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中级工程师论文范文

时间:2022-07-05 22: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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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中级工程师论文

篇1

在当今城市的建设中,市政建设是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如今的城市中各种市政工程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市政工程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是最为密切的,市政工程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安全,这些工程在建造的过程中必然会对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交通道路的拥挤,一些建筑垃圾等会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许多的不便和干扰。市政工程建设与居民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市政工程的实施必须要得到周围居民的认可,而市政工程的施工程序非常复杂,施工的项目也是相当的繁多,因此,施工的难度也是相当大的。由于目前我国的市政建设中的一些项目的参建单位比较多,许多家的施工单位进行交叉作业,因此,常常有违规的现象出现。此外,由于有些违规的操作,在建设完工的初期往往不容易被发现,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这些问题就会不断的暴露出来,因此,就必须进行修补,而修补施工的过程中,又给居民带来了不便,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如今的市政工程往往还会涉及到当地政府的政绩和当地的外部投资环境,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市政建设的安全性,因此我们要及时的发现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一些合理的解决措施。

一、我国目前市政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市政建设正在飞速的发展,在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问题,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就现在的状况来看,有的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往往缺乏最为基本的质量控制的程序和质量控制的手段,有的施工单位甚至压根不具备最为基本的质量意识,往往只在乎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如今很少有施工单位是以抓好施工质量为目标的,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设备时,往往不按照行业的规定和实际的情况进行施工,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也缺乏必要的施工经验和处理现场事故的经验,从而造成了施工的组织不合理,和施工现场的混乱。

(1)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的一些施工单位在进行市政工程的施工时,往往忽视工程质量的管理,导致了目前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一味的去追求施工的工期,而忽视了施工的质量,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提前完工,而忽视了施工工程的质量,有些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工作人员的来源也不明确,因此,在施工的现场盲目的指挥,而忽视了质量的管理,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相关单位没有进行合理的沟通与协调,导致了施工过程中出现了摩擦和矛盾。

(2)一些监督管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上存在弊端

在目前的施工建设中我们往往要更加注重监督管理工作,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时,要求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仅仅要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还要有很高的管理能力和扎实的专业技术水平。虽然目前的市政工程监督管理单位的数量不少,但是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确实参差不齐,而素质较高的监督管理人员还只占少数,在大多数的监督管理机构中,机构的内部管理也是不够规范和科学的,实施的惩罚力度也是不够的,常常会出现一些包庇的现象。

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要树立明确的施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目标

在市政工程施工中,不同的阶段就有不同的目标,只有一步一步的去实现每一步的目标,才能够实现最终的目标,因此,在树立目标时,要从以下的两个方面考虑:第一个是要求被管理的对象要按照预先树立的目标前进,第二个就是要控制好施工的管理活动,必须要符合施工的实际情况。因此在树立了整个市政工程建设的目标之后,就要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项目的管理人员在制定质量管理计划时,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一些施工的质量问题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从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

(二)要不断地加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

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但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在市政工程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而对市政工程的质量起到决定性的因素就是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往往决定着施工建设的好坏。由于市政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管理人员的管理具有随意性以及监管人员的态度不端正等一些因素都会对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市政工程监管部部门要制定出一套合理有效的监督措施,防止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影响施工的质量。

市政工程建设必须要按照预先预定的计划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将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和预先制定的计划之间来进行比较,从而不断地改进与创新,在两者的相比之下,选择出更加合理可靠的施工措施,在遇到问题时,要积极的将两者进行比较,及时的解决问题,并从中吸取教训,积累经验,保证在下次施工时不再犯此类的错误。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要实施有奖有罚的管理措施,对那些表现好的员工进行补贴,对在施工过程中有失误出现的员工要予以批评,从而里保证市政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完工。

在市政工程施工工序的管理中,对工程中工序质量的控制是质量管理中最为基本的内容,对工程的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就是要及时的发现偏差和分析影响市政工程质量的制约因素,从而进行解决,保证将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从而来保证质量,工序质量的两大不稳定因素往往是影响市政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时,要严格的把握好工序的质量,要严格的对每道工序进行仔细的检查,使每道工序都能够在合理的控制下进行。

最后,在市政工程的实施中要做到以人为本的施工理念,要以保障百姓的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要严格要求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明确质量目标,从而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实行有奖有罚的管理制度,最终能够有效的对市政工程的施工项目进行质量管理,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

结语:总而言之,市政工程是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也是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市政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以及政府的形象,因此,在市政工程的施工中,要牢牢的抓住市政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地对待,并且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方案来解决问题,从而来保证我国市政工程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只有这样才能够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保证人民的财产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参考文献:

[1]魏占民.浅谈市政工程质量管理[J].科技风,2008,(14).

[2]梅小林.做好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几点体会[J].科技资讯,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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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效力概述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因为遗嘱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有效成立遗嘱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遗嘱有效成立对立遗嘱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这一要求。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遗嘱应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也是法律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保护的体现。

(三)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界定了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公民个人财产,如果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该遗嘱行为无效,即遗嘱的这部分无效。

(四)遗嘱类型、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在形式上稍有欠缺,会导致遗嘱无效

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将遗嘱的分类定位为公证、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五类,每一种不同的形式其成立条件也各不相同。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的遗嘱;代书遗嘱是立遗嘱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亲自书写,便自己口述,找人写作,但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或按指印确认;自书遗嘱顾名思义就是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否则就不是自书遗嘱了;录音遗嘱则是立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对口述的内容进行录音制作的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则是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述遗嘱,由他人代为转述,要求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就归于无效。

二、遗嘱继承公证中公证员审核的重点

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中,除了按照继承权公证的常规对申请人的身份、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亲属关系等进行审核外,还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区分遗嘱的形式,对遗嘱的效力予以认定

我国现行《继承法》确认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为了继承财产而不择手段,公证员必须要做好审核遗嘱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工作,以确认遗嘱的效力。

遗嘱为公证遗嘱的,公证机构应当首先确认遗嘱内容是否经公证变更或撤销进行审查,然后进一步核实确定被继承人没有其他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中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后,可以确认遗嘱的效力;遗嘱为公证遗嘱以外的其他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的,公证机构应当取得全体法定继承人对该遗嘱内容无异议的书面确认,并经审查认为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确认遗嘱的效力。

(二)对公证遗嘱效力的认定

立遗嘱人去世后,如果立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的,依照我国现行的遗嘱效力认定原则是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大多数情况下的遗嘱继承人都会在办理公证遗嘱的原公证机关申请遗嘱继承权公证,因此公证机关首先就要调档查卷、查核本单位的公证信息网络,查看此遗嘱人有无新的公证遗嘱,申请人所依据的遗嘱公证有无修改、撤销等情况。如果是其他公证处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因为目前公证行业还没有建立起全行业的信息中心网络,无法实现行业资源共享,各公证处承办的业务不能进行联网检索与查询,所以就需要使用现有的信函、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核查,同时需要对查核过程的相关证据予以规定、保存。

(三)注重对其他继承人意思表示的审核

公证机构为了保证立遗嘱人和相关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做好继承权公证中的每一项细节工作,办理遗嘱继承中应了解清楚立遗嘱人是否还有其他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受益人有无丧失继承权的问题,家庭成员中是否有需要立遗嘱人抚养的人,立遗嘱人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等相关问题。在询问其他继承人时,可能会出现四种情况:第一种是相关继承人对遗嘱的内容或有效性提出异议,并且无法通过沟通达成统一的结果,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司法部门确认遗嘱的有效性;第二种是相关继承人存在异议,但这种异议可能是由于对一些法律和先关事实不理解所造成,通过最终的解释、沟通后能够达成统一的意见,可以进一步确定遗嘱的真实性后公证机构可以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第三种是相关继承人没有任何异议,这时候公证处便可以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并按照程序出具公证书;第四种是相关继承人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公证机构的查核,如果是公证遗嘱的话,公证员在告知相关继承人的权利并保存相关证据后,可以视为相关继承人认可所核实的遗嘱效力,公证机构可以按照程序出具公证书,如果遗嘱为非公证遗嘱的话,则应终止办理该遗嘱继承公证,按照其他继承途径解决。总而言之,在整个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过程中,审核其他继承人的步骤是最受争议的环节,但是为了保护继承人和立遗嘱人的利益、规避各项风险,必须要严格的执行这一步骤。

(四)不能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的相关情形

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因此,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认为办理了遗嘱公证后,办理继承权公证时直接依据遗嘱内容确定继承人就可以了,不必像办理法定继承权那样,让当事人提供各种相关证明材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不能因为当事人有了遗嘱公证书而有所减少。相反鉴于继承法的规定,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要审查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继承法规定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应按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或者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 遗嘱经审查无效或者无法确认遗嘱效力的;(5)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或者遗嘱处分的财产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或者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处分了遗嘱所涉及的财产的;(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7)相关人员对《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有争议的;(8)利害关系人有充分证据证明遗嘱继承人没有履行遗嘱所附义务的。

三、实践中加强遗嘱继承公证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在遗嘱继承权公证处中申请人及相关参与人签订遗嘱继承承诺书

这也是目前很多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的时候广泛采用的方式,需要事先建立并要求当事人签署“遗嘱继承承诺书,”在“遗嘱继承承诺书”中要明确指出当事人的身份、公证遗嘱情况、保证陈述及提供材料属实以及侵害他人权益时当事人应向受害人和公证机构承担的责任等等。这样便能够保护到各方的利益,即使因此导致的公证书的无效,也能够对承诺人产生一定制约,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这种做法很值得借鉴。

(二)加强证明材料的取证

证据材料审查是所有公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审查材料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并判断证明的力度以及证据的能力,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相关资料信息的审查核实力度,以此核实继承人的身份和确认遗嘱的效力。在遗嘱继承公证中,特别是继承人提供的非公证遗嘱,必须重点查核以下内容:(1)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这是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这类证据要求为公安部门或者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2)被继承的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关系,并要对相关继承人逐一谈话、核实相关事实;(3)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是否有处分该财产的行为;(4)对有疑问的证据必须灵活采用深入继承、亲往出证单位、询问证人等多种进行核实,正确行使法律赋予公证员的,力争证据之间环环相扣,形成证据链。

(三)加强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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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在国家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城市陆路交通的基础建设取得了大量的成果,同时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奠定了保障。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各城市之间的经济、文化等交流水平,完善市政道路的建设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面对在实际施工中存在的施工技术问题,为了不让其影响道路建成质量,所以必须对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问题整治。

1 市政道路工程中施工技术出现的一些问题

1.1 道路路基防护施工技术问题

在进行道路施工的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的影响,各地区道路施工地质状况存在问题,有些地方的路基施工地质土壤较为疏松、密实度不足,在处理施工后,虽然得到了强化,不过受到当地环境温度、湿度变化以及特殊雨水气候条件的影响,路基路面极易被外力损伤,造成道路病害问题的发生,所以必须加强路基防护技术的使用。

1.2 混凝土道路施工裂缝问题

道路出现裂缝后会使道路的质量直线下滑,并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不过,有时因为裂缝过为细小,施工检测人员无法通过肉眼进行辨别,之后在通车后车辆载荷的负压下导致路面裂缝不断增大、增多,在受到雨水天气侵蚀后,道路内部被渗入大量积水,最终造成道路坍塌等危害发生。裂缝的原因有很多种,常见的如混凝土浇筑完成硬化期间,因水泥释放出大量的水化热导致混凝土内部温度上升,且外部因散热过快造成内外温差大,在表面引起拉应力。混凝土作为一种脆性材料,在使用中抗拉强度较低,如果施工时配合比与搅拌等出现问题,就会导致路面抗拉强度出现差异,从而使路面抗拉强度最弱的位置首先出现裂缝。

1.3 道路排水施工技术问题

道路在施工中出现的排水受阻、积水排放不顺也是重要施工技术问题,这主要是因为道路排水系统不合理或者出现问题造成的。一旦道路排水管道等设施出现堵塞等问题,就会影响排水的效果。造成这种问题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施工时管道铺设出现问题,局部管道使用后出现破损。还可能是管道质量不达标,在路面压力与水压的共同作用下出现损坏与破裂。

1.4 沟壑回填技术问题

在进行道路路基的处理中,需要开挖路基,进行施工。所以做好沟槽的回填对道路整体质量的影响十分重要。在进行沟槽回填的过程中要重视碾压工作,确保碾压到位,应避免碾压操作不合格造成的路面沉降问题的发生。不过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使用的回填土不是含水量过高便是用垃圾土、拆房土以及混凝土硬块等,使得沟槽内土质间隙过大,不能充分碾压密实,对于后续施工步骤影响很大。最终导致道路通车后,在长时间的载荷负重下沟槽两侧逐渐产生裂缝,最终引发路面整体坍塌病害发生。

2 市政道路工程中施工技术问题处理对策

2.1 强化道路施工路基防范技术的使用

保护好市政道路的路基,将有效的提高市政道路的施工质量,避免相关道路病害问题的出现,减少路基受到温湿度变化的影响,降低雨水对路面冲刷造成的直接性损坏等。所以,在进行道路路面路基的防护中,可以采用植物防护技术与矿料防护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在土质边坡条件下最适宜使用的就是植物防护技术,而在石质边坡中最常使用的是矿料防护技术。所谓植物防护技术,主要是根据施工环境的土质特点,结合当地的气候变化规律,选择适宜的草本植物进行种植,在实现绿化道路的基础上,草本植物还可以固定沙土,起到雨水缓冲与调节道路周边温湿度的作用,从而达到对道路的保护目的。而矿料防护技术使用范围相对较少,需要采用因地制宜的策略,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设计。所以植物防护技术推广的范围就相对较为广泛。

2.2 对混凝土裂缝的控制措施

在进行混凝土裂缝的治理、控制中需要从原材料入手。在配比时可以通过改善骨料级配,用干硬性的混凝土、掺混合料、加引气剂或塑化剂等措施来减少水泥的用量,从而降低水化热的产生。混凝土拌合时可适当加水或用水将碎石冷却,以降低浇筑温度。浇筑时如果天气较热,可减少浇筑的厚度或是在混凝土中埋设水管,通过冷水来降温。浇筑完成之后采用科学的养护措施,养护的目的主要在于保持适宜的混凝土表面湿度,从而防止冷缩和干缩裂缝。在养护的过程中,要严格保证养护时间达到要求,不可过早或者过晚的停止养护。在拆模的时候要在规定的时间使用规定的技术进行操作,从而有效避免混凝土表面短时间内发生温度梯度现象的发生,进而降低由温度梯度造成的路面裂缝发生的概率,若施工地域属于寒冷地区或者昼夜温差相差较大的地区,需要做夜间的路基防护工作。

2.3 强化道路施工排水系统防护技术

完善道路的排水系统建设,将有效的应对雨季雨水激增带来的问题,并有助于改善雨季人们出行的环境,确保交通的通常无阻。所以强化道路施工排水系统防护技术的运用对改善民生状况具有很大帮助。一般在进行市政道路施工排水系统的防护强化中可以采取以下相关措施:首先,在道路施工设计的时候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考察,确保各类信息都符合实际施工要求时在对其进行设计,以确保排水系统施工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其次,在进行排水系统建设时,如有遇见一些障碍物影响导致施工无法继续进行时,而施工设计图纸上又没有标出,这时方案的设计人员要及时对其进行调整,合理的避开障碍物对排水系统施工的影响;然后,在市政道路施工人员进行排水技术及工艺的运用中需要派遣专业的监督管理人员对整个施工操作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相关施工技术人员必须严格的遵照相关施工技术要求及规章进行排水施工,从而保证排水系统的质量不出现任何的差错。待道路排水系统建成后,应通知相关检验部门及管理人员通过水压测试等方式对排水系统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若在检验中为发现排水系统不存在施工技术问题,则可以签字验收。

2.4 做好路基回填的控制

在进行路基路面的沟槽回填质量控制中,施工技术人员必须端正自己的施工工作态度,重视路基沟槽回填对整体道路施工质量的影响作用。因此沟槽回填时:首先,应保证沟槽内无积水;其次,是回填的土质不能含水量过高,不能有大体积硬块等物质,更不能是垃圾土;最后,严格执行分层回填管理,每层回填厚度不超过30cm,在进行碾压的过程中应派遣专业技术监督人员对碾压环节进行监督,并对碾压的最终结果进行抽样检查,确保碾压密实度达到施工技术标准。由于市政道路施工除检查井四周采用人工夯实处理,所以对于其他所有回填的区域必须严格的按照标准进行压路机的碾压处理,从而提高路基路面的稳定性与承载性,避免沉降问题的发生。

3 结束语

城市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增加了城市对市政道路的使用需求。面对市政道路质量对人民生活、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影响作用,在进行市政道路的施工过程中就必须重视施工时存在的技术问题,面对问题的存在应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及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等方法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市政道路施工技术效果、道路施工质量,满足城市发展的交通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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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市政排水工程是城市运作、市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保障性基础工程,新时期城市发展需要更为稳定、可靠和连续的市政排水系统作为支持。因此,对于市政排水工程的相关要求和需要呈现出日益严格和逐步丰富的特点。市政排水工程建设中应该抱有对城市发展负责,为市民生活负责的思想,从市政排水工程的基础性和重点性环节出发,对于常见于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和技术问题进行全面地研讨,形成以问题防范为中心的市政排水工程技术体系和施工管理模式,形成对市政排水工程的质量保障,使市政排水工程的功能可以进一步发挥,进而为城市生活和生产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与系统。

一、排水工程的重要性

城市排水工程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个城市排水工程设施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加强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合理经济地排除和处理城市污水、废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现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加上排水管网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滞后等问题。日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要求我们加强对城市污水的治理,城市排水系统除传统的防止雨、洪、内、涝、保护城市公共水域和排除和处理污水等功能已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还需建设污水处理厂达标出水的再生利用工程,使城市水环境畅通,达到水资源可持续循环利用的效果。

二、市政排水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管道质量问题

在市政排水工程的具体施工中,一些施工企业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片面追求自身效益,采用以次充好的方法,将劣质管道应用于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之中,出现了市政排水管道结构强度不足,在地面压力过大,甚至在正常的运行中出现断裂,进而导致整个市政排水系统出现问题。此外,劣质管道没有规定的抗渗能力,在长期运行中出现松散和渗漏,进而引发市政排水管网附近地面疏松,引起路面塌陷,给城市交通和市民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2)检查井施工的问题

检查井基础施工时,施工人员一旦将规范要求抛之脑后,极易导致检查井基础不牢,日后使用时检查井就会出现沉降及破损漏水。闭水试验逐渐被闭气试验代替,但其不能带井试验的缺点也令人头疼,因为这意味着不能有效控制检查井的质量,大大提高了后期渗漏水的概率。

(3)回填土时出现沉陷现象

当管道安装完成后,则需要进行回填土施工,管道排水工程对回填土的质量要求较高,一旦回填土质量控制不严,土质含水量较大,回填时没有进行夯实作业,施工时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等,则会导致结构出现不稳定性,导致沉陷的发生,使道路的质量受到影响。

三、加强市政排水工程施工的措施

(1)建立和完善监理机制

在城市工程给排水管理中,施工单位质量的基础是自控,关键是监理单位的有效监管。要提高工程质量,监理应该着眼于工程的工期进展和质量,采用法律的手段控制工程进度、造价和质量等,协调生产过程中各有关单位的关系。首先,培养专业的排水工程监理队伍。市政排水工程质量监理是一项项目多、难度大、复杂性强、任务重的监理工作,由于市政给排水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要结合许多学科,一般的专业人员只专注于自己所学的专业,很难胜任市政排水工程的监理工作,因此,监理公司要对市政排水工程监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一人多能,为公司增添技术实力。

另外,要有确保市政排水工程质量监理设备。先进的设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对市政排水工程质量的检测,人与仪器、设备有机的结合才能监理出优良的工程,因此监理公司要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结合使优秀的人才和先进的器械,使检测手段更加现代化,从而增强监理公司的质检实力。

(2)加强管道安装施工过程管理

对于市政排水工程施工项目来说,管道安装质量是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首先,排水管道铺设过程中,应注意小心开挖,避免涉及范围过大,对原有管线造成影响。例如,如果排水管道与电缆、煤气管道等出现交叉,在施工中没能加强防备而破坏了管道,可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甚至引发事故。其次,在安装排水管道时,应尽量选择优质材料,避免劣质材料对整体质量产生影响。例如,选择性能良好的接口填料,按照施工规范的流程设计材料配合比,确保施工工艺的科学性、合理性。再次,对排水管道接缝位置的优化处理,可避免发生滴水、渗漏等问题。在接口缝的内部进行深度清洁,必要时候采取凿毛方法处理内部杂质;在铺设管道之前,还需要对管道基础表面的淤泥、杂物等再次清除,依据图纸反复确认样板标高及中心位置;还有,在下管过程中,涉及到大型吊装机械的作业,需要人工与机械合作完成,应注意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佩戴安全帽,吊装作业要有专人指挥。在挖掘沟的边缘停靠吊装机械,注意保持一定距离,同时注意观察分析沟壁土质的稳定性,以免工作过程中发生沟壁坍塌。个别位置不便于大型机械作业,则需要人工压绳下管,此过程也要注意固定管道的牢固性和安装位置的正确性,避免二次返工。

(3)强化土方回填施工

土方回填要及时清除杂草、淤泥等杂质,杜绝使用含有机物的土和过湿土,并保证沟槽回填时干净平整。对于过湿土应该采用晾晒或掺干石灰粉,以降低其最佳含水量。在土方回填中,管道的胸腔部位要是达不到规定的密实度,因为地面荷载与管顶的土压力大于胸腔部位的土压力,压力差导致管道接口开裂,所以要坚持按照路基土分层回填压实的相关要求。此外,还要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加强对检查井施工的技术管理

必须保证检查井及地基的实际施工与图纸规范一致,一旦干扰到井下原状土层,就要立即使用石灰土或砂砾碎石压实回填。在检查井闭气试验中如果条件允许,可结合闭水试验一起进行带井检测。如果条件不允许,采取一些能够确保施工质量的措施,达到闭气试验的标准,这样就可以确保对检查井相关的试验效果。

四、市政排水管道应用趋势分析

(1)发展柔性接口型式

在用平口管安装时,用水泥砂浆封缝或用套环连接防不了污水外溢,随着社会的发展,它必将被淘汰;未来发展趋势是使用柔性结合的承接口式排水管。

(2)发展低压力排水管

带低压运行的排水管不仅是设计需要,其可以用压力管的生产工艺来生产。综合成本可以与排水管同比接近。

(3)发展绿色混凝土管

在排水管的混凝土中可以应用很多有利于环保的工业废料,从而促进绿色混凝土在排水管材中的应用。

(3)发展高耐久性的塑料管

我国使用排水管时间不长,在其设计寿命的验证方面尚缺少数据,但污水对混凝土管的腐蚀及堵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仅仅是排放有腐蚀介质的管道,普通生活污水管也存在耐腐蚀问题,而耐腐蚀管的生产技术关键是突破以往混凝土材料的观念,大力发展塑料排水管,进一步拓广排水管的应用领域。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中,基础项目的建设必不可少,一方面可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发挥基本城市功能;另一方面则对城市防治污染、抗洪排涝起到积极作用。只有对城市排水系统进行合理、有效地规划、建设、维修养护和有效控制,才能够发挥城市排水系统的功能,提升市政排水工程的质量与功能,更好地为城市和谐发展做好功能性、基础性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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