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23: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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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标
1、严格事故管理控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
2、40%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完成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3、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高危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完成率100%。
4、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设施“三同时”到位率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领证、换证率100%。
5、危化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全管理人员持证率100%;危险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条件符合率100%。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存在重大全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企业;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高危储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经整顿整改仍不具备基本全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四、整治工作措施
1、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从全生产方面,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采取严格的整治措施,坚决予以关闭;对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要坚决予以淘汰。
二是严格准入门槛。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者市政府批准的化工集中区,否则不予审批;化工项目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的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全审查和上报政府审批。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光气生产装置和生产点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气体和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化工园区以外现有保留的化工生产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允许进行改善全条件的相关技术改造,但不得进行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的扩能改造。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新设立剧毒化学品企业需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是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积极引导分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逐步集中到化工园区或者市政府批准的化工集中区,化工园区要建立健全全管理机制,加强全监管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条件。对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限期搬迁,并确保搬迁全。
2、推进自动控制技术改造
现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在完成自动化改造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制定和落实自动化控制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规范自动化控制设施的管理。有条件的要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新建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型(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要在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现有的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区域要在年底前装液位、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设施、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火灾报警系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也必须在今年底前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
3、规范程序,严格行政许可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许可程序,落实项目全行政许可要求,规范企业全生产条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落实设立全审查、政府设立批准、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竣工验收、申报领取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程序要求,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照《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监【】58号)要求审查换发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隐患整改承诺未兑现的企业、地方政府拟关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按时缴纳员工工伤保险费的企业、不足额储存风险抵押金和提取使用全生产费用的企业一律不予换证。加大对辖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力度,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审查发证工作,并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情况按《关于做好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监【】3号)要求,及时录入网上统计系统和上报市监局。
4、扎实推进,全面落实全标准化工作
把全标准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监管的有力抓手,与规范企业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全生产行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全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督查指导,严格规范企业自查自评和考核定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全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企业全管理台帐,认真落实各项标准化管理措施,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年底前40%危化品企业完成标准化工作,达到三级以上考评标准。
5、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指导化工企业落实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生产过程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24号令,根据24号令要求修订化工企业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及时查处化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履行全监管职责。
二是进一步完善专家定期全检查制度。以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15种高危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为重点,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建立专家定期全检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专家检查,突出专家检点内容,严格专家检查程序和复查要求,严格专家检查记录和备案,切实提高专家检查效果,防止专家检查流于形式。
三是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全素质。企业负责人、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全管理人员、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专业和学历层次。对不符合从业条件要求的岗位人员,督促企业年底前完成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资格调整,提高企业危险岗位从业人员的全素质。
四是继续推进主要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制度。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定期向全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新改扩建项目情况等,并把企业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是认真落实危化品生产单位全生产约谈制度。对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全生产职责、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由监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全生产约谈,并记录在案,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全生产职责。
5、加大力度,继续整顿关闭不符合全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按照省、市新一轮化工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是推动企业改造提升。对化工园区外企业,积极推动企业制定方案,实施搬迁改造,通过搬迁改造,进一步提升全条件和全管理水平。对化工园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二是对已列入关闭名单的企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企业关闭、转产等相关工作,督促企业全关闭;对逾期未取得全生产许可证或未按期换领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已经关闭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及时办理许可证注销、吊销手续,确保关死、关实,防止死灰复燃。
三是按照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暂扣、吊销相关许可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6、强化督查指导,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
指导和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突出重点,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生产装置发生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员工进行危险工况下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状态下有效处置、科学施救的能力。督促企业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器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3号)要求,全面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切实提高化工集中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能力。
7、强化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全审批程序建设的新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监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加强对试生产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违法违规生产和建设的项目,严格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关闭取缔。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五、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化工企业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推动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杜绝工作标准不高、走过场现象的发生,确保新一轮化工企业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要通过财政、税收、差别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2.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颁发许可证。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可直接为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并提出该企业下次换证时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在2010年底前必须完成,否则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从2009年起,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3.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要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4.继续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吊销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请同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二、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6.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操作人员经上岗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试生产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
7.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要在2010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8.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决。
9.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做好危险化学品普查工作,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在2009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0.提高事故应急能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重点企业要向当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有关中央企业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核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企业,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1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意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4.改造提升现有企业,逐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重点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2010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15.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
16.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指导有关中央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提高事故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组织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
四、深化专项整治,完善法规标准
17.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区要继续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化工企业搬迁任务重的地区要研究制定化工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区的化工企业搬迁给予政策扶持。
18.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和协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并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共享监控资源,实时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在2009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
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公安、交通、环保、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效果。要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建立地区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认真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要在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
19.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业化。贸易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广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2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21.加快制修订安全技术标准。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组织研究、规划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优先制定和修订当前亟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修订现行的化工行业与石油、石化行业建设标准,提高新建化工装置安全设防水平。
五、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能力
2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执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要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等情况。
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提高执法检查的能力,保证执法检查的客观性,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的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参与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3.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每年3月底以前,向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本地区上年度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4.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及时通报典型事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指导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25.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安全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6.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专业协会、中介组织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建立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的专家咨询制度;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7.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环保、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
依法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开展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范围:全省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用一年时间集中整顿、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在两年内向化工集中区域集中。通过三年的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达到环保标准;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化工企业环保、安全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查清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全省化工生产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逐个排查,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以及土地、能耗、项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现有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在2006年11月至12月的自查自纠阶段,相关部门暂停为任何企业补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工商登记等手续。
1.产业准入方面:重点查清是否违反产业政策或发展规划;是否仍在使用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是否违反其他市场准入标准等。
2.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查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布点在经省辖市批准的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区域;化工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定期进行安全评价;2005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是否通过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通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经省辖市政府设立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是否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等。
3.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查清化工生产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是否配套,使用运行是否正常;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配置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是否排入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等。
4.技术质量监督方面:重点查清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的,是否领取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注册登记并经定期检验合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是否落实;气体充装单位是否依法经过行政许可等。
5.土地审批方面:重点查清是否越权审批用地预审;是否越权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特别是越权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是否越权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是否“以租代征”用地等。
6.能耗方面:重点查清单位产品能耗是否符合限额规定。
7.项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方面:重点查清是否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是否越权审批或核准;是否以备案代替核准;是否未经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即已审批或核准;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是否未经相关前置许可办理工商登记等。
8.人员资质方面:重点查清化工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法定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法定培训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依法淘汰违法化工生产企业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安监部门提请当地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1)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5)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化工生产企业由环保部门报请当地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1)《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应当关停的;
(2)超过我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或环保设施不配套、运转不正常,在三个月的治理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3)本方案实施之日前,各地区已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的化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治理任务的;
(4)在居民区集中附近排放恶臭污染物或刺激性气体,群众长期、集访,短期内无法解决的;
(5)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
(6)危险废物不能自行安全处置又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造成环境重大污染事故的;
(7)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
(8)其他依法应当停产或关闭的。
3.凡未取得工商登记注册的化工生产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
4.凡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却未在规定期限内领证的化工生产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
5.对于应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由当地政府组织同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注销或吊销企业相关证照,拆除相关生产设施,并向社会公告。其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对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吊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或注销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提出转产或解散的企业,变更或注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依法关闭的企业所占用土地,鼓励企业利用土地重新转产,但原则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企业确实不能重新利用的,可由当地政府收回。
6.对被责令关闭但又擅自恢复生产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按非法生产论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安、监察、环保、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依法强制取缔。同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集中区域集中
1.加快化工生产企业集中进区步伐。鼓励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到符合化工产业定位、通过区域环评且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的化工集中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进入经省辖市政府批准的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所有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集中区域,否则不予环保、安全审批。区域外的化工生产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改建、扩建项目,并力争于2008年底前搬迁进入化工集中区域。
2.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进度。原则上2007年底前,位于城市中心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迁出主城区;与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制订搬迁计划并报当地政府批准,逐步搬迁。企业搬迁异地重建的,必须按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标准、要求、程序等办理所有审批手续。
3.全面清理和重新确认现有化工集中区。化工集中区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布局。2006年底前,对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及综合性开发区中的化工片区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各市、县(市)原则上只保留1-2个化工集中区。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需要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需经省辖市政府批准后作为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07年起,经过重新确认的化工集中区,区域环评与环保规划须经省环保厅批准。
(四)严格化工生产企业市场准入
1.严格执行产业准入门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属于淘汰类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严格项目审核程序。严禁将项目分拆、违规审批、核准或备案;将原由县(市、区)核准、备案的化工项目权限上收至省辖市投资主管部门;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环保、安监等部门通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对已备案的项目,只有在通过环评、安评、征地、能耗评价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项目准入门槛。苏南苏中地区、苏北地区禁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在3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所有化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投资项目,须由省辖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其合理用能作出评价,达不到行业节能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核准。
2.严格执行安全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经安监部门组织安全审查,其中凡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按审批权限,由省辖市以上政府批准后,方可凭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化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中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要通过安监部门组织的审查,并严格按初步设计进行施工,正式投产前安全设施要通过安监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对2005年以来新、改、扩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凡未履行设立批准、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的,已建设并竣工投产的,由安监部门提请县(市)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省辖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建或已建成尚未投产的,如果不符合安全、环保、土地规划等要求,由当地政府依法关闭或取消项目,如果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3.严格执行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建设废水排入现状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水域的所有污染项目。由省环保厅提出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项目名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4.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化工生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经法定培训并持证上岗,操作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岗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操作。
5.严格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江苏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提高化工生产企业的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省经贸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分批制定化工行业技术规范,明确各阶段必须淘汰的落后工艺、产品和设备名录。
7.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环保部门会同经贸部门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年为集中整治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0月)。整治工作按照企业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央管理企业的专项整治由企业所在地市、县(市)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抓紧部署实施。各市人民政府的实施方案要在2006年10月31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11月-12月)。各地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掌握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各地于2006年12月底前上报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自查情况,并提出依法关闭的意见和限期整改处理的意见。
(三)限期整改阶段(2007年1月-6月)。各地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分阶段组织督查。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7月-8月)。各地要按照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制定检查验收标准,认真进行验收和总结。各市人民政府要在2007年8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有关情况汇总并报省政府批准后通报全省。
2008、2009年要在继续深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和改造提升,从根本上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隐患,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全省统一部署,市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省政府成立由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省人大、省政协的同志和有关专家参与指导、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安监局、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外经贸厅、科技厅、劳动保障厅、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抽调专人参加。
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要根据“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区域划分,逐级签订专项整治责任状,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追究
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监察部门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化工生产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审批化工项目的,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建设化工项目的要从重处罚。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严格项目准入门槛。按照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新建和改、扩建化工项目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化工项目的核准(备案)由省辖市以上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一律不得审批化工项目。各地要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化工项目联合会审制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和安全审查,具体操作中需把握以下原则:
1.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省级化工园区或经省辖市人民政府确认、环评文件经省环保厅批准的化工集中区,否则不予审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运行不正常的化工集中区内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不予审批。淮河流域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省环保厅同意。
2.新建化工项目投资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且需通过环保、安全和能耗等评估。
3.依法严格限制在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地区建设化工项目,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光气生产装置和生产点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气体和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化工项目。
4.省级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以外现有保留的化工生产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和排污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允许进行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和提高环保水平的相关技术改造,但不得进行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的扩能改造;且建设该类技术改造项目时,在项目环评审批前,必须事先征得省环保厅同意。
5.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需经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剧毒化学品企业需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各地对省级化工园区和经省辖市人民政府重新确认的化工集中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条件,全面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新入区企业接管率达到100%;加强集中供热中心建设,满足集中供热条件的化工集中区,集中供热率要达到100%;化工集中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的绿化隔离带。积极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逐步集中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符合产业定位、通过区域环评且环境、安全基础设施完善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凡在主城区、居民集中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搬迁,不能搬迁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入园进区企业必须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并做到“清污分流、一企两管”,危险废弃物全部安全处置。各地可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加快主城区的化工生产企业搬迁退城、入园进区。对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限期搬迁,并确保搬迁安全。
(四)强化化工点源污染治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环保标准要求,对全省化工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工程,至2011年底,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流域化工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省*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2-20*),属于杂环类农药等行业的企业要执行环境保护部《关于*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20*年第28号)相关要求。
(五)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对化工行业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由环保部门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和审核结果;鼓励和推进化工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六)着力推进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现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在2010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控制和温度、压力等主要参数指标的自动报警,有条件的要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新建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型(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要在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区域要安装液位、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设施、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火灾报警系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必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七)建立化工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基础管理,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总结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加强标准规范的研究制(修)订工作,完善政策法规,建立起化工行业长效管理、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化工生产企业应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对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未全员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6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49号)的要求,把专项整治与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技术进步结合起来,与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源头管理,严格监管措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引导化工企业入园进区。通过两年的专项整治,使化工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改善,产品结构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管理严格规范,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环保和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将调整和充实全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环保厅、省安监局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各地也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正常运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要根据“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长相出奇地相似。见到“真人”
后,虽然觉得“出奇”二字略显夸张,但那瘦小的身材、尖尖的下巴和鼻子,的确让人不由地将他与马云进行对比。
人心底的那股子逆反心理大都不愿拿自己同别人比较,尤其是同行业的后来者,但是,孙德良听了只笑道,“主要是我们俩的那股子瘦劲儿比较像。”
拍脑袋创业
拿老父亲房屋作抵押借来2万元钱,孙德良开始了他的创业
每位成功人士都有一段创业史,尤其是互联网的企业家们,他们不光会讲故事,更懂得如何将故事演绎好来营销自己。
孙德良同样如此,他会在不同场合,见缝插针讲述自己的创业故事。以至于人们可能不知道网盛科技的三大主打网站,但一定知道网盛科技董事长孙德良白手起家的创业史。
孙德良的老家在浙江萧山的农村,父母都是农民。1995年大学毕业后,孙德良漂泊了近两年。1997年,互联网行业风生水起,孙德良决定投身互联网。创业需要资本,可是晃荡了两年的孙德良根本拿不出本钱,只能向邻居借,但邻居压根儿就不相信孙德良的偿还能力。无奈之下,孙德良的老父亲出面,将家里的几间房屋作抵押才借到2万元钱。孙德良开始了所谓的创业。
“说实话,创业的时候,我没想过要把企业做成多大,一年要赚多少钱,从来没想过。”孙德良当年的想法很简单:每年赚5万~10万元钱,三年之后攒到30万元。拥有30万元,孙德良就可以在美丽的杭州买房成家。这就是孙德良创业之初的憧憬。
浙江的服装业全国有名,大企业、小作坊,遍地都是。孙德良因此打算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做服装网站。就在他准备参加一个服装展览会的时候,一场大雨将他逼到了在展览会附近工作的一个朋友的办公室。无聊时,他翻开朋友的抽屉,看到一堆化工企业的名片。对于无心者,这只是名片而已;但孙德良看到的是资源。在毫无人脉的服装领域和眼前大把的化工企业之间,孙德良一拍脑袋,随即决定将创业目标转向做化工专业网站――中国化工网由此诞生。
偶然的机遇让孙德良走对了方向,他说:“做网站,行业的选择很重要,要权衡企业的数量、分布状况以及规模结构等。”化工是一个大行业,目前,仅化工生产企业就有5万家左右。
1997年12月,孙德良创立了自己的网站。到2006年初,网盛科技的业务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旗下有中国化工网、全球化工网、中国纺织网、医药网、服装网等诸多专业行业网站。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3214.435万元,净利润1399.省略,这本是件寻常事,没想到却招致了一场官司。
据孙德良介绍,他1997年年底创办化工网的时候就想注册这个名字,发现这个名字在1995年2月份已经被美国人注册,因此,当时只能注册china.省略。“在网络泡沫年代,美国人曾砸了2000多万美元在这个域名上,泡沫破灭后,这家公司倒闭了,域名被澳大利亚一家公司买走。”直到2001年的一天,孙德良发现该域名因没有续费而被注销了。第二天一早,孙德良就打电话找到注销方,并买下了这个他 “追求”了四年的域名。
买下域名不久,当时世界500强排名第57位的澳大利亚一家公司把网盛科技告上了法庭,辩称这个域名是他们的。
当时的情形,孙德良记忆犹新。那天早上,他刚到单位,联邦快递递给他三个大邮包,他以为是朋友送来的礼物,打开一看,发现是三份全英文的书。这让孙德良有些诚惶诚恐,“当时,我非常紧张。但有一点我很清楚,这场官司,必须打,必须立即请律师。”但是,没有一个律师事务所愿意接这个案子。首先,这个官司的标的不大;再者,这是一起源于网络域名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官司,还是跨国的,根本没有先例,难度很大。无奈之下,孙德良决定公司内部组建团队,自己打官司。
一天晚上,孙德良恰巧看到中央电视台的一则新闻,“北京市民热烈庆祝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直觉告诉他,机会来了,孙德良意识到这个机会远比官司本身的输赢更有价值。
“当时,中国企业在涉外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官司胜诉的几率太小了,特别是中小企业,几乎屡战屡败。如果我们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时间点击败‘世界500强’,就有特殊的意义,会引发高度关注。”孙德良没有跟媒体接触过,为此,他一家家走访,与各家媒体的总编沟通,由于事件本身具有典型意义,媒体开始给予高度关注。
孙德良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这也成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的第一场知识产权官司。据统计,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从中央到地方的多家媒体都对这场官司进行了报道,篇幅在1000篇以上。一起成功的新闻营销案例,孙德良借此对公司及本人做了回免费宣传。
相对慧聪、百度和新浪这样知名的门户网站,网盛科技这样从事专业性网站的企业缺乏亮点。因此,孙德良告诫自己,“哪怕稍纵即逝的亮点也要抓住,然后放大。”他的这种策略类似整合营销,就是利用多种渠道和媒介表达同一种思想,传递同一种声音;采用多种动作和方法,遵循同一个规则,追求同一个目标。
凭概念融资
2006年底,孙德良将“中国第一只互联网股票”推向中国资本市场
孙德良赢得了官司,网盛科技却因此错失了香港上市的机会。不过,孙德良并不感到失落,“当年在香港上市的不少互联网股票大都销声匿迹了”。乍一听,孙德良似乎还逃过一劫。
但企业融资难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中小企业。因此,上市成为众多企业理想的融资渠道,孙德良也一直惦记着网盛科技的上市。
2006年底,号称“中国第一只互联网股票”的网盛科技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企业上市并不值得渲染,但孙德良硬是为网盛科技罩上这么一个名号,再次成为媒体的焦点。
说到这儿,孙德良的神情有些神秘:“我主要是为了鼓励中介机构们好好干活才这么说的。”原来,孙德良担心网盛科技由于盘子太小而遭到券商、律师和会计师的忽视,为了让他们慎重,他为这些中介机构画了这样一张饼,“告诉他们,未来中国互联网第一股就是我们。”只是没有想到,戏言成真了。
2006年10月31日,孙德良在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答辩,答辩后5分钟又被叫了进去,工作人员拿着一张纸条宣布,“浙江网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获通过”。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孙德良顿时热泪盈眶,他第一次在公共场合情不自禁地掉下了眼泪。
2006年10月31日下午1:05成为网盛科技一个新的转折点。此时的孙德良并未被胜利冲昏头脑,他继续着他的另外一项计划。当天下午3点钟,孙德良赶回宾馆,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材料发给媒体。
2006年12月15日,网盛科技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挂牌当天,网盛科技一开盘就蹿至68.1元,盘中最高达到78元,最终以62.8元收盘,涨幅345.71%。以当天收盘价62.8元计算,孙德良控股62.25%,价值27亿元人民币。一夜之间,孙德良跻身中国巨富之列。
如果没有资本市场,孙德良要积累27亿元的财富,按照公司每年2500万元左右的利润,他需要一百七十三年才能达到这个数字,而孙德良从创建这个公司到上市只花了十年。
说到这些,孙德良的手有些微颤,时不时地攥紧拳头,看来他是再次入境了,那一刻的心情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的。
角逐B2B三国纷争
网盛科技的突起改变了B2B (Business-to-Business,即商业对商业,是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模式)两强对峙的局面,三国纷争又将如何演绎
上市了,有钱了,怎么花?
孙德良对未来早已成竹在胸,“我们就做两件事:第一件事,做好三大专业网站,化工、纺织和医药,而且只做这三大专业网站;第二件事,做好行业联盟。未来三到五年,别的不干,就干好这两件事情。”公司募集来的资金,孙德良表示将部分投入到专业搜索和电子教育平台等B2B创新的盈利模式,并有意并购或参股其他行业网站。
《世界是平的》,这本书是采访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的时候,他推荐给记者的。书中说,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机会对于每个企业都是均等的。电子商务恰恰为采购端和制造端提供了一个平台,从而降低了企业采购成本,同时可以解决规模不对称的问题。
记者最近得到一组数据,淘宝网2006年全年交易总额突破了169亿元,这一数字超过易初莲花和沃尔玛在中国的全年营业额。网上交易的优势已经显现,B2B电子商务市场前景向好。
对于网盛科技这样气势汹汹的后来者,慧聪董事长郭凡生表现出了一股老大哥的劲头,“中国曾有五个门户网站,当时很多人都说至少要‘死掉’四个,现在不是竞争得很好?专业的B2B电子商务网站面临的问题是,很多行业的采购完成不了。所以,无论是哪家专业网站,我都希望做得很好。这样在专业网站采购不了的东西,就可以到我这儿来,彼此之间的关系是你好我也好,我好你更好,而不是你死我活。”
3月22日,在“第二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大会”上,获“2006年电子商务年度风云人物”的是:阿里巴巴的马云,慧聪的郭凡生,网盛科技的孙德良。这是否说明,网盛科技已经打破了B2B行业阿里巴巴和慧聪两强对峙的局面,而进入了三国演义时期?
氯碱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30万吨烧碱、48万吨电石和30万吨PVC。总投资35.53亿元,占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总投资的42%。目前,场平工作已接近尾声,氯碱项目初步设计正在进行资料汇总,主机设备已经完成招投标,辅助设备招标文件正在编制;电石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正在编制电石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年底前土建开工,预计2015年6月底前正式投产进入商业化运营。生产的氯碱、氯气和PVC等产品将投放市场,参与市场竞争。
同志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提高国家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作用。”由此,在加快推动中电投绥阳氯碱分公司建设发展同时,必须针对未来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通过企业文化建设,着手提升企业软实力和竞争力。
一、增强对企业软实力竞争力和企业文化内涵的认识
(一)企业软实力和竞争力
企业软实力是企业文化所包含的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工作理念、行为规范、社会责任意识及由此凝聚而成的社会声誉、市场信用和品牌影响力。在企业内部表现,是具有良好企业文化所构成的凝聚力、管理科学和高效率;在企业外在表现是企业社会信誉、企业品牌及对行业实际影响能力。拥有一定的企业软实力,在获取市场先机、赢得客户和低成本融资等方面就占据了绝对优势,在参与市场竞争时,就会增强市场信誉和溢价空间,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
竞争力是在竞争性市场中,企业所具有的能够持续地比其它同行企业更有效地向市场提品或服务,并获得赢利和自身发展的综合能力。企业软实力制约竞争力。
(二) 企业文化内涵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经济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为全体员工认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色的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工作理念及行为规范的总和。把文化改变人的功能用于解决企业管理问题,产生了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内涵是由企业精神文化、企业制度文化、企业行为文化和企业的物质文化等构成。企业精神文化是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经过概括、总结和提炼而得到的思想成果和精神力量,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企业制度文化是由企业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构成的外显文化;企业行为文化是员工在生产经营、教育培训、宣传鼓动以及文体活动中产生的文化现象;企业物资文化是通过重视产品开发,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信誉,美化生产和生活环境,增建文化设施等物质现象体现出的企业文化理念。
二、明确企业文化建设对提升企业软实力竞争力的重要作用
当前,氯碱化工企业之间竞争,越来越表现为企业文化竞争,企业文化建设已成为提升企业软实力竞争力的坚强基石,对提升企业软实力竞争力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一是凝聚作用。能把员工思想认识凝聚在一起,把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统一起来,最终实现企业与个人双赢;二是导向作用。企业价值观与企业精神为企业发展确立了具有长远意义的正确方向,在市场竞争中,为企业制定战略和策略提供依据;三是激励作用。企业文化建设所形成的内部文化氛围和价值导向,能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潜在智慧诱发出来,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四是约束作用。员工行为规范制度为员工圈定了正确行为规范导向,对散发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言行,起到约束作用,并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感。
三、氯碱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氯碱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已呈现良好开局,同时也存在问题:
(一)对企业文化建设的认识尚未提升到应有高度。公司刚成立,从领导班子来说,企业未投产,产品没上市,主要精力忙于工程项目推进和建设,对企业文化建设的作用尚未充分认知到;从员工角度说,现有员工大多来自遵义碱厂,其余来自全国部分同行企业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既对中电投集团和金元集团的特色企业文化理念没有真正理解,也对企业文化建设所包含内容缺乏足够认识,企业文化建设主要靠主管部门在做,缺乏群体性。
(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还滞留在表面上。仅搞一些文体活动,没能真正把企业文化内涵与相关形式很好结合起来,流于形式。
(三)党建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未能做到融会贯通。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缺乏有效组织和领导,经常是单打一,影响企业文化建设整体协调和推进。
(四)尚未建立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考评机制,做好做赖无从考核。
应该说,氯碱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正在起步,存在的问题带有一定普遍性。
四、企业文化建设指导思想
以金元集团《2013年―2016年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及《品牌文化导入方案》为指导,突出建设打造九大企业文化等重点,创造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五、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目标
以塑造企业良好形象、提升全体员工专业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活动为载体,以加快项目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为建设国内一流化工企业、成为金元集团新的经济增长点而奋斗。
六、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
金元集团的《2013年―2016年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安排和部署金元集团近期及未来三年间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氯碱分公司必须根据金元集团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以打造九大企业文化为主要途径, 抓好企业文化建设,构建氯碱分公司的特色企业文化。
一是遵循“勇于开拓,不怕困难,埋头苦干,精益求精”金元精神及“人和,效优”金元核心价值观,打造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是人的精神食粮,孕育人的精神家园,决定人的精神状态和精神生活。金元集团确立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涵盖了金元集团整体“意识形态”内容,是原有金元文化与中电投集团企业文化有机结合及无缝对接,集中深刻反映了金元集团全体员工团结一致、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要组织员工,认真领会实质,逐步把金元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融化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提升企业和员工思想和道德品味;要做好分阶段贯彻落实,逐步形成统一认识和自觉行动。
二是打造管理文化。氯碱分公司做为金元集团乃至中电投集团第一个化工企业,不能完全照搬照抄电力系统管理模式,应考虑自身特点,引进消化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同时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切实实行从严管理,科学管理。要遵循“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困难找理由”的金元执行理念,强化执行力,做到政令畅通,管理到位。
三是遵循金元集团“相马不如赛马,能耐决定舞台”的用人理念,打造选人用人文化。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大岗位竞聘力度与考核力度,为员工个人成长成才搭建公平合理的平台,真正让德才兼备员工有广阔发展及茁壮成长的空间,让平庸、碌碌无为者及投机专营者没有可乘之机。
四是遵循金元集团“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廉洁理念,打造廉洁文化。廉洁是分公司领导做人取信于民的基础,是企业长盛不衰的根基之一。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通过开展廉洁自律和公仆意识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职和办事程序,堵塞漏洞;大力宣贯和执行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职务消费;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是遵循金元集团“小利润大市场,控本增效赢市场”的效益理念,打造效益和营销文化。采取多种形式,紧紧依靠和鼓励员工勤俭办企业,紧扣各生产工艺流程,努力控制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质量,增加效益;提升市场意识,通过诚实守信和细致周到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从而扩大产品销路,提高氯碱分公司的竞争力和生存能力。
六是打造企业行为文化。无论是企业行为还是企业人的行为,都不同程度地折射出企业文化内涵。通过强化央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在环保、增效和社会担当等方面,树立氯碱分公司良好形象;通过强化员工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努力规范员工行为;全面推广和应用中电投集团VI系统,在不断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同时,扩大知名度。
七是遵循金元集团“团结合作,优势互补,相互欣赏,共同成功”的团队理念,打造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五项任务之一。构建和谐社会,企业必须优先构建良好的内部和谐关系。通过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分公司领导要建立自己的联系点,经常深入员工当中,发现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矛盾,努力解决员工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关心员工的冷暖,做好“五必访、五必谈”,赢得员工的信赖和支持;在员工内部反复提倡求大同存小异,相互理解和包容,从而构建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及上下级关系。
八是遵循金元集团“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打造安全文化。安全是化工企业的“命根子”,是稳步抓好生产的基础和前提。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育确保安全生产的根基,最大限度减少或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遵循金元集团“务虚更要务实,投入更要产出”的党建理念,打造党建文化。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氯碱分公司当前项目建设中心,通过班子建设,把氯碱分公司班子建设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坚强领导班子;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工程”活动,推动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贯彻党的“十”精神,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和道路,自觉为实现“中国梦”奉献聪明才智;要积极探索党建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的新路子,做到两者相互促进、有机结合、共同提高。
七、企业文化建设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金元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氯碱分公司组织领导机构,指导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重新修订《氯碱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做到有目标、有步骤和有措施。
(二)宣传倡导,形成共识。金元集团企业文化理念是企业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提炼的,企业文化理念的确立,不是为了好看,是为了凝聚共识和力量,提升企业软实力和竞争力,更好地为员工赢得利益、为国家创造财富。所以,必须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大力宣传倡导金元集团特色企业文化理念,将其逐步渗透到各项工作及员工的行动中,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其内涵,真实做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领导班子带头身体力行。领导班子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龙头,其行为对员工起着绝对示范作用。要培育和维护企业共同价值观,分公司领导本身就应成为这种价值观的化身,并通过自身行动,向全体员工灌输企业价值观;在改进领导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和增强个人修养的同时,还需注重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总结培育、宣传倡导和表率示范,力争在具体工作中始终体现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
(四)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企业文化是软硬结合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软硬”兼施,相得益彰。培育员工整体价值观,必须健全和完善必要规章制度,对员工既有价值观的导向,又有制度化的规范。
(二)强化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市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安委会议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制度,实施高危企业主要安全事项备案制度,采取综合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强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切实加大对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加大对较大以上事故指标的考核权重。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继续坚持较大事故“说清楚”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三铁”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亡羊补牢、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对不落实《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及负责人,对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级政府、部门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为手段,深化安全监管执法
(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监管力量、监管重点等科学合理地制订执法计划,报同级政府审批并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严格按计划开展执法行动。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执法合力。全面推进委托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执法考核,健全执法档案,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基层政府“打非治违”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突出打击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超层越界、以整合技改为名非法生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按照省安监局要求,开通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全面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常态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及公告制度,建立专家排查隐患制度,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摘牌销号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投诉举报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并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治理资金的投入。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在企业用地审批、信用评级、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限制。对拒不执行隐患整改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二)严格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作为项目核准的必要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严格安全行政许可,完善现场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治理。煤矿重点抓好整合技改、突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对瓦斯突出、水害严重且难以有效预防的煤矿、整合技改期间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小煤矿依法予以关闭。非煤矿山重点抓好矿山开采秩序整顿、矿产资源整合和采空区治理,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突出抓好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措施的落实。尾矿库抓好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危、险、病库治理。危险化学品重点抓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实施,凡新上的化工项目,必须进园区或专门区域,否则不予许可。推动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加快化工企业入园区步伐,加快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规范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点设置。烟花爆竹行业重点抓好生产经营企业整顿提升,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礼花弹专项治理和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杜绝“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加快推进烟花爆竹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和集约化生产。建筑施工领域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强化项目(工程)参建各方责任,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创建。道路交通要以危险路段、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农村道路以及专用运输车辆、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农用车、摩托车、校车等为重点,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非法载客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渡口、渡船隐患排查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机械、冶金、有色、建材、特种设备、铁路、电力等行业的安全专项治理。
(四)稳步推进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104号)精神,加强市、县(市、区)二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和技术支撑服务机构建设,理顺职能、充实人员。启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深化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石英砂加工企业、石棉行业的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年8月底仍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到年9月底还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予以关闭。
(五)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市相关部门要做好城市公共安全与生产安全之间的衔接配合,把城市管网特别是化工、燃气等管道的设计、建设、验收、维护运行等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制定城市道路和地面开挖、公共设施维修等安全规程,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管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建设与运行中的安全监管。
四、以先进安全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为途径,大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一)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年底前,全市煤矿企业必须建设和完善通讯联络、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年底前,全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必须建设和完善通信联络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和避灾硐室;2013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任务。凡是没有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一律停产整顿,必要时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在煤矿推广正规采煤方法、单体液压支护、光面爆破、锚网喷联合支护、吊挂人车等新设备、新工艺;在非煤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化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尾矿库全程在线监控系统和尾矿干排等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全部安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报警仪表;烟花爆竹企业重点部位推广视频监控,继续推行机械化生产和应用新型安全火药原料;化工企业要大力推行联锁自控技术,油、气重点储存设施、加油、加气站要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二)争取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积极争取省级、国家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配套资金的落实,用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改善我市安全生产执法条件。
(三)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各级要将安全监管装备建设纳入本地区“十二五”重点规划,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加大对安全监管监察所必需的交通、现场检查检测、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装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投入。
五、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一)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把岗位达标作为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的基础,从班组和岗位标准化抓起,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煤矿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全部达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冶金、机械等其他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安全社区和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
(二)狠抓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落实。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强力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在工伤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作为安全生产预防费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六、以争取在我市建设省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为契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预案修订、评审、报备、演练及管理工作,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加快推进市、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尽快建立覆盖重要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县二级应急救援体系。
(二)着力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根据我市高危行业和应急救援资源分布情况,合理布局,着力加强矿山等救援基地建设。依托工矿集团、、大冶铁矿等大型企业,争取在我市建设省级矿山专业应急救援基地,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的效率和效果。依托市3G电子政务网,构建以矿山、尾矿库、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为重点的监控平台。
七、以集中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题,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集中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规范安全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
(三)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创建。组织开展安全文艺作品创作、安全文艺汇演、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开设安全文化专栏,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加强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和知识普及。
中国化工企业500强的排序工作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可以在企业间进行对比的最简便易行的方法,即以化工企业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由大至小依次排序,形成行业的排行榜。这种方法表明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情况,体现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符合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美国《财富》杂志在1955年首先使用这种方法创立了“美国企业500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展,1995年又推出了“世界500强”,成为全球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重要参照和衡量标准,推动了大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为入选企业带来了全球影响力,形成了巨大的无形资产,得到了社会和企业的肯定,并为有实力的企业都把进入世界500强作为奋斗目标。
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在全国有两万余家,我们开始使用国家统计局数据和协会在行业的调研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排序,后来国家颁发统计法后,改为由协会在全行业撒大网调查数据的核实到未报送企业的催报;近几年又从单一的直接向企业调查,到多渠道向相关的化工专业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并补充数据的方式;从数据的采集统计到500强排序,这不是简单的排序,而是一项历史记录;从排序到统计分析,这也不是简单的分析,而是对化工行业和以500强为代表的化工企业最权威的发展轨迹的记载。第一次世界500强时,中国只有3家企业,而到2013年,短短的十八年,世界500强中已有71家中国企业,这是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光辉写照。2003年至今,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和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中国化工企业500强”都是利用这种方法,通过中国化工企业500强排行榜和中国化工企业500强发展研究报告为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透析经济发展,研判竞争态势和战略方向提供重要参考。
开始对评选范围,即入选行业、经济类型、企业层级等几经变化,后来确定以国家统计局划分的十大化工行业、42个子行业为评选范围。凡是这些行业列入统计口径的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包括国有、民营、“三资”、集体、合营企业均可入选。这就排除了原属轻工口的日用化工、纺织口的化学纤维、卫生口的化学医药等行业,也不包括未列入规模以上统计口径的大企业集团。所以历次排行榜中,既无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和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也无上海华谊化工集团、天津渤海化工集团、重庆化医集团等地方国有企业集团,而只有其下属企业。这样做虽然增强了可比性,使之相对合理,也符合人们的传统习惯,但石油化工系统的一些大企业就被排除在外了,因此也有缺陷。另外,近几年来企业多元化发展加快,跨行业并购加剧,企业集团化进程也在加速,许多大型化工企业进入了非化工的大企业集团,更有不少化工上游企业延长产业链进入化工领域,致使有些企业已很难确切地来划分其所属行业,只能按其主业来判断,难免有出入,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推出500强的同时,我们还分别推出过效益百强、竞争力百强、成长性百强等排行榜。这都是选取与做大做强企业密切相关的指标推出的排名。我们的种种努力,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推动化工企业做大做强做久。
中国化工企业500强的产生是依照规定范围进行的。首先,化工500强企业的上榜范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性企业或集团公司,但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凡境内的化工企业(除港、澳、台化工企业)都在排序之列,同时也不分所有制形式,包括国有控股、股份制、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等。其次,化工各行业范围是按原化工部管理的行业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行业分类确定的,包括化学矿采选、炼焦、基础化学原料、化学肥料、农药、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橡胶制品及化工、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从上面企业和行业排序范围可以看出,调查企业范围之广、行业之多给调查工作带来的是极其繁杂的。而且由于调查是采取企业自愿原则,以及近年来企业调整、重组、兼并的情况,遗漏和重复就不可避免了。我们的责任就是把这种情况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将成果公布于众。
过去的十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十年,化学工业无论是整个行业,还是各个企业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十年的“中国化工企业500强”排行榜,从一个侧面记录和反映了这种变化。回顾十年来的发展历程,我们高兴地看到,中国化工企业500强不断发展壮大,500强活动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好。许多企业以入围500强为荣或以入围500强为奋斗目标。现在“中国化工企业500强”已成为化工系统有相当知名度的行业品牌,公认为是引领化工企业做大做强做久的一项重要活动。值此十周年之际,让我们一起为化工行业的发展和500强企业的足迹做一个回顾和总结。
回顾过往,化工500强企业的发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化学工业大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光辉业绩,化学工业孕育着500强,为此本报告先从化学工业说起。
第一部分 化学工业励精图治跃居全球第一
一、中国化学工业跃居世界第一位
2010年是我国化学工业首次赶超美国跃居世界第一的一年。
2010年我国化学工业总产值52413亿元,折合美元7622.3亿元(按2010年平均汇率6.8275折算),同年美国化学品产值为7340亿美元,超过美国282.3亿美元。
2011年我国化学工业总产值66097.1亿元,折合10469.5亿美元(按2011年平均汇率6.3133折算),同年美国化学品总产值8014亿美元,超过美国2455.5亿美元,继续领跑世界化学工业。
2012年我国化学工业总产值突破7万亿元大关,达到7.2万亿元,比2011年增长14.2%,虽然目前还未有美国的资料,但是我国化学工业继续保持了增幅较高的态势。目前我国化学工业以形成门类较为配套、品种比较齐全、基本可以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需要的工业体系。
二、2012年化工主要行业产值、产量稳中有升
1.主要行业产值
农用化学品产值保持较快增长。化肥制造业产值8047.0亿元,同比增长19.1%。农药产值2440.2亿元,增幅达24.4%。
基础化学原料产值1.93万亿元,同比增长13.4%。
专用化学品产值1.56万亿元,增长12.2%。
合成材料产值1.3万亿元,增长12.80%。
上面三个行业分别占化工总产值的26.7%、21.6%和18.1%,合计占66.4%。
2.主要产品产量
化肥、农药、合成纤维单体、轮胎等主要产品产量同比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目前我国重要化工产品产量稳居世界第一位的有:氮肥、磷肥、纯碱、烧碱、硫酸、电石、碳黑、农药、染料、轮胎、甲醇、合成树脂及共聚物、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
三、2012年化学工业主要经济指标
2012年化学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23629家,主营收入68909.14亿元,资产总计52770.51亿元。
从化工主要行业的企业数看,专用化学品企业有6431家,位居第一,其次是基础化学原料5666家,橡胶制品业3347家,居第三。
从各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看,基础化学原料以18958.03亿元位居首位,其次是专用化学品15168.54亿元,第三位的是合成材料12854.11亿元。
从利润总额看,基础化学原料业最高为763.50亿元,居首位。
四、化学工业投资增速较快
2012年化学工业投资额1.23万亿元,同比增幅为27.9%。其中,合成材料投资1544.3亿元,增幅达54.5%;其次是基础化学原料业4072.5亿元,增长43.5%;专用化学品2761.8亿元,增长16.3%;橡胶制品1333.1亿元,增长5.7%。
五、市场需求总体放缓,不同行业有升有降
这一年,主要化学品表现消费总量大约4.34亿吨,增长约7%,较上年回落超过3个百分点。
有机化学原料消费量增长7‰较上年回落超过12个百分点;无机化学原料消费量增长5.7%,较上年回落6.7个百分点;合成树脂消费量7974.3万吨,增长4.9%,比上年加快0.8个百分点;合成橡胶501.4万吨,增长6.6%,加快1.4个百分点;合成纤维单体3668.7万吨,增幅5.1%,同比回落1.9个百分点。
2012年化工行业疲弱,价格涨幅继续回落。
第二部分 中国化工500强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2年,我国的经济总量已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而我国化学工业的经济总量2010年就已超过了美国,位居世界第一。2011年中国化学工业总产值为66097.1亿元,折合10469.5亿美元(按2011年平均汇率6.3133折算),而当年美国化学品总产值为8014亿美元,我国超过美国2455.5亿美元,遥遥领先,稳居世界化学工业的首位。
截至2011年底,中国化学工业重要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的大宗产品有:氮肥(4178.99万吨,折含N100%)、磷肥(1462.40万吨,折含P2O5100%)、纯碱(2303.31万吨)、烧碱(2466.34万吨)、硫酸(7416.61万吨,折100%)、电石(1737.67万吨,折300L/kg)、炭黑(385.30万吨)、农药(264.87万吨,折100%)、染料(98.00万吨)、轮胎(83208.82万条)、甲醇(2627万吨)、合成树脂及共聚物(4798.16万吨)、合成橡胶(348.66万吨)、合成纤维(1501.30万吨)等40多种。2011年,全国化学工业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达25397家,主营业务收入65331.5亿元,资产总计48962.2亿元,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532.2万人。总体规模已相当可观。
协会从2002年第一次中国化工企业500强,到2011年的10年间,化工500强企业励精图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令世人为之骄傲,让化工人为之自豪。这里,我们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来一一加以解读。
一、化工500强企业经济总量快速扩张,成为化学工业的主力军与领头羊
衡量经济总量的指标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计和工业总产值等三项。这些指标可以反映经济实力及增长幅度。
1.化工500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年增长12.7倍。
2002年化工500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扣除价格因素,下同)1743亿元,2011年猛增到23890亿元,比2002年增长12.7倍。
2002年化工500强企业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下同)为1828亿元,2011年则高达23609亿元,比2002年增长11.9倍。
2002年化工500强企业资产总计为3004亿元,2011年已达到20429亿元,比2002年增长5.8倍。
这三项指标,即使扣除价格因素,其增长幅度也是惊人的。而且都高于我国工业和我国化工全行业的增长幅度。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2002年增长6.7倍,资产总计增长3.6倍;我国化学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8.1倍,资产总计增长3.62倍。远低于化32500强的增幅(见图1、图2)。
2.化工500强占化学工业的比重大幅度提高。
2002年化工500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化学工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21.6%,2011年提高到36.6%(见图3、图4)。2002年化工500强企业资产总计占当年化学工业资产总计的比重为22.1%,2011年提高到41.7%,超过了四成(见图5、图6)。增幅之大历史少有。
一直以来,我们总希望化工企业要做大,从化工500强所占化学工业的比重大幅度提高这个意义上来说,化工500强企业确实是越做越大了,而且企业发展的速度远大于行业的发展速度。
3.化工500强不同规模企业呈群体性增长。
化工500强企业的规模是各不相同的。如果把500强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照一定的标志把整体分成几个不等距的组,可以观察整体的结构变化。这里仍以主营业务收入作为标志,将化工500强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的多少分成6个组群进行比较。从中可以发现,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高的企业数比2002年呈现群体性大幅度增长,主营业务收入低的企业数呈现出群体性急剧下降。
2002年与2011年比较:
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企业,2002年没有,2011年净增了141家;
主营业务收入10亿~50亿元企业,2002年为31家,2011年达到359家,比2002年增加了328家;
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下企业,2002年多达469家,2011年已没有10亿元以下的企业。
10年间,化工500强企业各群体的主营业务收入急剧扩张,企业做大的态势十分明显(见表2)。表2化工500强按主营业务收入分组的企数增减情况(单位:个)
4.化工500强入围门槛与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度提升
2002年化工500强第一名主营业务收入为35.8亿元,2011年达到347.9亿元,比2002年增长8.7倍。
2002年化工500强第500名主营业务收入为1.01亿元,2011年达到11亿元,500强的入围门槛10年间提高了11倍。
再从化工500强企业平均主营业务收入看,同样呈现了大幅提升的画面:
2011年化工500强企业平均主营业务收入47.8亿元,比2002年的3.49亿元增长12.7倍(见图7)。
2011年化工500强前10名企业平均主营业务收入237.8亿元,比2002年的25.4亿元增长8.4倍;
2011年化工500强前50名企业平均主营业务收入143.0亿元,比2002年的13.7亿元增长9.4倍;
2011年化工500强前100名企业平均主营业务收入108.7亿元,比2002年的9.8亿元增长10.0倍。
化工500强企业名次越往后,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越快。
从以上各个方面分别观察,可以得出的结论是:10年来,化工500强经济实力大大增长,500强企业的发展是跨越式的发展,对化学工业的平稳快速增长起到了核心支撑作用。化工500强企业不仅仅是化学工业的主力军,也是领头羊,更有一批是常青树。
二、化工500强企业经济类型、行业结构。地域分布日趋合理
在化工500强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的过程中,企业的所有制组成、行业结构和地域分布也随之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结构是否不断优化,也是业内十分关心的问题。
1.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尤以“三资”和民营企业发展更快。
目前企业所有制形式主要有国有控股、民营、三资以及集体、集体联营和其他股份制企业,本研究报告为更透彻分析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变化,选取了化工行业最具代表性的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及三资企业进行分析。2002年与2011年化工500强企业中,主要经济类型的企业数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见表3)。
上表表明,化工500强企业所有制结构出现了重要变化:
国有控股企业数从2002年的279家,下降到2011年的127家,减少了152家;民营企业数从2002年的26家,增加到2011年的93家,增加67家,“三资”企业数从2002年的10家,增加到2011年142家,增加132家。民营和“三资”企业数达到235家,占500强的47%,接近1/2。
国有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由2002年的1175.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6736.1亿元,增长4.7倍;民营企业由2002年的44.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4169亿元,增长91.6倍;“三资”企业由2002年的25.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7061亿元,超过了国有控股企业,增长281倍多。民营和“三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1230亿元,占500强的47.01%,也接近1/2。
国有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500强比重由2002年占67.5%,下降到2011年的28.2%,下降了39.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由2002年占2.6%,上升到2011年的17.5%,上升了近15个百分点;“三资”企业由2002年占1.4%,上升到2011年的29.6%,上升了28个多百分点。
10年间,我国化工500强企业多种所有制经济呈现了共同发展的大好局面。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效果;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壮大;“三资”企业发挥重要作用。
2.化工500强企业行业结构加速调整。合成材料工业跃居首位。
首先,看化工500强企业中各行业企业数变化情况(见表4)。
各行业企业数变化的显著特点是:
2011年化工500强企业中,合成材料企业数,由2002年的第五位上升至第一位;基础化学原料和专用化学品企业数,继续处在第二、三位;化肥企业数则由2002年的第一位降至第四位。其余,轮胎、力车胎企业上升1位,化学农药下降2位,化学矿和涂料等行业位次维持不变。
其次,以各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也有显著变化(见表5)。合成材料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500强企业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1/5以上。
在主营业务收入中,2002年化肥企业高居榜首,占500强比重接近1/4;其次是基础化学原料,占17%;第三位是合成材料企业,占10%;轮胎制造企业排在第四位,占8.4%;第五位是专用化学品,占7.5%;接下来的是化学农药、涂料等企业。
2011年发生了很大变化。合成材料企业跃居第一位,占500强主营业务收入的1/5以上;基础化学原料仍处在第二位,占18.2%;专用化学品由第五位升至第三位,占15.9%;轮胎制造企业仍在第四位,占11.9%;而化肥企业则从第一位降到了第五位,占11.8%;其他行业位次未发生变化。
这里还要强调的是,在化肥行业中,2002年与2011年比较,氮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仍在化肥工业中处于首位,但其在化肥行业中的比重由2002年的72.0%下降至2011年的45.0%;磷肥由10.0%上升至13.0%;钾肥由1.2%上升至3.5%;而复混肥由16.4%猛增至34.9%。说明化肥品种结构大有改善,特别是复混肥在化肥中的比例由不到六分之一发展到超过了三分之一,农用化肥的需求趋于合理。
以上表明,10年来化工500强行业分布无论是企业数还是主营业务收入都有了重大变化。这是我国在执行“十五”、“十一五”规划期间,积极调整化学工业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合成材料工业以及专用化学品工业,优化化肥产品结构等方面所取得的骄人成绩。
3.化工500强企业按地区分布,山东、江苏2省持续领跑,中西部地区比重上升。
首先看企业数的分布。
化工500强企业个数从地区分布看,2002年和2011年山东省均居首位,都超过了100家。江苏省位居第二,但2011年也超过了100家,比2002年增加了22家,是各省市中增长最多的。这2个省入围企业数遥遥领先,充分显示了化工强省的实力,是名副其实的领跑者。
按2011年排序,接下来的是浙江省、河南省、山西省、上海市、河北省、四川省、湖北省、广东省、和辽宁省,这又是一个梯队,企业数都在10家至30多家,而且位次比较稳定。其中山西省由2002年12家,增加到2011年的28家,增多了16家,增加数仅次于江苏省。上海市由2002年的15家,增加到2011年的24家,增多了9家,位于增多省市的第三位。由2002年的8家,增加到2011年的12家,在增多地区中紧随上海市之后。
其余各省、区、市2011年进入500强的企业数在10家以下,与2002年比较,起伏也较大。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由2002年没有企业进入500强,到2011年分别有7家和4家进入,占有了一席之地,从而也开启了我国各省、区、市(除外)都有化工企业进入500强的新局面(见表6)。
再看各省、区、市化工500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化工500强中,各省、区、市入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发展变化与企业数的变化情况近似。2011年山东省入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5660亿元位居第一,占化工500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3.7%,其次是江苏省,4227亿元,占17.7%,浙江省2353亿元,占9.9%。这3个省入围500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500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1.3%,支撑了半壁江山,而且比2002年所占比重46.7%,提高了4.6个百分点,出现了加速快跑的姿态。
紧接着的是上海市、河南省、山西省、河北省、湖北省、四川省、广东省、江西省、辽宁省、、贵州省、安徽省。这12个省、区、市入围化工500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在400多亿至1300多亿元之间,占500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38%。
其余15个省、区、市入围化工500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500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约10%。这里还要提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2年没有入围化工500强的企业,到2011年不仅有企业进入,而且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03.4亿元和212.2亿元的成绩,一跃排在30个省、区、市中的第25位和第21位(见表7)。
表中数据显示,东部地区化工500强企业数减少了11个,西部地区减少1个,中部地区增加了12个。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方面,也是中部增长最快,增长14倍多,其次是东部增长12倍多,西部增长10倍多。在主营业务收入占化工500强比重方面,中部地区由17.3%提高到19.2%,增加了1.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由13.8%降到11.9%,下降了1.9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持平。总起来看,东部地区在化工500强中仍占有明显优势,中部地区正在加速追赶,西部地区追赶步伐不如中部。
总之,化学工业的十年巨变在化工500强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化工500强入围门槛的大幅提高和在化工全行业中所占比重的快速增长,既说明了化工500强企业的跨越式发展,也说明化学工业的集中度有了明显提高。这都是化工人的杰出贡献,值得载入史册。
在讨论化工500强企业地域分布时,要特别关注在我国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发展总体战略和推进西部大开发指引下,在化工企业500强中的体现。10年来,化工500强企业无论是企业数,还是主营业务收入,在东、中、西地区都发生了变化,东、中部差距在逐渐缩小(见表8)。
第三部分 中国化工500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前面已讲了,十年来,化工500强的规模有了飞跃发展,那么在做大的同时是否也做强了呢,也就是说其整体素质是否提高了呢?让我们还是以数据来说话。下面以利润总额、总资产贡献率、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资产负债率和劳动生产率等反映企业经济运营质量的主要指标分别加以描述,窥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水平,观察十年来化工500强企业在做强过程中发生的巨大变化。
一、化工500强利润总额高速增长
以主营业务收入排序的化工500强企业,2002年利润总额为66.05亿元,2011年猛增到1745.2亿元,增长25.4倍之多,大大高于同期化学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2.7倍的速度。
与此同时,化工500强创造的利润占化学工业的比重也从2002年25.3%,提高到2011年的37.3%,提高了12个百分点(见表9)。
利润的高速增长是化工500强在做大企业征途中向着做强企业奋进的有力支撑。
化工500强利润的大幅度增长,充分说明了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不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快字当头到好字当头,为化工500强企业带来了丰硕的成果。十来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冲击,化工500强企业坚持在做大同时努力做强。整个化工行业大力推进行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行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提升。化工500强企业就是集中表现。
以下对化工500强利润增长在各行业、各地区和不同经济类型的表现分别作一描述。
1.精细化工行业利润比例增长,化肥行业利润比例下降。
在化工500强各行业中,合成材料制造企业利润由第四位进到第一位,化肥制造企业由第一位退至第四位。
2011年,合成材料企业利润为394.9亿元,比2002年的5.9亿元增长了65.9倍,在各行业中由2002年排在第四位跃进到第一位,占化工500强利润总额比重也由2002年的8.9%升至2011年的22.6%;
2011年,化肥企业利润238.1亿元,虽然比2002年的16亿元增长了13.9倍,但在各行业中则由2002年的第一位降至第四位,占化工500强利润总额比重也由2002年的24%降至2011年的13.6%。
2011年,专用化学品和基础化学原料企业利润总额均有36倍和46倍的增长,分居各行业的第2和第3位,都超过了化肥企业。
轮胎企业利润增长34倍,由第六位升至第五位,涂料等企业和化学农药企业利润排在第6、第7位。
十年来,化工500强利润总额中各行业企业的变化,进一步说明了化工行业结构不断优化,一改以往化肥行业老大的局面(见表10)。
2.民营和“三资”企业利润已占到化工500强利润的一半以上。
2002年国有控股企业利润27.5亿元,2011年为383.6亿元,增长12.9倍;
2002年民营企业利润3.1亿元,2011年为337.3亿元,增长了107.8倍;
2002年“三资”企业利润1.9亿元,2011年增加到576.4亿元,增长302.4倍;
2002年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占500强利润的41.7%,2011年下降到21.9%;
2002年民营企业利润占500强利润的4.7%,2011年增加到19.3%;
2002年“三资”企业利润占500强利润的2.9%,2011年占到33%。
这就是说,民营和“三资”企业利润合计已从2002年占500强的7.6%上升到2011年的52.3%。这是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在经济效益上的集中体现,也说明民营和三资企业经济运行质量高于国企。
3.沿海三省利润最高,比重有所下降;中、西部地区比重快速提升。
由表12可知,2011年与2002年比较,化工500强企业各省、区、市企业利润都有较大增长。需要指出的是,2002年山东、江苏、浙江三省利润最多,这三个省占500强利润总额的67%;2011年这三个省仍然处于遥遥领先地位,但占500强利润总额的比重下降到56.6%,降了10.3个百分点,说明其它省份500强利润不断上升,尤其是河南、内蒙、辽宁、湖北、新疆等上升较快,所占比重也相应提高。
化工500强企业所在地区经济效益水平变化出现东部向中、西部倾斜的趋势。
从增长速度看,中部地区增长77倍,西部增长45.6倍,都高于东部增长20.6倍。从占500强利润总额比重看,2002年东部地区占85.8%,中西部合起来占14.2%。2011年,东部地区比重下降到70.2%,中西部合起来已占29.8%,接近三成(见表13)。
二、化工500强企业总资产贡献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同时增长
总资产贡献率反映的是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集中表现,也是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总资产贡献率是企业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三项指标之和与资产总额的比率。
净资产利润率反映的是投资者拥有所有权的净资产获利能力,是企业发展能力的集中表现,指标越高,表明同样的净资产取得的盈利越高。净资产利润率是利润总额与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所得差额(即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这两项指标的高低是衡量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是否做强的重要依据。
1.总资产贡献率大幅提高。
2011年化工500强企业总资产贡献率为16.53%,2002年为8.38%,提高了8.15个百分点,接近一倍,是较高的资产获利水平。
2011年化工500强总资产贡献率比全国规模以上工业总资产贡献率16.1%高出0.43个百分点,比化学工业总资产贡献率15.82%高出0.71个百分点。
总资产贡献率在行业、地区和企业规模方面的表现如下:
①在各行业中,专用化学品工业总资产贡献率最高。
专用化学品总资产贡献率一直处于各行业之首,2011年为21.5%,比2002年的15.7%提高了5.8个百分点。涂料、油墨、颜料、染料行业位居第二。这些行业一般都属于加工工业,又是精细化工,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合成材料、基础化学原料位居第三、四位。基础化学原料、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位居增长最快的前三位(见表14)。
②民营企业总资产贡献率高于“三资”和国有企业。
2011年500强企业中,民营企业总资产贡献率为19.81%,比2002年下降6.4个百分点,仍处于领先水平。“三资”企业为18%,比2002年上升1.4个百分点。国有控股企业最低,为11.9%,但也提高了1.5个百分点。
三种经济类型比较,无论2002年或者2011年,国有控股企业总资产贡献率均低于民营和“三资”企业(见表15)。
③黑龙江、福建、山东、重庆、江苏等五省总资产贡献率处于领先位置,中、西部地区最高。
统计资料显示,化工500强中,各省、市、区企业的总资产贡献率无论在2011年和2002年,黑龙江、福建、山东、重庆、江苏一直处于领先地位,高于或接近500强平均水平。湖南、青海、新疆、广东、浙江、内蒙处于中游。值得提出的是,新疆由2002年没有企业进入500强,2011年不仅进入而且并列排在全国资产贡献率的第五位(见表16)。
按地区看,东、中、西部总资产贡献率出现了戏剧性变化。2002年东部总资产贡献率最高,为10.4%,西部和中部分别为5.8和5.6%。2011年情况就相反了,西部地区最高,达15%,中部为12.1%,分别增长6.5和9.2个百分点,呈快速升高态势,东部地区下降5.2个百分点(见表17)。
2.净资产利润率快速增长。
2011年化工500强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为22.7%,比2002年的5.4%提高了17.3个百分点,比化学工业净资产利润率21,86%高出0.84个百分点(见表18)。
从上表可看出,各行业企业净资产利润率全面提高,其中以专用化学品、合成材料企业最高,2011年分别为31.2%和26.3%,其次是基础化学原料、化肥、农药等企业。提高幅度最大的是合成材料企业和基础化学原料企业。根据净资产利润率指标含义,在资产中不包括负债,反映的是净资产创利水平,这个指标越高,资本投入的获利也越高。化工500强在各个行业的良好表现是吸引投资者的一大优势。
在不同类型企业中,民营企业净资产利润率最高,2011年为31.4%;其次是“三资”企业,为24.56%;国有控股企业为14.62%。三种类型企业均比2002年有较大增长,“三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增长更快,但国有控股企业远低于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见表19)。
在各省、市、区中,化工500强企业净资产利润率西部地区最高,有十一个省区高于500强平均水平。
在所有省份中,2011年比2002年净资产利润率全部提高。内蒙古、山东、江苏、福建、浙江、河南、青海位居前列(见表20)。
净资产利润率依然是西部地区增长最快。2002年东部地区净资产利润率为8.2%,远远高于中、西地区。2011年,虽然东部地区提高到24.6%,增长了16.4个百分点,但西部地区增长更快,增长21.3个百分点,已经接近了东部地区的水平(见表21)。
三、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成倍增长
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反映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创造利润的能力,说明产品销售收入获得了多少利润,同时,由于是利润总额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产品销售的实现是取得利润的前提,而产品销售收入本身包含了销售成本和利润,降低了成本就可以提高利润。因此,该指标在一定意义上包含了成本费用高低的因素。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也反映了企业承受价格降低和销售下降风险的能力,销售收入高则能力强,反之承受风险的能力就较弱。以上借助其它指标可以作进一步分析。
2011年化工500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7.3%,2002年为3.8%,提高了3.5个百分点,比化学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7.16%高出0.14个百分点,说明化工500强生产经营水平在不断提高。
1.涂染料和专用化学品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高于其他行业企业。
2011年各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均有提高,其中涂料、油墨、颜料、染料企业达到9.97%,专用化学品企业达到9.13%分居第一位和第二位。与2002年比较,增长最多的是基础化学原料、化肥及合成材料企业(见表22)。
2.“三资”企业和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高于国企。
2011年,“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在2002年和2011年都高于国有控股企业,说明在企业营销策略、能力以及降低成本、费用等诸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要看到,在这十年间,500强中的国有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提高了3.36个百分点,而“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仅提高了0.3和0.68个百分点,差距正在缩小(见表23)。
3.青海、新疆和西部地区500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最高。
十年间,化工500强企业所在省份中,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青海、新疆跃居前两位,排在下面的北京、内蒙、宁夏、福建、陕西、江苏、四川、贵州居各省份的前十位(见表24)。
从东、中、西部地区看,西部地区增长最快,其次是中部地区、东部地区(见表25)。
四、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但不平衡
负债经营是企业通过负债的方式获得借入资本,扩大资本来源的有效途径。负债经营既有利益又有风险。负债资产比率高,会对企业生产的稳定性造成严重影响,说明企业自有经济实力弱;负债资产比率低,说明企业自有资产比重大,经济实力强,债权的保证程度也高。由于负债利息一般都低于股息,所以负债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增加资本的收益率。负债资本比率过低,意味着融资成本加大,过高又意味着债权人的安全又缺乏保障。因此,负债资产比率高要有一个合理的界限,在我国经济环境下,一般保持在40%~60%之间比较合理。反映负债资产比率的常用指标是资产负债率,即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
为了反映化工500强企业负债经营状况,拟从负债规模及资产负债率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1.化工500强企业负债规模及其分布。
2011年化工500强企业负债总额为1.27万亿元,比2002年的1769.5亿元增长6.2倍,企业平均负债25.4亿元,比2002年的3.5亿元快速增长。这里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500强负债规模均已达到当年工业总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半以上,相对较高。
在各行业中,2011年基础化学原料与合成材料企业负债最高,分别为2445.9亿元和2436亿元,其次是化肥,化学专用品和轮胎企业;在各经济类型中,2002年国有控股企业负债1525.4亿元,民营企业负债13.2亿元,“三资企业”负债10.8亿元,2011年分别增长了2.1倍、146倍和304倍,在地区中,东部地区最高,达7533.5亿元,增长也是最快的,达8.2倍,其次是西部地区(见表26)。
2.化工500强资产负债率。
2002年化工500强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8.9%,处于合理区间,2011年为62.22%,略高于合理区间。
①涂料企业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化肥等行业处于不合理区间。
2002年涂料、油墨、颜料、染料工业处于合理区间,其他行业均略高,其中轮胎、化肥工业最高,2011年涂料、油墨、颜料、染料工业处于合理区间,其他行业均略高,其中仍是化肥行业资产负债率最高为63.4%,基础化学原料工业为62.1%(见表27)。
⑦“三资”企业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
2002年和2011年“三资”企业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合理区间。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企业2002年处于合理区间,2011年均处于略高区间(见表28)。
③2011年8个省份500强企业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
2002年有15个省份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11个省份处于不合理区间。而2011年只有9个省份处于合理区间,20个省份处于不合理区间(见表29)。
2002年资产负债率东、中、西部均处于合理区间;2011年东、中、西部资产负债率均超过60%的合理区间。其中,东部处于接近合理区间的边缘,西部略高,中部地区最高(见表29)。
五、全员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
全员劳动生产率是企业平均每个职工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工业生产最终成果,反映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劳动投入的经济效益。这里是使用工业总产值与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的比率。
2011年化工500强企业劳动生产率达到2081.5千元/人年,比2002年的220.8千元/人年提高8.4倍,比2011年化学工业劳动生产率1241.9千元/人年高出839.6千元/人年。
1.合成材料行业劳动生产率最高。
统计显示,2011年所有行业劳动生产率全部提高,合成材料和基础化学原料工业分别增长11倍和9.5倍。
2002年劳动生产率最高的行业是专用化学品和涂料工业;2011年劳动生率最高的行业是合成材料和专用化学品(见表31)。
2.“三资”企业劳动生产率最高。
2002年和2011年“三资”企业均比民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劳动生产率高,但是从增长速度看,民营企业快,正在接近“三资”企业(见表32)。
3.广东、上海、浙江等省市劳动生产率最高。
2011年劳动生产率最高的省市依次是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江苏、重庆、黑龙江、天津、河北等省市(见表33)。
在东、中、西部地区中,东部地区劳动生产率最高,中部地区增长最快(见表34)。
综上所述,我们欣喜地看到,十年来化工500强在以大促强发展中,表现出色。不但做大了,而且也做强了。2011年比2002年上述所有指标大幅提升,尤其是利润指标增长速度超过了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标志着化工500强企业做强的速度超过了做大的速度。各项利润率指标全面超过了化学工业全行业的同期水平,经济实力空前提高。
通过比较、分析,我们观察到化工500强企业在做强过程中不同侧面的发展变化。
从各行业看,专用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企业在利润及各项利润率指标中均处于前沿;
从经济类型看,“三资”企业利润额已占据首位,民营企业快速增长,国有控股企业利润占500强利润比重下降较多。在各项利润率指标中,民营和“三资”企业也处于领先位置;
--***区长在全区生态区建设暨环保创模动员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生态区建设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市生态市建设暨环保创模动员大会精神,回顾总结2006年全区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分析我区当前生态区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方面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今年生态区建设和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任务,动员组织全区力量,积极行动起来,推进生态建设,加强污染防治,提高环境质量,全面完成《2007年市区长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书》,会上,区政府对去年工作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与各乡镇(街道)、部门签订今年生态区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责任书,待会毛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工作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生态区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006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一年,是全省“811”污染整治行动的攻坚年,是我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年。一年来,我区按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市区长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化工企业整治、钙产业污染整治和农村畜禽污染综合防治,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初步实现了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在2006年省政府生态考核中衢江区被评为优秀,名列衢州各县(市)、区第一位。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顺利创建成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经过全区上下四年多来的共同努力,去年6月、11月我区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国家级的验收,四年多的创建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四年多来我区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规划为指导,通过每年乡镇(街道)、部门生态环保责任书的形式,将创建任务、指标分解到乡镇(街道)、部门,并组织实施,各项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完成较好。建设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62.3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2%;新增绿色通道里程72公里;投入897万元完成了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投入30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平方公里,建设清水河道20.5公里;投入1800万元完成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11处,受益人口2.15万人;投资1377万元,新城区基本完成五纵五横地下污水管网工程,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58.71%;投入1000万元对老城区振兴中路进行了污水收集、道路硬化、亮化和绿化改造,解决了道路积水、生活排水等问题;实施下山出库异地脱贫工程等等;四年来各项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3.9亿元,生态工程发挥了应有的成效。
二是环境污染整治进展顺利。一加大衢江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整治力度。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制定《衢江区沈家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污染整治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出台《衢江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污染整治搬迁补偿办法》,区财政安排化工企业搬迁补偿资金3400多万,加大化工企业整治搬迁力度,开发区内49家化工企业已关停33家,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年度目标。通过整治,化工企业污水排放量从整治前的5000吨/天下降到400吨/天;cod排放量从6.12吨/天下降到0.13吨/天,年减少排放1911吨左右;氨氮排放量从0.92吨/天下降到0.03吨/天,年减少排放290吨左右,园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投诉大为减少。二深化矿产品加工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区内所有水泥机立窑按期全部拆除,拆除了部分石灰窑和石灰棚。三提前一年完成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养殖业的整治,削减生猪饲养量1万余头,拆除网箱与围湾养鱼面积2万平方米,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有效减少了养殖污染,水库水质保持在ⅰ-ⅱ类,确保了全市饮用水安全。
三是产业调整提升步伐加快。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生态工业。注重存量提升和增量优化相结合,建立项目落地决策咨询联席会议制度,抬高了绿色门槛,全年否决了80多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重点发展能耗低、污染小、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强的项目。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高档特种纸利用外资嫁接提升,仙鹤特种纸公司入选《福布斯》2006年度“中国潜力100”榜;建材业全面拆除了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发展了新型干法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钙产业以成功举办科技论坛为契机,加快改造提升步伐,新建、在建新型石灰钙企业40多家,被授予“中国碳酸钙产业基地”;竹炭产业依托技术和品牌优势,吸引了一批外来企业,拓展营销网络。同时,积极推进清洁生产,2006年新增清洁生产企业4家。2家生产能力1万吨以上废纸造纸企业已建成废水生化处理设施,35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率达到61.6%。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农业步伐,生态高效农业得到大力发展,积极实施柑桔品质提升工程,建立市、区级示范点15个;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6个,绿色和有机食品3个,无公害特色农产品基地面积3.25万亩。注重以生态山水、“农家乐”为特色,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实现旅游总收入4.48亿元,同比增长34.6%。
四是农村环境进一步得到了改善。实施了1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完成3家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共建厌氧发酵池1950立方米,改建排污管道4623米,新建酸化池9个,氧化深沉池600立方米,并配套消纳土地490亩。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我区被列为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县。深入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示范村”建设,完成3个村的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程,全区生活污水沼气示范村达16个;新建户用沼气池1573只,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10座,新增沼气池容积2.33万立方米,户用沼气池投资361万元。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途径,引进生活污水生态绿地处理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完成了灰坪乡外山村、太真乡竹埂底村、湖南镇华家村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试点建设工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成3座城郊乡镇垃圾中转站,107个村推行了“户集村收、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建成村级垃圾分拣场107个,配置垃圾收集车182辆,招聘村级保洁员260名,182个村实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50%。
五是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得到了加强。新城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建设得到了加强。乡镇开展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试点建设,以乌溪江源头的湖南镇为试点,实施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由省、市投资我区配合,完成了江山-衢江区、丽水-衢州交界断面的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得到了加强。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认真开展项环保专项检查和“绿剑”行动,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强化“三同时”巡查、验收制度,提高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水平。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全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六是生态宣传及创建活动得到深化。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开展多形式宣传,营造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在《衢州日报》、《今日衢江》报上多次出专版宣传生态示范区创建4年来的成就;制作了生态宣传的电视专题片,区委宣传部对外发行《衢州清源、秀美衢江》明信片2万张,制作了1000册生态画册,充分展现了我区生态示范区创建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举办企业循环经济与节能降耗讲座,抓好企业管理人员环保业务知识的培训。实施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乡创建工作,灰坪乡创建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湖南镇、黄坛口乡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预验收,新增廿里镇彭家村、湖南镇湖南村等6个市级生态示范村。组织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创建省级绿色饭店1家、省级绿色学校2家、省级绿色家庭2户、省级“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1个。
总的来看,过去一年,我区在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整治方面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扎实苦干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经济基础薄弱,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环境容量十分有限,生态环境还较脆弱,形势不容乐观。对照全省“811”污染整治目标、省级生态区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的要求,我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加快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任务非常艰巨。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区产业结构偏重,经济总量明显偏低,第三产业落后,经济增长后劲乏力,同时单位gdp能耗和排污量居高不下,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明显,加快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任务十分紧迫。二是环境监管需进一步加强。去年省里对我区开展了4次飞行检查,我区企业的达标率只有45%左右;“绿剑”行动达标率73%。这与市区长生态环保责任书提出的90%要求和环保模范城市100%要求都有很大的距离。三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水平不高。特别是畜禽污染、村容村貌整治急需加大投入。四是环境压力仍然较大。衢江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整治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政治任务,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还有很多艰苦、复杂、繁重的工作要做,这是一项硬任务,是衢江区07年生态环保市区长一票否决的一类指标,也是衢州市省市长生态环保一票否决的一类指标,我们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五是部分现状指标与省级生态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差距较大。与省级生态区建设指标差距主要是: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要求达到50%以上,我区目前为1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万元gdp化学需氧量不超过7千克等,这些我区都存在较大的难度;在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方面主要是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等方面与标准有较大的差距。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面对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坚定信心,把生态建设的压力转化为动力,切实加大对生态建设工作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抓好生态区建设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确保生态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2007年我区生态区建设总体要求是: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第七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生态省建设、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总体部署,坚持“工业立区、开放兴区、生态建区、特色强区”四大战略,大力推进“生态建区”战略的实施,大力开展衢江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整治、矿产品加工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等污染整治,大力实施循环经济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大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区的创建,改善我区环境质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7年全区环保约束性指标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3.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6%。其它主要预期指标: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总量削减5%,总磷排放总量削减4%;水体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出境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按功能区要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声环境按功能区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具体工作有以下三方面。
(一)着力培育生态经济,加快“生态化”建设。产业是经济的基础,发展生态经济,必须把产业摆在首位,以生态化的理念抓产业发展,推动发展模式从先污染后治理型向生态亲和型转变,增长方式从高消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型转变,使生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着重抓好三大生态产业:
1、生态工业。坚持工业经济第一经济不动摇,在增量推进和总量提升并举中,着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快特色产业集群,构建生态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在产业培育上,重点突出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按照衢州市410产业规划的分工和布局,重点培育和发展高档特种纸、机械、新型建材、优质碳酸钙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工艺创新、设备更新,促进产业和产品升级换代,横向做粗和纵向拉长产业链。另一方面,要加快开发和发展清洁能源业、绿色食品加工业和竹制品加工业,重点是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和沼气能源,系列开发以农产品为依托的绿色食品,深度开发竹炭系列产品,努力做强绿色产业。在工作着力点上,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树立“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理念,坚持工业项目落地决策咨询制度,突出抓招商选资,提高绿色门槛,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坚决不进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高能耗项目和重污染的项目,优先发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资源节约型的先进制造业。二是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树立循环经济理念,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推动传统的单程式生产向循环生产转变,传统的高能耗、高排放向“减量化”发展转变,传统的废弃物处理向资源再生利用转变。依靠科技创新和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做好废气、废水、废渣、废热的综合利用和再利用文章,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多赢”。三是大力推进清洁化生产。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引导更多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2、生态农业。充分依托和发展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优势,改进农业生产方式,采用现代生态农业技术,营造农业新优势,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全面推行安全、高效、优质的农业标准化生产。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为抓手,建立一大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形成稳定的生态农业发展基础。重点抓好万头生猪生态养殖园区、万亩柑桔精品园、万亩笋用竹、万亩绿色蔬菜、千亩有机茶基地建设。二是大力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按照面上推广与重点示范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鼓励使用有机肥和新型肥料。积极推广滴灌、喷灌和农田灌溉水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三是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注重农产品品牌开发、经营和保护,逐步形成我区绿色、无公害、健康、放心的农产品品牌,以品牌优势启动资源优势,扩大生产优势,创造经济优势,提升农业产业化的水平和档次。四是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合理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通过承包、转包、置换、代管等多种方式,将土地适度向懂生产、重技术、善管理的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集中,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3、生态旅游。要把生态旅游业作为生态经济发展的重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我区的生态优势,积极打造“城中山水、生态衢江”的旅游品牌,建设特色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整合资源,注重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农家乐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旅游经济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推动生态旅游更快更好地发展,努力做大做强三大旅游业。一是生态休闲旅游业。重点抓好双桥黄金海岸休闲度假村、太真养生园、灰坪森林、溶洞探险游、紫微山风景区、九龙湖风景区等生态休闲项目建设,形成贯穿南、北的生态旅游休闲带。二是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经营规模化、操作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竞争特色化的要求,切实抓好大路畲族风情文化旅游村、黄坛口乡农家乐、横路兴隆生态农业观光园等一批农家乐特色村、点建设,使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成为我区旅游的新亮点。三是文化特色旅游业。积极挖掘衢江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重点做好金仙岩文化公园、全旺古官窑等项目的开发建设,把历史文化转化为旅游产品。
(二)持续深入推进生态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发展水平。
1、开展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省级生态区的创建是国家级生态区创建的前奏,这是我区继创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上半年区生态办要完成创建规划的编制,并报请区政府、区人大审议。力争二年内完成10个以上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任务,今年要争创省级生态乡镇6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深化环境友好型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争取在二年内达到省级生态区建设考核指标的要求,力争在2008年底创建成省级生态区。
2、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一是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创模”氛围;二是分解落实创模任务,制订实施方案,做好分解、落实工作;三是强化新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示范点创建工作。以生态“六个一批”工程为抓手,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努力争创出一批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全国绿色社区、学校、家庭等全国性的先进单位。五是确保完成各类生态保护工程建设任务。要切实抓好生态公益林、水土流失治理、万里清水河道、“下山出库异地脱贫生态移民”、“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清山白化”治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绿色通道、无公害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旅游区环境达标等工程建设,并按责任书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已完成的要继续扩大覆盖面。
(三)继续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1、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整治。一是强力推进衢江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整治,依据区政府报省政府批准后制定的《衢江区沈家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整治规划》的要求,确保2007年9月底前关停和搬迁剩余的16家化工企业,按照省整治办下发的《浙江省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管理细则》,切实注重整治过程中的各类原始资料收集和整理,确保10月底前通过省整治办的验收,摘掉省级环境重点监管区的“帽子”。二是以上方镇为重点,深入开展全区矿产品加工企业污染整治,200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削减粉尘、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实现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钙产业的品位、档次。
2、着力推进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和生态村为目标,以“五整治一提高”(整治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池塘污染、提高农村绿化水平)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确保覆盖全区20%以上的行政村。要加大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力度,完成34个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治理任务。要扩大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覆盖面,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0%。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有效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建成湖南镇污水处理站;在乡镇(街道)采用湿地处理等模式,开展农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3、加大对乌溪江、铜山源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力度。在两流域创建一批国家优美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建成一批市级生态村,完成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对无法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关停,保护和稳定三大水库的水质,确保市、区邻近县(市)几十万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安全,为钱塘江流域下游水质稳定提供保障。
三、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确保生态区建设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用生态理念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把生态区建设和创模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部门,既明确分工、责任包干,又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空白”,确保生态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制订生态区建设考核办法,要将环保工作纳入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体系,通过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辖区环境质量、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以及循环经济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污染总量增减等方面考核,切实强化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规范环境管理行为。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社会机制,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2013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2013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2013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2013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三)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化工行业、废旧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TDI生产危险因素多
沧州大化自20世纪90年代进入TDI行业,是国内最早涉足TDI生产的化工企业之一,也是国内TDI装置最早达标投产并实现连续稳定运行的企业,被誉为“中国TDI行业的一面旗帜”。近年来,沧州大化通过对国外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先后将年产2万tTDI装置扩建为3万tTDI装置和5万tTDI装置,并建成投产7万tTDI装置,在TDI生产规模、工艺运行、安全管理等方面,创造了多项国内第一。
生产TDI的主要原料为甲苯、硝酸、液氯、一氧化碳、氢气等,主要工艺包括造气、硝化、氢化、光化等4个工序,其中硝化、氢化、光化为国家首批重点监控危险工艺,控制难度大,工艺指标要求严格,危险性极大。TDI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中间产品和产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化学灼伤以及人员中毒等危险特性。其中,甲苯、氢气、一氧化碳等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品,目前沧州大化甲苯最大储量为2600余t,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将会对周边区域造成毁灭性破坏,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此外,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氯气、中间产品光气以及产品TDI均属于剧毒性化学液体和气体,一旦发生泄漏,也将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相对于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TDI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更为突出,沧州大化通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实现了TDI装置连续3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沧州大化成立了集团、二级公司、生产车间(部室)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网络,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各生产车间也成立了以车间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置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目前,沧州大化拥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45名,已全部配备到各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车间。完善的组织体系和专业人员的配置有力地保障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沧州大化每年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根据岗位性质、责任大小确定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到年底严格兑现奖惩,极大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此外,沧州大化还按照“一岗双责”的管理要求,将安全生产职责与工作职责有机结合,将安全管理目标与生产经营目标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把安全管理工作时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加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必备条件。沧州大化在分析研究国内外TDI行业各种安全事故原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TDI装置的工艺特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32项,还有水汽、造气、硝氢、光化、成品、质检、维修等生产车间的安全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部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
制度规程制定之后,关键是如何抓好落实。首先,沧州大化开展公司、车间、班组、岗位四级业务技能、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达标培训,坚持不达标不上岗、不达标不任用、不达标不提拔。其次,通过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等方式,对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形成干部职工“人人懂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企业安全设施配套到位的重要财力保障,也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条件。沧州大化制定了专门的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计提标准、适用范围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中计提标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并由财务部门进行专户管理。近3年,沧州大化共计提取专项安全生产费用5000余万元,主要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培训以及消防、气防器材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保证各项硬件指标的投入。
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时对企业的应收帐款比较重视,但对企业内部往来往往忽视。一是内部往来长期不对帐。审计中发现不少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年底不对账,有的根本不对帐。二是入帐依据不一致。有些单位内部往来挂帐随意性大,使用一些收据、白条、分配单或自制收据,有时入帐双方不能同时入帐,特别是费用接转,总厂直接挂帐,分厂不挂帐,有时为了完成指标随意挂帐,造成损益不实、帐帐不符;三是总公司与下属单位采用汇总报表核算,内部往来简单相加,不能相互抵消,造成虚增资产、负债;四是总公司与下属单位帐面差距大,如某集团总厂与下属十余个单位无一能对上帐、对清帐,其中与下属一公司差额达1300余万元,其一下属公司已经注消,但公司仍挂其他应收款1000余万元,未进行清算。
因此,应加强对企业内部往来核算的监督,督促企业及时对帐、清帐,以确保企业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损益真实、家底清楚。
二、对产成品的审计抽查
企业一般于年底盘点存货,审计期间与企业盘点时间不一致。由于现场审计时间紧,产成品数量大,查起来比较麻烦,有时往往只看看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表。在企业审计中通过对存货的抽查发现,不少企业产成品帐实不符,这种现象十分普遍。经查主要是一些企业,为了达到拖税、欠税、漏税的目的,在销售产品时,不按时开票或者根本不开票造成的。如某企业财务帐上产成品焦碳数量59000吨,仓库实际库存数量20__0吨。此外,不少企业长期不盘点、不对帐;有些企业出入库手续不全,保管人员交接不清;有些企业对退货的产品管理不力,以及业务人员调动等极易造资产流失。造成企业收入不实、损益不真、家底不清。
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中,一要查清帐帐、帐实是否相符;二要对企业的盘点情况严格抽查;三要对企业库存成本的计价和结转认真把关。
三、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审计
固定资产由于价值高、不易移动,往往容易忽视对其真实情况的审计。通过审计发现,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较多:一是有些单企业不设固定资产明细账,或虽设有明细账,但登记不及时,不规范;有的数年登记一次,有的多年不盘点,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造成帐帐不符,帐实不符;二是有些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不作帐务处理。如一些单位多年前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至今不进行帐务处理;有些企业技改拆除报废的固定资产不作帐务处理;一些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早已完工,迟迟不决算;有些主体工程尽管已完工多年,仍以尚有零星投资未完为由不办理竣工决算。三是有些企业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手续不健全,无原始凭证,只计总帐,不计明细账。有些根本就无任何手续。如某化工企业投资于联营企业的机器及设备总额近600万元,联营企业倒闭后,由于没有手续,损失的机器及设备也无法进行清理;四是某些集团内部企业之间固定资产划转手续不健全,造成甲企业的资产由乙企业无偿使用,双方都不提折旧。
上述问题,一是造成企业固定资产帐帐不符、帐实不符,资产流失,家底不实,产权不清;二是企业不能正常提取折旧,使企业的生产耗费得不到及时足额补偿;三是利息资本化,虚增资产价值;四是造成企业效益不真,利润不实,影响了资产、负债、权益的真实性。因此,审计人员应通过总帐与固定资产二级帐的核对、现场抽查摸清家底,对管理混乱的企业应督促其建章、建制、建帐,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对企业票据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