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调查报告范文

时间:2022-05-13 22: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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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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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联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袁晓寒介绍,“从去年起,我们依托由95家成员机构共同组成的互联网金融支付安全联盟,推出移动互联网支付安全调查报告。期待这份有‘温度’的安全报告,唤醒和增强全社会的支付安全意识,呼吁产业各方共建更安全的支付生态环境。”

别再说女人爱网购 男人网上大额消费不手软

报告显示,54%的受访者每月网上消费金额超过1000元,并在逐年稳步增长。其中5000元以上大额消费,男性比例高于女性6个百分点。女性网上消费则集中在1000元以下。所以,别再说女人“买买买”了,男人花起钱来更是大手笔。

手机支付加速普及 半数

人的一半以上消费使用手机完成

如果您还没用过手机支付,那就out了!报告显示,82%的受访者曾使用手机完成付款(在商户现场支付或远程支付)。以手机支付在个人网上消费总额中的占比来衡量,51%的受访者手机支付交易占比超过一半。

从支付偏好看,20岁以下的年轻人热衷于手机钱包类客户端支付。同时,通过手机支付购买实物商品的受访者比例高达33%,但较XX年小幅下降。充值缴费等虚拟商品消费的这一比例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

射手座网上消费最会“败”摩羯座最常用手机支付

十二星座中,随性自由、不爱被约束的射手座当选网上消费最会“败”的星座,41%的射手座受访者月均网上消费超过XX元。

而大家印象中属于稳健踏实型的摩羯座出乎意料成为最爱尝新的星座。根据报告,摩羯座对手机支付的接受度最高,83%的受访者经常使用手机支付。手机支付金额占比最高则当属水瓶座,近20%的人手机支付占个人网上消费比例超过80%。

社交账号、木马病毒、钓鱼网站为欺诈主要手段

风险形势更加严峻,1/8的受访者在过去一年中遭遇过网络诈骗,比XX年上升6个百分点。其中,近50%的受访者通过社交账号被骗,其他诈骗手段还包括木马病毒、钓鱼网站、伪基站诈骗短信(仿冒10086等名义)。星座维度上,天生敏锐的天蝎座受骗比例最低,狮子座则相反,今后在财富收支和管理上需更加小心谨慎。

整体上看,网络欺诈发生损失的金额相对较低,超过一半的受访者损失低于500元,但也有20%的人损失超过XX元。

多数人使用短信动态安全

验证 不同交易场景下安全需求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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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青年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态度,本次调查首次增加了青年潜在股票投资者,认定范围为20~29岁之间过去12个月未进行过股票交易的个人。

调查显示,青年潜在股票投资者主要的投资品种为互联网理财产品(57%)、银行理财产品(48%)和公募基金(23%)。

深交所《2014年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报告》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了《深交所2014年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报告》,为全面掌握投资者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服务工作,提供了大量一手资料。

此次调查系深交所自2009年以来开展的第六次年度调查活动,调查问卷由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与综合研究所共同设计,内容包括投资者受教育程度、投资者交易习惯与决策方式、证券公司风险教育及投资者服务状况、投资者对投资产品的需求及互联网金融的态度等多个方面。既包括在之前历年调查基础上的跟踪调查,也包含一些新的热点问题。为保证调查的科学性与严谨性,深交所一直委托知名调查机构尼尔森(中国)执行此次调查项目,负责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统计工作。

根据不同年龄段投资者的特点,调查采用了网络在线访问方式。最终取得的总体有效样本为3649。其中股票投资者有效样本为3549,最大抽样误差

有关调查结果摘录如下:

一、投资者对股票的投资信心和交易活跃度持续提升

2014年个人投资者对股票投资的信心和交易活跃度都有所提升,主要表现在:

二、七成个人投资者接受过高等教育,创业板投资者受教育程度高于非创业板投资者

三、投资者资产组合多元化程度变化不大,各类投资品种中,公募基金渗透率较上年下降

四、创业板投资者在收益期望和风险承受能力上仍高于非创业板投资者

五、投资者获取投资信息的渠道使用上较去年略微下降

从板块差异来看,创业板投资者在信息获取方面使用的渠道要多于非创业板投资者,平均信息来源渠道为3.8种,非创业板投资者为2.9种。非创业板投资者仍更依赖熟人推荐,而创业板投资者则更注重从股票走势、公司公告、金融机构研究报告等渠道收集信息后自己做综合判断。

六、券商经纪业务竞争白热化,佣金率维持低值,券商对投资者的服务力度变化不大

七、个人投资者仍普遍认为融资融券交易风险较大,大都持谨慎心态参与交易;大部分投资者认为融资融券对股市是中性或正面作用

八、对于股票期权,投资者了解程度不高,主要持观望态度

九、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及网络理财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渗透率持续加强,投资者对规范P2P网贷行业有强烈期待

调查显示,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理财、网络银行是投资者认知度和投资者使用普及率最高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听说过这三种的受访者比例分别为87%、85%和79%,使用过或想尝试的投资者比例分别为70%、63%和52%。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投资者最担心的仍是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占受访者40%),其次是虚假信息欺诈风险(占受访者23%)。

对于P2P网贷理财产品,99%的投资者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投资者采用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分别为甄选P2P平台(如考察其股东背景、注册资金、管理团队、交易规模、知名度等)(65%)、 投资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好的产品(57%)和选择不同的P2P平台进行分散投资(52%)。问及如何促进P2P网贷行业健康发展时,投资者最看重的三条措施分别为对投资人的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75%)、落实实名制(73%)、设置一定的行业准入门槛(71%)。

十、青年股票投资者受教育程度更高,但资产量较少,同时投资知识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对更低;此外,超四成青年潜在股票投资者表示希望进入股市,但缺乏相关投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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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6018602

1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据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统计,到2014年年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截至2014年12月底,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500家,去年累计成交额超过3000亿元,几乎是2013年的3倍。其中中国的宜信已经是美国最大Lending Club规模的数倍。与此同时,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达到39万人,服务的企业超过200万家,带动的相关行业就业人数有6000万人。

互联网金融在迅猛发展的同时,问题也日益凸显。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出现提现困难或倒闭的P2P平台达275家,与2013年76家问题平台相比大幅增加。

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表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进入更加规范的发展时期。无疑,在政府支持和监管下,互联网必将会蓬勃健康发展。

2互联网金融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分析

2.1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现状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行业,发展迅速,急需专业人才。截至2013年10月,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同比增幅超过55%,这些职位包括了互联网金融经理、产品经理、产品研发等。2014年智联招聘旗下高端人力资源网站智联卓聘了《2014上半年金融人才报告》,该报告显示,2014年上半年金融行业整体对IT互联网人才热门需求排名前五的岗位分别为:软件工程师、互联网产品经理/主管、网络运营管理、SEO/SEM以及手机软件开发工程师。其中互联网产品经理/主管、网络运营管理等岗位需求火热。2015年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继续走高,根据前程无忧近日的《2015年第一季度雇主招聘意愿调查报告》显示,互联网/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和金融行业用人需求最多,增加社会招聘的比例都超过了88%。而从无忧指数数据上看,2015年1月,互联网/电子商务及金融/投资/证券两大热门行业网上职位数共计55万余个,大约占全国总量的16%。

各大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企业都把竞争转向了人才争夺。这些企业包括以阿里、京东为代表的进军供应链金融的电商公司,以宜信宜人贷、众筹网为代表的新型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包括转型中的银行、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

2.2互联网金融人才要求

根据各类资料显示,在各类互联网金融岗位中,产品经理是最紧缺的。据众达朴信咨询公司的统计,产品经理和运营经理稀缺度最高,稀缺度在80%以上。此外,也急需“大数据人才”。

互联网金融需要既懂互联网思维,又懂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集金融知识、网络信息技术、数据分析、市场营销和法律知识等多种知识技能于一体的“互联网金融人才”,将会是企业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需要的人才。

一般说来互联网金融人才要具备以下知识和技能:第一,要具备金融基本知识。了解股票、基金、信托、期货、金融衍生品,掌握金融企业的运作思路。第二,要具有互联网思维。能把金融和互联网融合到一起。第三,要具备数据分析的能力,能熟练操作金融数据分析软件。第四,具备营销知识和技能,尤其是网络营销技能,能胜任互联网金融产品营销岗位。

互联网金融是个新兴行业,发展迅速,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迫在眉睫。互联网金融创始人林立人先生,几年前就多次在不同场合公开呼吁大学要开设互联网金融专业。面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供需状况,坚持培养市场需求人才,要求各大高校在人才培养环节,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及趋势有针对性制定人才培养模式。

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武汉工商学院金融人才培养创新分析

3.1互联网金融实验班概况

互联网金融实验依托于金融学专业,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和学院考核,每学年从金融专业新生中选拔学生,班级规模控制在40人―60人。

实验班旨在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金融、电子商务、统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互联网金融渠道运营、理财业务顾问、移动产品经理、网贷产品运营及管理、互联网金融数据分析、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设计与营销工作岗位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2武汉工商学院互联网金融实验班人才培养创新

3.2.1差异化的人才培养战略

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多样化,一个实验班不可能在大学四年培养互联网金融通才。因此,综合考虑学校与学生实际情况,学院在制定互联网金融实验班人才培养战略时就明确,在通晓一般互联网金融知识的前提下,侧重培养两类人才:一类是精通互联网、数据挖掘的金融复合人才,能胜任互联网金融产品总监、金融产品大数据分析专员,互联网金融产品分析专员等职位;另一类是掌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金融类人才,能胜任互联网金融产品营销经理等职位。

3.2.2课程体系创新

互联网金融实验班实行制定独立的人才培养方案,基础课以应用为目的,专业课以实用性为主导,强调课程的整合,优化实践设计,增加实践课时。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科学培养、和谐发展;注重知识的更新、激发学生潜能以及团队配合能力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除了开设金融学专业主要课程之外,更体现了互联网金融的特色,开设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前沿性的专业课程。特色课程模块如表1。

表1特色课程模块

课程模块课程名称授课方式公共基础课团队建设校内实训+校外拓展创新思维校内实训+专家讲座学科基础课统计学理论与实践课堂讲授+项目实训电子商务概论课堂讲授+项目实训专业主干课互联网金融专题研讨+专家讲座金融网络营销课堂讲授+项目实训金融数据分析课堂讲授+项目实训专业方向课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课堂讲授第三方支付课堂讲授+项目实训金融市场调查与分析课堂讲授+项目实训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项目实训项目投融资分析课堂讲授+项目实训电子商务综合实训项目实训该部分课程一部分由学校教师承担,另一部分实践较强的课程将由校内教师和业界专家共同授课,使学生能够更多地接触本行业的最新知识,促进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同时,除了基础教学之外,每学期针对项目学生专门聘请业界专家、学者安排专业前沿讲座和学术讲座,引领学生迈进行业的前沿领域。

3.2.3培养模式特色

(1)校内培养创新。

校内培养阶段的创新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实行班级导师制。互联网金融实验班成立班级导师,建立由教师为主的导师小组,导师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指导和管理,实现与学生保持更紧密的沟通和交流,高年级跟随导师结合项目和课题进行科研训练。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学生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实行就业、考研、创业、出国深造等分类管理。建立个人培养档案,制定专项培养计划,为每类学生指派1名导师,根据学生特点进行个性化培养。

三是,建设自主实训、创业平台。成立若干工作室,充分利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结合课堂实训项目,创立产学合作联盟,成立专业工作室,为学生提供现实的实践机会。

(2)企业培养创新。

企业培养创新主要是联合企业共同培养互联网金融领域所需的人才,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联合培养模式。选择有良好合作基础与积极合作态度的企业。按照“化整为零、由少到多、分时分段”的原则进行校企联合培养。按培养要求,学生可以分不同阶段到不同企业进行中短期课程学习、专业实习或实践。

二是校企合作模式。建立校企合作联盟,探索校企间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等多方位的共赢合作模式。吸收企业及行业专家加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参与指导专业发展规划、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企业聘任部分资深专家作为学校师资参与专业技能教学;企业接收完成专业课程学习以及基本技能培训的学生顶岗实习等。

3.2.4教学管理模式创新

互联网金融实验班管理结构。互联网金融实验班设置单独的管理机构,管理日常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同时成立由班级导师、专业教师、金融学系主任、学院有关领导等组成的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部日常运行的各类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实验班的建设规划、计划推进、项目成果验收负责,并对院务会汇报。

互联网金融实验班教学管理。为保证实验班教学的高质量,选定相对优秀的教师任教,制定互联网金融实验班教师管理规定。同时为保证学生质量,实行学生淘汰机制。

4结语

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今天,金融专业发展应该与时俱进,培养市场需求的人才,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助一臂之力。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兴行业,这就决定高校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复制,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最适合的模式,需要各大高校和企业一起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柳凌燕,任静怡等.探究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人才培养模式[J].企业导报,2014,(11).

[2]丰翔,张艳英等.闽台校校企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探讨[J].金融经济,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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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1.融资缺口过大

按照吉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所给出的抽样调查数据和相关评估报告,在2012年,吉林省所有中小企业对于有效融资的需求量约为1100亿元人民币。在这些企业当中,微型企业融资需求为320亿元人民币,小型企业融资需求为440亿元人民币,大型企业融资需求为350亿元。这些中小型企业能够凭借多种渠道真正实现融资金额为700亿元人民币,但仍有约4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缺口。以上数据代表着吉林省中小企业约有36%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这一现象在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当中尤为明显,这一情况将会导致这些中小企业在新产品开发、技术革新、项目生产当中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并对企业自身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2.融资方法单一

当前,吉林省的中小企业可以凭借银行贷款、产业链融资、互保池融资、股权融资、集合票据等方式开展融资活动,尽管融资方式呈现多样化,但是因为吉林省自身融资各融资方式的发展不均衡,致使这些中小型企业在开展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很大的地位差异,银行贷款占据绝对优势。按照2012年吉林省中小企业的融资数据,银行贷款占据到了中小型企业项目融资总额的近九成,这表示吉林省中小型企业所采用的融资方式仍旧十分单一。

3.融资成本高昂

吉林省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融资时,一般不会享受利率方面的优惠,利率一般在12%左右,若中小型企业申请向典当行、小额借贷公司或者民间借贷进行融资,利率则会更高,对比同期大企业由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基本上在基准贷款利率6.15%的水平线上,中小企业在申请借贷后还款的负担提升。并且,吉林省中小型企业直接融资成本也明显偏大,以发售集合债券作为例子,尽管发行利率维持在基准利率,但是在债务发售过程中企业还需要相律师事务所、担保部门、证券商等中介部门缴纳佣金,融资成本也会比大企业更高。

4.融资周期长

吉林省中小型企业在向银行进行贷款融资申请时,因为银行针对贷款的发放需要经过财务分析、信用评价、企业分析、提出调查报告以及委员会审查等多个环节,所以融资周期相对很长。若是企业向银行提交的第一笔贷款申请,那么审查会更加严格,一般周期在30-60个工作日。若使用发行集合债券的办法开展项目融资,因为覆盖的企业范围很广,需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批上报央行、证监会备案等流程,融资周期也相对很长。以上融资方式的流程缺陷,导致其无法处理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融资资金“急”的特征,资金使用效率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二、互联网融资机制的优势

在最近几年当中,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逐步对我国现有的市场环境和企业运营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悄然改变了当前我国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格局,在这一利好消息的影响下,吉林省中小型企业应抓住机会,利用互联网来拓展自身的融Y渠道。

1.融资参与主体扩展

吉林省中小型企业互联网融资机制的参与主体涵盖有:中小型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传统商业银行以及电商平台等。在此当中,电商平台、传统商业银行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使用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社交平台网络技术的优势,把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通讯技术进行结合,构成了和传统融资参与主体截然不同的互联网金融,这对于吉林省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信息,为其带来更更加多样化的融资渠道。

2.融资模式的变革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快速发展,不但让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得到丰富,对于融资模式也是一种有效的创新。当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众筹融资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的革新,让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的地位受到了动摇,发生客户流失现象对银行形成了倒逼,导致银行也必须进入到互联网金融当中。这样就可以更好的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带来资金的支持。

3.融资成本下降

互联网从创立之初便就有成本低廉的特征,金融产品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展示、出售以及交易,资金的借贷两方能够凭借互联网平台实现借贷信息的识别、选择、定价以及交易。这让互联网金融无交易成本、无垄断暴利、无中介费用,显著降低了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成本投入。

4.提升融资效率

互联网金融使用了计算机技术,打破了传统融资过程当中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在融资阶段,融资人不需要进行长时间的排队等候,只需要在互联网上选定核实的融资目标进行项目提交,便可以进行信息的快速处理,显著增强的融资效率。

三、吉林省中小企业互联网融资机制的创新建议

1.融资参与主体的革新

在吉林省中小企业的融资机制当中,建议政府进行牵线搭桥构建中小型企业国家级互联网融资平台主体,并对其进行专项的财务资金支持。在该平台当中,互联网金融企业和政府结成盟友关系,并且在平台当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中小型企业在融资之后的活动进行监控。这样做可以改善当前互联网融资平台资金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的现状,为中小型企业带来更加有效的资金支持,给吉林省中小型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2.融资方式的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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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意味深长地对《投资者报》表示,民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是金融创新的“敢死队”,一旦模式和条件成熟,银行就能轻而易举地占领互联网金融的市场。

记者了解到,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早有布局,几乎所有的银行都通过手机客户端、官网等渠道,提供购买理财产品、转账汇款、贷款申请、生活缴费、客服支持等服务。甚至一些银行还自建电商平台,提供分期购物等消费金融服务。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能做到将银行体系的资源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所用,又能发挥互联网的便利优势,p少环节降低成本,银行系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大有可为。

国资招牌被“玩坏”

“国资”这一名号,在P2P行业经历了从被追捧到被抛弃的过山车般的过程,投资者对此类平台的热情也逐渐降温。

2016年以来,国资系P2P平台不曾消停。一会儿是多家国资系平台被爆出现问题,《投资者报》记者所报道的,壹文财富、罗斯金融、金粮宝等国资平台,不是提现困难,就是平台负责人已经跑路。一会儿又是平台扯的是“假国资”的大旗。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份,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共2335家,其中国资系平台数量为171家。目前,共有16家国资系平台处于停业状态或是问题平台。

近日,清算公告的金融桥被质疑是假国资。清算公告显示,经湖南融桥互联网有限公司(金融桥所属公司)股东会议决议提前解散,并已成立清算组开始对本公司进行清算。金融桥官网显示,平台是国资控股的国资系互联网金融平台。然而,工商信息显示,金融桥的运营公司湖南融桥互联网有限公司的股东都是自然人,并无所谓国资股东。

从上述事件看来,P2P平台自封国资平台,是为了增强平台的公信力。但国资的名头,在平台出现问题时,并没有太多的作用。

今年1月13日,于去年6月正式上线的国资系P2P平台君享金融,因资金断裂宣告爆雷,其国资背景股东正是浙江光大发展总公司(下称“浙江光大”)。然而君享金融出事后,浙江光大不承认君享金融与自己有关系。

此举导致君享金融和浙江光大旗下的另外几家平台纷纷“心寒”,陆续退出浙江光大系。2月20日,浙江光大旗下最后一家P2P平台亿好金服公告宣称脱离光大系,至此,浙江光大旗下已无一家正常运营的平台,成为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

此外,据媒体报道,去年底有消息称,国资背景竟能明码标价卖给网贷平台,大大折损了国资系这块“金字招牌”在投资人心中信誉良好、安全性高的形象。

针对国资背景P2P平台的复杂情况,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投资人需要关注国资P2P网贷平台的具体形式,包括国资股份占比、股东结构以及股东背景情况等,不要盲目相信平台的宣传,不要认为国资的平台就能代表安全。

银行系P2P平台满意度高

在国资背景逐渐失去公信力的同时,银行系的P2P平台在投资者中的满意度逐渐增加。

近日,《2016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调查显示,投资者银行系P2P平台呈现出三大显著特点,一是银行系满意度更高:85.0%的投资者对银行系平台持满意态度,相比之下,非银行系P2P平台的满意度总体较低;二是银行系推荐度高:超九成的投资者会主动或在别人询问时,推荐银行系P2P平台;三是银行系投资意愿强:51.4%的人表示未来会增加在银行系平台上的投资资金比例,相反,42.1%的人会逐渐减少非银行系平台的投资比例。

报告认为,对于未来,一方面,超五成的投资者表示,未来会增加在银行系平台上的资金比例,这表明银行系发展潜力大、后发优势明显;另一方面,银行系平台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多增加创新营销活动、促进宣传渠道多元化、提高客服的灵活性与及时性则是重中之重。

事实上,银行系P2P平台数量并不多。据《投资者报》记者统计,目前共有8家正常运营的“银行背景”的P2P平台。此前,也有一些银行系的平台停标、转型或者退出,但没有一家平台跑路。

对此,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指出,银行系P2P有着严谨的风控,项目来源相对优质,也更容易被投资者所信任。即使在发展过程中遇到阻碍,银行系P2P都平稳退出,没有出现任何负面的事件。

其中,陆金所与开鑫贷,已经从最初的网贷概念起步,目前已经升级到综合的金融服务集团。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进入下半场,安全合规取代速度规模逐渐成为行业共识,银行系平台的优势将越发凸显。

他表示,银行系平台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项目、风控和公信力方面: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相对强势,优质项目资源倾斜度更高,可以为平台提供获取资源的渠道和空间。银行是关系国计民生最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需要满足各项监管指标,风控制度、风控经验都较为成熟。银行资金实力雄厚,拥有卓越公信力。

银行系布局互联网金融有优势

在关于网贷的监管落地后,有从业者对记者表示,现在正是银行大规模入场互联网金融的时候了。因为网贷作为最活跃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力量,目前已经触到监管的可接受程度,各方面的模式和条件都已经成熟。随着互联网金融规范整治,不排除各银行会成立市场化的独立运营的子公司来进行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掠夺。

以陆金所为例,经过最近几年的业务调整和架构整合,陆金所已转型为一家定位互联网财富管理的综合化平台。目前,陆金所可以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开拓标准资产、非标资产的新市场。

新联在线COO陈智诚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银行肯定是要做互联网金融的。银行以前没有做,是因为不知道监管的底线在哪里。目前合规已经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一步,所以现在到了银行开始布局互联网金融的时刻。具体哪些银行会有行动,可以等等看。

周治翰说,如果能做到将银行体系的资源为我所用,又能发挥互联网的便利优势,减少环节降低成本,银行系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大有可为。

他说,其实,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早有布局,几乎所有的银行都通过手机客户端、官网等渠道,提供购买理财产品、转账汇款、贷款申请、生活缴费、客服支持等服务。甚至一些银行还自建电商平台,提供分期购物等消费金融服务。但似乎,现在很多人偏重关注互联网金融公司对发展普惠金融的作用,却忽视了银行在这方面其实起步早、布局程度深、覆盖面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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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小微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据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它涉及行业广泛,促进了整体经济的稳定增长。小微企业数量约占全国企业数量的90%,创造了约80%的就业岗位,占约60%的GDP和50%的税收,其活跃的生命力、强大的包容性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提供了坚强后盾。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15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仅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1.2%。近年来,虽然国家不断推出如国务院的“国九条”与银监会的“银十条”及其补充等倾向于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但银行依然实行较严的信贷约束条件,小微企业存在着较大的融资缺口。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团结起着重要作用,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制约它们发展的瓶颈。目前,大数据挖掘、云计算以及多样的支付方式对小微企业融资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互联网金融也应势而生。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服务体系。互联网金融借助于大数据的优势,为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个突破口。

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原因分析

1.小微企业风险较高

根据民进中央的调查报告,中国小微企业的存活率仅为3.7年,比美国的8.2年,日本的12年短得多。究其原因,一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比较低,对风险预计不足,也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小微企业一般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规模小,资本积累不足,需要较多的扩张资金。商业银行在贷款流程中会通过设置抵押资产、要求担保人、提供月均流水和股东银行月均流水等方式来防范不良信贷。但小微企业一般流动资金少,规模也较小,缺乏抵押资产也难以找到第三方担保人,贷款往往会比较难。另外,小微企业财务人员缺乏扎实的专业知识,其财务资料也并不健全。贷款时,银行会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相应审查,若平常财务工作做的不到位,在贷款时难免被拒绝,其信用度以及信用透明度制约了其融资的可得性。更有一些小微企业将贷款视为挽救企业的最后一个步骤,如果贷款后经营情况没有改善,则以破产的方式来规避还贷的压力。在整个大环境之下,金融机构在对小微企业进行放贷过程中的评估趋于保守,对急需用钱的小微企业会更加审慎。

2.金融机构放贷有偏好

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希望引导银行业为实体经济服务,帮助政府和社会将资金配置到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领域及企业中去。但是,目前我国银行业在放贷过程中更偏向于风险小,还本付息更稳妥,且资金不紧张的大中型企业。大中型企业之所以容易获取信贷,一方面是这些企业有政府或政府项目作为坚强后盾。另一方面则是这些企业已经与银行有了长期合作关系,银行对其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比较了解。因此,越是背景雄厚资金充沛的企业越容易获得贷款,而那些规模小、经营不稳定的企业却往往更困难。但实际上,小企业缺钱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银行业放贷的偏向性固然能保证银行业自身规避风险,保持盈利水平的稳定,但是对于我国真正需要资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利。因此如何合理配置资金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如果将资金配置到国民经济所需要的领域,将会大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互联网融资特点与优势

1.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近年原材料、人工成本、物流成本均普遍上涨,许多小微企业资金周转不灵,融资这一需求也表现得越来越迫切。在融资时,银行需要花费比较高的调查成本,对小微企业的注册信息、财务状况、资金流、贸易现状等进行严格调查,从接受申请到确定放款要经历较长的一段时间。但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由于数据挖掘和分析功能的运用,借贷双方往往能较快完成信息传递、信息收集以及信用分析,从而大大减少企业成本,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现如今不少互联网企业金融化,金融企业互联网化也是基于此原因。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对大量的信息进行快速处理,能掌握借款者以往的交易记录、信用情况。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天猫平台交易额年年攀升,这些平台上的巨量交易信息与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相结合,能让互联网金融企业迅速获取有关企业的信用记录,使借贷审批流程更加简洁,放款速度大大提升,更加符合小微企业贷款“短、频、急”的特点。

2.降低信息不对称

由于互联网的普及,信息分享愈发迅速。通过互联网平台,借贷双方能够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获取所需信息,借款者通过注册平台及第三方审核来借款信息。无论是融资方还是企业都能利用互联网联系,这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提高信贷交易的成功率。以往通过银行借款需要历经较长时间的风险评估和信用审核,但在大数据时代下,小微企业的交易信息、信用数据都积累于电商平台以及第三方支付组织,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能直接在网上完成。如果再结合税务、海关、银行等建立互联网信用数据库,互联网金融企业便能通过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掌握每个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这无论是在获取信息的速度上,还是在获取信息的真实性上都有一定优势。如目前的P2P模式就是让资金富余且有投资想法的个人以互联网金融平台为桥梁,将资金贷给有借款需求的小微企业或个人。这种模式不仅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成为了个人投资理财的工具。P2P模式因为打造了一个交易平台,借款者自行如本金、利率、还款时间等信息,而有借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和个人的以往信用信息也会在平台上披露,信息公开且透明,能大大降低信息不对称及融资成本。

3.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

因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开放性,信贷业务的范围大大延伸,许多大众能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的信贷业务之中。由于小微企业融资金额小且频繁,各个小微企业有不同的融资需求,而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健全,也缺乏抵押物和第三方担保,以往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并不多。但互联网金融有足够的包容性,能将富余资金整合起来,面对的又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人,这便大大拓宽了小微企业融资的供给量。更重要的是,互联网金融能够为产品创新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形成有益于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创新产品,这恰好与现有正规金融体系形成有益的互补,大大提升了小微企业融资的可得性。

四、总结

小微企业数量庞大,涉及行业广泛且能创造出大量的就业岗位,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长久以来的融资难问题制约了其发展。目前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正在持续改善之中。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引导了很多资金,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互联网金融也存在着一定的融资缺陷,如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不健全,互联网金融数据的安全保障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还未完全建立等等。互联网金融虽然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挑战,只有应对好这些挑战才能借互联网金融之势实现真正的发展。

作者:欧阳莹 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徐真.大数据时代下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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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平台而实现的金融服务。从广义而言,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传统的金融机构以互联网技术构建信息平台,将传统的金融服务延伸到线上,从而实现一系列网上业务;二是互联网思维下的金融创新。而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则主要指后者。其特征主要表现在:高效的信息处理;即时性和移动化;资源配置低成本、高效率;风险大、监管弱。

1.2互联网金融在国内的主要模式

1.2.1支付结算类模式

在我国,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大抵分两类:互联网支付企业和金融型企业。前者以在线支付为主,支付宝、财付通为首;后者以快钱、汇付天下、环迅支付等为主,侧重行业需求。iResearch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中国2014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8万亿,同比增速50.3%。艾瑞分析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产生的互联网支付业务也取得了较快增长的原因是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不断的优越,支付场景不断地丰富和活跃的金融创新,使网上支付业务取得快速增长。

1.2.2融资业务类模式

主要包括P2P网络借款、网络小额贷款和前几年就出现的众筹网等。

P2P网络贷款是指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借贷,中国目前95%互联网金融都属于这个模式。P2P网络借款主要有三种运营模式:第一种是纯线上模式,如拍拍贷、人人贷。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如翼龙贷。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第三种债权转让模式,如宜信。从2006年起,国内的P2P网贷平台不断出现,在2014年年底时,我国网贷运营平台达1575家,据网贷之家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4月底,我国正常运营平台达1819家,累计平台数量达2421家,相比2014年,环比上涨5.27%左右,随着平台数量的增长,P2P网贷平台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自2011 年起,我国P2P信贷平台交易规模开始迅速发展,2013 年位于总成交榜第一位的温州贷,总成交额 774743 万元,同比增长 270%,紧随其后的是盛融在线、合拍在线。不过,从整个 P2P行业来看,我国 P2P信贷平台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至于网络小额贷款,当前国内主要是阿里小贷,其业务主要是为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批量化融资服务。据其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 年上半年,阿里小贷累计发放贷款2000亿元,累计客户数超过80万家,贷款规模超过150亿元。众筹模式是一种特殊的网络筹资方式。意为群众筹资或大众投资,这种众筹的模式不存在资金的借贷关系。它具有融资门槛低、项目多样性的特点。我国比较有名的众筹平台有股权众筹平台,创新产品预售和市场宣传平台,创造性项目的梦想实现平台等,另外,还有一些微公益募资平台。就当前看,这类创意众筹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在国内的认同程度还比较低。

1.2.3投资理财保险类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指为消费者提供购买保险、信托、基金等理财产品的互联网平台,与传统理财模式最大的差别是,电商平台与金融机构之间达成深入的协作是开展互联网理财模式所必要的。同时这种模式也是非常具有优势:各个电商平台都可以销售理财产品,用户能够方便及时地进行购买和赎回;对已经购买了相应理财产品的用户来说,用户可以利用互联网及时地查询收益情况,互联网金融通过平台发展的优势表现得淋漓尽致。

2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

2.1互联网金融机构法律定位不明、缺乏行业自律

互联网金融的灵活性大,商业运作模式和产品类别复杂化,导致现有法律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更弱。而且,国内现有的相关法律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很多不法人士利用P2P网贷平台、众筹等许多新兴模式,在网络上大肆地非法吸纳资金;有些公司甚至常常利用某些名目欺骗百姓的金钱,由于普通大众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缺乏,安全意识薄弱,因此往往变成受害者。虽然近几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时期,但同时也产生了多起互联网信贷平台“携款潜逃”和“非法集资”事件,时时挑衅法律底线。

2.2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控能力较弱

风险防控能力较弱是影响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和互联网相结合的一种新兴行业,其发展处于初步阶段,行业本身具有高风险特点,两者结合之后所存在的风险将比单个行业所存在的风险更大。首先,内控制度不健全是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一大问题。其次,资金管理风险是第三方网络平台存在的重大问题,容易导致支付风险。例如“ 优易网”“ 淘金贷”等一些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卷款跑路和倒闭事件,这些事件不仅给放款人造成资金损失,也对整个金融行业产生恶劣的影响。

2.3网络系统的安全性较低,融资模式不规范

尽管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来临,使用者越来越多,但通常人们使用时会保持一定的警惕性,这就是因为人们对网络系统的安全性仍然有所保留。目前社会上有很多事关金融安全的案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客户的信息被泄露,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办理相关业务的情况等,严重的危害用户利益。侵犯网络系统安全性有很多方式,比如利用假的网站、支付宝或采用招聘、社交、中奖、保险等欺诈方式,同时其欺骗形式也变得越来越繁杂,这给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造成了很大压力。

2.4专业的互联网金融人才缺乏

互联网金融依赖于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而发展起来的,由此人才问题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前提要素之一。面对我国新兴互联网金融业不断扩张的需求 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人才供应量明显不足。据 《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人才状况调查报告》 显示超五成电商企业常常面临人才流失率高、人才需求强烈等情况。

3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

3.1加强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建设

第一,加速互联网金融立法和制度建设。从法律制度角度来规范互联网金融,是实现互联网金融稳定规范化持续发展的前提。第二,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使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三,适当调整现有的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着重解决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和监管制度的矛盾。

3.2制定统一行业标准规范

首先,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行业协会应该通过订立行业公约的形式,构建统一的行业规则,从而推动行业自律。同时,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在认识互联网金融发展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制定互联网金融业运行规则,完善相应的技术标准,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其次,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以保障个人安全的信用信息和规范运行的征信系统为目的,落实人民银行关于个人征信系统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完善激励守信制度与信息披露制度,提升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水平,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与黑名单制度。

3.3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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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征信;征信体系;央行征信;平台征信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征信,就是指对信用主体(市场参与者)的信用或资信状况进行调查报告的中介服务活动,主要作用是消除或降低信用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征信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最新组成部分,是我国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以互联网为独立载体的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平台、众筹、电商大数据金融、互联网金融门户等服务类型,虽然运营形态各异,却无不深刻改变着金融版图。近两年,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不断增加,然而在急剧扩张的背后频现的网络信贷公司“倒闭潮”也暴露了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和监管缺失的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越来越受企业、个人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引进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更是迎合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但是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它的模式和架构如何建设,并没有一套系统的构建实施方法,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构建也是一个较新颖的课题。目前对我国征信体系的认识与理解还存在很大差异,现在很多人把征信建设归结为建设一个数据库、一个信息平台,或者是归集一个黑名单。这种理解是有一定局限性的,我们应该认识到征信体系建设是我国深化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完善社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在构建一种新型的社会运行规则。

二、网络征信与传统征信比较

从天猫、蚂蚁、芝麻等,我们可以看到网络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征信体系之间的内在链接,可以说网络征信产业服务链已初步成型。网络征信正在从网络经营活动中逐渐分离,作为独立的业态初露端倪。网络征信服务正在成为网络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传统征信:现实财务的小数据。传统征信是由专业机构通过固定的模型定向采集财务和金融交易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报告的专业化信用管理服务。传统征信以美国为代表,以1841年美国邓白氏公司的成立为兴起标志,是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征信业态。在我国,传统征信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为代表,受《征信业管理条例》约束,机构的设立和业务的开展需要申请相应的牌照,传统征信的特点有:由征信机构进行专业化、牌照式经营;是“小数据”,以金融交易为核心,集中分析财务数据,一般只有几十个数据项,主要涉及收入、资产及抵押状态、担保情况等,表现的主要是债务状况;用途主要是预测信用交易风险和偿还能力;数据获取渠道比较狭窄和固定。传统征信依靠几个专业机构各自建立物理数据库,定向搜索一些“小数据”,然后建立固定的模型,之后在数据库里系统自动地用这些模型对数据进行计算。由于数据项的更新和拓展很慢,所以数据使用者拿到的征信报告与结果是固定格式的、相对静态的。传统征信服务依赖于数据库的覆盖程度。传统征信虽然已经发展了比较长的时间,但也不能达到完全覆盖。美国的征信体系是全世界最发达的,但目前一些公开资料显示,美国征信系统的覆盖率只有85%。

(二)网络征信:网络行为的大数据。网络征信是指网络交易平台、电商等网络机构开展的全网海量数据采集处理并直接应用的信用管理服务。网络征信是通过网上非定向地全面抓取各种数据,获取海量网络信息,从而实现对网络主体的信用轨迹和信用行为进行综合描述。网络征信的主要特点有:“大数据”,数据来源广泛,信息全面,不拘泥于财务,也包括非财务类的,例如社交行为、文字言论、谈话语音、图片等各种信息,具有非常强的社会性。网络征信在网络平台上可以把参与网络活动的人群都覆盖到,不用建立专门的机构和数据库,不需要大量的资金成本和人力、物力进行数据库传输,即不用为了采集数据而采集数据,一切数据与信息都随着网络活动自然生成,只要在网上通过平台或者直接使用大数据搜索与抓取就可以,成本低、门槛低,这也是网络征信快速发展、必然成为未来主流的原因。

三、平台征信与央行征信优缺点比较

建立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是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依托于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建立的“平台征信”模式;二是将互联网金融信用纳入央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央行征信系统”)的“央行征信”模式。

(一)信息来源。平台征信信息来源渠道单一、持续性无保障;央行征信信息种类丰富,信息来源稳定,平台征信信息主要来源于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客户的行为数据,一定程度上反映客户的社会关系和经济行为特征。以阿里为例,电商平台是阿里征信信息的唯一来源,阿里征信数据库只收集其客户的网络交易信息及其相关信息,信息的指向性很强。央行征信信息涵盖各行各业,能够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信息类别较多。《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央行征信系统的法律地位,对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央行征信系统报送数据进行了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具有稳定的数据来源。

(二)信息质量。平台征信信息时效性强,但存在“信息噪音”;央行征信信息时效性弱,但不存在“信息噪音”。在电商平台交易过程中,交易一旦产生,交易信息会即时被征集录入,因此平台征信的数据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但同时也会产生大量“信息噪音”,而互联网信息技术并不能从海量的信息中辨别、遴选出有用、真实的信息,因此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央行征信只有经信息主体同意才能征集相关信息,包括信贷信息、公用事业信用信息、政府部门相关信息等,且一般由相关信息源单位录入,从信息产生到进入征信数据库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因此信息的时效性相对较弱;但央行征信在信息征集前会与信息源单位就信息的类别等进行协商,要求信息源单位按照既定模式报送数据,且信息源单位会对信息进行简单加工处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因此不存在“信息噪音”问题。

(三)信息采集成本。平台征信信息采集成本低,央行征信信息采集成本较高。电子商务平台具有环境透明、信息共享的特点,所获信息由交易网络直接产生、传播,信息征集收录均通过电子商务数据库自动完成,几乎零成本地获取客户信息。央行征信则需要建立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由专业信息管理技术人员对信息进行征集、管理,并且要与信息源单位协商,经同意后才能获取信息,信息征集、管理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较高。

(四)信息处理能力。平台征信具有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电商平台具有较强的信息组织、检索和排序功能,可对海量信息进行标准化排序,能够有针对性地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此外,电商平台借助大数据挖掘和强大的信息流优势,将大量碎片式、难以量化和传播的“软信息”转变为可量化、可传播的“硬信息”。央行征信在信息处理方面远不如平台征信强大,如央行征信系统提供的征信产品和服务较为有限,但随着其模式的日渐成熟,信息处理能力将逐步强大,功能将逐步完善。

(五)信用信息共享。对互联网金融而言,由于各平台均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建立的征信模式,缺乏统一的行业征信标准,因此平台信息难以有效共享,制约了失信惩戒机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作用的发挥。而央行征信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初步实现了在现实金融中各商业银行之间信用信息共享,并为其提供查询服务,有效防范了金融体系信用风险。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路径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初步构建了我国征信法律框架,但许多实施细则仍未出台,尤其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征信活动缺乏有效规范。构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法律框架,首先应加快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基础性立法,明确诸如互联网金融企业、P2P融资平台等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使其成为征信系统合法的信息提供者,为接入征信系统奠定法律基础;其次=应在《征信业管理条例》框架下,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特征,将互联网金融征信行为纳入统一监管范畴;再次应根据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征信市场的发展和变化,适时修订和完善现有征信法规,对新型征信业务模式比如基于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征信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二)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系统,明确征信标准。统一的征信标准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前提,我国征信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互联网金融征信更是如此。目前,我国普遍用于支撑信用体系的技术平台,其各数据库的结构和标准,包括信用数据格式、内容、指标和标识以及技术支持软件等差别很大,给网络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数据库之间的信息交换与接口连接留下严重的隐患,也对信用信息数据的进一步加工、整理和综合应用带来了障碍。建议成立全国性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由协会负责研究建立全国性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系统,制定行业征信标准,统一数据采集、信用报告格式规范、征信服务等关键标准的内容,并通过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实践修订完善标准体系,实现互联网金融全行业征信信息共享。

(三)推动互联网金融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互补。央行征信系统在实现金融贷前贷后风险预警等业务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把查询征信系统作为审查贷款的必经环节。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是实现快速建立互联网信用信息统一平台、构建网络信用体系的有效路径。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系统和征信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应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全面接入央行征信平台,建立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对接机制和信用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央行征信系统和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的相互促进、互为补充。

(四)发挥征信机制作用,净化互联网金融环境。征信机制的基本功能体现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在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全面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后,通过与央行征信系统信息共享互补,进一步发挥征信机制的作用。一是建立互联网金融“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对失信者的有效震慑;二是完善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良好环境,增加失信者市场交易成本,形成市场性惩罚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性信用奖惩机制。利用社会媒体和网络资源,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形成全社会的道德谴责舆论环境;四是建立健全司法性信用惩罚机制,依法追究严重失信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建立与失信惩戒要求相适应的司法配套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2013年网贷行业年度特刊.

[2]吴晶妹.2011~2012年中国征信业回顾与展望[J].征信,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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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基础设施薄弱。中国农村网民数量偏低,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7.5%,互联网普及率仅为28.8%。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根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14年3月底,东部农村地区同定宽带人口普及率为13.8%,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而中部和西部农村地区仅分别为5.0%与3.8%。中国农村移动通信设施建设也十分薄弱,以中国移动为例,到2014年底,中国移动4G用户超过9000万,基站超过70万,但是仅东部发达省份的乡镇和政府被纳入到4G网络覆盖范围,全国其他农村地区还未真正享用到移动4G服务。

(2)金融物理网点不足。服务丁农村金融的机构有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虽然种类繁多,形式不一,但是营业网点真正下沉到乡镇一级的只有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等,下沉到各基层乡村的金融机构几乎没有。据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仍有1696个。可见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物理网点不足,金融服务十分匮乏。

2.金融产品匮乏,结算手段单一

我国农村金融产品基本还是“存贷汇”老三样,关丁支农贷款、农业和个人保险产品、个人理财产品等少之又少。虽然一些小型城商行和农商行已经注意到理财产品广阔的市场前景,开始进入理财市场,但是并未在农村大范围推广。农民闲置资金基本存在银行,或进人民间借贷市场。据中国农业银行与西南财经大学联合的《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农村家庭持有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衍生品等风险资产家庭的比例仅为1.6%,远低丁全国平均水平10.4%,农村43.8%的家庭参与民间借贷,民间借款占债务总额近65%。我国农村结算于段单一,农民对现金结算有较高的认可度,信用卡、汇兑等基本的金融业务在农村十分少见。数据显示,现金交易在农村地区生产生活中占95%以上,农民对存折的认可度高丁银行卡。

3.融资困难,成本较高

据《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农村家庭正规信贷需求十分旺盛,在农村地区,有正规信贷需求的农村家庭占比为19.6%。但是,由于农民没有抵押品且征信体系不完善,农村家庭的正规信贷可得性只有27.6%,低丁40.5%的全国平均水平。为满足资金需求,农民不得不进入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市场。据《中国民间利率市场化报告》显示,农村地区民间借贷利率和银行贷款利率分别为25.7%和7.3%,均高丁城镇。同时,农户和乡镇企业的守信意识较为薄弱,骗贷现象时有发生。

二、互联网金融在农村金融建设中的应用

1.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相对丁城镇网民,农村网民文化水平较低,熟练地操作电脑对他们来说还有一定难度,所以传统的利用PC端上网并是不农民上网的最佳选择。相反,在智能于机大规模进入农村市场后,农村地区手机上网已经成为主导。据《2013年中国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农村网民使用于机上网的比例已达到84.6%,高出城镇5个百分点。手机上网成本低、易操作,便丁农村地区居民接人互联网,成为农村居民上网的主流设备。因此,我们可以因地制宜地采用无线和有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农村宽带建设,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发达农村地区推进有线宽带建设,在人口较为稀少、村落较为分散地区发展无线宽带,我国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可以利用旧有网点资源,低成本的实现农村3G、4G网络部署。

2.创新金融服务渠道,增加支付结算手段 我们可以利用现代先进技术,解决农村金融物理网点短缺问题。首先,在农村超市、农资站等人口流动性大的地方投放电子机具,让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完成存取款、转账、缴费等金融活动。其次,依托客户端推广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增加农民结算手段,提高结算效率。再次,我们可以推广手机银行业务,农民可以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和终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办理多种金融服务。目前,国内已有多家银行开展手机银行业务,业务功能主要是查缴费业务、购物业务和理财业务。手机银行操作简单、方便快捷,业务功能基本满足农民金融需求。

3.拓宽农村理财渠道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8896元,但是农民理财渠道匮乏,资金余额基本存人银行,截止到2012年,我国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为54615.64亿。当今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互联网理财渠道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选择。首先,农户可以利用手机购买“宝宝”类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相比,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理财产品门槛低、收益高、安全性好、流动性更强,非常符合农民理财需求。其次,农户也可选择P2P网贷,相比丁市场不规范、风险大的民间借贷,P2P网贷具有投资门槛较低、收益稳定、周期灵活、本金有保障的特点,所以适合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农户。再次,互联网保险也可以在农户理财中发挥作用。农村保险市场潜力很大,互联网保险可以发挥它个性化需求服务优势,在农村地区推广适合农民的个人保险产品和农业产业保险。最后,农村信用社等服务农村的传统金融机构要发挥自身的网点优势、客户基础优势和政策优势,开发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开展对农民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培养农民理财观念,提高农民诚信意识。

4.多元化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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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作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如P2P网贷、众筹融资、电商大数据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典型业态都有着势不可挡的发展趋势。各类电商平台上,以“余额宝”牵头的的宝宝类产品、企业小贷融资业务、线上多样化保险理财产品等等层出不穷,台电商大数据金融正在以传统金融业没有的独特方式闯进我们的生活。本文将梳理近些年电商金融的开展状况,逐步剖析该模式的产生背景、业务特点、风险点,最后给出驻足长远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电商平台;大数据金融;普惠金融

一、电商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如火如荼

互联网与金融业务的结合,在近几年的中国成为了不可逆转的潮流。而其中推动这一潮流的弄潮儿首屈一指的便是各大电商巨头。

2010年6月8日,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下称阿里小贷)创立了。依靠互联网信息技术,该公司专门为淘宝以及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上中小企业及个体户提供小额融资服务,开创了我国电子商务小额贷款模式。

2013年京东商城上线“京宝贝”为京东中小商户提供小贷,线上完成审批、风险控制、放款,全程最快需要3分钟;2013年8月份,苏宁被证实筹建银行,为上游中小型供应商理工金融扶持,基于自有第三方支付工具――易付宝为消费者提供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等服务。9月12日,“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公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1号店推出“1金融”平台,面向用户发售“1元保险”、面向供应商发售“1保贷”、未来还会面向商城商家融资的“1订贷”、“1信贷”。“1元保险”是由1号店网站携手正隆保险经纪和长江财险联合推出的“出行无忧险”,实行T+0闪赔机制。后期,“1元保险”将陆续推出生活化、个性化的保险品种。“1保贷”是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后的产品,是银行基于供应商与1号店之间的应收账款提供的一种融资服务。根据自营供应商已确认的应收账款为基础,无抵押、纯线上操作,全过程只需3分钟,随借随还,周期最长6个月。据悉,1号店的商必赢云平台为超过20000个供应商及入驻商家提供服务。而聚美优品、唯品会、凡客等中所大型电商已陆续筹备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阿里巴巴的火爆货币基金网销产品――余额宝。这个由互联网巨头支付宝于6月携手天弘基金推出的创新型货币基金,截至目前数据显示,其开户用户超过1600万户,货币基金累计申购超1300亿元,已经是我国最大公募基金和货币基金,短短4个多月就占领了货币基金超过10%的份额。

据支付宝官网介绍,“转入余额宝的资金是购买了一款增利宝货币基金,其综合费率水平在目前国内货币基金中是最低的,管理费率仅为0.3%,托管费率是0.08%,而普通货币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为0.33%,托管费率一般为0.1%。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还特别引入T+0机制,使余额宝内的资金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等支付。此外,增利宝还在产品设计上面进行了创新,例如收益结转方式由目前普遍的按月结转收益改为按日结转,投资者可以清楚地知道账户每日最新可用余额。

支付宝与天弘基金旗下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这种合作模式在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基金领域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支付宝,与基金合作可以增加客户的活期资金收益,提升客户粘性;对于基金公司而言,不需依赖银行渠道就能带来上亿级别的潜在客户,基金规模将快速提升。然而,这对于银行而言影响或偏负面,活期存款竞争方面将面临支付宝这一强大的对手,目前货币市场基金的年化收益在4%左右,远超活期存款利息。对于那些之前较少接触基金的年轻淘宝客户来说,有可能将自己存在银行的钱转入余额宝。互联网基金这一创新理财工具的兴起有可能大大推动存款“搬家”的进程。

由此可见,电商巨头已经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全面拉开了战役。

二、电商互联网金融业务产生背景及特点

电商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可以说是水水推舟、水到渠成的。其推动因素我归纳了两点:1、电商盈利多元化动力驱使。目前线上经营的成本相比实体商铺优势下降,因为电商对人力、网络技术的资金投入随规模而扩张,以往依靠服务费和差价来盈利的模式已经难以支撑平台运作。因而提供金融服务成了电商盈利的创新途径。2、网络商户的融资需求。电商平台每到大型节日展开的促销大战使得网络商户需要提前加大库存,因而常常产生资金链紧张的状况。但这些中小微企业却是由于融资风险问题使得传统金融机构不愿给予贷款的对象,而电商提供的小额贷款服务便捷高效的解决了这一需求。

电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点掌握大数据。对电商平台上采购、销售、财务等数据进行集成和处理,今儿完成自动化审批和风险控制,可以提升营运效率、增加用户粘性、电商金融业务为供应商及商家创造了一个从供货、销售、融资、结算的一体化链式服务,将商家和平台的发展高效互赢地连接起来。

这种金融服务具有小额、快捷、便利的特征,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在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同时有助于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三、电商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点

第一,网络技术安全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本身以技术为支撑,在技术方面如果不过关,而对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安全和正常运作带来很大的影响,并且会长期影响投资人的信心,对平台的影响更加深远。一旦出现遭到黑客攻击不能妥善应对的情况,那么大量的客户数据可能面临被泄露被盗走的风险,对平台的打击是巨大的。

第二,传统银行业的冲击。为了应对互联网的冲击,传统银行业也开始触网,例如民生银行的直销银行、兴业银行“钱大掌柜”、工行的“天天益”等等,拥抱互联网同时也意味着“革命”,无论是对传统思维、传统利益还是传统法规都存在一些挑战。近期,北京银行、民生银行相继内测或上线了直销银行。浦发银行推出“电商通2.0”,为电商提供短贷。在资料齐全情况下,完成贷款审批只需10分钟。浦发通过与电商ERP解决方案服务商e店宝合作,获取电商交易信息。未来还将和快递公司合作,通过快递出货量来判断整体经营情况。

第三,监管层的谨慎管制。不久前,中银协借金融专家之口,称“从维护公平竞争金融市场秩序与国家金融安全计,应将‘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货币基金存放银行的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管理,不作为同业存款,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货币基金纳入一般存款”。监管机构倾向于将余额宝们配置的同业存款作为一般存款对待,计入存贷比,同时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对余额宝而言,作为一般存款,利率会受到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目前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1.1倍,这对货币基金十分不利,收益很难上去。

四、电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建议

笔者认为电商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有着先天的优势,属于水到渠成的事情。但是,为了避免以上谈到的风险波及该业态发展,产生系统性动荡,在此我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电商为应对网络技术风险,应该加强平台运营系统的建设。在互联网科技创新、稳定性方面加大研发的资金力度和人才培养,防止系统轻易被黑客攻陷的窘境。并在大数据和云计算方面多加重视。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市场,谁掌握了大数据谁就掌握了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加强客户数据的保护及分析能力。

其次,基于电商平台的互联网金融,应认清自己的优势找准定位,专注于服务平台上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及贴向网购顾客的生活化金融产品。这样,一方面形成自有商业链条,发挥小额、高效、便捷的优势,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另一方面,与传统金融机构形成两个平行的生态圈,让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于大型企业,而电商金融依靠大数据服务于大型金融机构无暇顾及的小微企业和普通大众,弥补传统金融行业的不足。

最后,电商最该做的还是应该在提升商品质量和商户品质,而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基于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来展开的。如果本末倒置,只是利用自身掌握了大数据的优势打算在油水丰厚的金融领域淘金的话,长此以往对实体经济将没有好处。

五、结论

电商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大趋势以势不可挡,其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多样化金融服务,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应看到电商金融的优势和劣势并存,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分析的模式需要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创新,并找准自身定位,以免与资金实力雄厚的传统金融机构形成恶性竞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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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汤浔芳,董文萍.京东金融平台上线电商加速抢盘互联网金融.21世纪经济报道.2014.3

[3]未央网.电商角逐互联网金融.2013

基金项目: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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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是由民间资本控股,采用市场化运作、自担风险的银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逐渐扩展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通道。除鼓励个人和乡镇企业入股城乡信用社之外,1985年开始陆续成立的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民间资本也占有一定的比例。特别是1996年组建的中国民生银行,从出资人到治理层全部都是非公有制属性,是我国民营银行正式在金融舞台上崭露头角的重要标志。[1] 由于银行业是高风险行业,且经营风险又极易带来巨大的社会风险,我国对设立民营银行的政策一直是非常谨慎的,在2010年之前不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在我国民间资本规模迅速扩大和自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为了破解中小微企业及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也为了彻底打破银行业的行业垄断,国务院于2010年5月13日《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新36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2012年银监会《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2013年7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简称“金十条”),明确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从此我国开启了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政策闸门。

政策开放后, 由于银行业高利润的诱惑或为关联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需要, 民间资本发起民营银行的热情高涨, 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推动。2014年7月25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宣布,银监会已正式批准3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 这3家民营银行分别是:腾讯、百业源、立业为主发起人,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正泰、华峰为主发起人,在浙江省温州市设立的温州民商银行;华北、麦购为主发起人,在天津市设立的天津金城银行。这3家试点银行在发展战略与市场定位方面各有特色, 目标是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如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将办成以重点服务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为特色的银行, 温州民商银行定位于主要为温州区域的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小区居民、县域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天津金城银行将重点发展天津地区的对公业务。 [2]

二、民营银行发展的市场定位

(一)目标客户定位

1. 立足为本地经济发展服务。 民营银行在市场细分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应是地域, 民间资本植根于当地经济,“草根性”、“本土化”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相当的人缘地缘优势。民营银行的从业人员大多来自辖区内,对辖区内的企业有一定的了解,可以降低搜集信息的成本以及贷款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并且,由于当地居民企业对民营银行发起人的认知程度较高,也有助于降低民营银行的吸储难度。因此民营银行的服务目标首先是当地经济建设[3] 。例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框架下,目前河北省已确定40个承接京津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重点平台,京津的产业转移将带动大量企业落户河北,如果河北省未来设立的民营银行能够及时为产业园区各类企业提供创新型的服务,将能在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中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

2. 重点面向中小微企业。 由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这些民营银行更了解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规律,尤其在扶持企业创业及成长发育过程中,民营银行的创新空间应该会很大。另外,民营银行规模比较小,从银行服务经营特点上,小的和小的之间存在更强的耦合机制。因此,民营资本设立的民营银行天生就具有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优越性。

(二)民营银行的产品定位

民营银行应根据自己的目标客户定位,在传统银行产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商圈融资,开发中小微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发展降低实体网点成本和人力成本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等 [4] 。

1. 大力发展商圈融资。“商圈” 是指集聚于一定地域或产业内的商贸业经营群体,以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平台等为主要形式。例如在河北省目前发展的各个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辛集皮革、高阳纺织、安平丝网等都属于商贸业集群。商圈的特点就是产业内的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缺乏抵押物,信用记录不全,因此融资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商圈担保融资是指商圈管理机构利用对入驻商圈的中小商贸企业日常管理的控制力优势,根据信用程度对入驻商圈的中小商贸企业进行筛选, 然后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其中的合格者提供担保并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融资模式。民营银行可以利用自己“草根化”、“本土性”的特性,增强主动营销的意识,与商圈管理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及时了解并满足商圈融资需求,提供低成本、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 开发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产品。 民营银行应针对区域内企业的特点开发国内保理、商品融资、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应付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为了更好地便利客户,衔接客户采购、库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资金需求, 可以对供应链融资产品交叉搭配,设计不同的产品组合,以“产品包”的形式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服务,增强客户黏性,同时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

3. 发展互联网金融产品。 中国银行业协会与普华永道联合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3年)》表明,近八成银行家表示将与电商合作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超过九成的银行家认为信息科技对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有积极作用, 移动互联技术也成为信息技术新发展中银行家关注的首选。可以说,未来金融业的最终归宿, 就是在移动互联网等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中, 完成从传统金融到互联网金融的彻底嬗变, 传统银行如果不主动加入金融互联网的浪潮,肯定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 [5] 作为新设立的民营银行来说, 与其发展以后再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不如设立之初就搭建好互联网金融平台,从而确定自己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三)民营银行的营销策略定位

在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 存款利率上限管制的情况下, 民营银行与有着众多网点的大型银行争夺存款难度很大;与此同时,信贷业务又高度依赖人缘地缘,对这些银行业的新丁来说,必须要在营销策略上“标新立异”。

作为民营银行的股东来说, 虽然银行业看起来有很大的利润空间,但如果想把银行做大做强,首先应该做好赔钱的心理准备。 应该从贷款业务中不断拓展客户,因为毕竟广大中小微企业普遍缺乏资金,如果民营银行能够创新征信手段, 不断发掘出成长性好的企业,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随着企业对银行信任程度的提高, 自然会不断地把存款转移到民营银行。另外,民营银行还应广泛地参与区域内产业园区、 行业协会等举办的各类活动,提供赞助、争取冠名权、 义务金融知识宣讲等, 在合适的场合推销自己,积累更多的人脉关系。

三、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

民营银行实现良性发展的关键在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在于“错位竞争”,只有立足于区域细分市场,改造传统业务流程,发展适合“两小”群体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才能体现自身优势, 形成核心竞争力。

1. 做好人才储备。民营银行设立初期,都是要先把一些基本的业务做起来,如存款、贷款、结算等,虽然发起人可能有小贷公司等民间金融从业背景,但是核心金融领域毕竟还是经验欠缺,所以如果民营银行想尽快进入运转状态,必然需要具有银行、监管从业经验的优秀人才。另外,关于互联网平台的搭建更是需要专门的技术人才,此类人才不仅仅需要精通互联网技术,同样也需要丰富的银行从业经验。金融业是一个具有极强专业性的行业,而目前申报民营银行的多为非金融类行业的企业,迫切需要通过引进或招聘银行高管来形成自己的核心团队,争取高素质金融人才的加盟。民营银行吸引人才不仅仅是薪酬上更具诱惑,股东们还应该创新用人的理念和机制,这样才能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银行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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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03-0099-04

一、引言

新常态经济下,保持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显得尤为紧要,小微企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其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应一直备受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布局中的独特地位也越来越得到凸显。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为小微企业。据统计,2014 年,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 95.3%,其产值占全国 GDP 总额的 68.4%,创造了全国82%的就业岗位。而形成反差的是,融资难问题一直严重制约着小微企业的发展。根据2014 年 11 月的《小微企业负债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在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中,平均 10 家中只有4.6家能融资成功,反映融资困难的小微企业占比约70%。同时,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也一直备受国家的关注。因此,研究小微企业在实际发展中出现的融资困难问题,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意义 。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和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国内掀起了互联网和金融行业融合的浪潮,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2013 年,余额宝的出现,标志着我国互联网金融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此后,互联网企业纷纷开始涉足金融领域,同时一些银行、券商也将互联网作为依托,重组改造自身的业务模式,使得银行业与互联网业的混业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互联网金融在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和资金借贷三个领域快速发展,不仅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支付方式、理财方式和借贷方式,而且为处于融资困境的小微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突破口 。

二、文献综述

一方面,关于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许多学者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Stiglitz和Weiss(1981)首次研究了信息不对称对信贷供给的影响,认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迫使银行采用授信的方式来均衡供需。而小微企业,因为其经营存在高风险性,财务等信息不能做到公开透明,所以很难获得其作为主要融资来源的银行的信贷支持。林毅夫、李永军(2001)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中,小微企业既有资金获取前使用信息的优势,又有在资金使用中损害资金提供者利益的动机,因此会导致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当然,也有一些学者从小微企业自身、交易成本和制度、银行以及政府等关联方方面进行了研究。如李扬、杨思群(2001)认为,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主要是由于其自身较高的破产比率,加上资信等级较低和资产状况较差又使得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因此较难取得信贷资金。另外,小微企业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抗风险能力较差都是其难以获得信贷的重要原因。胡旭阳(2006)认为在我国较为严格的金融监管环境下,银行更为注重风险管理,因此更愿意与拥有较好现金流量及较强还贷能力的大型企业合作,而将未来前景高度不确定的小微企业拒之门外。

另一方面,关于互联网金融以及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研究,谢平(2012)是我国最先提出“互联网金融模式”这一概念的,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同时也在理论上证明了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郭喜才(2014)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是借助于云计算、大数据、电商平台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而产生的一种新金融模式,可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功能。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壮大,它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破解融资难题方面的作用不断突显。张玉明(2014)认为,小微企业可以利用 P2P 网络贷款、众筹融资、大数据金融、金融机构互联网等模式,进行小额借贷、信用贷款、股权和期货融资以及产业链和供应链融资。

三、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意义

小微企业较差的自身条件和银行较高的贷款门槛,导致在我国,小微企业融资主要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获得外部融资困难重重;二是融资成本高。但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解决信息不对称、丰富小微企业贷款多样化和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提供了新方向。

(一)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问题。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一个关键点就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互联网金融借助于大数据应用和移动互联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获取问题。互联网企业通过对获取的电子商务数据和信用评价记录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挖掘和处理,可以科学、合理地评估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资质等,从而决定是否提供金融信贷服务。而在信用方面,互联网企业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基础上,通过对用户行为、财务状况的实时追踪,以及与传统金融企业的融合与创新,可以在普通公众和金融机构之间产生更牢靠的信任,进而省略中间环节,让资金的流通和收益更加有效。

(二)有助于丰富小微企业贷款多样化。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它能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供求双方的资金借贷,降低了筹集资金的难度,丰富了小微企业短期贷款的形式,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同时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传统商业银行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延伸,开始涉足互联网金融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如建行搭建自身的电商平台、兴业银行成立直销银行等,这都能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三)有助于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融资成本高,主要体现为较高的信息获取成本和违约风险成本。一是由于缺乏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银行较难获取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二是因为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和稳定的盈利能力,违约风险大。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互联网企业通过搜索引擎、大数据挖掘和处理技术,在不需要投入额外费用的情况下,可以在大量收集能够反映个人及小微企业基本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对海量信息进行筛选,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和降低了信息收集与决策成本,预防违约事件的发生。此外,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进行资金借贷的方式,不仅能节省开设办公场所和雇佣职员的庞大支出,还可以简化交易程序,省去金融中介环节,大大降低交易成本。

四、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现状与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现状。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其高效、便捷的放贷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小微企业对资金需求期限短、频率高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借贷模式的不足,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福音。目前,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可以借助于互联网金融筹集资金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即 P2P 网络贷款、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和众筹融资。

1.P2P 网络贷款。P2P网络贷款是个体和个体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实现资金借贷的融资方式。典型的 P2P平台有拍拍贷、人人贷和宜信等,它们采取的运作模式有一定的不同。拍拍网是全线上模式,为借入借出者提供交易平台,起到金融企业中介作用;人人贷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资金获取是在互联网上,线下则采用传统方式获取和审批项目;宜信采用债权转让交易模式,在借出人和借款人之间充当中间人的角色。

从 2006 年开始,我国的 P2P 网络贷款平台陆续出现,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 2014年底,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数量有1 575家,同比增长 201.1 %,网络贷款交易规模达到2 528.17亿元,同比增长181.8%。P2P网络贷款能为小额贷款提供充足且相对低廉的资金来源,在满足当下小微企业迫切贷款需求的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渠道。P2P网络贷款不仅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更是一种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金融创新。

2.非 P2P 的网络小额贷款。非 P2P 的网络小额贷款(以下简称“网络小贷 ”)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网络小贷凭借电商平台和网络支付平台积累的交易和现金流数据,评估借款人资信状况,在线审核,能够提供方便快捷的短期小额贷款。阿里巴巴是电商平台自建小贷公司的成功代表,主要为淘宝和天猫的客户提供信用贷款。截至2014年上半年,阿里小贷累计发放贷款突破2 000亿元,服务的小微企业超过80万家,规模为150亿元左右。此外,京东、苏宁、百度也开始筹划设立自己的小额贷款公司, 以期以更低的成本和更快捷的程序为更多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近几年,小额贷款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 394家,贷款余额8 811亿元,2014年上半年新增人民币贷款618亿元。可见,小额贷款的发展前景巨大,而互联网企业涉足小额贷款是必然趋势。

3.众筹融资。众筹融资是筹资者通过网络平台筹资项目以期获得社会上广泛个体的较小金额的投资,并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模式,自从美国众筹平台Kickstarter获得巨大成功后,众筹模式在我国也逐渐兴起,2011年,我国第一个众筹平台――点名时间正式上线。随后众筹平台不断增多,各自专注的领域(如科技、艺术设计、音乐影视等)和项目也不断细分,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国内众筹网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以投资对象的产品或服务作为回报,即奖励类众筹,典型代表有点名时间、众筹网;另一类是以投资对象的股权或未来利润作为回报,即股权类众筹,典型代表有天使汇、创投网。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有非法集资的风险,众筹融资很难大规模发展。2014 年上半年,我国众筹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 423 起,募集总金额为18 791.07 万元人民币。可见,众筹融资还没有成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力量。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有关金融行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这种类似“团购”的融资模式,将会为更多的小微企业服务 。

(二)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存问题。

1.风险控制问题。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兴产物,其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再加上金融行业本身高风险的特征,这就向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随着互联网金融概念被热捧,大量社会游资涌入P2P网络贷款平台,导致P2P平台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也良莠不齐,一些不法投机分子乘机利用金融创新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尤其是部分P2P网贷平台直接介入借贷,吸收资金和发放贷款,俨然成为“影子银行”式的金融机构,为金融风险埋下了祸根。此外,在众筹方面,因为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不透明和多数众筹平台不对其资金的后续使用进行跟踪,导致投资风险较大,易出现道德风险。投资者给予的信赖是众筹平台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前提,而投资者对于项目的投资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其对项目所在众筹平台的信任,虽然众筹平台会对项目进行审核,但是平台现有规则并不能完全保证用户提供的自身及项目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不能保证项目的质量、安全与合法性,因此众筹平台并不能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这将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风险。如果诈骗行为增多,不仅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会影响整个众筹行业的发展。

2.合法性问题。互联网金融是市场主体对当前分业监管进行监管套利的结果,其基本游离于现行金融法规制之外。以合同法和非法集资立法为主要内容并对债权交易进行规制的民间借贷立法,以及非法公开发行证券立法,通过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罪,为 P2P型债权融资和股权众筹型股权融资,设定了法律红线。在该法律红线内,只有符合合同法债权转让和居间合同规定的 P2P 交易, 才能被认为是规范的民间借贷的网络化交易。只有符合合伙、公司和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股权众筹,才具有合法性。若P2P借贷平台采用资金池、专业放贷、承诺回报或公开宣传等形式,则因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存在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罪的风险。同样的,因为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均构成“公开发行”,所以股权众筹平台如果操作不当,也极易演变为非法集资。

3.投资者保护问题。互联网金融存在着一定的道德风险与信用风险,而这两类风险的叠加,也会为系统性风险的滋生提供土壤。与此同时,大多数投资者为普通人,对项目缺乏专业的投资眼光和风险判断能力,易盲目趋从,抗风险能力较低。例如,对于参与者采取“零门槛”的奖励类众筹平台,其投资者往往因缺乏风险意识而遭受损失。事实上自 2013 以来,依赖于担保或刚性兑付来吸引投资者的 P2P 债权交易或资产证券化交易平台,已经频现倒闭、担保公司破产或跑路的现象;通过小额股权发行、发起人兜底偿债和明股实债等形式来吸引投资者的股权众筹,也出现项目良莠不齐和信息披露不实等问题。而在这一过程中,最大的受害者莫过于广大的投资者,所以投资者保护问题,是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五、结论与建议

小微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增长潜力巨大,在当前国家鼓励大众创新和万众创业的有利形势下,如果其融资困境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改变,那么严峻的就业形势也会得到一定的改善。同时,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稳定发展也会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也有着深远影响。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有着美好的结合前景,互联网金融能够很好解决的事,是传统金融体系所不能做到的,它是现有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虽然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已经有一定的发展,但还存在法律、规范与风险等问题。因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方面。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做到扶持与监管相呼应。一是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多的支持,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金融创新,引导互联网金融积极参与小微企业融资,一定程度上容忍其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冲击,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二是形成有效的覆盖机制,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监控其运营风险,避免市场波动,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审慎对待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的业务中可能存在的法律空白,明确其法律定位。另外,政府对于小微企业方面,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小微企业主给予特殊政策扶持,更要从顶层设计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完善资本市场制度,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平台,使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

(二)互联网金融企业方面。首先,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加大风险控制,形成多级交叉防控,尤其是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内的数据交流中心,以保障自身持续发展和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等。其次,进一步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整合资源,大胆创新,对目标客户群体进行有针对性地区分,从而提供不同类型的贷款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最后,要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推介宣传,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加深社会各界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其中。

(三)小微企业方面。小微企业要学会主动出击,积极争取融资机会。一是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通过人才引进、营销创新等方式实现盈利的稳定增长和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二是进一步加强诚信意识,从而提高自身信用等级;三是积极了解国家政策,进行融资自我教育,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和先进的融资方式促进自身发展。

(四)投资者方面。面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信用、道德等风险,投资者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首先投资者应加强风险意识,可主动寻求风险教育与培训,提高对项目的专业投资眼光和风险判断能力,做到不盲目趋从。此外,投资者需要积极了解国家政策、法规,了解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知识与投资理论,从而能合理投资,创造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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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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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喜才.基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4,(2):109-112.

[5]张玉明.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研究[J].会计之友,2014,(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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