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0:53:43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会计工作目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一是带政策、带技术、带信息走村入户向农民宣传中央、文件精神,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民传授新品种、新技术,面对面地帮农民分析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业生产。
二是认真抓好基础教育和加强科技培训工作力度。本着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出发点,举办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农业技术,同时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重点,培训他们的技术能力,进一步带动全村科技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的专长,更好的为全镇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自聘任以来,举办农业科技服务农业技术培训班6期,无偿发放技术资料6000余份,为儒林方、水西方、圈子方等农业生产基地提供科技服务,受益农民达多达1万余次。有效地打为发展我镇农村经济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是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山大的多名农技专家分期分批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农技指导,精心组织指导,面对面手把手传授病虫防治和新品种、新技重点指导农民当前急需的农业生产技术。通过推广农业科技应用和农业科技服务,解决了农业生产遇到的问题,农民得到了实惠,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学习应用农业新科技的热情。加强农业科技指导。坚持深入田头,精心组织指导,面对面手把手传授病虫防治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有关知识。先后组织实施了测土配方、畜禽防治等项长效与突击活动。
同时他对我镇的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提出的诸多合理化建议已被我们采纳,带来的前沿农业生产技术已使全镇成千上万的农民受益。下步,我们将通过徐坤教授进一步加大与山东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的沟通交流,通过其引进新技术、争取科研项目等形式,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使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2016年工作目标
1、农业调研:以打造“世界的菜篮子”为起点,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中心任务,深入调研农业发展的特色与不足,确定适合我镇实际的农业特色发展目标。
2、基地建设:继续实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建设区域化种植基地、示范园区、家庭农场,形成规模化优势。
3、配套设施建设:配合镇党委政府,完成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善农田水、路、电网,为生产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高端农产品提供支撑。
4、科研方面:充分利用高校科研优势,引入科研项目2-3项。
目标成本是对完工产品的要求,它是一个静态指标;实际成本是在产品完工入库之后计算出来的,它是一个实际结果,也是一个静态指标;两者得出的成本差异是静态差异。这时的计算和分析,并不能消除已形成的不利差异,改变已完结的过程状况,所以静态的成本计算和静态的比较,不能保证目标成本实现。要保证实现目标成本,必须在执行过程中随时消除不利差异,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随时计算出过程的动态差异,其次是及时对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而动态差异是根据动态目标成本与动态实际成本相比较得出的,也就必须对生产过程计算出动态实际成本。同时,将静态目标成本转化成动态目标成本,只有这样,二者才能比较,得到动态差异。因此,动态实际成本的计算和静态目标成本转化成动态目标成本是保证目标成本实现的关键。在目前,会计理论界还未对动态实际成本与动态目标成本的比较进行研究,如果不解决此问题,动态实际成本的计算和静态目标成本转化成动态目标成本就成为保证实现目标成本的一个难题。
二、随时掌握实现目标状况的会计装置
企业能保证生产目标实现,是因为设置了调度人员,调度人员通过建立调度台账和对生产过程实地观察,随时将实际生产进度与目标要求进度相比,就能了解实际状况与目标要求状况的差距。从而采取措施并进行协调,在生产过程中消除不利差距的影响。汽车司机之所以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目的地,是因为装置了里程表,通过里程表,能随时将实际行程与目标要求的行程相比较,可以随时掌握自己的行程状况,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保证达到目标要求状况。
从以上的两个例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不管是看得见的状况还是看不见的内涵状况,只要能将实际状况与目标要求状况相比较,就能在执行过程中掌握达到目标的状况。将实际状况和目标状况相比较的关键就是比较装置。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的比较也是如此。但由于生产过程的复杂性,会计人员不能像汽车司机那样,只需将实际行驶里程(即实际动态)输入里程表,而目标要求的里程是根据行驶时间和预定车速计算出来的,形成动态目标,然后将目标要求的里程与实际里程相比较,求出二者的差异。而会计需要将动态实际成本和动态目标成本同时输入会计装置。
根据会计核算的特点,随时掌握实际目标状况的会计装置不能离开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要全面反映每一经济实体的资金运动,都是根据资金运动在经济实体中的特点、形态、作用不同设置了不同的会计科目和相应的账户。账户既然能对同一性质经济内容(如原材料、应付账款等)从增加和减少两方面进行反映,那么账户就能对动态目标成本与动态实际成本进行反映,因为动态目标成本和动态实际成本是成本的两个方面,是同一性质经济内容,它同时也是经济实体的资金运动的组成部分,所以设置会计科目是掌握实现目标状况的会计装置。
三、目标成本的转换
会计部门制定的目标成本,只是观念的产物,不会引起经济活动发生,也就不会发生会计业务,无法将观念的目标成本输入会计科目,登记账户。然而,当我们把目标成本转换成资金后,就从观念的变成现实的,它将引起经济活动发生,使会计必须进行业务处理,设置科目,登记账户。它的转换过程如下:
会计部门为了实现目标成本,必须按目标成本预算出所需资金和投入的总费用,所需资金和投入的总费用不是同一概念,它们的计算方法不同。
生产投入的总费用=单位目标成本×总目标生产量生产总资金=单位目标成本×生产批量×生产周期÷投入时间间隔期一年的生产总量不可能一次投入,而是分期分批地投入,形成不断投入,不断产出。通过产出不断地把资金收回,又形成投入所需要的资金。所以生产所需资金要考虑批量、投入间隔期和生产周期。而生产投入总费用,不因分批投入而减少,只与总生产量有关系。例:某企业年度生产总量为10800件,单位产品目标成本10万元,生产周期2个月,每次投入批量300件,投入的间隔期为10天。
生产总投入费用=10万元×10800件=10.8亿元生产总资金=10万元×300件×60÷10=1.8亿元由此可看出,生产总投入费用不等于生产总资金。生产所需总资金除了与单位目标成本有关系外,还与批量、生产周期、投入间隔期有关系。批量越大生产周期越长所需资金越多;投入间隔期越短,在总量一定的前提下,批量越小,所需资金就越少。
根据目标成本转化成投入总费用和所需总资金后,它仍然是观念上的,不引起企业任何经济业务的发生,会计也不会做任何经济业务处理,不能输入会计科目。只有当总的投入费用和所需总资主分解到下属生产单位,并要求下属单位按分解的投入费用和资金进行生产时,必须拨入资金,并按此资金进行控制,这时就发生了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进入随时掌握实现目标状况的会计装置而设置的会计科目和账户的增加方;而分解的投入费用,只是对生产所耗资源总量控制的一个指标,只有在下属单位发生资源耗费时,才发生经济业务,进行业务处理,形成生产过程的实际成本。同时减少下拨控制资金,因此,它与拨入资金进入同一会计科目,登记在同一账户内,只是方向相反而已。
四、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动态比较
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要进行动态比较,有两条途径:一条是随时计算出生产经营过程的单位产品实际成本,然后与单位产品目标成本比较。然而随时计算怎样确认,是一天、一小时、一分钟还是一秒钟计算一次成本?不管隔离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实际成本;从理论上来说,都有间隔,不是连续地动态成本,只是间隔长短不同而已,这种比较仍然是静态比较,不能随时掌握实际成本实现目标成本的状况。另一条途径是不随时计算出生产经营过程的单位产品实际成本,而是将过程中的实际总成本与目标总成本相比较。由于过程中的实际总成本就是过程的发生额,它是一个动态实际总成本。要使目标成本与动态实际总成本相比较,必须将目标成本转化成动态目标总成本,二者就能比较了。当目标成本转换成资金并输入设置的账户后,要成为控制指令,必须通过产出按目标成本进行内部结算,收回与投入时相等的资金,并与分解下拨的资金记入同一科目的同一方向,形成资金周转与循环,这时的资金周转与循环就是控制指令,它的发生额就是动态目标总成本,动态目标总成本与动态实际总成本就能比较了。当两者一致时,生产过程的实际成本就已达到目标成本状况;当产出收回的资金大于实际发生的总费用时,说明生产过程的实际成本小于目标成本,此时产生的差异是有利差异;当产出收回的资金不能满足生产所需资金时,说明生产需要投入而没有资金。即实际成本大于目标成本,此时产生的差异是不利差异。对于以上三种情况,会计人员都要随时进行分析。分析已变成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对不利差异,通过分析,找出原因后,一方面采取措施,消除内外环境对目标成本的干扰;一方面进行协调,组织资金,保证生产的需要;从而保证目标的实现。
五、动态目标总成本与动态实际总成本比较的前提条件
动态目标总成本与动态实际总成本随时进行动态比较,要求产出回收的金额,一定要与投入费用一致。即产出内部结算价格一定是目标成本。只能按目标成本进行结算,不能按市场销售价分解成内部结算价进行结算。只有这样,资金在周转循环中,才能在过程中掌握动态实际总成本实现动态目标总成本的状况,从而衡量最终单位产品实际成本能否实现目标成本。如果以市场售价分解内部结算价进行结算,里面包含了利润,当实际成本大于目标成本而小于结算价格时,不影响资金周转循环;只有实际成本大于结算价时,才影响资金周转循环。因此两者的比较,不是动态目标总成本与动态实际总成本的比较,而是动态模拟市场价总金额与动态实际总成本的比较,计算出的差异不能反映两者吻合的真实情况,因此不能随时掌握动态实际总成本达到目标成本的状况。同时也不能将目标成本所有因素组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给分析带来困难,不能找出有利和不利的真正原因。另外还给考核带来问题。按目标成本进行内部结算,也不影响与市场相联系,因目标成本的确定就是根据市场预测的销量和售价计算出来的,所以目标成本是和环境紧密相连的。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2.《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3.《商务部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指导意见》;
4.《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5.《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6.《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7.《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第三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市行政区划范围,面积约为1.82万平方公里。规划对象包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交易市场、分拣中心、回收站(点)、回收亭、流动回收车等。
第四条规划期限
2011-2015年。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发展目标
第五条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在充分规范整合和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优化回收网点布局,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质量和水平,构筑回收网点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的格局,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规划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宏观管理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依据再生资源产废量、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环境保护等优化网点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3.保护环境、便民利民。各类回收网点设置既要方便购销、又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确保合理的服务半径,方便交售、便于运输。
第七条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时间,初步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网络为基础,集散交易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使90%以上的社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90%以上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所有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集散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逐步形成网点布局合理、回收方式多元、功能健全完善、管理科学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集约化和产业化。
第三章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内容
第八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包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集散交易市场、分拣中心、回收站(点)、社区回收亭、流动回收车、再生资源信息平台等七部分内容。
第九条综合利用产业基地
通过行业布局调整和传统产业整合升级,打造具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为一体、产业化、生态化、可持续的综合产业基地。规划在高新区千河工业园占地面积171亩,建设我市西部丰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形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精深加工运营管理规范的回收利用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其信息技术、培训服务、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第十条区域集散交易市场
按照经济发展需要和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用于集中回收、交易、初加工社区回收站(亭)、流动回收车回收的再生资源。市场应具有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服务中心“五区一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两处,一处在陈仓大道底店路口,占地100亩,另一处在金河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00亩。
第十一条分拣中心
按照新建与改造、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原则,规划建设集中对再生资源进行分类、挑选、清洗、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分拣中心,实现交易市场和再生资源加工企业的有机衔接。分拣中心具有完善的交易区、分拣区和储存区,实现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废纸张、废玻璃、废橡胶及其他类物品的分类存储。在城区及九个县分别规划建设占地20-200亩以上的专业或综合加工分拣中心11个。
第十二条社区回收站(亭)、流动回收车
遵循统一规划、安全环保、规范服务原则,在大型社区和人口密集地区,以社区居民数或住户数为依据,设置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和回收亭;在居住分散的社区设置从属于回收站(亭)的流动回收车,统一管理,构建城市再生资源最基层的回收网络。
1.回收站(点)
回收站(点)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大型社区或居委会设立一个回收站(点),即常住人口平均每10000人设立一个回收站(点),经营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社区回收亭
社区回收亭以居民户数为依据,每1000—1500居住户(常住人口5000人)设置一个回收亭,每个回收亭10—15平方米,服务半径500—800米。
3.流动回收车
流动回收车是从属于回收站(点)的流动业务网点,主要为不适宜建固定回收亭,居住分散的社区提供废旧物资回收服务。每个社区或居住点常住人口2000人左右设置一辆流动回收车,全市规划设置898辆。通过对现有流动回收车整治规范,实现统一外观,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和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再生资源数据统计、供求信息、市场监测分析、行业规范管理、政策、政府监管系统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畅通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信息交流渠道。规划由市丰茂物资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市再生资源信息平台,为回收站(亭)、交易加工中心、回收企业、工商企业等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括远程监控,远程回收数据登录交换、电子记账、电子支付、电子统计系统等,并与全国再生资源信息网点链接,为客户提供信息、预约回收、网上交易等全方位信息化服务。
第四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及循环利用,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推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第十五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是“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中重要的专业规划,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把《规划》实施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第十六条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项目实行用地优先安排,地价适当优惠等政策,并对税收地方留成和财政规费给予减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十七条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进一步壮大规模,提升经营能力。积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第十八条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监管,各级商务、发改、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整顿废品回收市场,规范企业行为,清理不符合《规划》的回收站点,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回收利用秩序。
第十九条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把再生资源回收变为全民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附则
一、经济及社会事业目标考核
经济及社会事业目标考核采取100分制,目标完成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目标按照完成比例得分。在确保完成区下目标的基础上,依据锦屏实际,的经济及社会事业目标主要分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生服务(包括为民办实事)等三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方面(60分):
经济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财税经济。
1、农业经济(20分):
由于各村承担的目标任务不同,所以各项分值也有所不同,具体参照年目标责任状。
2、工业经济(20分):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分)
(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分)
(3)新投产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2分)
(4)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2分)
(5)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1分)
(6)实施科技项目1个(2分)
(7)专利申请2个(2分)
(8)实际到账外资(1分)
(9)内联引进资金(2分)
(10)新增限上单位1家(2分)
(11)统计基础工作规范(2分)
3、财税经济(20分):
(1)工商税收缴纳(10分)
(2)税源企业培植(6分)
(3)开展税源排查,杜绝偷逃税现象发生(4分)。
(二)社会管理方面(20分):
社会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矛盾调解等方面。
(1)突发事件处理100%(1分)
(2)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100%(2分)
(3)经济合同鉴证100%(1分)
(4)村级文化设施建设达标(1分)
(5)安全生产工作达标(5分)
(6)计划生育工作达标(5分)
(7)杜绝违法公墓建设(1分)
(8)村务公开100%(1分)
(9)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2分)
(10)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1分)
(三)民生服务方面(20分):
民生服务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就业、为民办实事等方面。
(1)完成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1分)
(2)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净增任务(1分)
(3)完成职业技能鉴定任务(1分)
(4)完成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参保任务(1分)
(5)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1分)
(6)企业信息采集率100%(1分)
(7)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0%(2分)
(8)司法援助服务100%(2分)
(9)为民办实事,具体参照年度目标责任状(10分)
二、专项目标考核:总分100分,主要分为党建考核(30分)、违法建筑综合考核(10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15分)、稳定考核(15分)、综合治理考核(10分)和领导评鉴(20分),专项目标考核由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考核确认评分,由目标办进行统一汇总;领导评鉴由党政成员依据各村的工作效率、工作成效、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评。
三、重点工程考核:重点工程指标实行单独考核,分值不纳入考核总分,在年底考核结束后,依据考核结果,在充分考虑工程的影响力、带动作用以及发挥效益的基础上,进行分类表彰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党政领导研究决定。
(一)区政府制定下发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
(二)镇政府排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
(三)各村上报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
社区目标考核
年社区目标综合考评采取200分制办法考核,具体考评体系如下。
一、经济及社会事业目标考核
经济及社会事业目标考核采取100分制,完成得基本分,没有完成的目标按照完成比例得分。考核目标主要包括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生服务三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方面(30分):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分)
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分)
3、新增限上企业(2分)
4、统计基础工作规范(2分)
5、专利申请(2分)
6、实施科技计划项目(2分)
7、内联引进资金(2分)
8、实际到账外资(2分)
9、完成工商各税(10分)
10、向上争取资金(4分)
(二)社会管理方面(30分):
1、突发性事件处理100%(1分)
2、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100%(2分)
3、经济合同鉴证100%(1分)
4、安全生产工作达标(10分)
5、计划生育工作达标(10分)
6、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达标(2分)
7、实施低保动态管理(2分)
8、居务公开100%(1分)
10、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1分)
(三)民生服务方面(40分):
1、完成再就业目标任务(2分)
2、完成创业培训任务(2分)
3、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2分)
4、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任务(3分)
5、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3分)
8、企业信息采集率100%(3分)
9、司法援助100%(5分)
10、为民办实事,具体参照年度目标责任状(20分)
二、专项目标考核:总分100分,主要分为党建考核(30分)、违法建筑综合考核(10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15分)、稳定考核(15分)、综合治理考核(10分)和领导评鉴(20分)。专项目标考核由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考核确认评分,由目标办进行统一汇总;领导评鉴由党政成员依据社区的工作效率、工作成效、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分。
部门目标考核
部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办法,包括部门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考核。其中部门共性目标考评占综合考评40%比例,个性目标考评占综合考评60%比例。
(一)、个性目标(60分):根据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区考核结果综合评定。
(二)、共性目标考核(40分):
1、作息、值班、午间禁酒等各项制度的遵守(3分):由纪委、监察考评;
2、强化效能建设、廉洁高效履行部门职责(5分):由纪委、监察所负责评分;
3、上级资金争取(8分):由财政所进行考评;
4、信息上报(4分):由宣传、党政办负责考评;
5、区级同类考核中名次靠前(5分):
6、村居评价(5分):由村居负责考评;
7、领导评鉴(10分):由党政成员对部门服务态度、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勤政廉政、交办事项等方面进行测评。
关于考核办法的说明
一、加分
1、项目加分
外资项目:实际到账外资突破的加2分;30—100万美元的加4分;100—300万美元的加7分;300万美元以上的加10分。
内资项目:每引进一个1000—3000万元投产项目(包括一、二、三产)加2分每引进一个3000—5000万元投产项目(包括一、二、三产)加4分;每引进一个5000万元以上投产项目(包括一、二、三产)加6分。
2、投资加分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较目标超1%的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基本分值)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每较目标超1%的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基本分值)
3、内联引进资金加分
每较目标超1%的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基本分值)
4、财税加分
工商税收:目标任务数在100万元(含100万)以下的,每较目标超1%的加1分;目标任务在100—300万元的(含300万),每较目标超1%的加2分;目标任务在300万元以上的,每较目标超1%加3分。
税源培植:净增一家年纳税额在50—100万元企业加2分;净增一家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企业加4分。
5、现场会加分
每召开1次区、市及市级以上现场会的分别加1、1.5、2分。现场会条件:1、召开必须有上级通知;2、召开参加人员不低于30人;3、召开会议具有推广典型、观摩交流性质;4、是否标准必须有主管部门确认。
以上五项加分仅限村(居)。
6、表彰加分
表彰主体为集体,表彰文件或奖牌落款时间为年度。受区委、区政府和市部门表彰的加1分;受市委、市政府以及省部门表彰的加2分;受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部门表彰的加3分,受国务院表彰的加4分。
7、为区级考核加分的加分
各部门为区级考核加分的,按照加分数予以加分。(加分部门需提供区级加分证明)
8、承担区级专项考核加分
各部门承担区级专项考核目标的,每承担一项位列全区第一的加10分。
二、一票否决目标
工商税收、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禁违拆违。
三、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年底,政府分管目标领导牵头目标考核小组负责对各村(居)经济及社会事业目标进行考核;机关各部门目标考核由镇组织办公室牵头党政办、监察室、目标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
2、目标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年终目标考核为主。各责任单位应于每月28日前将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报目标办。
3、年底目标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评,采取听、查、看、验、反馈形式,项目建设类目标进行现场确认,统计类定量目标依据帐、表、册等资料,由相应主管部门予以确认。
4、经济及社会事业目标考核由对应部门进行考核评分,报镇目标办统一汇总;为民办实事由对口部门考核评分报目标办进行统一汇总。
5、重点工程考核由党政领导研究决定,镇目标办进行统一汇总。
6、各村现场会加分由分管领导、部门确认,上报党政领导进行评分;
7、表彰加分由各单位上报图片、实物资料、文件等,由目标办进行评分。
8、各村专项目标考核由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考核确认评分,由镇目标办进行统一汇总。
9、年底镇目标办根据责任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党委、政府研究审定。
四、考核奖惩
1、考核结果与责任单位干部工资及奖励挂钩;
2、年底根据考评得分,村级评出综合目标考评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社区评出综合目标考评一等奖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