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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诚信市场”是目前我国专业市场的最高荣誉,也是市场发展水平综合考评的最佳称号。中国轻纺城创建全国诚信市场要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自律、社会参与”为原则,对照标准要求,力争到今年底完成中国轻纺城创建全国诚信市场的各项工作,推动中国轻纺城高品位、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对照相关标准,重点是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全国诚信市场创建工作。
1、加强市场组织管理。强化参与创建市场的各项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管理网络、制度台帐、服务导向、硬件配套等基础建设。
2、加强市场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划行归市,科学布局市场交易区。建管委要全面整治市场环境,杜绝市场内擅自搭建、改造、搬迁,以及擅自扩大、变更经营范围等违法违章行为。公安局要大力规范市场交通秩序,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市场举办单位要加强场容场貌管理,为广大客商提供一流市场交易环境。
3、加强市场开办者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必须通过ISO9001/ISO14001质量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要建立物业标准化规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的程式化、规范化水平,使之体现标准化、现代化、信息化的要求。
4、加强经营者行为规范。工商局要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管理。市场经营者必须做到亮照经营,遵章守法,文明经商,诚实守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普法教育,不断提升经营者的商业文明素质。
5、加强上市商品质量管理。工商局和质监局要加强市场纺织品质量检测,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上市商品质量。规范推行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质量管理制度。
6、加强市场信用管理。工商局要积极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加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建立“中国轻纺城信用网”。工商、税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要共同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分析、评价、反馈、奖惩等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市场信用管理能力,提升市场信用水平。
7、加强消费维权。完善消费维权及争议纠纷处置网络,工商局和司法局建立以调解和仲裁为主要手段的消费维权及争议纠纷处置机制。发挥纺织品仲裁中心功能,推行纺织品质量先行赔偿制度,构建和谐的市场交易和消费维权环境。
三、任务分解
详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启动阶段。2010年8月。
建立工作机构,提出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动员,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0年9月至11月。
市场主办者对照标准,落实措施,全面开展全国诚信市场创建。各有关单位发挥职能,积极指导,参与创建。完成各项创建准备工作。
(三)验收迎检阶段。2010年12月。
查漏补缺,整改提高。组织自行验收,汇总创建成果和相关资料,做好考核验收接待工作,确保创建成功。
五、工作要求
二、工作安排
各街办、相关部门要以创建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为主要宣传内容,精心策划活动载体,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范围,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
(一)媒体宣传
1、区创建办、环保分局要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梳理,及时挖掘典型,培育亮点,宣传报道我区创模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和成效。
2、区委宣传部要精心策划我区创模专题报道,及时向省、市新闻媒体提供文字和图片资料,力争在媒体报刊上多刊发有深度、有分量的消息、通讯和图片等,大力宣传我区近年来加快生态建设、环境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人居环境发生的可喜变化,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绿色环保意识。
3、区政府办要在政府网站开设创建工作专栏和宣传网页,每周收集整理网民在创建工作留言簿上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区创建办参阅。区创建办负责提供网页宣传标语,并及时在专栏中刊登创建工作动态,加强宣传报道,并及时更新内容。
(二)户外宣传
1、各街办要将辖区所有路段、公共场所现有的公益宣传广告牌全部更换为创模和创文内容。并将辖区主干道沿街围墙设置成以创模和创文为宣传内容的文化墙,力争做到全覆盖。
完成时限:1日前完成摸排,并将统计表报区创建办;15日前设置到位,户外广告牌每三个月更新一次。
2、各街办要督促辖区内所有单位(含中省单位、部队)、企业、社区(小区)、农村设置创模和创文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并将原有的创建宣传栏、墙报、黑板报、橱窗、电子屏等更换为创模、创文的宣传内容。区教育局要负责督促全区各类学校设置或更换创模、创文宣传栏。
完成时限:15日前全部到位,每三个月更新一次。
3、区景观办要按创模和创文宣传要求,规划设置建筑工地文化墙,区市容园林局负责具体实施,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及时设置或更换画面,保持整洁无破损。区市容园林局要在沿街公厕、环卫道班房、环卫车体、自行车存放点护栏等设施上,喷绘或张贴创模和创文宣传口号。
完成时限:底前全部设置完成,底前更换一次。
4、区卫生局、区科技局要利用现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文化科普长廊等卫生、科技宣传阵地,增加创模和创文宣传内容。区卫生局要督促各医疗单位在门诊候诊大厅等电子屏上,插播创模和创文宣传内容,每日循环播出。
完成时限:在底前分批次设置到位。
5、工商分局要动员、安排、督促沿街大型商场、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制作和悬挂创模和创文宣传横幅,做到设置规范、悬挂整齐,并注意做好日常维护。
完成时限:在底前分批次设置到位。
(三)社会宣传
1、环保分局要围绕今年市“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生态魅力”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制定我区纪念世界环境日的工作方案,策划组织一系列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扩大创模工作的影响,提高公众的环境满意率,引导市民树立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环保意识。
完成时限:份为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月,5日集中开展一次“世界环境日”大型主题实践活动。
2、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农林水务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商分局要在相关行业、单位内牵头组织开展“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创模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广泛发动,扎实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完成时限:底前分步进行。
3、环保分局要参照市四城联创办《四城联创知识手册》和市环保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手册》,编印我区创模宣传手册、知识提示卡等宣传品,发放到市民群众手中;并制作创模温馨提示、行业规范守则等宣传贴画,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沿街商户免费发放张贴。各街办和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好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完成时限:底前完成,份省考前再进行一次全面发放。
4、环保分局要邀请环保专家、职能部门领导,对全区街办、相关部门、驻地单位等创模工作人员进行创模知识培训。
完成时限:底前组织一次培训和考试。
5、各街办和相关部门要组建一定数量的宣传队伍,深入农村、社区、相关行业部门,全面做好创模和创文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各街办要开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民学校”,通过专家讲座、报告等形式,向干部、群众进行创模基本知识宣传培训。
完成时限:对本辖区或本行业的人员的培训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
6、区市容园林局要在每月最后一个周六组织开展创模市容环境大清扫、大擦洗活动,做好部署和督导工作。各街办要发动辖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机关积极参与,用实际行动支持创模。
完成时限:全年。
7、区教育局要继续在全区中、小学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创建环保模范城市进课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课堂”等形式多样的创模、创文宣传和实践活动,提高师生对创模和创文的认识,带动更多的家庭成员参与创建工作。
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二、基本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趵突泉辖区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人、财、物的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公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同时,力求食安考核成绩在区里排名前列。
三、创建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管理体系完善
1.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办公会,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权责明确,协调联动,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消除监管空白。
2.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全力支持食药所的工作和建设,各居委会配齐专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保证食品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按上级标准化要求配备。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配备执法巡查电动车两辆,为辖区小餐饮业户购置统一工作服。
3.按照上级的配备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办事处工作支出资金预算之内,保证开展食安工作经费充足。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按照上级食药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市、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衔接,建立畅通高效机制。同时,支持辖区便民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
5.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办事处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5%。
6.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按程序适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健全制度措施,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
(二)监督执法坚决有力
1.食药所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对涉刑案件积极取得公安部门的配合指导。城管科、执法中队全力配合食药监管所的办案行动。
2.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对趵突泉辖区内所有的食品餐饮场所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加强辖区内大型餐饮及内部餐厅的规范与监管。各居委会配合监管所作好住宅小区内监管对象的摸底工作,城管科配合监管所作好街道两侧监管对象的摸底工作。尽快建立各类经营主体监管档案。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作到巡查全覆盖。
3.有序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辖区农贸市场、银广超市、银座商城玉函店、各连锁超市、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各居委会、城管科、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食药监管所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对监管业户进行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处理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4.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食药监管所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通过日常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问题食品。
5.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食药监管所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规模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管理处作好制度落实工作。
6.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7.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食药监管所进行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的综合治理工作,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开展集中治理,小摊贩监管覆盖率达85%以上,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小餐饮监管覆盖率95%以上。
8.积极协助环卫所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非法制售“地沟油”等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9.食药所、城管科、执法中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无违规违纪和不文明执法行为。
(三)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管理,符合发证或备案相关条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所有经营主体责任的落实并签定责任承诺书。
2.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保证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
3.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按要求召回问题食品,问题食品召回率达到l00%。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
5.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达l00%。
(四)应急管理有序高效
1.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重大节日应急工作预案》。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每年至少培训1次,每2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无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4.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五)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推进辖区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经营。提高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六)实现社会共建共治
1.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2.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公众对食品安全支付意愿强,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健康理性。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制度,通过各种新闻宣传媒介,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得到有效指导和引导。
4.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办理、高效处置、全程监督的快速联动监管机制。
5.向辖区居民公布食药所办公电话,专人受理接听,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根据区政府创建方案及考核标准制定我办事处创建方案及工作标准。召开趵突泉办事处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第一阶段对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全面摸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摸底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及重点品种进行初步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
组织创建第二阶段有序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对社区菜市场进行农产品的重点品种抽检,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综合治理四小,推动其生产经营条件的改善。3、对餐饮企业及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规范经营管理。4、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5、对小饭桌进行专项检查;
组织创建第三阶段对商场和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并进行食品安全理性消费知识宣传活动;
组织创建第四阶段加大日常巡查及抽查力度,重点为四小和餐饮企业、社区菜市场;
组织创建第五阶段对学校周边及学校食堂加强检查,并对照考核标准自查。
(三)考核评价迎接市、区食安办对我办创城工作的考核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利用镇、村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载体,开辟专栏,举办电视专题节目、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组装宣传车、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工作的目的意义、检测项目、服务程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影响力,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牢把握“创文明城市、惠万家百姓”的理念,切实体现文明城市创建群众需求的工作导向,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解决创建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造城市良好形象,为力争在2014年把我市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围绕城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十大创建行动”,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社区联创共建行动,努力优化城市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确保城管部门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在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测评中不扣分、争高分。
(一)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
充分发挥市、区整治办的牵头组织、督查考核作用,对照“931”行动标准,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九整治”即整治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三规范”即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一提升”即提升城市管理长效化水平。通过深入开展“931”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二)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重点对坡子街商圈、主要商业大街、市区26条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公园、广场、校园周边、车站等公共场所、重要节点进行整治,实行错时工作制,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清除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取缔擅自摆摊设点、店外占道经营。规范摊点疏导区管理,因势利导,下大力气解决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开展城市“牛皮癣”整治,清除各类非法小广告、橱窗乱张贴,消除视觉污染。规范人力客运三轮客车车容车貌,确保无违规乱张贴的小广告及擅自改装、安装设置的附属装置;进一步规范人力客运三轮车停靠秩序,教育引导业主文明经营、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加大城市立面环境整治力度,对主干道、城市出入口、主要商业大街立面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打造城市新形象。
(三)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科学配置管理力量,合理安排工作班次,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全天候保洁,对发现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及时组织突击清理,不断提升作业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河道保洁质量,对城区河道进行分类、分片、定人、定岗,实行精细管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对垃圾箱、公厕、中转站进行整修出新,保持完好清洁;完善垃圾收运体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所有垃圾收集后全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规范化、减量化、景观化”的户外广告整治原则,集中拆除一批不符合规划、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违法广告,不断净化城市空间;根据省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分期分批推进店牌店招的整治,不断提升市区店牌店招设置品位。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工地围挡等部位刊播、制作“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确保户外公益广告达20%以上比例,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达30%以上比例。进一步增加在主要商业大街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的密度,每隔500米有一块以上的提示牌。
(五)开展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省建筑工地扬尘“百日整治、百日提升”行动要求,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强化源头防控,与市区建设施工单位和拆迁工地业主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施工现场规范围挡、设置硬质施工道路和出入口冲洗平台,渣土车辆实现运输密闭化、监控数字化;充分利用建筑渣土处置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两点一线”全程监管,加强对进出工地车辆冲洗的管控,坚持日查夜巡,对泼洒滴漏、带泥行驶以及偷拉乱倒、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保持城市道路常态整洁。
(六)开展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相关部门,规范邮政报刊亭、信息亭经营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整顿亭容亭貌,清理亭身及周围设施上的违规张贴;对擅自移位的亭棚按规划位置、许可地点进行归位;压降临时性占道宣传、占道促销许可,规范临时性占道施工许可;协同相关部门对占用人行道、盲道的配电柜、弱电箱等固定设施进行专项治理。
(七)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充分发挥市、区防违办的牵头组织、督查考核作用,坚持“早发现、快处理、常通报、广宣传、严追究”的原则,始终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把违法建设管理工作重心从被动拆违向主动防违控违转移,实现“新生违建零增长,历史违建负增长”的工作目标;对市区主干道两侧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出现的违法建设,拆除一批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关心、领导关注的违法建设。
(八)开展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
按照全年项目设施建设任务,加快垃圾发电配套项目和罡杨填埋场封场工程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完成征地相关前期工作;扎实抓好“改善民生实事”工程,完成新改建公厕、新改建中转站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数字化城管平台三期工程,加强数字化日常监管;实施市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一期工程,尽快投入使用;推进建筑渣土处置场建设。
(九)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耳、入心、见行动;开展“做谦恭有礼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摒弃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在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基层城管工作站、数字化城管“帮帮您平台”、城管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富有特色的服务品牌。
(十)开展社区联创共建行动。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惠民理念,本着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原则,与海陵区城东街道迎春社区、高港区口岸街道新明社区开展联创共建活动。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系,积极支持社区创建工作,为社区居民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按照“适时、适度、适宜”的原则,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努力实现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完备、道德风尚优良、文体活动丰富。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时间:2014年5月上旬
2.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对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创建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进行发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重点推进阶段
1.时间:2014年5月至9月
2.工作任务:按照行动方案,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即整即管。开展督促检查,对照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巩固迎检阶段
1.时间:2014年10月至12月
2.工作任务:根据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方法从集中式考察,改为日常调研和暗访抽查的新变化,按照市文明办的总体部署,完善档案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准备。抓好各类遗留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
四、督查考核
按照《市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对文明城市创建成效和长效管理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分现场考核、专项督查两种方式。
(一)现场考核。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项目为重点,结合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的要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打分。采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的办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由整治办牵头组织考核;
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建筑渣土、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由数字化城管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由防违办牵头组织考核;
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
文明素质提升、社区联创共建行动由政治处牵头组织考核。
(二)专项督查。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创建行动”为重点,由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
局创建办每月根据现场考核和专项督查情况,汇总考核得分,每月公布考核结果。
五、保障措施
突出领导挂钩、长效管理、效能监察,推动文明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开展帮扶创建工作,成立片区帮扶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总体思路
在此次帮扶创建工作中,将按照突出重点,分组整治和联合整治相结合,分阶段、分类别、分街巷实施先易后难、同步推进,边整治提高边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建设工地、户外广告、管理机制等整治工作,力争在四月底有突破,六月底出明显效果,十月底有新提高。
四、主要任务和创建标准
1、宣传发动广乏。组成宣传队伍,将倡议书分发到每家每户,在社区的醒目位置设置创建专栏。宣传形式多样且效果良好,市民对“三城同创“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95%以上。此项工作必须在4月25日前完成。
2、市容市貌整洁。各门店、居民“门前三包”得到落实,卫生死角得到清除,无乱贴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乱挂、乱摆乱卖等行为,无散养禽畜现象,实行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和收集制度,全天保洁。整治市容市貌的主要方法步骤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求实效。一是调查摸底阶段(4月26日至5月6日)。对各责任区域目前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等方面日常管理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梳理出治理“五乱”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逐个登记。此期间,帮扶区域小组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垃圾杂物、“牛皮癣”清理。要确保参与人数、时间、效果。二是宣传教育和疏导阶段(5月7日至15日)。创建小组给违章经营者宣传讲解城市管理、“三城同创”法规、政策,要求经营者自行纠正超门槛、占道经营以及乱搭盖等违章行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维护门面和经营点周边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同时报送县“三创办”,转报相关单位限期整治。三是依法强制清理整治阶段(5月16日至6月30日)。根据各责任区域自行整改的情况,创建工作小组联系有关职能管理单位、集中各组力量参与,就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采取依法强制整治措施,对不听教育劝导仍我行我素的违章经营者,暂扣其占道经营工具和物品,拆除违章搭盖的经营设施。
3、经营交通有序。经营入店入市,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占道设摊点等现象;交通遵规守法,无乱行、乱串、乱停等现象。
4、社区:“三化”落实。社区空地得到绿化,社区主要道路亮化,社区路面得到硬化,路面无积水障碍。6月底完成帮扶片区街道、小巷及其两侧的地面、土坡及树池的硬化或绿化,达到无土地;污水管道全部地埋,排水沟渠全部清理、整修一次;建成区城乡结合部道路全部实现硬化。
5、居民素质提升。帮扶社区成立市民学校,帮扶单位轮流到校宣讲,加强对市民的培训,做到培训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经费,活动经常。
6、文明新风蔚起。开展多种形式的市民文体活动,革除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传播封建迷信等陋习。
7、主题创评多样。开展“文明家庭”、“卫生家庭”、“好邻里”、“好婆婆”、“好媳妇”、“好父母”、“好儿女”和清洁等级评比活动,评比结果以各种有效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8、管理机制长效。突出市民的创建主体地位,成立居民管理委员会,共同商议社区(片)重大事务,建立务实高效的社区创建机制,发动老同志、退休干部、学生等加入创建志愿队伍。5月底前建立社区卫生清洁机制、队伍,达到偏街小巷、公共院坪卫生清洁“无缝覆盖”,每周动员社区单位、居民、商户进行卫生大扫除。
9、社区和谐稳定。建立社区群防群治机制,社区无“黄赌毒”、盗窃、打架、侵害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无市民群体性上方现象。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
“三创”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伟大工程,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作为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更应充分认识到“三创”活动对自身经营效益推动作用,要通过积极开展“三创”活动,规划经营行为,提升经营档次,打造企业品牌,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要通过人人动手,人人受益,店店行动,店店得利。
二、狠抓管理,措施到位
切实抓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激发全社会的认同感,使大家都能做到不卫生的食品不吃,不卫生的公共场所不去。突出抓好以点带面工作,各办事处都要有自己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全面提升,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卫生部门要做好牵头抓总,制定标准和督促检查,指导各办事处和经营户开展工作。各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和公共场所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到具体人,各相关单位要按职责和包抓任务切实配合卫生部门以及各办事处积极开展工作;各宾馆、饭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要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基础设施建设、店内布局、规章制度、员工素质等细微处入手,对照标准,向先进学习,力争早日达标。
一、切实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1.将安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一项基本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将安全发展作为招商引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提条件,凡不符合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标准低下的,一律不得批准承接引进。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以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对煤矿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从严查处生产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滥采乱挖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储存行为;对烟花爆竹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从严查处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对道路交通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无牌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从严查处酒后驾驶、“四超”(超员、超载、超速、超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行为;对水路运输重点打击无船舶检验证书、无船员适任证书、无名称无标识船舶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消防要重点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和生产、储存、经营、居住“多合一”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清理非法用工、非法承包、非法转包、非法挂靠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无证上岗、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相关部门配合。
5.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尾矿库、易燃易爆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和水库、桥梁、电网、铁路等重大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点(段)、病险水库、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和地质灾害区、矿山采空区等重大隐患部位,要实施重点治理,严防漏管失控;落实隐患现场查处和治理责任,严格落实隐患追究制度,强化重大隐患领导包案、分级督办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重患必停”制度,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五落实”。
由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消防支队、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旅游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落实公共隐患治理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坚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强力推进瓦斯区域治理。年年底前完成瓦斯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年年底前建成一批煤矿瓦斯区域综合防治示范工程。推进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年年底前选择一批具有较好技术基础的矿山,分别在地下采空区非胶充填、露天矿坑回填和胶结充填采矿等方面进行区域工程示范。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8.建立健全与周边地市的危险化学品区域协作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跨地区联合执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加强轨道交通周边环境治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年年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由市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检察院、监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3.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把安全素质作为公民素质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训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开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动员行政村和社区对辖区村(居)民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组织各级政府、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识灾辨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开设一定课时的安全教育课。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教育局、总工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4.严格安全任职资格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机动车驾驶等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岗前、岗中、转岗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年底前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质监局、总工会配合。
15.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培训内容,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财政局配合。
16.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专业技术队伍。加大市、县、乡镇(街道办)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编制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社会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文化;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社会、企业、班组和职工等不同层次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分行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活动。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
1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和试生产安全监管监察,从严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和超批复试生产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科技局、气象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
19.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认证许可。严格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察。对现有不符合产业安全规划、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的企业,监督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改造或在年年底前实施转产、搬迁、关闭。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0.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淘汰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设施。加强对矿用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测检验。
由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1.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年6月底前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2.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达标活动。年年底前煤矿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省级以上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部达到五级以上标准;冶金、机械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牵头落实,市质监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3.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登记、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级,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备案工作。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级;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4.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年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等。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气象局、煤炭局、银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四、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25.煤矿。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小煤矿兼并重组。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全面强化煤矿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整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监管监察,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保持在0.8以内,2020年年底前控制并稳定到0.5以内。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产煤县(市、区)政府配合。
26.道路交通。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校车、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旅游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7.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集中整治影响公众安全的尾矿库、采空区等方面的隐患,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监督新建、扩建项目依法进园区建设,引导现有企业迁入园区,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强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治理整顿,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库安全距离内各类井工矿山的清查和关闭工作,年年底前基本解决矿山企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8.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林业局、园林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9.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年年底前建设领域各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非法承包转包行为和重大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0.冶金、建材和机械制造。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
31.特种设备。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制度,建立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年年底前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38人/万台以内。
由市质监局负责落实。
五、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
32.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管理网络。行政村和社区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县(市、区)政府应当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装备水平,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所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33.做好村镇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把安全作为重要前提,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支持客运公司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覆盖水平和通畅程度。到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达沥青或水泥路,与就近城镇开行客运车辆。
由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分别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4.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结合“三夏”、“三秋”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委员会、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政局、消防支队、气象局配合。
35.深入开展安全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镇(社区)。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
六、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36.强化城市发展安全规划、城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规划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七、完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37.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年年底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年年底前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38.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年年底前形成市级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全专家组,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市财政安排的科技、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要对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攻关进行支持。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吸收矿山、化工、安全工程等专业人才,为高危行业提供技术支撑。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9.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年县(市)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和国家、省的四级互联互通。继续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建成市、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电力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40.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年年底前建成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1.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的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年年底前建成煤矿、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消防支队、质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2.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创建经费的保障力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级创建保障资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县(市、区)不低于50万元,乡(镇、办事处)不低于10万元,市级创建保障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程序报批。要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创建基层基础建设等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2020年,着力解决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推进本辖区内的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行动。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
1、社区内公共区域。一是省道、市区道路及潇湘汽车城沿线;二是通组公路及沿线;三是河道、小溪、渠道沿线、水库周边及内其他公共区域。
2、社区内主次道路沿线、组道路沿线、水渠、河道、小溪、水库沿线的农户门前庭院卫生。
3、中心城区周边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内容为“三改、三治、三化”。其中,“三改”即改水、改厕、改陋习,“三治”即治垃圾、治污水、治空心房,“三化”即硬化、绿化、序化。
(1)改水:全力推进全的城市自来水供水工程尽快实施。
(2)改厕:加快改(新)建农户卫生厕所,确保农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确保公共设施的运转。
(3)改变不良卫生习惯:全面推行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村支两委人员片三包责任制、辅警、党员、组长到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洁员公共区域保洁和各通组道路及村级活动中心等日常保洁责任制、每月明星卫生户评比、每月最差卫生户、好儿媳户评比、五好家庭户评比、党员示范户评比和环境卫生保洁宣传制度等,引导群众文明行为,做到垃圾入桶,做到自我做起,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从源头上减少农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
(4)整治垃圾:整治范围内农生活垃圾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完备的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5)治污水:以河塘沟渠、排水沟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制。
(6)治空心房:按照“拆、建、管”并重的思路,加强庄规划,全域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
(7)硬化:加快通组道路建设,实现整治范围内所有村民小组通水泥(沥青)路。
(8)绿化:加强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造林绿化。
(9)序化:加大内秩序和农户家庭庭院管理规范化整治力度,开展清理整顿电线、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为主要内容的缆线整治,开展“牛皮癣”清理行动,开展物品乱摆乱放和车辆乱停乱摆整治行动,确保区域内摆放有序。
三、工作原则及思路
(一)工作原则
1、严格落实社区干部包组责任制,按照分工胡小勇负责1、2、3、4、5组,蒋负责6、7、8、9、10组,蒋负责 11、12、13、14组,张负责15、16、17、18组,唐负责19、20、21组,辅警及组长、党员负责自己各组及到户的农户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
2、各包组村干部负责自己所包组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辅警及组长、党员负责自己各组及到户的农户的庭院摆放及卫生。各包组村干部必须每月组织辅警及组长、党员入户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及评比等,如平时需组织人员、请工等,必须到村委会请示,及时由村委会组织人员调配、请工等,并做到每天汇总到居委会备案、登记,所需费用由委会开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每月的党务、村务监督月例会进行通报。
(二)工作思路
第一步为集中突击整治阶段,即从1月份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工作重点部位及各组的陈年垃圾、新增垃圾进行一次大清扫、大清除;第二步为长效保洁阶段,即在完成第一步集中突击整治的基础上,村委会充分研究,严格落实区域包岗责任制,党员、辅警、组长到户三包责任制,合理安排组织保洁,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确保公共区域及公共沿线区域农户保洁常态化,坚决做到不留一处死角;第三步为根据市区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全面推进各组和农户的门前及周边卫生,全面落实各户门前村干部、组长、党员三包责任制。
四、成立机构,强化保障
成立社区人文环境治理专项小组,由社区书记胡任组长,社区主任蒋任执行组长,其他居委会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副组长,辅警、党员、组长为成员。
五、考核奖惩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汉单位投资额度达到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电子政务工程的规划、立项、评审、政府采购、监理、验收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上级批准的电子政务工程必须备案和验收。
本办法所称的电子政务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用于政务信息化和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等工程,包括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纵向网络、网站、内部局域网、数据库、各类应用平台及系统。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称“县信息化办”)是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统筹规划、方案审查、过程管理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共建共享、保证适用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电子政务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应遵循节约、共享、有效的原则。各建设单位应按要求于每年月底前向县信息化办申报下一年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计划,并提交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技术方案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县信息化办根据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对各单位申报的电子政务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调研,凡使用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县信息化办于每年10月底前择优排序后向县财政局申报,县财政局会同县信息化办编制下年度县财政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细化预算,按照预算审批程序报批;凡使用中央、省、市财政性资金及自筹资金的电子政务项目,县信息化办综合平衡后于每年月底前编制下年度建设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纳入年度预算计划或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电子政务项目在进入政府采购前,建设方必须编制技术方案报县信息化办评审。评审未通过的项目须重新完善方案后再进行评审。
第八条县信息化办及时牵头组织县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专家对电子政务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软件系统应重点评审。
每次电子政务项目评审从县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县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县信息化办负责召集与日管理,专家评审的相关费用在拟建电子政务工程项目资金中按规定列支。
第九条县信息化办根据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向建设单位下达项目技术方案审查意见。
投资额度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在15个工作日完成技术方案评审,做出评审结论;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技术方案评审期限可适当延长。
第十条电子政务建设方案经审查同意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书面报县信息化办批准;使用县本级财政性资金的还须向县财政局书面报告,按项目申报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变更额度在合同价款10%以上(含10%)的,应按程序重新申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同意后,再组织政府采购。所有变更项目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如实报告,并由项目验收组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县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全县性电子政务重点工程建设,专款专用。
第三章项目招标管理
第十二条电子政务工程承建、监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与建设有关的设备、软件、材料,供应商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第十三条承建本县电子政务工程的施工单位,须具有信息产业、保密、公安、国安等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等级证书。计算机系统集成商或电信运营商在参加本县电子政务工程商务投标前,必须携带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到县信息化办、县国家保密局备案。凡不具备承建资格或未备案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第十四条进入政府采购的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须报县信息化办审查,审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审查包括承建单位资质要求审查、设备技术指标一致性审查、合同付款验收条款审查、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查等。
第四章项目监理
第十五条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一律实行项目监理制;从事电子政务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要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相关资质;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同一工程的建设和监理要由相互独立的机构分别承担,监理单位要先于建设单位介入,没有确立监理单位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开始建设。监理费用应足额纳入工程预算,专款专用,不能挤占挪用。
第五章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在初步对电子政务工程验收后,向县信息化办提出正式验收申请。信息系统工程,由县信息化办、县国家保密局共同组织验收。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批准建设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竣工报告、监理报告、系统试运行和初步验收报告、用户受训报告、网络及软硬件测试报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八条县信息化办在收到规定的全部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验收工作。对重大电子政务工程,还要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测评认证机构,依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信息网络、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网络安全保密等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通过验收的电子政务工程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第十九条电子政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方必须办理财政决算评审,县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办理项目建设资金支付手续。
第二十条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由县财政局依法监督。所有电子政务设备一经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第二十一条县信息化办和县财政局要定期对正式投入使用
一年以上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用户回访检查,并组织专家评选“优秀电子政务工程”、“优秀承建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项目建设方,不安排下一年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计划。
1、为加大创卫创模宣传力度,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辖区沿街单位进行巡查,督促有条件的单位用IED显示屏进行宣传,并向各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发放《低碳环保宣传手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等创卫及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增强市民环保和创卫意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2、继续组织社区人员清理居民区的小广告,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
3、继续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各街巷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并为保洁工购置、发放保洁工具,督促保洁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切实巩固和加强环境卫生质量。
二、建设局
(一)卫生监管
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对辖区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食品卫生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要求1、项目部建立卫生管理制度;2、建立食堂、宿舍卫生管理制度,食品进货管理制度,宿舍应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食堂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3、施工现场场地硬化,大门口设置清洗车辆设施,防声、光污染,明火作业需经监理审批;4、施工现场卫生间要定期做消毒处理,地面需洒白灰。
(二)围墙整洁
目前,辖区内二环路、30多个建筑项目的围墙整治工作已结束,新建及维修围墙共计11000多延长米。
(三)小街巷改造
今计划对辖区内30条小街巷实施改造,道路总长度为16677延长米,人行便道总面积56084平方米,沥青铺装总面积135775平方米。截止目前,已完成车站后街、十四中东巷等十一条道路改造工程,改造道路总长度5508延长米,人行道总面积10685平方米,沥青铺装总面积57969平方米,更换大理石道牙10416延长米。
(四)园林绿化
目前我区共栽植各类树木83万株(丛),其中:乔木9.9万株,各类花灌木73.1万丛,垂直绿化4500延米,地被植物5.4万平方米。对所管辖的绿地和道路绿化带进行精心养护,做到了无枝残叶败现象存在
三、环卫局
8月15日至8月23日,环卫局从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入手,对辖区主次干道的树圈、便道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增加了道路的保洁频次,确保了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的提升。
公厕管理方面按照卫生标准要求,对辖区所有公厕进行了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达标或提前关闭公厕的管理人员,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辖区公厕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垃圾收集清运方面,15日、16、17日对乱堆乱倒的生活垃圾及拆迁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还清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及无人管理小区垃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区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显著提升,为创卫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卫生局
(一)健康教育
1、继续深入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健康教育档案进行检查和指导,并且作了现场指导考核笔录。
2、积极参加呼市健康教育所举办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培训班,及时向全体工作人员讲解、传达相关内容,并在创卫工作中如何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详细说明,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卫生监督
1、近期主要对经营烧烤的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12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车辆15台次。重点检查在煨制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所进原(辅)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非法添加剂及不合格肉类的情况。
2、公共场所方面共对团结小区、构件街等6条街道的59户美容美发场所、10户住宿场所、5户洗浴场所,按“创卫”标准进行检查整顿。对2户美容美发场所制度未上墙、消毒设施不全、无防蝇防尘设施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三)疾病控制
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方面对我区发生乙肝9例、痢疾3例等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在免疫规划监测工作方面做好流调、接种和领发放疫苗工作等,尽力把工作做好做细。
五、工商分局
根据创卫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地完成以下创卫工作任务:
1、严把农贸市场内的仪器经营主体及辖区食杂店准入关,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依工商职责对农贸市场严格管理,对有主办单位的农贸市场明确了农贸市场主办单位第一责任人义务
2、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要求其建立进货台帐,落实索证索票、一票通制度。各工商所市场巡查人员认真规范食品主体经营行为,并检查其是否亮照经营,对食品经营主体实行周巡查制度。
(一)搞好政务公开,营造我局廉政高效的办公环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定期更新。完善领导班子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开通群众服务热线,意见箱等。完善回复处理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切实抓好党风、行风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制,着力解决“”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局的办公环境,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牵头领导:吴志奇)
(二)搞好文体建设,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全面实现文化馆、图书馆的免费开放,通过宣传、标语等方式保持影剧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场所的安静。确保其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现象出现。(牵头领导:王宏)
利用基层宣讲、“演讲角”、主题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牵头领导:王宏)
利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例如图书馆开展的“走进诗词天地,感悟经典之美”系列读书活动、“爱我中华”主题征文活动、中华经典诗词讲读微视频大赛等活动,极大的调动了人们诵读经典的积极性。(牵头领导:王宏)
为社区配备健身路径,并为未成年人设立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和活动安排。每年开展“迎五一”、“迎十一”、“全民健身日健身展演”等全民健身活动。(牵头领导:徐超)
(三)搞好文明旅游,营造我县旅游新风气。制定并实施有关文明旅游的专件,召开专题会议,并举行系列主题活动。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在主要景点、景区保持环境整洁、有序、优美,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识牌、座椅等)完备。加强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牵头领导:王宏才)
(四)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我县文化市场。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黑网吧”,确保经营性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无未成年人出入。(牵头领导:周鑫)
(五)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我县文明新风气的形成。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面向未成年人做好公益广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促进我县文明新风气的形成。
(六)做好财政支持,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相关经费。确保我局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领导:吴志奇)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永正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制度措施,确保落实。
(二)抓住重点,扎实创建。按实施方案要求和创建的时间节点,抓住创建中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作,扎实创建。积极推进我县文化、体育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文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