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汇风险论文范文

时间:2023-02-14 21: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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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汇风险论文

篇1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业务越来越频繁,国际贸易业务方式更趋于单据化。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属银行信用。为保证各自利益,越来越多的贸易双方在进行国际贸易业务时,多采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顺利结汇的原则

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它只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同样,开证人也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承担接受单据并对其履行责任的银行进行偿付的义务。因此,采用信用证为支付方式时,要想顺利结汇,那就必须使议付单据与信用证的条款相一致。

二、信用证软条款与风险

1.信用证软条款对卖方收汇的影响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进出口双方都是以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出口方懂得利用信用证保证自己的利益,而进口方也会懂得利用信用证来设下各种陷阱或条件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例如,在签订合同时,进口方拿不定其所进口货物是否能顺利卖出去,就利用信用证软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所谓的软条款即不可撤销信用证中规定申请人或开征行可以单方面解除付款约束,使受益人处于不利的被动地位,导致其履约和结汇存在风险隐患的条款。简而言之,软条款有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它被申请人或开证行单方面所控制,使得不可撤销信用证变为可撤销信用证。这样,受益人(出口商)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

在实际业务中,出口商对软条款的认识是不够的,对信用证上的单证英语不予足够的重视。一些企业往往急于成交而忽视软条款,因而掉进了不法分子设置的诈欺陷阱;一些企业过于看重进口商以往履约记录,对软条款掉以轻心从而蒙受损失;有些企业甚至没有足够的国际结算知识因而对软条款视而不见。由于软条款是嫁接在“信用证”这一具有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下,所以隐蔽性很大。此外软条款的形式千变万化,没有固定的模式,特别是一些软条款的表述十分专业,难以被非银行人员所注意和理解,没有银行的提醒,一般不易引起受益人的察觉。例如以下案例:

我国一家出口A公司与一家国外B公司进行一项国际贸易业务,A公司收到的信用证后,经公司专业人员审核均未发现问题。但当A公司按信用证准备好单据议付时,却遭开证行拒付,其原因就是在信用证多达十几条的附加条款中,就有一条内容:“Thisletterofcreditisonlyasample,itisnotoperativeuntilourfurtherconfirmation.”由于该出口方从来没有收到开证行继这份信用证之后发来的任何电文,那么该信用证还没有正式生效。事后,虽然在我国当地的使馆出面协调得以解决,但此前无疑是给案例中的出口方带来麻烦,影响了出口方业务的顺利完成及时结汇进行资金的有效周转。

从以上案例我们不难看出,信用证软条款对出口商能否安全收汇有很大影响。

2.信用证软条款表现方式

信用证是契约文件,只要受益人接受它,那么各方面当事人就都必须按照这份信用证的规定去做,哪怕规定得毫无道理。因此,一定要特别注意信用证中单证英语表述的意思。软条款在单证英语中表述变化虽多,但任何事物都有其普遍性与特殊性。其通常不外乎从两个方面做文章,一是单据,二是付款。与单据有关的软条款常见有:

(1)单据由特定的人签发或会签,证明货物合格,或已通关,或已收妥无误,或确认数量等等。最典型的是检验证或货物收据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指定的代表签发,如“InspectioncertificationissuedandsignedbyXXX”。这些由特定人签发的单据,其最大危险性在于:在行情下跌或进口商找到更便宜的货物时,可以利用这一条,不派人检验或收货,出口商拿不到信用证下结汇所需单据,必定遭受损失,这在大宗贸易中最为常见。

(2)某单据由特定的人签发,并且其印鉴须与开证行的留样相符,如发票、检验证、货物收据等。这类单据的内容与(1)中提及的单据无异,但危险性更大,在香港地区的来证中常常见到。如“CargoreceiptissuedandsignedbyXXXandthesignaturemustbeinstrictcompliancewiththatofourfile.”这类软条款不但可以使申请人在受益人发货前占据主动,而且在付款时也同样能够进退自如。例如他可以在开证行留张三的印鉴而派李四去签单,这样,如果行情看涨,他可以签发检验证,而到付款时一旦行情下跌,就可以利用“印鉴不符”拒付。

在单据做文章的软条款,一般出现在swift开立信用证的“单据要求”一栏中,比较容易引起受益人的注意,但在付款上做文章的软条款,往往出现在“致银行指示”中,或者出现在“附加条件”一栏中,比较隐蔽。常见的形式有:

(1)货物到达港后,由申请人或特定机构(人)验货,并向开证行提供合格证明,开证行才付款。如在美国的来证中,若出口产品系食品时常见到这样的条款:“DocumentswillbereleasedtoapplicantagainstapplicantsreceiptandpaymenteffectuponFDA(美国食品药品检验局)approval.”这类条款往往出现在“致银行指示”一栏中,容易被受益人忽略。初涉对美国食品出口业务的受益人往往不了解FDA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没有银行的提醒,难以发现问题隐患。美国的食品检验标准十分严格,经过长途运输的货物如到港后未能通过检验,受益人必定遭受损失。如银行仅看到提单条款中物权凭证齐全,忽略了这类软条款办理融资,则会出现很大的风险。

(2)20%的货款凭申请人出具的到岸检验证明外结算。

(3)全部或部分货款在申请人提交检验证或货物收妥凭证明后开证行才付款,但出具证明的时间信用证没有明确规定。

(4)只有获得货物清关或由主管当局批准进口的相关文件后才付款。

(5)信用证规定以另一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为付款条件。如国际商会出版物ICC5351号案,信用证规定只有在货物再出口得到货款后才付款(Paymentfordraftsdrawnhereunderwillbemadeonlyaftertherealizationofthere-exportproceedsprogram.)

除了在单据和付款中做文章外,有时也会看到利用修改证做文章的软条款。如“卸货港(或装运日等)将以修改证的形式通知”,这类条款使装运处于不确定状态,可能是由于国外进口商担心码头工人罢工,无人卸货遭受损失。这种信用证要素不全,出口商如果贸然加工备货,修改证不到,则会增加仓储费支出,给出口商造成损失。

对于上述问题,惟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求进口商及时修改信用证,确保证信用证为不可撤销性,为出口商顺利结汇提供有力保障。

三、议付单据的制作

银行审单是按“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原则,须强调指出的是银行虽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承担付款责任,但这种符合的要求却十分严格。在表面上决不能有任何差异,也就是说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是按“严格符合的原则”办事的。因此,出口方在制单时必须仔细看清信用证的要求,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制作单据,否则出口商将无法安全结汇,如以下案例:

案例1.某外商向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购买5000公吨的大米,其中一级米2000公吨,二级米3000公吨。外国客商开来的信用证的条款中有:Partialshipmentsareallowedintwolots.TheshipmentofthefirstclassriceshouldbenotlaterthanAug.7,2007andforthesecondclassricenotlaterthanAug.15,2007.我进出口公司拿到该信用证后,知道可允许分批装运,以为这样对其再有利不过了。但就在该公司拿三份提单于2007年8月10日到银行议付时,银行拒付了,理由是单证不符。信用证规定只允许分两批装运,也就应该最多只有两份提单。但该公司认为该分批装运条款用于两批货间的分批,就把其中的一批货分两批装运也就一共得到了三份提单,议付也就提交了三份提单,却因对“Partialshipmentsareallowedintwolots.”理解不正确而遭银行拒付。

案例2.我国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商品,收到的信用证中条款规定:“…Amount:USD1232000.00…..800M/T(quantity5%moreorlessallowed)ofXX,Price:@USD1540.00perM/Tnet,CIFAport,ShipmentstoAportimmediately.Partialshipmentsarenotallowed.”(……总金额1232000.00美元。……某商品800公吨,数量允许增减5%。价格:每公吨净值1540.00美元,CIFA港。立即装运至A港。不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以为有溢短装条款,就多装了3%的货物,在议付单据中的发票货值为1268960美元而信用证总额规定为1232000美元。两者不符而遭拒付。虽然事后受益人以多出部分托收又恰逢该货的市场价突然上涨,申请人又急于提货才支付信用证项下的1232000美元的票款,但对超额托收部分拒付。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最终损失36960美元。原因是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并没有严格审查和注意信用证中单证英语的表述引起发票单据表面与信用证不相符而造成了本应不该遭受的损失。一般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货物,如允许有增减装的幅度,条款应作类似这样的规定:“Amountofcreditandquantityofmerchandise5%moreorlessacceptable.”(信用证的金额及货物的数量均可允许5%增减。)该条款就明确指出金额及货物均可增减5%,有的信用证虽然在条款中也只规定“Thequantityofshipment5%moreorlessacceptable.”(数量允许增减5%)但在信用证的总金额中已经包括了增加5%数额在内。如按上述第二种方式开立本案例的信用证,则信用证金额不是USD1232000.00,而是直接在金额中规定为USD1293600.00。本案例的信用证如只在数量上允许增减5%,而金额既没有增减条款,也未在信用证总金额的数额中含有5%,这样的信用证在实际装运数量上不能增装。如要增装必须向买方提出修改信用证,增加金额的增减条款。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要真正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并非易事。出口商须完全理解信用证的条款的含义。

四、结束语

以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的国际贸易业务的买卖就是单据的买卖。信用证付款方式并非是毫无风险的支付方式,受益人(出口商)应要认真、仔细地审核信用证,不忽略任一项条款。对信用证的规定不明确时,要求申请人解释确定或者提出修改,务必在拿到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后再发货;制作议付单据时要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制作,严格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以确保顺利结汇。

参考文献:

[1]陈哲:《进出口案例解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2]叶德万陈原:《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程》.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

[3]吕:《国际货物贸易实务(修订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

[4]李颖辉姚永波:2004,浅谈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J].冶金财会,第3期

[5]余清华华军:2005,信用证软条款及其防范浅析[J].商场现代化,第12Z期

篇2

1.针对纯出口企业或出口量大于进口量的企业

作为连续多年保持进出口顺差的出口大国,我国的出口客户群体较大。十年前的汇改以来尤其在人民币保持快速升值的市场情况中(在我们之前分析中本次汇改第的第一和第三个阶段),单一出口或净收汇客户面临着更大的汇率风险,在美元/人民币汇率不断下降的过程中,提前结汇就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好的价格,因此客户纷纷选择办理远期结汇业务已提前锁定未来的结汇汇率。尤其是近几年,许多客户已经形成提前梳理未来一段时期内的收汇情况,通过定期办理远期结汇业务的交易习惯,提前锁定当月或当季大部分实际收汇的结汇汇率。如我省某家大型代工企业,该企业进口原料加工后向国外出口,整体出口量大于进口量,实际发生业务多为结汇方向。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业务人员专业素质较高,企业上下游交易对手较为稳定,未来实际收付汇发生日期较为明确。该企业一般每月月初均会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及实际收付汇情况,在银行选择合适时点办理3-5笔远期结汇交易,提前确定结汇汇率,锁定财务成本。

2.针对纯进口企业或进口量大于出口量的企业

对于以美元结算的纯进口企业或进口量大于出口量的企业而言,十年前汇改以来,随着人民币对美元的逐步升值,越晚购汇就意味着越低的购汇,企业均希望推迟购汇时间,一般在付汇当时选择及其市场购汇,甚至通过融资手段推后实际购汇时间,这类客户办理远期购汇业务的意愿普遍不强,直到经历了前年和去年上半年人民币的贬值行情,许多客户在承受了损失之后,也开始重视汇率风险,开始选择在符合自身预期的时点将未来付汇金额的部分或全部办理远期购汇业务以规避风险。由于汇改以来美元/人民币汇率变动方向较为单一,但其他币种对美元汇率也多次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从而导致以欧元、英镑或日元为结算币种的纯进口企业或进口量大于出口量的企业,面临着更大的汇率波动风险,这部分客户办理远期购汇业务的意愿较强。例某大型制造业企业从德国进口一套大型设备,12月初付款。由于该套设备总价较高,且欧元/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较大,该企业认为汇率风险较大。于是于9月初咨询某银行,某银行为其推荐欧元远期购汇产品。经过综合考虑,该企业以当时的欧元远期购汇汇率计算出的总成本低于该企业预算,同时预期欧元/人民币汇率未来将会上涨,该客户在某银行办理三个月期限的欧元远期购汇业务,锁定未来购汇汇率为8.1477。12月初,客户与某银行交割,按照约定汇率购汇对外支付,当时市场欧元即期购汇汇率为8.3553,该笔业务不但为这家企业提前锁定了财务成本,还为其节约购汇成本超过一百余万人民币。除了经常项下收支不断增长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及境内企业“走出去”项目的不断增加,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和企业对外投资购汇规模不断扩大。在监管政策全面放开对资本项下收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限制后,资本项下远期结售汇业务量也呈现出逐年增加的态势

(二)对外汇债务进行套期保值

对于持有美元债务的客户而言,汇改开始至前年一季度期间,美元/人民币汇率及市场预期均保持同一方向,这期间持有美元债务不但不需要担心汇率风险,反而会随着实际购汇时间的延迟而减少购汇成本,客户一般不会选择为其美元债务配套办理具有套期保值关系的远期购汇业务。然而在经历过人民币的贬值行情之后,市场对人民币汇率走势的预期出现了分化,这类客户也开始重视汇率风险,持有短期债务的客户开始选择在债务产生的同时配套办理远期购汇业务整体计算债务成本,持有中长期美元债务的客户则更加关注汇率市场波动情况,在持有债务期间选择较好的时点办理远期购汇业务以规避风险。而持有其他非美元债务的客户,由于面临的汇率风险较大,对规避汇率风险的需求较高,较多客户会根据汇率市场情况,选择适当的时点针对其持有债务配套办理远期购汇锁定未来的成本。我省小型进出口企业从境外进口一批食品,以欧元结算,该客户在某银行办理了一笔两个月期限的欧元融资,融资款型用于对外支付。考虑到欧元/人民币波动幅度较大,客户在融资的同时,办理了一笔远期购汇业务,以锁定两个月后的购汇成本。

(三)与银行其他资产、负债业务共同组成组合产品

远期结售汇产品在满足客户对其资产负债进行套期保值要求的同时,也可根据不同的市场情况与银行的本外币融资产品或存款产品等相结合,以达到为企业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收益的目的。十年前的2004-2006年,美联储连续多次调升基准利率一度达到6.25%的高位,在之后较长的时期内美元利率高于人民币,利率差距导致美元/人民币远期汇率贴水,即远期美元购汇价格大幅低于即期市场上的购汇价格。结合当时的市场情况,那一时期各家商业银行均针对有购付汇需求的客户推出了相应的组合产品。

二、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

在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及客户端的违约风险。如何有效的控制以上几类风险,商业银行必须做好以下两点:

(一)建立更加专业化的业务人员团队

相对于商业银行基础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作为外汇衍生产品,其产品原理更加复杂,面临的业务风险也更为多样化。因此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营销人员及业务操作人员应有更高的专业要求。相关营销人员应全面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产品原理、风险点、适用情况、行内外政策文件要求以及人民币率汇市场行情等内容。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应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情况、监管政策、行内相关产品文件,还应熟练掌握行内相关业务系统的操作。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把握关键业务环节的政策风险,避免形成实质性操作风险。

篇3

1市场格局

中国医药企业从八十年代后期开始,经历了长达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医药经营企业数量空前发展.批发厂商众多,而各自又有自己的特殊的营销关系和网络,这就造成客观上医药生产和经营企业贷物管理上的风险性,明知道客户信誉不佳,但为占领终端市场,不得以与之发生业务往来。从发一批结一批,逐步发展到发二批结一批。经营风险随着积压货物的增多而日趋加剧,直到不可掌握,其后果可想而知。

2三角债

我国医院系统由于底子薄,家产少,在竞争中为增加自己的实力,纷纷大兴土木,购买先进设备.改善医疗环境,提高技术水平,加上医院等级认证等各方面原因。大量拖欠医药公司的货款,占用了医药公司大量流动资金,客观使得医药供货企业贷款难以收回。

3GSP认证。药市整顿

二者的实施强制性淘汰了一大批实力不济的医药经销企业,众多药品批发企业的破产,关闭使得企业呆帐彻底变为死帐。永远无法收回。

4销售人员

由于许多公司缺乏相应的管理,个别销售人员私吞货款的情况屡见不鲜,主要采用收现款不入账,伙同极少数医药公司人员共同做假帐,私自调货等手段,此现象在药业行业非常普遍,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随着各医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加强,和中国医药市场管理的规范,货物风险问题将得到一定的改善,但在此过程中,如果企业不加强货物的管理工作,由于大量药品批发公司的破产.兼并和重组,在利益的巨大驱动下,如产生内外部人互相勾结共同侵吞货款的情况.企业的损失将不可估量。

因此,在中国目前医药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尽快建立一套有效的货物控制体系,将货物风险降到最低.是非常有必要的。针对中国目前大多数中小型医药企业的现状和医药市场存在的问题,我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4.1组织结构支持:在销售部门内部设置直属销售经理管辖的专门负责市场日常事物处理和监控的部门。主要联通:市场信息收集和整理;市场管理:货物,票据.回款,借支的日常事务。负责人应该有足够的权力根据公司政策和市场数据决定是否发货或追踪货物流出的最终去向。

4.2信息支持:以各独立核算的市场为单位,建立单独的,可即时监控的信息支持系统。发货.发票,借支等销售数据最迟必须在次日进入信息体系.并可随时.方便的查询和生成各类汇总数据.以免信息的失真和失效。发货数据的录入至少必须具有:市场,品种,业务单位,发货时间.发货数量,发货批号,发货方式,单位等项目,以保证在核查货物时能够轻松,快捷查出货物的流向。

4.3货物发运审核制度:依照GMP的管理规范,要求市场提供所有具有业务往来的单位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填写业务单位基本情况表,并根据其历史纪录.划分信用等级.依据不同信用等级核定最高信用量。公司负责货物控制的管理人员依照其与最高信用量的比例,采取准予发货.限制发货和拒绝发货三种手段.以控制货物的发出。同时对于市场应予以严格控制,每次调货都必须有公司局面同意书,方能办理否则做私自调货进行严厉处理。调货结束后,必须及时凭有效调货单,进行调帐,而不能仅凭市场人员的陈述。

4.4合同管理:中国历来是一个重关系,轻合约的国度,这在市场经济中是非常吃亏的事情,往往在发生纠纷时由于气管必要的合约,导致损失难以挽回。作为药品经营中的弱势群体,医药生产企业在合同的签订中建议采用自己公司的统一格式。在合同中必须强调禁止销售人员的现金收款和私自调货,同时对于合同签订地点.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办法等也应予以充分重视。建议规范管理。所有货物的发出都必须有合同签订。

4.5货物流向:将提供有效货物流向表作为销售人员考核和借支的重要条件,以确定公司货物的最终去向,最大限度的避免冲货、私自调货和市场人员离职后市场无法交接的情况产生。

4.6货物核查制度:首先对现有的业务关系和网点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货物和账目核查,以确定企业现今所处的真实情况,以确定如何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账目核对中比较困难的在于货物的调出和调入问题,应该抓紧时间,在市场人员的密切配合下弄清楚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初期账目核对之后,需要建立定期与业务单位进行核对货物和账目的制度,主要由财务人员和负责货物控制人员出面,市场人员协助参与,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寄和直接核对等方式进行对帐,以核对公司和业务单位账目的一致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帐时间可选择一年一次,对于信誉度比较差的或根据需要可半年一次甚至随时对帐。

4.7灵活高效的应收账款核查体系:有的业务单位根据发货金额和回款金额以及货物报废价值等方面,决定应付账款;而有的业务单位根据每次发货和回款的品种数量决定应付货物品种和数量,由于价格的频繁变动的品种的众多,两种账目在账目中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企业需要根据各类业务单位不同的货物处理方式,具备数量余额核对和金额余额核对两种必要的手段.以方便业务单位进行对帐。

篇4

摘要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实质上是企业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商业信用。应收账款的形成,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扩大销售,减少存货,提高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种种不易控制因素,会使企业面临较高的应收账款的风险。应收账款的风险伴随应收账款的出现相应而生,它是指应收账款款项长期难以收回时影响企业的效益,甚至形成呆账、坏账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收账款的风险是客观存在且对财务状况影响较大。只有通过合理的分析与规避,才能有效发挥应收账款的积极作用。本文试在分析应收账款的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解析应收账款风险对企业的影响,针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

在的问题探索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与管理对策。

关键词: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规避;

abstract

account receivable is creditors rights which arise from selling goods and offering service ,essentially it is a commercial credit provided for customers .on one hand ,the form of accounts receivable are favourable to promote sales,reduce stock,and as well as improve market competition .on the other hand,there will be a high receivables risk confronted by enterprise because of kinds of uncontrollable factors . the reveibables risk is defined as uncertainty for the bad bebt ,which will influence the profit in the long term with loan hard to be recalled.the receivables risk objectively eists ,which eerts a great impact on finacial situation.only if the enterprise reasonablely analyses and takes

aversion action it can fully take advantage of accounts receivable benifits. this paper in the analysis of the accounts receivable arising from the main risk, risk analysis-to-business accounts receivable, accounts receivable management for enterprises that eist to eplore the issu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and manage.

key words: account receivable ;receivable risk;account receivable manage;risk aversion

前言

应收账款是企业的主要流动资产之一,对其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竞争激烈的白热化,企业为了稳住自己的销售管道、扩大产品销路、减少存货、增加收入,常常需要向客户提供信用业务,这样就导致了应收账款的产生。应收账款的形成增加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影响到企业营运资金周转和经济效益。且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逾期应收账款总额一般不高于10%,而在我国,这一比率高达60%以上。能否按期顺利收回应收账款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现金流量周转速度,如果不引起重视可能会导致企业难以持续经营。因此,加强应收账款风险防范与管理是企业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应收账款风险的成因

(一)企业经营环境的影响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作为市场一份子的企业,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常常采用赊销手段来壮大自己的市场占有份额,尤其是在市场疲软、银根紧缩、资金匮乏的情况下,赊销对企业销售产品、开拓新市场具有更重 要的促销作用。在这种销售策略的推动下,企业的应收账款不断增加,经营的危险性与日剧增。

(二)企业内部的原因

第一,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清。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经济合同和相关的档案数据保管不完善,是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重大缺陷之一。

第二,指标体系不科学。企业在设置考核指标时,往往过分强调产值、收入和利润指标,没有对应收账款的回笼和存货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考核,导致经营者盲目地追求产值、追求收入、追求利润,而对应收账款却无人问津。

第三,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企业在建立信用关系时,常常忽视对客户资信的调查了解,在进行业务来往时,采用先交货后收款的方法来盲目地追求市场占有率,从而为应收账款的发生和回收带来了风险。

第四,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清欠手段单一,办法不多,力度不够。首先,没有定期对账,造成时效中断;其次,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未能很好地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最后是有关责任人责任心不强,收回收不回不关自己的事,造成企业的应收账款居高不下。

二、应收账款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一)应收账款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

企业通过赊销不断扩大销售,随着销售的增加,应收账款不断膨胀。应收账款的增加直接影响到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和现金流量。如有大量的应收账款不仅削弱了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而且随着现金流量的减少,又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使得一些单位虽有良好的盈利状况,但却有利润、无资金,账面状况不错而资金匮乏,进而引发财务危机。

(二)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对企业盈利状况的影响

如果企业应收账款数额过大,其实现的利润就会包括大量的应收账款,尤其是逾期应收账款对企业的危害直接体现在坏账风险上,致使企业存在利润风险。

三、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一)实行应收账款的计划管理与动态管理

对应收账款实行计划管理,有助于应收账款能够按着企业希望的目标逐渐回收,达到减少应收账款、增加企业现金流量的目的。因此企业在下达每年的年度预算时,对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和回收期都设定了一个相对积极的计划数,使企业的销售策略和回收策略都围绕这个计划数进行,即在产品走俏时,赊销规模从紧;产品疲软时,从宽;资金紧张时,从严;当赊销规模接近警戒线时,应断然采取措施,暂停赊账业务。

应收账款的动态管理是企业对应收账款实行随时跟踪,并根据应收账款发生时间长短,定期对欠款客户、欠款金额、逾期时间等进行列表排队、账龄分析和分级管理,及时调整收账策略与方案,达到减少坏账损失目的的一种方法。通过分级管理,有利于清晰地了解每笔应收账款的实时状态,使管理更加有针对性,应收账款的额度也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按规定比例提取坏账准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企业业务往来中,有商品赊销就存在坏账风险。为了将坏账风险降到最低且坏账发生时不至于引起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的困难,就要预先按规定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在坏账实际发生时,再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提取坏账准备金的方法一般有以下三种:

1.账龄分析法。账龄分析法是依据应收账款拖欠时间的长短来分段估计坏账损失的一种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可促使企业采取有效的积极措施。

2.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我国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3‰一5‰计提坏账准备。 在此方法下各年度末的坏账准备余额和应收账款余额相配比,保持一定的计提比率,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其净额计入资产总额,避免了资产虚增,符合谨慎性原则。

3.赊销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是指坏账损失的产生与赊销业务直接相关,坏账损失的估计数应在赊销净值的基础上乘以一定比率来计算。赊销百分比法的基础是赊销净额,它反映的是一个时期的数字,以其为基础计算出的坏账损失估计数也是时期数,即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方法,为企业今后的顺利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三)实行应收账款的责任管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上,将“应收账款回收率”直接与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和单位的经营承包考核挂钩,实行责任管理,树立高度重视意识,将应收账款的管理由财务部门、营销部门共同完成,充分发挥企业会计的监督职能,辅助应收账款的回收,从而形成一种清晰的权利、责任关系。

建立应收款挂账审批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办法,对每一笔应收账款业务的发生都明确责任人。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情况,赋予不同级别的人员不同金额的审批权限,超过审批权限的,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方可批准,金额特别巨大的,需报请企业最高领导批准。

建立营销责任制,引入激励机制,实施奖惩措施。企业可以将欠款回笼作为考核营销部门及营销人员业绩的主要依据,并建立指标考核体系,根据指标完成情况与营销人员的经济效益挂钩,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从而加速应收账款的回收。

(四)对客户的信用进行评估,确定赊销规模

引入客户信用管理机制,对拟赊销的客户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以往业务记录、企业信誉等进行深入地实地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来评定其信用等级,并建立赊销客户信用等级档案。同时根据不同用户的信誉等级差别,结合产品市场占有率、市场需求状况及趋势变化等,合理确定每一个客户的销售政策。对于资信差的客户采用现款交易,对资信一般或者较好的客户在现款不被接受的情况下采用承兑汇票的方式,对于资信好的客户则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但在期限和累计金额上要有明确的规定。

(五)实施积极风险转移机制

对部分不能收回的账款可实行风险转移:首先可以采取资产流动性上的转移,即将应收账款转化为流动性和索取权更强的应收票据,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坏帐损失的发生;其次是对象上的转移,以其应收账款的部分或全部为担保品,在规定期限内向金融机构借款,也可以将应收账款全部出售给金融机构,这样就将应收账款回收中存在的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了金融机构;最后还可以实行方向上的转移,当发现应收账款很难收回时,我们可以灵活处理,从客户手中购回自己需要的资产,以抵补这部分应收账款,即企业可以将这部分应收账款看作是事先预付给客户购买资产的款项,实现了应收账款方向上的转移。这样就把不能收回或收回希望很小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有效地转移,从而避免了企业发生财务危机和经营危机。

结论:综上所述企业经营者对应收账款通过正确、科学地分析,采取一切积极可行的策略,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规避应收账款风险,逐步减少企业的应收账款,以期加速应收账款周转率,增加现金流量,减少坏账损失,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从而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轨。

致谢: 通过对会计专业知识的学习,使我受益非浅,弥补了自身知识的欠缺,在此忠心地感谢学校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感谢各科老师给予了我细致的学习辅导,以及对我的支持与肯定!

参考文献:

1 黄明川.浅谈企业应收账款的成因及管理. 商业会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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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重点支持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的政策性银行,支持船舶出口也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成立八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始终把支持我国船舶出口作为出口信贷的工作重点之一。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业务累计对船舶出口发放贷款434亿元人民币,占同期放款总金额的23%;办理船舶出口的对外担保22.5亿美元,占担保总金额的74%;共计支持了包括超大型油轮、大舱口集装箱船、液化石油气船、化学品船、高速水翼船和自卸船等在内的各种出口船舶708艘,总吨位1767万吨,合同总金额121亿美元。同时,为贯彻国家鼓励国轮国造的政策,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内销远洋船舶的建造也提供了少量的出口卖方信贷支持。目前,国内的大中型造船企业基本上都是我们的客户,中国进出口银行近年来对我国船舶出口的支持率已经达到90%,与广大造船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八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对船舶出口提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促进了造船工业及其上游行业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帮助相关行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我国船舶出口连续数年居世界船舶出口第三位的成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我国造船业的发展既存在优势也面临困难。从优势来看,一是我国造船业技术力量较强,管理水平较高,不仅可以建造一般大型船舶,而且能够建造30万吨级超大型油轮,造船的质量和服务都能满足船东的需求。二是我国人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造船具有价格竞争优势。三是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船舶出口得到了政府在出口退税和出口信贷等方面的支持。我国造船业虽然与韩国、日本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发展速度快,潜力巨大,发达国家的不少船东预言,未来世界船舶建造的主要市场将转到中国,中国很有希望成为世界第一造船大国。从面临的困难看,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造船业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世界船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市场船价降低,我国造船成本提高,船舶出口难度加大。船舶出口如不能保持稳定增长,或者出现下降趋势,势必极大地影响造船业的发展,并将对拉动经济增长和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产生很大影响。我们应该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支持造船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我国船舶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使我国早日成为世界第一流的造船和船舶出口大国。

二、借鉴国际经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

近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主要利用出口卖方信贷支持我国船舶出口的同时,借鉴国际同类机构的通行做法,为我国船舶出口提供了出口买方信贷支持。向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是国际上通行的船舶融资方式。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贷款相比,买方信贷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等特点,为造船企业、船东和融资银行所普遍接受。去年11月和今年4月,我们先后向挪威索莫盖斯有限公司和温特盖斯有限公司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支持他们从我国进口四艘8删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和两艘1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反响很好,受到出口企业和国外船东的欢迎,这两笔贷款成为我们运用买方信贷支持我国船舶出口的有益尝试。

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有两个明显的优势:一是向购买我国船舶的外国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可以增强对船东的吸引力,提高我国出口船舶的竞争力。国外船东、船舶融资和中介服务机构普遍看好中国造船业的发展,他们希望能够在为船舶及相关贸易提供融资与服务方面加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合作,并得到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我们向挪威斯考根海运集团提供买方信贷后,在国际上引起积极反响,一些国际知名船运公司和船东对我们向船舶出口提供买方信贷等融资服务很感兴趣,纷纷前来咨询,表示愿意探讨具体的合作项目。事实证明,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能够有效地增强我国造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让国外船东作借款人,可以解决国内造船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和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从船舶建造到出口收汇,整个过程所需资金量大、占用时间长,如果单纯使用出口卖方信贷,会加大船舶制造和出口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承担一定的出口收汇风险。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也增加了船舶出口企业持续获得贷款和担保的难度。出口买方信贷免除了由造船企业直接承担的长期负债,不仅可以改善国内船厂的资产负债状况,解决他们贷款难及寻求担保难的问题,也解除了企业船舶出口后存在收汇风险的后顾之忧。

中国进出口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有不少有利条件。首先是所需外汇资金有保证。建行初期,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外汇营运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曾通过为国外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现在,国家外汇储备比较充裕,作为支持资本性货物出口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通过购汇等方式补充外汇营运资金,因此,运用买方信贷业务支持船舶出口所需的外汇资金来源充足。其次是贷款风险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中国进出口银行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船舶出口融资业务,对中国船舶市场和造船企业的状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与国外著名船东和融资机构也有比较广泛的联系。目前,我们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船舶出口信贷风险管理制度,船舶贷款的信贷资产质量也比较高,不良贷款比率低于其他行业的水平。在对船舶出口提供买方信贷时,我们可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信用评估,控制和防范船舶建造风险。可以说,我国运用买方信贷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的条件已经成熟,只要各方共同努力,买方信贷应该也能够在我国船舶出口融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并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主要的船舶出口融资方式。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同时发挥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的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进一步加大对船舶出口的支持力度。

三、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几点意见

中国进出口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发展这项业务,加大利用买方信贷对船舶出口的支持。

一是充分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政策性金融业务品种齐全、功能强大等优势,为船舶出口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根据企业的需要,在船厂交船前我们可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同时提供所需的履约和预付款等保函服务,满足企业在建造船舶中对资金的需求;在交船后根据船东及担保情况,或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或继续提供出口卖方信贷,使造船企业和船东得到全方位的融资服务。我们鼓励造船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买方信贷方式进行融资。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国外有关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国内船舶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请国外金融机构继续为我行出口买方信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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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运用买方信贷业务

供担保,还可利用这些机构长期从事船舶融资的经验,借助它们广泛的客户网络,为国内企业提供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此外,对采用国外船用设备和材料、在中国制造并出口的船舶,可探讨由中外双方分别提供出口信贷,进行联合融资。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开展利用国外买方信贷进口国外造船设备的转贷业务,以支持国内造船企业更新设备,提高造船能力。要通过上述广泛的合作与交流,扩大我国船舶建造项目订单的来源,为国内船舶出口企业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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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外汇交易交易方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防范风险所花的成本低。企业不需要缴纳保证金,而只需支付手续费和风险保证费;二是灵活性较强。我国的银行已开办这项业务,外贸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利用。如外贸企业在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后,一般要对未来的外汇汇率走势作判断。如果我方为进口方,为防止到期支付外汇时汇率上涨而造成损失,便可与外商签订合同后,立即与银行签订买进外汇的合同,从而将汇率固定下来;如果我方属卖方,为防止到期收汇时汇率下跌而造成的损失,则要与银行签订合同,将此外汇按几个月的远期汇率卖给银行。从上述的交易过程不难看出,远期外汇交易的实质是企业将汇率波动的风险转嫁给银行。所以银行除向企业收取手续费外,还要向企业收取风险保险费,即防范风险的成本。

运用远期外汇交易来防范汇率的风险已被国内外众多企业证明为一种有效的方法。但也有较明显的缺点。采用这种交易方式,要求企业在签订外汇买卖合同时,必须确定企业未来收付的外汇金额,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单对外贸企业来说,外汇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难确定,为了避免远期外汇交易的这一弊端,外贸企业可利用由远期外汇交易所派生出来的择期外汇交易来回避汇率风险。

2.外汇期货交易。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协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约定的汇率买卖一定数量外币的交易。

由于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在汇率变动不利于进口企业的情况下,可以使进口企业少损失一些外汇,担当汇率变动有利于进口企业时,它又要使进口企业的外汇盈余少一些,这就是外汇期货套期保值的特点。

外汇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相比,具有三个优点:第一,投资者范围扩大。在外汇期货市场上,只要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任何投资者均可通过经纪人进行外汇期货交易。但是在远期外汇交易中,投资者的范围则比较小,一般是与银行有良好业务关系的大企业和信誉良好的证券交易商才有资格。第二,市场流动性大,市场效率比较高。在外汇期货市场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存在,所以外汇期货市场上的流动性比较大。第三,外汇期货契约是标准化的合约,交易的货币也仅限于少数币种,所以外汇起获合约比较容易转手和结算。

3.外汇期权交易。外汇期权交易除具备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其独特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1)外汇期权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仅限于期权费;(2)外汇期权交易可对未来发生与否的不确定的外汇交易进行风险管理,因为期权交易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外汇期权的执行与否,必须视约定价格的计价货币是升值还是贬值而定。

二、防范外汇交易风险的内部技术

1.资产负债调整法。以外币表示的资产负债容易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币值的变化可能会造成利润下降或折算成本币后债务增加。资产和债务管理是将这些账户进行重新安排或者转换成最有可能维持自身价值甚至增值的货币。这一方法的核心是:尽量持有硬货币资产或软货币债务。硬货币的价值相对于本币或另一种基础货币而言趋于不变或上升,而软货币则趋于下降。作为正常业务的一部分,实施资产负债调整策略有利于企业对交易风险进行自然防范。2.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外汇风险的大小与外币币种有着密切的联系,交易中收付货币币种的不同,所承受的外汇风险会有所不同。在外汇收支中,原则上应争取用硬货币收汇,用软货币付汇。

3.在合同中订立货币保值条款。在交易谈判时,经过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止汇率多变的风险。货币保值条款的种类很多,目前,合同中采用的一般是硬货币保值条款。订立这种保值条款时,需注意三点:首先,要明确规定货款到期应支付的货币;其次,选定另一种硬货币保值;最后,在合同中标明结算货币与保值货币在签订合同时的即期汇率。收付货款时,如果结算货币贬值超过合同规定幅度,则按结算货币与保值货币的新汇率将货款加以调整,使其仍等于合同中原折算的保值货币金额。

4.适当调整商品的价值。在进出口贸易中,一般应坚持出口收硬币,进口付软币的原则,但有时由于某些原因使出口不得不用软货币成交,进口不得不用硬货币成交,这样就存在外汇风险。为了防范风险,可以采取调整价格法,主要有加价保值法和压价保值法。

5.通过风险分摊防范交易风险。风险分摊指交易双方按签订的协议分摊因汇率变化造成的风险。其主要过程是:确定产品的基价和基本汇率,确定调整基本汇率的方法和时间,确定以基本汇率为基数的汇率变化幅度,确定交易双方分摊汇率变化风险的比率,根据情况协商调整产品的基价。

6.灵活掌握收付时间以防范外汇交易风险。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收付时间。作为出口商,当计价货币呈上升趋势时,由于收款日期越向后推就越能收到汇率收益,故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期限内尽可能推迟出运货物,或向外方提供信用,以延长出口汇票期限。当然,这要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由于使用这种方法,企业所受利益,便是外方的损失,故不易为外方所接受。但企业应对此有所了解,一方面在有条件时可藉此避免收汇风险;另一方面则可以防止外方向我方企业转嫁风险。

[论文关键词]交易风险外部技术内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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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交易风险是指企业以外币进行的各种交易中,由于汇率变动使结算时和交易时即签订合同时折算的货币的数额增加或减少的风险。对于交易风险的防范技术,一般可以划分为外部技术和内部技术。

一、防范外汇交易风险的外部技术

1.远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企业或证券交易商与银行达成协议,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远期汇率办理外汇收付业务的交易行为。它是当今国内外回避汇率风险普遍的做法之一。

远期外汇交易交易方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防范风险所花的成本低。企业不需要缴纳保证金,而只需支付手续费和风险保证费;二是灵活性较强。我国的银行已开办这项业务,外贸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利用。如外贸企业在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后,一般要对未来的外汇汇率走势作判断。如果我方为进口方,为防止到期支付外汇时汇率上涨而造成损失,便可与外商签订合同后,立即与银行签订买进外汇的合同,从而将汇率固定下来;如果我方属卖方,为防止到期收汇时汇率下跌而造成的损失,则要与银行签订合同,将此外汇按几个月的远期汇率卖给银行。从上述的交易过程不难看出,远期外汇交易的实质是企业将汇率波动的风险转嫁给银行。所以银行除向企业收取手续费外,还要向企业收取风险保险费,即防范风险的成本。

运用远期外汇交易来防范汇率的风险已被国内外众多企业证明为一种有效的方法。但也有较明显的缺点。采用这种交易方式,要求企业在签订外汇买卖合同时,必须确定企业未来收付的外汇金额,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单对外贸企业来说,外汇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难确定,为了避免远期外汇交易的这一弊端,外贸企业可利用由远期外汇交易所派生出来的择期外汇交易来回避汇率风险。

2.外汇期货交易。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协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约定的汇率买卖一定数量外币的交易。

由于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在汇率变动不利于进口企业的情况下,可以使进口企业少损失一些外汇,担当汇率变动有利于进口企业时,它又要使进口企业的外汇盈余少一些,这就是外汇期货套期保值的特点。

外汇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相比,具有三个优点:第一,投资者范围扩大。在外汇期货市场上,只要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任何投资者均可通过经纪人进行外汇期货交易。但是在远期外汇交易中,投资者的范围则比较小,一般是与银行有良好业务关系的大企业和信誉良好的证券交易商才有资格。第二,市场流动性大,市场效率比较高。在外汇期货市场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存在,所以外汇期货市场上的流动性比较大。第三,外汇期货契约是标准化的合约,交易的货币也仅限于少数币种,所以外汇起获合约比较容易转手和结算。

3.外汇期权交易。外汇期权交易除具备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其独特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1)外汇期权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仅限于期权费;(2)外汇期权交易可对未来发生与否的不确定的外汇交易进行风险管理,因为期权交易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外汇期权的执行与否,必须视约定价格的计价货币是升值还是贬值而定。

二、防范外汇交易风险的内部技术

1.资产负债调整法。以外币表示的资产负债容易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币值的变化可能会造成利润下降或折算成本币后债务增加。资产和债务管理是将这些账户进行重新安排或者转换成最有可能维持自身价值甚至增值的货币。这一方法的核心是:尽量持有硬货币资产或软货币债务。硬货币的价值相对于本币或另一种基础货币而言趋于不变或上升,而软货币则趋于下降。作为正常业务的一部分,实施资产负债调整策略有利于企业对交易风险进行自然防范。

2.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外汇风险的大小与外币币种有着密切的联系,交易中收付货币币种的不同,所承受的外汇风险会有所不同。在外汇收支中,原则上应争取用硬货币收汇,用软货币付汇。

3.在合同中订立货币保值条款。在交易谈判时,经过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止汇率多变的风险。货币保值条款的种类很多,目前,合同中采用的一般是硬货币保值条款。订立这种保值条款时,需注意三点:首先,要明确规定货款到期应支付的货币;其次,选定另一种硬货币保值;最后,在合同中标明结算货币与保值货币在签订合同时的即期汇率。收付货款时,如果结算货币贬值超过合同规定幅度,则按结算货币与保值货币的新汇率将货款加以调整,使其仍等于合同中原折算的保值货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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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用的支付方式简介及存在的风险

1、汇款人是指(债务人)将款项主动交给银行,并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同时也作为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按照使用结算工具的不同,我们可以将汇款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的不同,汇款方式主要有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有利于出口商的利益,既能够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也能减轻资金负担;而货到付款有利于进口商,在降低资金风险的同时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于得到资金融通。此外,如果付款的期限长,就要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由此可见,结算时采取汇款方式,就会出现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的情况。

收付款人要注意的问题:

(1)确保客户名称、账号与银行信息的正确、完整。因此,对收款人提供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集中管理应收付款项。对付款人来说,办理汇款一般要承担手续费和电报费两部分费用。对收款人来说,收取汇款一般要承担银行的清算费用,也是按笔数收取。

2、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并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尽管托收与贸易汇款都属于商业信用基础,但是跟单托收通过用单据代表货物控制货物所有权,从而将结算风险及资金负担在进出口双方之间进行了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口商通过控制货权单据来控制货物,不付款或承兑就不会交单。一般不会受到银货两空的损失,比赊销安全。对于进口商来说,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能取得单据,从而得到货物的所有权,比预付货款方式安全。

采用托收方式结算时,出口企业要注意的问题:

(1)提供完整正确的代收行、进口企业名址。托收银行是完全按照出口企业的指示来处理托收业务,主要涉及到代收行和客户信息,缮制出口托收函件并进行邮寄等。通常情况下,托收银行几乎无法,也不可能负责审核代收行的名称、地址等信息。在实务中,经常有出口企业提供代收行、进口企业的名称或地址不完整、不正确。如果代收行邮寄地址错误,将会延误收汇,甚至是单据遗失而无法收汇。如果进口企业信息不完整(尤其是没有地址、电话),还会令代收行无法及时联系到进口企业而延长收汇时间。

(2)必须使用明确规范的业务术语。

托收使用的术语主要有D/A和D/P两种形式,对于这两种方式,在托收统一规则等国际惯例中都有详细的规定,一般进出口企业和相关银行很少发生争议。而在实务中,很多进出口企业可能被要求使用其他术语。比较常见的有D/P远期,CAD等。

3、近年来,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为了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一般采取该方式将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因此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就由银行承担,承担了审单的义务后,也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结算的风险,资金融通更加便利,由此该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的接受。

信用证的出现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企业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也促使双方在支付货款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但银行做出的确认承诺是以交单相符为前提的,如果出现交单不符的情况,那么开证行可以按照规则拒付单据。出口企业在缮制信用证下单据时,要格外小心,并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所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对出口企业缮制单据的能力和水平要求较高。但是,我国当前的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出口企业的单证人员业务水平偏低,素质不高,这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选择正确的支付方式应注意的事项

目前,从国际经济贸易的实践情况来分析,如果只坚持某一种结算方式,那么要满易各方的要求是极为不现实的。面临长期不断的市场变化,我们所要采取的是综合支付方式来进行结算。

1、将汇款与托收结合起来。例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 %,在装船后付T/T合同款的4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付剩余的50%。这种选择可以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也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和贸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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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因其银行信用成为我国出口商普遍选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商认为只要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就能安全收汇,但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是因为信用证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在信用证的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出口商没有深刻领悟到信用证的“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所带来的局限性,从而麻痹大意,最终导致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分析出口商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

(一)开证行因出口商提交了有不符点的单据拒绝付款

在进行信用证结算时,银行会按照“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认真履行审单付款的义务,对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进行全面的审核以确定银行是否承担付款的责任。按照国际惯例,单证一致非常严格,单据必须在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严格一致,稍有差异,单据就可能被拒绝。因此,单证的正确与否是顺利收汇的基本保证,出口商如果不能做到“单证相符,单单一致”,单据表面不能与信用证相符,就会遭到开证行的拒绝。

此外,出口商应正确理解证同之间的关系。虽然信用证是以合同为基础开立,但信用证并不等于合同,信用证一旦开立,就成为与买卖合同相分离的独立文件。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契约,只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而不对银行产生约束力。信用证则是约束银行与买卖双方的法律文件,开证行以及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和买卖双方均受信用证的约束。如果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货物与合同完全吻合,议付行也有权拒付货款。

(二)出口商被进口商伪造的信用证欺诈

伪造的信用证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根本不存在的银行为名开立的假信用证,另一种是冒用其他银行的名义开立伪造的信用证。由于通知行有鉴别信用证真伪的义务,因此伪造或涂改的信用证很容易被识破,这种现象出现的比较少。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双方许多交易都是通过电传成交,相互间并不十分了解,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伪造文件变得更为容易,此类信用证欺诈的作案机率也变得更高,出口商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大。

(三)信用证软条款的风险

信用证软条款中的“软条款”,在我国有时也称为“陷阱条款”,是指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中加列的一些条款,使出口商不能如期发货或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交“单证相符”的单据,据此条款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具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即进口商完全控制整笔交易,是否付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意愿。这种信用证实际变成了随时可以撤销或永远无法生效的信用证。事实上,信用证的支付方式被广泛采用,正是因为凭着表面严格一致的原则保障了进出口双方的利益,使双方的信用由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而软条款则弱化了信用证的这一最重要的功能,使得出口商面临着受制于人的风险。

二、出口商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防范

(一)做好交易磋商前的资信调查

在对外贸易中,由于距离较远,进出口双方见面的机会不多,充分掌握贸易伙伴的资信情况至关重要,也是防止信用证欺诈发生的关键。在交易磋商前,就要详细地了解进口商的资信,甚至对进口商所在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惯例要全面了解,综合国际形势作出预测,这关系到对方是否有履约能力以及交易是否能顺利进行。此外,也要对进口商的往来银行做好资信调查工作,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交易中的风险。在实践中,出口商可以通过进口商所在国的资信评估机构、商业行业协会、驻外使馆等组织机构对其资信进行调查。一旦选择了资信情况较好地贸易伙伴,会使整个交易过程的风险降至最低。

(二)熟知国际贸易法规与惯例,掌握信用证支付原理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新问题不断的出现,法规与惯例也在不断修改。与信用证支付方式密切相关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也在2007年7月修订出版了第600号出版物,取代了之前的1993年修订本(简称《UCP500》)。这都要求外贸从业人员必须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的学习与时俱进,这也是减少信用证支付风险的前提条件。否则,业务不熟练,对风险缺乏充分估计,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同时,因为我国在对外信用证业务中除了适用《UCP600》之外,也有可能适用其他国家的信用证法律,要避免支付风险,还应该加强了解并熟悉相关国家关于信用证方面的法律,以期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由于信用证支付而引起的纠纷和损失。

(三)充分了解和正确掌握“严格相符”原则

《UCP600》第14条d款规定:单据中内容的描述不必与信用证、信用证对该项单据的描述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完全一致,但不得与该项单据中的内容、其它规定的单据或信用证相冲突;e款规定:除商业发票外,其它单据中的货物、服务或行为描述若须规定,可使用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规定的描述相矛盾。这些都说明,《UCP600》要求的单据中的数据及除发票之外的其他单据中的“描述”,都只要求意思上不矛盾,而不再强调字面上的严格相符。此外,《UCP600》还提出了新的审单标准,第14条f款规定: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或者商业发票之外的单据,却未规定出单人或其数据内容,则只要提交的单据内容看似满足所要求单据的功能。这样的标准将进一步使得对这些单据的审单过程不再拘泥于字面上的严格相符。但是,《UCP600》仍局部保留了严格相符标准,主要体现在对商业发票及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规定。所以,出口商对于对信用证所要求的一系列单据还是应当认真制作,保证单证之间以及单单之间的严格相符,这就不给对方有意拒付的留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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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具体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现金管理的目的是:权衡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合理安排现金收支,最大限度地获取收益。笔者就企业现金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一、现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现金管理控制薄弱,存在多头开户

在一些企业,现金“跑、冒、滴、漏”的现象:“小金库”屡禁不止;“坐支”现金等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现金的利用率不高

在(集团)公司内部有时资金闲置与短缺无法统一有效地调节,现金充裕的成员公司,对于闲置的现金缺乏有效的管理,而那些现金短缺的成员公司却向银行不断地贷款融资,导致(集团)公司财务费用一直居高不下。存放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较多,存在大量的现金沉淀,现金的使用没有达到高效运作、合理配置的目的。现金的利用效率仍有待于提高。

(三)资金运作的风险较高

有些企业在证券市场买卖有价证券或委托投资机构风险理财。有一些企业在高息诱惑下,在一些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高息存款,到期存款又不能收回,造成损失。还有一些企业以其现存部分闲置资金,盲目地对外投资,投向一些风险高、收益低、回收期长的项目,破坏了资金的良性循环,使企业背上了新的包袱。

(四)缺乏现金流监控

有些企业账上有可观的利润,但经常无现金可使用,资金周转不动,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有的企业实现的利润不多,但现金流却充裕,对大额现金的使用和流向控制不严,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生产型企业缺乏专业理财知识和能力

获取相对较高的收益必须拥有专门研究货币市场,尤其是研究利率走势的专家和管理团队,才能够及时提供信息,随时进行市场分析,而这是许多企业所无法做到的。这部分超额收益也很有可能被随之产生的人力成本、分析成本和信息成本等费用所抵销。

二、加强现金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对现金流的监督和控制

首先,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细化现金流预算。其次,严格按照预算控制资金支出,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再次,强化对企业现金流的考核,将现金流指标作为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现金管理推行高度集中制

柳钢(集团)公司针对基层单位银行户头多而零乱,及时清理并撤消基层单位银行户头100多个,实行银行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很有成效地盘活了公司现金存量,大大减少了沉淀资金,实现了对基层单位的现金流量统一调度与控制。另外,在柳钢(集团)公司建立内部往来核算机制,构建高效统一的资金调度分配指挥系统,使有效的资源得以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有效增加预收账款,减少应收账款

为降低坏账损失风险,销售商品坚持采用先款后货的营销结算方式,减少应收账款,增加预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柳钢(集团)公司2007年末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3天,与2000年末的29天相比,加快了26天。货款回笼中预收账款比重不断增加,2007年末预收账款20.7亿元,与2000年末的0.78亿元相比,净增19.92亿元。2007年末流动资产周转天数为132天,与2000年末的288天相比,加快了156天,比行业平均周转天数144天,加速12天。通过结算方式和收款政策的调整,不但减少坏账损失,增强了公司偿债能力,还改善了公司财务资金状态。

(四)延长采购物资的付款期

虽然各个行业的应付账款付款期浮动范围不会太大,但柳钢(集团)公司还是可以在不影响信誉的情况下,尽量延长采购物资付款期,以减少现金缺口时的融资费用。

(五)加强存货管理,减少资金占用

存货管理是另一个对现金收支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存货过少有可能引起生产中断,丧失盈利机会;存货过多又会造成资金积压,削弱企业的偿债能力,增加仓储费用和利息支出,并有可能使企业承担存货跌价或耗损的风险。柳钢(集团)公司非常重视存货管理,本着“以销定产,合理安排”的原则,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及时调整采购数量,积极扩大产品销售,尽量降低存货量。柳钢(集团)公司2007年末存货周转天数为63天,与2000年末的154天相比,加快了91天,从而可以减少资金占用费,加快资金周转运营。

(六)注重预付账款管理,减少现金流出

预付账款管理也是一个对现金流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购货方货款一旦付出,应该积极催促销货方及时将发票开出,这样购货方就可以及时拿购货发票向税务局申请进项税额抵扣,从而减少购货方交增值税额,减少购货方的现金流出。

(七)运用多种金融衍生工具,为公司投资理财创效益

1.运用“进口押汇”、“海外代付”金融工具理财。在进口信用证到期对外支付出现暂时的现金周转困难时,利用银行信贷额度,既可获得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的押汇资金进行理财,也可办理进口信用证代付业务,到期可用出口收汇偿还,而不必借用较高的人民币贷款购汇后支付,从而有效地规避外汇汇率风险,减少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这几年,柳钢(集团)公司运用“进口押汇”6.3亿元理财,“海外代付”8.7亿元理财,降低资金成本近2 200万元。

2.通过人民币定期存款质押+美元押汇+远期购汇理财。当需要即期以人民币购汇对外支付货款时,可将准备购汇的人民币作定期存款质押银行,并获得相应的美元贷款(即美元押汇),以美元贷款对外支付,贷款到期后,以质押的人民币存款本息,按锁定的远期购汇价格,购汇后偿还美元贷款本息,在偿还美元贷款本息后,剩余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资金成为公司理财收益。此方案无任何资金风险,不改变资金对外付款计划,不占用授信额度,实现无风险套利,为公司理财获得额外收益。柳钢(集团)公司这三年做此产品理财,累计降低资金成本近1 500万元。

3.面对人民币不断升值,美元不断贬值的趋势,运用出口收汇,提前锁定汇率或提前结汇理财。运用“远期结售汇”(DF,全额交割)金融工具,就是和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按约定的汇率和金额进行交割,可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获取额外的汇兑收益。“出口T/T押汇”,“出口保理”金融工具,做贸易融资,实现提前收汇,提前回笼的资金可以马上用于生产经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了资金周转。

【参考文献】

[1] 当前大型企业资金管理的现状分析.中国资金管理网.20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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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口赊销交易风险措施

从2004年开始,中国已连续两年进出口贸易额超过一万亿美元,成为继美国、德国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但如此同时,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企业的海外欠款至少超过1000亿美元,相当于2004年出口总额的五分之一,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年均150亿美元的净值增加。如此巨额的海外欠款的主要原因就是赊销交易。

一、赊销交易的原因

自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经济正在全面融入世界经济当中,这对中国的企业来说,既是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是惊涛骇浪的挑战。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国际市场已经形成了买方市场。出口商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除了加强商品质量、价格、服务等传统竞争力外,还必须提高一种新型的竞争力—出口赊销能力。出口赊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信用销售。国际结算方式一般有三种: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汇付和托收属于商业信用,也就是出口赊销的具体体现。信用证对出口企业有安全收汇的保障,但由于手续繁杂,银行费用高,所以很不受进口方的欢迎。再加上中国产品绝大多数为初级制成品,技术含量低,竞争力差,在这种背景下,出口企业为了赢得客户,扩大市场份额,不得不采用出口赊销的方式。

二、出口赊销交易风险的因素分析

所谓风险,是一种可以通过分析,推算出其概率分布的不确定性事件,其结果可能是产生损失或收益。用函数式表示如下:

风险=f(事件发生的概率分布,事件可能产生的损失或收益。)

出口赊销交易风险是指出口商在给进口商赊欠信用后,由于症状或商业原因所产生的不能及时收回货款或部分或全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

1.政治风险

出口赊销交易由于是跨国性的资本的转移,再加上路途遥远,进出口手续复杂,从签订交易至收回货款的时间较长,目标国常常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政治风险,如、战争、罢工及政府办事效率低下、政府官员不够廉洁等风险。

2.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在经济领域中各种导致企业的经营遭受损失的风险。由于出口赊销交易周期长,所以存在着外汇波动的风险,物价上涨或下跌的风险和进口商支付能力变动的风险。一旦这些变动对进口商不利,如签约后物价下跌,那么对于信誉不佳的进口商来说,在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下,就可能故意寻找某种理由拒绝赎单;在先发货后T/T的汇付条件下和承兑交单的托收方式下,就可能寻找种种借口拒付货款。一旦进口商拒绝赎单,那么出口商就只能将货物运回国内,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的损失;或将货物就地减价处理。而如果进口商提货后拒付货款,出口商则面临货、款两空的风险。即使对信誉较好的公司,如果突遇意外,导致其支付能力下降,出口商也可能面临不能及时收回货款的风险。

3.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信、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在合同订立中,一些不法进口商常常设置一些模糊条款,令出口商在不知不觉中违约,以达到进口商收取货物而不付款的目的。所以,出口商在合同签字前,一定要检查所有条款。合同是进出口双方规定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契约,具有法律威慑效力。如果违约,进口商清楚自己要付出很高的商业信誉代价和法律代价。

三、出口赊销风险管理措施

在对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后,出口商就应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出口赊销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一般来说,出口赊销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救济四个方面。

1.风险识别

所谓风险识别,就是按照某一种风险分类的方法,将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列出,进行初步的归纳分析。在出口赊销交易中,风险因素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合同风险,尤其要注意的是经济风险中的进口商信用风险。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采用适当的理论方法,结合过去类似风险发生的信息,分析发生损失的概率分布,并争取定量评估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为做好出口赊销的风险评估,出口商应做好客户资信评估和制定措辞严谨的出口销售合同。出口商采用出口商业信用的基础是进口商的诚信。因此,做好客户资信调查是十分重要的。可在国际市场上,商人良莠不齐,如何才能辨别真伪呢?这需要从调查方式和调查内容两方面进行。调查方式很多,一般是通过银行,保险公司,驻外使、领馆,专业资信调查公司,或直接派人出国考察。调查的内容通常采用“5C”系统:一是品质(Character),指客户的信誉;二是能力(Capacity),指客户的偿债能力;三是资本(Capital),指客户的财务实力和财务状况;四是抵押(Collateral),指客户拒付或无力支付款项时能被用做抵押的资产;五是条件(Condition),指可能影响顾客付款能力的经济环境。根据调查的情况,对客户信息进行认真识别、分析和评估。对资信状况好的客户,给予较大的信用额度。而对资信状况差的客户或有不良记录的客户,采取主动放弃或拒绝承担风险的方法。

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采用风险规避或风险转移等方法,主动控制风险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弱风险带来的损失,进行风险防范。在出口赊销交易中,主要应规避两种风险:一是资信状况很差的进口商;一是政治风险很大的国家。例如刚果(金)和津巴布韦等国,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于2005年11月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2005)》中,其风险在9级评估体系中参考评级为最高9级。那么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赊销业务中就应当坚决回避这些国家的客户。

风险控制的另一种方法是风险转移。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利用风险融资手段,转移出口赊销交易风险。比如,通过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将赊销交易风险转移给信用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是国际上公认的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有效手段。当前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发达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涵盖率在20%~30%。我国承办出口信用的公司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风险控制的第三个方法是出口企业建立出口赊销管理制度。从商业发票开出的那天起,企业就要进行赊销款跟踪管理。货物一旦发出,就要立刻提醒客户;快到付款期限时,再及时向客户催收。同时,要管理好平时的业务资料,尤其是进口商确认付款的传真、信件和电子邮件等。除此以外,还要建立预警机制。一般来讲,任何的进口拖欠或欺诈,事先总有一些征兆,譬如:几天不回复传真、电子邮件等,打电话也没人接;突然增大购买量,一般是平时的三倍以上等。如果发生上述征兆之一,出口企业就要引起高度警觉,并对此征兆进行分析、判断,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降低风险的破坏程度。

篇12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有所增加。其中国际贸易拖欠,即在对外贸易中应收款不能及时安全收回,大量外汇滞留损失在外,成为困扰我国众多外贸企业的一大难题。

而且随着人民币的升值,这一难题造成的损失也在扩大。支付结算是进出口贸易业务链上最关键的一环。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支付结算工具日渐增多,这给贸易双方带来了周转与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风险的存在,其中也潜伏了风险。以托收方式为例,若买方违约,拒绝赎单,卖方便无法收回货款。

一、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从国外统计数据上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从国际贸易拖欠案起因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具体结构为: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数量或交货期有争议的占25%;属于我方外贸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交易人员私下默契台底交易占2.5%;其他性质占2.5%。我国对外贸易的过半货款拖欠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或货期等贸易纠纷引起。

2.从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华人公司(包括我国港、澳、台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纯为货物有争议的公司占20%;(4)驻外机构占5%;(5)其他占5%。

3.从外贸企业性质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所涉及的企业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具体结构为:80%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的50%为国有外贸企业,30%为私营外贸企业;另外20%来自三资企业。

4.从客户新旧特征看,过半数的国际货款拖欠由老客户造成。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国际货款拖欠主要由资信不良的新客户造成。

二、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人们经过对几十起不同类型国际贸易拖欠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在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不重视对外商资信调查。资信调查是我国外贸公司对外成交不应缺少的一个环节,外商资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外贸公司能否严格履行合同,安全收汇、收货。有些外贸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对外商既不做资信调查,又轻率采用对出口方具有极大风险的付款方式(D/A、T/T),给国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诈行骗造成可乘之机。在对外贸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户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也并非一成不变。当老客户付款出现异常时,如果缺乏警觉,不及时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目前营运状况,便会丧失避免风险的机会。

2.货物质量有问题,履约不严肃。出口中不按时交货,货物品质、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外方索赔现象时有发生。

3.合同条款有纰漏,业务操作不规范。有些合同货物品质规格不具体,违约责任不明确,支付条款不对等,出现争议难以解决。在信用证条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严格审证,操作不慎,出现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对外贸易中“重关系,轻索赔”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宁可国家利益受损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诸法律,有的公司选择国外不良讨债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从上述现象和存在的客观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际贸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国外原因又有国内原因。就国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国开放之际,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外贸公司业务人员与管理者还未完全熟悉国际操作规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态,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将我外贸公司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条款和操作方法上设下圈套,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企业逾期未收汇属于国外方面诸多原因中,进口商信誉差和我驻外机构有意拖欠约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国外贸企业风险损失的原因除了企业主体信用管理观念的严重缺乏外,来自企业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成因

具体来说,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贸公司体制与现代化的国际经贸发展要求不适应。我国外贸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虽经转换经营机制,扩大自,但在经营、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没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对业务人员和业务活动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因此既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又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外贸企业产权不明晰,使得很多国有外贸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盲目赊销;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盲目打价格战。这些行为导致了企业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效益下降,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销售收入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协调一致,保证最终利润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2.相关部门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由于从政府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都比较淡漠,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府对企业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支持;有的企业虽然感到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无从下手,且成本较高,在本来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不愿为此支付费用,进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干脆漠视不管。目前中国出口企业的坏账率超过5%,而发达国家企业却只有0.25%至0.5%的水平,国际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国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一开始并不是对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国企业自己出现制度和管理失误。

3.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在我国外贸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却常常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容易造成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品质监督、租船订舱、制单结汇等诸多贸易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并导致信用损失。外贸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已成为企业账款拖欠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4.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业务人员素质差是造成国际贸易拖欠的直接原因。近年来,过分强调国际市场开拓,忽略了国际市场的复杂性和对风险的防范;过分强调开拓面和追求成交额,放松了对国际拖欠的管理。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在我国外贸公司中没有制度化,业务过程中随意性大,在调查的案件中,我外贸易公司以D/P或D/A成交的占50%,以T/T、银行转账形式成交的占25%。

5.对外贸企业运作中的行为规范管理不严格。有些外贸公司以承包、放权为名,实际是放任自流,致使内外串通、损公肥私、的事件屡禁不止。

6.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问题,不敢于、不善于动用法律手段解决对外贸易中的问题。有的公司在明显是外方违约或欺诈,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也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

7.国有资产自我保护机制不健全。在财务和考绩制度上不能及时反映企业逾期未收汇的状况,对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也无相应的惩治措施。主管部门不了解国际拖欠的问题,因而无法设立预警线,难以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8.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业务人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单一,没能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做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销售人员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甚至与客户勾结留下可乘之机。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

由于经营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国际贸易拖欠问题不断发生,被拖欠的企业不愿意将事情暴露,所以问题难及早发现,形成一个逃避监管的死角。如不及早研究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必然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四、避免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的对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深化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外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使外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彻底改善。对此,应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国际拖欠案件的发生,并逐步建立起国际贸易风险的预防、监控、治理机制。

1.提高外贸业务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研究,外贸企业要注重业务人员防范国际拖欠能力的培训,对刚刚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和近年来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尤为重要。外经贸院校也应开设有关课程,同时各进出口商会应对本行业进出口公司提供国际市场开拓与风险管理的咨询服务。

2.建立外贸风险管理的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外商资信调查,是避免发生国际拖欠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贸易,需要进行严格的评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调查。从实际经验看,坚持对新客户先资信调查后成交,对老客户定期进行调查或发现疑点及时调查,可使境外拖欠案件下降50%。我国外贸企业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一直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中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在出口贸易中,我国外贸企业因诈骗而受到的损失是很大的。所以,今后我国要新增设信用管理部门,从规范客户资信管理体系入手,多角度、多方位、动态了解客户状况,统一整理分析客户信息资源,评定客户资信类型或等级,并随所掌握信息的变化及时更新评估结果,尽量做到知己知彼。接着要完善客户信用控制体系,对不同资信类型或等级的客户应在预付款、信贷担保、货款拖欠时间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对待。新晨

3.外贸公司在无法确定交易风险程度的情况下,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险;货款逾期三个月,一定要有追索行动。发现对方逾期不付款,如三个月自己追收不回,应积极寻求外部途径解决(包括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国际贸易经验表明,在货款逾期三个月时即进行追索,损失可以减少70%左右;外经贸管理部门应对外贸企业逾期未收汇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加强对国际经贸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问题。从事国际贸易涉及到广泛、复杂的法律,贸易的每一种方式,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是一种法律关系的体现,涉及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必须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合同,注重发挥律师的作用,这是被国际贸易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4.我国外贸经营权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贸领域的为数众多的私营企业,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与企业自己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相比,实行信用管理委托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专门性和灵活性等优点;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降低外贸信用风险。我国外贸企业在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对外贸易的实践中应该学会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先进做法和手段。

虽然外贸信用风险还将长期存在,但只要我们认真地正视和研究这个问题,就完全可以把货款拖欠的难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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