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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_______线水泥路施工的正常进行维护良好的施工秩序,我局决定向社会雇请部分交通秩序维护人员,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录用乙方的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___岁至___岁的男性公民。
2、具有一定的交通常识,熟悉交通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
3、必须热爱公路事业,遵纪守法,关心集体,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4、有处理好当地关系的能力。
5、录用必须交押金____元整,工程完工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全部退还或部分退还。
6、试用期___个月,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工资待遇:
1、雇用者工资每人每月___元(班长___元、队长___元),食宿自理。
2、工作时间八小时,采取叁班倒制。
3、工资我局力争及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保工程结束后一次付清。
三、乙方职责:
1、维护施工路段的车辆通行,保证施工的正常秩序。
2、看护未开放交通路面,严禁车辆通行。
3、看护施工设备和生产工具。
四、劳动纪律:
1、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班长认真清点标志服、停车牌、对讲机等上班工具,认真查看禁止通行路面有无损坏(或通行过),施工设备、工具、标志有无损坏或遗失,谁损坏(或遗失)谁按原价赔偿。
2、对于压坏施工设备或碾压禁止通行路面的车辆,如因上班人员原因造成车辆逃脱,一切损失由当班班组负责。
3、施工期间如因值班人员原因造成严重堵车,影响施工,则甲方扣罚值班班组___元整。
4、按时上班,上班时间没有经过班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不上班者,一次罚款___元,叁次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上班时间必须着装包括标志服,必须用停车牌指挥车辆通行或停止,违者一次处罚____元。
6、对于严重违规车辆、压坏施工设备车辆,碾压禁止通行水泥路面车辆,值班人员有权且必须暂时留滞车辆,保护现场,并向施工指挥部报告,不得私自作出处理决定。违者作开除处理,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和扣罚___元至___元。
7、认真维护施工路段的交通秩序,不得故意敲诈过往车辆。故意敲诈过往车辆,触犯法律法规者,一律交司法部门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公安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海南行政区卫生局、公安局,卫生部各直属单位,各部(委)卫生局、处:
近几个月来,一些地方连续发生打砸医院,殴打和污辱医务人员的事件,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广大患者和群众防病的利益。为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保障医疗预防工作正常进行,现将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 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张贴,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好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一九八六年十月三十日
1909年初,经人介绍,徐枕亚来到无锡鸿山脚下西仓镇的鸿西小学任国文教师。学校附近有位当地颇有名气的书法家蔡荫庭,是徐家故交,欢迎枕亚借宿蔡宅。蔡荫庭长子新近天折,留下寡妻陈佩芬及年方8岁的儿子如松。如松在鸿西小学读书,通过学生如松,徐枕亚认识了他母亲陈佩芬。
徐枕亚寄寓在蔡家后院,与蔡家寡媳陈佩芬的卧室仅仅一墙之隔。枕亚喜欢吟诵诗文,那清脆悦耳的语调不时传送到陈佩芬的耳畔,好奇的陈氏跑出卧室,隔窗张望,好一个年轻的书生,风流潇洒!寂寞的寡妇顿生爱恋之心。枕亚也发觉了佩芬,年龄约略比自己长几岁,花冠长裙,风致嫣然。自那以后。隔窗相望就成了两人每天定时的节目。干柴烈火,爱情的火焰立时燃烧起来,越烧越旺越烧越烈。
一天,枕亚从学校回来,发现寓所的门户大开,明明是关好了走的,怎么回事啊?枕亚细心地检查起来,什么也不少,就是那本《红楼梦余词》手稿不翼而飞,上面是自己手作的60多阕言情词。枕亚若有所悟,再细细寻觅,地上有荼藤花一朵,花蒂上隐隐有一个簪洞,枕亚心领神会,词稿佩芬已经拿去,故意留下这朵佩戴过的花以作暗示。他惊喜不已,立即修书一封并附上律诗四首,叫如松带给他母亲。佩芬接到书信律诗,同样惊喜不已,连忙复函:“晨接律四首,诗才宛转,妙造无穷,过蒙赐函,佩幸甚。开缄谨读因缘之语,佩亦不能自知是从,看《梦余》词之后。但觉我心牵牵君矣……我两人所难者,君托足客土,佩有避嫌之故,佩不能与君同伴,朝夕领教,抱恨吟怀。我所以赠照者,恐异日无见期耳。”第一次写信佩芬就赠送了自己的一帧倩影,奉上了一颗渴求爱情的心。枕亚平生第一次接到异慕之词,彻夜难眠,情不自禁,又提笔修书。
佩芬接信立即回复,要求枕亚回赠照片,开始要求照片越小越好,方便藏匿,后来又要求照至三寸,再配上银托底,说:“固寄一时爱恋之深,即以留日后诀别之纪念。”佩芬出身于书香门第,写得一手娟娟小楷,也善诗词。两人从此鱼雁不断,全仗如松从中传情。佩芬作书赠诗给枕亚,开始时署“霞君文几”,接着署“吾弟心鉴”,后来则是“霞君爱鉴”、“爱弟心鉴”、“古虞爱弟心鉴”,两人在书信往来之中感情由浅入深,越来越浓烈。
两人平时见面不易,公开场合偶尔一见,无法交谈,更无从深诉相思之苦,只能以书信诗词倾诉衷肠。佩芬赠诗云:“粉墙隔断如天涯,痛我深情独自嗟。身轻若能随鸟去,飞南飞北乐无耶。素娥意愿属王孙,蜂蝶迷花久断魂。无限柔情终不解,衾寒月冷夜谁温?”缠绵的日子真是太短了,转眼问学校就放了暑假,枕亚返回常熟,相思越发厉害,忍不住作书佩芬:“佩芬爱姐芳鉴,不见面者二十余日矣,茫茫烟水,何限相思,迩来眠食何似,深以为念。”佩芬最苦暑假之长,她在复函中说:“……人生离别苦味,谅君亦知,佩今读此字,两泪实不能禁止,泪湿云笺半幅……虽暂别二月,无奈心心难割难舍,君须记盟誓莫负爱心,毋使佩望中翘首也。”暑假苦长学期又苦短,佩芬在八月半前寄书爱弟“昨夜五更户不扃,几回心醉不见形……我思光阴迅速,君莫错过,君在校两人只聚三月矣,不久年假就到了。”又有诗云:“离别月余始得逢,才逢数月却匆匆。莫把两情轻漏泄,只在中秋一月中。”情爱深深,苦只苦不能长相厮守。如果说“衾寒月冷夜谁温”隐隐透露了暗度陈仓的意思,那么“只在中秋一月中”则明确提出了幽会的时间。
恋爱是佩芬主动,求婚则枕亚提出。为了爱情,枕亚显示了他男子汉的真诚和勇气,他写了一封血书,表明自己的心迹,非得到芬姐不可。然而,身陷旧礼教的佩芬,情到深处身亦难。她愿输爱心,但又深为名节所累,矛盾到极点。一会儿说必须等儿子自立成婚,定当相随相伴;一会儿说为了霞弟,她愿意弃家出走;一会儿又说,别无他法看来只有遁入空门。在信中,佩芬说:“回忆春时,两人以爱结爱,爱才怜才,至今两情误到极处,几有情波返复,也可算误得好了,苦也苦得苦了,两情也可算得深了,我岂不知君枕泪如潮,实无法与君长聚,惟有独自常叹耳,深望君勿悲,恐病再添,深虑,我心实惧怕。”
两人的感情是强烈的,真诚的,可佩芬是个出身名门的旧式女子,她为了守节为了育孤,为了不辱蔡氏门第,感情上的冲突起伏,如山呼如海啸如天崩地裂。她不时在信中写道:“深虑累及君与儿名誉也,心何安?”“我累卿至此,罪莫大矣。”封建的桎梏牢牢地束缚住了佩芬的手脚,然而渴求爱情的心情又时时飞越封建的蕃篱。一次佩芬赠诗中用了“此际视花何等亲,分明三字见真情”二句,枕亚不明,致函询问到底是哪三字。佩芬在枕亚函边批注“不能守”三字。枕亚面对“不能守”三字,沉吟良久,误解佩芬认为他徐枕亚不能终身相守,于是写信,信誓旦旦,表白自己的内心。佩芬读了,感动之极,她告诉枕亚,因为霞弟真挚之情天日可鉴,所以她自觉再也不能守节下去。这样的误会不止一次地发生,每发生一次,解释一次,双方就向爱河迈进一步。
明媒正娶不行,那就只有苟合了。年轻寡居的佩芬,切盼与她的霞弟相见相拥,就如久旱的大地渴望天降甘霖一样。这时,枕亚和佩芬二人的书信中频频出现这样的字句:“君情既若此,我何忍乎……我处早已妥排,老姑小女宿外处,夜则无人在内,惟一主一婢,若蒙文星光临,我门户不扃”,“君必欲相见,不难,假日开后门,我可到你处”,“我恨不得化鸟飞到你床前”。两人几次约会都作了周密考虑,其中有一封信佩芬详细写了入港的路径:“……小庭中半壁处,傍一只茶几抵脚,然后人静,从小厅庭中,东首屋边,垂一云梯,可出此门,不必虑别,虽有两重备弄门,庄里佣人掌握,君自开不妨,一直向东行,又有门,君可止行,此门开不得,转北行二三尺地,有门,虽老姑握持,我可以开候,再行五六尺地,向东首门,便我内室,西首门切不可敲,敲必误矣。”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这时诗作大多是“相敬相爱两情真,携手频头笑语亲。一双暗度谁知觉,伤心不是莲枝人。”“死生为我意中人,此度欢心足算真。漫望云行何处聚,从今鱼鸟永相亲。”还有一些信函则大胆涉及两亲隐私。
可是好景不常,春光外泄。正当两人似胶如漆的当儿,枕亚因母亲有病只得返回常熟。枕亚人在母亲身边,心却时时飞到了佩芬床前。他两次寄函到鸿西小学,原想寄给蔡如松转给他母亲,可是,校内两个同事竟把信截留了下来,而且还拆开偷阅了。佩芬晓得有信,连忙叫儿子前去要回,可是两同事不给。弄得佩芬方寸全乱,简直痛不欲生,直想到校中与‘两贼”拼命。其实所谓‘两贼”只不过开个玩笑,借此窥探一点人家的私生活,作酒后饭余的谈资而已。私拆他人信件,这在当时还没有什么侵犯人权之类的高论。可是这对佩芬,着实是摄人心魄的惊恐和折腾。
徐、陈二人的私情到底还是被四处传扬了,传到了那个有头有脸的蔡荫庭耳中。顿时,蔡家那一池平静的春水,面上依然波澜不惊,可是下面涵洞、急流、旋涡,翻腾得厉害。严酷的封建礼教把陈佩芬威压得几乎要窒息,佩芬致函霞弟:“夕阳虽好,只恐红不多时”,“两人离别岂勿是天定?不可于人力争也”,发出了无可奈何的哀叹。迫于压力,为了脸面,佩芬唯有了断情缘,舍不得也没有办法,只是内心深觉对不起霞弟。为了霞弟有一个良好的归宿,佩芬决定力荐自己的侄女蔡蕊珠与枕亚结成连理。佩芬是真诚的,她的移花接木,一则出于万不得已,另一则确实是替霞弟着想。为了霞弟能够接受,佩芬多次发出长函,苦口婆心情真意切,令人感动之极。又经过了许多的曲折和反复,无奈的枕亚只能接受芬姐的安排。1910年秋,佩芬安排枕亚与蕊珠年底完婚。这时佩芬表示,此生再不与她心爱的霞弟相见,生离就当永别!枕亚接信后,百端交集,悲恸不已。
(二)
由于徐母不同意儿子与蕊珠的婚事,1910年冬,徐枕亚与蔡蕊珠在无锡完婚,满月后再带蕊珠回常熟。陈佩芬与徐枕亚的这段情缘在愁肠百结之中,总算有了一个了断。
婚后,蕊珠居常熟徐家,枕亚仍然在无锡教书。然而事实是,枕亚的心仍在佩芬身上,蕊珠是个好女子,可枕亚无法把自己的一腔深情移注给蕊珠。感情是个奇怪的东西,越是得不到越是铭心刻骨,感情的奇怪还在于没有替代品。矛盾,彷徨,忽忽如狂,婚后的枕亚陷入了感情的困境。他采取了回避法,燕尔新婚,却难得回常熟,也许距离能够使受创的感情逐渐复苏,也许时间能够使佩芬和蕊珠合而为一。
再说常熟徐家。枕亚的寡母倔强而泼辣,丈夫徐眉生去世四年,家中一切全由她一力支撑,尝尽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儿子们知道母亲的艰难和辛苦,所以对母亲一向顺从。徐母对枕亚娶蕊珠为妻一事,原本就有不满,蔡蕊珠到虞山不及半年,徐、蔡两家,为了随嫁田亩事,发生争执,从此婆媳间矛盾不断。枕亚夹在母亲与媳妇之间,调停无方,开始嗜酒。--A独宿无聊,沉于书法、治印,又摇动笔杆,作了《惆怅诗》七律30首、《珠沉玉碎词》《荡魂词》各30阕,以及一批随笔。
接下来三年之中,蕊珠连生了两个女儿,抱孙心切的婆婆恶语连连。1915年3月,枕亚大哥天啸4岁的女儿夭折,天啸媳妇本已痛心万分,再加婆母无穷斥骂,上吊自尽。蕊珠惊忧疑惧,无法正常生活。她又是个生性懦弱的女子,丈夫不在,有苦无处求告。性格暴躁的徐母,对她是这也看不惯那也不顺眼。蕊珠终日以泪洗面,只有等丈夫回来,才好哭诉一番。枕亚是个孝子,根本不会对母亲有半句微辞。
民国建立,枕亚应朋友之邀到上海,进《民权报》任编辑。《民权报》反对帝制,没多久就被迫停刊,枕亚先后在《中华小说界》《小说丛报》等报社任职。蕊珠在常熟,面对不时大发怔忡病的婆婆,痛苦万分。在友人的帮助下'枕亚与蕊珠假离婚,瞒着母亲把蕊珠接来沪上,在虹口余庆里租了一个楼梯间,秘密地生活在一起。
枕亚就读师范学校时,喜爱唐人《游仙窟》等稗史散记,早年就有摹仿撰作的意图。民国初年,上海社会流行哀情,迎合有闲阶层消闲的需要。枕亚决定将自己与佩芬的那段感情纠葛演绎成一本惨情小说,题目定为《玉梨魂))o故事梗概是:苏州才子何梦霞到无锡一个崔姓人家任西席,同崔家美貌的寡媳白梨影相识相爱,两人情爱极深,但是为封建礼教所不许,白梨影最后把自己的小姑筠倩介绍给何梦霞,致使三人全都陷入了爱情的痛苦之中。后来自抑郁成病,不治身亡,筠倩流产,缺医少药,也悲惨地死去,何梦霞孤身_人,决意投军,最后战死在沙场。这小说多半是写实,才子何梦霞就是作者徐枕亚自身,寡妇白梨影就是陈佩芬,小姑筠倩就是蔡蕊珠。全书共30章,在《民权报》副刊上连载刊出。作者用骈文夹杂的文体,哀怨深情的笔调,对不自由的婚姻作了抨击,反响巨大,轰动了整个文坛。读者纷纷给报社写信,要求得窥全豹,没等连载完毕,就出了单行本,后来十余年间竞刊印了30余版,销量常盛不减。
枕亚与蕊珠在沪秘密生活的事,终因次女夭折而泄露。1917年1月,徐母得知后会同女儿一起,赶赴上海兴师问罪。一年之后,蕊珠产下一子,徐母闻讯,转怒为喜,让蕊珠母子一起回归常熟,枕亚专门为儿子取名无咎,祈求此后可以不咎既往,无灾无难,合家平安。可是,徐家并未因此而平安。无咎4岁那年不慎坠楼受伤,徐母再次逼迫枕亚休妻。枕亚故伎重演假离婚,不久,夫妻再到上海相聚。
可是在沪期间,枕亚一则忙于报社事务,另一则为了赶写小说,《兰闺恨》《花月尺牍》《刻骨相思恨》《秋之魂》等小说一一出笼,常常寓宿报社而不回家。这时的徐枕亚酗酒不算,说什么为了吊精神,又染上了鸦片,老酒再加大烟,身体一天衰似一天。当时蕊珠正好又有孕在身,身边无人照料,更无人体贴,抑郁再加劳累,导致流产,产后又失于调养,1922年12月27日,蕊珠痛苦地撒手西去。当时女儿可贞11岁,儿子无咎6岁,都在常熟由徐母领养。凶狠的徐母,只同意两个孩子戴孝,但不准到上海临丧。对此,枕亚作了一副挽联:“总算好夫妻,幸其死,不乐其生,先我逍遥脱尘网;可除小儿女,知有父,竟忘有母,对人嬉笑著麻衣。”次年3月,枕亚雇船载蕊珠灵柩归葬常熟北郊外顶山,陪同去墓地的只有兄长天啸_人。
枕亚本是个感情异常丰富的情种,蕊珠在日,他因为走不出感情的怪圈,感情冷漠,现在蕊珠去了,他自责自谴,深感罪孽深重。痛定思痛,悔不当初。枕亚以“泣珠生”为笔名,发表《悼亡词》一百首,撰作了《棒打鸳鸯录》《刻骨相思记》和《泣珠记》等悼文,汇集成《泣珠集》。又取笔名“伤心人语”在报上连载《亡妻蕊珠事略》。以后好几年,枕亚一直生活在内疚的阴影中,认为自己忙于撰写小说而无暇照顾妻子,这也是一种孽因,一度摒弃小说而经营书店。
《玉梨魂》依然畅销,一版再版,供不应求,市场上甚至出现了盗版的《玉梨魂》,同正版并行牟利。徐枕亚决定再作《雪鸿泪史》一书,他登出广告,说得到了男主人翁何梦霞的亲笔日记和一批书信诗词,打算将其细分章节,缀加评语,在《小说丛报》上连载。同《玉梨魂》一样,又应读者之请,丛报还没有刊完就先出了单行本。早年枕亚在碑版帖札方面下过功夫,他广取博收,书法颇有功底,特别是那一手行书,流转秀润,腴茂多姿,笔端飘逸着江南才子的风采。为了彻底击败盗版商,他书写了《玉梨魂》中原先的对联“有情好月未曾圆到天中,无主残花不久香埋地下”多副,凡购买《雪鸿泪史》者就赠送一副。一时间,购买者络绎不绝,有喜爱小说的,也有爱慕枕亚书法的,《雪鸿泪史》销量大增,枕亚书法的名声随之大噪。
(三)
蕊珠亡故,枕亚对爱情已经没有了奢望,冷冷清清孤独困苦地活着。1924年,突然收到一封发自北京闺阁的书札,其中有这样几句:“颖彭城望族,簪缨世家,龀龄就学,即喜吟咏,维鲜良师指导,虽聊知音韵,远逊咏絮,偶阅君子所撰《玉梨魂》一书,情意感人,今欲求为人室弟子,愿终身侍奉左右,时聆教诲……”署名刘沅颖。
却道这刘沅颖是什么人?她乃末代状元刘春霖的女儿。刘春霖自称“第一人中最后人”,民国成立,一度作过总统府内史秘书,后来退而家居,绝意仕途,幸亏写得一手好书法,就以卖字为生。当时社会上有一个风尚,以得到状元、榜眼、探花和传胪的墨宝,组成四屏条,作为一种荣耀。状元公的书法是四屏条之首,求者纷纷,以至应接不暇,生活倒也不成问题。刘沅颖从小喜爱翰墨,自视甚高,及笄之年,一般豪门子弟托媒提亲,都不在沅颖的眼里。再说这时的刘家早已门前冷落车马稀,可是刘春霖依然自恃门第,就这样高不就低不配的,沅颖年过20,还待字闺中。按当年的习俗,20未婚已属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这老姑娘头脑并不顽固,她在附近一所小学里教书,闲来无事,读小说写诗词,还学习技击。刘沅颖最是喜欢《玉梨魂》,没多久,她又读到了徐枕亚的《悼亡词》,凄婉动人,典雅流畅,沅颖小姐顿生爱慕之心。她想能够写出如此绝妙好辞的作者,一定是位千古少有的风流才子,有朝一日与他共语于一室,互诉衷肠,这一生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朝思暮想,沅颖终于萌发了与枕亚鱼雁传情的大胆行动。
枕亚见了芳札,情辞真切,很乐意同她书札往来,诗词唱和。枕亚在复信中,坦言自己妻子早逝孤苦伶仃的身世,并且赠诗一首,内中有句云“却从蕊珠碎沉后,又遇花愁玉怨人”。沅颖接信,欣喜万分,看到枕亚的一手行书潇洒挺秀,越发倾心,当即复信复诗,尤其是那一首五绝,“北国楠榴木,其豆绝艳红;不以地气别,想思两相同”,简直要把枕亚醉倒。枕亚又复信复诗,以“瞥眼华年销绿鬓,铭心知己拜红裙”相报。从此两人鱼雁不断,互诉爱情,不到半年光景,已经达到白热化的程度,开始谈婚论嫁起来。
一年之后的春天,在刘沅颖连续催促之下,枕亚到北京走了一遭。初到北京,人生地不熟的,先在旅馆歇下'然后打电话给刘小姐,约个时间登门拜访。刘小姐觉得自己没有禀明尊长,事情十有八九要弄僵。因为沅颖深知父亲的脾气,他身为状元公,刘府择婿决不会降格而从,枕亚一介寒民,与刘府门不当户不对,假如贸然提亲,必定会碰一鼻子灰。刘沅颖到旅社相会也不方便,最后相约在北海公园见面。两人没有多少寒暄,枕亚就说:“我的年龄比你大多了,你会不会感到不满?”顿了一下又说:“你我虽交换了照片,我的真人也许不如摄影,你见了会失望吗?”沅颖回答非常明确:“没关系!”“那些都没问题!”枕亚感叹道:“我很惭愧!”这次沅颖的回答非常简捷,“只要你是徐枕亚!”就是这句话,深深地震动了徐枕亚,促使他下决心求婚。
不过,事情进行得很不顺利。刘沅颖回到家,试着向父亲探口气。可女儿提到她眼里的经典大作《玉梨魂》,父亲竟然一无所知,更别提徐枕亚的名字了。是呀,刘春霖属于京派名士,一向瞧不起海派。现在徐枕亚又是海派中搞杂学写什么小说的,状元家的小姐怎么能够嫁给这种野狐禅?
沅颖搬来了母亲,一起来说服这个以状元公自居的老顽固。刘春霖毕竟只有这么一个千金,女大当嫁,待字闺中这么多年,早就成了一桩心事了,犹犹豫豫之下,吐出了这么一句:“这件事情,总要办得说得过去才好。”母女俩听出了门道,老爷子一向看重人品,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书品,目前刘家以鬻书为生,而枕亚的书法名冠吴中,可以在这方面找找途径。最后想出一个办法,先介绍枕亚以请教书法为名拜樊增祥为师,再请樊师作媒。料想凭樊增祥门生的资格,再加樊氏的面子,老爷子就有了一个体面的台阶可下了。樊增祥后寓居北京,任参政院参政并兼职于清史馆,樊的书法出于欧颜,重拙峻厚,自成面目。樊增祥看到枕亚的墨迹,十分喜欢,这送上门来的学生岂能不收?枕亚走好了第一步。樊氏很为自己收得一名书法高徒而得意,没有多久就亲手为枕亚鬻书广作宣传,书写了《枕亚贤友鬻书润格》,盛称徐枕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接着,枕亚走出了第二步,请樊师为门生作媒,向刘春霖求婚。樊增祥和刘春霖都是科举出身,素有交谊,刘春霖总算为女儿,更为自己找到了个体面的结局,顺水推舟答应了下来。
有樊增祥作伐,徐枕亚与刘沅颖办理了订婚手续,然后南下作准备。1926年金秋十月,徐枕亚在兄长徐天啸、文友李定夷等人陪同下,专程赴京,与刘沅颖成就了秦晋之好。一时之间,京沪两地的报纸上以“状元小姐下嫁记”为题,争相报道,传为佳话。
婚后,沅颖南下常熟,拜见婆母,在上海也住过一段时间,可是她在南方住不惯,执意回了北京。枕亚认为结婚了,沅颖应当南下,可是沅颖个性极强,恋爱时的心态与结婚后的心态全然两样。恋爱时多的是浪漫,结婚后接触的全是现实。沅颖不习惯南方,倒要枕亚去北京生活。枕亚无法,抛下他在沪上创办的清华书局业务,陪同北上。在北京,刘沅颖每天到学校讲课,枕亚一人在家,无所事事。这时,枕亚原来的毛病都显出来了,一是喝酒,二是抽鸦片。
枕亚的祖父和父亲,都因嗜酒而丧命,也许是遗传因子起的作用吧,枕亚同样嗜酒如命,一杯在手就什么也顾不得,醉后失态,衣破骨损,十天半月必有一次。亲朋好友时时相劝,沅颖当然严加阻止。酗酒,枕亚自知于人于己有害无益,发誓戒酒,曾为此专门作了《酒话》一卷,作为戒酒纪念。可是,没有多少时候,他又一杯在手,醉倒黑甜,沉湎而不能自拔。抽鸦片,更令刘沅颖不能等闲视之,她严厉制止。枕亚自己也多次下决心戒烟。可是,这个徐枕亚,多愁善感,无病,对人生对社会,天生戴着一副灰色眼镜,动不动就消极悲观。他要戒烟,可是他又推说自己身体吃不消,需要靠鸦片提神。枕亚屡教不改,于是夫妇俩开始拌嘴,这种事情开不得头,开了头,那就无休无止,家无宁日。好在枕亚生陛软弱,又有错在身,一次大吵过后,写下书面保证,戒烟!可是徐枕亚又是个意志薄弱者,隔不多时,烟瘾难熬,背着沅颖,偷偷再到外面烟馆里过瘾。一回到家,嘴巴里那种鸦片气味,马上就被沅颖闻出来了。这次,可不是吵嘴了,拿徐枕亚的说法叫“吃生活”,就是挨了沅颖的拳脚。上文曾说到,沅颖是练习过技击的,而枕亚呢,一介文弱书生,挡都挡不住,只有挨打的份。枕亚娶得了这么一位文武全才的太太,觉得根本没有幸福可言。不过,他平心而论,沅颖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她太要“好”,因此就容不得他这两种嗜好。道理不在枕亚这一边,错了之后又被打得吃不消,只得逃回南方。沅颖1928年生了一子,取名无病,从此,枕亚北京上海两地来回奔波。1929年春,17岁的长女可贞由于饮食不节而病亡,1932年秋,14岁的-儿子无咎以同样病因夭折。同年冬,在枕亚一再邀请之下,沅颖带着儿子无病,南下常熟老宅定居。1934年初,枕亚将上海的清华书局盘给大众书局,回到常熟,在兄长天啸的资助下,在道南横街开设“乐真庐”,鬻卖书法、为人篆刻兼营买卖古董。
沅颖本北方富家女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花费起来没有节制,日子一长,坐吃山空,尽管嫁妆丰厚,也难免捉襟见肘。到南方一直水土不服,养尊处优的身体,粗茶淡饭实在难以下咽,心眼又细,一不称心就生暗气。在北京时,大赞《玉梨魂》,现在却动不动追问书中寡妇究竟何人?现在哪里?到底关系如何?一连串的问号,逼得枕亚回避也不是,回答也不是。两人相差十多岁,可以说是两代人,在那新旧绝续之交的年代里,两人的关系已岌岌可危。
徐枕亚早在33岁那年就得了咯血症。现在回到常熟,更加纵酒无度,与兄长等人日逐在祥泰酒店酗酒。当时,有人编了个顺口溜:“徐家两个酒葫芦,作文写字不糊涂”。酗酒之外,就是到周神庙弄的琴心茶社喝茶,那时茶社内设有“琴心文虎社’’,聘请枕亚等数人制作谜语,供人猜射以招徕生意。三年工夫,徐枕亚浑浑噩噩,不好好经营乐真庐,整天放下茶杯拿起酒杯,咬文嚼字,挖空心思,到1935年出版了一集《琴心文虎》,也算是留下他的雪泥鸿爪。
摘要:为了充分了解本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就业前景和就业需求,我们以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为主要对象,对湖南三所高职院校人力资源专业的师生以及10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查。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需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建立课证融合的课程体系,在授课过程中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提升授课教师实务经验,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
关键词 : 湖南 高职 人力资源管理 调查
一、调查背景
随着企业经营与管理的日趋复杂,企业对高素质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需求持续走高。从1993年至现在,国家颁布一系列关于职业资格证的相关政策,表明了国家对于高职学生“双证”获取以及职业能力培养也越来越重视。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各高职院校都竞相开设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并设置了相应的课程体系。目前湖南省有正规高职院校68所,其中,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湖南商贸学院等都开设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其他高职院校都是依附在工商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或物流管理等专业的一个方向,或者开设一门人力资源管理课程。除了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开设的时间比较久以外,其他学校都建立不久。
为了充分了解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就业前景和就业需求,为本专业的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找准方向,培养更多适应社会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我们选择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职业院校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长沙通程万惠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府名爆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以问卷法、访谈法和资料收集法为主,进行了关于湖南省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的情况、企业对人力资源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的调查。
二、调查内容介绍
在企业方共访谈10人,主要调查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素质要求、对高职学生的满意度、对课程体系的建议以及对双证的要求和看法等方面,主要采取访谈法的调查方式,调查对象为各企业的人事主管或人事专员。
在学校方,采取访谈法的方式调查湖南三所高职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就业干事和专职教师,共访谈6人,主要了解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13届、2014届毕业的就业率、就业走向、学生双证的获取情况、课程体系的设置;针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13届、14届毕业学生和15届在校学生采取问卷调查法或电话访谈法的方式,调查学生对于就业及双证的看法和建议。
三、结果分析
1.就业需求情况分析
(1)岗位需求。从对2013、2014届的毕业生调查结果来看,由于毕业时间较短,大部分学生主要从事一线专员的工作,对口岗位主要包括人事专员、人事助理、招聘专员、培训专员、拓展教练、薪酬福利专员、劳动关系专员等,也有个别同学由于业绩突出、表现优秀,已经荣升到了管理者的岗位。目前市场上大量的人事专员、人事助理的薪酬状况不容乐观,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开出的月薪为1800-2500元之间,外企稍高一点,在2500-3500元之间。并且在人力资源各模块中,企业对学生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招聘和培训模块,其中培训模块的素质拓展还存在广阔的发展前景。
(2)对学生的素质要求。通过访谈,我们了解到企业对人力资源岗位的学生要求包括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专业核心能力有:人力资源招聘、配置、培训开发能力,主要包括人员招聘与甄选、人员培训与开发的能力;人力资源绩效与薪酬管理能力,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的能力;基本的人力资源规划与劳动关系协调能力,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预测、人力资源规划、劳动争议的处理等能力。综合素质包括:计算机操作能力,包括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如Word、Excel、PPT的操作等等;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包括基本的人际沟通、上下级沟通、职业道德等;信息收集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方法收集高质量的信息。
(3)学生就业适应情况。企业对高职学生的岗位工作情况反映褒贬不一,大部分的高职学生能够适应岗位的工作,领导比较认可,能够吃苦,工作态度认真;但也有一部分学生虽然个人工作能力较强,但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眼高手低,有时候会偷懒,人员流动性强;还有一部分学生态度比较好,但处理事务能力较差。
(4)对于双证的看法和课程体系的建议。被调查的10家企业中,2家企业认为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资格证书很重要,3家企业认为比较重要,3家企业认为不太重要;10家企业都认为毕业证书非常重要。企业建议学校除了要开设专业模块课程外,需要增加计算机、人际关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课程。
2.学生就业现状统计
(1)就业走向及就业人数。在调查中发现,外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人数占总员工人数比例最大,为0.92%,即1000个人配置10个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也比较大,占0.82%。从调查数据显示,70%左右的被调查者在民营或私营企业就业,就业比例占62.7%;在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和事业单位就业比例差不多,分别占5.9%、8.9%和7.7%。有6.5%的学生选择了自主创业,约3%的学生继续深造攻读硕士研究生。
(2)关于双证的获取率及看法。对学生干事的访谈调查表明,被调查学生毕业证的获取率为98.76%,职业资格证的获取率为82.39%,对口职业资格证即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为37.83%,其余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为驾驶证、社工证、秘书证等。关于对毕业证的看法,95.45%的学生认为毕业证很重要,3.41%的学生认为比较重要,1.14%的学生认为不重要;关于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职业资格证的看法,59.09%的学生认为很重要,31.82%的学生认为比较重要,9.09%的学生认为不重要。
(3)目前课程体系的设置情况。对于目前课程体系的设置情况,55.68%认为很合理,35.23%认为比较合理,5.11%认为不合理,3.98%表示不清楚;关于对课程体系的建议,最多的前四条建议依次为:根据岗位需求设置、与人力资源相关职业资格证相结合、要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总结
针对目前高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为了提升学生的就业率、就业能力和岗位适应力,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建立课证融合的课程体系
即要求将职业资格认证(考证)项目贯穿于课程培养方案中,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将日常教学内容与考证内容相融合,使毕业生能轻松拿到“双证”(即毕业证和相关职业资格证),甚至取得“多证”,从而提高毕业生的职业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
2.提升授课教师实务经验
要通过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挖掘师资队伍的潜力,提升现有授课教师的实务经验,并与企业建立长久稳定的联系,为教师和学生的实践打造一个良好的平台。鼓励教师承接横向课题,增强教师的实践经验。
3.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根据企业的需求,学生不仅需要掌握人力资源各模块的专业核心能力,还需要掌握专业辅助能力,如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如Word、Excel、PPT的操作,基本的人际沟通能力、职业道德等。因此,教师在课程授课时,必须涵盖这两大方面的能力。
4.推行“订单式”培养模式
学校可以与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联合,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定期让学生顶岗实习,参与公司日常活动和实务处理。同时,优秀毕业生也可以与实习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留公司工作。学校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招生和安排教学计划,实施培养方案。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动员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广泛动员全区上下,特别是集中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力量,在全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治理并遏制当前我区各类影响城市形象、侵害乘客权益、扰通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乘车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为建设##新城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
今天的会议共有五项议程:
一是部署全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工作;
二是宣读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
三是向有关单位颁发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
四是部分单位作典型发言;
五是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区长##同志讲话。
首先,进行大会第一项议程:请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同志代表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全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工作;
下面,进行大会第二项议程:请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同志宣读##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
下面,进行大会第三项议程:请公安分局、城管大队、交通局、交通支队、工商分局、旅游局上台领取##区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书;
下面,进行大会第四项议程:请区治安支队队长张建平同志发言(发言完毕);
请区城管大队##同志发言(发言完毕);
一、TQM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理念
全面质量管理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TQM模式,最初应用于工业部门,后来推广到全美建筑业、交通邮电业、商业、服务业等众多领域,并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和运用,在日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全面质量管理是企业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最经济的方式让顾客、社区群众和企业成员持续满意的一种质量管理模式。
全面质量管理有四个主要的特点:一是抓住各个环节的衔接和递进,搞好全过程管理;二是促使质量管理成为全体成员的内在需求,以实现全员管理;三是对影响质量的多种可控因素,运用多种方法和多种手段进行全因素管理;四是以最小量的投入获得最优化的产出。这种模式的基本理念可以概括为l6个字:统筹兼顾、以人为本、调控时空、提高效益。全面质量管理的精髓在于遵循上述理论指导,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20世纪90年代,美国教育界大力引进了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继续教育学院虽然不是企业,但是从继续教育服务对象、服务宗旨来看,应该把成人高等教育定位在服务行业。教育教学服务提供给需求者的是一种受教育需求,是一种谋生的基本知识和提高生活质量的工具。服务行业都是要以“顾客为中心”,因为在激烈竞争的年代,不以顾客需求为导向的企业就不能够生存和发展。继续教育学院的教育教学虽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但是服务行业的宗旨值得学习和借鉴,以“顾客为中心”理所当然是继续教育以人为本的体现。在目前的教育体系中,绝大多数的继续教育学院,其学生主要是全日制的自考学生。可以这样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以下简称“涉外”)继续教育学部依存于全日制自考学生,全日制自考学生是我们生存的基础。因此,继续教育学部应该重视教育教学质量问题,努力向全日制自考学生提供完善、周到的服务。
二.全面质量管理的内容体系
以涉外继续教育学部为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是以现代管理科学的原理作支撑,以现代质量管理系统(IS09000质量管理系统和IPMP项目管理系统)为借鉴,继续教育学部教学质量管理实践为研究对象。研究目标主要是探索继续教育教学的现代管理规律,建构继续教育教学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一)以“让学生真正学到东西”的理念构建办学定位系统
全面质量管理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顾客导向”、“质量第一”。继续教育学院要在各高校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主动,不仅要关注自考学生个性的发展,更要关注社会和市场的需求,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而继续教育学部的定位是否科学、合理,又直接影响着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要做到全面质量管理中的“顾客导向”、“质量第一”,就要坚持涉外的九字方针,即继续教育学部必须以“让学生真正学到东西”的理念来构建继续教育学部办学定位系统。继续教育学院要赢得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一定要科学定位自身实力与办学特色,以“让学生真正学到东西”的理念,找准自己的定位,发展自身优势,最终形成办学特色,并提高继续教育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以“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教学的决策与执行系统
在张楚廷校长近十年的领导下,涉外逐步形成了学生本位、教师本位、学术本位的观念系统,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已经逐渐在涉外安家落户了。涉外的观念是:师生员工,生字第一;教职员工,教字第一;所有的工作,学字第一,教学第一。这种本末关系,涉外始终是清楚的。在这种大学教育理念的背景下,体现在继续教育全面质量管理上,就是特别强调“以人为本”,把人放在组织中的第一位,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并通过对人的行为的管理和激励,促使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同样,继续教育学部的教学质量管理也要落实到人。在构建继续教育学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时,决策系统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方针、确定职责、明确各部门质量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标准,使各项制度规范化。
(三)以“用数据和事实说话”的理念构建教学信息收集系统
全面质量管理所强调的“以数据和事实说话”,就是说要使管理和决策更科学,避免主观臆断,将管理和决策建立在对真实数据和事实分析的基础上。因此,在构建教学信息收集系统时,继续教育学部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获取教学一线的信息,以及用人单位反馈的信息,从而达到对教学信息全面而客观的收集,为真正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撑。涉外继续教育学部的各科室、各专业研究室牢记“用事实说话,决策科学”的理念,要通过考试考查、座谈讨论、问卷调查、随堂听课、评教评学、期中期末及平时的抽查、巡查,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教学信息等途径,广泛收集教学一线的动态信息,以此作为教学管理与决策的依据。另一方面,要与用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与交流,及时了解他们对学校人才培养的具体需要和要求。只有多方面、多渠道收集教学信息,才能全面了解教学质量的现状,才有利于工作的改进从而使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四)以“提前预防”、“全程控制”的理念构建教学质量评价与诊断系统
全面质量管理强调质量不是检验出来的,而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出来的,要求把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提前预防”,并对质量产生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使质量问题解决在过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涉外继续教育学部在构建教学质量诊断系统时要时刻把握“提前预防,全程控制”的全面质量管理理念,随时对教学质量的现状进行检测和考评,参照决策系统制订的质量标准对教学过程各主要环节及系部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不仅要对课程教学、实践环节、教学设计等各主要教学环节进行评价,还要对各专业研究室的教学管理进行评价,对出现的问题及潜在的问题做出诊断并及时纠正,使教学质量在生产、形成过程中就得到保证。
(五)以“质量改进,不断创新”的理念构建教学质量反馈系统
全面质量管理中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不断创新,提高产品的质量,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继续教育学部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就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不断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反馈体系的建立就要把“质量改进,不断创新”作为目标,通过教学信息的收集,并在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和诊断后,将这些数据、事实、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反馈给学部的教师、自考学生以及学院的合作方,使他们都能了解到学部教学工作的现状及教学质量是否提高,并提出纠正办法或改进措施,使全体师生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质量观,从而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培养更多社会需要的人才。
三,全面质量管理的有效形式
(一)理顺管理关系,并合理选择全面质量管理的载体形式
理顺管理关系,就是要合理设置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使各职能部门功能互补,衔接到位,协调运作。理顺管理关系,这是在全面质量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涉外继续教育学部8000多全日制学生的规模,成立了学部、专业研究室两级管理机构,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建立协调工作关系。最重要的是,专业研究室的设置充分考虑专业设置与建设的合理分工及各专业间的优势互补。同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继续教育的全面质量管理同样需要选择简便快捷的物质载体。对此,涉外继续教育学部研制开发了继续教育学部网站,开辟了“教学管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学籍考务”、“业余本科”、“学生管理”、“毕业生及学位管理”等栏目,设计新颖,操作简便,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一切重要信息,能很快上网公布,收益很大。
(二)全面质量管理的全员形式
如何做到全面质量管理的全员形式?首先,作为高等教育管理者观念一定要转变,转变服务意识,以教育对象为中心,关注、研究教育对象。其次,全面质量管理是和每一个人的工作相联系的。这就要求继续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职员工加强质量意识,建立明确的教学质量责任制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者质量意识,定期组织全体管理者参加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学习,学习全日制自考学生的心理特点、研究继续教育教学规律,让教职员工熟悉学校教学管理每一步骤的要求,使全体管理者都能明确他们在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的重要性,通过岗位责任制让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工作职责,扫除部门问的障碍,通过例会活动、教研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质量学习、评比,让大家公开讨论,发表意见,参与质量管理,让每个员工都清楚教学质量管理人人有责。
(三)全面质量管理的全程形式
涉外继续教育学部几年的实践证明,必须在教学的全过程中加强质量管理。教学全过程应该包括: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制订的全日制自考学生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设计、检查考核等。教学全过程质量管理就是抓住教学教程的每一步环节,并且要保证每一个环节有质量要求标准,按照质量标准正常开展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过程的每一步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通过制度和规则来规范教育教学活动,这样才能保证继续教育教学高质量管理的实现。
继续教育教学全过程质量管理重点是抓第一线的教师,采取激励措施调动更多的优秀教师从事继续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吸引全日制的优秀教师、德高望重的退休教师担任继续教育学部的教师,因为能够聘任到优秀教师才是继续教育学部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高质量的教学首先是通过教师认真备课、精心准备教案、课件,认真讲出来的。他们应该重视继续教育教学,懂得全H制自考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求。要提前一个学期,使任课教师熟悉教材明确自学考试教材的特殊性,要求他们通过考试大纲、全H制白考学生培养方案,明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跟踪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检查课堂教学情况,了解教学效果。
(四)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全效形式
2004年8月,丰乐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求丰乐农技站及时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并申请法院对丰乐农技站设置借款抵押的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在查封李某居住的房屋时,李某拿出自己交纳购房款的收据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自己对其居住的房屋享有所有权,法院查封其房屋于法无据。
[分歧意见]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丰乐农技站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丰乐信用社对丰乐农技站以李某已经购买的房屋设置抵押担保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存在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与丰乐农技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丰乐农技站应向李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返还李某的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应认定丰乐农技站与丰乐信用社的借款抵押担保合同成立,丰乐农技站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丰乐信用社有权依担保法的规定,拍卖、变卖其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其理由是,依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且应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能生效,因李某与丰乐农技站之间的房屋买卖违反了房地产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于李某与丰乐农技站的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因此房屋的所有权未实际从丰乐农技站转移给李某,所以丰乐农技站有权以其所有的房产设置抵押担保借款。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与丰乐农技站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作为房屋出卖人的丰乐农技站未按合同法的规定向买受人李某过户房屋产权属违约行为,本应责令出卖人为买受人补办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以使李某在支付购房款后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丰乐农技站已将出售给李某的住房设置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丰乐信用社对丰乐农技站出售给李某那套房屋享有抵押担保物权。对同一套房屋,李某基于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丰乐信用社基于房屋抵押登记享有担保物权。根据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原则,应确认丰乐信用社对房屋享有的担保物权优先于李某对房屋享有的债权的行使。李某在丰乐信用社基于担保物权拍卖,变卖抵押房屋优先受偿后,只能要求丰乐农技站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从法理角分析,本案既涉及到合同法上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的问题,又涉及到物权法的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现作如下分析:
一、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生效的要件。我国《合同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这些法律规定似乎意味着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将被确认为不成立。但这种认识显然是片面的,合同形式是合同当事人所达成协议的表现形式,仅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采取了相对宽松的规定,合同形式可以是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充分体现了合同形式自由的理念,其宗旨是鼓励、保护、促成市场交易的实现。《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成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说明双方交易已经既成事实。此时,若国家公权力再以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为由强行宣布合同不成立,不但无任何实质意义,反而会破坏《合同法》鼓励、保护和促成市场交易的宗旨。就本案而言,丰乐农技站接受了李某3万元的购房款,且付李某交付了房屋此应认定双方均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这种履行义务,因此这个合同是成立的。
合同成立与否仅仅解决了一个事实判断的问题,即仅仅解决了合同当事人是否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的问题。合同成立意味着在当事人之间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订立程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则需要由法院和仲裁机构对已成立的合同作出法律价值判断,以确认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该规定就区分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是否是以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虽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但《房地产管理法》这一规定,显然没有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挂起钩来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的上述司法解释,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仅仅产生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的法律后果,由此可见,我国现有法律或行政法规并未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加以规定,因此只要房屋买卖合同中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无效的情形,即使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也不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和房屋抵押登记是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典型的物权行为而非债权行为。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必须从一种客观的为社会公众知悉的方式加以展示,方能产生法律效力。由于物权是排他性的绝对权利,其变动常常会影响其他人的利益,如果没有外界可以知悉其变动征象则会使第三人承受不测之损害。故而物权的设立、移转必须公开、透明,以维护物的占有秩序和交易安全,因此物权不能由当事人随意创设。法律规定,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从占有的移转即交付为其变更的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则从登记和登记的变更作为权利享有成变更的公示方式。物权的公信原则是物权公示原则的必然结果,即物权变动经法定公示后,即使标的物的出让人事实上无处分权,信赖公示的第三人仍被法律承认其和真正权利人交易相同的法律效果。
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对正确处理合同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债权行为是指直接引起债权关系成立,变更或消灭的民事行为。而物权行为则是直接引起物权取得,变更或消灭的民事行为。不论是从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为目的买卖合同,还是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订立合同行为本身不能直接导致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担保物权的设立,因此订立合同的行为是债权行为。而动产的交付和不动产的过户登记与抵押登记才是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物权行为。可以说,就上述两种合同而言都在逻辑上存在着两个相互衔接却又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债权行为即订约行为,其后果是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第二阶段是物权行为即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和房屋抵押登记。这两个阶段的行为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债权行为是物权行为的前提和基础,物权行为是债权行为的要求和后果。区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意义在于,由于债权系相对权,不能对抗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一般情况下与第三人无关,因此无须公示。而所有权和担保物权是对世权,可以对抗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所以才有公示、公信的要求。
(一)司法警察是控申接访秩序的维护者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2章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九项职责之一就是“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第20条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维护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秩序时,应劝解疏导个别不遵守上访秩序人员,制止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检察机关的工作秩序,保护检察官的人身安全。”同时,《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对以暴力、胁迫方法妨碍检察活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可见,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维护控申接访秩序和参与处置涉检突发事件有法律的依据,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务范畴,其有权对妨碍检察活动的人员进行劝解疏导,直至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二)司法警察是处置涉检突发事件的重要参与者和执行者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是参与处置涉检突发事件的重要参与者和执行者,要在检察官领导和指挥下处理涉检突发事件。如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试行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具有武装性质和特殊强制手段,肩负着保卫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国家的各项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同时对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起着维护和促进作用。因此在高检院对“维稳处突”的整体部署中,接待涉检来访人员工作一直是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将司法警察始终定位于“负责维护控申接访秩序的基本保障力量”,就是要充分发挥其作为检察机关唯一一支武装力量的警务保障功能。但在现有的检察机关领导体制里,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从事某项检察活动往往是在检察官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在控申接访实践中,控申部门遇到重大集体访、碰到人情绪激动,难缠,威胁接访检察官等可能引起事态进一步恶化或需要对过激人员采取一定的稳控或者强制措施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时,需要向法警部门申请用警,法警出警后,在具体的维护秩序工作中要统一接受控申、业务部门的指挥,协助维护接访秩序,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二、司法警察维护控申接访秩序的现实需要
(一)涉检案件大多具有原因复杂、处置棘手等特点,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在控申工作实践中,对控申接访秩序构成冲击的主要是涉检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通过渠道反映的人民检察院违法违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或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等涉及人民检察院或者检察人员的案件。此类案件成因非常复杂,有检察人员与公安侦查人员、审判人员由于认识分支而对案件定性、处理上形成的“夹生案件”,往往是法院退回,检察院作不处理,当事人由于不服不决定而到检察院“讨说法”;有地方党委、政府等部门不当干预,致使公检法司通过召开“四长会”而形成的“妥协案件”,导致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处理结论怀疑和不信服而导致的上访案件;有办案人员在实体上、程序上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漏洞,而引发的上访案件等。人将的焦点集中于检察院,一旦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就通过越级访、非正常进京访、选择在特殊时期集中上访等形式给检察院施加压力,甚至通过制造突发事件来激化矛盾,处置起来非常棘手。
(二)控申部门接访力量有限,需要司法警察来协助维护接访秩序
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是涉检案件的主要接待部门,有专门的接待室。作为是一个“多功能”的接待室,涉检接待室承担着接待来信、来访、控告、申诉,接受举报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线索等职能,它要求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对所有来举报、控告、申诉、法律咨询的人员都要热情接待,细心听诉,耐心解答。但由于涉检案件的日趋复杂性,接待室出现了一些多发常见的棘手问题,如人在接待室非法滞留、缠访闹访,甚至破坏办公设施;集体访人员情绪激动,秩序混乱,声音噪杂;个别人就可能发表过激言论或做出过激的行为,表现为自伤自残或对接访人威胁或直接实施暴力,厮打乱挠和攻击等等。而控申接访部门的主要工作是解释和说服,高检院的接待规定中要求将违反秩序不听劝告的人员交由法警处理。且实践中控申诉接访人员一般为2-3人,缺乏处置经验和必要的执法手段,面对这些情况也大多束手无策,缺少应对能力。因此,处置此类案件或突发事件,仅凭控申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有一支编队管理条件下的常态的应急处突的警力储备,而司法警察能够承担参与接待值勤,维护秩序和安全的重任。
三、司法警察维护控申接访秩序的难点问题
(一)司法警察维护控申接访秩序的主观认识误区和执法能力缺陷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在队伍建设、队伍素质和作风纪律不断加强,为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还是将警力集中配置在办案工作区,工作重点放在看管、押解、送达等配合办案工作上,对维护控申接访秩序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涉检工作中突发事件缺乏敏感性。有的司法警察角色意识不强,总认为自身的职责就是送达法律文书、押解、看管等工作,涉检上访是控申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事,与司法警察无关,因此出警并不积极;有的则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缺乏必要的职责担当以,仅满足于单一的维护秩序而不对人作必要的说服劝解工作,遇到突发事件不敢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依赖“等、靠、拖、耗”来解决问题;有的则缺乏群众工作意识,对社情民意缺乏必要的了解,遇到上访人员有过激言行时,缺乏耐心和理解,处置不够冷静,表现为不够理性和情绪化,如有的心态急躁,有简单化倾向,总期望公安尽快出面了事;有的则情绪激动,一味冷、硬、横、推,与人形成矛盾对立和激化等等。上述诸多现象实际反映出司法警察对维护控申接访秩序缺乏必要的重视,思想准备不足,以致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忽视“维稳处突”能力的训练,执法能力有所欠缺,在应急预案的形成及演练方面落实不到位。实践中,由于大多数司法警察对如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在处置过程中有关的注意事项及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没有清晰的认识,缺乏有针对性的训练,不具备运用群众语言释法说理、近距离接触群众化解矛盾、处理疑难复杂问题与应对突发事件等相关执法能力,以致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办法不多,不知如何积极化解矛盾,影响了执法效果。
(二)司法警察维护控申接访秩序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当前,检察机关在处置涉检突发事件中往往是由控申部门接待,整个处置过程显得很被动、不灵活、不科学、不系统,处置能力明显不足。笔者分析工作机制不完善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高检院关于司法警察参与维护控申接访秩序的规定较原则,法律授权不明确。如对司法警察在维护秩序工作中的职、责、权是什么,哪些行为是可为的,哪些行为是不可为的,遇到突发事件如何处置,在什么情况下联系公安警察介入,在什么情况下实施强制措施,以及维稳中的指挥关系等等都未作出具体的规定。这就导致司法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对什么可为与什么可不为不太明确,思想上有所顾虑,造成遇事不能快速、准确地处置,司法警察作用的发挥受到了很大限制;二是涉检处置机制中的检警衔接配合机制不完善。司法警察与控申等业务部门研究接待中群众工作的趋势、规律及配合协作制度机制还没有实现常态化,多是临时性和应急性工作联系,遇到紧急情况才找申请用警,缺乏固定的制度安排;三是涉检案件的安防机制也有待完善。如接待室接访和候访区域没有分离,未设立隔离缓冲地带;物防、技防和安全设备使用条件不够具备,人防与技防未实现紧密结合,多未建立安检制度;部分基层院警员数量不足,在司法警察的装备、警务技能等方面较为薄弱,加上部分司法警察年龄偏大、技能水平不高等原因,导致法警不能很好地控制场面,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处于被动状态。
四、司法警察维护控申接访秩序的完善对策
(一)司法警察应提高“维稳处突”的思想认识和执法能力
市场经济秩序是指市场经济中用以约束和调整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和准则的总和。规范的市场秩序是市场顺利运行的基础。市场秩序主要体现为信用秩序和法律秩序。不论是信用秩序还是法律秩序的建立和维护,都以诚信为基础。在所有的诚信中,政府诚信是最关键的。本文就政府诚信在市场秩序形成中的作用做一简要论述。
一、政府诚信在社会信用秩序形成中的作用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政府的诚信则是整个社会诚信的基础。在一个政府信用失范的社会,不可能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不可能实现政府的有效职能。因为政府信用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良性运行具有主导作用。
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契约既包括社会内部各公民之间的契约,也包括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契约。按照在民的基本理念,人民把权力委托给政府并承诺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是有条件的——政府和国家权力机构必须守信。如果政府和国家权力机构带头失信,不遵守承诺,那就必然失去人民的信任,更为严重的是,还会进一步导致人们彼此之间,以及人们对政府和国家的失信,比如相互欺骗,违法乱纪。如果出现大规模的政府官员的、失信于民的现象,而人们对此又无可奈何的话,那就会使政府陷入严重的信用危机,而且,人们会学习、模仿政府,导致整个社会信用崩溃,诚信全无,最终危及到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信用秩序的建立。
政府在市场中的身份是双重的。一方面它是市场主体,也就是人们说的“运动员”,另一方面它更是社会经济运行的管理者,也就是人们说的“裁判员”。政府的这种特殊身份,决定了它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也正由于此,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政府诚信就是关键的一环了。源于它在市场中的双重身份,政府诚信也可以概括为两种情况:一是作为市场主体,必须以身作则,遵循市场规则,树立诚信为本,服务社会的观念;二是作为管理者,制定和执行游戏规则时必须讲信用,不能朝令夕改,随意行政。这是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中主导作用的具体体现,也是规范的市场秩序得以建立和维护的关键。
政府诚信还具有公权效益,这会极大地促进市场秩序的形成。由于政府的特殊位置,它的诚信得到认可和尊重的话,公共政策的诚信就顺利和成功。相反如果它的诚信受到质疑和挑战,那么公共政策的贯彻就大打折扣,公权的合法性就受到威胁。这就是政府公信力。在市场秩序的建立和维护中,政府要求公民遵守一定的规范,通过倡导良好的社会风俗和道德习惯等非正式规范使公民行为自觉遵从一定的社会约束。作为倡导者,政府应该是实践这些规范的榜样。一个本身假、大、空的政府,人们是不会遵从其倡导的文明守信的规范的。
二、政府诚信在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确立市场游戏规则,用这些规则惩恶扬善,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制基础。因此,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也是市场规则的执行者和监督者。所以不仅要求市场主体要讲信用,恪守诚信原则,而且作为具有双重身份的政府自身更要率先垂范,依法行政,充分尊重和保护各市场主体的自,使各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市场交易和竞争规则,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进一步宣传发动。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场)要继续组织宣传车深入村组、山场、交通要道和农贸市场开展巡回宣传,县电视台继续播放县政府通告和流动播放规范油茶收摘秩序公益性广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场)要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把村规民约宣传到户,在交通要道张贴红纸标语,刷写石灰标语,树立宣传牌,通过强密度、宽领域、全天候宣传,进一步造浓广大干群共同参与维护油茶收摘秩序的良好氛围。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重要的治安行政职责,是国家机器民主职能的体现。
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治安稳定的外部表现形式为稳定、安宁、有规则、协调的状态。社会治安问题就是打破社会治安秩序的现象,表现为治安不稳定,由违法犯罪,造成国家和社会大量的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破坏。而且那些来自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群众生活的多种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其危害性也通过社会治安秩序问题表现出来。因此,需要人民警察按国家意志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职责的具体内容
1、依法实施治安行政管理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6条第的12项具体规定,行管理职责包括: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户政、国籍、入出境、边防、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特种行业、道路交通、消防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安全警卫等管理工作。
2、严厉打击危害治安行政管理的违法行为
打击一切危害治安行政管理的违法行为,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警察机关及警察人员通过严厉惩处违反警察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人员,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三、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1、维护公共场所管理的职责
警察机关管理公共场所的基本职责要求是:依法查处公共场所内各种违法犯罪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督促指导公共场所搞好治安防范,保障场所内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保障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具体要求是:严格依法审批发证或对其变更、注销进行备案登记;指导场所及其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协助、督促场所维护自身秩序,预防影响秩序的行为和事件的发生,监督、检查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和运输的安全,查禁场所内的违禁物品;对场所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进行依法审查;对在场所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和灾害事故进行现场处置;协助有关部门查缉罪犯、堵截逃犯,侦破一般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
2、公共娱乐场所的条件和范围
公共娱乐场所的条件和范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纳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娱乐场所,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向公众开放的营业性场所。娱乐业的经营主体,是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和注册的单位或者公民。
公共娱乐场所管理范围包括:演出、放映场所,如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歌舞娱乐场所,如舞厅、卡拉OK厅等,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如电子游戏厅、台球室等;专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如保龄球馆、汗冰场、桑拿浴室等。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个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2、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范围和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法。”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
(1)纠正交通违法,处罚交通违章。
(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的职责
1、消防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主体和原则
消防监督管理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消防法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消防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
2、消防监督管理行的内容
(1)对火灾的预防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2)灭火救援。灭火救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受理火警。 3、火灾扑救交通优先权和火灾事故调查
(1)火灾扑救交通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5条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它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2)火灾事故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9条规定:“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对于特大火灾事故,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根据本条所列举的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其他公共场所包括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贸易集市等其他供不特定多数人使用的场所。公共场所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凡为不特定的多数人随时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皆可认定为公共场所。所谓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与行人在交通线路门安全顺利通行的交通正常状态。它是依靠交通规则维持的,公共场所与交通线路皆具有人员聚集量大、流动量大的特征,如果这种秩序受到破坏,就会出现混乱状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聚众是本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所谓聚众,是指聚集众多的人参加,除首要分子外,参加活动的人往往是不确定的,人数可能随时有所增减。聚众扰乱,就是指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领导、指挥,聚集纠合多人,破坏公共场所秩序,堵塞交通或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至于这种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通常包括在公共场所聚众拥挤、起哄闹事;在人群集结地进行煽动性讲演游说,静坐示威;冲击会场、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共场所;围攻、殴打公共场所维护秩序的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严重妨害社会正常生活或者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聚众扰通秩序的行为,通常包括在交通要道上聚众长时间停留,堆积物品或设置障碍物,封锁出入通道,阻断交通,聚众拦截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聚众游行或者静坐示威,造成交通堵塞、秩序混乱;强占指挥设施,毁坏公共交通设施;以暴力或非暴力的手段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维护交通秩序,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只能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不以本罪论处。但是,如果一般参加者在扰乱活动中犯有其他罪行,如行凶杀人、伤人、毁坏大量公私财物等,应按其触犯的罪名定罪量刑。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而只能是故意。行为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目的,一般是制造事端,给有关机关、部门施加压力,以满足其某些无理要求。
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