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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市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认真学习有关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使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并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文公布成立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抽调人员组建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并落实办公场所。
3、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个过程尤其是动员部署阶段的相关工作。
4、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宣传报道计划、安排局内部网络开设专栏和专题报道。
5、制发《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6、制发《市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
7、召开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
8、发文明确必学内容,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搞好学习。
9、以一定的方式公布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义、需要解决的问题、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以及接受监督的事宜。由局办公室、局效能办负责。
10、举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培训会。由局效能办负责。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6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查找效能方面问题、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研究第二阶段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2、发文明确查摆问题的要求,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3、以效能办名义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开展“投资者评机关”、“服务对象评机关”、“机关评机关”活动,听取各方面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单位。由局效能办负责。
4、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督查,了解各单位、各部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的情况,列出机关效能建设要解决的问题。由局效能办、监察室、办公室、局效能建设督导组负责。
5、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由监察室负责。
6、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
7、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由局人事科负责。
8、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效能建设“几项禁令”》。由纪委、监察室负责。
9、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由监察室负责。
10、设立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投诉查处和督察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9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抓住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二阶段工作,研究第三阶段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2、发文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3、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政务公开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4、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纳税服务大厅”管理的意见》。由局办公室、市区分局、局监察室负责。
5、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由办公室负责。
6、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优化机关服务措施的意见》。由局效能办、办公室负责。
7、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8、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9、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专项清理整顿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意见》。由局监察室负责。
10、对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检查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督查和检查情况汇报。由局效能办、局效能建设督导组负责。
11、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公布效能建设整改方案或提高效能的制度和措施。由局效能办负责。
12、开展《行政许可法》专项检查。
1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由局人事科、监察室、效能办、办公室负责。
14、组织效能建设好典型专访,大力宣传效能建设的成效。由办公室、效能办负责。
第四阶段:考评考核(10月—12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机关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三阶段工作,研究第四阶段工作。
2、制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由局效能办负责。
3、对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由局效能办负责。
年3月―6月,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在围绕深化理论学习,注重实践创新上下功夫,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继续抓好对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全市地税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
由人教科(股)负责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利用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日,组织学习。
二、抓好典型示范教育活动
年1月―3月,在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个人、典型代表、劳动模范事迹活动,通过大力宣扬先进代表人物的事迹,在全市地税系统营造“争先创优”、“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爱岗敬业”、“顾全大局”的良好风气。人教科(股)负责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并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协助抓好宣传活动。
三、抓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稽查局应成立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领导小组和复查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可根据本局的实际工作需要组成。
复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复查办公室设在审理科。复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复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税务稽查复查必须两人以上,组成复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复查组),并确定一个组长为负责人,负责稽查复查的具体实施。
复查案件一般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查结,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复查期限的,应填写《复查案件延期查结审批表》,并注明需要延期复查的原因和期限,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长复查期限。
(二)复查内容
1.调查和审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
3.定性处理适用依据是否正确适当;
4.税务处理决定执行是否及时得当;
5.税务文书使用是否正确规范。
(三)复查进行
1.稽查局根据复查工作计划确定需要复查的税务稽查案件,组成复查组,并指定组长。稽查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稽查人员组成复查组,对已查税务稽查案件实行交叉复查。
复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查组根据复查对象和复查目标提出复查工作方案,经稽查局审批后实施。
复查人员与复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必须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具体复查方法根据复查对象情况确定。
实地调查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案卷审查发现原税务处理决定有重大问题或者明显疑点的,应当通过实地调查严格核证。
复查组在复查过程中应当注意听取案件有关的纳税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重要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复查组在复查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复查终结
1.复查组对税务稽查案件实施复查后,应当向局审理委员会提出复查报告。复查报告报送前,应当认真听取原稽查人员和被查对象的意见。复查组应当认真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对复查报告作必要的修改,然后连同案件原处理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局审理委员会。
2.稽查局审理委员会对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报告的事实内容和处理意见进行审议,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复查结论:
(1)原税务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予以维持。
(2)原税务处理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处理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3)复查发现新的税务违法问题与原税务处理决定相关,属于原税务处理决定错误的,予以纠正;属于同一时限、同一项目的数量增减变化的,应当在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时注明原税务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
(4)复查发现新的税务违法问题与原税务处理决定没有相关的,只对新发现的税务违法问题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5)原税务处理决定涉及少缴、未缴税款的,应当依法追缴;涉及多收税款的,应当依法退还。
(6)原税务处理决定的处罚原则上不再改变,但处罚明显偏重,或者案件原处理单位人员与被处理对象通谋,故意偏轻处罚的,可以改变。
(7)案情复杂重大的,组织复查的稽查局应当会同主管税务局有关机构进行审议,并根据审议情况作出复查结论。
稽查局应成立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领导小组和复查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可根据本局的实际工作需要组成。
复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复查办公室设在审理科。复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复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税务稽查复查必须两人以上,组成复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复查组),并确定一个组长为负责人,负责稽查复查的具体实施。
复查案件一般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查结,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复查期限的,应填写《复查案件延期查结审批表》,并注明需要延期复查的原因和期限,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长复查期限。
(二)复查内容
1.调查和审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
3.定性处理适用依据是否正确适当;
4.税务处理决定执行是否及时得当;
5.税务文书使用是否正确规范。
(三)复查进行
1.稽查局根据复查工作计划确定需要复查的税务稽查案件,组成复查组,并指定组长。稽查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稽查人员组成复查组,对已查税务稽查案件实行交叉复查。
复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查组根据复查对象和复查目标提出复查工作方案,经稽查局审批后实施。
复查人员与复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必须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具体复查方法根据复查对象情况确定。
实地调查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案卷审查发现原税务处理决定有重大问题或者明显疑点的,应当通过实地调查严格核证。
复查组在复查过程中应当注意听取案件有关的纳税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重要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复查组在复查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复查终结
1.复查组对税务稽查案件实施复查后,应当向局审理委员会提出复查报告。复查报告报送前,应当认真听取原稽查人员和被查对象的意见。复查组应当认真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对复查报告作必要的修改,然后连同案件原处理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局审理委员会。
2.稽查局审理委员会对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报告的事实内容和处理意见进行审议,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复查结论:
(1)原税务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予以维持。
(2)原税务处理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处理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3)复查发现新的税务违法问题与原税务处理决定相关,属于原税务处理决定错误的,予以纠正;属于同一时限、同一项目的数量增减变化的,应当在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时注明原税务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
(4)复查发现新的税务违法问题与原税务处理决定没有相关的,只对新发现的税务违法问题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5)原税务处理决定涉及少缴、未缴税款的,应当依法追缴;涉及多收税款的,应当依法退还。
(6)原税务处理决定的处罚原则上不再改变,但处罚明显偏重,或者案件原处理单位人员与被处理对象通谋,故意偏轻处罚的,可以改变。
(7)案情复杂重大的,组织复查的稽查局应当会同主管税务局有关机构进行审议,并根据审议情况作出复查结论。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起步较晚,为了迎头赶上,系统上下积极创新形式,拓宽渠道,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机构设置2条,领导信息5条,工作职能1条,公开制度1条,工作计划4条,工作动态5条,办税公开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3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公开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健全了工作体系,加强了组织领导。同时,落实了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上填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
(二)健全制度,统一思想。2013年,我局把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信息法制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逐项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要求,,修定了《县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县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配套制度,并组织专题会议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河南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充分认识,落实条例、推进信息公开是廉洁行政、科学行政的需要,是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机关转变,建设现代效能政府的需要,也是推进政府建设信息化的需要,不断增强全体干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__年,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市地税局组织收入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稽查工作量。上半年实现派案检查共计140户,其中:日常检查130户,专项检查10户;结案户数82户,有问题户数57户,结案率143.86%,选案准确率40.72%,立案率100%;查补总额10,637.95万元,其中:自查查补690.47万元,入库总额2,244.91万元,其中:自查入库559.92万元,查补入库率为21.11%。
(一)认真落实指令性检查项目。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__〕86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做好2013年证券基金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15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乌鲁木齐市重点税源分布特点及行业经营情况,确定我市税收专项检点项目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
证劵、基金公司。我局于4月12日派案进行全面检查,4月24日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发《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关于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21号)文件要求,暂缓对30户证劵、基金公司的检查,收回税务检查通知书,由区局稽查局统一安排证劵公司的自查,自查资料统计表由市稽查局负责收集整理,并将收集资料上报区局稽查局,自查有问题17户,查补税款96.16万元,入库91.10万元;3户基金公司的自查由市稽查局按要求安排落实,自查已结束,均为无问题户。上述自查均已结束,待区局稽查局安排重点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稽查工作实际,在做好指令性检查项目的同时,安排对全市房地产、建筑安装业、资本交易项目、中介、服务培训机构及区局要求开展的其他项目等指导性检查项目。房地产、建筑安装检查9户,查结3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12万元,入库0.12万元;中介、服务培训机构检查1户,查结1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51万元,入库0.51万元。
(二)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3]97号)的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积极准备,认真落实,邀请43家重点税源企业于4月26日在乌市地税稽查局开展自查查前辅导动员大会,布置安排企业自查的相关内容及相关事宜。为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服务保障。截止6月5日43户企业已按要求将自查资料全部报送我局,其中自查有问题22户,自查查补税款563.14万元,自查查补入库304.03万元。自查补税较大企业是中国石油开然气运输公司171.68万元,暂未入库。特别说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分公司所属19个分公司进行自查,其中:有问题6户,补税额均为无力缴纳的挂帐欠税计698.83万元。(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不含四建所属分公司数据)
(三)继续开展重点企业发票检查。根据国税发《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对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进行检查,截止6月底已检查完34户,发票有问题9户,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53份,涉及金额422.73万元,查补税款18.6万元。
(四)深入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3]6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协同公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根据区局工作要求,努力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我局积极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协助配合,在集中对非法出售发票方的整治查处中,会同公安共受理假发票案件1起,破案1起,收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新版通用定额假发票1700本,涉案金额达1,067.3万元。
二是在日常案件检查中,结合各种检查形式,注重“买方市场”发票使用的检查,对企业取得发票认真比对核实,共查出25户企业使用假发票406份,涉税金额4,431.4万元,查补税款231.23万元。
(五)自行安排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在落实完成税收专项检查任务的同时,根据乌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对我局稽查工作的要求,安排我局重点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等行业自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共派案检查504户,其中检查有问109户,结论户270户,注销13户,找不到73户,正在检查中及撤案39户。查补税款问题正等待政策明确中。
二、规范稽查管理,提升稽查整体水平
(一)多方收集信息,提高选案质量。以税收征管软件信息和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税源分布结构,日常、专项、专案、检举等方面传递的信息,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分类稽查案源库。实施人机结合、管查联动线索确定被查对象。今年在选案上着重加大了与各区县局的沟通互动,区县局按月上报各自辖区内初步存在有疑点的线索户,我局再进行分析筛选。为选案准确率提供了基本保证。
(二)规范证据文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严格案件查 办时限,规范案件执法文书使用,执法依据援引法律依据准确。推行《稽查证据目录(试行)》,增强证据意识;实行稽查成果通报,按月通报稽查完成情况,按照《稽查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三)严格程序规定,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严格程序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落实三级审理制度。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使每一起案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上半年共召开局审委会2次、所审委会8次,审理稽查案件54件,上市局审委会案件2件,查补税款共计1,900.00万元。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及时限缴入库,针对难以执行的案件,多种渠道采取措施,主动与银行等单位联系,冻结银行存款、强行扣缴税款等清缴税款入库;加大对新税收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及时准确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手段,不断规范我局的执行工作。上半年采取税收强制措施2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1件。
三、日常管理落实情况
(一)重视检举案件受理查处。严格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检举案件受理、查处、检举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检举案受理及时;检举案件、上级交办、转办案件查处及时;检举奖励兑现及时。上半年电话受理检举咨询25件,受理检举案件17件(其中:区稽查局交办4件),派案检查17户,已查结4户,其中:有问题户4户,查补税款42.7万元,罚款7.5万元。入库税款8.3万元,罚款7.5万元,滞纳金3.1万元。检举奖励及时兑现1户,共计奖金1.78万元,执行违法违纪行为零投诉。
(二)加强管查联动配合。认真落实管查联动线索报告制度,提供有价值的检查线索。加强稽查建议反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找出征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提出建议。上半年管查联动线索户派案检查151户,已查结35户,有问题23户,查补税款92.69万元,罚款6.47万元。
(三)重视案件协查工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协查台账转交签字落实到人制度,并整理了一套较完善的协查文书,将协查工作规范化。对上级转办、同行单位要求协查的案件,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协查案件查办质量,争取在最短时间进行反馈,有力地配合了各地税务机关查办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协查案件8件,均已按期恢复。涉及协查发票43份,有问题发票20份,涉及金额248.24万元,查补税款6.23万元。
(四)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宣传曝光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以围绕“税收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思路,落实税收宣传月的计划。4月份税收宣传月期间,一是我局在办公楼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税收宣传月宣传标语口号,出版一期反映税法宣传内容的板报,选送的《俯瞰南湖》摄影作品,在举办的第22个税收宣传月书法、书画、摄影展中展览。二是将自治区地税局编辑的税法宣传册通过扫描仪把《税收基础知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制成图片在天山网,受到纳税人的欢迎,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三是将编辑的《个人纳税指南》送到纳税人手中,及时向财务核算人员进行税法宣传,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受到纳税人好评。上半年我局通过媒体公告涉税违法案件5件。
四、队伍管理建设落实情况
(一)加强素质培训,提高整体水平。年初,我局举办以征管法、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各税,以及由人教科、法规科、办公室针对相关规定、文件为内容的培训。本次培训不仅是参加市局竞聘上岗的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站”,能力提升的“加速器”,而且使得稽查局全体干部的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丰富。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市稽查局同样注重查账技能等实用型培训,重视电子稽查和执法办案策略培训,建立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对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实行奖励,全面提升稽查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上税校的远程教育功能,搞好经常性的全员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今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试中,市稽查局取得了综合成绩第一的好成绩,这与平时的全员培训和稽查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的勤奋学习是分不开的。
(二)抓干部廉政教育,打牢队伍思想防线。强化廉政教育的先导作用,发挥廉政的监督、制约、督导作用。我局在建立完部廉政制度的同时,一是从承担责任入手,做到“两个确保”, 即:确保一个干部不掉队、确保稽查局不拖市局后腿;二是对内从稽查服务、执法程序、廉政纪律方面严格监督;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背靠背监向纳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稽查人员监督力度。1-6月对外发送廉政监督卡36余份,回执20份,无一份有执法不当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总结上半年稽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在对重点税源企业自查中发现:一是企业较多关注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而忽视了非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如资金占用费、收取的逾期付款利息及罚息收入;二是企业对发放福利、赠送礼品等未足额代扣代缴人个所得税;三是多数企业对其他各税重视程度不够,不是漏报就是少报;或是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
(二)在对劳务公司专项检查中发现:一是对劳务公司缺乏规范管理,混业经营问题严重,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二是劳务派遣在税收管理中也出现征收依据界定难的问题,部分企业从形式上筹划劳务派遣成就条件,利用营业税余额征税的优惠政策,进行所谓的合理避税。
(三)在自查中大多数企业反映发票查询比较困难,在查询发票过程中经常存在查无信息、开票金额收款人不符、开票日期有所差异等问题,经过企业多方核实该发票为真等情况。
(四)新形势下稽查工作难度不断加大,需要稽查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加强全方位业务培训,改进稽查方式,完善稽查手段,提高稽查技能,是目前稽查工作重点。
六、2013年下半年稽查工作思路
依据稽查工作要点,继续加强落实稽查工作计划,确保稽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按照区局稽查局对全年稽查工作的部署,做好证劵基金公司指令性专项检查。
(二)按照区稽查局要求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发票的检查和抽查工作,做好重点检查前各相关行业政策业务学习,确保检查任务完成。
(三)不断完善管查联动管理办法,加强信息互通反馈。使管查联动真正发挥其互动作用,通过管查联动来规范某个行业的税收秩序。
(四)配合区局稽查局完善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功能,做好稽查查账软件在我局的全面使用。
(五)做好案件复查工作。对检查已结案的案件,要加强在执法程序,证据合理、合法、有效性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纳入目标考核。
2011年3月―6月,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在围绕深化理论学习,注重实践创新上下功夫,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继续抓好对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全市地税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
由人教科(股)负责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利用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日,组织学习。
二、抓好典型示范教育活动
2011年1月―3月,在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个人、典型代表、劳动模范事迹活动,通过大力宣扬先进代表人物的事迹,在全市地税系统营造“争先创优”、“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爱岗敬业”、“顾全大局”的良好风气。人教科(股)负责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并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协助抓好宣传活动。
2016年公司组建成立了运营部,包含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市场商务等各个方向,使公司各项工作展开了新的局面。
一、财务工作:(1)日常工作
1、 严格审核各部门的费用报销和借款,坚持财务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拒付,审核后方可通过网银支付,
2、 地大报销单据的整理及登记付款,
3、 每月8日前做好公司工资表给领导审核后通过网银发放工资,
4、 及时更新项目回款信息,维护项目状态表,
5、 发票和收据的填开和保管,做到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定期去税务局开具完税证明,
6、 每两月为员工办理油卡充值和一卡通充值各一次,
7、 月初核对银行账,出具余额调节表,做到账实相符,为会计结账做好准备工作,
8、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积极了解理财的种类,每次购买时尽量购买到红利最高的理财产品,做到利益最大化,
9、 每月打印装订财务凭证,做到凭证有序摆放,
10、地大招行卡的管理核对工作。
(2)重点工作
1、办理社保增员减员,开具社保证明、花名册等;公积金每月定期汇缴,新增人员的公积金增员及汇缴基数调整(5-9月),
2、税务局窗口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3、为员工批量办理建行卡和招行卡,
4、办理公司三证合一换证工作,
5、办理专项资金(房租补贴)的申报工作,
6、开立公司一般户,同时开通网银转账业务,
7、办理公司税务报道,税务扣款三方协议,CA证书的办理,
8、办理股权转让,同时完成企业信息网上股权变更和实缴出资额公示。
二、市场商务工作:(1)工作综述
1、各省市招投标信息定期汇总推送给各部门领导;
投标项目报名材料整理及报名、项目投标材料整理及投标;
2、 协助公司项目起草合同,合同签订,合同签字确认,项目回司登记,合同发票开具等;
3、 配合其他合作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5、配合运营部其他行政工作,主要包括客户接待、校园招聘、资质办理。
(2)工作详述1、其中,2016年下半年共计参与项目投标10项,其中中标项目7项,中标比例79%。2、起草项目合同。
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1、采用钉钉手机端考勤系统做为员工考勤打卡、流程审批等记录;2、分别与智联网、前程无忧网、猎聘网签订了招聘合作协议;2、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30份;3、参加校园招聘四场;通过网上和现场招聘等渠道在2016年面试和应聘30余人次,截止目前本年度已新入职员工1人,新签约员工3人;4、社保、公积金账号的开通和管理。
四、后勤管理工作:1、扩大公司规模,对剩余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新增办公室5间,工作隔断位36个;2、致力于打造员工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休息环境,运营部三人按周排班轮流做清洁,并于后期请专业保洁人员对公司进行每周三次大扫除;3、与专业绿植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绿植布满了公司各个角落,整个公司呈现出一派春意盎然、生气勃勃的景象;4、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组织了全公司员工的体检;5、申请成立了公司党支部;6、与人才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开通了公司集体档案托管;7、为实习生租赁园区单身公寓;8、客户接待相关工作;9、组织员工参加了园区健康跑活动。
五、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1、劳保福利:于今年7月、10月采购发放了公司第三、四季度劳保用品;2、节假日福利:各项节假日福利的采购发放如端午节、中秋节、感恩节等;3、不间断供应饮料、零食等;4、固定资产采购、登记、入库管理工作;5、员工名片的制作;6、办公设施维护维修申报及跟踪落实;7、饮用水定期补给;8、草拟综合性通知等,负责公司会议的组织、记录并对会议有关决议进行跟踪;9、认真做好园区相关文件的收发,及时传达贯彻园区有关会议、文件、通知;10、公司的重要文件、合同等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六、证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1、先后申报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乙级测绘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已于11月底进行了公示;2、办理了公司相关营业审批手续;3、加入了省软件行业协会;4、成为了银牌认证合作伙伴。
(三)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一、财务工作:1、重点工作时间量化:每周五出一次项目统计表,每天出资金余额表,
2、日常核算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借支打款、报销要求在1-2天内处理完毕,
3、提高专业技能: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知识技能,为领导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不耽误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4、做好财务数据的高度保密工作,谨慎的对待财务电脑数据和一切凭证单据,严格杜绝财务数据外泄。
二、市场商务工作:
1、全年继续跟进招投标活动的相关工作;并将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
三、资质申报、证件管理工作:
1、乙级测绘资质增加专业范围;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3、网络经营许可证;4、人才3551计划;5、系统集成四级证书;6、土地规划资质证书;7、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书年审。
四、固定资产及办公物资的管理:对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办公物资进行统计,并分类建档存入电脑中,保证物资使用的安全;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维修联络。包括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发放、保管、使用登记、维护工作等;并履行稽查职能,认真办理办公用品的出、入库、领用严格控制和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详细登记信息,做到公司资产细节化。
五、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创新,拓宽渠道积极做好招聘及录用等各项相关工作,从现阶段福利待遇和人文环境等细节入手,创造和谐工作环境,保证企业人员因素的稳定性,提高企业竞争力。
六、节约后勤运行成本:节省资源,水电空调使用方面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杜绝浪费,加强各环节的的记录统计工作,并做好后勤费用、办公用品费用的报销审核。
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运营部必须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进行督办和检查。提高办事的实效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持续改进运营部对其他部门的支持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创新,多搞活动,搞活气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八、完善管理制度:起草、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其他文稿。做好公司文件的通知、审核、传递、催办、检查。加强办公文件、档案管理。在文件收发上,做到下发的文件适时送达有关部门办理,为公司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档案管理做到井然有序,随时为公司提供查询服务。
九、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加强对行业发展的了解,加强对周围环境和同行业的了解、学习。要对公司的统筹规划、当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一定的依据和参考。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各级国家税务机关。
第三条深化政务公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全面真实。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准确地公开办税事项和行政管理事项。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防止和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三)及时便捷。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因地制宜,及时、方便、快捷地公开相关事项。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涉及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可操作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五)便于监督。公开的形式和范围应注重便于群众监督,创新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公开的内容上力求全覆盖。包括对社会和纳税人公开的内容和对系统内公开的内容。
第五条对社会和纳税人公开的内容:
(一)部门职能类。公开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岗位职责及权限、税收服务承诺和工作规范、征收管理及税务检查规定等情况。
(二)执法依据类。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国家政策规定。
(三)规划计划类。税收工作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四)行政许可类。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受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以及税收法律救济等情况。
(五)办税程序类。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条件、方法、步骤等,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
(六)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对系统内公开的内容:
(一)人事管理类。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人动、教育培训、评先推优等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二)财务管理类。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年度预决算、财务经费收支情况以及财务审计结果等情况。
(三)物品及资产管理类。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的立项及结果,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变更及处置等情况。
(四)基建管理类。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基建项目的执行情况、决算情况等。
(五)后勤服务类。公有住房、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公务接待、后勤日常管理等。
(六)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医疗、工资福利、培训、奖励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办理情况。
(七)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下列政务信息可以依法免予向社会公开:
(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二)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审议待定的工作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或者纳税人以不公开为条件所提供的信息;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六)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第三章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
第八条公开的范围上力求全方位。要按照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内容和特点,因事制宜、灵活多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在不同的层次和范围进行公开。
第九条税务公示、公报、公告、函告等,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等媒体,举行新闻会、通报会、听证会、论证会、咨询会、联席会、工作通报会,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环节中的宣传、辅导、受理咨询等服务事项和措施等。
第十条对系统内干部职工公开采取的主要形式有:在内部办公网,召开局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不同层级会议公布,公文处理系统传递,编印信息简报,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等。
第四章政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第十一条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务,并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
第十二条对于应当让纳税人和内部干部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对于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并报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变更、撤销或终止公开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通过各种载体及时告知公众。
第十三条除公开目录列举的内容外,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由向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
第十四条公开内容的更新应根据实际情况,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定期维护并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强化政务公开内、外网信息交换,推动公开程序网络化进程。
第四章政务公开的时间和期限
第十六条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形式相适应,以不影响办事、决策和取得最佳客观效果为原则,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相结合。
第十七条临时性重要工作或突发性公共事件应依法及时公开。
第十八条除特殊情况外,公开的事项应在生效后5日内予以公开。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章对政务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各级国税机关应根据公开事项执行时限确定公开期限。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办税、办事事项应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
第六章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第二十一条各级国税机关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十二条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领导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监察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有一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第二十三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二)审议本单位政务公开的项目、内容、范围、形式;
(三)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四)每年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分别向同级党组和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报告;
(五)协调和处理其他涉及政务公开的事宜。
第二十四条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具体处理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协调本单位与上级有关部门及下属各单位的关系;
(二)收集回复群众对公开、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检查、考核、促进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四)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每年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提出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六)协调和处理其他政务公开工作的事宜。
第七章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条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党组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明确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各级国税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实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第二十六条建立政务公开评议评价制度。定期组织由特邀监察员、国税干部和纳税人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通过会议评议、网上评议、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应积极改进,认真整改。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范围、形式和时机等。建立预示制度,对涉及本单位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在决定和办理之前,应事先公开方案和议项,在充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再予以正式公布和实施。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评议结果相结合,与评先选优挂钩,作为单位和个人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推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明确纪律责任、处理依据和标准,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甚至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建立了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两大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将全国省以下税务机构划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相对集中了相应税种的征收管理力量,对强化中央和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国税、地税系统自成体系,各自相对独立、各行其是、各负其责,没有完整的相互联系、相互合作和相互协凋的工作机制,既造成了资源浪费,降低了工作效,又增加了纳税人的麻烦。各种相似的工作职能交织在一起,加大了税收成本,加重了纳税人负担,有的纳税人难以适从。
近年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各地国地税部门在纳税服务协调与合作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有的地方在双方办税大厅内互设办税窗口,有的联合举办税收宣传月活劢。在税务登记管理,“两税”数据共享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个体税收管理、企业所得税征管、稽查等方面共同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纳税人对涉税资料报送、办税标准、申报软件、税源管理、服务流程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国地税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已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纳税人要求从办税形式向办税服务上有一个实质性的转变。
二、当前国地税协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组织收入功能的不断增强,国税、地税为了自身建设和增加收入的需要,自成体系,独立性越来越强,甚至在某些方面存在摩擦现象,缺乏有效的沟通和融合,一些弊端日趋显现,与税收征管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出现了一些问题。
1.缺乏长效机制。受管理体制的制约,国、地税在协商沟通、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等方面形成的多是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协作机制缺乏职能化支撑和监督,协作工作时断时续。由于国、地税纳税服务协调与合作时,不仅涉及国税和地税的纳税服务、征管、信息、税政、稽查、计财等各个部门,还涉及上一级税务机关及相关部门的业务流程,涉及不同层次的征管软件,从而导致在某些环节不易达成共识。
2.信息共享率低。目前国地税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各自为政,双方数据库信息不能自动地形成比对结果,信息交换存在数据口径不一致等缺陷。由于国、地税信息化建设的差异,特别是征收管理软件的差异,以及国、地税各自的网络覆盖范围、数据存储、处理能力和方式、设备物理隔离等方面的差异在一定时期内客观存在,成为当前国地税进一步扩大、深化协作的技术障碍,导致税收征管信息软件不匹配、行业信息共享内容不匹配。
3.协作范围不够广泛。在税收基础管理方面,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停复业、注销等业务时须向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办理,对非正常户、登记失效户认定与管理,没有形成统一的后续管理协作新机制;在税源管理方面,国地税按照各自工作的重点,加强了税源管理,强化了行业管理,双方税源管理信息未能实现有效的交流、整合和利用。在税务稽查方面,由于税务稽查机构双方具有各自的独立性,在制定年度稽查计划和专项检查实施方面未能达成一致,造成重复检查,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也增加了国地税双方对稽查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无形的增加稽查成本;在日常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和咨询方面,缺乏必要的协作配合,没有形成统一的对外宣传载体和长效的联合互动机制,影响了宣传效果。
三、深化国地税合作的必要性
1994年我们推行的分税制改革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有益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集中中央税权,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统筹兼顾,发挥地方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机构分设二十年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在当今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改革的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信息化、互动性,都促成了国地税密切协作的必要性。
1.加强国、地税合作,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需求。国、地税通过对纳税人登记、申报等征管信息横向比对,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税款流失。通过互相利用对方的信息资源,可以为税务稽查提供可靠依据和案源;通过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地税稽查联合办案,可以更加准确地对偷、逃、骗、抗税行为予以定性。通过加强国、地税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等方面的联合作业,可以提高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力度,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
2.加强国、地税合作,是深化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作为税收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国、地税局形成的税收管理信息具有一定共通性和互补性。但目前双方尚没有建立税收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了国、地税局之间的信息孤岛。只有加强国、地税局沟通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才能有效整合信息资源,使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工作成果。加强国、地税合作,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是国、地税的工作重心所在。既然工作目标一致,职能趋同,那么双方就应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在工作计划的拟定、重要工作的部署、有关措施的制定上互通信息,密切合作,形成税收管理工作合力,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3.加强国、地税局合作,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实际需要。国、地税同为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很多情况下实施对同一纳税人的共同管理。如果没有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各自为战,必然会导致对同一纳税人的多头重复检查。国、地税局建立合作制度,通过在各自的办税服务大厅公示对方的纳税服务内容、申报纳税的有关事项和要求等,使纳税人对国、地税机关的各项管理要求更为清楚明晰,可以有效减少纳税人在办理各项税收事宜时在国、地税局的往来次数,大大方便纳税人。对国地税自身来讲,可以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可以有力地提高国、地税双方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检查,增强稽查选案的代表性和准确性,有效地减少双方在税收征管、稽查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实现税收管理成本的逐步降低和税收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四、构建国地税协作机制的探讨
在当前新形势下,国地税携手协作是历史赋于税务部门的神圣使命,是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函,决不是可有可无的权宜之策。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找准切入点,理顺工作思路,不断求实创新,达到预期的目的。
1.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在税务系统自上而下成立国地税协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办公室,进行高位推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协作进展,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的问题,及时化解工作矛盾,促进协作工作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风险应对。加强双方在风险识别、应对方面的合作,通过对疑点数据的分析筛选排查,加强疑点数据交换,建立和形成共同的税收风险识别、应对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双方的风险管理应对能力,有效规避执法风险。三是推进联合稽查。共同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建立追责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协商确定联合专项检查的重点,逐步扩大联合检查的范围,共同实施检查,降低检查成本,提高检查效率,避免重复检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年初以来,区局普法工作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线,围绕全年重点工作,重点宣传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纳税服务举措等,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深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纳税服务理念,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推进园区地税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为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区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许春生任组长,办公室、纳服科和综合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普法工作方案,普法活动项目的组织筹备、协调和落实,搜集信息并通报情况,搞好活动材料的上报等工作。工作中,我们针对普法工作计划做到早动手早准备,集思广益征集普法形式、内容,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下发工作方案,就普法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都做了精心细致的安排;多次召开协调会,对具体活动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进行了逐项落实。
二、认真落实,不走过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工作中,我们立足实际,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27个税法宣传月活动开展,在园区人流密集的场所和大型活动现场积极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分发按地方税收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弱势群体、支持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发展等类别归纳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小册子,畅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积极作用,宣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民生的深切关注和大力扶持。为积极营造税收普法氛围,国地税联合制作宣传条幅在园区各主要路口张挂,印制税收宣传月主题、标语在管委会楼前、高铁新区繁华地带和办税服务厅张贴,营造浓厚的税收宣传氛围。在宣传月活动中,我们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互动普法活动,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耕地占用税、契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等相关知识讲座,并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特别是对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征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了“四上门”纳税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以“上门听取意见、上门宣传政策、上门实施辅导、上门解决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四上门”活动,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帮助纳税解决涉税问题,将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告知纳税人。特别是针对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和12万个税申报工作进行重点宣传。
三、注重实效,促进工作,提升营商服务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遵从度,不断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工作中,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在细化服务职责和服务标准上下功夫,在创新服务机制上求突破,在落实全程跟踪服务举措上找出路,积极探索纳税服务的新途径、新举措,切实增强了纳税服务的坚定性、自觉性和实效性,保证了纳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现有的基础上,重新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设立纳税人自助服务区,根据需要翻新改造填单台,购置自助导税信息指引终端,用于信息、强化税收宣传,方便纳税人查询各类税收政策,使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和执法行为置于广大纳税人监督之下。在普法活动中,我局干部职工深入纳税户之中,登门访谈,听民声、听民意,听民情,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记录民众的真情实感上,让民众抒发对税收的理解、认识,真诚倾听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的感言、意见和建议,开辟了征纳和谐、良性互动的新方式。通过访谈、交流,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依法缴纳税收,既是认真履行法律义务的客观要求,又是热爱祖国、回报社会的实际行动;既是向国家、向社会作出贡献,同时也享受了税收带来的成果,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的进一步增强,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总之,在上半年的税收普法工作中,我们本着形式多样、内容广泛、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全局上下的积极努力,取得了预期的普法效果,但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普法宣传创新项目相对较少,普法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多样化等。我局将在下半年的普法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创新的理念谋税收普法之策,以务实的理念成税收普法之果,为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而不懈努力。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征管改革以来,特别是转换征管运行机制后,我市在市区推行了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新的征管模式运行以来,在推进依法治税,强化廉政建设,构建新的征管运行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征管改革如何在税收计划改革等其他配套改革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解决依法治税与完成税收任务的矛盾?如何在征管职权适当分离,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加强的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征、管、查职能部门各自作用,并加强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有效的整体合力?如何进一步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这些问题归集到一点,就是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下,作为税收工作一线的基层单位怎样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省局开展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为我局指明了工作方向,它对于继续深化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量,促进依法治税,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具有重要作用。市局领导班子感同身受,认为非常及时和必要,对创建工作十分重视,迅速作出反映,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创建标准化分局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实施方案、全局性规范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为了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局对申请创建的单位进行了慎重研究,全面衡量,认真筛选,确定了征管基础较好、领导班子能力强、户型比较典型、征管难度大的田家庵管理分局和凤台县毛集分局作为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联合办公,负责创建具体组织实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
二、理清思路,狠抓落实
在确定试点单位后,我们进一步分析了试点单位的实际,特别是征管改革后管理分局面临的新情况,并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研究。征管机制转换后,管理部门是联系征收和稽查工作的纽带,也是征管改革后工作难度最大,挑战最多的部门:任务压力大;税干对新的职能不适应;税源管理和征管基础比较薄弱;征管信息不畅通等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省局的创建目标,我们进行了周密规划,理清了创建工作的思路。
一是制定了《淮南市地税局关于创建标准化分局实施规划》,对我市试点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规划。主要分为:创建准备、组织实施、市局检查验收和迎接省局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明确了各阶段的创建工作重点,确定创建工作的方法是:以创建单位为主体,上下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制定了《淮南市地税系统创建标准化管理分局(所)实施方案》,根据管理分局的特点,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具体内容、标准、步骤,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方案的制定为各试点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思路,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试点单位根据市局的方案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成立了具体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田家庵管理分局在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后,多次召开局务会、研讨会,集思广议,寻策纳谏,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创建标准化分局的基本框架。分局成立了创建标准化分局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和其它两个工作小组,组织落实标准化分局创建工作,制订下发了《淮南市地税局田分局创建标准化分局工作计划》,拿出了初步的工作设想和时间表。并制定了《田分局创建标准化分局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提出了创建工作的具体规范和要求。
三是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市局在年初召开的科局长会议上布置全年工作任务时,就将创建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布置。试点单位按照市局要求,先后召开了全体税干参加的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和股所长会议,进行具体落实。市局利用一切机会宣讲创建工作的意义,并与分局一道深入基层税干中间,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税干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既营造了创建工作的氛围,又沟通了思想,完善了方案,使广大税干听得进,做得到,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开展。试点单位先后召开了创建标准化分局动员会议,对分局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市局领导亲自参加动员会,并对创建标准化分局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创建的内容、目标以及如何开展工作作了重要阐述,要求各试点单位上下思想上重视,认识上统一、工作上自觉,切实把创建工作溶入日常工作中去,使创建的标准化分局真正成为新时期税务基层建设的楷模。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完善规章制度,统一行为标准。在市局的指导和配合下,田家庵管理分局下大力气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整理,适应创建工作的需要,制定完善了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内务管理三类制度,重点细化了征管业务流程、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办法,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制度体系。市局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对试点单位的各项制度、资料内容和设计的台帐进行了审定,使其规范统一。为了便于执行,分局将其汇编成册,人手一本,使每一位税干了解应该“做什么”。
(二)、强化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创建工作以人为本。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税干积极参加,必须在激励机制上下功夫。田家庵管理分局在三个税务所都实行了责任到人的个人岗位责任制。对不同岗位税干的各项工作都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标准和分值,按月考核,作为计酬和年度评优的依据。此办法实行后,大大增强了税干的工作责任心和争先进位的意识,一举改变了过去“吃大锅饭”的现象,该分局的舜耕所实施二个月后,入库税款增长了33%,税干的精神面貌、办公环境、所容所貌也明显改观。在学习上,分局制定了学习和奖励制度,一个季度进行一次业务考试,调动了广大税干学习专业技术、专业技能的积极性。该分局现有本科生12人,大专以上学生22人,大专以上人员占80%。注册会计师1人,会计师、经济师8人,在职学习和报考各种职称23人。在信息工作方面,分局制定了信息考核制度。调动了税干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写作水平和综合能力。
四、改进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强化业务建设。
(一)、推行科学的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征管改革后管理部门面临的最大难题,田家庵管理分局从自身管理工作实际出发,重点解决征管改革后税务人员对纳税户税源不清,情况不明问题,推出了税源ABC管理,A类为重点税源户,C类为非正常户,B类为其他类,按税源大小实行强度、深度不同的分类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综合税源台帐、分户税源台帐和重点税种税源台帐,并有计划地组织了税源分析和税收计划分析。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税源难以掌握的状况,目前,管理员已能全部掌握各自片(组)情况,所长可准确掌握重点税源户情况,分局局长既可以掌握重点税源情况,又把握了总体税源的结构形态。哪里有税,有多少税一目了然,强化征管落到了实处,真正做到了收明白税。
(二)、强化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信息利用率。试点单位从实际需要和加强管理出了,强化征管资料管理,下大力气整理征管资料,并按月分户归档。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税务登记、停歇业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发票核定、核销台帐等各类税源和征管台帐24种,为上至分局长下至管理人员掌握征管各环节的税收情况奠定了坚实基础。征管资料使用率得到提高,既强化了税源管理,也加强了对各征管环节的监控,使各项管理工作走上了业务处理规范化、处理结果文档化、信息传递程序化的轨道,加强了内部监督。如实行的《发票核销办法》规定:凡使用地方税发票的纳税人均要于每月25-30日持纳税申报表、发票存根到税务所办理核销登记,对发票管理实现了全程监控,有效防止了税款的流失。分局先后对100多户饮食业税负进行调整,月均税款调增20万元;对建筑业实行“核票结算”及时结清当期税款,杜绝新欠。《征管资料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后,各项征管资料均实现了A、B、C分类、集中、分户归档,做到了收集及时、内容完整、立卷规范、装订成册、集中存放;纳税申报真实性审核也形成了制度化,零申报户和申报异常户全部实现了当月取得信息,次月上旬审核完毕;《税务违法行为税务文书管理考核办法》,对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文书的制作、保管、使用和法律依据进行了统一的规范,纠正了各类不规范操作的现象。
(三)、强化依法治税,加大执法力度。试点单位一手抓规范执法,一手抓从严执法。制定规范执法方面的文件3个,建立了执法责任制;规范了税务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纠正了各类不规范操作的现象;完善了税款核定工作,税负张榜公布,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试点单位全面推行了“办税八公开”制度,通过设置税收宣传栏、张贴通告,局、所长接待日等形式宣传税收法规,还专门印制了“办税八公开”制度(单行本)发放纳税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田家庵管理分局对长期拖欠税款的纳税户依法采取了80余次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清理欠税近700万元,对56起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各类虚假申报行为进行了处罚。毛集分局对574户纳税人全面换发了税务登记证件,同时清理漏管户5户,税务登记户数较98年底增加64户。
五、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检查验收。
在创建标准化分局的组织实施过程中,省地税局纪检组沈组长、征管处沈处长、李处长等省局领导非常关心和重视我局的创建工作,先后深入到我局试点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在肯定试点单位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创建工作中的簿弱环节。省局领导的检查和指导增强了创建单位的信心,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进一步推动了我局创建工作的开展。为了及时掌握各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度和情况,便于加强指导和监督,市局要求试点单位及时反馈创建信息,并先后组织召开数次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创建单位领导会议,针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加以解决。同时市局领导和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经常深入试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现场予以指导。
按照省局的要求,在省局验收考核之前市局按照〈〈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创建标准化分局(所)试行办法〉〉中的考核标准和〈〈淮南市地方税务系统创建标准化分局(所)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田家庵管理分局和毛集分局的创建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我们对检查验收合格单位中仍然存在的不足之处要求创建单位必须在市局向省局申请验收报告之前限期改正。
五、主要收获
1、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加强了队伍建设,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提高了税干工作积极性。通过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强化了队伍的管理,建立了激励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健全完善,标准化分局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提高了工作积极性。试点单位税干自六月以来,全部放弃了双休和法定假日,加班加点,开展创建工作,做到了创建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主动工作的人多了,思考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的人多了,出现了你追我赶,争先恐后,见贤思齐的良好局面。人的积极性提高了,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征、管、查部门之间的推萎扯皮大大减少,信息日渐通畅,配合越来越密切。目前征管查协调制度在田家庵地区得到了很好地落实,分局经常召开协调会,交流思想,摆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协调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征管查整体合力的形成。
2、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规范了征管行为,强化了税源监控,征管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各种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的修订和制定,各类税收管理台帐的设计和登记,规范了税收征管行为,强化了税源各环节的监控,征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零申报户和申报异常户明显减少。六月份以来,田家庵管理分局发现、查处了13起虚假申报案件,查补入库税款50余万元。与上半年相比,零申报户减少了35%。某建安公司连续三个月出现零申报,经审核其财务报表发现,该公司工程结算收入为零,但建安成本却较前期增长近6倍。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采取虚列收入进行偷税,数额达15万元,当即进行了处理。随着税源监控力度的加大,税干的业务素质,税干对各种信息的分析、综合、判断能力明显提高。
3、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深化了征管改革,促进了“两个转变”。通过创建活动,试点单位运用科学的ABC分类税源管理法,并从税源管理需要出发设计分户税源台帐等等,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方面进行了创造性地探索,提高了征管的效率,巩固并深化了征管改革;更重要的是,试点单位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思路,转变了依赖观念,积极发挥创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了地方税收工作两个根本性转变。
4、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夯实了各项征管基础。通过创建活动,试点单位相继制定、完善了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内部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各项基础工作,税干表示:“过去不知怎么干,现在是做有标准,奔有目标”,为税干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创造了条件,为加强税收征管,完成税收任务奠定了基础。
六、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从我局创建工作来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征管软件急待开发。由于没有开发出与创建标准化分局相配套的征管软件,计算机的效能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创建单位的各类业务台帐、报表基本上还只能手工操作,效率低下,影响了征管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2、征管信息共享率低,征管资料的利用需待加强。由于目前征管软件的滞后,征、管、查还没有实现联网,征、管、查之间的的资料信息传递还只能依靠手工完成,由于单位多、数量大、周转期长,部分资料在周转中存在丢失、滞后、杂乱的现象,一方面造成征管信息共享率低,另一方面管理分局每月都需要在整理资料上面占用相当的精力,有的甚至整理完毕后,没有时间再对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征管资料利用率有待提高。
3、征管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新的征管模式建立后,征管工作在深化细化方面作了很大努力,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征管方式方法上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待进一步改进。
为此,下一步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强化征管资料利用工作。加强征管基础工作的目的是为提高征管质量服务,而征管资料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因此,我们除了要加强征管资料的整理、传递工作外,今后管理分局要重点强化对征管资料的分析研究,提高征管资料利用率。田家庵管理分局计划从2000年起将征管资料利用率的检查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2、加快税源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研究工作。市局将根据创建工作的需要,组织人员研究开发税源管理应用软件,对分户税源台帐和综合税源台帐实行计算机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使用效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现代化,提高税务人员工作效率。 版权所有
3、进一步研究改进征管方式方法。市场经济和新的征管模式的建立,急需征管方式方法作适应性变革,加快实现两个“转变”。为此,要在税源管理上进一步改进征管方式方法,研究各行各业的经营特点,加强信息搜集、分析,提高征管水平。
4、认真总结,扩大试点。对试点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总结,在此基础上在管理分局进行扩大试点,并积极研究在征收分局开展创建标准化分局试点工作。
七、几点建议和体会
1、创建标准化分局是征管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的需要。改革之初,我们经常感到许多工作不顺,征、管、查部门之间易发生一些磨擦,由于我们对征管改革认识不深,也曾产生过疑问。经过几年来的运行,我们充分认识到,征管改革模式是正确的,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的税收征管不规范、执行不严格,配合不紧密,管理方式不适应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创建标准化分局正是着眼于此,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佳途径。通过实践,我们深切感受到,创建标准化分局正是落实“向基层转移”、“向征管转移”的最佳载体,通过这个载体的建设,两个转移明确了,分局的征收能力提高了,分局成为了一个有战斗力的集体,税收征管工作迈入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