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0 13: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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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年度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好“五.五”普法工作?,科学确定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教职工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评价机制。?抓实青少年普法教育。按规划要求开好法治教育课,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做到“四落实”。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普法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对师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以宣传《宪法》、《义务教育法》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开展有奖征文等丰富多彩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做好相应年级学生普法考试验收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大力宣传十以来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为主线,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托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平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提升法治水平
1.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创新办法、优化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充分利用各类廉政教育、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以抓好公职人员法制教育为重点。建立健全局机关人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进行学习交流。认真开展全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
三、依托文化阵地,做好社会法制宣传
1.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工作简报、宣传手册等资源,向服务对象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实施步骤、主要任务,提高群众知晓率,为法治宣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营造浓厚的氛围。
2.扩大普法教育范围。利用知识产权日、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月等重要宣传节点面向社会、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以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广播影视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广场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借助媒体、网络等载体,及时跟踪报道本系统在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实践中的典型事例和创新做法,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3.拓展法治文化阵地。文化馆、图书馆要进一步加大、充实、优化各类法治文化内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展览以及法治文艺演出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法治文化活动;结合全县“送文化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好“送法下乡”等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辐射率,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下属单位及各股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全面落实。
五、本年度学法任务
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月:学习《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
3月:学习《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
4月:学习《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5月:学习《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6月:学习《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7月:学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8月:学习《文物行政处罚暂行规定》;
9月:学习《广播电视播出管理办法》;
10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分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摆到突出位置,进步熟悉,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治理,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校园平安,为南汇教育的改革、发展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教育局各职能部分的安全工作职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的服务和指导。要按照岗位要求,把工作职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纳进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继续开展责任签约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校(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明确分管副校(园)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等在安全治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治理和教育的责任。聘请学校校外法制副校长,开展对学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参与学校的安全工作。
2.完善各类安全制度、专项预案
教育局将制订12项安全治理制度、18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下发《南汇区教育局安全工作实用手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各类安全治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治理。
3.加强宣传教育,进步安全治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治理办法》,做好即将印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今年3月26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治理,共建***校园”。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公安机关、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主题,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以进步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学校班主任等队伍的作用,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进步分辨是非的能力。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现题目的学生,加强预警机制的落实,及时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食饮水、卫生室等的安全治理。根据市教委、市食药监局的要求,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知识进课堂的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应急预案的教育与演练,进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1~2次全区性的安全工作观摩活动,重点突出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安全教育,二是应急预案演练。要组织好各级各类安全培训,不断进步教育局各职能部分有关职员、学校治理职员的安全意识和治理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抓好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教职工尽快把握安全教育与治理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往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做到持证安全操纵。要指导学校用好、填好《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并开展评选。
4.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检查工作
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监、食药监、文化等部分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检查工作。会同公安在学校门口及周边安装监控系统,有效防范校园周边安全事故的发生。重视发挥学校人防、技防和物防的综合功能,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室的督查,防止食品中毒及传染病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校车的治理,严格执行“校车证”制度,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未办理校车证的车辆、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题目及车辆“超载、超速”题目。要配合做好“自有校车同一标识”工作,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要做好消防等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区综治委的领导下,在区周边的协调下,与公安、工商、城监、食药监、文化等部分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要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工作。做好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食堂、厕所、消防等设施和条件。要指导农民工子女学校认真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
5.扎实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要深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好第二轮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申报工作。要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推动和加强学校安全治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6.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
要强化安全生产治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校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确实保障安全使用,遇重大险情及时上报有关部分。要加强企业日常安全治理,组织阶段性专项安全检查。要继续做好教育系统闲置房、场所租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防止事故的发生。要做好校办企业厂长(经理)、安全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复训工作,填写好职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卡,签约好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特殊工种操纵职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7.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研讨、交流活动。
分两个层面。区级层面开展到兄弟区县学习、取经活动,以及日常的交流、研讨活动;校极层面由片组长组织,定期到安全工作先进学校开展参观、交流、研讨活动。开展区安全工作论文评选,食品卫生健康教育教案评选,食品卫生知识竞赛,编制下发《南汇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论文集》。
8.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出台《南汇区学校安全、卫生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南汇区学校安全、卫生治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南汇区学校安全、卫生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安全工作的总结、考核、评选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主要领导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衡量指标之一。
以《县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五好”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教育执法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进程,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根据教育局2016年度普法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按照各自制定的普法方案,广泛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好工作计划,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教育局。
1.全面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全面实现法制副校长全覆盖。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2.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法制教育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经费“五落实”。
3.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法制教育,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4.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到各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多种媒体共进的普法格局,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5.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刊、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进行法律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6.结合已有的文化建设基础,充实丰富法律方面书籍,升级建设一个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要免费开放,为广大师生提供学法普法的固定场所。
7.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教育局政策法规股,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