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8 0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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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 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
门前三包责任书优秀范文精选(二)
为推动我社区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陈家湾社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反陈家湾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社区辖区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保持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必须设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责任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四)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签章):
责任方(签章):
责任方代表:
门前三包责任书优秀范文精选(三)
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东小口地区及通品绿保实际,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全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本责任书。
在本地区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一、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的行为。
(二)包绿化。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划定
(一)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二)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和零散摊位等,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和零散摊位的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督执法
(一)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及物业部对各单位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责任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门前三包责任书优秀范文精选(四)
甲方:_______村委会
乙方:
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塑造我村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我村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美好家园,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乙方门前三包内容
1、包卫生
负责门前周围的卫生保洁工作,每日及时清扫门前垃圾、清除污物、废弃物、积水、消除蚊蝇孳生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做到四无,即: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无垃圾废土;无积水污泥;无脏乱杂物等。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不得随意倾倒,禁止将垃圾随意散扫出户外。家庭污水应倒入下水道内,禁止户外乱倒。地面和院内的污水、淤泥要及时清除。
2、包绿化
负责门前树木、花草栽植和保护,做到认真管理,及时养护,使环境绿化、美化。
3、包秩序
维护门前周围优美环境和社会秩序,做到四不一无,即:不乱搭乱建;不乱堆杂物;不乱停车辆;不占道干活;无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柴堆、煤堆进院,粪堆全部清理到田间地头,家禽家畜全部入户圈养,确保村庄道路畅通,做到清障还路、确保通畅,不占道建设,农作物秸秆收集有序,不焚烧秸秆。建筑垃圾按照谁产生,谁清运的原则,按照村规划倒入规定地点,建筑施工时占道不得超过道路1/3,不得超过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无条件搬离道路,施工完成后自行清理到位。
二、甲方必须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甲方将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将责令其整改,不接受整改的将在村公告栏上曝光,并进行批评教育。
四、甲方将对门前三包的检查情况逐户建立档案,每年度进行评比,对门前三包评比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奖励。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门前三包责任书优秀范文精选(五)
甲方:锦星乡xx小学
乙方:
为推动我校校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白泥小学新形象,营造良好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广大人民积极参与我校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白泥小学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学校,甲乙双方就校园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设施、包秩序。
(一)包卫生:制止乱丢乱扔、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污水、野广告等,保持地面、门窗、墙面清洁卫生。
(二)包设施:负责管理保护单位整治区域内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及花草树木、垃圾桶或果皮箱等,保持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三)包秩序:维护好本区域公共秩序,制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拉乱挂等行为,做到整洁有序。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门卫安全管理责任书门卫安全管理责任书。
监督电话:4892043
为推动我区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新都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新都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街道,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吴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畅通。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保持行道树树坑和道路分车绿带干净整洁,不准乱泼乱倒污水、污物等危害树木生长的杂物。不准在树木上刻划、钉钉、栓系牲畜、栓系牲畜、栓绳挂物。不准攀折树枝、花卉、绿篱及建(构)筑物附件堆放有毒、易燃等物品,禁烧树叶及杂物。不准在绿地内种植农作物;不准在绿地内挖坑取土。不准在绿地内、行道树空间停放车辆。不准就树搭建、盖房或者围圈树木等。保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丢失、不损坏。不得擅自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及时制止或举报攀折、损坏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即将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临街商店每
家备一个垃圾桶,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 包保洁: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道路保洁,制止学生乱扔的行为,对学生乱扔的垃圾进行清扫,从临街至边。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实验小学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检查,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学校将采取相关措施,将上报于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实验小学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租户签名: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拉线、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天岳恒商业部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经查实,物业责令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天岳恒商业部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商铺名称: xxx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门前”,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两端隔墙中线至人行道街沿石全部区域,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机构划定。
本规定所称“三包”,是指包秩序、包卫生和包绿化。
第四条“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政府及所属的区城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及所属的城市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市、区两级工商、卫生(爱卫)、环保和绿化部门共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第五条“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按照下列分工履行职责:
(一)四个区政府
1.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
2.每年对辖区内“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对在“门前三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存在问题较多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3.划定辖区范围内各镇(乡)、各街道之间之间“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管辖范围。
(二)四个区政府城市管理部门
1.负责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检查,监督街道办事处工作开展情况。
2.贯彻执行市、区政府关于“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门前三包”清理整顿及宣传工作。
3.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市城管局上报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
4.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做到定时定点袋装收集、日产日清;逐步实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统一无害化处置。
5.负责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或者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街道办事处
1.负责按照“门前三包”标准,划定辖区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区,与辖区内责任单位和个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登记造册。
2.负责每日一次对辖区内责任单位和个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牵头组织辖区内的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综合整治,按照要求制作并向区城市管理部门上报“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材料及报表。
3.负责建立文明卫生监督岗队伍,牵头与社区居委会共同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属地管理责任。
(四)社区居委会
负责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和完善本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每日检查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改进,并向街道办事处及时汇报。
(五)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1.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
2.每年对辖区内“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对在“门前三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机构
1.负责按照“门前三包”标准,划定辖区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区,与辖区内责任单位和个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登记造册。
2.贯彻执行市政府、管委会关于“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门前三包”清理整顿及宣传工作,负责每日一次对辖区各责任单位和个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
3.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市城管局上报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
4.负责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或者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七)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或者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配合城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八)市、区卫生(爱卫)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对责任单位和个人“门前门内”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查处各类违反卫生(爱卫)管理的违法行为。
(九)市、区两级绿化、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
市、区两级绿化、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共同做好“门前三包”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市城管局
1.负责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政策、标准。
2.协调、解决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与相关工作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3.定期抽查四个区政府和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
4.负责对四个区之间、四个区与三个开发(度假)区之间辖区界线不清晰的区域,划定各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管辖范围。
第六条履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与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机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协议,并按照下列标准履行“门前三包”的义务:
(一)包秩序:做到“门前”区域无乞讨现象、无店外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占用盲道;保持店面整洁有序,店招店牌按照规定设置,美观完好,用语文明、文字规范;灯光亮化设施完好,并按时启闭。
(二)包卫生:做到“门前”区域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无积水、痰迹、油污;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临街外立面墙体应当保持完好和整洁;污水、烟尘、噪声排放符合标准。
“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个人为各类商铺或者摊档的经营者,还应当在其经营的店铺、摊档内统一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并配备扫(拖)把、撮箕、擦布等,随时保持责任区的清洁、卫生。
(三)包绿化:做到绿地内无堆放物料、无倾倒垃圾、无摊晒衣物、无设置广告等非法占用绿地的行为;无在门前树木上钉钉、架线、挂物、栓系物品、倚树盖房和搭棚等行为;确保树塘无积水;保持“门前”区域内树木、花草、绿篱和草坪绿地完整完好,做到树木、花卉等园林植物和设施无人为破坏、损坏现象。
“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还应当确保门内达标,即:环境卫生好;室内整洁卫生;垃圾、厕所管理好;坚持除“四害”;绿化美化好等文明、卫生标准。
第七条“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可以采用各种形式单独履行或者联合其他责任单位和个人共同履行责任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明确本单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具体责任人,对在其责任区内乱扔烟头、纸屑、果皮及其他废弃物,乱贴乱画、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停车辆、毁坏花草树木、向人行道、草坪、树根倾倒污水、损毁市政设施和绿化设施等行为,责任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
第九条对在“门前三包”责任地段内乱扔烟头、纸屑、果皮及其他废弃物,乱贴乱画、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停车辆、毁坏花草树木、向绿地倾倒污水、垃圾、堆放杂物、损毁市政设施和绿化设施等行为,分别由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条凡不履行“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卫生(爱卫)、环保、工商管理规定的,由卫生(爱卫)、环保、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有关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凡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义务的责任单位,已取得文明单位资格的,取消其当年文明单位资格;未取得文明单位资格的,当年不得评选为文明单位。
第十二条对在“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个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区属单位,由四个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予以表彰奖励;四个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市属部门,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北京市是“门前三包”的策源地。20世纪80年代初,为解决管理人员少与工作难度大的矛盾,前门街道把前门大街上的119个单位每7户编为一组,每组设1名监督员,共同管理大街的市容卫生和交通秩序,被称为“七户一岗”,可以看作是“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雏形。1982年2月,前门街道在“七户一岗”的基础上,又试行了以创造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为目标的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活动,责成沿街每个单位设一名监督员,负责落实“三包”工作,至此形成了前门大街的“门前三包”责任制。
1983年,北京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脏乱差”治理的若干规定》,向全市推广崇文区经验,要求全市所有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居民住户积极搞好“门前三包”。自此,“门前三包”工作在全市大规模地开展起来。
1985年,北京市政府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颁布了《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京政发[1985]170号文件),通过行政规章,对“门前三包”工作予以了规范。
1999年,北京市政府在充分吸收各地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修订并重新颁布了《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在第三条明确规定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具体内容。
包卫生是指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包绿化是指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园林管理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包秩序是指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近些年来,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变化,北京市“门前三包”呈现出了新的特点:一是由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大量增加,“门前三包”实施难度越来越大;二是政府对城市管理的投入不断增加,专业化管理范围和水平有了显著提升,“门前三包”责任制被逐渐淡化;三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门前三包”责任制引起了一些社会争议,被认为是政府单方面向社会转嫁城市管理责任;四是北京市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特别是城管执法部门和市政市容部门分立后,“门前三包”陷入“两不管”境地,在许多地方形同虚设;五是自2013年9月起,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7月28日更名为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及施行情况纳入“月检查”范畴,每月在每个区抽取两条街巷胡同、十家商铺进行检查。
二、北京市各区“门前三包”责任制施行现状
自2013年9月起,原首都环境建设办检查“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及施行情况,截止到2016年4月,全市共检查了5400多家商铺。检查发现,“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已基本覆盖十六区的建成区,每个区都在研究适合本区区情、民情的“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有的区将其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调研发现,各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具体内容不同、形式不同、管理单位也不统一,各有各的特点。
西城区制定了《门前三包管理规范》,其中包含“门前三包”法律依据、整治范围、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现已纳入西城区环境分类分级标准体系中。以“门前三包”《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的签订工作为载体,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为具体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门前三包”工作。
海淀区制定了“P于进一步落实《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意见”,明确职责、协调联动、逐级负责,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开展“门前三包”评比,统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承诺书,要求沿街商户、单位设立一名“门前三包”值班员。
通州区制定了《通州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方案》,强化属地是“门前三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落实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责任、执法单位的监督处罚责任、“门前三包”单位的清扫维护责任和绿化、公用设施的清洁管护责任。区环境建设办统一制作了“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悬挂于“门前三包”单位的明显区域,重点治理店外经营、倚门售货、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环境脏乱、违规广告牌匾等行为。
2012年,昌平区印发Ⅸ关于进一步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意见》,2016年区爱卫会印发《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门前三包”责任书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各单位签订。在2012-2013年普签的前提下,2014年以来每年进行补签,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密云区从定内容、抓机制两方面着手,完善并建立“门前三包”长效管理机制,包括监管机制、考评机制和处罚机制,重点解决垃圾乱堆乱倒、车辆乱停乱放和广告牌匾乱竖乱挂等三类问题。
三、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门前三包”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难度高。梳理目前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门前三包”责任制内容跟不上现阶段城市管理要求
《办法》中提到的“清扫地面、清除痰迹、废弃物和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等”内容,目前皆由专业清扫保洁队伍和园林绿化专业队伍来完成。由于带有专业性作业性质,没有必要让沿街商户、单位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当作一种负担。
(二)“门前三包”法律依据不够明确
由于《办法》没有明确制定“门前三包”的法律依据,导致一部分人认为“门前三包”只是一种行政合同,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需要明确“门前三包”是法定义务,不是行政摊派。
(三)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
“门前三包”责任制点多面广,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理顺各部门关系,厘清责任,协同推进。
(四)宣传引导、奖惩措施不到位
“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责任人承担了城市管理的责任,却没有在社会服务中得到直接的收益。权责不统一,势必引发一部分人的消极抵触心理。此外,《办法》中对宣传和奖惩措施没有过多提及。
四、北京市开展“门前三包”下一步工作建议
实践证明,城市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力量既治理不了更治理不好。“门前三包”在城市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必须依靠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一)与时俱进,重新调整、规范“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通过对2013年4月以来的首都环境建设月检查和市级问题台账数据分析:市容环境、秩序环境和设施环境台账数占比较多,这三类问题与道路两侧的商户紧密相关。主要表现在:店外经营、占道设摊、堆物堆料、私装地锁、乱停车辆、违规广告牌匾以及占道灯箱广告等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与水环境保洁作业单位有关。
通过总结前期环境建设检查工作,下一步将充实“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督促各临街单位,提高自我管理意识。“门前三包”责任内容调整为:
1.“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商户自产垃圾去向明确,不随意丢弃、抛撒,实行垃圾分类,按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投放;及时清扫保洁,按照规定扫雪铲冰;无暴露垃圾、无渣土、无污水污物;维护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清洁卫生。
2.“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设施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建(构)筑物及设施的外立面整洁、完好,立面及玻璃橱窗内外无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现象;店面招牌、夜景灯光等设施设置规范并保持整洁;责任区内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挂,无沿街悬挂晾晒物品,无违规户外广告牌匾;不攀折树木、践踏草坪、破坏和损坏绿化设施等,维护责任区内的设施环境整洁完好。
3.“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秩序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商户无店外经营,无占道设摊,无倚门售货,无擅自设置占道灯箱、广告,无私装地锁,无乱停车辆,维护责任区内秩序环境良好有序。
4.责任人对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破坏城市环境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要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二)认真流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门前三包”工作,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管理规定和标准;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建立“门前三包”综合指导协调机制,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门前三包”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负责组织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工作进行监督执法,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工商、交通、公安、水务、商务、旅游、环保、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落实责任,形成考核评价机制
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将“门前三包”工作纳入环境建设考核评价范围,建立市、区两级考核机制,最大限度调动相关单位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相应奖励机制
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宣传;借助市、区两级环境建设志愿者队伍,深入街道、社区发动群众,参与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相关义务。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将“门前三包”成绩突出的沿街商户纳入环境建设样板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探索将检查考评结果与环境建设“以奖促治”相结合,推进城市环境社会治理,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市民群众等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的有效形式;把“T前三包”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广泛发动市民参与环境建设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环境建设意识和自觉行动,使“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地生根,成为社会共识和行为规范,推动首都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链接
1.上海、南京“门前三包”开展的情况
2014年12月5日,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相关规定,责任人的责任确定为: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的行为;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责任人除了应当履行规定的义务外,在责任区内还应当履行:及时清除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镇政府成立镇“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书记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副组长
二、工作目标
(一)管理内容及标准。按照新“门前三包”管理“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坑垃圾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区域内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无积雪。
2、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3、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放车辆的行为,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集镇环境秩序现象。
三、工作措施
1、各店主、摊主赶集日不得在颖江大道上摆摊设点,不得占道经营,确保步行街道(地板砖)畅通,非赶集日主动做到坐店经营。对不遵守的,一经发现,没收违规摆放物品并处罚款50元。
2、各店主、住户、单位必须确保门前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乱搭乱建,一经发现,强行拆除。
3、人行道上所有树木不能靠、挂、绑任何物品,不能栓牛,发现一次罚50元或没收物品;垃圾桶不得随意搬动,不得在垃圾桶内焚烧垃圾或倒高温的煤球灰,发现一次罚50元;损坏树木、垃圾桶照价赔偿。
4、严禁将垃圾倒在街道上及颖江大道公路两旁,必须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坑内(为便于拖运,垃圾应在早上8:00前清倒),建筑垃圾须自行运走。
5、客运公司客车必须在颖江道旁按指定地点停放载客,停靠客车不得超过2辆,否则每超一辆罚100元,并责令改正。
6、摩托车、三轮车必须按划定的停车点停放,违规停放每辆罚款50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
1、召开动员大会,具体部署工作任务;
2、制定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31日)
1、继续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狠抓落实工作;
2、根据“门前三包”的内容对临街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使“脏、乱、差”的现象得到逐步改变;
3、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4、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又存在违法(章)行为的当事人依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门前三包”是加强城市市容管理的一项长效机制。随着我村经济的发展,百姓的进步,村民对公共环境的要求也在提高,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管理,营造干净舒适的农村环境,是我们“门前三包”办公室全体成员的首要任务。
2018年接手门前三包工作开始,对全村门脸房商户进行重新整理和登记,本次规范整理不仅让商户签署“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区要求,划分好“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并要求责任人登记个人信息,仔细学习“门前三包”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到各项规定,并将“门前三包”责任书张贴在店内公示,时刻提醒自己和相关人员按要求经营。只有我们高度的重视和对村内商户的严格要求,才能将“门前三包”责任工作落到实处。
成立“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导检查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审计局“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区域内工作、营业、生活或居住的居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员),均应遵守本方案。
三、管理内容和标准
(一)门前三包。指责任人负责门前责任区的卫生、绿化和秩序。门前三包管理员应达到以下要求:
1、包卫生: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保持机关环境卫生整洁。做到自备垃圾容器(垃圾桶),实行垃圾袋装并按指定位置存放,按时装车;保持责任区内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痰迹、废弃物和积水、积雪等;保持责任区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灯饰、橱窗美观,无破损污染、乱贴乱画、乱牵乱挂等。
2、包绿化: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生长良好,环境优美。做到门前树木、公共设施等无损坏、无乱拴、乱挂、乱钉。
3、包秩序: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秩序良好。做到门前车辆无乱停乱靠、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乱贴乱画、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打牌下棋。
(二)机关庭院。根据门前三包管理和推进“一院一池、一员三包”环卫管理的要求和市文明卫生创建标准,应达到以下管理要求:
1、门庭院落:达到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
2、楼道阳台:无纸屑烟头、无痰渍污垢、无乱堆乱放、无乱牵乱挂;
3、食堂厕所:无四害(鼠、蚊、蝇、蟑螂)、无污水污物、干净卫生无异味;
4、卫生设施:按规定建有封闭垃圾池或配置垃圾桶、有果皮箱或废纸篓、有清扫冲洗工具、有文明用语标示等。
(三)包街路段:按照门前三包管理的要求,建立“周末卫生日”值班制度,加强对包街管理路段的监管。每天由包街管理员对管理街道路段进行巡查,每周由值班员开展一次“周末环境卫生日”活动,每月由办公室对包街管理路段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所监管路段和街面达到以下要求:
1、责任段面做到无“牛皮癣”、人行道无杂草、无建筑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痰迹、废弃物和积水,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停乱放车辆。
2、所有经营户必须在门店内经营,不得占道经营。
3、各沿街户做到门前树木、公共设施等无损坏、无乱拴、乱挂、乱钉,杜绝乱写、乱画、张贴广告等行为。
4、各沿街户负责每日8点前对店前进行清扫,保持街道整洁,排水畅通。店面装修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泥浆等建筑垃圾应当自行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
5、各沿街户都应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社会公德,禁止乱扔污物、乱倒污水和随地便溺,维护街道的整洁、美观。
四、管理责任
门前三包和包街的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并明确专门的门前三包和包街管理员。
成立“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导检查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审计局“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区域内工作、营业、生活或居住的居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员),均应遵守本方案。
三、管理内容和标准
(一)门前三包。指责任人负责门前责任区的卫生、绿化和秩序。门前三包管理员应达到以下要求:
1、包卫生: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保持机关环境卫生整洁。做到自备垃圾容器(垃圾桶),实行垃圾袋装并按指定位置存放,按时装车;保持责任区内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痰迹、废弃物和积水、积雪等;保持责任区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灯饰、橱窗美观,无破损污染、乱贴乱画、乱牵乱挂等。
2、包绿化: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生长良好,环境优美。做到门前树木、公共设施等无损坏、无乱拴、乱挂、乱钉。
3、包秩序: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秩序良好。做到门前车辆无乱停乱靠、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牵乱挂、无乱贴乱画、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打牌下棋。
(二)机关庭院。根据门前三包管理和推进“一院一池、一员三包”环卫管理的要求和市文明卫生创建标准,应达到以下管理要求:
1、门庭院落:达到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
2、楼道阳台:无纸屑烟头、无痰渍污垢、无乱堆乱放、无乱牵乱挂;
3、食堂厕所:无四害(鼠、蚊、蝇、蟑螂)、无污水污物、干净卫生无异味;
4、卫生设施:按规定建有封闭垃圾池或配置垃圾桶、有果皮箱或废纸篓、有清扫冲洗工具、有文明用语标示等。
(三)包街路段:按照门前三包管理的要求,建立“周末卫生日”值班制度,加强对包街管理路段的监管。每天由包街管理员对管理街道路段进行巡查,每周由值班员开展一次“周末环境卫生日”活动,每月由办公室对包街管理路段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所监管路段和街面达到以下要求:
1、责任段面做到无“牛皮癣”、人行道无杂草、无建筑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痰迹、废弃物和积水,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停乱放车辆。
2、所有经营户必须在门店内经营,不得占道经营。
3、各沿街户做到门前树木、公共设施等无损坏、无乱拴、乱挂、乱钉,杜绝乱写、乱画、张贴广告等行为。
4、各沿街户负责每日8点前对店前进行清扫,保持街道整洁,排水畅通。店面装修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泥浆等建筑垃圾应当自行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
5、各沿街户都应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社会公德,禁止乱扔污物、乱倒污水和随地便溺,维护街道的整洁、美观。
四、管理责任
门前三包和包街的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并明确专门的门前三包和包街管理员。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行政为公、执法为民”工作理念;以提升城乡发展战略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为目标,积极参与创卫活动,以全县辖区范围为整治抓手,以实现城乡环境“畅、绿、亮、洁、美”为目标,监管并重,标本兼治,实现美丽生态和谐幸福建设为目标。
二、工作任务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在全县范围着力乱推乱放、垃圾乱倒、车辆乱停等“九乱”整治,严格落实包卫生、包秩序、保设备、包绿化、包外观的“门前五包”,和城市管理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一)开展城乡环境整治。
1.加强户外广告、电线乱扯乱挂现象的综合执法,规范整治县城“蜘蛛网”现状。
措施:一是加大相关法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电线管理,强化日常巡查,依法拆除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陈旧破损、影响市容的广告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门头匾额及时拆除或整改;三是督促商户及时清除可视范围内临街墙面、箱体、线杆等设施表面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违法张贴现象。
2.加大城乡“九乱“规划监察执法力度,做到城区“五个无”:无店外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
措施:一是充分利用车辆流动宣传、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单、设立宣传栏、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加强市容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建立市容市貌曝光平台,跟踪曝光影响市容市貌的个别“难缠户”,直至依法取缔;三是科学规划停车位,完善禁停标识。对在人行道上禁停路段停车、逆向停车、停车不入泊位、非机动车无序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清理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的“僵尸车”,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对违章车辆进行曝光,严格按照处罚程序,依法处罚违章车辆。 四是加大相关法规和危房翻建修建申报流程宣传,发放宣传单,走村入户宣讲;五是摸排违建底子,开展巡视巡查,对违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减少群众损失,并建立违建台账;六是按照谁负责谁监管、谁监管谁拆除原则,构建防范和整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对不按程序申报或者超标准建房依法处罚、依法拆除,做到当罚必罚、应拆尽拆。
3.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门前卫生、绿化、市容彻底整治。
措施:一是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领导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专职领导分管,专门部门主抓,建立工作制度,协调、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工作开展,并配备相应数量的执法人员,每日对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书应当约定“门前三包”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监督电话以及法律责任,明确限期整改、履约责任保证等处理措施。三是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联动机制和巡查制度。实行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城区“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巡查和管控。对巡查出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户,进行通报,责令整改,监督其履行职责。四是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二)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1.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执法。通过道路设点检查、联合夜查等方式,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倾倒工程渣土等行为进行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2.加强垃圾、落叶露天焚烧执法。加大对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临时空地的巡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对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的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3.加强城区露天熏制腊肉执法。按照规定集中规划布点,加强巡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违规在露天熏制腊肉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4.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执法。依法依规清理取缔露天烧烤行为,全面整治规范提升烧烤、大排档经营作业,严控店外经营影响街容街貌行为,严格执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三)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和业务培训。
本着“谁执法、谁普法、行政执法、教育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告、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相关法律的了解认知,从而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开展整体执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业务支持的培训工作,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规范执法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将责任列出清单,把任务分解到岗位、到人头,扎实开展执法行动。
以北京市政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根据区政府下达的“三年任务两年完”的工作任务,按照《 街道社区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方案》, 街道城管队将进一步推动辖区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力争在2019年基本完成辖区内违法建设治理任务,率先在海淀区打造全面“无违建街道”
城管队在承担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过程中,将紧密联合各社区,每月组织各社区书记和违法建设巡查员召开社区违法建设治理例会,指导各社区开展相关工作,并不定期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题培训班,就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等对各社区治理违法建设责任小组进行培训。在执法过程中,全面体现“柔性执法为民生”原则,前期做到逐户协调沟通,讲解政策法规,做好耐心细致的居民动员工作;违建拆除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安抚居民情绪,引导正确舆论导向;违建拆除后,密切关注思想动向,倾听合理诉求,力求圆满完成辖区违建清零工作。
二、深入推进辖区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处置管理工作
对废品进行科学处理及分类以达到再次循环利用的标准,对保护街道日常环境、节约能源和带动社会效益具有关键作用。
当前, 街道辖区内现有无照废品回收摊点70余家。由于缺乏长效管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品造成了严峻的安全与环境问题,亟待城管队伍“花大力,出重拳”。当前,街道废品回收主要面临三大乱象:
一是“搭建乱”,废品回收点多为自发搭建,占道经营,堵塞通道,具有明显的无序化,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与街道正常秩序;
二是“处置乱”,废品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现存各回收站点难以实现规模化和绿色化处置,形成了巨大的、潜在的二次污染源;
三是“管理乱”,回收点多为自行管理,缺乏统一标准与监管措施,各类废品乱堆乱放,造成了严重的消防与环境安全隐患;
对此,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淀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与街道相关工作部署, 街道城管队将继续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街道环境秩序与居民生活质量,实现辖区二次资源的高效管理与集中处置。2019年工作部署如下:
(一)整合资源、统一管理。深入走访摸排,整合辖区废品回收硬件资源,对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处置的“七个统一”等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对废品回收站点行为进行规范,保障街道日常秩序与环境卫生。
(二)严格把控,加强整治。联合相关部门执法,定期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行动,针对无证经营、违收危险品、占道经营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格取缔非法回收网点,进一步规范网点经营。
(三)加强宣传,全民监督。建立健全违规废品回收点监察举报机制,联合社区居委会等部门,推动实现辖区废品回收全民监督,构建废品高效处置与监管联动网络。
(四)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合街道再生资源回收集中管控战略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下辖的废品回收网点布局进行积极调配与积极反馈,推动实现辖区再生资源回收品的合理存储、安全消纳。
三、推行“城管+”工作模式下的门前三包精细化管理
街道城管队以执法力量下沉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一直将“门前三包”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认识到治理门前三包的工作与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比如:部分商家、经营户等责任单位认识不到位、内容了解不清、实施不全面、执行标准不高等问题,门前乱堆物料、乱摆摊点、乱设广告等破坏市容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城管执法与物业、沿街单位、商户之间的协调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整合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2019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城管+”工作模式,力求破解“门前三包”履约难题,实现门前三包精细化管理。
(一)城管+商户,明确自治责任。19年,针对“门前三包”问题高发的沿街商户, 街道城管队将首先采取调研走访征求意见建议的方式,与商户共同梳理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现状及缺口,了解商户需求,同时调动商户参与积极性; 其次,为了提高商户自主自律意识, 街道城管队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门前三包宣传工作;再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台账管理,通过地毯式检查,不断更新和完善基础台账,并确保门前三包责任书签约率达到100%,做到随变随签,实时建立“三包”数据库,为门前三包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提供数据支持。
(二)城管+门责员,强化督查能力。在实施精细化管理过程中, 街道城管队一直致力于实现从队员到门责员、保安的实名责任制管理,目前启用的门责员为51名,按照“定人、定岗、定则”的工作要求,明确每名门责员的责任区及商户,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不漏一店”,为了更好的辅助城管队做好门前三包日常管理,2019年 街道城管队将通过“三统一”的方式,继续强化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员机制,不断提高门责员队伍的督查能力: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通过观看影视资料及文字材料,帮助门责员更加直观了解城管执法日常工作;二是统一培训,通过定期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使门责员知晓管理权限,正确识别“违规”形态,可在规范管理时更加得心应手;三是统一执法,针对不配合、不改正、问题反复商户进行统一执法,强化执法力度,督查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其督查能力和积极性。
(三)城管+公众,提高关注程度。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是保障城市秩序的重要途径。2019年, 街道城管队将通过强化门前三包群防群治、鼓励和吸纳公众参与监督的方式,提高社区居民对门前三包工作的关注度和认可度。在鼓励公众监督的过程中,城管队将加强与居民科、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的联系,发动群众力量,注重对群众意见的收集,并保证更加快速、高效的处理居民关于门前三包的各类投诉及建议。为吸纳更多的公众参与,也将创新在城管公众体验日等活动中,邀请社区居民走进城管执法,通过讲解门前三包法律法规、观摩门前三包执法过程等方式,增强居民对于门前三包管理的认同和支持,呼吁群众齐抓共管,监督、支持“门前三包”工作。
四、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落实,真正做到“接诉即办”
为更好发挥12345热线的“哨声源”作用,认真落实街道关于处理“接诉即办”相关工作部署, 街道城管队自2019年1月1日起,共接到接诉即办单142起,截止2月28日,已全部办结,可见,处理举报问题在城管队日常工作中占有较大比重,这不仅是服务百姓的重要平台,也肩负着树立城管形象的责任,更是城市管理工作集众智的一种方式,为力求做到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达到100%,19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责任,速响应。将结合城管队现有值班值守安排,整合更加合理的值守力量,研究制定“接诉即办”受理值班工作制度,明确7*24小时值守的工作安排及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对队员沟通能力的培养,并有计划的进行业务知识、工作技巧、服务理念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办理人员与责任分工,不压件、不拖延,不超期,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