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合作社项目范文

时间:2022-02-10 16: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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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合作社项目

篇1

中图分类号:F31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919(2015)02-0056-04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指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起源于1844年的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它是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共同所有与民主管理的组织,以实现其共同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目标及需求的自治联合体。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区广大林农在以往零散经营的基础上,创办了多种形式的林业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其中就包括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也使得各地区的林下经济得到更好地发展。正是由于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大量涌现,才有力地推动了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和林业结构调整,提高了林下产品的竞争力,并已逐步成为林区职工增收和林区、农村等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但是由于林区的人口素质还没有达到较高的层次,他们对于合作社的认识并不充分,也就导致很多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并不高,甚至有些地区的合作社存在着名存实亡的状态,合作社的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因此,本文对伊春五营林业局林区职工参与木耳种植合作社的意愿影响因素,对于五营林业局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区职工增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木耳种植现状及合作社发展状况

1.1 木耳种植销售现状

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林业局盛产:优质木耳,通过对当地的调查得知,该地区术耳种植大多数为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种植,自己掌握有一定的种植技术,也有个别家庭的产量超过平均水平很多,成为木耳种植大户。该地区木耳质量较为优质,在质量方面可以形成竞争力,但是由于近年来“天保工程”的实施,黑龙江省全面停伐,木耳生产所需的锯末的价格也开始上涨,于此同时,制作菌袋的工人工资等人工费用也不断上涨,导致成本大幅升高。而在销售方面,东北地区并非木耳销售的最佳市场,而由于五营林业局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地理位置偏远,木耳售往外地市场的运输成本太高,所以木耳销售绝大部分是由山东等地的外地商户收购,当地木耳种植户在销售价格上并不占优势,没有决定做,木耳价格由外地商户主导,当地木耳虽然优质但不能卖上好价钱,术耳种植户增收效果不理想。

1.2合作社发展状况

对于当地木耳种植户的调查发现,木耳种植专业合作社并不是如想像的那样十分普遍和有效,一些林区住户甚至没听说过合作社的概念或是听过但没有参加,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为当地政府在“天保工程”实施以后对林业产业转型的过程中,将森林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扶持,而对木耳产业并没有给予过多的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所以对于木耳种植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不够,木耳种植专业合作社多名义上存在,没有发挥实际作用,由此导致木耳种植户参与热情不高甚至没有。

2.样本选择与样本基本特征

2.1 样本选择

本文研究的数据来自于2015年1月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资助的科研小组对伊春市五营林业局林区职工开展的抽样调查。为了保证样本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整个样本选取的过程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员和林区职工进行面对面的访谈,随时解答林区职工的疑问,以确保问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调查地点包括实验林场、平原经营所、平山林场、杨树河林场、车队五个样本区,共发放问卷150份,收回问卷120份,有效问卷96份,有效回收率80%。

2.2 样本基本特征

在被调查的96位林区职工中,选择“愿意”参加木耳种植合作社的林区职工有68位,占样本总数的70.8%,选择“不愿意”参加木耳种植合作社的林区职工有28位,占样本总数的29.2%,由此可见,多数林区职工愿意参加木耳种植合作社。从被调查者的基本特征看,林区职工平均年龄50岁,40岁以下林区职工l3人,占样本总数13.5%,40岁以上林区职工83人,占样本总数86.5%.其中4l~50岁的林区职工58人,51 - 61岁的林区职工25人:75%的林区职工的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89.6%的林区职工家庭规模为三人及三人以上,平均家庭收入为50000元。

3.实证分析

3.1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

3.1.1模型构建

本文将问卷设计中的问题“您是否愿意参加木耳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被解释变量,将影响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意愿的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因为是否愿意加入合作社是林区职工在自主经营与合作经营之间的一个二元选择问题,本文采取二元Logit模型,因变量Y1为林区职工是否愿意参加合作社,自变量X为影响林区职工做出有关参与合作社意愿的影响因素。令Yi=0表示林区职工不愿意加入合作社;Yi=l表示林区职工愿意加入合作社。通过因变量和自变量构建binary logistic模型:

P(Y=1IXi.)=1/[1+e一(口+∥t)]

将职工愿意参与合作社的条件概率表示为

P(Y=1 lx,)=P,

则P= 1/[l+e-(以+∥X,)]

=g(以+∥x:)/[1+e(a+j8X,)]

不愿意参加的条件概率表示为

1一=1/[1+P(以+∥墨)]

求得林区职T参加木耳种植合作社的kif模型即:

In(P/1-只)=(以+∥墨)8。3.1.2变量选择

合作社的成立是为了从升级产品种植技术、提高产品竞争力、帮助种植户抵抗市场风险等方面来增加林区职工收益,林区职工是林业产业合作社的最终获利主体,所以他们的自身条件及家庭特征影响着他们加入合作社的意愿;其次,合作社能否满足林区职工的需求,切实解决林区职工在种植和销售等方面的问题也是有关林区职工参木耳种植合作社意愿的影响因素;而林区职工对于合作社的认知态度和市场及政府政策等一些外部因素也对他们参与合作社的意愿改变发挥着影响作用。

本文通过收集文献资料及入户访问调查两项工作将影响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的意愿的因素分为林区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特征、种植与销售情况、对合作社的认知及外部环境环境影响四类,选取了十六个变量。

第一类是林区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特征,包括林区职工性别( XI)、年龄(X2)、文化程度(X3)、健康状况(X4)、是否兼职(X5)及家庭劳动力数量(X6);第二类是种植与销售情况,包括年产量(X7)、种植历史(X8)、是否受灾(X9)、生产资料购买问题(X10)、资金问题( Xll)、销售问题(X12)、信息问题(X13);第三类是对于合作社的认知,包括合作社的领办人的选择( X14);第四类是外部环境,包括价格变动幅度(XI5)和是否有政策支持( X16)。各变量的取值及定义如表l所示。

3.2.2 计量结果分析

经过整理问卷数据,运用spss22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对数据处理的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二元logit模型的计量结果,可以将影响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意愿的主要因素及其显著性归纳如下:

①林区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特征中,林区职工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对林区职工是否愿意参加木耳种植合作社影响显著,健康状况、是否兼职、家庭劳动力数量对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意愿的影响不显著。林区职工的年龄( X1)在1%的置信水平下对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的意愿影响显著,并产生正的影响,这说明男性比女性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强,参与合作社的意愿更强。林区职-的年龄(X2)在5%的置信水平下对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意愿影响显著,并产生负的影响,这说明年龄越大越不易于接受新鲜事物,容易拘泥自己主观想法墨守成规,而年轻人更具有远见和开阔的眼界而愿意接受合作社这样的前景发展的合作经营模式。文化程度(X3)在5%的置信水平下对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的意愿影响显著,且产生正的影响,说明林区职工受教育年限长有利于提高自身对于合作社这种新型事物的认知程度,有利于看到合作社发展的前景及合作经营模式的必然利益性。因此,受教育年限越高的林区职丁越容易接受参加合作社。

②种植与销售情况中,牛产资料购买问题( Xl0)和资金问题( Xll)都在5%的置信水平下对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意愿影响显著。且都为正的影响,其他变量对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意愿影响都不显著。据调查,生产资料成本过高或购买困难会影响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一般成本高的或购买困难的林区职工更愿意参与到合作衬中来。很多林区职工因为自给资金不足或资金筹集有困难和种植成本的压力,这样的林区职工更愿意参加合作社以期来降低成本同时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③合作衬领办人的选择(X14)对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意愿影响不显著,说明由谁领头开办合作社对于林区职工来说并不能影响他们参与合作社意愿的选择。

④外部环境对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价格变动幅度( X15)和是否有支持合作社会发展的政策(X16)在10%的置信水平下对林区职工参与合作意愿的影响不显著,说明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社的意愿与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关系不大。

4.对五营地区木耳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4.1 培育新型林区职工,提升林区职工参与合作经营的能力

只有职工的思想意识提高了,接受新事物和新思想的能力才会会提高,才会更有意愿加入合作社。同时职工应该积极了解合作社经营模式,参与合作社的日常管理。

4.2 率先树立木耳种植合作社的典型示范,发挥带头和带动作用

据了解五营营林业局地区并没有发展十分成熟的专业木耳植合作社,这就阻碍了整体合作社的发展潮流和方向向,实践证明龙头的带动作用对于行业整体发展的作用十分重要。所以要加强培育五营地区的龙头合作社以带动地区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政府的人力支持促进和一些木耳种植大户的牵引,还有一些思想积极的农户共同的加入其中,来引流地区合作社的发展。把合作经营模式引向发展成熟.

4.3 政府应该重视该地区木耳产业的发展,为合作社的建立创造良好的环境、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

在此调查中发现,伊春市政府的发展规划是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而对木耳产业的发展较为忽视,因此即便当地有木耳种植的专业合作社而且很多人听说过,但却很少有人愿意加入。另外,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属于公共产品,若没行政府的支持,很难有一些职-愿意仅凭自己的力量建立合作社,所以在合作社的建立以及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4.4 合作社应该做好木耳销售平台的建立工作,积极拓展内地市场与外地市场

利用网络建立网上木耳销售平台,同时利用现代物流的便利条件扩大木耳销售范围;同时,合作社应该联合各家木耳种植户,提升对外地收购大户的话语权,提高木耳出售价格;合作社还应该积极引导种植户增加木耳产品附加值,对木耳进行初级加工,或是对木耳产品进行绿色产品认证、无公害产品认证,提高种植户,的收入。

4.5 加强合作社的管理体制建设,避免出现合作社有名无实情况

篇2

中图分类号:G7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6-0105-01

当前,职业教育生源逐年萎缩,而市场对职业院校毕业生需求却很旺盛,这对职业教育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正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教学环境。由于生源、应试教育的育人环境等各种因素导致职业院校的学生自学能力较弱,创造能力较低,削弱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束缚了学生的智力发展和能力提高。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教学改革就是教学方法的改革。

项目教学法是当前大多数职业院校采用的一种先进的教学方法。它的一般教学阶段分为五步。首先明确项目任务,由教师提出项目任务,再和学生一起讨论,最终确定。然后制定计划,由学生分组讨论,运用已学知识制定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并最终得到教师的认可。第三步实施计划,学生确定各自在小组中的任务及合作形式,按照既定的工作步骤和程序工作。第四步检查评估,先由学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进行自我评估,再由教师进行检查评分。最后归档或应用,项目工作结果要归档或应用到企业、学校的生产教学实践中。

一、小组合作学习的必要性

1.小组合作有助于学生心理发展

高职学生年龄一般介于14岁~20岁之间,是少年向青年发展的过渡期,具有半成熟、半幼稚的特点。他们无论在学习或日常生活中,会产生“成人感”,既希望被老师和家长理解,又想有一方自己的天地。所以他们更倾向于和同龄人交流,愿意小组合作学习,这是由他们的心理特点决定的。

2.小组合作有助于弥补个体差异

一直以来,个体差异在教学中是无法避免的,也是当前教学改革考虑较多的问题。小组合作中的不同分工给学生提供了满足需要的形式和机会,通过开展小组合作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协作,使学生的特长和能力在小组活动中得到体现,并得到加强和锻炼。

3.小组合作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主体性

传统课堂教学,学生总是处于被“逼”的学习状态,其真实意愿被埋没或压抑。在小组合作中,学生提问和被提问的次数远远多于传统课堂教学,并在小组中占有一席之地,对自己的分工部分必须有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小组成员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有效整合了师生间的资源,体现了教师指导、学生主体的地位。

4.小组合作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

在合作学习的课堂上,师生之间的互动是多边的,他们有更多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学生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形成相同项目不同的解决方案。如此轻松的学习氛围有利于师生间有效沟通,学生间相互帮助和支持,促成他们融洽的人际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小组合作学习在当前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合作分工不明确,效率低下

当前,很多合作学习只是把教室的桌椅重新布置,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把原有的全班活动改为小组活动。学生在合作过程中由于分工不明确,存在“小权威”和“搭便车”的现象。“小权威”包揽了小组的作业、汇报、展示等,从而一方面打击了一些同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使一些学习不主动的同学“搭便车”。这就形成“大锅饭”的局面,不利于形成学生的责任感,学习效率低下。

2.学生参与不均衡,凸显差异

在整个小组活动中,确实增加了学生的参与度,但发展不均衡,有的同学频繁发言,有的同学却鲜有发表看法。在“计划决策”中,这种现象更明显,有的同学只能充当倾听者,久而久之,削弱了部分同学的自信心,个体差异更加凸显。

3.教师认识度不够,流于形式

由于大部分教师缺乏合作学习的理论培训,不能很好的调控整个课堂,容易出现局面混乱或气氛死沉的极端现象。另外,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过多地注重了小组的整体成绩,而忽略了个体的发展,尤其是“沉默寡言”的同学群体。有的教师在活动中为了赶教学进度,草草收场,没有很好地对每一个小组合作结果作出有效评价。

三、优化小组合作学习,有效提高项目化教学效果

1.更新观念,加强管理

在小组合作学习中,教师首先要改变观念,不再是教学的主导者,而是合作者。并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加强管理,提高合作学习的效率,避免流于形式。

(1)科学分组。科学分组是小组合作学习成功的基础和保障。将同一班级的同学按成绩、能力、性格等差异分成若干“同组异质、组间同质”的小组。这样不但小组内优势互补,而且为小组间公平竞争打下基础。

(2)时机恰当。在项目化教学中,并不是所有教学任务都适合小组合作学习,所以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精心设计适合小组合作学习的教学任务,有效整合学生的力量,既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又可大大提高教学效率,还能让学生感受到合作的意义。

2.提升认知,确保质量

(1)明确合作学习的重要性。教师要让学生明白合作学习的重要性,首先能为学生创造更多的交流和展示机会,其次拓展了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而且还有利于培养创造性人才。

(2)增强合作能力和意识。首先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小组成员间要相互理解、尊重,善于倾听,学会反思,要乐于分享学习资源。其次要建立发展小组的规划,培养学生掌握小组合作的技能。

(3)明确个人在小组中的责任。每个学生都必须承担一定的学习任务,并同时掌握所分配的任务。通过对每个学生表现的评估,使每个学生对小组的成功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这是所有的小组成员通过合作学习取得进步的关键。

综上所述,我们只有优化小组合作学习,才能为课堂注入新的活力,才能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信息多向交流,从而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在合作学习中有所收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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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U41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巨大,项目建设不可控制因素较多,如何在合理使用人力、财力、物力的情况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成为我们当前面对的主要任务。这就为工程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合同的管理。因而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利用合同文件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处理合同事件。因此,在高速公路工程中必须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才能更好地处理各种合同纠纷,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确保高速公路工程顺利、安全、高效的完成。

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条文缺乏严谨性和规范性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种类繁多,条款复杂,制定合同时用词要规范、严谨,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在拟定合同时,承包商一般都是按照示范文本草拟合同条款,再由业主方签署。在几次反复确认过程中,会受到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最后的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中的条款不相符合,就因为合同的这种缺乏严谨性和规范性,给合同的履行产生了影响。

2、合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有的施工企业在工作的过程中对合同管理体制的建设不够重视,很多的项目管理机构并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管理都是技术人员的兼职工作。因此造成整个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缺少动态合同管理机制及具体的操作流程,实时工程进度无法进行跟踪及管理,有的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不了解合同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评估,也就没有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控制。

3、而忽视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也至关重要

很多施工单位往往对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不够重视,而把主要精力花在施工阶段上。其实,真正来讲,设计阶段才是控制成本的一个主要环节。若设计人员对整个工程的成本、工期等不给予重视,而只关心工程项目是否安全、实用,造成工程项目提高成本。

4、合同索赔困难

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复杂性就决定了它是一个索赔多发的项目工程。索赔是法律赋予损失方的合法权利,是对缺陷合同的一种补充,也是承包方和发包方对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索赔是对工程损失进行补偿的一种手段,也是承包方保护自身的一种正当权益。但因为受到多方面不利因素影响,在实践施工过程中索赔难度很大

二、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通过合同管理预防企业经济损失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的经验,把路基表面清除之后和填筑之前碾压高程当作计算路基土方量的底高程,且该工程已经经过工程监理人员的批准,并由监理人员将合同管理人员计算出的土方量上报给建设单位的合同部门审核,但经过建设单位合同部门的审核,给出了采用的底高程与专用条款不符的决定,因为在专用条款中规定:计算路基土方量时按照设计图纸所提供的原有地面的高程。但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就将填前碾压高程当作底高程作为土方报价的底高程。但建设单位给出的理由是:为了确保工程造价预算得到有效的控制,就已经更改了通用条款,且在专用条款中进行了说明,施工企业必须确保清表与填前碾压下沉量包括在土方价格中。所以施工企业只有按照合同中所提出的专用条款进行施工,而这就会导致施工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降低自身在建设单位的形象,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加强合同管理,认真阅读和推敲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是预防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重要法宝。因此,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具有的经济性作用体现出来。

2、可以更好的通过书面确认来控制合同纠纷

为了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注重书面确定,尤其是对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一些可能涉及合同事宜的言行,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上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进行确认,确保以后处理合同事

宜不会出现“空口无凭”的扯皮现象。有的施工企业确信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在某件事上有违规或变更行为时,认为涉及的进度不大,并且为了搞好和建设单位的关系和害怕建设单位会以后“收拾”自己,而选择了放弃索赔权利。不仅使自己的利益遭受了损失,而且还会使建设单位小瞧了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尤其是目前国内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竞争十分激烈,标价通常都较低,作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

3、通过合同管理有效索赔

在高速公路工程中,虽然国际通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在实际中还应结合工程实际,才能更好地将其作用发挥出来。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在进行合同索赔事宜处理时,必须注意索赔工作的实效性,一般施工企业从引发索赔事件的28个工作日内就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具体的流程是首先把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并将副本递交建设单位。但是需要注意是,目前很多合同中对索赔的时效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向建设单位的索赔,同样应追求时效性,一些施工企业往往由于不注重这一问题导致索赔失效,因此必须引起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尤其是作为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此问题高度重视。

三、加强高速公路合同管理措施分析

1、对合同条款加以规范,注意合同细节管理。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纠纷一般都是在价款结算时产生的纠纷,例如如何支付工程款,如何审定设计变更价格等。因此,业主方和施工方都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将这些细节问题列入合同条款中,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合同里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要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2、提高对合同管理的法律认识,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

加强对我国建筑招投标标法的学习,通过不断深入学习,让双方都提高对合同的法律认识,了解合同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也是建筑行业走向科学管理的桥梁。

3、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实施控制工作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对各方面都具有协调和控制作用,主要管理的内容包括对合同的监督、跟踪、诊断以及处理问题等。对合同进行控制可以让双方责任顺利完成,还能挽回损失,通过合法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

4、加强合同索赔风险的管理

承包商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在合同中推行担保制度,可以转移合同风险。在签署合同时,承包商若发现合同中有明显的风险转嫁给本身时,要立即要求对方进行修改,对双方达成修改的协议要在谈判纪要这项内容严谨列出,让其成为合同文件有效的一部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发现索赔机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互相结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社会进步对高速公路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工作将会越来越被重视和普及,也越来越意识到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通过合同管理预防经济损失、有效索赔和预防纠纷,最大化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参考文献

篇4

国家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项目因为其具有投资大、工期长、质量要求高、涉及部门多等特点,历来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如果发案,将导致大量建设资金的流失,影响工程质量,给项目建成后的生产、运行安全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中央历来重视对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的治理,今年还提出在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的部署,这对于预防和减少重大工程职务犯罪具有重大意义。

在国家实施总额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干150天”的背景下,国家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中涉及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不仅对重大工程的建设造成影响,使国家资金遭受损失,而且也严重损坏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的社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害极大。因此,强化对国家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中涉及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预防,严格依法惩治国家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一、L地区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情况

自改革开放,特别是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海西经济区宏伟蓝图以来,L地区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连续多次入围全国、全省经济强县行列。近期,在国家为了有效应对全球经融危机,增加基础设施投入,积极拉动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指引下,L地区共有中央新增投资项目20个,金额高达4.5亿元的建设项目相继实施,另外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干150”的背景下,L地区有72个重点项目“提速”。这又一次使L地区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L地区市第一医院、L地区市污水处理厂工程、L地区廉租房工程等国家重大工程在L地区境内先后开工建设,为L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后劲。在“保增长,促发展”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预防和惩治在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中涉及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真正确保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安全,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L地区基层检察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L地区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L地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中发生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从L地区检察院近几年所查办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如下几个原因:第一是权力真空,缺乏相应的制衡。同时掌握权力的人,廉洁自律意识不足,难以自我约束,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出现,如L地区检察院查办上级院交办的某县国土局局长林某受贿案,林某在任局长期间滥用职权,严重违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出让金应全额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弄虚作假、不向开发商收取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流失价额达1300多万元;其次是制度不健全,监督执行不到位,管理上出现了漏洞。如L地区查办的辖区某镇政府出纳苏某涉嫌挪用公款案件,该犯罪嫌疑人就是利用镇在财务监督管理上的疏失,将原由会计保管的印鉴转由自己保管,采用私盖现金支票取款的手段,多次挪用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达1000多万元用于赌;第二,重大工程建设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从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勘察设计、到工程招投标、施工材料采购、再到质量验收、工程的预决算等诸多环节,其中资金使用的项目繁杂,任何环节没有监督制约,就极为可能在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

三、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中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

目前,通过L地区查办的涉及国家重点工程的案件的情况来分析,建设中可能出现职务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土地征用环节出现的贪渎案件最为常见。几乎所有的重大工程建设都不可避免的会征用大量土地,而土地的征用需要依靠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农村基层组织来实现,征地补偿款往往也是通过这些组织具体予以测算和兑付。由于存在法律配套及相关制度配套不健全,对资金监督、管理不严等因素,这个环节很容易发生职务犯罪行为。如L院在查办某村前后两任村支书林某及王某贪污案中发现,该村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记账混乱,会计及出纳都由村支书本人兼任,为贪污该村高速公路土地赔偿款打开了方便的大门。

其次,拆迁环节也容易发生贪渎案件。建设重大工程必然涉及到对相关建筑物的征用和拆迁,城建、建委、拆迁办等部门是主要的工作力量。相关项目所涉及到的资金使用数额巨大,此环节也是要重点监督的环节。如L地区拆迁办工作人员钱某在为某重点工程拆迁的过程中,收受他人的好处,通过虚报数字等方法,非法为他人骗取补偿款二十余万元。

最后,配套辅助工程建设也是需要重点监管的环节。配套辅助工程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有机组成部份,市政道路、自来水、电力、煤气、电信、热力供应、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均为国家相关部门所垄断,他的工程总量虽然比不上主体工程,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往往不被人们重视的地方,更容易出现腐败行为。如L地区某重点大桥项目的输电线路配套工程负责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招投标和项目资金划拨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3万余元。

四、预防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生职务犯罪的对策

对于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中发生职务犯罪,我们应结合发生职务犯罪行为的原因,从标本兼治的角度出发,重点抓住主要环节,多头并举,真正建构科学合理的预防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预防机制。

第一,积极发挥预防职能作用,找准预防重点环节。L院针对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高发、多发的情况,研究总结这一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与城建、建委、国土、公安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的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招标投标,工程投资预算、决算编制、合同签订及款项支付,认定、检验、验收等重大事项,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加强监控,进行项目预防。

第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期教育机制。通过L院长期实践中,我们发现健全长期教育机制对于预防工程领域职务犯罪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提升综合素质。重点是加强职业道德、党风廉正等素质教育,有效提升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加强法制教育。以法律、作风、纪律作为重点教育内容,着重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效增强抵御违法违纪的自控能力。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对反面教材进行深刻剖析,警钟长鸣,坚持预防胜于惩治的原则,加大预防力度,对发现的不廉洁的苗子、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预防教育,对不良行为作出及时的纠正,防范于未然。

第三,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预防工作机制。L院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系,重点针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各个环节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由预防科牵头各,反贪、反渎部门配合,建构侦防一体工作模式。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工作要落实到实处,紧紧围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责任到人、到岗位、到部门,促进廉政和预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四是L院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推进。

第四,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绝对的权力容易导致绝对的腐败,监督制约非常重要而且必要。一是规范权力运作的程序,做到办事程序规范严密;二是权力运行中分权制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达到权力制衡;三是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管,形成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之间的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有效监督机制;四是提高权力运作的透明度,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四是增强群众参与和社会舆论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畅通廉政举报渠道,推行工程建设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将群众关注和法定的重要指标如实公开,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第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L院深入参建单位调查研究,用检察建议的方式,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金合法、合理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第六,严格推行工程建设的廉政承诺制。L院积极倡导和推行工程建设廉政承诺制,在工程建设中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对参建工程建设中自身的廉政行为作出承诺,保证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不发生贪渎的行为。三年来,共要求签定廉政承诺书百余份,收到了良好的预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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