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4 20: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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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类别、备注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二、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三、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四、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五、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六、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七、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等中毒。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商的营业执照、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19㎡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 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月30日上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中队在区局会议室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辖区内共34所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分管领导(园长)和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40人参加了专项培训。区食药局、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和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在培训会上,一中队负责人对与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的关键环节控制点进行专业讲解和培训;明确学校、幼儿园领导第一责任人;剖析了上一阶段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目前存在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要求各单位提高自主管理意识,加强自查自律,规范食品安全操作流程;同时部署下一阶段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星级评定工作做了动员和技术培训,建立自主管理检查小组。餐饮监管科负责人列举了我市及周边地区近年发生的食物中毒多起案例,阐述了当前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提高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预防知识水平尤为重要,同时深入浅出,讲解了各种食物中毒特征及预防急救措施;通俗易懂介绍了提高食品营养的一些基本常识。
这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反响很好。一是参训人员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了解;二是各类学校幼儿园在管理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有了更可靠的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的依据;三是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幼儿园和后勤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了辖区学校师生饮食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会议记录2
8月6日下午,xx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了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授牌仪式及夏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xxx局长到会并作了工作安排,城区38家大中型餐饮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xxx局长首先介绍了我局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的深刻意义、活动主题、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他强调,要通过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促进评级低的餐饮单位通过整改尽快提升等级,从而提升我县餐饮业整体水平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但又是谢师宴、状元宴的集中期,xxx局长强调各餐饮单位务必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抓住食品原料的采购、加工、备餐、留样、餐饮具的消毒以及避免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等关键环节,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最后,xxx局长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角度出发,对燃气安全作了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各餐饮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后,对部分餐饮单位举行了寻找笑脸就餐,关注食品安全授牌仪式。
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我县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xx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由大到小,由易到难,逐步开展对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工作,通过对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检验运输等九大方面进行检查评价,为各餐饮服务单位评定等级。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为载体,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内容新颖、宣传效果实在、师生员工易于参与的安全工作宣教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加强基层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5月中下旬至6月底。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行动不断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推动安全知识进课堂,在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和应急防范课程;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学前30分钟,用于安全警示教育。让广大师生树立“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的意识,学法守法、安全行为的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关爱的意识”。在广大教职工中加强“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二)开展疏散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1.活动时间:5月24日
2.活动内容:为检验学校、幼儿园应对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能力,提高广大师生(幼儿)的应急反应遇事不慌和自我防范自我救护综合素质,结合我市5.24防空防灾疏散演练安排,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根据各单位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实效性在演练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加强组织疏导,注意安全,有序撤离。特别是走廊、楼梯拐弯处要有专人负责,防止拥挤、踩踏,避免意外事故发生;要注重把应急演练与组织制度建设相结合,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作为疏散演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组织分工,落实网格化责任;要注重应急演练与实际逃生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举办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主的安全警示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4日至6月10日。
2.活动内容: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目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宣传活动。各学校、幼儿园为单位,通过集中组织观看《人命关天》等警示教育片、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或向学生、幼儿及家长发送安全生产宣教光盘、图书、手册等图文资料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6月10日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利用
聘请法制副校长驻校,开展安全政策法规咨询活动;警示展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活动效果。
(四)开展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1日至6月17日。
2.活动内容: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区中小学校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6月11日至6月17日开展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本着“结合学校实际、贴近师生生活”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网络媒体、宣传栏、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卫生,重视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以健全和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为前提,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水平。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全月”工作部署,并在暑假前,利用班会、校园广播电视及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溺水、防火和预防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尤其是夏季到来,要教育好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冰冷、辛辣、油腻、变质的食物,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不要到水库、池塘、河坝、海边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不要随意玩火、玩电和登高弄险,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六)深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依托校园安全教育前沿阵地,充分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在全区中小学校中举办以“抓班级,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为主题的形式多样化的安全知识竞赛、竟答等活动。
(七)组织校车驾驶员大比武活动
六月份,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全区各有校车驾驶员进行比武竞赛活动,对于优胜者给予适当表彰与奖励。
(八)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为确保校园师生及财产安全,按照威环发【2010】15号文件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配足必要的安保应急设备与器械(校车车载灭火器、警用橡胶棒、急救箱、垫木、三角架、防滑链、铁锹各1件;警务室内配备灭火器至少2个、钢叉至少5支、警用橡胶棒至少5支、木棒至少5支、抓捕器至少1支、专业保安人手一支伸缩警棍、应急队员配长木棍人手一支);加大技防建设投入,校园重要部位和重要部门(大门口、围墙、校院、食堂、财务室、宿舍等)监控探头达到全覆盖,监控室要安排值班人员实时监看,认真填写网络值班记录;严格门卫制度,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好每周至少一次的,由校长(园长)带领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建立台账,签字确认。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保障师生有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园)实际,制定好活动方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精心细致,内容上丰富多彩,形式上多种多样,方法上主动灵活,措施上切实有效。要有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内容,务求实效。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总结往年开展“安全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安全月”活动的主题,创新工作思路、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要以活动抓安全、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保安全,建立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幼儿园在“安全月”活动期间都要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电视、手抄报、网络等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扩大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氛围。
聘请法制副校长驻校,开展安全政策法规咨询活动;警示展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活动效果。
(四)开展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1日至6月17日。
2.活动内容: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区中小学校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6月11日至6月17日开展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本着“结合学校实际、贴近师生生活”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网络媒体、宣传栏、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卫生,重视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以健全和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为前提,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水平。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全月”工作部署,并在暑假前,利用班会、校园广播电视及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溺水、防火和预防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尤其是夏季到来,要教育好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冰冷、辛辣、油腻、变质的食物,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不要到水库、池塘、河坝、海边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不要随意玩火、玩电和登高弄险,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六)深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依托校园安全教育前沿阵地,充分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在全区中小学校中举办以“抓班级,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为主题的形式多样化的安全知识竞赛、竟答等活动。
(七)组织校车驾驶员大比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