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30 18: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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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目的
小企业创业基地是哺育小企业成长的摇篮,也是有效扶持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符合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有助于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创业平台,有助于拓宽就业渠道,有助于解决小企业创业初始阶段普遍存在的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产业层次低、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
二、推荐条件
**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固定创业场所在10000平方米以上;
2.现入驻孵化小企业在15家以上;
3.安排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
4.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小企业成长的功能,入驻孵化小企业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6.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消防、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
7.有为创业基地定向服务的服务管理机构,能及时为入驻小企业提供所需服务。
三、推荐程序
1.创业基地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填写《**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现入驻企业情况表》和《**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已出园企业情况表》,并连同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
2.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根据推荐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分别报市经委和市财政局,逾期不再受理。原则上,每个各区、县(市)及开发区推荐上报1—2家创业基地。
3.市经委和市财政局按照创业场所面积、现入驻企业家数、安排就业人数、孵化企业成功率、规划布局情况、基础设施水平、服务管理能力、培育企业上规模数量、入驻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率、基地产业特色十项指标,从符合推荐条件的创业基地中通过综合评价,确定15家**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双方遵循“合理整合区域科技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特色优势”的原则,充分利用##区鼓励科技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及在科技资金、科研立项、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科技职能服务的优势和民航学院科技人才资源雄厚、科研开发能力强、科技成果集中及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__公司的创建宗旨是:优化、整合##区的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发挥集约优势,为全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搭建一个创业平台,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并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同时根据民航产业特点,重点孵化具有民航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集成、培育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科技人才,通过场地孵化、政策孵化及企业发展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其快速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化、产学研一体化先进体系的尽快形成,为改善##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和产业结构发挥重要作用。
__公司将实行企业化运作、官产学研金有机结合并独立运行的经营模式,经过创建初期的区、校扶持和自身积极开展“有偿、务实、优质、高效”的各项服务,不断壮大服务实力,逐步形成“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争取在5至10年内发展成为我区和中国民航产业高水平科研项目的研发基地,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的孵化基地,最终形成在天津市具有鲜明专业特色、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业中心,为我区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作出重要的贡献。
一、目前已经具备的基础条件
1、区委区政府、国家民航总局的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推动##区科技工作三个体系的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业服务体系、科技组织管理体系),20__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提出了“要建成##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力争在短期内为我区培育孵化成功具有高品质的科技企业,并在孵化器内建成##区技术交易市场”的发展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区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多次组织专题研讨会,并对区科委和民航学院联合提出的“筹建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实施方案”中的关键问题多次做出过重要指示。
经与民航学院多次研究、协商,并对合建实施方案、相关配套文件的不断充实、完善,保证了合建__公司的科学性、可行性。
国家民航总局对于“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总局科技司的有关领导亲临现场就创业中心的建设进行指导并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最近,国家民航总局主管科技工作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参加了创业中心一期工程告竣的揭幕仪式。指示要抓紧创业中心建设方案的实施,为“中国民航科技园”落户天津奠定良好基础。
2、区域产业现状和发展态势
目前,##区全区47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已经有380多平方公里纳入了各种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开发计划,在我市“工业东移”和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泰达开发区西进的大好局势下,我区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良好机遇。
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区积极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创造一切有利于外资和内资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已经逐步形成了以电子、汽车(配件)、服装、机械和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为支撑的新型经济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天津保税区正在##区开发建设42平方公里的现代物流加工区,天津开发区也即将在##区启动开发建设39平方公里的新开发区,##开发区、##湖旅游开发区、天津软件园—##园和##区各乡镇的产业园区也正在积极开发建设,一大批现代化大中型企业正在进驻这些开发区中,成为##区区域经济中最具活力和成长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3、人才、资源、地理位置优势
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区内各开发区的开发和建设必然带动区域人才和资源结构的积极变化,##区正在日益成为商业、工业和服务业各种人才的聚集地。
中国民航学院是坐落在##区唯一的高等院校,又是中国民航系统唯一的综合性大学,是中国民航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力量。中国民航总局提出了在2020年基本实现民航设备维修和服务业国产化的宏伟目标,中国民航学院积极响应中国民航设备维修和服务业“国产化”趋势,正在积极谋划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具有民航专业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中国民航设备维修和服务业“国产化”趋势和中国民航学院谋求当地政府合作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努力为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中国民航设备维修和服务业进程在其相对垄断的产业背景下将为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良好的项目源和市场前景,而且非常可能获得相关专业的雄厚资金支撑和巨大盈利空间。
##区蕴藏着充裕的民间资本亟待科技项目的利用,自发、主动与区科委联系、咨询、渴望得到高科技项目的民间资本达数千万之多。##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孵化器内含的技术交易市场将为高科技项目和民间资本的结合提供一个开放的平台,对整合优化和开发利用我
区的科技资源可望产生深远的影响。##区区域内陆空交通网络交叉纵横,京津塘高速公路、津滨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津塘公路、津汉公路、京山线铁路构成了区域内高密度的公路网,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坐落在本区中心地段,天津海港也在邻近地区,可以快速到达。海陆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便利高科技人才和科技企业家的交通流动,便利于产品的市场流通,因而也成为对筹建和发展##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非常有利的外部条件。
4、天津市重点科技工作的要求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走新兴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科技部和天津市科委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工作,并将其作为最紧要的重点工作积极组织研讨和实施,市科委正在将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从单独的科技项目转向公共平台的建设,目前、各区县都把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
今年上半年天津市科委曾就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征求市区两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特别就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征求过红桥区、##区、塘沽区等区科委的意见。天津市科委全部正副主任和职能处室负责人还于日前专门集中起来研讨和布置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等问题,对此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天津市科委强调要重点加大力度支持有鲜明专业特色和良好成长前景的区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科委向市科委提交的依靠中国民航学院科技研发优势、借中国民航设备维修和服务业国产化大势与中国民航学院合作共建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设想得到了市科委的肯定和高度重视,市科委有关部门也表示了对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重点支持的意向。
充分利用并有效依托中国民航学院的学科优势,使##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具备雄厚的科技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将十分有利于快速培育区域内的高新技术项目和高新科技企业以及其他各种具有高成长品质的科技企业,十分有利于培育和催化具有显著产业特点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带动##区乃至天津市经济建设的新发展。
二、“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主体
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主体是##区人民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具体筹建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与民航学院技术开发总公司实施,建成后的“__公司”是为促进##区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中国民航产业设备维修和服务“国产化”的非赢利性科技服务机构。
__公司坐落在民航学院(民航小学原址)占地30亩,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基本符合《天津市科技产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中对科技孵化基地的要求。
三、“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能
1、协调工商、税务、审计、技术监督、司法、开发区、区人才交流中心等职能部门为在孵企业办理相关事宜;
2、提供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
3、协助在孵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基金、农业转化资金、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各类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登记等;
4、积极与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协调,协助在孵企业得到资金支持;
5、定期邀请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经营管理、财务审计、政策法规咨询、技术信息、财产评估、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中介服务;
6、定期邀请本市及外省市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到__公司开展下列活动:
(1)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中介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市场经营活动;
(2)定期举办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信息和洽谈活动;
(3)围绕特定技术、工艺、产品开展专项技术培训;
(4)提供科技、经济、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活动。
7、为在孵企业提供低价甚至零价的场地、通讯设备。零价租赁场地和通讯设备,主要面对的是科技含量高、产业发展优势明显的企业,程序上需经过可行性论证,并需要产品订单或明确的产品销售意向证明,零价租赁场地和通讯设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四、##区政府对__公司实行的优惠政策
1、##区对__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上缴的税金(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区留部分前五年100,五至十年50,十年以外20奖励给__公司,由__公司每年将80奖励给入驻企业;
2、进驻__公司的企业,凡符合市、区对科技产业各类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税政策;
3、对获得区级科技奖励的企业,其科技因素新增税收部分二年内返还其所缴增值税区留成部分的40;三年内返还其所缴纳营业税的40;企业所得税的50。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企业,其科技因素新增税收部分二年内返还其所缴纳增值税区留成部分的50;三年内返还其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各60。(##区人民政府〈1996〉津丽政发8号)。
五、天津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机构设置
__公司由区、校双方共同出资1000万元(区政府出资400万元、民航学院出资600万元)注册成立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行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由7人组成,双方各3名董事,通过社会招聘产生另外1名专职董事,由民航学院3名董事中产生董事长,##区3名董事中产生副董事长)公司机构设置如下:
董事会
__科技发展公司
综合办公室
企业发展部
物业管理部
六、企业进驻程序
1、企业发展部向拟进驻企业介绍公司基本情况、政策,洽谈进驻意向;
2、进驻企业向企业发展部提交进驻申报材料;
3、企业发展部对进驻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是否准入的意见;
4、企业发展部组织有3至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查并提出是否准入意见后由企业发展部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
5、由公司经理办公会最后决定是否准入;
6、由企业发展部通知获批准进驻企业办理进驻手续;
7、进驻企业到物业管理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公共契约;
8、进驻企业到综合办公室办理房租、押金等款项;
9、物业管理部向进驻企业交钥匙;
10、进驻企业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11、进驻企业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交企业发展部归档,并与企业发展部签订孵化协议
七、入驻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驻申请书,载明申请到__公司的愿望及理由,要求的孵化面积和孵化条件等;
2、入驻企业或拟办企业的概况,包括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成立时间及拟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类型、经营范围、组织结构等;
3、孵化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包括公司介绍、市场分析、竞争性分析、产品与服务、市场与销售、财务分析等;
4、创业团队成员名单、主要经历以及在创业过程中将发挥的作用;
5、资金数量及来源,资金筹措计划;
6、环保措施;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八、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入驻标准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为享受我区扶持政策,进驻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应在##区;
2、入驻时已成立公司的,应当产权清晰、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入驻前没有成立公司的,应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条件;
3、主要从事与民航产业有关的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
4、有较强的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5、有开办企业和实施孵化项目所需要的基本资金;
6、有自我发展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经营的产品满足市场需要并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7、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对技术、市场、经营、管理有驾驭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创业团队,
8、进驻企业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9、申请进入__公司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是新创办或技工贸总收入200万元以下、运营时间不到一年的企业。
九、入孵企业毕业条件
1、企业人均年销售收入已达10万元,企业年销售总收入达500万元,孵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主导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技工贸总收入的50以上;
2、连续两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超过30;
3、研究开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30,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总支出5以上;
4、企业创办人或负责人接受了企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具有了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5、企业合法经营,产权明晰,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保护,财务、行政等管理制度;
6、企业核心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骨干相对稳定;
7、孵化时间在1年以上;
8、经市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视为符合毕业条件。
在孵期超过三年未达到上述标准且没有达到上述标准前景的企业应该停止孵化并从__公司迁出。
在孵期超过三年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有达到上述标准前景的企业应该在入孵停止期满三年时提出延长孵化期的申请。
十、进驻企业毕业程序
1、企业孵化期满或企业发展需更大办公场所,应提前一个月向企业发展部提出迁出要求;
2、企业向企业发展部提交申报材料;
3、企业发展部审查企业是否达到毕业条件,提出毕业审查意见;
4、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由企业发展部通知企业;
5、企业发展部终止孵化协议,并准备毕业证书,资料归档;
6、企业与物业管理部终止房屋租赁协议,核算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7、企业到综合办公室缴清各项费用,领取押金;
8、物业管理部开出放行单,企业向物业管理部交钥匙。
十一、企业毕业(迁出)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由企业向企业发展部提出毕业或延长孵化申请书,需载明毕业或延长孵化的愿望与理由;
2、上一个月的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在孵企业申报表;
4、在孵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说明;
5、其他证明材料。
十二、__公司的发展目标
1、充分利用原民航子弟小学的所有占地与用房,在20__年6月之前,建成以孵化功能为主的“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孵化若干与民航产业相关的、具有良好成长性的高新科技项目和企业;通过市场化和企业化运作,并于20__年底之前使入驻企业达8家;20__年之前,争取孵化出20家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年产值达到1亿元,实现利税600万元;在此基础上,以“天津市__科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平台,整合全区科技资源和民航产业资源,为第二步申请建成的以民航学院为主导地位的“天津##中国民航科技园”打下坚实的入驻企业和项目基础。
2、以“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平台,以民航设备维修、民航服务为主要专业特色,在20__年前为##区孵化成功20家以上具有高成长品质的规模以上科技企业。争取在20__年使在孵企业达到8家,并在年内实现技工贸总收入达到2千万元人民币。到20__年实现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总数达35家,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实现年技工贸总收入达3亿元人民币。到20__年实现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总数达60家,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实现年技工贸总收入达6亿元人民币。
3、以中国民航学院为技术依托,将民航产业发展为##区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拓展##区的税收来源做出重要贡献。
十三、时间进度安排
1、20__年4月上旬区科委民航学院共同完成有关“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文件的编撰和初步论证,征得主管区长意见后上报区政府审批。
2、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科委运作,争取在20__年5月底以前和中国民航
学院达成合作意向。
3、经区政府批准,在20__年6月中旬以前完成“天津市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建制和投入运营。
一、本次安排征集以下计划面上项目:
1、*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
2、*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工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星火密集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农技培训、科技特派员、农技110、农技专家大院,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等的建设发展和科技中介服务培训工作;
3、*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项目;
4、*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包括出版项目;
5、*省星火计划;
6、*省火炬计划;
7、*省重点新产品计划。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2009年科技计划申报工作采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单位按照拟申报项目类别,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相应的申报说明、项目申请书、申报表和申报软件。
(二)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对申报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除外)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发展计划处。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六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由各高校按照规定的申报数量限额(另行通知)统一报至我厅发展计划处。
(四)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直属、直管、协管单位和5家(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院所办初审后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陕医疗单位申报的医药卫生研究项目全部通过省卫生厅初审;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除医药卫生之外项目通过省教育厅申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项目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申报。
(五)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要根据2009年各计划的年度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一是要继续做好*年之前下达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二是要合理安排国家和省上申报项目的部署和配套;三是要严格把关,突出重点,按照各类计划申报限额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申报限额单位名单见附件二,未列入名单的省级部门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限报2项,其他计划合计限报3项。*年已经确定的同类项目,不再推荐上报,具体名单在*科技信息网查询。
1、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孵化”进程,促进本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本协议仅确立甲、乙双方被孵化与孵化的关系,双方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3、被孵化的企业(项目)应符合《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项目)入驻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孵化期限与孵化场地
1、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孵化关系,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孵化场地设在区路号室,面积为平方米。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使用孵化基地的共用设施;
2、甲方有权根据与乙方之间的房屋租赁/预租合同,使用乙方提供的办公场所;
3、甲方在经营管理中遇有困难和问题时,有权请求乙方给予协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5、在孵化期间,甲方需要扩大孵化用房,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满足。
6、在孵化期间,甲方有权利享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及临港地区政府对孵化企业(项目)的有关扶持奖励政策,最终以政府的相关批文为准。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孵化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场地、服务设施等从事任何不正当、不合法、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2、在孵化期间,甲方应当按照入驻时提交的申报材料上所提出的目标和进一步从事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努力实现经营目标,力争在孵化期满达到《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项目)毕业若干规定》所规定的毕业条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的孵化管理工作,每半年向乙方如实提供企业经营的有关财务报表;根据各级政府主管单位的要求,每年向乙方如实提供相应企业信息和材料,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火炬统计、企业知识产权统计等内容。并按期支付房租、各项服务、管理等费用。
3、甲方应当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报告会、培训班、联谊会等活动。
4、甲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其在与乙方之间的房屋租赁/预租合同及其他协议、合同(如有)项下的义务。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
1、指导或协助甲方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2、及时传达有关科技政策信息,并提供政策、管理、财务、市场、营销、法律、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咨询;
3、协助甲方申请适用有关政府优惠政策,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孵化企业认定、双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等资格认定,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创新基金、上海市技术创新资金、浦东科技发展基金、临港地区专项发展资金等各种政府资助;
4、协调相关部门,协助甲方同时享受《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施特殊政策》中的其它政策。
5、为甲方争取风险投资、银行贷款、其他投资等融资服务;
6、乙方将建设与完善创业导师、辅导员等公共服务体系,为甲方的技术研发、企业经营、市场营销等出谋划策,降低甲方的创业风险,帮助实现甲方壮大和快速发展目标;
7、根据与甲方之间的房屋租赁/预租合同,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并履行该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8、负责公共区域、洽谈区等公共服务设施装修、管理;
9、其他甲方需要而乙方有能力提供的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企业经营管理和项目进展情况,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如 实提供相关报表;
2、甲方经营管理不善、项目停滞不前、不接受孵化管理,或者信誉度差、违法经营,或者改变经营方向不符合《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项目)入驻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孵化服务;且,尽管有前述规定,无论乙方是否行使前述权利,乙方均可依据其与甲方之间的其他协议、合同采取有关措施,求得相应的追偿、补偿及其他救济;
3、依据与甲方之间的房屋租赁/预租合同,收取相应的费用;
4、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有偿的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应另行签订服务协议,双方应据之行事。
五、 协议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一方对协议条款提出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在变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签订的协议仍然有效。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提出解除协议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双方确认后,方可通过解除协议。
3、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第2条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第1、2项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故意违反本协议并造成损失、导致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不得不提前终止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七、其它条款
1、本协议期满时,甲方未能达到毕业条件的,经乙方审核同意可以延期。
2、甲方因毕业迁出孵化基地的,可以根据《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项目)毕业若干规定》的规定,签订跟踪服务协议。
3、租赁合同到期或者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迁出孵化基地的,如无特别约定,自甲方迁出孵化基地之日起,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八、争议解决
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共同请求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管理委员会调解解决。不申请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协议正文同样有效。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第二条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从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专项用于引导、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
第三条凡市区范围内城镇和农村新创业的各类人员均可按本办法规定使用创业扶持专项资金。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创业就业工作的需要,提出年度资金预算方案,资金使用实行项目化管理。
第五条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初始创业补贴,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补贴,各类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录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创业实验基地补贴,创业实训基地补贴,创业项目征集(推介)补贴、创业宣传、跟踪服务和创业表彰等项支出,以及经批准的扶持全民创业发展的其它事项支出。
第六条初始创业补贴。凡20__年1月1日起领取《营业执照》初始创业、稳定经营在6个月以上符合补贴对象的初始创业人员,可按每户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初始创业补贴。
第七条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对经认定的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元标准的创业实物补贴。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补贴。可按每户一次性给予元的创业升级补贴。
第九条各类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录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凡市区各类新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新录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或个体工商户500元的岗位补贴。
第十条“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三新”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3000元补贴、给予大学生个人1000元补贴。
第十一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对本市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入经认定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补贴30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对市、区、街道(镇)社区(村)投资新建或改建的创业孵化基地,经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与吸纳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挂钩,可按政策规定享受一次性补贴,新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改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进入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者,可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孵化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创业实验基地补贴。对大中专(技、职)院校投资新建、改建的创业实验基地,安排大中专技职校学生进入创业实验基地创业实验,经评估认定为创业实验基地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补贴。按新建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改建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创业实训基地补贴。经认定的创业实训基地吸纳创业培训学员参加创业实训后,创业成功人数高于80%的按参加创业实训总人数给予补贴,低于80%的按实际创业成功人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
第十五条创业项目征集(推介)补贴
1.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开发征集的创业项目经过市创业专家评审团确认的,给予创业项目中介机构或项目提供方每个项目500元的补贴。对同一个创业项目只给予一次性征集补贴。
2.创业项目推介补贴。推介的创业项目从之日起一年内被本市户籍的创业人员选中且在本市范围内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含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创业项目中介机构或提供方给予一次性创业项目推介补贴(对吸纳大学生就业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推介补贴)。标准如下:
(1)从业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补贴1000元;
(2)从业人数在6—10人(含10人)的,补贴元;
(3)从业人数在10人以上的,补贴3000元。
对于同一个创业项目被多个创业者采用,对照上述标准分别给予补贴(加盟连锁的创业项目除外)。
第十六条享受补贴和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第十七条凡已享受过同级财政相关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上述创业补贴。市人社局就业管理机构要对享受创业补贴的各类人员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记载,并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创业扶持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科学规范、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对违规使用创业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拔付严格按照再就业资金拔付程序执行,实行绩效评价管理。年度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第二十条辖区财政应配套设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对上述符合扶持条件的对象进行适当补贴。
第二十一条各辖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创业专项资金审核、审批程序。
初始创业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市区户籍,20__年1月1日起领取营业执照初始创业、稳定经营在6个月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被征地农民、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以及残疾人等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给予1000元初始创业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创业服务站申请,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
2.审核发放。社区(村)创业服务站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在《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上签章,于每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街道(镇)创业服务所;街道(镇)创业服务所复审后于每月15日前报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核实、汇总,于每月20日前将《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领花名册》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抽查、复核无误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户,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3.申报审批截止期限为20__年12月31日。
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
姓名性别
文化程度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经营地址
经营实体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开办时间
人员类别
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残疾人
根据镇发20__4号文一次性给予壹仟元初始创业补贴
社区(村)
创业服务站
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街道(镇)
创业服务所
复审意见
(单位盖章)
复审人(签字):年月日
区创业指导
服务中心
核实意见
(单位盖章)
核实人(签字):年月日
市创业指导
服务中心
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复核人(签字):年月日
市劳动就业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
(2)需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据;
(3)需提供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银行卡号。
__市创业人员初始创业补贴申领花名册
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序号姓名性别
就业失业登记
证号所属
街道(镇)
经营实体名称
经营地址
人员类别
联系电话
领款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负责人(签字):制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2)人员类别:①下岗失业人员;②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③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④被征地农民;⑤返乡农民工;⑥农村劳动力;⑦复转军人;⑧残疾人。
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市区户籍,自20__年1月1日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不挑剔就业岗位的特殊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给予每人不超过元的创业实物补贴。
三、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创业服务站申请,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和《__市特殊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表》、购买生产经营性用具发票原件,填写《__市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申请表》。
2.审核发放。社区(村)创业服务站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章,于每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街道(镇)创业服务所;街道(镇)创业服务所复审后于每月15日前报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核实、汇总,于每月20日前将申请表、《__市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申领花名册》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抽查、复核无误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户,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3.申报审批截止期限为20__年12月31日。
__市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申请表
姓名性别
联系电话
《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何时被认定为特殊就业困难群体
户籍所在地
创业项目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营地址
补贴金额
申请人:年月日
社区(村)
创业服务站
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街道(镇)
创业服务所
复审意见
(单位盖章)
复审人(签字):年月日
区创业指导
服务中心
核实意见
(单位盖章)
核实人(签字):年月日
市创业指导
服务中心
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复核人(签字):年月日
市劳动就业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2)需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和《__市特殊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表》、购买生产经营性用具票据。(3)需提供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银行卡号。
__市特殊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实物补贴申领花名册
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就业失业登记
证号
所属
街道(镇)
经营实体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领款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负责人(签字):制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
个体工商户升级私营企业享受升级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市区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以及残疾人等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20__年1月1日起由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与创办私营企业非同一人的不得申请升级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给予每户元的升级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向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升级后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填写《__市个体工商户创办私营企业升级补贴申请表》。
2.审核发放。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复核无误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户后,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发放补贴。
3.申报申批日期为20__年6月30日至20__年12月31日。
__市个体工商户创办私营企业升级补贴申请表
私营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人员类别
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残疾人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
原个体工
商户信息
名称号码
成立日期
经营者姓名
根据镇发20__4号文一次性给予贰仟元的升级补贴
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复核人(签字):年月日
市劳动就业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2)需提供相关材料:升级后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3)需提供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银行卡号。
市区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享受升级补贴
认定证明(存根)
经调查核实,同志于年月日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现于年月日升级创办
(企业)。
特此证明。
(单位章)
经办人:年月日
---------------------------------------------------------
市区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享受升级补贴
(来源:文秘站 )
认定证明
经调查核实,同志于年月日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
现于年月日升级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号:,法人代表:,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经办人:(单位章)
年月日
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20__年1月1日后市区新创办的持续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补贴标准
每新录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或个体工商户500元的岗位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直企业向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区属企业向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南山风景区管委会所属企业向南山联合社区申请,个体工商户到经营所在地的街道(镇)创业服务所申请,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个月以上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凭证;录用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填写《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申请表》。
2.审核发放。市直企业由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复核。区属企业由所在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南山风景区管委会所属企业由联合社区)初审后,于每月20日前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复核。
个体工商户由街道(镇)创业服务所初审后于每月15日报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区复审后于每月20日前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复核。
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抽查、复核无误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户,在就业困难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3.申报审批截止期限为20__年12月31日。
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申请表
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企业个体工商户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数
申请补贴金额
创业实体
情况简介
街道(镇)
创业服务所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初审人(签字):年月日
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复审意见
(单位盖章)
复审人(签字):年月日
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复核人(签字):年月日
市劳动就业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2)需提供相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个月以上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凭证;录用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__市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1.“三新”企业。享受补贴的“三新”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和__目前优先发展产业范围,其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导向,主要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及生物技术、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传感网等产业。
2.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专业对口,在“三新”企业从事科研、技术等工作。
二、补贴标准
“三新”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给予企业3000元补贴,给予大学生1000元补贴。
三、申报程序
1.企业认定
(1)认定申请。企业根据条件自行向大学生就业 主管部门申报,提交《__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①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企业简介及企业运行情况;
③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或产品先进性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
(2)部门会审。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定期召开会审会,对申报企业进行会审认定,并征求环保和安监部门意见。
“三新”企业认定当年有效,仅作为发放就业补贴的依据。
2.补贴申请
(1)补贴申请。企业自行向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交《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就业补贴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①吸纳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录用登记备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2)部门审核。对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吸纳的高校毕业生联合进行审核。
企业申请时,一并填写《__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就业补贴申请表》。
3.补贴发放
1.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于部门会审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领取审核通过的《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领取《就业补贴申请表》后,应提前将个人补贴部分垫付给高校毕业生本人,并制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
3.企业凭《就业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到市财政局社保处领取就业补贴,市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企业。
4.由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5.申报截止期限为20__年12月31日。
附表:1.《__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
2.《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
表一:
__市区“三新”企业认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产业类型
新兴产业技术领域说明
(含发展状况、阶段和规模等情况)
部门会审意见
备注:1.“产业类型”栏目填写内容为“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医药产业、环保产业、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传感网产业、其他”中的一种;2、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需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
表二:
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吸纳就业人数
补贴金额
产品或服务介绍:
企业盖章:
人签字:年月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市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
__市区“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专业岗位
表三: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联系方式
本人签字
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办程序
一、补贴对象
进入__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本市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对列入计划内的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补贴300元。
三、申报程序
1.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被列入见习计划的人员应在一周内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进入基地上岗见习。
2.建立《见习人员花名册》。市级见习基地应与见习人员签订《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建立《__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见习人员花名册》)。《见习人员花名册》连同见习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统一汇总。
3.办理生活补贴卡。市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为审核通过的见习人员统一办理生活补贴卡。
4.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每月5日前,市级见习基地将见习人员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录入《见习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汇总,并报市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市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即可将补贴存入个人补贴卡,并由人社局相关部门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5.申报截止期限为20__年12月31日。
附件:1.《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__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
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样本)
甲方(市级见习基地):
乙方(见习人员):
为帮助乙方提升职业技能和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就业见习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见习人员,见习岗位为,见习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照《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在就业见习期间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通过就业见习培训切实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二)加强对乙方的 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
(三)负责对乙方见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出具见习考核意见,协助发放《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
(四)见习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变更乙方的见习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五)乙方见习合格后,甲方应协助安排、推荐就业;
(六)见习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甲方可与乙方中止见习协议:
1.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2.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3.有主观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严格遵守《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甲方的管理,主动接受指导老师的见习指导与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
(三)经考核合格,可获得《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作为用人单位优先聘(录)用见习合格人员的依据。
(四)见习期间,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五)见习期间,乙方因病或已落实工作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继续从事见习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经与甲方协商,并报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以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六)见习期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乙方造成严重伤害的,乙方有权报请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调处理,情形严重的,可报请__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批准,中止见习协议。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调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负责鉴证,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签章)
年月日
__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
市级见习基地(公章):
编号
见习基地名称
见习岗位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
是否是特困或低保家庭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学历专业手机
进入基地时间
离开基地时间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第二条科技创新资金是用于支持和鼓励我区开展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政府资金。创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负责创新资金的审批。区科技局具体负责创新资金项目的受理、组织评审、监督实施。区财政局设立科技创新资金专户,具体负责创新资金的管理,对资金的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创新资金项目的验收。
第二章创新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第四条科技创新资金由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并逐年增加,其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年度预算执行中,据实列支。
第五条创新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三)产学研合作和科技平台建设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发明创造和科技成果申报
(五)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
(六)奖励自主创新企业和优秀科技人才。
第三章创新资金的支持条件与方式
第六条根据企事业单位、个人技术创新活动的不同内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和奖励的方式予以支持。创新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区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缴纳税款。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制会计报表,足额提取研发经费并开展研发活动。
(三)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数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数占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企业每年用于技术创新的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投产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六)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七)其他符合创新资金资助、奖励条件的。
第七条无偿资助项目
(一)对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产品研发及中试阶段给予必要的资助,创新产品和创新技术必须获得省以上科技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总投资一般应在1000万元以上,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我区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企业引进科技成果进行开发且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化实施,对具有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其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积极鼓励专利实施及产业化,对我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费用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国内发明专利5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2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800元/件;国外发明专利10000元/件。对企事业单位、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给予预付,标准为:2000元/件,预付款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资助时比除。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助。
(五)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对成功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的,按项目批准额度的5%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申报条件已被省、市批准上报但没有被国家、省立项的项目,对项目编报费,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资助。
第八条奖励项目
(一)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经复审重新获得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鼓励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对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的给予3万元奖励,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给予1万元奖励。
(三)鼓励企业、科技人员申报科技成果,对获得省以上成果的,视产业带动效果,给予1-5万元的奖励。
(四)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对新认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五)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市级工程建设中心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科技服务中心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业孵化器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为省、市级创新型园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批准为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六)鼓励企业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对获得认可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七)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八)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表彰力度,每两年评选一次科学技术进步奖、突出贡献奖。根据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授予区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由区政府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奖金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二项,二等奖不超过三项,三等奖不超过五项。
突出贡献奖: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获国家科技成果、省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市科技成果一等奖)的单位(或个人),授予区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奖金10000元。
第四章创新资金的申报、审查与审批
第九条项目申报
(一)符合创新资金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区科技局提出申报。每个科技创新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创新资金支持。
(二)创新资金的申报为每年的12月份进行。
(三)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区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
2、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审计报告
3、可以说明项目技术创新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证书,技术报告、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授权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
第十条项目审查与审批
(一)区科技局在收到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确定申报项目是否属于申报范围,是否满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备,材料格式是否正确等。
(二)对初步确定的项目,区科技局在科技工作网等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扶持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区科技局对通过立项审查的项目下达文件通知。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创新资金项目合同书。
第十一条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与监督
(一)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创新资金项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财政予以拨付。
(二)区财政局设立科技创新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管理。
(三)创新资金项目由区科技局、财政局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及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承担项目的单位应按要求如实报送信息调查表。
为了充分体现政府基金的宏观政策导向,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支持重点和技术领域发展方向,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科技部按照国家经济、科技总体发展需求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编制了《200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本年度指南按照国家经济、科技总体的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遵循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地可持续发展,按照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针对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创新基金将突出国家目标,围绕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宏观引导。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持续创新能力、强化自主创新、重视原始性创新;坚持市场导向,运用市场竞争与合作机制合理的配置资源、提高技术创新活动的效率与效益,培育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注意把握国际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支持有重要商业价值、有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技术的产品,使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有效应对入世后技术壁垒的挑战、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体现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企业家及创新人才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关注企业家精神,创造环境、优化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潜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社会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关注对国家资源、能源的高效、合理使用,对环境的保护。
2005年度创新基金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支持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研究开发项目,资助重心前移,培育、形成一批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及产业;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863”计划、攻关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促进技术转移;
支持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以直接促进、支撑、服务与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支持产业积聚、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等以企业为载体市场行为的公共技术支撑、服务平台的建设;
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特别是具有我国传统优势,加入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发挥创新基金雪中送炭的作用,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孵化器内企业的支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倡导循环经济范式,支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约资源的技术产品,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的技术产品。
企业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要坚持市场导向,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本指南不涉及农业类项目,农业类项目均归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有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由科技部另行。
没有列入《指南》的项目,企业也可以提出申请,《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企业不要申请。
申请者必须注意: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将通过竞争择优产生,审查筛选过程规范、严格,只有创新水平高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方有可能获得创新基金资助。
2005年度创新基金不支持的项目在本指南各领域项目前言或项目中明确标出。 申请基金项目的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中心坚决反对中介机构利用为企业准备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的过程,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高额回扣的做法。我中心不与任何一家中介机构在项目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的业务联系,没有一家中介机构会得到我中心的特殊对待。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准备无论是由中介机构代完成或是由申请企业自己独立完成我中心都将一视同仁。
二.基金项目审批采取流水作业,链式操作,计算机管理,相互制约,所有项目均需通过专家组评审或独立评估机构的评估,经过竞争择优的程序,选取支持的项目。所有支持的项目均需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任何个人都不可能对具体的项目作出决定。申请企业一定不要轻信某些“能人”自吹与基金管理中心某人有特殊关系,项目能够得到照顾的说法。
三.申请企业在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必须按照要求,实事求是,任何夸大、掺杂水份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一经发现材料有造假内容,查实后将会得到严厉的制裁,直至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四.基金管理中心迄今为止未组织过任何形式的收费宣传活动,也不打算委托任何单位进行收费宣传,基金项目执行企业对此类宣传活动都应本着自愿的原则。不论企业做出何种决定,都不会对基金项目的监理、验收工作产生任何影响。
五.基金项目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申报基金项目有关信息均应通过书面方式方能有效。基金管理中心不接受推荐单位或申请企业到中心来谈项目,如确有需要,可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方式与我中心取得联系。
六.未被批准立项的项目,只有本项目申请企业和项目推荐单位可通过基金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因未批准立项而可能对项目申请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基金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医药
三、新材料
四、光机电一体化
接下来,2014年度中国服装成长型品牌工作将进入到严苛的评审环节,评审结果将于2014年3月在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进行公示,“2014年度中国服装成长型品牌会”也将于CHIC2014期间在北京举行。(李亚静)
白马再启“服装梦”之旅
近日,以“服装梦,在路上”为主题的广州白马服装市场开业21周年庆典拉开帷幕。当地各级政府、行业协会领导,越秀集团及越秀房托领导,白马客户代表,白马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共200余人见证了这一难忘时刻。
活动颁发了白马“年度十大新锐品牌”、“年度营销创新大奖”以及“年度慈善人物”等重要奖项,举办了“白马优质品牌2014春夏新品时尚秀”,并为庆祝白马官方微信粉丝数突破2万大关举行了纪念仪式。
活动中主办方别出心裁地采取“线上”与“线下”大联欢模式,线上推出两波“把温暖带回家―白马特惠季”及“21周年庆大促销”活动;线下则在2013年12月中下旬到1月8日举办“白马品牌服饰嘉年华”,在正门广场举行动态走秀及静态展示,品牌推广与节前促销双管齐下。另外,在天河商圈及白马中庭组织“白马服装2014新春特卖汇”,以促进销量提升。
白马总经理程九洲深度解读了“服装梦”,认为白马“服装梦”的核心就是品牌梦,同时也是全体白马人共同的梦、不断探索的梦。(李亚静 朱丽秋 沈静)
西柳义乌进口商品馆开启南北市场合作新模式
1月18日,西柳义乌进口商品馆开业庆典仪式在西柳中国商贸城举行,海城市副市长、海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范静国,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胡衍虎等领导和嘉宾出席活动,并为进口商品馆开业揭牌。
西柳义乌进口商品馆是两地市场首开官方投资合作的实验项目,也是首家专营义乌进口商品的东北地区总机构。2012年开始,通过两地官方领导多次互访和卓有成效的贸易对接活动,全面开创了两地区域合作的崭新局面,双方合作的义乌西柳小商品城项目成功签约落地。商品来自亚洲、欧洲、非洲等共计53个国家和地区,经营包括珠宝玉器、工艺品、食品(红酒)、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等10余大类1万余种特色商品。
西柳作为义乌的下线市场和黄金客户,长期以来为义乌商品辐射东北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本次西柳义乌进口商品馆的开业运营,更是首开西柳市场官方投资参与市场经营的先河,迈出了市场建管会探索企业化改革的坚实一步。
创业园依托北京大学教学、科研、人才优势,注入国际化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与投资者、产业界进行广泛深入合作。鼓励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大力开发现有产业急需的技术,努力促进传统产业开放,提高传统产业竞争力。
自北大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至今,接待留学人员及北京大学或北京大学背景的人员创业咨询600人次,按照优先孵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企业的原则,经过严格筛选,截至目前,总计吸引41家企业正式入驻北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其中的转基因草坪草项目是国家“863”课题,干细胞项目被国家列入“973”计划,白光LED项目被国家列入“863”计划。
二、创业环境
北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地处中关村的核心区域,位于著名大学、科研院所林立的北京大学周边。由资源东楼、中成大厦、国际孵化器所组成,孵化面积共有21000平方米。现已形成从40至200平方米的200多个孵化单元、平均每个80-100平方米,形成包含6间共400平方米设施先进的共享会议中心,400平方米的人才服务及培训中心,为留学生和创业者提供智能化、信息化的中档办公场所。
创业园具有安全舒适的创业环境,包括集中空调系统完善的消防自控系统和保安监控系统;客、货分流的电梯配备;良好的通讯条件:100兆宽带接入,完整的综合布线系统,每个房间均有多个信息点,预装集团用户电话。保证入驻当天在条件具备后,一个工作日内即可接通与外界的联络。
在北大南门开设的博雅文博馆,不仅为北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同时也为中关村科技园区提供了一个高雅文化及休闲的场所,与风入松书店一道成为中关村科技园区文化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
三、优惠政策
1、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即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第四至第六年减半按7.5%征收,第七年开始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留学人员创业、工作所得合法收入在依法纳税,经税务部门审核开具专用凭证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汇出国(境)外。
3.来京创业的留学人员在居留权、配偶及子女入北京户籍、购房及子女入学方面,享受北京市政府提供的有关优惠政策。创业园对入园创业的留学人员以北大老师同等优惠条件售与一套西二旗住房(优惠价格),并协助留学人员子女办理北大附小、北大附中等入学手续。
4、提供种子期投资资金,代为办理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
5、评选年度优秀在孵企业、优秀孵化项目,给予创业成功的优秀企业经营者及优秀项目发明人10万元以上的奖励。
6、对入驻的优秀企业进行直接投资,
7、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资金支持、融资服务以及贷款担保、贴息,包括免费办理贷款担保事宜和无偿提供10万元人民币创业资金。
8、提供五年种子基金投资战略,即每年投资2000万,五年累计投资1亿元。单个企业投资限额100万元,同时设立5―10万的优秀创业者奖励金。
9、充分共享北京大学国家级实验室、图书文献资料,科研信息资源,获得各领域的专家为入孵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和开发方面的指导和咨询,优先协助在孵企业招聘北大的优秀科技人才。
10、入孵企业或项目在北大留学人员创业园毕业后,在落户北京北大科技园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四、入驻条件
1、基本条件
(1)凡获得国外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已经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并于1990年以后回国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包括获得国外永久居住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均可申请进驻孵化园区;
(2)孵化的项目应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并具有一定的先期开发基础和市场前景;
(3)项目持有人应有专有技术、专利发明、经过鉴定的科技成果;
(4)主营业务是从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资源与环境和光机电一体化的研究、开发、生产及技术服务的企业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企业;
(5)符合北京市产业规划、耗能低、无环境污染;
(6)所申请入驻的项目应产权(含知识产权)明晰;
(7)所开发的项目和产品应该有市场产业化前景和实用价值;
(8)申请人每年在园区内工作的时间不低于60个工作日;
(9)企业注册不超过18个月;
(10)属于国家863、973、九五、十五攻关项目的优先。
2、入园程序
(1)、入驻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申请并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和商务计划书等申报材料。
(2)、创业园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必要的考核;
(3)、创业园领导会议决策
(4)、签订入驻协议;
(5)、执行入驻协议。
五、服务项目
1、留美博士领衔的高级专业管理团队、运用科学的“孵化企业评估系统”和“专家顾问团”,提供熟知国际惯例、符合中国国情的全程创业咨询与孵化服务。对入驻企业及时提供有关经营、管理、商务、法律、政策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
2、投融资服务。提供创业资金支持,专业的投资、融资服务;实力股东具有丰富的企业上市经验,提供宝贵的境内外上市联合推荐机会。同时协助申请国家科技产业资金,提供更多留学人员创业贷款等宝贵机会。
3、企业促进服务。组织和帮助入驻企业申报留学人员专项资助资金、国家火炬计划、科技攻关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等各类产业发展计划和基金.取得政府资助;协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和各类项目的申报和专利申请;组织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复核;协调落实企业所享受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4、人才和技术支撑服务。为入驻企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提供相应技术和项目的专家咨询及协作配套服务利用北京大学校内资源为企业提供共享实验室、中试基地等技术平台。
5、创业导师制服务。为入驻创业企业配置相应产业领域的成功企业家,帮助创业企业团队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6、为企业市场营销提供支援,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
7、为入孵企业寻找国际合作伙伴,开拓国际市场。
8、提供集中办理政府审批、工商、税务服务;设专业的政府公关、媒体运作、市场推广及广告服务。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北大街北大东门北大孵化器2号楼(2221)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人:杨栋、董刚
电 话86-10-58874006
86-10-58874007
传真:86-10-58874005
网 址WWW.beidaincubator.com
电子信箱:
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
一、基本情况
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2002年12月15日,由清华大学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共同建立,旨在吸引更多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促进科技创新,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推动首都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负责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具体实施,清华科技园孵化器公司负责日常管理。
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位于清华科技园学研大厦,面积共4万平方米,先期启动2万平方米,办公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备。依托清华大学的科研优势及在高新技术转化方面积累的经验,创业园进一步将孵化功能向企业发展的上下游延伸。通过产学研的结合、孵化体系的完善,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将着重吸引、发掘、培育一批创业团队完备、跨洋研发能力出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领先技术、产业化潜力巨大、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的高质量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从而为地区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及产业热点。
秉承清华大学“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校训,遵循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及中关村管委会的政策导向,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力争在三年内建设成具有清华大学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特色的一流留学人员创业园,成为首都孵化器形象展示的窗口、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乐园。
二、创业环境
在不长的发展历程中,清华创业园的服务、孵化功能已得到一定的体现,园内涌现出一批发展态势良好的创业企业,如:视美乐、慧点科技、威速、以及从事VOD软件及相关业务的世纪鼎点、从事数字电视广播技术的数码视讯、致力于展会信息服务及管理系统的昆仑亿发、致力于宽带技术研究的锐信通达、从事中文图像搜索技术的易易寻等。
创业园包括学研大厦园区区域和创业广场园区区域两部分。在学研大厦园区区域,包括独立办公室25间,建筑面积4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具有高速互联网(教育科研网)、中央空调、电梯、24小时保安、餐厅、健身房、公共区域保洁;提供公共办公设施与公用设备,如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投影仪等;提供公共会议室,学研大厦A座10层第一会议室可供20人左右开会、学研大厦A座10层第二会议室可容纳12人左右。在创业广场园区区域,包括独立办公室28间,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至220平方米;具有高速互联网(教育科研网)、分体空调、24小时保安、餐厅、乒乓球室、公共区域;提供公共办公设施与公用设备,如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提供公共会议室,能容纳15人左右。
三、优惠政策
1、进驻“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可以享受中关村科技园区对新技术企业“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留学人员创业、工作取得的合法收入在依法纳税后,经税务部门审核开具专用凭证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汇出国(境)外,
2、来京创业的留学人员在居留权、配偶及子女入北京户籍、购房及子女入学方面享受北京市政府提供的有关优惠政策。留学人员企业注册公司时,在申办营业执照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管委会给予优先办理和减免相关费用的支持。
3、为入驻的每一个留学人员企业,第一年免费提供40平方米的孵化场地,第二年后以优惠的价格收取房屋租金,一般孵化期限为3年。
4、清华科技园设立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留学人员创业投资基金”。对于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管委会将按适当比例配套投资。
5、清华大学图书馆及开放实验室资源向入驻创业的留学人员开放。
6、清华大学从教师周转房中拨出一部分供入园创业的留学人员周转之用。
四、入驻条件
1、创业人员应是留学回国人员,并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2、主营业务是从事电子信息、环保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及技术服务的企业。
3、已有实际研发或生产行为,产品市场及产业化前景好,并符合北京市产业规划、耗能低、无环境污染。
4、入驻企业应是高新技术企业,产权明晰。
5、企业注册不超过18个月。
五、服务项目
1、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税务、工商、企业运营管理,以及项目推介、项目融资等方面的服务。
2、创业园按照北京市政府提供的有关优惠政策,协助入驻留学人员办理身份认定、购房等方面的具体事务。
3、清华大学学校内资源将充分对入驻企业开放,为入驻的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实验条件、图书阅览、体育运动等方面的便利。
4、为方便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清华大学将为回国留学人员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用于解决留学人员临时安置问题,同时清华大学为留学人员子女进入清华附小、清华附中学子提供便利,解决留学人员的后顾之忧。
5、组建“清华留学人员沙龙”,为留学人员交流和了解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国内经济情况、国家各项政策等提供机会。
6、创业园将向清华大学推荐国家重点支持的留学人员项目,在清华大学成立相应的工程研发中心,争取更多资源支持留学人员船业企业的项目、产品研发。
7、邀请清华大学和中关村积极园区内知名专家、企业家作为创业园顾问,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有关管理、运营和选聘高级管理人才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邀请画画各领域的优秀科技专家,为留学人员企业的高科技产品研发提供指导和咨询。
8、提供公共会议室、复印机、传真机等公用办公设备。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座 1001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王文梅
电 话:86-10-62772742/43/44
高新技术企业扎堆,让高新区实至名归。去年,高新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家,总量63家,居全省县(区)之首;新增高新技术产品23项,总量50项,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市总数的五分之一。高新区已形成由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节能环保、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四大产业构成的“产业方阵”。其中,以奇瑞新能源为龙头,中集集团、美国德尔福等60多家企业集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初具规模;以海螺川崎余热发电和明远光伏太阳能为龙头,汇集海格斯、科瑞克环保等知名企业,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风生水起;以华东光电、深圳雅图为基础,引入20多家骨干企业,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猛;以服务外包产业园为依托,吸引东软集团、中国软件、银江科技等企业落户,高技术服务产业异军突起。
正是得益于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强劲拉动,2011年弋江区规模以上工业已达117家,实现产值448亿元,同比增长44.2 %。战略性新兴产业36家,实现产值101.78亿元,同比增长50%。
创新载体搭台唱戏――
高新区将创新平台建设作为集聚创新资源重要载体。去年以来,高新区着力构建由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等创新创业体系,一环扣一环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扶持创新型企业茁壮成长。
在创新创业载体方面,高新区先后规划并建设了中国科普产业园、软件园、大学科技园、服务外包产业园等专业科技孵化器。目前,科普园、软件园等已投入使用,外包产业园二期65万平方米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今年上半年将建成投产。33万平方米的中小企业创业园已完工,目前已有6家企业入驻。在自行建设孵化器的同时,高新区积极引进行业内的大型企业入驻并建设孵化基地,先后引进了和瑞科技园、中科院医学分子影像等项目。截至目前,高新区规划综合和专业孵化器、加速器项目建设面积100多万平方米,开工建设面积65万平方米,已建成面积近40万平方米。
为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高新区投资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大力引进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目前,已有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达内科技培训中心等40多家公共服务机构入驻公共服务中心。此外,高新区还成立芜湖创元孵化器管理公司、芜湖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等孵化器管理机构,初步形成“孵化器+风险投资+创业导师”的管理服务体系。
创新成果转化加速――
依托高校集群优势和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享受实施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等政策优势,高新区成为科研成果转化的“近水楼台”。2011年度弋江区新申请专利1579件,授权1029件,其中发明专利471件,授权77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均位居全省县(区)第三位。高新区积极与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8所知名高校深度合作,设立了成果转移中心,搭建企校产学研对接合作平台。成功举办驻皖高校芜湖产学研合作恳谈会、弋江区科技入园活动暨首场校企产学研对接会,高校科研成果184项,企业技术难题40项,产学研需求60项。该区去年再度蝉联国家科技部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被中国科协授予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单位。
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从年初开始,我局按照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从年初开始,我局即参照上一年度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标准着手准备参加考核的有关材料,并主动与市科技局和思明区等全国科技示范区联系、咨询,提前开展参加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年度工作与考核指标有差距部分及时进行查遗补漏。
3月下旬召开“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把*-*年*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填报工作的部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明确职责,动员力量,抓好任务落实。在全区各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区科技局相关人员的加班加点,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区”考核材料的呈报工作。汇编了包含科技进步考核31项指标、3*多页的科技工作说明说(证)明材料。考核申报材料已送达省科学技术厅。
做好迎接实地考查的准备工作,在8月17日接受了省科技进步工作考核组到我区实地考核科技工作。此项工作为在五年内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奠定良好基础。
积极开展*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多次到生产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组织专家、区政协委员座谈,总结汇总意见,组织制定科教兴区战略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在化工、机械和电子三大支柱产业、新材料和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港口物流技术、观光农业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内有所突破和提高。根据省市领导到*调研的讲话精神和区委一届六次会议精神,对规划草稿内容进行调整充实,重点体现如何充分发挥*区的区位优势、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的政策优势、港口优势,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基础设施,增强科技自主能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全面提升综合科技实力。
二、不断提高“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效益,优化科技投入机制
今年区财政拨款1314元作为科技三项费用经费。我局认真开展*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工作,上半年共受理了18项科技计划项目,为切实抓好项目的甄选工作,区科技局多次派人专门走访申报单位,深入了解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论证、评审。在项目的评审上做到精挑细选,发挥“科技三项费用”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重点突出产业科技及科技创新,以科创中心、医药化工、农业生态及社会发展为重点项目,扶持一批对促进*产业科技进步有重要作用的科技项目。科技突出本区科技工作特色,管好用好“科技三项费用”。
9月份下达了今年第一批13个项目,共计科技三项经费891.5万元,其中无偿资助411.5万元,贷款贴息48*万元。第二批计划项目将以支柱和新兴产业为主,拟在12月中旬前完成。
在去年债权债务清理的基础上,我局继续追讨逾期未回收的科技三项费用。经过积极追讨,今年共回收科技三项费用11*万元。其余应收款项,目前正由法院督促债务人还款。
三、推进海投科技创业中心的建设,建立健全科创中心管理机制,构筑技术创新平台,为科技发展创造条件
积极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为保证项目进度,在*年区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无偿资助4*万元给予扶持。目前1*、20厂房6月份已投入使用。3*、4*厂房已全面封顶。5*、6*厂房正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12月投入使用。
积极与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招商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单位取得联系,通报科创中心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建设及运作方面的问题,并以上述单位为桥梁,拓宽科创中心的招商渠道。在我局的牵头下,目前已有凯弗隆(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迪尔康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驻,另有两家签订入驻协议,共完成厂房租赁面积约21587㎡,预计年产值达6.15亿元人民币。至此,海投科技创业中心自投入使用以来已基本完成第一期招商目标。
结合厦门市知识产权转化基地暨海投科创中心管理机制,我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新阳公司认真研究和提出海投科创中心的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政府出台科创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科创中心的管理。同时以优惠政策吸引科技型企业进驻科创中心,将拟安排区科技三项费用对经评定批准入驻科创中心的企业的科技项目给予不同程度的扶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较好的创业环境。
四、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网络,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成立了*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对科普工作的领导;组建了区级5*多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组织各种科普宣讲团,面向社会各阶层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在社区开展了科普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聪明才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我区成立了*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聘请首批11位专家为我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发挥专家在制定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重大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活动方面的评估、论证、咨询作用,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五、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
积极推荐、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认定。经专家考核及评审,我区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及厦门尚明达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认定为*度第一批16家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其中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是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另迈克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新型抗抑郁药物“迈克伟”(西酞普兰片)的产业化项目计划生产的药物于*年2月正式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发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目前我国仅有两家企业获得该产品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
在我区科技局的协助下,经专家评审,我区英科新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另外两家单位联合研制的SARS病毒荧光PCR核酸检测试剂盒项目获*年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高品质健康住宅浪琴湾工程开发项目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走访我区生物制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并形成调研报告。组织了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科技信息和技术设备的互利共享。为加强我区制药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探讨解决企业在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推动行业内技术力量的互利共享,帮助政府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我局组织召开了“*区制药企业科技交流研讨会”。制药企业共有8*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他们都感谢我们为他们搭建的交流平台,通过研讨获得很多同行的相关经验,效果较好。
六、加大科普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科普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的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局灵活多样地开展各种群众性科普活动,提高民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支持科普教育工作,营造科普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我局拨出部分资金支持各有关单位,今年共下达了*年度青少年科普活动项目补助经费共计万余元支持7所中、小学的项目。我局和教育局联合举办了第一届*区中小学生信息竞赛、*区科技创新大赛等大赛,组织学校参加*年厦门市青少年机器人大赛,获得2个项目第三名的好成绩。这系列竞赛有效地加强了对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管理,推动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大力开展面向农村、社区的科普培训工作。农村科普培训方面,为了提升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农业应用技术水平,我局认真组织《*年度星火培训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两镇科委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并与区妇联合作开展面向农村妇女“家庭网上行”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达20多人次。
积极开展面向村、居的科技下乡活动和经常性的科普宣传工作。我局先后到石塘、青礁、莲花、海发社区等村、居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展出科普挂图5*多幅,共分发了120多册养殖,蔬果培育、用电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题材的科普材料,前来科技咨询6*多人次。科技周活动期间在东屿村开展了以农业、科技、卫生为主的宣传咨询活动,赠送科普书籍1*多份,前来咨询的人数达到20多人,并组织区疾控中心医生为社区居民作肿瘤防治知识的讲座及卫生下乡便民义诊,共有3*多人参加讲座及义诊,发放宣传材料1*多份;9.17科普日期间,区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在公众相对集中的地方散发“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利用”为主题的科普资料*多册。在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期间,向全区发放“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阻击高致病性禽流感”宣传材料5*份。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拨款在东孚镇修建了1*米标准科普画廊一个;在霞阳村文化活动中心设科普书架,赠书3*余册,丰富了村民和居住在该村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科学生活。在六一期间,区科技局与区妇联联合举办“*区庆六一‘阳光洒满童心’科普教育活动”,区科技局组织了64名区里品学兼优学生参观科普教育基地。
七、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升科技部门的整体形象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区科技局制定了*区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的九项制度、科技局绩效评估方案及政务公开方案、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促进全体干部在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所提高。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工作责任意识的意见》,要求全局干部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开通“*区科技信息网”,逐步完善我区科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建设的网站除进行科技管理和科技法规宣传外,突出招商和服务功能。重点结合科创中心的宣传和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宣传,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同时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的大量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科技政策信息查询、交流。使*科技网成为*区对外的一个窗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
八、不断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努力拓展工作领域
与人防办共同组织人防演习工作,组织海发社区志愿者32人,成立防灾害志愿者队伍,邀请专家开展培训,4月下旬,成功进行了一次人防和抗自然灾害演习。
为高标准完成我区战时经济动员物资保障任务,保障战时各项科技装备、信息通信的正常运行,由区科技局牵头组建*区建信息通信保障大队(包括电子通讯技术保障队及计算机网络保障队),我们积极组建了由三家通讯公司20人参加的通讯技术保障队和55位电脑教师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保障队,做好区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
配合司法司法局做好“四五”依法、普法科普工作,配合计生局做好科技计生工作,配合教育局做好“双高普九”科技教育工作。
*年工作计划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推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创建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全面提升*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科技应用水平。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
积极开拓高新技术领域,发挥科技专项带动作用,培育具有区域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新的产业群体。在继续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培植生物与新医药等产业,拟引进一家生物与新医药的龙头企业,带动我区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
加快利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第三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在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信息化示范工作。
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逐步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中介机构为依托,科技开发、产学研一体化的基本运作方式,应用开发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体系。扶持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科研开发能力强的企业创办技术中心,切实增强行业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业技术应用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创业环境
积极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创业环境。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与高校、研究单位的紧密联系。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每年安排部分科技经费支持产学研发展。加快厦门知识产权转化中心产业化基地建设,吸引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在基地内转化。
抓紧落实建设*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鼓励建立科技咨询、科技孵化、科技信息、科技创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等功能的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将适合市场化运作的行政职能委托给规范的科技中介机构,营造创业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软硬件设施配套齐全的创业基地。
制定、落实科技发展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更加富有吸引力和亲和力的人才机制,积极引进各类人才,通过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等我区急需紧缺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奖励科技人才,制定区级科技贡献奖励方法,考虑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过程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才。逐步制形成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环境。
三、逐步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拓展科技融资渠道,做好科技项目的招商工作
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投资体制。一是抓好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做好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择优立项,有效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科技制度,完善财政科技拨款体制,围绕“制高点”和“增长点”,实施能发挥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福建省、厦门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争取各级资金扶持。三是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合作,为中小企业组织和科技项目开通资金渠道。
积极探索把科技三项经费与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项目资金,鼓励、吸引和促成科技型企业落户*科创中心;促进孵化中心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广泛的联系,吸引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在基地内转化,培育具有自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围绕支柱产业的发展,扶植和培育配套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培育战略性产业。
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进行的高新技术项目推介会和省级项目对接会,与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加速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在我区企业中的推广应用。
继续走访我区电子、化工、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主动介入帮助解决问题。引导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开展合作。尝试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科技信息和技术设备的互利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