,面子上好看一些,所以在平时的监督管理中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纪检监察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不断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因此理顺和加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组织力量的重要性也迫在眉睫,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构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新体制。一是将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编制收归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由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管理,统一调配使用,选任也由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提出人选后,由组织部门考察后任命。应当提高基层法院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行政职级,纪检组长兼任党组副书记,便于开展工作。二是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领导,指导、监督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初核初查,报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处理意见,实现基层法院和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力量的有效整合和监督延伸。三是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设备等由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直接管理,以便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二)构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新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定位,既要能够履行好本职工作,又要从性质、职权不相符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二是进一步明确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确保其履职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工作更加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三是进一步明确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自身的管理方式和监督方式。

(三)增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本着以人为本,从严治院的原则,制定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规章制度。一是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使管理制度符合客观实际。二是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管理制度更加具有群众基础,变领导的决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精神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把宏观的、原则的要求变为具体的、明晰的实施办法,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四是要力求使法规制度达到细化、量化,体现出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检查落实标准清楚,措施办法具体得力,奖励惩罚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篇5

下面,我代表市纪委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以专项教育活动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市场经济活跃,经济环境复杂,社会利益多元,使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有了更多相对适宜的土壤,不正之风和不廉行为也呈现出易发多发早发的特点。在这种大背景下,司法工作面临的责任和压力也越来越大,法官的职业风险也越来越高。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掌握着裁判人身和财产利益的权力,甚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正因为如此,法院系统历来也是预防司法腐败的重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以说无孔不入,无所不用其极,想方设法接近、拉拢、腐蚀法官,把“等价交换”等一些市场经济规则渗透到了司法领域,对司法廉洁形成了严峻考验。

近年来,尽管各级法院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很严峻,当前法院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依然呈易发多发的态势,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污受贿、枉法裁判以及违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关资料表明,去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案件总数在连续几年下降的情况下又出现回潮,案件数和违纪违法干警人数均呈较大幅度上升。而我们*的形势更不容乐观。*是个熟人社会,人情关系复杂,老百姓打官司千方百计找关系,找不到关系心里不踏实。这种情况客观上助长了人情风、关系风和金钱风,使得我们的法院队伍面临着更多的诱惑和考验。这次温州法院系统几名法官违法违纪的事件,就是一个惨痛的、深刻的教训。我们必须以此为鉴,切实引起重视。要深刻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搞好专项教育活动,以专项教育活动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将专项教育活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通过这次队伍建设专项教育整顿,不断强化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从思想上找根源,从作风上查不足,从制度上堵漏洞,切实加强法院内部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惩防体系,确保法院干部队伍廉洁。

二、抓住关键,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工作,也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中心。审判权和执行权滥用

是法院队伍腐败现象中最集中、最典型、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也是社会最关注、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紧紧围绕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行使来开展各项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司法公正,这就抓住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核心与关键,找准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实践证明,如果在抓审判工作的同时,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审判权和执行权将失去有效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亦难以避免。对此,我们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以下四方面的关系,狠下功夫抓好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建设。

首先,是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大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对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坚决彻底地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教育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惩治,同时着重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教育他们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司法为民,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防止腐败的铜墙铁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法院队伍不出问题,继续保持法院零违法违纪的良好局面。

其次,是正确处理加强监督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加强廉政建设的监督制约,是做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和保证。要强化监督这个保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紧紧围绕易于滋生腐败和滥用权力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行政管理权的行使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法院敏感部门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决杜绝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等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努力形成人人受监督的工作格局。法院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干警都要满腔热情地自觉接受监督,包括自觉接受法院的内部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来自党委、人大、检察机关、社会团体、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外部监督。没有内部监督,外部监督难有预防警戒的作用;忽略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容易走过场。要将加强监督与接受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遏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三,是正确处理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的关系。在不断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积极实施从严治院的同时,要注重以人为本,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努力探索惩戒与激励并举、纪律约束与经济奖惩挂钩的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激励干警公正廉洁地行使权力。按照《公务员法》和市有关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我们现在还做不到高薪养廉,但近年来市法院党组积极主动地向市委、市人大和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地方财政对法院经费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解决法院干警的福利待遇问题,进一步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机制,尽可能为全体干警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解除干警的后顾之扰。对这方面的工作,法院今后仍须继续努力。

第四,正确处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其他部门的关系。法院系统的反腐败不仅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而且是法院各级领导、政工部门、审判业务部门和其他后勤保障部门的共同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与政工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工作。政工部门要通过人事任免、法官管理、宣传教育等手段弘扬正气,树好典型;要从法官选任、考察的源头开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坚决把好进人关,决不能把已有或可能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人招入法院,防止“带病上岗”;对于已经被任命为法

官的,要加强平常的考核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反对考察上的形式主义,防止“带病提拔”;要把对执行党纪政纪的检查监督与法官考评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防止形成“两张皮”。审判业务部门和其他后勤保障部门的领导,与干警朝夕相处,最了解本部门的同志,要与纪检监察部门经常保持沟通,对有违纪违法苗头和倾向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警示、告诫,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大问题变成严重问题,个别人的问题变成群体性的问题。

三、把握机遇,不断开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当前,我们*正处在科学发展的攻坚时期、展翅腾飞的黄金时期,机遇千载难逢,挑战前所未有。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匡扶正义,惩恶扬善,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又要冷静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把情况了解得全面一些,把问题分析得透彻一些,把困难估计得充分一些,牢牢掌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平安*、和谐*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一是要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抓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司法为民”是最高法院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到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中所提出的明确要求,深刻地揭示了人民法院工作根本职责之所在。人民法院工作只有坚持做到爱民、利民、便民、护民,以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才能得到最广泛的认同和支持,法院事业的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广大法院干警要进一步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优质、高效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体现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凛然正气;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拘留”等,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等制度,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接近群众、了解情况、工作机制灵活的优势,搞好简易程序的适用,多做调解说服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纷,保障其安居乐业。

二是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法院的每个领导干部都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责任。坚持奖罚分明,对工作扎实取得成效的,必须要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予以肯定;对那些不抓不管、敷衍塞责、疏于管理、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甚至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必须要分清责任,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推动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要紧紧抓住教育、管理、培养、监督等环节,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成效。加强对法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是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法官及法院的领导干部,权力大,但责任也重,面临的考验和诱惑也多,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十分重要。法

篇6

一、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层层签订责任书。

近年来,*人民法院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庭室科队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近年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此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开展,院党组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量化、细化,并按照责任状的内容,由院长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分管部门、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结合庭审作风建设活动,开展巡视督查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开展,绩溪人民法院还结合该院正在开展的庭审作风建设活动,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仪表、言语,和在庭审中的纪律、程序等进行巡视督查,采取到庭室现场检查、督查庭审、走访当事人等方法,规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言谈举止,严谨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庭审中的作风,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促进法院作风建设、党风建设和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结合队伍建设活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篇7

近年来,我院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多项以反腐倡廉为主题,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廉洁司法为重点的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着力在全院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有力促进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树立了公正、清廉的法院形象。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廉政文化制度建设,以制度保廉。我院制定了涵盖审判工作、党务工作、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司法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如“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党风廉政接待工作制度”等等,形成一套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并把各项教育活动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整改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以“铁的纪律”规范和约束干警行为;在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考核中,量化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与各项津贴补贴、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全力做好从优待警相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为干警兑现了审判津贴、执勤津贴及国家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极大地增强了干警的职业认同感,打牢了不愿为的物质基础。

二是创新廉政文化建设载体,以活动兴廉。廉政文化载体是传播廉政文化精神、展示廉政文化内涵的重要媒介,廉政文化建设的真正生命力在于载体形式和内容。近年来,我院着力于创新廉政文化载体,重点抓好“九个一”建设,在求“新”求“实”上下功夫。“九个一”,即组织一次廉政文化集中学习,进行一次廉政任务分解,召开一次廉政执法新闻会,制作一张廉政警示卡,组织一次廉政文化演讲比赛,组织一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举办一次廉政文化书画征文比赛,建立一个廉政文化公开栏,以及一封《致全市人民公开信》。“九个一”活动,充分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建设氛围,尤其是我院的《致全市人民公开信》,从文明司法、公开审判、清正廉洁、接受监督等几个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做出了公开承诺,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得到了市市委和纪委的高度评价。

三是营造廉政文化建设氛围,以环境养廉。为拓宽廉政文化建设平台,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我院不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硬件设施建设,全力构建“观有景、闻有声、读有文”的廉政文化体系,张贴廉政主题宣传字画,开设“法院文化角”,开辟廉政文化宣传栏,并在互联网相关网站上及时廉政信息及动态,全力营造崇廉、尚廉环境。在全院积极营造崇尚勤廉、践行勤廉的良好氛围。

篇8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不断完善,才能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鱼台法院十分重视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中层正职为成员的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周密部署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步骤,考核有目标。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领导与干警层层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院长负总责,党组成员各负责其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廉政建设负责的廉政责任网。党组制定了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廉政形势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分管院长工作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步工作,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开展督查工作。促进了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重教育,筑牢防线固基石

强化廉政法规和纪律条规的学习教育,是该院长抓不懈的一项举措。努力形成“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法官”。每周五是法官讲坛或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警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廉政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五个严禁”等纪律法规教育,从思想上武装干警,筑牢思想防线的基石。

教育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为完善廉政教育,丰富教育形式,该院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抓好廉政教育。一是深入分析干警队伍的思想作风现状,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利用法院局域网和电子显示屏,及时纪检工作信息,刊登廉政格言,发挥网络教育引导作用。二是每季度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纪录片,利用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震撼力和影响力。三是利用党员活动、廉政知识考试等深入宣传反腐倡廉理论,为干警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强措施,文化领航促发展

法院廉政文化是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法官职业特色的自律性文化。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法官廉洁自觉性的根本保证。为明确法官的价值观,该院深入开展文化建设,提出了“法院文化法官建,人人都是文化魂”的口号。为充分展现法官的精神,由各庭室利用电子显示屏展示各庭廉政文化。每庭室一周,展示的内容有廉政格言,警句,法理名言,诗词,书法,摄影等。法官们积极参与,各显其能,制作出了积极、健康,优美的视频图片,干警们在参与的过程中,在欣赏别人的作品同时也受到了自我教育。

院里不仅设有荣誉室,传统文化图书室,还有廉政文化长廊。同时电脑显示屏上也滚动播出全国优秀法官、鱼台法院王鲁法庭副庭长朱志同志的先进事迹,用先进激励人,带动人。有效地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除此之外,院里还规定,干警生日,院里要送上蛋糕,并附有院长赠言,每年一次对干警健康查体,对退休老干部定期慰问等举措,有效地增强了干警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建制度,规范行为做保障

制度是一切工作的有效保障。该院对以前的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并补充完善各项制度。新建完善了党务、队伍管理、行政事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文化建设等六大方面制度62项。并将这些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干警对照执行。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这些制度中大到党组决策,小到干警的作风,八小时之外,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审判与执行工作等方方面面。建立了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规范制度。通过建立“马上就办”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和完善干警行为准则,把廉洁司法的行为目标转化为可以操作可以监督的具体规定,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政治处,办公室等组成的巡查小组,不定期对干警落实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加大落实廉政制度的督查力度。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或个人,限期整改,整改未达标的,待岗学习。坚持惩小恶防大患,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严监督,力促队伍纯洁

建立立体式监督网络,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又分庭内监察员的监督,庭外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上级监督,下级监督等,形成了立体式监督网络。从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监督力度。

篇9

全市项目工作暨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会议召开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层层召开会议落实精神,结合法院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为九台的软环境建设服务,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了为九台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创建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我院在审判工作中围绕为促进九台经济发展服务这一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原则,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原则,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制定了为九台经济发展服务若干意见如下:

(一)、依法运用法律职能,扶持民本经济发展。

对已具发展规模的民营企业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引导。对民营企业在资源开发、土地开发、资本投入、高科技投入、入股、参股等领域发生的纠纷,要用足用好法律,政策、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

妥善处理好民营企业对其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方面的纠纷案件。

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对前、诉讼中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的,要对申请保全的条件,担保主体资格,保全的标的范围等严格审查、审批,决不重复查封、重复扣押。

对缺乏律师帮助,缺少调查取证能力的民营企业,有必要法院调查取证的,法院将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对涉及民营企业已审结生效案件的执行,要慎用查封帐户、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对执行财产评估、作价、拍卖时,要严密程序,严格监督,防止硬性低拍财产而扩大折价损失。

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民营企业,要积极实施司法救助。

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支持弱势群体走向市场艰苦奋斗,促进全民创业。

(二)、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促进九台经济发展。

坚持依法保障资金融通,化解金融风险,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及时公正地审理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交易,借款等商事纠纷案件。

审理涉农合同纠纷案件时,以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加大对伪劣、假种子、农药、化肥案件的审理力度,争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通过审理案件,严厉打击和惩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欠帐赖帐、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引导市场经济的参与者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从而形成平等、公平、公正竞争的环境,保障正常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不搞地方保扩主义,但要保护好我市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稳妥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推进企业改革,保障社会稳定。

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保证按法律规定及时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坚决不予受理。

依法受理下列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①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②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③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④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⑤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⑥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⑦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依法、及时妥善审理企业改制后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改制行为,推进企业改革,保障社会稳定。

为配合工业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要通过审判集中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债务链问题,盘活企业发展资金。

对案情重大,关系企业生存的案件,做到“三个优先”、“三个集中”,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努力做到通过审好案件,为企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好破产案件,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破产案件汇报制度,对涉及社会稳定,财产安全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委、市人大,并与市政府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四)、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促进九台经济发展。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对办案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和单位负责人增强法律意识,完善企业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减少和预防经济纠纷的发生。

加强入世后的法律法规宣传,宣讲《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知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

对外地投资企业,要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投资者同等对待,积极创建良好的投资法制环境。

二、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台市软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改革开放和九台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步伐,法院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审理好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作好执行工作的同时,加大法律服务的力度,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服务、调节、保障职能作用,为此,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一)、法院要紧紧围绕九台发展战略,开展审判工作和法律服务。院长及庭长要亲自深入企业,了解掌握涉及企业改制、破产等相关信息和法律需求,形成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服务措施。

(二)、法院要设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电话,对国企改制、破产、引资重组、民营企业发展等相关问题给予法律咨询服务,对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问题立即给予答复,对复杂疑难问题保证在七日内给予答复。

(三)、凡涉及企业改制、破产、引资重组等相关案件要依法尽快审查,尽快立案,尽快审理尽快执行保证案件质量和效率,减轻涉诉企业诉累,保证做到依法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认真做好涉企案件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信必复,在三十日内回复,做到有访必答,在十五日内答复。

(五)、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讲究文明执行和执行方式方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注重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法官形象。做到仪表端庄,挂牌上岗语言文明,耐心解答,优质服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法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七条禁令”、“八个严禁”。

(七)、对违反上述承诺要求的,我院将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纪律处分办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三、贯彻落实省法院“七条禁令”、“八个严禁”,切实加强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为落实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九台市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九台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我院于月日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就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省高法“七条禁令”、“八个严禁”进行深入贯彻落实。

篇10

一、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评查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确保在三月二十五日前圆满执结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四件执行积案,确保在四月十五日前执结包括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四件执行积案在内的所有执行案件,全面完成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积极解决涉及特困群体案件诉讼和执行问题。完善便民工作机制,推行就地审判、巡回开庭等做法。依法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要强化大局意识,树立法院工作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的思想认识,认真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篇11

1月29日是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法院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这是上海高院连续第十五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春节后抓的首要工作。会上,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应勇与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分别签订了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市法院7000余名干警在各法院通过视频同步观看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

应勇院长在会上要求全市法院注重源头预防,保持队伍纯洁,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水平。一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使办案法官的权责更为清晰、审执工作的流程更为有序、权力运行的过程更为透明、内部监督的机制更为有效。二要坚持“严”字当头,努力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在保持思想纯洁上突出严格教育,在保持队伍纯洁上突出严明纪律,在保持作风纯洁上突出严谨务实,在保持清正廉洁上突出严格自律,在加强监督制约上突出严密制度。三要突出司法特性,不断推进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突出司法规律和审判特点,运用“制度+科技+文化”,以规范司法权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健全“管人、管案、管事”三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四要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落实源头预防的责任制。

2011年,上海法院坚持“制度+科技+文化”,围绕“三个立足”,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立足预防为先,高院领导深入基层,通过会议座谈等形式,与干警互动聊廉;依托廉政文化建设平台,建立网上“反腐倡廉影视资料库”,开展司法廉洁正面典型示范、反面典型警示和干警自我教育;研发运用“上海法院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强化廉政风险的预警内控、源头防腐;建立廉绩网,实现业绩考核与考廉的同步并轨。立足监督制约,接受最高法院司法巡查;严肃办案纪律,落实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规定;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在原有基础上,完成了19名法官配偶为律师的一方退出工作;围绕个案公正、类案统一的目标,推进法律适用统一,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立足查处警醒,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上海法院司法廉洁十条纪律”等规定,认真受理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篇12

11月20日,我院召开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传达了省高级法院关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人民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亦不能脱离发展的规律,必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生的新变化,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寓于各项工作中,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发展的司法环境。下面,我就如何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谈几点个人心得: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联系实际,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加强法院全面建设结合起来,与构建独具特色的法院惩防体系结合起来,真正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谋划思路、完善措施、推进工作的过程,努力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化为促进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一)强化廉政教育,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法院要把科学发展观教育融入到反腐倡廉教育之中,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之中,增强教育的有效性,摒弃那种为了所谓的"政绩"而发展,为了升迁而发展的错误思想,坚决杜绝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要加强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发展意识;二要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筑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防腐拒变能力;三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廉洁从政氛围,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廉洁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现队伍建设科学发展。要从法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在正党风、强保障上,创新教育、监督、制度等工作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健全各类廉政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以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为重点,加大对反腐倡廉和效能工作的调研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探索好的形式与做法,并用制度加以巩固,着力构建起符合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的“四不为”机制,不断提高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洁执法和司法为民自觉性,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制度化水平,实现法院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三)加大监督力度,促进科学发展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抓住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狠抓监督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述职述廉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力弘扬司法民主,以民主促公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司法廉政监督员的沟通交流机制,悉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其成为联系群众、沟通社会各界的桥梁,从而不断改进工作。三是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在进一步完善各项廉政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适时总结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规范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使腐败失去其滋生的土壤,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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