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2 12: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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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自外来文化的冲击
民族地区一直是民族声乐创作和传承的重要地区,但是我们也看到,随着现代交通的发展以及其他文化的渗透,外来文化对民族地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很多民族地区的人们,尤其是当地的年轻人,接触到的音乐样式越来越多样,也越来越喜欢流行音乐。而民歌大都以大型隆重的民俗活动、宗教仪式为载体,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人们观念的变化,这种大型的活动越来越少且逐渐商业化,原有的质朴和原始也在慢慢流失,民族声乐发展面临生存危机。
(二)民族声乐认识的模糊
随着观念的改变,很多民族声乐的演唱者对民族唱法的观念缺乏明确的认识。很多演唱者都是人云亦云,跟风现象严重,别的歌唱家怎么唱,他就跟着怎么唱,严重缺乏对声乐艺术最根本的个性追求和审美判断,对民族唱法中独特的风格难以把握;还有一些演唱者对民族唱法的概念有所误解,认为传统的就是不符合时展的,是过时的,缺乏对歌曲所特有的民族特色进行品析。
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审美取向
(一)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
当代社会是一个多种文化并肩齐驱的社会。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人们思想意识、审美标准的变化,民族声乐的审美也逐渐由单一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就声乐艺术而言,单一的声乐艺术作为时代主流音乐的历史已经一去不再复返,而各种艺术形式的百花齐放现象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也影响和改变着我国传统声乐的发展观念和审美意识。我国的民族声乐的多种唱法要继续发展需要依靠大众,形成多种唱法的综合。因此,我们要创作更多具有我国民族风格和特色的具有高水准的声乐作品。在保留、发扬人们喜爱的传统作品和唱法的基础上,在创作、表演、欣赏等方面分阶段向多元化方向发展,适应现代环境及现代人的需要。同时,在保存传统精华的原则下,鼓励、支持不同民族、不同唱风的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
(二)创造古今融合的美学取向
字正腔圆、讲究韵味等都是我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美学特点,这些声乐艺术的美学特点在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中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促进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在继承和发展上述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美学特点的基础上,我们还应当将西方美声声乐艺术在唱法和表演形式的吸收和借鉴,如打开、声音高位置、讲究共鸣、良好的呼吸支持等,从而在旋律、节奏、结构、和声以及配器等达到完美,使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与西方声乐艺术的差距进一步缩短。
(三)完善教育体系和教学形式
二、促进我国民族声乐教育持续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切实转变民族声乐教育观念
加强民族声乐教学的发展,努力传承和发扬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创造更多优秀的民族声乐作品,培养具有民族声乐素养的专业音乐人才。要实现上述目标,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进行切实转变,即要树立与时展相符合的新的民族声乐价值观念,转变过去那种唯西方化的教育理念,逐步实现多元化的民族声乐价值观念。切实转变民族声乐教育观念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1.加强对传统民族声乐理论的研究我国的声乐艺术从原始社会一些简单的声乐符号发展至今,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而又曲折的发展过程。在民族声乐教育发展历程中,伴随着民族声乐教学实践经验道德不断累积,相关的声乐理论也在日益积累和发展中逐渐丰富起来。而随着民族声乐在唱法上“土洋之争”的展开,使得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教学理论遇冷。但是从我国老一辈艺术家的表演实践活动中可以看出,中国民族传统声乐理论在理论和实践教学过程中有许多值得借鉴和吸收的地方。但是,目前这些传统的民族声乐理论却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因此,目前最应加强对我国民族声乐教学理论的研究,注意在教学研究过程中加强民族声乐教学理论的传承和发展,积极探寻其在传统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内在联系,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对传统声乐理论中不合时宜的部分进行修正和创新,积极探索我国民族声乐教学在新时代的现实意义和价值。2.尊重民族声乐教学多元化发展理念现今,我国的音乐教育逐步走向了多元化的发展历程,并根据这一标准提出了诸多新的要求。在民族声乐教育中体现多元文化因素,其关键就在于必须确立平等对待各种文化的教育理念。我国教育部颁布的《艺术课程标准》中强调新时代,强调在发展民族文化艺术的同时,还应该平等地对待世界其他国家的文化艺术,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思维来理解和尊重其他形式的世界文化,让学生能够在教育教学中形成具有平性的多元文化发展观。多元化教育理念的形成能够使我国的民族声乐教育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也使得民族声乐教育的格局变得更加宏大,给我国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工作开展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因此,不断强化和完善民族声乐教育,就应该积极加强民族声乐教育理念的更新发展,努力转变教学思维模式,在民族传统声乐教学中落实多元化教学观念,让学生能够更加平等地对待民族声乐教学中所出现的各种不同的文化。
(二)加强课程设置的改革
课程设置的改革是民族声乐教育改革最重要的实践基础,没有科学、完善的课程设置活动做支撑,民族声乐教育改革的各项内容就无法得到落实。加强民族声乐教育课程设置改革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1.改革课程设置应该遵循的原则民族声乐教学的课程设置改革首先要确立“实践性、综合性、系统性”的课程教学原则。将实践性切实落实到民族声乐教学之中,这是由民族声乐这门课程的实际应用性较强的特点所决定的。民族声乐教学的最终成果主要体现在学生在技巧、唱法等内容的实际掌握和运用上。因此,加强民族声乐课程设置的实践教学内容就显得十分重要。但是,仅是实践教学是无法全方位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能力的。一名优秀的表演者还必须具备很好的理论知识素养、娴熟的歌唱表演技巧以及扎实的舞台表演功底。加强民族声乐教学在课程设置上的综合性,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此外,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在有计划、有系统地培养专业的民族声乐歌唱家方面还比较欠缺。这种缺乏系统性的民族声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一定会影响到人才的培养和衔接,进而影响到民族声乐事业的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在民族声乐课程教学中的计划性也十分重要。2.建立完善的民族声乐课程体系加强对民族音乐课程的建设,主要包括民族声乐理论课程建设和民族声乐表演课程建设两方面内容。加强民族声乐理论课程建设,就是要加强文化理论方面的教学,应加强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表演、中国传统乐器演奏等课程在文化课程教学中的比重,以此来帮助学生打下一个良好的音乐教学文化基础,强化其对本土民族音乐文化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还应在开设西式专业技能课程的基础上,开设中国传统乐理基础课程,实行“双语”课程教学体系,让学生能够同时学习专门的声乐技能知识与本土的民族音乐文化。扩充民族声乐课程教学的内容也是帮助学生增加音乐理论知识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开设戏曲艺术、说唱艺术等课程也十分必要。这些最终形成一个完善的民族声乐理论知识体系。3.加强世界音乐课程的建立发展文化多元化的民族声乐教育,在课程设置上还要注意加强西方音乐课程的建设,即要跟上时代的发展进程,将世界各国优秀的音乐积极引入到我国的民族声乐课程教学中。目前,这一想法在我国还属于初步发展阶段,只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这三家专业院校在开展世界音乐课程的建设活动。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加入世界音乐课程,能够帮助学生拓展其视野,让学生了解各种不同的音乐形式和音乐文化,以此来丰富其音乐知识体系,帮助其确立多元化的音乐价值观。
(三)加强民族声乐教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
现代化的民族声乐教学活动的开展,不能仅局限在声乐知识的学习上。如果仅仅学习与声乐知识相关的内容,而不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内容联系起来,这样的声乐教学就是闭门造车,能够获得的教学成果会非常有限。加之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民族声乐教学也应该积极改革,努力改变过去那种陈旧的封闭式的教学模式。要将民族声乐教学建立在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发展背景之上,以此来帮助学生不断获得更丰富、更广阔的知识积累。因此,要切实将民族声乐教学与社会、人文、历史、哲学等各个学科结合起来。只有先做好了人文知识的铺垫,才能在提升学生的文化内涵和审美品位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其文化视野,增强其对民族声乐作品中文化内涵的理解能力。而只有当学生真正理解了作品的意义,才能激发出其创作力,使其在民族声乐上的创作独具魅力。
1、文字的“韵味”
汉族的语言表达讲究“字正腔圆”,民族声乐艺术的表达也同样重视“字正”。字的“韵味”体现在语言的规律和表达上,咬字清晰有力是传递歌词意思,表达感情的良好途径,而选择对的字也是正确表达意思的首要考虑。另外,歌词的语气、情态、语势等方面的处理和表现也能促进民族音乐的韵律表现,只有拥有深厚的文化修养的作词者才能创作出与音乐旋律相符合的歌词。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使得文字的表现有着多种方法,也为民族音乐创作提供了巨大贡献。在民族声乐艺术进行表演时,如果观众只闻其声,不见其字,则根本无法完整理解演员要表现的意思和情感。而字的选择稍有偏差也会影响观众对整段歌词的理解,甚至会误导听众对整个歌曲的感情表达。如何用耳鼻口等发音器官发音是每个民族歌唱艺术家的必修课,而歌词的描述也是民族歌曲能否达到人人传唱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文字不仅是民族声乐的精华,也是民族声乐艺术的重要审美特征之一。
2、声音的“韵味”
仅仅在文字上的完整表达并不能使民族歌曲受人喜爱,生活中往往一段好的曲子即使没有文字也会令人听之难忘。例如90年代全球畅销的金曲”Myheartwillgoon”,其英文歌词并不是多数中国听众能够理解的,但是其旋律越感情却征服了一大批人,由此可见声音的“韵味”可以说是歌曲的灵魂。所谓音韵是通过文字发声的长短、婉转等技巧来控制和表现的,民族声乐中的技巧运用尤为丰富,最突出的特点是声音高亢、响亮的同时又不失优美。在民族声乐艺术中,讲究声音的发声技巧、共鸣、腔体等表现手段,这些手段是感情表达的有效方法。现代的一些歌厅的歌唱者,没有对歌唱技巧进行掌握练习,只一味追求民族声乐中的声音高亮,常常让听众感到声音刺耳和疲惫,不能把民族音乐的优美传达给听众。好的歌唱家拥有深厚的歌唱技巧,唱起歌来表情甜美,无论唱怎样的歌曲都带有自己的声音“韵味”,即能提升自身的音乐形象,也能和听众形成情感共鸣。由此可见,声韵是打动观众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是民族声乐的最高审美特征[2]。
3、情感的“韵味”
作为一种情感艺术,感情是否投入自然可以成为评判民族声乐艺术的标准。唱歌讲究“声情并茂”,通过情感的表现可以为艺术家与听众建立起一个不分距离的沟通桥梁。一首歌曲是否受欢迎不仅仅因为其词曲的精妙,更因为其情感的表达,比如现在的一些选秀歌手往往唱歌无瑕疵却不能得到观众的喜爱,这种情况正是由于歌者过于重视比赛,无法体会歌曲创作者的情感表达,也无法将歌曲原本的情感的“韵味”带给听众[3]。人类判定美是由于情感的波动,情感也就成为了民族音乐艺术审美的重要特征。而感情的体现也是艺术家自身修养的表现,通过感情的判断不仅仅可以对民族音乐进行审美,也可以对其演唱者的艺术修养进行衡量。生活中常常用“动人心魄”的词语来形容一首好的歌曲,正是因为其情感的“韵味”使人心动、情动,情感不仅仅是艺术的表达,更加是艺术的创作来源,只有充满情感的民族音乐演唱才能拥有巨大的音乐魅力。总之,情感的“韵味”是民族音乐创作的意义所在,魅力所在[4]。
声乐教育与声乐比赛都是展露心迹与个人情感驱动的不可或缺的双轮。声乐教育与声乐比赛的成功取决于声乐教育与声乐比赛的主体施动者对其所处语境下音乐元素与音乐本真的深刻洞彻与现实体验。思绪终止的卡点,便是音乐飞扬的起点,同时也是声乐教育与声乐比赛发挥作用的地方。声乐教育对声乐比赛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也是在声乐比赛中诠释的艺术真谛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与教育者本身条件的局限,对声乐的教育往往囿于对声乐技能的传授、对声乐流行性因素与风格和内容的追逐,往往有意或无意地造成严重缺乏对声乐受教者学生自身条件与兴趣的认知,严重缺乏对声乐作品本身所处语境的关注,严重缺乏对音乐作品所传递出的文化的感知与洞彻,严重缺乏对声乐本身所承载的“以人为本”的声乐的历史担当,往往出现为了音乐而音乐,即为了功利的音乐而进行功利的音乐教学。由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确的声乐教育是正确的“载满”声乐比赛内容的这艘艺术帆船驶向正确彼岸的“压舱石”与“指南针”!
音乐素质对于民族声乐专业学生的重要性在于,首先,我们必须深刻、清晰的认识到,当前我们高等教育学科序列中的现代民族声乐或称为新民族声乐艺术意境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学术化的人文艺术类学科,无论是其演唱方法还是声乐作品都承载着大量的人文与审美内涵。从音乐理论的角度来讲,我们的现代民族声乐中既包含我国传统民族音乐的文化内涵,同时又包含着西洋美声唱法的审美特质,因此,专业、完美的民族声乐演唱绝不肤浅的停留在音色和音响的层面,更重要的是要从深层次的文化与审美内涵去理解和诠释民族声乐艺术。
第二,从演唱方法的角度来说,我国传统民族声乐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审美特质及其总体歌唱理念是现代民族声乐专业学生必须深入、全面理解和掌握,这也是最基本的前提和基础,而在此基础学生还必须对现代民族声乐中所包含的西洋美声唱法的文化背景、审美取向,尤其是其歌唱理念与技术规格有所了解,同时学生还应对现代民族声乐的产生和发展轨迹及其特有的东西方音乐融合的艺术特质有一个全面深入的认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理解我们的现代民族声乐唱法。从具体的声乐作品来讲,正如之前所提到的,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已经早已被列入我国高等教育学科序列多年,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学术性、科学性与规范性,这些不仅体现在演唱理念、演唱方法和演唱规格上,而更加鲜明的体现在民族声乐的作品中。当前我国的民族声乐作品无论是从体裁、形式还是内容上都更丰富、更全面、更复杂,承载的文化与艺术含量也更大,从形式上来说不仅仅只有艺术歌曲,还有歌剧咏叹调,及近几年兴起的以传统文学为素材的清唱剧作品等等,这就要求学生在演唱这些作品时必须对这些体裁的艺术特征与审美特质都要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声乐作品的主题和内容也更加丰富。当前我国的民族声乐作品的题材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已经不仅仅只局限于曾经的政治体裁、歌颂祖国之类,同时还有爱情题材、文学题材、历史题材、地方题材、民族题材甚至国际风格等等,与曾经单调的“颂歌”相比如今的民族声乐作品无疑包含了更多的文化、艺术与审美内涵,因此学生如果要想真正完美准确的演唱这些作品,对这些音乐理论全面深入的了解、认知和掌握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前提。声乐是既抽象又具体的音乐表现形式,只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这些声乐作品中具体的音乐细节才能真正的理解作品;才能在演唱中做到有的放矢的运用歌唱技术;才能表现出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次的,看似抽象的思想与情感,带给观众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真正的美的感受和体验,同时也更有利于学生自身的艺术二度创作,将自身的思想、情感和审美观融入到作品当中,表现出自身的艺术魅力,同时也为作品本身增光添彩。如果说音乐理论对于民族声乐学习者或歌手是一种深层次的、内在的底蕴积淀,会对学生演唱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的话,那么这种厚积薄发的艺术魅力和艺术价值必须通过音乐的载体或音乐的语汇来表现出来,也就是说民族声乐的任何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审美特质、艺术魅力、艺术价值都要通过具体的声乐作品、具体的音乐形式、具体的旋律、具体的节奏表现出来,而音乐素质的另一层面,具体的音乐基础技能知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乐理知识与视唱听音对于民族声乐专业学生的重要性
如果提到乐理知识也许很多人会不以为然,甚至认为是小题大做,但事实上这恰恰是很多民族声乐专业,甚至包括其他声乐专业学生所欠缺的。这一点在我们民族声乐专业学生中表现的非常突出,基本的乐理知识和视唱听觉能力是掌握其他基础音乐技能知识的最基本前提和基础,但很多学生都不能熟练的阅读五线谱,有些甚至根本不识五线谱,并且这些人决不占少数。很多学生甚至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只要掌握了歌唱方法、技术,能够完整的演唱歌曲就是掌握了民族唱法的真谛,这种对于民族声乐的认知是完全错误的,也不利于学生水平歌唱水平的全面提高。诚然,民族声乐作品教材存在大量的简谱记谱有其一定的历史原因,在现代民族声乐问世之初,很多声乐作品的音乐结构或音乐形式都较为初级,技术含量偏低,因此初级的简谱完全能够完整的记录这些作品。但随着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进步和发展,民族声乐作品几乎含概了所有声乐创作的类型,如歌剧、清唱剧等等,都非常复杂化、专业化,因此,毫无疑问,初级的简谱记谱已经不能满足这些作品所承载的音乐含量,同时大量的五线谱记谱的民族声乐教材也开始大量的出现,越来越占据民族声乐教材整体的主流,要想演唱好这些作品就必须具有较高的阅读五线谱、理解五线谱的能力,这也就要求学生必须要具有扎实的乐理知识基础和视唱及听辨能力。
2.和声知识对于民族声乐专业学生的重要性
正如之前提到的,民族声乐作品形式的丰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都对民族声乐专业学生的专业学习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我们必须要让学生清醒深刻的认识到这样一个声乐艺术的原理,声乐作品,尤其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声乐作品,它们既是由一个个的音符所组成的,同时又不是由单独的音符组成的。任何单独的音符独立的出现时都不具有任何意义,只有多个音符组合出现,形成一种连续的并列关系才能构成真正的音乐,这种音符之间的并列关系就是和声。也许很多学生只要一听到和声二字很可能马上会下意识的想到和弦,或和声只存在于钢琴伴奏中,但却忘记了和弦又分为立体和弦和分解和弦,和声关系不仅仅存在于钢琴伴奏中,同样存在于歌曲的旋律当中,存在与每个小节、每个乐句、每个乐段之中,越是专业水平较高的、艺术水平较高的声乐作品越是如此。因此,要想真正理解一首优秀的民族声乐作品就必须对和声知识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深刻的理解一首声乐作品的乐思,才能更准确深入的去诠释作品。
3.曲式分析对于民族声乐专业学生的重要性
民族声乐作品创作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必然带来音乐结构,也就是曲式结构的丰富和复杂化。当前我们的很多民族声乐作品已经完全不是早期“颂歌”时期简单,甚至幼稚的曲式结构,很多都具有精巧曲式结构构思,结构完整甚至庞大的声乐作品。这一点在民族声乐的歌剧咏叹调作品、清唱剧作品及艺术歌曲作品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和明显。要想演唱好这些作品就必须具有一种视角开阔的音乐大局观,这样才能在演唱曲式结构复杂或庞大的作品时做到精心布局,从容的、有的放矢的完整演唱和诠释作品。如果只从曾经的民族声乐中“颂歌”类作品的角度来讲的确不需要太多的曲式的知识与曲式分析的能力,但面对日益发展和进步的专业化的民族声乐创作作品,我们必须做到与时俱进,这样才能更好的演唱新时期的这些艺术水平、音乐层次与规格都更高民族声乐作品。
4.民族声乐专业学生还应对复调有所了解
复调音乐(polyphony)是与主调音乐(homophony)相对应的概念。主调音乐织体是由一条旋律线(主旋律)加和声衬托性声部构成的。复调音乐是由若干(两条或两条以上)各自具有独立性(或相对独立)的旋律线,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同时结合或相继结合)出现,协调地流动,展开所构成的多声部音乐。复调音乐在我国早就存在于民间音乐中。如以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侗、瑶、壮、苗、毛南等)为代表的多声部民歌,还有传统音乐中的戏曲、曲艺音乐,宗教音乐等都存在着大量复调音乐形态(有其以衬腔式支声复调为多见)。20世纪以来,在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中,欧洲复调音乐作品及其技术理论体系逐渐传入中国,中国作曲家将这一理论体系与民族音乐文化相结合,创作出许多表现中国社会风貌的作品,形成了自己的新音乐传统。事实上早在20世纪上半页,我国的音乐先驱们在民族声乐作品的创作中就开始尝试复调技法,如贺绿汀、冼星海等人的音乐创作。当时创作的很多作品都极具专业性和艺术性,但1949年以后,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民族声乐作品的创作完全进入一种业余的状态,没有任何专业性、音乐性、艺术性可言,复调,这一重要的音乐创作和表现技法当然也更无从谈起。随着近几十年来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思想与精神层次的提高,我国越来越多的作曲家们开始在民族声乐作品的创作中运用复调技术,这也极大的提升了民族声乐作品的专业性与艺术魅力。虽然复调技术在当前的民族声乐作品中运用还不够广泛,但这种发展的趋势却是显而易见的。易未雨而绸缪,当前我们民族声乐专业的学生必须要重视复调课程的学习,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艺术与审美层次和规格,为真正走上社会的大舞台做好准备。二、我国高等专业艺术院校中民族声乐专业学生音乐素质欠缺的具体表现当前我们的民族声乐专业学生音乐素养的欠缺则呈现出“全方位”的态势,首先是音乐理论知识的欠缺。民族声乐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对我国的传统艺术理论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还要对西洋美声唱法及其它唱法的相关音乐理论有所认知。同时必须指出的是进入21世纪以后,世界艺术多元化发展,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也自然不可避免,要想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民族声乐专业学生还要对其他声乐艺术种类有所了解和涉猎,这就对民族声乐专业学生的音乐理论水平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但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学生不仅对西洋美声唱法的相关理论知之甚少,同时对本民族的传统民族声乐也不甚了解,更不用说其他种类的声乐艺术了。这也就造成很多学生在演唱作品时虽然技术上乘,但缺乏一种内在的底蕴和美感。其次,当前很多学生还没有及时的扭转自己的观念,不注重音乐技能知识的学习,这就使很多学生的音乐技能知识极度匮乏,甚至空白,也就直接造成学生练习作品时不能做到准确、全面、细致、深入,演唱也自然就会流于浅薄。在演唱艺术水准、专业水平较高,音乐结构复杂或庞大的作品时表现的尤为突出、明显。
二、关于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解决民族声乐专业学生音乐素质问题的几点建议
1.民族声乐的专业教学模式
更类似于我国传统的“师徒”关系,与一般文理科专业相比,某种程度上民族声乐专业从本科学习阶段就已经完全是“导师制”模式。因此专业教师对学生的专业学习有着最直接也最重要的影响。因此首先专业教师自身必须对音乐素质的重要性作用和意义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并要在日常的教学中采用多种手段和方式有目的的去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
2.配套音乐课程要更具针对性
当前虽然大部分专业院校对音乐素质的相关课程都较为完备,但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很多课程都欠缺一定的针对性,尤其对民族声乐专业学生来说。由于民族声乐专业“融汇中西”、“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特殊艺术特征与审美特质也必然对学生的音乐素养提出更高、更全面更具针对性的要求。但反观我们大部分音乐高等院校中很多基础音乐课程都是所有专业一起共同授课,这实际上并不利于学生将所学知识有效的应用于自身的专业学习和提高。因此,我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争取音乐基础课程不同专业分别授课的教学模式,这样就能够使音乐基础素质课程的教学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也能够使学生更好的“学以致用”,提高学习效率,更好的促进专业水平的提高和进步。
(二)少数民族学生歌唱心理表象从少数民族学生角度看,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在进入高校艺术专业学习之前并没有接受过专业声乐教育。统计表明,少数民族地区因为地处偏远、环境比较艰苦,音乐师资短缺情况很普遍。即便是有汉族音乐专业毕业生到这些地方执教,也会受到很多限制。一方面有些少数民族地区学生习惯使用本民族母语,对汉语教学存在接受困难;另一方面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学校领导、老师和家长对主流音乐学科学习持不支持态度。因此,少数民族学生在进入高校艺术专业学习之前受本民族传统音乐影响很深。
(三)心理差别问题表象在这样情况下,会造成专业声乐教学心理与少数民族学生歌唱心理认同问题。笔者教过部分声乐表演专业的少数民族学生,深切地感到,这样的声乐学科教与学的心理认同问题严重存在。如果不能很好的加以解决,必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一方面,少数民族毕业学生大多回到少数民族地区任教,往大了说,他们的肩上担负着提高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素质教育水平;振兴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教育教学的重任。而他们掌握专业技术时间就是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他们在校期间掌握的专业知识水平很大程度上会制约他们将来成为教师过后的教学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学生中不乏艺术天赋高,有发展空间的优秀的音乐人才,如果因为在大学期间受到客观存在的专业声乐教学与歌唱心理认同问题的制约,使得他们降低甚至是丧失对声乐演唱的兴趣,那么,这样的教学不可能是合格的。造成专业声乐教学与少数民族学生心理认同问题原因从宏观来看,我国音乐教育长期以来沿袭西方的教育模式,教学内容主要是在一套所谓科学、完整教学模式下的内容。声乐学科概念在我国形成是在以后,最初的内容与教学方法都是引进西欧的先进声乐理论。教学内容一部分是演唱西方固有的艺术歌曲、歌剧选段。另一部分是认同西方音乐理论的音乐人运用西方作曲理论创作的艺术歌曲与歌剧。虽然通过几代中国音乐人的努力,我国声乐教学水平、歌唱水平、创作能力都已经与世界接轨,但是一直沿用的还是这套教学模式。我们把它称为主流艺术文化教学。同时,我国幅源辽阔,地区差异很大,少数民族众多。在漫长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丰富多彩,地方特色浓郁的地域文化。而这些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往往存在较偏远的地区,这些地区客观上受到主流艺术文化的辐射较少。从具体看,这些比较偏远地区形成的文化,很多具有自身比较稳固的系统与体系。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在抵抗主流文化的入侵。
二、处理好专业教学心理与少数民族学生演唱心理认同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社会意义在社会系统的子系统中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都对教育系统有着深刻影响力。政体决定了教育的领导机制。而政纲会包含明确的教育条款,规定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实现教育目的的措施及物质保证等。教育系统要保证政纲中相关教育条款的贯彻实施,并要为实现政治纲领服务。经济是教育存在的基础,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教育发展程度,因此教育从本质上来讲师受制于经济。社会文化对教育系统的影响是具体的,它直接决定着教育内容。文化意识形态中的政治、道德、信仰、艺术等观点,以及非意识形态中的科学技术、语言、历史等,都会成为教育内容选择的方向。反过来,教育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有反作用。长远看,政治化是人的政治化,而实现人的政治化根本是人,人的培养必须依赖教育来完成。同时教育最大的作用在于培养了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成分———生产力。教育对社会经济的作用正是体现在它可以提高社会劳动者接受文化、科学技术的水平与能力。而教育也是社会文化得以传承与发展的重要环节。教育一面实施着现有社会文化的传递;同时通过传递与传承,培养出进一步发展社会文化的人才。推动社会文化以至于整个社会系统向前发展。从此意义上讲,少数民族学生的声乐学习不能粗浅地看做是一门学科教育的问题。从根本上讲,它关系着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社会大事。每一位专业声乐教师应该从思想上建立起为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人才,逐步实现缩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与东部发达经济地区教育差距的宏伟社会目标的教育观。研究出现专业声乐教学心理与少数民族学生歌唱心理差异问题根源。从而切实可行地消除这种心理对教学实施效果的负面作用。
综上所述,教育对社会、政治、经济都有着影响力,而具体到音乐学科来看,它对艺术文化所发挥的作用尤其重要。就音乐声乐学科教育的社会艺术文化功能而言,音乐声乐学科教育具有延续社会艺术文化的功能;具有选择、整理、创造、更新社会艺术文化的功能。人类社会从愚昧野蛮走向今天的文明与开放很大程度上是社会艺术文化教化的结果,而社会艺术文化教化的前提是社会艺术文化的传递,音乐声乐学科教育通过对社会艺术文化延续与传递,并把它承先启后、继往开来、不断发扬光大。音乐声乐学科教育对社会艺术文化的选择主要体现在音乐声乐学科教育对社会艺术文化发展的积极引导和自觉规范,音乐声乐学科教育的社会艺术文化选择主要体现在音乐声乐学科教育对社会艺术文化发展的积极引导与自觉规范,音乐声乐学科教育的社会艺术文化选择既要符合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要求,也要符合人的身心发展客观规律。社会艺术文化的生命不仅在于它的保存和积累,更在于它的更新与创造。音乐声乐学科教育通过把人类已有的精神财富内化成为学生个体的精神财富,培养他们对社会艺术文化的浓厚兴趣,使他们不仅能够适应和参与现实社会的社会艺术文化活动,而且根据未来社会的需要创造更好的美好的社会艺术文化成果。
(二)声乐学科建设意义专业声乐教学心理与少数民族学生歌唱心理差异问题暴露出我国声乐学科建设不完善或有所欠缺的本质问题。前面已经提及的我国声乐学科概念形成的历史原因及发展状况是重要原因。教育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也是主要的根源。那么,就学科建设层面来讲,我们应当重视这个问题的存在。从高校声乐人才的培养本源入手,对声乐学科教学内容加以改进以适应我国教育地区性不平衡发展现状。
(三)传承与发展民族地区文化意义主流艺术教育与传承固然重要,但是对于全球化背景下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问题,已经在艺术理论界获得广泛的认识,但是在实践中存在着很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与问题。这其中艺术教育人才的培养起到很关键的作用,根据调查,民族地区大量缺乏“合格”的音乐教师,这里说的“合格”是指既具备专业素养,又具有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保护意识的专职的音乐教学人员。追根溯源来看,这些合格的民族地区音乐教师培养依靠高校教育,声乐学科作为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最重要的专业技能之一,它的教学实施情况对于整个民族地区音乐教育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声乐专业教师们不能忽视对专业声乐教学心理与少数民族学生歌唱心理认同问题。
混合声是真声和假声的混合,它既有真声的结实、明亮,又有假声的柔和、圆润和高位置。这种声音上下自如统一,音色甜美明亮,给人以亲切真实的美感。它不存在由于换声而出现的音色不统一现象,又克服了真声唱不上去,假声唱不下来的困难,是当今普遍公认的一种科学的唱法。
人声本来就有真声(声带的全振)和假声(声带的边缘振动)两个机能的存在,恰恰是这两个机能的混合,我们才获得了宽广的音域,这音域大大地超越了生活语言所需要的范围。
真声和假声两者的混合声音,其发声状态为:从低声区开始就使声带边缘变薄,掺入少量假声,随着声音的上行,假声成分逐渐增多,但仍不失少量真声。中声区真假声相伴,混合共鸣较好。混合声的音域统一连贯,无明显的换声区。这种声音的效果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真假难分,真声不炸,假声不虚,混在一起”。一般说来唱高音时假声成分多些,头腔共鸣就丰富,唱低音时真声成分多些,胸腔共鸣成分就越多。这种混声的发声是充分运用共鸣器官来配合声带振动变化为依据产生的混合共鸣。
混合声具有明亮、清脆、流畅、甜美的声音特点。由于它具有真声色彩,比较接近我们的语言,容易吐字清楚,声音上下贯通又比较方便,所以它符合中国观众的欣赏习惯。混合声已被越来越多的民族唱法歌唱者所采用。其实,在我国传统戏曲、曲艺、民歌中,混合声早已有应用,只不过由于各自有着不同的剧种风格、语言和地方欣赏习惯,所使用的真假声比例不同而已。民族唱法的自然混合声必须经过科学的训练才能获得,更是初学者所不容易掌握而又必须付出相当大的精力和耐心来雕琢的。所以在教学中,笔者把混合声的训练作为重点来教授。笔者根据多年的声乐教学经验,总结出行之有效的训练方法,收到了非常明显的效果。
一、用“哼鸣”唱法训练混合声
哼鸣是初学者乃至学习有成者练声的极好方法,是获得声音高位置的良好手段,有利于体验头腔共鸣和声音靠前的效果。这种训练非常必要又容易掌握,练习闭口哼鸣时要注意:
1.身体自然直立,胸部自然扩张,两肩放松,吸进适量气息并注意保持吸气的姿势,找呼吸支点。
2.嘴唇微闭,舌头自然放平,舌尖轻靠着下牙根,下腭和颈部肌肉放松,上下牙稍分开不要咬紧。
3.哼唱时颌关节向上打开,鼻道打开,感到声音集中在鼻腔上方,两眉之间感到明显振动,像擤鼻涕时的感觉,找哼鸣焦点,哼在“气上”。不论音的高低,都始终保持这种高位置的感觉,这对上下声区的统一很有益处。
高音开始的下行音阶容易找到头腔、鼻腔的共振感觉,一般说来下行音阶要比上行音阶容易些,气息比较易于控制,声音容易哼得连贯。音阶下行第一个音较高,发声器官的肌肉处于比较紧张的状态。随着音高的降低,肌肉随之逐渐放松,而逐渐放松比逐渐紧张要容易控制,初练时在自然声区练习,不要哼高音,因为哼高音对初学者来说极易形成喉头上提,造成声音挤压。哼鸣是哼出来的,不是唱出来的,声音应无任何振动感。用深的呼吸支点,轻轻推出气息,音量不大但很松弛,很集中。
练习哼鸣时,方法一定要正确,如若不正确,发出的声音又紧又僵,带出来的声音就不会有好的效果。哼唱正确了,带出来的声音才会好。检验哼鸣的对错,可以在哼鸣时看嘴巴能否随便动作,而不影响声音的进行,如若不影响,就说明方法对了。这样,用哼鸣方法练唱时,嘴巴在做咬字动作和做表情动作时,就不会影响声音。所以哼鸣练习对呼吸支点的体会和真假混合都有很好的效果。
二、用打开喉咙喊嗓子的方法训练混合声
喊嗓子本是戏曲演员从祖辈沿袭下来的传统练声方法。它之所以能流传那么久、那么广,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这道理是有其科学性的。多年来笔者在教学中始终保留了“喊嗓子”的传统。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喊嗓子决不是一般人认为的“扯着脖子喊叫”而是科学的训练,它首先强调的是打开喉咙,使其处于自然放松的状态。然后由弱到强,由低到高地“喊”。简单地说就是一句话:“打开喉咙喊嗓子”。卡鲁索的夫人在《卡鲁索的一生》的书中写到:“卡鲁索常常对着镜子练声。他把口张得特别大,把舌头伸得很长,像要给医生检查喉咙那样,然后发很尖锐而‘位置’很高的高音来做练习。”我国著名声乐教育家沈湘教授曾说过:“打开喉咙喊嗓子是最科学的发声方法。”事实证明只有在最佳状态下喊嗓子才能做到如下几点。
1.打开喉咙喊嗓子,使鼻腔张开,口腔中口盖抬起,积极收缩成拱形,咽腔中会厌卷起,咽壁直立,喉头放在深呼吸的自然位置,这样发声通道才能畅通无阻。在这条管道中喊嗓子,才能体会到这个管子不仅仅是一个肌肉组成的管子,它像铜管乐的金属管道一样坚实有力,只有这样才能喊出金属般的穿透力强的铿锵之声。打开喉咙喊嗓子,使口、鼻、咽、喉各器官张开,金属般的通畅管道使歌者能获得人体各个腔体的共鸣,声音上下无阻,高高低低、强强弱弱,使真假声混合得不露痕迹,使假声不虚不空,中低声区胸腔共鸣自然混着高位安放的头腔共鸣,真声区自然混着假声,使真声不白不横,做到真中有假、假中有真、虚虚实实、浑然一体。
2.打开喉咙喊嗓子,使所谓“没嗓子的变成好嗓子”。打开喉咙形成“金属管道”使演唱者越喊管道越通。音质、音量、音色也就会有明显的改变。
三、u母音训练混合声
唱u母音时唇微闭成“撮口”,喉咙打开放松,上下畅通好似一根管子,口腔形成膛大口小的共鸣箱,呼气出声引起头腔、口腔、咽腔、胸腔的共振,容易找到混合共鸣的感觉。
唱u母音时,上唇要拢住,唇尖用力。如果拢不住,有的人还会出现上唇抖动,这不但会影响共鸣效果,使声音不能到位,还会造成u母音的发音不纯正。从高音开始的下行音阶练习,比较容易找到高位置,体会到头腔、口腔、咽腔、胸腔形成上下相通的共鸣的感觉。随着音高的变化,要保持声音的上下一致,做到“松”“通”“空”。
“松”是指声音松弛,不挤不压,喉咙打开,放松,在深深的气息的支持下,将声音推出,圆润、丰满、浑厚。“通”是指声音从下腹部(即丹田)涌出,至胸腔通过喉直达头顶,上下如同一根管状通道,上通下达,声区统一,气息流畅,音量不大却有明显的上下一体的振动感。“空”是指声音的流动的空间感,“四不靠”即不蹭嗓子,没有明显的着力点。总之,练好u母音是打开头腔共鸣,获得高位置,打开喉咙形成管道上下一致,真假混合声的有力手段,是带动其他母音练习的好办法,可以说是发声练习的“敲门砖”。
四、假声位置混合母音训练
在学习歌唱的过程中,经常会听到声音要高位置的要求。最能体会高位置的声音是假声,唱假声的时候,喉咙一般都是打开的,松弛的,气息也不僵,上下容易连成一条垂直的气柱,所以声音比较柔和圆润,通畅统一,演唱也相当省力。根据假声的特点和音色,可以在保持假声演唱的状态下把声音放出来,以增加声带的张力,并掺入真声成分,就会形成明亮圆润的混合声效果,同时音域也得到了扩展。
也可以这样理解和体会,就是把假声放大,变成明亮有力的声音,但一定要在不改变假声的歌唱状态下发出声音,使所有字都统一在假声的位置上转换。字的转换动作要小,而且每个字都是在相同感觉下转换的。同时也要与气息配合好,保持气息深度,否则声音就会发虚,反而放不出声音。注意假声与呼吸的关系,使用假声位置的练习,一般从上向下练为合适,因为高音容易找到假声位置,从上向下,保持位置来带声音,一直唱到低音时仍然是假声位置的感觉,加上气息的配合,便能得到混合声的效果。:
母音是语言和歌唱发音的主要因素,因此,唱好母音对于歌唱来说非常重要。声乐训练的母音是a、e、i、o、u,这些母音的发音有宽有窄,有暗有亮,位置有前有后。为了使歌唱的发音统一,音色统一,符合民族唱法的声音要求,而且便于咬字,在教学中,笔者采用混合母音练声收到明显效果。
混合母音,也叫母音变形唱法,即在一个母音里混入一定量的另一个母音的成分,以达到使口腔内部的调节以适应某种发音的需要,而获得高位置声音的方法。如在a母音里混入适量的o母音,在i母音里混入适量u母音使喉、口、咽等腔体从横转向竖,从窄到内开。把两个母音混为一个音,在发声时,同时吸收了两个母音的优点,弥补了发单个母音的不足,这样可使喉头逐渐放开,发声管道竖起,声音流畅,对真假混合声的训练非常有效。
实践证明,用以上这套教学方法,经过师生的共同努力,一段时间后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做到气息畅通,音色明亮、圆润,真假混合声统一。只要不断坚持科学的发声训练,不仅对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和技能有帮助,而且会对以后的歌唱艺术实践大有裨益。真假混合声的训练,是教学工作中一项长期的艰苦而耐心细致的工作,仍有不少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谨以笔者多年来教学实践中的感受就教于同仁,以期引起对此问题的充分关注和思考。
参考文献:
[1]金铁霖.《民族声乐的学习与训练》,黄河音像出版社.
[2]沈湘.《美声区别于其他唱法的最主要特点》,中国音乐网.
二、高师声乐教学中民族性要素的植入
目前高师声乐教学多采取一对一及小组课的教学模式,多是对已有优秀声乐作品的模仿。因为,声乐演唱和其他的表演形式一样,都是表演者的“二度创作”。二度创作既要求表演者遵守音乐作品的基本要求,对乐曲的理解符合原作的基本精神,又要求能体现表演者的创造个性。录音时代的来临,使人们聆听音乐作品的机会前所未有的快捷和方便,但在表演领域,较之按照乐谱理解音乐及其中的情绪、风格,则“兴起”了摹仿固定几个大师“样本”进行表演的风气,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表演者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性。声乐演唱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将乐谱记号转化为实际的音响,使之成为可听的对象;二是把握作品内在的情感、逻辑结构和艺术精神。真正的音乐表演应该是以上两个层次的完美结合。而达到二者的真正结合便需要我们置身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之中,从源头感受作品的内涵,才能够真正地理解作品的情感,因此民族特色不能丢,需要我们加以保护,尤其是原生态声乐形式,是我们声乐发展的重要资源,“原生态”是土壤,是源泉,“学院派”是经过理论提升和整合后更完整的艺术表现,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不能忽略对原生性民族声乐艺术的采风过程,因为声乐艺术的发展离不开我们的生活环境。在课堂上的学习资源是有限的,且都属于二度创作和二度表演,我们需要将教学扩展到课堂外,深入基层体验生活掌好地区、民族的民歌。再回到课堂上进行分析、掌握,这样才能够表演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声乐作品,可以采用不同的演唱方式,如民声的、美声的,但是作品的神韵不能丢。
二、民族歌剧在高校声乐教学中的实践
(一)在开展民族歌剧的教学过程中首先要让学生了解该部民族歌剧的故事背景然后再进行歌剧鉴赏。
例如,在演唱《洪湖水浪打浪》这首歌曲的时候,要让学生了解这部歌剧中展现的历史背景以及所展现出的充满传奇的革命时代。
(二)让学生了解歌剧中的人物性格,正确把握人物角色。
例如,在歌剧《江姐》中,怎么表现出江姐的胆大心细以及对革命事业的不屈,在江姐的人物刻画上,怎么展现出音色柔和、细致、婉转等,这些问题都值得学生去思考。不仅如此,在歌曲的演唱上都要思考如何展现出人物的情感,让歌声听起来具有张力,这样才能达到教学目的。
(三)鼓励学生合理运用演唱方法,提高二度创作能力。
对比起西方的歌剧,我国的民族歌剧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其唱腔以及发声方法具有一定的民族声乐的形式,因此,加强我国民族歌剧的教学,也是要让学生不要一味地模仿西方的美声唱法,根据自己的声线以及唱腔的特征,选择适合自己的演唱方法,从而提高自身的二度创作能力。正如我国著名歌唱家郭兰英,她的演唱既有戏曲的色彩又表现出西洋唱法;老师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在吐字行腔上大胆地运用柔与刚、虚与实、收与放、真与假、动与静、明与暗的对比技巧并吸取戏曲唱法的特点,字里传情、字里含形、字、声、情三者合一,令人百听不厌。因此,在表现歌剧人物时应结合自己的演唱特点和音色特点选取适合自己的歌剧选段,同时也要注入自己对歌剧的理解,将自身人物化,要去创造人物而不是去模仿人物。
我们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理论也有悠久的历史传统。从春秋战国“声震林木,响遏行云”的具有高超水平的歌唱,到汉乐府的“相和歌”,唐诗宋词的“吟诵”,从宋代的说唱、元代的散曲、戏剧、杂剧,到明清的民歌、戏曲等,形成了丰富的声乐演唱形式和多样的声乐艺术风格。祖先们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都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经验与文化遗产。
历代的民族声乐艺术家、理论家对民族声乐艺术的唱法特点和表现规律都有精辟的研究、独创的论述和比较全面的总结。早在公元前春秋战国暑期的《礼论・乐记》,就对歌唱的呼吸方法有“上如抗、下如坠”的呼吸支托感,对旋律的吐字和行腔要求“如贯珠”一样清晰流畅与精湛准确的论述。特别是到了元朝、明朝、清朝,声乐理论研究发展到了一个鼎盛时期,诸多有代表性的优秀论著相继而世,有元朝南芝庵著的《唱论》,明朝朱权著的《词林须知》,明朝魏良辅著的《曲律》等,都是我国历代声乐理论著作中的精华。这些著作从不同角度全面论述了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歌唱的技巧,咬字吐词的方法,作品的情感表现与风格特征,显示了对我国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独到的审美标准和艺术要求,对现今的民族声乐演唱艺术,无论科学性、实用性都具有珍贵的学术价值和指导意义。而作为肩负传播音乐文化与普及音乐教育重要使命的音乐专业教师们,重视和加强民族声乐教学,对声乐民族传统的继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声音的技巧是以科学的发声理论作为指导,并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严格系统的训练才能获得的。说到发声方法,多年以来,声乐比赛中对唱法作“美声”与“民族”的划分,好像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有很大区别,这一思想也曾渗入声乐教学中,并产生很大影响,似乎一定要区分好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才是对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我们的声乐教学观念,特别是民族声乐教学观念,使民族声乐教学被束缚在某种教学模式中,导致培养人才的单一性和“千人一声”的局面。但其实,科学的方法是由人声各器官及其在发声过程中的工作原理决定的,是符合人体发声生理运动规律的方法,根据人类发声器官的构造与发声运动原理的同一性,人类发声的科学方法是大体相同的。“美声”与“民族”应是在同一科学方法基础上的,不同的仅仅是因文化背景不同而产生的不同的声乐艺术风格,而不应是唱法的分类。“Belcanto”原意指“美歌”,而并不是指唱法。纵观中西两声乐理论,美声唱法与我国传统的声乐演唱,在呼吸、共鸣等的要求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这些是歌唱发声的科学共性。美声唱法强调气息、腔体等,我国民族传统唱法中,很早以前就有了关于气息、腔体、咬字等的论述,如:清朝的王德晖、徐沅徵《顾误录》中写道:“气由声也,声由气也。气劲而声发,声发则气振。……”唐朝的段安节《乐府杂录》记载:“善歌者,必先调其气,氤氲自脐间出,至吸乃噫其调,即分抗坠之音,既得其术。即可致遏云响谷之妙也。”所以把发声方法冠以“美声”与“民族”之分,从本质上讲,是没有尊重人类歌唱在发声上的自然法则和客观规律,而且,把两者作为唱法而割裂,甚至对立起来,也并非根本意义上的对声乐民族传统的继承,且对声乐民族传统的继承与发展并不具有积极意义。对于音乐专业学生来讲,不应被框定在某种“唱法”之中,这样将不利于他们的歌唱潜能的全面开发,其结果是声音表现单一,演唱曲目与不同风格表现的适应性不强。所以,声乐教师在上声乐课时,对学生尤其是初学者,不要冠以民族与美声之分,这样不符合音乐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我国有五十六个民族,风俗多样,语种丰富,各民族和地区都有其语言音调及发音的特殊性,由语言音韵的不同而产生的演唱风格也不尽相同。所以,声乐民族传统中的艺术风格应是丰富多彩的。在教学中,继承传统,发展民族声乐,仅用国语演唱好具有民族风格的创作歌曲还不够,还须用不同方言演唱好具有浓郁地方民族特色的民歌等。相比之后,后者比前者更为必要,因为它是我们声乐民族传统的重要体现。正是由于多地方、多民族的民歌演唱,才汇聚成中华民族大家庭绚丽多姿的声乐艺术风格。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任何民族文化离开了传统,其文化都会因无根基而枯竭,甚至消亡。意大利“Belcanto”之所以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歌唱艺术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就是因为它在几百年的历史中,经过一代又一代的艺术家的共同努力,在继承与发展中逐步走向完善。它不仅拥有科学的理论与训练体系和一整套丰富的演唱曲目,而且与各国的语言相结合,并在各个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影响下,形成了具有不同国家和民族声乐美学特征的“Belcanto”歌唱艺术风格。如今,它早已走出国界,成为人类共同的世界性歌唱艺术。而我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要发展,走向世界,必须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人类优秀的唱歌艺术经验,不断有所创新和发展,并在继承中学习其精华,完善其不足。由于我国传统的民族声乐艺术中,存在着声部划分不细,歌唱时喉咙不够打开,声音支点较浅,造成声音线条过细,缺乏浑厚与力度,在表演风格磅礴的歌曲时,就会显得苍白无力,没有气势。这些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日益提高的当代民族声乐审美的要求,也不能满足现代人民群众的审美要求。
所以,在教学中应当以民族声乐发声方法中的精华为基础,学习和借鉴当今世界科学的发声方法,结合传统的吐字、咬字技巧和声音的润色与民族情感的表现方法,既充分体现出民族性,又体现出科学性与时代性,与时俱进,才会让民族声乐艺术永远立于世界之林。
参考文献:
我国声乐教育事业在起步阶段主要是复制西方的教育模式。从指导思想上来看,均需要一个消化过程和吸取过程。不管是西洋化模式与传承和发扬我国民族歌唱艺术之间的相互矛盾,还是两者之间的相互适应都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如果对此没有一个清晰地认识,那么必然无法形成科学的宏观教育指导思想,从而也就无法使教育方法应有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同时,由于持续不断的本土和西洋之争,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声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并且这种中西文化对立的思想也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国声乐教育失去了生气与活力,显得非常单一。
(2)声乐教育与民族文化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
从本质上来看,文化的民族性其实是一种和睦相处而不随便附和的共同发展。因此,在教育的指导思想方面,声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对"民族性"深入理解。针对西洋声乐艺术,声乐教育既不能搞"关门主义",也不能搞成殖民文化。而针对本民族的歌唱艺术,声乐教育既不能搞"",也不能搞"沙文主义"。声乐教育发展应该在坚持民族性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整的体系,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声乐教育健康发展的新途径。
2基于自然主义构建出科学的声乐教育新境界
(1)始终将民族歌唱艺术作为民族声乐教育发展的基础
所谓"自然的教育"就是教育的落脚点和切入点都在于教育和培养人才。从宏观上来看,在民族声乐教育实践过程中,应该遵循自然主义教育原则,始终将民族歌唱艺术作为民族声乐教育发展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不断整理、研究和探索民族歌唱艺术实践中的基本规律,然后,将其作为重要参考,积极主动地将其运用到声乐教育实践当中去,并对其进行不断的创新。将来自不同地域、民族和歌唱方式中的已经形成规律性和共性的东西广泛地吸取进来,并加以充分利用,不仅能够使我国民族歌唱艺术变得更加丰富,同时,能够使我国民族歌唱艺术迈向更高的台阶。
(2)将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充分融入到声乐教育的实践中
从声乐教育方法和教育技巧的实践过程上来看,在民族声乐教育过程中具体应用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更加需要严格遵循"自然主义"教育原则,才能够将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充分融入到声乐教育的实践中。歌唱艺术的方法和技巧并不是人为臆造出来的,而是自然形成的,并且蕴藏在民族歌唱艺术的自然实践过程当中。从本质上来看,我们所说的歌唱艺术方法和技巧其实是在艺术实践过程当中自然形成的一种规律和共性。民族声乐教育体系的建立正是通过在声乐教育的实践过程中不断让受教育者认真领悟、充分掌握和有效应用这些方法规律和自然共性才得以实现的。在实际开展声乐教育的过程当中,民族声乐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技巧均应该来自于自然,充分保证在自然中逐渐形成歌唱方法和歌唱技巧。
(3)教育活动必须遵循
自然规律和适应被教育者的天性我们所说的"教育的自然"就是指所有的教育活动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教育和培养出"自然人"。可以说,一切教育实践活动都属于一种"人为的教育"。从知识论角度来看,教育必须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和充分适应被教育者的天性,也就是说,教育不仅需要与"事物教育"的普遍规律相符合,同时,还应该充分适应被教育者的实际特点和实际条件,充分满足各方面因素的相关要求。如果无法做到这些,那么在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时的主导思想,乃至行为方式上都必然会与声乐教育的共性规律背道而驰。换而言之,在声乐教育实践过程中,所有的教育活动都不能够脱离自然规律和受教育者的天性这两个方面的自然特点。比如,让陕西的农民放弃本土的"秦腔"而改唱意大利歌剧,让唱"信天游"的阿宝放弃陕北民歌而去学习美声,无疑这两者都是行不通的。
一、整体的教学理念
民族声乐发展到今天,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发声技术的基础训练始终贯彻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之中。声乐作品演唱的练习同发声技术的训练,始终是密不可分、相依相随的,这在当今的高校音乐教育中是普遍现象。
在声乐基础训练阶段,指导者首先应把握一个宏观的、综合的声乐培养理念,那就是:歌唱意识的培养,歌唱腔体的训练,科学通道的建立,咬字、吐字的练习,是需要在放松、自然的状态下进行完成的。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解决发声技术上哪一环节的问题,比如,胸腔、口腔和头腔、喉头、声带和嘴巴的放松、打开等,都是在指导者的引导、启发下进行的。学习者凭借当时的理解,再通过完成发声技术训练,从中领悟到某些“感觉”,随后经过去粗取精,反复做同一条练习,去捕捉当时认为是正确的“感觉”,同时牢牢记住那种“感觉”,然后把那种“感觉”用于声乐作品练习的演唱之中。这里说的实际上是声乐人才培养当中,训练内容中的一个知识点的学习过程。但要注意的是,事实上任何一个知识点的学习和练习,任何一个问题的真正解决都不可能是单一的,这些都是知识的相互作用,发声器官的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的结果。声乐的学习,特别是在发声技术的训练中,一个知识点的把握或完成好一条发声技术的练习,无论是站在学习者领悟的角度,还是站在指导者评判的角度,都应该从多角度用综合的、发展的观点进行分析和处理,这样发声技术的训练才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在声乐的学习过程中,特别是在技能的学习与训练中,真可谓是“牵一发,动全身”。
二、练习作品选择与训练过程中的评价
在声乐的基础训练中,始终应该用综合的、科学的和发展的观点,视学习者情况,考虑先从哪一方面入手对其进行训练,技术上应先解决什么问题,这样才能给学习者选择适合其程度的发声练习和歌曲作品来进行练习,这在训练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当然,把握的标准,并不能仅依据学习者声乐学习时间的长短,也不能只参照很多声乐教材中既定的、依照学校教育中学制的高低年级所指定的相应程度的参考曲目为依据。这些做法无论是对于发声训练的专业要求,还是对于声乐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都是不够科学的,有时甚至是有冲突的。给学习者选择哪一方面的练习曲,选择什么样程度的歌曲作为练习曲,要着重考虑学习者的天资、专业修养和专业素质,歌曲练习同时还应兼顾学习者的文化修养。诸如学习者当时所能达到的音域范围,所能把握的音准、节奏程度以及学习者当时的歌唱能力等。这些因素无论是在发声技术训练中,还是在演唱歌曲练习中,都将直接影响着学习者的领悟和完成的质量。一般来说,选择适合学习者程度的练声曲,首先要使学习者容易理解,其次在完成发声练习时无太多的技术负担,这样就容易在完成发声练习的过程中,领悟到所需要的那种“感觉”,再经过几次反复练习,也容易记住那种“感觉”。如果选择的歌曲技术上也是如此,文学程度上也适中,学习者就很容易把在发声训练中获得的“感觉”运用到歌唱练习当中。反之,是很难获得这种效果的。如果选择的练声曲难度过大,学习者在技术上完成不了,就很难领悟某种“感觉”,即使有了那种“感觉”,多数也是模糊不清的,也就很难把那种“感觉”记住。而且,在声乐训练中,如果让学习者在发声练习和歌曲演唱中,去完成在技术上胜任不了的练声曲和歌曲,是会出现很多问题的。目前部分艺术院校,在声乐的训练、声乐人才的培养方面,除了宏观上依据年级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外,对某一位学生的具体指导和培养方案,还是交给指导教师去独立完成。实际上,对声乐学习者个体而言,其训练方法、培养方案基本上完全由声乐指导者一个人掌控。这就要求每位声乐指导教师,不但要具备声乐教员的专业素质,还必须把握声乐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方法。在这一方面任何一位声乐指导者,在走上声乐讲台之前,都必须具备在声乐人才培养中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实际上,声乐艺术发展到今天,我国高等艺术院校的声乐教育,在很多专业艺术院校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基本上还是空白。所以,作为一个合格的声乐教员,当走上声乐讲台之前,就应该补上这些知识点的学习并具备这样的能力。而且,声乐教员给学习者选择练声曲和歌曲时,还要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从严格意义上讲,当今我国艺术院校声乐专业和音乐教育声乐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应经过助教阶段的学习锻炼环节,在老教师的带领下,补上指导声乐训练,学会怎样入手,怎样根据学习者的实际对每一位学习者制订培养方案。训练中,怎样看待出现的问题,哪些问题须及时解决和怎样解决。如果对这些问题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在声乐指导中,对于学习者出现的问题就会束手无策,甚至出现手忙脚乱的局面。这样既不利于声乐人才的成长,也不利于声乐教育者自身的成长。三、声乐教育中几种现象的思考
一些刚接触声乐指导工作的初教者,他们在声乐人才的训练过程中,往往忽视声乐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传统上把声乐指导形象地比喻为“师傅带徒弟”,在现行的学校教育中,艺术院校按其《声乐课》技能、知识的传授方式,声乐教学中人才培养规律的客观要求,把声乐课设置为个别课的形式来实施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声乐课的教学中,要注重实施因材施教。在声乐教学中,不应只注意完成“班级”式的教学任务,因为这样往往会导致忽视和缺乏对各个学习者做出综合的、科学的和长远的培养方案,在指导学习者完成发声技术训练,引导启发他们分析、处理演唱作品时,就常常出现违背声乐教学和声乐人才培养规律的情况。我们认为,新老知识的学习、新旧技巧练习的完成,如果教师单一追求当时的课堂效果,而不能用发展的眼光很好地把握课堂效果学习与培养目标之间的距离,不能从单一的课堂效果预见学习者领悟的方向,是不可能胜任声乐指导工作的。
声乐教学中,有一部分指导者,特别是初教者,不同程度地给学习者选择的发声练习和歌曲练习作品难度过大,在给学习者解决某一问题,或者对某个学习者某节课的评价等方面,违背声乐学习的客观规律,常常要求过高,过分注重当时的效果,很难做到用科学的、综合的、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从而不能处理好学习者个体的培养方案,不能综观学习者个体的声乐培养过程同培养目标之间的距离。很多时候只停留在就事论事,不能从方向上把握培养目标的分步实施,而过分注重培养过程中个体、枝节的完美。
四、声乐训练中主、客体作用的思考
声乐教学中,有些指导者不太注意对学习者的评价,往往简单地采用是或不是、对或不对来表述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实际上,声乐学习有其学科自身的特定性和规律,在声乐学习中确实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实践上,在声乐学习中,指导者的表述、见解和学习者的理解领悟都不能脱离声乐学习和声乐人才培养客观规律的约束和限制。作为指导者,我们时刻都不能忘记,在声乐教学中,指导者能给学习者的只有启发和引导,我们对学习者在技术训练和他们演唱作品的过程中的评价,不但应始终注意站在启发和引导的立场上阐明自己的见解和观点,还应该注意启发、引导时的用语,不能咄咄逼人,能指明方向帮助学习者去理解、去领悟即可。一般来说,在声乐训练中,我们不宜提倡用完全肯定或完全否定的语言来对学习者的学习情况做出评价。在这里,由于声乐学习自身规律的特殊性,任何简单的肯定或否定往往都是不够准确的。如果我们硬要把一个很抽象的、理性的、科学的思考得出的观点,表述清楚、准确、肯定,其效果不一定是好的。另外,在声乐人才的培养中,就天资方面来说,如果学习者自身不拥有,我们是无法给予他们的。就学习过程来看,无论我们怎么启迪、怎么样引导,他们理解不到、领悟不到的,我们也是给不了他们的。
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在给学习者的在每一时段选择的练声曲和练习作品,一定要根据学习的实际量体裁衣。在整个训练过程中,练习曲对自己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发挥的作用有多大,都不能太过分苛求。声乐训练中,对学习者技术训练和作品演唱的要求要纳入整个培养过程中统筹考虑,把对他们总体的要求,对训练效果的要求,应按照声乐人才培养、成长的客观规律,将其分散到训练的各时段,甚至是每次训练中分步完成,逐步达到要求。即声乐技术训练中各时段、各环节的质量要求,要始终贯穿于整个声乐学习过程的宏观安排之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在声乐训练中,指导者不应只是注意每次训练的效果,对学习者提出什么要求,对学习效果的评定都应该是从宏观入手、综合考虑、从长计议,绝不能单一地强调每一次训练的效果。声乐训练中,指导者对每一个学习者不但应能从宏观上、科学性上把握方向,还要能从每次训练中看清楚学习者领悟的方向是否正确,从而提出适当的要求加以引导。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声乐技术训练中,学习者的理解、领悟是受自身天资条件限制的。而且,无论是在学习的哪一时段,解决哪一环节的问题,完成的质量同样受到学习者综合素养的限制,特别会受到学习者歌唱意识、科学歌唱通道的建立、歌唱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它们始终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学习者在发声技术训练和声乐作品演唱时能达到的效果。可以说,声乐学习的过程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综合的、长远的过程。声乐指导、声乐学习具有其他学科学习的共性,但声乐学习有其学科自身的特殊性。
可见,民族声乐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声乐训练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发声技术训练,还是作品的演唱,始终应考虑指导理念、作品选择、技术难度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评价标准的因素,怎么要求,标准怎么把握。这些问题,不但是声乐训练、声乐人才培养的首要问题,也是贯彻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基本问题。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无论是学习的哪一时段,是完成发声训练,还是演唱作品,指导理念不同,标准把握的不同,要求自然不同,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的,这是各个学科都具有的共同属性。而在声乐的学习中,即使对同一个学习者,完成同一条发声技术训练和演唱同一首歌曲,在不同的学习时段其要求也是不同的,其结果也是截然不同的。实际上,这就是声乐人才培养循序渐近规律的必然要求,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过程中来看,如何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取决于声乐技术训练过程中指导者的科学的理念、合理的方法、适度的标准和要求。
注:本论文为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边疆民族地区声乐教育与师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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