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2-06-17 16: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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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工作方案

篇1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试点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我区实现“营改增”行业全面覆盖,确保新旧税制顺利转换,并于2016年6月1日顺利开展申报征收工作。

三、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区“营改增”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督导“营改增”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吴坤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时序

(一)4月1日至4月20日完成数据清分、调查核实和管户交接工作;

(二)4月1日至4月28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培训和内部干部培训工作;

(三)4月8日至4月15日完成“营改增”相关宣传工作;

(四)4月8日至4月28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系统发行工作;

(五)5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前软硬件环境的搭建,纳税人申报软件的辅导工作;

(六)7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营改增”效应分析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按照国家“营改增”政策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分析工作形势,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密切沟通市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和上报我区试点行业动态,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负责制定“营改增”工作的宣传报道方案,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统一对外信息。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涉及“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舆情进行动态监测,制定舆情应对方案,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工商联、各行业协会等对推行过程中接到的问题反映后,及时取得与问题反映方的对接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统筹协调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支持,配合好营改增工作。积极与网络运营商和供电部门加强联系,确保网络畅通和电力保障。统筹协调,加强与税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系统内部的沟通,协调各方做好试点准备工作,为改革营造有利环境,为税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负责“营改增”前后税收效应分析,测算“营改增”对区财政收入的影响。

(二)区国税局:充分发挥“营改增”主战场的作用,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宣传辅导、管户接收、调查核实、发票发售、后续管理等重点工作,要建立反馈机制,尤其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要统筹好信息化硬件设备资源,调整、优化软件系统,做好各信息系统的联调联试,为改革做好充分的技术支持保障。要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大厅,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涉税咨询、辅导和帮助,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环境和条件。

(三)区地税局:体现大局意识,梳理纳税人档案,清理造册,移交数据要完整、准确,确保纳税人交接不留死角,信息资料不再返工。同时要继续做好税制转换日之前的营业税征收工作,确保纳税人数据迁移与正收工作两不误。要积极配合国税局做好调查核实、宣传培训及过渡期间的相关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营改增”期间突发事件治安处置,打击利用“营改增”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对纳税企业、商户的摸底,以及协助国、地税申报纳税大厅秩序维护,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社会稳定。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三证合一”工作,做到信息互通,配合做好“营改增”过渡期间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挖掘潜在税源。

(六)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营改增”相关行业纳税人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七)区发改局: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营改增”宣传服务及其他有关工作。

(八)区投促局:对已引入的企业所签订的各类协议进行梳理,对涉及“营改增”后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会同区财政局进行政策调整。

篇2

在我镇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和抓好“三绿二处理”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农村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切实步骤,目的是通过实施造林绿化和解决乡村垃圾、污水处理问题,建设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绿色聂桥、生态聂桥、富裕聂桥、活力聂桥、和谐聂桥的目标。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三绿二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进而促进农村现代化的一件大事来抓,并贯彻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全镇今年新农村建设点“三绿二处理”工作从2月份开始,“三绿”工作必须在4月15日前结束,“二处理”工作必须在5月15日前结束。“三绿”绿化率达到35%以上,“二处理”完成规划任务的100%。

二、新农村建设点“三绿二处理”建设的主要内容

我镇在做好省、市提出的“三绿一处理”的工组基础上,积极做好新村办增加的“污水处理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打造一批房前屋后花果园、村内道路林荫化、村庄周围风景林的生态文明村,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村庄沟渠相通、排污流畅,使新农村建设点的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观。

(一)农户庭院绿化。全镇新农村建设省级点、市共建点的农户庭院内外和房前屋后都必须进行绿化,并把绿化、美化庭院环境与发展庭院经济结合起来,以栽种果树、常绿阔叶林等经济景观林为主,同时引导农民拆墙透绿。

(二)村内道路绿化。新农村建设点村内主次干道两侧都必须栽树,以种植吸尘效果好或有经济价值的常绿树种为主。各村点在规划编制和开展村庄整治时,道路两边必须预留好绿化用地。

(三)村庄四旁绿化。各新农村建设点村内空地都必须种树,以栽种果树、速生林、常绿混交林、毛竹为主,村旁现有的果园、竹木林,要抚育、补植、整治好。

(四)无害化处理

1、垃圾减量化。所有的生活垃圾都必须分捡和分类处理,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塑料橡胶、废铜烂铁、玻璃杯瓶等垃圾,要专门存放、进行回收;对于可转化利用的烂果菜根等易腐食物、农业废弃物等有机垃圾,要进行转化利用;对于不可回收、难以转化利用、无害无残留的生活垃圾,要采取就近焚烧方式进行处理。

2、垃圾资源化。在对生活垃圾分捡和分类处理的过程中,尤其要加大农村垃圾的转化利用。农村人畜粪便、腐烂果蔬、剩饭剩菜的处理要与沼气建设相结合;建筑垃圾中的碎砖碎瓦与道路硬化相结合;稻草、杂草、树叶和塑料袋等要通过回田回林肥化、加工饲料化和使用用户气化炉等方式加以利用。

3、垃圾无害化。对难以在当地回收利用和有害残留的废弃物,如农药瓶、废旧电池等垃圾,应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集中的办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村庄污水处理。各新农村建设点都必须建设通畅的雨污排水系统,要在村旁村前开辟排水主沟,农民房前屋后要修建排水沟,有条件的自然村和规模较大的村庄(社区)应雨污分流,建设污水排放暗沟。

三、全镇农村面上“三绿二处理”工作基本要求

(一)边抓点边推广。各村在抓好新农村建设点“三绿二处理”建设的同时,要统筹做好面上的“三绿二处理”工作。要组织村、组干部到“三绿二处理”建设搞得好的新农村建设点学习参观,推动面上工作,并建立指导、督查、统计和考评工作机制。

(二)建设垃圾处理中心。我镇今年建设的集镇垃圾处理中心,即将投入使用,处理中心配备了专业设施,安排专业人员,实现区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自然村要严格实行垃圾分类五个去向,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三)建立“三绿二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做好“三绿二处理”的规划安排,镇新村办会同新村办组织林业、农业、城建、卫生等部门分管和专业人员到各新农村建设点现场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和完成任务的时间,力争用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镇农村基本实现“三绿二处理”的各项目标。要充分发挥农民理事会在“三绿二处理”工作中的作用,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推进“三绿二处理”的经常化。村庄绿化要与“一大四小”绿化工程结合起来,按照谁种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村民自行栽植和监护,并允许继承和转让,以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要与改变农民卫生习惯结合起来,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使“三绿二处理”工作长期坚持。新农村建设点此项工作要起带头示范作用,每个建设点要配保洁员、护绿员、并配备专门工具,农户或建设点集体出资解决他们的工资待遇,并长期坚持,要在实践中总结好的经验,加以推广。

四、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三绿二处理”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三绿二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高利明任组长,副镇长刘俊鑫任副组长,成员有代和勇、张锦鹏等同志。镇新村办将安排专人负责“三绿二处理”,尤其做好统计、调度、督查和宣传推动等工作。各村要抽调得力干部抓好“三绿二处理”工作。

(二)多方筹措,解决“三绿二处理”建设资金。一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在搞好“三绿二处理”建设规划预算的基础上,做好筹资筹劳,社会赞助工作;二是新农村建设点在专项资金中平均拿出1.5万元用于“三绿二处理”建设,试点帮扶单位按照新村办的要求拿出0.5万元用于“三绿二处理”建设;三是衔接统筹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资金,必须用于新农村建设点的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和村旁绿化;四是利用本村现有的资源(石料、苗木)等,节约建设资金。

(三)鼓励先进、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三绿二处理”作为今年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将纳入新农村建设统计、督查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实行各项激励、奖罚措施,推进此项工作。

1、镇新村办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三绿二处理”工作的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党政联席会议上通报,并对各村进行排名。

2、新村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在今年6月初对我镇2009年以来新农村建设点“三绿二处理”建设进行验收检查,对两年中各乡“三绿二处理”工作分别进行排名,对排在前三名的试点村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届时,镇新村办也将拿出方案对两年中各村新村点“三绿二处理”工作进行排名奖励。

篇3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和谐,着力解决我县深山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主要采取集中安置的方法,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等一系列举措,逐步帮助深山区群众移民搬迁,以实现搬得出、建得好、稳得住、能致富的基本目标,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群众的落后面貌。

二、工作任务

1、以有关乡镇的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移民搬迁群众400人。

2、逐步完善安置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和必要的社会公益设施,基本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三、工作原则

1、责任明晰原则。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参与、乡村落实。政府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安排。在县政府统一安排、指导和协调基础上,县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统一协调,有关乡镇及行政村要做好具体工作。移民个人是搬迁的主体,安置地村委会是接收的主体。

2、以人为本原则。无论是搬迁,还是安置,都要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搬迁、安置及生产建设中的实际困难。

3、量力而行原则。搬迁投入要量力而行,项目实施要科学合理,工程建设要稳步推进。同时,整合在支农、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项目资源,支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调剂土地、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配套建设的基础上由移民户分户建房。

4、整体搬迁原则。坚持以居住点或自然村为基本单位整体搬迁,同时兼顾一些分散户。

四、搬迁及安置

1、搬迁工作

(1)搬迁范围。彭山林场彭山村、车桥镇长庆村(两个点)、车桥镇昆山村、林泉乡屏峰村。(2)搬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11年1月1日以前出生;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农业人口,且目前仍居住和生产生活在深山区;本人自愿申请异地安置。

(3)审批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由自然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将移民条件和移民对象分别实行张榜公布5天无异议后,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2、安置工作

(1)安置村组。彭山林场彭山村36户141人搬迁至原水泥厂厂房旁;车桥镇长庆村九组15户61人和四组14户43人搬迁至316国道旁(两个点);车桥镇昆山村六组14户58人由山顶搬迁至山下村主干道旁;林泉乡屏峰村五组24户97人搬迁至村主干道旁;其他分散户就近移民搬迁。

(2)审批程序。接收安置地的乡(镇)政府及行政村在做好村民小组、村民工作的基础上,由村向乡(镇)政府提出接收移民的申请(含田土调剂表),再由乡(镇)政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

五、主要职责

1、迁出地乡(镇)政府的职责

(1)宣传发动。上门上户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搬迁。

(2)严审资格。在审核报审表和户籍资料的基础上,对搬迁对象要实行“三榜公布”,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3)组织参观。组织山区群众到安置地参观建房地址。

(4)维护稳定。做好移民思想稳定工作。

(5)搬迁验收。对移民户搬迁进行检查验收。

2、安置地乡(镇)政府的职责

(1)确定建房地点。

(2)调剂好田土和山场。办理好田土调整手续。

(3)帮助、协调群众搞好宅基地的“三通一平”。

(4)指导、督促移民建房,协调解决移民安置的相关问题。

(5)搞好移民扶贫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6)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7)将移民户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移民群众就医和安置点的社会治安以及生产开发等,纳入当地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8)协调处理好移民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做好稳定工作。

3、县直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扶贫和移民办要全程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移民搬迁动态,会同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管理好资金。

(2)县发改委要及时为移民搬迁安置申报项目,争取资金。

(3)县城乡建设局对整个安置区要按照高起点、低成本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设计,为移民户提供建房设计和施工图纸。

(4)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文旅局、县网络公司要依据各自职责把电线、电话和有线电视连接到户。

(5)县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将路修建至移民安置点。

(6)县水务局和县农业开发办要为移民户落实改水项目和农田、村庄水沟水渠治理。

(7)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要分别把造地、沼气项目同步实施。

(8)县林业局要为移民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9)县金融部门要力所能及地为移民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六、资金管理

1、严格管理。移民扶贫资金要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人审批。

2、资金发放。建房补助实行“一卡通”管理,实行预借制。补助资金分四次核拨:地基打好经验收后拨付30%;一层建好后拨付30%;二层建好后拨付30%;旧房拆除平整后再拨10%。

3、明确责任。移民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乡(镇)长负责制。

七、政策措施

1、移民搬迁实施政府一次性建房补助政策,标准为每人3500元(其中省级补助3000元,市级配套400元,县级配套100元),在补助资金中按每人500元提取,用于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安置点乡(镇)政府统一管理。

2、移民搬迁后,财产搬走;原有旧房拆平;原有耕地、山林经营权不变,仍归移民户所有,不增加新的耕地、山林。原有拆平后的宅基地实行退耕还林。移民在安置地拥有永久性居住权和土地的长期使用权。

3、允许移民在自留山上依法采伐木材(每人l立方米),作为建房自用材,凭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的准迁证明予以放行,县林业部门和乡(镇)免收各种税费。移民拆迁的旧木料允许自行销售或带至安置地使用,免交有关税费;移民建房自采沙石及自制砖瓦的,在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免收有关规费。

4、移民搬迁扶贫工程实行“零税费”管理。移民建房免交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安装营业税、防洪保安资金、造地等各种税费。对各有关部门应收取的税费,采取“各司其职、各算其帐、各记其功、不带走一分钱”的办法,作为部门对移民扶贫工作的支持。

5、同等条件下,对安置移民的乡、村、组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建设、退耕还林、公路建设、人畜饮水、学校建设、以工代赈等项目方面优先安排。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举办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6、鼓励县挂点扶贫单位实行对口帮扶,特别注重解决特困群众的搬迁困难,为移民扶贫做好事、办实事,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7、将安置小区纳入下年度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八、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3月1日—5月31日)

一是成立办事机构。有搬迁和安置任务的乡(镇)要成立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能力强、有事业心的同志专门负责日常工作。该项工作4月底完成。

二是详细调查摸底。在本乡(镇)范围内对移民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群众逐一识别,张榜公布,集中审核,分村登记,分乡造册,建档立卡。对各村的基础设施状况、人均耕地占有量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安置地的承受能力,选择和确定拟作移民安置的具体安置地点、安置方式、安置人数等。该项工作5月中旬完成。

三是制定工作计划。迁出地乡(镇)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搬迁计划,移民户与县扶贫和移民办签订移民搬迁协议,5月底完成本项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1日—11月30日)

一是迁出地政府组织移民户到安置地察看建房地址。

二是办理好水田、旱地、山场的调拨手续。安置点乡(镇)村要组织为移民建房地址搞好“三通一平”,确保施工用水、用电到点,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同步搞好规划设计,该项工作6月底完成。

三是指导移民建房。在“四统一”(即统一地面正负零高、统一楼高、统一外墙漆、统一坡面顶)的前提下,由移民按照规划设计自主建房。5月份所有移民建房必须动工,9月份住房基本竣工。11月底配套公共设施等项目完成。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30日)

一是组织对安置小区的竣工验收和工作审计。

二是组织移民有序搬迁,颁发《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新户口簿。

三是组织对移民原居住地验收。旧房拆除由移民户各自进行,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由迁出地乡(镇)政府强行拆除,拆除费用在移民扶贫补助费用中扣减。

九、有关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移民扶贫工作不仅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山库区群众的迫切要求,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移民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要加强领导,分工协调。由于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决定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叶心林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晋喜、副县长张华东为副组长,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文旅局、县网络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金融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有关单位要履行好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确保移民建房时资金落实到位,宣传动员到位,搬迁操作到位,工程建设到位,施工保障到位,齐心协力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篇4

二、增强自主创新力度,努力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升产业,做大做强企业。

各企业要组织职工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要重视“专利”申报工作,要认识到:专利是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做强做大企业有力的法律武器;专利制度是激励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机制;专利制度的实施是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条件之一。更要认识到企业进行的大量技术创新工作,取得的科技成果,拥有自有的知识产权,不积极主动申报专利会造成:一是技术成果没有申请专利,得不到法律保护,他人可以无偿使用。二是技术人员跳槽后,很容易将未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成果带走,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三是他人运用该专利技术制造同样产品后,发明人无权运用法律武器制止其侵权行为,等于将本可独占的市场白白给了人家。四是专利是申请技术创新基金、高新产品的必备条件之一,成果再好,不申请专利,也得不到国际承认,不利于招商引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保持经济期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方式的重要支撑;也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支撑。同时,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要重视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升产业,做大做强企业,努力使企业跻身于本行业的前列。镇科技部门要努力选择和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争取科技经费的支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争创名牌产品。各企业要多与镇科技部门取得联系,双向交流,获取信息。为加大、引导、激励和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发展层次,促进全镇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全镇自主创新、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实行如下奖励:

1、开发科技产品(成果经鉴定)奖:国家重点新产品20000元/只,国家级新产品10000元/只,省级新产品5000元/只。

2、科技进步奖(分级奖):省级一等奖10000元/只,二等奖8000元/只,三等奖6000元/只。市级一等奖5000元/只,二等奖3000元/只,三等奖2000元/只。市级一等奖3000元/只,二等奖2000元/只,三等奖1000元/只。

3、申报专利奖,在市单个企业申报专利10件以上,奖励10000元的基础上:发明专利5000元/只,实用新型专利2000元/只,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只。

4、申报并批准:省民营科技企业10000元/个,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30000元/个,省级20000元/个。

5、建立科技研究所(含研发中心):5000元/个;市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00元/个。

6、承担国家863项目:50000元/项,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级30000元/项,省级10000元/项。

7、商标注册(含境外注册):新注册500元/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50000元/个,省著名商标30000元/只,市知名商标10000元/只。

篇5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推进城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二、工作范围

县2016年城建重大工程项目(详见附件)。

三、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加强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织保障,建立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统筹推进的机制,成立住建系统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指挥部内设综合办公室,下设规划编制及城建项目招商推介、市政设施及亮化建设、区域供水项目、园林绿化、保障性安居项目、老城区改造及村庄整治改造项目、区域功能性项目等7个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志兼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县“一主四辅”新型城镇化及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具体指挥住建系统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2016年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同志负责综合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各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1、规划编制及城建项目招商推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14项规划编制及城建项目招商推介工作。同志负责牵头负责县城管网综合专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金马高速出入口城市设计、特校地块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心里程”项目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等项目编制;同志牵头负责老城区人医地块、油化厂地块等城建项目推介工作。

2、市政设施及亮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21项市政工程项目及8项亮化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建设路、人民路改造工程(断面改造、路面黑色化、雨污水管道及美化亮化),新建清河路、淮河西路等3条道路工程,改造工园路、昌盛路等6条道路工程;实施路、建设路、健康路、人民路等9条污水管网工程,启动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污泥干化厂建设工程,完成金莲纸业宿舍区污水管网工程。实施平安路、高宝路、育才路(大兴路-海晏路)、城南干道路灯工程(人民南路-园林南路)等路灯亮化工程。

3、区域供水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14项区域供水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城乡区域供水并网运行、二水厂一期深度处理、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建成公司中心二级化验室,规划建设城乡供水调度中心,推进乡镇二三级管网提标升级,提标改造城区老旧二次供水设施,铺设城区输水管道20千米。

4、园林绿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25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利农河B节点、三里桥北岸(小客厅)、印象雕塑工程等3项续建工程和新建金莲纸业公司氧化塘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绿道起点公园、淮河西路景观绿化、新建河两侧景观绿化、新建河北侧(理士人才公寓段)绿化、衡阳南路西侧景观绿化、理士大道两侧景观带工程(淮金线~上湾路)、淮河东路(竹园路~大桥)、新建河(人民路-园林路两侧)、神华大道(风华假日酒店-淮金线两侧)等22项绿化工程。

5、保障性安居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9项保障性安居项目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九里农民公寓、戴楼万顷良田安置小区、陈桥万顷良田安置小区项目续建工程,新建新都花园、徐梁三期、牌楼三期、特校地块安置小区、新华巷安置小区等项目。

6、老城区改造及村庄整治改造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同志牵头负责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即实施改造农校宿舍楼、食品公司宿舍区、富兴花园、富源机械、玻璃仪器厂宿舍、供电宿舍区、滚轮体厂宿舍楼、龙港花园、新城公寓、国土小区、教师公寓、金石人才公寓、职中宿舍区等13个老旧小区;同志牵头负责棚户区改造,即主要实施改造油化厂和闸东二期棚户区,做好新华巷棚户区改造扫尾工作;同志牵头负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即实施乡镇农村危房改造600户,进行村庄环境整治全面提档升级及长效管护工作。

7、区域功能性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金马高速入口片区、城南新区、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同志配合做好县金马高速入口片区建设相关事项,按照建设海绵城市的目标定位,建好金马高速入口景观工程,会同其他部门综合开发东、西海水库;同志配合做好县城南新区建设相关事项,整体推进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具体负责城南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建设大剧院、档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完成智慧城市的云计算中心、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等3个子项目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前期调研、规划编制设计。

四、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各项目领导小组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增强建设好重大工程项目的责任心,制定具体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完成时限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协调力度。一是全力做好向上衔接、沟通和汇报,争取许可、资金、核准等工作。二是组织协调好项目建设主体和相关部门各方关系,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三是根据工作情况和上级意见,需要县政府或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四是需要上级领导出面协调的重大事项,由指挥部带队汇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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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小组机构及成员

成立纸品交易市场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具体分工

工信委:制定工作方案,负责项目实施牵头协调工作,督促项目实施进度。

国土资源局:制定项目用地供地方案,负责土地收储、土地挂牌出让等工作。

城乡建设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划建设,监督建筑质量。

房管局: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项目建设地块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评估及租住户的安置。

工业资产办:负责项目建设区域内私房及租住户的搬迁安置工作。

镇政府:负责协调项目实施单位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3、工作机制

制定项目详细进度表,按照进度表完成各项具体任务,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制定工作措施,出台奖惩办法,解决工作难点,把握工作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协调各种关系等。

二、2014年项目目标形象进度

年内纸品交易城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市场经营开展前期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破解难题,部署工作,制定工作措施,督查工作进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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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县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机关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宣教股)

2.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为县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基层股)

3.组织开展法制培训,举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基层股)

4.协助依法治县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机关服务窗口人员的法制培训,完善服务大厅法制宣传设施,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法制股、宣教股)

5.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助“依法治县办”推动机关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开设法制宣传微博、微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6.推荐司法所优秀干警担任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7.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完善中小学生普法教材,推动教材、师资、课时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8.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中小学校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9.依托看守所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宣教股、基层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0.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

11.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1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县各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指派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完成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牵头单位:基层股,原区所在地的司法所,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法律援助中心)

12.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13.各人民调解组织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4.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5.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乡村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治电影、广播法治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6.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社区选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公律股、各司法所、办公室、法制股)

17.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牵头单位:社区矫正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基层股、宣教股)

18.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办公室、宣教股)

19.启动建设1个法治文化景点。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20.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对法律工作者的再教育培训向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延伸。大力推进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现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年均增长20%。(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基层股、办公室)

21.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每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10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10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3.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推进法律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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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为契机,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质量和深度开发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群众提供更快捷、更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县人口计生四级网络全覆盖,村(居)级信息化运用率达100%;确保人口基础信息库人群覆盖率、数据项目完整率、逻辑准确率、上报及时率均达到98.5%以上,在信息数据质量上,全市争首位;力争实现与相关部门适时在网上人口数据交换。

三、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居)四级网络建设。在设备硬件上,计算机要配置到村(居)级;在网络上,确保24小时畅通;在人员上,必须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且本乡镇内原村(居)人员占90%以上;在网络安全上,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内、外网严格实行物理隔离。

2、强化乡(镇)、村(居)二级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村级专干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的应用操作技能培训。做到乡(镇)不漏村(居)、村(居)不漏人的全方位培训,持证上岗率和应用率均达100%。在六月份,全县将开展村(居)级专干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操作技能培训,在八月份组织村(居)级专干参加市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操作技能大比武。

3、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变更与质量管理。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测评与通报,提高人口基础信息库的人群覆盖率、信息上报及时率、数据项目完整率与逻辑关系准确率。

4、创新基层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络员会议,进行人口数据分析比对。开发相关部门之间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力争与公安、民政、卫生实现网上实时共享。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乡镇一定要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乡镇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计生站长和统计微机员要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切实将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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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将所辖地区的重点部位分三年按主次排序做好规划,集中投入资金,整区域推进。

(二)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根据当地自然资源优势,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十二五”发展规划,以新农村建设为主线,确定整合支农资金打造的重点区域,并以此为平台,确定支农资金投入重点。

(三)政府主导,多方投入。在充分尊重村级组织意愿的基础上,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引导其他政府性资金、民营资本和社会资金等方向投入。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任务

全县支农项目整合分年度实施。2015年整合支农项目的实施步骤如下:

(一)发动部署阶段(1—2月初)。成立整合支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支农项目整合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整合支农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召开整合支农项目专题会议,全面启动支农项目整合工作。

(二)范围确认阶段(2月上旬)。县以抚金线(市县交界处至三块石风景区段)及大伙房水库周边为重点区域,选定基础条件好、在省市公路网连接线上、农民自愿且积极性高的重点村屯,集中开展支农项目整合示范工作。

(三)规划编制阶段(2月底前)。由县农村整合改革办牵头,交通部门率先制定一事一议道路建设方案,其它部门围绕道路建设方案选定项目。项目以乡镇政府名义上报,经县整合支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制定支农项目整合年度规划。

(四)项目审定阶段(3月底前)。在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按照分口争取,统筹管理的要求,各单位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衔接,做好项目申报审定工作。

(五)组织实施阶段(4—10月)。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明确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制定详细的项目施工计划,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由县农村综合改革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资金整合工作机制,提高资金整合工作成效。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确定支农资金投向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支农项目整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县整合支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组织协调、规划编制、项目申请、资金分配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项目整合、检查监督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整合、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

交通部门负责村内道路建设行业管理、项目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指导及组织实施;

环保部门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

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规划实施;

建设部门负责小城镇建设项目实施;

水务部门负责小型水利设施建设;

林业部门负责村屯绿化工作;

民族事务部门负责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管理;

农业部门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做好筹资筹劳议事程序、资金和劳务使用等指导及监督,避免加重农民负担;

文体部门负责重点村文化体育设施器械配备及延线文化内涵的塑造;

旅游部门负责延线特色景观建设、围墙景观建设;

国土部门负责土地整理资金的筹集安排;

粮食部门负责相关村屯农民科学储蓄设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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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原则

(一)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立足县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二)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三)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四)坚持统筹配套、扩大保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配套出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二)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改革任务

(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1.全面放开城区和建制镇落户条件,在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认真落实租赁房入户管理办法,按照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优先解决失地农民进城落户问题;优先解决外出返乡创业人员进城落户问题。

(二)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

1.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制度。

2.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区市县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者,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资格。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3.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常态开展“标准地址、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信息登记工作,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推进覆盖全部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三)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1.完善农村产权制度。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2.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3.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政策措施,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按照中、省、市要求,落实中、省、市关于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按照事权合理划分县乡(镇)政府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按照中央、省、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五、责任分工

(一)重点任务分工。

1.制定实施方案。

2.全面落实租赁房屋入户暂行办法。

3.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居住证管理办法。

4.开展实有人口登记管理。

5.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6.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具体工作职责。

1.县公安局: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户口登记统一制度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牵头组织开展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鼓励转户农民进城投资创业、兴办实业和就业,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新落户人员的平等待遇。

3.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充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教育权利。

4.县民政局:进一步完善城乡标准地名标识数据库建设,规范街(路、巷)及楼门牌设置和号码管理,完成街(路、巷)牌和楼门牌制作装订工作;积极落实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城镇居民享受应征入伍、城市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治参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优惠政策和权利。

5.县财政局:进一步理顺县乡(镇)事权关系,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涉及农民市民化的各项政策和支出,统筹安排,协调和管理户籍制度改革资金,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将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城镇劳动力就业;完善并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政策;按照中、省相关政策,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7.县国土资源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8.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9.县农业局:围绕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生产,协调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0.县林业局:完善农村林业产权制度,保留因户籍制度改革的农村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11.县卫生和计生局: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规划,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其他常住人口同等纳入疾病防控范围;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计生服务范围,做好计生工作的衔接工作。

12.县统计局:完善人口变动和劳动力就业抽样调查方法,重点对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等数据的监测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牵头建立全县常住人口统计大数据体系,有效整合各类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实现部门数据高度共享。

13.县扶贫移民办:承担农村贫困人口劳务扶贫培训,促进农村贫困人口非农就业。

14.县工商质监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手续,降低准入门槛,支持和促进转户农民进城投资创业。

15.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对转户农民进城投资创业的,按相关政策实行税收优惠。

16.县法制办:严格审核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

17.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中、省、市部署的重点改革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县政府成立武胜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县统计局、县扶贫移民办、县工商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法制办等17个单位和31个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落实专人办公,负责抓好户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县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17个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户口迁移、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乡镇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迅速启动和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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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推进月活动起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9日。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以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根本,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三查”遗留和长效措施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联动长效机制,提升全镇总体计生工作水平。截止活动结束之日,确保全镇社会抚养费征收两率达到80%和60%以上,“三查”率达到98%以上,长效措施落实率达到5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积极动员违法生育户主动做好社会抚养费缴纳工作,争取对近年来的违法生育案件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清理。各工作片领导、驻村干部要加强对所驻工作片、村居的督促检查、指导,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两率平均达到80%和60%以上。

(二)开展“三查”扫遗留工作。今年第一次集中“三查”工作已结束,但“三查”率不高,遗留人员较多。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扫清市、区内的遗留人员;对市外的遗留人员,要摸清每一位遗留对象的底数,具体要掌握人员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从事职业等,并及时将具体人员名单提交片领导和计生办;对有怀疑的对象户,要重点关注,想尽一切办法落实补救措施,防止出现计划外生育。对于寄回的证明,要通过“一看二查三访”的方法进行鉴别,落实责任联包的村党员干部、村计生服务员、驻村干部和联系片专干“四签字”制度;对发现的假孕环检证明追查到底,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全力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是预防计划外生育的有效手段。因此,各村居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应上环对象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避免因其他避孕节育措施不当而导致计划外怀孕。今年,镇将继续兑现上环对象补助政策,并对上环费用全额报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集中推进月活动是基于全镇当前计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希望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将开展专项行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做好计生工作,落实责任包干,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加强对集中推进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镇专门成立了集中推进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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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责任体系。2021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五化”工作法,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和预期成果,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党组(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2.党组(党委)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松水安全行”、《安全生产法》宣贯等活动3次。4.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2次。5.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多种方式的教育培训,对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培训覆盖率达60%。(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要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行、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年底前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督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评估,并及时修订。3.督促企业按照《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和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规定,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4.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使用台账。5.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6.年底前,督促指导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7.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的管理体系。8.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9.督促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开展施工过程中要全覆盖、全周期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施工“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和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每半年1次。(责任部门: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1.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对全县村级以上公路进行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存在安全隐患路段(部位)数量、具体分布情况、隐患严重程度,建立公路安全隐患基础台账(已有台账的,需根据公路等级和车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变化动态更新)。2.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台账,2021年全县要完成重要隐患路段(重要部位、事故易发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整改建设任务。对公路存在风险隐患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背阴坡、病危桥隧以及与各类交叉口等隐患路段,要依据技术规范,有针对性地采取警示标志、减速设施等防护设施实施整治。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路段(点)要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增设隔离设施、防撞护栏、标线(设置车道分界标线、支线接入口全部配套设计让行标线和停止线等)、标志(限速标志数量、设定时速与公路等级相符等)等安防设施,进一步规范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设置,对不符合交通流量要求的公路实施改造等。3.突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确保安全畅通。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建制村100%通客车成果。加强农民春耕秋收集中出行运输保障工作。4.加强对重点营运车辆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重点车辆入网率95%以上和上线率90%以上。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加快推进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建设,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5.加强其他道路运输、维驾企业监管。一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实施综合监管整治。二是对维驾企业资质和硬件建设情况定期复核,严肃查处挂靠、无固定运营场地等非法运营行为,每年集中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道路运输、维驾企业检查做到全覆盖。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道路运输、维驾企业实施挂牌督办。(责任部门: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水上交通安全整治。1.开展漂流(简易皮筏)、产品质量、救生设备配备检查,救生设备技术状况核查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救生设备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救生设备技术状况差等问题。2.加强漂流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乘客定额。(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1.全面加强公路运行、公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每年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救援装备配备。2.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局安委会按照“细化实施方案、督促落实专项方案、图表化任务清单、督导检查、提示通报约谈”等工作方法,分阶段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第一阶段:细化实施方案。各行管单位于2月20日前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完成本单位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攻坚。2月至12月,各地、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既挂帅,又出征;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掌握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专班人员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动态更新“四个清单”,于每月30日前汇总上月进展情况并报送到局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汇总。局安委会办公室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四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四阶段:督导检查。局安委会办公室将采取“领导+监管干部+专家”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不定时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提示、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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