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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评价五年来新农村专项资金投入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成立了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006年专项资金1亿元,2007年增加到2亿元,过去五年累计投入省级专项资金9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农村环境建设,突出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两个重点,协调推进了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全面提高了农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水平,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概括五年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带动了各级财政投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共聚财力和共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局面。据统计,五年时间市(州)和长白山工委会投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46亿元,县(市、区)投入达到10.77亿元,乡镇投入达到4.09亿元,加上省级投入,各级财政投入总计达到25.3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占35.5%,市(州)级财政投入占5.8%,县级财政投入占42.5%,乡级财政投入占16.2%。到目前,全省有近1/3的市(州)、1/2的县(市、区)、3/4的乡镇都有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二是有效捆绑了各类资金项目和集聚了社会各方面力量,专项资金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效应十分明显。在省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下,按照资金项目投入渠道不改、使用方向不变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和打捆使用农村泥草房、道路交通、安全饮水、电网改造、商贸网点、市场流通、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农家书屋、信息网络、职业教育、扶贫开发、畜禽养殖、绿化美化、环境整治、社区建设、兴边富民、水库移民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形成合力。在整合项目的基础上,在全省进一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机制,有效整合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大专院校力量,创新建立了村企共建、军民共建、部门帮建、社会捐建、干部回乡援建的新农村建设有效方式。同时,积极调动发挥了乡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的主体作用,形成综合性、多元化投入格局。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总投入达到227.06亿元,其中整合各类项目投入46.43亿元,占20.4%;各级各部门单位帮扶投入14.74亿元,占6.5%;发动社会能人和有关团体、企业捐助投入3.9亿元,占1.7%;乡村集体投入51.55亿元,占22.7%;农民自主投入94.12亿元,占41.5%。省级专项资金辐射带动效应达到1∶25.23,起到了“四两拨千斤”和杠杆撬动作用。
三是有力地支持了项目建设,推动了农村产业发展、农村民生改善和村屯改造。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补贴是省级专项投入的重点。五年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了试点阶段“百镇千村”和深入实施阶段1000个示范村建设,支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538个,支持建设农村社会事业项目609个,支持建设农村环境改造项目437个,支持建设畜禽养殖小区424个,支持改造农村泥草房50110户,支持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13个。省级专项资金投入促进形成了新的农村投入机制,构建了城市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渠道,推动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益事业向农村覆盖,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实现了市带县、城帮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在全省共同努力下,有6类项目建设呈现了快速推进的大好局面:第一类是在产业发展上,全省新农村建设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屯4205个,工业集中区72个,各类专业合作社978个,实现产业立村230个,市场活村75个,人才强村36个,旅游兴村58个,城镇带村63个,第二类是在农村道路建设上,全省1000个示范村,累计修水泥路11132公里,柏油路47公里,巷道铺砖466公里,修边沟12513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屯屯通和户户通达到70%以上,第三类是在农村房屋改造上,新建砖瓦房16.4万户,改造旧砖瓦房15.4万户,新建和改造面积2449万平方米,户均面积达到80平方米,重点推广了新式农居和暖房子,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第四类是在农村环境整治上,改围墙8.3万延长米,修铁大门21.6万个,建公共厕所14443个,建室内水冲厕所32151个,建户外卫生厕所33.9万个,建垃圾站18180个,建垃圾填埋点15117个,栽树15098万株,安装路灯50547盏,第五类是在办公健身活动场所上,新建和改造村部2240个、卫生所2342个、农民夜校1213个,建乡村文化站599个、村图书室2150个,建文体健身广场1093个,安装体育健身器材4600套,第六类是在便民服务上,新建农村超市3056个、幼儿园746个、网吧293个、洗浴点602个、老人托养所161个。通过新农村建设,全省打造了一大批产业发达、环境整洁、院落整齐、设施完备、美化绿化的魅力村庄。
四是强力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切实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到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上来。规划是建设的前提。加大规划编制的资金支持,是启动规划、做好规划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始终坚持和把握规划先行的原则,累计投入规划编制资金5500万元,其中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220万元,地方配套3280万元。开展并完成了全省696个乡镇(街)、9306个行政村、38539个自然屯和364个国有农场自然概况、经济发展、农民收入、主导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规划布局等11个方面数据普查,支持完成了28个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和1361个试点(推进、示范)村、51个省级试点镇建设规划编制任务,促进了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建设。
五是支持启动了多层次、大规模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能力和工作信心。五年来,在省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先后举办了地厅级领导干部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了全省60个县(市、区)县委书记和县(市、区)长到中央党校参加新农村建设培训,省新农村办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对全省624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新农村建设知识培训。从2009年开始,由省纪检委、省委组织部、省农委和省民政厅共同组织实施了万名村干部培训工程,利用5年时间,对1万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选聘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进行系统培训,实施两年已完成培训任务4000名。省里还组织3期90人的韩国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5期近200人到长三角、珠三角考察新农村建设活动。
总之,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这一成绩的取得与省和各级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是分不开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专项资金的设立已经成为凝聚各级各方面力量,合力建设新农村的原动力和活化剂。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规范,积累了一定经验。一是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问题。扭住关键,找准切入点,牢牢抓住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两项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强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这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只有这样,才能抓纲带目、纲举目张,才能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果,才能加快农村面貌的改变。二是尊重民愿,切实发挥农民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还权于民,建什么、怎么建都由农民自主决策,不包办代替,不行政命令,不搞暗箱操作,实行公开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这是搞好新农村项目建设、加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的有效办法和重要保障。三是激励约束,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主要是充分体现专项资金的补、引领性和带动性,对于项目捆绑多、自主投入大、干的效果好的,坚持多补助、多奖励,调动积极性;对于具有创新的、方向性强、起点高的项目,比如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这类项目等,给于重点倾斜和大力支持;对于那些无所作为、工作推进慢、建设效果不明显的,适当削减支持规模。四是立制规范,把各项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注重项目审批程序,坚持村申报,乡镇、县、市和省逐级审核审定的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公示制、建设合同制、工程招标制、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等,严格履行各种手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每年春秋各集中检查一次,既检查项目,又检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扎扎实实,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五是协调配合,努力做到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有序、上下工作拧成一股绳。多年来,与省财政、省发改部门工作协调顺畅,保障了专项资金的规模和及时审批下拨;加强了与市(州)、县(市、区)和村镇工作的有序衔接,确保了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可行性,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可以说,这些工作经验是上下共同努力、共同实践的结果,要倍加珍惜,积极运用,以利工作,切实把今后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做的更加扎实、更富有成效。
2.全力做好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2011年是全省新农村建设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第二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省里继续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示范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补助。前段时间,经过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省农委党组研究确定,省新农村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吉林省2011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以吉农综字[2011]56号文件下发到各地组织实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与历年比较,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情况:一是时间紧。按照计划,在2月底前完成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下发工作,3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3月31日前完成项目考核,4月15日前完成项目调整,4月30日前审定项目上报省专项资金委员会,争取5月份第一次例会审核通过,6月底前将资金拨付到市、县。从整个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上看,可以说是步步紧逼、环环紧扣,时效性很强,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二是任务重。1000个示范村项目申报和审核审定工作,无论是从示范村数量来说,还是从工作环节来讲,都存在着点多面广、程序多项目多、数据量大工作量大、检查任务重和复核任务重的特点,需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攻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艰巨的工作任务。三是责任大。项目建设不仅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示范村建设水平,而且也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项目资金的后续管理和使用是否科学和规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工作上要细上加细,做到申报无纰漏、无遗落,一次申报、一次成功。四是关注程度高。尽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规模不是很大,但是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新农村办公室以及各个示范村对此非常重视,不仅关注能批多少资金,还关注今年干什么项目,我们一定要引导好,把好事办好,切实让各个方面和各个层级满意高兴。
根据2011年面临的新形势,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文件精神要求,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一)申报范围、补助原则和支持重点项目。项目申报范围主要是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补助原则主要有5条: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示范村大小、建设成效和原有条件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重点支持,主要是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对集中,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避免出现项目投资过小、数量过多。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排好顺序;尊重民意,按照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确定建设项目;奖优罚懒,对于地方投入大、乡村集体和农民主动投入、新农村建设成效突出的,给予适当倾斜。相反,则适当削减支持规模。
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10类,分别是: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铺砖建设。二是桥涵建设。三是自来水工程建设。包括水源、泵房、管线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包括路边排水沟、屯内小河流两岸整治。五是清洁能源建设。兴建集中供气的大型秸秆气化站。省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和村集体、农民自行筹措。六是休闲文化广场。包括场地整治、设施配备、宣传栏建设等。七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包括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动车等。八是有线电视建设。接入有线电视网络或建设卫星接收装置。九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支持示范村改造农户围墙,统一格式,美观实用。十是太阳能路灯。这10类项目是省里综合考虑全省情况确定的,既照顾了建设好的地区,又考虑了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项目申报不得超出这个范围。对于省里没有支持的项目,各地可通过本级专项资金、乡村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予以扶持。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申报程序基本是与往年一致。各示范村要按照规划建设的要求,提出本年度具体建设项目,编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经市(州)、县两级农业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签属意见后,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按照早申报、早批复、早实施的要求,省里已将《项目申报管理指南》通过网络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地在3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上报到省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里还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上报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批。这样,2011年的项目申报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最晚不迟于6月底前完成。因为,省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规定,2011年同2010年一样,凡是6月底前没有下拨专项资金的,每逾期1个月削减10%,并在第二年预算安排时扣减。11月份起不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这次会议结束后,大家就要立即着手组织抓好本地项目申报工作,尤其是部分县(市、区)示范村数量较多,市县两级要加快项目审核进度,在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出现贻误时间,影响省里项目批复,责任自负。
(三)项目核查。为确保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省里要对各地的申报项目进行检查。3月15日以后,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会同财政部门组成9个组,对全省1000个示范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实地考核,对所有示范村2010年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查阅账目,对2011年申报项目进行逐村现场对接,根据实地与可能确定建设项目,同时对部分示范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和检查。要坚决杜绝和防止利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偿还历史积累的债务。发现哪个地方出现这类问题,不仅要追缴今年的专项资金,以后也不再支持安排。
(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在申请补助额度上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申请额度要实事求是。一般来说,每个村申报资金规模在20万元左右,工作开展好的村可以多报一些。另一个是注意项目捆绑。省专项资金委员会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相对集中,不撒‘芝麻盐’,单个项目在4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这是硬性要求。各县(市、区)要继续按照2010年的做法,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捆绑立项,以申报指南的10类项目进行捆绑整合,如,道路建设项目就是将各个示范村申报的道路建设项目捆绑为一个以县(市)为单位的项目,一般一类项目申报示范村个数要在3个村以上,申报补助资金超过50万元。各(县、市)在申报时一定注意,没有达到这个规模就协调各村进行项目调整。
(五)需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一是坚持以规划为指导进行项目申报。做好规划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前提。特别是这1000个示范村,要进行连续三年的投入建设,必须要制定科学建设指导规划。去年,在省里的要求和督促下,各地、各示范村都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一些县(市、区)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本级拿出很大一块资金,推进省级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到目前已有近70%示范村规划编制任务已经完成。2011年还没有完成的,要抓紧完成,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建设。在项目核查中,是否是按照规划进行申报将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突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到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面貌。经过省里积极协调,农户的院墙、大门建设和安装太阳能路灯纳入了2011年省里支持项目,这是一个突破。同时,市县两级也要把环境整治作为主要投入方向,建立起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切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要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引导、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2011年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铺开的有利时机,把省里专项资金支持和积极争取其它政策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以物抵资等方式,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立项和批复会充分考虑对其它方面投入带动情况,凡是有其它投入的就优先立项,凡是其它投入较大的就给予多一些的支持。几年来,省里一直督促市、县两级要设立本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践看,凡是设立的,工作就主动,工作成果就大,就能形成多渠道投入、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响应、社会广泛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这次会议后,还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市(州)、县(市、区)还要继续积极争取,这不仅是我们做好工作的要求,也是强化单位职能、树立部门形象的重要方面。四是切实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项目申报要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抓住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建设项目入手,重点解决好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路、水、气、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坚持民主程序,项目申报要进行民主决策,申报项目要在村里公示7天。五是做好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申报。2011年继续以试点性质安排一部分秸秆气化站建设项目,总体考虑数量控制在15个以内,力求做到当年投入、当年建设、当年运营。由于秸秆气化项目投入较大,省里只解决项目投入的一半多一些,所以要求申报兴建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示范村要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所在的县(市、区)财政投入要达到30万元以上。同时考虑项目长久运营,在项目检查中,凡是申报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省里将对村班子组织能力、集体经济实力、农民自筹能力和县级财政匹配资金情况也要进行考核。对于不具备条件或条件不成熟的,不得申报秸秆气化站项目。
3.切实抓好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近几年,从全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看,各县(市、区)都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安排,科学使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但个别县(市、区)仍然存在着缓拨、滞拨、串项使用等倾向性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切实加强管理,就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所以,我们要从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出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严格按照批复项目使用专项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省级示范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补助范围严格按照当年省里批复的建设项目使用,不得截留、挪用、串项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及补助的额度使用,严禁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发放奖金等,杜绝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及时拨付和使用省级专项。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指[2008]797号)文件的规定,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接到省财政厅指标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并通知当地乡镇财政所(分局)。各地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及时拔付专项资金,不准缓拨和滞拨,务必将专项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限兑现到村,用到项目建设上。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市所辖的区,资金必须及时由市拨付到区,由区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发现缓拨和滞拨的,省里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省财政部门收回资金,另行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一是坚持实行报账制度。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实行报账制,严格防止白条入账。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手续。主要是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项目合同、工程监理、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程序,完备手续,经得起检查和审查。三是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不准暗箱操作。四是建档立卷。对于开展各类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情况,都要及时备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图片。县(市、区)和各村都要建立相关档案,以备查询和检查。
(一)健康教育我院将采取多形式、多样化进行宣传教育,例如悬挂横幅、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黑板报、标语、面对面宣传(患者就诊时、入户宣传)等形式。
(二)健康档案(1)、健康知识培训时间:XX年2月培训对象:本院参与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培训内容: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必需的知识、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健康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技术等。(2)、健康档案建立1、本年度安排建档数14230人份,将逐月分配数据,按月入户建档,具体数据详见(附表—1)。2、严格按照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技术要求,确保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的质量,即科学性、合理性、真实性。(3)、健康档案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服务记录。居民健康体检内容包括一般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以及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症精神疾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4)、健康档案归档1、筛点人群通过疾病筛查,筛选出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慢性病和重症精神疾病,并进行分类标记。2、装订健康档案将健康档案按村名、按标记分别进行装订,分类归档装入资料柜,并于资料柜注明标记。3、进行周期体检,管理重点人群辖区内居民到卫生院可进行免费体检,每年1次。重点人群如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和重症精神疾病患者每季度体检1次,由接诊医生为其建立动态的就诊信息记录,完善重点人群的管理(即0-36个月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症精神疾病管理)。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预防接种1、对所有预防接种点开展资格认证。2、每年冷链运转12次,要求不留空白村、不留空白月。于每月14日召开乡村医生例会,安排当月的工作计划,通报上月的工作情况。及时建卡,确保建卡率达到10‰以上,按照免疫规划程序规范接种,确保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5%以上,五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5%以上,扩免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3.每月及时上卡、上机。
(二)传染病预防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加强本辖区内的传染病监测与防治,采用定期对辖区内的学校等单位进行水资源监测、开展学校晨检工作等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
(一)、医德医风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非法行医行为;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
3、关心病人,保护患者的隐私;
4、做好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防范,无乱收费,无医疗事故发生;
5、居民的满意度≥90%,无病人投诉。
(二)组织管理
1、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各种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
3、各种执业证照齐全,从业人员佩证上岗,亮照行医。社区卫生服务站标识清晰。
4、有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和预防保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定期参加乡村医生例会及要求参加其它会议和学习培训,有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培训,有培训证书;
6、服务站环境整洁。
(三)医疗服务
1、承担执业区域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治和社区康复服务;
2、严格执行急重症病人转诊制度,有转诊记录;病情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3、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管理制度,有使用规范的登记本并做好记录;
4、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5、无抢救条件不得使用青霉素针剂;
6、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要集中处置;
7、使用统一有医疗文书,且书写规范;
8、掌握本辖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情况,建立有慢性(来源:文秘站 )病病人健康档案;
9、有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并上墙。
(四)疾病控制
1、按照规定做好传染病的登记并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疫情处理和个案调查;
2、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巡查和救治工作,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向村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3、掌握辖区内当年人口死亡情况,及时登记;
4、协助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5、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7、积极完成上级布置其它工作任务。
(五)妇幼卫生
1、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孕产妇访视、转诊工作,重点做好高危孕产妇的保健工作;
2、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数、已婚育龄妇女数,做好孕产妇死亡监测;
3、掌握本辖区内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资料登记齐全,每月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一次,协助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
4、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儿童健康体检工作;
5、做好妇幼保健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健康教育
1、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
2、向村民宣传传染病及其他常见疾病防治知识,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康复指导;
3、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咨询;
4、经常性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宣传。
(七)药品管理
1、药品必须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拨,有调拨单;
2、药品品种符合《江苏省乡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规定;
3、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4、药品使用要有处方,且书写规范;
5、药品目录及价格必须上墙。
二、考核办法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生的不定期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主任任 组长,医疗、防疫及妇幼人员成员的社区服务站乡村医生考核小组,采取随机抽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今年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到人,适当调整各村责任医生和协助人员,根据人口比例、村落范围、距服务中心(站)距离,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强与公共卫生联络员的联系,组织实施好本辖区面向农村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归档。
二、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健康教育
1.要求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详实。
2.健康教育课每季开课一次,内容要有季节性、针对性,每次参加人员必须达到50人或以上,宣传栏内容同上,每季要有照片存档。
3.要有农户健康资料发放记录,并确保每户每年不少于一份,使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或以上。
4.开展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健康教育,必须要有记录资料,受教育率达80%。
(二)、健康管理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90%,健康档案册中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无缺项,并输入电脑。
2.要求责任医生及时将获得的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重点管理慢病、上门访视内容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中,要求完整准确,建立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
3.每季开展一次免费上门访视服务,访视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中,重点疾病的访视内容要求详细,完整清楚,真实可信,并及时进行汇总准确上报。
4.掌握辖区内婚龄青年名单,积极动员欲婚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确保优生优育。
(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合理收费,积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按规定执行医疗优惠政策。
2.责任医生必须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担任,对辖区内重点疾病诊疗情况记录要求完备,对居民的自诊或转诊率必须达90%。
3.责任医生的满意率调查要求达到90%或以上。
(四)、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1.责任医生必须熟悉合作医疗政策,并进行大力宣传,上门访视中确保每户农户获得合作医疗宣传资料,使各种人群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率达85%。
2.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专人负责并保管好本村参合人员名册,登记项目要齐全、准确。
3.方便群众报销进行代办,使参合人员能及时得到报销,农户对报销工作满意度达到90%或以上。
(五)、儿童保健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为浙江省示范化接种门诊,设施齐全,实行按周接种,我中心要求防保医生的新生儿建卡率100%,五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及时按排接种。
2.各责任医生要搞好预防接种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临时布置的工作。
3.负责好辖区内儿童入托入学验证工作,验证率95%或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90以上%,由儿保医生负责。
(六)、妇女保健
1.要求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或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100%。
2.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负责高危孕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同时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的追踪,了解分娩结局。
3.开展常见妇女病普查工作,普查率达45%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4.参加上级培训和指导,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总结和计划,资料存档。
(七)、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1.加强6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建档率要求90%,健康体检率80%或以上。
2.开展每年四次免费随访工作,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3.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情况随时记入,并及时汇总准确上报。
(八)、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进行病人的追踪治疗和随访管理,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定期复查,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查螺、灭螺、查治病工作完成95%,如发现病例及时上报,协助做好疫点处理。
3.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数,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要求宣传资料入户,并达到95%以上,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或以上。
4.协助政府、村委对精神病人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率达80%,同时建立卡片专案管理,定期随访,并在访视中指导合理用药。(5)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为重点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汇总上报。
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二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全县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活动明显规范,公益性质得到体现。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奠定基础,从而满足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建设范围
全县所有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原则上均应按“一村一室,”的要求,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未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防、保健服务由卫生(分)院或相邻村卫生室提供。人口超过1000人,且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增设一个卫生室。
四、创建方式
(一)建设标准。规范化村卫生室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实行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四室分开。
(二)选址要求。规范化村卫生室应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就医的处所,原则上设在村部或学校附近。以当地群众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三)运行管理。规范化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八统一、两独立”的原则,对其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房屋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五、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年2月至20*年5月)
县卫生局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试点,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二)全面建设阶段(20*年5月至20xx年)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12月份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全县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