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论文范文

时间:2022-05-22 22:11:53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网络经济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网络经济论文

篇1

1.1“三角立体型”

由于自身资源、技术条件的限制,我国最开始的企业集群以围绕一种特定的资源而集聚,其特点是三角立体型,多层次,然而这种价值链由于过多地依赖某种资源,导致产业升级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即价值链随着某种特定核心资源的变动而变动,如果这种资源枯竭,那么价值链随之消失,如矿产业。

1.2“橄榄两头型”

两头型升级途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规模扩大化,因为企业整体规模的扩大带来整体效率的跳高从而升级;另外一种途径是扩展到产业链的上游,如参股或并购产业的上游企业,即“纵向一体化”。

1.3“横向哑铃型”

“纵向一体化”升级模式在网络经济条件下显现出很多的弊端和不足“,HorizontalIntegration”模式应运而生,即“横向一体化”。该模式强调企业将主要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投入到附加值高的部分如产品和服务的研发设计和品牌建设中去,而将其他的部分外包。这种模式强调全面整合社会资源以适应快速的市场变化,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4“网络型多变型”

该模式为适应网络经济的特点而产生,其运作特点如下:集中于网络信息平台,各企业处在平行的供应链端口,共享信息流、资金流和商流,协同作战,互为一体,打造合作共赢的机制。

2价值链集群模式构建研究——以温州鞋业为例

2.1整体思路

根据网络经济概念“,网络型多边型”价值链集群定义的企业核心目标是:围绕网络经济的特点,细化平行分工,发挥集群中核心企业的作用,创新合作模式,提升整体效率。以下内容将探讨温州鞋业的企业集群价值链结构调整,鞋业是温州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本文以温州鞋业为例,以期为温州的其他行业价值链调整提供借鉴。

2.2温州鞋业集群价值链所面临的发展问题

全球价值链指为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而连接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过程的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涉及从原材料采购和运输,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和分销,直至最终消费和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商品或服务不断增值。温州鞋业作为一个内生型地方集聚性产业群,其在全球价值链中得到迅速发展,其以多种形式参与并融入了由跨国公司主导的鞋业全球价值链。然而近年来,温州鞋业集群面临诸多问题,包括集群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技术档次不高,没有形成支撑产业集群发展的社会机构和组织(科研和教育机构、大学实验室、研究中心、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及商会)、交通网络、公共设施、通信网络设施等,生产要素紧缺、国际销售渠道匮乏等,这些都让温州鞋业一直处于价值链的低附加值端口。2.2.1生产要素紧缺近年来,招工难、征地难、原料价格高,已经成为温州鞋业集群发展的三大难题。温州工业用地日渐匮乏,工业用地价格远远超出了鞋业企业的承受能力,电力资源缺口大,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扬,严重制约了温州鞋业企业的发展。2.2.2创新能力匮乏温州鞋企的综合创新水平与国际先进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而这样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产品整体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品牌意识薄弱,缺乏市场竞争力。当前,由于温州鞋企的知识产权缺乏有效保护,一些企业花重金开发的新产品,一上市即被仿造。抄袭者既不要开发成本又偷工减料,产品价格非常便宜,很快就会赢得市场份额,挤占原开发企业的市场份额,导致恶性竞争。因此,企业已经习惯了低价竞争,根本无心也没有能力提高创新水平。由于温州鞋业进行高新技术革新的能力差,投入力度也不够,导致其一直处于价值链的末端,生产和销售一直受着国际大牌企业的制约。

篇2

(一)快捷性网络经济消除时空差距是互联网使世界发生的根本性变化之一。首先,互联网突破了传统的国家、地区界限,用网络使整个世界紧密联系起来,把地球变成为一个“村落”。其次,信息突破了时间的约束,使人们的信息传输、经济往来可以在更小的时间跨度上进行。网络经济可以24小时不间断运行,经济活动更少受到时间因素制约。再者,网络经济是一种速度型经济,以接近实时的速度收集、处理和应用信息,节奏大大加快了。

(二)高渗透性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具有极高的渗透性,使信息服务业迅速向第一、第二产业扩张,使三大产业之间的界限模糊,出现了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相互融合的趋势。三大产业分类法也受到了挑战。为此,学术界提出了“第四产业”的概念,用以涵盖广义的信息产业。

(三)经济外部性网络经济主要表现为经济外部性。正如凯文•凯利提出的“级数比加法重要”的法则一样,网络形成的是自我增强的虚拟循环。增加了成员就增加了价值,反过来又吸引更多的成员,形成螺旋型优势。“一个电话系统的总价值属于各个电话公司及其资产的内部总价值之和,属于外部更大的电话网络本身”,网络成为“特别有效的外部价值资源”。

(四)可持续性网络经济是一种特定的信息网络经济和信息网络经济学,它与信息经济、信息经济学有着密切关系,是知识经济的一种具体形态,知识、信息同样是支撑网络经济的主要资源。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指出:“知识已成为所有创造财富所必需的资源中最为宝贵的要素,知识正在成为一切有形资源的最终替代。”正是知识与信息的特性使网络经济具有了可持续性。

(五)其他特点1.用户体验至上。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信息透明的时代,消灭了信息不对称。有了互联网后,游戏规则变了。消费者鼠标一点就可以比价,而且相互之间可以方便地在网上讨论,因此,消费者掌握的信息越来越多,于是变得越来越精明、越来越具有话语权。2.免费的商业模式。传统经济强调“客户(顾客)是上帝”。这是一种二维经济关系,即商家为付费的人提供服务。然而,在互联网经济中,不管是付费还是不付费的人,只要你使用产品或服务,你就是上帝。因此,互联网经济崇尚的信条是“用户是上帝”。在互联网上,很多东西都是免费的,例如聊天、搜索、电子邮箱、杀毒,不仅不收钱,还要把质量做得特别好,甚至倒贴钱来吸引人们使用。正是因为互联网经济基于免费的商业模式,用户才显得如此重要。3.价值链创新。淘宝通过免费开店,颠覆了它强大的竞争对手eBay;360通过免费,颠覆了收费的杀毒软件厂商;微信通过免费发信息,对电信运营商形成了巨大的威胁。互联网的免费商业模式,本质上讲是通过免费获取巨大的用户群,然后在此基础上创造新的价值链。

二、基于互联网应用的房地产业发展模式

房地产是中国社会最大的焦点,需求的释放推动了资产价格的飙涨,而飙涨的资产获益者又反过来持续拉动对资产的需求。从现状看,是否有一种新的模式可以化解虚高的资产价格所隐含的泡沫风险,使购买者可以不再担心毕生积蓄购买的资产贬值受损?

(一)缩短开发周期现在的房地产项目从动工到开售最快也需要七个月,开发过程中受各种因素影响,整个周期通常会在一年以上。房地产作为非标化项目,是否可以通过工厂预制构件,在现场快速安装,减少水泥浇灌,避免传统工艺的“物理限制”?如果房地产的开发周期从一年下降到几个月,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施工成本。标准化生产的建筑构件,可以避免偷工减料,消除不同开发商质量标准的差异,而且在楼宇节能化、智能化上可以提供全新的居住体验,改变或者提升当前的住宅服务。房屋在结构上也是标准化的产品后,楼盘的差异更多来自楼盘自身的位置、外部装饰、内部装修、环境等的不同。

(二)介入物业后端市场互联网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的差异就是改变了利润端的来源。从直接销售产品盈利,延展到后期服务盈利。在居民的日常消费中,是否存在更深入的社区化配套服务和深入挖掘住户习惯的可能?智能化家居+社区物联网的发展,可以在满足现有生活方式的同时提供新的便利,挖掘物业后端消费市场潜力。物业服务过去一直是后续的配套服务,但现在已经有许多房地产商在布局物业后端消费市场。如某家公司在这个基础上更深入一步,通过统一的APP,把物业服务与居民的日常消费行为结合在一个平台。用户可以通过APP缴纳物业费等,在此基础上增加便民服务或者周边商业广告,营造出一个基于周围15分钟生活圈的在线社区。当前已经有很多成熟的服务商提供这方面的服务。现在要考虑的是,用户使用频率是否足以支撑一个独立的APP,还是把配套服务搬到微信、大众点评这种平台型APP更好。当用户成为某小区的业主之后,这种牢固的居住关系往往长达数十年。而且住房租赁所产生的物业需求,与业主也不存在差异。另外,房地产本身就是良好的金融抵押物,开发商对自身物业的价值评定理应比银行更深入,在此基础上,提供短期消费贷款服务也是非常自然的结果。

(三)房地产网络营销运作模式房地产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其本质上是一种互动营销,即楼盘的开发商利用互联网,通过对采购平台、广告平台、销售平台、信息平台、交流平台以及管理平台的架设,分别与供应商、目标消费群、业主等群体发生相互的信息交流,其信息流向是双向而非单向的。

1.采购平台。房地产商通过互联网对供应链的重新整合,改变了产业内上下游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往方式,从而能够最终降低交易成本。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电子商务进行项目招标,与咨询企业、建材企业、建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直接开展业务。这样不但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服务效率,而且提高了企业经营活动的透明度,扩大了合作伙伴的选择范围。通过房地产网站,还可以建立起相关企业的信息高速公路,形成企业之间的信息链,建立无场地办公环境的房地产虚拟企业。

2.广告平台。房地产的开发企业通过自身建立的网站,或者通过在其他网站广告等手段,对产品进行宣传。这是继报纸、广播、电视后,进行房地产广告投放的第四个媒体,房地产网络广告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3.销售平台。房地产数字化销售平台可以分为网络直销和网络间接销售两种。其中直销是指开发商通过网络渠道直接销售产品。通行做法有两种:一是企业在互联网上申请域名,建立自己的站点,由网络管理员负责产品销售信息的处理,传统的销售工作也可有机嵌入信息化营销流程;二是委托信息服务商网上信息,以此与客户联系并直接销售产品。网络直销的低成本可为开发商节省一笔数量可观的佣金,而且还可同时利用网络工具(如电子邮件、公告板等)收集消费者对产品的反馈意见,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能树立良好形象,适用于大企业建立产品形象和企业品牌。网络间接销售是指利用网上中介机构进行销售,专业网站不仅拥有数量可观的访问群,而且具有房地产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营销经验,能够很好地完成营销策划。考虑到本身的实力以及建立和维护网站的成本,这种间接渠道策略尤其适用于中小型房地产公司。

4.信息平台。利用网站或网页进行项目相关信息的,例如项目的建设进度、最新的房地产法规、楼盘的促销信息、项目某些方案的意见征集等,都可以迅速地出去。与传统的信息媒介相比,网络营销的信息平台不但可以信息,而且可以通过留言板、业主论坛等及时地获得信息反馈,例如购房者与业主既可及时得知开发商的决策方案,又能及时地对诸如房型设计、装修标准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实现真正的互动营销。

5.交流平台。在信息交换的基础上,房地产网络营销应建立业主与业主之间的交流平台,即所谓的网上社区,以促进小区文化的形成。

6.管理平台。房地产网络营销的管理平台是产品售后服务中的一环,开发商在网站架设中为日后物业管理公司开辟专用的空间,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此公告通知和小区财务管理情况,听取业主意见,有利于日后小区的规范化管理。

(四)互联网房地产取得的一些成果房地产网络营销由于其介质自身的特点,使其拥有了一些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同时房地产的互联网营销之路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三、房地产网络营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相应对策

(一)硬件设施的制约我国网络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差、技术软件落后、缺乏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和高水平的网络营销人员,网络立法、结算系统、房地产税收等配套设施跟不上,以及广大消费者对持卡消费的排斥,都制约着网络营销的发展。单是互联网普及一项,就已经大大地制约了网络营销现阶段在我国内地的推行。

(二)网络内容简单,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现在房地产网站不少,且呈扩张趋势,但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实力较弱,服务内容单调,的信息许多是“复制”和“粘贴”的,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没有超过传统媒体。这样的信息量是远远不足以促使网站访问者做出购买决策的,至少应做到提供三维动态的样板房、小区的位置及环境,除了房地产本身的信息外,还要为访问者提供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咨询、购房程序和技巧等知识。还有一些房地产网站不适应市场需求,缺乏独特价值,竞争优势不明显,网络营销成了买卖双方之间多余的第三只手。

(三)机制缺乏信任感众所周知,房地产是一件价值巨大的产品,它往往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生中最昂贵的一次购买,所以每个购买者都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人们仍然信奉眼见为实的观念,看不到实物,就不可能将一大笔款项交给一个小小的鼠标。况且我国的消费者与房地产商的互信度一直较差,所以目前消费者是无法充分信任网上交易的。

篇3

二、网络经济中反垄断规制与知识产权保护之结合

我们知道,知识产权保护是技术创新的不竭动力,而反垄断法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使两者统一于网络经济的发展之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替代效应和互补功能,便成为促进网络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议题。在以技术创新为主要特征的网络经济中,垄断和竞争并存是比较常见的现09:29:49象,较高程度的垄断性和较强的竞争性甚至可以说是网络经济的基本形态。网络经济中垄断行为拥有更多的技术烙印。在网络经济中要获得主导优势就得靠创新的技术。网络经济企业在花费了大量人力、资金之后开发出来的先进技术势必会申请知识产权,因而网络经济中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知识产权也成为了衡量支配地位的又一要素。虽然知识产权是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中的一项,但是知识产权拥有的多少与网络经济中的企业在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力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与此同时,网络知识产权的获得使得后来的主体在相关市场中进入困难,且受制于已拥有知识产权的主体。因此在知识产权这种权利严重助长知识产权人的支配地位时,有必要对此产权进行相关的必要规制。知识产权保护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其最终目的是使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科技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作出最大化贡献。在现实的网络经济中,反垄断过程要兼容知识产权对创新的激励和保护;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防止知识产权人借助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增强市场力量,形成市场垄断地位。

篇4

2.风险控制对比网络经济下的P2P网络借贷双方没有直接接触,也没有传统借贷的抵押或者质押物,也更容易发生违约,因此,风险控制显得尤为重要。Prosper和拍拍贷借贷风险控制措施对比结果如表1所示。通过对两者借贷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对比可知,首先,两者侧重点不同,Prosper的风险控制措施贯穿借贷过程始终,而拍拍贷则更加注重贷后风险控制。其次,Prosper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囊括了准入机制、信息透明度、还款、贷后信用评级各个方面,而拍拍网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贷后的惩罚性措施。第三,从博弈的角度来看,Prosper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助于加深借贷双方的互信程度,有利于开展长期合作,而拍拍贷以惩罚性措施为主的风险控制更易引发借款人违约,甚至借款者极有可能在本次借贷受益的情况下借用他人身份或是提供虚假信息继续在拍拍网上骗取借款。具体来看,在贷前,Prosper根据外部和内部的评级机构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设置了准入门槛,借助美国发达的征信系统剔除了信用评级不合格的借款人,并且对借款用途做了严格限定,而拍拍贷几乎无任何准入门槛,仅有的措施是对借款人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而这一环节是极易造假的;在贷中,两者均采取了将放款人的资金分散给各个借款人这一措施,但Prosper在成交后生成的是借贷票据(见图2),而拍拍贷则生成的是电子借条(如图1),借贷票据有比电子借条更高的法律效力,并且借贷票据是可以在美国债券市场交易和流通的,因而,Prosper的风险分散机制在这一环节比拍拍贷更有保障;在贷后,Prosper对借款人进行的信用评级对借款人的影响是伴随终生的,而拍拍贷所采取的黑名单曝光、罚息和催债对借款人的影响具有暂时性,影响效果有限。

3.收费模式对比因为运行模式不同,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盈利模式也不尽相同,Prosper和拍拍贷在收费项目、收费发生时间及费用比例的对比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第一,拍拍贷收费的项目远多于Pros-per,Prosper所收取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并且仅有两次,一次是在借款成功时直接扣取,一次是在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且未提前告知Prosper而导致支付失败时收取,反观拍拍贷,其收费项目众多,既有需借款人支付的,又有需贷款人支付的;第二,Prosper收取费用的比例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期限相关性更强,比例在0.5~4.95%之间,弹性很大,而拍拍贷除成交服务费根据借款期限是否长于6个月分为2%和6%之外,其他费用均不与借款人信用状况、借款期限相关联。

二、网络经济下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对策

网络经济的重要特点是网络化和信用化,网络化就是利用大量的信息资源和计算机技术完成经济活动,信用化实现了交易过程的便捷、高效,交易双方通过网络分享、交换信息,以文字、图像和视频等形式完成经济活动,这种不需要双方见面的交易形式对交易双方的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P2P网络借贷必须在考虑网络化和信用化的前提下,优化现行的运作方式,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创造新的盈利点。

1.提高借款人准入门槛一方面,P2P网络借贷平台应积极争取纳入银行征信系统,通过银行征信系统更准确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从而降低借贷过程中信息审核的成本和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各个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联合起来,建立统一评级系统,不仅可以为后续的网络借贷节约资金和时间,更重要的可大大降低信用不良的借款人多次利用不同网络借贷平台进行诈骗的概率。

篇5

从目前来看,根据我国的财务情况,首要创新的就是财务理论基础。网络经济条件下的财务理论基础,必须在紧紧围绕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将经济学和管理学有机结合。特别是微观经济学和管理学中的财务管理理论。一方面,财务学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竞争战略理论。随着二者的发展,制度财务学、交易费用财务学、网络财务学等一批财务学科也相应地得到了迅速发展。

2.财务目标与对象的创新

随着网络经济的冲击,财务理论不断创新,出现了一种新的财务管理目标定位即“相关利益主体”。与之前的“股东最大化”相比,财务管理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还是很难将其表述为财务管理目标。也有人提出顾客价值最大化才是网络经济条件下财务管理目标的本质。但是事实上,相关利益主体利益最大化和顾客价值最大化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符合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组织结构变迁的需求。

3.财务方法与手段的创新

在网路经济时代,由于网络的普遍应用,传统的筹资融资方式已经发生变化。例如,网上银行的出现,大大缩短了筹资融资的时间,减少了费用成本。网络经济时代,规模经济让位范围经济已是必然趋势。这就要求人们的财务手段要不断创新。在网络经济时代,戴尔成功走出了自己的模块化网络企业模式,这就为众多企业树立了学习的榜样。通过网络企业实现产销的灵活性,完善网络财务手段的,使得企业凸显竞争优势。

二、加强财务创新的途径

1.实现财务管理目标多元化

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股东财富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等财务管理目标以明显不在适应当今经济形势,在客户目标和业务流程都发生改变的情况下,重新定位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已是必然。传统财务管理目标中没有出现的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利益协调化、企业的前瞻经济及其增加值以及社会责任等等都成为了网络经济时代财务管理目标重要组成部分。

2.创新财务管理方法

网络经济时代下,企业理财所面临的情况和问题是传统经济条件下财务管理所无法比拟的。因此,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方法的创新迫在眉睫。例如,如何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如何在资本经营兴起的今天,如何更加有效的运用资本;如何建立计算机理财系统等等。归根结底,企业只有不断地创新财务管理方法,才能适应当今网络经济条件下不断改变的理财环境。

3.创新财务组织机构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传统的财务组织机构已经不适应或者说不能满足新理财环境的需要。这就要求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必须创新财务组织机构。新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将会去除传统财务组织机构中多余的管理层次和中间管理人员,以便提高信息传递的快捷性、准确性。

4.提高财务人员的创新能力

进入网络经济时代,人才将处于未来社会的核心地位。因此,想要更好地适应网络经济条件下的财务管理环境,就必须要提高财务人员的创新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要提高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财务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受众人群,着重培养财务人员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篇6

二、市场竞争法对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初期逐渐出现了这样一种需求:需要成立某种通用规范或者规则,将社会生产、交换和分配行为纳入其中,让所有人都在这个范式下从事生产活动。这个规则最初以社会风俗、习惯出现,最终演变成了法律。”一般来说,市场竞争法对网络经济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1.促进网络经济信用体系发展制定市场竞争法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市场经济主体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服从一般规定和条件。网络经济在我国起步时间较晚,传统市场交易行为和习惯由于在短期内存在惯性作用,无法彻底改变或者替换。加上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因此当前市场竞争法一个主要作用是促进网络经济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网络市场经济体系创造有利条件。有学者指出,互联网的出现催生了一个虚拟的网络社会,这其中有其自身的组织形式、道德标准和规则,是独立于政府管制之外的。本文认为,这种观点忽视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辩证唯物主义规律。网络经济是植根于现实社会的,是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我们不能将网络经济正常运转建立在个人、行业自律和市场自发调节基础上,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我们必须要发挥法律的规制性作用,建立网络经济信用体系,这是独一无二的选择。

2.以市场竞争法为基础,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垄断日益凸显。市场垄断有多种表现方式,例如技术垄断、人才垄断、行业垄断以及产品垄断等,不管是哪一种垄断都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网络经济的出现,一些实体经济交易开始转向网络交易,在这种发展驱使下,一些传统垄断逐渐被消除或者降低。因此,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市场竞争法,为网络经济发展扫除各种垄断障碍,为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3.促进虚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网络经济发展质量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经济发展质量较低、综合效益不理想,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产业结构失衡、市场体制不健全、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突出。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通过制定和完善市场竞争法,适当降低垄断性和反竞争性的认定标准,引导和扶持高新科技产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和高技术含量企业快速发展,为它们营造良好的网络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网络经济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

篇7

(1)立法单一,层级较低,缺乏权威。

我国在规制竞争市场环境方面除了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辅之以《商标法》《广告法》等在单个领域进行约束之外,并没有其他相关法律。网络的发展和普及给竞争市场带来的冲击迫使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自律公约,在一定程度上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起到了规制的作用,但是这又导致了多头立法的现象,使得立法的层级较低,不具有权威性,单一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滞后性无法适应网络经济带来的挑战,致使网络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愈演愈烈。

(2)法律覆盖范围不足,主体不明确。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而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这就暗指主体是需要登记注册的。但是我国很多网络上的经销商大都是未经注册登记的个人或者组织;而且《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服务是营利,而那些网络服务商为用户提供免费服务以获取点击量,从而赚取高额的广告费用又该如何规制,也是有待探讨的。法律对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以及违法行为范围的覆盖面不足,导致经营者利用这一法律缺陷进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达到不受法律规制还能获取超额利润的效果。

(3)赔偿金额不明确。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损害赔偿被限定在1~20万之间,当无法计算损害赔偿金额时,以不正当竞争者在其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利润为赔偿金额,这就使得我国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不明确,并且处罚力度不高。由于赔偿金额过低,让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无法起到震慑不正当竞争者的作用,受侵害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也得不到合理的赔偿。

2.司法方面

(1)诉讼时间过长,无法及时阻止违法行为。

由于我国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司法实践尚不成熟,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也没有可以依据的专门法,导致案件的审理时间过长,使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维权道路更加艰难。在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中、基层法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案件大多集中在各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这就影响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网络不正当竞争本身就具有即时性,过多的拖延诉讼时间会导致电子证据的恶意损毁,对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胜败诉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2)电子证据的取证、举证制度不完善。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依赖网络进行的,所以电子证据就成为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关键。可是电子证据进入我国司法实践领域的时间并不长,我国在电子证据取证和举证方面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电子证据具有的无形性、多样性、易破坏性和高技术性,使得不正当竞争者可以随时对电子证据进行破坏和删除,这也给承担举证责任的被侵权人带来很大难度。我国目前的司法队伍中掌握电子证据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并不多,辨别电子证据真伪的能力还不够,采集电子证据的设备也没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对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不多等等原因都制约着电子证据的使用和发展。

(3)公益诉讼制度尚未应用到网络不正当竞争中。

网络是一个面向全人类、全社会的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的也就不单单是某个个体的利益,而是广大网民的利益。可是真正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维权的却只有少数。当广大消费者和使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并不知道应该怎样进行维权。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这就说明我国已经将公益诉讼应用到消费者的维权道路上来。但是由于我国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公益诉讼制度的时间较晚,在实践中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应用还仅仅局限于环境领域,所以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诉讼费用的承担、赔偿费用的分配等相关问题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就使公益诉讼制度无法在网络不正当竞争领域中推广。

3.执法方面

(1)执法部门缺乏独立性。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这导致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部门不具有独立性,在法律法规授权下,其他部门亦可参与执法,造成多头执法的现象。这样不仅会使执法资源过多浪费,还会造成执法标准不一,各部门相互推诿等现象的出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既要受上级机关的业务指导,又要服从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领导,使其执法过程可能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扰,执法部门不具有独立性。

(2)执法投入不足。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很多,不仅要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执法,还要处理很多行政管理工作,再加上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和方式多样,又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投入大量精力进行专一执法,就导致了本来执法难度就高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难以得到更好的规制。并且网络本身具有极高的技术性,但是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这一高技术含量行为的执法能力还未达到一定水平,致使执法效果不理想。

(3)巡查手段落后,时效性不强。

网络是一个随时变化的经济载体,各大企业的网站也是在不断更新和发展的,而我国的执法部门仍然采用传统的巡查手段,无法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并且简单滞后的巡查手段还会造成时间和精力的浪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通过发达的科学技术手段应对执法部门落后传统的巡查方式,他们在执法部门尚未发现或刚发现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便采取毁灭证据等措施,这对被侵权人维护其合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二、我国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1.立法方面的完善

(1)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同时制定网络专门法。

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方面要推进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另一方面要加快网络专门法的制定,使二者成为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这不仅能解决我国目前网络不正当竞争多头立法、权威不足、层级较低的现象,还能更好地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美国针对域名使用制定了《域名和通用网址法》,德国针对网络服务制定了《信息与通用服务法》。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和德国的立法经验,制定专门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明确新兴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并对新兴的网络名词做出规范定义,例如域名抢注、视框链接、默认设置等。

(2)扩大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范围。

①扩大主体范围。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的前提就是要确定网络不正当竞争主体范围,应该制定网络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其在网络上进行的行为,不论提供的是否为营利,只要通过提供的服务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获利,即应视为网络经济的主体;应该进行登记注册相关的电子营业执照,并且提供详细准确的登记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和公示。②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对违法行为范围的规定决定了法律适用范围的大小。由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样,德国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增加了一般条款,并保留了原来的列举条款,使二者相结合以便应对无法全面列举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方式。我国在制定网络专门法和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时也可采取此种方法。制定列举条款时,根据网络的特殊性增加典型的和高频发生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一般条款时,引入商业道德作为判定是否属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标准。

(3)明确法定赔偿金额。

我国可以通过设立保证金制度,并由法官对损害赔偿进行推定以解决赔偿金额不明确的现象。由网络经营者向中国互联网协会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将保证金额予以公示,在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后,可以提取相应的保证金作为先行赔偿。同时,在设定惩罚性赔偿金额时,不仅要对上限进行规定,还要设置下线,提高《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一万元的最低赔偿金额,防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者利用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其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所获利润的现状进行违法行为。

2.司法方面的完善

(1)提高诉讼效率。

提高网络不正当竞争诉讼效率的方法之一就是制定审限制度,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审理级别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审理期限,合理压缩各诉讼环节的时间。另外,也可以通过合理调配各级法院中的人力资源来提高诉讼效率。设置合理的调配制度,将本辖区内受理案件量少的法院中的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就近分流到案件量大的法院,协助其审理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并且规定只可以是上级人民法院调配到下级人民法院,而不能有下级人民法院到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协助审理案件,避免下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进行偏袒,影响司法公正。

(2)加强对电子证据的规制。

①电子证据的采集和保全。针对电子证据的易损坏性,制定电子证据的保全制度是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要手段。我国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电子证据认证机构,对电子证据的采集、认定、审查、辨析和保存等相关程序进行统一管理执行,培养专业的办案人员,加大对电子证据认证机构的资金投入,完善相应设施以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②建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势在必行。由网络不正当竞争者承担举证责任,不仅可以提高处于弱势群体的被侵权人的胜诉几率,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诉讼公平,提高诉讼效率,减轻被侵权人承担过高的电子证据举证责任。

(3)完善和推广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赋予了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对于还没有明确规定的诉讼费用承担情况,我国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委员会,由政府拨款或社会捐款等形式提供相关费用,也可以在赔偿金额中提取适当金额作为诉讼费用,但要保证诉讼费用的公开和透明。当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认定后,对于公共利益的损害赔偿可由消费者协会进行保管,广大消费者可以根据其消费证明及有关证据到消费者协会领取适当的赔偿。

3.执法方面的完善

(1)建立专门的执法部门。

为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要建立专门的独立执法部门,这不仅能够缓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过多的现象,还能避免多头执法,各部门间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网络执法部门的建立要以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为核心,严格规范审查、备案、公开制度,对执法的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并实现社会对执法活动的监督。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不断提高执法者的业务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组织学习网络信息技术和对电子证据的辨别能力、技术应用与相关知识,使得执法工作能够与时俱进。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宣传,强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使其深入了解网络不正当竞争会侵害其知情权和选择权。

(3)建立网络巡查数据库。

网络巡查数据库的建立可以为执法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执法途径。通过对网络数据的整合建立相应的数据平台,在网络上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定期向上级报送相关的巡查情况,一旦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就要进行及时的初步取证,保存相关数据,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做好反馈和检查的工作。这不仅能够节约执法资源,还能够大大提高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效率。

篇8

二、目前我国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存在的问题

在国际技术交流中,企业是开展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的主体。企业由于受到信息、资金、能力以及追逐盈利的诸多限制,使得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的效果受到很大影响。另外,技术的输出方也会设置不同程度的障碍。因此企业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过程中产生了下面的主要问题。技术引进重硬件、轻软件。在技术引进中,成套设备等硬件的比例远远超过软件比例,造成软硬搭配不协调。这种引进结构虽然短期内可以提高产品的制造水平,但不利于我国科技进步的发展。实质上,这种技术引进只是购买了具有一定限度的生产力,而并未充分得到与所付出的巨大代价相平衡的真正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

技术引进存在盲目性,重复性,消化吸收不够。在现实中,由于受信息不对称和统一协调引进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在引进技术时缺少总体规划,忽视相互协调与合作,缺乏技术引进的经验,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结果导致同类技术重复引进,造成资源的浪费。另外,在引进技术中过度依赖引进,不能有效地提高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

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少,技术引进总体水平低,。统计数据表明:跨国公司向中国企业转移的绝大部分技术都是属于非一流的。缺乏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高端利润被跨国公司攫取,使得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面临“空心化”(缺乏核心技术)和“边缘化”(技术水平落后)的危险。

企业技术引进资金缺乏持续的支撑。引进技术需要巨额资金,有些情况下还需要后续资金支持。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完善,企业融资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导致我国企业用于技术引进的资金匮乏。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的能力,成为我国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发展高新技术的障碍。

三、企业技术引进的有效措施

在技术引进中应该注重引进适用技术。在引进对象方面,要从产品主导逐步转向侧重于产业基础技术、核心技术和高新技术。在引进目的方面,要从生产制造、替代进口转向侧重于消化创新,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技术合作。

建立技术引进信息系统。我国技术主管部门应着手构建技术引进信息系统,使企业能够全面、及时地了解国际上先进技术的前沿动态和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技术引进信息系统使企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对国际先进技术和同行业企业技术引进信息不知晓,而发生的盲目引进和重复引进。注重技术引进的可行性论证。要把技术引进的前期论证作为技术引进的必不可少的环节。技术引进可行性论证要体现引进技术的可能性、可靠性、国外同类技术的扩散意愿程度、引进技术对企业技术进步贡献、拟引进技术的生命周期以及企业吸收创新可能程度等内容。

在技术引进中要特别重视智力的引进。我国企业应当特别重视高科技人才的引进,特别是关键领域的优秀科技管理人才。人才是企业提高科技水平的主导力量。依靠引进高水平的科技人才,企业可以快速形成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进而可持续性地开发出新技术和新产品,并促使本企业科技队伍更快的成长。

篇9

网络经济的实质

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形成的网络经济,以因特网的迅速普及为基本特征。短短的4年时间,因特网的使用人数就超过了5000万,而达到这一规模,收音机、电视和电脑则分别花了38年、13年和16年。证据表明,因特网的出现完全可以与印刷术、蒸汽机、电话和装配线等相媲美。

对现代企业而言,网络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作为网络经济核心内容之一的电子商务的发展,意味着企业在战略思想、管理理念、运行方式、组织结构等各个方面的革命性变革。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

我们不能因为在网络经济发展中出现了“泡沫”,而否定网络经济本身,以及它对人类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所带来的影响。事实上,尽管一哄而起的网络“激情”所导致的一轮“泡沫”已经破灭,网络经济大潮并不会因而停滞不前,相反,在股市的喧器和震荡之后,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的影响正在越来越明显地突出出来。同时,人们也日益清醒、冷静地认识到,网络经济的发展不仅不能离开实体经济,而且一定要扎根于实体经济。生产力变革的最终实现,取决于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能否进一步整合。只有当网络经济创造的生产力可以使传统经济的创新能力获得更大的提升,“新”经济与“传统”经济的矛盾才有可能消除,尽管这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因此,从企业运行的角度,应当这样定义网络经济:网络经济是建立在国民经济信息化基础之上,各类企业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整合各式各样的信息资源,并依托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信息网络进行动态的商务活动和管理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按照这个定义,网络经济绝对不是网站经济,也不等同于网络公司经济,在网络经济中唱主角的,恰恰是应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整合信息资源而进行研发、制造、销售和管理活动的各类实体企业,自然也包括一切传统产业中的各类企业,它们才是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的主体。而各类网站企业或网络公司只不过是为各类实体企业提供各种各样的网络服务而已,它们中的一些不景气正是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并不意味着新兴企业的破产。

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管理与发展的影响

可以这样断言,网络经济的兴起已经对现代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网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全有可能改变现代企业的基本商业运作模式,动摇在工业时代业已成为经典的战略思想和卓有成效的管理方法。

目前看来,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的影响至少可以简要地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成长方面。进入网络时代,人们正由稳定的商品供应垄断者主宰的经济转变为临时的商品供应垄断者主宰的经济,大批量制造和大批量销售正在让位于大批量定制。

因此,网络经济时代市场竞争的焦点不再集中于谁的科技更优良,谁的规模更强大,谁的资本最雄厚,而是要看谁最先发现最终消费者,并能最先满足最终消费者的需求。谁最先顺利地为消费者提供了其所需的商品或服务,谁就是成功者。这里并不是说企业可以忽视发展科技,而是要把技术研发看成是工具、手段,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才是目的。

(2)企业经营方式。以网络化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将极大地改变传统的企业经营方式,摆脱常规的交易模式和市场局限。这不仅要求交易双方和服务部门的商业信用和支付的银行信用高度成熟,而且要求保险机构、金融机构、供应商和客户在电子网络交易系统中的高度整合与兼容,使网上市场成为交易参与者密切关联和利益攸关的集合体,从而改变了传统企业的经营方式和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其间,一些传统的规则和惯例的确在发生变化。因特网可以使企业通过供应链管理(SCM)急剧降低成本,将客户关系管理(CRM)提高到超乎想象的新水平,进入企业原来因为地理条件而被排斥在外的市场,创造新的收入渠道,并最终重新界定它们所经营的业务的本质。网上交易之所以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得以迅速扩张和普及,就在于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成本。这是由于,一方面每个采购合约中投标企业数量增加,增强了竞争,导致价格下降;另一方面买方与卖方之间的谈判可以大幅度减少,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3)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在因特网的支持下,传统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所谓“虚拟垂直一体化”就是对这种新的生产组织方式的描述。这种生产组织方式以国际品牌为龙头,通过原厂委托制造(OEM)的方式把生产过程分包给下游厂商,其极端的形式是全部产品均为外包生产,品牌公司只负责设计和营销。此外,我们还应该意识到,在网络经济中,企业大小的意义在减少,因为进入虚拟市场的门槛很低,任何个人都能够通过网络与大企业同样好地向全球市场提供非物质产品,既不需要自己拥有生产设备,也不需要拥有销售网络。

(4)企业内部机制和管理。信息技术与信息系统将会使企业内部机制和管理进一步电子化、信息化,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的变革。基于信息和网络技术的一系列企业内部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开发出来,使企业的内部机制和管理更为高效、协调和及时。通过因特网实现企业内部的信息沟通,形成内部的高度整合是企业信息化的第一步。第二步是上网寻找客户、扩大新的销售渠道,形成新的管理职能。第三步是对价值链或供应链进行全面整合,实现电子化管理的高效运作,使企业内部机制和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最后是通过网上销售扩大相关的服务范围,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

(5)企业组织结构。网络经济使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得以创新,从而使管理具有更高的效率。事实上,在信息化、网络化的背景下,一方面,企业运行的环境呈现复杂多变、无法预测的趋势,工业经济条件下的金字塔式层级管理方式和组织结构越来越难以适应;另一方面,同样在快速发展的信息、网络技术又为应对这种趋势提供了多种多样的手段,推动着管理方式和组织结构的创新和发展。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工业经济时代严密的企业层级制组织理所当然地受到冲击,而在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强大支撑下,非层级制正呈如鱼得水之势,具体表现为网络化、扁平化、柔性化和分立化等基本趋势。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能够提高企业的组织效率,使减少管理层次和管理职能部门成为企业改革与调整组织结构的新时尚。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经济还会继续展示其巨大的变革力量。同时,这也意味着企业运行方式和管理方式有着无限的创新空间。

中国企业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对策

21世纪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趋势和时代背景,已容不得我们对信息化和网络经济有模糊的认识和肤浅的理解。实际上,正如前面所言,企业对网络经济的理解和态度将决定其生存与发展的命运。为此,我们只能丢掉幻想,积极参与,勇于创新,急起直追。

篇10

首先,税收征管规范C2C电子商务就业现状。中国经济的“新常态”已凸显,经济维持高速发展的压力突增,由此带来的就业形势也更严重。由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每年进城的农民工和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大了就业的难度。社会就业市场的吸纳能力远远赶不上就业人数的增长。C2C电子商务的进入门槛低,投资小、风险小,加之在当前PC、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广泛普及,对于大学生、下岗职工等社会群体是一个不错的选择。C2C电子商务的开展能有效地促进就业,同时带动物流等一系列劳动密集型产业链的快速发展,降低了由于高失业率引发的社会问题。而对C2C电子商务市场进行税务监管是为了规范C2C电子商务市场的运作,实现网络市场的有序良性竞争,确保网店经营主体的长期盈利能力。其次,税收征管有利于保护买家卖家的合法权益。由于电子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的广泛开展省略了很多传统的交易环节,极大地提高了商务交易的效率。比如网店电子商务能够使消费者免去交通、人力等传统购物成本,快速获取所需商品的体积、颜色、价格、种类等信息。这种信息的传达可以是一对一的交流,也可以是一对多的交流,甚至可以是多对多的交流,提高了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

然而这种大数据信息模式的传播会存在一定的网络安全问题,可能会被网络黑客利用而非法谋利,所以国家有必要对网店进行税务监管,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规范C2C电子商务市场,通过税收规范每一笔C2C电子商务交易,保护合法网店店主的利益,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再次,税收征管强化C2C电子商务市场的竞争力。现行电子商务的国际问题有:一是在网络贸易中,无法找到交易者的住所、有形财产和国籍,因此虚拟空间的网址不能作为地域管辖权的判定标准。二是国际避税问题加重,人们可以在免税国或低税国轻易避税。虽然全球对电子商务行业的征税问题并没有达成统一认识,但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仍然为了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出台了关于电商的各种规章制度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监管。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我国也应该尽快与国际接轨,出台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税收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通过进一步整顿C2C电子商务市场可以增强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网店经营给传统征税模式带来挑战

如前所述,C2C电子商务打破了国家与地区之间的交易壁垒,通过网络实现了交易的全球化、无形化和高效化。无可厚非,与传统交易模式相比电子商务有着无可比拟的竞争优势,但同时也对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1.C2C模式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以匿名的身份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直接进行交易活动,难以确认纳税主体的真实身份,必然阻碍纳税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交易对象数字化、虚拟化特征更为明显,改变了以往传统交易商品的实体属性,使得税法规定的“针对实体商品、应税劳务和服务分别确定应税销售额和劳务、服务所得,而后决定适用的税种和税率”在网店电子商务贸易中无法正常贯彻执行,给传统税收征管模式带来严峻挑战。这样势必会造成税收征收管理上的混乱,电子商务税收严重流失,给国家财政收入带来重大损失。

2.C2C模式电子商务贸易的纳税地点无法确定。在实体贸易下,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营业执照颁发地、税务登记地往往基本一致,其纳税地即为营业地所属的税务机关。由于网店电子商务交易在网络平台展开,其服务器设定比较自由,交易不受区域、距离等因素制约,甚至可以在全球范围内畅通进行,并不会由于缺少工商营业登记而受到影响,好比没有牌照的机动车辆仍然可以上路正常行驶,纳税地点根本无法确定,税务机关传统的税收管辖权变得毫无意义。

3.C2C电子商务活动中,纳税义务行为发生时间模糊不清,纳税环节严重缺失。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商家直接将商品通过快递公司发给消费者,中介环节大为减少,交易行为在极短时间内完成。而且商家一般情况下又不开具纸质发票,对于税务机关来说,销售方何时取得收入和何时发出货物等信息很难掌握,纳税义务行为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无法确认,批发、销售、中转等各环节也很难清晰界定。而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都是在商品的各个流转环节征收税的,纳税环节的严重缺失使得相应税收的征收“不知所措”,同时传统交易中的代收代缴制度也失去了运行基础,因此优化现行税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优化现行税收制度,规范网店发展

(一)提高网店的纳税遵从程度,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中,自行申报纳税是纳税人义不容辞的义务,这种意识的养成不但取决于社会文化,更与这些国家建立的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密切相关。目前,网店经营主体多元化,素质参差不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强化税收宣传,努力提高网店的纳税意识和税收遵从度,加强税务部门的监管,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同时弥补当前我国在税收征管中出现的一些漏洞。此外,对网店电子商务纳税给予正确的导向,税务部门要“以征促管”,加强自身建设,培养自身的税收服务意识,提高政府公信力。通过高品质的服务、规范和管理来促使网店商家明确纳税义务的重要性,鼓励其积极纳税行为。鉴于要对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电子商务征税,那么就要求税务部门提升税收征管过程的信息化力度,加强相关网络技术的建设和完善,能及时整合力量早日研发出针对小型电子商务网店的具体运营特点的税收监控软件,防止税款的流失,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税务征管的效率。同时,要严格执行网店的实名制,将网店的相关信息及时入库并定时更新、审核。这样既利于消费者有效维护自身利益,又能加强税务部门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及时监督管理。再就是,加强社会化协作,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特别需要加强同第三方网络平台、金融、物流、支付机构等部门的合作,税法明确规定其有义务协助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税收信息。

(二)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电子商务的隐蔽性、虚拟性、数字化等特点要求我们加快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建设,规范其交易行为。一方面,完善金融、信息等新型服务的立法,将电子货币纳入到既有的金融服务支付体系中,规范电子发票的使用,为整个电子支付体系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对电子信息技术不断进行调整、完善和创新,为电子商务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信息环境和技术支撑。另一方面,不断完善网络和数据库安全方面的立法。数字化、信息化、电子化近似“疯狂”地高速发展,网络的安全维护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未达默认防护标准、黑客恶意截取信息、网络病毒肆虐、数据的拯救与恢复等问题层出不穷,整个网络面临愈发严重的安全风险,严重威胁着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在对电子商务征税后就需要提供配套的网络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设施,保障网络的高效安全运行。

篇11

网络产业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网络经济是指通过网络媒介所引起的经济活动总和,这种经济活动以知识和信息为核心要素,以信息产业为支撑,以互联网各种信息网络为发展平台,由生产者、消费者和其他有关部门相互联结而产生,实现了计算机产业和传统产业的优势互补,这种新的经济形态优化了传统的经济运行方式,尽可能压缩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社会进步。信息时代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是创新,信息则是创新的重要力量,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普及,网络经济已融入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中,给人们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带来了深刻变化。网络经济的发展依托于网络信息技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网络产业主要分为网络设备制造业、网络通信业、网络服务业三种类型,网络经济则分为应用层面网络经济、基础技术层面网络经济两种类型,其中应用层面网络经济最具代表性的行业是电子商务、网络游戏业、网络广告业,基础网络技术经济主要向应用层面网络经济提供数据通信保障、网络基础平台等相关专业,企业网络服务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互联网提供商和互联网数据中心。

(二)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

网络经济的基础是信息资源,主导产品是信息产品和数字产品。数字产品是一种在交易中可以实现数字化并依靠网络媒介来传播的产品,它的本质是信息,数字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在消费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点,数字产品的交易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确保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数字产品具有可复制性,可以在确保原始产品品质不变、真实可靠的前提下进行网上下载、循环复制,数字产品后续生产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具有较强的经济适用性;数字产品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网络外部性,当产品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使用时,不仅不会损害原有消费者的使用效用,反而还会使产品增值。网络经济具有边际效益递增性和边际成本递减性,网络经济成本主要包括网络建设成本、信息收集处理建设成本、信息传递成本,网络经济具有独特的生产成本结构,产品总成本较大,边际成本可忽略不计,这样的成本结构能避免规模效益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企业利润。在网络产业的前期投入过程中,生产边际成本会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降低,产量增加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获取规模效益,网络经济也具有边际效益递增性,在网络信息产业投资的中后期,鉴于网络经济具有累积增值性,投资者不仅可以获取一般投资报酬,还可以获得信息累积增值报酬。网络外部效应是网络经济最显著的特点之一,网络外部效应会使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效用随购买者数量增加而增加,受网络外部效应影响,消费者市场会出现需求方规模经济,网络经济发展带动了社会经济发展,推动了社会进步,网络经济外部效应中的正效应主要体现在网络经济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上。网络经济源自技术创新,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可以提高能源生产、使用、配送效率,有利于减少能源损耗,网络经济是一种相对环保的经济形态,同时网络经济也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能进一步改善企业的经济效率,可以在确保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的前提下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网络经济改变了现代企业运作模式,有利于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和经营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传统市场经济和交易模式的局限性,切实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新的经济形态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劳动力市场效率和市场就业率,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了信息产业和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我国网络经济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网络经济具体行业发展现状

网络应用行为主要分为信息获取类、交流沟通类、网络娱乐类、商务交易类,其中较为普遍的使用行为是信息获取、交流沟通、网络娱乐,网上购物普及率虽增长迅速但总体还是处于较低水平。其中搜索引擎已成为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搜索引擎领域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商机,成熟的盈利模式和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挖掘搜索引擎服务带来的经济效应。便捷的网络信息服务是一种新兴的互联网增值服务,这种增值服务不仅能丰富人们的娱乐生活,改变人们的沟通方式,更为运营商带来了巨大利润,因此即时通讯行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服务商,另外网络聊天功能也蕴含着巨大商机,各具特色的聊天工具不断出现,大大丰富了人们的交流方式,大型网上即时通信服务商掌握着巨大的消费市场和庞大的消费群体。电子商务发展迅猛,虽然网络交易购物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但前景广阔,潜力无限。政府开始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引导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顺应经济发展的潮流,越来越多的平台类电子商务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开始重视与电商的合作,传统产业与信息产业开始融合,大大促进了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提高了电商发展水平。

(二)网络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层面较低,信息资源共享不完善,资源利用率较低,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我国缺乏健全的网络服务业法律制度,法律法规的修正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甚至与时代脱节,政府有关部门对网络运营商资源共享、网络互通管理不到位,对网络信息产品真实性监管不严,缺乏完善的监控体系,甚至还存在一定的内部保护主义,设置不必要的行业管理壁垒,用不正当的手段阻碍新的企业进入网络经济市场。因此有关部门需要更新经济管理理念,改变原先狭隘的行业管理,鼓励有资质的企业迅速进入市场,加大项目推广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优秀产品和项目投资,大力建设成熟的消费体系和相互信任的市场运作方式,尽可能减少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切实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网络经济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网络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为网络游戏、网络广告、移动增值业务等传统行业,搜索引擎、即时通信、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发展水平较低,新兴产业在网络经济中所占比重较低。只有不断开拓新的盈利模式,增加收入来源,才能促进宏观网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网络经济市场集中度较低,不同行业所占市场份额较为分散,不利于促进网络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我国在软件和集成电路等关键技术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大部分关键性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主要依赖进口,没有掌握核心科技,网络经济相关产品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是我国网络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相关产业没有足够重视科技创新,对科研工作投入力度不够,技术研究缺乏高端技术人才和专业人才,人才的匮乏也削弱了我国的创新能力和科技能力。我国信息产品及资源产权界定不清,缺乏对产权的有效保护,产权激励和法律保护机制的缺失给网络信息产品供给带来了负面影响,导致难以满足网络信息产品、资源总量供给需求,破坏了信息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平衡状态。对于流动性较大的网络信息产品产权和所有权的保护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网络信息产品复制成本低,网络用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变相纵容了一些网站免费使用他人劳动成果来为私人谋利益的行为。信息产品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的界定不清严重损害了产品原创者和使用者的利益,严重损害了他们进一步开发信息资源的积极性。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隐私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是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也带来了更多的用户隐私泄露问题,许多网站对用户网络隐私的保护不够重视,还有一些网站向商家出售用户填写的个人信息,甚至利用相关技术手段窃取用户隐私进行出售。除此之外商家给用户发出强制性的网络广告也加大了用户网络负载,增加了消费者网络费用支出。目前我国网络交易信任水平普遍偏低,国家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在网络使用和技术操作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的用户合法权益。另外过高的网络服务资费不利于扩大网络应用的社会需求,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的价格直接决定了网络产品消费总量,过高的网络资费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网络使用门槛,降低了网络利用率,从而也阻碍了网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网络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加快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网络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使我国经济开始步入了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增长新阶段,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由粗放型增长模式转变为集约型增长模式。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互相渗透促进了我国经济平稳增长。网络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会生产率、商品流通速度,提高了交易质量,简化了商品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节约了交易时间。合理利用网络获取信息,有利于政府和企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有利于国家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可以杜绝盲目投资、盲目建设的现象,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各种资本,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我国产业结构整体水平较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不平衡,不能满足信息时代经济发展需求,以信息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快速崛起顺应了网络经济发展的需求,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及时淘汰落后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新的信息技术在问世之后迅速向传统产业扩散并被传统产业接受容纳并产生经济效益的过程就是信息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信息技术作为一门综合技术,渗透性强,适应性好,能迅速渗透到传统产业各个部门。信息技术在渗透的过程中实现了自身的导入和发展,有利于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充分利用资源。信息技术改变了传统的产业结构,改变了产业密集度,促使传统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再由资本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促进企业的技术升级,改变企业原有的高能耗生产模式,向节能型生产模式转变,实现传统产业信息化、现代化、生产自动化,促进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加快产业间的技术转移速度,不断提高新兴产业的开放程度,重视企业管理,在传统产业发展中引入先进的管理系统。

(三)优化我国就业结构

就业结构是产业结构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过程中,劳动力开始从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再向服务业部门转移,产业结构的调整也伴随着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信息技术在网络经济中的广泛应用节省了体力劳动,对劳动者的脑力劳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会调整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之间的比例,从而改变劳动力结构。网络经济的发展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为了顺应网络经济发展需求,劳动者会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加自身实用性知识储备。网络经济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也会改变就业结构,网络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相关服务业人才需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因产业结构调整造成的结构性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网络经济的发展增加了从业人员的就业机会,丰富了就业形式,给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提供了更多直接交流机会,减少了劳动力的择业时间和择业成本,缩短了劳动力的就业周期。

(四)促进中国经济更快地融入国际经济

网络经济发展打破了时空的限制,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外国企业更深入了解中第许峰:网络经济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对策 国,熟悉中国市场环境。网络经济给外国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更深入了解中国企业、购买中国产品的机会,加强了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贸易投资和金融合作,有利于塑造中国企业良好形象,有利于传播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中国企业文化与外国企业文化的交流互动,有利于塑造良好的中国企业形象。网络经济促进中国经济融入国际市场,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给中国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会。

四、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相应对策

(一)加强网络经济发展制度保障建设,加强对信息产品真实性监督

市场机制不能调节的市场问题则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当前我国缺乏相应的网络产业运行的法律法规,因此,要尽快完善网络运行规则,提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尽快完善相应的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及时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网络经济制度保障建设与时俱进。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信息产品真实性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的信息产品监控体系,明确界定信息产品所有权,制定相关法律保护信息产品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在政府引导下企业应积极配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相关产业的行政管理,改变传统的政策保护模式,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二)增强技术创新意识,加快核心技术研发

当前我国网络经济普遍存在重复建设现象,大多数门户网站发展迅速但没有树立自身的品牌形象,陷入了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的怪圈,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不利于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网站不应片面追求市场份额,而应根据自身特色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战略。因此企业需增强创新意识,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核心技术研发,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篇12

2网络经济时代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障碍

2.1缺乏企业家精神,创新意识不足我国许多中小企业的领导者在经营过程中,过于注重短期的经济利润,努力削减各种投入,缺乏创新精神,缺乏把企业做出品牌的信念和信心。企业家精神的缺失导致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畏惧挑战,习惯性搭便车,把精力放在模仿上,不愿做难度较大的自主创新。网络经济时代对企业传统经营模式形成了较大的冲击,许多中小企业还处在被动的适应过程中,缺乏积极利用网络经济带来的创新机遇的意识和勇气,在人力、材料、融资成本不断高起的过程中,生存压力骤然增加。而以小米手机为例,善于利用网络经济机遇的企业,则赢得了丰厚的回报。小米手机通过网络直销、口碑营销、众包模式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用户体验“,不以硬件盈利”的小米手机收获了约20%的利润。

2.2受限于自主创新投入,创新成果不足2011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8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平均水平为0.71%。2013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1847亿元,经费投入强度为2.08%。中小企业在创新投入方面,始终处于资金紧张、投入不足的困境,严重制约了创新成果的产生和转化。一般而言,企业研发经费达到销售额的2%才能保证基本生存,达到5%以上才能保证领先优势,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则应达到销售额的8%~15%。我国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在1%左右,与世界水平具有很大的差距。创新投入的不足阻碍了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无法将创新成果及时进行产业化的应用,制约企业的创新利益的转化。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许多关键技术上不具有技术优势,与国外相比所取得的专利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在核心技术发展上面存在力不从心的现象。

2.3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创新保护不足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比较普遍,许多企业都遭遇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2011年8月南京市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状分析和对策建议》报告显示,130多个问卷调查的企业中,9成以上企业遭受过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走访的30余个企业则发生过或者正发生着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知识产权侵权上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侵权主体比较广泛,包括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在网络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侵权存在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科技创新的成果比较容易被复制,只需极少成本就能侵权,而受制于侵权行为的隐蔽性、立法的完善性、侵权行为认定的困难等,导致一些侵权行为不能即时被查处。因此,许多被侵权企业需要经历长时间的取证、认定和诉讼,才能有结果,创新保护的不足损害了企业创新的收益,进一步弱化了企业创新意识和投入,许多企业考虑到创新的风险和收益不平衡,更喜欢追求回报快、短期效益好的项目。

2.4协同创新体系不完善,创新工具应用不足企业自主创新的发展,需要依托于完善的协调创新体系,增强企业间的协作和社会化创新服务水平。中小企业受限于企业资源,在自主创新的开展、应用上面临较大的制约,通过社会化创新服务体系,可以使中小企业以较低成本获取所需创新协作资源,从而降低了创新的资源准入门槛。在中小企业创新过程中,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作为连接纽带,对创新产业链的协同运作至关重要,大数据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企业孵化平台、资产评估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技术中介等在我国的发展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创新服务环境。中小企业的协同创新平台的不完善,一方面使中小企业无法在创新过程中获得数据分析、数据挖掘、资源共享和整合、技术协作等支持,使中小企业无法准确把握市场需求,依托数据分析进行科学决策,也无法实现企业间的畅通的高效的协作;另一方面使企业研究和大学研究脱节,没有形成创新成果转化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效果大打折扣,许多创新成果被闲置,无法实现规模化商业应用。

3网络经济时代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对策

3.1融合企业家精神和社会文化,发挥网络化平台的示范作用美国依赖于科技的发展,成为全球的经济霸主,究其根源,追求卓越的企业家精神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2014年9月10日总理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中指出,创新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话题,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熄引擎。世界经济稳定复苏要靠创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也要靠创新。创新需要发挥大众尤其是企业领导者的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的本质就是创新。熊彼特认为企业家精神包括了建立私人王国,有梦想;对胜利的热情,有征服的意志;创造的喜悦,有创造的欢乐;坚强的意志,逆潮流搏斗。美国之所以成为创新的乐土,很大原因是源于其文化中传承的创新基因。只有当企业家精神和社会文化相融合的时候,才能发挥企业家精神的创造力。我国传统文化和教育模式中,对于人的创新精神的培育较不充分。为此,需要在文化建设方面,加强对于创新文化的建设和传播,只有当创新文化和社会文化实现充分融合,社会以创新为荣、以创新为乐,社会尊重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的时候,创新精神才会在这个文化土壤中盛放出耀眼的光芒。在中国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是创新的重要力量,培育中小企业的创新文化,尤其是领导者的创新意识至关重要。一方面,积极利用互联网络加强文化宣传,加强创新文化的扩散,使中小企业把创新转换为一种内生需求,以创新引导企业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创新价值的宣传,建立创新示范中小企业网络平台,加强平台的互动、引导和示范作用,使平台在行业中和区域中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把创新转化为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3.2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建立信用和创新基础数据库中小企业的规模小,利润不高,企业可投入的自有资金有限,而所能获得的国家财政科技拨款资金机会少。为此,针对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紧张的困境,需要加大政府在财税政策和创新基金上的支持力度。美国把税收优惠作为一种推动创新的基本手段,使其发挥了广泛的影响,营造了技术创新的公平环境。我国虽然采取了诸如税收减免的财政政策来支持科技创新,但从总体上看,我国是采取税率和税额优惠,而不是国外采取的税基优惠,减免税的形式在企业利润有限的情况下,实际税收优惠非常少。我国需要加快研究和实施针对中小企业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差别纳税税基机制,根据企业创新成果确立等级制纳税税基,鼓励企业通过创新享受更优惠的纳税政策。我国在创新基金的应用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应,后期需要扩大科技创新基金的规模,继续加大科技创新基金对于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在银行贷款方面,中小企业面临信用信息审核较难的问题,从而导致整体融资难度大,成本高。为此,需要通过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自主创新资金短缺的问题。我国需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和创新评估统一体系,完善企业信用和创新档案,注重对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信用和创新信息的征集、评价、查询和披露等工作,方便银行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投资等业务的开展。政策面上继续加大银行贷款对于创新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企业针对中小企业进行业务品种创新,引导金融企业对于创新能力强、项目效益好、信用好的中小企业的给以更好的授信额度和贷款发放支持。同时,还需加强信用担保基金建设,支持民营资本和银行的合作,建立多元化资本补充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担保服务支持。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