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10-18 12:15:18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篇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3、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

4、安全监管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

5、工作车辆及装备。

二、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原则。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承担起责任和应尽义务;地方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通过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二是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针对全镇非煤企业实际安全情况,重点加强各类井工企业、尾矿库和危化企业的监管工作,努力解决非煤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坚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与监管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

四是坚持计划监管。镇安监站在区安监局行政执法授权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安监局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安全监管执法。

三、监管机构人员

监管人员

,镇安监站站长,负责全镇各非煤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镇安全科负责人,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管。

,镇安全科科员,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管。

四、镇企业数量及现状

全镇重点非煤企业8户,其中井工企业5户、露天企业2户、加油站1户,综合监管企业13户。

五、监管执法工作日及覆盖率

镇安检站,现有工作人员3人。监管执法总工作日为国家法定日,工作日为250天。

具体工作安排:

1、整理内业,制作执法文书、送达执法文书(上级和企业)工作为72个工作日。

2、陪同上级检查工作为36个工作日。

3、参加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为36个工作日。

4、参加省、市、区会议、业务培训、政治学习、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5、调查举报案件工作,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6、联合执法工作,工作日数72个工作日。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日数36个工作日。

8、全镇重点监管企业每户两月检查1次为120个工作日。一般监管企业每户每年4次,60个工作日。

9、对全镇其它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企业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率为30%),工作日数为60个工作日。

10.带薪休假,占用工作日数为30工作日。

11.站长总工作日为个84个工作日。

以上总工作日为584个工作日,不是工作日由节假日补,符合工作日要求。全镇重点非煤企业安全监管覆盖率达100%。

六、监管执法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监督检查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其它

1、坚决按照监管计划进行监管。

篇2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突出事前监察,提高执法针对性、计划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服务指导,紧紧围绕市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许可、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二个工作目标:一是责令限期整改复查率为100%;二是对列入执法计划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确保年度执法计划的圆满完成。不断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确保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执法监察工作。市重点检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与年度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高标准完成各项执法行动。

(二)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等。

(三)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等单位的许可后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

(四)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一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率达到100%。二是依法查处“12350”举报投诉电话、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三是以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各项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工作的开展。四是完成市安监局、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我市安全生产的实际和我局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高危行业专项整治及建设工程等领域综合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和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参与执法人员数量为28人。2015年市安监局在册人员28人,按照《编制办法》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本局直接执法人员数量为28人(28×80%=23人),占在册定编人员的82.1%,符合国家安监总局183号文件人数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要求。

(一)2015年总法定7000个工作日

2015年全年共365天,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共计11天法定假日,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共计115天,365天(全年天数)-115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工作日)。

目前,局定编在册人数为28人,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28=7000日。

(二)行政执法检查需1308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000-4320-1372=1308日。

五、执法检查安排及职责分工

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及检查频次。全年共计划执法检查291家、需要1308个工作日(检查和再次检查,不包括复查)。安全监察科、综合科、宣教科和执法大队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各为一组。办公室执法人员配置给四个执法组参与执法。

各执法组详细安排分工见附件2。

各执法组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3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市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检查方式

以日常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为主要形式,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聘请专家、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1.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应根据本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数量、执法车辆使用等实际情况,编制本科室的季度执法检查安排。

(2)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应当明确每次具体执法任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规定的19项主要检查内容,分季制定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单位、名称、地点,检查内容及方式,由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全市执法对象的落实。

2.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将相关违法证据材料移交行政执法大队,由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归档

执法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4.总结

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应当按照重点执法检查名单,严格执行执法工作计划,并进行半年执法工作小结和年度执法工作总结。

5.调整、报批程序

局执法工作计划一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和市安监局备案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因工作需要,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七、工作要求

篇3

2015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计划执法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

进和保证企业生产安全。1、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__镇安监站在编在岗人数为2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我站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2人×90%=1.8人。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1.8人=45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6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举报查处工作日+参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省市局组织的执法行动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治理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专项整治、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日+__镇和上级安全部门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日=20×1.8人=36天

3、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与确定:共272天

学习培训(20×1.8人)=36天

考核工作日(7×1.8人)=12.6天

各类会议(25×1.8人)=45天

年补休、病事婚丧假(19×1.8人)=34.2天

党群活动(20×1.8人)=36天

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其他(60×1.8人)=108天

36+12.6+45+34.2+36+108=271.8天=272天

4、执法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50-36-272=142日,按照每天检查2家、两人一起开展执法,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42天。全年执法检查企业142天×2家=284家企业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9家(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2家、礼花弹1家、黑火药2家、无硫发射药1家、引火线1家、批发经营单位1家、烟花仓储1家)、危险化学品2家、非煤矿山1家、综合行业企业12家。

全年计划执法检查142家(次)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1、全年每家企业平均检查次数:284/34=8.35 =8次

2、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22家,按每企业每月安排一次执法检查次数:22×12=264次

22家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名单

3、12家综合行业企业全年执法检查次数:284-264=20次

篇4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

20__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20__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 “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20__年12月28日—20__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本文来源:文秘站 检查(20__年4月26日—20__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20__年9月17日—20__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0__年安监局将实 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调查。

10月份:“建筑领域中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协调市建设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20__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二)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的同时,20__年安监局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检查工作要求

通过全市范围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营造出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一星期内分别将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按期报送每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由市安委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篇5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篇6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真履行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暗访抽查力度,督促建筑领域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全面完成2020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督促建筑领域主体单位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全力控制和预防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管廊管网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和公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领域事故控制指标“零增长”,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较大事故,减少发生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四、主要任务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极积开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检查安排

监督检查执法结合行业、季节特点,由住建局组织实施。对局属单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督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结合行业特点,适时对行业监管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全年督查、统一管理,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全年督查、检查整合建工科、质监站、安监站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扩大工作面,将监督检查延伸到乡镇、村,克服督查、检查盲区。

(三)全年督查、检查加大频率,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管廊管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一次,开展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次,人防、公园管理等专项监督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四)配合好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行动。

六、检查对象

2020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防设备设施、公园管理。

七、保障措施

篇7

(二)坚持实是求是、量力而行原则。依据本局的执法权限、人员数量、装备情况和本县生产经营单位的状况确定执法监察对象和频次。考虑到安全生产事故(件)的突发性特点、可能接受领导交办、群众举报(投诉)、专项检查、联合执法、中心工作等事项,留出一定的工作时间作为机动。做到执法计划与执法能力相适应,工作时间与执法任务相适应,执法要求与人员配置相适应,量力而行,确保计划落实。

(三)坚持分级分类、一岗双职原则。将全县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安全危害程度和实际状况,将监察对象分为重点监察和一般监察两类,在监察过程中,根据监察对象安全状况变化情况,可适时调整分类。县安监局突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等重点监管对象的行政执法监察和对危害因素较大的工商贸企业的综合监管。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区)按“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落实行业管理范围内、行政辖区内企业的监管。

(四)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突出重点对象的监察,兼顾一般对象的监察,注重对高危行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非治违,采取计划监察、专项监察、联合执法、专家检查等方法,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强化源头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监察计划完成率、执法检查现场处置率、限期改正及时复查率、投诉举报及时核查(或转处)率、交办案件及时查办率、案件及时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率、涉罪及其它无权管辖案件移送率、行政复议维持(或行政诉讼胜诉)率、案件及时报备率、案卷质量合格率均达到100%。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控事故起数,将事故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为XX的社会经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三、监察对象和监察频次

(一)重点监察对象

1、地下、露天开采矿山;

2、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储存企业;

3、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企业;

4、正在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的项目;

5、新、改、扩建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发生较大变化(如法人变更、开采设计变化、矿区置换等)企业;

6、去年或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

7、县域范围内的重点工程(如高铁工程、兴赣高速工程等)项目。

(二)一般监察对象

除重点监察对象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列为一般监察对象。

(三)监察频次

对重点监察对象的监察,原则上每季度执法监察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3次,对一般监察对象的监察,原则上每年执法监察不少于1次。

四、监察内容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七)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十二)职业卫生安全健康法规制度落实情况。

(十三)两个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指定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备案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职责分工(见附件)

按局内部年初制定的局领导分工及股室设置方案落实执法监察职责,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股室负责人组织并带领所属股室人员实施本计划。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监察计划落实。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经政府备案、批准后,就成为我们一个年度的执法监察工作行动指南,全局监察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计划的制定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维护计划的法规性,也是我们年度的工作任务,要严格依法、按计划执法监察,克服过度执法、随意检查。

篇8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精神,以推动部门和属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实效。通过依法行政审批推动属地政府和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二)主要任务

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审批前的现场核查。

二、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日

(一)审批办执法人员:共计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2019年共有365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和国庆共放假11天,全年周六、周日双休日104天,节假日合计115天,法定工作日250天。

2019年审批办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3人= 250天×3人=750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48%。

对企业进行审批前的现场核查。

(四)非执法工作日:39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52%。

1.学习、培训、材料汇总、下发通知、会议等;参加党群活动;机关值班等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每人约40个工作日,共12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16%。

2.进行行政审批要件审查和完成审批工作流程。每人约50个工作日,共15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20%。

3.陪同省、市督查检查。每人20个工作日,共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8%。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病、事假;每人平均约20个工作日,共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8%。  

三、执行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篇9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法律至上,规范执法,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活动,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主要任务

1、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和备案;

2、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和非煤矿山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3、组织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4、重点打击“三非”、“三违”和事故瞒报行为;

5、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

6、依法监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7、针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发性事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

8、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9、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我局现有在册人员为24人,按不低于70%的要求,我局为24×70%,约为17人。

总法定工作日为:17×250=4250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250日-其他执法工作日1950日-非执法工作日2000日=300日。

三、安监部门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1、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7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165家,剧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217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16家,尾矿库2家。

2、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232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267家,安全生产中介机构8家。

四、执法抽查

市安监局本级无直接监管单位,根据现有力量、装备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安全执法抽查计划如下:

1、全市非煤矿山企业75家,抽查15家次左右;

2、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165家,抽查30家次左右;

3、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232家,抽查35家次左右;

4、剧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11家,抽查10次左右;

5、全市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16家,抽查10家次左右;

6、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267家,抽查10家次左右;

7、抽查其他工矿商贸企业40家次左右;

8、抽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10次左右。

全年累计抽查生产经营单位160家次左右。

五、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的种类: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合作的审批。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审查;甲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许可审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审查;剧毒化学品使用备案等。

3、实施行政许可的内设机构:行政审批处,负责人:江厚斌。

六、综合监管事项

1、依法对道路交通、消防、海洋渔业、水上交通等相关行业进行综合监管;

2、依法监督检查机械、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电子、纺织、烟草、食品、电力、电信、贸易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三同时”工作情况;

3、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指导、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工作。

5、认真完成市政府和省安监局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业务培训;

3、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八、工作要求

篇10

2、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审批,由综合组指定专人对网上审批实行监察。并将网上审批列入个人绩效评估,对没有依法、依规履行审批职责的,严格责任追究。

3、严格执行执法计划制度。每年12月底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各业务组必须严格按执法工作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工作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每年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执法责任。

4、加强行政执法事项管理。每年应组织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清理行政审批、处罚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和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执法人员以及委托执法行为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5、大力精减会议。原则性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召开的,提倡开短会。

6、规范文件管理。非安全生产性文件一般不转发,综合性通报尽可能少发;可以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电话协调的坚决不发文,上报、下发文件和会议讲话要精练,不说空话、套话;文件、信息报送一般不越级,报送程序和范围要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规定制定和报备。

篇11

二、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我局有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6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6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

全年365天,其中法定节假日17天,双休日104天,剩余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44天,总法定工作日为:5×244=122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

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合计541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

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合计416个工作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220-541-416=263(个工作日)

5.执法工作日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220-416=804(个工作日)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我局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县属企业和部分省驻企业。

四、执法检点

(一)宣传、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和检查有关部门和企业执行。

(二)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三)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和重点工程的专项执法或联合执法。

(四)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和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九大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

(五)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对2012年工贸行业事故发生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督查,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培训、隐患排查、设备设施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六)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主线,以预防事故为核心,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打非治违、矿山整顿关闭、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和强化安全监管等工作重点,通过严格、规范的监管执法,督促、检查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时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围绕“产业建设年”和“夯实安全基础年”,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为主线,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着力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继续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八)职业卫生安全监管以《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有关部门规章为依据,以木质家具制造、冶金、矿山开采、建材制造等职业危害严重企业和行业领域为重点,行政执法检查与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相结合、与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相结合、与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准入相结合、与开展职业卫生业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九)安全培训方面,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情况。

五、其他说明

(一)对本执法计划有重大调整的,即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第22条规定的3种情形的,按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篇12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安监部门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意见二规定”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抓手,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平安”,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监管执法工作安排

(一)贯穿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重点

1.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捕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

2.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和工作制度,制订和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及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基础建设的安全监管执法。

3.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突出重点时段、重要时期和重大节庆活动,加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捕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危险源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安全监管执法。

4.以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为重点,加强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监管执法。

5.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为重点,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同时,加强对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情况的安全监管执法。

(二)一季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重点

1.以“2012年市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监管执法。

2.以开展危险化学品单位ABCD分级分类监管和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切入口,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执法。

(三)二季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重点

1.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船舶修造、造纸、冶金、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执法。

2.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加强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捕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城市燃气、水利、电力、农机、教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

(四)三季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重点

1.以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为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生产投入、劳动防护、持证上岗、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执法。

2.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重点,加强企业制度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和年度各级政府挂牌隐患整治工作的安全监管执法,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按时完成整改。

(五)四季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重点

1.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和剧、易制毒等使用单位及一般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执法。

2.以抓好冬季火灾防范为重点,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劳动密集行业、建筑施工领域等火灾隐患整治的安全监管执法。

三、工作要求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