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2 09:56:07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护理个案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乳腺癌的治疗已经从单一的手术模式,发展至包括手术、放疗、化疗、内分泌和靶向治疗在内的多学科综合治疗模式[1]。病人在长期治疗和康复过程中,涉及治疗、功能康复、营养、心理等多种学科,需要具备多种学科专业护理团队对病人疾病信息进行评估、整合、分析、计划、实施,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及时信息沟通、反馈,让其充分了解治疗进展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病人对治疗信息的获取及决策,提高治疗依从性,促进健康行为,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病人满意度[2]。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护理服务理念,我科积极探索成立“粉红天使团队”,借鉴国外个案管理的经验,结合我科现状,将团队管理理念引入到对病人的个案护理管理中,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选择2013年6月—2014年6月在我科进行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病人96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8例。年龄18岁~66岁(49.65岁±6.56岁)。纳入标准:①成年女性;②经病理确诊原发乳腺癌,疾病分期为Ⅰ期、Ⅱ期、Ⅲ期并且知晓自身病情;③居住地为武汉;④自愿接受此次研究及电话随访、访视。排除标准:①精神障碍,不能配合;②非原发性乳腺癌;③其他系统严重疾病;④低于1年预期生活时间。
1.2方法
1.2.1护理方法
对照组采取乳腺癌病人术后护理常规进行护理,术后由责任护士完成对病人的护理、功能锻炼指导、健康宣教、信息沟通、心理护理,医生观察伤口情况并给予换药。病人到门诊PICC置管中心完成导管的置入与维护。观察组采用“粉红天使团队”个案管理方法,具体措施如下。
1.2.1.1组建团队
①根据我科现有的护士人力资源、专业特长及资格证书,组成团队,其中包括护士长1名、乳腺专科护士1名、责任护士3名、PICC专科护士(国家级)1名、伤口师(国家级)1名、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1名、营养师(国家二级)1名、康复师(国家级)1名。乳腺专科护士具有本科学历、主管护师职称,责任护士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均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能完成护理各项操作。护士长担任技术指导及协调管理工作。②粉红天使团队:口号为关爱女性,呵护。护理服务理念为满足和超越病人期望。标识为每人胸前佩戴一支粉红丝带。③团队成员职责:建立个人档案评估病人的现存的、潜在的护理问题,制订计划并实施干预措施,完成病人住院期间的治疗、护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PICC导管的维护,开通电话咨询及访视,通过QQ、微博在线回答病人咨询。
1.2.1.2实施方法
入院当天由乳腺专科护士为病人建立个人档案信息,收集一般资料,评估身体状况,邀请加入粉红天使QQ群,指导完善术前相关检查。心理咨询师为病人进行手术前的健康宣教,告知病人舒缓情绪的方法,缓解焦虑、抑郁,减轻心理负担,使其能以放松的心态准备手术。术后第1天3名责任制护士采取APN排班模式,对病人进行整体护理,负责观察病情,完成各项治疗、护理。专科护士晨会组织团队成员护理查房,与康复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评估术后情况,制订康复计划,告知病人、家属,取得配合并组织实施。术后第3天、第6天、第9天,伤口师观察病人的伤口愈合情况、引流液性状及量,给予换药。术后第9天,PICC专科护士负责完成中心静脉置管及维护,向病人进行导管相关知识宣教,7d换膜1次,出现异常及时与PICC专科护士联系。出院前团队成员总结各项护理措施实施效果,给予离院后合理建议,康复师、营养师分别开出运动处方、营养处方,指导病人功能康复及合理膳食,心理咨询师给予心理辅导1次。专科护士于病人离院后5d~7d进行电话随访或访视,指导按时完成血常规、肝肾功能各项检查,了解伤口愈合情况、患肢康复状况、PICC置管有无异常等,为病人预约返院床位。病人每次化疗入院当天由专科护士组织团队成员评估病人的身体情况,制订护理计划,及时作出调整,离院后5d~7d由专科护士进行电话随访或访视,及时了解病人生理、心理变化,保持信息沟通畅通,给出合理的治疗、护理指导。
1.2.2评价方法
分别于术后1个月、3个月、6个月评价两组患肢的肩关节活动度情况及生活质量。肩关节活动度采用肩关节活动量表(ROM)测量患侧上肢前屈、外展、内外旋、后伸。前屈和外展功能:达180°者为优,达150°者为良,小于100°者为差;内外旋:达70°者为优,达50°者为良,小于30°为差;后伸功能:达60°者为优,达50°者为良,小30°者为差。生活质量量表采用癌症康复评价系统简表(CARES-SF)进行[3]测量,此量表包括生理、心理社会、与医务人员的关系、婚姻关系、5个维度和34个条目,进行5级评分,评分内容从“无、轻度、中度、较严重、严重”分别计0分、1分、2分、3分、4分。各条目得分相加,得分总分越高,提示病人的生活质量问题越严重,其健康状况越差。1.2.3统计学方法采用Excel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进行t检验及重复测量方差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见表1、表2)
3讨论
3.1“粉红天使团队”的管理
我科“粉红天使团队”在医疗护理服务活动中有统一的标识,即粉红丝带,树立了一种品牌形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各成员分工明确,按照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团队成员有10名,都有国家级证书,专业能力突出,但拥有国家级证书的专业护士成员培养周期较长,需要5年~10年的时间。为了确保个案护理成功,需要灵活排班,充分发挥团队成员专业能力,对病人提供全程专业护理,团队运作核心是专科护士。她负责收集病人信息并分析病人潜在的、现存的护理问题,联系团队成员解决相关问题,并最终将结果反馈病人,让病人掌握疾病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治疗,提高条生活质量。由于人力资源不足,一个团队成员需要同时服务5例或6例病人,根据每个病人的乳腺癌术后康复特点,提供专业化护理团队指导。
3.2“粉红天使团队”乳腺癌术后的个案护理管理
个案管理是以评估、计划、联系、监控、宣传和推广为主要项目,通过充分合作、交流及合理选择可用资源,持续满足病人个体化健康需求,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4-6]。本研究观察组透过乳腺癌病人的个案护理管理,充分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活动理念。团队成员会针对每个病人的情况,给出不同的护理实施计划,充分体现个案护理个体化的护理管理方式。如果病人存在心理方面问题,心理咨询师会指导病人写心情日记,开展个人心理疏导主题月活动,介绍抗癌成功案例,与家属开展“心心知我心”活动,利用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帮助病人走出阴霾。通过护理团队成员评估病人潜在的、现存的护理问题,给予专业指导,让病人觉得自己备受关注。通过专科护士及时的电话回访、访视、在线回答问题,病人能及时了解自己所处的治疗阶段,需要面对的相关问题,便于个人医疗决策,病人感到充分被尊重。
3.3“粉红天使团队”管理对乳腺癌术后病人肩关节活动度的影响
本研究结果显示,术后3个月、6个月观察组肩关节前屈、外展、内外旋、后伸的活动度明显优于对照组(P<0.01),提示通过个案护理管理方式能有效提高乳腺癌术后病人肩关节活动度。目前手术是治愈乳腺癌的主要手段之一[7]。然而手术导致术后病人的患侧肢体往往发生上举、前伸、后伸、外展等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关节活动度降低[8]。由于乳腺癌术后半年是功能锻炼的最佳时机,而患侧伤口愈合情况因人而异,引流管拔除的时间每人不同,康复师需要与伤口师充分沟通。同时,病人的健侧术后半年时间内置入PICC导管,病人对功能锻炼存在担忧,不敢进行功能锻炼,此时需要康复师与PICC专科护士与病人进行沟通,消除顾虑,为病人选择合适康复器材,制订功能锻炼计划。乳腺专科护士对病人进行功能锻炼的数据记录并与康复师反馈,取得病人配合。
3.4“粉红天使团队”个案管理对乳腺癌术后生活质量影响
本研究结果显示,术后1个月、3个月、6个月观察组生活质量总分、生理维度、心理社会维度、与医务人员关系维度、婚姻关系维度、维度得分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乳腺癌疾病本身、治疗及其不良反应所导致的生理不适以及心理适应问题等,成为降低其健康相关生活质量及整体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9]。Yamamoto等[10]研究也证实,个案管理能够帮助病人更好地作出治疗决策,促进医患良性沟通。粉红天使团队中有5名护士有国家级专科护士证书,临床工作经验丰富,专业性强,能针对病人在治疗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病人可以通过微信、QQ交流平台随时与乳腺专科护士沟通,知情同意权得到充分体现,医患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信任度加强。
作者:周慧敏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参考文献:
[1]张士福.乳腺癌外科治疗演变与展望[J].中国妇幼保健,2010,25(1):127-12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司政司.中国康复医学诊疗规范(上册)[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253-255.
[3]SchagCA,GanzP,HeinrichRL.Cancerrehabilitationevaluationsystem-shortform(CARES-SF).Acancerspecificrehabilitationandqualityoflifeinstrument[J].Cancer,1991,68(6):1406-1413.
[4]陈玉枝,邹怡真.台北荣民总医院肿瘤个案管理经验分享[J].中国医院管理,2010,10(3):21-22.
[5]PooleK.Theevolvingroleoftheclinicalnursespecialistwithinthecomprehensivebreastcancercentre[J].JClinNurs,1996,5(6):341-349.
[6]LiebertB,ParleM,RobertsC,etal.Anevidence-basedspccialistbreastnurseroleinpractice:amulticentreimplementationstudy[J].EurJCancerCare(Engl),2008,12(1):91-97.
[7]蒋妮,周淑美,杨红蕊,等.阶段性护理干预对乳腺癌术后患侧上肢功能恢复的影响[J].护士进修杂志,2008,23(16):1452-1454.
关键词 美国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国际部;护理人员档案;产后病房
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5.03.056
美国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国际部(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JCI)是通过评审认证的方式推进全球范围内患者医疗服务的安全与质量。JCI标准不仅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医疗卫生机构认证的最高标准,更是协助医院进行科学管理的工具,以构建零风险的就医环境为最终目标。我院于2012年12月以高分通过JCI评审,建立全员标准化的员工个人档案是JCI标准下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1]。现报道如下。
1一般资料
2010年9月~2012年2月我科为产后爱婴区,共32张床位,配置护士共13名(护士长1名,主管护师1名,护师7名,护士4名),助理护士8名,守门工人1名。均为女性,年龄21~45岁。
2方法
2.1根据JCI标准对护理人员档案做的整理和规范(1)目录。基本信息表(填写详细、具体)。(2)岗位职责(员工编号:工号;岗位编码:办公网查询)。(3)岗前培训(医院、科室)。入职或转科员工。上岗前能力评估表:入职或转科员工。(4)在职培训。年度培训记录表。(5)工作表现评估表。
医院年度工作表现评估表、考核表。(6)资格证书,包括学历、学位、资格、执业、技术职称等证书的复印件。(7)其他培训证书,包括消防培训证书、基础生命支持(BLS)、儿科高级生命支持(PALS)、高级生命支持培训(ACLS)、即时检验(POCT)、经外周静脉穿刺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
2.1.1员工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E-mail、最高学历、最高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及其所获学位、执业证书号码,证书颁发时间及到期时间、有无医技技能培训(心肺复苏培训(CPR),ACLS)、主要工作经历(何时在哪单位从事的工作或担任的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证件号、发证单位、资格证书名称、获得日期、有效期、有/无复印件)。主要工作经历也很重要,是判断护士能否胜任科室护理岗位的重要因素。
2.1.2工作岗位职责包括所在部门,岗位名称如责任护士、员工编号、岗位编号、执行日期。描述了该岗位工作概要,指导护理人员请示的上级,每位人员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专业素质要求,标名了该工作岗位的学历、职称、体能要求,工作经历。我院的岗位分类有助理护士、责任护士、高级责任护士、护士长、手术室护士、儿科护士等,其岗位职责都各有不同。
2.1.3岗前培训新护士的培训:有全院性的岗前培训和护理部的岗前培训。到部门后由护士长和带教老师负责安排本部门的岗前培训,完成本部门的考核,并将岗前培训记录表记录在案,包括医院概况、文化、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及礼仪、医院质量管理、院感管理、医疗规章及医事法律、安全保卫/消防知识、科研教学、护理职前培训理论及操作及CPR。评估小组负责人通过岗前能力评估对新职工进行岗前能力评估,这表也要放在档案内。每月科室组织业务学习,护理部组织业务学习,外出学习(院内外学习),入院前三年进行通科培训,各个病区轮转,晋升护师前必须有为期6个月的ICU培训轮转经历,进入ICU前进行为期二周的培训(授课),进入后由ICU带教负责由浅入深进行看护病人,结束进行书面考和操作考。
2.1.4年度培训记录表分为继续教育1、2类,培训项目/内容,培训日期,职能部门通过对护理人员的需求调查,了解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需要,有计划、有系统、针对性地组织全院性学习,请各方面专家培训员工的沟通技巧,专业技能,心理咨询与辅导,科部每月组织业务学习,个案分析和急救演练,科室定期组织业务护理查房,教学查房,并定期派遣出国或到香港学习。
2.1.5年度卫生技术人员工作表现评估表包括姓名、部门、工号、职位/职称、评价标准和操作说明,分为工作技能,医疗质量参与质量改造,工作效率,工作责任感,客户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由自我评价后再由主管护士长签名,护理个人在工作上的改善建议或努力方向,主管护士长对护士的作期望,以激励护理人员,并由人事部审核评定是否称职,优秀。
2.1.6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资格、执业、技术职称等证书的复印件。我院人事部从原颁发部门验证证件,如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学位证等,确认该证件真实有效,护士执业证每五年注册1次,在注册期内有效。
2.1.7其他培训证书我院每年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发证书。我科为产科,要为新生儿进行疫苗接种和新生儿筛查,因此每位护理人员都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合格证和免疫预防接种证。其次,还有院感知识培训证,床边检验(POCT)授权审核表,科研成果,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的报刊上发表)等目录,论文获奖通知书,各类荣誉证书审批表、登记表等。成人CPR和新生儿CPR是我科的专科操作,每年都培训并考核。高级生命支持(ACLS)采取分批次进行培训,但监护室和急诊护士,必须有ACLS培训证书证书。
2.2护理人员档案管理方法(1)护理人员档案是关于护理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档案材料由员工学习、工作过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或护士本人提供,主要由手写档案、电脑自动化存储档案两部分组成。我科由专柜上锁保存,由各科室护士长或委派护士兼职秘书负责计算机输入管理,动态记录护理人员业务工作情况[2]。(2)护理人员自入职之日起,需按照JCI要求建立独立的个人档案,并至少每3年进行1次回顾,必要时更新,以保证其能继续提供医疗服务。内容如有变化,护理人员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护理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3)部门调动和转科时带着自己的个人档案,由转入科室接收个人档案。
3体会
3.1促进护护之间的沟通护士个人档案的建立和使用是一个动态的信息库,随着每个护士的不断的学习、实践、积累、进步、充实、成熟,个人档案不断刷新、充填,使得档案的信息成为一个护士长与护士不断沟通的基石和桥梁。
3.2规范了管理制度根据JCI标准,我院制定了“员工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有章可循,规范了管理制度。除了医师、护士,我科的护理员及进修、实习的人员也有档案,使每人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按照个人的职责和医院的授权进行工作,以保持JCI医疗服务的安全与质量。
3.3丰富医院文化人员离职后,仍保留着其个人档案,丰富我科的医院文化,为数据库分析,或撰写论文等提供依据。
3.4明确护理人员职业生涯规划发展根据个人档案,管理者通过与护理人员的沟通,提供岗前培训、轮转护士规范化培养、专业组的培训、职称评定、出国或国内学习进修等多方的学习渠道,提高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明确护士职业生涯发展目标。JCI标准的产科护理人员档案的建立,是记录一个护理人员培训的完整过程,为我院创建磁性医院打下基础,体现了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理念。
3.5为人力资源管理奠基础JCI标准的产科护理人员档案的建立为单位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本单位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单位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管理者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单位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科学合理对人事档案进行管理,为医院更好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提供有力的依据[3]。
参考文献
[1]蒋红,顾妙娟.基于JCI标准的护理人员员工档案的建立与应用[J].上海护理杂志,2011,11(4):72-74.
[2]王方.手术室使用护士个人档案的体会[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4):304-305.
1.1缺乏实践经验
目前,多人进行的护理科研工作通常是以科研小组的形式进行,具有自发性、随意性特点。而国内尚未见护理科研团队的报道,组织经验无从借鉴,只有按照医疗科研团队的组建模式进行探索性地实践。但护理学科的发展具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还不能完全照搬,这对护理科研人员尤其是组织者无疑是个挑战。
1.2缺乏高水平科研人员
护理科研小组往往局限在本科室内3~5名护理人员参加,缺乏跨学科、跨专业人员参加,创新活力不足。同时,由于日常临床工作繁忙,护理人员多为女性,要兼顾家庭孩子等现实问题,失去了大量学术交流机会,相当一部分人员不愿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研之中,使科研团队难以组建。
1.3缺乏科研知识结构
据报道申请护理课题时题目重复率达60%,心理护理课题偏多,内容雷同,创新性差,科研选题常停留在低水平阶段,缺乏高质量、贴合临床实际的护理科研课题。制作量表存在随意性强、信效度低等问题,在科研过程中较少运用或错误运用调查研究、统计分析等科学的方法,使护理科研难以提高层次。
1.4科研经费不足
科研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我国科研机构尚未设立专项护理科研基金,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护理科研资助基金的缺乏,使我国缺少高层次、高水平的护理研究成果。
2在研究型医院内部构建护理科研团队的设想
2.1优化人才知识结构提高科研能力
2.1.1增强护理科研意识。将护理科研创新纳入正常工作中,尽最大可能地调动人员积极性。通过护理部下达科研任务、设立科研基金、与绩效考评挂钩、增加培训机会、多进行学术交流、采用激励机制等多种渠道,使护理人员意识到必须将科研工作纳入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来,在工作中留意科研点,能够自觉地查阅护理文献。组建护理科研团队正是一种激发科研创新意识行之有效的手段。
2.1.2分层次培养科研能力。护理人员科研水平参差不齐,采用分层次方法对护理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培训,既可以避免〃低水平吃不了、高水平吃不饱〃的现象,又可以节约培训成本,提高针对性。如对于工作3年以下低年资、大专以下学历的护士以培训撰写护理个案、护理体会为主,使她们能够关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查找文献资料,同时也避免了因感到护理论文难写而失去信心;对于工作3~5年、大专学历的护士进行文献检索、问卷调查设计等方面的培训,让她们在工作中发现科研点,逐步提高科研水平;本科学历以上的护士及护士长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强烈的科研意识,可进行课题设计、调查研究、统计分析,进行护理实验研究等内容的培训;而对于高级职称人员、护理部主任、护理研究生导师等应鼓励其继续深造、出国进修等,以开拓视野、增加交流。
2.2优化科研团队人才结构调动全体护士积极性
团队理论认为,有效团队的规模应在10人左右。组建时应在围绕团队研究目标前提下,考虑成员之间年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工作风格、思维方式、人文素养等的优势互补与匹配,使之易发挥团队整体效应。同时,应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优化成员结构,保持科研团队活力。目前的护理科研小组通常是由护理部主任、护士长、护理研究生等组成,形成了〃强强联合〃的局面。造成部分人员做低水平工作,而多数护士还是徘徊在科研大门之外的现象,这就会弱化成员的责任意识,从而产生社会性虚度效应。组建护理团队时应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优化团队人才结构,形成由1~2个能力强的人带头,让那些有热情、有兴趣的年轻护士也参与进来,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动作用,使每位团队成员都能够全面、深入、积极地参与其中。
2.3优化学术课题框架开展高质量科研课题
研究型医院的基础和临床医学发展都走在全国领先行列,具有很高的科研水平。而护理科研工作尚未形成规模、力量分散、资源整合困难,不易形成合力。因此,护理科研团队应充分利用研究型医院的强大资源,借助医学发展的优势平台,充分利用其信息优势、人才优势和经费等开展科研。通过与医疗学科联合、与院校护理系联合,与外院护理人才合作引智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壮大科研力量,进行有效的科研资源配置整合和共享。护理科研应以护理学科建设为重点,面向临床,以患者为中心,以维护人类健康、减轻患者病痛为已任,凝练出有护理特色的研究方向和课题。
2.4优化团队文化内涵倡导团队精神
团队文化是使集体不断前进的内动力,其力量往往大于外部有形的推动。团队精神是科研团队的灵魂,它是为了实现团队目标相互协作、尽心尽力的意愿和工作作风。首先体现为高度的凝聚力。通过科研进展来增进团体荣誉感,是提高整个团队向心力和凝聚力的有效途径[2]。在护理科研中,选择切合临床、有护理特色的研究方向,避免眼高手低,过于空泛的工作,来激发团队成员研究兴趣。其次,要做到相互尊重、彼此理解。充分发挥每位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只有成员间相互尊重彼此的知识、技术和能力,尊重彼此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尊重彼此对组织的贡献,才能使科研团队形成有效的合力,从而取得良好的科研成就。三是需要营造民主的学术氛围、宽松的学术环境。护理人员因其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往往具有勤奋、踏实、吃苦耐劳的特点,相对缺乏科学钻研精神。组建团队时,组织者应扬长避短,根据每位成员的性格特点、优势特长安排工作,做到人尽其才、各有专攻。
2.5优化科研团队管理机制使之可持续发展
1.1患者安全教育缺失
既往的医学教育中缺乏患者安全教育的内容,关于患者安全的认识多数在于从医者、管理者在工作实践中自发地摸索与应用,往往是不自觉地获得相应知识和技能,鲜见于上升到完整理论水平及观念;对患者安全的认识显然失于片面,“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缺乏推广、普及、警示及教育意识,管理者对系统的改进缺乏积极性和敏感性[3]。
1.2医疗整体化概念缺乏
医疗从业者多数混淆患者安全与医疗安全的概念,缺乏医疗整体化概念,仅仅注重生物医学模式的运作特点,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疾病不见患者,将疾病部位和患者总体割裂,缺乏诊疗过程中所有相关部门的交流与配合,缺少患者重要信息的传递与沟通;医疗、护理、检验、放射、后勤、物流、设备、水电、安全、财务、管理等所有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就事论事”,无法将患者就诊全过程做到整体连贯,导致隐患处处,且反复出现、难以纠正[4]。
1.3患者安全文化建设被忽视
现代医院的体量增大,危重疑难患者的救治日益增多,尤其是区域性中心医院,医疗压力巨大。在近10年的医院扩张大潮中,多数医院的硬件设备得到极大提升,现代化诊疗设施应有尽有,医院的信息化程度进步加快,高素质人才积累增多,现代企业的成功管理经验开始应用于医院与科室及部门管理,如戴明环、PDCA、根因分析、项目管理、品管圈等;但医院的软实力,医院的文化建设,尤其是医院文化建设重中之重的核心——患者安全文化,多数医院仍认识不足,推进无力,造成医院文化建设落伍,缺乏发展后劲,持续磁吸效应乏力,缺乏现代人文医院发展所必备的“精、气、神”[5]。
1.4非惩罚性文化推行缓慢
优秀的患者安全文化,其特征必须包括:主动上报机制、非惩罚性处理过程、良好的沟通环节、注重持续改进与提高。处理个人无法提高患者安全;如果仅仅针对个案处理,而不去深究个案背后隐藏的系统性缺陷,其后相关安全事件依然会不定时发生,这是一个客观事实[6]。目前国内医疗不良上报管理存在以下不足:(1)上报系统多数不能较好满足科学管理需求,从业者对不良事件上报的内容、方法、途径不明确,管理者对随后的跟踪与改进措施不积极,反应迟钝,事件上报的开始往往就是结束,流于形式;其事实是很多有利于系统改进的不良事件没有得以上报,触目惊心的漏报事件比比皆是。(2)由于多年形成的惩罚性文化思维,从业者及管理者忽略现代医学中的固有风险,将发生的安全事件与个人的疏忽大意挂钩并对照处置,实施惩罚依然是管理者最爱使用的手段,更加导致从业者隐瞒不报、推诿过失,管理者则忙于救火,而危险因素持续存在。(3)涉事部门及团队自身难以形成公开、透明、坦然的讨论分析机制,将上报不良事件与对个人的惩罚和打击报复挂等号,各种评优先进与不良事件联系,与个人利益攸关[7];导致从业者主动上报安全事件、自发履行职业责任的积极性严重降低,患者安全工作水平提高缓慢。
2南京鼓楼医院患者安全建设推进实践与经验
2.1医院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推进
针对国内外患者安全工作理论建设及实践工作现状[8-10],结合南京鼓楼医院发展的具体情况,就如何切实有效推进患者安全工作,如何建立和加强患者安全并进一步建设完善提升医疗质量所必须的科学体系,如何将医院文化建设的所有内涵向以安全为目标的方向推进,南京鼓楼医院进行了连续十余年的探索与医院文化建设,对患者安全文化的认识与推进逐步深入[2,6,11]。我们认为:对于患者安全文化内涵和核心的认识,不能一蹴而就;如果没有建立起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单纯依靠行政部门的强力推行、依靠个别领导、少数管理者的智慧来管理患者安全,显然与时代落伍,与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背道而驰。在重视医疗设备升级、人才配备优化、医疗环境改善的过程中,必须同步推行医院的文化建设;在其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真正让患者安全文化思想落在实处,真正做到全面覆盖、深入人心、铸造品牌、打造精品。
2.2南京鼓楼医院患者安全文化实践
2004年开始,南京鼓楼医院在国内率先[2]对Singer等人关于医院安全文化的研究结果进行了细致阐述,此项研究使安全文化开始得到了我国卫生医疗机构的关注,为随后全国兴起的医院安全文化的研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国内率先建立医疗(不良)事件非惩罚上报制度、最早开展患者身份识别工作(推行腕带身份识别)、最早提出安全问题的终极要点在于系统管理,简化程序、减少选择,将人为错误可能降到最低;特别指出医院的文化建设是提升医院软实力的核心,重视医疗安全、推进患者安全文化的建设是现代医院良性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在注重医院文化品牌的建设过程中,南京鼓楼医院在全国率先开展人文医院建设,提出“建设国内最好的人文医院”的目标,连续不断地推进医院文化建设。2005年在全院范围内展开医院文化和职工价值观的专题调研工作,形成了10万字《鼓楼医院价值观建设调查报告》,制定了医院文化建设规划;2007年建成国内第一个西医院历史纪念馆,被定为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外文化交流基地;2008年,医院提出“建设国内最好的人文医院”愿景目标,提出了“病人好,员工好”两项管理目标,构建了人文医院建设理论模型;2014年医院进一步深化文化建设内涵,提出建设汇聚“品牌医院”“优质医院”“精益医院”“人文医院”“研究型医院”为一体的“卓越医院”构想,将“人文鼓楼,卓越鼓楼”作为医院的发展愿景,提出“最好的优质研究型人文医院,建设国际一流医院”的建设目标,以“人文落地(人性化服务),等级医院建设(精细化管理)”为重要抓手,用最好的优质研究型人文医院文化来引领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以文化管理来推动医院全方位的发展。
2.3南京鼓楼医院针对患者安全推行的具体措施
患者安全问题体现在患者就诊的全过程中,涉及到医院运行的所有部门。有鉴于此,鼓楼医院采取下列具体措施,力争做到患者安全管理无死角。(1)改善医院就诊环境的安全、推进无障碍医院建设、升级改造就诊流程、无缝对接医技科室辅助检查。(2)推进非惩罚上报和积极干预医疗不良事件、讨论与整改非计划再次手术,实施针对患者身份识别及手术安全核查工作、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及药品的安全使用。(3)完善不同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交接、准确传递患者重要信息、建设患者安全信息化系统。(4)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预案、防控院内感染,注重后勤与服务部门职工安全教育、逐步探索患者参与患者安全工作的方式和内容[11]等诸多方面。只有将患者安全的理念真正落地生根、全面覆盖,传递到每位员工,与所有员工的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才能形成医院独特的文化和精神,并将其鼎力传承,发扬光大。
2.4经验交流与推广
除了多个部门积极参与患者安全工作,南京鼓楼医院特别注重将工作收获及体会与国内多家医院同行分享:如邀请国内患者安全问题核心专家来院授课,发表医院文化建设相关论文近两百篇,受邀至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及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山东、湖北、福建、安徽等地医院进行百余次的授课,在海峡两岸交流中行专题讲座,健康报、人民日报、中国卫生等多家媒体给予聚焦性报道,接待来自国内外两千余批次、两万余人次的参观交流。在该项工作的持续推进过程中,作为江苏省医院协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该院每年主办的江苏省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管理年会,已成为国内规范科学管理、统一提高认识、积极推广患者安全理念的重要平台之一;连续两届全国品管圈大赛获一等奖、多部门参与全国患者安全大会典型病例上报并行大会分会场主持及交流;2014被评选为全国文明单位(江苏省惟一一所医疗单位),2015年获中国最佳医院管理团队奖和3个五星管理板块奖,分别为“医院形象与传播”“医疗质量与安全”“患者服务与体验”;围绕患者安全相关研究获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及南京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多个部门研究课题资助等,南京鼓楼医院在推行患者安全文化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得到了业界同行的认可。经过持之以恒、十年如一日的连续推进,南京鼓楼医院的文化建设逐渐被多数员工知晓和认同,人文服务和人文管理的理念开始被越来越多的员工所自觉践行,全面提升了患者满意度、员工忠诚度和幸福感,齐心协力建设人文医院、秉行患者安全理念的氛围方始形成。
3对现阶段中国医院患者安全工作的建议
3.1患者安全文化领悟与推广
作为对医疗安全工作引领、监督的管理者本身,必须深刻理解并掌握患者安全文化的核心与内涵。管理者自身必须持续学习和把握安全文化的理论和实践特点,掌握巩固其精髓,自觉运用非惩罚管理理念,针对系统做出改进[12-13]——安全文化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国家级层面上可以有各级、各类医院或会员组织参与组成非政府背景的患者安全组织,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本身具有自愿加入、公开分享的文化特点;以该组织名义建设覆盖全省、全国范围的不良事件大数据分析中心,向所有单位倡议及提出患者安全警示,提供安全工作建议。
3.2学习与借鉴
以WHO教本《患者安全教程指南》(多学科综合版)为蓝本[14],广泛学习国内外患者安全推广教育经验;学习使用医院患者安全文化调查表(HSOPSC)[15],结合各级医院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患者安全文化测评,并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制定个性化患者安全工作方案[16];在医学院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开展患者安全培训,由国家、学会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患者安全工作指南》,并每年更新。
3.3患者安全事业的推进与困难
注重患者安全信息化建设[17]、加大患者安全文化宣传力度、加快推进非惩罚文化,注重不同部门、不同层次员工的规范化、系统化患者安全知识相关教育[18];强调必须达成视安全为第一要务的共识,甚至以牺牲生产和效率为代价。患者安全事业的推进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依然会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只有将患者安全贯彻到每位员工的日常工作中,当作其首要责任与义务来对待,深刻认识到在医疗全过程中所有岗位的职工具有同等重要的责任、担当共同的使命;克服这些困难,迎接这些挑战,患者安全文化才能真正做到枝繁叶茂、落地生根,中国医院的发展才会走上一个新的台阶,中国患者安全工作的推进才会取得更大的成功。
作者:刘志坚 孙蓉蓉 韩光曙 单位:南京鼓楼医院
参考文献:
[14]吴菁,叶旭春,沈洁,等.WHO的患者安全课程对加强我国患者安全教育的启示[J].护理杂志,2011,28(11B):73-74.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办公自动化的实现,电子文件大量产生。电子文件是以代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存取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1].电子文件的诞生标志着档案开始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电子档案阶段。信息技术融入档案工作,使得档案管理更加高效、迅捷、低成本化,加上档案电子化和网络化后,最大限度的利用了档案资料,产生了巨大效益。然而,电子档案和许多新生的信息技术产物一样,从出生时起就面临着许多法律上的尴尬,如电子档案的法律地位问题[2]、原始性问题[3]、保密性问题[4]等等。随着国际社会对个人资料的保护,电子档案所涉及的个人的权利问题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法律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国的档案管理中更是突出。
一、电子档案与个人资料
电子档案是传统纸面档案的电子化与网络化产物,与纸质档案有相同的本质,都是文件存在的一种方式。但是,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也有明显的特点[5]:首先,电子档案中信息与载体可以分离(信息数据化、载体虚拟化);其次,可复制性强,复制件和原件不易区分;第三,信息的稳定性较弱,比如说修改相对容易,并不留痕迹,信息容易丢失等。电子档案的这些特点使得电子档案中的个人资料容易处理,也容易遭受侵害。电子档案中记载的公民的基本特征和情况的资料,构成个人资料。所谓个人资料,也称个人数据(personaldata)是指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学历、职业、婚姻、家庭、健康、病历、特征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共同形成的,足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这种资料以一定的媒介作为载体,在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环境下,通常以网络、光纤、硬盘和其它硬件设施为载体,采用丰富的表达方式,如符号、声音、动画、电影、录像等等。
个人资料有如下特征:
1、个人资料的主体限于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是个人资料的信息源,个人资料负载了自然人的人格利益,个人资料应得到法律保护,这是当代保护自然人一般人格权的必然选择。民事主体的外延十分广泛,除自然人外,还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虽然拥有它们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但这些资料并不构成本文所研究、讨论的个人资料。即纯粹关于法人及其它非法人组织的资料不是个人资料。当然在法人及其它非法人组织营业活动中收集的关于其客户、员工的资料中,有一部分或全部可能会构成个人资料。
2、个人资料是可以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共同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资料。在纸张、证件、文件、硬盘、网络服务器等媒体上储存的个人信息是很丰富的,它们涉及个人的方方面面,包括姓名、性别、爱好、兴趣、社会保险号码、身份证号码、个人习惯、肖像、漫画、奖励、职业、收入、学历、婚姻状况、病历等等。其中,有些能直接指向某人,有些则不能直接指向而必须与其它资料一起才能用于识别某人。能直接指向的,笔者称之为直接个人资料,如肖像、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险号码,即为此类。与其它信息结合才能指向的,称之为间接个人资料,如性别、爱好、兴趣、习惯、职业、收入、学历等等,无法仅通过它们之一就能判断出这是何人的资料。由此可见,间接个人资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个人资料,它只是一种可能意义上的个人资料。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直接或是间接个人资料,它们的要件在于足资识别某人。
3、个人资料并不必然为个人资料本人[6]所知。如个人上网时被网络服务提供商非法收集的个人资料,医生掌握的绝症患者未知的个人现实疾病情况的资料,父母知道的而子女不知道的关于子女出生地、出生日期的资料等等。个人资料的这一重要特征,不论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有重要意义:A、个人资料不仅指个人知道的资料,其还包括本人不知而足以识别自己的资料;B、个人资料保护法保护的不仅是本人知道的个人资料,而且也保护本人不知道的关于本人的资料,这就提供了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个人资料的保护。
4、个人资料是关于特定或得特定自然人属人或属事之资料。属人的个人资料反映的是个人资料本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关系,它主要包括本人的生物信息。属事的个人资料反映的是本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它反映出资料本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扮演的角色。所谓“特定”是指“若某一个别资料得自于某人,而且只有该某人始可能产生此种结果者,该某人即为特定之人。至于以何种方式来辨识关系人和呈现其间之关系,则非所问。”所谓“得特定”是指“当某特定人虽然无法单独以资料来确认,但藉由其他相关资讯之综合研判,仍可得出系某特定人时,此时既可谓该资料系”得特定“为某当事人所有。例如,从大学考试所公布之成绩统计表中,可以相当简单地查知参加某一学科考试之唯一考生。”[7]
二、电子档案中个人资料引发的法律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社会中,对个人资料的计算机处理和网络传输经常引发各种问题,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
1、大量的个人资料在不知不觉中被收集、处理、传播、利用,加上计算机资料比对,使个人资料本人成为无任何隐私可言的“透明人”,让人们普遍感到不安;
2、非法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个人资料,使个人资料不能与人格保持同一性并带来其他人格利益的损害等问题;
3、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个人资料经由计算机和网络被非法或不当收集、处理、利用的可能性大大增强,人们的人格利益以外的合法权益受到个人资料泄漏的影响而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这些问题使个人资料保护获得越来越多的支持,引起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关注。
就电子档案而言,国内目前出现的一些情况和现象急需法律来调整和规范。例如,未经档案所涉及的个人的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向各有关组织出售其档案记录,档案管理机关未对电子档案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致使个人资料泄露,档案管理机关不允许档案所涉及的个人查阅档案中的个人资料,通过网络可以查知电子档案中的个人资料等等。
(二)保护的法律基础
个人资料保护的法律基础究竟为何,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国内学者的著述和论文多认为,保护个人资料就是为了保护个人资料本人的隐私,个人资料本人享有的各种权利渊源于个人对其隐私信息的支配。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举一个例子,就能否定这种认识。交友网站上公开给网民阅览的个人资料不构成隐私,没有承载隐私利益,这时有人非法修改、删除这些资料,如果援用隐私权的规定,个人资料本人将得不到任何救济。
既然不是隐私权,个人资料的民法基础究竟为何?笔者认为,个人资料的法律基础在于保护个人资料所承载的民事主体精神性人格利益。个人资料不但是个人自然属性、生物属性的表现形式,而且是个人的社会属性和各种社会关系的表现形式,其上承载了个人资料本人的各种精神性人格利益,侵犯个人资料必然造成本人的某种精神利益的损害,甚至带来精神痛苦。为此,个人资料本人可以如姓名权人支配其姓名、肖像权人支配其肖像那样,依法支配和控制其个人资料,保护其精神性人格利益,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否则构成侵权。
个人的精神性人格利益是难以列举穷尽的,它的具体内容只能在个案中予以确定。对自然人精神性人格利益的保护,多采取保护精神性人格利益载体的方法来实现。对姓名权、肖像权的保护就属于这种情况。因此,我们只能说个人资料承载了精神性人格利益,而不能抽象的确定究竟承载了那些精神性人格利益。应注意的是,个人资料保护的精神性人格利益也包括隐私利益,当某种个人资料构成隐私信息时,这种个人资料获得隐私权和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同时调整,发生竞合。
那么,个人资料承载的利益可否是财产利益呢?笔者认为个人资料保护的核心意义在于精神性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有学者认为“个人资料是一种具有潜在价值的信息,个人对该资料享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认为“……所有权人均享有对个人资料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8]这种认识显然不妥。个人资料是个人人格的外化,它本身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非财产利益,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而且所有权的客体必须是独立物和特定物,个人资料也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把本人对个人资料的权利理解为所有权,会导致逻辑上的混乱。
个人资料体现的主要是人格利益而非财产利益,并不是说个人资料毫无价值。相反,同其它人格权客体一样,个人资料可以间接表现出它的财产价值。[9]如名人的个人资料可以被利用于电影,名人可以从中获得收益;个人资料被侵权后,本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等。正是个人资料的这种财产价值,使得个人资料被广泛的非法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使得个人资料保护问题更显紧迫。
由于个人资料直接关涉个人的精神性人格利益,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个人资料保护在发达国家很快得到了立法支持。美欧等发达国家先后出台各自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如德国1977年《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英国1984年《自动化处理个人资料之利用与将其提供于公务规范法》、法国1978年《资料保护法》、日本1988年《有关行政机关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国际组织也制定了个人资料保护的相关规则,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80年《隐私权保护及个人资料跨国流通准则》、欧洲理事会1981年《个人资料自动化处理时个人保护公约》、联合国1990年《自动化资料档案中个人资料处理的有关准则》。不仅如此,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也出台了相关立法。
三、个人资料保护的原则
个人资料保护得到立法的支持后,很快形成了一些原则:
1、限制收集原则。这一原则的内涵主要是,对个人资料的收集原则上应加以限制;资料的收集应有法律上的依据或当事人的同意。
2、资料完整正确原则。这一原则的内涵主要是,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的个人资料应是关于个人的某一方面的完整的信息,资料的内容反映资料本人当前的而不是过去的实际状况,资料不但是完整的而且是正确的。
3、目的明确原则。收集个人资料应基于特定目的,目的应当是合法的;利用个人资料原则上应与收集时的目的相一致;只有在为维护自身重要利益、社会公益或经资料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用于不同与收集时的目的。
4、利用限制原则。个人资料的利用除法律规定和经当事人同意外,不得为收集时目的以外的利用。
5、安全原则。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个人资料的主体应当尽谨慎小心之注意义务,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保证个人资料不被非法收集、处理、删除、更改、利用并免于其它潜在的危险。
6、本人参与原则。本原则是指个人资料本人对其个人资料得依法进行支配和控制的权利,与个人资料相关的其他主体负有不干预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
7、公开原则。这一原则是指收集个人资料应当公开,不应秘密进行。收集方式、方法、程序、个人资料目录等内容应当公之于众。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公开的信息不应包括个人资料的内容,这里的公开主要是为了使个人资料本人知道何人于何时在何地以何种方式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其个人资料。
上述这些原则的主要任务在于保障资料本人对其个人资料依法进行支配和控制,从而保护资料本人的存在于个人资料上的人格利益。
四、电子档案中的个人权利与档案管理者的义务
法律主要是通过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同样通过规定个人资料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来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
(一)本人所享有的权利
世界各国个人资料保护法均有当事人权利的明文规定,且各有不同。[10]在这里不能一一阐述,只能择其要者和普遍规定者并根据学理予以介绍。本人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和个人资料保护理论可以享有如下主要权利:
1、公开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人可以决定,何时何地向何人公开其个人资料。
2、请求告知权。查询权的基本内涵是本人可以要求档案管理者告知是否保存了他的个人资料、保存了他的何种个人资料、保存了多少他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的收集方式等有关其个人资料的信息。
3、保持个人资料正确完整的权利。本人有权要求档案管理者就其保存的个人资料与本人的实际状况一致。在不一致时可以要求更改、删除错误的内容或补充不完整的内容,以确保档案管理者收集的关于本人的某方面的信息的真实性。
4、阅览及制给复制本权。本人可以依法查阅档案管理者保存的个人资料,并请求档案管理者制给复制本。
5、删除权。依学说的一般观点,资料收集、处理或利用后,原则上不应保存,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须要保存,始得保存。因而,在档案管理者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非法储存本人的资料、超过范围储存资料、逾期储存资料,本人均得要求予以删除。
6、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简称报酬请求权,是指本人因其个人资料被收集、处理与利用而得以向资料处理主体请求支付对价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档案管理者不得将其个人资料用于营利目的,档案管理者将个人资料应用于营利目的应支付报酬。对档案管理者非法将本人档案资料用于营利目的所得收入,本人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11]
7、损害赔偿请求权。档案管理者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致本人权益受损的,本人可以要求档案管理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档案管理者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不在此限,即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本人享有上述权利,是为了本人能以积极的行为支配其个人资料,同时在个人资料受侵犯时又可以得到法律的救济。从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两方面入手保护本人基于其个人资料而享有的人格利益。
(二)档案管理者负有的义务
档案管理者的义务是与本人的权利相对的,档案管理者作为本人档案的建立者和使用者,对本人档案中的个人资料负有如下几项重要义务:
1、告知义务。档案管理者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个人资料本人告知其收集个人资料的方式、程序、范围、目的、使用期限等信息,方便本人知悉有关其个人资料档案的收集、处理、保存、利用状况。
2、保护本人电子档案资料同一性的义务。电子档案资料同一性是指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的个人资料与本人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建立电子档案时,应如实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不得收集不真实的资料,也不得断章取义地收集个人资料。处理后的资料要与收集时的资料相一致,处理后的资料与收集时的资料不一致的,要以收集时的资料进行校对。保存的资料要如实的反映本人信用的实际状况。利用过程中的信用资料也应与本人的实际状况相符。从这四个环节把握,才能保证本人信用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才不致于发生侵权。
3、维护本人电子档案库安全的义务。维护安全的义务,是为了防止本人档案信息被非法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据此,档案管理者在人员、技术设施、管理制度上都应加强对本人电子档案库的保护。特别是那些将档案网络化的档案管理者,更应注意预防黑客和计算机病毒的攻击。
4、在本人行使查阅、复制、更改、删除等权利时提供必要条件和方便的义务,如提供网络的接入服务、告知档案密码、设置专人提供检索服务等。
5、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本人电子档案资料用于营利目的或其它目的。未经本人同意,将本人电子档案资料用于收集个人资料时的目的以外的用途,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据此获利的,要承担不当得利返还责任。
6、承担侵权责任。
档案管理者承担上述义务主要是为了协助本人权利的实现,在利用本人电子档案的同时,对本人的个人资料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要指出的是,以上介绍的权利和义务,在有个人资料保护的国家都得到普遍的承认,同时也适用于其它因个人资料保护而形成的其它关系。个人资料本人享有以上本人享有的权利、个人资料的其它当事人也负有以上档案管理者负有的各项义务。
为捍卫本人的精神性人格利益,档案管理者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本人个人资料急需相关立法的调整。虽然现在还没有个人资料的全国性立法,但可喜的是,我国地方性立法已开始保护特定领域的个人资料。[12]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建立起个人资料的保护制度,对个人资料提供充分的保护。
--------------------------------------------------------------------------------
[1]韩捷:《浅析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2]徐富荣:《论电子档案的法律凭据》,《档案学研究》,2002年第2期。
[3]何玲:《电子档案原始性的认定》,《中国档案》,2001年第2期。
[4]康燕玲:《浅析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密及法律认可》,《河南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5]韩捷:《浅析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6]个人资料本人是指以个人资料识别的特定的自然人。
[7]罗明通等著:《电脑法(下)》,[台]群彦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525页。
[8]汤擎:《试论个人资料与相关的法律关系》,《法学论坛》,2000年第5期。
[9]参见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第134页。
[10]例如,美国1974年隐私权法第d、h条;德国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9条至21条,第33条至35条;瑞典修正咨询法第8、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