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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复检申请书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20xx年初,区安委对我镇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我镇福岭砖厂被定为了区级安全隐患企业,其基本隐患是:制砖车间电路不规范、部分底压线路老化。针对这一结果,东沟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专班,督促该厂进行了全面整改,镇长助理赵火俊任整改责任人,我们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整改工作的:
1、有计划。我们知道检查结果后,立即组织实施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一套完整的整改计划,根据“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对隐患进行整改。
2、有队伍。组织专人专班,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期间镇政府及镇安委办必须有人参加负责整改期间的安全工作、材料组织工作、资金到位情况等。
3、有资金。整改期间,资金必须及时到位,以保证整改工作能顺利进行,有计划的合理运用这笔资金,让整改达到最好的效果。
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面完工,镇复检工作组已经过初步验收,现特申请区安委进行复检,消除我镇福岭砖厂区级安全隐患企业。
特此申请。
东沟镇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10日
产品复检申请书二:交收商品争议复检申请书
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
我公司凭贵交易所交收物流部签发的《提货凭证》(编号 )于 年 月 日,在 指定交收仓库验收 单位提供的 (商品名称)时,我公司对该批商品有如下异议:
一、质量方面: 1、 2、
二、包装方面: 1、 2、
三、其他方面: 1、 2、
现特向ncce提出申请,望贵交易所给予协调处理。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产品复检申请书三:粉鸡蛋交收复检申请书
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
我(公司/个人)根据贵交易所的 ea1207011001 号配对结果于 20xx年 7 月 6 日在 黄冈市浠水县xxxxxxx交收仓库进行交收。现对初检结果存在如下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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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特向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望贵所给予协调处理。
申请人(签章):张某某
申请日期:20xx-7-6
联系人:张某某
申请单位 ***市妇幼保健院
申请日期: 2010 年 10月 26 日
内容摘要
充分利用妇幼卫生三级网络,结合我市现状,制定了我市儿童营养状况监测方案;计算样本量,按照地域分布、经济状况,抽取我市4个区县 24个乡镇的5岁以下儿童作为监测对象;在对儿童进行体格检查同时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对数据的收集、录入、分析,初步掌握了我市5岁以下儿童营养状况及相关因素,并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通过实施有效的干预措施,达到减少儿童营养不良和肥胖发生的目的,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社会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1)对社会:研究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肥胖相关影响因素,制定有效干预措施,提高儿童整体健康水平;(2)对家庭: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节约家庭经济支出。(3)对个人:通过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营养不良和肥胖的发生率,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对其成年后的健康也有重要影响。
申请鉴定理由
1、通过调查分析掌握了我市5岁以下儿童营养状况及影响因素,填补了我市此项目调研的空白,为陕西省儿童营养不良、肥胖的发生率及相关因素研究提供了科学依据。
更多的机会与大家一同工作,一同进步,也在这样一个平台上更好的锻炼自己。
加入到学生会纪检部也已经有一年的时间,在这过的工作生活中让我也认识了很多,学习了很多,但也难免遇到挫折,但自我反省过后,也让我更加清楚自己的不足,在工作中还需要更加的注重细节,不得不说曾经的坎坷也成为日后我宝贵的经验。
其实纪检部是个很锻炼人韧性的地方,在这里并不像其他部门能够亲身体验丰富的活动,很多时候我们是以一种旁观者的角度审视整个事件,作为幕后者也正是这种不同的视角更让我学会了观察整个活动的流程安排,活动当中应当尽量避免的问题以及遇到突发事件的处理与变通。以及如何策划一场活动,最开始写策划书的时候不怎么尽如人意,但经过一次次的修改,也获得了一些成效,这也为之后班级的大展演活动的策划提供了很多的帮助。
纪检部虽然在学生会中不居主导地位,但却具有其特性,我们负责观众的安排,会场的维护以及信息的更新,这样更需要胆大心细,敢于做工作,并且通知活动时,作为信息的传递中介,我们更需要耐心,细心,无论事情变得有多复杂,也要细心的处理这也让我变得更加的坚忍。
面对这次的改组,我相信新事物的更替总是具有其进步性,正如这次合并一样,我们追求的更是一种小而精,合并过后势必要面临更大的挑战,作为纪检部的一员,我们要做的也不仅仅是通知,这更是一种责任,假如我能够当选部长助理,我要进一步完善自己,而且在最后的这段时间,更多的是处理一些小事,但我会以足够的工作热情,积极地心态面对每一件事,虚心的向大家学习,在尊重他人意见的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
大家好,我是2020级护理专科3班的赵魏邯,现任环保组干事,本次换届,我申请竞选社会实践部副部长。
在担任环保组干事的这一年内,说实话有点累,但是我所收获到的,所学习到的东西,确实不可估量的,可以说相比较之前的我,我有了一个很大的提升。这是一种不一样的历练,不一样的成长。在日常工作中,我学到了做事情要仔细严谨,做事要从一而终,一件事情有始有终才算完美。在学生会,身为干事,要首先顾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后考虑个人得失。在工作中,对word和Excel等电子表格已经熟练掌握。在一次次的活动中,提高了我的策划能力和组织能力。几次大型的晚会,使我熟知了大型晚会组织的流程、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其他部门举办活动,使我对其他部门有了一定的了解。
能力的提升使得我想走向一个更大的平台来锻炼自己,因此,我郑重申请社会实践部副部长。我对社会实践部的职责也有了一个客观的认识:
1.组织和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知识、能力。
2.组织全院的青年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一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对学生的上课情况,卫生情况,宿舍情况,安全问题进行督促和提醒,负责解决同学们反馈的问题。
我深知社会实践部的职责,若我能成功当选,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1、对本学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好的东西继续传承,一些不太好的地方加以改正,尽快解决。取长补短,一点点进步。
2、将继续对同学们的学习及卫生进行监督、负责,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3、在活动方面要用于创新,以新想法,新形式来举办更多有趣的活和志愿服务,使更多的同学们加入进来,在一次次的活动过程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
4、社会实践部是一个服务学生的一个部门,应多多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对于同学们提出的建议和问题,及时的进行反馈和解决。
5、在工作的同时,同样要兼顾好自己的学习,一个学生的根本任务就是学习,学习和工作要两者兼顾,相辅相成才能使自己更优秀。
Clinical Analysis of Abdominal Ultrasound Monitoring Curettage in Treatment of Cesarean Scar Pregnancy/LU Hai-yan,LUO Zhong-han,HUANG Yan,et al.//Medical Innovation of China,2017,14(09):088-092
【Abstract】 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clinical effect of abdominal ultrasound monitoring curettage in treatment of cesarean scar pregnancy(CSP).Method:In a retrospective study,102 women with endogenous CSP underwent suction curettage alone guided with transabdominal ultrasound in our hospital from January 2008 to July 2016.101 patients who received transabdominal sonography-guided dilation and curettage as the primary treatment for CSP,and 1 woman was transferred from other hospital with failed treatment of CSP.Serum β-human chorionic gonadotropin(β-hCG) levels and transvaginal ultrasound results were collected among all patients on admission.Result:Among 102 patients,101 women with CSP were successfully treated with transabdominal sonography-guided dilation and curettage,and 1 woman was added with Methotrexate(MTX) after the suction and curettage.No woman required emergency blood transfusion or uterine artery embolization.The average duration of amenorrhea were(46.0±13.0)days,the average myometrium thickness in the cesarean scar at the anterior uterine wall were(5.5±2.1)mm,the average blood loss during suction and curettage were (71.0±34.0)mL,the mean time for achieving a normal β-hCG levels were (38.0±11.0)days,the average hospital stays were (2.6±1.8)days,the average total cost of inpatient were (2534±558)yuan.Conclusion:Transabdominal ultrasound-guided suction curettage is the first choice for treating endogenous CSP if the myometrium thickness in the cesarean scar at the anterior uterine wall (between the gestational sac and bladder) are more than 3 mm and the duration of amenorrhea are less than 70 days,and transabdominal ultrasound-guided suction curettage was a safe,effective method for treating endogenous CSP patients.
【Key words】 Cesarean scar pregnancy; Suction and curettage; Cesarean scar thickness; Transabdominal ultrasound-guided
First-author’s address:Women and Children’s Hospital of Anshan City,Anshan 114000,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7.09.025
瘢痕妊娠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异位妊娠,是指妊娠组织着床于既往剖宫产的瘢痕处[1]。近年来,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处妊娠(cesarean scars pregnancy,CSP)的发病率逐年升高,国外报道,CSP的发生率占异位妊娠的6.1%[2],国内报道,CSP的发生率为4.4%[3],并认为其可能与阴道超声在早孕诊断中的应用及剖宫产率的增加有关[2-3]。CSP对患者的危害极为严重,可引起大出血、胎盘植入、子宫破裂等,如不能早期诊断和及时正确处理,可因致命性大出血或子宫破裂而不得不行子宫切除,使年轻患者失去生育能力。目前,临床上治疗CSP的方法包括药物治疗[4-6],子宫动脉栓塞术[7-8],经阴道、经腹或内镜下病灶切除术等,但尚无治疗CSP的标准指南,亦无一种理想的、得到业内学者们首肯的方法[9],因此,探寻适合基层医院开展的有效治疗CSP的方法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1月-2016年7月本院对收治的102例CSP患者在经腹部超声监测下直接行清宫术治疗并取得了满意效果,本文分析总结在经腹部超声监测下直接行清宫术治疗CSP的必备条件及优点,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08年1月-2016年7月到本院就诊并在经腹部超声监测下直接行清宫术治疗的CSP患者102例,年龄25~41岁,平均(33.3±4.5)岁,患者既往均有剖宫产史,其中有1次剖宫产81例,2次剖宫产21例;本次就诊前均有停经史,停经32~66 d、平均(46±13)d;102例患者中,83例表现有不规则阴道流血,阴道流血时间0~30 d,平均(13.4±8.1)d;10例表现有不同程度的下腹部疼痛或不适;1例在外院诊断为宫内正常妊娠行药物流产失败后到本院就诊。实验室检查示血β-hCG水平为61.2~166 902.0 mIU/L,平均(37 943±1657)mIU/L;经阴道超声检查均发现原剖宫产切口瘢痕处有妊娠囊样或混合性回声病灶,病灶最大直径为0.8~6.9 cm、平均(3.2±1.8)cm;病灶下缘距宫颈外口距离为1.3~4.8 cm,平均(3.3±0.5)cm;剖宫产瘢痕处肌厚度为0.3~1.2 cm,平均(5.5±2.1)mm;超声学分型均为内生型,其中向宫腔内生长72例,向峡部生长30例;均符合Godin等[10]1997年提出的CSP的超声诊断标准:(1)宫腔内无妊娠囊;(2)宫颈管内无妊娠囊;(3)子宫前壁峡部见妊娠囊生长发育;(4)妊娠囊与膀胱壁间的子宫肌层组织有缺损。并依据CSP的生长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外生型,即绒毛种植于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凹陷处并不断向肌层浸润;一类是内生型,绒毛种植于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处并向宫腔内生长[11]。
1.2 方法 (1)患者评估:患者入院后,评估其全身状态、孕龄,实验室检测血β-hCG水平,应用阴道彩超检测CSP病灶情况(如病灶大小、超声学分型、子宫下段前壁剖宫产瘢痕处肌层厚度等指标),以确定患者是否符合经腹部超声监测下清宫术的适应证,将剖宫产瘢痕处肌层厚度>3 mm、孕周≤70 d且无清宫术禁忌证的患者作为经腹部超声监测下行清宫术的必备条件。(2)术前准备:术前完善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五项、输血前常规、心电图、阴式超声等术前相关检查,明确无手术禁忌证;术前备血,履行手术相关事宜告知,如术中大量出血时的救治方法(包括输血、子宫动脉栓塞术或当出血难以控制时切除子宫止血等),指导患者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3)手术操作:采用静脉麻醉或硬膜外麻醉,麻醉成功后,取膀胱Y石位,充分扩张宫颈达6号半至7号,在经腹部超声监测下,应用400~500 mm Hg负压吸引实施清宫术,先吸宫腔,当大部分组织吸出且子宫收缩时,降低负压至300~400 mm Hg后,小心吸引子宫瘢痕处。术中密切观察出血量,若出血量>100 mL,给予Foley尿管压迫止血及缩宫药物治疗;如无活动性出血,清宫术毕,记录术中出血量及手术时间。将吸出物冲洗后,通过肉眼辨别是否有胎儿绒毛及妊娠囊组织,并将其送病理检查。术后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和阴道流血情况,记录患者住院时间及费用。(4)随访:患者出院后,定期电话询问其月经复潮情况,记录月经恢复正常的时间;每两周复查阴式彩超1次,观察患者子宫前壁下段瘢痕处局部包块缩小及吸收情况,记录包块完全吸收的时间;检测患者血β-hCG水平变化情况,记录血β-hCG水平降至正常时间。
1.3 手术效果判定标准 术中出血量
1.4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用(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 字2检验,P
2 结果
2.1 手术结果 102例患者中,清宫术成功101例,成功率为99.0%;患者均成功清除了原剖宫产切口瘢痕处妊娠囊病灶,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发生,未予输血,亦未补充其他治疗;吸出组织物经病理检查,均证实为胎盘绒毛组织。清宫术失败1例,患者曾在外院诊断为宫内正常妊娠,行药物流产失败后转入本院。患者孕周已超过10周,血β-hCG值为1768 mIU/L,超声检查示子宫下段原剖宫产切口瘢痕处有妊娠囊,胚胎发育不良,妊娠囊与膀胱间肌层厚度为0.32 cm,妊娠囊大小为4.3 cm×2.7 cm,诊断为CSP并在腹部超声监测下行清宫术,术中出血约500 mL,立即应用Foley尿管压迫止血并予缩宫药物治疗后好转,术后复查血β-hCG水平显示回升,遂补充MTX治疗一疗程,血β-hCG恢复正常。清宫术失败患者的年龄、妊娠天数、妊娠囊最大直径、术中出血量等均高于清宫术成功患者,而血β-hCG水平、子宫肌层厚度等均低于清宫术成功患者。见表1。
2.2 与国内同类研究结果比较 与国内文献[12-13]研究结果比较,将文献[12]设为对照1组,文献[13]设为对照2组。本组临床效果较好,清宫术成功率与对照1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显著高于对照2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7.0255,P0.05),但明显高于对照2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明显低于对照1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明显大于对照1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负压清宫术是终止早期妊娠常规且有效的治疗手段,但在CSP的患者处理中因有大出血、子宫破裂等潜在风险一直被禁忌。但在本组临床实践中,对子宫下段前壁剖宫产瘢痕处肌层厚度(孕囊与膀胱之间肌层厚度)大于3 mm、停经天数≤70 d的内生型的初诊CSP患者,行经腹部超声监测下清宫术治疗是安全有效的,无需输血及补充其他治疗,均无严重并发症。越早诊断CSP,越能降低终止妊娠时所带来的风险[14],Arslan等[15]因此建议在妊娠7周前清宫术治疗瘢痕妊娠,7周后更倾向于应用MTX和/或手术治疗。本研究7周以上患者36例,清宫术均成功,并未增加出血量,所以笔者认为,胚胎滋养细胞浸润子宫瘢痕表浅时,孕≤70 d清宫术是安全的。国内外也有不少学者有B超引导下清宫成功治疗CSP的报道,例如Polat等[16]研究报道,当瘢痕处肌层厚度大于3.5 mm单采用B超引导下吸宫术能成功治愈瘢痕妊娠,无需使用其他办法;Yu等[17]报道了100例行吸宫术患者,其中30例采用B超引导下直接吸宫术,瘢痕处肌层厚度范围在(5.0±1.8)mm,无一例出现严重出血、子宫穿孔等并发症。子宫下段前壁剖宫产瘢痕处肌层厚度越薄,说明胚胎滋养细胞浸入肌层越深,CSP的病情越严重。那么,临床上子宫下段前壁剖宫产瘢痕处肌层厚度多少为清宫术合适的适应证,有待于临床上大样本的研究。
以近年来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对照1组)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对照2组)的同类研究结果为对照,与国内同类研究结果比较,本组临床效果较好,清宫术成功率与对照1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显著高于对照2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7.0255,P
经阴道彩超检查是诊断CSP的重要依据,其敏感性为86.4%[6]。经阴道超声能明确观察孕囊与剖宫产瘢痕的关系;而经腹部超声可以准确测量孕囊或团块到子宫浆膜层的厚度[18]。超声除能帮助诊断外,还能明确包块的位置、大小、与肌层的关系、包块附着处子宫下段前壁肌层厚度等,其中超声下准确的分型、测量包块附着处子宫下段前壁肌层厚度的准确性至关重要,对术前评估手术难度及风险有很大的帮助。本组所有患者g前超声均由同一副主任医师做出诊断或由该副主任医师会诊后修正诊断,减少了超声测量的误差,诊断更加准确,保证了本研究组患者手术适应证的准确把握。
除超声检查外,磁共振(MRI)也可为CSP的诊断提供重要的依据,Liu等[19]的研究认为MRI对CSP诊断的敏感性和准确性优于超声。一般不作为常规检查方法,仅在特殊疑难病例诊断困难时应用[20]。
经腹部超声监测下清宫术治疗瘢痕妊娠,有子宫破裂、大出血等风险,所以本组病例手术均由两位资深主任医师实施,术者同时具备腹腔镜手术、宫腔镜手术、阴式手术的技能,手术均在手术室麻醉下进行,同时做好了输血、阴式或开腹、宫腹腔镜手术及各种抢救措施的相关准备,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可及时、有效处理。
术中清宫的方法也是很重要的,术中麻醉后要充分扩张宫颈6号半至7号,使吸管在子宫瘢痕处的操作更为灵活,通过400~500 mm Hg负压吸引实施清宫术,先吸宫腔,大部分组织吸出后子宫收缩时,再降低负压至300~400 mm Hg后小心吸引子宫瘢痕处,可减少术中出血,降低子宫破裂的风险。
清宫术中如出血大于200 mL,可使用Foley气囊导尿管置入宫腔压迫止血。文献[21]报道显示,宫腔内放置Foley气囊导尿管可作为预防或控制大出血的辅助治疗CSP的方法。本组有1例患者术中出血约500 mL,立即应用Foley气囊导尿管压迫止血并予缩宫药物治疗后血止。
本组有1例失败病例,为孕周大于10周、经外院药物流产治疗失败,该病例包块大小及血β-hCG均小于同期孕周,直接清宫术术中出血500 mL,术后因血β-hCG下降后回升,给予肌注甲氨蝶呤25 mg,一个疗程后治愈。故不推荐对孕周大于10周、非初诊CSP患者进行经腹部超声监测下清宫术治疗。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宽,临床上剖宫产瘢痕妊娠患者也会逐渐增加。对于临床医生而言,处理此类患者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对于CSP患者,术前准确的超声诊断、手术风险评估至关重要。对妊娠小于70 d、内生型、肌层厚度大于3 mm的初诊病例,选择经腹部超声监测下直接清宫是较为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方法,值得临床推广。对于外生型瘢痕妊娠或肌层厚度小于3 mm的患者,切记不可盲目清宫,治疗方案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生命体征、术者能力及医院综合实力等个体化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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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承担本市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任务的医疗机构,遵守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符合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条件(附件1),可提出重新认定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二、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与同级卫生、财政部门成立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公室,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标准,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三、按照“属地申报、区县初审、市级复审”原则,申请及审批定点医疗机构需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一)愿意申报的医疗机构需在2000年6月15日前,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并递交有关材料(附件1)。
(二)区县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公室在2000年7月15日前,在审查申报材料和核查医疗机构管理情况(附件1)的基础上,提出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初审意见。
(三)市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公室在2000年7月30日后,在复审区县意见基础上,分期分批公布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医疗服务协议。
四、有关具体问题
(一)审核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三个月后可重新申报,区县、市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办公室进行复检。对复检后仍不合格的,自2001年1月1日起取消其定点资格。
(二)院外分支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分院、联合体、协作体、外租病房等)须单独履行定点资格的申报、审批手续。
(三)其它愿意承担本市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任务的医疗机构,可按照本规定在7月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有关材料,审查认定时间另行公布。
(四)这次定点资格认定工作,不涉及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享受人员个人定点医疗机构的调整。
五、这次认定的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后仍继续有效。
六、本通知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条件
一、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订并执行符合市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疗常规;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管理制度和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等有关资料。
四、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经市、区县物价部门检查合格。
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设备。
1.根据业务量配备合理数量专(兼)职管理人员,一级(含)以上医院要设置由主管院长负责的医疗保险办公室;
2.根据需要配置必需的计算机等设备,满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要求;
3.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出院结算单和票据,及时准确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4.执行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5.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监测网。
六、严格控制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次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等。公费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享受单位、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议合格的。
七、驻京军队医院须符合经各总部、军兵种和军区后勤(联勤)部批准可以开展对外有偿服务,取得《中国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的医院(具体名单由总后卫生部提供)。
申报定点医疗机构须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按规定填写的《北京市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四、军队医疗机构须提供经各总部、军兵种和军区后勤(联勤)部批准对外有偿服务证明,包括《中国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
五、医疗机构评审的合格材料及复印件;
六、药品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合格证明材料;
七、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收费200元以上)清单及价格;
八、市物价局单独批准医疗机构(《市物价局、市卫生局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外)收费价格证明材料。
对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医疗机构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书面汇报。
二、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管理情况
1.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2.各项管理制度。
(1)就医管理制度(专用处方、病历、结算单、挂号验证);
(2)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3)内部考核制度(包括病历、处方核查制度,奖惩制度);
(4)使用大型医用设备、贵重药品及医用材料的审批制度。
3.控制医疗费用措施
单病种费用管理,大额医疗费用核查。
4.信息网络建设及计算机配置情况。
(1)医疗保险办公室计算机设备配置;
(2)医疗机构信息网络建设情况;
(3)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监测网条件。
5.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1)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出院结算单和票据管理情况;
(2)提供患者医疗费用清单情况;
(3)实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准备情况;
(4)医疗费用单独建帐管理情况。
三、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情况
1.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财务等管理制度;
2.常见病诊疗和护理常规。
四、对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合同单位的管理情况。
北京市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
二、“医院等级”一栏由医院填写,其它类别医疗机构(如门诊部、医务所等)不填写。
三、“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四、科室设置及病床数,要求填写到专业科室情况(如神经内科等)。
-----------------------------------
|单位名称 | |
|-----|---------------------------|
|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 |
|-----|----------|----|-----------|
|所有制形式| |机构类别| |
|-----|----------|----|-----------|
|医院等级 | |邮政编码| |
|-----|---------------------------|
|单位地址 | (区县) |
|---------------------------------|
|执业许可证号码 | |
|---------|-----------------------|
|单位开户银行及账户| |
|---------------------------------|
|公费、大病医疗保险管理部门 | |
|---------------------------------|
|主 任| |联系电话|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
|------------|----|---------------|
|配置计算机数| |主管院长| |联系电话| |
|-----------------------|---------|
| |人员分类|总人数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
| |----|----|----|----|---------|
|卫生 |医生 | | | | |
|技术 |----|----|----|----|---------|
|人员 |护士 | | | | |
|构成 |----|----|----|----|---------|
前言: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入完善,我国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准入门槛也发生了变化,要求特种设备检验越来越严格、越来越高,除了法定的检验机构必备的核准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资质外,很多外企也希望国内的检验机构具备实验室的认可及其检查机构认可的资质。本文就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这几种资质做一个简单的阐述。
一、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核准
(一)依据: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和专门为特种设备的生产、应用、检验与检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都必须要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审核合格后才能运行。
特种设备的综合检验、特种设备的无损检验、气瓶检验的机构准入审核依据的是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它是2004年12月3日颁布的,2005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5月了1号修改单、2009月5月了2号的修改单、并在2010年的12月了3号的修改单。
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的机构核准的相关根据是TSG Z7004-2011《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这个法则自2011年5月10日正式,到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另外,检验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还必须要满足TSG Z700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相关要求。
(二)实施机关: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监相关部门。
(三)适用的范围:特种设备综合检验、特种设备无损检验、气瓶检验。
(四)性质:政府行政许可,对从事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机构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五)意义:核准是特种设备检验的机构准入门槛,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设备的定期检验、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和专业把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相关的检验检测提供无损的检测服务的设备检验检测部门,都必须要经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六)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鉴定评审―四审批―五发证。
现在申请都是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请部门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的特种设备局中的行政许可栏目中,并且自主的选择相应项目操作。国家质检总局做出相关受理后会给申请部门发放受理通知书,申请部门可根据受理的通知书向国家授权鉴定评审机构提出相应的约请,现场评审的时间确定,是由申请机构和协会共同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而定的,并经过严格的现场评审后,申请部门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不符合项的工作,并把整改的资料提供给相应的评审部门,评审部门确认都以做到整改后予以发证。
(七)证书有效期:4年。
二、实验室资质认定
(一)依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时间是在2006年2月,它替代了1987年颁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条例,并在2006年的7月颁布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此来代替2000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二)实施机关:国家实验室与国家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都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来实施,省级实验室资质的认定都是由省级的质检部门认证相关的认可管理机构组织来实施。
(三)适用的范围:向相关部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与结果的检查机构及实验室。
(四)性质:市场准入条件。
(五)意义:实验室资质的认定是检测部门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 在我国的国内,从事向相关部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相关数据与结果的检查机构及实验室都要通过实验室资质的认定评审。
(六)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鉴定评审―四审批―五发证。
检测机构可以登录认监委或省级质检部门的官方网站下载相应的申请书,向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是地方的质检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相应的受理后相应的实施部门会派出评审组来对申请部门现场评审,申请部门在完成不符合项的全面整改后,实施部门确认无误后就给予发证。
(七)证书有效期:3年。
三、检查部门的认可 、实验室的认可
(一)依据:检校实验室的评审主要依据是CNAS―CL01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检查部门公认的评审依据为CNAS-CI01《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二)实施机关:实验室的认可与检查部门的认可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来组织并实施的。
(三)适用的范围:可与国际实验室的认可合作部门签订互认协议的国家来实现互认,避免重复评审。
(四)性质及原则:都为自愿申请原则。
(五)相关的意义:第一,表明具备了必须要按认可的准则来深入的开展校准及检测服务,不断的开展检查服务的相关技术能力;第二,可以很好地增强市场竞争力,赢得政府及社会各界信任;第三,能够获得双方互相签署互认协议方地区与国家认可机构的承认;第四,能够被很好地列入获准认可机构的名单,提高相关的知名度。
(六)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鉴定评审―四审批―五发证。
实验室能够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中下载申请书,再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受理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就会派出评审组对实验室进行现场实际评审,申请部门在完成不符合项的全面整改后,实施部门确认无误后就给予发证。
(七)证书的相关有效期:3年。
(八)实验室的检测和检查部门的区分: 第一,工作方式不同。通常,检测要在环境条件好的实验室中进行,需使用比较复杂设备、及检测工艺,不需对检测的结果判断。第二,业务的范围和相应的责任不同。实验室检测的相关物品,一般都是接受了客户进行委托才检验的,实验室也只对产品实际检测结果负责。检查部门不单要检测抽取或者是委托的物品,还必须要有相应检查行动,并作出正确的判读。第三,检测报告和检查报告是不同的。检测报告只是给出了准确、科学、客观的最终结果,在有需要时并可以对结果做注释及相应的说明等,检测报告是委托方判断产品是否合格的一个重要依据。而检查报告则包含所有的检查结果和根据这些结果对符合性所作出的判断。第四,对工作人员要求不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要有专业技术能力。检查机构的人员不仅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还要具有分析和综合判断力,对人员能力、监督、培训的要求都是非常高的。
四、“三合一”认可
(一)依据:实验室的认可的依据是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计量认证和授权的依据是《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二)实施机关: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来共同实施。
(三)适用的对象:我国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国家质检中心。
(四)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鉴定评审―四审批―五发证。
我国的国家质检中心能够在认可委的指定官网下载实验室的相关认可申请书与实验室的资质认定申请书,再向认监委实验室部提正式的交书面申请后,并接受相应的受理后,国家认监委会派出评审组来对国家质检进行现场的实际评审,申请部门在完成不符合项的全面整改后,实施部门确认无误后就给予发证。
(五)证书有效期:3年。
特种设备的相关检验机构假如只做法定检验与政府委托检验,那么只需申请核准与实验室资质认定就可以了, 申请前所建立和运行的质量体系需要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的管理体系要求》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关要求,相关的取证后在核准与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限定范围内来深入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伴随着中国国际贸易的往来日趋频繁,进出口货物的重复检测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正常货物通关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所以,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明确规定承认签署“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多边承认协议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测机构的实验检测结果。相对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而言,法定检验资质或许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这就需要已经通过核准和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建立一套能够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质量管理系统,并向认可委提出申请。
参考文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陈英红 CNAS认可准则在特种设备检验领域的应用: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07
[3]乔东 实验室认可活动的国际发展趋势:技术监督实用技术1997
[4]TSG Z 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含第1、2、3号修改单
[5]TSG Z 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6]TSG Z 7004-2011《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24号)的要求,现制定《2021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通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测绘市场秩序更加健康有序规范。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11月15日前,全省完成不低于30%的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事项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以下事项纳入对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的范畴:
(一)测绘资质监督检查;
(二)测绘活动情况检查;
(三)测绘成果质量检查;
(四)地图管理监督检查;
(五)涉密地理信息保密检查;
(六)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检查。
四、工作程序
(一)确定被检单位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按规定抽取被检查单位。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抽取省内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30家(名单见附件2)。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三年全覆盖,三级不重复”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抽取辖区内甲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检查。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被检单位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1次。
各地对于上一年度“双随机”检查中被认定检查不合格和发整改通知书的测绘资质单位应一律纳入本年度复检名单。(5月下旬前完成)
(二)下发检查通知
确定检查对象名单后,各地应印发检查通知,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对象名单等检查计划。检查对象接到通知后7日内,可因检查人员具有利害关系等原因提出回避申请。各地经审查后发现确有利害关系的,应在实地检查启动前更换检查人员。(5月下旬前完成)
(三)成立检查工作组
每个检查小组由不少于7名人员组成,至少包括2名行政执法人员、4名质检人员、1名地图和保密技术检查人员。各地应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纳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并从中根据执法检查工作的需要抽取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质检人员及地图和保密技术检查人员可从当地技术职称部门抽调协助执法,具有行政执法辅助资格证书的应优先选用。(5月下旬前完成)
(四)开展实地检查
实地检查前,检查工作组应当在检查前5个工作日,向检查对象发出书面通知,告知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实地检查开始前,检查人员出示执法证和检查通知,并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过程将被全过程录音录像。被检单位应汇报自查情况。检查工作组成员在听取自查汇报后,分工开展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及检查办法根据“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操作,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
检查结束后,检查工作组应汇总检查工作组成员的检查意见,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填写执法检查表,向被检单位当面反馈检查情况。检查表应由被检单位负责人现场签字。(10月中旬前完成)
(五)确定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对存在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测绘资质单位,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并视情按照《测绘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特别轻微的,可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复检已符合要求的,检查结果为“合格”。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工作组应分头对本组检查单位情况进行整理,经集中讨论后提出评定初步意见,形成检查报告,报部门分管领导审定。(10月中旬前完成)
(六)结果告知及异议处理
检查工作组应在检查结果确定后,制作《2021年度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双随机”检查结果通知书》,并将检查结果在结果确定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被检单位。
被检单位对检查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检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负责组织检查工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检查异议申请书。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检查结果。
接到异议申请书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异议理由,必要时组织复查,并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10月底前完成)
(七)公布检查结果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将检查结果录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并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被检查单位名称和检查结果,同步将责令整改、处罚等不良信用信息录入我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信用管理系统。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本市域检查总结和检查结果(结果样式详见附件2)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省自然资源厅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省级检查结果。(11月中旬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规开展检查工作。开展“双随机”检查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开展检查工作时,要尽量提前通知,给被检单位充分的准备时间。检查各个环节均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利。
(二)实现检查结果信息化管理。现场检查原则上都要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掌上执法应用率100%。要在规定时限内实现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100%,检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要将检查结果在公示后及时录入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信用管理系统内。
(三)确保廉洁公正开展执法检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收受被检单位馈赠的特产、礼品等,做到公正执法、干净干事。
附件:1.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2.2021年**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检查结果
附件1
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检查对象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操作方法与要领
是否检查
发现问题情况
1
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2)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是
否
是
否__________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情况
(1)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
(2)是否有行政负责人分管
是
否
是
否__________
3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情况
(1)是否按《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执行;
(2)是否按单位安全生产制度执行
是
否
是
否__________
4
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1)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开展频次;
(2)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是
否
是
否__________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落实情况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2)有无落实
是
否
是
否__________
6
房屋安全情况
(1)建筑结构是否有变形、裂缝等现象;(2)楼梯、踏步、护栏是否完好;
(3)房屋门窗是否完好;
(4)其他情况
是
否
是
否_________
7
消防安全情况
(1)是否配备灭火器、室内消火栓配备配备齐全,办公场所安装烟感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
(2)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其他情况
是
否
是
否__________
其他
情况
说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21年 市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检查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检查结果
检查实施部门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共同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是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分别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认证制度;对未能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认证制度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实行生产登记制度。对同一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不重复适用上述三种制度。
第五条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规定执行;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禁止生产和销售。
第六条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认证制度的规定执行;实行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获得安全认证的,禁止销售和使用。
第七条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的,禁止生产和销售。
第八条生产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应当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生产登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
(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者鉴定证明。
第九条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生产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级公安机关复审;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地市级公安机关报送的企业生产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复审。复审合格的,做出批准登记决定,填发生产登记批准书,并将批准登记书送地市级公安机关,由地市级公安机关通知提出申请的生产企业;复审不合格的,做出不批准登记决定,并将不批准登记决定和理由书面通知地市级公安机关,由地市级公安机关通知提出申请的生产企业。
第十条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进行进货验证,验明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或者安全认证证书或者生产登记批准书。
第十一条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会同公安机关审查认可并考核合格,在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范围内从事检验活动。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行业监督抽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由公安部组织实施,地方监督抽查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或者会同地方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组织实施,并避免重复检查。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登记,擅自生产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
(二)销售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但该产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的。
第十五条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检验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关键词】 复方丹参滴丸;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心肌样细胞;分化;活血化瘀
传统观点认为心肌细胞不能再生,现在的治疗手段和措施通常不能防止左心室重构和心力衰竭的进程。目前认为干细胞可以重塑心肌细胞,有望可以替代坏死心肌组织。Tomita等〔1〕观察了自体骨髓基质细胞移植对大动物心肌再生的作用,结果提示移植细胞可形成岛样心肌细胞,促进血管新生,防止左室重塑,提高局部及全心的收缩功能。通过骨髓间充质干细胞(MSCs)心肌内移植,组织病理学和免疫组化的方法显示输入的干细胞可以分化为心肌样细胞,血管平滑肌细胞和内皮细胞〔2〕,而且能增加血管密度。活血化瘀类中药治疗缺血性心脏病有肯定的疗效,复方丹参滴丸具有抗心肌缺血、缺氧和扩张冠脉作用,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冠心病心绞痛。本研究旨在探讨活血化瘀中成药——复方丹参滴丸能否在体外干预大鼠MSCs分化为心肌样细胞,并为诠释活血化瘀类中药治疗缺血性心脏病机制提供动物实验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剂与器材
1.1.1 试剂 DMEM低糖培养基,胎牛血清,0.25%胰蛋白酶(含0.01%EDTA)均为Gibco公司产品,小鼠抗大鼠荧光标记抗体CD34PE(Santa Cruz)、CD106PE(Biolegend),CD31FITC、D45FITC、CD90FITC(Serotec),阴性对照:小鼠IgG1PE、小鼠IgG1FITC(Santa Cruz)。小鼠抗大鼠单克隆抗体sarcomeric α辅肌动蛋白(αActinin)、结蛋白(desmin),肌球蛋白重链原位杂交试剂盒(天津灏洋生物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1.1.2 器材 CO2细胞培养箱(Thermo Forma),H600透射电子显微镜(HITACHI),流式细胞仪(Calibur,美国BectonDickinson公司),6孔培养板,25 cm2、75 cm2塑料培养瓶(美国Corning公司),倒置相差显微镜(Olympus),Heraeus离心机(D37520,德国Osterode公司)。
1.1.3 实验动物 清洁级SD大鼠,雄性,由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实验动物中心提供,动物许可证号:scxk津20050001。
1.2 方法
1.2.1 骨髓MSCs的分离扩增 100~120 g雄性SD大鼠,颈椎脱臼处死,75%酒精浸泡5~10 min,无菌条件下取大鼠股骨、胫骨,去除附着于骨表面的组织,去除股骨、胫骨的骨骺,用20 ml DMEM冲洗骨髓腔获取骨髓细胞,收集于离心管内,充分吹打制成细胞悬液,1 000 r/min,20℃离心10 min,收集细胞,用20 ml完全培养基(DMEM,20%FBS,青霉素G 100 U/ml、链霉素100 U/ml,谷氨酰胺0.2 mmol/L)重悬细胞,接种于75 cm2的塑料培养瓶中,全程置于5% CO2,37℃,饱和湿度的孵箱中静置培养。3~5 d首次换液,以后每隔3~4 d换液洗去未贴壁细胞,原代细胞铺满整个培养瓶底面的80%~90%时,用0.25%胰酶(含1%EDTA)按1∶3进行消化传代。
1.2.2 MSCs的表面抗原检测 取第四代骨髓MSCs,经0.25%胰酶(含1%EDTA)消化,PBS洗涤2~3次,经流式细胞仪检测细胞表面标记。
1.2.3 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制备 根据成人日服药量折算成大鼠灌胃剂量,计算大鼠日灌胃剂量54.34 mg/kg。将大鼠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组每日予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灌胃,对照组予等体积蒸馏水灌胃,均连灌7 d。每日一次。最后1 d灌胃30 min后无菌条件下股动脉取血,3 000 r/min离心15 min,分离血清,56℃水浴灭活30 min,过滤除菌,-20℃短期保存备用,制备含药血清和空白对照血清。
1.2.4 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诱导MSCs 选生长状态良好的P4细胞,每孔以2×104个细胞的浓度接种于6孔培养板中,培养至细胞90%融合后分别诱导,加入含药血清,体积终浓度为20%,作用72 h后去除培养基继续培养,同时,设西药组:加入终浓度为5 μmol/L的5氮胞苷,预诱导24 h后去除培养基;中西药组:加入终浓度为5 μmol/L的5Aza,预诱导24 h后去除培养基,再与含药血清作用72 h去除培养基,继续培养;空白组:加入空白对照血清,体积终浓度为20%,72 h后去处培养基,继续培养。倒置相差显微镜下观察7~21 d细胞形态变化,进行免疫组化、电镜检测。
1.2.5 免疫细胞化学染色 诱导后的细胞,用4%多聚甲醛室温固定2 h,洗涤后,阻断内源性过氧化物酶,分别滴加1抗αActinin、desmin,4℃过夜,加生物素化兔抗小鼠IgG1第二抗体,37℃ 45 min,PBS 液冲洗3 次,DAB 显色,自来水冲洗,苏木素复染5~10 min。PBS洗涤蓝化后,蒸馏水冲洗两次后,37℃空干后,70%甘油封片。以不加一抗作为阴性对照。
1.2.6 透射电镜观察 诱导后的细胞经2.5%戊二醛固定,制成电镜标本,透射电镜下观察细胞形态结构。
1.2.7 原位杂交组织化学 将诱导培养的细胞,PBS 冲洗3次,4%多聚甲醛室温固定2 h,加打孔液于细胞培养孔内,封闭内源性过氧化氢酶,PBS洗3次,滴加预杂交工作液和含探针的杂交工作液洗涤后,DAB显色,苏木素复染,细胞质显棕黄色颗粒为阳性反应,70%甘油封片,镜下观察。肌球蛋白重链探针序列:5′GATAGGCGTTGTCAGAGATGGAGAAGAT。
2 结 果
2.1 细胞形态学观察及表面标志 新鲜制备骨髓细胞悬液可见大量悬浮红细胞,24 h后部分细胞贴壁生长,开始为均一的单个圆形,10~14 d后细胞基本长满瓶底,细胞呈旋涡状生长,细胞为均匀一致的长梭形,胞体中央膨大为扁圆形的细胞核,可见1~3个核仁传代后,细胞变为形态均一的排列有序的成纤维细胞样,长梭形,胞浆突起较少,胞体轮廓不甚清晰,胞体也相对较大。流式细胞仪检测结果提示,大鼠MSCs表达CD90,CD106,但是CD45、CD34和CD31表达阴性。诱导后空白组的细胞形态无显著变化,经过5氮胞苷、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作用后,细胞形态逐渐发生改变。7 d后,大约30%~40%MSCs大小逐渐增加,表现为球形,或者在一个方向上逐渐加长,形成类似于棍棒样形状。14 d后毗邻的细胞互相连接,排列方向渐趋一致,分别经过5氮胞苷、复方丹参含药血清及二者共同作用的细胞部分发生溶解,21 d时可见形成肌管样结构,可见单个核仁,位于细胞的中部。见图1。
2.2 诱导细胞的免疫化学鉴定 经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作用21 d后,部分细胞表达αactinin和desmin,出现较强阳性表现,其阳性强于西药组和中西药组的细胞。
2.3 透射电镜观察 经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诱导后的细胞除胶原蛋白颗粒外,胞浆中可见肌原纤维或肌丝束,密度高低不一,细胞兼有间质细胞和肌细胞特点。见图1。
2.4 诱导细胞的原位杂交化学分析 经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作用21 d后,部分细胞表达肌球蛋白重链,出现较强阳性表现,其阳性强于西药组和中西药组的细胞。见图1。图1 各类MSCs
3 讨 论
成体骨髓内包括两种骨髓干细胞:造血干细胞,能产生血液系统所有成熟的谱系;MSCs有时称作基质细胞。MSCs协助骨髓造血干细胞的增殖分化,参与构成造血干细胞的生存和分化环境,对造血干细胞起支持作用〔3〕,具有自我更新和分化为多重谱系的能力,在适当条件刺激下,在体内、体外能够分化为骨、脂肪、软骨〔4,5〕,在体外还可以分化成肌肉组织〔6〕。
MSCs在体外和体内可以分化成心肌细胞,这些可以从细胞的形态学、自发性搏动或者特殊肌蛋白表达进行鉴定〔7〕,骨髓间充质细胞在体外诱导1 w后细胞间形成肌管样结构连接,3 w后表达肌球蛋白、结蛋白、辅肌动蛋白,具有心肌细胞超微结构特征〔7〕。复方丹参滴丸是常用的活血化瘀中成药,是在现代高科技条件下提取丹参、三七的有效成分再加入适量冰片而制成的新型纯中药滴丸剂,其主要成分是丹参、三七、冰片。丹参具有活血化瘀之功效,三七活血化瘀止痛,冰片芳香通窍,活血散结,三药合用共奏活血化瘀、通络止痛之功效,主要用于瘀血阻滞引起的缺血性心脏病的治疗。复方丹参滴丸为速效制剂,其中的丹参素、原儿茶醛、三七皂甙均为水溶性,可直接经黏膜吸收入血、生物利用度及疗效高、无胃肠刺激、无明显毒副作用的特点〔8〕。现代药理研究表明:复方丹参滴丸具有扩张冠状血管,增加冠脉血流量,抑制血小板聚集,降低血脂,调节血液黏稠度,改善微循环,改善心肌缺血缺氧的作用。三七的有效提取成分〔9〕能够诱导大鼠MSCs分化为心肌样细胞,表达Desmin、肌钙蛋白、MHC,叶氏等〔10〕应用双龙方的含药血清干预小型MSCs分化为心肌样细胞,发现蛋白的表达差异可能同中药干预有关。本实验中经过复方丹参滴丸含药血清诱导的细胞部分强阳性表达αActinin、desmin、人肾小球系膜细胞(MHC),电子显微镜下发现细胞胞浆中可见肌原纤维或肌丝束,具有心肌样细胞的特征。空白组则不表达三种蛋白,中西药组和西药组均弱表达αActinin、desmin、MHC,这也提示药物的过多应用不会对疾病的治疗提供肯定的疗效。
本研究采用了血清药理学的方法,从体外模拟体内药物与细胞相互作用的微环境,初步探讨复方丹参滴丸在体外对干细胞定向诱导分化为心肌样细胞的作用,结果表明活血化瘀类中药复方制剂复方丹参滴丸对促进MSCs修复缺血心肌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初步为诠释复方丹参滴丸治疗缺血性心脏病的机制提供了干细胞层次实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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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rockop DJ.Marrow stromal cells as stem cells for nonhematopoietic tissues〔J〕.Science,1997;276(5309):714.
4 Pereira RF,O′Hara MD,Laptev AV,et al.Marrow stromal cells as a source of progenitor cells for nonhematopoietic tissues in transgenic mice with a phenotype of osteogenesis imperfecta〔J〕.Proc Natl Acad Sci USA,1998;95(3):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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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akino S,Fukuda K,Miyoshi S,et al.Cardiomyocytes can be generated from marrow stromal cells in vitro〔J〕.J Clin Invest,1999;103(15):697705.
2.调运检疫程序如何办理?
答:调运检疫按以下程序办理:
(1)调入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或其授权的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取得检疫要求书。
(2)调出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或其授权的当地植物检疫机构,凭调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调入地检疫要求书受理报检,并实施检疫。
(3)调出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或其授权的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按下列不同情况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在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的地区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经核实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在零星发生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地区调运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时,应凭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对产地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不清楚的植物、植物产品,必须按照《调运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证明不带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在上述调运检疫过程中,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时,必须严格进行除害处理,合格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未经除害处理或经处理仍不合格的,不准放行。
3.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好处是什么?
答:在运输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过程中,铁路、交通、民航和邮政等部门要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市场在销售农作物种子、苗木等植物及植物产品时,植物检疫机构有可能对其进行复检,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因此,单位和个人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既保证了种子、苗木等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安全性,又可以合法地进行运输和销售,避免因违法调运和销售植物和植物产品而受到罚款、没收、销毁等处罚。
4.为什么植物检疫机构有时还要对调入的物品进行复检?
答:植物检疫机构对调入物进行复检的原因主要有:
(1)可以对重点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管,防止传入检疫性有害生物。
(2)可以弥补由于抽样和检疫技术方面存在的缺陷,加大检疫措施的有效性。
(3)植物、植物产品在检疫出证后,在仓储、加工、运输过程中有可能重新被某些检疫性有害生物污染。
(4)可以防止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擅自调换植物及植物产品,打击违规调运。
5.什么是产地检疫?
答:产地检疫是指植物检疫机构根据检疫需要,在植物、植物产品的生产地,按照《产地检疫规程》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植物在生长期间进行全生产过程的检疫,指导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依法签署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检疫活动。
6.为什么要进行产地检疫?
答:产地检疫是一项积极、主动的检疫措施,是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从源头传播蔓延的重要手段。开展产地检疫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可以提高检疫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产地检疫是在植物生长期间进行的,此时植物病虫害尤其是病害的症状比较明显,易于发现和识别,有利于诊断和鉴定。因此,在原产地进行检疫是国内外一致推崇的做法。
(2)可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检疫措施。一旦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可以指导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生产出的植物、植物产品不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
(3)在调运和检疫时间安排上比较主动。经过产地检疫,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后,在植物及植物产品尤其是鲜活农产品运输时一般可不需再检疫,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发植物检疫证书直接调运,避免了调运时再进行抽样、室内检测等检疫过程,也避免了因检疫手段和技术限制而影响检疫结果,从而为调运争取了时间。
(4)可以有效避免货主的经济损失。对于产地检疫发现问题而又没有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检疫机构可以指导生产单位和个人及时改变用途,避免在调运时才发现问题而造成压车、压港、压库等所带来的损失。
7.如何申请产地检疫?
答:申请产地检疫的程序如下:
(1)生产、繁育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提交产地检疫申请书。
(2)植物检疫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和决定。按照产地检疫技术规程或参照相应的检疫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产地检疫。
(3)产地检疫合格的,植物检疫机构在取得产地检疫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
8.产地检疫合格证能代替植物检疫证书进行调运吗?
答:不能代替。产地检疫合格证是植物检疫机构对植物、植物产品实施产地检疫后,签发的检疫合格凭证,在货物调运时不能代替植物检疫证书使用。在调运植物或植物产品时,货主可以在产地检疫合格证有效期内凭此证向签发合格证的检疫机构换取植物检疫证书,再行调运。
9.制繁种前为什么要事先征求检疫机构的意见?
答:植物检疫机构是国家授权从事植物检疫工作的专门机构,对于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比较了解,帮助和指导种子生产单位和个人在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区进行制繁种,既有其优势,也是其义务。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及《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规定,种苗繁育单位或个人必须有计划地在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的地区建立种苗繁育基地。新建的良种场、原种场、苗圃等,在选址以前,应征求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指导和监督种苗繁育单位选择符合检疫要求的地方建立繁育基地,达到生产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健康良种的目的。
10.哪些繁殖材料需要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手续?
答:从国外(含境外)引进用于科学研究、区域试验、对外制种、试种、观赏或生产的所有植物种子、种苗、鳞(球)茎、枝条以及其他繁殖材料,在引种前均应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手续。
11.如何办理农业植物种苗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的程序?
答:办理农业植物种苗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的程序如下:
(1)引种单位或个人在引种前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向种植地所在的省级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引进国外植物种苗申请单;经种子管理部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种苗进(出)口审批表;种苗引进后的隔离试种或集中种植计划;首次引种的(从未引进或连续三年没有引进),需提供引进种苗原产地病虫害发生情况说明;再次引种的,应出具由种植地植物检疫机构签署的前次引种种植期间进境植物繁殖材料入境后疫情监测报告。
(2)申请材料齐全,植物检疫机构予以受理;否则,予以退回,补充有关材料。
(3)植物检疫机构依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引种检疫审批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审批决定,出具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
12.违反植物检疫规定的行为有哪些?
答:违反植物检疫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未按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编号、封识的。
(3)未按照规定调运、承运(或收寄)、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4)违反规定,擅自开拆已检讫的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或者夹带其他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
(5)违反规定,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者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试验研究的。
(6)违反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
(7)其他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行为。
13.处罚措施有哪些?
答:对于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施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植物检疫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罚款。即给予违法当事人经济上的制裁,是植物检疫机构最常用的行政处罚形式。
(2)没收非法所得。对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所得进行没收,可以是一部分也可以是全部没收。
(3)责令赔偿损失。违法当事人给相关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对违法当事人做出责令赔偿损失的行政处罚。
(4)其他处罚。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检疫机构可视情况予以封存、没收、责令改变用途、销毁或者除害处理。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4.违反检疫规定的物品如何处理?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第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应当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检验师(或者工程师)及以上持证资格,熟悉业务,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三)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持证检验检测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规定要求;
(四)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五)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试验、办公场地和环境条件;
(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七)具有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其申请项目对应的在用设备数量(已落实任务的)应当符合有关核准项目规定的最低要求。
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等规定执行。
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第十一条申请资格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核准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经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机构。
其中气瓶检验机构申请资格核准,由所在地的市(地)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分别做出资料确认和受理决定。
第十二条资格核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机构应当约请经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内容、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批(其中气瓶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报告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核准证》。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核准证》有效期为4年。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复核准申请(其中气瓶检验机构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核准申请)。复核准具体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变更核准检验检测项目,其变更核准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同时告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六条取得《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检验检测活动
第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安排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报检的检验检测工作,落实检验检测任务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第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依法实施检验检测,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提供技术服务。保证检验检测结论真实、可靠。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签署。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指派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对涉及的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不得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验机构,不能如期完成本单位经核准的特定范围的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及时告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在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当选择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材料检测、金属监督等未设立专项检测核准要求的除外),并对检验检测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区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在检验检测前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检验检测结果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检验案例。
第二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可靠的检验检测数据档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实现检验检测与安全监察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和共享。
第二十四条检验检测机构在核准的检验检测项目内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进行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等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行为等检查制约制度。
第二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场检验检测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检验检测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检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人员自身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常规性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25%,4年中至少应当对每个检验检测机构抽查1次。同时将监督抽查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常规性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的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考核规则》执行。
国家质检总局将定期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三十条常规性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实施检查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常规性监督抽查连续2次不合格,或者监督抽查、抽查考核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质检总局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
(一)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在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并告知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使用单位报检,或者未完成已落实任务范围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
(三)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
(四)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选择未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的;
(五)跨地区检验检测前,未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向其报告检验检测结果的;
(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的;
(七)违章操作,造成检验检测人员人身或健康伤害的;
(八)未按规定填报检验案例、有关材料的;
(九)未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的。
第三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三条暂停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期限为30日。
停检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其承担的检验检测任务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排其他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停检期满,由做出停检决定的部门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整改合格的,恢复检验检测;整改不合格的,报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四条被吊销《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其重新申请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鉴定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或者相关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组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或者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
第三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推动改革创新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