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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试点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我区实现“营改增”行业全面覆盖,确保新旧税制顺利转换,并于2016年6月1日顺利开展申报征收工作。
三、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区“营改增”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督导“营改增”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吴坤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时序
(一)4月1日至4月20日完成数据清分、调查核实和管户交接工作;
(二)4月1日至4月28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培训和内部干部培训工作;
(三)4月8日至4月15日完成“营改增”相关宣传工作;
(四)4月8日至4月28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系统发行工作;
(五)5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前软硬件环境的搭建,纳税人申报软件的辅导工作;
(六)7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营改增”效应分析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按照国家“营改增”政策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分析工作形势,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密切沟通市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和上报我区试点行业动态,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负责制定“营改增”工作的宣传报道方案,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统一对外信息。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涉及“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舆情进行动态监测,制定舆情应对方案,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工商联、各行业协会等对推行过程中接到的问题反映后,及时取得与问题反映方的对接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统筹协调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支持,配合好营改增工作。积极与网络运营商和供电部门加强联系,确保网络畅通和电力保障。统筹协调,加强与税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系统内部的沟通,协调各方做好试点准备工作,为改革营造有利环境,为税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负责“营改增”前后税收效应分析,测算“营改增”对区财政收入的影响。
(二)区国税局:充分发挥“营改增”主战场的作用,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宣传辅导、管户接收、调查核实、发票发售、后续管理等重点工作,要建立反馈机制,尤其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要统筹好信息化硬件设备资源,调整、优化软件系统,做好各信息系统的联调联试,为改革做好充分的技术支持保障。要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大厅,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涉税咨询、辅导和帮助,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环境和条件。
(三)区地税局:体现大局意识,梳理纳税人档案,清理造册,移交数据要完整、准确,确保纳税人交接不留死角,信息资料不再返工。同时要继续做好税制转换日之前的营业税征收工作,确保纳税人数据迁移与正收工作两不误。要积极配合国税局做好调查核实、宣传培训及过渡期间的相关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营改增”期间突发事件治安处置,打击利用“营改增”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对纳税企业、商户的摸底,以及协助国、地税申报纳税大厅秩序维护,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社会稳定。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三证合一”工作,做到信息互通,配合做好“营改增”过渡期间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挖掘潜在税源。
(六)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营改增”相关行业纳税人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七)区发改局: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营改增”宣传服务及其他有关工作。
(八)区投促局:对已引入的企业所签订的各类协议进行梳理,对涉及“营改增”后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会同区财政局进行政策调整。
在我镇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和抓好“三绿二处理”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农村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切实步骤,目的是通过实施造林绿化和解决乡村垃圾、污水处理问题,建设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绿色聂桥、生态聂桥、富裕聂桥、活力聂桥、和谐聂桥的目标。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三绿二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进而促进农村现代化的一件大事来抓,并贯彻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全镇今年新农村建设点“三绿二处理”工作从2月份开始,“三绿”工作必须在4月15日前结束,“二处理”工作必须在5月15日前结束。“三绿”绿化率达到35%以上,“二处理”完成规划任务的100%。
二、新农村建设点“三绿二处理”建设的主要内容
我镇在做好省、市提出的“三绿一处理”的工组基础上,积极做好新村办增加的“污水处理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打造一批房前屋后花果园、村内道路林荫化、村庄周围风景林的生态文明村,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村庄沟渠相通、排污流畅,使新农村建设点的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观。
(一)农户庭院绿化。全镇新农村建设省级点、市共建点的农户庭院内外和房前屋后都必须进行绿化,并把绿化、美化庭院环境与发展庭院经济结合起来,以栽种果树、常绿阔叶林等经济景观林为主,同时引导农民拆墙透绿。
(二)村内道路绿化。新农村建设点村内主次干道两侧都必须栽树,以种植吸尘效果好或有经济价值的常绿树种为主。各村点在规划编制和开展村庄整治时,道路两边必须预留好绿化用地。
(三)村庄四旁绿化。各新农村建设点村内空地都必须种树,以栽种果树、速生林、常绿混交林、毛竹为主,村旁现有的果园、竹木林,要抚育、补植、整治好。
(四)无害化处理
1、垃圾减量化。所有的生活垃圾都必须分捡和分类处理,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塑料橡胶、废铜烂铁、玻璃杯瓶等垃圾,要专门存放、进行回收;对于可转化利用的烂果菜根等易腐食物、农业废弃物等有机垃圾,要进行转化利用;对于不可回收、难以转化利用、无害无残留的生活垃圾,要采取就近焚烧方式进行处理。
2、垃圾资源化。在对生活垃圾分捡和分类处理的过程中,尤其要加大农村垃圾的转化利用。农村人畜粪便、腐烂果蔬、剩饭剩菜的处理要与沼气建设相结合;建筑垃圾中的碎砖碎瓦与道路硬化相结合;稻草、杂草、树叶和塑料袋等要通过回田回林肥化、加工饲料化和使用用户气化炉等方式加以利用。
3、垃圾无害化。对难以在当地回收利用和有害残留的废弃物,如农药瓶、废旧电池等垃圾,应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集中的办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村庄污水处理。各新农村建设点都必须建设通畅的雨污排水系统,要在村旁村前开辟排水主沟,农民房前屋后要修建排水沟,有条件的自然村和规模较大的村庄(社区)应雨污分流,建设污水排放暗沟。
三、全镇农村面上“三绿二处理”工作基本要求
(一)边抓点边推广。各村在抓好新农村建设点“三绿二处理”建设的同时,要统筹做好面上的“三绿二处理”工作。要组织村、组干部到“三绿二处理”建设搞得好的新农村建设点学习参观,推动面上工作,并建立指导、督查、统计和考评工作机制。
(二)建设垃圾处理中心。我镇今年建设的集镇垃圾处理中心,即将投入使用,处理中心配备了专业设施,安排专业人员,实现区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自然村要严格实行垃圾分类五个去向,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三)建立“三绿二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做好“三绿二处理”的规划安排,镇新村办会同新村办组织林业、农业、城建、卫生等部门分管和专业人员到各新农村建设点现场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和完成任务的时间,力争用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镇农村基本实现“三绿二处理”的各项目标。要充分发挥农民理事会在“三绿二处理”工作中的作用,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推进“三绿二处理”的经常化。村庄绿化要与“一大四小”绿化工程结合起来,按照谁种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村民自行栽植和监护,并允许继承和转让,以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要与改变农民卫生习惯结合起来,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使“三绿二处理”工作长期坚持。新农村建设点此项工作要起带头示范作用,每个建设点要配保洁员、护绿员、并配备专门工具,农户或建设点集体出资解决他们的工资待遇,并长期坚持,要在实践中总结好的经验,加以推广。
四、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三绿二处理”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三绿二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高利明任组长,副镇长刘俊鑫任副组长,成员有代和勇、张锦鹏等同志。镇新村办将安排专人负责“三绿二处理”,尤其做好统计、调度、督查和宣传推动等工作。各村要抽调得力干部抓好“三绿二处理”工作。
(二)多方筹措,解决“三绿二处理”建设资金。一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在搞好“三绿二处理”建设规划预算的基础上,做好筹资筹劳,社会赞助工作;二是新农村建设点在专项资金中平均拿出1.5万元用于“三绿二处理”建设,试点帮扶单位按照新村办的要求拿出0.5万元用于“三绿二处理”建设;三是衔接统筹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资金,必须用于新农村建设点的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和村旁绿化;四是利用本村现有的资源(石料、苗木)等,节约建设资金。
(三)鼓励先进、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三绿二处理”作为今年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将纳入新农村建设统计、督查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实行各项激励、奖罚措施,推进此项工作。
1、镇新村办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三绿二处理”工作的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党政联席会议上通报,并对各村进行排名。
2、新村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在今年6月初对我镇2009年以来新农村建设点“三绿二处理”建设进行验收检查,对两年中各乡“三绿二处理”工作分别进行排名,对排在前三名的试点村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届时,镇新村办也将拿出方案对两年中各村新村点“三绿二处理”工作进行排名奖励。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和谐,着力解决我县深山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主要采取集中安置的方法,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等一系列举措,逐步帮助深山区群众移民搬迁,以实现搬得出、建得好、稳得住、能致富的基本目标,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群众的落后面貌。
二、工作任务
1、以有关乡镇的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移民搬迁群众400人。
2、逐步完善安置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和必要的社会公益设施,基本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三、工作原则
1、责任明晰原则。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参与、乡村落实。政府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安排。在县政府统一安排、指导和协调基础上,县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统一协调,有关乡镇及行政村要做好具体工作。移民个人是搬迁的主体,安置地村委会是接收的主体。
2、以人为本原则。无论是搬迁,还是安置,都要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搬迁、安置及生产建设中的实际困难。
3、量力而行原则。搬迁投入要量力而行,项目实施要科学合理,工程建设要稳步推进。同时,整合在支农、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项目资源,支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调剂土地、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配套建设的基础上由移民户分户建房。
4、整体搬迁原则。坚持以居住点或自然村为基本单位整体搬迁,同时兼顾一些分散户。
四、搬迁及安置
1、搬迁工作
(1)搬迁范围。彭山林场彭山村、车桥镇长庆村(两个点)、车桥镇昆山村、林泉乡屏峰村。(2)搬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11年1月1日以前出生;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农业人口,且目前仍居住和生产生活在深山区;本人自愿申请异地安置。
(3)审批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由自然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将移民条件和移民对象分别实行张榜公布5天无异议后,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2、安置工作
(1)安置村组。彭山林场彭山村36户141人搬迁至原水泥厂厂房旁;车桥镇长庆村九组15户61人和四组14户43人搬迁至316国道旁(两个点);车桥镇昆山村六组14户58人由山顶搬迁至山下村主干道旁;林泉乡屏峰村五组24户97人搬迁至村主干道旁;其他分散户就近移民搬迁。
(2)审批程序。接收安置地的乡(镇)政府及行政村在做好村民小组、村民工作的基础上,由村向乡(镇)政府提出接收移民的申请(含田土调剂表),再由乡(镇)政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
五、主要职责
1、迁出地乡(镇)政府的职责
(1)宣传发动。上门上户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搬迁。
(2)严审资格。在审核报审表和户籍资料的基础上,对搬迁对象要实行“三榜公布”,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3)组织参观。组织山区群众到安置地参观建房地址。
(4)维护稳定。做好移民思想稳定工作。
(5)搬迁验收。对移民户搬迁进行检查验收。
2、安置地乡(镇)政府的职责
(1)确定建房地点。
(2)调剂好田土和山场。办理好田土调整手续。
(3)帮助、协调群众搞好宅基地的“三通一平”。
(4)指导、督促移民建房,协调解决移民安置的相关问题。
(5)搞好移民扶贫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6)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7)将移民户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移民群众就医和安置点的社会治安以及生产开发等,纳入当地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8)协调处理好移民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做好稳定工作。
3、县直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扶贫和移民办要全程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移民搬迁动态,会同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管理好资金。
(2)县发改委要及时为移民搬迁安置申报项目,争取资金。
(3)县城乡建设局对整个安置区要按照高起点、低成本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设计,为移民户提供建房设计和施工图纸。
(4)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文旅局、县网络公司要依据各自职责把电线、电话和有线电视连接到户。
(5)县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将路修建至移民安置点。
(6)县水务局和县农业开发办要为移民户落实改水项目和农田、村庄水沟水渠治理。
(7)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要分别把造地、沼气项目同步实施。
(8)县林业局要为移民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9)县金融部门要力所能及地为移民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六、资金管理
1、严格管理。移民扶贫资金要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人审批。
2、资金发放。建房补助实行“一卡通”管理,实行预借制。补助资金分四次核拨:地基打好经验收后拨付30%;一层建好后拨付30%;二层建好后拨付30%;旧房拆除平整后再拨10%。
3、明确责任。移民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乡(镇)长负责制。
七、政策措施
1、移民搬迁实施政府一次性建房补助政策,标准为每人3500元(其中省级补助3000元,市级配套400元,县级配套100元),在补助资金中按每人500元提取,用于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安置点乡(镇)政府统一管理。
2、移民搬迁后,财产搬走;原有旧房拆平;原有耕地、山林经营权不变,仍归移民户所有,不增加新的耕地、山林。原有拆平后的宅基地实行退耕还林。移民在安置地拥有永久性居住权和土地的长期使用权。
3、允许移民在自留山上依法采伐木材(每人l立方米),作为建房自用材,凭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的准迁证明予以放行,县林业部门和乡(镇)免收各种税费。移民拆迁的旧木料允许自行销售或带至安置地使用,免交有关税费;移民建房自采沙石及自制砖瓦的,在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免收有关规费。
4、移民搬迁扶贫工程实行“零税费”管理。移民建房免交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安装营业税、防洪保安资金、造地等各种税费。对各有关部门应收取的税费,采取“各司其职、各算其帐、各记其功、不带走一分钱”的办法,作为部门对移民扶贫工作的支持。
5、同等条件下,对安置移民的乡、村、组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建设、退耕还林、公路建设、人畜饮水、学校建设、以工代赈等项目方面优先安排。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举办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6、鼓励县挂点扶贫单位实行对口帮扶,特别注重解决特困群众的搬迁困难,为移民扶贫做好事、办实事,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7、将安置小区纳入下年度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八、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3月1日—5月31日)
一是成立办事机构。有搬迁和安置任务的乡(镇)要成立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能力强、有事业心的同志专门负责日常工作。该项工作4月底完成。
二是详细调查摸底。在本乡(镇)范围内对移民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群众逐一识别,张榜公布,集中审核,分村登记,分乡造册,建档立卡。对各村的基础设施状况、人均耕地占有量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安置地的承受能力,选择和确定拟作移民安置的具体安置地点、安置方式、安置人数等。该项工作5月中旬完成。
三是制定工作计划。迁出地乡(镇)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搬迁计划,移民户与县扶贫和移民办签订移民搬迁协议,5月底完成本项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1日—11月30日)
一是迁出地政府组织移民户到安置地察看建房地址。
二是办理好水田、旱地、山场的调拨手续。安置点乡(镇)村要组织为移民建房地址搞好“三通一平”,确保施工用水、用电到点,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同步搞好规划设计,该项工作6月底完成。
三是指导移民建房。在“四统一”(即统一地面正负零高、统一楼高、统一外墙漆、统一坡面顶)的前提下,由移民按照规划设计自主建房。5月份所有移民建房必须动工,9月份住房基本竣工。11月底配套公共设施等项目完成。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30日)
一是组织对安置小区的竣工验收和工作审计。
二是组织移民有序搬迁,颁发《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新户口簿。
三是组织对移民原居住地验收。旧房拆除由移民户各自进行,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由迁出地乡(镇)政府强行拆除,拆除费用在移民扶贫补助费用中扣减。
九、有关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移民扶贫工作不仅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山库区群众的迫切要求,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移民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要加强领导,分工协调。由于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决定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叶心林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晋喜、副县长张华东为副组长,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文旅局、县网络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金融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有关单位要履行好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确保移民建房时资金落实到位,宣传动员到位,搬迁操作到位,工程建设到位,施工保障到位,齐心协力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增强自主创新力度,努力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升产业,做大做强企业。
各企业要组织职工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要重视“专利”申报工作,要认识到:专利是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做强做大企业有力的法律武器;专利制度是激励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机制;专利制度的实施是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条件之一。更要认识到企业进行的大量技术创新工作,取得的科技成果,拥有自有的知识产权,不积极主动申报专利会造成:一是技术成果没有申请专利,得不到法律保护,他人可以无偿使用。二是技术人员跳槽后,很容易将未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成果带走,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三是他人运用该专利技术制造同样产品后,发明人无权运用法律武器制止其侵权行为,等于将本可独占的市场白白给了人家。四是专利是申请技术创新基金、高新产品的必备条件之一,成果再好,不申请专利,也得不到国际承认,不利于招商引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保持经济期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方式的重要支撑;也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支撑。同时,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要重视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升产业,做大做强企业,努力使企业跻身于本行业的前列。镇科技部门要努力选择和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争取科技经费的支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争创名牌产品。各企业要多与镇科技部门取得联系,双向交流,获取信息。为加大、引导、激励和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发展层次,促进全镇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全镇自主创新、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实行如下奖励:
1、开发科技产品(成果经鉴定)奖:国家重点新产品20000元/只,国家级新产品10000元/只,省级新产品5000元/只。
2、科技进步奖(分级奖):省级一等奖10000元/只,二等奖8000元/只,三等奖6000元/只。市级一等奖5000元/只,二等奖3000元/只,三等奖2000元/只。市级一等奖3000元/只,二等奖2000元/只,三等奖1000元/只。
3、申报专利奖,在市单个企业申报专利10件以上,奖励10000元的基础上:发明专利5000元/只,实用新型专利2000元/只,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只。
4、申报并批准:省民营科技企业10000元/个,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30000元/个,省级20000元/个。
5、建立科技研究所(含研发中心):5000元/个;市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00元/个。
6、承担国家863项目:50000元/项,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级30000元/项,省级10000元/项。
7、商标注册(含境外注册):新注册500元/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50000元/个,省著名商标30000元/只,市知名商标10000元/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