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31 20:17:51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一、积极实施安全闭环管理,安全生产九年无死亡
9年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顶板事故、运输事故、放炮事故在不同的年份交替发生,其中一年还发生了两起事故,导致2人死亡。从那时起,领导班子横下决心,高调提出:“开展安全攻坚战,齐打安全翻身仗。”为此,公司对领导班子和煤矿两个安全主体实行风险抵押,签订责任状,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包保;构筑了由20名值班长组成的全天候的井下安全值班网络、由52名群监员组成的到班到点的群众安全监督网络、由67名安监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组成的下井带班和责任纠察网络等三个网络,实现了一线管理路径的相互交错、立体交叉;完善了带班下井、安全奖惩、隐患排查整治等20多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队上一班一检查、片上一天一检查、矿上一周一检查,总公司一旬一检查,做到了安全检查不空班、不漏点、不断线,狠反“三违”,落实整改;坚持在安全投入上下真功夫、动大手笔,每年投入300多万元,一年解决一个大问题,先后对矿井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各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淘汰落后机电设备400多套台,更换非阻燃电缆4000多米,矿井安全环境得到质的改善;坚持高密度、高频次的安全学习、安全培训、技术比武,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通过时刻保持的安全高压态势,很好地落实了各级安全主体责任,保持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矿井安全形势持续得到好转,连续实现了九个安全年,杜绝了重伤以上事故。
二、突出原煤主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企业可持续科学发展
***方石坪井设计服务年限13年,自1997年投产以来,已连续服务14年,资源濒临枯竭,加上煤层赋存成鸡窝状,不连续、不稳定,采掘接替矛盾异常突出。为确保3000职工家属的“饭碗”,企业兼并了周边原球山乡镇煤矿,优化了井田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坚持向矿井深部和边沿薄煤区延伸,南北两翼各长达5公里,同时不惜高成本加强硐探找煤,缓解了采掘接替矛盾,延长了矿井服务年限。
为解决后续接替问题,公司于2008年以国有控股的形式收购了原***县五峰山煤矿,成立了***恒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0年着手实施内部技改,今年年底可以竣工投入试运行,一个年产6万吨的新恒峰已赫然在目。至此,公司可以两条腿走路,在克服资源瓶颈、实现可持续发展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三、重民生、办实事,和谐矿井建设取得新进展
公司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每年上缴国家利税700多万元,每年支持地方学校、公路、新农村建设近10万元,保证了职工收入每年10%以上的递增速度,完善了职工五大保险,新建职工廉租房443套,实施了棚户区改造,实现了***县宿舍区业主自治管理,矿容矿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得到改善,企地关系更加融洽,企业政通人和,职工安居乐业,维持了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1、评选范围: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规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
2、评选条件:①优秀企业家:担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三年以上(含连续在几个企业担任正职累计满三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所领导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税收贡献、社会公认度测评优秀率在全县排名前10位,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②优秀创业者:所领导企业成立满两年,不满五年;企业前两个年度(含当年)产值均在2000万元以上,税收贡献均在100万元以上;社会公认度测评优秀率排名在全县前10位。
3、评选程序:被推荐人所在企业向县工业发展局申报,提供有关事迹材料;县工业发展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推荐单位的有关指标和被推荐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对象,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4、相关指标说明:企业销售收入以县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年终核算结果为准;税收贡献以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社会公认度以测评结果为准(采取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职工代表进行测评的办法,进行测评)。
(二)入库税金纳税增幅十强企业的认定范围、依据和程序
1、认定范围: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企业。
2、认定依据:入库税金纳税增幅以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年终统计的数据为准。
3、认定程序:县工业发展局牵头,县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提出十强对象,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三)成长型企业和位次上升最快企业的认定条件和程序
1、认定条件:①成长型企业: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被认定为规模企业,或已纳入规模统计且近三年产值逐年增长,增幅排名在前10位;所处行业为国家鼓励或重点扶持行业(建筑业除外),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企业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上。②位次上升最快企业:从当年产值较上年增幅排名前10位,纳税总额增幅排名前10位的企业中选取5位。企业产值增幅以县统计局提供的统计结果为准;纳税总额增幅以县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2、认定程序:县工业发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推进品牌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有关奖励指标认定依据和程序
(一)认定依据
1、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分别以国家名推委(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名推委认定,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质量管理部门正式对外公布结果为准。
2、驰名(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结果为准;省著名商标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结果为准。
3、各类体系认证: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ISO9000体系和HACCP认证以国家和省级质监部门认定结果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为准;企业销售收入以县国税、地税等部门核实后的数据为准。
(二)认定程序:各企业向县工业发展局提出申请,提供证明材料;县工业发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通过审核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三、鼓励企业技术升级有关指标认定标准、奖励依据和认定程序
(一)项目建设主体认定:国家(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的建设单位须为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企业,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年建成投产,新增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
(二)奖励依据:国家(省)级技术创新项目验收结果以国家或省工信、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鉴定结果为准。
(三)认定程序:各企业向县工业发展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工业发展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认定意见。
四、加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指标认定依据和认定程序
(一)认定依据: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当年省、市人民政府或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二)认定程序:企业向县工业发展局提供资质材料,经审核无误的,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五、鼓励企业吸纳剩余劳动力有关奖励(补贴)发放认定标准及申请程序
(一)大学生及下岗职工认定标准:企业所招大学生应为国家统招应届或往届未就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下岗职工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企业与所招录大学生、下岗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
(二)企业申请时限及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须在与大学生、下岗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0日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县工业发展局、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书,大专以上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下岗职工的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申请资料审核程序:采取联合审查的办法,县工业发展局就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就招聘双方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经县工业、人社部门联合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每招聘一名大学生(下岗职工)每月奖励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并对下岗职工社会保险金进行全额补贴。
(四)奖励(补贴)资金划拨方式及期限:企业招录大学生或下岗职工的奖励金给付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付。企业按规定为招录的下岗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方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按年度核拨,且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奖励返还办法
(一)新增产值、入库税金认定依据:新增产值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入库税金以县财政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企业所得税奖励返还数额及程序:符合返还条件企业申请奖励返还比例为50%;返还方式采取即征即返的办法;由县工业发展局牵头,县统计、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依照国税、地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执行。
七、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及奖励办法
(一)企业名称中使用“连锁”字样申请条件:企业为县境内零售类企业,且直营门店数量在3个以上(门店数量认定以县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二)省级企业名称或以集团形式登记申请办法:注册资本等条件符合国家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可申请省级企业名称或集团登记;批复同意以集团形式登记的企业,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县工业发展局、县财政局申请奖励资金,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联合审查,县财政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八、县境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一)贷款增量认定范围及依据:认定范围为县境内各金融机构,贷款对象为县境内中小企业、涉农和重点项目;贷款增量以县人民银行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
(二)奖励标准及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奖励标准按照(泾发[]1号)文件执行;县工业发展局依据县人民银行提供的统计数据,按照贷款总量、贷款增量两项指标,对排名前两位的金融机构提出奖励,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九、初始型创业活动税费限额返还办法
(一)认定范围:在法律、法规许可行业内创办企业实体或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的初始型自主创业活动人员,均为鼓励扶持对象。
(二)认定依据:以县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三)返还程序: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者携带营业执照、缴纳税费收据等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县财政局协调有关部门按程序予以返还。
十、国家发明专利认定依据、奖励标准及确定程序
(一)认定依据:国家发明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为准;专利所有人创办科技型企业达产达效或将专利转让县境内企业并达产达效的,应具备新产品开发备案、专利转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标准:给予专利所有人一次性1万元奖励,若专利系多人或法人享有,则以集体名义受奖,且奖励总额不变;专利所有人创办实体或将专利出让并达产达效的,最高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确定程序:专利所有人或受让企业向县工业发展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由县工业发展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十一、新办企业职工技能免费培训申请办法
(一)申请条件:新办企业应制定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按照岗位及国家初、中、高级职业标准确定培训内容。
(二)申请程序:企业须在开班15日前,向县人社局提出免费培训申请。通过审核的,由企业自行组织员工在县人社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等相关证书。
十二、支持工业发展先进镇和优秀部门的认定办法
(一)先进镇认定办法:由县工业发展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随机选取镇辖区10户企业和10个县级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满意度在80%以上,且上年度工业与民营经济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均在全县排名前5位的镇中确定先进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二)优秀部门认定办法:由县工业发展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部分企业对涉企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从测评结果排名前10位的部门中确定优秀对象,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十三、企业申请设立警务室程序
由企业直接向县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公安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符合设立警务室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四、县境内企业家和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群众享受同等待遇认定办法
(一)认定范围:企业家为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厂长、经理等领导;外来务工人员为与县境内各类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二)待遇标准:享受标准参照企业所在镇居民享受的各类社会保障标准和水平。
十五、专业技术人才认定范围、程序以及申请临时住房的条件、程序
(一)认定范围:与县境内非公企业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在企业研发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第一学历)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且从事工种与本专业技术资格相一致。
由于职称具有一种“品牌效应”,“含金量”褒贬不一,在某些专业成为人才追求的“终极目标”,比如教师、医师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中、高级职称资格后一旦被聘用,就可以相应地晋升工资,在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退休年龄延长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有些人却嗤之以鼻,比如在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即使评上工程师、研究员的职称也享受不了加薪、住房、医疗等优厚待遇。正因如此,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为了得到相应的职称资格,削尖脑袋花费了不少心思,使本来非常严肃的评审工作也变了味,走了样。
一项科学评价人才的职称制度,在正常的工作中却变了“异类”,剖析原因,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是职称评价缺乏科学性。现有职称评审办法不能与被评审者的岗位能力、业绩、实际贡献和敬业精神完全挂钩。职称评审不严密,缺乏科学性,论资排辈现象严重,这就给一些投机分子在评审材料中掺假创造了“良机”。
二是职称评价缺乏公平性。被评审对象的职数限制,使许多参评对象蒙受了不公平待遇。在某些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的单位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报评定职称,而在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单位由于受到岗位职数额度的限制,造成一些优秀人才长期难以“露头”的尴尬状况。
三是职称评定抽象单一。目前采用的资格评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内外因素的困扰与影响,涉及能力和业绩的标准条件又比较简单和抽象,评委们面对一大堆申报材料无法量化考察,只好将评审注意力侧重在学历、资历、论文、计算机等硬件上,这无疑淡化了人才的真实水平和贡献。
四是职称评判标准不一。国家虽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但在同一地域、同一行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里,由于评委对评审条件的理解和把握尺度不一致,结果导致了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使同一层次、同一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甚远。
在今后的职称制度改革中,职称评价不良现象必须得到有效的遏止。
一是推行专业资格结构评价。在职称评价体系中,按照“模块化”运作模式,将评价条件分解为品德、学历、资历、学识、技术、能力、业绩等若干要素,分别实行量化评价。其中为了充分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业绩,学识、技术、能力和业绩在整个评价过程中要占总分的60%-70%,并且将取代学历、资历、论文等成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对在职称评价中业绩平平、能力低下、达不到规定条件和分数的专业技术人员,则不授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是调整与完善职称评价制度。为确保职称评审质量,应实行科学的社会化的评价机制。要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称工作,逐步过渡到由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评价中介机构承担,避免或减少官方干预。政府人事职能部门要从微观的职称评价工作中脱离出来,着力发展和规范社会评价中介组织,指导制定或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等宏观管理工作。同时,改革传统、封闭的评价方式。针对不同职称系列或专业,分门别类,采用切合实际的评价方式区别对待。如对职业性强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制定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规定专业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具体标准,经相应组织形式,直接竞聘上岗,把职称评审所引发的连带矛盾和问题适度化解。在修订评审标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采取资料演示、成果展示、面试答辩、现场“说课”、实地考核、调查评估等多种评价方式和手段,分类量化,综合评定,评价结果将更加客观公正。
三是实行特殊评审政策。将职称评价向企业或特殊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有突出贡献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并且专利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职称评审一步到位;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对论文达不到规定要求者,可提供能反映其能力和贡献的科技改造、技术创造、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替代,进一步突出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评价;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执行人,或获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主要持有人及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等称号者,可组织专家评委团,以面试答辩的方式,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二、工作目标
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事事关乎环境优化”的理念,重点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信用意识不强、项目周边环境差等企业和群众最关注的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
1、建立并落实党员干部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按照县改革办出台的方案,为全镇干部在履职担当、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过错,在达到尽职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从轻、减轻甚至免于问责或处分。
2、建立干部优化发展环境激励机制。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树好用人导向,落实重品行、重实际、重公论、重基层、重一致“五政”原则,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干部大力支持保护,对工作有力、业绩突出的好干部予以提拔重用。挖掘培树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先进典型,综合运用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激励干部在优化发展环境中建功立业。
3、建立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优化发展环境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镇党委,纪检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与检查,全面开展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的及时宣传报道,用舆论跟踪热点问题、典型案例的解决和进展情况。
(二)抓好四项基础工作
4、抓好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全镇持续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群众观念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在全镇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树立“事情能办”理念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努力为“能办事,办成事”强能力、提素质,为“高效办、办得好”想办法、解难题。
5、抓培训。镇党委牵头,组织镇农委、成人学校,充分利用本镇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外联上级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好科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专题培训班;股级干部职业素质培训班、一般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班。
6、抓载体。切实关爱在本镇的企业家发展成长。通过组织参观考察,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帮助本镇企业家拓宽创业创新视野,增强做大做强能力,促进优秀企业家健康成长。
7、抓要素。各级配合县国土局、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做好项目用地、项目投资、项目容量指标等相关工作。
(三)实施五个专项行动
8、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既定方案,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以解决“事难办”为重点。深入整治机关工作人员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等现象,认真查处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9、开展平安护企业行动。加大全镇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力度,集中整治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治安问题,严厉打击断水断电,堵门堵路、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行为。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掌握企业周边环境情况,各级调处、疏导、化解企业与周边的矛盾,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平安社会环境。
10、实施特殊困难时期企业帮扶专项行动。积极协调县发改局、县工信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做好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建立服务平台、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11、开展整顿规范中介组织和社团组织(学会、协会)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县编办、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工信局、做好中介服务、协会管理等工作。
12、开展破坏发展环境案件查处专项行动。由镇纪检牵头,联合本镇派出所成立优化发展环境案件查处办公室,通过组织明察暗访、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开展监督巡查等方式,广泛收集影响发展环境的线索和信息。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凡经查实违犯党纪政纪的,一律从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3、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切实防止审批事项“明增暗减”“边减边增”“上减下增”。
14、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对重大项目和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15、规范涉企行政行为。由镇司法所、安监站负责,建立制定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登记制度和检查计划,使行政检查标准清晰、行为规范。
(五)创新工作举措
16、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政务服务系统。由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代办上级交办的重大项目投资或协调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17、推进创新创业。结合“六城同创”工作,围绕与群众和创业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我镇精准扶贫工作,对市场上出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及时推广,让群众真正受益,及早受益。
18、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进一步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强力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体系的建立。
(六)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招商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坚决兑现向群众和市场主体做出的各项承诺,做到守法诚信、有诺必践。强化行政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制定政府失信惩戒补偿机制,严肃查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失信问题,对因政府失信造成的损失给予企业合理、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