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模范单位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8-16 07:35:50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双拥模范单位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双拥模范单位工作计划

篇1

双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影响意义广的工作,做好双拥作对于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要大力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增强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委属系统各单位都要充分利用报、县电视台(广播),建设网站、简报、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双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宣传双拥创建活动的做法和成果,运用建设工作与县城驻军、人武部和消防中队长期以来建立的友好联系,不断丰富和扩大双拥工作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双拥工作氛围。委属各单位都要视双拥工作为政治任务,全面履行双拥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宣传展示双拥工作成就。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创建双拥模范县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各部门、各单位应履行的工作职责。为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摆上议事日程,工委成立创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委书记、建设局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双拥活动的工作开展。在加强领导的同时,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研究和制定双拥工作计划,要定期研究和检查双拥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双拥工作制度化,正常化、规范化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在市政重点项目建设中,要切实维护和考虑到县城驻军和人武部、消防中队的实际需要,帮助解决问题,处理好建设工作与双拥工作的关系,使双拥工作始终贯穿与建设工作之中,以关心、关注双拥工作的实际行动,推进建设事业深入开展。

三、切实开展拥军优抚工作。

拥军优抚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政策,是创建双拥活动的基本要素,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委属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优抚事情有人管,有人问,各局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县双拥办,做好双拥各类活动的开展,建设局要策划好长新广场大型宣传广告牌;要利用水湖公园人员活动密集的优势,制作双拥宣传标语,提供双拥活动场所;规划局、建管局要对涉及拥军项目给予方便和快速办理;县自来水公司要对优抚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建立拥军便民措施。县公交公司要实行军人免票乘车规定,在车内设立提示语。全委上下人人都要把拥军爱军,做好优抚工作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特别是对前来局办事涉及拥军优抚的人员和事项,要热情接待,提供方便,时时处处体现我局拥军优抚的工作环境。

篇2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局系统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双拥工作例会制度。配备专职干部,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双拥工作专题会议,定期交流双拥工作信息,充实完善军民共建服务内容。形成一个覆盖全局,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网络,为拥军优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积极宣传,营造双拥氛围。市管局(市接待办)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服务部门,积极营造军人优先、军属优先的氛围,努力在局系统内一些重要的服务窗口设军人和军人家属优先标识牌,在行政办公中心及一些公共场所,均悬挂和张贴拥军优属宣传标语,设固定宣传牌,充分利用板报、简报、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活动。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参观市人防工程或请老做传统教育报告。

3.全面把握,制定双拥计划。在谋划全年机关后勤工作目标时,将拥军优属工作计划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终有总结。

4.主动作为,建立双拥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局领导要带领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走访慰问驻蚌部队、院校,或邀请他们到后勤系统参观、座谈,征求他们对后勤部门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了解部队家属就业、生活等各方面情况,更好地为部队家属提供就业等优质服务。

二、落实有关政策,结对共建帮扶,在局系统认真做好军属安置、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材料的归档

5.干部安置。对分配到我局干部安置任务,局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后勤系统的接受安置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军属就业安置。切实做好分配到我局系统的家属安置工作,遵照《蚌埠市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尽可能发挥后勤系统的优势,把他们安排在工作条件、经济效益都较好点的部门、单位工作。

7.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干部家属后顾之忧,积极为干部家属工作生活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优质服务,解决幼儿入托、孩子入学等实际困难,提供日常生活帮助。

三、充分发挥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提供再就业、相关培训及后勤服务

8.做好调研工作。为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我们要经常性的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军属就业生活等实际情况,在局系统内,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有针对性为下岗军属提供帮助、就业和培训。

9.积极上门服务。积极提供后勤服务,主动上门联系,最大限度地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立足双拥工作,把握和谐发展,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各项活动

10.创新双拥活动。局党委积极主动与共建部队进行勾通协商,双方签定共建计划协议书,科学安排军民共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活跃部队业余文化生活。

篇3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自8月1日召开全区创建双拥模范城第一次推进会以来,全区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魏少峰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整体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张书记、李区长对我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对创建工作做出指示。李区长亲自主持召开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动员会。魏书记、苏区长多次对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进行指导。7月28日,区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为全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政策落实到位。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八一”前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各类优抚资金按政策足额发放到位。按照国家政策,今年为21名符合条件的伤残人员申请伤残补助,并保障500余名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伤残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落实下岗失业志愿兵重新安置政策,共安置政府购岗人员124名。重视退役士兵的转业安置工作,我区符合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率达到了100%。

三是基础工作不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大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站已5于月底前挂牌完毕,并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已经上墙,各项工作已正常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基本完成。在时间紧、任务重、悬挂对象分散、人户分离严重的情况下,我区光荣牌悬挂率达到了95%,为22000余户悬挂对象悬挂了光荣牌,尤其是灞陵、东大、魏北3个单位,他们安排迅速,组织有力,高标准全部完成了光荣牌悬挂任务。目前,各街道办事处正在积极联系剩余悬挂对象,争取早日完成扫尾工作。拥军品牌正在提升打造。杨根思社区着力打造了六个特色拥军服务品牌,即社区党建“一学双争”品牌、杨根思红色教育品牌、婚恋大型主题活动品牌、“知心军嫂”心理咨询服务品牌、“鱼水情”志愿服务品牌。定点优抚医院工作到位。市人民医院按定点优抚医院的要求在挂号处设有 “军人免挂号费”的服务牌,收费窗口有“军人优先”文字标识,LED显示屏播放有双拥宣传口号,重点优抚对象病房能确保正常使用,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台账资料完整,医疗优待优惠等政策均落实到位。

四是宣传工作不断推进。自推进会后,我区加大宣传力度及督导力度,现除了火车站广场、建设路中立交转盘处还未设置大型双拥宣传广告牌外,我区在天宝路与劳动交叉口、五一路与许继大道交叉口、天宝路与文化街交叉口共设立了3块永久性宣传牌,并在指定路段按要求设置双拥宣传标语和宣传栏高达40块,均超额完成任务,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双拥宣传氛围。另7月29日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文化馆联合组织了**区庆“八一”慰问演出。7月30日许昌消防救援支队、区人武部、文峰街道办事处、文峰社区党总支主办、文峰老年艺术团协办的大型《追梦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军民联欢会。“八一”期间,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积极开展慰问活动,推动了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督导工作深入到位。我区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双拥办联合组成的创建双拥模范城督导组,先后四次深入一线全面开展检查督导,对有些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随机抽查,定期不定期通报情况、反映动态。通过督导组多次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大地促进了各单位的工作进度。

六是台帐资料不断完善。按照新的考评标准不断完善我区台账资料,目前只有少部分双拥成员单位还未报送相关资料。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前一段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中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是部分街道办事处领导不够重视,没有及时召开动员会,没有对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安排布署,没有成立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是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个别办事处至今没有悬挂退役军人工作站牌,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未上墙。有的办事处已安排1-2名工作人员,有的办事处甚至没有明确的工作人员,只有分管领导1人在干此项工作,无法保证双拥工作需要。

三是人员配备不齐,工作棚架,进展缓慢。大部分街道办事处未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他们对本辖区内服务对象底数不清,职责不明,工作方法简单,严重制约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篇4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双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把双拥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建立起了三个“同步”机制。一是建立了任务同步落实机制。将双拥工作内容细化分解,与其他工作任务同步安排,确定主抓领导,分散结合实施,促进了双拥工作的落实。二是建立了工作同步考核机制。把双拥工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和精神文明考核的一种重要内容,双拥工作开展情况将直接影响创建和考核结果,大大加强了各单位对双拥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建立了宣传同步进行机制。成立了由分管新闻宣传的副部长任组长的双拥宣传工作小组,把全县双拥工作纳入了新闻宣传重点,与其他工作宣传同步开展,齐头并进,确保了双拥工作宣传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施教,双拥思想观念深入人心

大力开展了以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为主的双拥思想教育,在教育对象上分清层次,因人施教,重点突出了党政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和青少年三个层次,带动全民双拥思想观念大提高。一是党员干部教育经常化。在把国防教育纳入学习计划的基础上,单位党员干部每季度坚持集体听一次国防课,每年参加一次国防教育活动。同时把国防教育纳入全县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了“国防安全形势及双拥工作”专家讲学培训班,邀请军队专家,进行国防经济、国际形势等方面的理论辅导,大大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双拥观念。二是民兵预备役人员教育固定化。在民兵训练、整组和征兵期间,利用墙报、黑板报、广播电视以及上街宣传咨询、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国防法》、《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有关国防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激发了广大青年和民兵为国防建设做贡献的热情。三是青少年教育常规化。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把国防教育活动与学校德育紧密结合起来,全县5所中学、中专都开设了军事课,定期邀请部队教员上国防知识辅导课,做到了双拥教育常规化。全年共为师生上国防教育课104场次,受教育青少年2万余人次。同时,对入校新生进行了为期15天的军事训练,增强了学生的国防意识。

三、聚集力量,创新形式,双拥活动开展丰富多彩

为了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县委宣传部和其他单位密切联系,协同合作,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取得了双拥工作实效。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双拥文艺演出。利用广场文化艺术节,组织开展了大型双拥专场文艺演出《爱我中华》,元旦、春节期间还将组织文艺团队到驻地部队进行慰问演出,丰富军地文化活动。二是大力开展双拥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了“拥军拥属”志愿服务活动,为军烈属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团县委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暑期“千里边防行”活动,让青少年体验军营生活;在“八一”、国庆节期间,组织开展了军民联谊会。通过这些实践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军地联系,促进了双拥工作开展。三是加大了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对已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教育设施进行了进一步修葺完善,补充了大量的音像和图文资料,增强了教育效果。对南关小学等少年军校加强了指导、引导,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四是援建了军营图书室。针对驻地部队普遍存在学习阅读资料少、与外界交流少、官兵文化生活比较单调的情况,筹集了价值8万余元的图书4000多册,包括文学类、科技类、法律类等10多个种类,组织文化、民政、双拥等部门负责人,深入驻县城的武警中队、消防中队、107通讯站和雷达站等军营予以赠送,援建了4个军营图书室。五是编印双拥书册。编辑印制了双拥画册,以图文形式,展示新时期新阶段全县在基层军民共建活动、军地援建“双十工程”、优抚安置政策宣传及落实、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军地走访慰问、军民联谊联欢、兴教助学、文化科技卫生助民活动等方面所凸显的精神风貌。同时,收集全县干部群众在日常工作、双拥生活、营区生活、双拥工作品质作风等方面传为佳话或有影响的事宜,编辑成了双拥故事集,形成双拥活动中有影响的点滴“记忆”。

四、精心策划,深入宣传,双拥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各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对全县双拥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一是突出重点,精心策划。结合县上双拥工作重点,并根据重大双拥事件,策划了双拥宣传战役,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双拥工作新闻宣传稿件40多篇,为双拥工作造强了声势。二是树立典型,深入宣传。通过制作电视专题片、撰写报刊新闻稿等形式,深入宣传全县在双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双拥花开别样红》对我县双拥工作进行了报道,《神舟卫士》对公安局护卫神舟发射通信光缆进行了报道,《老园丁的拥军曲》对退休教师马绘图的拥军事迹进行了报道。三是“创模”带动,整体跃升。今年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攻坚年,为了力让“创模”工作起到带动作用,促进双拥宣传工作整体跃升,在《XX年全县新闻宣传策划方案》中,安排了“神舟故里”宣传战役,重点对我县双拥共建方面的做法和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力争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部XX双拥工作计划(二)

近年来,市委宣传部带头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全力支持驻地部队建设,发挥优势,加强新闻宣传;广泛动员,增强宣传声势;文化联谊,丰富军营生活;典型引路,推动双拥工作;建好阵地,推进国防教育,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军队建设提供了舆-论宣传保障,得到了驻地部队和复转军人的一致好评。

市委宣传部充分发挥党管媒体优势,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双拥工作宣传。一是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宣传全国、全省双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新思路新举措;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驻军排忧解难,关心支持部队建设的积极做法;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安置军转干部、退伍战士和随军家属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成效;大力宣传部队支援地方建设以及在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所表现出的崇高精神状态和优良作风;大力宣传九江籍现役军人和复退军人在部队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新时期人民军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二是抓住重点时机。在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抓住国庆节、“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和征兵期间重大事件的时机,集中宣传报道部队典型和拥军典型,开设“人民子弟兵”、双拥工作、征兵工作和纪念建军节等专栏、专题,利用消息、通讯、图片、典型报道等形式集中宣传部队典型和拥军典型。三是提高报道质量。坚持报道数量与质量并重,更加重视质量的原则。据不完全统计,四年来,市主要新闻媒体共刊播有关双拥工作的新闻报道XX余篇(条)。其中,《九江军分区全力配合电力部门抢修受损输电线路》在《解放军报》一版刊发。《人民日报》刊发图片《又见倾城送亲人》,报道数万名群众自发走上街头送别参加抗冰保电抢修任务的解放军。

篇5

二、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我局从提高全局职工认识入手,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把双拥、国防教育工作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势教育结合起来,与宣传中国人民光辉历史伟绩结合起来,与宣传驻军部队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作出的积极贡献结合起来。一是以国庆的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建国以来所取得的辉煌成果和改革开放30年的巨大成就以及人民军队的丰功伟绩。二是采取学习先进事迹等多种形式开展双拥教育,将“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工作和安全饮水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防洪减灾、支援灾后重建等工作切实推进,使工作上有新成效。三是深入开展《国防法》、《兵役法》、《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公约》等法规和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宣传。通过采取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局职工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使双拥工作深入人心。

三、认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将政策法规落实到位

今年我局接收安置转业军官两名:一名正团职一名正营职转业干部,圆满完成了市领导小组下达的安置任务。

在“八一”节前,组织全局31名军队转业、退伍军人召开座谈会畅谈新建国后中国的巨大变化以及人民军队的丰功伟绩,局党组、局行政领导亲自参加活动并向他们发放慰问金,致以节日的问候,共计开支壹万余元。

在工作中,局党组、局行政领导也十分关心我局转业、退伍军人的工作、生活,关注各项拥军优属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主动同他们交心谈心,了解其工作、生活、学习方面情况,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我局还积极支持适龄青年入伍。

四、认真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民关系融洽

篇6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能;

2、组织协调救灾抗灾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和年度检查;查处区内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上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

(五)负责制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镇“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指导干休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八)负责落实全区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各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九)制定中心城区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城乡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和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负责社会弃婴依法收养登记工作,保障儿童(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负责并协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一)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承办本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界及本区与周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并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核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管理福利资金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民政经济的检查监督。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开展目标考评、推行政务公开和先进单位表彰活动;

4、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5、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档案、办公自动化和人事劳资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局及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8、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

9、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救灾救济低保科

1、掌握调查上报灾情;

2、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生产自救、互济互助活动;

4、负责农村救灾工作和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5、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

6、协调救灾抗灾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8、负责社会福利院的生活救济;

9、负责农村敬老院和孤儿、弃婴的管理工作;

10、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福利生产发展规划;

11、监督落实福利生产,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扶持保护政策;

12、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技改项目的审报工作;

13、指导全区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14、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监督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15、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1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以及保障标准的调整和保障资金的测算,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有关资料的上报,计算机信息联网管理;

17、受理低保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18、负责低保确定补贴标准争议仲栽工作;

19、承担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科

1、负责全区城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2、指导先进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表彰活动;

3、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推广村民自治和居委会升级达标活动;

4、认真抓好社区建设,负责承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5、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

6、承办全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

7、调解和处理边界、地名争议,并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8、定期向社会标准地名信息,管理监督地名标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科(含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区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2、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区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取缔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承办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

5、依法办理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

(五)优抚安置科(含“双拥”办公室)

1、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2、制定优待抚恤实施意见,完善优抚制度,申报、褒扬革命烈士;

3、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

4、指导地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工作;

5、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和指导干休所的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双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本区双拥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8、协调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问题;

9、承办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7

㈡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㈢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㈣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㈤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

㈠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㈢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㈠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1) | | | | | | | |

到 栏目查看更多内容 >>

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藉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㈢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驻宜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协助人事、劳动部门安置好驻宜部队随军家属,落实好待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解决好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互惠互利,军地共谋发展。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篇8

在中国建军90周年到来之际,县妇联积极响应上级妇联“双拥共建、双向奉献,富民强兵、同心报国”和县委“视军队如长城、把军人当亲人,视人民如父母、把当故乡”的号召,立足平邑妇女实际,发动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充分发挥“巾帼文明队”的作用,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基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为平邑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节日气氛,牢固树立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县妇联通过周密策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八一”建军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为节日期间开展庆祝纪念活动做出了具体部署。同时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我县驻军和武警官兵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我县广大妇女爱国爱党爱军、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好军嫂”、“兵妈妈”的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发起广大妇女的爱国拥军热情,增强了爱国拥军意识,增强国防观念,形成了良好的拥军优属氛围。

二是强化措施,多方联动,在全县掀起了拥军优属活动热潮。县妇联通过积极协调各方面有关力量,于“八一”节前夕,分别到大洼部队、四海山部队、人武部和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为驻军官兵送去了鞋垫、防暑用品等生活必需品,还为获得各级表彰的优秀“兵妈妈”们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她们送去大米等生活必需品,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还通过排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形式,把贫困烈军属和下岗军人家属作为帮扶重点,大力实施“巾帼扶贫工程”,帮助她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把拥军优属工作落到了实处。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把拥军优属活动和本单位、本部门开展的“军民共建”活动结合起来,立足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了“学红嫂,争做拥军优属模范”、走进军营、深入到烈军属家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活动。县卫生局妇委会组织有关医疗专家到县武警中队为武警官兵们开展健康查体活动;县供电公司妇工会携带防暑用品等物资走访慰问了武警中队的官兵们。沂蒙大姐的服务社大姐们深入到消防中队为消防官兵打扫卫生、拆洗被褥,开展做好事、送温暖活动;全省“十佳兵妈妈”包庆荣带着自己亲手缝制的鞋垫和部分生活用品到县武装部进行走访慰问;县的“兵妈妈”、魏庄乡西湖村的女支部书记吴京爱,牵着自己喂养的“蒙山羊”和亲手缝制的200双鞋垫到四海山部队慰问驻地官兵,倾注了“兵妈妈”对部队亲人们的一腔关爱之情。通过多方联动,在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广大妇女中激发起爱国拥军热情,纷纷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广大官兵和优抚对象心中,在全县掀起了拥军优属活动的热潮。

三是强化责任,奉献爱心,“双拥共建”活动再上新台阶。弘扬“沂蒙红嫂”精神,深入扎实地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是全县广大妇女义不容辞的光荣责任。县妇联从年初就把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双拥共建”活动列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多年来,县妇联一直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每年“八一”节都到县武装部和我县驻地部队、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为官兵办好事、做实事、送温暖,通过身体力行,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军民结下了深厚的鱼水情谊,促进了我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维护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篇9

20xx年我居委会紧紧围绕办事处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各项中心工作,加压奋进,努力工作,在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的肯定。20xx年将至,为了新一年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拓宽党建工作思路,打牢基础建设

年内新建党员服务站,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此为载体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支部,居委会网络平台,利用免费博客公开公示两委会动态,征求居民对社区的意见。

二、健全组织,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具体,任务明确。

三、继续做好社区民政、残联、老龄、双拥工作

对社区的困难群体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社区的弱势群体老年人做好政策福利的办理,全心全意做好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开展一帮一扶助活动,定期走访慰问。认真学习领会拥军爱民与拥军爱民文件和精神,关心军属,定时定期走访。

四、做好计划生育、妇联工作

以宣传教育为先导,让居民们清醒地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好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统计,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底数,及时上报信息,对重点人及时入户查访孕检,送具上门。

五、根据居民的需求和社区的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特色活动。

在社区内多挖掘文艺骨干,为社区文艺活动的开展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多方面地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发挥社区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社区开展宣传工作,推动移风易俗,坚决扫除各种歪风邪气,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六、配合办事处综合治理中心,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

1。建立健全社区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居委会的职能作用,深入居民,为大家解决疑难问题。

2。利用条幅、板报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坚持"提高认识、教育为先、严厉打击、全员收戒、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推进"无毒社区"工作顺利完成。

3。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调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到了规范有序。

4。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无赴区级及区级以上集体上访。

七、加大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在社区内对不同的人群进行不同的教育,大力宣传社区内禁止乱推乱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提高居民爱护环境的意识,自觉维护社区环境。

八、劳动保障工作

1。深入居民,充分了解和掌握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意向。

2。积极跑企业、找岗位,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提高就业率,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

九、统计工作

积极配合街统计办的工作,及时完成各项统计任务,按照要求认真填表,确保数字真实有效。

十、每月向党政办提供信息2-3条,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

社区居委会财务工作计划

一、对接手过来的财务帐要认真整理,装订、安放。

二、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积极参与制定的财务计划。

三、对每个季度的财务帐要求认真,细心。对每笔帐的来拢去脉填写清楚。认真核对出纳收据,票款。

四、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无限的作用。

五、认真执行区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的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六、社区重大经济收支,必须由社区组织居支两委成员和民主理财小组领导、居务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开会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社区居委会卫生创建工作计划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除“四害”领导小组。二是认真开展以治理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和发动广大市民,彻底清扫大街小巷,疏通管道,粪池,清除垃圾污物,消灭卫生死角。三是各单位、各居民家庭要彻底清扫,切实抓好环境清理整治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是大力抓好除“四害”工作。继续坚持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防灭结合的科学除“四害”工作原则。加强环境、垃圾、厕所等药物喷洒消毒杀虫工作。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四害”的孳生场所。根据上级爱卫会的安排,拟在3月、10月份开展春秋季全市统一灭鼠活动,7月份开展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

篇10

    年内新建党员服务站,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此为载体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支部,居委会网络平台,利用免费博客公开公示两委会动态,征求居民对社区的意见。

二、健全组织,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具体,任务明确。

三、继续做好社区民政、残联、老龄、双拥工作

    对社区的困难群体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社区的弱势群体老年人做好政策福利的办理,全心全意做好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开展一帮一扶助活动,定期走访慰问。认真学习领会拥军爱民与拥军爱民文件和精神,关心军属,定时定期走访。

四、做好计划生育、妇联工作

    以宣传教育为先导,让居民们清醒地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好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统计,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底数,及时上报信息,对重点人及时入户查访孕检,送具上门.

五、根据居民的需求和社区的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特色活动。

    在社区内多挖掘文艺骨干,为社区文艺活动的开展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多方面地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发挥社区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社区开展宣传工作,推动移风易俗,坚决扫除各种歪风邪气,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六、配合办事处综合治理中心,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

    1.建立健全社区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居委会的职能作用,深入居民,为大家解决疑难问题。

    2.利用条幅、板报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坚持"提高认识、教育为先、严厉打击、全员收戒、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推进 "无毒社区"工作顺利完成。

    3.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调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到了规范有序。

    4.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无赴区级及区级以上集体上访。

七、加大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在社区内对不同的人群进行不同的教育,大力宣传社区内禁止乱推乱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提高居民爱护环境的意识,自觉维护社区环境。

八、劳动保障工作

   1.深入居民,充分了解和掌握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意向。

   2.积极跑企业、找岗位,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提高就业率,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

篇11

2021年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计划范文(一)2021年温泉街道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国防教育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和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面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根据鼓委宣联[2021]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温泉街道2021年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

2021年,街道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将围绕全国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推动国防教育创新发展不断增强国防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在社会上形成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浓厚氛围,努力把我们的国防教育工作开展得更加有力、更加扎实、更加富有成效。

2021年,街道将认真做好辖区企业、学校、社区国防教育工作,通过辖区企业、学校、社区向广大居民 群众宣传国防法律法规、中国周边环境安全、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世界军事战略格局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充分利用基层国防教育这一平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主义热情,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深化军警民共建活动,提高公民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努力把国防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健全组织,完善机制

街道要坚持党管武装原则,把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内容列入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范畴,成立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提升社区工作档次,促进社区工作的全面发展,迎接上级对国防教育工作的考核和验收。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军地之间、辖区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军地密切配合、社会各界支持、全民踊跃参与的国防教育格局。街道、社区要采取有效举措,促进国防教育融入机关、学校、民兵预备役、企业和社区居民,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突击队作用,特别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创建“文明城区”、“和谐社区”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街道和各社区要加大对国防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结合征兵宣传、双拥共建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加强居民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国防教育进入千家万户。

三、创新方式,营造氛围

2021年,街道国防教育工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形式并举,积极挖掘军地各方面资源,拓宽教育渠道,通过各种活动载体,不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渗透力和感召力。2021年,街道将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国防教育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国防教育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街道、各社区将把宣传国防教育工作、引导居民群众树立国防教育观念作为国防教育工作的切入点,重视运用横幅、专刊、网络等宣传媒介,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为辖区居民开设国防教育专题讲座,加大国防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

二是认真做好国防教育系列活动。街道、各社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福州行“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时机,组织开展读书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专题展览、公益广告、分发宣传手册、国防教育影片展、参观国防教育基地播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国防教育活动,吸引各界群众广泛参与。街道还将积极开展做好第十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以“富国强军、共筑长城”为主题,精心策划实施,集中开展“六个一”活动(举办一次广场咨询或主题文艺晚会、参观一次国防教育基地、召开一次国防教育工作座谈会、观看一部优秀国防教育影片、组织一次国防教育知识和技能竞赛、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过一次“军事日”)。

三是充分利用辖区资源开展国防教育工作。街道将充分利用辖区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工作。街道将充分利用辖区温泉公园四支合唱队的作用,激情广场大家唱、好心情、温泉之声、湖畔之声四支合唱队将通过传唱国防教育歌曲,寓教于乐,不断扩大国防教育的影响面。我们将充分利用辖区武警二大队五中队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组织辖区青少年开展国防暑期夏令营活动。我们还将利用辖区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网站开辟国防教育宣传专栏,宣传国防法规、征兵优抚政策等国防知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生动局面。

基层国防教育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在全民国防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2021年,温泉街道将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辖区国防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2021年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计划范文(二)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日前印发《2021年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点》,对新年度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队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大力推进国防教育向社会各界普及深入,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一、大力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浓厚氛围。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开展“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国家安全形势、维护海洋权益等方面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支持军事斗争准备;加强党史国史军史教育,推动将军魂教育纳入全民国防教育;开展情系国防好家庭、好军嫂宣传活动,评选表彰国防教育年度人物,调动社会各界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积极性。

二、持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国防教育。贯彻落实中央《2021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国防理论和国防知识等方面的教育。继续办好省部级、地市级领导干部国防研究班,构建完善依托军队院校分层次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国防教育培训的体系。进一步落实把国防教育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教学培训计划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经常性国防教育。逐步推开领导干部落实和组织领导国防教育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公务员国防教育特色实践基地作用。

三、突出抓好青少年国防教育。把学校作为青少年国防教育的主阵地,积极推动国防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结合国家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在德育、语文、历史、体育与健康等课程中开展国防教育的实效。认真抓好中小学开设国防教育课试点工作,探索课程安排、教学形式、考核评估和相关保障的方法路子。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军训工作,提高学生军训的质量和实效。总结推广部分地区创建国防教育示范校、国防知识进考试内容的做法,激发青少年学生爱军尚武热情。适时组织学校国防教育座谈交流,研究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

四、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组织领导和相关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国防教育领导机构和军地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形成军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群众团体的作用,探索政府主导与社会各界参与开展国防教育的路子。推开军营向社会开放工作,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教育场所建设,研究建立具有海洋特色的国防教育基地,评选命名第三批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发挥国家国防教育师资库专家队伍和各级讲师团的作用,扩大社会覆盖面。做好《国防教育》杂志和各级国防教育刊物的办刊用刊工作。

五、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发展。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改革专题调研论证工作,着力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全民国防教育“十三五”规划》,启动国防教育法修订工作,促进全民国防教育法制化规范化开展。积极拓展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国防教育的方法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增强企业员工履行国防义务、支持国防建设的责任感。加强国防教育理论研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特点规律,增强国防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2021年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计划范文(三)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国防教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两部法律法规,普及国防知识,增强全县人民国防观念,进一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市国教委《关于印发〈平凉市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就今年国防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国防教育的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国防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本乡镇、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提出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防教育领导机构,制定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使国防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要严格按照《国防教育法》人均0.05元的规定,把国防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国防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上报一批国防教育基地,县国教委将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进行命名和申报。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强化现有国防教育基地的管理,使其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全民、普及国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固我国防的作用。

二、突出教育重点,努力推进国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要紧密联系国家发展的整体安全形势特别是的发展变化,着眼于维护我省及西北地区的安全稳定,大力推动国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县国教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深入宣传《国防教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要坚持经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拓宽教育渠道,创新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实效。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为关键层次,以中小学生为基础环节,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骨干力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系列国防教育活动,推动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国防教育。要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通过召开一次国防教育专题学习会议、过一次军事日生活、听一次国防教育报告的“三个一”活动,进一步加强国防理论、国防战略和国防政策法规教育,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国防素质和责任意识。要坚持把国防教育纳入学校的课堂教育之中,渗透到文化、体育、思想品德等各科教学之中,广泛组织开展军训、共青团、少先队等活动,推进国防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每学年平均上国防教育课要达到4课时以上。县人武部要结合民兵整组、军事训练等,积极组织全县广大民兵和预备役人员认真学习国防教育知识和维护稳定必备的军事技能,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国防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还要组织好工人、农民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国防教育。

三、围绕时代主题,广泛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服务中心、贴近实际、生动活泼、潜移默化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吸引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1、结合“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泛开展以“为国增光、振兴中华”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

2、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调研。

县国教委要组织各成单位要深入机关、企业、学校,深入调查近年来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国防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同时,要结合调研活动,认真做好国防教育知识的宣传工作。

3、开办国防教育宣传栏目。

由县国教办组织,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在县电视台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栏目,大力宣传全县军政军民团结,全力推进灵台改革开放事业的伟大成就,宣传近年来全县双拥共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绩和先进典型,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全民国防教育知识。

4、组织开展“一日军营生活”活动。

“八一”前夕,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和国教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开展“一日军营生活”活动。

篇12

(二)完善走访慰问活动。坚持专项走访与日常走访相结合,变年终关怀为终年关怀。要定期到优抚对象家中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完善走访日志,详细记录优抚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主动给予业务指导,变坐等咨询为主动解惑。要做好优抚对象信息普查,建立优抚对象个人档案,探索实施分类管理、精细管理,重点走访慰问“三老”优抚对象、不能自理或半自理优抚对象以及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对住址等信息变更的,相应配套服务要及时跟上。要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队伍、青年妇女组织以及在校学生等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送温暖献爱心。

(三)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或党和国家有重大政策出台时,适时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各镇(街)每年应组织3次以上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宣讲形势变化和方针政策,倾听优抚对象意见及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以村(居)为单位,镇(街)民政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及优抚对象共同参加座谈,加强彼此联系,传递政府关怀。

(四)建立表彰鼓励制度。各市区每年应评选并表彰精神抚慰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先进优抚对象。全市评选表彰活动,一般在每届全国、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后,结合当年基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一并表彰。评选表彰的范围、原则、内容、名额、标准、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由市民政局提出具体方案。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一)普及红色教育。在抚慰与激励重点优抚对象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深度挖掘辖区内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的英雄事迹,及时汇编成册,广泛宣传教育。邀请部分优抚对象到辖区大中小学校及其他场所进行演讲,以亲身经历弘扬革命奉献精神。

(二)抓好活动承载。有条件的市区、镇(街),可建立展示优抚对象光荣历史的“荣誉室”。荣誉室要做到有荣誉册、有光荣档案、有教育图板,方便群众参观学习。每年清明节、国庆节等重要纪念日期间,要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组织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要健全完善烈士安葬、祭扫等礼仪规范的相关制度,组织和指导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各类纪念活动,确保有关活动深入有序开展。

(三)注重典型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对做出重大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进行广泛宣传,集中报道宣传优抚对象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进一步发挥好典型示范激励作用。

三、对优抚对象实施优先服务

(一)优先享受社区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类社区资源、服务设施应优先对其开放。鼓励各市区在部分社区成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站),以点带面,辐射周边,为优抚对象享受服务、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二)优先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符合低保、五保等救助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保障范围,抚恤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要切实掌握孤老优抚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符合条件的,优先入住光荣院(室),实现“应保尽保、愿进全进”。对因各种突发因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优抚对象要及时优先给予临时救助。

(三)优先享受优惠服务。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在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优待政策,鼓励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出台优抚对象优惠政策,在服务行业窗口、公园、汽车站、商店等公共场所设立优抚对象免费或优先标志,方便优抚对象优先优惠享受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一)切实做好优抚对象康复疗养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短期疗养和健康查体活动。在每年组织好重点优抚对象到省或市短期疗养、健康查体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区)也要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完善医疗巡诊制度。由市民政局组织,市复退军人康宁医院负责实施,各市区协同配合,定期组织医疗队下乡巡诊,为优抚对象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免费查体、义诊和送医送药等医疗服务,并给予正确医疗指导。

(二)进一步做好优抚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加大优抚政务公开力度,除增设优抚信息公开栏、公开板等形式外,鼓励编制发放《优抚对象服务手册》或明白纸,及时公布最新抚恤补助标准、优抚主要法规政策以及其它社会优待政策,明确各类业务办理规定、程序及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监督投诉热线等,最大程度地保障优抚对象的政策知情权、监督权。

(三)进一步完善细化抚慰措施。倡导在努力提供面对面、一对一贴身服务的同时,充分运用移动通讯等现代科技手段和媒介,建立优抚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政策传达、信息反馈、温馨提示、生活祝福等贴心服务。在严格落实光荣牌发放、贴春联、送慰问信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丰富精神抚慰内容。重大节假日期间,可通过电视、电台、村内广播等媒体,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祝福。优抚对象去世后,要及时给予遗属安慰和关怀。

五、强化工作保障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