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范文

时间:2022-12-25 0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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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班子成员履职报告

篇1

征求意见立知立改。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结合人大视察调研工作和各种会议,广泛走访人大代表和群众,征求意见,倾听民声,收集民意,召开镇人大主席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力求把问题找准、找深、找透。目前已收集意见建议10条,其中作风方面的意见2条,人大工作方面的建议8条,现已有5条整改落实到位,其他意见建议正在整改之中。

篇2

同志们:今年5月起,按照中央、省委、XX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基本结束。经台州市委和市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政法各部门第一阶段的工作基本符合检查验收标准,可以转入第二阶段工作。今天的会议,是转段的动员会。会后,政法各部门都要自行组织转段动员。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第一阶段教育讨论活动的简要回顾

省委政法委作出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决定后,我市政法各部门抢前抓早,精心部署,在学习动员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整体思路清晰。为了增强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我们确定了“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贯彻始终”,“突出三个重点”,“采取四个结合”,“实现五个目标”的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主题,即要紧扣“公正执法、一心为民”这个政法工作主题。坚持两个贯彻始终,即针对学习阶段时间短及基于思想是行动先导的认识,坚持将学习发动贯彻于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针对有些问题能够立即整改及基于成果可以促进学习的认识,坚持将边查边改贯彻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突出三个重点,即以学习中央、省、市政法委领导关于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讲话为重点;以履行执法办案职能的部门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四个结合,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许祥珊同志先进典型相结合;与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相结合;与促进各项政法工作相结合。实现五个目标,即执法观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由于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二是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务实。政法各部门坚持统筹安排,保证了工作学习两不误。市检察院充分利用网络系统,开辟了网上专栏,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教育活动网络视频会议,统一动员部署;开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警同时收听收看,还把讲座光盘挂在网上,供干警随时上网学习,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在学习方法方面,我们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理论研讨相结合。在培训骨干方面,市公安局除了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外,党组成员先学一步,还先后举办了科所队室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培训班,将理念教育和业务知识结合起来集中学习和研讨,为全市公安机关培训了一大批理论骨干。市法院还组织干警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职业道德六个专题进行了书面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

三是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效明显。在教育活动中,政法各部门干警执法指导思想得到进一步端正,公平正义的执法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确立,干警的法制观念思想认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干警的工作热情得到充分发挥,不但没有影响工作,反而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审判工作完成了年度80的任务目标,公安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同比都有所提升,而且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要进一步扎扎实实做好第二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清理思想是此次教育讨论活动最为重要的关键环节,这一阶段工作抓得好不好,将直接影响整个活动的效果。为此,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转段以后,如何巩固第一阶段的教育成果,深入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我强调以下七方面要求:

一要贯穿始终强化学习。要继续抓好学习教育活动,必须将学习贯穿于教育讨论的始终。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与学习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入心、入耳、入脑。通过学习不断加深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到边学边调研。通过开展理论研讨、知识竞赛、问卷测试等形式,推动学习的不断深入。在学习中坚持“三着力,三促进”原则。即在理论武装上着力,促进广大干警端正执法思想;在指导实践上着力,促进突出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在组织领导上着力,促进教育活动有序开展。

二要严格对照查摆问题。要解决问题,必须在找准问题上下功夫。首先要选准查摆工作切入点。从“三个方面切入”:一是把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作为查摆的切入点;二是把容易发生执法不公的环节和部门作为查摆的切入点;三是把对照先进典型存在的差距作为查摆问题的一个切入点。同时,要开展好“五查五看”活动,要深挖根源,敢于亮丑,把问题查全找准,全员写出自查报告和自我剖析材料。班子成员的自查报告交市委大讨论办公室。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照检查、清理思想阶段的指导意见》精神,从五个方面把握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大局意识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不讲政治、不讲大局、不讲执法司法社会效果的现象和问题,着力解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片面强调独立办案、偏离大局执法以及单纯业务观点等问题。执法思想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的现象和问题,着力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耍特权、抖威风、以及“冷硬横推”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执法作风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认真等作风飘浮、办事拖拉、相互推诿以及有警不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办)、查而不纠的现象和问题,着力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工作敷衍、履职不到位,华而不实、搞形式主义,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执法行为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办案的 现象和问题,着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甚至动手动脚、刑讯逼供、、贪赃枉法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等问题。执法纪律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不讲工作原则,违反办案纪律、以案谋私、执法不廉等现象和问题。着力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乱收费、滥罚款,“吃拿卡要”,泄露案件机密、造成工作被动,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以及对自身要求不严,警容风纪不正、司法礼仪 不规范等问题。根据省委政法委的要求,这一阶段省委政法委将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清理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和干警亲属利用干警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工作。因此,这一阶段将增加排摸、清理、整顿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方面的工作内容。

三要广泛深入征求意见。要真听,认真组织公开征谏、上门纳谏,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式上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和满意度问卷测评等方式。教育讨论办公室和政法各部门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道)、村居征求意见,部门与部门之间互相听取意见,机关内部向民警征求意见和建议。要把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梳理,及时反馈到相关政法部门(单位)。市委大讨论办公室决定于8月18日左右召开座谈会,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道)、村居干部对政法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办公室要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好。

四要开展开门接访。市委大讨论办公室和政法各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接访,解决一批涉法涉诉的案件,重点是进京赴省的上访老户。在太平、松门、泽国设立3个接访工作站,于8月15日、8月22日左右开展集中开门大接访活动,政法各部门领导要分组参加公开接访。同时,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办结,并做好回访案件当事人工作,对当事人不满意的案件,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做好答复解释工作。

五要实行全面整改。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以事找人,对号入座,从思想深处分析原因,认真清理,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条件不成熟的限期整改,以整改的成果体现教育活动的成效。

1、制定整改方案。根据自查、征谏及明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分别写出单位和个人的整改报告,并以各科室(庭、队、所)为单位召开整改分析会,相互交流、分析点评、找准问题、落实措施。

2、开展积案、劣质案件的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对涉法涉诉案件的集中办理活动,对各种存在瑕疵的案件逐案进行清理。

3、严肃处理执法违法的人和事。

市委大讨论办公室将把这次活动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纳入20__年目标管理,年底进行考核验收,作为评先评优的一个重要条件。

篇3

2、耕地占补平衡力争有新突破。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的更新与完善。完成对全县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权属和分布情况调查评价工作,数据库成果已上报省厅评审验收。

3、地质环境保护采取新举措。做好峰山后窑黄砂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后的维护工作。梅花镇赵庄和柳山湖废弃矿山两个整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省厅待批。梅花金刚石矿野外调查报告通过专家组验收。坚持地下水监测常态化,完成2014年水情通报编制工作。加强采矿权管理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已启动编制《__下草湾省级地质公园建设规划方案》,开展申报省级地质公园前期可研工作。

1、土地出让工作严格规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等文件,土地出让严格更加规范。编制了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全县已盘活存量土地1125亩。配合县经济开发区梳理了33宗。201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通过专家验收。

3、用地报批新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强化用经济手段配置用地指标,所有乡镇用地指标进行有偿使用,进一步规范用地报批,严格落实征地风险评估,严格实行征地补偿预存,严格执行省政府93号令。上半年共组织了东南片区区域供水、南互通至上塘垫湖路等7个批次用地报件,有力保障交通教育等民生项目及重大项目用地。

1.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历史之最。积极加大省投项目申报力度,上半年申报了__天岗湖淙潼等村土地整治项目、__县青阳镇刘洞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__县曹庙乡盛圩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__县太平镇许台等村高标准建设项目,4个项目建设总规模达5.766万亩。目前初步设计报告及预算书均通过省级评审,申报项目个数及资金总量达历史之最,将极大的改善当地生产基础设施,有力推进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加大对上塘土地整治项目监管力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大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及时研究会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施工问题、权属纠纷问题、土地平整度问题。积极推进龙集、石集三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积极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题。完成陈圩乡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县级审计工作,及时拨付已通过省级验收的项目工程款,妥善解决青阳、陈圩泵站整改等问题。

2、规划修改工作超前谋划。经积极协调,抢抓机遇,在全省规划成果完善工作开展前,完成18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一般性修改工作,并于4月28日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时在重点项目清单中增加了溧河洼大桥、东南片区区域供水、南互通至上塘垫湖路、窑河大桥等9个重点交通、水利、民生项目,确保了省扶贫及县重大项目能够顺利落地。同时积极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

3、增减挂钩工作稳步推进。针对目前我县挂钩项目库内结余指标状况,有效控制实施总量,全年计划实施2436亩。同时积极申报青阳、双沟、界集等

乡镇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整治试点,增减挂钩总规模约2026亩,目前正在编制方案。 1、切实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监察、国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组成。提请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__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检查对象,落实检查措施。

2、完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提请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建立共同防控、查处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执法监管机制。

3、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局领导每月10日大接访制度,落实定期排查、开门大接访、带案下访等措施,着力化解各类问题。

1、“一张图”工程和不动产登记加快推进。我县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暨“四全”服务平台项目工程硬件设备安装完毕,正在进行软件系统开发及基础数据整合,该项工程的建设运行,将形成较为完善的国土资源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结构完整、功能齐全、资源共享、上下联动、安全稳定、覆盖全局的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学习外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制定可实施性方案。

2、做好服务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土地登记2997宗,其中初始登记131宗、小区分割登记2080宗、注销登记9宗、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632宗、土地他项权利登记145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131宗。土地估价报告备案139宗,涉及评估价格约38.9亿元,抵押金额约27亿元。办理宅基地发证70宗,集体建设用地发证4宗。

3、测绘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稳步开展全县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制定了《2015年__县地图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方案》,开展全县地图市场大检查工作。开展沉降观测市场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材料上报市局。完成了全县测绘单位资质换证和年度测绘成果汇交工作。完成了天岗湖高传风力发电、协和风力发电项目测绘项目备案工作。对全县具有接收GPS、北斗等卫星信号功能的卫星基准站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完成了2014年省管测量标志保管员津贴的发放。

1、法治创建及平安创建和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了法治创建、平安创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5年度法治创建、综治平安创建、挂钩共建、安全保卫四个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2015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政法宣传、挂钩共建年度实施计划。制定了矛盾大排查活动、管理、涉土维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实施方案。

2、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制度,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和报批工作。做好宿扬高速公路__段、宁宿徐高速__南互通至西南岗垫湖重点连接线等重点交通工程项目、石集乡优质稻米产业区农机库及晒场、道路等征地补偿费进行测算工作。健全和完善了全县征地补偿台账和征地补偿图册。

篇4

1、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我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今年,上级水保部门在年初下达我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6km2,中央投资505万元的基础上,10月份又追加了我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0km2,中央投资1350万元的治理任务,并且对追加的治理任务,上级要求我市在12月底前完成90%的治理面积和工程投资。因此,2013年是我市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以来,资金量最大、任务最重、时间最紧的一年,同时也是我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为发展的一年。面对这样的机遇与挑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多方调配人员,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时组织人员编制、送审新增治理任务的规划设计,在最短的时间得到上级水保部门的批复后立即组织施工单位全面开始实施,为在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任务,抢的了先机。截止到目前为止,实施了东山、河山、院溪、龙山、鲍坊、麻地、陈石等7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00公顷,其中完成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任务1900公顷,占上级下达任务的90%以上;完成第二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任务2800公顷,占上级下达任务的50%以上,按照现在的进度,我市完全能够在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完成任务。

2、抓机遇,抢先机,积极争取上级水保部门对我市水保工作的支持

2013年6月28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我们利用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按照《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继续实施崩岗侵蚀防治等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加强源头保护,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治理;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要求,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了市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市源头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市金都项目区崩岗侵蚀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市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协助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编制了2013—2017年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规划,协助市水保局编制了金都项目区崩岗侵蚀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可行性报告,及时将项目建设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与水利部、省水利厅联系,跟踪项目的落实情况。在我们的努力沟通联系下,2013年9月水利部刘宁副部长来我市视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在对我市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模式与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后,明确提出了要对市的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通过抓机遇、抢先机的积极争取,我市不仅在2013年新增了1350万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而且确定了在我市实施2013—2017年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为我市争取到了又一个五年期的治理项目。现在,我们正积极谋划,精心准备,多方联系,争取更多的水土保持项目在我市实施,为我市实现经济发展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认真抓好加大水保宣传教育力度

我局采取挂横幅标语、永久性宣传标语、墙报、广播、电视、宣传车、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水保法规的宣传,并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我市有关信息26篇,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通过上述各种宣传,水保知识在全市人民中广泛知晓,水土保持是一项基本国策的观念也在人们头脑中树立。

4、强化水保监督执法

一是加大水保方案督查力度。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单位搞好水土保持的基础,是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的一项有力措施。长期以来,许多生产建设单位不编写水保方案,使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普遍存在。为切实扭转这种现象,今年,我们进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工作,并把方案的申报工作当作一项最重要、最关键的工作来抓。每次水保执法巡查,都把生产建设单位是否编报水保方案,是否按审批的水保方案施工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查。据统计,全年共督促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水保方案报告书12项,其中较大型项目有2项。并且突出重点、难点,积极抓大项目的方案审批工作,主要抓了采矿和砖厂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使水保方案的申报率达95%以上,审批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人为水土流失。今年,我市项目建设多,而大多是大型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规模大、面广,针对这一情况,为防止开发建设项目因建设过程造成水土流失,我们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并认真执行水保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特别是在建的高速铁路、开矿等生产建设项目,我们实行每月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在检查中我们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8份,提出整改意见95条,通过检查,使开发建设项目的人为水土流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是切实抓好规费征收。水保规费征收是水保监督执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项难度大、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为了抓好水保规费的征收工作,我们采取了多种方法:一是建立缴费对象台帐,定期检查、核实生产数量和占用水土资源数量;二是将有关水保规费的法规依据发送缴费单位(或业主),使缴费者缴得明白;三是严格按照水保规费征收程序,按其收费项目、数量、标准核定收费额度,送达收费通知书,对法定时间内拒缴规费的,申请市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分片包干、分组收费、责任到组。通过这些措施,起到了很好震慑和宣传作用,得到了大多数交费单位(或业主)的支持和理解,出现了不少单位和业主自觉到我局缴费的好现象。据统计,全年共征缴水保规费60余万元,是近年来收费较多的一年。

5、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我局把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招商引资、

新农村建设、“三送”、拆迁、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等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及工作人员,抓紧抓实,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大道拆迁工作,充分发挥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营造了比工作、比方法、比干劲、比贡献的良好氛围,苦干加巧干完成了拆迁任务。我局所驻拔英乡新迳村、云石乡黄陂村“三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被所在乡镇推荐为我市迎接市年度考核必检村。

二、加强引导,民主集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1、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班子建设明显加强

我局始终把践行科学发展观作为班子建设重点,抓紧抓好。同时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在全局开展了领导作风“假、浮、蛮”方面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活动,解放思想,查找问题,落实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每一阶段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传达市领导讲话精神,统一班子的思想认识。切实抓好班子的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召开党支部会、局长办公会以及业务审定会,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具体工作分负责,同时工作中分工不分家,重大任务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班子成员能处处以身作则,要求下属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要求下属不做的,领导坚决不做。班子成员之间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讲团结不丧失原则,讲风格不争名夺利,讲威信不搞个人说了算”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班子的团结和谐,凝心聚力,开拓进取。

2、深化教育,整顿作风,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我局结合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和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干部风突出问题活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集中整顿了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名利观,树立“责任、廉洁、依法、奉献”的水保核心价值观,增强了做好水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理念、服务意识和政策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多措并举,强化管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1、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廉洁形象

今年,我局领导班子继续明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实行全程监督,做到资金管理规范,职责分明。规范执法行为,廉洁执法,树立了水保机关和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形象。

2、强化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量化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功夫下在落实上,把目标定在争先上,树立大局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自已的工作责任,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各项措施的实施,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篇5

本次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去年开展执法检查后各级政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审议意见的情况,包括去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以及其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情况,突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餐厨废弃物监管和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等4个方面内容。

所到之处,检查组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的座谈会,并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常规检查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和学校进行实地检查。

10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各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汇报,待汇总形成跟踪检查总报告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程远远

温州:力促财政部门早编细编预算

日前,温州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分项审查时提出的意见,拟定了《关于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管理奠定了基础。

早编细编部门预算是这次预算改革的重点之一。今年,财政部门从3月底就开始组织2014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已经历“一上”、“一下”和“二上”过程,于8月底前通过财政部门的初审、交叉审核和汇总。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还新增了财政部门业务处室交叉审核部门预算的环节,有利于提高部门预算安排的公平性、合理性。

除此之外,财政部门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规范了部门预算的项目设置和定额标准体系。 孔颖颖

湖州:市、县区联动保护母亲河溪

日前,湖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代表专业小组的15位代表,向全市农业系统的市人大代表发出一封公开信,鼓励代表带头宣传贯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带头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品质农业,带头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这是湖州农业系统市、县(区)两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溪”的活动内容之一,力促“治水”工作由河道整治、水面保洁,扩展到发展循环农业、治理面源污染、推进生态修复、加快截污纳管和逐步改善水质等全方位提升。

其间,代表们就地就近视察了河溪,沿途查找污染源,听取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并就有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岸同治、水污齐治、提高水质等方面提出了46条意见。目前,市人大农委已就“关心母亲河溪”代表履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别交给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并将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落实情况。 胡 伟

桐乡:填补街道财政监督“空白”

随着行政区划调整,桐乡市的梧桐镇、炉头镇等多个乡镇撤并为街道。由于街道本级没有人大,且财政运行监管体制仍停留在乡镇模式,致使人大对街道财政的监督一直处于真空状态。近日,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行为,加强人大对街道财政的监督。

在此之前,桐乡市很多街道财政的预、决算都是街道内部班子成员开个会、通个气,一直处于“自己监督自己”的状态。今后,这些街道的财政预、决算,将由该街道的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进行初步审查、日常监督及相关专项调查。

“这个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在现行财政体制下街道财政监督的空白点,探索发挥人大街道工委的监督作用,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桐乡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 吴志强 张芬娟

景宁:健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审计绩效,景宁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和长效机制等意见和建议。日前,县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制度来规范审计意见整改。

根据最新要求,审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由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向县政府报告后,并受县政府委托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同时,审计部门还将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通过党政机关公文平台或县政府网站、审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叶 伟

长兴:民生工程代表验收

10月16日,在公证处和新闻媒体的见证下,从长兴县257名县人大代表中随机抽调了20名代表,对长兴县的民生工程——22家过渡保留码头整改工程进行了现场实名评分,并当场公布评分结果。

民生工程的整治效果如何?这次改变了以往由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传统做法,完全由人大代表说了算。由于参加验收的代表是随机挑选,有效避免了说情找关系的现象,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验收程序规定,县人大代表评分平均分低于80分的码头即时关停,平均分高于80分且排名为前15名的直接通过验收,其余码头需再整治。 张燕飞

海宁:力促公共场所免费上网

国庆期间,海宁市民发现,市区的西山公园可以免费使用无线网络上网了。这是海宁市政府认真落实代表建议的有效成果。

随着科技日益进步,各类手机、平板电脑等成了市民生活的必备品,随时随地上网看电影、发微博成了一种日常生活方式。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在年初召开的海宁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逐步推行免费无线网络的建议”,被列为201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件。

海宁市政府及具体承办部门积极办理,率先在西山公园开通了免费无线网络。下一步,将在市区工人路、紫阳路、西寺桥商业步行街、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等25个区域安装无线网络设备,让市民随时享受免费无线网络。 陈培杰

西湖区:开出首张重点项目“联系单”

日前,一张编号为“区人大联第1号”的杭州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项目联系单从人大办发出,收件单位为西湖区双浦镇人民政府。联系单对区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麦岭沙商业综合用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要求双浦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

这是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实践“人大一线工作”要求,拓宽渠道,实施有效监督的创新之举。联系单发出后,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相关建议正在逐条落实当中。

为了有效督促重点项目实施,西湖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每个月听取一个政府组成部门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定期督点项目的落实情况。 李 寄 杨 宏

龙游:监督催生“断面长”

今年以来,龙游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相继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作出保护灵山江生态环境的决定、组织代表开展寻找水污染源活动等。

县政府认真执行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意见,实施“两禁一包”流域管理工程,加大水污染整治工作力度。“两禁”是指划红线禁养生猪、分流域禁采砂石,“一包”则是指定河段“包保”水体质量。今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推行“断面长”负责制和流域综合整治,形成村级分段管护、乡级断面负责、县级分区整治的河道环境“包保”机制。 余政清

缙云:力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目前,缙云县共有各类农村电子商务网店(企业)1300家,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10家,从事与农村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有近万人。面对如此高速发展的农村电子商务,年初县人代会上,丁钧盛等代表建议县政府加快出台扶持政策,强化规划引导,努力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为有效落实代表建议,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代表建议意见办理面商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17条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明确提出,从 2013 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农村电子商务引导资金200 万元,用于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引领、扶持奖励、培训贴息以及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杨将光

篇6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08]4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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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4号《关于实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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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标

1、提高镇(区)食品安全机构运行质态。促进镇(区)食安办、村工作站运行正常,食品药品“两员”(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充分发挥。

2、深化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2次以上。

3、强化食品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严密监控食品安全。

4、强化组织协调,全年召开食安委例会10次以上,对所有镇(区)开展调研指导。

5、进一步规范全县农家宴管理。确保全县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率、农家宴信息上报率、农家宴备案率达90%以上。

6、保化单位监管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检查覆盖率90%以上,频次2次/户以上。

7、全面完成上级和县规定的年度保化品种抽样任务。

8、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及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覆盖率10%以上。重点企业监督检查4次以上,一般企业监督检查1次以上。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9、实现基本药物全面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参加招投标的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电子监管覆盖率100%。建立辖区内基本药物监管(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电子档案覆盖率100%。

10、扎实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原辅料及药包材、冷藏药品、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及含特药、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等专项检查。

11、加强药械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1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完成ADR监测报告400份,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表占15%以上。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网络,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0份。

13、全年办理案件40件以上,行政指导100起以上,各类案件处理率100%,立案案件结案率90%,罚没款到帐37万元。严格执行未形成案件定期汇报制度、一般案件定期报告制度、案件集体合议和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全年无错案,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案件全部实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

14、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行动4次以上,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宣传活动2次以上,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成效显著。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移送率100%。力争获得省局大要案稽查奖励。重大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法制部门及市局。

15、立案案件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上网,不得出现红灯警示。

16、认真组织药品监督性及评价性抽样,按时完成抽样计划,加强抽样针对性,提高抽验效能,监督抽验阳性率3%以上。基本药物抽样完成率100%,生产企业中标品种、定点配送企业、试点医院抽样率100%。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核查100%,并按规定要求反馈抽验机构。及时做好抽验工作总结、分析汇总。

17、加强综治、法治建设等工作。完成学法培训任务,公务员年内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各类普法教育完成率100%。创成县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合格单位。推进权力内控建设,规范稽查执法、监督抽验、认证管理、日常监管等执法行为。

18、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社会评议满意度较往年上升,各类考核检查评比位次前移。

19、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编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报》12期以上,《日讯》专版专栏组稿10期以上。宣传报道被《食品药品监管》采用10篇(条)以上,被国家级报刊采用4篇(条)以上,市局网站和《中国•》网站采用信息80条以上,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主题大型宣传活动2次以上。

2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履行食安办职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制订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的组织推进。每月下发食安委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召开食安委例会,组织开展对各镇(区)、部门工作调研指导,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强化督查督办。三是抓好镇(区)、部门工作考核奖励。年底组织人员,对各镇(区)、有关部门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强化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建议县政府调整建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督促各镇(区)强化食安办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调整充实食安办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积极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强化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业推广中心、质监站、工商分局等基层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基层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建立“两员”考核激励机制,落实考核奖惩。

3、有重点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调研,着力引进和培植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切实解决我县餐厨废弃物回收问题。进一步加大我县三处“地沟油”粗炼加工点的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油脂加工企业、作坊监管,强化油脂流通领域溯源管理,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行为。二是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巩固豆芽和血豆腐监管成果的同时,开展米、面、油、乳品、酒类、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牛肉、蘑菇、面条、虾丸等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4、强化食品风险监测。根据全县食品安全市场现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检验检测经费,依托国家有机食品检验中心及县有关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对全县具有特色的地方产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减肥、降糖类等保健食品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监测,力争及时发现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提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5、继续加强农家宴管理。严格按照县农家宴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各镇(区)进一步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用,及时报送农家宴信息。加强农家宴现场监督指导备案工作,严防农家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根据县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的要求,督促县有关部门要依法合理设定行政许可或备案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按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豆制品、小油坊、糕点、米面来料加工等小作坊及街头食品摊点(主要是学校周边摊点)、小餐饮的日常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保化经营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梳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单位基础信息和所经营使用品种基本情况,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到年底,建档率达90%以上。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保化经营行为。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好索证索票、卫生管理、进货查验、货品存储、出入库、不合格产品处理及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购销台账的登记工作。

3、开展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全县保化单位积极争创市、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高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的水平。

4、加强抽样检测,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制定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计划。依靠省市药检所的技术支撑,开展对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易违法添加药物等产品的监督抽检,重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检测,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情况。建立覆盖全县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强化备案登记,严把许可准入关。在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准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状况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进行备案登记,作为许可经营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的凭证。

6、加大检查力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手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品,是否有普通化妆品冒充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和进口批件,是否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化妆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7、开展广告监测,严打虚假宣传行为。加强与新闻宣传、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对违法保化广告的进行跟踪监测。重点监测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术语、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化妆品广告。

8、实行分类监管,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保化单位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多少等,将我县保化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分级,根据等级确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针对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活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日常监管和保化单位规模经营状况,建立并完善好保化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开展诚信评比,积极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

(三)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紧扣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创建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考核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体系管理。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力争年内达到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

2、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指导和督促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做好新中标基本药物的原辅料、生产处方工艺核查工作,实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动态监管。二是着力配送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实施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药品的采购、在库养护、冷链管理等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使用监管。宣传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医疗机构按《办法》要求,严格采购验收管理,改善储存保管条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加大基本药物的质量抽检力度,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保证公众安全使用基本药物。

3、着力提高药械日常监管效能。一是以实施GMP为抓手,提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做好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三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强化质量授权职权,杜绝药械安全责任事故。二是以加强质量管理为基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学习贯彻国家局新修定的GSP,继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实施,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规范日常管理,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三是以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提升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办法》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使用等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完善基础信息、日常监管、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内容,保障公众安全使用药品。

(四)始终保持药械打假治劣力度,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将加大稽查力度,力争多办大案、要案、精品案。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检查,实行“无盲区稽查、有重点稽查”,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知名品牌药品、广告品种、出租柜台、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等,医疗机构重点检查疫苗、检验试剂、设备等内容。着力开展打击邮售假药、整治虚假宣传药械、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加强医疗器械的稽查、加强中药饮片抽样检测、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生产企业源头监管,积极开展药械抽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

2、加强稽查协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药品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打假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药工作,杜绝以罚代刑和地方保护主义。一是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继续加强与金湖、盐都等周边六县市区稽查协作区的合作,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新闻媒体等部门的配合力度,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无证生产假劣药械行为及虚假药械广告。三是加强与综合监管科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将稽查与监管有机的结合,提高稽查监管的效能。

3、创新办案方式,坚持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提升稽查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创新办案理念,提升案源挖掘能力。要提升观念,创新理念,不简单为了办案而办案,要善于小中见大,善于捕捉信息,善于深度挖掘,提高监督检查中快速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对违法行为的敏感性,才能追根溯源,更大程度发挥稽查效能,铲除违法行为的源头。二是加大“开门办案”力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互动,拓展监督渠道,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邀请人大、政协、公检法司、行风监督员、监管相对人等参加案件讨论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三是坚持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说理式执法,是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消除对抗情绪、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机关形象、建设法治药监的现实需要。在办案中强化说理论证,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在执法文书中,说清违法事实、说清案件证据、说清违反法规。

(五)切实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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