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9 19: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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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法内容分为共性内容和重点内容,区别不同岗位职责和对象,突出重点,分类要求。重点内容包括:立足于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和依法履职的实际,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在服务发展、科学监管、消费维权、严格执法等方面,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共性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学本文来源:文秘范文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情况。为确保领导干部述法考评试点工作顺利扎实推进,市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在传达市述法工作试点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专题召开一次党组会,贯彻推进会的精神和要求,研究本局年度述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内容形式,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务实的态度,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完成好述法工作,并力求创新。
2、立足职能,提升内容周密性。在市里规定的六项述法内容的基础上,对行政决策、依法行政工作、学法情况等内容进一步细化,进一步突出科学监管、服务发展、维权执法等内容,努力使本部门的述法工作更具有工商职能特点,更符合时展的要求。并明确述法与述职述廉内容一并进行,要求述法工作必须客观、全面,纳入测评内容,接受机关干部和群众的评议,测评结果反馈本人。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我局把理论学习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平时注重狠抓学习,形成常态化,使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一)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
自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学习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开展各环节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形成了学习教育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一是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活动计划。成立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教方案,召开了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二是严格落实方案,多种形式开展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等形式,每位党员按要求完成了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表、谈心谈话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三是认真查找问题,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述廉述责生活会。
(二)完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
一年来,我局结合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学习要求,把解决队伍作风,提升队伍活力,肃清队伍陋习,挖掘队伍潜力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保障。第一,加强班子建设,带好队伍。充分发扬民主,注重班子团结,坚持团结就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在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大额开支上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真正做到党组班子认真讨论研究,以公平、公正和求实求效的原则,做好每项决策。第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素质。一年来,我们加强了机关作风整顿,在重落实、强执行、干实事上下功夫。切实打造接待服务“零差错”、安全防控“零隐患”、后勤保障“零搁置”。进一步增强全局职工的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
二、全面分工布局,细致划分,攻克重点工作
(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是制定相关文件,指导节能工作。根据《安徽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及上级会议精神要求,协助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及时上报数据,规范节能。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对全县公共机构每月上报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做到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开展各种培训,宣传节能。四是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局不断完善制度,更新硬件设施,以节油、节电、节水、节约纸张为主要内容,以“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县推动创建“节约型机关”建设。目前,全县公共机构汽油消耗、电消耗、水消耗、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均明显下降,圆满完成市下达节能目标管理任务并取得了先进名次。
(二)公车平台平稳运行
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自2016年4月1日运行以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实施方案,积极稳妥落实各项工作。为保障全县相关单位公务用车,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白天全体人员正常上班,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实行轮班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局完善了公车平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分批次招聘驾A类、B类驾驶员15名、管理人员2名充实队伍并进行岗位培训。按照县车改领导小组研究意见,积极做好公务车辆的更新购置相关工作。为全县公务用车提供了有效保障,1-10月公车平台共计出车6855次,安全行驶1158682.69公里。根据审计结果,我县公车运营节支率达26.3%,居全市首位。
(三)公务接待工作有序规范
严格执行《XX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接待工作顺利展开。严格把握,事无巨细,顺利完成各项接待任务。接待是第一窗口,第一形象。面对我县接待任务日益繁重,接待批次、接待层次、接待规格日益提高的新形势和高层领导考察多,大型会议多,党政团组交流多,重要客商多等特点,全局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活动,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勤俭节约、方便务实的原则,努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慎思慎行、细致周到。较好的履行了接待部门的职能作用。据统计本年度1-8月,接待办共接待人员212批次、4614人次,为领导顺利开展工作、扩大对外交流、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公用房清理深入推进
自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办公用房使用的监管工作。基本实现《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物业监管工作不断推进
我局持续发挥好物业监管人作用,为政务中心党政机关单位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督促物业加强院内亮化工作,整改楼体灯和大门灯饰,更换破损照明设施,提高大院整体亮化度;对大院的破损地面进行必要的整修,对破损的花坛进行维修,对大院内单位车辆停放和外来办事各种车辆停放实行准入管理、科学规划、划区域停放,有效避免了行政中心院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发生。此外,不断加强对物业员工规矩意识、礼仪文化、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制定员工考核机制、物业工作考核方法,激励物业公司持续为政务中心的美好办公环境做出贡献。
(六)招商引资成效明显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指导及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局瞄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协议引进项目投入资金额总额近3亿元。我局在做好安徽成达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15亿元的30万吨秸秆综合循环利用暨扶贫项目相关服务工作的同时,成功招商引进北京蜜蜂出行有限公司投入5000万的共享电车项目进驻XX,为XX人民最后一公里的绿色出行保驾护航。
(七)认真做好结队帮扶贫困户工作
我局扶贫单位为灵城镇虹川社区,根据我县扶贫工作规划和扶贫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贯彻县委重要决策,制订了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扶贫工作方案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精准扶贫方案,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灵城镇走访调研,全面掌握该村基本情况,认真开展帮扶慰问。一是进村入户建立完善扶贫帮扶档案;二是精准摸清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家庭状况,脱贫需求;三是针对每个贫困户精准宣传脱贫政策,制定帮扶计划。目前,虹川社区帮扶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辖内大部分贫困户已达到预脱贫状态。
(八)深化平安单位创建,保障机关大院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
今年继续以“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分别与各股室负责人及政务中心各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完善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门卫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询查和妥善处置个访人员,维护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协调配合和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下,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足,分析如下:
一是工作性质特殊,相关专业学习不够扎实深入。机关事务管理局是集后勤保障与服务为一体的职能机构,承担着政务中心办公大楼消防设施、供排水管道、空调等电器设备、安全保卫、卫生保洁、会议会场服务及各类接待服务等工作,工作任务重、工作程序复杂、涉及面广,而我局干部职工学习的方法方式过于单一,学习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大多是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业务知识学习的较少,在工作上的创新思维还不够明显,成效还不显著;
二是公共设备设施逐渐老化,管理维护难度大。原因是办公大楼公共设备设施分布较为零散,并且随着设备设施使用年限及用电负荷增加导致逐渐老化,维修维护经费成本投入越来越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调研活动不够扎实。我局工作较为繁杂,临时性工作较多,必须随时保障办公大楼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致使深入基层的机会就相对较少,特别是一些职能工作又常安排我局参加,导致工作极为被动,不同程度影响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接待工作。1、机制不够完善,影响职能发挥。2、在工作创新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忙于具体事务性工作多,缺乏对接待工作深层次的思考。
四、2018年工作计划
坚持学重要讲话精神,研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报告,践行“三严三实”优良作风,依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学习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按照抓规范强管理、抓形象强服务、抓安全强保障、抓学习强队伍的工作思路,实现“管理制度化、保障专业化、服务精细化”的目标。
(一)深入学习领会“”及其他重要会议指示精神,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巩固学教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