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9 1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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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本工程于2017年7月20日开工,2018年11月08日工程完工。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装饰装修、建筑电气、给排水与采暖、通风空调、建筑节能等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一致同意验收,符合要求。
工程名称: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新香坊北站站房综合楼
建设单位: 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铁三院)
监理单位: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牡客专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三方检测单位:北京铁五院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沈阳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哈尔滨铁路局质量监督站
二、工程概况
基本概况:
新香坊北站站房综合楼,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乡石槽村,车站中心里程DK25+580m。房屋中心里程DK25+580m,建筑面积为1494㎡,首层建筑面积1100㎡,二层建筑面积394㎡,中间候车大厅一层建筑高度13.6m,两侧地上二层建筑高度9.95m;室内设计标高±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34.565m,依据桥梁百年洪水位设计高程134.2m及站场提供轨道高程139.915m,室内外设计高差0.15m,站前平台按照坡度1%的找坡,站前平台边缘标高为0.28m;建筑抗震设防烈度按基本烈度7度设防,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防水等级为屋面一级。
结构概况:
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持力层为粘土层,换填3.5m,处理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150Kpa;地下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C25、C35;主体采用框架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C25、C30、C40。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B级。
建筑概况:
1、墙体:防潮层以下采用MU20页岩实心砖、M10水泥砂浆砌筑,防潮层以上砌体均采用强度等级MU7.5陶粒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Mb7.5专用砂浆砌筑。
2、防水:屋面1.2mm+1.2mm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卫生间及有水房间采用聚氨酯涂料防水层。
保温:屋面为100mm厚阻燃挤塑聚苯板(B1级)、100mm厚岩棉板(A级)。
3、楼地面:候车厅、进出站厅、售票厅、进站门斗采用花岗岩采暖地面;售票室、票据室、进款室、消控室、配线间、通信机械室、信息系统机房、行车室采用静电地板;值班室、楼梯间、休息室等采用玻化砖地面;卫生间、开水间有水房间采用防滑瓷砖防水地面;变电所、水箱间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
4、内墙面:候车厅、进出站厅、售票厅、进站门斗采用干挂石材墙面;有水房间采用面砖防水墙面;其他房间采用乳胶漆、无机涂料墙面。
5、顶棚:候车厅、进出站厅、售票厅、进站门斗采用铝条板、铝单板吊顶;办公室、休息室等采用矿棉吸音板吊顶;水箱间、楼梯、变电所采用无机涂料顶棚。
6、外墙:采用100厚的岩棉板保温隔热层;采用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
幕墙系统:明框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石材幕墙、铝板雨棚、石材幕墙、门斗。明框玻璃幕墙:80系列断桥隔热明框系统,面板采用6+12A+6+12A+6厚中空钢化超白玻璃,采用140/80系列铝合金立柱(6063-T6),采用70系列铝合金横梁(6063-T5),型材可视面氟碳喷涂深灰色,其余阳极氧化处理。铝单板:采用AA3003铝合金,厚度3mm,外表面氟碳三涂,厚度不小于45um,加劲肋为C40*20*10*2mm铝型材,间距≤500。采用中性固化硅酮密封胶,三元乙丙橡胶垫片。
7、屋面:屋面施工层分为保温、找平、隔离、防水、保护层;采用有组织内排水,无缝对接镀锌钢管,施做电伴热。
给排水及供暖概况:
生活给水系统:由室外给水管网直接供给,冷水管采用PP-R管S5级,热熔连接(水压0.25MPa);热水管采用稳态PP-R管S2.5级,热熔连接。3‰坡向立管及泄水装置安装。候车室及车站办公区域采用开水器供应热水。
雨水系统: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放系统,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室外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系统:采用污废水合流制,重力自流排入室外管网,采用降噪音PVC-U排水塑料管,承插口粘接连接。卫生间采用防返溢地漏,箅子均为镀铬制品,水封不小于5cm,清扫口采用铜制品,与地面平。
采暖系统:热媒采用热水,接至站区锅炉房,供回水温度85°C-60°C。办公及设备房屋采暖末端采用双金属压铸型民用散热器,系统采用上供上回式,平管3‰坡向总立管。候车厅、售票厅及进出站厅末端采用地板辐射采暖,通过混水装置置换55-45°C热水(地面下敷设耐高温聚乙烯PE-RT管),辅助散热器末端采用双金属压铸型民用散热器,系统下供下回。大门进出口设置电热空气幕。
消火栓系统: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由泵房及室外消防管网供水,设水泵接合器一套,系统用水量10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入口压力不小于0.5Mpa。设18m3镀锌钢板高位水箱一座。
气体灭火系统:通信机械室、信息机房、信息配线间及设备间设置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防护区设制动泄压阀。
灭火器设置:通信、信息、信号等四电房屋内设置CO2灭火器,其他房屋配置MF/ABC4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满足要求。
通风与空调概况:
空调系统:通信机械室、信息机房、信息配线间及设备间采用专用空调,售票室设分体空调。其他房间设置分体空调预留电量。
通风系统:候车室、卫生间、变电所及四电用房(气消排风)设置机械排烟;其他房间采用自然排烟。采用分体空调,预留室外机位置及电源插座。
电气概况:
站房为一个防火分区,以10/0.4KV变电所低压开关柜馈出断路器下端头分界:
一级负荷主要包含通信、信息、信号、FAS、变电所、消防,由变电所不同低压母线两路电源供电,一主一备。在末端电箱主动切换,公共区域照明两路电源交叉供电。
二级负荷主要包含电梯、风机、生活泵及污水处理设施,空调及照明等,由一段变电所低压母线电源供电,只有一路时,由变电所母联断路器切换供电。
三级负荷主要包含空调机组、电热设备、商业用电等,非正常状态时。允许切除。
照明灯具采用高效节能、显色性好、配光曲线均匀的灯具,高净空采用金属卤素灯,消防泵房采用防水灯具。候车厅、站台、地道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两路电源交叉供电,接入值班室。
接地系统采用TN-S系统,防雷接地、强弱电系统、非电气金属管道及金属构件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信号房屋的避雷网、引下线、接地网及法拉第笼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屋面设置∮12镀锌圆钢接闪器,形成防雷网。
消防线路应有明显的标识及同一沟槽、井道内敷设时区分措施。
建筑节能:
处于严寒A地区,采用外墙采用250mm厚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外贴100mm厚A级岩棉板,屋面采用100mm厚B1级阻燃挤塑聚苯板,冷桥部位采用30mm保温砂浆;外窗及玻璃幕墙采用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6+12A+6+12A+6钢化超白玻璃),外门采用钢制防火门及断桥铝合金中空钢化玻璃;门、窗框等缝隙处采用高效聚氨酯发泡保温材料填实。周边地面采用50mm挤塑聚苯板。采暖房间与非采暖房间采用40mm硬泡聚氨酯复合板保温层。
三、按图施工及质量控制情况:
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院下发的施工图及变更施工图施工,符合施工现行验收规范。
用于本工程的钢筋采用HRB400E钢筋;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地砖、吊顶板、乳胶漆、防水卷材、保温板、钢材、屋面瓦、电线、电缆、灯具等,均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在工程施工质量方面,实行各级质检、工序交接、技术复核及隐蔽验收工作。各工序施工及时通过报验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和验收签字后,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材料质量控制方面上,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施工图要求和合同要求,材料进场通过验收合格后进行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后进行抽样送检,符合见证取样、送检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屋面、卫生间、厨房及其他要求施工防水的部位均按照设计及相应的规范施工,经淋水实验2小时或闭水试验48小时,不渗不漏,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水电安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均按要求的厂家购买,各有关系统及设备实验已测试,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四、过程施工质量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情况
⑴、本项目由业务素质高的成员组成项目部管理班子,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选调施工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⑵、根据公司《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创优计划》,建立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把质量工作落实到各个职能人员和各个工作岗位,各行其职,各尽其责。
⑶、强化质量意识,在全体管理和施工人员中开展质量目标教育。
2、技术管理情况
⑴、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熟悉、审查设计图纸,进行图纸会审。
⑵、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单位审批后作为施工依据。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员向施工班组长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各班组长负责在每天作业前向本班职工进行施工交底,
⑶、项目部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保证有关技术工作正常运行。
⑷、严格执行项目部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规定,落实班组的施工质量自查自纠工作。
3、质量保证情况
⑴、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把工程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进场关和验收关,对进场材料实行台帐管理,进行收、发、储、运等环节的技术管理。对进场的土建、安装材料,要求其具有相应生产资质、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等质保资料,并核对现场材料的质量、数量是否达到要求;
⑵、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监理单位由总监指定见证人员,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持证上岗。本工程进场材料均在监理见证的情况下,从施工现场按规定随机抽取,送往实验室进行复试,只有经试验合格,该批材料方可用于工程使用。
4、质量控制简述
⑴、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IS9001质量体系文件,项目部编制了工程质量管理与措施实施方案,对各个分项工程的质量及施工方案进行预控,落实三检制和工序交接制。在装饰装修阶段,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均严格进行100%的实测实量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复查验收,对不合格的点位按要求进行返工及修整。对屋面、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均按要求做淋水、闭水试验,无发生渗漏水现象。
⑵、执行设计文件,规范质量控制:以设计为依据,规范为准绳,标准为品质,进行施工材料质量控制、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产品保护控制、施工检查验收质量控制、施工技术资料(质量依据)控制。
⑶、本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从工程施工方案、材料计划审批、材料进场检验、工程测量放线复核,到钢筋成型、模板拼装、混凝土浇筑三大工程等每道工序都作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验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实行了旁站监督,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工程的内在质量。
5、资料整编情况
工地现场配备专职资料员一名,负责对工程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编归档,保证工程技术资料的及时、完整和真实。工程开竣工形成的各项程序文件、工序施工前后形成的技术资料及原材料进场复试等质保资料等,都及时进行收集,报监理单位备案,以便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控制。同时认真做好安全资料、文明工地资料及贯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五、 施工及质量自评的主要依据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2、经审核合格的建筑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单;
3、施工单位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5、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等;
7、国家现行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8、各级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9、《装饰、装修施工验收规范》 GB50210—2002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8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303—2011
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 DB23/1269-2008
13、本公司企业标准质量保证手册;
六、施工进度情况
1、地基与基础:工程自2017年7月20日开工,于2017年12月5日通过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
2、主体结构:主体结构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封顶,于2018年6月11日通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
3、屋面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于2018年6月21日通过屋面分部工程验收;
4、装饰装修:楼地面、内外墙面、门窗安装等装饰装修工程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装饰装修分部工程验收。
5、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和建筑节能随土建工程同步进行,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给排水与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在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监理单位的严格监督下,在各参建单位的协助指导下,我方全体施工人员精心组织,规范施工,加强过程质量控制,至2018年11月08日,已经完成施工合同内站房综合楼土建、安装等工作。
七、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1、建筑与结构: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12份;
⑵、工程定位测量4份;
⑶、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51份;
⑷、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117份;
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4份;
⑹、混凝土合格证10份;
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4份;
⑻、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6份。
2、给排水与采暖: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1份;
⑵、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6份;
⑶、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4份;
⑷、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4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份。
3、通风与空调: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1份;
⑵、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15份;
⑶、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4份;
⑷、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2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份。
4、建筑电气: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7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15份;
⑶、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份;
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份。
5、智能建筑: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5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1份;
⑶、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份;
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6份。
5、建筑节能:
⑴、图纸会审1份,设计变更2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12份;
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份;
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份。
6、电梯:
⑴、图纸会审1份;
⑵、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份;
⑶、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1份;
⑷、试运行验收记录1份;
7、核查情况:
⑴、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记录完整,内容及签字正确、齐全。
⑵、所有进场原材料、配件、设备均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并按规定经见证取样送检,有复试检测报告,且报告合格。
⑶、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齐全,均经见证取样,报告合格。
⑷、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试验测试记录齐全,内容及签字正确、齐全。
七、安全和功能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情况
1、建筑物沉降及垂直度、标高、全高观测情况:
⑴、沉降观测情况:共设置8个沉降观测点,从基础加荷开始至竣工后一年共观测8次,最大沉降量16㎜,最小沉降量13㎜,沉降均匀,各观测点累计沉降量符合要求,进入沉降稳定阶段。
⑵、垂直度观测情况:观测建筑物4角垂直度,最大偏移量2㎜,建筑物大角垂直度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⑶、标高观测情况:随工程进度及时观测、控制,标高最大偏差7㎜,偏差值在允许范围内。
2、蓄、淋水试验情况:
⑴、屋面经大雨后观察未发现渗漏现象。
⑵、卫生间地面经24小时蓄水后检查未发现渗漏现象
⑶、断桥铝合金窗经淋水及雨后观察未发现渗透现象。
3、通水、灌水试验情况:
⑴、排水管道隐蔽前均作通球试验畅通无阻,验收合格。卫生器具灌水满水试验,各液面均无下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
⑵、给水系统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检查不渗漏,符合要求。
⑶、阀门强度抽查试验无渗漏和结构损伤现象,符合要求。
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情况:梁、板检测部位随机确定,检测结果符合规范标准要求,详见检测报告。
5、墙体拉结筋和构造柱植筋锚固承载力检测情况:墙体拉筋和构造柱植筋抽检部位随机确定,检测结果符合技术规程标准要求,详见检测报告。
6.避雷接地装置电阻测试情况:防雷装置电阻最大值为0.22欧姆,符合设计不大于1欧姆要求。
7、节能、保温测试情况:对门窗、外墙、屋面、采暖及配电照明项目进行节能保温检测,均满足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八、观感质量检查情况
本工程观感质量共检查11项,包括:室外墙面、线角、滴水线,屋面,室内墙面、地面、门窗,散水、台阶,管道接口、坡度、支架,卫生器具、支架,阀门、检查口、清扫口、地漏,散热器、支架,配电箱、接线盒、设备器具、开关、插座,防雷、接地,风管、支架,风机,通风阀门、支架。90%以上观感为好,观感质量总体评定为好。
九、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情况
1、本次单位工程划分为10个分部,共215个分项、290个检验批,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具体数据详见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情况表: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
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数
验收结论
1
地基与基础
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
1
合格
2、土方回填
1
合格
地基处理
3、砂和砂石地基
3
合格
混凝土
4、模板
4
合格
5、钢筋
4
合格
6、混凝土
2
合格
7、现浇结构
2
合格
2
主体结构
混凝土
1、模板
5
合格
2、钢筋
5
合格
3、混凝土
5
合格
4、现浇结构
5
合格
砌体结构
5、填充墙砌体
2
合格
3
装饰装修
建筑地面
1、基层铺设
7
合格
2、整体面层铺设
1
合格
3、板块面层铺设
4
合格
抹灰
4、一般抹灰
1
合格
外墙防水
5、透气膜防水
2
合格
门窗
6、木门安装
2
合格
7、金属门窗安装
2
合格
8、特种门安装
2
合格
9、玻璃安装
1
合格
吊顶
10、板块面层吊顶
2
合格
幕墙
11、金属幕墙安装
1
合格
12、玻璃幕墙安装
1
合格
13、石材幕墙安装
2
合格
饰面砖
14、内墙饰面砖粘贴
3
合格
涂饰
15、溶剂型涂料涂饰
2
合格
细部
16、窗帘盒和窗台板安装
1
合格
17、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
1
合格
4
建筑屋面
基础与保护
1、找坡和找平层
1
合格
2、隔汽层
1
合格
3、隔离层
1
合格
4、保护层
1
合格
保温与隔热
5、板状材料保温层
1
合格
防水密封
6、卷材防水层
1
合格
细部构造
7、水落口
1
合格
8、女儿墙
1
合格
9、檐沟与天沟
1
合格
10、伸出屋面管道
1
合格
11、实施基座
1
合格
12、屋面出入口
1
合格
13、变形缝
1
合格
5
给排水及供暖
室内给水系统
1、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
合格
2、给水设备安装
1
合格
3、消火栓系统安装
1
合格
4、防腐、绝热
1
合格
5、管道冲洗、消毒
2
合格
6、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内
排水系统
7、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
合格
8、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
合格
9、防腐
1
合格
10、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卫生器具
11、卫生器具安装
2
合格
1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2
合格
13、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2
合格
14、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内
供暖系统
15、管道及配件安装
1
合格
16、辅助设备安装
1
合格
17、散热器安装
1
合格
18、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安装
1
合格
19、电加热供暖系统安装
1
合格
20、热风供暖系统安装
1
合格
21、热计量及调控装置安装
1
合格
22、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23、绝热、防腐
1
合格
室外
给水管网
24、给水管道安装
1
合格
25、室外消火栓系统安装
1
合格
26、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外
排水管网
27、排水管道安装
1
合格
28、排水管沟与井池
1
合格
29、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室外
供热管网
30、管道及配件安装
1
合格
31、系统水压试验
1
合格
32、系统调试
1
合格
33、绝热、防腐
1
合格
34、试验与调试
1
合格
6
通风与空调
排风系统
1、风管与配件制作
1
合格
2、部件制作
1
合格
3、风管系统安装
1
合格
4、风机与处理设备安装
1
合格
5、系统调试
1
合格
6、吸风罩及其他设备安装
1
合格
7、卫生间排风系统
1
合格
防排烟
系统
8、风管与配件制作
1
合格
9、部件制作
1
合格
10、风管系统安装
1
合格
11、风机与处理设备安装
1
合格
12、风管与设备防腐
1
合格
13、系统调试
1
合格
14、排烟风阀
1
合格
恒温恒湿空调系统
15、组合式空调机组安装
1
合格
16、精密空调机组安装
1
合格
多联机空调系统
17、室外机组安装
1
合格
18、室内机组安装
1
合格
19、制冷剂管路连接
1
合格
20、冷凝水管道安装
1
合格
建筑设备智控系统
21、传感器安装
1
合格
22、防排烟系统功能测试
1
合格
7
建筑电气
变配电室
1、变压器安装
1
合格
2、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安装
1
合格
3、母线槽安装
1
合格
4、槽盒安装
1
合格
5、电缆敷设
1
合格
6、电缆头制作
1
合格
7、导线连接
1
合格
8、线路电气试验
1
合格
9、接地装置安装
1
合格
10、接地干线敷设
1
合格
供电干线
11、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
1
合格
12、导管敷设
1
合格
13、电缆敷设
1
合格
14、电缆头制作
1
合格
15、导线连接
1
合格
16、线路绝缘测试
1
合格
电气动力
17、配电箱安装
1
合格
18、导管敷设
2
合格
19、电缆敷设
2
合格
20、电缆头制作
2
合格
21、导线连接
2
合格
22、线路绝缘测试
2
合格
电气照明
23、照明配电箱安装
1
合格
24、导管敷设
2
合格
25、导管穿线和槽盒内敷线
2
合格
26、导线连接
2
合格
27、线路绝缘测试
2
合格
28、普通灯具安装
1
合格
29、专用灯具安装
1
合格
30、开关、插座安装
1
合格
31、照明通电试运行
1
合格
备用和不间断电源
32、应急电源装置
1
合格
33、线路绝缘测试
1
合格
防雷接地
34、接地装置安装
1
合格
35、避雷引下线、接闪器安装
1
合格
36、等电位联结
1
合格
8
智能建筑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1、线缆敷设
1
合格
2、接口及系统调试
1
合格
3、试运行
1
合格
信息网路系统
4、计算机网络安全安装
1
合格
5、计算机网络软件安装
1
合格
6、网络安全设备安装
1
合格
7、网络安全软件安装
1
合格
8、系统调试、试运行
1
合格
综合布线
9、线缆敷设
1
合格
10、信息插座安装
1
合格
11、试运行
1
合格
公共广播系统
12、托架、槽盒安装
2
合格
13、线缆敷设
2
合格
14、设备安装
2
合格
15、软件安装
1
合格
16、系统调试
1
合格
17、试运行
1
合格
会议系统
18、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19、线缆敷设
1
合格
20、设备安装
1
合格
21、软件安装
1
合格
22、系统调试
1
合格
23、试运行
1
合格
信息导引及系统
24、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25、线缆敷设
1
合格
26、设备安装
1
合格
27、显示设备安装
1
合格
28、软件安装
1
合格
29、系统调试
1
合格
30、试运行
1
合格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31、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32、线缆敷设
1
合格
33、传感器安装
1
合格
34、执行器安装
1
合格
35、控制箱安装
1
合格
36、设备安装
1
合格
37、软件安装
1
合格
38、系统调试
1
合格
39、试运行
1
合格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0、托架、槽盒安装
1
合格
41、线缆敷设
1
合格
42、探测器安装
1
合格
43、控制器安装
1
合格
44、其他设备安装
1
合格
45、软件安装
1
合格
46、系统调试
1
合格
47、试运行
1
合格
机房
48、供配电系统
1
合格
49、防雷和接地系统
1
合格
50、空气调节系统
1
合格
51、给排水系统
1
合格
52、综合布线
1
合格
53、监控与安全防范
1
合格
54、消防系统
1
合格
55、室内装饰装修
1
合格
56、电磁屏蔽
1
合格
57、系统调试
1
合格
58、试运行
1
合格
防雷接地
59、接地装置
1
合格
60、接地线
1
合格
61、等电位联结
1
合格
62、屏蔽设施
2
合格
63、电涌保护器
1
合格
64、线缆敷设
1
合格
65、系统调试
1
合格
66、试运行
1
合格
9
节能建筑
围护系统节能
1、墙体节能
6
合格
2、门窗节能
3
合格
3、屋面节能
2
合格
4、幕墙节能
3
合格
5、地面节能
1
合格
供暖系统
6、采暖节能
1
合格
7、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
1
合格
8、空调与供暖管网节能
1
合格
电气动力
9、配电节能
1
合格
10、照明节能
1
合格
监控系统节能
11、检测系统节能
2
合格
12、控制系统节能
1
合格
10
电梯
自动扶梯
1、设备进场验收
2
合格
2、土建交接检查
2
合格
3、整机安装
2
合格
2、节能工程单独为一个分部,共12个分项、23个检验批,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具体数据详见质量验收记录。
屋面挤塑板,墙面挤塑板、网格布、粘接砂浆、抗裂砂浆,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散热器、灯具等节能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构件均有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和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并现场见证取样进行复试,经检验均符合标准要求。
外墙外保温节能构造钻芯检验该工程外墙外保温节能构造符合设计要求。
外门窗现场气密性能检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性能分级要求。
十、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根据强制性条文要求,施工在严格按照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执行,未发生违反“强条”规定的行为。
十一、安全生产情况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管理人员和特工种人员均持证上岗,现场配有安全防护装备,对施工作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发生任何机械、人身安全事故。
十二、竣工预验收提出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成,符合要求。
十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1、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全部合格。
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
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116号)的要求,参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暂行办法》,为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市档案局特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执行。
一、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时间
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后,可先进行档案预验收,预验收后给予一定时间进行整改;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二、验收程序
1、自评
有关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后,对照验收标准各项内容进行自评、打分,并由建设或监理单位将自评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附件1),报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2、组成项目档案验收组
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等单位组成,项目档案验收组的成员为5—7人。
3、申请验收
项目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验收组织单位在收到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应作出答复。
4、由建设主管部门主持召开项目档案验收会议
(1)验收小组听取项目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管理总体情况汇报;
(2)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
(3)档案验收组察看工地现场及档案管理现场;
(4)抽查项目档案,对档案质量进行评议。抽查数量:抽查项目档案的15%;
(5)验收小组填写《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质量验收(汇总)表》(附件2)并提出验收意见;
(6)验收组组长总结发言。
5、验收合格与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1)若验收合格,由验收小组提供《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书》(附件3)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合格证书》封页各栏目“编号”(由组织验收单位填写)、“项目简要说明”、“项目档案工作简介”填妥后,由验收小组填写“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签字,然后交建设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应将档案验收情况向验收委员会进行汇报,验收委员会在提出项目验收意见时,应将档案验收意见作为内容之一。
(2)若验收不合格,由档案验收小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交建设单位改进,待验收条件具备时,建设单位应重新填写《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重新进行档案验收。
三、申请进行项目档案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 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 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 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 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 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 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 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建设部的[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颁布并实施了几年,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工程监理人员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工程施工相关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相关单位应该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要求施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施工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该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工作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协助建设单位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助组织竣工验收;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竣工验收程序分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施工相关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向验收组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组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并实地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验收组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质量评估依据、工程质量概况、质量评估意见。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9)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名单,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