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07: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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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约 960 平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集资建户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地皮面积270㎡)的土建、主体工程、外墙普通涂料装饰、内墙粉刷粗到、室内排污排水系统、化粪池、出檐、公共过道、楼梯间白灰、底层地面砼层垫层。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保证房顶不渗水。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约 壹佰肆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1420800元),按 1480 元/㎡计算。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即不再支付任何补助费用。
六、合同付款方式:乙方第贰层封顶后(含基础),甲方按造价70%支付前两层工程款,以后每现浇一层按造价80%付款。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支付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九、相关合同条款(未用条款):
(一)甲方将水、电在开工前接入施工现场,包括路道,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提代承担人搭建施工人员办公、临时住房的场地,积极配合内助分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甲方负责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以及邻近建筑物、建筑物的保护工作,乙方不承担一切税费。
(四)乙方承担所有施工使用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所需缴纳的建筑营业税及其他各种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任。其他的所有报建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保卫、安全工作责任,并对其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各种工伤情况负全部责任,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七)工程如中途因甲方报建等原因停工,甲方应按完成进度进行结算,并承担与工程直接相关的经济损失。
(八)相关施工要求及计算方法、违约责任:
l、出檐、走廊、阳台折半计算面积,屋顶如有斜屋面折半计算。
2、工程所需的所有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如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全责,甲方还可要求返工。
3、排污排水系统必须布局合理,总管、水沟、化粪池要完全能够满足总栋房屋排污、散水要求。
4、甲方必须按期按要求竣工,若延期按每天伍佰元处罚。
十、1、如果甲方按进度无法支付工程款,按3%月息计算。
2、钢材品牌鸿泰或白露锰钢,水泥标号325#。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茶厂,新厂建设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茶厂新厂建设及场平工作
1.2工程地点: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
1.3工程内容:
①、新厂建设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开挖清理 (92米70米8米)计51520立方米(含运输,运距不超过5km)。
②、厂区场平后保坎建设(92米8米高2.5米宽[均距])计:1840m3。
③、厂区道路硬化建设(130米10米)计:1300平方米。
④、新厂生产、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场地绿化处理工程。
⑥、厂房建设图纸范围内容。
⑦、厂区地面场采用5公分磨石地面处理(承裁30吨)。
⑧、办公区域的装饰部分。
1.4工程承包范围:上述工作范围。
1.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内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约定:20xx年1月1日进场,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四、此工程的报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的修建手续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设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价及支付:
此工程为合同包干价,总计工程造价为516.3万元(大写:伍佰壹拾陆万叁仟元整)。
支付情况:
1、甲方必须按乙方月进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25日结算当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后,甲方将工程款在一月内(25工作日内)付至97%;
3、剩余工程款3%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范畴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一经签订,单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赔偿守约方工程总价5%的损失。
九、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范文3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原有一层因现须要加建二层,以包工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成达协议如下: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乙方负责从主体到装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计方面乙方应听从甲方的意见执行。
二、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壹佰叁拾伍元付给乙方(包水电安装在内)。
三、质量要求:主体二层上下垂直误差应在2公分之内,不能超过2公分,砂浆应饱满,装修抹灰要求中级,偏差度应按施工规范实行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地板砖、无空鼓、歪斜、缺椤、掉角,其它装修应符合施工规范。
四、主体结构要求,板面筋布150mm150mm,扎筋应按建筑施工强制性要求满扎、立柱、挑梁、圈梁、次梁应按物理学性能的制作,混凝土浇灌要求,立柱楼板、梁所有浇筑混凝土标号C20,立柱,梁无空洞和露筋,楼面平整无裂缝。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自身伤亡和第三者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付款办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望双方共同执行。
乙方(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可靠的供电,就 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 全包 。
2、工程内容:包括低压总表1块,安装低压线路至电缆分接箱至表箱电缆,安装低压户表塑料表箱,分户表 块。
三、工程工期
1、工程时间: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正常用电。
2、工程开工条件:乙方按照用电需求完成施工,要求在 月 日前完成交付工作。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延误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工期顺延。
(2)、由于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迟。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施工工期顺延。
四、图纸资料
1、按照甲方委托乙方的设计以及图纸要求施工。
2、甲方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五、 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由乙方供应。供应方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设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工程返工以及承担施工的相关费用。(具体详见《合同技术参数》)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图纸或委托乙方设计并经甲方认可的要求进行。
2、乙方的施工符合国家电力行业设计、安装标准。
3、工程质量: 合格工程 。
七、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包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八、工程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1、工程采用《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及《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金额》【20xx】年的定额及配套定额。
2、工程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款的50%,工程全部完工送电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100%。
九、甲方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提供乙方办理设备迁移所需的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积极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利于施工的外部因素。
3、提供材料的堆放场地。
4、完成施工现场场地障碍物的排除、清除,确保具备开工条件。
5、保证现场及建筑物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6、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根据电力部门安全程序相关规定予以顺延。
8、在设备未投入运行前,负责乙方已完成安装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因保卫不力造成设备偷窃,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50元/天支付甲方安保费用。
9、甲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十、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迁移资料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管理好施工材料、机械,若管理不善发生遗失、损坏,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
4、乙方必须按规程制度和合同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及服从甲方在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且自觉、积极地、无条件的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
5、工程质量:本工程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相关要求,质量合格。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正常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并提供竣工资料及其它资料。
7、乙方对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应做好施工记录。
8、乙方负责与供电公司交接好相关事宜。
9、乙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十一、安全施工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安全设施,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障碍物清理,清除施工现场及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相关电气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
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在 当 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当 日内派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委派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其他
1、本工程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本合同签订地 。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电力建设施工合同范文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配电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1)户表 块的电力安装(含高低压)及移交给电力部门。
(2)工程的验收与送电(配电工程涉及与电力部门除外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矛盾纠纷、赔偿事宜由甲方负责)。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方式。
2、承包范围:乙方按照电力部门供电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以及验收送电。
三、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35 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日)。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工期顺延。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五、双方责任
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电力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安装并按照协定的工程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电力部门验收合格。
2、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并验收送电(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甲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日期付清工程款。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指定方进行施工,并负责住户及其它施工部门的矛盾协调,不是乙方损坏的,乙方不负责任。乙方指定 技术员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
6、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施工电源和供水,甲方负责水电费。乙方在甲方安装的箱变、电缆等材料,在未送电前由甲方负责保管。
7、设计变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需要进行方案设计变
更,按实际情况经电力部门同意方可进行供电方案设计变更,无论供电方案设计变更与否,合同价款不变。
8、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交竣工图1套。
9、为了不影响整个工程能及时受电,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与供电部门协调供用电相关手续。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再行协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电力建设施工合同范文三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可靠的供电,就洛阳阳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项目用电工程 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施工 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 工料全包 。
2、工程内容: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为#####项目用电工程架设20KV用电线路,主要包括架空线路、线杆、电缆(线)敷设、采购和安装100KVA变压器两台、低压二合一配电柜二面等相关配套设施,并负责办理相应的供用电手续,直至当地供电局检测、验收合格。满足甲方农业生产和机井用电需求。(详见工程造价预结算书所列项目)
三、工程工期
1、工程时间: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通电。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延误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工期顺延。
(2)、由于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迟。
(3)、由于政府安全部门及电力系统要求统一停产整顿时,乙方工期可以顺延。
四、图纸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图纸资料,本合同缔结后 3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线路施工图 两 套,其中施工现场图 1 套。
2、甲方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3、工程预算书 壹 份。
五、 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由乙方供应。供应方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设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严格按照乙方设计并经甲方认可的要求进行。
2、乙方的施工符合国家电力行业设计、安装标准。
3、工程质量: 合格工程 。
七、工程价款
以上两台100KVA变压器及配电安装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 126000元整)。含正规发票。
八、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转账 (合同签定后 3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捌万元整;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通电后付清余款)
2、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
开户银行:
账号:
九、甲方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该工程所涉及的青苗赔偿费用。
2、积极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利于施工的外部因素。
3、提供材料的堆放场地。
4、完成施工现场场地障碍物的排除、清除,确保具备开工条件。
5、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根据电力部门安全程序相关规定予以顺延。
7、甲方驻工地代表: 。
十、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按甲方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两套,并按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亮证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3、必须管理好施工材料、机械,若管理不善发生遗失、损坏,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按规程制度和合同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自觉、积极地、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安全,并全面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质量:本工程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2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相关要求,质量合格。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正常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并提供竣工资料及其它资料。
7、乙方对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应做好施工记录。
8、乙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其增减工程量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给付已完成部分的工程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相关电气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
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全责,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委派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其他
1、本工程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本合同签订地 。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附件
1、建设工程造价预(结)算书
2、安装图
3、线路施工图
get attention.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on regulating cooperated-builing behavior, according to the value of the project contract for pay,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an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re inseparabl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water project construction of impact factor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water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water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effective measures.
【 keywords 】 water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Effecti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运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一、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的的影响要素
1、施工单位方面
施工单位是质量监管的主体,而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工作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当前,工作在水运工程一线的人员,大多是农工,知识技术水平的限制和差异,对提高施工质量来说极具考验。并且,工程施工过程中,人们普遍意识不到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尤其当资金紧张、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之间出现矛盾之时,人们就更容易放弃本来就不坚定的以质量监管为中心和主导的地位。
在施工工艺和方案方面,若设计人员本身技术水平低,违背建造程序,或者时间仓促考虑不周全等,不合理的布局、设计势必会导致施工方案在正确性以及施工工艺的先进性上出现问题,直接影响到施工进展状况、水运工程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另外相关人员在实践中由于优化方案需要不断变更设计方案,但是在这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时刻,设计方案发生了改变,施工方案要重新调整,设备装置要发生改变,若不能及时发现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就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2、设备材料方面
生产设备、材料、构件是水运工程项目形成生产力的物质保障,也是水运工程实体建造的质量基础。因而在施工过程中,水泥、粉煤灰、钢筋、钢材、外加剂等原材料如果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将给工程的安全运行留下隐患。水运建设的重要工具船舶和机械设备,若没有维护好,修复不及时乃至破损严重或残缺不全,则其性能、数量显然不能满足施工过程中的强度数量要求,这将直接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由于水运工程项目水上作业比较多,很大程度上要受季节影响。比如外海工程要受到潮位变化、内河工程要受到洪水季节等的不利影响。还有就是简陋的工作环境:交通不便利,通讯不方便,医疗卫生、安全保护方面的条件比较差。这些都会影响到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并使水运工程质量难以控制。
在以上影响要素当中,材料设备的取舍和维护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都要经过工作人员这一关,不利的自然条件如温度、狂风、暴雨等虽能够造成严重的质量事故,但是可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因此,水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施工以及管理引起。
二、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2、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
3、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订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the importance of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ing problems, probes into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是提高工程履约的重要保证
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水利工程的建设涉及的工程单位较多,所以水利建设合同就需要更加严格的管理。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商等。其中涉及到合同关系的单位就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商。水利工程的各方既然形成了合同关系,就必然要面对的是合同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现实的工程进行过程中,所有的合同条款都要接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的影响,很多的影响是不可能事先预见的,这时就要通过对合同的强化管理,保证合同的权威性,防止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些违规的更改和故意不履行的行为,避免建设中因为合同的纠纷而导致的停工或者工程质量问题。
2、合同管理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基本指标
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开竣工时间、工程成本数额等这些工程的核心问题,在合同中都有全面而明确的规定。只有在这些问题上施工的各方都已经达成了共识,才能最终形成合同。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并使之按照合同来完成各种的义务,实际上就已经保证了施工中核心要求的达标,也就保证了施工基本指标在合理的范围内,并保证工程使用到达设计要求。
3、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水利工程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要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其使用性能,关系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水利工程的建设活动要用法律机制来约束,这就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使水利工程的建设活动在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中进行,有法可依。
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招标不够规范
随着“三制”的全面实行,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现实对投标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投标人压价,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大多数投标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投标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投标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2、合同一方承诺不能兑现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至差异很大,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3、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
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4、违法转包或分包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
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实际工程建设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3、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5、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 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6、选择好监理队伍是做好施工合同的重要保证
监理单位是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它代表着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监督,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能做到科学、独立、公平,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应能及时责令施工方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实施有预见性,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仅要讲究管理的方式、方法,还要讲究管理技巧。因此,在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时,还要在实践中探索、归纳管理的方法、技巧,遇到问题巧妙地解决,促使参建各方自学发行合同约定条款,降低风险,提高施工合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确保水利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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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冠洲, 胡智, 凌亮.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控制竣工结算造价[J]. 江苏建筑, 2009,(02)
一、引言
2013年建德市政府投资项目共279个,估算总投资200亿元,当年计划投资额47.4亿元,年计划支付财务款40.1亿元。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此大的政府性投资,若缺乏全方位的监管力度,不仅会造成投资浪费,还易出现廉政方面的问题。通过过调研与日常管理,目前存在政府性投资项目非常欠缺对施工合同的监管。
建设施工合同,在工程价款结算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由于业主是代政府作为出资人,项目投资额的大小无关发包方直接的经济利益,而承包方则完全是自身利益的攸关方,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地位是不相等的,所起的作用也会大相径庭。各地为有效控制政府项目的投资成本与制约建设业主的权力,都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性文件,但由于合同的法律效力强于地方政府性文件,在合同依法有效的情况下,纵然是前置的地方政府性文件在与合同条款有冲突时,也是合同效力优先。为此,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显得尤其重要。签订合法、真实、严谨的合同与加强合同的后续管理,是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财力浪费,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发生的关键所在。
二、加强合同签订的事先管理,保证合同可行性。
建设项目涉及面广,环节繁多,过程漫长。仅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方面来讲,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就有许多个节点,对之后的工程价款结算会产生较大影响。
——前期征迁。前期征迁除征迁成本外,对施工影响主要是时间问题。目前我们的建设项目,极大多数是“赶工期”工程。在征地手续未完备,地面建筑物未拆除的情况下,就急于招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如某初中迁建工程,在未与拆迁户全部签约的情况下招标并订了合同。施工过程中,遇到几个“钉子户”,耗时四年还未完全解决,施工队伍数次进场又退场,相关专业工程招招停停,不仅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且若按法律相关条款规定,业主需支付承包方大量违约金。为此,建设项目的招标与合同签订,必须在具备施工进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对建设项目的质、量与价关联极大。目前市场上一些设计单位,在设计竞标时动足了脑筋,但中标后就不当回事,未按施工现场条件、不从节约投资角度、随意更改设计方案的粗糙设计比比皆是。甚至有些是设计、施工、变更三位一体,同时推进的“三边工程”,这就导致作为工程计价主要依据的图纸形同虚设。某个景观工程,因时间紧,就边设计边施工,最终的造价是合同价款的数倍。据此,必须加强对施工图的审核,明确凡施工图及预算未经审定,不得进入招投标程序及签订施工合同。同时,应与设计单位约定,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的施工变更而增加投资的,设计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增加合同专用条款的约束力,保证合同有效性。
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考虑各类合同内容的差异化,及各地对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各不相同,因而专设了“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修正与补充,专用条款的解释顺序优先于通用条款,即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内容优先。为此,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时就对专用条款中明确以下内容:
(一)地方政府性文件的约束力
由于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地方政府性文件,因而应在合同中明确,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合同双方承诺执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凡合同内容与文件不一致的,以文件为准。在此以双方认可的协议,确立地方政府性文件的法律约束力,避免合同双方以要约的形式,规避地方政府性文件的制约。
(二)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处理条款
1、材料、人工价格的调整。在专用条款中,一是明确根据我市文件,对材料、人工价格波动的动态管理调整,双方必须根据文件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约定实行动态管理的主要材料品种、价差调整方式。二是对定额、材料价格、甲方供材及工程量计算等需作详细约定。
2、工程变更。凡涉及工程变更的,必须按《细则》执行。对违反变更管理细则签证的项目变更,其变更增加投资在项目审查时一律不予认可,承包方放弃超出业主审批权限的变更价款的法律追溯权。
3、工程量清单异议的处理。我市修订了《建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中标后的工程量清单异议如何调整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按该文件明确。
4、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的处罚。
5、合同价款结算的审定主体。在专用条款中,对此也需明确约定,从而确定工程造价结算结果的最终审定主体具有法律效力。
6、有关约定事项。对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与性质、材料的采购等,还要明确违约责任、索赔、及解除合同和条件,也要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加以明确。
四、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保障合同执行力。
1、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后,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相当重要,这是保证合同依法履行,有效合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与工程造价能真实合理结算的主要环节。
2、要加强对合同执行力度的监督与工程变更的控制。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资金浪费、投资超计划,及工程领域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多与工程变更有关。工程变更主要反映在三方面,一是设计方案的调整。业主、相关审批部门在审核审批变更方案时,要增强对设计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分析,严把核准关。二是工程计量的变化。由承包方受自身利益的驱使,会费尽心机虚增工程量。为此,严格工程计量至关重要。三是使用材料设备(包括绿化树种等)的更换,要防止施工单位通过不平衡报价、用料串换或以次充好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3.质量等级:
4.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
2.适用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
2.图纸提供套: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护的要求: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1.调整的条件:
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预付时间和比例:
3.扣回时间和比例:
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结算方式:
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
2.保修期限: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 争议.
1.争议的解决程序:
2.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违约的处理:
2.违约金的数额:
3.损失的计算方法:
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日期:
2.合同份数:
3.合同副本份数:
4.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5.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投标书或工程预算书,由合同双方共同确定的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建设工程内容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即为合同价款,它包括固定价格和可调价格两种计价方式。从近年建设施工合同履行情况来看,除质量和安全等引起的纠纷外,结算纠纷也是极易出现又很难解决的。为使建设市场井然有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认清引起合同价款纠纷的原因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的规避价款纠纷显得极为迫切。
2.引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纠纷的主要原因
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造成工程价款纠纷的原因是很复杂的,经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意识浅薄,缺乏法制观念,签订的施工合同存在缺陷和漏洞等“先天不足”现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具有“先天”的不完整性,存在缺项、漏项的情况;承、发包双方只注重合同形式,不注重合同约束力,施工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或内容前后不一,施工合同的各个条款之间、不同的协议之间以及图纸与施工规范之间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签订合同的一方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现象也存在,因而导致合同内容不合法,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更甚之,承发包双方之间因人际关系不签订书面合同,仅有口头合同,这种情况在负责人人动,或双方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则纠纷不可避免。
(2)“烂尾工程”引发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因建设资金或其它问题,使在建项目难以继续而造成建设项目的停建、缓建,这就是“烂尾工程”。建筑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有一部分是因为建设项目停建、缓建所造成的;有的项目一停数年,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也早已超过,建筑企业长期无法收回被拖欠的工程款。
(3)《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1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是在现实中为避免法律法规及其行政管理的约束,在合同文本内容的制定和变更上打球,在招投标中标后各订立两份合同,把符合招投标规定的合同给主管部门备案,私下订立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作为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有的甚至在招投标过程中订立三份阴阳合同。阴阳合同的订立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疑难复杂情况,给建设工程价款纠纷案件审判带来了一时难以解决的负面效果。
(4)其他引起合同价款纠纷的原因。施工企业在招投标中竞标成功,但发包人不按中标报价签订合同,发包人则要求再让利或带资、垫资等,施工企业为得到工程任务只好答应其苛刻条件而草率签订合同,从而给自身带来许多潜在的危害;许多发包方以尚未结算为由拖欠工程款,甚至故意指使或迫使造价咨询机构延期出具咨询报告,达到拖延支付工程价款的目的,从而引发工程价款纠纷。另外,还有因施工合同解除和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引发建设工程价款纠纷等。
3.合同价款纠纷应对策略
作为承包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自己应得的工程价款,如何处理合同价款纠纷呢?和处理其他纠纷一样,应重点做好“防患于未然”“治于已然”的工作。
(1)从提高合同意识入手,无论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应认识到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都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建设行政部门也应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手段增强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对《合同法》的学习。承发包双方也要自觉地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正确评判合同的法律效力,处理工程价款纠纷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签订合同是基础,履行是关键。签订合同时要非常慎重,要做到合同的内容、形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双方应具备主体资格,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要有专业律师的介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工程价款纠纷。同时,加强合同管理,明确鉴审内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商管理部门在合同签订前要对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的施工合同草案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和平等性方面进行鉴审,通过鉴审保证合同的合理合法、条款完备、内容严谨、支持和保护合法经济活动,维护建筑市场运行秩序。
(3)确认承发包方的资质,避免无效合同。对于发包方不具备建设条件,而承包方具备承揽工程相应资质的,实践中发包方隐瞒违法实施,没有履行告知及应尽义务的,发包方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此时,承包方得到与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工程价款较为合理。反之,承包方对合同无效在主观上应负主要过错,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不作为定额标准据实结算。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4-0223-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4.107
合理地运用电力建设施工合同,有利于加快工程的施工进度,增强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实现建设单位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发展目标,确保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施工合同中对于投资方与施工方的责任与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说明,为电力建设施工计划计划的顺利完成带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在制定这种施工合同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充分地了解电力建设施工要求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概况,促使施工合同使用中达到预期的效果。
1 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的内涵
电力建设包含的施工内容多,不同施工计划实施中所要花费的成本高,需要电力建设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够结合电力建设项目的实际概括,制定出可靠的施工合同,确保参与工程建筑的所有单位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进而使工程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地竣工。目前参与电力建设项目实地考察的主要是工程的承包单位。这些单位结合建设单位实际要求制定出有关工程施工的合同,即为电力建设施工合同。在工程施工计划实施的过程中,施工合同对于工程的建设目标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确保电力建设项目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地交付使用。与此同时,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的制定也是为了工程施工中责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有关各种款项按期支付的重要法律凭证。在施工合同的约束下,电力建设单位可以对不同施工阶段工程的实际建设状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促使工程的施工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所有的施工计划可以在规定的建设周期内顺利地完成。
2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特点
2.1 施工合同长期有效
由于电力建设项目的施工周期相对较长,客观上确定了项目施工合同制定的过程中,必须满足长期有效性的具体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施工合同的实际作用。电力建设施工合同涉及了工程的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维护管理阶段等,实际内容的具体时间跨度大,可能会在使用的过程中受到某些客观存在因素的影响,因此施工合同制定时必须长期有效。
2.2 施工合同具有一定的风险
电力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开展的过程中,某些客观存在的因素将会给工程项目带来一定的施工风险,从而加大了工程的投资成本,因此电力建设施工合同制定时效益与风险是并存的。施工合同风险的存在有利于落实参与工程建设双方的具体责任,确保了施工计划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施工合同风险预控机制的制定,对于电力建设项目施工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促使施工中各种安全隐患的存在能够得到及时的清除。
2.3 施工合同较为复杂
参与电力建设的相关单位数量较多,涉及的相关衔接工作非常复杂,客观地增加了项目施工合同的复杂性。施工合同中所包含的所有单位,需要对自身的责任有着清晰地认识,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计划的按时完成。电力建筑施工合同的复杂性也与各种影响因素的客观存在有关,致使部分施工阶段的施工计划无法按照合同的具体要求进行实施,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电力建筑项目的安全性能。因此,制定施工合同时,电力建设项目的所有单位应对实际的施工概括有着必要的了解,做好其中的合同变更工作,避免施工合同受到某些影响因素的干扰。
3 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3.1 合同订立不规范
结合现阶段电力建设项目的实际发展概况,可知其中存在着较大的施工合同问题,致使工程施工中出现了合同纠纷现象,对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相关的研究报告指出,导致电力建设施工合同问题产生的原因与合同订立不规范有着较大的联系,致使施工合同制定中相关的内容条款表述不全面,对于合同双方的约束力不强,影响了施工合同实际作用的充分发挥。
3.2 合同订立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
受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电力建设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相关的监管机制不完善,给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的订立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其中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加大了合同纠纷问题产生的几率,给工程的投资方与施工方带来了较大的合同风险。电力施工单位在得到项目的过程中接受了所有的合同条款,给后期违约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阻碍作用。与此同时,某些施工单位为了避免自身经济利益的损失,施工中存在着偷工减料的问题,间接地降低了工程的施工质量,导致电力建设施工合同使用中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这些方面的不同内容客观地说明了合同订立双方缺乏法律意识所造成的不利影响,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化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降低合同风险发生的几率。
3.3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岗位
合同管理岗位的有效设置,可以为电力建设施工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障。但是,目前很多的电力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实施中缺乏必要的合同管理岗位,影响了合同管理综合水平的提升。合同管理岗位设置的不及时,不仅影响着工程的施工效益,也给工程施工计划的按时完成带来了较大的阻碍作用,导致工程在施工合同使用中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4 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的有效管理措施
4.1 强化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合同订立
为了使施工合同订立在电力建设项目实际应用中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结合行业参考标准的具体要求及工程的实际概括,规范合同订立,强化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的法律意识。施工合同中应该对参与电力建设施工所有单位的责任及义务进行必要的说明,促使工程的施工合同风险能够处于可控的范围内,避免不合理条款的存在。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相关问题,需要结合工程的建设要求,结合施工合同特点,及时地处理这些问题造成的影响,为现代化电力建设施工水平的提高及施工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障。在良好的法律意识影响下,电力建设合同条款设置将会更加合理,充分发挥施工合同的实际作用。
4.2 合理地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提升合同管理的综合水平
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要求,电力建设企业需要结合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概况及主要发展目标,合理地设置合同管理岗位,促使工程施工计划实施中所有工作人员能够在施工合同的要求下开展作业,从而使施工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规范化合同管理岗位的合理设置,对于电力建设企业长期稳定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参加意义:有利于提高各项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电力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同时,为了使合同管理岗位在实际的应用中可以发挥出相应的作用,需要电力建设单位开展必要的培训活动,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有效培养,确保他们在实际的操作中能够对合同管理岗位有正确的认识。
4.3 结合具体的合同内容,强化其中的工程管理
信息化时代对于电力建设项目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工程不同阶段施工中注重合同管理,增强工程施工质量的安全可靠性,利用信息化技术的优势,丰富其中的管理内容。在合同管理内容的作用下,结合电力建设行业参考标准的具体内容,应及时地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可靠的管理措施提高电力建筑工程质量,避免工程的施工进度受到不必要的影响。
5 结语
了解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特点,有效地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有利于提高电力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优化各种资源配置,提高工程施工计划实施中各项资金的实际利用效率,推动现代化电力企业长期稳定地发展。施工合同确定过程中需要对参与电力建设项目所有单位的责任及义务进行明确的说明,增强各种管理措施实际应用中的适用性,全面提升电力建设项目的整体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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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为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施工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有效的合作,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但在工程项目中普遍存在承包商往往重合同的签订过程,轻签订合同后的管理,导致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现了不少常见问题。
1.1合同条文不够完善,难以对合同双方的进行有效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1.2 “口头协议”、“私下合同”屡禁不止
在水利水电工程小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有正式合同与私下协议并存的现象。正式合同依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应付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是按照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口头协定执行,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秘而不宣,它起到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微妙作用,这样把通过招标投标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条款。这种协议通常表现在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变更工程设计,材料、设备的替换等方面。另外,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不严格按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造成施工合同管理不规范,最终给国家和企业自身都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1.3 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投标管理脱节
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然而在实际中,存在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技术标”的部门一般是施工企业的开发部门,而往往施工企业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开发任务指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直接影响着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通常情况下开发部门只是片面追究中标率,不考虑此工程中标后是否对企业有效益和利润,甚至是低价中标。一旦投标中标,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发给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技术交底往往只流于形式,对施工合同不进行有效跟踪,长期将施工合同锁进柜子,打入“冷宫”,最终使得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另外一种情况项目经理部对施工合同的处理也只是交给项目计划合同部,项目上的计划合同部虽说是合同管理部门,但是主要任务是项目部对业主跟协作队的结算工作,大部分项目经理注重追究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轻合同管理。一般人的思想认为施工合同(包括企业协作队)的管理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往往忽略了合同关系是脱离不了合同管理体系,是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体系。单单让一个部门去严格实施管理施工合同(包括企业协作队),势必造成合同管理与工程实际施工过程失控。
1.4 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履行困难重重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强化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举措
2.1 仔细阅读合同文本,重点把握“通用条款”与“专业条款”的关系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一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2 明确工期、质量、造价的合同条文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进场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何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2.3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2.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2.5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2.6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火电施工因其项目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而决定了其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防止企业利益受损是每个电建承包方都应十分重视的问题。但随着国内火电市场的不断萎缩,节能减排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对新增火电项目的审批和控制将更加严格。由于发包方基本都采取“最低价中标”的原则,致使电建承包方之间的竞争加剧,绝对的、无序的、原始的最低价中标结果的现象越演越烈,承包方的投标文件往往也被迫承诺放弃预付款、赶工费等应得利益。造成承包方严重困境一方面是电建市场恶性竞争过度导致中标价过低,但苛刻的合同条件更限制了竣工结算中合理费用的调整和正常的索赔,造成了火电施工企业普遍效益大步滑坡甚至巨额亏损。
应该说目前适合火电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的有99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改委等九部委施行的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2008清单计价规范》等。目前电建市场的发包方主要为五大发电、华润、国华、国网能源、神华等大集团公司(实际多为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对应的火电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文本基本都是上述集团公司自己制定的“合同文本”,大多不采用国家层面的“合同范本”,即使采用也处处修改,取消了对己不利的条款,或在专用条款中加入了许多对承包方苛刻的条款。发包方在合同方面更多采用了集团化优势,一个项目的招投标得失会在下一个项目中得到所谓的“修正”,几乎把所有风险全都转移到承包方身上,而对自己几乎都是“开脱性条款”。显失公平的“苛刻条款”及其建议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有关材料价差调整的条款
火电施工合同绝大部分是单价(或总价)不可调的闭口合同,有的甚至很明确地约定“不因原材料价格的任何上涨情况而调整”,因此一个项目材料价差的损失风险少则几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对一个施工企业整体来说,这个损失可能达到几亿甚至更大。在竞争激烈的火电工程招投标阶段,施工企业为避免报价过高而失去中标机会,材料价格往往只根据现行信息价格组价,施工期间如果遇到主要材料大幅度上涨,承包方将根本无力也无法承受。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所谓的“情势变更“,从“人情”上 对解决材料价差补偿问题增加了砝码,但仍不解决实际问题。
建议:参照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条款”执行,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合理分担市场风险,本着“真情合作、相互理解、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来处理材料涨价问题,施工企业承担材料涨价风险的部分应不超过5%。
竣工结算有关审计的条款
合同(包括招标文件)一般约定:承发包双方结算存在争议的部分,以发包方聘请的工程造价事务所的最终审计意见为准办理结算。实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大多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处理,发包方为了进一步控制工程造价,大多不合理的压制施工企业的竣工结算额度,就大多与被委托的审计单位签订按照“审计额付费”的协议,甚至同一工程委托多家审计单位多次进行审计,结算时间过长(一般都在项目投产后2年以上)。有的被委托的审计单位对行业也不甚了解,在专业问题上存在蛮不讲理。
建议:结算存在的争议,应以行业权威部门(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电力规划院等)的答复解释为准,行业权威部门也应多主动出面给予指导、协调、解决。
有关量差风险的条款
应该说,实际施工图工程量与初设的招标工程量的差异是发包方承担的风险。火电施工项目通常是在初步设计阶段就开始招标,有些甚至初设未完成就开始招标。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地质勘查工作不详细,导致招标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实际工程量普遍不足甚至出现重大缺口。而根据合同(包括招标文件),这部分量差属承包方要承担的风险,往往不给予结算或不能足额结算。
建议:由行业协会承担合同范本编制的组织工作,修订适合火电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严格执行清单强制性条文即工程量的准确性和风险应由发包方负责和承担。
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条款
目前合同中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预留金等)支付条件都很差甚至要求承包方垫资施工。主要为:预付款比例过低甚至没有;进度款结算不及时,有的合同规定进度款双月才结算一次;各种预留金过多比例过大,造成实际支付的比例很低。施工承包方处弱势地位,大多不敢贸然提出诉讼。农民工工资的疯涨和支付时限的要求,进一步造成承包方经营举步维艰。
建议:预付款比例不应小于10%,进度款的审核及支付要及时,要求在承包方提交后的14天内完成审核及支付。预留的款项最高合计不应超过6%,过程中总的支付比例不应低于90%。合同外项目、签证项目、变更项目等结算款项支付应随月度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期限应遵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有关施工工期的条款
现在的项目,工期要么过短,要么过长(因各种原因中间停工或缓建等),与国家工期定额相差很远。依据合同风险约定,承包方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赶工费用或窝工、停工等费用,且合同约定的误期赔偿金额过高。
建议:工期应以国家(行业)的标准定额工期为依据,工期提前必须有合理限度。发包方不得回避影响工期的责任,如甲供物资、图纸的供应。如因发包方原因引起的施工延误,工期应顺延。如发包方要求承包方赶工的,发包方必须及时支付赶工费用。
有关设计变更条款
变更应是承包方结算的重要一部分,但目前火电发包方为了规避承包方的合理索赔,普遍把变更的索赔门槛设置得很高,大多项目合同(包括招标文件)约定,每单项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建安工程基本直接费增减总和在30万元以内不予调整。
建议:变更应属于施工图的一部分,应纳入施工图结算,不应单独设置额度结算。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应明确设计标准和费用范围,当发生变更时,应按照清单相同或相近子目的报价按实结算。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今天,是我们各施工单位特别值得庆贺的日子。大家热切期盼和渴望的沪蓉西恩利高速公路施工合同终于签定了!合同的签定标志着该项目已转入全面实施阶段,也标志着我们已真正成为该工程的参与者和建设者。能有幸参加这次恩利高速公路施工是我们的骄傲和自豪,首先我代表全线施工单位向为我们提供这次难得机会的上级领导和业主表示诚挚的敬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们的各届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向参与合同签字仪式的全体中标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交通是产业之母,高速公路建设是“千年大计,国运所系”。恩利高速公路是我国规划主骨架网“五纵七横”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鄂西南和恩施各族人民的盼望已久“希望之路”、“小康之路”和“腾飞之路”。参与这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时代赋予中铁二十三局的历史重任,也体现了湖北交通厅对我们集团公司的信任,故圆满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我集团公司从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立即组织了全集团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特种部队”上战场,调集了精良设备上恩利,充分调动一切资源优势,举全集团公司之劳积极投入恩利高速公路建设。同时,我们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和群众,发扬“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硬骨头精神,边进场、边安家,边安家、边施工,使前期进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得到了快速推进。目前按照沪蓉西高速公路指挥部232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已全部落实到位。全面开工态势已经形成,人人摩拳擦掌,个个跃跃欲试,只等恩利指挥部一声令下,我们将在大纵深的战场上闪电出击,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尊重业主,服从监理,为业主着想,让用户满意是我们二十三局集团公司一贯的工作作风。虽然我标段是全线的控制工期、技术含量高、工期紧、要求严、难度大、担子重,但我们决不为困难找借口,只为成功想办法,有敢上九天揽月、敢下五洋捉鳖的英雄气概,曾经打造磁悬浮高速列车扬名四海,如今驰骋恩施高速公路何惧千难万险。按照我集团公司总体部署,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力争第一,确保第二;我们的决心是:作风硬、技术精、纪律严,大打高速公路建设之仗;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开工必优,整体创优。为此,我们谨向业主及上级领导郑重承诺: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严肃性已在行业内相关人士中形成共识。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大家都能认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施工合同执行过程步履艰难。本文想与各位同仁探寻一些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1.施工合同的作用
施工合同对于施工企业而言,主要有如下三个作用:
(1)施工合同是工程管理的依据。因为,工程管理的过程就是在执行合同的过程,就是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的过程。
(2)施工合同是工程款结算的依据。这一点大家很好理解。
(3)施工合同是工程纠纷处理的依据。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其权利来自于法律和合同。前者是法定权利,后者是约定权利。这充分说明了施工合同重要性。当然,对于合同约定的这部分权利,首先是体现在订立合同时所约定的权利,其次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有关内容进行的补充、修改所确定的权利,最后是双方在纠纷的处理过程中由专业人员结合各方面的情况所挖掘出的相应权利。
谈合同签订,则需要先分析一下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因为,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合同地位。总体而言,施工企业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市场地位,但目前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已经在自身的细分市场或专业领域,赢得了相对有利的地位,整个市场也正在向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2.签订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2.1签约主体的审查
合同双方是否项目主体,是否具备与合同相适应的施工资质;项目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注册资金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2合同内容的审查
施工合同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大要素:价款、工期、质量、承包范围、变更与索赔、竣工与结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下面简单说明一些:
2.2.1价款
合同约定的价款,主要明确两大问题,一是计价方式,二是付款方式。计价方式,通常采取固定价(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这三种方式。
实践中采用的最多的是固定总价方式,(1)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计价的,会约定“风险范围”,根据总承包合同的有关工程工作内容——工程量、质量标准要求完成施工图内容,再追加施工期间变更、签证以及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人工单价、机械价格浮动的风险部分。(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的,目前采用最多的是清单计价办法,也就是综合单价法,这种方法特点在于将风险分担,建设单位承担量得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价的风险,建施双方容易接受。
2.2.2工期
工期,通常可按不同的标准分为“绝对工期与相对工期”、“总体工期与局部工期”、“约定工期与工期调整”。
相对工期的约定,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合同中的开工日期应当注明“暂定”。第二,通常施工合同中都会约定发包方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责任。但如果发包方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承包方施工,按建筑法规定,应予拒绝,如果基于特别的原因只能施工的情形下,可以就此问题特别约定,责任承担主体。
2.2.3质量
质量条款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我们在施工合同签订时一般以一般标准为门槛,不以超高标准要求承诺,以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2.2.4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可以通过综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分部划分”四个层面进行约定。“分部划分”较多的发生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土建、安装、钢结构分包给不同单位施工时,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界面划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总承包往往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形。
2.2.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并要求建施双方权利对等。
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周期较长,合同未见因素也就不可避免,合同纠纷也会随之产生,如何应对这一客观问题,是我们工作中躲避不了的实际问题,也就需要一些解决办法。
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3.1合同效力
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双方实现合法权利的基本保证。无效的合同意味着大量权利的丧失。比如:合同主体问题、没有资质、应当招投标而没有经过招投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违法“挂靠”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应坚决避免签订此类合同。
3.2施工工期
这是司法实践中遇到比较多的问题。不管工程是否竣工,都会遇到工期索赔问题。也是我们应着重研究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工期应否顺延、竣工日期如何认定。纠纷产生于: (1)工程款支付。也是施工合同的重中之重,没有哪个企业不重视回收工程款的。发包人如果拖欠工程款,有可能直接成为实际施工人的连带被告。(2)施工进度。施工单位特别要注意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进度环节、以及进度、验收报批程序,保证工期在施工主要路线中的完成期限。(3)施工质量。质量保障是合同的主要基础,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弥补,并征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谅解,否则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