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2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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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县工作精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获得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全面完成土地、林地征用等相关工作,确保镇至小门大桥接线公路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进村入户,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在群众的支持、拥护、配合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土地、林地征用等相关工作,确保镇至小门大桥接线公路项目如期建设,如期完成,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内容
1、2014年7月份前完成长沙村土地、林地征用工作任务
2、2014年7月份前完成仁前途村土地、林地征用工作任务。
3、2014年清明节前完成隧道入口私坟墓迁移工作任务。
4、2014年7月份前完成与环岛公路接线路面附属物补偿工作任务。
四、组织领导
1、责任单位:镇
2、牵头领导:郭海辉、郑建伟
3、具体负责人:黄孝川、林春
4、协作单位: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五、工作步骤
1、征前公示。土地林地征用、坟墓迁移、路面附属物补偿标准确定后,镇人民政府要将征用位置、补偿标准和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涉及的农村集体和农户。
2、现状确认。实地勘丈时,征地工作人员、村组干部、被征地农户和协作单位委派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等四方代表对所勘丈的面积、地类、权属等共同签字确认。
3、补偿兑现。实地勘测、登记公示及补偿兑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开展上述各项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按期完成,取得各方满意,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2010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1)对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两个层次的申报项目以及部分定向组织的重点项目,拟采取专家逐项论证评审(或在网上统一评审的基础上,专家逐项论证评审)的方法。
(2)其他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采取网上统一评审的方法。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由厅统一组织评审,其他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委托各地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照各业务处室要求建立网上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和权重。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网上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业务处室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各地市科技局:按照科技厅的委托,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组织评审。
省科技信息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各参与人员提供网络技术指导。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在4月份全部完成。
1、4月2日召开各业务处室协调会,介绍2010年度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并征求各单位意见。会后各单位抓紧有关准备工作。
2、4月3日各处室将对本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反馈计划处;各处室完成评审项目的分组类别和各组评审专家的入选条件,提交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3、4月7日,评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专家侯选库建立工作,并提交厅监察室。
4、4月8日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完成具体项目评审分组;提交《2010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和各指标权重;完成对每个评审组评审专家的评审指导意见。
监察室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排序。科技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抽取结果通知有关专家。
5、4月10日科技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网上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4月11日开始网上评审, 4月25日前完成。
7、专家逐项论证的组织性项目评审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8、省部产学研项目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工作。
9、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评审在4月30日前完成,科技评估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框架及指标体系
(1) 评审框架
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评审框架,如下图:
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框架参考以上内容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
(2) 指标体系和权重
各领域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确定,参考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
3、评审专家的遴选和通知
(1) 专家的遴选采用从专家库随机选取和专业处室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以下程序:
评估中心按照专业处室提出的项目分组和专家入选要求,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为每个评审组初选2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并征求专业处室意。
各专业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候选专家候选子库进行调整,并可为每个评审小组指定1名专家入选。
评估机构将评审专家候选子库提供给厅监察室进行随机排序。
评估中心按照排序为优先顺序邀请5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专家不经排序即可入选)。
4、 项目分组
建议每个评审小组评审项目最多不超过40项。一个专家评审组中可以包含多个相近专题。
5、相关联络人:
发展计划处: 陈楚祥 83163838
条件财务处: 余 亮 83163891
政策法规处: 陈 晓 83163915
高新技术处: 陈 辉 83163877
农村科技处: 斯 恒 83163909
社发基础处: 张 玮 83163885
科技成果处: 陈丽英 83163928
对外合作处: 董 茗 83163865
省部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叶超贤 83163382
重大专项办公室:袁海涛 83163625 (1)
评估中心联络人:王亚萍 83557388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2012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1)对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两个层次的申报项目以及部分定向组织的重点项目,拟采取专家逐项论证评审(或在网上统一评审的基础上,专家逐项论证评审)的方法。
(2)其他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采取网上统一评审的方法。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由厅统一组织评审,其他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委托各地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照各业务处室要求建立网上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和权重。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网上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业务处室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各地市科技局:按照科技厅的委托,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组织评审。
省科技信息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各参与人员提供网络技术指导。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在4月份全部完成。
2、4月3日各处室将对本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反馈计划处;各处室完成评审项目的分组类别和各组评审专家的入选条件,提交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3、4月7日,评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专家侯选库建立工作,并提交厅监察室。
4、4月8日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完成具体项目评审分组;提交《2012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和各指标权重;完成对每个评审组评审专家的评审指导意见。
监察室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排序。科技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抽取结果通知有关专家。
5、4月10日科技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网上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专家逐项论证的组织性项目评审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8、省部产学研项目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工作。
9、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评审在4月30日前完成,科技评估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框架及指标体系
(1) 评审框架
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评审框架,如下图:
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框架参考以上内容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
(2) 指标体系和权重
各领域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确定,参考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
3、评审专家的遴选和通知
(1) 专家的遴选采用从专家库随机选取和专业处室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以下程序:
评估中心按照专业处室提出的项目分组和专家入选要求,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为每个评审组初选2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并征求专业处室意。
各专业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候选专家候选子库进行调整,并可为每个评审小组指定1名专家入选。
评估机构将评审专家候选子库提供给厅监察室进行随机排序。
评估中心按照排序为优先顺序邀请5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专家不经排序即可入选)。
4、 项目分组
建议每个评审小组评审项目最多不超过40项。一个专家评审组中可以包含多个相近专题。
5、相关联络人:
发展计划处: 陈楚祥 83163838
条件财务处: 余 亮 83163891
政策法规处: 陈 晓 8316391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生态”的总体思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增强森林碳汇功能、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发展碳汇林业,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固碳能力,充分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功能和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指导、协调作用,积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碳汇造林,为碳汇林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扩大森林面积与提高林分质量相结合。通过林业碳汇项目,在进行碳汇造林增加森林面积的同时,也通过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和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有效提高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坚持积极争取国际、国内资金为主,自筹资金为辅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发展林业碳汇事业。
4、坚持引进项目层次先简单后复杂、项目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项目申报一个实施一个、实施一个成功一个。
三、工作内容
1、培训人员,学习考察
碳汇林业对我市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了尽快掌握碳汇林业的有关知识,应加强碳汇林业知识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培训碳汇林业相关人员。一是邀请上级专家进行碳汇林业知识讲座;二是派出相关人员到外地参观考察学习;三是举办各种碳汇林业培训班。
2、启动碳汇造林试点
通过碳汇造林试点,探索与国际接轨,并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方法,为测算不同区域、不同模式、不同树种的营造林碳汇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探索社会资金参与公益造林的林业投融资机制改革,为全面推进碳汇造林积累经验。
3、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碳汇林业的意识和能力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及林业碳汇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及社会公众关注林业碳汇、参与碳补偿、消除碳足迹的社会责任感与热情。树立低碳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打造低碳市场。提高公众造林固碳意识,促进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积极参与以积累碳汇为目的的造林和森林经营活动。动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捐款,用于营造碳汇林。动员高排碳企业在通过技术手段节能减排的同时,捐资造林增汇,抵消企业碳排放,树立企业形象,体现企业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市民参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志愿行动,倡议捐资造林,固碳释氧,造福人类。大力开展碳汇林认养、营造各种类型的碳汇纪念林等活动。将义务植树基地与林业碳汇项目结合,充分利用每年的义务植树节大力宣传碳汇。倡议通过植树建设低碳家庭、低碳社区、低碳学校、低碳公司、低碳企业、低碳城市等,开展“少开一天车,多种一棵树”等活动。
4、大力开展碳汇造林,积极争取国际、国内林业碳汇项目
各乡(镇、街道)要在二类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筛选出适合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的土地资源,汇总后,向上级申报项目,以争取国际、国内林业碳汇项目。
5、建立林业碳汇监测体系
应对气候变化的林业碳汇活动,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与专业性。特别是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林业碳汇项目,从造林地选择、施工方法、计量、核证等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为了保障林业碳汇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一支林业碳汇计量和监测队伍;二是建立林业碳汇监测体系。
6、编制全市碳汇林业发展规划
编制全市碳汇林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资金筹措、政策保障等,以指导全市林业碳汇工作的开展。
7、建立碳汇交易平台
通过市场交易,为有意林业碳汇交易的企业、个人以及森林经营者建立一个交易平台。企业为了完成减排指标,可以通过自身的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减排,也可以通过碳汇交易市场购买碳排放指标,还可以通过碳汇交易市场购买碳汇额度,用于列抵企业的减排额度。森林经营者经营的森林,通过相关部门的计算、核证,其碳汇量也可以在碳汇市场上出售,以实现其效益。
四、实施步骤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特点,我市的碳汇林业建设分以下几步实施:
1、准备工作阶段(2011年6月—2011年12月)
成立管理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考察学习、举办培训班、广泛宣传、项目策划、项目申报。发动木材加工企业捐资用于营造碳汇林。
2、试验示范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争取国内外林业碳汇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积累经验并作示范。启动碳汇造林项目。
3、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1月起)
积极申报林业碳汇项目,广泛宣传林业碳汇,全面发动全社会参与碳汇活动。建立林业碳汇监测体系,建立碳汇交易市场。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林业碳汇工作的领导,成立林业碳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林业、环保、国土、水利、交通运输、矿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领导小组对有关林业碳汇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着重解决林业碳汇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碳汇项目的申报、碳汇资金的筹措、人员的培训、宣传发动等。
2、政策保障
制定相应的碳汇政策和规定。鼓励企业捐资造林增汇,志愿减排。企业通过捐资绿色碳汇基金用于碳汇造林,可以获得碳信用,抵消其相应的排放,并可以在其产品上加注标记,以展示绿色企业形象。鼓励企业除通过自身技术手段减排外,也可以通过碳汇市场购买碳汇或捐资碳汇基金用于列抵部分减排指标。对木材加工企业,可以规定每年必须在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性质的碳汇林,或捐资绿色碳汇基金,或在碳汇市场中购买碳汇。对于社会大众,鼓励捐资绿色碳汇基金,参与碳补偿,消除碳足迹。单位与个人拥有汽车的,鼓励捐资碳汇基金,以消除汽车碳足迹,当捐资达到一定量时,可以发给汽车车贴,以展示其绿色行车理念。企业用于捐资或购买碳汇的资金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个人捐资部分可以免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参加绿色碳汇基金的企业和个人,政府将颁发相关证书、出具捐资凭证并给予宣传表彰。
3、资金保障
在积极争取国际国内林业碳汇项目资金的同时,多渠道筹集林业碳汇发展基金。通过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踊跃捐资,同时在政策上、制度上保障资金的来源。重点鼓励高耗能、高排碳企业捐资造林,如矿山、交通、物流、木材加工企业等。
加强对碳汇林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监管,建立碳汇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4、技术保障
由于林业碳汇活动技术要求高,程序复杂,要求严格,需要强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