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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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规论文

篇1

1.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美国作为世界上实行政府绩效审计最早的国家之一,特点鲜明,其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立法模式的绩效审计制度。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司法、行政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美国的审计机关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对国会负责,向国会报告其工作。美国的这种审计体制保证了审计机关经费及人员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审计机关在对政府投资进行绩效审计时,能够独立开展工作,保证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出具审计结果。此外,在美国的立法模式绩效审计制度下,美国审计总署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建议虽然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但是由于被审计单位如若不接受审计总署提出的审计建议便不能够得到由国会拨款委员会所向其下拨的款项,从而导致被审计单位最终不得不接受审计建议,审计建议的执行力度较高,使审计机关与政府投资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美国自开始对政府财政支出实施审计以来便注重建设与之配套的法律。美国国会、各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如1993年美国公布的《政府绩效与成果法》、2005年华盛顿州通过的《政府部门绩效审计》,这些法律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绩效审计在美国各个时期的发展。相关法律明确了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中的地位,绩效审计工作由审计总署负责主导,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中的职责也被加以明确。美国是最早制定相关绩效审计准则的国家之一。其在1972年便制定了准则性指导性文件———《政府组织、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评价标准》,该准则明确了绩效审计的定义,对如何确定绩效审计范围、如何进行政府投资现场绩效审计工作以及绩效审计报告的出具均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有效地规范并指导了审计人员具体绩效审计工作。其后历经数次修订、完善,沿用至今,为美国审计理论界和审计机关所公认,为美国的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开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3)审计人员的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绩效审计所涉及的领域比传统财务审计更加宽广,对审计人员的知识背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要胜任政府投资绩效审计工作,必须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提升审计人员素质。美国审计总署下设14个团队,包括收购及采购管理、应用研究与方法、防御能力和管理、教育、劳动力和收入保障、财务管理和保险、金融市场和社会投资、国际事务与贸易、信息技术、战略事务、自然环境与资源、国土安全与司法等。在执行较为特殊的绩效审计业务时,为保证审计质量,美国审计总署还会聘请外部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参与审计工作。美国审计总署每年向国会提交上千份审计报告,深入剖析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利用其专业知识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为推动美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4)具有明确的战略规划。美国审计总署的战略规划服务于国会,并有助于塑造他们的工作。美国审计总署为支持其战略承诺,每三年会对其战略规划进行更新。当美国经历一段充满未知变化、严峻挑战及良好机遇的时期时,美国审计总署提出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能够为国会和国家提供有力支持。美国审计总署公布的2010—2015年战略规划提出了应对时代趋势及可能影响美国未来的其他发展变化的深度应对措施。该战略规划包含四个战略目标:①帮助国会解决当前和新出现的挑战,应对金融安全,切实提高美国民众福祉;②帮助国会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和对全球相互依存关系的挑战;③帮助变革联邦政府职能以应对国家挑战;④通过向国会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保证实践工作的前瞻性,以实现审计总署的价值最大化。宏观战略思维的确立,拓宽了审计人员的视野,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民众的相关利益。

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对我国的启示

2.1公众的参与能够推动绩效审计的发展从美国的绩效审计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美国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来自于外界及自身的双重压力。尤其是在美国经济持续萧条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下,立法机构、美国民众对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效果的期望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由此所形成的压力极大地推动了绩效审计的产生与发展。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推动主要依靠的是自上而下的自主调整,审计署、审计署署长积极推动是主因,社会需求所产生的动力并不足。我国社会公众的主人翁意识普遍薄弱,缺乏公民意识,对社会公共管理的参与程度较低,对政府的监督不力。为改善绩效审计环境,首先需要强化国民的公民意识、民主监督意识,将公民意识的培育纳入意识形态构建工程。公众的公民意识加强,理清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公共受托关系,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将会加强,政府迫于公众的压力将会对社会公众的需求予以足够的重视以及快速反应,促成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型,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率、效果性,最终营造出良好的审计环境。

2.2完善的法规制度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美国的立法机关非常重视法律法规建设,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确立了绩效审计的地位、明确了审计总署的职责,为审计机关有效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创造了前提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我国仅在审计法中规定审计机关需对财政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并未明确绩效审计的地位及审计机关的职责,法律依据不强,审计机关执行投资绩效审计业务时面临重重困难。有了完善的法律支撑,美国还制定了政府绩效准则及指南,美国审计总署制定的《政府审计准则》对如何进行现场绩效审计工作进行了详尽指导。而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统一的绩效审计准则指导性文件,加之我国审计人员执行绩效审计的经验不足、素质较差,影响了政府资绩效审计的质量。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强化法律依据,同时加紧制定符合我国现阶段审计工作段特点的绩效审计准则,用于指导审计人员高质量地开展政府绩效审计。

2.3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可强化其监督职能美国的审计总署隶属于国会,直接向国会负责,独立于政府部门。这种超然的独立性,增强了审计机关对政府的权力制衡,实现了对政府部门的强有力监督。同时政府部门惧怕因不接受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建议便不能得到国会的拨款,会选择执行审计建议,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执行力度。在我国,审计机关接受同级政府与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人员组织、经费受制于同级政府,与发改委、财政部门等其他部门属于同级的平行关系,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容易受到来自政府的重重压力,影响审计人员的客观公正性,最终影响审计结果的权威性。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变行政型审计体制为立法型审计体制,审计机关直接向人大负责,由人大机关直接领导,直接向人大提交其审计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增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强化其监督职能。

篇2

审计学会虽是社会性团体组织,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审计作用的日益增强,审计学会作为审计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应在“创新”和“服务”上积极寻求学会工作的新出路,发挥其应有的特殊作用:第一是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审计学会联系全区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广大审计工作者,拥有一支学识渊博、造诣深厚的专家、学者队伍,有着十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在审计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方面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使之成为我区审计改革和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审计学会是政府审计系统联系各级审计部门和广大审计工作者的重要渠道之一,会员大多为从事审计实践、教学、理论研究工作的同志,通过各方面的交流,不仅可以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进会员之间的了解和协作,还有利于及时沟通信息,相互促进,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学会,加强政府审计与部门审计、企业审计的联系以及审计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联系,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审计力量。进而推动全区审计工作的进步。第三是发挥审计科研的先导作用。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审计事业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审计工作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审计环境,承担着更为繁重的新任务,面对着更多需要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审计学会具有专业人才多、学术气氛浓厚的优势,只有利用和发挥这一优势,才能推出一批新成果,指导审计工作实践,促进审计改革与发展。第四是发挥审计学会审计理论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作用。审计学会联系着各行各业,是宣传审计工作、扩大审计影响的一个重要阵地和窗口。依靠审计学会普及审计知识,宣传审计法规,开展审计质量控制研究,让全社会更多地认识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

二、积极开展审计学会活动,不断增强工作活力

审计学会应确立“开展学会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活力,发挥学会桥梁纽带作用的工作思路”实现“自养、自立、自强”的工作目标。一是要组织会员单位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组织会员赴审计现场。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审计方法,调研分析、网络建设等方面的交流。组织会员到有代表性的审计现场学习,深入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发现问题。既了解第一线的审计环境,又了解一线的审计程序进展情况。二是组织会员单位到外地学习考察。要经常组织会员单位或参加市审计学会组织的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三是请有关专家为审计学会会员讲座,提高审计研究水平。作为审计工作者不仅要掌握现代审计与审计准则的知识,还有必要了解审计的发展方向,研究探讨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关注社会保障审计、符合国情的环境审计、国家金融审计、内部审计和计算机联网审计等研究课题。四是开展审计法制宣传教育。学会在宣传审计法方面应采取三种形式:第一是动员团体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审计法规学习;第二是在学会的季度例会上宣传学习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第三是在审计培训、审计咨询的过程把宣传审计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协助政府审计部门宣传审计法。五是建立审计学会工作现代化、网络化。加强会员服务离不开服务载体建设,目前的服务载体远远不能满足服务的需要。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做好网上服务载体建设。利用网络技术服务会员;要逐步建立面向广大会员和单位的教育、培训、学术交流、咨询的机构,使这些服务工作长期化、固定化,形成制度。

三、以学术研究和交流作为审计学会工作的主线狠抓落实

审计学会应是具有审计研究、交流职能的学术性团体,只有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审计事业的大局,围绕经济和审计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面向实际工作部门,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体现其价值,焕发其生命力。

一是紧紧围绕审计改革与发展开展审计科研。审计学会要注重发挥科技人才众多,联系广泛的优势,注意引进先进的、通用的调查方法和IT技术,改进传统的审计工作方式,以审计在实践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为重点,联系各方力量,立项开展学术研究,充分发挥审计科研立项在审计科研中的指导作用,保证审计改革得以积极稳妥地进行。要求全体会员密切关注全局性工作布置及审计调查、审计普查,及时研究、分析和总结,使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对事关审计改革全局性、基础性问题加强研究,如管理体制、法制建设、审计方法、人才培养、审计技术等,探索审计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审计改革迈上新台阶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紧紧围绕地区经济发展,开展审计实践研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领导决策和企业经营越来越依赖审计信息,特别是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的审计分析。因此要求审计学会注意组织力量,对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学会在学术研究方面每年都应坚持做到:1、制发审计科研论文的参考提纲。提纲的确定非常重要,重点是把上级审计学会下发的和本局制定的参考题目与当前企事业单位及区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相结合、充分体现审计分析内容的及时性和前瞻性。2、征集文章,组织审计学术评定小组或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出各个等次,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3、进行学术交流,学会定期召开学术交流会议,请获奖作者在会上交流分析和论文。4、每年开展审计征文活动并编印《优秀审计分析论文集》,把年内优秀的分析和论文编印成册,在会员间互相交流学习。

四、大力加强审计调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审计科研成果是广大审计科研工作者的心血结晶,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是推进审计改革与发展的动力。因此审计学会在重视调研工作的同时,必须重视调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调研的目的在于应用。只有通过应用,调研成果才能达到学术交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因此学会必须注意将调研工作全过程从选题、立项延伸到推广应用,将调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工作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并要求学会各会员单位深刻认识调研成果推广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工作需要,确定推广应用项目。使调研成果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篇3

做好特约审计员工作和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按照《市特约审计员工作管理办法》和我局制定的具体工作办法,今年做好第四届特约审计员的总结工作和新一届特约审计员的聘用工作,继续邀请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项目方案汇报会,项目的过程汇报会、随访被审计单位,进一步了解我局审计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的有关情况,检查审计干部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依法审计水平的提高。根据《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市内部审计协会有关的规定,我局在今年下半年举办了内审人员后续教育课程培训班,对内部审计规范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组织区部门和单位内审负责人定期参加区内审人员例会,交流内审工作经验,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内审人员的业务知识。

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4

该著的研究方法主要有:(1)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作者对民国时期政府审计思想的逻辑分析建立在对这一时期审计活动或审计事件历史过程的考察之上,把“民主法治”这一逻辑主线的分析贯穿于整个政府审计思想中。(2)系统研究法。作者把民国时期的政府审计思想看作一个系统,研究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以及政府审计思想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认为民国时期的政府审计思想系统包括审计立法思想、审计组织体制思想、监审合一思想、审计人员职业化思想、军费审计思想、审计会议思想和审计公告思想这7个子系统,这7个子系统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3)多学科相结合的方法。该著主要运用哲学、政治学、法学和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政府审计思想,例如,运用经济学的委托理论,分析民国时期的监审合一思想,把经济学的成本理论融入到政治学和法学中,提出民主法治成本的概念。

该著的创新点主要有:(1)观点新:一是提出民国时期政府审计思想的主要特征是民主法治思想;二是提出近代政府审计是民主法治的工具。(2)角度新:以民主法治的视角对民国时期的政府审计思想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以往对民国审计思想的研究有两个角度:一是从个体角度,例如,赵友良的《潘序伦的会计审计思想》及《中国近代会计审计史》(此文研究王王景芳和蒋明祺的审计思想);二是以历史分期的角度,例如,郭华平的《中国审计理论发展体系研究》一文。(3)发现和收集新的材料。作者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收集了民国时期各种期刊上的有关审计研究的论文以及相当的审计学著作和审计档案,所搜集的材料比前人有很大的扩展。

该著不以史论史,做到了审计史研究与当代政府审计改革相结合。作者在分析民国时期七大政府审计思想时,进一步研究这些审计思想对我国当代政府审计改革的借鉴。

民国时期政府审计立法思想对当代的借鉴有:一是丰富宪法中的审计条款,明确审计机关的报告关系和报告时间,增加审计人员任职的规定;二是增加《审计法》中的事前审计权和强化获取协助权以及明确相关负责人的连带责任;三是增加现行《审计法》中审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回避原则、保护措施和限制兼职。

民国时期政府组织体制思想对当代审计改革有两种可以借鉴的思路:一是保持目前审计组织体制的基础上,作适当的补充和完善:健全审计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审计与监察两个部门的配合、加强上级审计组织对下级审计组织的领导,减少地方审计组织层次;二是分“三步走”改革目前审计组织体制:第一步,建立审计垂直组织体制;第二步,推进大部制改革,合并监察部和审计署成立监审部;第三步,改行政型审计体制为立法型审计体制,在人大下设立监审委员会,加强对“一府两院”、预决算监督。

民国时期的监审合一思想对当今的借鉴有:一是要适当减少监督机构;二是实行监审合一,即合并监察部和审计署。

民国审计人员职业化思想对当代的借鉴是建立与完善以下制度:政府审计职业准入、政府审计职业宣誓与教育训练、政府审计职业人员运用与流转、政府审计职业考核与奖惩、政府审计职业保障等制度。

民国时期军费审计思想对当代的借鉴有:一是提高军费审计的组织独立;二是对军费实行事前审计和稽察。

民国时期政府审计会议思想对当代的借鉴有:一是规定重要审计事务必须经过审计会议决定;二是完善审计会议的具体程序;三是公开审计会议的内容。

民国政府审计公告思想对当代的借鉴有:一是增加审计公告的及时性;二是扩大审计公告的范围;三是增强审计公告的透明度。

作者能够客观地评价民国时期政府审计思想,认为它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又存在着局限性。其局限性体现在政府审计职权不足、审计经费没有保障,限制了政府审计的效果。同时,由于受其他监督系统的制约、腐败的政治环境、长期的战争、民众民主意识的淡薄等原因,民国政府审计思想在实践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篇5

 

引言

环境会计的研究对于我国而言还处于初级阶段,为了防止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重蹈覆辙,实施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博士论文,会计体系。我国必须加紧推行企业环境会计的实施。通过上文对环境会计的探讨,结合我国国情,针对目前我国在环境会计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对我国开展环境会计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1 制定和完善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企业为追求自身的经济利润,往往不愿意实施环境会计,或者不能真实、准确地实施环境会计。博士论文,会计体系。为了保障环境会计在我国真实有效地推行实施,这就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强有力的支撑。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环境会计相关法律体系,以强制的法律手段保障环境会计的法律地位,以法律形式约束、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使之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保证环境会计的顺利实施。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时,可以在考虑我国特有国情的前提下,适当地借鉴、吸收国际上的理论成果和成功的实践经验。

目前,环境会计在目标上还很不明确,对其目标的正确认识是完善和发展环境会计的前提;环境使用者的群体还不够普及,到现今为止,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对其比较重视,并且依据企业在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的行为上制定出了一定得奖惩措施。博士论文,会计体系。除此以外,大多数企业部门和个人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烈。我国要发展环境会计必须增强和国外学者以及相关部门的交流,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的案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深我国环境会计理论方面和实务方面的研究探讨,使我国的环境会计的理论和实务研究都跟上国际的步伐。

2遵循环境会计发展的循序渐进原则

按照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和我国经济发展的自身特点,想让环境会计的实施在我国一下子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是不现实的。我国的环境会计必然要经历一个由萌芽、发展到逐渐完善的过程。对于不同阶段,环境会计的应用要求也有所不同,从形式到内容,从核算方法到应用范围,都要循序渐进,逐步提高。1、形式上,将复式记账和单式记账两种方法的核算相结合,然后由单式记账慢慢转变成复式记账;在信息披露方面可以先采用在财务报表中补充资料或附注的形式,再逐渐向正规的报表披露模式转变。2、内容上,对比较容易操作的内容先确认、计量和披露,当发展成熟时对其全部内容进行核算。3、核算方式上,暂时对环境会计要素的核算不作非常严格的要求,之需要从现有的会计资料中获得环境信息就可以,不过当环境会计要素的核算逐步发展成熟时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核算体系。4、推行范围上,先在一小部分进行试点,然后推广到全国各地。可以先在污染状况比较严重或者国家重点建设的企业和行业进行试点,通过对其反映效果的观察从中进一步改善,总结其中经验,然后逐步推广到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企业,最后推广到全国各地。博士论文,会计体系。

3加强政府管理部门对环境会计的监督

企业为追求自身的经济利润,往往不愿意实施环境会计,或者不能真实、准确地实施环境会计。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环境会计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博士论文,会计体系。社会公众监督和社会中介监督都属于社会监督的一部分。博士论文,会计体系。其中,社会公众监督不具有法律效应,但是它的舆论影响不能忽视,它往往决定着媒体对企业的舆论导向,所以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企业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是很重要的,这是促进环境会计完善的一个重要部份。然而,国家有关机构对环境会计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强制性和专业性上,当前,我国国家审计机构还没有环境审计这个组织,在相关的审计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对环境审计方面的内容作具体的规定。审计是一个重要的监督组织,在环境会计体系中建立环境审计是毋庸置疑的。目前,建立环境审计首先要了解环境审计法规建设;其次为建立环境审计做好物力人力和财力准备如配备环境审计人员;最后出具环境审计报告,这是我们进行环境审计得出的书面证明,是促进企业环境会计稳步前进的有效推进力。环境审计部门可以从核查原则、核查内容和核查材料上这三个方面对环境审计进行定义确认和披露。

4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

作为会计处理的实际操作者,会计人员的会计专业技能极大程度地直接影响到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实际贯彻执行是否合法真实有效。作为一门新兴的会计学科,环境会计的实务操作还没有被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所熟悉,要想在我国大力推行实施环境会计,非常有必要培养一批高专业技能素质的会计人才,同时也要提高现有会计工作者在环境会计相关方面的专业技能。随着人们对环境意识的增强,高新技术的出现,环保措施的进步以及绿色产品的产生,企业对环境管理的思想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我们虽然经常强调生产商对其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物的排放,但是没有改变其根源,污染源还是不断扩散开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要想回到过去清新的环境,必须从产品的研发,生产到消耗再到回收利用等每个阶段进行全方位的调整,只有从管理思想上彻底变革了才能保证每个环节的改变。对于会计的主要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就必须树立起积极的环保思想,另外,环境会计是由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环境学多门学科相结合的应用学科,传统会计中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财务人员就需要对其有更进一步的了解,所以,财务人员在加强对环保认识的基础上更要在专业水平方面下功夫。

参考文献

[1]辛鑫.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及计量[J].鸡西大学学报,2010,(03):76-77

[2]刘洁亮,忻琦,査林蓉.环境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探索[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11):16-18

[3]张晓会.刍议煤炭企业环境成本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2):186

篇6

根据中外学者对管理概论的认识以及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可将内部审计管理理解为,在内部审计活动中,一定的人和组织依据所拥有的权利,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及创新等一系列职能活动,对内部审计人力、物力、财力及信息等其他资源进行协调或处理,以达预期审计目标和管理目标的活动过程。审计管理水平不高是影响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我国内部审计与国际现代内部审计的主要差距之所在。因此,必须与时俱进,努力探索科学的内部审计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提高内部审计管理水平,以推进我国内部审计的现代化进程。

一、我国内部审计管理现状

( 一 )内部审计的管理体制不完善 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是指内部审计管理系统的结构和组成方式,即采用怎样的组织形式以及如何将这些组织形式结合成为一个合理的有机系统,并以怎样的手段、方法来实现内部审计管理的任务和目的。《中国内部审计论坛》、《中国会计视野》、《中国审计论坛》三家网站于2005年联合发起的《中国内部审计职业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或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占46. 42%,由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领导的占24. 61%,由财务经理领导的占8. 03%,隶属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占20. 94%。调查结果说明,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比较随意,使得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原则需进一步明确,科学性有待提高。

( 二 )内部审计法规体系进程缓慢 目前内部审计的法规体系建立基本成熟,已形成了以法律为准绳、以基本准则为指导、以具体准则为主线、兼顾特定业务操作指南的,一整套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中国内部审计法规体系。对确保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供了较有力的法律支持。但现实中,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与执行的效果却不容乐观,主要原因是目前还缺乏对法规贯彻执行的有效的、成熟的和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另外,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方面还缺乏内部审计执业规范。

( 三 )内部审计队伍素质不高 当前内部审计正从传统审计向现代内部审计转变,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但内部审计人员的实际素质情况与期望值有较大的差距。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来自于财务部门,缺乏系统的专业训练和足够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有相当一些人员不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难以提高或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人员中普遍存在专业职称拥有比例不高、经济师、工程师及律师等专业人员配备比例太低,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果和权威性。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队伍,对内部审计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四 )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落后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及经营活动中不确定因素的增加,非现场审计工作无疑是提高内部审计绩效水平的有效方法之一,并已越来越受到内部审计部门的高度重视。非现场审计工作在技术上所需的突破与创新对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我国现有的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现场审计工作的开展,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一是企业内部审计大多还停留在经验估计、手工操作阶段,在审计工作中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的不多。二是内部审计软件技术水平尚待提高。计算机辅助审计主要是利用审计软件,依据预定的程序和方法来分析、评价和检测各单位的经营状况、风险管理和控制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对审计软件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安全性的要求较高。

二、我国内部审计管理水平提高的策略

( 一 )科学构建内部审计机构组织模式 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模式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可分为以下模式:(1)董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隶属于董事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和人员的配备、职责范围的确定、报酬等由审计委员会决定。同时,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此种模式下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层次高、独立性强、权威性高,能深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职能的发挥和问题的及时解决,确保董事会对生产经营风险了解和控制。(2)监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监事会,由监事长分管,独立性最高。此种模式从设置层次、地位、相对独立性上来看都很高,如果监事会有权力与能力行使所有者赋予的监督权,内部审计的监控功能也能发挥最好。如果监事会本身的独立性都难以保证,那么监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则很难有效发挥其功能。(3)总经理(首席执行官,CEO)领导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此种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的层次、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其工作容易受到限制。一方面总经理既是经营者又是监督者,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地位相等,审计的范围相对狭小,难以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不利于对企业高层决策及其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对经理层的违法违纪和难以控制。(4)财务总监领导的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内部审计由公司财务总监分管。内部审计机构只能开展部分日常性的审计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经营行为、经济责任缺乏有力的监督。此种模式下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最低,监察效果最差。无法有效的为经营决策服务,难以实现内部审计的根本目的。实际上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不分优劣,有效的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并促使其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确立,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单位因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合适的内部审计机构组织模式,以便促进自身更好地发展。

(二)推动内部审计行业协会建设 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是政府和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加强宏观指导的一个载体和有力助手,可把政府和审计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结合内部审计实际贯彻执行下去。同时,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也是政府有关部门获得改进和加强对内部审计宏观管理信息的重要渠道,能将内部审计需要政府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给予支持和解决的实际问题反映上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在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宏观管理的国情,也有利于同国际接轨和扩大交流。为构建现代化的内部审计行业,需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在深化审计理论研究方面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协会的组织建设,健全办事机构,密切与审计业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的联系和合作,根据需求确定研究方向和重点不断改进组织开展理论研究的方式方法,为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理论支撑。

( 三 )全面推进内部审计法治化建设 (1)健全并完善中国特色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体系。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内部审计法律规范体系,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法规的可操作性程度。具体包括:一是着力构建内部审计指南体系。以审计法律法规和准则为依据,立足我国审计实践,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有步骤地开发审计指南,构建涵盖通用审计指南和专业审计指南的内部审计指南体系。通过制定分专业的审计业务技术规范,为内审人员开展具体审计业务提供指导,审计全面提高审计业务规范化水平;统一审计作业规范,包括建立统一相关制度、指南等。解决缺少操作及控制标准、标准不一致,难以考核等问题。二是加快内部审计规范的制定和完善进程。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规范体系,制定包括内部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和后续教育准则在内的完整的内审规范体系。三是加快内部审计条例的制定,以适应新形势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四是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特定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五是完善内部审计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审计统计指标体系,提升审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强化内部审计统计数据有效利用,更好地为审计业务工作和审计机关领导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2)推进内部审计法规的执行与落实。具体包括: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督促内部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其依法办事和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内部审计机构严格依法执业,全面履行审计职责。二是大力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逐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明确审理工作标准,提高审理工作质量。三是加大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力度,提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水平,促进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质量的核查,推动内部审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四是加大审计整改落实,完善后续审计制度。积极开展后续审计,及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改善管理,加大对审计意见的落实跟踪,督促整改。

( 四 )推动内部审计人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1)培育和开发人力资源。内部审计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各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状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建立优化内部审计发展环境效益的人力资源库,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人才培养、开发和使用,培养一批高级审计人才和高级审计管理人才,带动审计工作的全面发展。(2)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主要领导的审计知识培训,提高单位领导对内审工作重要性认识,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优化审计人才成长环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岗位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内部审计人员选拔、业绩考核、激励制度。(3)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培训。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规范建设;制定后续教育培训办法,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改进培训方式;建立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业务活动交流平台,举办审计专业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促进提升业务能力。(4)建立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共享平台。各单位想要在短时间内独立的培养出大批、全能的内部审计人才不太现实且成本较高,可尝试建立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共享平台。科学利用外部人才资源,积极引进一批固定的不同领域的专家顾问,探索建立外聘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也可在一定系统内设置人才库,吸收本级或所属单位各专业优秀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随时在本系统进行联审联查,或者解决内部审计领域专业配套问题。

( 五 )完善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 为了提高内部审计的绩效水平,应进一步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加快审计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化办公系统建设,把先进的审计方法与先进的审计技术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审计工作的科技含量。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建设、推广、完善审计信息化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审计方式创新。标准规范的信息化体系可以防止工作的随意性、无序性,应加大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的作业流程、文档撰写、质量控制等标准规范制定,逐步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审计方式。(2)构建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系统包括建立审计应用系统,即满足审计管理、现场审计、联网审计、审计项目组织管理;建立单位总部财务、所属单位财务系统与内审机构的互相连通、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3)建立完善的审计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提高审计信息利用率。对关系单位发展的特大型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事项、单位重大决策措施的执行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实行联网审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实时的审计监督。(4)提高审计管理数字化水平。完善并推广审计管理系统,基本形成以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成果利用、审计资源调配、机关事务处理为主线的审计管理数字化,创新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管理方式。(5)建立审计信息网络及安全保障系统。建立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密要求的内部审计专网和局域网;推进内部审计数据库建设,结合数据积累,完善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内部跟踪审计,深化对预算执行的内部审计评价,探索对单位经济运行安全的内部审计评价。建立审计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审计业务协同;保障视频、数据、语音等网络应用的畅通与安全。(6)加强计算机培训与普及。建立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的人员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结合内审人员水平,侧重开展计算机基本操作、通用软件使用、专业审计软件使用、局域网构建、数据采集等技术,探索多样化培训方式;探索计算机审计人才使用、考评模式;总结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和操作制度,提高审计人员整体水平。

( 六 )构建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体系 (1)深化内部审计理念。要转变传统的审计理念,提升审计业务领域的目标;提升内部审计反映问题的层次,由单一反映企业某一方面,如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为反映影响全局的宏观性问题及单位关注的普遍性问题;提升审计建议水平,由针对单个部门提出审计建议,提升到为整个单位的科学发展提出审计建议,发挥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作用。(2)推广先进的审计方法。要大力推广和完善审计抽样、内部控制测评、风险评估等审计方法;要实现由账目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的逐步转变;要善于总结和交流,将审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及时得到推广。(3)积极推进审计公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公告的程序、内容、形式,并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通过在单位范围内公告内部审计结果和审计工作的其他情况,促使被审计单位自觉加大整改力度,同时对审计人员本身和工作质量起着监督作用。(4)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监督与考核。为了实现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日常监督与定期监督相结合,个人自律与他人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奖惩相结合,应采取制度约束、督导复核、考核和追责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多种控制手段。一是内部审计制度约束控制。健全、完善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有利于实现对内部审计全过程的控制,明确有关各方人员的责任,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此,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全面的内部审计质量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应包括:审计立项制度、内审人员委派制度、审计计划编制规定,审计外勤工作管理规定,审计取证注意事项,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及复核制度,审计报告撰写及复核制度,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报告制度,内部审计人员考核与奖惩办法等。二是内部审计督导复核控制。改进和完善复核工作,探索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加强审计工作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控制。具体措施包括:设立独立质量检查部门依据统一标准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控制,并加强对检查成果的利用,划分质量事故等级实施分类处理,针对普遍性质量问题组织业务培训,以提高审计质量;通过建立书面化的质量控制单,明确内部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该履行的职责、实际履行的职责以及差异的处理方法等,强化一线内部审计人员的质量控制意识;实施内部互查制度;抓好三级复核制度的落实。三是建立内部审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内部审计机关预算管理,强化内部审计成本控制,推进预算公开,努力做到申请计划有概算、正式进点有预算、审计过程有核算、项目结束有决算、成果绩效有评估,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绩效。四是内部审计责任追究控制。正确确认审计责任,明确划分各层次的责任,做到奖罚分明,充分发挥责任追究的积极作用。

( 七 )构建内部审计文化体系 (1)加强内部审计文化的研究。通过国家审计署、内部审计学会的渠道,积极号召各级单位加强对内部审计文化理论的研究;加强审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2)构建内部审计文化平台。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审计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协调性。通过审计简报、理论研究中心的刊物《审计理论与实践》以及各单位的内部报刊杂志等平台,积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使内部审计文化融入到各单位文化建设中。(3)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审计文化。我国内部审计文化的系统性建设要与审计制度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审计业务活动相结合,与改进审计工作作风相结合,与改变审计环境和规范审计人员行为相结合,把审计创新贯穿于审计文化建设的始终。从我国各行业、各单位实际出发,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努力构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蕴含审计精髓的审计文化体系。

三、结论

内部审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效益和质量,进而影响到内部审计部门职能、作用和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现阶段应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内部审计的管理体制与组织体系,明确国家审计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加强内部审计管理的主要措施;加大内部审计管理的法规建设力度;及时制定“内部审计条例”。这既是整合审计资源、规范内部审计的发展、保障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内部审计职业走向国际化的必然需要。

参考文献:

[1]董桂晶:《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增值型内部审计研究》,《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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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进行全员培训,促进全体民警对依法行政的认知、理解、掌握和运用。自支队统一分期分批有序地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集中进行学习、培训和考试后。鱼峰交警大队以“规范执勤执法示范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展现执法为民良好形象。一是规范路面执勤标准。以大队为单位,每周利用一天时间对民警进行执勤动作、普通话、日常执法用语训练和交通疏导、纠正违章等业务技能培训,做到疏导合理,站位得当,纠违行为正规。二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大队建立了民警个人《执法考核档案》和电子执法台账,对民警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岗位执法责任主体,对有过错案件逐一倒查,严格追究责任。同时,由一名副大队长兼职的法制员,对大队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广大民警依法执法意识,进一步树立了良好执法形象。

2、加强内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在认真搞好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基础上,对民警进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行持证上岗,以增强违法处理民警的责任感。二是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按照“便民、利民”和“微笑、高效”的工作要求,着力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增加了窗口服务的协警员,确立了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一站式”服务工作站,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通过法制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意识得到了增强,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认真进行盘查、整改和建章立制。

1、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交通、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多年来,交警在道路执勤中,少数民警我行我素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纠正和处罚道路交通违法,对人不对事、感情用事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同样的交通违法,当事人经济条件也相当,处理结果不一样。暂扣车辆、证照不开凭证,扣留的证照私自保管,导至当事人东奔西跑,找不到地方处理。

2、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交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交警究竟是在为谁执法?这个问题有的交警至今还在含糊不清,以至他们在道路执勤、执法工作中抓不做重点,主次不分,方法不但,和老百姓、和交通参与者纠缠不休,费了不少口舌,牺牲了大量时间,,又激化了矛盾。比如,一企业的一辆非营运小客车忘带行驶证,执勤民警的确又清楚该车有合法的行驶证,该车系市内短途行驶而确有急事,就不要逼着驾驶人非倒回去拿证来才给以处理不可。外地车辆走错了路或停错了车。又如,一辆核载五座的小客车超座1人,核算起来是超过20,但是这种情况仍然按客运车超员20的规定处罚显然就不够公平了,要举的例子还有很多。所以通过认真学习,使我们公安交警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处处多为民着想,多为民服务。从而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更加明确执法的目的,把管理的重心放在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上,对营运性客车严重超员、对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货厢载客,对无证开车、“黑车”非驾、弯道超速、超车等等这些事关千家万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上限处罚,决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它事关千千万万人民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3、在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能够把公平与正义准确的付诸于实践,从而减少交通参与者、交通违法者对执法交警的一些误解和不满。比如,有两个驾车人出现相同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按法律规定应处200元罚款,但张三是企业老板,经济条件很好,200元钱对他来说毫无半点影响,而李四是下岗工人,每月仅靠400元基本生活费维持家庭生活,李四拿出的200元和张三拿出的200元钱显然价值悬殊就太大,所以对张三处罚200元、对李四处罚50元都属于执法上的公平和正义,不能视为法律上的不平等。过去在道路执勤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不理解的群众弄得交警很难处理。

4、增强交警识大体、顾大局的观念。过去,交警在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考虑单一的保畅通、保安全多,对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的一些特殊情况、企业发展的艰难以及加快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思考得少,对道路交通管理的最终目的和方向不够明确,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交警工作的最终点和落角点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5、进一步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培养民警养成不拈轻怕重、不损人利已、遇到困难和矛盾不回避,遇事不推诿、勤奋好学的好作风,进一步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保障民警文明执法、礼貌纠章、热情服务、助人为乐、吃苦耐劳一以贯之,尽心尽职完成好各个时期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总之,坚持社 会主义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我们公安机关每一个民警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全面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并在执行中边学边用,边领会边整改,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提高执法水平,推进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真正把促进执法公正作为执法活动的基本准则,做到严格执法、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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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基本前提所谓工作环境,是指影响审计工作开展和对其产生作用的外部条件,它是与审计实施程序、审计方法、审计步骤以及审计法规法律不同的因素。要科学地处理好这些因素,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之前,要客观、全面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不仅要了解该单位财务状况,而且要了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甚至了解人事管理、人员配备的情况;同时,要特别注意了解该单位以前的法律诉讼情况和原因,从而对该单位有个比较完整的认识,以便准确确定适用的行业制度、法律法规,研究减少审计风险的办法和措施,使审计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二)科学借鉴审计人员的审计结果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社会审计,其审计的业务、方法是相似的。所以,科学借鉴以前审计人员的审计文书,从中分析审计问题的内容和问题产生的原因,为实施审计工作界定范围、判断重点,同时,也为合理配备审计人员和合理分布审计力量做好准备,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和避免审计风险。

(三)实施“承诺书”制度,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会计和审计工作是性质不同的两项工作,因此,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各自所负的责任也不尽相同。会计人员应对其报告的财务信息负责。审计人员负责审查财务信息的处理和报告是否符合既定准则,是否真实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与财务相关的各种情况,而对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错报不负责任。因此,为避免审计风险,在审计组正式审计前,应由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做出承诺。对是否存在“未决诉讼”和是否为别的单位进行供款担保等情况做出说明,并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章,填制“承诺书”,以明确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

(四)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避免来自方方面面的干预“独立性”是审计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基础,也是避免审计风险的根本前提。如果审计的各项工作从一开始就无法保证其独立性,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有的让“关照”,有的让“照顾”,那么可想而知,最后的审计结论只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外,要严格执行审计回避制度,也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审计风险。在做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对陷入财务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注意;二是要与熟悉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律师建立长久的关系,经常交流经验,以避免审计风险和法律责任。

二、严格审计程序,依法实施审计工作,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审计工作有一套严格、完善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步骤,不能按主观臆断去随意操作和评价。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三十八个审计工作规范去执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具体来说应搞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周密制定审计方案,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在拟定审计方案时,除按照审计方案编制的一般方法将此项目应当审计的主要内容写进去外,还必须将审计风险的控制点找出来。这要充分引用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结果去做。要认真执行审计程序,特别是注意执行审计文书的送达、审计报告当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和审计处罚听证等程序。

(二)依法实施审计、准确恰当定位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尽量掌握完整的财务资料,同时也应当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审查和核实,要注重对审计风险控制点的审查和分析。对每个审计事项从实际出发、选用适当的审计依据,做出科学的判断,从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出准确的定性。定性依据要特别注意依据适用的范围、时效、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审计风险。

(三)评价客观公正、处理处罚适用审计评价要在内容、方式、标准和用词方面的准确规范,防止主观臆断、任意褒贬,隔离客观事实。评价要有合法、充分的依据,对涉及的具体事项如果证据不足,法规依据或业务标准不明确,不要轻易作出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处理处罚要客观公正,事实要清楚明确。另外,在审计报告出具前,要求被审计单位拿出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与纠正的书面承诺,避免审计报告发出后长期不能落实或不落实无从追究的现象,以减少审计风险。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制定职责明确的管理制度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审计风险,必须以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作为根本点,并配合必要的职责分工,提高大家的风险意识,才能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主要应加强以下几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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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法制法规的健全与加强,公众法律意识及其对注册会计师的社会期望Et益提高,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风险与承担的法律责任呈上升趋势。我国对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失误已不再仅仅强调行政和刑事责任,而是加大了追究民事责任的力度;不仅对确知的信息使用者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对不确定的投资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会计职业界怎样将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降低到最小?这些都是我们试图解决的问题。

一、注册会计疖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按照承担的内容可以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但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到底是尊重“过程真实”(即审计过程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还是偏倚“结果真实”(即审计报告体现了法律标准),会计界与法律界争议颇多。

会计界认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的过程中依据的执业标准是《独立审计准则》,相应地遵守的法律法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而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只要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审计准则,保持了必要的合理的职业谨慎,给予了必要的合理的职业关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即具备了审计标准上的“真实性”,即使与实际不符,也无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由于过错即遵循独立审计准则而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报告,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独立审计准则成为认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其理由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成本的约束下,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公允地”发表意见,无法彻底避免或者消除审计结果的“虚假性”。

法律界认为,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即为虚假报告,其追求的是结果,而非过程。法律专家刘燕提出:“在法律界以及公众看来,如果说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满足了审计准则的‘真实性’要求,就不能认为其工作的结果是‘虚假’的,其逻辑是很荒唐的”。因为注册会计师作为审核有关财经信息的中介机构,其工作成果(而非工作程序)与股东以及其他信息使用人的利益高度相关。公众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几乎都来源于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查验后才披露的财务信息,因此,如果报告失真,公众的利益通常都会受到损害。不论导致注册会计师报告失真的原因是什么,对于公众投资人来说都没有意义,因为他们并不关注、也没有能力来关注注册会计师审计、查验的过程,只能被动地接受注册会计师提供的结论。

我们的观点是,随着会计界和法律界的相互不断的对话,双方都应吸收对方的合理的意见,一方面要考虑大众的需求,维护大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审计事业在我国属于刚刚发展起来的行业,需要培养和呵护的实情。从形式公正走向实质公正。

独立审计作为一种“公共合约”和“监督经营者对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遵守和对剩余的会计规则制定权的适当行使”的“外部权威”(谢德仁,1997),可以理解为主要涉及审计委托人、审计人、经营管理层和监管机构四方的契约。在审计人最初承接审计业务时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即为此项契约行为的法律证明文件,也就是交易合同。用法律执行合同所需的条件为:①交易双方当事人事前签订的合同条款必须相当完备;②合同中规定的行为在事后不仅能被双方当事人观察到,而且能为第三方(法官)所见证。但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的“有界理性”以及交易环境的不确定性,要预期所有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是非常困难的,写出一个完备的合同就更难了;即使从理论上讲一个完备的合同是可能的,但如果成本高,当事人也宁肯选择不完备,留待以后根据情况不断补充。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即使双方都能观察到的行为,要在法庭上证明也相当困难;由于当事人与法院的信息不对称,使得许多交易合同不可能由法院来执行。因此单纯依靠法律来执行合同,似乎有些力不从心。

基于此考虑,我们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应当具有其相对的法律地位,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其不能成为注册会计师免责的法定标准,而是将其纳入法律既有的框架内进行考量,如其符合“公共利益”,则成为注册会计师免责的标准,否则,不能作为免责的标准。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进行执业,尽到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则即使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亦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仅仅形式上符合审计准则的标准,而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即未达到审计准则的实质性要求,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如果形式上未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但其有充分的理由表明已尽到了实质上应有的注意义务,则亦可免则。

二、注册会计鼻法律责任的规蠢

鉴于日益加大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压力,注册会计师必须从实质上把握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旨,在所有重大问题上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只承担自己能胜任的业务,提高专业判断能力。

(一)提高审计质量。有效规避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最主要的对策是提高审计质量。提供尽可能完善的审计报告

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师应在审计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审计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不受那些削弱或纵是有合理的估计仍会削弱注册会计师做出无偏审计决策能力的压力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王跃堂、钟蕾,2004)。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这是世界公认的基本要求。我国独立审计准中也将此单独列了出来:所谓的独立性,包括形式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两个方面。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如曾在被审计单位任职后离职未满两年的、持有被审计单位有价证券等的利害关系;形式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出一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身份。只有在审计中始终保持审计独立性,才能对审计质量有基本的保证。

2、加强业务承接前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了解,降低法律风险。诸如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品行、面临压力、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与经营风险、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等的调查了解都应当是注册会计师承接业务之前认真对待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可以获取有用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特别注意加以利用,以防止管理当局购买会计政策或故意向注册会计师隐瞒重要信息。

3、出具明晰的审计报告,减少不必要的误解。近些年有不少事务所在审计完毕出具审计报告时经常出具“不清洁”审计意见,比如用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把问题藏在说明段中令使用者难以理解。这种行为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也给会计师自身带来了麻烦,因为如果信息使用者利用这一点提起诉讼,事务所即使不败诉,为了应付诉讼也要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不如用较确定的语言表明态度,也可避免无谓的纠纷。

4、实行会计师事务所的定期轮换制与同业互查制度。轮换制度主要考虑到长期接触会使注册会计师可能与客户形成亲密关系,并对熟悉的事物失去警觉和敏感能力,从而有损审计的独立性。同业复查制度要求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另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质量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及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目的就是要借助业内注册会计师的技术和经验,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制定完善的审计法律法规.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增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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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通过国家高级审计师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标准的人员。

第三条本条件中的评审范围是指从事审计工作(含从事会计、财税、经济工作并兼任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大中专院校中担任审计教学(含会计、财税、经济教学且兼任审计教学)工作的教师、科研单位中从事审计研究(含会计、财税、经济研究并兼任审计研究)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职业胜任、保守秘密、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岗位职责。

第五条年度考核、职称外语、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能力等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一年以上。

二、取得硕士学位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三年以上。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四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六年以上。

第七条符合第六条学历要求、符合第三条中从事兼职审计工作5年以上,且已获得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讲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一年以上的人员。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八条理论水平:

一、具有系统、坚实的审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二、熟悉国内外现代审计及会计、财税、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其发展趋势,并能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解决审计工作中较为复杂的问题。

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各项经济改革措施,熟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通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各项配套法规和有关行业审计、会计制度。

四、具有指导中级审计人员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第九条工作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过1次以上大中型审计项目(含县级以上政府财政审计项目、金融机构审计项目、大中型建设项目审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应其他经济单位审计项目)的负责人或主审。

二、结合国家经济形势,组织实施县级以上行业性审计或审计调查1次以上。

三、主持承办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及相应其他经济单位)审计查证、咨询服务业务2项以上。

四、承担重大专案审计工作1次以上,为案件处理、审理提供准确依据。

五、主持或承担由省、部级以上审计机关或省、部级审计机构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1项以上。

六、具有解决审计业务中重大疑难问题的业务能力。

第十条业绩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公开出版不少于3万字的审计著作或译著。

二、有公开出版发行的审计专业教材。

三、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核准的有内部刊号的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第四章破格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对虽未达到学历、职称外语、任职资格年限等要求,但业绩显著,品德、知识和能力出众,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社会和业内享有较高认可度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

第十二条破任职资格年限者不得提前3年申报(不含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破职称外语者,须年满4O周岁以上,且任职资格年限和职称外语不得兼破。

第十三条破格人员除具备第三章评审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任职期间成绩显著,所从事的审计业务工作受到省部级表彰一次以上,或市级人民政府(含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表彰二次以上,或所主持的审计项目有1项在省部级以上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二、在全国性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上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公开出版审计专业著作一部(独著者字数在10万字以上,合著者个人撰写量在12万字以上)。

四、获得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者。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

1、伪造证件、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违反审计的有关规定、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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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球看,激烈的市场竞争,多变的金融形势使企业经营风险日益加剧;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国家监管力度加大,社会问责加强,在客观上要求企业强化内部控制机制,防范经营风险。因此,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加强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

一、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

1.传统审计方式,很难实施大面积大范围的详细检查,更难以保证审计手段的科学性和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利用计算机技术开展审计监督,能够发挥快速处理数据的优势,拓宽审计检查的覆盖面,把审计范围由原来对被审单位的部分检查扩大到全部数据并行检测,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避免了原有的局限性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2.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审计监督能够对数据信息进行高质、快速、大量的处理,并将处理过的信息数据直接生成审计工作底稿,既简化了审计取证和资料汇总的过程,也增强审计工作的准确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审计工作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

3.建议将计算机业务理论技能培训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应对现有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专业知识培训,开展梯形教育,尽快使内部审计部门具有一批掌握审计和计算机双重技能的人员,保证计算机技术在审计工作中得到有效的应用。

二、规范内审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及《中国内部审计条例》,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完善各项具体的内部审计制度。我国2003年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一条指出,“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三条指出,“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建全内部审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设立的原则,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和单位内部需要设立,明确了内部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国家审计法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审计法为核心,与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相配套的较为完善的审计法规体系。与国家审计相比,我国内部审计虽然近年在审计理论和审计规范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尚未形成系统的内部审计制度法规体系,内部审计制度规范仍不健全,操作性有待加强。建议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的性质、内部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制度,按内部审计职责依法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各项制度。

三、全面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转型

在审计理论上,从注重检查、注重结果、重在治标向注重控制、注重过程、重在治本转变:在审计职能上,从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在审计目标上,从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转变;在审计内容上,从单一财务合规审计向财务审计与管理并重转变;在审计方法上,从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转变。集团公司内部有一大型新建项目,完工后一年财务交接不上。新财务人员称在筹建期间老财务人员账目不清,财务管理混乱无法交接。而老财务人员称新财务人员居高临下,不好好配合不愿弄清。双方争得面红而赤把问题交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多次协调未果,领导派遣我们内部审计部门进驻。同志们加班加点、不分昼夜,把筹建期间的原始凭证、账簿、报表逐一查看、分析,发现有单条腿作账、有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符、有账账不符、账表不符等混乱情况。我们从凭证做起,把错的逐一理顺,解开了纠缠不清的麻团,使财务得以顺利交接。而后我们帮助财务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梳理,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提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审计质量治理,防范审计风险

审计质量治理是指审计组织和审计职员为使审计过程、审计行为、审计结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采取计划、制约、检查、分析和反馈等措施。不论是全面质量治理,还是项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考核、检查的都是审计准则和规范的落实。审计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审计风险的大小,审计质量高,审计风险就小,否则,审计风险就大。审计职员不按照规范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实施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就有可能引起诉讼,尤其是在人们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的过程中,审计职员加强审计质量治理、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识也要时刻牢记。

五、加强流程管理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通用审计程序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在通用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内部审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作业程序,规范各个环节的作业标准和方法,加强流程管理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首先,加强审计项目的前期管理,重点是审前调查方案,同时审计人员按分工定期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的内容可以包括被审计单位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重要经营信息、内外审计发现的情况、案件和重大违规事项发生情况等。

其次,抓好项目审计实施中的几个关键。第一个关键是要注意合理进行资源配置,确保审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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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的经济转换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随着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要求进一步完善绿色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引导和监督企业通过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保护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为企业的决策者们提供更加详细的绿色会计信息。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提出要全面发展循环经济,并逐渐在全国范围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热潮。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绿色会计变得越来越与之息息相关,其实际应用也相应有了更高的要求。笔者拟对现实条件下发展循环经济如何更好地应用绿色会计作一研究和展望。

一、发展循环经济为绿色会计应用提供了重要的现实基础

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划,到2010年,中国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200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cycliceconomy),即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其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资源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二)循环经济的基本目标

循环经济的“3R”原则(Reduce减量化、Reuse再利用、Recycle再循环)的排列是有科学顺序的。减量化——属于输入端,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再利用——属于过程,旨在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再循环——属于输出端,旨在把废弃物再次资源化以减少最终处理量。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拉长资源利用链条,减少废物排放,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尖锐冲突,从而获得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三赢目标。

总之,循环经济在发展理念上就是要改变重开发、轻节约,片面追求GDP增长;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扩张、轻内涵提高的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我国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客观上为进一步应用绿色会计提供了重要的现实基础。

二、循环经济中绿色会计应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绿色会计的本质

绿色会计也称环境会计,是企业会计的一个新兴分支,是环境学科、社会学、会计学相互渗透融合产生的交叉性学科。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纳入企业的会计核算,从而使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通过会计核算清楚明了地反映出来,以便于评估企业的资源利用率和环境代价,从而有效引导企业走循环经济之路。

(二)循环经济中绿色会计应用的必要性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我国环境发展现状的需要。当前中国的资源与环境问题相当严重:森林锐减、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等,如果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不注重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与环境的治理,必将从根本上制约经济的发展。绿色会计能从资源、环境和生态的整体出发,要求企业对所拥有、使用的自然资源、对环境、资源的污染破坏及应履行的治理义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敦促企业转变“无偿使用”资源的错误观念,从而使企业的责任向社会延伸,迫使企业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综合考虑,合理高效的利用资源,使循环经济得到可能。

其次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传统的企业发展模式是高投入低产出,必然造成过度开发消耗资源;高污染低效益必然造成生态环境补偿能力严重滞后,这些都阻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从企业长远利益看,只有增大环保投入,重视绿色会计,才能始终保持竞争的优势。

最后是真实披露企业经营信息的需要。绿色会计通过核算企业的社会资源成本,能较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成本,准确地分析企业的财务风险,从而正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果,全面考核经营管理者的业绩。

(二)循环经济中绿色会计应用的可行性

1.我国已具备了实施绿色会计的法律环境。绿色会计对象的价值能够被准确计量是绿色会计得以存在的重要前提条件,而环境标准则是绿色会计计量的起点。近些年来,我国重视环境法制建设,我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除《环境保护法》外,还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渔业法》、《农业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等。除此之外,我国还颁布了一系列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方案和计划。

2.我国已具备了实施绿色会计的社会环境。2001年1月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中国会计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上,首都经贸大学教授提出建立我国的《环境会计制度》内容框架应着重对环境支出的界定和规范等建议。同时,我国政府代表也已经多次参加了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组的讨论,财政部会计司在答复联合国财务国际环境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的调查时,也认为企业对为减少和防治污染及恢复环境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污染而发生的费用损失、因污染而发生的社会成本进行披露是很重要的。另外,发达国家绿色会计实务的进一步发展,也为我国提供了更多的理论经验和实务案例。

3.我国已具备了实施绿色会计的主观环境。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迫于政府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企业环境信息。日本朝日啤酒株式会社旗下的朝日啤酒集团自1997年开始每年发行《环境报告书》。随着循环经济理念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要想企业得到可持续发展、得到市场的认同、得到社会的认可,环境问题不容忽视更不容回避。

三、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绿色会计的应用展望

(一)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制度

尽管在循环经济的大前提下,中国已制定并颁布了不少环境法律法规,但尚未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法制体系。鉴于此,应加强绿色会计的立法工作,将绿色会计纳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绿色会计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将它付诸实施的最强有力的手段。同时应相应的会计制度,使绿色会计更具实践操作性。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强制规定:环保部门和污染企业向全社会公开重要环境信息,为公众参与污染减排工作提供平台。但是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绿色会计核算对象及披露形式的准则,大多数企业不会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或者即使披露了一些,也无相关标准去衡量其信息质量,不能取信于社会公众,反而影响披露效果。

(二)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绿色会计审计制度。目前中国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都没有设立环境审计组织,在《审计法》和其他审计法规以及审计规范中也未作环境审计的相应规定。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制订绿色会计审计法规,建立绿色会计审计制度。

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可以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也可将其作为考核社会责任、社会效益的主要方面。

(三)要建立健全绿色税收制度

绿色税收也称环境税收,是以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为目的,建立开征以保护环境的生态税收的“绿色”税制,从而保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早在1960年代,荷兰就把绿色税收引入了税制,是世界上最早开征垃圾税的国家之一,2006年荷兰绿色税收收入约占总税收收入的14%,占GDP的3.2%。瑞典也是世界上最早开征环境税的国家之一,主要是对能源及对其他与环境有关的物品的征税,它的绿色税收规模较大,约占其GDP的13%。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透露,“十一五”期间的税制改革,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制订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这意味着,在我国“绿色税收”已经提上了税制改革的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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