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31 2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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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委托监理的工程,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的个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明文件: (身份证明文件名称及编号)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法定代表人指投标人所在国合法注册文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境内设计机构)或企业负责人(境外设计机构)。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年第14号),自20*年7月1日起,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备案登记程序
1、对外贸易经营者可点击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网上备案登记系统”,并在网上认真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表》中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准确和真实的。
注意:在登记时请选择“*市商务局”作为“备案登记机关”,并使用简体中文填写表格。
2、对于拟工商注册成立的新企业或拟工商登记的个人,可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然后再通过商务部网站,按上述办法申报;对于已经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必须先向工商部门申请增加“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然后再通过商务部网站按上述办法申报。
3、对已工商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在登录我局网站备案登记之前,必须先到工商局增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经营范围。
4、提交网上申请数据后,请将网上填写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下来(包括正面和反面,打在同一张A4纸上)。认真阅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注意填表要求:经营者名称及经营场所需翻译成英文,英文要规范,字母必须全部大写,经营场所前必须加“河南省”,英文译名的地址要与中文相对应;日期及电话、传真要规范格式,日期由8位数字组成,如20*-07-26,电话及传真号码应为固定坐机,前面应加区号0371—;打印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需抄下“登记表系统编号”,否则无法打证。
(三)送报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盖章和法人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反打印到A4纸,打印表);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法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境外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
请企业填报数据时,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四)办结时限
自收到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第5个工作日,登记机关(市商务局)应给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说明理由。
(五)相关文件
1、《对外贸易法》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二、后续手续办理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自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之日起30日内,需按下列程序到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尚未加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字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请凭市商务局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资料,到市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二)凭市商务局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注意: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之后,即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权(下称获权企业),获权企业需及时向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获权企业在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后,要及时向市商务局外贸处反馈《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和该企业的海关代码,以便进行外贸进出口相关数据的统计。
获权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反馈信息,配合市商务局外贸处做好统计工作。对不及时反馈信息的企业,商务部门将有权不予办理企业的出口商品奖励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其他后续事宜。
(三)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市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四)到河南省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购汇和出口核销的登记备案手续。
(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出口商检的有关手续。
(六)在有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办理进出口业务结算帐户。
(七)到*海关办理“电子口岸”的有关登记录入手续。
涉及海关等各部门的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请直接向经办部门咨询。
三、事项变更
(一)须办理变更的事项
凡有下列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手续:
1、企业名称(包括中、英文名称)
2、经营场所(包括营业地址和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工商登记注册号
6、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办理变更须提交的材料
1、加盖公司公章的事项变更申请书(简要说明要申请变更的项目和理由)
2、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项变更申请表》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企业名称变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工商登记注册号变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册号变更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原来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法定代表人变更,须提交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企业在海关办理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正确填写变更申请表,在“申请变更内容”栏目中填写相应变更项目,无变更内容的栏目,须填“无变更”。提交的材料必须用A4纸打(复)印,提交材料时须带原件核对。
(三)办理变更的程序
1、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向市商务局外贸处提交上述材料。
2、市商务局将有关数据通过网络上报国家商务部,同时根据需要变更或发放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凭变更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四)办结时限
自收到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第5个工作日,登记机关(市商务局)应给符合条件的企业换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说明理由。
四、补换证书
(一)补换范围
1、遗失《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发生严重污损;
3、因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其他需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置换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办理程序
1、凡遗失《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补领手续:
(1)在省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2)向市商务局递交书面申请等材料;
(3)由市商务局发放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企业凭新发放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2、属于“补换范围”第二、三条情况的企业申请补换证书时无需刊登遗失声明,其他程序同上。
(三)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写明补换证书的理由,刊登遗失声明情况,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2、刊登“遗失声明”报纸的原件(“遗失声明”中应说明企业名称、所遗失证书的右上角编码,并声明该证书作废);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只遗失正本或副本证书的企业,须将其未遗失证书的原件交回;
7、企业在海关办理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材料必须用A4纸打(复)印,提交材料时须带原件核对。
(四)办结时限
自收到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第5个工作日,登记机关(市商务局)应给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说明理由。
五、资格注销
已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如因公司停业等原因,可自愿申请注销其备案登记记录,不再经营进出口业务。
(一)办理程序
1、向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并交回持有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备案登记表或资格证书已遗失的需在省级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2、市商务局在收到申请后,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中将其备案登记信息置为无效。
(二)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表示自愿注销和申请注销原因等,需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六、备案登记受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两天
办理地址: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x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xx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xx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xx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xxx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文秘站: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___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2、承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第二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二)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者补充协议;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四)已办理备案的有效合同申请办理合同登记,须提交已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产权资料。
三、有效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一)当事人提交注销有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书;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解除有效租赁合同的,须提交租赁双方签章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当事人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禁止出租的房屋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禁止下列房屋出租: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
第三部分:房屋租赁行为应纳税费
一、税费计算基数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二、房屋租赁管理费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1、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2、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3、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三、私人出租房屋应纳税
依据深地税发[XX]937号文件的通知:
税率分为二档:月租金小于5000,综合税率为4.1%;月租金大于等于5000,综合税率为6%。
第四部分:法律责任
1、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罚款。
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六条)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2、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合同中凡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涉及货币数字应填写“¥0000.00”式样或大写金额。合同中空格处双方如无约定内容须画“/”或填“无”。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 甲方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成都市劳动合同范本参考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性 别: 住 所: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
成都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
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 。
关键词:股权转让 股东名册 工商登记 股东资格
中图分类号:df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3)02-0054-08
一、问题的提起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毛某、郑某两个股东。毛某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与《公司法》相同。郑某与邱某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邱某出资100万元。郑某向邱某出具收条1份,所收款项注明为“股金款”。在此之前,郑某向毛某出具股权转让通知书1份,告知毛某股权转让条件,如果毛某不想受让股权,则转让给邱某。但是该股权转让通知书由公司工作人员收执后在通知书左下角加注了如下字样:“本件壹份转交毛总。根据指示,该份公司财务存盘,郑总股份公司不变,邱某股份挂郑总名下,公司不单列。经办人:唐某某。2004年8月10日。”
2008年3月24日公司与他人签订协议出让公司全部资产。毛某、郑某在协议上签字。2008年5月5日,邱某以公司资产转让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以100万收购其持有的股权。①
法院判决要点如下:(1)(2006)宣中民二初字第43号民事判决②已发生法律效力。(2)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既未及时将其已经实际、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情况以及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情况告知公司,以便于公司为其变更股东名册,也未在(2006)宣中民二初字第43号民事判决败诉后向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③因此尽管原告邱某已经支付股权转让金,但未履行股权转移过户的法律义务,尚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3)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权属变动生效实属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前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双方之间形成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需履行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法定义务。股东资格的取得不因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而自动发生股权变动的法律后果。(4)公司辩称该公司股东毛某对原告与郑某协议转让股份的事实不知情,与法律事实不相符,该抗辩主张不予采信,但公司关于其未为原告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原告非被告公司股东的答辩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5)原告既然不是股东,则无需讨论原告是否符合股权回购的要件。判决原告败诉。
原告邱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一审的意见,认为股权转让合同虽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股权转让合同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但股权转让的意思表示与股权已实际取得并非同一法律范畴,由于上诉人未请求、公司亦未为上诉人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且上诉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活动,④依法尚不能认定上诉人已成为公司股东。
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股权转让后如何取得股东资格的纠纷。股权转让后,股权受让方如何取得股东资格?是直接成为股东,还是需要履行其他的程序才能成为股东?关于这一点《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案一审法院对此作出了较为明确的司法判断,判定股权转让后股权受让人需要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只有变更了股东名册,股权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才可以行使股东权。二审维持原判。不过,本案判决关于股权转让时的股东资格取得的判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首先,判决认为,股权转让后股权受让人需要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但如何认定已经向公司提出变更请求?股权转让前,向其他股东发出的转让通知是否可以认定为通知公司?本案判决的意见是需要另外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这个意见是否合理?提出请求之后,是自动取得股东资格成为股东,还是需要公司实际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后才成为股东?
其次,是否需要由股权受让人向公司同时提出变更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的请求?判决并没有明确这一点。如果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没有同时变更,比如,股东名册已经变更,且股权受让人已经向公司请求变更工商登记,但公司没有向工商局申请变更,受让人能否取得股东资格?如果能取得股东资格,则如何理解《公司法》第33条第3款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
再次,《公司法》第33条第3款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与该条第2款是什么关系?
笔者试图对上述问题作一些探讨。
二、股权转让时受让人何时成为股东
《公司法》第72条将股权转让区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条还规定了详细的转让程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另作规定。《公司法》第74条规定了公司在发生股权转让后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的义务。发生《公司法》第72条、第73条的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现行《公司法》第72条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参考了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111条的规定,不过二者也有区别。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111条对于股权受让对象不作区分,不论是股东之间的转让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均需其他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区分一般股东和担任董事的股东,一般股东出让股权只需其他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担任董事的股东则需要其他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出让股权。
《公司法》第33条第3款则规定了公司在股权转让后变更工商登记的义务。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
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这个条文没有主语,可以补充为登记义务人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显然只有公司是登记义务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也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姓名、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是公司的登记事项。该条例第27条规定,公司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不过问题是,依据《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征得公司同意,公司与股权转让无关,只要出让方股东与受让方意思表示一致,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合同即告成立。作为第三人的公司不参与股权转让。
关于股权转让后股权受让人何时成为股东的问题,一些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在其颁布的公司案件指导意见中提出不同的解释。比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一)》⑤(2003年6月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第30条规定,股权转让人、受让人以及公司之间因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根据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认定股东资格。公司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人实际已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行使股东权利的,应认定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并责令公司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这个意见的合理解释是:由股东名册确定股东资格,也就是说股权受让人需要在股东名册变更后(即股权受让人作为股东记入股东名册)成为股东,这一点与本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也一致,即股权转让的受让人需要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才能成为股东。但这个意见没有说明是否需要将股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公司,并请求变更股东名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2006年12月2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8次会议讨论通过)第35条则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的股东资格自转让人或受让人将股权转让事实通知公司之日取得。股东将同一股权多次转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取得工商变更登记的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⑥股东将同一股权多次转让,且均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股权转让通知先到达公司的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可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明确了股权转让的受让方需要履行将股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公司的程序,而且通知公司即取得股东权而成为股东,与股东名册是否变更无关。关于这一点,本案一审安徽宣城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上诉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只是说股权转让的受让方需要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但究竟是变更后才取得股东资格,还是只要请求变更即取得股东资格,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不明确。
我国公司立法的缺陷之一就是训诫规定多,可操作性差。公司法中存在大量的无法操作或者说立法时只有理念、完全没有考虑操作性的条文。《公司法》第74条就是这样一个条款,前者缺少起码的程序意识,或许是立法领域威权主义思想的反映,只注意提出要求,却忽视了义务产生的前提或程序。《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第1款更是如此,甚至没有主语,让人无从了解登记义务的主体。立法的缺陷在法律修改之前只能在司法实践中通过法律的解释加以解决,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本案宣城中级人民法院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从法理的角度看,如前所述,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非股东受让人之间的事情,与公司无关,既不需要股东会决议,也不需要董事会决议,公司有可能不知道股权转让的事实,⑦显然要求股权受让人通知公司并请求变更股东名册比较合理,但规定必须变更股东名册才成为股东并不合理,在正常情况下,以股东名册为标准确定股东资格是合理的,而在股权转让的情况下,则可能出现公司故意不予变更股东名册,从而导致股权受让人权益受损的情况。因此,法律应该规定在发生股权转让时,只要股权受让人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即成为股东,可以行使股东权。⑧
三、如何判断股东已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
本案法院否定了公司提出的公司其他股东不知道股权转让事实的抗辩,但又认可了公司提出的因为股权受让人没有请求,公司没有给股权受让人变更股东名册,因此股权受让人不是公司股东的主张。确实,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受让人之间的事情,现行《公司法》并不要求股权转让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公司可能不知道股权转让的事实,要求股权受让人通知公司很有必要。然而有限公司通常股东较少,如本案只有两个股东的公司,股权出让方股东郑某已经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向其他股东毛某发出股权转让通知,由于其他股东只有毛某一个人,毛某又是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且股权转让通知交给了公司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在通知上加注“根据领导指示”字样。将这样的股权转让通知认定为公司已经知道股权转让的事实应该更加合理。因为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当然是通知公司的一种最主要、最常见的方式。不仅如此,在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股东均以诸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各种名分直接经营公司,向其他股东发出的股权转让通知通常都可以认定为已经通知公司,因此,本案法院判断的合理性值得怀疑。
不仅如此,本案公司工作人员在股权转让通知上加注“根据指示,该份公司财务存盘,郑总股份公司不变,邱某股份挂郑总名下,公司不单列”的事实清楚表明毛某不仅同意股权转让,而且是有意不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原告邱某是否同意这样的安排不得而知,不过无论如何,毛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意不变更股东名册可以被认定为违反《公司法》。
如果股权转让通知可以认定为通知公司,公司已经知道股权转让的事实,公司的知道是否自动导致公司变更股东名册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是否无需再专门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如果不能认定为已经通知公司,那么股权受让人需要向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还是仅仅通知股权转让的事实?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是只要通知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实,股权受让人就取得股东资格(成为股东)。该意见是将工商登记而不是股东名册作为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工商登记需要由公司请求工商局予以变更,既然变更工商登记都不需要股权受让人请求,显然股东名册的变更也不需要请求了。而本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意见是应该向公司发出变更股东名册的请求。
如果对《公司法》第74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第1款进行严格的文义解释,似乎解释为只需通知股权转让的事实,无需请求变更股东名册更为合理。第74条的条文是:依照本法第72条、第73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尽管从条文看,甚至解释为“公司应当主动去调查股权转让的事实”似乎也并非不可,不过这种解释对公司过于苛刻,会增加公司的负担和不确定性,但解释为只需通知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实,公司即产生变更股东名册的义务,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同样的道理,可以将《公司法》第33条第3款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第1款解释为:只要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实,公司即有义务变更工商登记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工商局备案。
如果
采用上面的解释,则本案的结论可能是相反的,股权受让人通知其他股东意味着公司已经知道股权转让的事实,公司显然已经有义务为其变更股东名册甚至是工商登记,这也就意味着股权受让人成为股东,同时也就意味着围绕这个纠纷的3个判决均可被推翻。
不仅如此,公司采用“郑总股份公司不变,邱某股份挂郑总名下,公司不单列”的做法也可以说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认可邱某股东身份,只是其名字不出现在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而已。公司反过来主张邱某因未申请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因而不是股东实际违反了禁反言的原则,也违反商业交易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可见,如何判断股权受让人向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然过于拘泥于形式上的程序。公司实务中只有两个股东的公司有没有股东名册都值得怀疑。甚至有学者认为,社会的信用环境决定了对股东名册和营业执照采取私人保管方式必然走向失败,应在明确股东名册功能的基础上,对股东名册和营业执照实行公共托管。⑨
四、取得股权与取得股东资格
股权转让中,如果受让方没有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受让方的法律地位如何?也就是说,受让方是否是股东?
关于这个问题,本案的判决代表了国内多数学说和审判实务的看法。国内多数说以及审判实务倾向于将股东资格与股权分离,认为股东资格是股东身份权的一种,受让股权并不意味着当然取得股东资格。⑩在本案中,原审宣城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但尽管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受让方已经是股权的所有人,却仍然不是股东。这个观点值得商榷。其实,除了一些需要特殊行政许可的股权转让之外,股权的取得其实即意味着受让人成为股东,只是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尚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
股权转让本质上是买卖合同,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履行之后,股权受让人取得股权,成为股东。即使卖方后来反悔不愿出让股权,买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转让。只是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如果没有变更股东名册,股权的受让人就不能向公司主张自己是股东,即不能对抗公司。公司可以拒绝将其作为股东,拒绝其行使股东权。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份公司的股份,不是有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交付出资证明书,交付了出资证明书也不意味着必然发生股权转让的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性质上可以理解为证据证券,类似于银行的存折,只是一种证明权利存在的凭证,即使出资证明书遗失,权利人也不会失去权利。而作为有价证券的股票,丢失股票则意味着失去权利,除非依据《公司法》第144条宣告股票失效。即便如此,还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33条第2款即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该款实际上规定了股东名册的对抗效力。首先,该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也就是说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只要是股东名册上的股东,甚至无需出示出资证明书,公司不能拒绝将其作为股东行使股东权。这可以说是股东名册的积极对抗力。从公司的角度看,公司只要允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行使股东权,比如向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发出股东会召集通知,给其分配红利,即使此人已经出让股权,不再是股东,但只要股权的受让人没有请求变更股东名册,则公司可以免责。这可以说是股东名册的消极对抗力。如前所述,因为股权的变更只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无需征得公司的同意,股东之间的转让甚至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公司无从知道,也就不可能主动变更股东名册。此外,如果股权变更发生争议,公司无从确认谁是股东,只能依照股东名册,允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行使股东权。
五、工商登记、股东名册与股东资格取得
《公司法》第33条第2款在规定了股东名册事实上的对抗力之后,又在该条第3款明文规定了工商登记对于第三人的对抗效力。该款前半段是: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后半段是: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从条文的脉络上看,该款后半段的主语应该是公司,即公司不能主张非工商登记上的人为股东以对抗第三人。非工商登记上的人可能是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股权受让人。究竟是工商登记上的股东是股东还是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是股东?股东名册法理上的对抗效力与明文规定的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相互冲突,特别是在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两者中一个进行了变更、而另一个没有发生变更的时候,会人为造成股东资格确认的麻烦。实务中似乎更注重工商登记的证明力,本案两审判决中没有提及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的关系,只是笼统地说,股权受让人在履行股权转让合同义务之后,仍需履行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法定义务。
其实从立法论的角度看,第33条第3款的这个规定存在严重的问题。
第一,股权受让人并不能直接向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的变更,必须要先向公司申请,再由公司向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因为公司才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的请求权人、变更登记义务人。如果股权受让人向公司发出了变更登记申请,而公司没有进行登记变更,那么该股权受让人的股东地位并不确定,这对股权受让人很不公平。
第二,有可能损害股权出让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如果股权出让人已经出让股权,但没有变更工商登记,股权出让人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已经转让的股权。然而股权已经发生转让,股权出让人已经不是股权的所有人,股权出让人的债权人有可能无法申请强制执行这些股权,即使有可能申请强制执行,股权受让人也会提出自己才是股权的所有人的抗辩,从而损害股权出让人的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如果没有变更工商登记,股权受让人便不能向公司以外的人主张自己是股东。这对股权受让人的债权人来说非常不公平。因为股权受让人没有变更工商登记为股东,股权受让人的债权人有可能无法主张股权受让人是股东,进而无法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股权受让人受让的股权。
第四,即使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也不一定需要通过规定股权变动的工商登记对抗效力。出资不实股东转让其股权的,可以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先承担相应的责任,受让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权出让人追究瑕疵担保责任。如果造成出资不实的是非货币财产,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即使不规定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同样不影响公司债权人的保护。b11或许处在转型期的我国公司中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现象较为常见,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要求对股东进行工商登记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不过立法不能唯目的论,立法需要技巧,法律是一个系统工程。
第五,1993年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成为股东之前必须全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理论上股东都已经完成了出资,此后,作为股东即不再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对公司的债权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股东的姓名对于公司的债权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也就是说在没有完成出资之前,股东对公司承担全额缴纳出资的责任,在股东没有全额缴纳出资之前,如果公司破产,则公司债权人还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向股东请求缴纳剩余的出资。为了便于公司的债权人确认股东,将股东的姓名作为登记事项还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在股东全额缴纳出资之后,以及最迟公司成立两年之后,股东将不再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对公司的债权人也不再承担任何责任,那么股东的姓名作为工商登记的登记事项就没有多少实质性的作用了。b12
第六,由于股东姓名是公司登记事项,而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需要公司向工商局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这会导致即使获得股权转让胜诉判决,依然不能申请变更登记的困境。实务中,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于2005年12月22日印发的《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但除了法院的裁定书外,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材料。这些材料的要求增加了股权转让的难度,最为关键的是这些材料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
从立法论的角度看,最好删除这一条款,改为同时删除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以股东名册的变更对抗第三人,同时强化公司制作、置备股东名册的义务,真正解决股东资格确认的难题。从解释论的角度看,首先确定股权受让人在股权合同签订、受让股权后即取得股东资格,在与公司的关系上,用对抗理论解决相关的问题,即股权受让人需要向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方可主张自己是股东并行使股东权。
结 语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非常频繁,相关的立法又存在一定的瑕疵,理论上存在矛盾,且操作性差,导致了大量股权转让纠纷的出现。而针对股权转让中股权受让人何时成为股东的问题,实务界、学术界一直倾向于将其作为股东资格确认问题中的一个类型,试图找到综合解决所有股东资格确认问题的办法。b13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域外法律经验无法提供更多的借鉴。b14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记载股东姓名的材料很多,比如,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只要其中的两个数据出现不一致,即可能发生股东确认的问题。b15经验告诉我们,记载股东姓名的材料越多,越有可能出现各种材料不一致的情况,这就需要确定哪个材料优先,也就是需要确定谁是股东。股东可以随时出让股权,失去股东身份。每次股东出让股权,失去股东身份,都需要变更这一系列文书,显然过于麻烦。b16这个问题的本质也是立法技术问题,保障股东身份的手段并非是越多越好,重要的是确保保障手段的实效性,一个有效的手段胜过十个看起来很好实则相互扯皮的手段。
我国《公司法》不仅记载股东姓名的材料多,而且由于很多制度来源于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律的借鉴,并没有很好地研究这些制度与本土特有制度之间的冲突,致使不同制度之间的矛盾在法律实施后才逐渐显现。比如《公司法》的有限公司制度借鉴了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的股东姓名记载于章程、公司向股东发行股单(出资证明书)等制度,b17也借鉴了推定股东身份效力的股东名册制度。与此同时,《公司法》还规定了中国特有的工商登记制度,明文规定了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如前所述,股东姓名是公司的登记事项,且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也就具有了推定股东身份的效力。如果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所记股东姓名不一致,就会发生二者对抗效力的冲突,就会出现所谓的股东资格确认的问题。综上所述,制度的借鉴不是简单地把所谓好的制度统统都拿过来,好的制度只有在特定的体系中才能发挥作用,构筑合理的制度体系更加重要。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证明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权资格(法定、指定)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业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如下[有*号的为常用出国公证]:
(一)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二)证明继承权;
(三)证明财产赠与、分割;
(四)证明收养关系;
(五)*证明亲属关系:如:亲属关系证明、家庭成员证明
(六)*证明身份、学历、经历; 如:学历证书、成绩单、个人经历证明
(七)*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如:出生;结婚(离婚)或未婚证明
(八)*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如:经济担保(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九)*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如:学历证书、成绩单
(十)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十一)保全证据;
(十二)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
(十三)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十四)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它公证事务。如:无犯罪记录
无犯罪记录必须由所在派出所提供盖章。亲属关系、出生证明、结婚(离婚)或未婚证明最好都由派出所盖章证明,如无法从派出所获得,亦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盖章确认,(如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则可由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提供证明)。
如有股票证券交易,由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公司出具证明并提供股东卡;如有房产,则提权证(非商品房需先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到公证处公证。
经济担保公证需提供的文件有: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每月纳税证明,存折及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须从公证开始计算定期已满三个月)。
办理出生公证,必须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有出生证的还应提供出生证。
办理学历公证,需提供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原件遗失的,应向原先就读的学校申请补发)。
办理经历公证,需要提供最后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以及职务任命书,职称的职称证,申请人个人档案简历记载影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供复印件,复杂的证明书需由翻译公司提供英文件;出生,经历,学历,婚姻证明需要提供一式三张黑白两寸照片;到美国使用的公证必须提供两寸黑白照片四张。
办理委托,声明公证,委托人、声明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申办委托公证还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证的影印件,委托事项凭证(如房地产、股票、存款凭证等)。填写委托书、声明书,并在委托书、声明书上签名或盖章。
公证处房产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我拥有位于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的房产,现委托__________为我的人,并以我的名义在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办理如下事项:
1、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银行按揭贷款(即赎楼)手续,代为签署融资担保协议,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产证等产权证明。
2、全权办理转让、出售上述房产的有关手续,打印房产买卖合同,代为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受托人代为收取上述房产转让的全部楼款或银行按揭楼款。
3、委托人办理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全部楼款。
4、受托人办理公证、到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签署、递交有关文件,办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物业管理费、缴税或免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5、到有关部门办理与房产转让一切有关手续。
6、受托人办理上述房产解除国土局买卖合同公证书以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7、办理出租管理房产及签署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上述房产是指法律规定的本人份额的房产。
投标邀请书范本
日期:20xx年3月3日
招标编号:
1.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xx年3月9日对OA项目工程进行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xx年3月9日到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招投标办公室领售招标文件,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每份招标文件20xx元。(考虑到时间比较紧张,我方将先以E-mail方式发给各投标单位,待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时再补办相关手续)。
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副本原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红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6)专利证书(如果有的话);(7)设计资格证、制造及安装许可证;(8)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果有的话)等。
3.投标文件要认真填写,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xx年3月9日上午9点之前递交到承钢erp指挥部会议室。
5.20xx年3月9日上午9时整在承钢erp指挥部会议室开标。
如有咨询事宜,请与招投标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20xx年3月3日
邀请函范文(二)
工程投标邀请书范本
日期:__ 招标号: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____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_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招标人:____
地址: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电子邮件:____
网址:____
邀请函范文(三)
消防投标邀请书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和本项目的具体特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xx广场项目中的消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参与该工程的投标,具体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xx广场
2、建设地址:xx
3、建筑面积:xx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核心筒结构;
5、建筑高度:地下两层,地上26层;
6、计划开工:20xx.3.8,计划竣工:20xx.1.1;
7、投标时间:20xx年xx月xx日10:00;
8、承包方式:按照图纸的工程量和市场价一次包死(可注明标底有效期);
二、招标(或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涉及的全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消防各系统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以及保修等。
三.投标人资格
1、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一级资质,具备一项与本项目类似工程造价300万元以上的消防设施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本企业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3、资质不满足的谢绝投标;
四、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或法人委托书)证书;
2、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项目经理业绩证明;
4、密封完好的详细的投标预算;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贵公司如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需缴纳10000元(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本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于定标后退回;
2、中标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需向招标人缴纳500000元(伍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3、中标企业收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六、投标企业需注意的事项
1、根据项目自身的建筑类型和图纸内容,按照招标单位规定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标准,通过市场调查,编制投标预算;
2、投标时严禁蛮报乱报,避免丢项缺项;
3、施工期间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等无论任何条件均不做价格调整;
4、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和图纸不详需咨询的,可致电0316---6691000;
5、说明投标文件中另需强调说明的事件;
八、中标企业仍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1、负责办理项目施工图中消防范围的图纸审核协调事宜,以取得《建筑工程消
防审核意见书》为准;
2、施工期间,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
3、负责本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期间所有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与消防
有关检查、验收等事宜;
4、负责消防竣工验收及相关资料的归档等事宜,以取得《验收合格证》为准;
5、负责与消防(或与消防有关的)部门的协调事宜;
九、消防工程材料及有关部分设备采购标准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xx电子有限公司
2、消防喷淋设备:xxxxX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3、消防泵设备:xxX有限公司
4、电缆电线:xxX有限公司
5、钢管采用xx
6、其他配件:市场
招标人:
地址:
邮编:(略)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邀请函范文(四)
__________(邀请施工单位名称):
1.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工程,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结构类型为_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_。招标申请已得到招标管理机__________构批准,现通过邀请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工期__________天(日历日)。
3.__________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作为招标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密封投标,通过评审择优选出中标单位,来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4.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须是________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施工单位如愿意参加投标,可携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交纳押金__________元。
5.该工程的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招标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6.招标工作安排:
(1)勘察现场时间:
联系人:
(2)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3)投标截止日期:
(4)开标日期: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邀请函范文(五)
鸡苗销售投标邀请函
经我司招标小组对贵司/个人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核,贵司/个人初步具备我司鸡苗销售投标资格和要求。
现诚意邀请贵司/个人准时参加我司20xx年10月1-31日外销鸡苗投标。全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领取相关资料,参与投标。
投标保证金:每个标的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请注明投标标的序号。未中标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弃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苗量:见附表;鸡苗数量为预估数,实际数量会有浮动,具体品种与数量以孵化厂实际出苗数为准;
投标时间:20xx年 9月 26 日下午14:30~15:10,请于20xx年 9 月 26日早上10:00时前确保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公司账号,并注明投标标的。
采用微信投标方式:关注温氏育种招标销售平台,报价方法详见投标公告。
1.1前附表
1.2前言
1.3招标单位
1.4投标单位
1.5招标方式
1.6招标文件
1.7投标报价说明
1.8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1.9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2.1投标书
2.2工程报价书
2.3投标差异表
2.4投标单位概况
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
2.6技术资料及说明
2.7人员培训计划
第三章系统要求及设计规范
3.1公司建筑概况
3.2系统招标内容
3.3系统总体要求
3.4系统设计依据
3.5系统保修和维护要求
第四章各子系统技术要求
4.1管道预埋及桥架安装系统
4.2综合布线系统
4.3计算机网络系统
4.4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5会议室系统系统概述
4.6门禁系统
4.7机房工程
附件:图纸列表
第一章投标须知
1.1前附表
项号内容规定
1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弱电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工程内容:电动汽车公司的网络系统、信息通讯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弱电集成系统等系统的建设,并进行相关培训
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2合同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弱电工程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4发票种类:国家规定的发票
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内
6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万元人民币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3月31日9:00至17:00
8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
9投标文件递交至:×××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
10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月日上午9:00
11评标时间:2008年月日上午9:30
1.2前言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的建设要求,进行弱电工程项目的招标。为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完成,保证设备、材料和工程质量合格,提高建设速度、降低工程造价、鼓励公平竞争,×××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1.3招标单位
×××股份有限公司
1.4投标单位
1.4.1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单位的持续合法地位,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进一步提供资料和到投标单位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1.4.2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本必须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长沙或株洲设有常驻机构。投标单位必须是合法的注册公司,具有本工程范围内各专业系统相应的注册、经营、工程、设计、配套资质和相关等资格的证明文件,至少应符合下面要求: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
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系统设计施工二级资质(备案证);
工商注册登记肆年以上且经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以上(含贰佰万元)的企业;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单位必须在近二年有过100万元以上规模综合弱电项目(含综合布线系统、管道预埋及桥架安装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门禁系统、视频会议室系统、大屏显示等系统)的成功实施经验。
1.4.3投标单位为了表明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格和合法地位,并具有足够的实施能力和充分的资产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投标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作为供招标单位对其进行资格预审的补充资料。
投标单位的法律地位、注册地点、注册资本和主要业务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组织机构与人员状况(包括详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所在地点、法定代表人);近两年财务状况;以及近两年来的业绩和用户评价(包括项目名称和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投标单位须提供与供货厂商之间的关系、双方对本项目的承诺以及相应的授权证书,并确认参与本项目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资历和能力的说明和保障,以及和用户、应用系统开发方的合作关系的承诺。
投标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能提供的培训方式。
能提供售后服务。
能提供设备包装及运输手段等情况。
投标单位认为其它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阐述。
1.5招标方式
1.5.1本项目的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向投标单位发放招标资料。
1.5.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否则所投标书无效。
1.5.3招标单位视费用情况保留有权变更(增加或减少)弱电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的权利。
1.5.4招标单位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1.5.5本次招标工作由×××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1.5.6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是否中标,均全部由投标单位自理。
1.6招标文件
1.6.1招标文件的组成
1.6.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技术要求
附件
1.6.3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书及有关文件、技术规范、工程技术需求等。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4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1.6.5招标文件的修改
1.6.5.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6.5.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1.7投标报价说明
1.7.1投标价格: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产品的单价和总报价。报价应以招标单位所在地×××股份有限公司交货、安装并调试验收后的总价为准,并说明各项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表明是否同意,招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调整所需设备的数量和范围,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
1.7.2投标报价书应报出投标总价,如需要另外增加取费项目的要详细列出取费依据取费表。
1.7.3投标货币: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7.4项目价格分析表,项目单价分析表是指对每个单项汇总合价所构成的各类明细项目单价(含承诺的折扣率)。各类明细单位的合价等于单项汇总合价。
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折扣率税金总价备注
1.8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1.8.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文件和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文件资料、图纸、文字、格式和计量单位等均使用中文并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1.8.2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下列顺序整齐装订成册,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本项目工程报价书;
其他优惠条件;
投标差异表;
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凭证;
投标单位财务概况以及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至少一年);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
投标技术方案总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进度表;
技术资料及说明;
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
培训的方式、内容及其他事项说明。
1.8.3投标人不能在《投标书》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意见,否则将影响中标。
1.8.4投标文件应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若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代表的私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可以扩展,但不得改变更正。
1.8.5《投标书》必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必须用密封可靠的信封封装,信封封口处要加贴密封贴,并盖有投标代表的印章和投标单位公章。
1.8.6《投标差异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有关方案、设计、规范、工程量的所有差异之处汇集成表,表格式见《投标差异表》;未列入《投标差异表》的投标差异将被认为并不存在。
1.8.7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5项所列的日期内。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8.7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8.8投标保证金
数额见《前附表》第6项。投标单位以现金(汇票)支付保证金形式时,保证金汇入(存入)招标单位指定银行帐号。资金汇、存凭证用小信封包装后,与《投标书》正本装在同一信封内一并投出。未中标单位所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8.9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说明工程质量保证期、质保责任。并附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详细说明投标单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责任、项目和方式等,承诺书将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件。承诺书上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等。
1.8.10投标技术方案总说明中,应整体介绍投标技术方案、投标方案与招标文件图纸的偏差、投标方案的可行性及特点等。
1.8.11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包括施工组织体系、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资历和数量、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措施、步骤、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保障体系、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保障体系、工期安排等。
1.8.12投标书内应附有投标工程的技术规格文件和说明资料,按招标书要求详细说明产品的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适用技术标准、生产厂家、单价等主要资料。
1.8.13每份《投标书》分正本一套、副本份数见《前附表》第8项、电子文档一份。如遇到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封套应密封良好,标明投标单位和正副本,密封口盖骑缝章。投标书内应附《投标书》所有文件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光盘存储,电子文档以微软OFFICE、Visio、AutoCAD格式保存,电子文档不具备法律效力。《投标书》均不退回,也不供查阅。
1.8.14截止投标前,投标单位应派人与招标单位核对招标单位所发出的补充文件或通知等,如有遗漏,可向招标单位索取,并根据通知的要求,确定对《投标书》是否修改。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以未收到通知为理由,要求修改或撤回标书。
1.8.15投标单位应派人将《投标书》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到指定地址,见《前附表》第9项。由送交人和接收人双方在登记册上签名,然后由接收人妥善保管。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标书无效。
1.8.16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1.8.17投标截止前,允许投标单位用正式函件对投标文件作修改和补充。此类密封函件必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并与《投标书》有同等效力。如果同一份《投标书》有多份函件时,应注明哪几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或补充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投标文件为准。
1.8.18各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招标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施加影响。如发生此类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有关单位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必要时可以宣布本次招标无效。
1.9开标、评标与定标
1.9.1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并在招标单位的相关审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1.9.2评标是招标单位的权利和责任,为了集思广益,由招标单位邀请有关的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并经招标单位领导批准。
1.9.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有责任澄清和回答评标小组或招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9.4中标单位的确定是对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技术力量、质量保证、资质、人力、财力、过去所承包的有关项目效果及社会信誉、售后服务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评定的结果。
1.9.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
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写、签署和加盖印签、相应的标志、密封;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同一标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投标单位已被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9.6评标小组按上述原则进行综合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报请招标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审定。选择最终中标单位后,公布本次招标结果,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即签订承包合同。
1.9.7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质保期和质保责任,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表组织施工。若没有达到质量要求或延误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适当的赔偿。
1.9.8中标单位拒绝接受中标,或借故拖延以至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订承包合同时,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2.1投标书
投标书
×××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弱电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决定按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对该合同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元。现递交我单位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我们同意你单位指定的投标有效期,并同意你们认为必要的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单位要求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拖延或拒签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由你单位向担保银行兑现领取。
我们完全理解你公司不保证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并同意负担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2工程报价书
序号工程子项目价格备注
1.管道预埋工程
2.综合布线工程
3.局域网建设
4.门禁控制系统
5.闭路监视系统
6.会议系统
7.机房工程
8.弱电工程投标报价总计
2.3投标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表格式如下:
序号招标文件
条目简要内容
2.4投标单位概况
2.4.1企业名称;
2.4.2法定代表人姓名;
2.4.3地址;
2.4.4所有制类别;
2.4.5企业简历;
2.4.6企业技术力量及将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名单;
2.4.7主要设备、器材和材料制造厂家介绍;
2.4.8企业财务能力:注册资金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2.4.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4.10企业资产资历信誉资料;
2.4.11其它能证明投标单位资质、信誉等其它资料;
2.4.12近3年在承包相似工程施工情况(包括联系人电话号码)及主要设备安装
使用情况;
2.4.13其他需说明事项。
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
2.5.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设备供应、安装调试、竣工和保修,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合法代表。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上级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
日期:年月日
2.5.2《投标代表委托书》格式
投标代表委托书
×××股份有限公司:
现委托我公司下列人员为×××股份有限公司弱电工程招标的投标代表:
代表姓名:职务:
以上人员从招标开始时起至施工合同生效时止,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有关网络工程工程改造项目的投标和签订合同等一切事宜,由投标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承认有效,均由我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投标代表意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我们愿意接受公司的委托,代表我公司参加《×××股份有限公司弱电工程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我们一定尽力履行我们的工作职责。
投标代表:(签名或盖章)
接受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此委托书一式六份,分别装入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其中一份将由招标单位存查。
在委托书中投标代表的签字笔迹和印章经核对后,作为确认他们所签发文件的有效性的依据。
2.6技术资料及说明
2.6.1投标项目的《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2.6.2与投标项目有关产品的《产品经营证书》复印件。
2.6.3与投标项目有关材料的《销售许可证书》复印件。
2.6.4与投标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样本、说明书。
2.6.5与投标项目相关的、招标单位可利用的售后服务机构名录。
2.6.6其他技术资料及说明。
2.7人员培训计划
2.7.1请投标方提供培训的详细计划及培训所需要的教材和教师讲解说明。由投标方提供的教材及讲解说明,要求用中文编写。
2.7.2现场培训:为了使维护人员能独立进行安装、测试、维护、要求投标方负责对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2.7.3培训用教材应包括相应硬件的安装和维护技术。培训用教材提供最新的并和供给的硬件相一致,保证每学员一套完整教材,要求用中文编写。
2.7.4培训内容至少应包含:硬件的安装和测试、硬件的使用及基本维护、网络管理、相关软件操作培训。培训详细计划、人数、开课日期等由双方在商务谈判中协商解决,投标方可提出参考建议。
第三章系统要求及设计规范
3.1公司建筑概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在国家科技部、省政府的支持下,依托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株洲所)在电动汽车技术和市场开拓方面的已有优势,整合省内外相关优势资源组建而成的,这是我国第一家集电动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于一体的,具备研发、制造和试验检测能力的电动汽车制造公司。
公司总占地280亩,如上图所示,本次项目属于一期施工,主要包含1栋联合厂房、1栋关键零部件厂房,1栋实验检测中心、1栋调检车间、一个门卫监控室。其它楼宇将会在以后的二、三期工程中实施。与新型的高科技公司相辉映的智能弱电系统设计也应该是高智能、高集成的。这要求设计需要一定的前瞻性,保证公司将来业务发展后,能继续满足公司的需求。
智能化系统实质上是一个庞大的计算机智能控制系统,是一个集多种网络和网络通讯技术、多种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各种智能化设备、控制装置、执行装置和传感设备的有机结合体,其基本结构为集散型控制系统,或称为分布式控制系统。此系统可以随时根据智能建筑发展的需要任意地增减功能和扩充规模。智能化系统采用符合潮流的开放式体系结构,使其能够与任何第三方的系统和设备接口,实现系统的高度集成。能够适应各种应用场合和要求,在智能控制方面体现了21世纪的技术潮流。
3.2系统招标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的弱电工程部分主要包括以下10个智能化应用系统的内容:
综合布线系统(包含数据点和语音点);
管道预埋及桥架安装;
监控系统;
局域网系统;
会议室系统;
门禁系统;
机房工程。
3.3系统总体要求
投标单位应根据功能需求分析,应至少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系统配置设计和工程实施管理:
系统除满足本技术文件要求外,还应遵循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除满足现有需求外,还应具有先进性、标准性、稳定性、可扩展性、实用性、安全保密性、经济性、易维护性等要求。
所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门禁系统应在市电断电的情况下至少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2小时以上,监控数据需满足至少保留1个月以上。
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技术文本和相关《图纸》进行系统方案设计,并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系统图、施工图、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型号、品牌)、单价、总价、维修服务、培训计划等。
投标单位应提供主要成套设备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以及对所提品的售后服务保证。
本技术文本仅供本次招投标使用,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技术文本所规定的性能要求、附表上所表明的信息点数量进行设计和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中标后,应针对所投标设备特性对本技术文本所提供的《弱电设计方案》、附表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施工优化设计,以充分发挥弱电系统的综合性能。
弱电系统各子项目的干线及水平线缆的布放均在桥架线槽中综合平衡布放。
弱电系统整体免费保修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年。
3.4系统设计依据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1987
《计算机软件开发质量保证及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12504-12509-90
《计算机站场技术规范条件》GBJ115-87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有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GB4879-90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68-200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0408.1—2000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4—2000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GB10408.5—2000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10408.6—2000
《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GB6510-198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J57-1983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1992
《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1982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GB/T16572-1996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
《电器装置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6-92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YDJ26-89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1997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电信设计规范》
所选用产品操作手册
本文件
“电动汽车”系列图纸
3.5系统保修和维护要求
3.5.1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为一年。
3.5.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材料,作一般性的定
期维修保养,同时提供7×24小时的紧急维修服务。
3.5.3质保期内中标人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维修
第四章各子系统技术要求
4.1管道预埋及桥架安装系统
4.1.1设计目标
4.1.1.1本预设预埋工程的设计旨在建立一个具有开放性、灵活性、扩充性和安全性的布线保护系统;
4.1.1.2标准化的安装工艺,符合国家有关建筑、电气标准;
4.1.1.3系统扩充性符合技术发展的趋势,充分考虑现阶段的需求并为未来的发展预留空间;
4.1.1.4为各类系统的布线安全提供保障,充分考虑各类线缆的电气性能。
4.1.2设计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提供的×××园区平面图、关键零部件厂房三楼平面图、关键零部件厂房四楼平面图,联合厂房平面图,试验中心平面图、调检车间平面图。本次预设预埋工程包括室内线缆敷设管道及其他相关连接件,水平及垂直桥架的安装。预设预埋工程含如下施工内容:
4.1.2.1综合布线系统管道预埋;
4.1.2.2有线电视系统管道预埋;
4.1.2.3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管道预埋预设;
4.1.2.4会议室系统管道预埋预设;
4.1.2.5门禁控制系统管道预埋;
4.1.2.6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管道预埋;
4.1.2.7大屏幕显示系统管道预埋。
4.1.3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桥架:采用冷轧钢板喷塑桥架,桥架内部设置隔板以区分信号线缆和电源线。各种规格桥架内的线缆容积率不大于60%。各楼层水平桥架在吊顶内敷设。每隔1.5米至2米设置水平桥架吊架,每隔1.5米至2米设置垂直桥架支架。
预埋管道:预埋管道采用镀锌钢管,每根管道内至多只能穿四根水平线缆,各个弱电子系统的用户线缆不能敷设在同一根预埋管道内。一根预埋管道在超过3个转弯才能到达终端插座时,应设置过渡线盒,以方便穿线。
预埋底盒:预埋底盒采用国标86底盒,底盒下缘距地面300mm安装,地插插座必须全铜质弹起式插座,且能防水。
4.2综合布线系统
4.2.1系统基本概述
综合布线系统包括数据布线和语音布线两个部分,在水平子系统和工作区子系统采用同种规格线缆和标准模块,以方便两个系统之间的灵活跳接。
综合布线系统主干数据部分可以支持千兆,百兆到桌面的数据传输。
一期项目网络主机房临时设置在关键零部件厂房的三楼,等到三期项目会将原临时主机房迁移至新办公大楼。
网络打印机部署原则:关键零部件厂房3、4楼各安装2台网络打印机;实
验检测中心1、2楼各安装1台网络打印机;联合厂房2楼安装2台网络打印机;调检车间部署1台网络打印机。
语音布线连接线缆均采用大对数电缆,语音点总共400个。主干路由从网络机房配线柜接出,分别引入到其它D、E、F、G配线柜的语音配线架上,各个语音配线架再跳线到各工作区,路由与光缆相同。
4.2.2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点的设置
电动汽车综合布线系统共设置信息点833个,其中数据信息点448个,电话信息点363个。详见下表所列:
关键零部件厂房
楼层区域网络终端数量电话门数备注
1楼E-3#区域22
2楼E-3#区域22
3楼详见三楼详细布点表208147
4楼详见四楼详细布点表151147
合计363
298
三楼详细布点情况:
楼层区域网络终端数量电话门数备注
3楼领导办公室(11间)22112个数据点、一个语音点,
3楼行政管理部1615预留1网络打印机
3楼电机项目部1010
3楼经营生产部1515
3楼电气系统集成项目部1515
3楼电气项目部1515
3楼变流项目部2424
3楼质量服务部1312预留1网络打印机
3楼集成项目部1212
3楼培训室601
3楼会议室42
3楼咖啡厅01
3楼库房01
3楼储藏室00
3楼工具间00
3楼洽谈室22
合计208
136
四楼详细布点情况:
楼层区域网络终端数量电话门数备注
4楼领导办公室(11间)2211一个数据点、一个语音点,预留1传真1网络打印机
4楼行政部1818预留1传真
4楼市场营销部2424
4楼2625预留网络打印机一台
4楼综合管理部2524预留网络打印机一台
4楼财务资产部2222
4楼档案室22
4楼出纳室44
4楼贵宾接待室22
4楼会议室42
4楼行政资料室22
合计151
136
联合厂房详细布点情况:
楼层区域网络终端数量电话门数备注
2楼技术部1716预留网络打印机一台
2楼小会议室11
2楼部长办公室(4个)88
2楼制造部88
2楼采购部1716预留网络打印机一台
2楼质量保证部88
2楼档案室44
2楼大会议室42
合计67
63
调检车间详细布点情况:
楼层区域网络终端数量电话门数备注
1楼主控室11
1楼登录室11
合计22
试验检测详细布点情况:
楼层区域网络终端数量电话门数备注
1楼1717四周各房间每间一数据点、语音点
2楼1919四周各房间每间一数据点、语音点
合计3636
4.2.3综合布线系统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应当考虑某些地点电磁辐射、大电流等因素,有针对性的给出合理布线方案。
投标方中标后需根据《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和建筑结构等因素对该项目的弱电系统的布局进行评估,给出合理建议和文字说明。
根据所需的信息点,按超五类(Cat.5e)标准建设,各项测试参数必须严格符合国际超五类标准的要求,项目竣工时必须提供经过专业测试设备测试的详细的测试报告和原始测试结果;
所选厂家的产品和组成的链路必须同时具有国际DELTA、ETL、信息产业部数据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国际、国内第三方权威认证,并能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所选厂家具有ISO9001、ISO14001认证,能提供良好的质保和培训。所有布线硬件产品能提供至少两年以上的包换质保,整个布线系统能根据用户要求提供20年的系统质量保证书;
所选产品的模块可自由前后穿越面板,免工具安装,方便现场施工,有密闭性好的橡胶防尘门,模块插拔寿命应为750次以上,以适应频繁使用的要求,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语音配线架采用110系列,并具备跳线现场制作的特性;
模块式配线架应从背部端接,以提供好的着力点及端接效果;
所选产品的面板能提供1、2、3、4口可供选择,提供不同的模块安装密度;
所选产品的光纤配线架为模块化设计,采用标准的光纤耦合板,方便日常维护,并可扩充和进行色标管理;
所有线缆从机房配线架到工作区面板必须全线密封,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所有配线间应该采用模块式配线架,所有标号分类明确、清晰,可以通过颜色分区管理,简明、直观;
参与投标方必须提供布线厂商的原装正品,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工程线缆,要求提供厂家签发的授权书;
信息面板具体布置点和应用方式应该根据大楼建筑的实际情况给出设计方案,并考虑一定的灵活性,且在标书中详细说明;
4.2.4建筑群子系统
租用电信一根单模光纤从位于田心的时代科技大厦7楼中心机房到河西电动汽车公司主机房,实现电动汽车公司与南车时代本部的网络连接(线路费用不含于此次招标)。
楼宇之间的预埋管道由土建施工方承担,各楼宇接入点分别是:
关键零部件厂房(F-8#);
实验检测中心(B-12#);
联合厂房(C-1/G);
调检车间(A-3#)
一期项目电动汽车的网络主机房设置在关键零部件厂房的3楼。整个园区网络共配置7个配线柜,按照就近原则管理数据和电话信息点。
配线柜A、B、C:该处同时也是整个电动汽车工业园的网络机房,位于关键零部件厂房三楼集中办公区域(F-8#)。
配线柜D、E:分别位于实验检测中心2楼(E-4#和B-12#)区域。
配线柜F:位于联合厂房2楼(C-1/G)区域。
配线柜G:位于调检车间
关键零部件厂房3楼的核心交换机C4507R与四处配线柜接入层交换机之间的连接统一使用8芯单模光纤进行连接。调检车间和试验检测中心接口采用终端盒和光电转换器。
4.2.5设备间子系统
数据主配线柜及各分配线柜根据周围信息点的分布要求,主机房配线柜均采用图腾KB系列42U网络机柜,其它配线柜均采用22U。每个42U机柜最多只部署10台交换机和走线槽,机柜底端是配线架,语音布线也是放在机柜底端。
分配线柜水平数据系统的端接全部采用24口RJ45模块式超五类配线架,背部有金属盖板将所有印刷电路板封闭,带粘贴式标签条,及彩色编码管理方案,能够很好地管理水平信息点,并1:1配置线缆管理器。语音主干系统端均采用相同规格型号的配线架,带中央过线孔设计,并配有足够的安装背板,连接块和标签条、理线器。
机柜布线规范事例如下图所示:
4.2.6水平布线系统
水平布线是整个布线系统的主要部分,从接入层交换机延伸到用户工作区。
4.2.6.1水平子系统由各信息插座,配线设备至信息插座的配线电缆、楼层配线设备和路线等组成。
4.2.6.2水平布线采用4对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UTP)。水平子系统电缆长度为90米以内。
4.2.6.3所有信息点和语音点采用墙插,办公区布线管道颜色和粗细要美观,。
4.2.7铜缆插座
超五类信息插座(CAT5e)能够满足高速数据及语音信号的传输,传输参数可到100MHz,重复接插次数大于200次,触点镀金,保证20年不会腐蚀。信息模块应采用45度斜角安装方式,使用不同颜色以区分数据点或语音点,带柔软的塑料密闭防尘门,无需特别面板,并应有明显的语音及数据的标识,端接位置应有防应力保护装置。信息面板要求采用86系列英式面板,有灵活的1,2,3,4口可选,并提供标签标识功能。
面板颜色为白色,能够对模块进行灵活的堆叠式安装。
各信息插座输出口须为模块式结构,以便更换及维护。
提供单位及双位或多位插座,并提供话音/数据识别符号。除特别注明外,4对双绞电缆均需端接妥当。
信息插座的安装应该符合大楼建筑的实际情况。
4.2.8跳线
超五类数据跳线采用RJ45系列跳线,由优质多股软跳线制成,以保护跳线,易于弯曲盘绕。通过接插件方式跳线到达水平系统语音和数据系统之互换。
工作区应根据数据信息点数量配备原厂工作区跳线(非屏蔽类型),长度尺寸适合。
4.2.9综合布线产品推荐品牌
UTP选用安普、avaya等公司综合布线产品,光缆采用武汉长飞等公司产品。
超五类线缆以及超五类线缆接插件;主干光纤与光纤接插件;配线架、理线架、托盘。
4.3计算机网络系统
4.3.1网络系统设计原则
先进性:借鉴国内外目前流行的主流网络体系结构和网络运行系统,采用最新的组网技术,以保持网络系统的先进性。并在系统建成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能满足需求增长的要求,今后在更新的技术开始应用的时候,能便利地进行升级。
标准化:系统设计过程中充分依照国际上的规范和标准,网络产品要符合国际标准,支持多种标准的通讯协议、传输方式及接口标准。
可靠性:在设计方案充分体现技术先进性的同时,还要能保证技术的成熟性,同时所选用的网络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高性能:该网络系统要为多种业务服务提供有效的网络支持,因此,必须能够提供足够的网络带宽。
可管理性:随着系统的投入运行和系统资源的不断增加,网络系统应有很好的可管理性,可维护性,使管理人员易于维护,减少不必要的额外劳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实用性:所设计的系统应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以满足不同信息服务的实际需要,具有很高的性能价格比,能为多种应用系统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平台。
安全性:需要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提供多种方式和层次的访问控制安全机制,可进行端到端的安全性控制,保护网络系统数据安全。
可扩展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升级能力。在以后对该网络进行升级和扩展时,必须能最大程度保护现有投资。
4.3.2园区网络设计方案
从时代科技大厦7楼主机房核心交换机CISCOCATALYST6509采用单模光纤连接到电动汽车工业园的关键零部件厂房3楼的网络机房的核心层交换机CISCOCATALYST4507R。
电动汽车工业园的网络核心层交换机采用CISCOCATALYST4507R交换机,汇聚交换机采用Cisco3750),为接入层交换机提供上联端口。整个园区的网络拓扑采用星型架构,D、E、F这三个配线柜的接入交换机分别通过8芯的单模光纤上联到园区核心交换机C4507。
本次接入交换机采用H3C型号为S3100-26TP-EI的交换机。
电动汽车一期工程后整个工业区网络拓扑图如下:
电动汽车三期工程后整个工业区网络拓扑图如下:
4.3.3网络设备列表
序号设备(材料)型号说明数量
1.WS-Cisco4507RCatalyst4500Chassis(7-Slot),fan,nop/s,RedSupCapable作为电动汽车工业园的核心交换机1
2.引擎引擎:
3.板卡:
4.模块模块:
5.Cisco3750(光模块)作为电动汽车工业园的汇聚交换机1
6.H3C-S3100-26TP-EI作为电动汽车工业园的接入交换机18
7.光电转换器5
8.图腾KB系列42U标准机柜用于主机房3
9.图腾KB系列22U标准机柜用于调检车间、实验中心、联合厂房等4
4.3.4局域网构建要求:
4.3.4.1河西时代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局域网将按照南车时代本部现有的局域网管理模式进行部署;所有网络客户端需经过802.1x协议用户认证,并通过联软安全助手进行准入认证,只有符合安全策略的客户端认证通过后才能连通网络;802.1x认证用户需要和AD用户作集成,按照用户动态下发VLAN,并在河西时代电动汽车产业基地部署联软准入服务器(需购买300个license,该费用不参加投标)。
4.3.4.2部署两台AD域服务器作为南车时代局域网的额外域服务器,由集团本部对其OU授权管理用户和计算机帐号。
4.3.4.3河西时代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局域网采用专线连接方式接入南车时代本部网络;通过南车时代本部ISAserver服务器和硬件防火墙与internet连接。
4.3.4.4服务器品牌推荐使用DELL和IBM,服务器参数要求表:
序号服务器名称承担任务数量硬件配置(建议)
1.额外域控1SVR-DC7-EVGC、DNS、DHCP、打印服务、联软准入备份服务1双至强CPU2.0GHz(2x6MB缓存,1333MHz前端总线,4核)、内存4GB、SAS硬盘2块146GB(15Krpm,支持镜像、Raid5,热插拔)、DVD-ROM、(服务器要求:2U,采用双电源、双千兆网卡、导轨、3年保修)
2.额外域控2SVR-DC8-EVGC、DHCP、DNS、联软准入服务1双至强CPU2.0GHz(2x6MB缓存,1333MHz前端总线,4核)、内存4GB、SAS硬盘2块146GB(15Krpm,支持镜像、Raid5,热插拔)、DVD-ROM、(服务器要求:2U,采用双电源、双千兆网卡、导轨、3年保修)
3.机柜1(推荐使用国产品牌图腾42U机柜)、要求使用DELL品牌KVM(8口)、要求配置机柜用电源插座、风扇
4.3.4.5局域网构建逻辑示意图:
4.4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4.1监控对象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覆盖关键零部,试验中心一楼,联合厂房,调整车间等需要重点防范的区域。(不含大楼)。主要是保证在无人值守情况下监控区域的安全,各监控点可灵活设置不同的监控时间。
4.4.2监控点位布置安排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布点41个,详见下表。请投标方根据摄像头摄像范围重新确定点书,要求图像清晰。
建筑物区域闭路电视监控点数备注
关键零部件车间一楼4(图纸坐标为H5,F8,D1,A11)
二楼4(图纸坐标为H5,F8,D1,A11)
三楼3(图纸坐标为H5,C11),另加机房
四楼2(图纸坐标为H5,C11)
试验中心一楼4观察室的(图纸坐标为A11,E1,C4,B21)
二楼0
联合厂房一楼14生产线(图纸坐标为A2,A6,A10,A14,A18,A22,A25,L1,N5,N9,N13,N17,N21,N25)
二楼2(图纸坐标为B2,C2)
涂装车间7个(图纸坐标为A34,F34,L34,P34,D26,J26,P26)
调整车间主控室/登录室3(图纸坐标为D6,D11,A1)
园区
合计41
4.4.3系统设计要求
系统采用矩阵切换控制系统对所有前端监控点进行图像切换和控制。门卫室设有监控室,监控点均接入到监控室,监控室内配置电视墙和硬盘录像机对前端摄像机采集的视频信号进行回放和保存,只保存动态画面。该系统还应支持本地报警和网络报警联动,报警信号可通过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播出。
4.4.4系统技术要求
4.4.4.1前端摄像机
投标单位需在方案中详细给出各个监控点的前端摄像机类型和技术参数。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摄像要求:
均使用彩色摄像机。
要求白天、夜晚均能摄像,需带红外功能。
以下区域可采用带云台可旋转的摄像机,且必须有可变焦功能:SMT与THT库房、插件库、配件库、成品库区、电子装联生产区、系统总成生产区、负载区、资料室,初步估算21个点。
以下区域可采用固定的摄像机:大厅、员工入口大厅、升降台处(门)、月台(门)、出纳室,初步估算7个点。
4.4.4.2通讯线缆技术要求
线缆要求采用国内知名品牌,视频信号的传输必须满足各项传输技术指标;控制信号的传输使用屏蔽线,并根据不同控制信号的要求选择相应的屏蔽线型号。
监控系统所有线缆必须在电缆桥架内敷设到位,信号线和电源线敷设在桥架不同的间隔内。
4.4.4.3监控中心系统配置及要求
A、本系统要求可实现数字化图象存储和网络化图像传输,并实现网络分控,监控点均接入到门卫的监控室,中心控制设备采用模拟矩阵加数字硬盘录像系统方式。
B、中心图像交换配置一台视频矩阵,具体数量由投标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
C、配置1台主控键盘通过矩阵对前端摄像机进行控制及对视频图像进行切换控制和系统的安全设置。要求主控键盘可以灵活设置RS232及RS485通讯方式,允许多个用户带密码进入系统操作,多种波特率可选,具有监视器、摄像机、输入数字显示窗口,具备二维矢量操纵杆以及声音提示报警。
D、前端摄像头的视频线引入门卫的监控室,通过视频分配器将视频信号一路分配给矩阵切换系统,另一路分配给硬盘录像机,将图像资料保存下来。
嵌入式硬盘录像机采用高性能的32位嵌入式微处理器和嵌入式的实时操作系统,能够保存1个月以上的监控数据,保证系统的高实时信、稳定性和可靠性。
硬件完成对视频信号和音频信号的实时同步压缩。录像分辨率多级可调,录像速度可调,具有备用压缩通道,用于容错处理。具有多画面实时预览、视频单画面/多画面切换、本地录像回放、实时网络传输、远程文件回放和下载、支持流协议、支持IE浏览、网络支持双向语音对讲等功能。
内置看门狗系统,异常情况下重启,彻底杜绝死机;遮蔽功能充分保护用户隐私;遮挡报警可防止恶意遮挡镜头;各路图像的检测区域与灵敏度可调,保证无人值守下监控区域的安全,多级用户权限管理,保证系统安全;支持本地报警和网络报警联动。
E、根据实际情况配置9台彩色监视器,组成电视墙,作为图像回放设备。同时每台硬盘录像机配置1台显示器。
F、监控系统的供电
监控系统设备在市电断电情况下至少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2小时以上。
本大楼监控系统采用UPS集中供电方式,配置在线式UPS电源一台,后备时间可达2小时。前端摄像头的电源全部取自UPS的输出,采用220VAC供电到位,现场变压的方式为前端监控设备供电。
4.4.5系统设备选型
4.4.5.1产品厂家应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所选产品应具备中国公安部检测报告、应通过UL安全测试认证。
4.4.5.2监控产品建议采用三星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品,
提品、安装管线敷设、调试、检测包括所有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检查与验收,并完整地交付整个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5会议室系统系统概述
×××关键零部件厂房设有多间会议室、培训室等。同时四楼会议室将同时做为视频会议系统,按照南车时代现有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部署,使用南车时代本部现有的视频会议服务器和软件。南车时电动汽车产业基地视频会议系统作为南车时代视频会议系统的一个分会场。
会议室系统所有设备需求见下表所列:
楼层区域需求
3楼电教培训室投影设备、1麦克与扩音设备
4楼会议室投影设备、4麦克与扩音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视频会议系统推荐设备: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会议云台摄像机(放置在会议室中心)SONYEVI-D70P1台
会议云台摄像机三角架伟峰WT3601台
USB外置视频采集设备(软件,安装在计算机上)友立TVMASTER随身录1套
视频采集卡(插件,安装在计算机上)朗视1套
麦克风AKC(鹅径话筒)
音箱ALTO(欧图SMS2410A)
计算机DELL台式机(755DT)1台
4.5.1设计要求
4.5.1.1视频会议服务器及视频软件(此次招标不需要考虑)已部署在南车时代本部核心机房。关键零部件厂房4楼视频会议采用投影仪模式,配备一台计算机、摄像机、投影仪设备,来进行画面采集、传输、交互、显示。
4.5.1.2投影系统:采用电动投影幕布,会议室、电教培训室分别安装1台投影机,亮度≥3500ANSI流明,分辨率≥1024*768。三楼电教培训室要求吊顶安装投影仪、四楼会议室投影仪摆放在会议桌上,
4.5.1.3遥控系统:可用遥控方式控制音频和视频输入信号的转换,音量大小及环境灯光的亮度,投影机开关与调节等。
4.5.2设计说明:
4.5.2.1设计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并提供本次招标所需采购的各种设备清单。
4.5.2.2配置设备的档次必须与各会议室或项目功能相符,并且主要设备应提供厂家授权书。
4.6门禁系统
4.6.1系统要求
4.6.1.1门禁(考勤)系统是为了控制和管理人员的出入,同时自动采集考勤信息。
4.6.1.2采用原有的员工就餐卡(工作牌)作为门禁感应卡。
4.6.1.3来访贵宾、客户发临时卡(可通过门禁使来访者只能访问特定区域)。
4.6.1.4门禁(考勤)系统采取任何时间出入均需要刷卡的方式。
4.6.1.5中央管理设备统一设置在门卫监控室内。
4.6.1.6能对出入各门区情况实时监控,某时某分什么人从哪个门进入,如不允许进入则显示无效门区;可实时监控进入持卡者,外出持卡者、警报状态、进出资料、通讯失败资料、控制器目前时间、门位状态等窗口。
4.6.1.7能自动统计员工考勤信息,根据需求产生报表
4.6.1.8可设定上下班时间闹钟。
4.6.1.9可指定遥控开门、可调节开门状态为永远开启、永远关闭、恢复自控等功能。
4.6.1.10当紧急事件发生时,可设定门区全部打开并发出指定警报声。
4.6.1.11可设定控制器、部门资料、卡片资料、紧急门区、报警类型、系统参数、系统权限,节假日设定等。
4.6.1.12控制器:控制数据流入及流出,可脱机使用,具有断电保存数据功能。
4.6.1.13读卡器:捕捉卡片信息并上传达至控制器。
4.6.1.14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6.1.15门禁点设置在下表所述的门上,共6个点,详见下表:
楼房区域门禁点数功能备注
零部件厂房一楼1打卡考勤系统图纸坐标C2
零部件厂房三楼1身份认证系统
零部件厂房四楼1零部件厂房
联合厂房一楼3打卡考勤系统图纸上位置(L1,J1,A15)
合计6
(注明:这6个监控点不包含在综合布线的信息点中。)
4.6.2系统配置:
门禁控制器:可采用一门、二门或四门控制器。开门方式可根据读卡机的不同实现刷卡开门、密码开门及刷卡加密码开门。可脱机运行。与上位机选用485总线通讯。
上市公司ISO9000/14000认证工厂专业制造
矽胶防水型键盘及突破过压保护设计
4.6.3产品选型
门禁产品推荐采用与时代科技大厦统一的产品。产品品牌:依时利(EastRiver)。需要提供门禁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7机房工程
地点:×××工业园关键零部件厂房3楼中心机房。
4.7.1技术要求
4.7.1.1放置核心交换机与数据配线架、服务器、管理工作站等。
4.7.1.2装修要求:
墙面和吊顶由建筑装修单位统一装修。
地板采用全钢防静电地板,推荐沈飞地板,地板架空高度300mm。地板下楼面必须做防尘防潮处理。
4.7.1.3机房必须配备独立空调(独立于中央空调),建议采用2台天花嵌入式3匹空调。
4.7.1.4UPS:配置1台10KVA在线式UPS,要求能延时2小时以上。
4.7.1.5机房设置单独的配电柜对机房的电源、灯集中控制。设置独立的UPS
配电柜对UPS回路进行集中控制。配电系统除UPS电源插座外适当考虑市电插座的配置供维修时使用。
4.7.1.6对配电系统需考虑防雷击浪涌保护。
4.7.1.7设置机房独立接地系统。
4.7.1.8机房内设置监控摄像头,接入门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7.1.9按照确保机房设备及CCTV系统不受损毁并考虑节约的原则设计防雷系统。
4.7.2工作范围
4.7.2.1完成设计系统图、平面布置图、设备布置详图、电源、装修等图纸。
2、目标公司为国有企业
3、目标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基础,只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普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才能更好地操作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工作。因此本文重点介绍一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内部转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不需要股东会同意。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就转让的比例、价格、时间等事项达成协议即可,其他股东无权干涉。
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须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新公司法第72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程序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做出了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上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则比较复杂一些,具体如下: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
1、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法律问题
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过半数同意是指股东人数计算表决票数,而非以股份数额计算表决票数,这一点主要是从有限公司更侧重于人和的角度来考虑的。
2、书面通知的法律问题
股权转让事项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在实践中,一般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将股权转让事项逐个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一种是召开股东会的方式,作出决议。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在旧《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会享有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的职权,但是新的第38条股东会职权删除了这一职权,从中可知,除非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不需要召开股东会。程序只需要按照第72条的规定即可。
3、《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方式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在受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因此在受让人受让股权时通常采用两种受让方式。
一是受让人与转让人事先签定《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对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进行初步性约定,并约定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在股权受让人成为实际股东之后,再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
二是受让人与转让人之间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再依程序征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意见。
对此种方式受让人要清楚《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时间。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何时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的问题。如前所述,由于公司法对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规定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在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转让股权事宜尚未经过权利股东过半数的同意,那么此时的《股权转让协议》尚属于未生效的协议。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的情况下方生效。反之,如果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没有过半数同意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并实现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那么股东与股东以外的人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也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股东以外的受让人在受让股权时就股权转让事宜是否已经征询全体股东的过半数书面同意的知情权显得特别重要,这也直接决定着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对支付“股权受让款”时间的约定。如果在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时就支付太多的股权受让款的话,一旦股权转让协议不能生效,那么股权受让人则存在着通过诉讼、执行法律程序要回已支付的股权受让款的风险
(二)修改公司章程
如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没有变化,那就只用修改一条。一般是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对该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更换出资证明书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四)修改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
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才是股权转让中权利变动的分界点,股东名册变更后,受让人才为股权的真正享有人。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2-0032-02
监理投标活动中,有些监理单位为了增加中标机率,在编制监理投标文件中对涉及工程监理的方方面面进行叙述,凡是能考虑到的统统写进文件中,生怕遗漏哪一方面而影响中标。造成有的投标书内容空洞,只有共性,没有个性。那么怎样的监理投标书才是更合理的呢。
1.监理投标书的内容
监理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
商务标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投标文件汇总表(包括监理费报价);(3)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简历;(5)履约函;(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7)近三年以来的企业业绩、信誉及证明材料;(8)投标人对发包人其他要求、监理的责任、范围和承诺;(9)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资格、技术职称)情况一览表;(10)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11)法人授权委托书。
技术标则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针对本工程特点的监理大纲;二是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如主要检测设备一览表等。
2.编制监理投标书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2.1 吃透招标文件的精神
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仔细根据招标文件目录及页码检查其是否有缺页、字迹模糊等情况。若有,应立即或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换取完整无误的招标文件。研究招标文件时应先了解工程概况、工期、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监理目标要求等。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解释的,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向招标方提出询问。招标文件的书面修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也应予以重视。招标文件是建设(招标)单位对所需产品提出的要求,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因此投标单位必须对招标文件详细研究,吃透其精神,在投标文件中应予全面地、实质性地、最大程度地回答。监理投标书的关键内容是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大纲和监理方案。技术措施。投标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地研究,制定出具有个性的监理方案,突出独具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注重投标书的内在针对性,注重投标书的质,而不是量。
2.2 注意投标文件中必须满足的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监理工程师,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时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一等工程或三项二、三等工程(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监理费的浮动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监理投标书的编制和密封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密封条件执行。招标简况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书封面必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须在改动处盖更正章;投标书密封包装的所有接缝、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凡不满足以上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3 积极收集有关资料
编制标书前,应该尽可能地多了解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以便使投标书更具有针对性。由于目前监理投标中有的不组织场地勘察,投标单位可自行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以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边环境条件等。
2.4 注意对监理团队人员的配备
应选派优秀的总监理工程师,配备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现场监理人员。监理服务的优劣,不仅依赖于监理人员是否遵循规范化的监理程序和方法,更取决于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经验、分析问题、判断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风险意识。因此,选派有能力的监理班子至关重要。主要应注意:(1)现场项目监理部成员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条件的话,可提交一份公司工程部、技术部专家名单;(2)项目监理部名单应明确每一位监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拟派职务、资格等,并以横道图的形式明确每一位监理人员拟派驻现场时间的情况;(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同类工程的经验,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选可考虑“三分专业、七分管理”。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需配备符合招标文件专业要求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明总监理工程师的简历,一般可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参加工作时间、专业工作年限、现任职务、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何时取得何种执业资格、进修与培训情况、工作经历、业绩、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等。
2.5 应提出相应的检测、监测方法
主要涉及结构质量、电气安全的检测、监测手段与方法等都应有所说明,但没有必要将如何检测、监测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一一列出。而应强调该项目需要进行哪些检测、监测,哪些需要委托有关试验室、检测中心。在投标文件中还需列出拟在项目中使用的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的清单。
2.6 用心编制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是针对投标项目阐明如何进行监理并赢得建设方对投标方信任的关键文件。其内容应重点放在“为什么做”和兼顾“做什么”,其作用是指导监理工作。而监理实施细则则着重于具体的某项专业监理的方法。监理大纲应避免事无巨细地罗列,更不能有张冠李戴的内容。一定要结合具体项目,强调重点、突出特点。监理投标是以技术为主要判定条件的投标活动,编制人一定要用心思考,监理单位内部也应经过充分地讨论,做到发挥集体智慧、精益求精。实际上监理大纲是反映投标方的技术、管理和服务综合水平的文件。
2.7 监理费用报价
在投标活动中,监理费用报价原则上是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计取的,由于竞争日趋激烈,监理费用报价有的低于有关文件的规定。总的来讲对监理公司的资质、业绩的考评,对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业务专长、经验、资格的考评,对监理大纲的考评共占总分的60%左右,监理费用的报价占总分的40%左右。当各投标单位资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大纲的得分相差较小的情况下,监理费用的报价就变得举足轻重。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差别主要表现在浮动率、额外工资报酬、附加工资酬金的计取与监理单位提供自有设备的取费方面。投标单位应重点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评分办法,结合自己具体的情况,同时应加强对竞争对手的了解,做到知彼知己地报价。
2.8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的格式也十分重要。目前有些投标文件越写越厚,而且像本精美的图书。这些厚厚的投标书令评委专家们望而生畏。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3家,一般4至6家。开标
评标定标,一般只安排半天时间,一些大型工程还要分标段投标,投标的单位就更多,但一般评标时间也就安排一天时间。专家评委们要在不长的时间里认真细心地阅读这么多这么厚的投标文件的确非常为难。看仔细点,客观上时间可能来不及,看粗略点,又担心遗漏。招标文件中一般来说都有一个评分标准。专家评委们一般根据评分标准上找招标文件中的采分点。这对专家评委们是一项十分繁琐的工作。如果能减少专家评委们的劳动,将给专家评委们留下很好的印象,投标文件的先后次序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去编制。这就使得监理投标书与评分标准之间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另外因为招标文件未必是十分内行的监理工程师编制的,所以可能有不完善的地方,应将招标文件中不完善的地方在投标文件中补充出来。这样一来,内行的专家评委们会看到你既尊重招标文件的重要作用,又看到你做的更有水平。投标文件的打印、包装质量也是投标文件质量的一部分,是直接影响专家评委对投标文件的最初印象,所以应以文件本身文印清晰醒目、装订有序为主,不必过于华丽。
2.9 充分做好应标答辩的准备
招标前,有时业主与评委要求总监进行答辩,以考察总监的应变能力一、技术水平、工作经验等,因此,总监应有充分的准备,答辩应阐明关键部位的组织管理,关键工序、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如何处理好与业主和施工方的关系等。强调应切合实际,谈自己对工程的认识,切忌夸夸其谈。
2.10 注意招标文件中对各时间段的要求
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3.结束语
监理投标书的编制并不困难,关键是要准备齐全各种资料,做标书时,仔细对照评分标准精心准备和编制齐全,再由专业工程师把好审查关,按要求封标和准时投标,中标都是有希望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