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务筹划方法范文

时间:2022-02-07 13: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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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务筹划方法

篇1

一、将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合理地转化为劳务报酬

所谓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顾名思义,就是职工在单位中任职或者受雇而应该得到的各项报酬,是职工从事非独立性劳务活动的收入。相对来说,劳务报酬就是职工独立地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所取得的报酬。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和劳务报酬之间具备以下的不同之处: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必须是在某一单位受雇佣才能得到的,而劳务报酬可以是临时性的。由此看来,要做好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可以把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合理地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

通常,在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较少的情况下,为了降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应该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进行缴税;相反,在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较高的情况下,为了降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应该根据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缴税。通过合理地计算,就可以将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合理地转化为劳务报酬,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二、将职工的部分工资、薪酬所得合理地转化为经营性费用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是在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现2012年现在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当职工的收入扣除个税免征额3500元的标准后达到某一档次,就套用该档次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当收入扣除个税免征额3500元的标准后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酬带给职工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倘若把职工现金收入转化为职工必须的福利,纳入企业经营性费用,可以达到职工消费需求,而经营性费用不征收职工个人所得税,也可在计算企业所得额中扣除,减少企业所得税,减少企业和职工的纳税成本,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并且能够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例如,倘若某企业在2012年1月招聘了一个职工,月薪是6000元,因为该企业没有提供居住条件且该企业附近无居民房出租,该职工只能与人在市内合租一套住房,每月支付房租1000元,上下班交通花费400元,工作用餐花费400元,共支出18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算器进行计算,该职工缴纳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后每月实际可用收入为5855-1800=4055元。

倘若该企业为该职工提供企业统一租用的集体宿舍,厂部有专车安排接送居住在集体宿舍的职工上下班,并开办食堂解决职工工作用餐,该企业发放给该职工的月工资由6000元调减至4200元,则税务筹划后,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算器进行计算,该职工缴纳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后每月实际可用收入为4179元。

税务筹划前后相比,该职工每月节税4179-4055=124元,全年节税1488元,公司统一租用的集体宿舍租赁费和厂部专车发生的费用按税法规定允许全额计入经营费用,职工在食堂用餐费支出在不超过职工薪酬所得14%内据实在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列支,企业少交了企业所得税而职工又得到了实惠。从总体上看来,该企业薪酬发放总数不变,而该职工税后可支配收入增加了124元,全年增加了1488元。因此,个人获得的这些福利可以作为工资、薪酬的代替物,既保证了职工的实际工资,且由于这些代替物的发放降低了名义工资额,个人薪酬应纳税额得以降低,既方便了新招聘职工的生活又方便了企业统一管理。

三、实施奖金均衡发放的筹划

根据2012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越多,那么,适用的税率就会越高。倘若职工的奖金一次性发放,那么,就会缴纳较多的税款,倘若采用分摊发放的方式来进行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也就是说,将职工的奖金分为几个月分摊发放,那么,职工将会缴纳更少的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而得到更多的实际收益。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倘若是按月发放奖金,应该将发放的奖金数额与当月的薪酬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倘若是一次性发放奖金,按照税法规定是不能将数月发放的奖金数额平均到每月与工资合并计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酬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倘若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个税免征额3500元的,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35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通过这种计算方式,可以发现,奖金发放高的月份适用较高的税率,当月缴纳税额自然也就较高;而奖金低的月份适用较低的税率,当月缴纳税额自然也就较低,甚至低于个税免征额3500元,就没有必要缴纳职工个人所得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总结了几种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的方法。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了更好地做好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工作,就一定要遵循税务筹划的不违法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计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保证企业和职工的税负能够得到合理合法地减轻,最终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篇2

一、正确把握税务筹划原则,积极发挥税务筹划作用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政策,以获得最大税收利益的行为。其原则则贯穿于整个筹划活动,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且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个体户在缴纳所得税环节正确把握税务筹划原则,科学认识其地位并积极发挥作用,可以规避法律风险,降低税务成本,有利于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

第一,严格守法原则。税法是税务筹划的法律依据,个体户进行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务筹划是在税法框架内对经营、投资活动的安排和筹划。因此,了解我国相关税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厘定税法提供的筹划空间,是个体户正确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前提。

第二,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个体户业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在法律框架内服务于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这就要求个体户对生产经营所得进行税务筹划时,不能拘于眼前个别利益,要从全局、长远利益出发设计、规划,避免因小失大。

第三,动态筹划原则。税务筹划是对未来经济活动和应纳税事项的规划和安排,个体户在实施时一定要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实时跟踪税收政策法规变动,并针对经营环境即时调整,进行动态管理,这样才能确保税务筹划目标的真正实现。

二、比选税务筹划方法,降低整体税负

现行税制下,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时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这就使个体户在缴纳所得税时可以选择适用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与此对应也存在两种不同的税务筹划方法。

按照税法规定,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及其他合理办法,通常由税务机关直接核定个体户的应纳所得税额,或核定应税所得率后由个体户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由于应税所得率是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自行核定的适用值,往往比实际税负低,投资者不能再享受其他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再加上税务机关介入整个过程,因此,个体户在核定征收方式下无法进行税务筹划。

查账征收方式则由个体户依据账目记载,以全年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后算出应税收入,再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中的相应档次税率得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投资者可享受地域、行业等优惠政策,还可以在合法前提下,通过收入、成本、费用的筹划实现应税收入最小化,这就使个体户只能选择查账征收方式下的税基筹划来实现对生产经营所得的税务筹划。

三、针对不同经济活动,制定相应税务筹划方案

要进行科学的税务筹划,个体户应针对不同经济活动,制定相应税务筹划方案。

第一,确定收入环节,慎用递延方式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是经营者收益的体现,企业取得销售、劳务收入时,税法规定不同的销售方式和劳务提供方式确认收入的时间不同,使得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具体方式来控制收入确认时间,从而获得延缓纳税的好处。而个体户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应于所售存货的所有权自卖方转给买方、收取了货款或取得了收取货款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具体而言,其收入确认形式只有两种:一是现销方式,该方式通常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收到货款时确认营业收入,并以出库单、收款凭据等注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无法进行人为递延;二是赊销方式,即个体户先发出商品、提供劳务,推迟收回货款,但现实中为确保货款回收,会以赊销清单、欠账单等作为收款凭据,其上注明的时间、金额为收入确认时间、金额,也无法进行人为调整。这种相对单一的收入方式,使个体户无法像企业一样利用收入递延筹划纳税,否则,税务机关会以偷税论处,这样的筹划方案得不偿失不可采纳。

第二,确定成本环节,合理利用折旧和计价方法增加固定资产和存货成本。税法规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在用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可以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并允许扣除,特殊情况下经批准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由于直线法以平均分摊为核心,计入各期的折旧额相同,对各年损益影响也均等;但加速折旧法下往往前期折旧多、后期折旧少,意味着前期准予扣除的成本增加、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而后期恰好相反。对个体户而言,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折旧影响纳税金额的总额相同,但从税务筹划角度讲,因资金存在时间价值,加速折旧法滞后了纳税期,可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收益,相当于在固定资产折旧初始年份内获得了政府提供的一笔贷款,这种抵税作用在当前通货膨胀环境下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在合法的前提下,个体户可以通过对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的选择而获得税务筹划的好处。但该方法不适合享受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的个体户。

此外,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在用而储备的存货领用或发出时的成本核算有多种方法,原则上应采用加权平均法,但也允许采用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其他方法。不同计价方法会产生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进而影响各期利润及所得税额,这就使个体户可以为充分发挥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而做出不同的筹划方案。其中,先进先出法适合存货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时,可以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为个体户增加资金使用价值。加权平均法适合市场价格比较平稳,一定时期内多次购入、陆续耗用的情况。个别计价法则适合存货市场价格波动大、无规律可循时采用,可以通过如实反映分批发出的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避免虚增利润,增加税收负担。

第三,确定费用环节,合理筹划捐赠支出。如果个体户要实施捐赠,首先应注意必须通过我国境内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并取得规定票据,才能获得相应的税前扣除资格。具体筹划时则应注意:

(1)选择合理的收入项目进行捐赠。个体户在同一纳税期内取得经营所得、偶然所得等多项收入并适用不同税率时,应尽量先用税率高的应税所得进行捐赠,利于节税。

(2)选择合理的收入时间进行捐赠。如果个体户在某一纳税期间的捐赠达到了扣除限额,则可以考虑在下一期间进行捐赠,或将一次捐赠分成两次或多次进行,以便充分享用捐赠税前扣除优惠。

(3)选择合适的捐赠对象进行捐赠。《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个人将其所得捐赠时的对象不同,准予抵扣的捐赠款项不同。例如,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而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则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因此,个体户可以通过对捐赠支出的合理筹划而实现节税目的。

四、加强税收业务管理,科学进行税务筹划

有效的税务筹划,依赖于科学的税收业务管理。个体户一方面要严格遵守有关税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使用和保管各类票据、单证,正确计算各项应纳税额,按时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另一方面则要自觉学习税务政策,与税务人员充分沟通交流,并对敏感税收费用和税务筹划事项的核算方法进行专业咨询,减少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办税成本,降低税务风险。

总之,为促进自身发展,个体户应该逐步加强对税务筹划的重视力度,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通过经营和交易活动的安排,优化选择纳税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篇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成熟、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形成一种新型的职业——税务会计师,该职业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税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专业税务会计职业。

一、税务会计师的定义

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会计人才。

二、企业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由此可见,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而不是所谓的钻法律的空子而使纳税人少纳税的一种活动。纳税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纳税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案例:我在某投融资公司工作。2011年关临近,如何做好个人所得税(尤其是年终奖发放)的纳税筹划是身处财务部的我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9月份个税法调整后,新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六个纳税“盲区”,这六个盲区分别为:应税所得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这六个“盲区”正是各单位年终奖金发放可以利用的六个“纳税筹划点”。

在进行2011年度年终奖纳税筹划时,我发现员工牛某的年终奖是18011元,恰巧处于18001元-19283.33元这个“纳税筹划点”。

1.纳税筹划前的税务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其12月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超过了新个税起征点3500元,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员工张某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8011除以12的商数(1500.92元)所对应工资、薪金项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系数为105元,则牛某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为18011*10%-105=1696.1(元),实际得到的税后奖金为18011-1696.1=16314.9(元)。

2.纳税筹划方案。由于牛某的年终奖18011除以12的商数为1500.92元超过了工资、薪金项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第一档和第二档含税级距的临界点1500元,使税率从3%爬升到10%。为了降低税负,必须降低税率,则公司应给给牛某发年终奖18000元,剩下的11元不发。

3.纳税筹划后的税务分析。经过纳税筹划,牛某18000元的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8000除以12的商数(1500元)所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系数为0元,则牛某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为18000*3%-0=540(元),实际得到的税后奖金为18000-540=17460(元)。比纳税筹划前多了17460-16314.9=1145.1(元)。

通过这个案例,本人认为个税筹划不仅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使企业的税收利益最大化,同时让员工感受的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对于打造“家文化”的企业文化建设,融洽员工关系,为企业引才留才等实现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三、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管理中的作用

企业税务管理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价值管理系统,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简言之,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采用税务计划、决策、控制、组织实施等方法而使其税收成本最小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我公司属于省政府新成立的单位,目前公用车仅1辆本田车,而在实际开展业务工作时还需大量使用员工的私家车(尤其是跑银行、跑融资、跑项目等各部门业务条线员工),车辆费用由个人支付后从工资中补贴。但是由于私家车使用频繁,而导致车辆使用费用较高,一方面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使得个人工资中所得税税负增加,激起了员工的不满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后经研究,通过将使用频率高的员工私家车与公司签订了《车辆租赁协议》的方法,将车辆使用费归入公司管理费中,作为公司费用支出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利润,并规避了员工个人所得税税负的额外支出,从而消除了员工的不满情绪,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对规范企业行为、规避税务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与税务管理水平。

四、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工作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1.设立税务管理专岗,防范税务风险。随着国家财政需求无限扩张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国家财政和企业的交锋就体现在税务稽查层面上。税务稽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更加细化和具体,企业既要依法纳税,又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并想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就需要企业配备精通税收业务的会计人员,通过跟踪企业运营的全过程,以合理合法的手段管理企业,正确地处理有关涉税事宜,避免因违反税法而遭受处罚。结合我所在的公司而言,受人力资源编制预算的限制,目前无法新增设税务管理专人专岗,但可以通过对现有财务人员进行税务管理知识的专项培训(如公司统一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税务会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与考试,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纳税人学校统一培训等方式),让现有财务人员兼任税务管理岗的职责,从而达到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的目的。

2.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建立畅通的税企沟通渠道。税务稽查是对确定的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审理、执行等程序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因而对企业来说,接受稽查过程中最主要的环节就是稽查和审理这两个阶段。所以企业在此期间,应时刻与税务检查人员保持沟通,关注稽查进展进度,虚心学习,以便遇到争议问题能及时运用对企业有利的税收法规,全力以赴处理这两个阶段的法律事务,与检查人员达成共识,防范事态扩大。

3.合法行使权力,维护自身权益。企业一方面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1)知情权(2)保密权(3)税收监督权(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5)申请延期申报权(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9)委托税务权(10)陈述与申辩权(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肯税务检查通知书胡拒绝检查权(12)税务法律救助权(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企业可以通过以上合法的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税负。

五、税务会计师在企业中的作用

从以上的案例和分析可以看出,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发展主要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即减少税负成本,降低涉税风险。税务会计师通过企业税务管理,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找最佳节税方案,可以帮助企业在法律所允许的范畴之内规避税务稽查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选择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又符合企业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同时,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发展还存在如下作用:

1.企业配置既懂税法、又精通会计业务的税务会计师,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保证国家税款足额上缴。

2.税务会计师有利于发挥会计和税收的监督作用,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促进企业正确处理有关各方的收益分配关系。

3.税务会计师能合理合法地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

4.税务会计师通过税收筹划对企业经济行为进行合理安排,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寻找最佳节税方案,以获得最大的税后收益。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使整个社会利益得以实现,从而达到了企业微观经济利益和社会宏观利益能够有效地统一。

参考文献:

[1]黄桦,蔡昌.《纳税筹划》,2010年01月,第1版.

[2]谢新宏,郎文俊主编.《税法解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篇4

从风险的来源上看,企业税务筹划时面临的风险可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具体如下:

(一)外部风险企业税务筹划面临的外部风险如下: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的风险。企业的涉税事宜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及所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一般而言,政府想促进经济增长,就会施行积极的财税政策,此时,企业的税赋也就相对较轻或稳定;反之,当政府想抑制某产业的发展就会利用税收杠杆调整税收法律政策,而此时企业的税赋可能加重或不稳定。 这就给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非常大的的不确定性,导致税务筹划的风险变大。另外,政府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会运用税收杠杆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针对不同地区、产品及行业实行的税收政策有差别。由此可知,政府的法律、税收政策总是具有时效性,这种纳税环境的不确定性将会给税收筹划人员进行税务筹划,尤其是中长期筹划带来很大的涉税风险。

(2)税收法律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将得到及时地修订、补充和完善,新法规适时出台,旧政策因此废止。税务筹划者就是利用国家税收法律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若这一过程中税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就可能会使原税收法律政策设计下合法或合理的筹划方案变成不合法或不合理的筹划方案,从而导致涉税风险的发生。由此带来的风险,称之为税收法律政策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力度导致的风险。税务筹划是符合立法者的意图,是合法的,但这需要税务机关的确认。在确认时,由于对税务筹划的行为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从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

(二)内部风险企业在税务筹划中面临的内部风险如下:

(1)企业纳税意识风险。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兴起晚、发展缓慢,所以纳税人的税务筹划的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这种由企业的纳税意识所导致的涉税风险,严重阻碍了税务筹划在我国的发展。要想成功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要求相关人员对财务、税收等经济知识融会贯通。而且,在现实中,企业选择及如何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筹划人员的主观判断。

(2)筹划人员职业道德风险。有的企业为了追求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要求筹划人员做一些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如伪造、隐匿记账凭证等;在账簿上多列开支,甚至不列、少列收入等,所有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3)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变化带来的风险。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变化带来的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由于管理、市场与技术等因素变化所引起的风险。税务筹划是一种预先谋划行为,方案主要建立在对企业未来经济活动的合理预期之上,若预计基础发生变化,势必会影响到税务筹划方案。而方案一旦已经付诸实施就会依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锁定效应”。实践证明,由于企业预计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而带来的涉税风险是非常大的,甚至还会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二、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规避策略

在选定税务筹划方案之前,企业应先通盘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找到风险的起因,从源头抑制风险,进而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一)规避企业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税务筹划风险的策略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与变化,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以及经济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世界各国的税收法律也越来越复杂,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国家税收政策和税务筹划的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企业在保持适当灵活性的基础之上,来制定和实施税务筹划方案。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具体经营情况,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准确把握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来及时调整与更新税务筹划方案,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务筹划目标的实现。

(二)规避企业税收法律政策变化导致税务筹划风险的策略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之所以会产生企业税收法律政策的选择风险,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税务筹划人员对我国的税收法律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变化掌握得不够熟练。我国企业在实践中经常利用税率、税基、税额和转嫁税负四种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但无论选择什么方法,都与国家的税法、会计法密切相关,可以说会计政策的选择是税务筹划的基石,并决定了税务筹划的成败。因此,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对相关的税法、会计法做到融会贯通,方可避免纳税风险的发生。

下面从税率与可扣除项目来研究其对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并提出相应规避风险的技巧。

(1)在企业成立时,可从身份的认定上进行税务筹划。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和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企业组织形式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在集团公司内部有总分公司以及母子公司之分。所以企业选择的成立形式不一样,税负也是不一样的。我国对公司的营业利润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若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只征收个人所得税。

案例:深圳市某甲要成立公司,年利润预计达到150万元,选择哪种方式可使企业税负最轻?

方案一:设置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所得税=150×35%-0.675=51.83万元

税后收益=150-51.83=98.17万

方案二:设置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所得税=150×25%=37.5万

投资者个人所得税=(150-37.5)×20%=22.5万

税后净收益=150 -37.5 -22.5=90万元

经过比较,应选择方案一,甲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筹划,既符合规定,也达到了一定的节税效果。一般而言,规模小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合适一些;规模大的企业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较为有利。另外,集团公司在成立下属企业时就可进行税务筹划,因为新税法实行法人税制后,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总、分机构汇总交纳税款。根据这项规定,若下属公司成立后较长时间无法盈利就可考虑设置分公司较好一些,一方面可利用总公司扩张成本冲减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轻总公司税负;另一方面,当总公司或下属单位有亏损时,通过合并申报,使总分公司之间的盈亏互抵,从而减小税基,少缴税款。反之,就可考虑成立子公司。

(2)从税率的选择上进行税务筹划。税率是指税款征收的比例或额度,一般来说,纳税人可通过税率看出一个国家的征税力度和企业的税负情况。新税法规定,除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为15%,小型微利企业、非居民企业为20%外,其他企业均为25%。根据此规定,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点应放到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行业上来,以节约税收开支,提高企业的税后净利润。另外,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也发生了变化,由过去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一个指标变为应纳税所得额、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三个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认定标准为:“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因此,小型微利企业在税务筹划时,需认真规划企业的人数与规模,当规模很大时,可分立为两个独立的企业;同时也须关注年应税所得额的大小,当企业应税所得额接近临界点时,可采用加大成本费用的扣除或推迟收入实现等办法,以选择低的税率,减轻企业税负。

(3)从税前的扣除标准上进行税务筹划。具体如下:

一是在业务招待费、宣传费以及广告费扣除限额上进行税务筹划。新税法规定,企业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按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可以扣除,且超出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税务筹划师在进行筹划时,可适当关注业务这三种费用的列支比例。

方案一:业务招待费和宣传费在实践中有时可相互代替。例如外购礼品若用于赠送按规定应以业务招待费处理,但礼品中印有企业有关标记,对企业的产品有宣传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另外,企业因产品展览和交易等所发生的住宿费、餐饮等也可以业务招待费对待。所以,当业务招待费有可能超过规定限额时,可考虑用业务宣传费替代。

方案二:要注意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比例,及时进行控制和调整。在实际操作时,当企业某一种费用接近规定的扣除标准时,要及时进行控制与调整,以降低企业税负;同时,我国新税法明确规定了赞助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也应注意广告费与赞助费的区别。

二是从职工计税工资、福利费以及教育经费等方面进行税务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工资的规定,由限额扣除变为全额扣除。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2.5%、2%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说明职工教育经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这样,企业可通过扩大税前扣除标准的思想来进行税务筹划。

方案一:持有单位内部职工股的企业,可把职工发放的股利改成年终奖金或绩效工资的形式发放;

方案二:增加单位职工的培训与再教育机会,改善职工的福利待遇;

方案三:将董事、股东等兼任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报酬计入工资;

方案四:尽量提高职工工资,超支福利通过工资形式发放。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考虑上述几个方案的灵活灵用。但需注意的是,若职工工资超过国家规定的计税标准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在增加工资时须权衡利弊,有时也可通过提高职工退休金、给职工购买年金或提高住房公积金等方案来代替。不过,企业在加大税前扣除工资标准时,一定要参照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不能超过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做到真实合理。否则,会被审计时予以纳税调整。

三是在企业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专项资金扣除方面进行税务筹划。新税法规定,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保、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但若改变用途的除外。 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考虑利用此项规定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若企业预计当年利润比较可观,为加大当年可扣除金额,则可以考虑提取一些环保、生态恢复方面的资金。在以后年度出现亏损时,改变其用途,这样既可以使企业的利润保持稳定,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四是从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上来进行税务筹划。通过符合税法要求的捐赠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税负。新税法规定,企业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在进行捐赠时,一定要注意通过特定的机构进行捐赠,且要用于公益性目的;若当年的捐赠达到了规定的限额,可考虑分两次或在下一个纳税年度进行捐赠。

此外,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可从存货的计价方法、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上进行税务筹划。

(三)规避企业纳税意识导致税务筹划风险的策略 企业管理层应高度重视涉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在制度上体现,最主要的是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也要体现出来。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以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同时还要树立牢固的风险防范意识。企业高管在进行税务筹划决策时,应摈弃靠经验或“拍脑门”等主观决策,任何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所以,必须将风险规避的意识贯穿于企业理财工作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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