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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教育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讨论稿)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会后由杨德军同志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报学院教代会讨论。
二、关于《教育学院教师、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讨论稿)
会议对《教育学院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讨论稿)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会后由杨德军同志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报学院教代会讨论。
三、关于《教育学院教职工校内工资分配办法》(讨论稿)
会议对《教育学院教职工校内工资分配办法》(讨论稿)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会后由杨德军同志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报学院教代会讨论。
四、关于《教育学院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会议讨论了《教育学院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会议要求会后进一步修改整改方案。会议强调:班子成员要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切实解决学院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求大家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高破解难题能力,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五、办公用房搬迁工作
***同志根据学校对二级学院办公用房的调整方案,提出了我院搬迁具体方案,会议对此方案进行了研究。
会议要求:1、搬迁工作由***同志牵头,杨明同志协助完成。2、办公区域相对集中。3、保证教授、博士办公用房。4、统筹落实好学院南区、北区教师休息室的设备配置。5、搬迁中尽量避免大型改造,已经发生的改造费用由杨明同志负责与学校协商解决。6、确保搬迁过程中财产安全,谨防丢失。7、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搬迁工作。
六、非教学人员岗位分工
教育学院主任科员及以下非教学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已经完成,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竞聘的岗位各司其职;何忠同志、杨明同志负责工勤岗位人员的工作分工;马永刚同志负责协调辅导员工作分工;杨德军同志负责协调办公室人员工作分工;汪家宝同志负责协调教科办工作,建议谌晓莉同志牵头教科办工作,在体育系抽调一名教师、地理系抽调一名实验技术人员协助系领导开展日常工作。
七、暑期安全稳定工作
会议要求:1、由杨明同志牵头,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防控。2、暑期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保证通信畅通。对重点区域(如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对于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必要时应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八、暑期及新学期开学前主要工作
会议对学院暑期及新学期开学前的教学安排、新专业申报、年度责任目标中期检查工作、科研工作年度责任目标中期检查工作、新生报到、学生寝室安排、学生自联实习点、创收、教代会筹备等各类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提出了各项工作的针对性要求。
九、暑期干部学习务虚会事宜
现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有关省区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附: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1991年4月13日)
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于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三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民政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林业部、农业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海洋局。国务院办公厅派员出席指导。国家计委、国家科委、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建材局应邀派员参加会议。民政部部长崔乃夫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民政部关于全国勘界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了贯彻落实一九八九年《国务院关于勘界试点工作的批示》的情况,总结了一年多来的工作,研究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国务院批准从一九八九年起进行勘界试点工作,并同意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开展,争取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把全国省、县两级边界线勘定下来。为了落实国务院的决定,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召开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了勘界政策,通过了工作规划。会议决定:从一九八九年开始到一九九一年,用三年时间进行勘界试点工作;在青海与新疆、甘肃与宁夏、宁夏与内蒙古、宁夏与陕西、内蒙古与吉林、河北与山东等六条约5000公里的省级界线上进行试点;同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区内的全面勘界试点;会议还布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有计划地开展境内县级界线的勘定工作。
会议认为,自一九八九年部署全国勘界试点工作以来。在国务院的关怀下,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边界地区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在广大勘界工作者的努力下,工作进行的比较顺利。 截止去年底, 省级界线已确定约3500公里,占试点界线的70%.需要确定的青新藏、青新甘、宁甘蒙、陕甘宁、宁蒙陕、吉蒙辽、吉蒙黑、冀鲁豫等八个三省边界线交会点,已确定了青新藏、陕甘宁、吉蒙辽、冀鲁豫四个;尚待确定的四个,有关省区也做了调查准备工作。一年多来,县级界线的勘定工作也有相当的进展。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甘肃、青海、云南、广东、天津等九个省区市,正在勘定县级界线,已勘定约二万多公里。四川、河北、山东等省也正在筹备开展县级界线的勘定工作。
会议认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现在全国的边界工作已开始出现了好的趋势,一个大有希望的趋势。勘界已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凡已勘定界线的地方普遍反映,勘界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受到了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普遍拥护。实践证明,尽管勘界工作有许多困难,只要领导得力,政策落实,组织得好,从根本上治理全国的边界问题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对当前勘界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认为主要有:(一)出现了前紧后松的苗头;(二)有关双方在处理某些问题时配合的还不够,甚至步调不一致。有的省区内的部门之间的配合也还不够紧密,妨碍整体效益的发挥;(三)在一些地方,勘界政策还不够落实,特别是没有完全落实到基层;(四)在个别地区,对在勘界过程中维持边界地区现状问题注意不够,有违反勘界纪律的现象,在个别地方还发生了群众性纠纷,影响了勘界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议在回顾了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后认为,勘界工作是一项加强国家行政管理,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与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宏伟目标紧密相关。有关省区、有关部门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工作,努力完成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会议要求,六条试点线的两省联合勘界领导小组,均应在五月底以前,召开一次由双方组长共同主持的部署工作的会议,并将会议情况报告民政部。
会议在分析了全国的勘界形势后认为,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今后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已经到了攻坚的阶段。今年是勘界试点的最后一年,按计划应完成1500公里界线的勘定工作;完成四个“三省交会点”的确定工作;完成六条试点界线的测绘工作;要在调查论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年底前向国务院提出全面勘界的报告。特别是未定的1500公里界线中,争议地段占相当的比重。有的边界争议情况还比较复杂,解决的难度较大。会议认为,完成上述任务要作出比过去更艰苦的努力,需要上下左右拧成一股绳,才能够抓好攻坚阶段的工作。会议指出,今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继续加强领导。参加这次会议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对会后的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在解决难度较大的边界争议时将协同攻关。有关省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勘界工作切实地纳入议事日程。要上级抓下级,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有关各级政府主管勘界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责。对攻坚阶段的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会议认为,解决争议问题将是打好攻坚战的关键。对解决边界争议问题的症结所在分析不透,盲目轻率,是有害的;但是把困难估计得过于严重,看不到解决的有利条件,缺乏信心,犹豫不决,更是有害的。建国以来的经验证明,边界争议问题越拖越复杂,解决的难度越大,在勘界中解决是个有利时机,如果留下争议区这个尾巴,必将后患无穷。会议要求,各级政府的主管领导干部,对重大的边界争议问题应当亲自作调查研究,站在第一线处理。在处理边界争议问题时,应当特别注意做好有关各级干部的工作,要求他们坚持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
会议强调,在处理边界争议问题时,应当坚持解决在基层的原则。即大部分解决在毗邻县,少部分解决在毗邻州(行署、盟),个别的解决在毗邻省,特殊的由中央机关调处。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不仅有利于妥善处理问题,也有利于发展睦邻关系。但是,对某些反复协商不成的,也不应再拖下去,上级应及时过问,必要时应按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整行政区划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必须继续抓好勘界政策的落实工作。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勘界靠政策,靠政策去统一有关双方的思想和行动。会议认为,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制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有力地指导了全国的勘界试点工作,基本上是可行的,应当继续贯彻执行。当前,尤应注意把勘界政策落实到基层,使广大勘界干部都掌握,使政策真正成为推动工作的武器。
(三)必须进一步加强有关双方、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工作。勘界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综合性工作,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会议要求,凡是参加勘界工作的部门应当尽职尽责,有关双方应密切配合,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继续注意处理好这个问题。
(四)必须继续加强勘界纪律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确保边界地区的稳定。一年来,开展勘界的省区人民政府注意了遵守勘界纪律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保证了勘界试点地区的稳定。但也有个别地方忽视了这项工作,发生过群众性纠纷,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会议要求,在勘界期间必须维持边界地区的现状,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地区,双方要联合制定防范措施。当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制止群众械斗事件的通知》,确保勘界地区的稳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必须严肃党纪政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保证勘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必须注意做好勘界测绘技术工作、总结经验和档案工作。这三方面的工作关系到巩固勘界成果,不可忽视。要认真执行《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试行)》,确保勘定界线的质量。勘界试点的目的是为今后全面勘界提供经验,现在有几条试点线已接近收尾,总结经验的工作应提上日程,每个试点省均应在勘界工作结束前向民政部送交合格的经验总结报告,做到善始善终。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根据《XX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人民检察院、XX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XX”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
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4、对执行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反映。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与反馈。
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二、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新区道路交通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三项职能:一是定期通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二是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协调、指挥和监督各街办(管理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即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工作。三是对事故隐患及“黑点”进行整治,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实行交通事故“区、街办(管理处)、村(社区)”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创平安和谐新区。
三、联席会议工作措施
(一)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另外,可根据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研究交通安全问题。每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四次。
(二)确定会议议题。会前,要有针对性、充分地准备会议议题,必要时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酝酿会议议题,特殊情况可以紧急召开会议部署研究。
(三)落实参会人员。召开联席会议时,根据研究的具体工作,适度缩减参会成员单位,仅邀请所涉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按要求签到。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组长请假,报联席办备案。
(四)每次联席会议结束后,联席办应及时将会议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或网传)各成员单位,并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要求。有关成员单位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汇报落
实工作的情况。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相关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并与其它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二)每次联席会议,参会成员单位需根据部门职能,准备以下工作情况进行会议交流,所涉参会成员单位需在联席会议上进行发言的,发言材料应印发作为会议材料:
1、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有关决定及上级联席会议要求、本级联席会议之前确定工作的开展情况;
2、本部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包括工作部署、措施、效果、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3、本部门存在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重大事项。
4、遇有疑难交通事故时,在三级联动调解基础上,可在联席会议上解决,以达到社会和谐之目的(具体操作流程附后)。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定期通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制订有关事故预防工作措施,部署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研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宏观政策及制订、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大足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公安局、宣传部、监察局、建委、计经委、市政局、交通局、教委、卫生局、工商局、水务局、质监局、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县公安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若遇人动自动替补)。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会议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召集,邀请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或办公室副主任出席会议。根据县领导指示、联络员工作组向联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需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委托本单位相关领导到会。
联席会议需要召开会议时,由县公安局研究提出会议的时间、内容、列席人员等,征得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部门要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事故伤亡的大局出发,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如遇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时,应按照有利于提高效率、促进工作、减少事故原则,由县政府与会领导召开会议协调和决定。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县政府。各成员单位和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认真执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联席会议重新作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
以联席会议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县公安局代章。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道路交通的安全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职责、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下设联络员工作组,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联系、沟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专题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联络员工作组召集人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或分管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总召集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区发改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政研室、综治办、编委办、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水利局、农林局、商务局、文化新闻局、卫生局、统计局、旅游局、金融办、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局、国土资源分局等。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参加。
总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联席会议或委托召集人召集、主持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筹办联席会议,或受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主持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议事内容
(一)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及执行联席会议决定的情况;
(二)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与交流,整合部门统计信息资源,建立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三)结合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市级以上各项重要监测、考核、评估和GDP核算等要求,建立全区重要统计指标目录,对纳入目录的指标定期进行分析评估验证,保障重要统计数据统一,做到应统尽统;
(四)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执行统计方法制度的情况,交流统计工作情况和经验,协调解决部门和基层统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其他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事项。
三、工作规则和程序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每个季度的最后一月中旬召开,或按照区政府要求不定期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范围根据议事内容和实际情况确定。
(一)联席会议召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二)成员单位需提交联席会议商议的议题,应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将相关资料送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提交会议讨论;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研究全市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制订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管各县、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全市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预防和打击危害管道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我市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营。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工作职责见附件。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通报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情况;分析研究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跨区域、部门的安全保护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安全保护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专项安全保护工作和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相关县(区)、有关部门,抄报市政府和**省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县(区)及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召开一次例会,如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
为了认真贯彻共同体学校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方针,增强共同体学校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推进共同体学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共同体学校相互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共同体学校教师参政议政,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要问题,经提前协商可随时召开。
2、联席会议坚持维护行政权威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共同体学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共同体学校中核心学校校长或成员学校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一般由与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项目组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筹办。
4、联席会议由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向大会通报共同体学校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共同体学校工作相关的行政措施,由大会通报围绕共同体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教职工队伍情况,听取大会对制定有关涉及共同体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共同体学校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5、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核心学校、成员学校校长会签。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各项目组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督促检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6、联席会议视其情况可邀请共同体学校相关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旁听。
7、共同体学校要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听取共同体学校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呼声,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维护共同体学校发展的长远大计。
青州市邵庄镇文登小学
青州市邵庄镇刁庄小学
青州市邵庄镇郭峪小学
二O一二年十月
共同体学校校长工作制度
1.青州市邵庄镇刁庄小学、郭峪小学校长每学期不少于2次,参加青州市邵庄镇文登小学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业务研究、日常教育管理、教师评聘、教育评价考核等学校重要工作的研究与讨论。
2.青州市文登小学校长每学期不少于2次,参加青州市邵庄镇刁庄小学、郭峪小学行政会议,指导重要事项的决定,以及开展有关教育管理和教学业务的检查。
3.青州市文登小学校长每学期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青州市刁庄小学、郭峪小学送出一份有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发展等方面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书。
4.三校校长共同牵头审定《“文登小学·刁庄小学、郭峪小学”教育共同体工作计划》、中层干部轮岗和教师交流、学生活动等事宜,共同体办公室可具体负责落实。
青州市邵庄镇文登小学
青州市邵庄镇刁庄小学
青州市邵庄镇郭峪小学
二O一二年十月
共同体学校教学工作制度
1.共同制定年度三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对互助方案与工作安排,并认真落实到位。
2.建立科学统一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实行相对一致的教学常规管理、课程管理、质量管理等,把青州市实验小学先进的教学管理经验移植到青州市何官镇孙板小学,提升该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3.建立统一的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对共同体学校实施统一的质量监测和管理。
4.深入开展送教活动,邵庄镇文登小学教务处每学期派出学科骨干教师,到刁庄小学、郭峪小学上公开课、示范课。
5.刁庄小学、郭峪小学要组织年轻教师参与“名师带徒”活动,以“1对1”的结对“跟教”提升青年教师业务水平。并积极介入牵头学校教科研网络,对接牵头学校,科学合理制定好教科研计划,安排本校教师到牵头参加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活动。
6.文登小学教务处对刁庄小学、郭峪小学教务处教学常规的执行提出合理建设性的意见,刁庄小学、郭峪小学教务处着力抓好各项教学常规的落实,加强常规的检查、督促、反馈、评价和改进,从严要求。
青州市邵庄镇文登小学
青州市邵庄镇刁庄小学
青州市邵庄镇郭峪小学
二O一二年十月
共同体学校科研工作制度
1.制定严密的三校共同教科研工作计划,把捆绑结对学校教科研工作有机结合。
2.建立统一的教科研活动制度,开展统一的教研、科研、技能比武等活动,加强牵头学校与参与学校之间的教育交流,提高共同体内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师发展水平。
3.牵头学校教科部门每学期派出教科研骨干,到刁庄小学、郭峪小学交流先进教育理念、教育科研方法、学生管理经验,促使三所小学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法,切实提高教育科研素养。
4.牵头学校教科部门面向参与学校全面开放教育资源,刁庄小学、郭峪小学积极参与到牵头学校教科研活动之中,刁庄小学、郭峪小学教师踊跃参加牵头学校小专题研讨、读书交流、课题研究等活动。
5.牵头学校教科部门协助另外两所小学研究改进教科研发展的策略,提出建设性意见,促动两所小学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教科研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青州市邵庄镇文登小学
青州市邵庄镇刁庄小学
青州市邵庄镇郭峪小学
二O一二年十月
共同体学校德育工作制度
1.制定共同的、严密的两校德育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安排,把捆绑结对学校德育工作有机结合。
2.建立统一的德育工作管理制度,如:学生日常管理、班级管理、班主任培训与考核等,加强三校德育活动交流,提高共同体内学校的学生管理水平和德育工作指导队伍素质。
3.牵头学校与参与学校的德育部门要加强联系,每学期共同策划组织富有特色和教育意义的校园文化活动。
青州市邵庄镇文登小学
可以说,凡是需要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问题,大都是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使联席会议真正达到反映问题、争取政策、推进社会全面发展的目的,各地工会普遍通过征求意见的方式,从职工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热点问题中优先选择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问题作为会议的议题,并由工会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力求使有关调查报告做到数据详实、分析透彻、建议可行。许多地方工会在初步确定议题后,还邀请社会有关方面专家、基层工会主席以及职工代表对议题进行反复论证,使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正因如此,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工会所提议题都很重视,且绝大部分议题都能得到较好的落实。对因客观情况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双方也会通过共同协商形成比较一致的过渡性意见或措施,待继续调查论证后再行解决。
二、为使联席会议取得实效,应确保会议前后各项工作准确到位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
2、着眼于建设咸丰县人才队伍,探讨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问题,就全县人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交流各单位人才和人才工作的思路、计划和措施,了解掌握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状况;
4、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研究制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
5、指导和协调涉及多部门的人才工作和活动;
6、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人才政策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
三、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组成单位是: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人事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建设局、县文体局、县工商联。
四、牵头单位及人员组成
县委组织部为县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主持人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成员为各单位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确定联席会议的议题;
2、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等有关材料;
3、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根据议题内容可邀请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也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列席。
议题内容主要包括:
二、参加部门
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环保局、县供电局、县金融办。
三、会议形式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于每季度结束后首月的15号召开;各部门需于13号将上会的有关材料报县工信局。
2、县领导认为必要时,可不受季度限制,根据需要安排召开联席会议。
3、在不召开季度联席会议的月份,各部门要于每月13号上报分析材料至县工信局。
4、会议由主管副县长召集,必要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并请相关县领导参加。
5、根据会议需要可对参会部门和会议内容做临时调整。
四、会议内容及要求
(一)会议内容
1、通报工业生产和效益完成情况(全县及重点企业),预测下期走势(县工信局、县统计局)。
2、工业用电分析及预测(县供电局)。
3、工业项目谋划、立项审批、建设和竣工投产情况通报及分析(县发改局)。
4、工业发展中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支持情况通报(县财政局)。
5、工业企业税收完成情况、税收负担情况及在税收支持方面的情况通报(县国税局和县地税局)。
6、工业企业排污情况、环保治理及环保支持等方面情况分析及通报(县环保局)。
7、工业企业存贷款变动情况、重点工业企业存贷款变动情况分析和预测,对工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县金融办)。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于每月13日中午下班前,将上月份(上季度)材料报县工信局经济运行科电子信箱,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形势简析、存在问题、下步措施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
2、县统计局按时向市统计局上报数据,于每月7日中午下班前提供月度生产数据,每月11日中午下班前提供月度效益数据及分析。
3、每次联席会议,首先对各部门报送材料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通报。
五、会议落实
每次联席会议结束后,根据会议内容下发会议纪要,各部门按照要求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并于每周四下班前向县工信局反馈落实情况,直至任务完成。
六、会议组织
联席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县工信局负责。各参加部门明确一名主管副局长作为联席会议的固定参加人,并负责协调本部门内部的相关工作。
一、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市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经济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等单位。市银监办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承担联席会议召集人职责,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银监办。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人员担任。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㈡搜集掌握辖区内非法集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㈢研究制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制定处置非法集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非法集资预警预报监控体系。
㈣对反映上报的辖区内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认定,并研究具体处置办法和措施。
㈤组织、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㈥对处置非法集资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有的放矢的做好化解工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㈠负责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程序等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㈡负责接待社会非法集资的来信来访工作,建立非法集资管理档案,做好非法集资信息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㈢负责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受理,配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进行认定、处置。
㈣负责联席会议会务组织、会议纪要、专报的编写及印发工作,保持与成员单位及其联络员的联系,督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㈤负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㈠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非法集资联席会议,领导、管理、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根据上级领导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指示做好上传下达。
㈡市委宣传部负责在处置非法集资事件中,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审查与管理,从严控制媒体针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报道,避免引起较大的负面影响。
㈢市局负责接待处理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上访工作,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严格控制越级上访。
㈣市监察局负责对非法集资活动中和由此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㈤市检察院负责对开展社会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诉讼。
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处置非法集资问题突发性挤兑应急方案》,在非法集资发生挤兑时,以政府的名义向上级汇报,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
㈦市人民银行负责在发生集资突发性挤兑时,积极向上级行汇报情况,争取再贷款支持。
㈧市银监办负责配合市政府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监控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督促非法集资单位做好日常集资兑付和资金“头寸”的测算工作,对非法集资情况开展调查,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信息,完成联席会议及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㈨市公安局负责非法集资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
㈩市法院负责对依法的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审理,并负责帮助有关单位清收外欠账款工作。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按照领导的指示和意见,或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提议或案发实际情况,负责召开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