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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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适度规模
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一般情况下,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陕北200亩以上),果园面积30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20亩以上,茶园面积50亩以上;牛存栏100头以上,猪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鸡存栏1万羽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以家庭劳动力为主
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年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必须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否则就不叫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原则上没有长期雇工,可以有短期雇工。如果雇工数量远远超过家庭劳动力,那么它就不属于家庭农场,只能属于农业企业了。如果是农业企业,雇工越多越好,为社会解决就业问题。
3.一业为主
只有经营1~2种产业,经营者才会精通技术,提高产量和质量,从而提高土地生产力。这正是国家倡导家庭农场的重要原因,尤其在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资源日渐珍贵的条件下。如果经营种类过多,势必难以样样精通,必将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4.农场主是农民身份
国家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尤其是依靠自己勤劳致富的农民。所以家庭农场的农场主应该是农民,尤其是本土的农民。虽然目前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农民与非农民可能越来越难以界定,至少目前还是容易界定的:凡是在农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者就是农民,否则就不是农民。
注册
注册登记要具备什么条件
1.申请人农业的身份证明(户口本页或者其他农业户口证明)。
2.设立登记申请书。
3.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等经营土地、林地的证明。
4.选择经济组织模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其他组织形式。去家庭农场其经营场所或住所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登记。
注册家庭农场时需要验资吗
家庭农场申请人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股权、技术等多种形式、方式出资。申请人根据生产规模和经营需要可以选择申请设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挑选注册类型一定要注意,如果注册个体工商户,则对注册资本没有门槛要求,不需要验资,但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就是说,一旦发生经营危机,家庭财产有可能抵偿债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要验资,以注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家庭财产不受牵连。
登记注册时,还可享受目前实施的一应优惠政策,如“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允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零首付’注册登记”等。
注册家庭农场的五个步骤
第一步:申请
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农户向家庭农场经营地的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和附带以下材料: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农场固定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步:初审
村(社区)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申请表》上签发意见。
第三步:复审
镇(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
第四步:认定
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家庭农场进行登记、建档,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
第五步:备案
各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对已经认定的家庭农场,报市级农村工作部门备案。
贷款
家庭农场的贷款方式
根据客户经营现金流的特点设定了更加科学灵活、符合实际的贷款约期和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针对农村地区担保难的问题,《办法》创新了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担保方式,还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
按照规定,借款人必须是有本地户口的家庭农场经营户、家庭r场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拖欠他人资金的情况。
具体包括:借款人种养历史经验和专业经营能力、应对市场价格波动能力、承包经营农地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家庭稳定性、财务状况、个人品行以及新型担保方式的合法合规性、价值稳定性、处置变现的难易程度等。
家庭农场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3.家庭农场的介绍
4.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需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林权证》。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也需要出示相关的所属证明
5.家庭农场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介绍
6.有验资报告的提供验资报告
7.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说明
8.还款计划说明
注:所需材料全部要加盖家庭农场公章
补贴
各地有哪些补贴政策
各地农业发展现状不同,家庭农场的补贴政策差异也很大,同时补贴的项目也是多样化。
天津:按其转入的土地面积,以每亩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上海松江:
现金补贴:1.农资综合直补76元/亩;2.水稻种植补贴150元/亩;3.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4.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100元/亩;5.绿肥种植补贴200元/亩。
浙江宁波: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奖励5万元,县(市)区配套5万元。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种植型、养殖型和种养结合型3种类型。截至2015年6月,在咸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213家,其中种植型68家、养殖型40家、种养结合型105家。为深入了解咸宁市当前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不同类型共选取了3家具有代表性的农场进行了剖析,并就如何加快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出了几点看法。
1 三家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
1.1 种养结合型――鲁强家庭农场
鲁强家庭农场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斩关村7组,于2014年7月在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为390万元。家庭农场主要负责人鲁清明,现年47岁,初中文化,当地村民,有丰富的养殖经验和种植经验,从 2008年承包斩关村7组3.33 hm2水田开始,通过租赁和承包村民耕地等方式流转土地,至今已达36.8 hm2,主要从事粮油、蔬菜、湘莲、苗木种植及鱼、鸡的养殖。农场现有劳动力为鲁清明夫妻及其儿子、儿媳,现有农机具5台,其中水稻插秧机1台、旋耕机2台、收割机1台、小型播种机1台。
鲁强家庭农场现有稻田14.67 hm2,主要种植模式为早稻+晚稻、中稻+油菜,水稻种植实现了机械化插播、收割,每667 m2年纯收益约为500元。水产养殖面积6.67 hm2,养殖四大家鱼,兼种湘莲。林地面积6.67 hm2,内建蔬菜大棚1 hm2,种植樟树苗5.67 hm2,苗高2.5 m以上,林下放养土鸡3 000多只,土鸡以每只100元的价格供应给贺胜桥鸡汤馆。荒山面积8.67 hm2,目前正在开发中。农场年总收益约为50万元。
1.2 种植型――兰芳家庭农场
兰芳家庭农场位于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浮桥村1组,于2014年6月在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为40万元,2014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要负责人孙兰芳,现年51岁,初中文化,当地村民,从2009年承包6.67 hm2地开始,逐渐扩大规模,现已有55.33 hm2水田,主要种植水稻和油菜,种植模式为早稻+晚稻、中稻+油菜。农场现有主要劳动力为孙兰芳夫妻及其儿子、儿媳,现有农机具4台、旋耕施肥播种一体机2台、收割机2台。
兰芳家庭农场现有早晚稻面积约13.33 hm2,
早稻每667 m2产量400 kg以上,晚稻每667 m2产量450~500 kg。现种植中稻+油菜模式面积约42 hm2,中稻每667 m2产量在550 kg以上,油菜每667 m2产量150 kg左右。农场年总收益约40万元。
1.3 养殖型――竹海家庭农场
竹海家庭农场位于咸宁市嘉鱼县官桥镇朱砂村2组,于2014年8月注册,注册资金为100万元,2014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要负责人方文才,现年55岁,高中学历,50岁从司机转行开始进行生猪养殖,现已形成年出栏量1 200头的规模。农场现有家庭劳动力为方文才夫妻、儿子儿媳、妹妹。
竹海家庭农场年出栏量1 200余头,存栏量500余头,包括48头种猪。按2015年上半年生猪平均销售价格18元/kg,平均每头猪长至150 kg出栏计算,农场2015年的总收益预计约70万元。
2 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缺少融资服务平台
农业生产受自身性质影响,投资回报周期长、效益低、见效慢,家庭农场发展也是如此,农场主在经营前期或扩大规模时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匮乏往往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瓶颈。多数家庭农场实力不强,固定资产也不多,通过银行贷款不仅手续麻烦,且要求农户有一定的抵押物,而土地流转合同和农户宅基地不能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小额信贷则需要有公务员身份的担保,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家庭农场通过金融部门获得资金的需求,同时银农信用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影响了一些惠农贷款的发放。缺少银行资金的支持,家庭农场资金的投入主要依靠农场自筹和民间借贷,发展较为缓慢,而民间借贷资金利率较高,不利于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2.2 雇工问题
农业用工难、用工贵已成为当前农业生产中的普遍问题,在家庭农场的经营过程中,用工少则收益高,用工多则收益低。家庭农场虽然是规模经营,但是基于经营成本以及经营类型等因素的影响,咸宁市家庭农场尚未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遇到农忙时节,劳动力稀缺问题仍旧存在。通过和3家农场主深入交流,发现种植型和种养结合型在用工方面支出较多,现在农村劳动力短缺,且呈现老龄化趋势,在农忙季节请工难且贵,据了解,男工大约150元/天,女工大约120元/天,还得提供中餐,因此要提高家庭农场的效益,关键要解决用工的问题。
2.3 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
家庭农场一般是由以前的种养大户、致富能手发展而来,大多数是土生土长的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对于农业生产经营更多的是多年积累的实践经验,他们所掌握的农业新知识以及新技术并不多,尚未达到专业水平,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遇到不同的情况难以灵活变通,特别是如今天气变化异常,遇到灾害性天气,不知如何提前预防或是采取措施进行灾后自救。现在提倡较多的轻简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都能有效地节约劳动力和生产成本,而农场主对于这些技术尚未完全了解和掌握,造成生产中人力物力的浪费,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农场效益。 2.4 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
尽管家庭农场的规模比传统农户有了很大提高,但在种子种苗供应、农资采购、农机作业、粮食烘干、农产品物流配送、农产品销售等环节所需的专业化服务却严重缺失。特别是在农产品的销售方面,缺乏专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和销售人才队伍。家庭农场发展还缺少农业保险服务平台,农业受气候和市场波动影响大,养殖型家庭农场受市场波动影响更甚,而我国尚未建立系统和完备的农业保险体系,无法保障农民的基本收入。因此急需专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引导和支持,形成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使家庭农场 “支出少”而“收入多”,达到节本增效的效果。
3 如何加快家庭农场的发展
家庭农场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以最小的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当前的政策环境下就家庭农场如何提高效益、加快自身的发展谈几点看法。
3.1 关注各项惠农政策,多渠道筹集家庭农场发展资金
要提高家庭农场的收益,必须解决家庭农场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家庭农场发展,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很好,当地政府也很支持,但是真正得到实惠的家庭农场并不多,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农民对政策不关注、不了解,好的政策出台后,由于不了解不关注错失了申报机会。近日,财政部公布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通知,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农办[2015]52号),政策规定农业大户也能申请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取消了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申报材料,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等政策。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就是为了鼓励农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申报项目。农场主要有申请项目的意愿,积极关注国家、省市的惠农政策,主动和当地农业管理部门联系,在其帮助下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例如鲁强家庭农场在咸安区科技局的帮助下以《发展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新模式示范》项目申请了2015年咸安区科技计划项目,获得2万元项目经费。家庭农场应拓宽融资渠道,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家庭农场的发展。
3.2 统筹安排,省力省工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日益减少,劳动力成本日益提高,节约农业用工成了提高家庭农场收益的关键。家庭农场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生产,节约了很大一部分农业用工,但是家庭农场的生产还未实现全面机械化运作,在当前的形势下,农业用工不可或缺。农场主如何统筹安排,达到省力省工、节约开支的效果,显得尤为重要。在如何减少用工的问题上,农场主鲁清明有他自己的经验和方法。例如在安排水稻直播的时候,他会事先看天气预报,确定哪天请工,之前他会安排他儿子把地整好,下好底肥,把一些细碎的准备工作都做好,直播那天农工们一次性把种子播完,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劳动力,避免了因天气原因或准备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窝工、误工等现象。
3.3 积极寻求农业技术服务支持,学习优质高效省力化农业技术
与传统的农户经营相比,家庭农场主自身素质要求大大提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种植养殖专业技术,熟练掌握并运用现代农业机械,还要拥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这就要求家庭农场主必须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农业相关单位组织的培训班,如阳光工程培训等,通过学习掌握优质高效省力化农业技术以及农场经营管理知识,还要积极与当地农业相关部门的专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获得农业技术服务支撑。
3.4 培养农场主经营管理能力
一是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市供销社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工作会,明确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社专合办具体负责,制定时间表、提出目标值,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广泛发动,积极申报。根据全市优势特色农产品资源,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会、“一对一”指导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团体积极申报。三是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市供销社严格按照《“扶贫”集体商标使用申报及审核办法操作手册》要求,实地调研走访,对产品生产、运输过程进行现场查看,核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严格规范扶贫产品准入,确保销售商品来源真实、品质可靠。
二、认真审核备案,做好申报工作。
根据《“扶贫”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递交市供销合作社初审,合格后上报省农产品经营集团复核审批,复审合格后获得“扶贫”集体商标授权证书。10家企业的23个产品获得“扶贫”集体商标的授权证书,为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73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各镇街道申报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实施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为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项目实施主体2021年水稻核查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规模种植大户。实施2021年平湖市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等项目的不能重复补助。
2.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全面落实化肥实名制购买,并将化肥农药使用记录通过金服在线小程序录入。验收时未达到要求的不予补助。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建设。2个镇街道分别建设1 个水稻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实施面积不少于1万亩,要求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区内配方肥到位率达到90%以上,化肥用量减少5%以上。配方肥亩均用量原则上不超过30公斤,配方肥品种由项目实施主体从《平湖市2021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目录》中自主选择。
(二)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按 《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方案>的通知》(浙耕肥发〔2020〕26号)文件要求执行。水稻连片不小于200亩。示范方内开展“实名购买-限量施用-技术配套-监管激励”全生产过程化肥定额施用管理模式示范,规模主体建立实际购肥、用肥等信息档案。推荐使用具有缓控释效果的水稻配方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新型肥料,其中水稻配方肥亩均用量不超过30公斤,有机无机复混肥亩均用量不超过50公斤。肥料品种由项目实施主体从《平湖市2021年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备案目录》和《平湖市2021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目录》中自主选择水稻整个生育期亩均化肥使用总量(折纯)和氮肥使用量(折纯)原则上不超过《平湖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平农〔2019〕175号)。
(三)配方肥推广应用。2个万亩示范区配方肥应用覆盖率90%以上,5个化肥定额制示范方配方肥应用全覆盖。以示范区、示范方建设为抓手,带动全市配方肥累计示范面积5万亩以上。水稻亩均可补助数量不超过30公斤,配方肥品种由项目实施主体从《平湖市2021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目录》中自主选择。
三、项目资金补助环节
全市计划推广水稻、小麦等作物配方肥1560吨,每吨补助500元,合计补助78万元。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
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作自愿放弃。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2.化肥“两制”承诺书(申报化肥定额制示范方的项目实施主体需单独提供)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送市植保土肥技术推广中心(市新华北路500号北幢403室),联系电话:85038906。
五、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后,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开展立项评审、拟立项公示,项目实施任务下达后,方可开展项目实施。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1
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镇水稻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
申报单位(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主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2021年,**镇申报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1个,实施面积***亩,涉及主体***个,合计应用水稻配方肥****吨,申请补助***万元。其中,(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应用水稻配方肥面积***亩,申请补助配方肥***吨;(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应用水稻配方肥面积***亩,申请配方肥***吨;
计划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无重复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化肥定额制示范方建设
申报单位(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2021年,**镇申报水稻化肥定额制示范方1个,合计示范面积***亩,涉及主体***个,合计应用水稻配方肥****吨,申请补助***万元。其中,(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水稻化肥定额制示范面积***亩,申请补助配方肥***吨;(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水稻化肥定额制示范面积***亩,申请配方肥***吨;
计划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无重复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配方肥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镇街道配方肥示范推广
申报单位(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主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2021年,**镇申报配方肥示范推广面积***亩,涉及主体***个,合计应用水稻配方肥****吨,申请补助***万元。其中,(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水稻配方肥示范推广面积***亩,申请补助配方肥***吨;(实施单位名称)建设地点***村,水稻配方肥示范推广面积***亩,申请补助配方肥***吨;
计划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无重复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21年平湖市化肥“两制”承诺书
2021年计划种植水稻面积 亩,自愿参加化肥“两制”示范,现承诺如下:
1.化肥实名购买、定额施用。自觉落实化肥实名制购买,并金服在线小程序录入化肥农药使用记录。
2.享受财政补助的肥料在申报实施区域水稻田使用,不得转卖他人。
3.水稻整个生育期亩均化肥使用总量(折纯)和氮肥使用量(折纯)原则上不超过《平湖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
如违反以上承诺,不享受财政补助。转卖肥料的3年内不具备肥料补助资格。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