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9:51:59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国土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本次年检应检查80个单位,除升级的县委办、政府办、县地税局、国土局、安监局、榔坪镇政府;复查的水电局、审计局外,实际检查72家,其中达到优秀等次的45个;合格等次的35个。
二、主要成绩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2012年各单位开展档案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全县各有关单位能自觉依法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持将档案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积极为档案工作排忧解难,解决了诸多人财物方面的实际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档案工作的不断发展。2012年各机关档案室在保省二级、争省一级、创省特级上争先恐后,绝大多数单位加大了对档案事业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县地方税务局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达到省特级;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安全局、榔坪镇政府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达到省一级;贺家坪镇贺家坪村、青岗坪村、七里坪村村级档案目标管理达到省二级,成为档案工作的新亮点。
(二)全员档案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全县各单位能坚持依法管档,把档案法规的学习纳入了普法学习的内容,并开展了一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员档案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全县2012年度未发现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按照长档[16]文件,对所属系统下发了文件,制定了检查标准,开展了对系统的档案检查,收到较好效果。不少单位还修订完善了各项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县委办、政府办、县国土局等一大批单位还将修订的各项档案工作制度、网络图重新制作上墙,既醒目直观,又便于学习和执行。
(三)档案基础业务和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12年度大多数单位能按要求完成上年度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度比上年有所提高,县直、乡镇大部分单位档案基础业务工作连续性较强,档案保管条件大多不断改善。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榔坪镇政府加大了对档案事业的投入,购买了硬件设施,县检察院、县地税局还建立了高标准的荣誉室。县卫生局等单位加强了声像、电子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四)档案利用创效水平不断提高。各单位在不断丰富室藏,改进规范档案检索工具的基础上,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档案利用服务,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档案的利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其利用创效水平不断提高。
(五)进一步加强了农村“三惠”档案建设。按照年初下发的的关于建立农村三惠档案指导意见,全县11个乡镇11个村检查中,绝大部分建立了三惠档案,即:(惠农政策、惠农台账、惠农信息);高家堰全面展开,9个村进行了农村家庭信息登记,已完成工作量的90%;榔坪镇、资丘镇按照三惠要求,做到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比较规范。
按照福州市统一部署,我区着重围绕信用联合奖惩、“信易+”等工作进行2019年度信用工作,现将信用联合奖惩、“信易+”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1、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区委组织部、区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出台了《关于落实社会信用建设规划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联动。促进信用建设在各领域不断推进,呈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继续发挥“信易+”落地的信用激励示范效应,建立完善全部“信易贷”及试点主体信用档案,对试点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大数据监测,并初步形成“信易贷”试点主体信用信息库。目前完成信用建档企业500家,建立健全综合信用档案,并出具企业综合信用报告。依托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大数据库为行政中心办事和审批窗口自动调取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实时出具综合信用等级,结合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守信主体在申报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享受“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等便捷服务,为守信、优信主体享受更便捷窗口服务;在永辉超市设定“信易租”等活动,对守信主体进行鼓励。
3、开展各种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区委、教育局、诚促会等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和LED显示屏、横幅标语、基层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开展各类诚信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诚信典型,引导公众自觉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努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比如:1、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成员单位审批、处罚、归集等方面配合不够默契,存量数据归集偏慢。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企业失信行为风险加大。3、联动部门还未全面展开,联合奖惩方面有待加强。4、信易贷方面,银行产品对小微企业优势不明显。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我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协调工作
在前三的电力工程建设中,办公室多次深入现场了解建设进度,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参加和组织召开电力协调会、督办会等专题会议5次。截止目前,我办公室共完成主配网工程建设协调工作30余次,主要为:
1.配合供电分局协调输变电工程、增容工程、及其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青陪、清障及农民阻拦等各种问题。
2.配合供电分局协调变电站建设的前期各项相关工作。
3.配合供电分局协调B级营业所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青陪等各种问题。
4.就电力工程项目的有关手续问题,多次与林业局、煤炭局、国土局对接协调。
(二)服务企业工作。
前三季度,我办积极协助10余家企业做好停产后的变压器续停电申请工作;帮助企业做好设备增容后的变压器申报安装工作。
二、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一)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1.对电网在建项目工程继续做好跟踪服务。
2.对村村通电工程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3.全力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电力建设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及项目推进工作。
(二)继续加强协调工作
加强与各部门和电力部门之间的联系,对在建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并向领导及时汇报,必要时组织召开电力协调会。
(三)加强电力保护宣传。
协调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电力法的宣传,加强与电力企业联系,了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 ) 进一步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电力协调办职能,与电业局形成电力工作年度对接制度和月例会制度,对电力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积极沟通协调,联系各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困难,加强实地考察,准确掌握工程进展状况,提高工作效率。
(二) 协调各部门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协助电力部门解决变电站、输电线路走廊的规划选址及土地的征用、清障、青赔等问题。
(三)继续做好电力相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保障,以全面改善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为目标,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舍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达到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安全牢固、科学实用的原则。把校舍加固改造、拆除重建与教育事业长远发展规划以及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县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对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三)工作任务
2012年计划加固15个项目,面积26247平方米;新建31个项目,面积27720平方米;拆除封存的D级危房318个项目,面积82080平方米。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2100万元。在县城东城区逐步新建杨集高级中学、县实验中学、第二实验小学新校区,有效整合伊山小学和实验中学资产,所得资金用于建设实验中学。在王圩新区建设王圩小学。开展校舍安全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科学管理。
三、时间安排
2012年全县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完成图纸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县教育局负责规划,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建设局负责招投标相关手续,国土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二阶段:完成工程施工。县校安办负责把握工程进度,联合县质检站做好质量监督。建设局负责办理建设相关手续,按规定减免相关规费。
第三阶段:完成工程验收。县建设局、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联合组成校安工程验收小组,对校安工程竣工项目进行验收。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教育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水利局、地震局、监察局、审计局、安监局、物价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县教育局
1.积极向省教育厅汇报,争取省教育厅对我县“校舍安全工程”的指导和支持。
2.将全县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基础上,牵头组织编制工程规划。
3.协调工程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拟定“校舍安全工程”的工作目标、政策;会同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在整合相关工程资金的基础上,提出县级资金筹措建议方案。
4.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对工程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
5.建立全县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安全工程的进展情况,实现全县中小学校舍等有关信息的动态管理。
6.牵头、组织各部门认真做好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并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工程的实施。
(二)县发改委
1.积极和省市发改委衔接,做好省市级资金的争取工作。
2.将“工程”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提出县配套投资建议方案,会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投资分配建议,上报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4.协调其他部门为“工程”实施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5.按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监管。
6.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三)县财政局
1.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做好中央、省级资金的争取工作。
2.将工程县级配套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会同教育局及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3.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
4.监督落实建设工程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四)县建设局
1.负责全县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组织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为校舍安全鉴定及加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依法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和服务。
(五)县国土局
1.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关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2.负责工程相关地质安全评估的协调和技术指导。
3.协调保证工程建设用地,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4.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六)县水利局
1.根据水情、旱情、汛情的有关规定,及时为工程或校舍所在地区提供最新水情、汛情信息,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2.宣传防汛、防台、排涝、防洪知识,提高中小学生避险自救能力。
3.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七)县地震局
1.参与指导校舍加固改造工程,指导校舍建设的选址和场址安全性评估,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
2.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及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培训与演练。
3.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八)县监察局
1.负责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审计、安监等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贻误工作的部门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重点案件。
3.积极参与、配合工程的实施
(九)县审计局
1.将工程资金作为审计重点,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力量实施。
2.积极对工程资金实施审计监督。
(十)县安监局
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与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2.依法对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加强对工程安全的监管。
(十一)县物价局
1.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的规定。
2.设立举报电话,严格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规收费行为。
(十二)县气象局
1.根据工程需求提供最新的气象信息,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学校执行防雷避雷标准。
2.在中小学普及防雷避雷知识,提高中小学生避险自救能力。
3.积极对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指导。
(十三)县消防大队
1.督促学校执行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依法审定工程施工图的消防设计,并对校舍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验收。
2.协助中小学校普及消防知识,提高中小学生防火避险自救能力。
3.积极参与、配合工程的实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细化分工。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校舍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互相配合,认真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相关工作。县校安办具体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实施,具体做好校安工程项目规划、招投标、质量监督、资金分配、竣工验收。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二)制定方案,强化督查。综合各部门意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制订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的具体方案,提高学校综合防灾能力。改造方案应包括具体的实施项目、质量目标、投资额及其资金来源、计划开工和竣工时间等内容。要按照年度计划,层层落实责任,稳步扎实开展校舍改造,确保按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县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时保质通过省市的验收考核。
(三)建立档案,强化管理。成立校舍安全信息采集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对每一所学校、每一栋校舍分别建立安全档案。档案应包括排查和鉴定结果、项目施工期间的文件档案资料、建设前后的图片和文字资料等信息,形成完整的校舍安全信息库,建立中小学校舍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为校舍监测和科学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县校安办要按要求做好纸质档案资料和电子档案资料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