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试用期总结范文

时间:2022-05-28 03: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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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试用期总结

篇1

来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最能发现自身的不足,这两个多月,抱着虚心学习的态度,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学习公司的工作流程,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了解岗位职责,主要工作要点,主动和同事沟通、学习经验,希望能更快的融入公司、融入建维支撑团队,能够全心的投入工作。这段期间完成的工作还十分有限,简单列了一些:

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办公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熟悉基站相关行业知识、行业标准以及验收标准;

熟悉本地网的接入,网络部署以及部分设备的调试等;

通过跟随市分公司同事学习基站验收,以及巡查基站重点检查事项;

熟悉基站内各设备的运用,以及异常报警事项;

学习基站开通,以及开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排除等;

进行基站电费台账的汇总、电费使用分析以及部分基站电费异常的核实。

二、感悟公司文化

作为一个新员工,初来公司,曾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熟悉了公司的操作流程。在日常工作中也能感受到公司职责权限、绩效考核、团队关系、工作流程、培训体系、制度和规范。

三、 发现不足,展望未来

两个多月来,我在刘子明经理带领和徐浩同事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自身以前工作性质原因,对通讯行业及行业标准还有所欠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在基站巡检的时候会忽略了细节的简单问题;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同事对我的指导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提醒和指正。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要不断提高充实自己,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起来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从下面三点加强:

1、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学习和熟悉更多的知识,具备了良好的专业知识背景,加强本岗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才能更好保证建维工作的顺利进行。

2、多沟通,多交流,建维管理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与代维单位、施工单位相互尊重、和谐沟通交流,作为朋友一样的伙伴对待,但工作中严格要求,明确工作规范和标准。相互尊重情况下,使得很多需要代维施工单位额外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他们都乐于甚至积极响应,给日常工作带来很大帮助。日常管理的细节上做好工作提醒和监督。

3、日常管理的细节上做好工作提醒和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及故障及时跟踪处理进度,没有及时处理的询问原因,直到处理完成为止。

篇2

新教师在迈入教师职业之初,常常会遇到困难,感到不适应,甚至有严重的挫败感,许多人会最终放弃从教。美国的统计数据表明,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新教师在其职业生涯头五年里离开了教学岗位。通过建立新教师试用期制度来加强对新入职教师的引导与培训,慎重地甄别出适合教学的教师,为不适合教学者建立退出机制,将有利于保障教师队伍的质量。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许多州都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新教师试用期制度,通过采用为新教师提供入职引导,延长试用期限,严格试用期评价和建立退出机制等措施来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

试用期合同及试用期考核评价是美国新教师试用期制度的重要内容。过去美国大多数州的中小学新教师的试用期都在1~2年,近些年来,大部分州都将新教师的试用期延长到3~5年。2005年,加利福尼亚州州长阿诺・施瓦辛格在第74项提案中提议修改终身聘用法,将教师获得终身教职之前的服务年限由2年延长至5年。密苏里州的大都市学区(metropolitan)在2010年8月修正的法案中,也规定新教师应有5年的试用期。教师试用期第一年为新教师入职引导期,学区委员会与教师签署临时合约(interim contract),在除第一年之外的其他试用期学年签署1年期合约(annual contract)。

入职引导是新教师试用期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1986年“霍姆斯小组”报告《明日之教师》最早提出要为新教师提供入职引导。1996年全美教学与美国未来委员会(NCTAF)的《至关重要:为美国未来而教》报告中第二条“有关重新设计教师专业发展”也明确提出要“为新教师创设指导方案并予以资助,以为其提供教学技能方面的支持和评价”。目前,入职引导计划已成为美国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制度的重要环节。总结美国新教师试用期制度,我们可以发现以下4个特点:(一)重视入职引导和导师制,强调对入职第一年新教师的教学指导和情感支持;(二)重视试用期考核评价,严把教师入口,确保教师选拔的质量;(三)明确规定试用期教师考核程序,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和评价的公正;(四)给未通过考核的新教师提供改进绩效的帮助,确保教师退出遵循明确的实体规范。

――摘编自:蔡永红、毕妍《从美国教师试用期制度看我国教师退出机制的建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篇3

二、招聘。

1、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针对职位是否适合而定,以该职位的职位要求所需的业务常识、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行为甄选标准。

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员增补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招聘。

3、经行政人事部及用人部门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可办理入职手续。

三、入职手续

1、新员工入职需填写《试用申请表》。

2、缴交个红底一寸照片5张及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员工见面,熟悉办公环境。

4、行政人事部为新员工办理员工卡。(此卡工本费80元,如有遗失,须交补卡费80元。)

5、新员工入职后,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邮政储蓄帐户,并个存折号复印给人事部,用于发工资。

四、培训

1、 新员工入职培训

岗前培训(三天)。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理念、相关制度、工作流程、CRM管理知识、产品知识培训。

实习。实习是销售人员针对CRM管理系统的实操,及对销售工具使用的熟练过程,实习期二周,人事部、销售管理部对新入职业务员进行实习指导,确定实习区域,销售人员按CRM管理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遇周六回公司总结工作。

2、 产品知识培训

各岗位、产品线员工均享有同等培训权利,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与产品知识培训,培训内容由市场技术总监完成。

人事部将根据岗位需求、工作需求不定期外派员工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此培训为不脱产培训。

五、试用期

1、行政后勤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如特殊情况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销售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2、试用期满,经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考核胜任该职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3、 试用期内,员工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任何一条,本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六、社保、劳动合同

1、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公司为其购买工伤保险。15日之前入职,次月15日后保险生效;15日以后入职,第二个月的15日后保险生效。

2、 员工转正后,公司为其购买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保险生效期同前)

3、 劳动合同签暑,在转正审批下达之二日内签定。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

五、解聘、离职

1、解聘

员工无论何时,若触犯公司制度、条例或犯重大错误,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直至解聘,公司不负责任何赔偿。

2、离职

A、员工申请离职原则上须提前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后,可即辞即走。否则将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员工在完成以下手续后方可离职。

(1)

交回有关证件和物品,如《员工手册》、员工卡、钥匙等。

(2)

交还预支款或备用金。

篇4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个月(含培训时间)。

二、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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