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9 11: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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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利于广泛的凝聚光大社会组织的力量和智慧,畅通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激发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热情、社会治理创新活力和群众路线观念,更好的参与社会协调治理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作用,维护社会的和谐。
二、加强学习,提供自身的能力。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民间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规定及《____县民政局关于对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限期整改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对鱼洞子乡木家河农业科技协会等12个社会团体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没有按照要求参加年度检查,也无人办理注销手续的做出了撤销决定。
(一)精心组织,促进年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年检的对象、内容、上报材料、时间、程序、标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针对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县民政局及时采取多种通知方式,确保通知到每一家参检单位。电话、手机短信及QQ等多种方式通知参检单位依法做好年检准备工作。同时部门之间相互联动,发文至各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年检报告的初审,提高年检质量。
(二)严格把关,规范年检。对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年检材料准确真实,年检等次评定合理,防止年检流于形式。对归纳总结查找出的问题,迅速通报相关的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有效地增强了社会组织遵纪守法、规范活动的自律意识,为今后社会组织更好地依法开展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强化服务,优质年检。在年检工作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改变了年检工作方式,针对部分社会组织地处偏远乡镇交通不便,专门为他们提供了预约服务、延迟下班时间。对初次参加年检的,耐心解答年检相关问题,方便参检单位了解年检的要求,指导填写年检报告书,了解社会组织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监督管理,用热情的服务推动年检开展。
(四)创新方式,推进年检。5月底年检结束后,针对24家社会团体多次通知无反应,不及时参加年检的情况,印制了年检告知书24份,发放到业务主管单位14家,并张贴了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公告,通过此措施,促进13家社会组织补办了年检。
认真领会《汉中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构建服务到位、监管有效、多方参与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格局,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学习宣传力度。利用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等平台,加大对社会组织相关政策理论知识的宣传力度,以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为今后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1、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全市统一代码的社会组织124个(其中社会团体7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2个),其中2020年来新登记的社会组织14个(12个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的社会社会组织法3个(3个社会团体,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社会组织4个(2个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情况
我市2019年度应参加年检社会组织110个,于今年4月-5月开展了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的105个,不合格的5个(一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年检合格率100%。参检率95.5%。于7月份在政务网上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
3、社会组织参与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培育社会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发展,社会组织形成了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管理模式,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登记程序、规范办事流程。社会组织登记时严格把关,对社会组织法人要求出示身份验证,社会组织法人无犯罪记录和无失信记录。社会组织章程有坚持共产的领导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
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和谐稳定发展。行业协会收费规范,收费情况在信用中国综合公示网进行公示。开展行业协会收费检查,目前只有资兴市小水电发电协会、资兴市建筑业协会、资兴市东江湖民宿协会收取了会费,其它行业协会都未收取会费。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没有非法社会组织。一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在年检时和社会组织登记时社会组织签订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全市社会组织没有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二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行动”,在年检时和社会组织登记时社会组织进行涉黑涉恶自查,签订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诺书”,所有社会组织没有涉黑涉恶的行为。三是开展社会服务机构自查自纠检查,全市52家社会服务机构活动开展正常。
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4-5月份从全市社会组织中抽查了20家社会组织,抽查的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正常,没有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
4、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透明、公正
按照四级(国家、省、市、县)四同(基本目录名称、事项类型、基本目录编码、法律依据)的原则,与国家、省经过全面对接和深入对接,民政局共整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86项和依职权类43项,共梳理事项129项,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平台公开政务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同时按照湖南省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全网通办”工作要求, 民政部门第一批和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一共16项,实行综合窗口受理,按四办落实到位。将城乡低保和农村养老服务事项下放到镇、村、社区。城乡低保下放到镇、村社区,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实施三级评审制度,实现了低保办理及时、有进有出、透明、公开、公正,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了错保、漏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对农村特困五保户实行村、社区审批报乡镇审核进行集中供养。部份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社会事务工作
2020年,根据省、郴州市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由60元/人.月提高到65元/人.月。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严格按照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发放到位等“三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定期复核等机制,使补贴发放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做到不漏一个残疾对象,也不重复或者错发一个残疾户,实现了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确保做到了精准救助。全年共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2013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807.73万元。
2021年工作打算:
1.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
社区党建品牌阶段性工作总结
西牡丹社区党总支按居住区域将社区划分为4个党建网格,建立了以“社区党支部——党员中心,支部一网格——网格一特色”为基本框架的网格化组织管理体系,党支部书记担任“网格长”,党员中心户长为网格管理员,与社区网格长共同开展工作。
新华隆小区以“两新”组织乐博特机器人学校为平台,打造“留守儿童关爱格”。乐博特机器人学校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区工作,关注辖区内贫困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作为党员责任区,结合学校实际,每季度为留守儿童举办免费成长课堂,为辖区内贫困留守儿童提供暖心服务,实现“两新”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整合辖区资源,提供便民优质服务。
为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责任区” 的表率作用,发挥牡丹街道西牡丹社区红领指导站的作用,西牡丹社区联合辖区内社会组织乐博特机器人开展了以“关爱金色童年,红领护航前行”为主题的户外父母沙龙活动。密切与辖区内“两新”组织的联系,发挥西牡丹社区红领指导站的作用,指导企业一手抓党建,一手抓发展,组织和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建指导员定期深入“两新”组织,了解到乐博特机器人开展户外父母沙龙活动,西牡丹红领指导站积极参与共同开展活动,提供音响、服装等活动物品。本次活动开展既是乐博特机器人开展的户外沙龙,通过拔河、积木拼字、阅读等活动环节,寓教于乐,教会孩子们热爱读书、讲文明,爱环境、密切孩子与家长之间的交流,也是西牡丹红领指导站与社会组织密切联系,共驻共建开展活动的有利尝试。一方面促进“两新”组织工作开展,另一方面作为“党建责任区”的典型代表以党建引领企业发展,在发展中促进党建工作提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管理与服务结合”的基本方针,以体制创新为动力、规范管理为手段、加快发展为目的,着力优化市场环境,努力构建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组织完善、功能完备、服务全面、管理有序、自律规范的社会中介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社会中介组织要依法登记成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行业服务。
——自律性原则。优化社会中介组织结构,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综合服务职能。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行规公约、行业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章程,健全组织机构,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使社会中介组织实现自主设立、自我管理、自律运行、自我发展、自我服务。
——监管性原则。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能,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登记、执业、收费、纳税、诚信、资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社会中介组织依法依章从事活动;监督会员单位依法诚信经营,对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进行检查监督。
——竞争性原则。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竞争,打破“官办”垄断模式,引入独立、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促进社会中介组织竞相发展。
二、发展方向和重点
(三)培育和扶持农村社会中介组织。
鼓励有销售网络、生产加工技术、资金优势的“能人”牵头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协会和农民合作社);鼓励基层农技推广和供销合作组织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作用和地域优势,建立独具地方特色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放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和经营范围,鼓励跨区域、跨行业开展服务,大力支持、鼓励开展农产品流通,允许依法经营生产资料。
(四)培育和发展经济服务型社会中介组织。
规范发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注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房地产评估师事务所、土地评估师事务所、注册造价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和招投标、监理等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中介组织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优胜劣汰、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展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业务,开发新型服务产品。积极支持和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咨询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开展会计、投资理财、管理咨询等委托业务。发展一批中介贸易服务机构,组织国内外投融资、中小企业信誉担保、经贸信息咨询等,为企业推销产品、开拓市场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我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和发展。
(五)培育和发展社会服务型社会中介组织。
以打造“幸福社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满足居(村)民多层次需求为导向,以适合居(村)民爱好特长为基础,以提高居(村)民生活品质和文明程度为目的,以培育中介性、公益性、服务性、经济性和慈善类组织为重点,积极培育和发展城乡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区自治、享受公益服务的现实需求。
(六)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型社会中介组织。
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要求,重点发展一批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努力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科技评估、成果转化、信息咨询、人才培训、产权交易、科技创业等科技服务,协助企业建立技术依托,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要选择有区域优势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中心等,在共用技术开发平台建设、服务设备购置、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打造精品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培育和发展优势、新型产业行业协会、商会。
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与出口、劳务输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其它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大力发展信贷担保、融资物流、咨询等新型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与工商企业及农业产业化紧密联系的中、小行业协会的发展。打破部门隶属、所有制性质、经营规模的界限发展会员,注意吸收行业内民营企业、农民合作社、外资企业等经济组织。
(八)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型社会中介组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加快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加快发展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不断满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商品市场对信用服务产品的需求。加强信用评级市场监管,加快信用评级标准化建设,切实规范信用评级等社会中介组织的执业行为。
(九)培育和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
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就业、培训、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十)深化社会中介组织改革。
1.推进政事分开。政府原则上不再设立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中介组织。政府部门原设立的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进行剥离和脱钩,退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剥离和脱钩后,要按照管理权限,对中介组织的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清产核资,做到财务独立,自负盈亏。对不具备执业资格条件的中介组织,要依法予以注销登记。凡在社会中介组织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辞去所担任的社会中介组织职务,确需在特殊行业社会中介组织中留任的,应按管理程序报批,促进社会中介组织真正实现社会化、民间化、市场化。
2.推进政会分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36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政会分开,使行业协会、商会从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彻底分开。
——机构分设。行业协会、商会的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已合署办公的要进行机构分设。从20*年下半年开始,选择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机构分设改革试点,边试点边总结,2009年全面推开,当年底完成机构分设工作。
——人员分离。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职能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适宜行业协会、商会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商会。
——财产分开。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财产不清晰的,必须于200年底前完成资产划分、明晰产权归属。行业协会、商会使用的国有资产,要明确产权归属,按照有关规定划归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和管理。
(十一)规范整顿社会中介组织。
对中介市场存在的乱收费、出具虚假鉴证报告、虚假信息、采用欺骗手段诈骗、非法设立机构等违法经营或非法活动,要进行集中整治,促进社会中介组织规范运作。对职能交叉重叠,常年不开展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要进行清理、整合。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在国家价格政策调控、引导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对咨询、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等具备市场充分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评估、、认证、招标服务等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服务条件的中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检验、鉴定、公证、仲裁收费等少数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内部建设。
社会中介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内部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合法化。引导社会中介组织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加强社会中介组织自身能力建设,逐步优化社会中介组织领导成员的年龄、知识结构,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组织诚信服务制度,增强社会中介组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建立社会中介活动公开披露制度,公开服务程序和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提高社会中介组织的自律能力。
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行业章程、执业标准、执业规范、奖惩制度等规范性管理办法,建立行业自律性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行业执业信息库建设,建立行业信用服务机制,提高行业公信力。同时,支持尚未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成立自律性行业协会、商会。
(十四)积极创造加快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
1、加大资金扶持。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示范性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奖励先进社会中介组织;有条件的中介组织可牵头组织会员企业依法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鼓励会员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出资入股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应积极为会员企业申请短期贷款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流通合作组织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作用。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示范性农产品专业流通合作组织和奖励先进专业流通合作组织。
2.落实优惠政策。社会中介组织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社会中介组织享有会费收取、政府委托培训等项目的税收减免待遇。对社会中介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根据情况减收、缓收或免收;不能减收、免收的,均按省、市制定的收费标准下限执行。建立政府购买社会中介服务的制度,对社会中介组织受政府委托开展业务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政府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社会中介服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中介单位,不得设置行业或部门的执业限制。下岗职工从事中介组织服务工作的,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加大对农村专业流通合作组织政策扶持力度。免收农村专业流通合作组织的登记费、工本费、公告费和年检费等费用。鼓励外地专业流通合作组织在我县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鼓励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协会异地设立办事(代表)机构,允许异地发展会员,允许办企业,允许广泛开展经济活动。农业、林业、供销社等业务主管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组建农村专业流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开拓市场、协调生产的作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农村专业流通合作组织农副产品收购流动资金贷款问题,利率适当优惠。工商、质检部门要支持专业流通合作组织争创农产品品牌、注册商标。农产品流通的临时用地比照农业设施用地办理,农产品贮藏、加工的用电执行非普通工业用电电价。
(十五)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中介组织的职工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等社会保险,逐步实现社会中介组织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十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县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将培育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要求,加快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县政府要成立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建立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社会力量兴办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社会中介组织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全县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1.2 图书馆档案的特点。图书馆档案除有其他档案具备的特点外,又具有自身行业特性。
归属性:图书馆档案一般隶属于上一级组织,并接受上一级组织工作指导。比如社会图书馆隶属文化部门,学校图书馆隶属学校。所以,图书馆所保存的档案大多数是关于自身建设、活动、馆员情况等文件资料,一部分是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及档案复制品。比如文化部门针对单位颁发的有关图书馆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图书馆移交上级部门的馆发展规划、年度总结等文件。
针对性:社会各行政组织都有自己的行政材料、通知、行业制度等,图书馆不会把所属行政单位的全部资料作为档案保存起来。以档案方式保存下来的,都是涉及图书馆或者与图书馆工作相关的资料,比如文化建设、读书活动等材料。对于一些时效性特别强文件、通知、政治学习材料等,因为上级部门保存,图书馆一般不作为档案重复保存。但是,对于行业重要文件,比如《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纲领性文件,图书馆要倍加关注,复制保存。增强针对性才能防止图书馆档案的庞杂,保证图书馆档案的行业特性。
具体性:图书馆档案有很强的具体性,它不仅是上级部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又是图书馆各项工作的组成部分。图书馆各部门工作细则、行为规范、工作流程、业务档案、统计数据、统计报表,等等,真实地记录图书馆各工作岗位状况,真实反映图书馆每一阶段的工作状态,这部分资料在图书馆档案中占了重要部分。
2 图书馆档案在图书馆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图书馆档案真实、具体地记录了图书馆的建立、发展与演变。社会文化建设快速发展,数据时代到来,使图书馆不断涉及新的文化领域,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档案管理与挖掘在图书馆发展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2.1 图书馆档案为图书馆发展提供依据和参考。图书馆档案是对图书馆各方面最原始记录,它包含图书馆组织、馆舍设施、人员编制、科研成果以及图书馆开展和参与各项活动详细情况,有着很强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通过档案可以了解图书馆各阶段工作环境,业务状况、读者服务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情况;了解图书馆各阶段信息资源结构及资源建设状态;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可以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地制定出发展规划。同时,图书馆档案是行业评估最有力的佐证,在全国第四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评估标准所涵盖的六大项工作,需提供相关档案材料的项目高达 60%以上。由此可以看出,丰富翔实的档案资料是图书馆工作步上新台阶的重要保证。
2.2 图书馆档案为图书馆人才建设和情报学研究提供可靠保证。科研代表着一个图书馆的专业研究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准。图书馆档案真实地记录着每一个馆员的业务素质及学术情况。这些资料为后人开展理论研究、提升业务素质打下了基础。图书馆管理者根据档案资料,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与科研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考评与管理,为图书馆人力资源建设提供真实依据。档案更是新人接受业务骨干的传、帮、带,尽早进入工作状态的最佳途径。系统完整的档案资料,为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提供现实依据。
2.3 图书馆档案是社会、组织文化建设的一部分。无论是社会图书馆还是高校图书馆,档案是社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是文化建设的历史记忆。就图书馆本身而言,图书馆是社会文化发展和文化展示的窗口,社会信息的集散地。因此,图书馆档案资料有着很高的社会文化价值,对社会文化建设有着特别的意义。
2.4 图书馆档案是对读者进行教育的重要教材。图书馆的服务职能决定了其档案资料来源于社会各阶层的文化需求,有相当一部分档案资料是读者与图书馆的联系信息。图书馆通过档案资料了解读者的需求意向,利用自己的馆藏数据、管理数据、馆员介绍等第一手资料向读者展示图书馆的发展情况,教育公众、引导公众利用图书馆、热爱图书馆。
3 图书馆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管理意识淡薄,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信息数字化、服务现代化是展现图书馆工作的亮点,忽略档案管理是图书馆的共性。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人们对数字资源的利用率远远超过纸本资料。数字图书馆建设成为图书馆管理的重中之重,档案建设与管理边缘化已成事实。意识缺乏、认知薄弱导致图书馆档案管理松散,没有基本的管理制度与搜集整理措施。档案的管理只是习惯性无序存放,对大部分图书馆建设、发展以及在各项政治、文化活动中相关资料不做归整和深度开发,导致重要档案信息缺漏项普遍,丢失现象时有发生。一旦使用,便出现检索困难,查准率低,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与遗憾。
3.2 管理模式落后,档案利用率低。图书馆档案管理模式落后,严重脱离新时期的管理方法。一个书柜装载一个图书馆历史的档案管理模式非常普遍,尤其是在数据库、行业网络、资源共享等信息技术深入社会领域的今天,传统的档案形式、落后的管理方法、无序的资料存放都为图书馆档案利用带来困难。这种局面且不说为社会文化建设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就是对图书馆行业网络开发也很困难,更谈不上行业档案共享。在这种条件下,图书馆档案利用率也只是保留在资料的传统查验,起不到应有作用。
3.3 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图书馆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档案管理水平的高低。目前图书馆档案管理人员大多是办公室人员兼管,他们缺乏档案管理意识和专业知识,只做一些日常工作档案的简单归类与存放,不重视档案归档,更谈不上挖掘资料科学建档的能力。
4 提高图书馆档案管理水平的对策
4.1 树立一盘棋思想,健全图书馆档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意识是做好档案管理的基础。图书、信息资源、档案对图书馆来说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图书馆要全面发展,一定要把档案管理纳入图书馆发展规划中来,并把它作为衡量图书馆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管理上采取分工不分家的模式,设置专人管理图书馆档案。保持档案管理人员岗位稳定性,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职责,把档案管理纳入图书馆建设轨道上来;另一方面,通过讲座、宣传等方式提高读者对图书馆档案的利用意识。引导读者从图书馆档案信息中了解图书馆的人力资源、各项规章、信息分布及最新信息状况。实现档案信息与信息资源价值共存的良性状态,使图书馆与读者相融相得,以此促进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
4.2 科学鉴定,有序挖掘。图书馆档案关系到图书馆方方面面,可纳入档案的信息广泛而庞杂,档案鉴定尤为重要。设立鉴定小组,从实用价值、历史价值、保存意义等角度对要收集的资料做出科学鉴定;根据来源、时间、内容等来判断信息资料对本馆的意义,确定保存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对档案进行上交、复制和剔除。
有序挖掘是图书馆档案管理的关键。图书馆在考虑独立性的同时,要兼顾与档案部门的横向联系,重视信息共建。把与图书馆相关的文件、材料吸纳到图书馆档案中来,突出特色,实现独立完整,又具特色的全方位的图书馆档案信息系统。
第二次全区经济普查是一项大型的区情区力调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反映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并为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全面摸清全区各类企业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的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的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二)普查的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2月31日,资料时期为度。
四、普查的方法和原则
普查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面清理”的普查方法。法人单位实施“在地”统计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统计的原则;个体经营户按照“全面清理,全面调查”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普查试点。普查登记前,各级普查机构必须按照省、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要求组织试点,通过组织试点,发现问题,理清思路,明确方法,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行单位清查。该项工作在普查登记前必须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行政区划的清理。即对区、镇、村的行政名称和代码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与民政部门资料进行核对,并按行政区划编码规则编制代码。
2.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小区原则上按社区、居(村)委会划分,对普查小区进行编号和实地踏勘,关键是要把握普查小区边界的界定,目的是保证小区划分中单位的不重、不漏。
3.整理清查名录。由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以及其他具有单位审批权的部门,负责向区经普办提供其审批或行政登记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资料。区经普办以区基本单位普查名录库数据和部门提供的单位变动资料为基础,进行比对、排重,形成清查前的单位名录。
4.单位清查。以清查前的单位名录为基础,按照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清查。通过清查,整理出本次普查的基础单位名录和个体经营户摸底库,要确保摸底库中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不重、不漏,条理清晰、准确。以此为依据,进行普查登记。
5.普查登记。按照统一要求进行普查登记。
五、普查的宣传动员
经济普查是一项综合性国民经济大规模调查。区经普办要充分依靠政府、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各种媒体和基层群众组织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横标、宣传画、版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解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普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普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云岩区第二次全区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其中,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落实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工业企业普查、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营业运输、乡镇企业名录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涉及三产中商贸、服务、个体、商务流通方面的事项由区商务局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编委办负责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区质监分局负责协调;涉及教育文化方面的事项,由区教育局、区文体局负责协调;涉及科技活动项目及相关企业情况、信息产业、动漫等方面的事项,由区科技局负责协调;涉及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区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督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这次重大区情区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全区经济普查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镇)抽调。
七、普查工作的进度安排
普查工作从4月开始,分普查准备、普查登记和普查数据处理、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
(一)普查准备阶段(12月以前)。成立普查机构、抽调工作人员、拟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文件、开展宣传动员、普查试点、数据处理程序编制及下发、工作布置及业务培训、表格印刷及分发、单位清查、个体经营户清查并同时普查等。
(二)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12月31日—10月)。完成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审核和抽查、分级数据处理和汇总上报。
(三)资料开发利用及总结表彰阶段(8月—12月)。建立区级基本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和经济普查数据库系统,组织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编辑出版。同时,区和直报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经济普查进行工作总结和业务技术总结,对普查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八、普查工作的督促检查
经济普查工作的督查是保证经济普查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手段。区经普办要将督查工作贯穿于普查的始终,与各成员单位一起组成督查组,分阶段对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每个环节都不容忽视,每个阶段都要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普查各环节工作万无一失。
九、普查的数据质量控制
普查的数据质量是确保普查成功的重要标志,普查工作人员务必树立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数据质量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树立全程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的思想,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普查数据质量控制。
全程控制就是从普查一开始,就把质量控制的思想贯穿到普查工作的方方面面。各调查组要根据本组的普查范围、普查报表和普查指标,制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真正抓好整个普查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工作。
重点控制就是在全程控制的基础上,分析普查各阶段要完成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抓住控制的重点,避免面面俱到而忽略对重要问题的有效控制。
(一)事前质量控制。重点抓好普查的宣传、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清理核实、普查的业务技术培训、普查试点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事中质量控制。着重抓好源头数据的登记填报质量工作,区经普办、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工作组深入到基层,加强对填报单位(户)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争把差错消灭在基层。
(三)事后质量控制。着重抓好对上报数据的审核、查询、复查和评估工作,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区经普办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对普查数据进行稽查、校验、评估、验收,严把数据质量关。其中,个体经营户的数据质量抽查应在单位清理和同时对个体经营户调查后及时进行。区经普办将组织人员进行交叉检查,确保数据质量控制落到实处。
十、普查的数据处理
经济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是经济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整个经济普查工作的成败。采取市、区两级数据处理,各级直接汇总普查基层表数据的工作模式,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模式、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使用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软件进行经济普查数据处理,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普查数据。
十一、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
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是普查成果产生社会效益的具体体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对经济普查中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的基础上,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以普查公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分级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经济普查数据库;三是编辑普查资料汇编并公开出版;四是组织课题研究。
在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经济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遵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十二、普查的表彰和处罚
为顺利开展第二次全区经济普查,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对经济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干扰经济普查工作,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拒报普查资料,以及泄露国家秘密和被调查者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普查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