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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合理地转化为劳务报酬
所谓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顾名思义,就是职工在单位中任职或者受雇而应该得到的各项报酬,是职工从事非独立性劳务活动的收入。相对来说,劳务报酬就是职工独立地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所取得的报酬。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和劳务报酬之间具备以下的不同之处: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必须是在某一单位受雇佣才能得到的,而劳务报酬可以是临时性的。由此看来,要做好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可以把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合理地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
通常,在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较少的情况下,为了降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应该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进行缴税;相反,在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较高的情况下,为了降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应该根据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缴税。通过合理地计算,就可以将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合理地转化为劳务报酬,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二、将职工的部分工资、薪酬所得合理地转化为经营性费用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是在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现2012年现在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当职工的收入扣除个税免征额3500元的标准后达到某一档次,就套用该档次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当收入扣除个税免征额3500元的标准后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酬带给职工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倘若把职工现金收入转化为职工必须的福利,纳入企业经营性费用,可以达到职工消费需求,而经营性费用不征收职工个人所得税,也可在计算企业所得额中扣除,减少企业所得税,减少企业和职工的纳税成本,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并且能够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例如,倘若某企业在2012年1月招聘了一个职工,月薪是6000元,因为该企业没有提供居住条件且该企业附近无居民房出租,该职工只能与人在市内合租一套住房,每月支付房租1000元,上下班交通花费400元,工作用餐花费400元,共支出18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算器进行计算,该职工缴纳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后每月实际可用收入为5855-1800=4055元。
倘若该企业为该职工提供企业统一租用的集体宿舍,厂部有专车安排接送居住在集体宿舍的职工上下班,并开办食堂解决职工工作用餐,该企业发放给该职工的月工资由6000元调减至4200元,则税务筹划后,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算器进行计算,该职工缴纳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后每月实际可用收入为4179元。
税务筹划前后相比,该职工每月节税4179-4055=124元,全年节税1488元,公司统一租用的集体宿舍租赁费和厂部专车发生的费用按税法规定允许全额计入经营费用,职工在食堂用餐费支出在不超过职工薪酬所得14%内据实在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列支,企业少交了企业所得税而职工又得到了实惠。从总体上看来,该企业薪酬发放总数不变,而该职工税后可支配收入增加了124元,全年增加了1488元。因此,个人获得的这些福利可以作为工资、薪酬的代替物,既保证了职工的实际工资,且由于这些代替物的发放降低了名义工资额,个人薪酬应纳税额得以降低,既方便了新招聘职工的生活又方便了企业统一管理。
三、实施奖金均衡发放的筹划
根据2012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越多,那么,适用的税率就会越高。倘若职工的奖金一次性发放,那么,就会缴纳较多的税款,倘若采用分摊发放的方式来进行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也就是说,将职工的奖金分为几个月分摊发放,那么,职工将会缴纳更少的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而得到更多的实际收益。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倘若是按月发放奖金,应该将发放的奖金数额与当月的薪酬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倘若是一次性发放奖金,按照税法规定是不能将数月发放的奖金数额平均到每月与工资合并计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酬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倘若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个税免征额3500元的,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35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通过这种计算方式,可以发现,奖金发放高的月份适用较高的税率,当月缴纳税额自然也就较高;而奖金低的月份适用较低的税率,当月缴纳税额自然也就较低,甚至低于个税免征额3500元,就没有必要缴纳职工个人所得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总结了几种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的方法。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了更好地做好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工作,就一定要遵循税务筹划的不违法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计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保证企业和职工的税负能够得到合理合法地减轻,最终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一、正确把握税务筹划原则,积极发挥税务筹划作用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政策,以获得最大税收利益的行为。其原则则贯穿于整个筹划活动,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且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个体户在缴纳所得税环节正确把握税务筹划原则,科学认识其地位并积极发挥作用,可以规避法律风险,降低税务成本,有利于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
第一,严格守法原则。税法是税务筹划的法律依据,个体户进行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务筹划是在税法框架内对经营、投资活动的安排和筹划。因此,了解我国相关税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厘定税法提供的筹划空间,是个体户正确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前提。
第二,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个体户业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在法律框架内服务于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这就要求个体户对生产经营所得进行税务筹划时,不能拘于眼前个别利益,要从全局、长远利益出发设计、规划,避免因小失大。
第三,动态筹划原则。税务筹划是对未来经济活动和应纳税事项的规划和安排,个体户在实施时一定要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实时跟踪税收政策法规变动,并针对经营环境即时调整,进行动态管理,这样才能确保税务筹划目标的真正实现。
二、比选税务筹划方法,降低整体税负
现行税制下,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时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这就使个体户在缴纳所得税时可以选择适用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与此对应也存在两种不同的税务筹划方法。
按照税法规定,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及其他合理办法,通常由税务机关直接核定个体户的应纳所得税额,或核定应税所得率后由个体户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由于应税所得率是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自行核定的适用值,往往比实际税负低,投资者不能再享受其他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再加上税务机关介入整个过程,因此,个体户在核定征收方式下无法进行税务筹划。
查账征收方式则由个体户依据账目记载,以全年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后算出应税收入,再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中的相应档次税率得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投资者可享受地域、行业等优惠政策,还可以在合法前提下,通过收入、成本、费用的筹划实现应税收入最小化,这就使个体户只能选择查账征收方式下的税基筹划来实现对生产经营所得的税务筹划。
三、针对不同经济活动,制定相应税务筹划方案
要进行科学的税务筹划,个体户应针对不同经济活动,制定相应税务筹划方案。
第一,确定收入环节,慎用递延方式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是经营者收益的体现,企业取得销售、劳务收入时,税法规定不同的销售方式和劳务提供方式确认收入的时间不同,使得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具体方式来控制收入确认时间,从而获得延缓纳税的好处。而个体户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应于所售存货的所有权自卖方转给买方、收取了货款或取得了收取货款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具体而言,其收入确认形式只有两种:一是现销方式,该方式通常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收到货款时确认营业收入,并以出库单、收款凭据等注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无法进行人为递延;二是赊销方式,即个体户先发出商品、提供劳务,推迟收回货款,但现实中为确保货款回收,会以赊销清单、欠账单等作为收款凭据,其上注明的时间、金额为收入确认时间、金额,也无法进行人为调整。这种相对单一的收入方式,使个体户无法像企业一样利用收入递延筹划纳税,否则,税务机关会以偷税论处,这样的筹划方案得不偿失不可采纳。
第二,确定成本环节,合理利用折旧和计价方法增加固定资产和存货成本。税法规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在用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可以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并允许扣除,特殊情况下经批准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由于直线法以平均分摊为核心,计入各期的折旧额相同,对各年损益影响也均等;但加速折旧法下往往前期折旧多、后期折旧少,意味着前期准予扣除的成本增加、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而后期恰好相反。对个体户而言,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折旧影响纳税金额的总额相同,但从税务筹划角度讲,因资金存在时间价值,加速折旧法滞后了纳税期,可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收益,相当于在固定资产折旧初始年份内获得了政府提供的一笔贷款,这种抵税作用在当前通货膨胀环境下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在合法的前提下,个体户可以通过对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的选择而获得税务筹划的好处。但该方法不适合享受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的个体户。
此外,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在用而储备的存货领用或发出时的成本核算有多种方法,原则上应采用加权平均法,但也允许采用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其他方法。不同计价方法会产生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进而影响各期利润及所得税额,这就使个体户可以为充分发挥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而做出不同的筹划方案。其中,先进先出法适合存货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时,可以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为个体户增加资金使用价值。加权平均法适合市场价格比较平稳,一定时期内多次购入、陆续耗用的情况。个别计价法则适合存货市场价格波动大、无规律可循时采用,可以通过如实反映分批发出的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避免虚增利润,增加税收负担。
第三,确定费用环节,合理筹划捐赠支出。如果个体户要实施捐赠,首先应注意必须通过我国境内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并取得规定票据,才能获得相应的税前扣除资格。具体筹划时则应注意:
(1)选择合理的收入项目进行捐赠。个体户在同一纳税期内取得经营所得、偶然所得等多项收入并适用不同税率时,应尽量先用税率高的应税所得进行捐赠,利于节税。
(2)选择合理的收入时间进行捐赠。如果个体户在某一纳税期间的捐赠达到了扣除限额,则可以考虑在下一期间进行捐赠,或将一次捐赠分成两次或多次进行,以便充分享用捐赠税前扣除优惠。
(3)选择合适的捐赠对象进行捐赠。《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个人将其所得捐赠时的对象不同,准予抵扣的捐赠款项不同。例如,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而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则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因此,个体户可以通过对捐赠支出的合理筹划而实现节税目的。
四、加强税收业务管理,科学进行税务筹划
有效的税务筹划,依赖于科学的税收业务管理。个体户一方面要严格遵守有关税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使用和保管各类票据、单证,正确计算各项应纳税额,按时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另一方面则要自觉学习税务政策,与税务人员充分沟通交流,并对敏感税收费用和税务筹划事项的核算方法进行专业咨询,减少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办税成本,降低税务风险。
总之,为促进自身发展,个体户应该逐步加强对税务筹划的重视力度,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通过经营和交易活动的安排,优化选择纳税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成熟、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形成一种新型的职业——税务会计师,该职业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税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专业税务会计职业。
一、税务会计师的定义
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会计人才。
二、企业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由此可见,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而不是所谓的钻法律的空子而使纳税人少纳税的一种活动。纳税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纳税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案例:我在某投融资公司工作。2011年关临近,如何做好个人所得税(尤其是年终奖发放)的纳税筹划是身处财务部的我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9月份个税法调整后,新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六个纳税“盲区”,这六个盲区分别为:应税所得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这六个“盲区”正是各单位年终奖金发放可以利用的六个“纳税筹划点”。
在进行2011年度年终奖纳税筹划时,我发现员工牛某的年终奖是18011元,恰巧处于18001元-19283.33元这个“纳税筹划点”。
1.纳税筹划前的税务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其12月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超过了新个税起征点3500元,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员工张某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8011除以12的商数(1500.92元)所对应工资、薪金项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系数为105元,则牛某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为18011*10%-105=1696.1(元),实际得到的税后奖金为18011-1696.1=16314.9(元)。
2.纳税筹划方案。由于牛某的年终奖18011除以12的商数为1500.92元超过了工资、薪金项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第一档和第二档含税级距的临界点1500元,使税率从3%爬升到10%。为了降低税负,必须降低税率,则公司应给给牛某发年终奖18000元,剩下的11元不发。
3.纳税筹划后的税务分析。经过纳税筹划,牛某18000元的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8000除以12的商数(1500元)所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系数为0元,则牛某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为18000*3%-0=540(元),实际得到的税后奖金为18000-540=17460(元)。比纳税筹划前多了17460-16314.9=1145.1(元)。
通过这个案例,本人认为个税筹划不仅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使企业的税收利益最大化,同时让员工感受的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对于打造“家文化”的企业文化建设,融洽员工关系,为企业引才留才等实现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三、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管理中的作用
企业税务管理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价值管理系统,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简言之,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采用税务计划、决策、控制、组织实施等方法而使其税收成本最小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我公司属于省政府新成立的单位,目前公用车仅1辆本田车,而在实际开展业务工作时还需大量使用员工的私家车(尤其是跑银行、跑融资、跑项目等各部门业务条线员工),车辆费用由个人支付后从工资中补贴。但是由于私家车使用频繁,而导致车辆使用费用较高,一方面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使得个人工资中所得税税负增加,激起了员工的不满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后经研究,通过将使用频率高的员工私家车与公司签订了《车辆租赁协议》的方法,将车辆使用费归入公司管理费中,作为公司费用支出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利润,并规避了员工个人所得税税负的额外支出,从而消除了员工的不满情绪,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对规范企业行为、规避税务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与税务管理水平。
四、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工作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1.设立税务管理专岗,防范税务风险。随着国家财政需求无限扩张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国家财政和企业的交锋就体现在税务稽查层面上。税务稽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更加细化和具体,企业既要依法纳税,又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并想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就需要企业配备精通税收业务的会计人员,通过跟踪企业运营的全过程,以合理合法的手段管理企业,正确地处理有关涉税事宜,避免因违反税法而遭受处罚。结合我所在的公司而言,受人力资源编制预算的限制,目前无法新增设税务管理专人专岗,但可以通过对现有财务人员进行税务管理知识的专项培训(如公司统一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税务会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与考试,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纳税人学校统一培训等方式),让现有财务人员兼任税务管理岗的职责,从而达到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的目的。
2.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建立畅通的税企沟通渠道。税务稽查是对确定的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审理、执行等程序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因而对企业来说,接受稽查过程中最主要的环节就是稽查和审理这两个阶段。所以企业在此期间,应时刻与税务检查人员保持沟通,关注稽查进展进度,虚心学习,以便遇到争议问题能及时运用对企业有利的税收法规,全力以赴处理这两个阶段的法律事务,与检查人员达成共识,防范事态扩大。
3.合法行使权力,维护自身权益。企业一方面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1)知情权(2)保密权(3)税收监督权(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5)申请延期申报权(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9)委托税务权(10)陈述与申辩权(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肯税务检查通知书胡拒绝检查权(12)税务法律救助权(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企业可以通过以上合法的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税负。
五、税务会计师在企业中的作用
从以上的案例和分析可以看出,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发展主要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即减少税负成本,降低涉税风险。税务会计师通过企业税务管理,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找最佳节税方案,可以帮助企业在法律所允许的范畴之内规避税务稽查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选择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又符合企业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同时,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发展还存在如下作用:
1.企业配置既懂税法、又精通会计业务的税务会计师,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保证国家税款足额上缴。
2.税务会计师有利于发挥会计和税收的监督作用,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促进企业正确处理有关各方的收益分配关系。
3.税务会计师能合理合法地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
4.税务会计师通过税收筹划对企业经济行为进行合理安排,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寻找最佳节税方案,以获得最大的税后收益。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使整个社会利益得以实现,从而达到了企业微观经济利益和社会宏观利益能够有效地统一。
参考文献:
[1]黄桦,蔡昌.《纳税筹划》,2010年01月,第1版.
[2]谢新宏,郎文俊主编.《税法解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从风险的来源上看,企业税务筹划时面临的风险可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具体如下:
(一)外部风险企业税务筹划面临的外部风险如下: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的风险。企业的涉税事宜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及所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一般而言,政府想促进经济增长,就会施行积极的财税政策,此时,企业的税赋也就相对较轻或稳定;反之,当政府想抑制某产业的发展就会利用税收杠杆调整税收法律政策,而此时企业的税赋可能加重或不稳定。 这就给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非常大的的不确定性,导致税务筹划的风险变大。另外,政府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会运用税收杠杆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针对不同地区、产品及行业实行的税收政策有差别。由此可知,政府的法律、税收政策总是具有时效性,这种纳税环境的不确定性将会给税收筹划人员进行税务筹划,尤其是中长期筹划带来很大的涉税风险。
(2)税收法律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将得到及时地修订、补充和完善,新法规适时出台,旧政策因此废止。税务筹划者就是利用国家税收法律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若这一过程中税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就可能会使原税收法律政策设计下合法或合理的筹划方案变成不合法或不合理的筹划方案,从而导致涉税风险的发生。由此带来的风险,称之为税收法律政策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力度导致的风险。税务筹划是符合立法者的意图,是合法的,但这需要税务机关的确认。在确认时,由于对税务筹划的行为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从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
(二)内部风险企业在税务筹划中面临的内部风险如下:
(1)企业纳税意识风险。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兴起晚、发展缓慢,所以纳税人的税务筹划的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这种由企业的纳税意识所导致的涉税风险,严重阻碍了税务筹划在我国的发展。要想成功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要求相关人员对财务、税收等经济知识融会贯通。而且,在现实中,企业选择及如何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筹划人员的主观判断。
(2)筹划人员职业道德风险。有的企业为了追求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要求筹划人员做一些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如伪造、隐匿记账凭证等;在账簿上多列开支,甚至不列、少列收入等,所有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3)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变化带来的风险。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变化带来的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由于管理、市场与技术等因素变化所引起的风险。税务筹划是一种预先谋划行为,方案主要建立在对企业未来经济活动的合理预期之上,若预计基础发生变化,势必会影响到税务筹划方案。而方案一旦已经付诸实施就会依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锁定效应”。实践证明,由于企业预计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而带来的涉税风险是非常大的,甚至还会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二、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规避策略
在选定税务筹划方案之前,企业应先通盘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找到风险的起因,从源头抑制风险,进而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一)规避企业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税务筹划风险的策略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与变化,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以及经济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世界各国的税收法律也越来越复杂,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国家税收政策和税务筹划的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企业在保持适当灵活性的基础之上,来制定和实施税务筹划方案。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具体经营情况,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准确把握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来及时调整与更新税务筹划方案,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务筹划目标的实现。
(二)规避企业税收法律政策变化导致税务筹划风险的策略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之所以会产生企业税收法律政策的选择风险,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税务筹划人员对我国的税收法律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变化掌握得不够熟练。我国企业在实践中经常利用税率、税基、税额和转嫁税负四种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但无论选择什么方法,都与国家的税法、会计法密切相关,可以说会计政策的选择是税务筹划的基石,并决定了税务筹划的成败。因此,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对相关的税法、会计法做到融会贯通,方可避免纳税风险的发生。
下面从税率与可扣除项目来研究其对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并提出相应规避风险的技巧。
(1)在企业成立时,可从身份的认定上进行税务筹划。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和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企业组织形式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在集团公司内部有总分公司以及母子公司之分。所以企业选择的成立形式不一样,税负也是不一样的。我国对公司的营业利润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若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只征收个人所得税。
案例:深圳市某甲要成立公司,年利润预计达到150万元,选择哪种方式可使企业税负最轻?
方案一:设置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所得税=150×35%-0.675=51.83万元
税后收益=150-51.83=98.17万
方案二:设置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所得税=150×25%=37.5万
投资者个人所得税=(150-37.5)×20%=22.5万
税后净收益=150 -37.5 -22.5=90万元
经过比较,应选择方案一,甲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筹划,既符合规定,也达到了一定的节税效果。一般而言,规模小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合适一些;规模大的企业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较为有利。另外,集团公司在成立下属企业时就可进行税务筹划,因为新税法实行法人税制后,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总、分机构汇总交纳税款。根据这项规定,若下属公司成立后较长时间无法盈利就可考虑设置分公司较好一些,一方面可利用总公司扩张成本冲减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轻总公司税负;另一方面,当总公司或下属单位有亏损时,通过合并申报,使总分公司之间的盈亏互抵,从而减小税基,少缴税款。反之,就可考虑成立子公司。
(2)从税率的选择上进行税务筹划。税率是指税款征收的比例或额度,一般来说,纳税人可通过税率看出一个国家的征税力度和企业的税负情况。新税法规定,除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为15%,小型微利企业、非居民企业为20%外,其他企业均为25%。根据此规定,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点应放到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行业上来,以节约税收开支,提高企业的税后净利润。另外,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也发生了变化,由过去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一个指标变为应纳税所得额、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三个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认定标准为:“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因此,小型微利企业在税务筹划时,需认真规划企业的人数与规模,当规模很大时,可分立为两个独立的企业;同时也须关注年应税所得额的大小,当企业应税所得额接近临界点时,可采用加大成本费用的扣除或推迟收入实现等办法,以选择低的税率,减轻企业税负。
(3)从税前的扣除标准上进行税务筹划。具体如下:
一是在业务招待费、宣传费以及广告费扣除限额上进行税务筹划。新税法规定,企业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按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可以扣除,且超出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税务筹划师在进行筹划时,可适当关注业务这三种费用的列支比例。
方案一:业务招待费和宣传费在实践中有时可相互代替。例如外购礼品若用于赠送按规定应以业务招待费处理,但礼品中印有企业有关标记,对企业的产品有宣传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另外,企业因产品展览和交易等所发生的住宿费、餐饮等也可以业务招待费对待。所以,当业务招待费有可能超过规定限额时,可考虑用业务宣传费替代。
方案二:要注意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比例,及时进行控制和调整。在实际操作时,当企业某一种费用接近规定的扣除标准时,要及时进行控制与调整,以降低企业税负;同时,我国新税法明确规定了赞助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也应注意广告费与赞助费的区别。
二是从职工计税工资、福利费以及教育经费等方面进行税务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工资的规定,由限额扣除变为全额扣除。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2.5%、2%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说明职工教育经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这样,企业可通过扩大税前扣除标准的思想来进行税务筹划。
方案一:持有单位内部职工股的企业,可把职工发放的股利改成年终奖金或绩效工资的形式发放;
方案二:增加单位职工的培训与再教育机会,改善职工的福利待遇;
方案三:将董事、股东等兼任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报酬计入工资;
方案四:尽量提高职工工资,超支福利通过工资形式发放。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考虑上述几个方案的灵活灵用。但需注意的是,若职工工资超过国家规定的计税标准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在增加工资时须权衡利弊,有时也可通过提高职工退休金、给职工购买年金或提高住房公积金等方案来代替。不过,企业在加大税前扣除工资标准时,一定要参照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不能超过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做到真实合理。否则,会被审计时予以纳税调整。
三是在企业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专项资金扣除方面进行税务筹划。新税法规定,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保、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但若改变用途的除外。 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考虑利用此项规定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若企业预计当年利润比较可观,为加大当年可扣除金额,则可以考虑提取一些环保、生态恢复方面的资金。在以后年度出现亏损时,改变其用途,这样既可以使企业的利润保持稳定,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四是从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上来进行税务筹划。通过符合税法要求的捐赠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税负。新税法规定,企业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在进行捐赠时,一定要注意通过特定的机构进行捐赠,且要用于公益性目的;若当年的捐赠达到了规定的限额,可考虑分两次或在下一个纳税年度进行捐赠。
此外,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可从存货的计价方法、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上进行税务筹划。
(三)规避企业纳税意识导致税务筹划风险的策略 企业管理层应高度重视涉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在制度上体现,最主要的是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也要体现出来。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以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同时还要树立牢固的风险防范意识。企业高管在进行税务筹划决策时,应摈弃靠经验或“拍脑门”等主观决策,任何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所以,必须将风险规避的意识贯穿于企业理财工作的始终。
一、税务筹划及其特点
在学界广泛被接受的界定是,税务 筹划是指企业纳税人在国家现行税法的 许可范围之内,通过对自身的筹资、投资 和营运等生产经营活动预先采取适当的 安排和运筹,全面优化收支,在精算以 后,确定最佳的纳税方案,使企业既依法 纳税,又能充分享受税法所赋予的权利 和优惠政策,以达到合理合法地减税、节 税的财务策划行为,以及获取最大的税 收利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活动、 具体来讲,税务筹划具有以下七个 特征:(1)合法性,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 绳是税法,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要依法 纳税)税务筹划也必须在国家法律许可 的范围内,按照税务政策及相关规定来 进行)(2)预先性,在税收活动中,企业必 定是先发生经营行为,然后产生纳税义 务,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如果税务 筹划在企业重大经济项目决定之后才进 行,就等于失去了筹划的意义)因此,税 务筹划在时间顺序上必须要在企业重大 经济事项确定之前,提前新型运作)所 以,税务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3)系统 性)税务筹划是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权 衡不同经济行为下的税负轻重之后所做~出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不仅要考虑整体的经营决策,而且还要把它放在具体环境中加以综合研究,是一个系统工程)(4)可操作性,即纳税人经营活动的经营理念和特点要在税务筹划中有所体现,简明扼要的同时还要有较强的灵活性和操作性、(5)目的性、获得整体经济利益是税务筹划的终极目的、)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要进行一定的成本效益分析,使企业潜在的税收负担降到最低的水平,立足全局,选择投资、经营和理财方案,给企业带来净经济效益、(6)专业性、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系统的管理活动,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可供选用)从环节上看,包括预测方法、决策方法、规划方法等)从学科上看,包括统计学方法、数学方法、运筹学方法以及会计学方法等)因此,只有具有很高的智力层次,才能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利用广博的专业知识,进行周密的规划)税务筹划的专业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只有财务、会计,尤其是精通税法的专业人员才有资格有能力进行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二是各国的税制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越趋复杂,纳税人自身是不足以进行税务筹划的)于是,专门从事提供税务、咨询及筹划服务的机构应运而生,这些机构的出现使税务筹划呈现出日趋明显的专业化特征)(7)筹划过程的多维性、首先,从时间上看,税务筹划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可能产生税金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税务筹划、)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控制、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务筹划,而且在企业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研发之前,甚至确定注册地点、组织类型和产品类型都要通过税务筹划,充分考虑到节税效应)其次,从空间上看,税务筹划活动不仅局限于本企业,还应联合其他单位,合力探寻节税的路径、)
二、中外企业税务筹划的对比分析
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尽管目前有关税务筹划的专著已不少见,不仅整体上对税务筹划的理论还需进一步探讨,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的差距更是鲜有实践,落后与国外企业,具体表现在:
1、国外税务筹划几乎家喻户晓,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已形成了财务决策活动中,税务筹划先行的习惯性做法国外企业在作出重要的经营安排和重大的决策之前,首先就把税务筹划作为企业总体决策的一项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事先进行经营结果的税赋情况的预测,选择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最优方案,并依据测算下来的综合情况,进行科学的决策和合理的实施)然而,在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为落后,许多企业在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简单地采取偷税、逃税的手段降低企业的税收支出,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主要是因为纳税人寻求税务筹划存在动力不足问题、)由于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征管意识不足,我国税收征管水落后于发达国家)征管水平的低下,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同时,及少数税务干部的滥用职权、询私舞弊等也给纳税人提供了违法、违规的机会)很显然,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务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进行税务筹划)因此,如何提高税务筹划的动力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2、在国外,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同时,也有众多的会计师、律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纷纷开辟和发展有关税务筹划的咨询和业务、)如日本有as%以上的企业委托税理士事务所代办纳税事宜;美国约有50%的企业其纳税事宜是委托税务人代为办理的,20世纪末期,美国还出现了专为金融工程进行税务筹划的金融工程师;澳大利亚约有70%以上的纳税人也是通过税务人办理涉税事宜的)许多国家的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税务筹划中发挥着显著作用)税务会计的职责:一是根据税收法规对应税收入、可扣除项目、应税利润和应税财产进行确认和计量,计算和缴纳应交税金,编制纳税申报表来满足税务机关等利益主体对税务信息的要求)二是根据税法和企业的发展计划对税金支出进行预测,对税务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发挥税务会计的融资作用,尽可能使企业税收负担降到最低、)由于通货膨胀和高利率的出现,企业管理者增强了货币的时间观念,税务会计研究重心转移到第二职能,由于成效较大,税务会计得以快速发展)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加深,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跨国税务筹划更是已经成为当今跨国投资和经营中日益普遍的现象)税收筹划的高度专业性,知识融通性及操作的复杂性要求“一专多能”的复合性税务筹划人才,这在我国税务筹划刚起步的情况下,显然是人才难求、
3,税务筹划空间问题在欧美国家,一提起税务筹划,主要是指对所得税的筹划、)主要通过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时点,或者转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递延纳税义务等目的、)所得税需要纳税筹划主要是因为它不容易转嫁,纳税人一般要最终负担自己缴纳的税款)这样,所得税就成为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种成本,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越多,其税后实际收益就越少、)如果企业能够进行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则可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投资的边际税后收益率)另外,由于所得税税款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减少的应纳税额,不会相应增加其应税所得额)换句话说,所得税税务筹划带来的利益是免税的)当然,在国外,所得税的筹划较为普遍,不仅是因为它具有筹划的必要性,而且还在于所得税具有较大的筹划空间,这种筹划空间主要来源于各国税法中的税收漏洞以及林林总总的税收优惠措施、)但我国现行税制较大地倚重于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所得税等直接税收人占整个收人的比重有限大量的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小,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而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国家税制主要以完备的所得税体系为基准,因此,就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比较广泛的发展空间、)与稽查,为税务筹划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健康有序的宏观环境)
2‘做好专门人才培养工作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专门人才是进行税务筹划的基础)成功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要求筹划主体以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更要求筹划主体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利的能力,精通法律、统计、财务、会计、管理、运筹学等多方面知识,同时还要全面了解、熟悉企业筹资、经营、投资等业务情况及其流程,随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正确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做出最有利的决策、)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重视税务筹划人才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3.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首先要做好税务筹划的基础工作,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建立科学严密的审批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传递系统和税务筹划数据库,以实现税务筹划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相关适度性要求、其次,企业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法及税收文件中的一些相关条款,以及财务会计的规定,对达到相同经营目的的各种经营手段和方式进行纳税测评,选择纳税少、税后利润大的方案,以此达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的最终目的)另外,要加强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及时寻找导致风险产生的根源,制定有效措施遏制税务筹划风睑、六
税收是一种调节国家财务的手段,是价值分配手段之一。与此类似,税务筹划也是一种手段,这种手段是为了保护纳税主体在税务上的利益,通过该手段,纳税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税收政策对该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一些风险,在合法的前提下获取更高的既得利益。税务筹划是普遍发生在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所界定下的边沿性地操作,这就造成了税务筹划的危险性和高级属性,因为一旦操作不慎,就有可能违反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现实中也常常容易踏入某些误区,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要正确的认识到常规性的误区,并以有力措施实现税务筹划误区的避让。
一、企业税务筹划内容概述
(一)企业税务筹划概念
《国际税收词汇》对于企业税务筹划的概念分析是这样的:税务筹划指的是经营或私人事务能够在遵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为纳税主体降低税务,减少税收安排,同时,其还指出,这里所说的纳税主体可以指自然人,也可以是指企业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我们可以按照目前的情况,将税务筹划这样理解:企业或者其他纳税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对该企业或者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各项有关于金融投资、金融财务管理等行为,进行开展税收统筹规划等相关工作,该项工作要以纳税方案的合理优化作为基本准则,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成本作为工作目标,以纳税主体能够在纳税之后获取最大的利益为标准来进行,最终为实现纳税主体效益最大化而做出贡献。
从本质上来说,税务筹划是一种规避风险、获取最大效益的手段,这种手段是为了保护纳税主体在税务上的利益,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遵守和践行国际税收方面的惯例且尊重并遵守我国的税法的基础上,寻求企业经营中的整体税负的最小化和经营价值最大化。
(二)企业税务筹划特点
税务筹划是在相关税法的约束之下进行的活动,首先具有合法性的特点,这主要是指税务筹划必须要以遵守国家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为基础,逾越税收法律法规界限的税务筹划将被界定为税收违法行为。
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前规划,目的是为企业带来与在没有开展税务筹划之前相比更为可观的效益。不合理且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的企业税务筹划,极有可能因为不符合企业的发展需求,非但不会给企业带来税收方面的利益,还会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的税务筹划作为一种事前的统一规划和设计,是纳税企业在对本企业内部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探究之后,结合税务缴纳相关事宜重新进行的一项规划工作,来实现企业财务收益的整体最大化。这就要求企业事务要具备严密的筹划性,着眼于企业经营管理中长远性及整体性赋税的降低,而非单个税种或个别税种的短期降低筹划,并在税务筹划活动的开展中,依据当前社会环境、经济形势、企业发展需求及发展现状等,对税收筹划方案作出及时必要的调整。
二、企业税务筹划中的误区
前文提到,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是发生在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所界定下的边沿性的操作,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技术属性。此外还要注意的是,我国的税务筹划发展时间很短,无论是税务筹划的普及程度还是税务筹划工作的成熟程度,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仍需要较长时间的实践及较多的研究等才使将其不断完善,近几年各大企业所开展的税务筹划工作表现出的误区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税务筹划观念上的误区
我国的税务筹划发展时间很短,与发达国家相比在整体水平上相差很大,这就造成了我国的纳税主体对税务筹划的认知偏差,在很多人心目中,税务筹划甚至与偷税、逃税、避税等违法行为画上了等号,这无疑是错误的,税务筹划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它是在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允许下进行的,与偷逃国家税款不同,后者是通过隐瞒企业的营业收入及利润等,来获取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的少缴纳机会,该种行为虽然可以降低企业税收支出,但却并不隶属于税务筹划,而是违法行为。
在税务筹划的认识上存在对成本的忽略。税务筹划在能够给企业带来税收负担的降低及税收经济利益的过程中,还需要企业为此承担必要的成本及费用,企业为获取更为优化的税收缴纳方案,为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研究所付出的人员培训方面的费用、费用等,均属于税务筹划中的成本,要将该部分成本计入税务筹划中,如税务筹划成本高于税后经济利益,筹划方案依然是失败不可取的。
(二)税务筹划目标上的误区
部分企业存在着将减少短时期内的税额负担作为税务筹划目标的现象。在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过程中,过于侧重短时期或当前的税后利益,并没有综合考量企业长期的经营效益,而缺乏长期经营下的税负规划极有可能给企业的长期经营效益带来负面影响。
企业税务筹划以纳税方案的合理优化作为基本准则,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成本作为工作目标,以纳税主体能够在纳税之后获取最大的利益为标准来进行,最终为实现纳税主体效益最大化而做出贡献。很多人以为税务筹划与税负降低是划等号的,这是一种片面的想法。如果想降低企业的税务支出,就可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来进行税务筹划工作,在缴纳税款延缓期间获得该部分资金对应的时间价值,最终完成减小税务支出的目的。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性目标来说,采用分期收款可使客户较长时间占用资金,所以,这种税务筹划方式应该考虑一个问题:企业资金成本的损失与税金延缓缴纳期间中得到的补偿是否能够达到平衡状态。
(三)税务筹划风险上的损失
税务筹划多是在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边沿进行的边缘性活动,在很大程度上税务筹划与其他的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相同,存在着某种程度的风险性,但目前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活动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为实现税务负担的降低而忽视税务筹划有可能带来的潜在性危险,极有可能给企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丧失获取更大利润的机会。如果无法对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彻底的排除或规避,那企业就需要进行利弊的权衡以制定最佳的税务筹划方案。此外,税务筹划人员要面临岗位及筹划理财目标等各个方面的压力,心理负担及精神压力相对较大,在该种状态之下,极易造成税务筹划风险的增大,对该现象的忽视是税务筹划中的一大误区。
(四)税务筹划信息上的误区
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前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它是一项系统性和复杂性都较强的工作,不合理的企业税务筹划极有可能因为不符合企业的发展需求,非但不会给企业带来税收方面的利益,还会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经济活动开展必要且合理的预控分析,在对未发生的活动进行控制时需要以以往的统计资料作为预测及策划的依据及基础,然后组建相应的财务模型等,如果这期间存在任何环节上的统计资料不完备、数据信息不准确或者对企业内外部环境相关的信息获取不及时,就会造成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信息缺失问题。
三、企业税务筹划的误区避让
(一)正确认识企业税务筹划理念
正确认识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及逃税等违法行为的本质区别,明确合法合理的税务筹划是法律赋予的可降低企业税务负担的正当行为。以不违反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对投资经营、运行管理及理财活动等进行事前的合理安排,以降低企业税务负担,使企业的纳税缴税行为更加的科学化、规范化,从而实现税收负担的降低及经济效益最大化。
企业要有针对性的提高自身在税务筹划工作中的成本意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出发,个体及企业所缴纳的税款带有很大程度上的无偿性,多是个人或者是企业资产中的净流出,但并没有可以与之相对应的收入来源,这就要求企业在税务筹划活动中,要强化提升筹划人员的成本意识,以便于税务筹划更加合法合理的开展。
(二)科学订立企业税务筹划目标
在订立企业税务筹划目标的时候,要将企业所要支付的税款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进行压缩,尽量减少支出。税务筹划活动的最终目的是降低企业税负负担,但在开展企业税务筹划相关活动中,追求税务负担的片面降低并非是开展税务筹划的根本目的,如果税务负担的降低引起企业经济价值随之降低(下转第103页)(上接第101页)等问题,那就说明税务筹划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这时,企业税务筹划的工作人员要同时综合考量企业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在对国家税收政策、市场经济以及企业自身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吸取以前的经验,多多加强相关优秀案例的学习培训,本着降低企业成本的原则,以增加企业利益为前提,进行筹划工作,为实现最优目标而奋斗。
(三)加强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要正确地认识到常规性的误区,加强税务筹划风险意识,并以有力措施等实现税务筹划误区的避让。这就要求相关筹划人员首先要保证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开展,税务筹划人员要深入的学习了解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熟悉各项法令制度的基础上构筑企业内部的安全税务筹划环境;其次要真正实行事前筹划原则,对税务的筹划要先于企业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再次要将税务筹划放置在企业整体性经营决策中进行综合考量,并立足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环境,将税务筹划确立为企业获取最大经济价值的手段和方法,而非最终目的。针对纳税人的地域、经济状况、履行义务的实际情况等,采取不同的法律依据、处理流程及方法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系统获取企业税务筹划信息
税务筹划多发生在纳税人真正践行纳税职责之前,是对未来的纳税事项采取的事前规划、安排及设计等,这就要求税务筹划要贯穿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企业要在涉税行为发生之前,就业务和生产活动中涉及到的各种税项、优惠政策、法律法规等有较为清楚的认识,就税务编制中需要的历史数据、文献资料等进行科学全面的收集汇总,确保各类支持及依循数据的准确性,就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从而确立起对税务筹划的正确认识,保障税务筹划工作切实实现企业经济价值的最大化。
四、总结
企业应当选用低赋税且总体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税务筹划方案,也可在税法的允许范围内采用延迟缴纳税款的方式,以便获取延迟期间的税金所对应的无息贷款。但无论采用何种税务筹划方案,均需要避让税务筹划中的误区,以达到降低企业税务负担、进一步提升企业经济价值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长熙.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税务筹划问题探讨[J].管理观察,2011(34).
[2]宋东国.浅析税务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J].企业导报,2012(06).
[3]王汉英,申明江,金姝楠.浅析企业税务筹划中的风险及其防范[J].价值工程,2012(31).
一、现阶段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内涵和应税资金来源
(一)内涵
现阶段,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是指高校教师通过合法合理的工作在获得一定报酬的同时,需要按照相关比例缴纳一定税款的现象。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现阶段国家财务收入及社会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就相关的资料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从开始的74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2723亿元,增长了171倍,说明人所得税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的主体税务。
(二)应税资金来源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公民应尽的职责,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所以,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获得一定报酬的同时,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缴纳一定的税款。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涉及各行各业。对于高校教师来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主要包括工资薪酬、年终奖、劳务报酬、稿酬等方面所得的资金,而且还涉及高校教师在通过其他合法合理的工作获得的资金。
二、现阶段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的现状和改变现状的必要性
(一)现状
虽然现阶段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工作已经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关注,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现状存在着一些令人十分困惑的现象。例如,在同一个地区,相同税法和相同监管力度的前提下,会出现收入相同的高校教师需要缴纳的税款却不相同的现象,甚至会差很多;另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在同一所高校任职的教师,由于职称、地位的差异会导致一些收入比较高的高校教师在缴纳相关的税款后获得的实际收入却低于其他收入比较低的教师的现象。这样一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会受到影响,进而不利于高校教育水平的提高和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所以,对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二)改变现状的必要性
通过对现阶段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涉及人为因素、制度因素以及其他的主客观因素,其中主要的因素之一,就是高校对于教师薪资发放的时间和发放的额度及频率不够科学合理。所以,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合理地对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一方面,通过减轻高校教师的税务压力,使其获得更多的收入,从而有效提高高校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从而能够从根本上提高高校的教育水平,能够使高校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
从另一方面来看,通过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法,对高校的个人投资、个人理财等相关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筹划,能够有效地缓解高校教师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及时地对自己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而导致多缴纳税款现象的发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高校教师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三、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方案
通过上述对现阶段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种类和纳税现状的分析和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薪酬、年终奖、劳务报酬、稿酬等方面所得的资金。所以,笔者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和多年的工作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设计了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方案。
(一)工资薪酬税务筹划
现阶段,高校教师的工资薪金一般包括基本工资、课时费补贴、科研奖金以及其他补贴费用。而高校教师的这些收入存在不均衡性,也就是说,高校教师在寒暑假时只能获得基本工资,而课时费也是根据某个学年的授课需要进行安排的,具有不稳定性,科研项目奖金又是一项历时相对比较长,而且也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收入。所以,对高校工资薪酬进行税务筹划是十分必要的。
鉴于此,高校教师工资薪酬可以改变年终统一发放的现状,采用逐月按时发放课酬岗贴补贴,各种临时性收入应汇总后平均到各月发放,这样能够有效地达到平衡月收入的目标。同时,避免收入过高突破税率临界点,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可以将高校教师的工资、薪金福利化,由高校向教工提供各种福利设施,如免费交通车、免费的培训机会、提供良好的办公设施等。这样一来,能够有效地满足高校教师的物质需求,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高校教师的税务负担。
(二)年终奖税务筹划
随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文件的出台,对广大的高校教师来说无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进行避税,减轻自身的税务负担。于此,关于高校教师年终奖的税务筹划方案可以从合理利用适用税率临界点出发,在高校教师的月收入适用税率高于或者等同于年终奖适用税率时,可以尽量地将高校教师的年终奖积累到年终进行统一的发放。而反之就可以将年终奖合理地分摊到各月收入中按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税。这样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高校教师合理避税,减轻其税务压力。
(三)劳务报酬税务筹划
据我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纳税方法来看,对于高校教师根据自身合理合法的劳动诸如讲座、评审等活动所获得的收入,需要按照我国相关的税法规定进行合理的纳税;对于支付间隔超过一个月的,需要按照每次取得的收入计入当月进行纳税;对于支付间隔在一个月内的就需要合并当月各次的收入额加以计算。此看来,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安排每月发放高校教师劳务所得费用的额度和次数能够有效地缓解高校教师的税务负担,达到合理避税的目标。
(四)稿酬税务筹划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例和政策法规规定,高校教师通过出版相关的学术作品而获得的稿酬需要缴纳的税款是一定的,而且只能在一定限额内进行扣。由此,为了达到合理避税,减轻高校教师税务负担的目的,可以通过其他方面的资金和福利来补偿这部分税务支出。以说高校教师在签订相关的写作合同时,可以充分地考虑即将出版作品所需社会调研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等一些成本费用,还要充分地考虑到相关部门的经费支出力度。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校教师的税务压力。
四、结语
通过上述对现阶段我国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的资金来源、纳税现状的研究和相关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可以发现,科学合理、实用性和适用性都比较强的税务筹划方案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高校教师的税务压力,有效地提高高校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有利于高校更好更快地发展和进步,促进高校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条例的基础上,合理地对高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是相关工作人员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作者单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企业应税收入的筹划。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或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在收入确认金额中,经常存在着各种收入的抵免因素,这就给企业在保证收入总体不受较大影响的前提下,提供了税务筹划的空间,如各种商业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出口商品销售中的外国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佣金等在实际发生时冲减了销售收入;销售中的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相当于抵减了销售收入,这都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地减少了所得税,前者还可减少货物和劳务税的计税依据。
一、税务筹划的必然性
我国是法治国家,纳税人必须根据税法的规定性履行纳税义务。而纳税必然减少纳税人的净利润,为了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达到节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纳税人必须进行税务筹划。即,环境是一定的,只有适应环境,才能改变自我。我们的环境是:来源于市场,适应于市场。而在市场运行中又必须遵循一定的市场规则,适应、掌握并较好地运用这些市场规则,最终实现纳税额度最低,企业利润最大,市场份额占有率最高,进行税务筹划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1、企业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使税务筹划成为必然;
企业要生存、发展、获利,盈得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获得投资者最大额度的投资。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他的根本目标。实现该目标的途径总体来说有两条:一是增加企业收入,二是降低企业成本费用。而税款就作为一项费用而存在,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税务支出,就等于降低成本费用,从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2、税法的规定性、法律的严肃性使税务筹划成为必然;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业务发生之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事先对纳税事项进行安排,以达到最低纳税额度。而一旦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事项已发生,那么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这时再想方设法少交税款,就成为偷税、漏税,必将受到法律处罚。合理、合法、合规、及时、有效地进行税务筹划就象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企业遵纪守法;一方面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增加净利。最终达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3、税务筹划是纳税人行使的一项基本权利,经过税务筹划纳税义务会变得积极、主动、简捷而明了。
权利和义务是一对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矛盾。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而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则是纳税人行使的一项权利。进行税务筹划使纳税人被动的纳税行为(即税务机关征多少,纳多少)变成了一种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行为,为了使企业利润最大化,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纳税额度,纳税人会进行一系列测算、规划、分析、对比,设计几套纳税方案,然后选择其中最优的使用。这里所指最优包括税额最低;操作最简便;使用最明了等等。对征税机关来说,利用纳税人的这种积级性,不但抑制了偷税、漏税、逃税;而且方便了征税。从而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二、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税后利润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具体来说,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一)全局性是税务筹划的显著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出现了多元化、多渠道、覆盖面宽,涉及范围广的趋势,税务筹划不再仅仅是一种行业、一个部门、一种产品基础上的单纯的筹划活动,而成为触动企业发展全局,减轻企业总体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税后利润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分立、重组不断拥现,税务筹划的全局性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筹划缩小税基、适用较低税率,合理归属企业所得的纳税年度,延缓纳税期限,实行税负转嫁,进而降低整个企业的税负水平。一般可以考虑的操作方法有:
1、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包括企业组建过程中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公司制企业既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又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企业仅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设立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则设立子公司,如果经常亏损有负债经营的好处则设立分公司。
2、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投资涉及选择投资地区、投资行业、投资类型。比如,在中、西部与东部投资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选择服务行业和生产行业会适用不同的税种;而选择了生产行业,生产不同的产品又有不同的税收规定。
3、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筹资无外乎有两个途径,一是自有资金,一是借入资金。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所产生利润应承担税务额度是不同的。
4、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经营已结束,本会计期间的净利润已结出,现金流量数额已确定。面临的工作就是是否进行股利分配,怎样行股利分配?如何为投资者节税?采用何种方法分配股利才能为投资者谋得最大利益?这些都是在股利分配中需要考虑的税务筹划问题。
(二)程序性、法治性、前瞻性是税务筹划在市场经济中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
1、遵守企业业务流程,研究企业自身特点,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税务筹划。纳税人必须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从始至终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各是多少?采取何种纳税方式?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哪些税收法律或法规上的漏洞?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纳税人要考虑如何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开展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
2、税收法律、法规是纳税人缴纳税款和进行税务筹划的依据。纳税人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需要利用一些恰当的税收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从而找到与经营行为相适应的突破口。
3、进行税务筹划,要考虑企业空间和时间经济效益的统一,前瞻性是税务筹划的显著特点之一。税务筹划的主要目地是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是一个整体概念,从企业的建立至企业消失,从企业的总体负税到企业的个人负税。降低税收负担,要从横向、纵向、空间、时间上谋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企业应税收入的筹划。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或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在收入确认金额中,经常存在着各种收入的抵免因素,这就给企业在保证收入总体不受较大影响的前提下,提供了税务筹划的空间,如各种商业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出口商品销售中的外国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佣金等在实际发生时冲减了销售收入;销售中的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相当于抵减了销售收入,这都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地减少了所得税,前者还可减少货物和劳务税的计税依据。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以“在遵循税法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税务筹划越来越受到现代企业的重视和关注。而且,税务筹划的目标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是相一致的。税务筹划本身不单纯是一种财务行为,而是和企业的经营行为息息相关,是一种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它贯穿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同时,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税收的影响。因此,税务筹划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包括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四个环节。由此,本文试图从这四个环节探讨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一、筹资环节的税务筹划
不同的筹资渠道和不同的资本结构,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同时也会使企业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企业在分析筹资中的税务筹划时,应着重考虑筹资渠道、债务资本以及融资租赁对税负的影响。
(一)对筹资渠道的利用
企业筹资渠道主要有: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集资、企业自我积累、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一般来说,企业内部集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最轻,企业间拆借资金所承受的税收负担次之,以自我积累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最重。因此,从税务筹划角度看,利用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拆借资金方式进行筹资,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最轻。
(二)对债务筹资的利用
由于筹措债务资本的筹资费用和利息可以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使得债务资本具有抵税的作用。因此,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当充分利用债务资本这一特性,寻求企业的最优负债量,选择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适当比例,以达到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公司资本结构,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当然,举债方式只有在息税前利润率大于年利息率的前提下,才可以增加权益资本收益水平。
(三)对融资租赁的利用
融资租赁是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既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又可以对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从而减少了企业的税基,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这又进一步减少了税基。因此,融资租赁具有双重抵税的作用。
二、投资环节的税务筹划
税负轻重对企业投资将产生极大的影响。企业投资环节的税务筹划主要应从投资地点、组建形式、投资方向、投资方式的选择方面综合考虑,优化选择。
(一)投资地点的选择
为实现生产力战略布局的调整,我国对不同地区制订了差别税负的税收政策,如: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老、少、边、贫地区的新办企业可减交或免交3年所得税。因此,企业应充分利用现行区域性优惠政策,选择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注册地址,以减轻税收负担、谋求最大税收利益。但这应在综合考虑了投资环境等因素的前提下,如果该地区不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即使税收政策再优惠也不宜选择。
(二)组建形式的选择
1、公司企业与非公司企业的选择
我国目前企业类型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我国对公司和非公司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企业的营业利润首先要在企业环节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以股息(红利)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就其获得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形成“双重征税”;而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利润不交企业所得交税,只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公司有着便于筹集资金和分散风险的优势。因此,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慎重选择企业类型。
2、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
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可享受包括免税期在内的许多优惠政策,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其损益与总公司的损益合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可以利用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各自特点进行税务筹划:当分支机构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宜采用子公司形式;总机构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宜采用分公司形式。企业创立初期,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大,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宜采用分支机构的形式,以使分支机构的亏损转嫁到总公司,减轻总公司的所得税负担;当企业进入正常的轨道,设立子公司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选择
我国为引进外资,对外资企业实行诸多的税收优惠。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投资外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以减轻企业税负。
(三)投资方向的选择
从国家对投资领域实施减税政策可知,农业、高新技术行业、基础能源设施、环保项目等是国家鼓励投资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应在深入研究不同行业税制差别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策划投资方向,尽量选择具有优惠税收政策的行业进行投资,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也支持了国家政策。
(四)投资方式选择
1、出资方式选择
在诸多出资方式中,应选择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而不应选择货币资金出资。原因有二:第一,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缩小所得税税基;无形资产摊销费也可以作为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缩小所得税税基;第二,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在投资资产计价中,若设备价值评估增值,不仅可以节省投资成本,还可以通过多列折旧费和摊销费,缩小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基,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2、投资期限选择
在投资期限中,应选择分期投资方式,而不应选择一次性投资方式。我国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方出资期限的规定是:[1]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的15%,并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其最后一期出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因此,在投资中应尽可能延长投资期限,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起到相对节税的目的。
三、生产经营环节的税务筹划
利润是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所得税的主要依据。由于利润大小与企业所选用的处理经营业务的会计方法密切相关,而会计准则给企业提供了选择会计方法的机会,这便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2]
(一)收入的税务筹划
1、采购业务的税务筹划
在采购业务中,利用增值税购进扣税法延缓纳税,虽然不能降低企业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但可合理地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如采用赊购或延期付款方式采购货物,可以达到及时抵扣税款和相对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2、销售业务的税务筹划
就税务筹划的角度,在产品销售方式的选择上以现销为佳,少用赊销。同时还可以利用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进行税务筹划。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不同,具体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依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共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由此可见,企业可以利用对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采取没有收到货款不开发票的方式,达到递延税款的目的。例如:对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待收到货款时才出具发票纳税;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防止垫付税款;尽可能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货物;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避免垫付税款。
(二)成本费用的税务筹划
1、利息支出的税务筹划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应尽量避免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这样借款利息支出就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2、业务招待费的税务筹划
由于我国现行税法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有限额规定,因而企业要尽量压缩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预算,同时可将业务招待费转为广告费、佣金、办公费等名目支出,使得业务招待费能够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扣除。
3、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税务筹划
我国对公益、救济性捐赠予以政策鼓励,准予企业税前扣除,但对这种捐赠进行了限制:如捐赠应通过特定中介机构进行(如希望工程基金会等),捐赠必须针对特定的对象以及限定捐赠额等规定。因此,企业应严格按捐赠规定进行捐赠并取得合法发票,以达到抵税的效果。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务筹划
税法对绝大多数企业的广告费实行限额扣除制度,超过限额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而对业务宣传费实行的则是在纳税年度内扣除。针对该项规定,企业可将广告费转向其他无限额费用项目支出,而将业务宣传费转为广告费支出,以期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样可以调节费用,达到节税的目的。
5、折旧费的税务筹划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方法主要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后两者为加速折旧法。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不同的固定资产成本,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当期的税负轻重。因此,企业应综合考虑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来进行纳税筹划:如果企业在享有减免税的税收优惠期间,应采用直线折旧法,尽量使其优惠期的折旧费用最低,实现节税的目的;如果企业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实行加速折旧法,这样通过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实现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
6、存货计价方法的税务筹划
根据我国现行税制规定,企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可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这一规定为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提供了空间,也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法律依据。计价方法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济环境来决定。一般来说,在企业减免期内,宜采用使发出存货成本最低的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下跌时,宜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利润,减轻税负;在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宜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可以避免因销货成本的波动,影响各期利润的均衡性,进而造成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的波动。
四、利润分配环节的税务筹划
利润分配不仅关系到企业未来发展和投资者权益,而且还会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税负产生影响。在企业利润分配过程中,与税负有关的问题主要是收益分配的顺序和保留盈余的问题。
(一)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对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税法允许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应充分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这一优惠政策:可以采用兼并亏损企业,以盈补亏,从而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可以利用税法允许的对会计方法的选择权,多列税前项目和金额,在规定的补亏期限前继续造成亏损,从而延长税前利润补亏的期限。
(二)保留在低税地区投资的利润不予分配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也就是,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所得税率低于被投资方,不退还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企业的,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可见,当投资方税率高于被投资方时,如果被投资企业保留利润不分配,投资方就不必补缴所得税。因此,保留低税率地区被投资企业的税后利润不分配并转为投资资本可以减轻投资方的税收负担。
(三)利用再投资退税
可以利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用税后利润再投资的规定进行税务筹划:(1)外资企业在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可以将其再投资开办企业的经营期申报在5年以上,如在经济特区的生产性企业应申报在10年以上,以取得再投资退税和“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2)申请百分之百退税时,应主动申报其为技术先进企业或产品出口企业,以多取得60%的退税款。如果实际经营期短于规定期限或者三年后经认定不符合技术先进企业或产品进口企业标准,再退还多退的税款,这样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实际上起到了延期纳税的作用,从而实现了税务筹划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学习指南编写组编.税法[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盖地.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赵娟.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运用[J].财会月刊(综合),2005(3)
毛长珍.对企业税务筹划的思考[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5(2)
慕兴宏.浅议企业税收筹划[J].经济师,2005(10)
贾英姿.浅谈企业税务筹划[J].会计之友,2005(10)B
【关键词】税务筹划目的 意义 方法 失败原因 风险应对
在我国经济改革开放之初,纳税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比较陌生,对于税务筹划更是认识不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税收的作用日渐被人们所认识,同时,随着现代税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财税知识的普及,税务筹划也走入人们视野,并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与重视。
一、研究公司税务筹划的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公司税务筹划的目的
公司税务筹划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合理应用税务筹划,规避公司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降低税收成本,从而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二)研究公司税务筹划的意义
我们在实务工作中常常会发现因缺乏税务筹划而多缴税的事例,近年来随着税务管理越来越规范,纳税评估技术越来越先进、税务稽查手段越来越完善,因税务筹划不当而涉嫌偷漏税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因此通过对税务筹划进一步的深入研讨,合理应用税务筹划,降低税收成本、规避税务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税务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不缴不该缴付的税金,减少现金流出;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纳税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其次,税务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一方面合理的税务筹划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通过税务筹划促进纳税人不断学习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诚信纳税。
再次,税务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依法建账是企业依法纳税的基本要求,会计账表健全规范,税务筹划的弹性会更大。设立规范完整的财务会计账表、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技术基础。
最后,税务筹划有利于完善税制,增加国家税收。很多税务筹划可能是利用现行税制的漏洞和缺陷而实施的,通过税务筹划可以暴露现有税收法规的这些漏洞和缺陷,国家则可根据税法缺陷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正,逐步完善国家的税收法规。
二、公司税务筹划的含义和特点
(一)公司税务筹划的含义
税务筹划,亦称税收筹划或纳税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活动中涉税事项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务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税务筹划仅指节税,广义的税务筹划既包括节税,又包括避税和税负转稼。
近30年来,税务筹划在许多国家都得以迅速发展,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决策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部分。许多企业、公司都聘请专门的税务筹划高级人才或委托中介机构为其经济活动出谋划策。在我国,税务筹划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逐渐被人们认识、接受并重视。笔者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
(二)公司税务筹划的特点
税务筹划与企业的经济活动、财务活动密切相关,主要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等特点。
合法性指的是税务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即符合税法或不违反税法。合法是税务筹划的前提,当存在多种可选择的纳税方案时,纳税人可以利用对财务专业知识和税法的掌握,分析比较不同纳税方案的优劣,从而做出纳税最优化选择,从而降低税负。要坚决反对和制止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纳税责任,以降低税收负担的行为,或借税务筹划之名偷逃税的行为。
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对经济事项进行规划、设计、安排,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如企业购销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对纳税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在事先测算税务筹划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而去偷逃税或欠税,都不能认为是税务筹划。
目的性指税务筹划行为具有一定的目的。税务筹划的最终目的就是减轻税负、降低纳税成本。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选择较低税负。较低税负意味着较低的纳税成本,较低的纳税成本则意味着投资者可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二是延迟纳税时间,这里的延迟纳税时间不是指不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欠税行为,而是指通过一定的技巧,使本期应缴纳的税款延缓到以后期间缴付来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使企业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增加利息收入或减少利息支出。
风险性指务筹划行为同企业的任何经济活动一样存在一定的风险。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减轻税负、降低纳税成本。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比如因税务筹划人员事先测算税务筹划的结果不准确,放弃了最优方案而选择了导致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方案;或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或操作不当触犯法律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都可能使得税收筹划的结果背离预期的效果等,因此税务筹划具有一定的风险。
专业性一方面是指税务筹划涉及专业的财税知识,需要由专业的财税人员进行;另一方面指社会经济环境日益复杂、国际贸易业务日益频繁、各国税制税种日益变化,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因此,税务、税务咨询作为第三产业便应运而生,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三、公司税务筹划的方法及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实践中可以单一方法应用,也可以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本文仅简单介绍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合理利用关联企业转移定价法、合理利用税率差异法、合理利用会计处理方法,延迟纳税时间法等几种方法。
(一)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
从总体角度来看,利用优惠政策筹划的方法主要包括利用区域筹划法、利用行业筹划法、创造条件筹划法等方法。
(1)利用区域筹划法。从国际税收环境来看,各国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主要有税率差异、税基差异、征税对象差异、纳税人差异、税收征管差异和税收优惠差异等,跨国纳税人可以巧妙地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国际间的税务筹划;从全国税收环境来看,国家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优惠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从一个城市或地区来看,很多城市或地区为了集中行业优势资源,统一管理,成立不同类别的产业园区,为了吸引投资者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者将现有生产业务转移到优惠地区,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例:A公司为新设立的软件公司,其设立地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座落在市区的写字楼,一个是在市郊的XX软件园。在市区写字楼设立的企业除正常软件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没有其他特殊优惠;而XX软件园为了招商引资,除正常软件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给出了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五免五减半”,软件开发人员个人所得税“即征即退”等一系列特殊优惠。
大家知道软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为自获利年度起“二免三减半”,而XX软件园给出了自获利年度起“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两地其他条件差异不大,A公司可以选择在XX软件园设立,从而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节减更多的税收。
(2)利用行业筹划法。国家为了实现总体经济目标,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引导资源流向,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对循环经济产业,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农业项目的企业等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还支持与鼓励纳税人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因为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有利于国家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人可以利用相关行业优惠政策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
例:B公司为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当年新增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投资1500万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所得税率为12.5%。由于B公司从事的环保节能行业,根据相关规定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因此B公司当年应纳税额为0万元,并且50万元结转到下一年度抵免。
(3)创造条件筹划法。实际工作中会碰到这样一些情况,如一个企业很多条件都符合相关税收优惠规定,却因为其中某一点或几点不符合条件而难以享受优惠待遇;再如一个企业可能原本就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无法享受优惠待遇。遇到这类情况,纳税人就得想办法创造条件,使自己符合税收优惠相关规定,也可以通过挂靠在其他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下,使自己达到税收优惠条件,从而享受优惠待遇。
例:C公司为工业企业201X年度资产总额为2800万元、从业人数为80人、应纳税所得额为28万元。当年需新增一台设备,价值300万元,若该企业自行采购该设备,则资产总额可能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3000万元,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C公司与D公司协商由D公司购置该设备后租赁给C公司使用,C公司按季度支付租U费。通过购置方案的改变,既满足了C公司的使用需求,又不影响C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二)合理利用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筹划法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即关联企业)各方为转移利润,不依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它们之间的整体利益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移。在转移过程中,产品的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可高于或低于市场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减少税收成本的目的。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筹划法是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现已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国内的税务筹划实务当中。
利用关联方转移定价进行税收筹划,主要情形有两种:一是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二是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
例如:A公司与B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所有,其中A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15%,B公司为普通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25%。A公司为B公司提供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业务。由于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很难找到同类市场价格,B公司将其利润500万元通过提高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价格转移给A公司,从而使得A、B公司整体税负降低了50万元[500万元*(25%-15%)]。
转移定价方式多种多样,如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购销、机器设备租赁、无形资产转让、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授权使用、收取管理费用等。为了保证利用转移定价进行税务筹划的有效性,筹划时应注意:一是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确认筹划方案是否达到了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二是考虑价格的波动应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防被税务机关调整而增加税负。三是纳税人可以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筹划安排。
(三)合理利用税率差异
利用税率差异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是尽量利用税率的差异使节税最大化。税率差异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因地域、行业不同而产生的税率差异,实质上属于税收优惠政策,上面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中已讲述。
二是因计税基数不同而产生的税率差异,多适用于采用累进税率的税种。所谓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等级再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的等级,税率越高。采用累进税率时,表现为税额增长速度大于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速度。税基越大,税率越高,税负呈累进趋势。最具代表性的应属个人所得税,它与我们每一个人均息息相关。
三是纳税人身份不同而产生的税率差异,如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5%-17%的税率。
四是针对一些特殊时期的业务,税法规定了不同的适用税率。如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后,企业提供不动产租赁业务适用增值税率为11%,同时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税率差异的普遍存在性,又给了每个纳税人一定的挑选空间,因此,税率差异筹划方法是一种能普遍运用,适用范围较广的税务筹划方法。我们可以适当的利用分劈技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使计税基数降至低税率级次从,而达到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
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务筹划的技术要点在于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以及尽量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寻求适用税率的最低化就意味着节税的最大化;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又会使纳税人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
(四)合理利用会计处理方法,延迟纳税时间
合理利用会计处理方法,延迟纳税时间是指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纳税人延期缴纳本期税收并不能减少纳税人纳税绝对总额,但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增加纳税人本期的现金流量,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有利于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
如企业通过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存货计价方法等会计政策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合理的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从而实现纳税期的递延,获得税收利益。在其他条件(包括一定时期纳税总额)相同的情况下,延期纳税如果能够使递延金额最大、递延期最长,则可以达到节税的最大化。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延迟纳税时间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比如公司正处于免税或减税期,意味着当期获得的利润越多,得到的减免税额就越多;再如公司前期存在未弥补亏损且即将期满。这些情况下税务筹划方式会相反,最大限度地扩大当期利润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因此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而不是单纯的认为延迟纳税时间应一定会节约税收成本。
四、公司税务筹划的失败原因及风险应对
(一)熟练掌握税收法律和法规
有些纳税人由于对税法、税收政策理解还比较欠缺,造成了税务筹划的误区,有些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不仅没有达到节税的目的,甚至还导致企业税收成本增加,还有些纳税人挖空心思地想少缴税款,把自己放在与税务机关对立的位置上,却没有认真研究我国税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结果导致税务筹划失败。因此要真正做好税收筹划,必须熟练掌握税收法律和法规,在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税收筹划。
(二)加强税务筹划的事前准备
古语云:“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但是这句话并不适用税务筹划。我国现行税法对每一个税种都规定纳税义务发生的特定条件,一旦满足就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履行纳税义务。如果一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其相应的纳税结果也就产生了,纳税人如果因为承担的税负比较重而利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去降低税负,很可能会演变成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纳税人要开展财务税收筹划,就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详细了解这项业务的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涉及哪些税种、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所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有哪些可以利用筹划空间等等,并通过对未来应纳税事项进行事先的规划、设计和安排,并进行科学的评估,选择最优的方案,从而实现最佳的税收筹划收益。
(三)加强公司内各部门间沟通及信息共享
正确的税务筹划应在经济业务发生前进行,但往往业务部门根本不懂财务、税务知识,更缺乏税务筹划的意识,而财务部门又通常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后才知道,此时想要税务筹划已经无力回天。因此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进行,公司内各部门间沟通及信息共享非常重要,对一些重大经济业务的税务筹划更需要公司多部门的参与配合。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为例,需要公司在高新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知识产权、科研人员比例等方面达到标准,而这些指标达标有赖于各部门的积极参与,需要财务、研发、人力资源等部门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前1-3年内,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四)正确理解税务筹划,走出观念误区
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往往只有半步之遥,有时候其界线难以划清,甚至有些人将税务筹划与偷、逃、避税等混淆起来,认为税务筹划就是偷、逃国家税款。为了达到其减轻税收负担的最终目的,一些企业制造虚假凭证、账目,有些甚至设置“两套账”来隐瞒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这些行为虽能减少税收支出,但并不是税务筹划,而是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而税务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经济活动等的合理安排以达到减轻和规避税负的行为,它是合法和有益的社会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因此,我们要正确理解税务筹划,在现行税法及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用好、用活、用足各项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使企业的纳税行为更加科学、合理,从而实现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五)充分评估及防范潜在风险
税务筹划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税务筹划在可能给公司减轻税收负担、带来税收经济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公司为之支付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如相关人员的培训费用、税务中介机构实施税务筹划的费、被放弃方案可能产生的机会成本等。一旦税务筹划的成本大于筹划收益,即使税收负担降低了,但该税务筹划仍然是失败的、得不偿失的筹划。另外由于不同的人对相关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同,公司税务筹划方案也可能存在不被税务机关认可的风险。如果因税务机关不认可而要求补税,可能给公司带来更大损失,导致税务筹划失败。
因此纳税人一方面要提高税务筹划成本意识,充分评估税务筹划相关成本和筹划收益,才能更合理有效地开展税务筹划。另一方面尽量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最核心的一环便是税务筹划方案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再好的方案,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都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盖地,苏喜兰,张雅杰.《税务筹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2]张进先.税务筹划失败的10大原因[J].财税,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