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

时间:2022-04-23 0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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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排查

篇1

     根据阜阳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阜安〔2018〕号5)文件精神,我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按照(阜安〔2018〕5号)文件要求,4月10日,我县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许宗志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会上,下发了颍上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颍安〔2018〕2号文件,一是要求住建、商务、交运、水务、海事、消防、交警、安监等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并进一步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二是突出重点,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以建筑施工、工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旅游等方面为重点,由主管部门对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三是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负责,确保安全。为确保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到位,县安委办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和强化督查制度。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三个督查组,从5月1日起,对全县30个乡镇,24个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因市安全生产第一巡查组对我县开展为期10天的巡查工作,原定于5月底结束的督查工作,顺延至6月10日。二是深入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五一”期间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县安委办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进行反复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治理情况及有无新的隐患存在,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目前,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中,县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计1927起,行政拘留10人,刑事拘留4人,拆除遮阳棚390个、劝返三轮、四轮电动车1559辆(次),扣留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电动车累计948辆。县交运局排查整治安全隐患47处,整改率达100%,查处违章客车155辆,货车858辆。

水上交通方面:检查渡口138道次,排查安全隐患60起,现场整改56起,跟踪督办4起,整改率100%。开展行政处罚4起,其中渡船2起。

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113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369处,临时查封10家,责令“三停”3家,行政处罚10家。

烟花爆竹方面:共查扣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的非法烟花爆竹500余件,并集中进行了销毁。

加油站点方面:共排查整治隐患97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20份。

液化气安全方面: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3起,查获非法运输储存的液化气180余瓶。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厦门会议和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厦门会议、党的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为厦门会议和党的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乡安全生产各行业和领域。重点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消防、特种设备、燃气管线、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各村各有关单位针对本村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查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一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和“查短板补短板,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在小、解决在早”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是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台风汛期和高温天气等特殊季节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看不到、管不着的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全面排查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预案及演练、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自查自报,及时整改隐患(即日起至5月31日)。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智慧安监”或本行业(领域)监管平台及时上报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强化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6月1日至7月31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有关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强化风险管控,落实约束措施(8月1日至8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第四阶段:开展“回头看”,严格应急值守(9月1日至9月30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厦门会议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排除管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提升成果(10月1日至10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厦门会议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党的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由乡政府统一领导,乡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县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文体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包括民办学校、学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牵头负责校车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二)文体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行业领域(含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体育馆、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印刷厂等)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三)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民爆(销售企业)、信息化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配合乡安监办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四)乡卫计委负责卫生系统(含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五)派出所负责民爆物品使用储存仓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

(六)民政办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七)国土资源所负责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八)国土所和城镇规划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牵头负责渣土车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九)供销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派出所负责道路运输、公路水路建设(职责范围内)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系统(包括渔业生产、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二)林业站负责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森林公园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三)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水利风景区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四)工商所负责商贸、粮食等行业(含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五)安监办负责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及餐饮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六)安监办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七)安监办负责消防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能负责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派出所、工商、环保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由乡安监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乡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障厦门会议和党的期间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篇3

一、强化安全领导,提高安全认识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学校平安稳定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首先,学校成立了以校长杨德才同志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通知指示精神及学校安全检查内容,组织进行了学校安全工作自查。

 1、制定了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制定了各种安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

3、对学校做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做了记录,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立即进行了维修,确保了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对学校各部室(仪器室、微机室、多媒体室、图书室、各办公室、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所查的内容做了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5、食品安全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确保健康无病,师生食用定点购买碘盐,购买所有物品索证齐全。

二、一岗双责,综合治理

1、学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制订了外来人员登记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安全保卫检查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

2、全体教师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针对“三防”(防火、防盗、防毒)做了大量的工作。配备了消火器材,加固了门窗,对校园的设施进行了加固,做到了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了学校财产的安全。(请您继续关注WWW.haOwoRd.CoM)

三、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1、学校利用校会、升旗仪式、少先队主题会、班会对学生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利用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救能力。我们还组织师生学习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树立“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思想,广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把安全、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将安全教育渗透到班级教育、课程教学和学生各项活动中,保证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

2、学校常年坚持从小培养学生讲秩序,讲文明的好习惯。

3、加强了对学校教学楼、实验室及其他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特别是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清除不安全隐患。

4、坚持开展安全演练,塑造“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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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6月15日起至7月25日,为期40天。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截止6月25日)。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镇安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截止7月25日)。重点对第一阶段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集中整治;镇党委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发现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三、整治重点

1.煤矿。持续保持煤矿“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煤矿“六假六超三瞒三不”非法违法行为。开展煤矿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煤矿安全生产机构、制度、责任体系、投入保障、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诚信体系、应急体系的落实情况,清理整治煤矿外包工程和劳务派遣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回头看”和“三查”执法检查,查处煤矿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安全监控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基础管理资料、自救器管理专项整治不力的行为;查处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抽掘采不符合规范,不落实停产、减产、限产继续生产等行为;查处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不可靠,瓦斯抽采不达标,两个“四位一体”措施不落实,违规动火作业和爆破作业等行为;查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力,水害威胁未查清,安全防范距离不达标,“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不落实,采空区积水防治“四步工作法”要求不落实,擅自采挖各类保安煤柱等行为。强化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煤矿安全风险辨识研判管控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报警追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煤矿瓦斯超限、暴雨蓝色预警停产撤人制度。〔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2.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等问题。〔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紧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化工园区以及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布局和安全准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硝酸铵生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督促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精细化工企业完成四项整治任务“清零”;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坚决防范硝酸铵、硝化棉、氯酸钠等高危和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的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核查从业人员资格,切实落实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坚决打击“挂靠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加强生产企业危险品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化工原材料库、批发企业仓库和化学实验室的监管,严禁性质不相容化工原材料混存、改变设计用途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高温停产措施,提前做好消耗性生产计划,有序停产;严格落实防汛、防雷、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镇交管站〕

4.消防安全。要紧盯高层建筑、宗教活动、文物古建、红色旅游景点、石油化工、医疗防疫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完成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组织村社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排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对家庭作坊、群租房、“三合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高风险区域监管力度,整治擅自改建、违章搭建以及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违法行为;针对电气火灾高发和电动自行车、储能站等新业态、新能源火灾的特点,开展火灾风险研判和集中整治。要紧盯“建党一百周年”一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采取约谈、值守、巡防、关停、取缔等超常措施,督促活动举办单位周密制定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活动安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5.森林防灭火。重点排查24小时值班值守和巡山护林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和重要目标、重点人群和入山火源是否管控到位;是否多种方式开展防火宣传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输配电线路隐患、林下可燃物清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是否持续深入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整改销号;是否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备齐防火物资和防护装备,各类专业、半专业和应急队伍是否随时待命,能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安全处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公司、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6.道路和水上运输。要盯紧看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领域,持续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严惩重罚“三超一疲劳”、分神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员监管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车辆技术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公路隐患,及时规范临水、临崖和坡陡弯急处及易受灾路段的安防设施、警示标志标牌。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坚决查处“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水情传递、恶劣天气禁限航等规定不落实行为。要加大赶场渡、学生渡、风景旅游区等巡航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辖区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餐饮囤船等船舶锚泊停靠和值守人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一船一策”,坚决防止发生跑船、走锚、碰撞等险情。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职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罐体清洗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动态监控制度、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要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深化港口在役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治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存储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牵头领导:各村、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文广站、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7.建筑施工。重点整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建设行为,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突出抓好事故多发的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格易燃物品存放区、临时用电及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8.燃气。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燃气经营企业无经营许可或超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切实加强对管道燃气城市门站、输配气站和主管网等关键设施的日常巡查,集中组织人口密集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安置区、餐饮店的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指导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实施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防“野蛮施工”导致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9.地下管线。要对全镇供排水、通讯、电力、油气、工业管线等所有类型地下管线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管线和问题管线,确保安全;要全面排查城市建设施工,对施工队伍开挖区域的相关手续、保护措施进行重点检查,深入评估施工对地下管线的影响,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坚决做到及时整改处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0.工业行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厘清安全管理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做好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坚决整治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1.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方面,重点整治变型拖拉机牌证核发、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拼装改装、客货混装,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水产养殖渔业船舶方面,重点设施设备检查,严厉打击渔船带病作业、渔船非法捕捞、违规载人载物等各种违法行为;检查辖区内的渔港、鱼塘和水库堤坝、河堤沟渠等渔业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村沼气方面,重点检查沼气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以及户用沼气日常使用维护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防户用沼气池“出料”和“清池”环节沼气中毒风险。农(兽)药饲料生产方面,要对照生产许可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设备和制度,是否落实好防雨、防洪、防雷电、消防灭火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演练。畜禽养殖及屠宰领域,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屠宰加工企业液氨泄漏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涉山涉水休闲农业领域,检查休闲农业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提示是否配备到位,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是否进行封闭。农业生产设施用房方面,重点检查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点及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点的提灌泵站、水产畜牧养殖屠宰用房、农产品冷链仓库、农业生产塑料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用房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措施情况。农业园区:重点检查园区内企业落实安全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2.文化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无资质运营、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检查文化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影院、歌舞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玻璃栈道、滑雪滑冰、热气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文广站、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3.校园安全。围绕校园安全三年安防建设,重点检查校舍、宿舍及建筑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日常维护、运行是否正常;校园交通、危险地段、校园周边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是否落实;校园安保人员及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否开展;是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辖属学校、镇应急管理办、镇食安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4.特种设备。要全面排查整治化工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硝化、氯化、精细化工等企业在用二手设备、老旧设备为重点,坚决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法定检验和未履行报废手续的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建材、油脂、印染、冶金、火力发电等企业在用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快开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叉车、电站锅炉为重点,坚决整治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安全附件损坏、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流量计未经法定检验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天然气输配企业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等为重点,坚决整治城镇燃气管道未经法定检验,以及非法充装超期瓶、报废瓶、翻新瓶,气瓶检验机构超核准范围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学校、医院、商超、车站、旅游景区、主题乐园等场所为重点,坚决整治电梯应急报警装置失效,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未按安全技术规范检查维护,非公路旅游观光车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在用特种设备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法定检验、未开展应急演练等突出问题。〔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5.民爆物品。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爆破作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为非法采矿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业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6.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7.商贸流通。整治辖区公路货运场站、物流仓储企业、场站内运输车辆及装卸过程安全管控和商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应急设施配备不足、大型商业综合体未开展达标和示范建设等问题;整治仓储物流区域内存在的“二合一”“多合一”、违规使用电气焊和明火作业、储存物品未分类分堆限额存放、堆放物品不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储运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排查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的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等隐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8.食品生产安全。按照《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食安办、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电力、危险废物、各类园区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结合辖区实际和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及镇办公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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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我县5.15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排查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商贸流通行业安全规范运行,按照淳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5月16日——19日,我办相关组织人员深入到全县各大超市、商场、加油站、餐饮宾馆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检查中,我们每到一处,重点查看各商贸流通企业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标识是否齐全醒目、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用电用气操作是否规范以及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等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一)民生购物广场:一是安全通道有杂物堆放;二是用电线路安装不规范;三是商场内禁烟标示不明显。(二)家园购物广场:一是无安全检查记录;二是货架货物摆放过高;三是安全出口标示不醒目。(三)中石化**加油站:差周围环境卫生较。(四)马家乐购购物广场:一是安全检查记录登记不齐全;二是禁烟标志不明显。(五)中石油马家加油站:散油销售登记不齐全。(六)**加油站:一是散油销售登记不齐全,二是加油站周边环境卫生差;三是加油站内违规停放车辆,四是灭火器检验到期,灭火器数量不够。(七)润镇加油站:一是散油销售登记不齐全;二是消防沙数量不足、无铁锹。(八)方里大明寺加油站:散油登记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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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医院安全稳定发展。5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安生生产专题会议,对医院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我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6月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院长在会上强调“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要求全院全员:一是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尤其是值班人员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24小时守岗在位,及时发现、上报问题,全面实行隐患闭环管理,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二是院办重新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重申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把隐患当作事故来抓,带领各科室负责人从消防、职工宿舍、食品卫生、车辆行车、供应室、楼顶等等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务必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能带病工作;四是牵头组织护理组、医疗组对重点部门的医疗安全进行排查,加强对医疗废物和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控制院内感染,重点检查科室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启动制度落实情况;五是尽快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5月15日下午2点半,院长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全院进行了大排查,重点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消防设施、用电等进行了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坚决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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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2.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全场各村(居)队,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消防、校园及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

二、排查内容

(一)垦殖场层面

1.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3.前期发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情况等。

(二)企业层面

1.排查共性内容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配备。

(4)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全员培训等方面。

(5)事故应急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装备设施、应急演练等方面。

(6)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7)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建立。

(8)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完善,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等“三违”纪律行为。

(9)《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落实情况。

(10)长时间停产停工后的复产复工验收程序是否到位。

(11)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整治内容

(一)煤矿。重点排查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失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达到最低等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到位;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实施探放水作业;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

(二)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三)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四)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五)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八)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九)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十)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三)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四)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五)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六)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计划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7日前):结合我场实际情况,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4月8日至4月25日):以查漏补缺、深入排查为主线,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各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5月20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加强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第四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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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好的方面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各单位都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健全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台账详细,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人员具体抓,职责分工明确。

(二)工作扎实,规范有序。各单位按照消防要求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防火门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指示灯明亮,并设立了专门的吸烟区域或有禁烟标识,没有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或专门进行了有效的隔离。

(三)加大培训,严格防范。各单位都邀请了专业人员进行职工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树立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都没有按要求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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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交通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全面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公司做了大量面细致的工作。

一是加强旅客运输安全整治工作,在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公司集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的营运客车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10余台车进行马上停运,立即检修的措施,加强路检路查工作。上路检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发现超速的3台车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并对车辆灭火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大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二是加强了对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对厂区、车库、门市房、长途客运站等场所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了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切实提高了公司防御火灾的能力。

三是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公司部门多、车辆和司乘人员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的情况,公司连续召开了2次安全会议,对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贯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精神及要求,并要求职工积极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大大提高也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为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公司借专项治理活动之际进行声搪浩大的宣传活动,张贴标语,并悬挂警示条幅等,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使其从中受到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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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镇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召开了专题党委扩大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镇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把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抓紧抓好。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

由镇政府牵头,认真组织镇安监站、企业组、派出所、供电所、国土所、学校等单位,认真抓好整治工作。

1、交通运输、农机安全整治。深入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路面巡查执法,对客车、货车、农用运输车、手扶车及上路摩托车进行整治,严厉查处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危险点段治理,加强对公路路面进行清理,清除遮挡视线的路面障碍物,增添警示标志,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加油站的整治。对辖区的加油站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存有安全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

3、烟花爆竹整治。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生产、经营、运输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改”、擅自增建工房、非法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半成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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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次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1月30日上午,  局召开市县气象部门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局长传达了  市委市政府及    省气象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提高认识,按照工作安全流程和规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报送制度。

12月14日下午,全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动员会后,市气象局紧急组织召开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动员会,传达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一要全力做好冬春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冬季雾霾、大风、寒潮、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及时防范应对由气象灾害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二要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对辖区范围内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化工厂、烟花爆竹仓库、冶金危化企业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领域的企业,进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三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保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二、制定印发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12月15日,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制定印发了《  市气象局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局长蔡守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义根担任,全面安排部署全市气象部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要求各单位迅速响应,立即行动,确保安全生产隐患不留死角。

三、强化信息报告和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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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分工会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岁末年初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所有在建项目按照要求围绕:一、进一步教育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做到“四不伤害”;二、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会法》等相关法规,依法开展群众性监督;三、作好隐患排查与整治的跟踪督促工作。现将排查、治理情况汇报公司。

一、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xxxx部岁末年初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治理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负责行动的日常工作及具体事务协调。

另成立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二、大排查大治理内容

(一)应急管理方面

结合xxx部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排查整治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和能力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整治是否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事故灾害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的有关规定;是否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应急处置卡;是否按要求开展了演练;是否落实了领导值班/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规定,在岁末年初的关键时期保持应急状态;是否有确保满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的应急物资、装备;是否与外部救援单位建立联系方式;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能否做到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电气火灾防控方面

岁末年初、“两会”期间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要突出排查是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今冬明春(岁末年初)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尤其是施工项目部是否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或工作方案;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是否结合xxx部生产经营及员工作业活动特点,对xxx部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风险控制项目、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工程项目以及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辨识和管控;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排查工作;是否根据《公司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工作方案》要求以“人防、物防、技防”多措并举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是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等。

(三)交通安全方面

针对岁末年初、“两会”期间的特点,严控交通安全风险。突出排查是否对部门所属专职驾驶人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培训;是否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维护以确保车况完好;是否对自驾车的员工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是否存在兼职驾驶员未在xxx部总部登记备案等情况。

(四)自然灾害方面

强化综合措施,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突出排查各项目部是否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是否在项目部内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是否制定和落实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加强易发生自然灾害地区防范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地质灾害等措施;是否加强自然灾害易发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

(五)海外安全方面:

境外工程项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速核实、快报告,为领导决策、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赢得先机。应突出排查境外工程项目部是否加强对项目所在地灾害性天气、疫情、舆情警讯的监测;是否与国内上级部门、国别代表处(或海外区域总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保持联系和信息沟通顺畅;境外工程项目人员是否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外派境外工程项目人员是否与当地员工和谐相处;境外工程项目部是否能深入分析研判所面临的安全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三、大排查大治理落实情况

2019年1月第一周:在建项目13个(海外项目2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出现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对一般隐患进行了整改,其中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电气火灾防控隐患7项已整改,交通安全隐患1项已整改。

2019年1月第二周:在建项目10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出现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对一般隐患进行了整改,其中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电气火灾防控隐患3项已整改。

2019年1月第三周:在建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由于临近春节,大部分施工人员已离场,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1月第四周:在建项目共5个(海外项目3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2月第三周:在建项目2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2月第四周:在建施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3月第一周:在建施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3月第二周:在建施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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