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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12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八、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并公开公布;上级对下级,监督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要签订监督执法责任状,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建立落实社会和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实行执法能力培训、考试、测试制度,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研究。借助畜产品安全、畜牧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优惠扶持政策、项目建设,借助外省市场准入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深化、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台。紧紧围绕全省预防性、常态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理念,研究、探索、创新、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以及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程度、记录等。
据统计,全县产地检疫畜产品185吨,禽5万羽;产地检疫生猪500余头、牛200余头,屠宰检疫牛700余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份,;开展非洲猪瘟防疫培训、兽药市场整顿整治活动10次,未发现滥用饲料添加剂和其他违禁药物的现象。截止开展包虫病、非洲猪瘟防治宣传活动6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600余份;顺利完成了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定计划,确立工作目标
经局领导和监督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上级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及局工作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还要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三、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分别与全县各规模养殖户、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全所执法人员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州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020年以来,山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加强与各兄弟单位的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以及《动物防疫法》授权的法律职能和主管局委托的法律职责,强化措施,精心部署,进一步加强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加强各镇(办)监督分所和规模养殖场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农业特色攻坚战相关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目前,共检疫动物143856头(只),不合格动物4头。检疫动物产品87.8万吨,不合格动物产品6.2吨。消毒车辆1120辆,开展监督检查85次,整改企业(单位)8个,电子出证2021份,帮扶贫困户20户。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有下列几项:
一、强化规模化养殖场监管。
一是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各项制度和《包联养殖场官方兽医职责》制度上墙;二是规范养殖场建立健全防疫、检疫、养殖等各种档案记录;三是明确了监管责任,督促了各养殖场相关病种的血清学检测工作,尤其是牛、羊的布鲁氏杆菌病的检测和鸡场的H7N9检测,达到以检促防为目的;四是严格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按时年报告制度;五是加强了对规模化养殖场的检查、抽查,规定每季度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痕迹化管理;六是根据全县规范化规模养殖场风险级别,每场分别指定镇办一名官方兽医和县动监所一名官方兽医联合包联指导工作,确保全县规模养殖场向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
1.进一步健全各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机构的设立。根据县政府督查室文件精神和镇(办)机构改革文件精神要求,对全县的18个镇(办)进行了督查,促进了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设立挂牌和检疫人员的落实,并与全县18个镇(办)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鉴定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动物卫生监督属地化管理责任。
2.强化产地检疫和H7N9防控工作。一是实行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全县18个镇(办)全面开展了此项工作,与144户养殖场(户)鉴定了目标责任书;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检疫操作规程和检疫程序,规范了动物及其产品的出证条件,明确要求了受理动物检疫时要严格按照出证条件审核,并有相应的抗体检测报告以及猪牛羊“瘦肉精”的抽检结果证明,否则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按文件要求,对禽类必须有21天内的H7N9血清学检测报告,从而确保动物产地检疫责任落到实行。
3.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家禽屠宰检疫规程》以及操作程序进行检疫监管,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进场关,二是严把屠宰过程同步检疫关,三是严把出场关)。全年来共检疫动物产品87.8万吨,不合格动物产品6.2吨,确保出场肉品安全。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举办培训班3次,开展“扫雷行动”执法次数15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清理小型屠宰场点3个,处理病害肉3.2吨。
4.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对全县镇(办)动物检疫、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业务指导;二是每季度不同频次对全县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按时间节点对屠宰场进行“扫雷行动”,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30次,出具检查记录130 份,整改企业(单位)10个,立案查处5个。
5.加强家禽H7N9防控和跨省调运动物监管以及电子出证工作。一是对各镇(办)及漫川公路动物检疫站对家禽H7N9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导,并行文送达;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办)及漫川公路动物检疫站在畜禽跨省调运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对禽类要严格依据兽医实验室出具的H7N9血清学检测报告开展检疫工作,并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三是电子出证工作全面开展,截止目前共电子出证2021份。
三、全力以赴防控非洲猪瘟疫情
1.加强生猪违规违法调运监管。由交警、公安、农业、动监组成联动机制,在全县开展生猪违规违法调运“百日行动”,开展活动以来共查处8起违规调运生猪产品案件,无害化处理猪肉5.3吨,无害化处理违规调运生猪560头。
2.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进一步加强山阳县恒瑞肉制品公司的屠宰监管,安排6人驻场监管检疫,严把生猪进场关、同步检疫关和肉品出场关,严格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119号公告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工作。驻场官方兽医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照“批批检 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3.加强生猪养殖场的排查和泔水饲喂生猪的监管。对全县的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镇(办)农综站,严禁泔水喂猪,同时进行抽查,目前对我县的五个较大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了排查和抽查。
4.认真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并组织全县生猪备案车辆备案人学习《生猪运输车辆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和《陕西省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台账暂行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运输车辆备案6辆。
四、进一步做好精准帮扶工作
我单位承担着帮扶南宽坪镇老林村20户贫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在今年的帮扶过程中,我单位全体干部全力以赴,积极做好档案资料和“八个一批”政策扶持,认真做好 “三排查、三清零”行动,对贫困户提出的问题全部解决到位,所帮扶的20户贫困户于2020年10月全部如期脱贫。
五、强化屠宰管理,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
一是按照市农业局年初的工作要点落实了畜禽屠宰监管责任,本单位落实屠宰、监管人员。市县与屠宰企业签订了屠宰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了企业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的责任,确保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制订了应急预案,确保了屠宰场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各种记录和日常监管档案,并实行痕迹化管理到位,确保监管到位。四是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制订了专项整治方案,加强了监督检查以及重大节日的专门检查,严格执行生猪屠宰场监督规范,按要求进行逐项检查,对检查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全年共对屠宰场检查了2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恒瑞公司法人做了整改承诺,到期后我们再进行整改验收,保障屠宰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不发生违法行为。六是恒瑞公司创建省级标准化屠宰企业,经过为期两年的准备,恒瑞公司屠宰场在省专家组实地验收后,顺利通过复核。
一年来,我们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人员不足,班子不齐。山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10人,现有12人,从畜牧中心借调2人,共14人。其中农业农村局借调3人(正式编制),山阳县漫川关动物检疫站2人(2名正式编制),恒瑞屠宰场驻场检疫3人(2名正式编制),纪委抽调1人(1名正式编制),单位办公室上班只有5人。承担着非洲猪瘟应急处置、全县养殖场监管和监督执法、全县动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监管等等,屠宰监管没有人员,打击私屠滥宰力不从心。
2.经费不足。一是2020年财政预算缩减,动物卫生监督经费从2018年的20万缩减到5万,含人头经费全年经费共8.8万元。二是机构改制前借调6名畜禽良种场人员10%工资约5万元没有着落。三是单位司机工资无法解决。
3.一是镇(办)级动物监督分所目前还有个别镇没有到位,致使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工作存在隐患;二是县所和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经费不足,电子出证设施设备老化,很多已经无法使用,阻碍了电子出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终将影响养殖户动物及其产品的销售问题;三是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没有专门人员,经费预算少,致使一些监督工作缺失。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将在下全年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依托主管局的坚强领导,克难攻坚,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创造性的工作,全力以赴,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2021年工作谋划
1.组织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2.继续做好脱贫攻坚的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工作;
3.全力以赴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4.进一步加强动物养殖场规范化的建设工作,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5.进一步做好动物动物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
6.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实现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促进防疫检疫规范化建设,强化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业务指导。
7.进一步加强恒瑞生猪屠宰场和广远肉鸡屠宰场的检疫监管及屠宰管理工作,强化对优源农业产业园的指导工作;
8.加强防疫监督和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工作;
9.加快推进漫川关指定消毒通道项目建设工作;
一、加强检疫队伍建设。
3月4日于洪区对检疫员、协检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重点是产地检疫、检疫票证的填写知识的培训,提高了他们自身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和规范产地检疫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于洪区各街道检疫员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出证,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坚决杜绝了给未经免疫动物出证,“异地出证”等现象,使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和检疫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严把屠宰检疫关,保证上市肉品安全卫生。
1人员及机构现状
1.1人员状况
我县辖六乡一镇57个村公所,613个自然村,共有人口10153人,县乡两级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23名。从持证情况看:县乡两级都统一持有行政政法证(县级9人,乡级14人)。村级57人为业务主管部门聘用的防检员,从学历结构看:大学本科1人、大专学历19人(县级5人、乡级14人)、中专学历3人、从职称结构看:具有高级职称的4人、中级职称9人(县级4人、乡级5人)、初级职称以下的10人(县级1人、乡级13人);从年龄结构看:年龄在35岁以下的12人(县级3人、乡级9人)、35~49岁的8人(县级2人、乡级6人)、50岁以上的3人;按从事动物卫生执法年限看:10年以上的6人(县级3,乡级3人)、4~10年的人14人(县级人、乡级21人)、3年以下的3人(县级1人、乡级2人)。
1.2机构现状
按照2005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相关要求,省以下分别设立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机构和健全技术支持体系等。据此,将原福贡县兽医防疫检疫站分为福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福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承担着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作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主要力量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乡两级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但没有执法经费。
2承担的责任
我县共有8个地点屠宰点,9个动物产品交易市场、7个活畜交易市场,1个兽药经营企业及9个兽药销售点,2个冷冻产品经营店及8个销售点以及运输环节的监管,每一年全县大小动物交易量至少有25万头(只、羽),各种畜禽产品近3500多t,据这一实际,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工作任务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特别是乡级及村级的相关人员都是兽医防疫的兼职人员,很难顺利开展各环节的监管工作。
3存在的问题
3.1从人员状况和机构现状情况来看,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高,对贯彻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以检促防的工作方针难以落实到位。
3.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不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差,监测手段落后,执法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行政领导部门为福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有些工作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不明确,特别是乡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合法性,也不适应新时期动物卫生监督的要求。因此,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吸收和发展是摆在我们目前的主要任务,也是今后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的需要。
3.3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缺乏经费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一直没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这样极易导致执法目的的偏离和执法不公,造成有利益的事争着管,无利益的事无人管的局面,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3.4由于历史及客观原因,到目前为止,我县还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屠宰场及市场,开展各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大多时候处于被动。
4意见和建议
2风险评估网格化监管实施的必要性
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分级及网格化监管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动物检疫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这是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和网格化监管的法律基石。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分级与网格化管理其目的在于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的监管的各种现象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划分等级,根据划分等级情况在进行网格化监管,做到责任到人的工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只有进行了风险评估等级划分才能开展网格化监管才能把有限的人力物力使用在动物卫生监督最需要地方。
3风险评估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3.1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运用石河子市智慧畜牧大平台数据,以团场为单位划分片区,以各养殖场为点建立相关坐标点,系统初始默认各团各场的风险等级为100分,根据免疫、检疫、监督等情况进行相应的评判,分值逐步降低。3.2风险评估标准的制度。根据智慧畜牧大平台建设的相关项目,结合动物卫生监督检查规范,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动物疫病防控部门与各行业技术专家一起制定智慧畜牧大平台中各项监督检查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风险评估进行调整。3.3风险评估等级划分。根据相关动物疫控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综合评判,计分采用百分制,80分及以上判定为A级即风险较低采用绿色标注;80-60分判定为B级即风险一般采用蓝色标注;60分及以下判定为C级,即高风险采用红色标注。借助智慧畜牧平台,在平台上以颜色进行风险评估的标示,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3.险评估主要方法。3.4.1初次建立风险评估等级初始由智慧畜牧平台默认为100分。3.4.2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监督检查。根据风险评估等级划分,针对各风险等级内的企业由各团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风险评估监督考核,根据当前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监督检查、抽查、群众举报、舆情曝光问题、周边动物疫情形式等方式方法进行调查,根据制定的智慧动监网络平台进行监督打分,对各个规模养殖场进行等级的动态调整。3.5网格化管理。基于风险评估等级划分后确立的等级,开展市、团动物卫生监督所划分网格化管理,团场动物卫生监督所首先对管辖区域内监管企业根据等级划分责任到人,高风险企业必须由各个团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负责亲自主抓。同时团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领导作为总负责为该辖区内网格化负责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各团风险等级划分综合考量后制定所领导总负责,科室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到团,直接督促高风险企业落实整改责任。
一、充分认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层工作是动物卫生工作的基石,随着动物卫生工作向基层转移的推进,基层所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加快职能转变,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是深化动物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动物卫生体制改革之前,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主要任务是每年春秋两次集中免疫,亲自搞免疫注射,重点任务是收取防疫费。当前,在新的动物卫生体系下,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费用已由县级以上财政承担,基层所传统的“催费要款”的职能消失,防疫注射由各村防疫员承担。各所职能为负责日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依法负责组织乡镇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兽药、饲料、种畜禽监督管理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的安全工作。这就要求各基层所必须有一个全新的思考定位,有计划地干些什么和怎么干,有效地盘活人力资源,促进各所干部职能、职责的转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创造性地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二)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必然选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乡镇是关键,重点在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政府行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并非清闲了,而是更加繁重了,对此各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人员都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实现动物卫生和畜牧业的和谐发展,迫切需要基层所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加速推进工作重心的转移,努力建设一个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动物卫生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从而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强监督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三)加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转变更是完善畜牧业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随着畜牧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一些新的畜牧业合作组织充分涌现,“公司协会农户”、“基地协会农户”等新的畜牧业生产模式,给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那种搞畜牧业生产的模式已不再适应发展需要。因此,各所都转变了传统观念,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界定了自己的职能,做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认真做好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信息服务工作,确保了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二、正确把握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作用新晨
[中图分类号] S8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2-0271-01
前言
只有做好并严格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才能够有效的预防、控制并消灭各种潜在的和现实存在的动物疾病,保障肉、禽等副食产品的安全和卫生问题,从而使动物检疫工作真正起到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作用,进而保护广大人民的身心健康。
1 我县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对检疫的重视程度不足
江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基层的监督所,在动物检疫的许多方面的工作上仍然很不到位,比如对检疫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基层的卫生监督所在开展相关的动物检疫工作的过程中,其主要的资金需要依赖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支持,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地方政府存在着类似“轻检疫、重防疫”的观念,从而导致政府对动物检疫工作的投入十分不足,经费短缺。除此之外,基层卫生监督所对于动物疾病的总体危险认识尚不足够、存在偏差,没有认识到开展动物检疫工作的迫在眉睫,因此,我县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对动物检疫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从而导致了检疫工作的不到位。
1.2 检疫人员素质较低
动物检疫工作对相关的检疫工作人员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要求,但是由于本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属于基层机构,无法吸引高学历高素质的检疫人员。在现有的动物检疫人员队伍中,大多数检疫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从业技能培训,对相关的动物检疫工作的专业知识掌握不足,从而导致检疫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相对较低,达不到检疫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而对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无法达到动物检疫对动物疾病进行防治的目的。
1.3 检疫设备相对落后
在本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所中,进行动物检疫工作的设备相对较为缺乏和落后,在检疫人员对动物进行检疫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先进的检疫仪器和设备,而只能依靠观察来对畜禽进行检疫,这就导致了检疫的结果缺乏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在检疫的过程中,缺乏对有关畜禽进行化学物质的检验的器材和条件,从而使检疫报告缺乏权威性,无法真正发挥动物检疫工作的目的。
1.4 动物经营者不配合
本县整体的经济状况还不是非常好,其中大多数动物经营者即从事动物副食产品生产的人大多经济条件较差,而如果要进行检疫,则需要他们来支付部分的检疫费用,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经营开支,节省动物检疫的相关费用,许多动物经营者通常不配合监督所的动物检疫工作,有的甚至逃避检疫工作。除此之外,由于很多动物经营者对检疫工作的认识不足,不重视检疫工作,对于检疫工作的意识欠缺,缺乏进行动物检疫的自觉性,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检疫工作无法顺利地开展和进行。
2 相应的解决对策
2.1 提高对检疫的重视程度
地方政府在进行相关工作时,相关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领导应当充分认识到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强对检疫工作的专业性认识,从而使政府部门提高对动物检疫的重视程度,改变以往的错误观念,正确认识“检疫”的重要作用,进而加大对检疫工作的财政投入,提高对检疫的资金支持力度。与此同时,作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也应提高整体认识,正确把握检疫工作,在进行检疫工作的过程中分工合作,实行分工责任制,监督所的领导应加强对检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对检疫工作的整体重视程度。
2.2 提高检疫人员的素质
为了保证动物检疫工作能够顺利、有效的开展,使相关的检疫工作人员能够达到相应的专业技能要求,监督所在选拔检疫人员时应注重他们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选拔符合条件的检疫人员。同时,监督所还应积极的引进高水平的检疫技术人才,以扩充自身的检疫人员队伍,提高检疫人员的水平。除此之外,监督所还应加强对现有检疫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检疫人员队伍的建设,定期对其进行考核,提高检疫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使他们真正达到检疫工作的要求,从而使动物检疫工作能够发挥其防治动物疾病的巨大作用。
2.3 引进先进的检疫设备
检疫设备是动物检疫工作人员进行检疫的前提条件,检疫设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检疫结果的准确与否。因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应积极引进相应的检疫设备和器材,加强检疫机构中硬件设施的建设,使检疫设备能够与检疫工作的要求相匹配,从而使检疫人员能够对相关的畜禽进行快速有效的检查,并得出准确、可靠的检疫结果,同时也应为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备相应的化验室,使得检验人员能够对畜禽中是否含有化学物质进行有效检验,并得出准确的检验报告。只有保证检疫设备的先进性,才能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检疫工作更加顺利、有效的开展,发挥检疫的作用。
2.4 加大检疫的宣传力度
作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进行基本的检疫工作的同时,应该加强对动物检疫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如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意识到进行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加强广大动物经营者的动物检疫意识,使广大的动物经营者能够积极主动的申报检疫,避免他们逃检,进而促进我县的动物检疫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
3 总结
总之,动物检疫工作的质量与社会中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必须要对动物检疫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实有效地解决检疫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检疫工作的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监管体制
虽然成立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但独立的执法资质还不健全。居于最基层的乡级兽医管理体制没有进行相应的改革,动物卫生监督在乡级没有机构,没有固定人员,工作难以开展,也难以检查考核。另外,各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畜禽及畜产品安全、兽药、饲料及奶站的安全监管,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非法生产加工肉制品企业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肉类经营者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从实际效果看,这一体制严重影响了动物性安全从养殖场到餐桌整个链条的监管效率,直接后果是责任不明、管理脱节,势必造成有责任就互相推诿的局面。
2.2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
永登县地域广、村户分散、养殖量大,按上级部门要求每月对监管相对人进行至少一次的监督检查,还有各种专项整治工作都需要大量出动人员和车辆。在执法过程中,规范的车辆和先进的执法装备体现着执法的权限层次,为塑造行政执法良好的具体形象增加砝码,会增加执法相对人对执法的配合度和信任度。永登县由于缺乏经费目前还没有固定的交通工具,人手不足,办公场所简陋,缺少必要的执法装备,这些因素都无法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还有乡级动物卫生执法存在着乡站人员及协检员待遇低下,没有专项经费等问题,都制约着工作的顺利开展。
2.3监管技术手段
首先,县监督所缺乏先进的检测设备,现在各种违禁药物及其替代品层出不穷,目前所内除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有快速检测卡用来检测外,其余均没有检测方法;其次执法监督设备短缺,取证手段落后,不但降低了执法的权威性,也给违法行为的查处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4群众认识有待提高
《动物防疫法》已颁布实施近5年,县监督所也进行了多次宣传培训、媒体专题报道等工作,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并不知道有这样一部法律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存在,动物卫生监督相对来说处于一个弱势地位,部分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相关的人员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在实际工作中给执法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
2.5技术人员素质
永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监督所成立以后从原畜牧兽医站中分出的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匆匆上岗,以现代法制社会角度来衡量,有些执法人员已远远不能胜任当前的执法需要,有些人本身法制意识严重不足,甚至对《动物防疫法》还没有熟练掌握,在实际工作中还处于摸索阶段。所以尽快打造一批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执法队伍已刻不容缓。
3对策及建议
3.1计划安排
在乡镇兽医站人员中划出专门人员作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派驻人员,履行本辖区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2经费保证
强化财政投入,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财政和项目支持,将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县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办公场地,执法车辆,仪器设备短缺等问题,切实提高和解决村级协检员的待遇问题。为检疫监督和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3组织保障
设立有法律效力的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解决县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留验、检测、鉴定等技术问题,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3.4宣传工作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发放资料手册,采用走村进户等多种渠道进行《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还要加大对管理相对人员的培训,加强外在形象的宣传。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本部门的行政地位,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走上良性运转。
3.5队伍建设及培训
加强自身队伍的培训,把开展各种形式的执法培训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还要加强政治理论培训,要求执法人员保持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不但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理论知识,还要有高超的执法艺术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并建议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暂停执法,参加培训后再度考核,借以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权威性,经常开展执法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逐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在实际工作中成为一支主持正义、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队伍。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涉及畜牧业健康发展,涉及动物产品质量卫生公共安全,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也越来越得到重视,被赋予了更广泛、更全面的职责,要求做到从农场到餐桌的全面监管,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社会稳定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动物监督执法工作难以完全到位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法律依据,是一个“大法”。而相对应的相关细则、行业规定等未及时出台。整个行政执法工作缺乏执法解释和必要的强制性措施,客观上造成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T作难以完全到位。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
目前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已基本完成兽医体制改革。但仍存在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的现象。如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才比例少,新招入的执法人员经验不足而一些老的监督员固步自封、缺乏学习精神等,直接影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3.监督执法手段有待提升
随着《动物防疫管理办法》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出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从单纯的陆生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发展到陆生和水生动物并重、动物防疫监督与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齐头并进的更宽范围,执法情况愈加复杂。而目前的监督执法还存在方式比较单一,服务性差及调查取证水平欠缺、证据查证能力薄弱等问题。
4.管理相对人基础信息掌握滞后
目前,集贸市场、超市、坐商不需要申办、审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一般只能通过日常监管和群众反映等渠道去了解、掌握管理相对人基础信息;造成对管理相对人基础信息掌握滞后,不利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开展的局面。
5.动物防疫监督网络化系统有待完善
目前,我市已建立“动物卫生数字化监管平台”,可实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域派出机构、公路检查站点二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及对全市10类28种总计14.8万个监管对象动态监管。有效提升了我市动物卫生监管能力和手段,提高了公共卫生管理水平。
6.群众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义了解不够
部分群众对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禁止销售、食用不理解。有的群众对如何判断动物产品是否经过检疫,是否安全,了解不充分。以至于在购买动物及动物产品时,缺乏查看有效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意识。缺少了群众的普遍监督,逃避检疫、经营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就有了市场,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建议与对策
1.进一步健全配套法规、规范
认真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以来的经验教训,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动物防疫部门的意见.尽快修订《实施办法》和一些操作性强的配套法规、规范,使之更符合时代的需要,提高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
2.建立保障机制
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必要的监督执法交通工具、调查取证、快速检测检验、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经费,强化快速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实验室体系。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下作中应用快速检痰技术,改善执法手段,增强调查取证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管水平。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实现各项工作目标。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的关键。建设高素质的动物防疫监督员队伍:一是要提高政治素质。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规范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思路和行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提高执法水平。除了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外,还应当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毗邻法律,要层层举办动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培训班,轮训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是提高专业技术素质。要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业务考试考核,建立考核档案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使之熟练掌握检疫检验技术.检疫监督执法标准,办案程序,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业务素质,从而保证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和下作效率;四是要注重专家级技术型执法人员的培养,对于有潜力的人才要重点培养.使其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级执法带头人;五是要对那些、假公济私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监督员队伍,以保持这支队伍的纯洁性。
4.搞好协调、讲求协作,加大执法力度
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与商务、卜商、几生、公安等部门及行业部门一道依法办事,密切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讲求大局。做好信息共享、平台对接的工作,搞好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统一,不断优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环境,更好地发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效力。
5.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监督网络化系统
5.1数据录人工作纳入考核制度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县动物几生监督所、区域派出机构、公路检查站点应严格按照“动物卫生数字化监管平台”使用手册及相关责任书要求完成系统维护和数据录入工作,及时有效的录入日常动物防疫监督信息。并把录入工作纳人到年终工作考核制度中,充分调动数据录人人员的积极性,使录入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5.2提高该系统的可操作性
进一步加强对该系统的调试,使数据录入和查询-工作更加高效、快捷,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3建立全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询网站
与全国各省市共享数据库,建立全国动物枪疫合格证明查询网站,实现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协同共管的局面,使有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无所遁形。
6.将动物卫生诚信责任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在建立诚信责任约定关系的基础上稳步落实“信息披露和惩戒体系”,构建公开通报制度及机制,对严格遵纪守法、全面符合防疫管理要求、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相对人,定期向社会公开质量安全管理信誉信息,营造诚信氛围,对出现严重违法行为、防疫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的管理相对人,利用网络、电视台、宣传单等媒介及时或定期向社会公开质敏安全管理信息,增大其社会生存能力;建立重点监督管理相对人监管制度及机制。将经常、严重违法的有关特定管理相对人列为年度重点监督对象,实行年度定点、全程跟踪监督,并利用网络、电视台、宣传单等媒介向社会公开信息,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发挥全员监督作用;建立定期培训沟通制度及机制,对有问题的管理相对人,定期举办培训斑,宣传贯彻法律法规、政策、管理规定,适时进行沟通、交流和培训;建立通报督察制度及机制,对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风建设、能力建设等问题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人员定期召开培训会、自查会,并下达整改通报,必要时送上级主管部门督办整改。
7.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贯彻《动物防疫法》,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市民吃上‘安全肉’”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当作一件事关老百姓身体健康的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同时.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四个面向宜传,即“面向领导,面向有关部门,面向社会,面向管理相对人”,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公民知法懂法,经营者守法不违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和支持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时,广泛深入地开展行业宜传,做好行业形象策划,宜传行业英模,彰显行业精神。
中图分类号:S858.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4)07-0068-02
收稿日期:2014-06-13
作者简介:古 磊(1987-),男,江西吉安人,助理畜牧兽医师,主要从事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
1 案件来源
2012年11月22日,吉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吉州区工业园进行检查时,在吉州区某实业有限公司3号冷库内发现一批冷冻全毛死狗,该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该批狗没有任何检疫手续,且有部分狗收购时已死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这317条全毛死狗进行了原地查封,并抽取2条死狗送吉安市疾病预防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未检出氰化物和砷。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案件移送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 查处经过及事实认定
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移送来邓某违法收购贮存死狗的案件及相关案件资料后,决定立案调查。于12月6日派出执法人员3人到吉州区某实业有限公司,对其冷库进行了现场勘验检查,制作了《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经勘查,冷库内有死因不明全毛狗315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邓某和相关人员余某进行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经调查,当事人邓某在2012年5~9月期间,长期经营死因不明的全毛狗,收购价格6-8元/kg,共计收购317条。当事人邓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所贮存的315条全毛死狗进行原地查封,下达了《查封通知书》,并制作了《查封清单》。
3 适用法律及处罚决定
经过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集体讨论,一致认定,当事人邓某违法经营死因不明的全毛狗的行为成立,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12月11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死因不明动物的违法行为,并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封存的冷冻全毛死因不明的狗立即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2012年12月14日,当事人邓某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依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规定,在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已对冷冻全毛死因不明狗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考虑到当事人比较配合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工作,未出售死狗,未造成畜产品安全事故,对于当事人的罚款数额,酌情从轻处罚,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于12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如下处罚:处以当事人邓某罚款人民币一万二千六百八十元。
4 案件结果
2012年12月21日,当事人邓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自愿放弃申辩、听证、复议、上诉等权利,已主动到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5 思考与分析
5.1 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颁布实施多年,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也通过各种形式对其进行了宣传,但仍然有部分单位和人员不知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内容,甚至不知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本案中举报者只是将邓某的违法行为举报到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食药局也只是将案件移交给了工商行政管理局,而违法当事人邓某和相关人员余某作为经营和贮藏人员也不知道需要申报检疫。从这一点来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没有做到家喻户晓,甚至连相关人员和单位都还有不知道的,配合执法就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加强执法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是哪个部门,知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内容是什么,让更多的从业人员主动支持和配合执法行为,让更多的人关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已迫在眉睫。
5.2 加强系统内和部门间的执法联系
前言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由于机构设置不到位、机构高度整个导致职能繁杂、条件保障不到位等,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产生了阻碍。本文详细阐述了这些问题,也强调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1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问题
1.1 机构设置不到位 突出表现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设置不到位。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核定过少或未设,人员编制实际到位数不足,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实际承担工作强度的需要;部分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还不是独立的法人,存在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还存在检疫工作由乡镇兽医站人员(雇佣)承担情况,其实际上是不具备动物检疫的法定资格,导致执法监管难以依法有效落实;目前各乡镇站在编人员大多年龄偏大(50岁以上5人,占56%),新老人员更替无法落实,在编人员退休后,乡镇站将面临无在编人员的窘境。
1.2 机构高度整合导致职能繁杂 该所因3个部门合设,在履行日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同时还需组织、实施数万牲畜、10余万只禽类、多个病种的强制免疫、疫情调查、疫病抽样监测、临床诊断等工作,还包括承担生鲜乳监管、兽医医政、药政及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其中部分工作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一岗多责导致人力分配与实际工作强度间矛盾突出。
1.3 执法人员素质不到位 目前,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低、人员老化、结构不合理,非专业人员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情况还比较严重,法律知识缺乏、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少数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甚至存在违法执法的问题。现今,该所及乡镇分站所有在岗检疫人员25人中本专业正规大专以上人员只有9人,占36%。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已成为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水平的瓶颈。
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1)动物卫生监督作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畜产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已成为提升兽医工作、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好坏将直接体现畜牧兽医系统的风貌,监督人员一举一动将直接影响畜牧兽医部门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2)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不断创新动物卫生监管机制,“以监促检、以检促免、免检监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起到了关键作用,成效显著,为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对于及时发现、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避免传播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
3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对策
3.1 落实体制改革要求,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畜牧兽医事业发展对行业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由于多层次改革不到位的拖累阻碍了要求的满足,严重地影响了行业的执法地位和形象。目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畜牧兽医系统目前唯一的一支专业执法队伍,是推进畜牧兽医依法行政、保障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中坚力量,因此,机构和队伍建设是首要任务,必须搞好机构和队伍建设。
3.2 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通过加强检疫监管,排点领域、完善追溯体系、开展警示教育、正确宣传引导等措施,始终保持对养殖、屠宰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的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时刻不放松。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2)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从事肉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经营规模依照“抓大促小抓源头”原则,实行风险等级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动物及其产品购销台帐登记制度。监督辖区内各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建立用肉制度,签订用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固定工作人员把好肉品关。在市场购进肉品时要到所在市场检疫室开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做到证物相符,随货同行;对每天购进的肉品进行详细登记,注明购买日期、品名、数量、产品来源、检疫标志、检疫证明、出厂(场)日期、经手人等项目。(2)加强用肉监督检查。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定期、不定期到辖区宾馆、饭店,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查物验证,查验《动物产品经营(加工)登记簿》、回收检疫证明。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购买的肉品实现从产地、屠宰到加工的全程检疫监督管理,对所有肉品进行追根索源,确保肉品检疫质量,确保市民肉品消费安全。
3.3 深刻领会动物卫生监督考核评价体系的概念 评价体系是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绩效考核的方式,制定科学、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指标,通过对动物卫生监督各环节工作的量化考评,整体评价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状,对工作中出现的亮点、先进经验加以认真梳理,并向本区域广泛推广,对制约当地工作发展的问题,科学分析,认真总结,及时整改,以达到全面促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整体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