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证明书范文

时间:2022-03-10 1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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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证明书

篇1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获得一定科学依据方可出具疾病证明书,不得单纯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医学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用疾病证明书;不得伪造疾病证明书;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疾病证明书。

三、对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不可出具诊断证明,更不能出具双重诊断证明,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结论。

四、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经过会诊后,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科主任签字,方可盖章。

五、先休后补的诊断证明不予盖章;凡有疑问的诊断证明要核实,查对患者。

六、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本人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七、病假证明时间,应根据疾病性质决定,急诊不超过3天,一般应控制在一周以内,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

八、疾病证明书的领取与管理

(一)凡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我院注册的临床医师,可在医务科登记领榷疾病证明书》;换取时持存根对换,遗失者应登报宣布作废(登报费用自理),否则不得再领龋

篇2

一、政企纽带对并购绩效的影响

在不考虑政企纽带因素的背景下,政企纽带对企业并购绩效随着样本的变化会产生不同的作用。有的文献支持政府“扶持之手”,有的文献支持政府“掠夺之手”。

比如,Aggarwal等(2012)等以美国的竞选活动作事件研究,发现在竞选活动中参与捐献活动的企业更倾向于并购活动,但也同时体现了政府的“掠夺”行为,参与政治捐献活动企业的并购绩效比没有参与政治捐献的企业差。相反的,政府的“支持”行为也体现在Niessen 和Ruenzi(2010)的研究中,他们以德国企业为样本,研究发现:构建政企纽带企业的会计绩效都要明显高于非政企纽带企业现金流的增加为企业股权投资和并购提供了内源性资本,降低外部过高的融资成本,从而提高并购绩效。同样,国内学者的研究中,李增泉等(2005)以我国1998-2001年期间上市公司发生的并购事件为样本研究发现,当有政企纽带的企业处于较好的经营状态时,并购活动实际上体现的是政府对企业的“掠夺”行为,会使得企业的并购绩效显著下降,反之增长。潘红波等(2008)的研究也得到了与李增泉等(2005)类似的结论。但李善民和朱滔(2006)用与李增泉等(2005)几乎同样时间段(1998-2002)的样本研究却发现,建立了政企纽带的同时管理能力又较差的企业更容易通过多元化并购提高利润水平。如果考虑到企业的生命周期因素,我们就能解释上述研究结论差异。处于较好经营状态的企业往往属于成熟期,而管理能力或盈利较差的上市公司往往可能处于成长期,如果政府的支持主要体现在成长期企业而不是成熟期企业时,我们就能观测到上述差别。

二、生命周期对并购绩效的影响

在政府主导的转型经济制度背景下,有并购需求的企业很可能会更多寻求政府的支持,通过建立政企纽带、与当地政府保持良好关系的企业会获得更多、更好的并购机会,并购后也更容易获得政府的支持。相对于非政企纽带企业来说,政企纽带企业更容易获得更多的并购资源,表现出更好的并购绩效(Agrawal和Knoeber,2001;余明桂和潘红波,2008)。

但是,对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政府对并购绩效提升的积极影响程度不同。一般而言,成长期企业在市场上相对弱势,其并购是为了市场扩张需要,也更需要政府关系的扶持。特别是需要利用政府关系获得更多的资金,以解决成长型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高松等,2011;周霞,2014)。而成熟期和衰退期企业的并购绩效则更多取决于他们自身而非政府扶持。具体而言,成熟期企业已经在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其市场地位本身就能够为其带来较多的资金支持和良好的并购绩效,政府的支持作用相对较弱。衰退期企业并购绩效好坏则更多取决于企业的转型方向是否正确,并不是取决于所得到的资金多寡,而政府在帮助企业选择转型方向方面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另一些文献则主要集中讨论生命周期本身对并购绩效的影响。但亦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即使将并购类别分解,实证证据也不统一。Anand和Singh(1997)最早将生命周期的概念应用于并购领域,发现衰退期中横向并购的绩效比混合并购更好;Maksimovic和Phillips等(2008)发现对于处在成长阶段的企业来说,并购有助于提高经营效率。国内学者有研究发现成长期企业倾向于横向并购,成熟期企业倾向于横向和混合并购,衰退期倾向于混合和纵向并购(杨艳等,2014);但同期亦有研究得出有区别的结论:姚益龙等(2009)受“产业生命周期假说”启发,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提出了企业并购的“企业生命周期假说”,基于2003年的并购样本,研究发现发现成长阶段横向并购绩效最好;成熟期内,纵向和混合绩效优于横向并购;而处于衰退阶段的企业其混合并购绩效最好。干惠娜(2013)发现成长期企业横向并购绩效最好,成熟期企业混合并购绩效最好,衰退期企业纵向并购绩效最好。

三、政企纽带、生命周期对并购绩效的影响

还有一些文献与本文主旨也存在联系。一部分文献证明了建立政企纽带对企业进入行业门槛有重要的正面作用,这实际上提醒我们政企纽带可能对于成长期企业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如罗党论和唐清泉(2009),Faccio(2006)研究发现,有政企纽带的民营企业更容易进入管制行业(如公共事业,城市建设,社会服务和金融服务等行业)和高回报行业(如煤炭和房地产等行业);同时,有政企纽带的民营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补贴。当地政府可能会通过降低行业门槛,提供资金和土地资源,降低税率或提供优惠政策来帮助有政企纽带的企业达到多元化经营的目的。夏立军等(2011)发现,有政企纽带的企业更容易跨省经营。张敏和黄继承(2009),Li等(2012)也发现,政企纽带更容易跨行业实施多元化。吴周利等(2011),Chan等(2012)证明政企纽带可以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与行业进入成本,有利于民营企业获得更多的资源。另一部分文献则分析了政府干预对企业并购绩效的影响。比如, Chen等(2012)认为政府一般将国有企业作为分忧的载体,闫雪琴和孙晓杰(2016)证明政府干预度越高,企业跨国并购绩效越低,刘星和吴雪姣(2011)证明政府干预对于盈利企业的并购发挥的是“掠夺之手”的作用。但同时,黄兴孪和沈维涛(2009)认为政府适度干预有利于提升企业并购绩效。王凤荣和高飞(2012)发现地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会增加成熟期的地方国有企业并购绩效。政府干预和政企纽带间有着密切关系,但也有着明显的区别:政府干预是政府主动作出的行为,而政企纽带是企业与政府间建立的相互关系,企业具有一定的主动性。

四、文献书评与展望

篇3

二、有关治疗、病假、体育保健科者,由临床医师负责开具,加盖门诊诊断公章。有关入学、退学、复学、军训和改变体育类别者,由专科医师提出诊断处理意见后保健科医师开具证明,加盖保健科公章。不盖章者无效。

三、医生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病人的诊断证明书。但是,若因专科停诊或在值班时间内可由其他科医师代诊,而开具诊断证明书时,可在签名栏的医师二字前写代诊或值班二字,以作识别,不应推托不管。

四、诊断证明书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字,再由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五、凡开出诊断证明书时,均须在病历上或病历本上写明病情及诊断证明的内容,在诊断证明书上扼要写明病情,以资备考。

六、急性病的病假一般3日。较大的手术后和较重的疾病可开假1—4周。在疾病康复过程中可开半日工作一段时间。开长期半休或全休时必须有足够的根据。

七、下列情况,须接有关部门介绍信方可开具诊断证明书:

1、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接到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方可开具诊断证明书。

2、因伤害、残疾、保险索赔、申请生育第二胎指标等应接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

篇4

医学诊断证明书包括两部分,①医师开具医学诊断证明,②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两部分合一,才是一份完整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真正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多年来,我院医务工作者努力探索,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管理制度,杜绝了与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关的医疗纠纷。

1 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写的要点

医学诊断证明是指医师对就诊患者伤势或病情所做出记载和诊断意见,包括两部分,①记载患者主诉病情和医师观察到的病情和伤害情况;②医师对患者伤势或病情所做的诊断意见以及何种处置的记载。医师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必须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单一性,这是每个医师必须拥有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1]。

1.1 诊断证明的出具必须是合法性 诊断证明的出具是法律规定,是医师的权利,也是医师的义务。《执业医师法》第23条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诊断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件,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已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违者出具医学诊断证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诊断证明出具必须是客观性 诊断证明的内容要求符合客观事实性,只能记载疾病的诊断名称、治疗时间、结果等,不能出具有关治疗的费用,甚至预期医疗费用等。诊断证明必须是经治医师出具,非经亲自诊治的医师不得出具,最后还得签名为准。

1.3诊断证明的出具必须是单一性 对同一诊断证明只能出具一份,且只能交给予患者本人或患者委托人,对死亡或昏迷的患者交给法定的监护人或继承人。若同一诊断证明需要多份时,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注明经核实与原件一致方可加盖医疗机构专用章。

2 加盖医学诊断证明专用章的要点

诊断证明专用章是医疗机构对外行使职权的凭证和对外联系的标志。一张无印章的诊断证明是无法律效力,只有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才是完整的,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正确使用和保管印章是医务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

2.1辩别诊断证明的真伪 一份完整有效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必须有书写规范的内容,经治医师亲自开出,签名,科主任签名认可,最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辩别医学诊断证明书真伪包括签名的笔迹,内容的规范,印章的真假等。

2.2作好诊断证明的登记 加盖医学诊断证明书专用章后,必须及时登记,以备日后复查之用。登记内容包括开具日期,疾病名称,医师签名,科室类别等。

2.3判明诊断证明的异议 对不符合原则和手续的用印,有权提出异议,由领导定夺或拒绝用印。使用公章时,盖印位置要正确,端正和清晰。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由他人使用或替代,甚至被盗用。

3 与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关的医疗纠纷的要点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师出具给患者,用于说明其所患疾病的情况,具有法律效力。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医学诊断证明在工伤,交通意外鉴定索赔,保险勘赔司法诉讼等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作用。因此医学诊断证明书引发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增加。

3.1与医学诊断证明有关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剖析多年来与医学诊断证明有关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我们发现主要有3个方面。①对治疗费用的处理引发的纠纷; ②对致病致伤间接原因判断引发的纠纷;③对患者在外院诊疗情况进行评价引发的纠纷[2]。

3.2与医学诊断证明有关的法律的认识 《执业医师法》第21条规定,医师享有在注册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理,出具相应的医学诊断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的权力,有此可见《执业医师法》从法律方面为医师开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签署其它医疗文件给予法律上的界定。

3.3与医学诊断证明有关医疗纠纷的预防措施 根据与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关的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我院在医学诊断证明书中以"特别说明"的形式增加了公示告知内容,用于防范与之有关的医疗纠纷。医学诊断证明特别说明:①本医学诊断证明只陈述或在我院就诊的客观事实提出建议。②凡涉及对患者在外院诊疗情况和间接致病、致伤的原因等的进行主观评估或判断的内容无效。③诊疗时限和费用因与实际发生为准,医师根据同类疾病的治疗经验得出的意见,仅供参考[2]。要求医师对于医学诊断证明的书写必须做到严谨和规范,努力提高对书写内容的认识,各级医师加强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医学诊断诊明坚决改正。对于故意违规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弄虚作假伪造事实经调查取证属实,我院将酌情作出相应的处理。

参考文献:

[1]王岳.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要遵守注意事项[J].中国社区医师,2010,12(11):24.

[2] 叶昌雄,吴汉林,徐爱光.以公示告知防范与疾病诊断证明有关的医疗纠纷[J].中国医院管理,2011,11(1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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