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

时间:2023-02-02 10:14:42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农贸市场监管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农贸市场监管论文

篇1

中图分类号:F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2-068-03

为构建一个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管理科学、文明度高的城区农贸市场传导网络,更好发挥农贸市场在城市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彻底解决市城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不合理、市场容量小、基础设施老化严重、经营方式落后等突出问题,笔者对河南省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濮阳市农贸市场基本情况

濮阳市城区上规模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两个,即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总营业面积大约1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1000多人,共有固定摊位400多个,年交易额10多亿元。这两个批发比较上规模,是市城区农产品、蔬菜的主要流通场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城区一般规模的农贸市场共有27个,其中华龙区辖区14个,高新区辖区3个,油田主管10个。年交易额近8亿元。主要分布在经济相对活跃,人口相对集中的建成区。市场总营业面积16万平方米,共有固定摊位6000个,从业人员约4万多人,年交易总额12亿元。另有马路市场37处,年交易额7000万元。二、濮阳市农贸市场的现状与特点

(一)运营模式商业化濮阳市城区现有的27个农贸市场大都是集体或民营的市场,均采取商业化的营运模式。民营投资和集体开办的市场都有较强的逐利性,把效益最大化作为第一要务,势必导致重收费轻管理等现象泛滥。在这种商业化的模式下,市场经营主体缺乏管理,职责不到位,没有尽到一个市场管理者的责任。很多农贸市场的商品交易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质量安全要求,市场经营主体对市场物业、车辆和卫生及治安、消防等方面管理手段缺乏、力度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经营理念不够明确,管理方法简单,没有超前意识,没有形成市场特色和品牌,市场管理不够到位,特别是市场中熟肉制品、豆制品和鲜肉等质量堪忧,在质量和卫生上没有任何保障,给人民的健康带来危害。

(二)开办主体多元化由于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濮阳市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已呈多元化格局,分别由政府投资开办、油田各社区开办、民营开办、小区物业开办、自然形成等形式组成。城区27个农贸市场中:油田各社区开办6个,占22.2%。民营开办8个,占29.6%。村集体开办8个,占29.6%。小区物业开办1个,占3.7%。政府投资开办仅4个,占14.9%,且大多是与个人或村集体联办。开办主体的多元,各自为政,让全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很难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农贸市场登记、农产品质量追溯、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很难落到实处。

(三)市场设施陈旧化濮阳市城区27个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设于建市初期,普遍存在市场规模小、档次低、消防设施不完善、基础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大部分农贸市场为钢架棚式结构,没有经过设计部门设计,市场业主根据以往经验搭建大棚,建设极不规范,使用的钢材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有的材质达不到要求,有的锈迹斑斑,腐蚀严重,开始渗漏,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市场内部分区不合理,生肉熟食没有区分,蔬菜干菜没有区分,生擒屠杀没有区分,通风、采光没有达到国家标准,排污通道不通畅;市场电线有私拉乱扯现象,电线未穿管,使用不规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的农贸市场没有配齐配足消防安全设施,极易发生火灾;还有的垃圾处理容器不足,导致市场卫生难以维持;经过近30年的运营,市场硬件设施进一步老化并且脏乱差现象严重,有部分市场已经无法正常运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濮阳市着力打造豫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冀鲁豫三省交汇商贸物流中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一体步伐加快,作为城市文明窗口的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却明显落后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极不协调。具体问题与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布局不合理,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随着城市逐渐发展,新建的高楼林立,宽敞的马路干净整洁,但是农贸市场还是建市初期建成的那几个市场,与城市的发展格格不入,农贸市场整体分布上的不合理现状日益突出,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没有做到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与周边居民生活不配套。农贸市场主要分布在原来的老城区,一些区域农贸市场布点甚至出现真空地带,如市城区中原路一线,绿城小区、泰和花园、绿洲风景等等住宅小区迅速建成,居住人口急剧增长,但这一区域农贸市场摊贩仅几家,摊位有限,所以就滋生了城区马路市场,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小区门口,三五成群,或是沿街摆放、或是放在简易车棚之上,不仅商品不能保证质量,还严重地影响交通,一到上下班时间,交通拥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带来安全隐患,极大地影响市容市貌。在有限的摊位内,蔬菜贩卖处于半垄断状态,蔬菜价格居高不下。一方面是菜贱伤农,卖菜难;另一方面是菜贵伤民,买菜难。

(二)缺乏统一管理,农贸市场发展滞后一是缺乏统一管理主体。由于开办主体多元化,各自为政,有政府投资、社区投资、企业投资、民营自办、自然形成等等形式,导致经营管理多元化,缺乏统一的管理主体。二是缺乏先进管理理念。大部分市场责任主体还停留在原有的管理模式上,缺乏服务创新理念,只关心市场房屋、摊位的租赁情况及租金的收入情况,对各经营户的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经营情况等并不太关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商品、,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市场信誉降低。三是缺乏统一专业化培训。当前濮阳市从事农贸市场管理的人员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的素质良莠不齐,缺少对这些人员的统一专业培训,应该就农贸市场的性质、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市场管理的重点难点、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市场规范和秩序等方面问题进行统一专门培训,确保市场管理者、经营者素质同步提升,全面提高全市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

(三)市场设施陈旧落后,建设水平不高目前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兴建于建市初期,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设施老化严重等问题:一是大部分农贸市场为棚式结构,摊棚搭建不规范,摊位简陋,因年久未修、材质达不合格,支架锈蚀严重,大棚渗漏,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在布局、通风、采光、排污等方面普遍先天不足,生熟混杂、干湿不分、污净不分。三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管线安装混乱,部分农贸市场没有配备消防设备、消防安全通道和垃圾处理设施。四是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及冷冻设施缺乏,消费者购物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四)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公益性不明显市场经营应由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调节,而农贸市场建设是民生工程,是公益性事业,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纯市场化运作难以推动其良性发展,应由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严重滞后于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公益性没有更好的体现。自建市以来,濮阳市财政政策对农贸市场投入较少,只有建市初期政府投资兴建的几个农贸市场外,其他的投资几乎为零,致使全市农贸市场建设、升级改造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导致马路市场泛滥,安全隐患突出。如果不加大政府的公益性投入,濮阳市农贸市场安全隐患将更加突出,马路市场将更加猖獗,市场网络将逐步萎缩,无法满足城乡发展要求,阻碍城镇化发展的步伐。

(五)缺乏激励政策,市场主办单位积极性不高目前,濮阳市对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缺乏相应的激励政策,至今尚未出台相适应的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办法,导致社会资本对这项公益事业投入的积极性不高。各级政府对农贸市场特别是社会投资市场,除了城市创建、救灾补损、排除安全隐患等特殊情况外,极少关注,创建时拨付的少量资金投入到部分市场,其中部分又被用来保持市场的基本运转。同时,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投入大、回报慢、效益低,如果再缺乏相应的激励性政策,根本不能吸引到社会投资。

(六)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一是管理不专业。除市场发展中心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管理少量市场外,其余大部分市场均由主办单位自行管理。市场管理专业性不强,受利益驱使,大多市场主办方重利益轻管理,市场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食品安全问题、市场卫生保洁问题等层出不穷。二是责权不统一。2000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体制改革,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改革的目的是:实行管办分离,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确保工商管理部门公正执法,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将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办和联办的市场整体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包括资产、债务、人员等。2001年地方成立了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中心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是自从分离后,地方政府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无权无职依法履行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具备行政职能的相关单位又不能做到全天候巡查,这就导致了农贸市场治理工作陷入了“迎检期间都来管,迎检过后就反弹”的怪圈。

四、对策与建议

农贸市场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活跃经济、促进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其他商业设施的功能相比,农贸市场不仅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因此,要充分考虑农贸市场公益性,坚持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档次,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我们通过借鉴周边地区把农贸市场建设作为具有公益性的民生工程来抓的成功经验,结合濮阳市实际,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应按照“立足实际、方便群众、便于管理、提升品位”的总体设想,通过提升改造一批现有的农贸市场市场,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和便民菜店,取缔马路市场,初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农贸市场体系。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尽快编制高起点、高标准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市场建设,规划引领,规划编制是抓好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第一步。建立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中心市场为骨干,社区市场为补充的三级农贸市场体系。要以现有市场为基础,按中心城区发展的要求,分三个级次重新调整城区菜市场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布局要以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作为依托,体现大规模和专业化的特色。城区中心农贸市场的设置布局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密度、覆盖范围和服务对象。新建城区应适应小区发展快速,人口增加急剧对农贸市场的需求,建议在新建城区范围内统筹编制农贸市场规划。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城区农贸市场市场与城镇化进程同步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农贸市场规划标准:每万户居民拥有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要求。建议安排专项编制经费,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编制全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编制高起点、高标准,使之与濮阳市城乡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尽快出台农贸市场建设和市场管理办法农贸市场管理法规是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根本没有统一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办法,导致在市场管理中没法可依,存在一系列问题。建议尽快出台《濮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使农贸市场管理有法有规可依。实行领导小组备案制的管理措施,成立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的前置审批,对城市建设和以拆促建、大型住宅小区建设和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手续审批的同时,把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审批项目,确保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落实和全市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网络的建设。

(三)分期分批建设和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建立健全我市农贸市场体系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是健全农贸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一是尽快出台符合濮阳市市情的《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濮阳市实际,按照先专业市场,后城区中心市场,再便民市场的层级分批扶持,利用3年时间升级改造完毕,并新建一批农贸市场。目前,要重点启动建成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议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政府每年拨付一定的专项资金并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使市场建设和管理者有法可依。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要抓住国家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扶持力度的契机,配足力量,安排经费,尽快建立健全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升级改造项目库,抓好项目申报和资金扶持工作。三是出台激励政策。对现有不达标农贸市场率先按标准化升级改造到位的,经验收合格后对市场责任主体进行奖励和补助,民营资本参与农贸市场投资建设的,要给予政策扶持和帮助。建议参照周边地市对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市场,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予以补贴,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免收或少收规费,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四)切实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资金投入,凸显公益性农贸市场经营是微利行业,甚至是亏损,单靠市场经营收入对市场进行建设和升级改造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政府资金投入是关键。建议参照洛阳、开封、安阳等先进地市宝贵经验把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作为具有公益性的民生工程来抓,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城市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投资范畴的做法,每年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10%作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基金的标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农贸市场土地预留政策,确保农贸市场与城市开发、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凸显公益性。

(五)立足扶持,为我市农贸市场谋求更好发展在借鉴外地优惠扶持政策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好濮阳市现有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全市市场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包括财政、土地、税费、金融信贷、交通管理、水、电以及市场规范等方面的有关扶持政策和办法,用政策和环境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扶持项目发展,为我市市场产业建设发展的软环境扫清环境阻滞和政策障碍。

(六)加强政府监管,为濮阳市农贸市场有序运行做后盾加强政府监管是农贸市场有序经营的强力保障。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好农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商务、工商、城管、质监、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划定责任区域,采取经常性巡查和突出检查相结合,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办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加强属地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和秩序的日常管理。建立农贸市场考核机制,把农贸市场年度考核作为目标考核项目之一,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参考文献:

[1]涂义美.城区农贸市场政府监管研究[D]?湘潭大学,?2012

[2]张平.农贸市场管理架构与机制[[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0(5):33-36

[3]陈剑.城市农贸市场,向何处去?[J].中国商贸,2002(2):78-79

篇2

关键词: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关键控制点;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5-0031-05

一、引言

食品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生鲜农产品(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是指通过种植、养殖、采收、捕捞等产生,未经加工或经过初级加工,供人们食用的新鲜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包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于食品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鲜农产品因具备了新鲜、美味、富含营养等特点而越发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是生鲜农产品具有易腐、不易存储等天然特性,在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过程中也容易出现问题,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成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如何保障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成为当前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

国内外已有部分学者针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开展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研究。m.f.stringer等(2007)将食品供应链分解,细化为27个单元步骤,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归因于21项本质原因,运用这一方法定位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1]。雷声芳等(2010)通过对北京蔬菜供应链的研究,认为在供应链的供应环节、配送环节和流通环节存在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应该加强对这三个环节关键控制点的监管[2]。张庆平等(2007)认为新鲜果蔬在零售环节存在食品安全的关键控制点,并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了定位[3]。刘畅,张浩,安玉发(2011)通过分析近年来1460个食品安全事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事件集和定位矩阵的方法定位了四个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4]。霍红等(2011)根据黑龙江省情况,分析了果蔬、肉禽、水产品和乳制品4类农产品各自在其供应链环节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指出了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所在[5]。张竹青等(2011)应用haccp原理分析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储运等环节中存在的关键控制点,认为应建立关键控制点体系,以便协助食品安全的监管与控制[6]。综上所述,国内外已有部分学者针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来展开研究,但此前研究主要存在两点不足:一是研究中多运用实际经验和文献总结来定性分析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运用定量分析定位食品安全关键点的研究很少;二是以往多以全部食品作为研究对象,偏于笼统,而对食品进行分类,找出不同类别食品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才能准确的判定各类食品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食品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虽然国内外针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研究已经存在,但对于“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这一概念,学术界尚未形成成熟的概念[7]。“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haccp)作为一项成熟的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系统已在世界各国广泛使用。haccp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①。同时,此前学者在研究时也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内涵进行了解读。刘畅等(2011)认为通过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要素分析可以定位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而食品安全事件中存在四个基本要素:一是事件涉及的食品种类,二是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供应链环节,三是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责任主体,四是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本质原因,通过对四个要素的分析可以定位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

因此,参考haccp理论并结合此前相关学者的研究,本文将“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定义为:在一类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食品安全风险集中存在于某个关键点上,即某个生产经营主体在供应链的某一环节的某一工序所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最多,可以预见当控制措施在此点应用,食品安全危害能被消除或将危害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笔者通过政府信息网站、食品行业专业网站、其他权威媒体等渠道搜集了2001年初到2012年9月份10余年间国内发生的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经过筛选去伪,整理出521起事件作为对象展开研究。通过定位不同品种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从而发现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提供参考建议。

三、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分析

近年来,中国屡次发生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收集和整理这些事件信息所涉及的食品种类、发生环节、责任主体和本质原因等四个基本要素并对其展开分析,以便对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把握。

(一)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种类

本研究对象是生鲜农产品,包括果蔬产品(包含水果、蔬菜)、畜禽产品(包含畜禽肉、蛋)和水产品。在521起生鲜农产品事件中,涉及果蔬产品的事件211起,占40.5%;涉及畜禽产品的事件199起,占38.2%;涉及水产品的事件121起,占21.3%。如图1所示。

(二)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环节

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均可以归于供应链中的一个环节,将供应链划分为不同的环节,以便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环节进行定位。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可分为七个环节:生产环节、初加工环节、批发环节、仓储运输环节、零售环节、餐饮及食堂环节、家庭消费环节。对三类生鲜农产品各自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环节进行统计分析,各环节事件出现的频次如图2所示。

x(三)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都存在责任主体,而责任主体可以根据规模进行分类。以往的学术研究中通常依据企业员工人数或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对责任主体分类进行界定。本研究从搜集到的食品安全事件相关报道中所给出的信息判断责任主体规模类型,将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主体分为个体生产经营者②、小型企业、大中型企业三类。三类食品安全事件中责任主体出现的频次如图3所示。

 

(四)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本质原因

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均可进行工序操作归因,用于定位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本质原因。本文根据生鲜农产品特点,将可能导致生鲜农产品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划分为天然原料使用不当、使用回收废弃物、使用不合格原料、添加有害投入品、加工程序不当、要素使(施)用量不

当、原料储存不当、包装不当、人员环境不卫生、废弃物处置不当、成品储存环境不当、自然环境污染等12项。对三类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事件本质原因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图4所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总体特点是品种分布较为均匀,发生环节相对集中,责任主体高度集中,本质原因根据品种不同而各不相同。

(1)发生的食品种类。生鲜农产品的三大类品种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比较密集,均存在较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但是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比水产品发生频率高。

(2)发生的环节。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环节相对较为集中,果蔬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食品安全事件在生产、初加工和零售等几个环节发生的频率均较高,果蔬生产环节发生的频率、畜禽产品初加工环节发生的频率高的现象尤为突出。

 

(3)发生的责任主体。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主体高度集中,个体生产经营者在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中占最主要地位,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的责任主体均高度集中于个体生产经营者。

 

(4)发生的本质原因。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本质原因根据品种不同有所区别,果蔬产品主要是要素使(施)用量不当、添加有害投入品两个原因,畜禽产品则集中于添加有害投入品、使用不合格原料和使用回收废弃物三个原因,水产品的主要原因则在于添加有害投入品、自然环境污染和使用不合格原料。

 

四、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定位

本文对生鲜食品安全事件中四项关键信息进行分析后,明确了不同种类、环节、主体的问题发生频次及原因。接着对其进行多维度交叉分析,找出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最高的组合,以此定位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例如,经过分析发现果蔬产品中个体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环节因为要素使(施)用量不当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是组合是最多的,那么“生产环节—个体生产经营者—要素使(施)用量不当”就是果蔬产品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如图5所示。

 

本研究对三类生鲜农产品各自不同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分别进行了分析和定位,查找并确定了各类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发生频率最多的三个关键控制点。果蔬类食品安全事件的三个关键控制点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109起,占果蔬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52.1%;畜禽类食品安全事件的三个关键控制点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64起,占畜禽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32.2%;水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三个关键控制点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55起,占水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49.5%,关键控制点定位如表1所示。

 

通过表1可以看出,果蔬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都存在“个体生产经营者—生产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这一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因此需要加强对个体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行为的控制,提高生鲜农产品生产的规范化程度,防止在生产环节有害投入品的使用,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还可以看到果蔬产品和水产品都存在“个体生产经营者—零售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这一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说明零售环节也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政府应着力强化对生鲜农产品零售市场、尤其是零售市场中个体商贩行为的规范,在市场检测中加强对常见有害投入品的检测力度,避免不法商贩添加有害投入品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分析,还可针对单一食品的特点,进行精细化监管,如知道了水产品存在“个体生产经营者—生产环节—自然环境污染”这一关键控制点,就应对水产品的生产养殖环境加强监测,一旦出现生产养殖环境污染的情况,要及时预警,避免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场。

 

五、政策建议

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有着其多方面的原因,也同我国当前的经济、法律秩序不完善有很重要的关系。因此解决当前我国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协同配合,共同努力[8]。结合本文对我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研究结论,为我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几点政策建议。

 

1. 提高生鲜农产品领域从业者组织化程度。研究发现,个体生产经营者是导致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主要责任主体。我国参与生鲜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主体都存在着数量大、规模小、分布广的特点,由于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小规模的生产、加工、流通难以提高技术水平,发生违规的概率较高,是影响中国生鲜农产品质量的主要原因。因此,针对这一情况,应着力提高生鲜农产品领域的从业者组织化程度,减少散户生产在市场中的占有份额,提高大中型企业在生鲜农产品市场中所占比例,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高之后,政府和社会的监管就可以从分散的经营者转向大中型企业,提高监管效率。

 

2. 加强对上游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从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来看,在生产、初加工、零售等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的行为成为各类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最重要的原因。我国对于生鲜农产品的上下游市场监管相对弱化,在生产投入品市场上存在着监管不严、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的现象,导致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中禁止使用的有害投入品可能流入到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增大食品安全风险。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上游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对于可能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中的有害工业原料要严控其市场流向,严格买卖手续,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查。通过严格监管,切断不法商贩的原料来源,有效地降低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3. 加强对生产和初加工过程中重点工序的监控。在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中,生产过程中添加有害投入品、使用不合格原料、要素使(施)用量不当都是生鲜农产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在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中,多数是由于生产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标准操作、工序处理不当而造成的。因此,应在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推行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对要素投入、使用原料、添加剂等重点工序的监控,避免相关人员在这些工序违法操作造成危害。通过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提升我国生鲜农产品内在品质和安全水平。

 

4. 进一步规范生鲜农产品零售市场。零售环节是生鲜农产品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关键环节,也是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环节。政府应加强对生鲜农产品零售市场的监管和规范。现阶段,中国生鲜农产品的零售市场存在着超市、农贸市场、早市等多种市场业态并存的现状,各类市场对商户、产品的管理方式尚不一致,存在监管漏洞,尤其是农贸市场、早市在质量安全检测方面面临很多困难,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因此,政府应增加对生鲜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投入,改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工商、质检等部门应加强对零售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市场自身也应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约束,强化市场管理,保证消费者能够买到放心合格的产品。

 

注释:

①概念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15091—1994。

②个体生产经营者包括个体农户、个体食品加工者、零售商户等。

参考文献

[1]m.f. stringer,m.n. hall,the breakdowns in food safety group.a generic model of the integrated food supply chain to aid the investigation of food safety breakdowns[j]. food control,2007,18(7):755-765.

 

[2]雷声芳,何忠伟,刘芳,张帅.基于供应链的北京蔬菜质量安全管理[j].商品储运与养护,2007,(3):148-149.

[3]张庆平,师建华.零售环节新鲜果蔬的质量关键点控制[r].2010年全国中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年会会议论文.

[4]刘畅,张浩,安玉发.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本质原因及关键控制点研究——基于1 460个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1,(1):24-31.

 

[5]霍红,沈欣,黄志鹏.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与质量安全分析——以黑龙江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1,(32):105-112.

[6]张竹青,靳东明.应用haccp原理控制食品安全风险[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1):56-57.

[7]姚玉才.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的原理及应用[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29-31.

[8]恭顺龙,白丽,王向阳,刘战礼.合作监管视角下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j].消费经济,2010,(2):79-82.

责任编辑、校对:何 焱

chinese 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 food safety event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positioning

li yang, an yufa, gu chua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 china)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